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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干發言稿范文1
關鍵詞:干法磁選;高梯度;脫硫
引 言
煤炭在我國的能源消費中占主導地位,為我國提供了75%的工業燃料,76%的發電能源和80%的民用商品能源[1]。但是作為煤炭主要利用方式的燃燒卻給我國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經濟損失。其中,全國90% 的SO2和70%的煙塵排放量均來自燃煤,致使我國大氣污染呈現煤煙型污染,僅每年因過量排放 SO2 造成的經濟損失就在1100 億元以上[2]。因此,基于煤在燃燒過程中排出大量的有害氣隨著能源和環境問題的日漸突出,煤炭脫硫受到了人們前所未有的關注,成為當前乃至未來研究的熱點課題之一[3]。
煤炭脫硫技術總體上分為燃燒前脫硫、燃燒中脫硫和燃燒后脫硫三大類。燃燒中脫硫主要指型煤固硫技術和循環硫化床脫硫技術,可脫除50%~60%的硫,效率不高,并存在易結渣、磨損和堵塞等難題;燃燒后脫硫又稱煙氣脫硫技術,屬末端冶理,盡管脫硫率可高達90%,但其設備及運行費用極其昂貴,特別是廢液二次處理問題等突出[4]。煤的燃燒前脫硫技術,由于其成本低、工藝簡單等優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燃燒前脫硫又分為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三種,化學選煤方法和生物選煤方法雖然可以同時脫出煤中的無機硫和有機硫,但由于生產工藝復雜、生產周期長和易產生二次污染等因素,短期內難以實現工業化,而真正大規模應用于生產實際的只有物理法。
煤粉干式高梯度磁選脫硫技術就是一種基于煤(逆磁性)和煤系黃鐵礦及其它礦物(順磁性)的磁性差異而進行分離的物理脫硫技術。由于磁選脫硫技術能耗低、工藝設備簡單,被國外有關專家認為是未來燃煤脫硫的主要工藝之一。
1、磁選脫硫的原理及研究現狀
1.1 磁選脫硫的工作原理
煤中的硫分主要以無機硫(黃鐵礦及硫酸鹽硫)和有機硫兩種形態存在。鑒于煤系黃鐵礦和煤中絕大部分礦物質是順磁性物質,而煤基質是逆磁性的,這就為煤粉磁選脫硫提供了條件。利用煤(逆磁性)和煤系黃鐵礦及其它灰分礦物質(順磁性)磁性的差異,在具有強大磁力分選空間中,受到磁力和機械力(包括重力、離心力、流體阻力等)的共同作用,沿不同的路徑運動(如圖1所示),實現煤與煤系黃鐵礦和部分礦物質的分離[5],從而達到脫硫的目的。因此,作用在順磁性礦石上的磁力F1必須大于與磁力方向相反的機械力的合力F機,即F1>F機。
圖1 磁選脫硫的工作原理圖
在我國高硫煤中,黃鐵礦硫一般占總硫量的50%以上,占無機硫的90%以上[6]。因此,脫出煤中的無機硫對脫硫技術意義重大。
1.2磁選脫硫技術的研究現狀
自從1932年Frantz首次提出了采用磁選從煤中脫出黃鐵礦的方法后,1943年的Gaudin[7]、1959的Flinter[8]等人分選黃鐵礦的試驗,但由于高梯度磁選機尚未問世,而黃鐵礦作為一種弱的順磁性物質,與煤基體之間的比磁化率差值并不顯著,因此試驗未取得良好的結果。隨著高梯度磁選技術的發展,高梯度磁選脫硫技術得到了技術上的保證。美國、日本、瑞典、英國等國先后進行了高梯度磁選脫硫試驗[8-9]。我國對煤炭磁選脫硫技術的研究起步較晚,1990中國礦業大學的鄭建中等
人先后測定了不同種類的煤及煤系黃鐵礦、煤中礦物質的比磁化率,并進行了煤漿濕法連續式高梯度磁選脫硫的試驗研究。徐州環保所從1987年到1988年在國內首次開展了在實驗室內的干法煤粉磁選脫硫的試驗研究[10]。
應用高梯度磁分離技術對煤進行脫硫除灰分有濕法和干法兩種。濕法磁選脫硫技術研究較成熟,脫硫率高(50-80%),但由于濕法的分選過程是在水中進行的,其后續煤泥水處理系統十分龐大,要配套相關的濃縮、分級、脫水、干燥等工序,工藝系統復雜,投資及運行成本均較高,且易造成新的環境污染。而干法分選技術不僅分選效果好,而且分選工藝簡單,投資及運行成本都比較低,也不會造成新的污染[11]。因此,無論是從環境保護、技術工藝角度而言,還是從經濟效益的角度而言,煤粉干式永磁高梯度磁選脫硫技術都是最有前景的脫硫工藝。
2、干法磁選試驗研究
2.1 試驗設備
本干式永磁高梯度磁選機主要由機架、機殼、主磁系、輔助磁系、分選腔保護套、給料漏斗和聚磁介質等部分組成(外觀如圖2所示)。采用軟鐵擠壓導磁、鎧裝聚磁等手段的多面擠壓的技術,把不同磁化方向和結構參數各異的磁塊組合成特定的磁路結構,在較大幅度地提高了磁場強度的同時,獲得了較寬分選空間。其分選空間為φ30mm時,對稱中心軸線上的磁場強度可達1.3T。工作時,將磁選機平置或豎置,將直徑略小于分選腔內徑的聚磁介質筒置于分選腔內,而后通過給料漏斗將物料給入聚磁介質筒,物料可通過風力輸送(干選)或以礦漿的形式(濕選)流經聚磁介質筒,磁選機水平放置時,物料可自上向下進入,也可自下向上進入,非磁性料順利物通過聚磁介質的間隙成為非磁性產品,而磁性礦物則在磁場力的作用下吸附在聚磁介質上,待聚磁介質吸附飽和后,停止給料,將聚磁介質筒從分選腔中取出,吸附于聚磁介質上的磁性物料在自身重力作用下脫落成為磁性產品。
2.1試驗結果及分析
結合干式永磁高梯度磁選機的特點及含有弱磁性粉體黃鐵礦的煤粉的物性問題,本試驗采用北宿煤和宜洛煤對干式高梯度磁選的脫硫效果進行研究,確定試驗方案流程如圖3:
根據方案進行試驗,實驗結果如表1所示:
根據表1繪制北宿煤、宜洛煤在不同粒度條件下精煤產率、脫硫率的變化圖如圖4。
由表1和圖4可知:在對磨制煤粉的極弱磁性的煤系黃鐵礦物質進行分選時,取得了良好的脫硫效果。其中,北宿煤和宜洛煤均在粒度級為100-200目(0.15mm-0.074mm)時精煤產率(95.61%、82.78%)和脫硫率(44.44%、42.03)達到較高水平,因此,可以將100-200目(0.15mm-0.074mm)做為兩種高硫的煤粉脫硫最佳粒度范圍。同時表明,煤粉直接干法高梯度脫硫效果明顯,精煤產率也較高,具有較高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圖4 產率、脫硫率、降灰率與粒度的關系
3、結論
(1)對磨制煤粉中極弱磁性的煤系黃鐵礦等物質未進行選前磁性強化而直接進行地分選實驗表明:采用干式高梯度磁選對煤粉進行脫硫效果顯著,若用于火電廠燃煤脫硫,實現微粉煤燃前深度脫硫,將可有效緩解我國煤煙型大氣污染狀況。
(2)和電磁磁濾器相比,永磁磁選脫硫耗能低,節省能耗約80﹪以上,且輔助設備少,操作維護方便,制造成本低、占地面積少,具有顯著的市場優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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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干發言稿范文2
【關鍵詞】 課程管理 課程領導 戰略領導 價值領導 多元文化領導
【作者簡介】 陶思亮,上海中醫藥大學團委書記,華東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教育領導與管理研究;夏星,華東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教育領導與管理研究。
高等院校的根本任務是人才培養,而人才培養的關鍵是提高教育質量,關涉高等教育質量提升的若干因素中,課程無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但種種跡象表明,我國高校目前的課程實施狀況卻令人堪憂,高校課程不能滿足學生的實際需求,高校培養的人才不能滿足社會的實際需求這類報道頻頻見諸報端。課程設置、課程內容、課程教學、課程評價等本是高等教育領域內部的學術概念,卻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因此,各高校在改革發展的過程中,均把課程建設作為加強高校內涵建設和提升教育質量的重要工作來做。從國內外對于課程建設的研究和實踐來看,提升課程領導力對于促進課程的改革和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從課程管理到課程領導
在國外,課程領導(Curriculum Leadership)的出現有著特殊的社會背景?!罢n程領導”一詞最早出現在20世紀50年代的教育文獻中。70年代,美國管理學界掀起了一股批判科學管理的浪潮,新興的領導理論代替了20世紀初發展起來的管理理論,人們認為一個成功領導者的角色不是去命令、控制、監督,而是傾聽、合作、引導、協調,這種領導思想與當時社會追求民主、公平、公正的社會思潮遙相呼應,廣泛影響著社會的變革。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教育領域也開始探討從管理者的角色向領導者的角色轉換的問題,課程領導的概念開始受到重視,并成為一項研究熱點。
國外對于課程領導力的關注和研究成果豐富,如美國東北大學已經有課程領導力的博士專業學位,此外還有一批著作以及專業雜志專門發表關于課程領導力的研究成果。目前,以 “Curriculum Leadership”為主題的研究專著有近千本。
從課程管理與課程領導的區別來看,其核心在于管理和領導的區別。關于管理和領導的區別,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觀點,但以下描述常常被認為是共識:領導做正確的事,管理把事做正確;領導引領改變,管理維持現狀;領導著眼未來,管理維持現狀;領導者打破秩序,管理者尋求秩序;領導重在開發資源,管理重在利用資源;領導激勵他人,管理監督他人;領導授權他人,管理控制他人;領導者傾聽,管理者命令等等。課程管理從某種程度上說,是“把事情做正確”,強調的是如何實施好既定的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評價等。課程管理強調基于技術理性的規范、統一、標準、控制、效率等因素。強調標準化的課程管理所導致的結果往往是課程內容、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成為標準的生產活動,而忽視了教師和學生作為人的存在,忽視了因社會變化和學生變化而帶來的課程內容、教學形式、學習方式等因素的變化,忽視了順應這些變化而進行的課程管理變革。
課程領導則強調“做正確的事情”,課程領導在于把領導看作一種行為、一個過程,基于師生需求,引領改變,不斷創造課程發展的遠景。課程領導實現了課程管理體系中主體的改變。課程管理的主體往往是制定游戲規則的一方,而客體是游戲中的人,即課程管理者是主體,師生是客體。課程領導所倡導的主體是課程目標的制定者、課程內容的設計者、課程內容的實施者以及課程的學習者,他們在課程領導中扮演著不同的重要角色。換言之,在課程領導體系中,廣大師生既是課程的實施者,也是課程的領導者。他們組成了課程領導的共同體,共同制定、修正課程目標、課程計劃、課程內容,并參與實施。
值得關注的是,在學校系統實現課程管理向課程領導的轉向過程中,上海率先在中小學(幼兒園)實施了課程領導力開發計劃?!渡虾J刑嵘行W(幼兒園)課程領導力三年行動計劃(2010―2012年)》(滬教委基〔2010〕33號)指出,課程領導力是以校(園)長為核心的課程團隊為提升學校課程品質,在課程實踐過程中所體現出來的規劃、執行、建設和評價的能力。
二、課程領導中的戰略領導
從高校課程領導的維度來看,首先涉及的就是高校課程發展的愿景(vision),即高校課程的發展目標,具體說就是符合高校人才培養目標的課程目標。
廣義上說,各所高校在人才培養上具有共同的宏觀目標,即高校的人才培養要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但具體到每一所高校,因其學校定位、辦學特色不同,培養目標也不盡相同,因此,在實施課程領導的過程中,必須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人才培養目標和課程發展愿景,這就需要高校課程領導者具有課程戰略領導力。
對于戰略領導,浦東干部學院的奚潔人教授把其價值取向歸結為全局性、前瞻性、主動性和可行性,其相對應的戰略領導力是整合力、預見力、創造力和執行力。由此可見,實施戰略領導的主體無疑就是高校的主要領導或領導集體。
對于高校課程領導中的戰略領導者來說,要對課程的發展目標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課程領導首先要服務于“培養什么樣的人”這一戰略目標,這一目標可以劃分為兩個層次,首先我們要把學生培養成“人”,其次,要把學生培養成為“專業”的人。把學生培養成“人”,關注點在“價值”層面,即培養成一個“好人”。因此,在高校課程領導的過程中,或課程體系、課程目標、課程內容的設計中,首先關注的無疑是關于學生成“人”的層面,即高等院校培養學生的普遍性價值追求。我們要把學生培養成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為國家和人民服務的人,他們勇于探索,具有創新精神,善于解決問題,具有實踐能力,這就要求我們在課程領導中,要堅持德育為先,立德樹人。培養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構建德育課程體系,創新德育形式,豐富德育內容。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作為普遍性的價值追求,就要求我們在課程領導中,要把實踐類課程和活動課程納入課程體系中,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開展課外及校外活動。加強學生社團組織指導,鼓勵學生參與志愿服務和公益事業,并對其進行系統的設計和領導。實質上,部分高校當前開展的通識教育課程,可以理解為是對高等院校培養大學生成“人”的戰略課程,也是高校課程領導中戰略領導的核心。
另一方面,高校課程領導中的戰略領導還必須服務于把學生培養為“專業”人才這一戰略目標,這一目標涉及每所高校人才培養的戰略定位。這種戰略定位的前提是對每所高校進行準確定位,如區域性高校、行業高校、全國高校,乃至全球高校。如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研究教學型大學、教學研究型大學、外向型大學等等。實質上,這在某種程度上就是高校發展的戰略定位,而該定位也決定了對于“專業”人才培養的戰略目標,從而決定了學校課程發展的戰略目標,也就決定了課程領導中的戰略領導。如把大學的定位為外向型,在課程的領導中,就必須具有“國際化”視野,學校的課程發展就要有“外向型”、“國際化”的價值追求。
因此,相對于中小學來說,高校課程發展的自主性較為“自由”,因此,對課程的戰略領導便是課程領導的重中之重。由此可知,高校課程領導者的戰略領導力(即領導者或者領導集體的全局觀念、前瞻性、主動性、預見力、創造力和執行力)的開發和提升就顯得尤為重要
三、課程領導中的價值領導
從領導力的維度來看,領導力表現為價值、知識和技能三個層面。領導力作為外來詞,是Leadership的翻譯,基于中國的語言習慣和文化傳統,當把Leadership翻譯為“領導力”后,出現了對領導“力”或“能力”的關注,從某種程度上體現了我們對于領導力開發的自覺和自信,作為領導“能力”,我們是可以“開發”(develop)、“教育”(educate)和“學習”(learn)的。
但是,在注重領導“力”或“能力”的同時,也易使我們對于領導力的理解過于簡單或片面,往往把領導力等同于領導能力,特別是當我們進行領導力開發、教育和培訓時,較為注重“能力”的提升。如決策能力、溝通能力等。而忽視了領導力的價值、藝術等內涵。而作為領導力的“價值”,對于個體或組織來說具有核心意義。
從價值領導的維度來看,我們往往要思考的是“領導是為了什么?”這一核心問題,換言之,領導力的核心價值是什么?領導力的基礎是領導者的人格特征、價值觀和信仰體系。因此,在進行課程領導力開發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思考這樣的問題:課程領導力開發的目的是什么?換言之,課程領導為誰?這是課程領導力的核心問題。而對于高校課程領導力的核心價值,無疑是為了學生的發展。
在課程領導力開發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建構屬于課程領導者共同體的核心價值,同時,這個價值還必須是課程領導者的共享價值。從諸多領導理論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共識,當組織中個體的價值追求和組織的價值追求達到高度統一時,該組織是較為高效的。
對于高校課程領導來說,服務于學生的終身發展無疑是諸多價值中最為核心的價值。這就要求在課程領導過程中,實現學校課程戰略領導者、相關課程職能部門、教師共同體對這一價值達成共識,學校的所有課程都是為了學生的發展,為了學生的終身發展。
當前的高校課程領導過程中,我們常常會發現某些背離“服務于學生發展,以學生為中心”的課程領導價值觀。因此,學生和用人單位對于大學課程不斷提出質疑。2006年7月,學校部和北京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聯合了《關于大學生求職與就業狀況的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在回答“改革學校教育包括改革課程體系是否有助于改善大學生就業狀況”這一問題時,25.61%的學生認為非常有幫助,41.27%的學生認為比較有幫助。用人單位對大學課程設置方面的態度似乎比大學生更明確。在接受訪談的44家單位中,有59.1%(26家)的用人單位認為當前的課程設置不合理,其中50%(22家)的用人單位明確提出當前大學教育中課程設置不合理是大學生就業的一個制約因素,兩者存在相關性。
因此,在課程領導過程中,我們須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核心價值,把促進學生的終身發展作為課程領導的出發點和目標,提升課程領導者的價值領導力。
四、課程領導中的多元文化領導
中小學學生往往具有較強的地域性特征,從某種程度上說,培養目標、課程計劃、課程標準、課程內容、評價體系都相對單一,具有一定的規范可循。高校課程領導則面臨著更為多元的學生群體。一方面,高校學生來自于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甚至不同國家,具有多元的文化背景;另一方面,高校中有不同的專業,有不同層次的學生,需求也不盡相同,同中小學具有較大的差異,因此,高等院校學生群體的多樣性,學生文化背景的多樣性,學生需求的多樣性都決定了高校課程領導中必須實施多元文化領導,開發高校課程領導者的多元文化領導力。
當前,大多數高校都面向全國招生,有些高校還面向港澳臺招生,且人數逐年增加。同時,隨著高校的國際化發展,招收的留學生人數和國別也日益增加。以面向港澳臺招生的高校為例,在課程設計過程中,考慮到港澳臺學生同大陸學生在語言上的一致性,有的學校對港澳臺學生和大陸學生等同視之,對原有的課程不做任何變革,這種做法,就是在課程領導過程中忽視了港澳臺學生文化背景及其需求的特殊性;有的學校恰恰相反,更多的考慮了港澳臺學生的特殊身份,為該群體給予了有針對性的系統課程設計。從實踐來看,這兩類課程領導方式具有較大的差異,其效果顯然也大相徑庭。由此可見,多元文化領導力的提升,對我國高校領導集體來說顯得尤為緊迫。
在教育領域逐漸擴大對外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的高校參與到多層次、寬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中,為不斷提升我國高等教育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培養大批具備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競爭的高層次人才,高等院校在課程領導的過程中,必須關注多元文化群體的現實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課程設計,提升課程領導者的多元文化領導力。
參考文獻:
提干發言稿范文3
省委、省政府決定,最近。新區開發建設體制由原來的省市共建,以市為主”調整為“省市共建,以省為主”原推進新區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調整為新區管委會及黨工委。這一重大調整主要是基于新區規劃制定后進入了全面開發建設新階段的要求,也是為了順應廣大干部群眾要求加快新區建設的新期待。
這次配備新區領導班子時,省委、省政府的決定是,由省委常委、副省長同志兼任管委會主任和黨工委書記,由同志做常務副主任、黨工委常務副書記,協助同志主管管委會的日常開發建設工作。決定三位同志為兼職副主任,凡涉及到省發改委的,包括項目以及規劃的協調等,由李忙全同志負責;和同志分別代表市和咸陽市參與到管委會領導班子,主要負責新區建設中涉及市、咸陽市區域內的社會工作。其他幾位同志,省委、省政府決定喻同志離開國土資源廳,專職在新區管委會工作,這主要是基于未來新區土地開發管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來考慮的,既要大力開發建設,又要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還要處理好城鄉統籌,解決好征地農民的利益等。李同志在新區總體規劃中作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做了大量工作,這次被任命為管委會副主任兼總規劃師,負責新區規劃的實施和分組團規劃的制訂。五個分組團,已經由、咸陽市委批準的管委會繼續保留,分別為灃東新城和秦漢新城管委會,其他三個分組團是新組建的,決定王、劉、李為管委會的副主任兼三個分組團的負責人。分組團管委會的所有工作由分組團領導負責,規劃、建設及如何進行市場化運作,包括公司的組建,都由你們來考慮。整個管委會25個行政編制不能突破,以后視工作需要適當增加點事業編制。管委會下設的3個處(局),要根據工作需要定好名稱,綜合處既是管委會的辦公室,也是黨工委的辦公室,現有人員都與原單位脫鉤,專司其職,總的要求是這支隊伍要精簡干練。下面,我提幾點要求。
一、要認真履行職責,不辱使命。把新區建設任務交給大家,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你們的高度信任和期望,責任重大,使命光榮,任務艱巨。新區的建設,從現在開始,要在前一階段規劃的基礎上,進入開發建設階段,真正地實現“一年有變化,兩年要變樣,三年出形態”的目標。如果不全面啟動、全面建設、全面開工,實現這一目標是不可能的。新區備受全省人民關注,是我省“十二五”一個新的增長點,也是在為“十三五”的發展打基礎。雖然幾年后新區條件可能會越來越好,但目前正處于開發創業初期,條件還比較差,大家的任務非常艱巨。省里給的支持條件就是土地指標單列,省財政拿出一點資金作為啟動資金,其他都要靠你們發揮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拿出創業者的氣魄和勇氣,不斷創新、創造和改革。所以,希望大家在澤林和的帶領下,齊心協力、迎難而上、開拓進取,在這張白紙上繪就一幅最美好的藍圖。從現在開始,要花半個月到一個月時間,集中學習關天和新區兩個規劃及去年以來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區的一系列指示和政策,準確領會把握省委、省政府的意圖,轉換角色,進入工作狀態。
二、要進一步理清規劃思路和建設方法。新區建設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到許多新問題,如體制問題、社會管理問題等。這段時間你們要開始思考新區的事情,明晰思路,形成共識,特別是要把管委會和分組團所有同志的認識統一起來。忙全和同志要集中宣講規劃的思路、形成過程和規劃本身。新區是一個新的城市形態,就是要建設生態、田園、現代的城市,五個分組團功能各有不同,要圍繞功能的實現來開發建設,不能搞成一個模式??崭劢M團主要是物流,但要和國際港務區有所區別。秦漢新城主要是大遺址保護,文化旅游產業是一個很重要的特色。灃東、灃西分布西、咸兩市,將來可能遇到的協調關系多一些。今后每個組團發展規模約四、五十萬人,目的就是不希望“攤大餅”。組團之間要實現快捷交通連接,管委會主要是搞好基礎設施建設,這將來都是新的增長點。項目進入新區后,要根據各組團的功能由管委會來分流。新區將是陜西“十二五”、“十三五”加快發展的新動力。同時,新區也是一個創新基地和改革實驗區,在這個區域內,只要不違背法律法規,符合市場規則,就要允許先行先試。一定不要搞成行政化,這就是人員編制較少的原因。希望通過提供這個大舞臺,發揮大家的聰明才智,使大家充分施展才華,但改革、創新的基本原則不能違背,國家基本法律法規不能違背,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更不能違背。將來會有一部分資源在大家手上分配,各位一定要頭腦清醒,遵守好法律,履行好廉政職責。從目前來看,天津濱海新區、重慶兩江新區的建設都很快,新區作為落實關天經濟區建設的重要載體,一定要向他們學習,加快建設。天津響螺灣的例子啟示我們,在發展中一定要搞好策劃,想點子,搞創新。我們組團式發展目標中的都市農業襯托就是要靠土地增減掛鉤,在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同時搞現代農業、生態農業、設施農業園區。渭河段100公里一定要象浐灞一樣打造成為最美、最好、最宜居的地方。目前,新區土地指標單列3.5萬畝,要通過市場來運作、來建設,要依靠土地作資本,依靠政策效應來建設。今后省上還會有更多的優惠政策支持新區的發展,包括為新區建設管理立法等等。這幾天,你們討論的時候好好研究一下。
提干發言稿范文4
孩子們陣陣發自肺腑的吶喊,聲聲來自心靈的呼喚,回蕩在xx南小學的校園上空,久久不能平息……
XX年11月17日,是我校的“家長開放日”,對我校全體師生以及家長來說,這一天注定會是一個意義非凡、心靈震撼的日子,為了讓學生更加懂得珍惜生活,懂得感恩他人,我校特邀請了感恩巡回報告講師團的關燕老師進行了一場主題為“感恩勵志”的專題報告,家長們在兩節隨堂聽課后和全校師生一起參加了此次報告會。
伴隨著輕柔的音樂,關老師一句“不懂得感恩的人,他已失去做人的資格”,鏗鏘有力,擲地有聲,重重叩響了在座每一位聆聽者的心靈。一段段動人的故事,一句句激昂的言語,一聲聲感人的呼喚,打濕了在場每一位聆聽者的眼眶。與老師的頂撞、誤解,聽起來是這般的熟悉;與父母的沖突、摩擦,聽起來又是那樣的相像。聽著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不懂事的行為,很多孩子默默地低下了頭……
提干發言稿范文5
【摘要】 目的建立堿水解法提高黃芪藥材中黃芪甲苷收率的最佳工藝。方法以黃芪甲苷的收率為考察指標,采用正交實驗對黃芪甲苷的提取工藝進行優選??疾霳aOH濃度、水解時間及料液比對黃芪甲苷收率的影響,采用高效液相色譜-蒸發光散射法(HPLC-ELSD)測定其含量。結果NaOH溶液的濃度對黃芪甲苷的收率起主要作用,最佳工藝條件為:NaOH溶液的濃度為0.100 mol·L-1,室溫靜置水解2 h,黃芪藥材與堿溶液的料液配比為1∶12,黃芪甲苷的含量約是未經堿水解組的16.4倍。結論堿水解法可顯著提高黃芪藥材中黃芪甲苷的含量。方法簡便易行,實用價值高,為工業化生產提供了依據。
【關鍵詞】 堿水解法; 黃芪; 黃芪甲苷; 正交試驗
黃芪為豆科植物蒙古黃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 var. mongholicus (Bge.) Hsiao或膜莢黃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的干燥根。黃芪皂苷是黃芪的主要藥效物質之一,黃芪皂苷大部分是以環黃芪皂醇為苷元的皂苷,黃芪甲苷(astragaloside Ⅳ)為其主要成分[1],常作為黃芪藥材及其制劑的質量控制定量的指標。藥理研究表明,黃芪甲苷具有強心護心、保護神經系統及內皮屏障功能、改善血液流變學、調節機體免疫功能、抗衰老、抗胃潰瘍等功能,此外,還具有降血壓、鎮痛鎮靜、促進胰島素分泌等作用[2]。黃芪甲苷雖然藥理作用顯著,但其在黃芪藥材中的含量很低,提取分離較困難,使其應用受到極大的限制。本研究利用皂化反應原理,在NaOH作用下將環黃芪醇皂苷轉化為黃芪甲苷,通過正交實驗優選黃芪甲苷轉化的最佳條件,提高黃芪甲苷的收率,為黃芪甲苷單體制劑的研制開發奠定研究基礎。
1 儀器與試藥
1.1 儀器Agilent 1100高效液相色譜儀,Alltech 2000ES型蒸發光散射檢測器,AT-330柱溫箱(天津奧特賽恩斯儀器有限公司),XWK-3A空氣泵(天津市華生分析儀器廠);SZ-93自動雙重純水蒸餾水器(上海強運科技有限公司);BP-211D電子分析天平(德國賽多利斯公司);KS-600D超聲清洗機(寧波科生儀器廠);W2-100旋轉蒸發儀(上海申生科技有限公司);PHS-25型酸度計(杭州亞美電子儀器廠)。
1.2 試藥黃芪甲苷對照品(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批號為110781-200613);黃芪藥材(購自天津市藥材公司,批號為Y0805267,由天津醫科大學生藥學教研室周曄教授鑒定,符合《中國藥典》2005年版Ⅰ部要求);AB-8型大孔吸附樹脂(南開大學樹脂廠);乙腈(天津康科德科技有限公司,批號:080426)色譜純,氫氧化鈉為分析純;流動相用水為重蒸水。
2 方法與結果
2.1 色譜條件及系統適用性實驗色譜柱:Diamonsil C18(4.6 mm×250 mm,5 μm);流動相:乙腈-水(34∶66);體積流量:1.0 ml·min-1;柱溫:35 ℃;漂移管溫度:105 ℃;載氣流量:2.5 L·min-1;壓力:0.4 MPa;進樣量:10 μl。此色譜條件下,黃芪甲苷色譜峰與樣品中其他組分色譜峰可達基線分離,分離度大于1.5,理論塔板數以黃芪甲苷峰計不低于4 000。
2.2 黃芪藥材提取液的制備稱取黃芪藥材200 g,置于圓底燒瓶中,各次加乙醇量分別為藥材干重的10,8,8倍,90 ℃水浴回流提取3次,各次回流時間分別為2,1.5,1 h。每次回流后趁熱過濾,濾液合并濃縮后定容至500 ml,備用。精確吸取上述提取液5 ml,按設定的實驗條件進行水解后,調節pH至中性,上AB-8型大孔吸附樹脂,流出液重復上樣一次,用3 BV蒸餾水洗脫樹脂,再用4 BV 70﹪乙醇洗脫樹脂,收集70﹪乙醇洗脫液,于旋轉蒸發儀減壓濃縮近干,用70﹪乙醇溶解并定容于10 ml量瓶中,過0.45 μm微孔濾膜,取續濾液,即得黃芪藥材樣品液。a.黃芪甲苷對照品;b.堿水解前樣品;c.堿水解后樣品;1.黃芪甲苷圖1 黃芪甲苷標準品及黃芪藥材提取液堿水解前后的HPLC圖
2.3 方法學考察
2.3.1 線性關系的考察準確稱取經減壓真空干燥至恒重的黃芪甲苷對照品24.7 mg,置于50 ml量瓶中,加甲醇超聲溶解并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儲備液。分別精密吸取黃芪甲苷對照品儲備液0.25,0.5,1,2,4,6,8 ml,置于10 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釋至刻度,分別精密吸取上述溶液各20 μl,注入高效液相色譜儀,按照“2.1”項下色譜條件測定黃芪甲苷的峰面積,以黃芪甲苷進樣量(μg) 的自然對數值為橫坐標(X),以峰面積的自然對數值為縱坐標(Y),繪制標準曲線,并計算回歸方程,Y=1.376 8X+12.829,r=0.999 8。黃芪甲苷在0.247~7.904 μg范圍內具有良好的線性關系。
2.3.2 精密度實驗精密吸取黃芪甲苷對照品溶液10 μl,注入液相色譜儀,連續進樣6次,測定黃芪甲苷峰面積值RSD為1.02﹪(n=6),表明儀器的精密度良好。
2.3.3 穩定性實驗取同一份堿水解工藝制備的黃芪藥材供試液,于0,2,4,8,12,24 h分別進樣,測定黃芪甲苷峰面積值RSD為1.34﹪(n=6),表明黃芪藥材供試液在24 h內穩定。
2.3.4 重復性實驗精密吸取6份黃芪藥材提取液各5 ml至50 ml圓底燒瓶中,按照相同的堿水解工藝條件制備黃芪藥材供試液,測定并計算黃芪甲苷的含量,RSD為1.68﹪(n=6),表明本處理方法制備黃芪甲苷的重復性良好。
2.3.5 加樣回收率實驗取經堿水解工藝制備的已知黃芪甲苷含量的供試液2.5 ml至10 ml量瓶中,共9份,每份分別按相當于堿水解后黃芪供試液中黃芪甲苷含量的80﹪,100﹪,120﹪加入黃芪甲苷對照品溶液,加70﹪乙醇定容至刻度,過0.45 μm微孔濾膜,取續濾液,測定并計算黃芪甲苷的回收率。結果表明,黃芪甲苷的平均回收率分別為98.26﹪,100.21﹪和97.53﹪,RSD分別為1.45﹪,1.22﹪和1.03﹪。
2.4 正交實驗法優化黃芪藥材的堿水解工藝在考察了NaOH濃度,堿水解時間和料液比等單因素對黃芪甲苷轉化率影響的基礎上,對上述因素水平設計L9(34)正交實驗,以每克黃芪生藥中含有黃芪甲苷的量(mg)作為評價指標,篩選最佳工藝。各因素水平見表1。表1 正交實驗因素水平表L9
2.4.1 正交實驗樣品的制備及測定 精確吸取“2.2”中未經堿水解的黃芪提取液5 ml,按表2正交實驗條件進行水解后,繼續按“2.2”項下操作,每次實驗平行2份。照“2.1”項下色譜條件以外標兩點法對數方程計算黃芪甲苷的含量。結果見表2。表2 正交實驗結果由表3可知,因素A(NaOH濃度)對黃芪中黃芪甲苷的收率具有顯著性影響(P< 0.05);因素B(水解時間)和因素C(料液比)對黃芪甲苷的收率無顯著影響。因此,因素A為主要因素,因素B和C為次要因素,該結論與直觀分析法是一致的。因此,結合實際生產,本實驗的最佳搭配為A3B2C3,即濃度0.100 mol·L-1的NaOH室溫靜置水解2 h,料液比為1∶12。表3 方差分析表
2.4.2 堿水解工藝的驗證實驗為進一步考察上述最佳工藝的穩定性及合理性,將藥材量放大10倍,即取相當于20 g黃芪藥材的提取液進行實驗,按照該工藝進行重復性實驗3次,隨行進行非水解空白組。結果見表4。表4 最佳工藝驗證實驗結果由表4可以看出,驗證實驗中黃芪甲苷的含量均高于正交實驗各組的含量,經過最佳堿水解工藝水解后的黃芪甲苷含量比未經堿水解組明顯增高,約是未經堿水解的黃芪皂苷樣品中黃芪甲苷含量的16.4倍,說明本實驗確定的黃芪皂苷的最佳堿水解工藝穩定可行,對于黃芪甲苷的生產具有很大的實用價值。
2.4.3 堿水解前后黃芪總皂苷的含量[3]精密稱取未經堿水解和堿水解后提取所得黃芪皂苷粗品各約12.5 mg,用無水乙醇超聲溶解并定容于25 ml量瓶中,過濾,取濾液作為樣品液。精密吸取0.3 ml樣品液,各加無水乙醇至0.5 ml,再分別加入0.5 ml 8%香草醛無水乙醇試劑,置于冰浴中緩緩加入5.0 ml 72%(V/V)的硫酸,旋渦混勻2 min,放入62℃水浴中,保溫30 min,取出,置冰浴冷卻10 min,搖勻,立即于波長540 nm處測定吸光度,隨行試劑空白,測定3次,每個樣品平行做3份。
表5 堿水解前后黃芪總皂苷的含量由表5可以看出,黃芪皂苷堿水解前后黃芪總皂苷的含量變化不大,采用配對t檢驗,兩者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尚不能認為黃芪總皂苷堿水解前后的含量有變化。說明該方法不影響黃芪總皂苷的含量,而是提高了活性較強的黃芪甲苷的含量。
3 討論
國內外學者[1]對黃芪中黃芪皂苷作了深入的研究,已分離鑒定了數十種黃芪皂苷,其中大多數皂苷以環黃芪皂醇為苷元,以配糖體部分不同而分類,黃芪甲苷糖體3個位置均連著-OH,其它環黃芪醇皂苷的配糖體上連接-OH或-OAc,本研究的皂化反應原理就是將黃芪中的環黃芪醇皂苷轉化為黃芪甲苷,從而提高黃芪中黃芪甲苷的收率及藥用價值。
在設計正交實驗之前,本文對黃芪皂苷的水解方法進行了篩選,分別采用了加熱回流法和室溫靜置法進行黃芪提取液的堿水解,經過t檢驗,結果表明,加熱回流法與室溫靜置水解法對黃芪提取液中黃芪甲苷的收率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為節約成本消耗,更適用于工業生產的需要,本研究選用了室溫靜置水解法對黃芪提取液進行黃芪皂苷的水解。
《中國藥典》(2005年版)[4]中對黃芪甲苷含量測定的前處理中,采用了氨試液洗滌正丁醇萃取液,以使黃芪中黃芪甲苷的含量達到測定的要求,但經過反復洗滌,黃芪甲苷的損失率會大大增加,且氨試液刺激性大。有研究[5]采用2%氨液90 ℃水浴回流2 h,用于提高黃芪中黃芪甲苷的收率,但該法中氨試液濃度較大,且加熱回流消耗成本高,污染環境。因此,本研究采用了濃度為0.100 mol·L-1氫氧化鈉在室溫靜置堿水解,減少了氨試液對環境的污染,降低成本消耗,該操作方法易于在工業生產中實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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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未成年人 司法保護公平性
一、非上海籍未成年人司法處遇中三個突出問題
(一)從刑罰方面來看,非上海籍未成年被告人緩刑適用偏少
近年來,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犯罪雖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總體升幅仍較大。上海法院判處的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由2004年771人上升到2009年1454人,增幅達88.59%;而同期上海籍未成年罪犯從2004年的779人下降到2009年的621人,下降了20.28%。同時,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占上海未成年罪犯總數的比例亦總體上升,2004年占49.74%,2005年占56.57%,2006年占61.01%,2007年占68.34%,2008年達峰值占83.27%,2009年開始下降,占70.01%。因此,在非上海籍未成年人已成為上海未成年人犯罪主體的情況下,如何保障外來未成年人司法處遇上的平等性問題成為法院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課題。
1.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情況有所改善。與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已成為上海未成年人犯罪主體形成對比的是,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監禁刑的情況與上海籍未成年罪犯差別不大,但適用緩刑的人數并未過半。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2004年30人,2005年45人,2006年59人,2007年83人,2008年184人,2009年142人;同期適用緩刑的未成年罪犯總數分別為379人、489人、520人、497人、483人、421人(圖表2)。這組數據表明,一是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數在逐年提升,尤其是2008年開始顯著增加,同比增長了121.68%,近兩年來上海高院重點強調的上海籍和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在司法處遇上的平等性問題已取得突破。二是相對于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情況而言,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出現增長停滯遭遇瓶頸期的可能。
2.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比例偏低。從最高人民法院統計全國法院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情況看,2006―2009年適用緩刑率維持在28%左右;同期上海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詳見圖表3)。我們再看上海法院審理的上海籍與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的三組數據。第一組數據為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數占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總數的比例,2004―2009年逐年上升,分別為3.89%、3.82%、3.95%、4.53%、8.59%、9.77%;同期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數占上海籍未成年罪犯總數的比例分別為44.8%、49.06%、48.27%、48.76%、69.53%、44.93%。
第二組數據為判處緩刑的未成年罪犯總數中非上海籍罪犯的比例,2004―2009年分別占7.92%、9.2%、11.34%、16.7%、38.1%、33.73%;同期上海籍罪犯的比例分別占92.08%、90.8%、88.6%、83.3%、61.9%、66.27%。第三組數據從對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明顯改善的2008年、2009年犯罪情況看,未成年人實施搶劫犯罪占首位,2008年占犯罪總數的35.55%,2009年占33.93%;盜竊犯罪占第二位,分別占犯罪總數的35.08%、32.92%;第三至第五位依次為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上述五類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百分之九十左右。以占未成年人犯罪七成左右的搶劫罪、盜竊罪進行分析一般意義作為重罪的搶劫罪中非上海籍未成年人所占比例明顯高于上海籍未成年人,在盜竊罪中情況也相同。上述情況表明兩點,一是上海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這也許與上海作為特大型城市以及流動人口太多有關。但最高法院認為,根據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以及對未成年人“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從總體來看,全國法院對未成年人適用緩刑的指標仍然較低。因此,對未成年罪犯仍應依法擴大適用非監禁刑。二是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情況明顯改善,但由于其犯搶劫罪比例較高,因而出現緩刑增長停滯現象,故上海法院對未成年罪犯依法擴大適用非監禁刑的主要障礙可能在于非上海籍未成年人。
(二)從程序方面來看,非上海籍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不到場情況較為突出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法規等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定人制度做過一系列規定: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第1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人到場?!?998年公安部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82條第1款規定:“訊問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應當針對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通知其家長、監護人或者教師到場?!?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0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應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出庭。法定人無法出庭的或者確實不適宜出庭的,應另行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近親屬出庭。經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成年近親屬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在案”。然而,在未成年人刑事訴訟中,一直存在法定人不到場的問題,其中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的法定人缺席情況尤為嚴重。我們對上海法院2008―2010年法定人到庭情況進行了統計(詳見圖表5)。從中可以看出,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法定人出庭率維持在50―60%之間,其中上海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出庭率明顯高于非上海籍,前者超過80%,后者則不到50%。上述情況表明,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未成年人尤其是非上海籍未成年人訴訟權利的保障應當有所作為。
(三)從刑罰執行方面來看,未成年罪犯的社區矯正機制有待提高
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大發展過程中,城市化進程的結果是成千上萬的流動人口從農村進入城市。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物質生活的豐富,未成年人思想活躍,涉足犯罪的領域不斷寬泛,犯罪手段不斷向技能化和智能化方向發展。為此,家庭、社會、司法如何與城市化進程相適應,如何增強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和控制能力,如何完善與之相匹配的社區矯正手段已迫在眉睫。從法院的角度看,我們認為,未成年罪犯尤其是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的社區矯正機制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未成年罪犯社區矯正的針對性和規范性未能充分顯現。2003年7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了《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通知》(以下簡稱文件),提出了在我國構建社區矯正制度的思路、任務和工作方法,標志著社區矯正工作在我國司法制度中有了一席之地。據此,上海建立了市、區縣、街道三級社區矯正刑罰執行職能組織,培育成立了市新航社區服務總站,并組建了社會工作者和社
會幫教志愿者隊伍,截止2009年12月,本市直接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社工隊伍125人,志愿者隊伍近萬人,并吸納了400余家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民營企業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累計接受社區服刑人員26758人。文件明確提出,將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作為社區矯正的重點對象,表明我國順應世界刑罰發展的潮流,真正重視未成年人行刑社會化的問題。但是,如何有針對性地對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群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目前仍處于探索階段。如目前實踐中主要包括公益勞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會公德教育、技能培訓、心理矯正,以及就業指導、生活指導等。在上海,針對未成年人的分類矯正措施主要有:加強法制教育、行為養成教育;利用家人、親屬力量,營造家庭關懷的環境;對未完成高中階段教育的人員,督促其參加學歷教育;改善人際交往能力,培養團隊合作意識,根據年齡與身心發展特征,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娛等輔助活動;推薦參加相關的就業技能培訓,掌握一技之長②。這些項目對矯正期間預防少年犯重新違法犯罪能夠發揮一定的效用,但是其不足之處表現為有些項目缺乏對于特殊矯正對象的針對性,未成年人精力旺盛、思維活躍,人生的道路還很長,如果不采取有針對性措施完成他們的重新社會化,不引導他們對今后的生活作出規劃,他們很容易陷入迷茫,出現反復。同時,依靠上述125人的社工隊伍不僅要針對未成年人,還要包括所有社區服刑人員開展矯正工作,其質量和效果可能還有待提高,其規范化、法制化進程亟需加快。
2.以戶籍為依托的社區矯治體系不適應社會發展。目前的社區矯正體系尚未適應人口大流動的社會經濟發展新格局。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被判處緩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交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以罪犯戶籍所在地為執行地。對于短期來上海的流動人員尚可將其送回原籍,民工代則大多數在上海就學或就業,送回原籍非常不現實;同時,由于我國未建立異地矯正委托制度,委托外地社區矯正機構進行矯正存在困難;再者,外來未成年人可能經常流動,被判處非監禁刑后相對于本地未成年人而言較難跟蹤,由此提高了社區矯正成本。以上海為例,公安機關的市局、分局、基層公安派出所與社區矯正部門均建立了日常聯絡制度,規定派出所必須確定專人擔任社區矯正工作聯絡員,定期向司法所了解社區服刑人員的現實表現;對人戶分離的社區服刑人員,按照“居住地為主”原則,要求公安派出所及時查找下落,并分別通知對象戶籍地和居住地司法所落實監督考察措施。公安機關不僅將配合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考核范圍,還將其作為每年公安部對公安派出所進行等級評定的常規項目。公安機關的上述舉措無疑已彌補了刑訴法規定的不足,但并未將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納入其中。上海市政府購買的服務范圍內,社工組織、社區機構并沒有幫教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的職責,目前在閔行區等試點的包括非上海籍罪犯在內的矯正工作,主要由區政府購買服務。因此,相對于本地戶籍未成年罪犯來說,外來未成年罪犯的社區矯正難度相當大。
二、非上海籍未成年人司法處遇存在差別的原因分析
(一)非上海籍未成年被告人適用緩刑比例偏低的原因
1.從審前采用強制措施情況看,法院對部分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只能選擇監禁刑。對非上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審前采用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少是法院面對的普遍性問題。公安、檢察機關對外來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非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相對較少,客觀上使一些罪行較輕的未成年被告人移送法院時已被關押數月,使原本可以直接宣告緩刑、管制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案件,在關押后再適用反而可能失之過重,法院只能關多久判多長刑期。當然,產生上述問題有其客觀原因。根據刑訴法的有關規定,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在實踐中,這些條件對外地人或未成年人適用時尤為困難。首先,由于多數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在身邊或流動性大,無法提出傳統意義上的合適保證人。其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沒有能力自行繳納保證金。如果由其監護人或者親屬代為繳納,即使違反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規定,保證金被沒收,也體現不出對未成年人的懲罰作用。第三,有些涉罪的非上海籍未成年人在犯罪地無穩定居住地、經濟來源和社會關系,一旦對其采取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很難保證不脫保,從而影響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這是承辦人最大的顧慮。
2.從司法實踐中采用的未成年罪犯適用緩刑條件看,外來人員一般難以達到。刑法將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態度作為適用緩刑的條件,最高法《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16條明確規定,在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適用緩刑的規定且具備初次犯罪,積極退贓或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具備監護、幫教條件三種情形之一的,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時,應當宣告緩刑。從上述法律規定看,第一,對未成年人適用緩刑除應具備刑法規定的一般條件外,尚需“同時具備”另行規定的三個條件之一,因此,從《解釋》第16條的文義理解角度看,對未成年人適用緩刑比成年人更為嚴格。第二,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的犯罪情節較輕,是否初次犯罪、是否退贓或賠償比較容易判斷。但是,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是否具備監護、幫教條件則沒有權威的標準。司法實踐中,認定犯罪人是否有悔罪表現,通常從是否交待自己的全部罪行、是否積極退贓、是否檢舉揭發同伙的罪行加以考慮。由于非上海籍未成年人經濟條件相對較差,所得贓款、贓物大多用于生活開支或揮霍,很難退贓或賠償,因此,悔罪態度很難達到一般認為適用緩刑的條件要求。同時,監管、幫教條件仍然是緩刑適用時作為確實不再危害社會的必要條件。司法實務中,根據社區矯正工作意見的規定,判處緩刑案件應進行審前調查工作。從上海地區看,由于普遍建立了社區矯正組織,上海籍的被告人一般由社區矯正組織承諾監管,故適用緩刑比例較高。但對于非上海籍的民工二代、流動外來未成年罪犯,由于尚未完全列入社工幫教范圍,很難提供可以實施監管的材料,故緩刑適用率偏低??梢姡诰徯痰倪m用上,戶籍以及經濟狀況等外部條件對法院的判決結果產生了很大影響。我們以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2006―2008年對未成年罪犯的判決為例,在適用緩刑的457人中,上海籍370人,占緩刑總數的81%;非上海籍87人,占緩刑總數的19%。在適用緩刑的非上海籍罪犯中,在上海有固定住所的民工二代74人,比例達85%;短期來上海的流動人員只有13人,比例為15%。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定人不到場的原因
我們認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法定人缺席與法律規定不完善有關。刑事訴訟法第1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人在場?!翱梢浴倍皇恰皯敗边@個關鍵字眼,凸顯了法律對該問題的基本態度。同時,相關法律法規均對法定人在場制度缺乏明確、嚴密的規定。如:法定人在場的作用是什么,他們享有哪些訴訟權利和承擔哪些訴訟義務,法律對此沒有作明確規定,直接影響了這一制度的實踐效果;如果
公安、司法機關在訊問、審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通知了法定人,而其沒有到場,也沒有規定相應的法律后果;法定人在場如果起了相反的作用,法律沒有相應的排除性的規定;如果公安、司法機關在訊問、審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沒有通知法定人,也沒有任何的法律后果等等。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在審理階段,法院對法定人經通知后不到庭的,也缺乏強制措施,只能記錄在案。由于缺乏明確的、強制性的規定,導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定人不到庭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非上海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有的因為路途遙遠、交通不便或經濟困難而不能到庭,他們的缺席率超過50%,使未成年人獨自面對刑事訴訟時可能對其身心上均造成損害。
(三)未成年罪犯社區矯正存在缺陷的原因
1.現有法律法規等不完善。目前,我國對未成年罪犯執行刑罰的法律、法規主要是《監獄法》、《少年犯管教所管理規定》。《監獄法》第6章“對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共有四個法條。其中,第77條規定:“對少年犯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本章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該法條屬于準用性規范,因此,《監獄法》中直接規定對少年犯執行刑罰的法條僅有三個。依據《監獄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司法部于1998年12月1日實施《少年犯管教所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共8章65條,是對少年犯執行刑罰的主要法規依據。上述兩部法律、法規都沒有對未成年人適用社區矯正作出具體規定。2003年7月10日,兩高兩部下發《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2009年9月2日兩高兩部又聯合《關于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雖明確規定“對于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應當作為重點對象,適用非監禁措施,實施社區矯正,但社區矯正工作在全國的發展仍不平衡,《意見》的法律位階過低。另外,有的地方性規章也與上位法的規定不盡一致,如上海市教委2010年9月作出的(滬教委職(2010)37號)《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第32條規定:“凡觸犯國家憲法和刑律,構成刑事犯罪的學生,經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應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這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8條關于對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的規定不符,不利于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矯正。
2.未成年罪犯社區矯正工作缺乏配套措施。雖然近年來我國社區矯正工作試點已經開始,但是在機構、人員、設施、矯正措施、評估手段、適用對象和資源配置等方面仍處于探索階段,以上海為例,社工的配置比例已經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社區矯正經費需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同時,上海目前存在青少年社工和矯正社工兩支社工隊伍,分別隸屬于團市委和市司法局矯正辦。青少年社工熟悉青少年特點,目前有部分工作是對法院審判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社會調查報告;矯正社工對社區矯正更為專業,但不僅對未成年罪犯且對成年罪犯均要開展矯正工作。我們認為,對未成年罪犯的矯正需要有兼具上述兩支社工隊伍之長的專業社工擔任。從全國情況來看,以戶籍所在地為基本依據的矯正對象劃分方法缺乏科學性,異地委托機制亟需建立。
三、非上海籍未成年人司法處遇公平問題應對措施
(一)依法擴大外來未成年罪犯非監禁刑適用
刑事法律作為法律制度中最嚴厲、最根本的底線式保護制度,是實現社會正義的最為重要的一項制度,也是保護未成年人和維護社會安寧秩序的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我們必須努力改造和完善不利于平等保護的刑事法律制度及其配套工作機制,在外來未成年罪犯非監禁刑適用問題上,可以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在借鑒國外有益經驗的基礎上,轉變觀念,積極探索,努力改進。
1.及時轉變觀念,在偵查階段擴大適用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如前所述,非上海籍未成年罪犯判非監禁刑少的原因之一,是審前采用非羈押性強制措施較少。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我們認為,一是深化平等保護意識。隨著流動人口越來越多,外來人員的平等權問題已逐漸受到國家和社會的關注,進入刑事訴訟領域的外來未成年人同樣應平等地享有權利。比如在審查批捕階段,樹立對未成年人“不捕為一般,逮捕為特殊”的理念,引入“非羈押措施風險評估制度”,通過對外來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平時表現、家庭情況和幫教條件等的綜合評估,對未成年人盡可能不予逮捕。對于預備犯、中止犯、初犯、偶犯以及被脅迫、誘騙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的未成年人,在綜合權衡后盡量不予。對于必須羈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盡可能加快結案速度,以縮短羈押時間。二是完善保證人和保證金制度。對外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果其本人或法定人、近親屬無法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在犯罪地已經就業的,考慮由其雇主作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在犯罪地就讀或有固定住所的,可由當地社區矯正機構作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如果系流浪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考慮建立一種公益性質的保證機構為外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或者保證金。
2.正確理解法律,對外來未成年罪犯盡可能適用非監禁刑?!督忉尅返?6條規定,對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72條第1款規定的,可以宣告緩刑。如果同時具有初次犯罪,積極退贓或賠償,具備監護、幫教條件三種情形之一的,應當(而非可以)宣告緩刑。從法律層面來看,這里緩刑的適用條件并沒有因戶籍的不同而不同,同樣,刑法對管制等非監禁刑也沒有不同規定。實際上,我們應當正確理解刑法和《解釋》中悔罪態度及監護、幫教條件的規定。我們認為,第一,關于悔罪表現。對于未成年人而言,由于其本人并不具備經濟基礎,只要認識到其行為已構成犯罪,并真誠悔過的,不需要同時具有退贓或賠償等其它條件即可認定其有悔罪表現。第二,關于監護、幫教條件。刑法第76條明確規定,緩刑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刑法第38條規定,管制由公安機關執行。由此可見,法律并未規定公安機關必須是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基層組織完全可以是社區矯正組織。因此,只要罪犯真誠悔過,法院對在本地就學、就業或有相對固定住所的罪行較輕的外來未成年人同樣可以判處非監禁刑,但在判決前必須做好與社區矯正的銜接工作。
3.不斷創新機制,加大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力度。建立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和解機制,對未成年罪犯重返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上海法院在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方面已邁開了積極的步伐,如長寧法院少年庭創設了“刑事和解面談會”,由法官組織被告人、被害人、法定人等就犯罪對社會產生的危害、被告人對犯罪行為的認識、被告人對被害人的賠償、被害人對被告人是否諒解等進行面談。將“兩個自愿”即被告人一方與被害人一方均自愿進行刑事和解,“三個充分”即被告人充分認罪悔罪,被告人或家人充分賠償,被害人充分諒解作為刑事和解的必備條件,逐漸形成了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工作的特色;普陀法院少年庭加大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力度以促進刑事和解,據統計,2008年,該法院
96%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在開庭前調解成功,并自動履行完畢,為未成年被告人適用非監禁刑創造了條件??梢?,刑事和解制度的建立,可以從根本上提高未成年被告人非監禁刑的適用比例,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社區矯正。我們認為,刑事和解也適用于偵查、階段,在被害人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達成諒解的基礎上,對罪行較輕的嫌疑人盡可能不予或采用非羈押強制措施,為未成年人融入社會、悔過自新創造條件。
(二)創新建立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
針對外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人不到場參加訴訟的現象,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上海推出的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偵查、、審理、刑罰執行過程中,在法定人無法或不宜到場的情況下,指定合適的成年人參與司法過程,并履行監督、溝通、撫慰、教育等職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這一制度起源于英國,是西方國家較為普遍設置的,體現對于特殊犯罪人的人性關懷,追求程序正義的制度。其基本含義是指,警察在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有精神障礙犯罪嫌疑人時,必須有合適的成年人(如監護人或者專設的合適成年人)到場。合適成年人到場的主要作用是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精神障礙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協助其與警察溝通,同時監督警察在訊問過程中是否有不當的行為。
在我國,對建立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還具有一定的爭議。2010年5月,上海市公檢法司聯合簽署《關于合適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的規定》,在省市級層面率先建立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200余名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具有良好道德品質、熱心于未成年人保護、具有較好的溝通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和基本法律常識和相關知識的專業社工、學校教師、共青團干部、青保干部等被核準為合適成年人。上海在借鑒國外合適成年人制度時,根據中國國情進行了創新。我們認為,合適成年人不僅可以在協助溝通和防止刑訊逼供方面發揮作用,在法院審理階段,當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不到場或不到庭時,合適成年人可以起到“家長”的作用,依法維護未成年人合法的訴訟權利。合適成年人在法院審判階段繼續參與有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月頒布的《關于辦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第9條第4款規定:“少年被告人的成年近親屬和教師等人到庭有利于審判工作和教育、感化少年被告人的,經過審判庭庭長批準,可以準許或者邀請到庭,但不得向外界傳播或者提供案件審理情況”。合適成年人即符合上述標準。因此,上海規定合適成年人可以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主要的權利與義務有: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興趣愛好、家庭情況、成長軌跡等情況;與涉罪未成年人會面交談,了解其對權利義務的知曉情況、合法權益有無遭受侵犯情況等;安撫涉罪未成年人,幫助消除抵觸情緒和對抗心理;參與庭審,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教育;閱看庭審記錄,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等。
合適成年人在法院審判階段參與訴訟,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我國現有立法中法定人參與訴訟制度的缺陷。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19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應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出庭。法定人無法出庭或者確實不適宜出庭的,應另行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近親屬出庭。經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成年近親屬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應該記錄在案?!庇捎谕鈦砦闯赡瓯桓嫒说姆ǘㄈ瞬坏酵デ闆r嚴重,僅僅記錄在案只是解決了程序上的合法性問題,而未成年被告人尚不具有完全的訴訟行為能力,由合適成年人參與庭審,可以幫助他們正確行使訴訟權利,以充分維護其合法權益。因此,對于那些父母在服刑或者藏匿、失蹤、死亡等無法以及其他無能力或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等不宜到庭的情況,可以通過合適成年人參與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彌補法定人空缺的問題。
另外,在合適成年人義務方面,我們增加了“涉罪未成年人(含外地來滬未成年人)被判處非監禁刑的,參與訴訟的合適成年人一般應當繼續參與其刑罰執行期間的幫教矯正工作”的條款,這對解決被判處非監禁刑未成年人,尤其是外地來滬未成年人的幫教問題,將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同時,由于涉及刑事訴訟不同階段,如果偵查、、審判、矯正階段由不同的合適成年人參與,不僅會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且也會影響合適成年人參與的效果。因為如果不同階段由不同的合適成年人參與,他們每個人對案件的了解都是階段性的,對未成年人的了解就可能是片面的,且未成年人不斷面對新的陌生人也可能造成他們心理上的不穩定,因此,上?!蛾P于合適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的規定》要求,案件處理的各個階段盡可能由同一個合適成年人參與。這樣,合適成年人在未成年被告人經過公安、檢察、法院一系列的訴訟階段后,已成為未成年被告人最感親切和對其最為了解的人,他們能夠用最容易為未成年被告人所接受的教育方式進行教育。尤其是在社區矯正階段,如果有同一合適成年人參與,對未成年被告人的矯正將起到積極作用,必將有利于對外來未成年被告人適用非監禁刑及行刑的社會化。
(二)逐步完善對未成年罪犯的社區矯正制度
對未成年罪犯盡可能處以非監禁刑并在社區進行矯正,同時對未成年人的社區矯正應實行不同于成年人的管理制度,這已成為各國少年司法制度的共識。但是我國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非監禁刑的執行與成年人并無大的區別,同時,當前又面臨大量流動人口犯罪的社區矯正問題,因此,我們建議,在將社區矯正工作及時上升到法律規定層面的同時,目前在社會發展大格局下,建立適合未成年人尤其是外來未成年人特點的社區矯正制度問題值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