建筑法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建筑法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建筑法

建筑法律法規對建筑工程質量的作用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化進程腳步也在逐漸推進。建筑工程數量的增加對房屋質量及人身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需要相關法律法規對建筑活動進行具體規范。依法治國理念的滲透加深了人們對法規法規的重視,特別是在建筑行業中,其作為如今國民經濟中的支柱產業,與人們的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本文從目前建筑市場的現狀入手,通過對建筑市場秩序混亂的表現加以總結分析,探究建筑法律法規對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的作用與影響,并針對其提出科學可行的具體措施,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關鍵詞:建筑行業;法律法規;建筑工程;工程質量;作用探討

近年來,我國建筑行業正在隨著整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現狀,呈現不斷發展態勢。由于建筑市場的發育尚未完善,市場主體的法制意識較為薄弱,工程各方人員的履約意識較為欠缺,市場違規現象屢見不鮮,安全質量事故也偶爾發生,這些不良現象都嚴重影響了建筑行業的發展。為了維護建筑市場的穩定運行,促進建筑事業的不斷發展,我們應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保證建筑工程的順利施工,營造健康公平的建筑市場。

一、我國的建筑市場現狀

現階段我國建筑市場大多實行主體準入制度,這就需要建筑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發展情況與現有注冊資本,并注冊與之實力向匹配的資質等級公司證明。但是在實際的建筑市場中,多數建筑企業在開展資質申報環節,都會使用一些虛假文件。部分建筑單位與注冊方合作開展資本注冊,這種注冊方式不僅缺乏正規的辦公場地及相關工作人員,也缺少相關的建筑施工設備及機械技術等,這些關鍵因素的缺失嚴重威脅參建人員的工作安全,從而導致建筑工程質量難以保障。基于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體制而言,與發達國家的建筑行業之間存在較大差距,尤其是工程咨詢方面,其質量水平的低下嚴重影響著其內部結構的完整性,造成管理粗放的現象發生。目前我國建筑行咨詢的相關設備及政策很難實現與國家化市場接軌,這也在極大程度上阻礙了我國建筑市場的進步。同時,建筑市場的監督不力也是建筑工程質量無法得以保證的關鍵因素之一。從我國政府角度來講,其對建筑市場的監管力度不足、執法情況不嚴,導致建筑工程在沒有取得相關施工資質的基礎上,違法相關施工程序、盲目開展工程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建筑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驗收環節中,監理對驗收工作的不重視,導致部們未經驗收合格的工程直接投入使用,這就為建筑質量及住戶的人生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部分建筑監管部分通過程序化的監督方式對建筑工程開展驗收工作,導致驗收工作無法落實都實處,細節的忽視也為建筑質量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近年來,各種建筑房屋倒塌的事故屢見不鮮,不僅為住戶的人身安全造成影響,也為國家與人們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因此,政府應該加強建筑立法,通過法律途徑,提高建筑工程質量。

二、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秩序混亂表現

(一)工程的違法承包及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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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問題淺談

摘要:建筑工程質量問題是關乎民生的重大問題,每一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都會給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損害,近年來頻發的事故讓這一問題逐漸進入了社會焦點的視線之中。本文就近二十余年來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的發展歷程進行陳述,并對這期間出現的種種問題深入剖析,最后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相應的法律法規完善策略,以期能夠為加強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的法律監管提供些有效建議。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現狀

在即將全面完成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我國的建筑工程在這期間取得了長足進步,無數高樓大廈拔地而起,這也彰顯著我國向社會主義現代化邁進的決心。但量的巨大變化卻并不意味著質的飛躍,在這期間也發生了諸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從西安地鐵三號線的電纜事件到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等等建筑工程質量問題事件,無不體現出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的威脅,除此之外國內的一些房地產企業也頻繁出現建筑工程質量問題,這種“定時炸彈”急需國家加大法律監管力度進行“拆除”。

一、我國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現狀

(一)我國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體系現狀。建筑工程質量保證法律體系中,主要的法律規范可以概括為法律、條例、解釋以及規章①。其中法律主要指《建筑法》《保險法》和《刑法》三套法律,條例主要指《質量條例》《設計條例》《安全條例》以及《招標條例》四項條例,而解釋主要指《施工合同糾紛法律解釋》,“若干規章”指相關建設部門針對質量責任等方面制定的行政規章②。我國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體系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無疑是像《建筑法》這樣的法律,既是原則性的規定也是其他法律法規立法的基礎,其次是行政和地方法規,代表著國務院以及各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相關法規,除此之外還有司法解釋層面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規。

(二)我國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制度現狀。我國早從《建筑法》頒布后就開始就陸續推出了一些建筑工程質量相關的法律制度,像施工許可制度主要對建筑商的施工資格進行審核,工程質量檢測制度則是在施工階段對質量進行把關,當然近幾年來還推出了一些新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管制度。五方主體終身責任制來源于住建部頒發的《五方負責人終身責任追究辦法》。該辦法中對建筑工程質量作出了明確要求,除了建筑工程必須有項目負責人外該負責人還需要對建筑使用年限內擔負責任。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的主體可以分為自監管和外監管,自監管指的是參與建設的建設方,后者指的是進行質量監控的外方力量,既有中間監管單位也有政府監管部門等。

二、我國建筑工程質量法律監管存在的問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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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現狀

摘要:質量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事關建筑工程的使用壽命和使用安全,歷來都是消費者極為敏感的焦點問題。建筑工程質量的影響因素是多方面,其中有人為因素、材料因素、管理因素等等。尤其是在近些年來,在我國城鄉基本建設突飛猛進的強勁勢頭下,工程質量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越發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因此,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建筑工程的使用壽命和使用安全是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每個建筑施工企業都必須要直面的現實問題。

關鍵詞:建筑法;質量;因素

由于建筑工程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事故近年來經常見諸媒體,媒體報道在引起社會各界廣泛熱議的同時,工程質量問題也招致了廣大消費者的一致詬病。在這種形勢下,如何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引來了業界人士的廣為探討。從科技層面看,新材料、新工藝的發展應用,為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奠定了技術基礎,從企業管理層面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企業施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提升企業工程建設的安全系數,使企業在贏得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也同時可以贏得相應的社會效益。

1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現狀、內涵

針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不達標、工程安全事故屢有發生的現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決定》(以下簡稱《建筑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于2011年4月22日通過,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督ㄖā返念C布、完善和實施,從法律層面上對于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震懾了一些投機取巧、偷工減料、玩忽職守、置群眾安全和國家財產于不顧的不法之徒。但是就目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來看,《建筑法》仍有一些不足和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在針對具體實際進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時參考性不足,目前的《建筑法》尚無法對具體的施工爭議與質量糾紛進行妥善處理,從這點來看,要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還需要輔助以相應的規章制度建設。并且從《建筑法》頒布實施后的這一段時期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情況來看,雖然法律與制度的制約對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發揮了作用,但離全面的貫徹落實還有一定的距離,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建筑法》的實際落實力度。比如,有些建設單位至今尚未高度認識保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重要性,對《建筑法》內容的認識存在誤區,或者存在僥幸心理,在質量管理工作中有法不依,不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管理的情況時有發生,加大了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的難度,使工程質量中潛在的安全隱患無法測底排除。因此,要全面貫徹落實《建筑法》的法律精神,保證建筑工程質量不被侵害,還需要建筑領域同仁們的不懈努力。所謂“建筑工程質量”,一般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就建筑工程質量的性質而言,其具有單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壽命的長期性。就建筑工程質量的特性來看,它的實用性是非常重要,能夠滿足人們對很多方面要求,比如對住房的要求,對交通的要求等等。能夠與建筑工程的實用性相提并論的是工程的安全性,因為無論是什么樣的建筑工程,安全性都是必要的條件,如果一個建筑工程失去了它的安全性,那么自然也就失去了它的實用性。除了建筑工程的實用性和安全性之外,設計理念對于建筑工程質量也是非常重要,設計理念除了要滿足人們對于感官美的追求,還要與周邊的建筑物相協調,更要充分考慮對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只有把這些因素都考慮進去了,那么這樣的建筑工程質量才堪稱是符合時代要求的合格工程。

2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影響因素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影響因素有很多方面,本文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分析探討:首先是人為因素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影響。人為因素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影響一方面在于施工人員思想認識的不足,對于工程施工中一些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沒有予以應有的重視,對工程質量的重要性缺乏深入的理解,思想覺悟不高;另一方面在于施工人員的流動性較大,在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人員隊伍中,外來務工人員都占有很大的比重,施工單位對外來務工人員的管理很難全面到位,施工人員流動性的頻繁給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多不利影響;此外還有一個方面就是施工人員職業素養的不足,要保證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就需要有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施工人員來擔當工程建設中的重要工作,但是由于我國在早期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采用的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很多一線施工作業人員并沒有接受過專業性較強的教育和培訓,他們對于工程質量的把握很多時候還是憑著以往的實際工作經驗,但是由于科學技術的進步,他們的這些經驗有些已經遠遠的過時了,已經不適應當前形式對施工質量標準的要求了。因此,施工人員職業素養的不足對于建筑工程質量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其次是材料因素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影響。從建筑工程施工作業現場以及工程質量管理的實際情況來看,材料因素對于工程質量的影響主要有建筑材料、半成品以及配件等等。為了保證建筑工程能夠達到質量標準,符合安全要求,建設施工企業在建筑材料管理中必須要做好這樣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筑材料的采購;二是建筑材料的實驗與檢驗;三是建筑材料的運輸;四是建筑材料的使用。這四個方面的工作對于建筑工程質量有著最為直接的影響作用,建筑施工企業及其管理人員對此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此外,半成品及配件對于工程質量的影響也不能忽視,盡管半成品及配件對于工程質量的影響不及建筑材料那樣有著直接的危害,但是若是從建筑工程的生命周期來看,或者是從未來工程竣工后交付到消費者手里的使用情況來看,后者的影響力就會逐步顯現出來。因此也絕不能將就湊合,也要盡可能的符合標準,不然將來受到傷害的就不僅僅只是消費者,還有施工企業自身的社會信譽。第三是企業管理因素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影響。企業管理因素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領導重視程度不夠高。企業領導是企業管理的領路人、帶頭人,發揮著垂范在先的表率作用,只有企業領導從思想上重視工程質量問題,加強監督,強化管理,下屬員工才能嚴格要求自己,嚴守質量標準。但是在當前的建筑施工企業中仍有一些領導對工程質量的重視程度不夠高,往往為了突出的經濟效益,在施工管理中輕質量,重進度,甚至將一些劣質品也摻入到合格的建筑材料中混合使用,用低價的劣質材料以次充好,對工程質量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二是質量監管體系不健全。質量監管工作是建筑工程質量控制的核心,發揮著糾察、糾錯、監督、整改的功效。但是在現有的建筑施工企業中,許多企業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質量監管體系,甚至有些企業到現在還沒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建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或者有些企業即使建立了質量監督管理制度,但是卻停留在墻面階段。監管體系的缺失,讓工程質量管理人員頭上缺少了“尚方寶劍”的威懾。三是質量責任制不完善。責任制是各項工作由專人負責,并明確其責任范圍的管理制度。在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中,責任制的完善是任何一個施工企業都應該做到,這有助于在質量管理中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防止推搪委過,混淆責任界限。盡管責任制的完善對于分清是非曲直有重要作用,但是當前許多建筑施工企業的工程質量責任制都還不同程度的存在問題,責任劃分不明確、督查落實不到位等現象還在很大范圍內存在著,因此,還需有關主管部門加大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從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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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在通信工程中運用

摘 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是國家管理建設活動的行政法規,通信建設也應遵循條例的管理要求。但由于條例中建設工程的分類與通信行業的工程分類不同,條例的管理要求和工程門類無法準確匹配,管理上易產生偏差。本文試通過分析法規制定的脈絡揭示條例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作用,通過剖析通信行業與土建行業在建設工程分類上的差異,分析產生理解偏差的原因,為正確理解和貫徹法規要求提供思路。

關鍵詞: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保修期

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簡稱“使用年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279 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簡稱《條例》)的要求。而“結構設計使用年限”是建筑設計行業對上述要求的具體化,已經過多年實踐,有成熟的應用規則。近年來,通信行業管理部門開始注重落實這一規定,要求各專業制定相應的設計使用年限,并在咨詢設計文件中注明。這一要求并不適用于通信建設工程范疇內的所有工程, 本文對《條例》和相關法規進行研究,聚焦分析建筑行業對《條例》的理解和實踐。

1  條例溯源分析

《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但《條例》并沒有進一步規定哪一類工程需注明、哪一類工程不需注明。而條文中除了關鍵詞“使用年限”,還包含了另外一個關鍵詞“建設工程”, 讓人理解為注明“使用年限”,是針對的“建設工程”定義范圍內的所有工程。但實際上,在建筑行業普遍遵循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中,僅有部分專業的設計文件要求注明使用年限,而并非對所有專業,這種做法已成為共識。但要以此來說明《條例》并未要求所有專業的設計文件都要求注明“使用年限”,恐怕不能得到非土建行業的認可,為此,有必要首先對“使用年限”這一關鍵詞追本溯源,搞清楚《條例》規定“使用年限”的作用是什么,它的管理對象是誰。“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這一要求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首次提出,其出臺的背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簡稱《建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建筑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 ;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筑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基于《建筑法》,2000 年 1 月 30 日,國務院通過第279 號國務院令,頒布《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要求設計文件應“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同年 9 月 25 日國務院令第 662 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頒布,其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編制施工圖文件,應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至此,有關“使用年限”的要求在設計行業正式落地。從法規制定的脈絡上可以看出,“使用年限”的提出是響應《建筑法》有關工程保修制度的要求,為確定工程保修期提供依據,而承擔保修期責任的管理對象是施工單位。那么,是否所有門類的建設工程都要根據“使用年限”確定保修期呢?要弄清這一問題,首先要明確什么是建設工程。通常建設工程可按照自然屬性分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機電工程 3 類。而《條例》做了細化,第一章第二條對建設工程的定義為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對于“使用年限”用途,列在《條例》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章節中,具體內容如下。其中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其中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1)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 5 年。(3)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2 個采暖期、供冷期。(4)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 2 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其中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稐l例》明確地規定了保修期的責任主體為施工單位,確定保修期的依據為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同時,并未將“使用年限”與所有門類的建設工程保修期關聯,僅與第四十條第一款中的工程有關,即通常所說的“土建工程”;而其它條款直接規定了保修期。可見,“使用年限”在《條例》中的覆蓋面有其特殊性,其并不針對所有門類的建設工程。那么,為什么僅有“土建工程”需要通過使用年限確定保修期,而其它類型的工程直接規定保修期呢?這是因為國家針對“土建工程”在耐久性和可靠性方面的要求,劃分了 100 年、50 年、25 年、5 年幾個不同的層次的年限。按不同年限設計的工程,在設計原則、材料、質量控制方面的要求都不同,需要通過設計落實到工程中,所以這種年限劃分稱為“設計使用年限”。因此,也可以說,確定設計使用年限是針對土木建筑類工程的專屬要求。而不同使用年限對應不同的工程保修期,這與《建筑法》的精神是一致的。  理 解 了 上 述 特 殊 性, 也 就 能 夠 理 解《 條 例 》 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也僅是針對“土建工程”,而不是所有門類的建設工程。對于通信建設工程應如何理解和執行《條例》要求,確定哪些通信建設工程需要制定“使用年限”,可以通過分析通信建設工程構成來確定。按照《條例》中建設工程的分類模式,可將通信建設工程分為通信建筑工程、通信線路、管道工程和通信設備安裝工程等?;谶@種分類,只有通信建筑工程對位“建筑工程”,需制定“使用年限”,在國家標準中建筑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已有明確規定 ;通信線路和管道工程中的構筑物(如桿、塔、通信隧道等)可對位“土木工程”,必要時可參考有關國標確定設計使用年限 ;而通信建設工程中覆蓋面最為廣泛的電信類工程均對位于設備安裝工程,并不需要制定“使用年限”。

2  工程分類對比

通信業的工程分類并不是按《條例》中建設工程思路劃分的。一般按通信專業劃分可分為有線傳輸工程、無線通信工程、電信交換工程、數據通信工程、移動通信工程、電信網絡工程、通信電源工程、計算機網絡工程等。根據目前施行的《建設工程分類標準》(GB/T 50841-2013),標準中涉及通信類的工程包括通信設備工程、計算機信息網絡工程、通信機房與通信樞紐工程、通信線路工程等幾大類,各類均以設備安裝工程為主,如通信設備工程包括通信電源設備安裝工程、程控電話交換機設備安裝工程、光纖傳輸系統設備安裝工程、移動通信設備安裝工程等 ;其中通信機房與通信樞紐工程也是指建筑中的設備安裝工程。追溯更早期的文件,如郵電部 1995 年頒布的《通信建設工程類別劃分標準》,將通信建設工程分為通信線路工程和電信設備安裝工程兩大類。通信線路工程包括長途干線、海纜、市話線路、有線電視網、建筑綜合布線工程、通信管道工程 ;電信設備安裝工程包括市話交換、長途交換、通信干線傳輸及終端、無線通信及無線尋呼、衛星地球站、無線鐵塔、數據網分組交換網非話業務網、電源。通過比較可以發現,《條例》管理的建設工程中,處于首要地位的是土建工程,而通信建設工程主要基于通信線路和設備安裝,土建類涉及很少,兩類建設工程管理的主要對象有很大不同。《條例》是基于《建筑法》,從建筑工程線條發展而來,條文語境自然以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為核心,管理對象以土建工程為主,以管線及設備安裝為輔,管理要求側重“土建工程”;而通信建設工程無論是從工程重要性還是投資額來考量,都是以線路和設備安裝為主,土建工程為輔。那么,當使用具有土建工程基因的《條例》管理通信工程設計時,因管理要求不能與工程類別直接匹配,執行上會產生偏差。所以,當通信行業參照《條例》進行管理,如果僅從條例本身出發,不去追溯《條例》的源頭《建筑法》,就看不到《條例》的管理側重點,看不到《條例》第二十一條中“使用年限”和第四十條中“保修期”之間的聯系 ;由于《條例》第四十條中沒有明確的針對通信工程分類的保修期要求,此條文會被理解為對特定工程的要求,而與通信工程無關,從而忽視了“使用年限”與“保修期”的配套使用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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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項目質量管理

摘要:施工項目質量管理的水平和建筑行業的發展息息相關,同時人們對這項工作引起了密切關注,管理人員必須借助有效措施,不斷促進管理技術的提高,把施工項目的監管工作做好,才可以使建筑的使用安全性得到保證。本文主要對建筑工作施工項目質量管理措施進行了探討,旨在為相關人員提供有效參考。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設備;質量管理

在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下,緊緊圍繞質量為中心的非價格競爭所占據的重要位置越來越顯著,工程質量的優劣和企業的發展息息相關。所以,只有科學研究建筑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才可以將和自身施工目的相符的質量管理措施探索出來,促進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才可以獲得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1全面提高施工人員素質

施工人員的素質和質量意識和工程質量的關系極為密切[1]。施工企業必須將對員工的素質與質量建設工作做好,并增強質量意識教育力度,以此來讓施工人員能夠建立其正確的質量觀念,讓其全面的認識到質量管理所具備的重要意義。因此,施工單位需定期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促進其技術能力的增強,同時還應在各施工環節展開安全、質量教育。應加強對質量管理人員的責任保障力度,采取項目經理制的形式,來將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明確到人,以此推動管理者能力與意識的提高,并充分交流與分析具體工程當中會產生的相關質量問題,這樣就能夠讓管理者所具備的業務素養滿足建筑工程的相關需求。

2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加大監管力度

《建筑法》構建出了最為基礎的建筑法律體系,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建筑法》存在的操作性低以及適應性不強等相關問題逐漸的顯現了出現,再加上建筑工程質量在管理方面十分的特殊,因此國家需將長期發展作為基礎,積極的借鑒與學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對《建筑工程質量法》予以制定,并基于此,出臺諸多和其相對應的法規細則,以此使箭鏃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有堅實的法律為依據。在法制軌道中納入建筑工程管理是建筑業邁向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就建筑工程管理,應同時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從而將新型的建筑工程監管機制形成。所以,各級執法部門應對建筑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唯有如此,才可以使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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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施工成本管理淺析

1工程項目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忽視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工程項目中的“責”指的是企業成本控制任務是否完成的責任;“權”指的是施工企業的項目領導者在成本管理中被賦予的權力和職責;“利”指的是完成成本控制管理給予相應的獎勵,未完成成本控制給予的懲罰措施。工程項目中的責、權、利三條原則,必須結合在一起,協調統一,堅持落實到位。但是,目前施工企業往往忽視這三個原則的結合,要不未遵循這三個原則,要不未把三個原則相結合,這兩個問題都使得企業在施工中不能很好的控制成本,成本控制管理制度不能有效的實施,成本管理水平不高。因此企業的項目成本往往居高不下,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利潤。

1.2缺乏有效的獎懲機制

目前我國各大工程企業在項目成本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獎懲機制,員工控制了成本沒有得到及時的獎勵,員工沒有有效的控制成本,也沒有明確的處罰措施,這種現狀會挫傷控制成本員工的積極性,而成本的上升反而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只有建立有效的成本管理獎懲機制,建立獎罰分明的管理制度,真正把制度落實到實處,才能促進施工企業有效的進行成本管理,最終才會降低企業的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競爭力。

2提高工程項目成本管理水平的對策

2.1資金集中管理,降低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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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探討

【內容摘要】質量管理與控制始終作為建筑工程的重點和核心,是關系到我國當前時期工程建設發展水平和建筑企業形象的窗口。本文擬從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的重要性出發,對當前建筑工程中質量管理與控制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如何做好建筑工程中的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以保證建筑工程的整體質量,維護企業形象和信譽。

【關鍵詞】建筑工程;工程管理;質量管理;質量控制

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屋建筑數量大大增加,對建筑工程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而標準的建筑工程質量,需要高質高效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與控制能力予以保障。因此,本文針對建筑工程中的質量管理與控制研究具有至關重要的建筑價值與現實意義。

一、建筑工程中質量管理與控制的重要性

(一)質量管理與控制是保證人們安居樂業、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前提。通過電視、網絡等傳播媒體,經常會看到因為各種建筑房屋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的人員傷亡與經濟損失,這就與對建筑質量的疏忽有很大關系。因此,這就要求各個建筑企業高度重視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嚴格把控一切與工程相關的人、氣候、環境因素,在探究建筑工程質量問題時應盡可能將這些會對建筑工程產生或大或小影響的因素綜合考慮進去,對可預見的危險因素做好防范工作,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1]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消除建筑工程質量通病、減少工程質量事故,才能保證人們生活質量得以提高。因此,建筑工程中的質量管理與控制是保證人們安居樂業的首要前提,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石。(二)質量管理與控制是促進國民經濟健康長遠發展的根本保證。質量是建筑企業的生命,是企業長遠發展的根本前提。當今社會,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中的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是每一位企業管理者必須思考的重大問題。建筑工程的管理就是應對建筑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實現全過程、全方位、科學合理的質量管理與控制,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各個階段都能夠運行順暢,順利達成整個建筑工程的質量合格目標。如果能夠保證我國建筑工程質量水平持續平穩地提升,那么國家建設就能夠更好地體現一個國家的發展程度和經濟實力。[2]在實際的建筑工程中必須充分認識到質量管理與控制的重要性,科學把控,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全方位提高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服務,為社會建造出優質的精品工程,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促進我國整個建筑行業的興旺。

二、建筑工程中質量管理與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建筑從業者的質量意識相對薄弱。我國建筑法對建筑企業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有著清晰的操作程序。但由于一些建筑企業和技術施工人員質量意識薄弱,不按操作和規范程序進行施工,缺乏科學合理的技術措施,偷工減料,使得建筑工程質量低劣,導致質量事故頻出;部分開發商沒有將質量管理與控制擺放在應有的高度上,在規劃時不重視質量問題,施工時出現質量問題沒有給予及時的糾正,更有甚者不惜以降低質量標準來謀取更大的利潤,這些做法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威脅到了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3]因此,建筑工程的所有從業者都應該高度重視質量管理與控制,提高質量意識,以確保建筑工程的質量得到有效保證。(二)盲目施工,質量隱患嚴重。在具體的建筑工程中,建設單位與監督單位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施工企業資質進行審查,使得一些沒有資質或者資質不達標的企業參與到建筑工程項目中,這些企業沒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缺乏嚴格的市場準入資格,在進行具體的建筑施工過程中,盲目施工,隨性而為,很容易出現這樣或那樣的質量問題。有的建筑工程項目是多次轉包,很難有效把控這些企業是否符合施工資質;有些施工單位人員流動性較大,缺乏一定的穩定性,出現以包代管、以包拒管的非正?,F象。[4]同時,部分企業在管理水平上存在很大不足,內部員工技術操作能力差,缺乏應有的責任心,這些因素都不利于施工的順利開展。另外,施工過程中的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不良現象,容易引起建筑工程質量通病的頻繁出現,給工程項目留下很大的質量安全隱患。(三)缺乏高效的管理方法,導致問題失控。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與控制旨在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不斷得到提升,要嚴格遵守國家建筑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從設計環節進行嚴格把關,綜合當地區域發展特點和實踐經驗,保證所建造出來的建筑能夠達到預期目的。但是,由于在進行建筑工程施工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種類繁多、質量參差不齊,施工單位不能嚴格按照標準工序進行篩選,在設計、勘測、建設、裝飾、監理等過程中缺乏高效的管理方法,導致建筑施工過程中問題的失控,產生了許多影響建筑質量的不良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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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建議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現狀

1.1建筑工程大量開展,管理水平層次不齊

我國經濟迅速發展,人口數量不斷增多,進城務工人員增多,各地建筑工程不斷開展,但是各個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層次不齊,大多數企業疏于加強安全管理,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安全隱患,加強企業安全管理所面臨的形勢較為嚴峻。

1.2建筑安全事故頻發,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

近些年來,由于建筑工程質量不達標,我國建筑安全事故頻發,如火災、坍塌等事故的發生威脅個人生命,給家庭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嚴重威脅社會穩定,人民極度呼吁要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國家對《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做出了完善,并取得一定成效。

1.3企業缺少安全管理意識和安全管理機制

一些企業往往只重視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生產,不重視建筑設計的安全性與合理性,在管理機制上出現嚴重漏洞。企業將工程全權承包給個人,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不注意對工人加強安全意識培訓,罔顧工人安全,非法生產,偷工減料,使工程在設計與完工后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加之企業沒有完善的監管力度,不能及時發現工程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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