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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督導工作計劃范文1
一要嚴密組織,迅速行動。秋冬季公路建設大會戰是第四季度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的又一項重點工作。為了確保按時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縣委召開常委會議,做了專題研究部署,明確提出要堅持大搞農村公路建設大會戰的決心不動搖,工作力度不減弱,堅定不移地推進公路交通大建設,并且要在這項工作中,全面檢閱各級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全面錘煉各級干部的工作作風。因此,各鄉鎮,各單位要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對秋冬季公路建設大會戰予以高度重視。會議之后,要迅速召開本鄉鎮黨委會議和本單位全體職工會議,及時傳達學習陳縣長講話原文,深刻領會會議精神。要成立組織機構,研究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定時間、定任務、定措施、定人員,靠實工作責任。要繼續實行領導包村包路制度,堅持一條路一名責任領導,一條路一支管理隊伍,具體抓好組織實施,真正在全縣形成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科學調度、齊頭并進的良好工作局面??傮w要求是必須在10月25日前全面啟動公路建設,切實做到有聲勢、有力度、有成效,迅速在全縣掀起秋冬季公路建設大會戰的。
二要突出重點,明確任務。今年秋冬季公路建設大會戰的任務艱巨而繁重,各鄉鎮、各單位要緊緊圍繞“大干苦干一百天,新修整修千里路”的總體目標,進一步細化、量化各自任務,切實抓好落實。特別是發改委、財政、扶貧、林業、國土、水保、公安、檢察、司法、監察、審計等公路大會戰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支持協調解決公路建設中的矛盾和問題,為工程的加快推進提供保障。宣傳新聞單位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為公路建設大會戰營造濃厚的氛圍。縣直和省市駐宕單位要以包好一個鄉鎮,修通2條通社道路為重點,切實做到有人出人、有錢出錢、有物出物、有機械出機械,以實際行動支持所聯鄉鎮的公路建設工作,這是考核包鄉單位的一項硬任務、硬指標。各鄉鎮要堅決破除“等、靠、要、拖”的思想,把工作做細、做實,向群眾講清這次農村公路建設的原則、補助政策,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引導農民自愿投工出勞,投身到農村公路建設中,用實際行動來改變自己的生存、生活條件。具體要抓好拆遷占、2條通社路、鄉村公路整修養護和重點項目的路基改造工程等四項核心工作。要千方百計解決好所有項目路上的拆遷占地問題,為公路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真正在化解矛盾、解決問題中提高執政水平,體現工作能力。要在縣直和省市駐宕單位的協助下,新修2條通社公路,進一步提高公路通達能力。要在抓好通鄉公路、通村通社公路建設的同時,全力以赴抓好重點公路和歷年修建的村村通公路養護整修工作,鋪沙備石,平整路面,保證公路暢通。要深入發動廣大群眾積極投入到重點項目建設中,主動配合施工單位實施好路基改造工程,真正在全縣形成全黨動員,全民動手大搞公路建設的新熱潮。
三要加強監管,保證質量。交通部門作為公路建設的業務主管部門,要從組織上、管理上、技術上服從服務于公路建設大會戰,把所有技術力量派遣到工作第一線,切實加強業務指導。所有的項目公路,無論通鄉油路,還是通鄉等級路、村村通公路,交通局都要加強管理,成立項目部,強化監督責任,嚴格按設計施工、按標準施工、按程序施工、按合同監理。要將科學規范的公路建設管理方式、方法、手段和程序引入到通鄉公路建設中來,建立和完善質量監督保證體系,全面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管,對出現質量問題的,一定要嚴肅處理,決不手軟。要切實通過嚴格的質量監督,確保秋冬季公路建設工程成為“優質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經得起群眾和歷史檢驗的“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
四要轉變作風,嚴明紀律。要全面完成公路建設大會戰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要有優良的工作作風作保證。各鄉鎮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在工作過程中,要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勤、自身實的良好形象,帶頭深入一線,親自掛帥、親自上陣、親自組織、親自參與、親自督查,真正做到不偷懶、不?;?,不推諉。要堅決杜絕群眾干、干部看的問題,要和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真正在落實任務,推動工作中轉變作風,在轉變作風中抓好落實。公路建設大會戰期間,各鄉鎮要加強管理,嚴明工作紀律,絕不允許干部職工缺崗溜位,絕不允許在施工中敷衍塞責、弄虛作假,要切實在“實”字上下功夫。對欺上瞞下、搞形式主義、耍花架子,不干實事的干部,該組織處理的要組織處理,該紀律處分的要堅決予以紀律處分,努力在全縣營造一種說實話、干實事、出實招、求實效的干事創業氛圍,切實形成一種議而就決,決而就干,快事快辦,特事特辦,雷厲風行,激情落實的工作格局。
五要加強督查,從嚴考核。加強督查考核是確保秋冬季公路建設大會戰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在即將開展的公路建設大會戰中,必須將督查考核、獎優罰劣貫穿于工作的始終??h級聯鄉領導要深入所聯鄉鎮,對秋冬季公路建設大會戰進行深入扎實的督導檢查,及時指出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h委、政府將成立專項督查組,抽調副縣級領導擔任組長,深入各鄉鎮進行現場督查。根據督查情況,縣委、政府要分片召開匯報會,由鄉鎮黨委書記面對面匯報工程進展情況,凡組織不力、行動遲緩,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存在嚴重問題的,要做出深刻檢查,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布曝光。交通局和相關部門要按照陳縣長的要求,及時制定考核獎評辦法,在大會戰結束后,對公路建設情況進行全面的驗收評比,逐級召開大會,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對公路建設大會戰任務沒有落實的鄉鎮和單位在年終兌現經濟目標責任書時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致使既定目標未能按期完成的,縣委、縣政府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社聯督導工作計劃范文2
一、指導思想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企業承擔主體責任,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原則,按照“源頭治理、全程監管、社會監督”的思路,以加快推進電子監管網工作為手段,嚴格產品市場準入,探索對產品質量進行全程跟蹤和溯源的電子化監管,構建從生產到流通的監管鏈條和社會監督網絡,促進企業質量誠信建設,維護群眾消費權益和“大足制造”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標
《重慶市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推進工作實施方案》(渝辦發〔**〕147號)及有關工作部署,**年6月底以前,《首批入網產品目錄》9類69種產品100%實現賦碼上市,因特殊原因確有困難不能及時賦碼的,企業必須書面說明,由當地人民政府審查簽章后,交縣質監部門嚴格把關,情況屬實的,方可批準并報質檢總局推進辦備案,且必須限定過渡期,過渡期不得超過**年12月31日。**年6月以后,進一步擴大范圍,逐步實現重點產品全面覆蓋。
三、實施步驟
監管網推進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階段:動員部署階段(**年6月上旬)。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動員部署電子監管網推進工作,各級各部門要迅速組織學習、貫徹實施有關文件精神。同時,重點對照《首批入網產品目錄》,核實應入網產品企業的名單(包括生產許可證和CCC認證),企業名單由縣質監局負責清理,對已入網產品(包括已入網賦碼產品和已入網未賦碼產品)和未入網產品建立專項管理檔案,并下發到各街鎮鄉。面向《首批入網產品目錄》的生產企業,開展一定規模的宣傳活動,并對電子監管網推進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階段:首批產品入網賦碼階段(6月中旬至6月底)。已取得生產許可證或CCC認證證書而未入網賦碼的,要求企業盡快入網,并完成賦碼工作;已入網未賦碼的企業,要求加大賦碼工作力度,使產品盡快賦碼上市;正申辦生產許可證和CCC認證以及名牌申報、免檢申報的企業,要求其辦理電子監管入網賦碼手續;已入網賦碼的,要督促企業建立持續賦碼機制。6月30日以后,開展首批入網產品入網賦碼檢查驗收和行政執法工作。主要內容包括:是否建立電子監管網管理檔案;應入網產品企業的入網率;入網產品持續賦碼率,以及入網產品全程監管鏈條建立情況等內容。
階段:深入推進、實施有效監管階段(**年6月以后)。對須在過渡期內入網賦碼的,督促企業必須在過渡期內完成入網賦碼。對列入《首批入網產品目錄》的產品實施產品溯源、質量跟蹤、打假治劣,有效提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監管水平。對列入《首批入網產品目錄》未獲得生產許可證、CCC認證證書并未使用統一標識電子監管碼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產品生產企業不得偽造或者冒用電子監管碼。對未使用統一標識電子監管碼的產品,由相關部門責令其生產企業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退出主要流通渠道。逐步擴大《入網產品目錄》,確保重點產品全部入網,實施有效監管。對已經入網產品做好持續賦碼的跟蹤和服務工作。對需要申請生產許可證和CCC認證的產品進行把關,做到在申請生產許可證或CCC認證的同時加入電子監管網并賦電子監管碼,電子監管網推進工作進入正常推進、規范管理階段。
四、職責分工
電子監管網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有關方面要按照分工負責、協同合作的原則,切實將這項工作抓細抓好,抓出成效。
(一)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職責
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對推進工作負總責,組織制訂具體工作計劃,落實企業入網方案,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街鎮鄉各個部門和企業,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督促各有關部門加大對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的產品和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轄區內企業產品入網、入網賦碼,完成轄區內《首批入網產品目錄》9類69種產品入網賦碼目標任務,并進一步擴大范圍,逐步實現重點產品全覆蓋,完善產品質量政府監管網的建設和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
(二)有關部門職責
監、貿易、工商等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產品質量電子監管工作。
監局要充分發揮縣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作用,牽頭抓好組織協調、檢查驗收,數據統計,信息報送等工作。認真履行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監管職能,在電子監管網的推進過程中緊密結合行政許可、證后監管、行政執法、名牌推薦培育等工作,加強對生產企業的宣傳和指導,利用電子監管網信息加強對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產品和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力度,促進產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溯源體系的全面建立。
易局組織推動電子監管網查詢終端布設,使電子監管網查詢終端覆蓋我縣主要商場、超市,逐步實現大中型商業企業、超市網點的查詢終端布設,督促商業流通企業制定相關規定,要求各商品供貨廠商采用電子監管碼進行商品貨源查詢和追蹤。
商局對流通領域中涉及的《首批入網產品目錄》9類69種產品,重點查驗實施生產許可證和CCC認證管理的產品是否使用統一標識的電子監管碼,要求產品銷售者嚴格履行索證索票和建立購銷臺賬等法定責任和義務,完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溯源體系。6月30日以后,重點對產品銷售者嚴格履行索證索票和建立購銷臺賬、執行電子監管碼標識查驗制度等進行監督檢查,對流通領域中凡未使用統一標識電子監管碼的產品,要責令其生產企業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退出主要流通渠道。
委負責加大對重點產品生產企業的宣傳力度,組織督促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入網和賦碼??h農業局負責組織種子、農藥、飼料等農資生產企業入網和賦碼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生產、經營行為??h衛生局負責監督消費環節食品、化妝品電子監管碼應用工作,查處消費環節假冒偽劣食品、化妝品違法行為??h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藥品生產企業入網和賦碼工作,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藥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編制全縣藥品銷售企業查詢終端配置規劃,指導協調安裝查詢終端工作??h公安局負責對移交的涉嫌犯罪的各類案件予以查處??h財政局負責研究提出和落實有關鼓勵企業入網和入網賦碼的財稅優惠政策??h電信公司等通信部門負責保證公用通信網的通信服務質量,保障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的通信網絡正常運行??h鹽務局負責組織食用鹽包裝、加工企業的入網和賦碼工作,督促銷售企業執行電子監管碼查驗制度??h供銷社負責制定并實施全縣重點鄉鎮和重點村信息查詢終端布設規劃??h煙草公司負責監督卷煙應用電子監管碼工作。縣新聞社、文廣局負責對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的宣傳工作。縣督查室負責對各級各部門的推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兩個鏈條、兩個體系、一個網絡”的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數據庫建立的國家級產品質量追溯平臺。推進電子監管網工作,是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迫切要求和重要內容,對于構建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網絡和信用體系,維護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打擊制假售假行為,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具有積極作用;是保證我縣重點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合法生產、合法經營的重要手段;是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產品聲譽和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的重要舉措。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加大推進力度,保障工作力量、工作條件和工作經費,切實把電子監管網推進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任務,搞好協作。推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有關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按照“行業管理、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要細化工作項目,進行層級、部門責任和進度的細化分解,建立量化考核指標,形成上下齊抓共管、縱橫全力推進的工作格局。縣政府電子監管網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加強協調溝通和督促檢查,隨時掌握企業入網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推進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要轉變工作作風,積極主動地為入網企業提供服務,方便企業入網和使用。要做好與有關部門、技術支撐單位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良性互動。
(三)完善機制,加強督導。要根據工作目標要求,適時組織督導組,切實加強檢查和督促,研究、跟蹤和解決新問題,確保如期完成推進目標。要在電子監管網推進工作中堅決落實方便企業、方便百姓、不收費的要求,不得增加企業負擔,不得增加消費者負擔,充分體現政府服務意識。建立推廣應用領導小組例會制度和調度制度,聽取和調度推進工作進度,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制定有關推進工作政策。要實施月報制度,每月通報一次工作進度。
社聯督導工作計劃范文3
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了建立完善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切實保障全縣農村居民身體健康,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2003〕3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渝府發〔2005〕102號)、《重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暫行管理辦法》(渝辦發〔2004〕36號)和《重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指導方案(試行)》(渝農合辦〔2006〕6號)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在政府組織、引導、支持下,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ㄖ阜献≡褐刚鞯募膊『痛箢~醫療費用的疾?。┙y籌為主,兼顧基本醫療的農民互助共濟制度。
第三條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略有節余。
(二)大小兼顧,補償適度;互助共濟,公平公開。
(三)優質服務,經濟便捷;科學管理,民主監督。
第四條凡我縣轄區的農村戶籍居民,以家庭為單位(以戶口簿人數為準)參加合作醫療,履行繳費等義務后,享受規定的權益。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在豐都縣行政區域內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以下簡稱參合農民)和從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與服務的有關單位及人員。
第六條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規定的權利;
(二)因病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按規定獲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藥費用補償;
(三)有權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有權對未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獲得應有補償申請復核;
(五)有權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管;
(六)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章制度;
(二)按規定及時交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資金;
(三)保證以戶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四)如實舉報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行為;
(五)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
(六)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縣政府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領導管理、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劃、年度工作目標;
(二)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的審定;
(三)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發動和資金籌措;
(四)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監督;
(五)負責資金預算、決算和監管;
(六)督促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積極履行職責;
(七)向社會公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管理和運行情況;
(八)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工作;
(九)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委的監督;
(十)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職責。
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合管辦),具體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為:
(一)擬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
(二)擬定年度工作計劃;
(三)擬定年度基金的預算和決算方案;
(四)擬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五)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
(六)按規定審核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憑據;
(七)審定和監督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藥品招投標行為;
(八)負責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
(九)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十)定期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及監督委員會匯報工作;
(十一)協調相關部門,執行上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組織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二)接受和處理群眾投訴,查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違規行為;
(十三)處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其他事務;
(十四)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負責對本轄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管理、監督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有關政策,組織發動廣大農民群眾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二)制定本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計劃;
(三)負責本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
(四)完成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交辦的事務;
(五)履行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業務上接受縣合管辦指導、監督和考核,具體負責本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發動和資金籌措;
(二)監督鄉、村定點醫療機構執行有關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服務質量、藥品價格、進藥渠道等,控制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額度,防止超支;
(三)收集整理和上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信息和資料;
(四)定期向社會公布本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支、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監督,接受和處理群眾投訴;
(五)完成縣合管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履行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各行政村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小組,由村委會主任、文書、社長、村衛生人員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村民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負責本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宣傳發動、籌資和對村衛生室服務行為的管理等。
第十一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采取農民個人繳費、政府財政補助、特困醫療救助、集體資助和社會團體個人捐助及利息收入相結合方式多方籌集。
(一)農民個人繳費是指本縣農村居民自愿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繳納的參合資金。
(二)政府財政補助是指中、市、縣財政部門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撥付的資金。
(三)特困醫療救助是指相關部門籌集的用于補助困難群眾的資金。
(四)集體資助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
(五)社會團體個人捐助是指由社會團體、個人捐贈用于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收入。
(六)利息是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存入銀行產生的利息。
農民個人繳費堅持農民自愿的原則,通過宣傳積極動員農民繳費,不得采取強迫、墊付或其他違背農民意愿的作法。
第十二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標準為:
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每人每年10元。
中、市、縣財政按實際參合農民每人每年補助4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0元,重慶市財政補助18元,縣財政補助2元。
第十三條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措按以下原則執行:
(一)自愿參合農民應當在每年的12月10日前預繳次年參合資金。每年的9-11月份進行集中收取的農民參合經費。由各鄉鎮合管辦在每年12月10日前,將農民個人繳納的參合資金繳存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平時不定期收取的農民參合經費,由鄉鎮財政所在每月的5號匯總,在5個工作日內繳存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收取農民參合資金時,必須開具由市財政統一印制的基金專用收據。以村、社為單位統一開具收據的應附參合農民名單。
(二)由相關部門為農民補助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參合經費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由鄉鎮人民政府提供名單,由相關部門審核,并按標準在12月10日前直接撥付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三)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補助經費:由縣財政部門于每年的3月30日前按實際參合農民人數和補助標準全額撥付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四)中央和重慶市財政補助經費于每年6月至10月由重慶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第十四條參合農民交納參合經費后,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
第十五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堅持“專戶儲存,封閉運行;縣級統籌,鄉鎮協管;總量控制,超支分擔;額度扣減,節余續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擠占和挪用。
(一)專戶儲存,封閉運行??h財政局負責基金專戶的設置和收支,縣合管辦負責審核并按規定進行補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封閉管理,農民個人繳費和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均繳存到基金專戶,基金只用于定點醫療機構經審核報銷的醫藥費用支出。
(二)縣級統籌,鄉鎮協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由縣合管辦統一管理,各鄉鎮協助控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家庭帳戶基金的使用額度。
(三)總量控制,超支分擔。縣合管辦對全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總量控制,并根據各鄉鎮參合農民人數、門診統籌基金分配標準分配基金使用額度到各鄉鎮。各鄉鎮使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必須控制在使用額度范圍內,如出現超支,由鄉鎮政府承擔40%,鄉鎮定點醫療機構承擔60%。全縣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出現超支,則由縣級承擔60%,鄉鎮承擔40%(縣、鄉比例中,政府承擔60%,定點醫療機構承擔40%)。
(四)額度扣減,節余續用。參合農民在本縣范圍內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其它鄉鎮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藥費用補償,從所在鄉鎮基金使用額度中扣減,并由縣合管辦補償給發生醫藥費用的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當年節余的基金使用額度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十六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的設立??h財政局要在指定銀行開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用賬戶。只能開設一個銀行基金專戶。不得在其它部門設立的結算中心開設基金專戶。
第十七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戶的主要用途:一是接收鄉鎮繳存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個人繳費;接收相關部門撥入的特困醫療救助資金,接收本級和上級財政部門撥入的補助資金,接受其它方式籌集的資金,該賬戶形成的利息;二是向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撥付經審核的醫藥費用補償金。
第十八條基金專戶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h合管辦無法得到銀行原始憑證時,由基金專戶出具繳撥憑證,并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縣合管辦記賬。
第十九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按以下原則進行分配: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分為家庭帳戶基金和統籌賬戶基金。統籌賬戶基金又分為門診統籌基金、大病統籌基金、風險基金。
(二)大病統籌基金又分為住院補償金和慢病補償金。大病統籌基金占總基金的60%,其中住院補償金占總基金的55%,慢病補償金占總基金的5%。
(三)風險基金占總基金的10%,風險基金又分為大病儲備金和風險儲備金,其中大病儲備金和風險儲備金各占總基金的5%。
(四)門診家庭帳戶設置為8元/人·年,門診統籌基金和家庭帳戶占總基金的30%。
第二十條新型村合作醫療基金按以下用途使用:
(一)大病統籌基金主要用于參合農民因大?。ㄖ缸≡杭奥苑莻魅拘约膊。┌l生的醫藥費用補償,其中住院補償金用于參合農民住院醫藥費用補償,慢病補償金用于參合農民因患主要慢性疾病所發生的醫藥費用補償。
(二)門診統籌基金和家庭帳戶用于參合農民門診醫藥費用的補償,家庭帳戶未使用或未用完的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但不能沖抵下一年度的參合資金。
(三)大病儲備金主要用于已享受最高住院補償封頂線后,仍難以承擔醫療費用的參合農民的救助。
(四)風險儲備金主要用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超支或意外情況的應急支付。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決定如何使用。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分配圖示
風險基金10%(5元)
風險儲備金5%(2.5元)
大病儲備金5%(2.5元)
大病統籌基金60%(30元)
住院補償金55%(27..5元)
慢病補償5%(2.5元)
門診統籌基金
(7元/人·年)
新型合作醫療基金(50元/人·年)
統籌基金(42元)
家庭帳戶基金(8元/人•年)
占總基金的30%(15元)
第二十一條參合農民的醫療補償按以下原則執行:
(一)補償模式
門診家庭帳戶+門診統籌+住院統籌
(二)補償標準
1、門診補償
按參合農民每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醫藥費用的40%給予補償,全年每人累計門診費用補償不超過20元(含門診家庭帳戶),參合農民門診醫藥費用補償首先在家庭帳戶中支出,家庭帳戶報銷范圍內全家可調劑使用。
2、住院補償
根據不同檔次定點醫療機構確定不同的起付線及補償比例,一人當年內累計最高補償限額(封頂線)為10000元。
住院補償表
鄉鎮衛生院
(中心衛生院)
縣級醫療
衛生機構
縣級以上
醫療機構
起付線
50元
300元
1000元
補償比例
55%
40%
25%
封頂線
10000元
中醫藥費用部分在同級醫療機構補償標準基礎上增加5%的比例。
3、慢病補償
患有冠心病、慢性支氣管炎、高血壓、糖尿病、類風濕性關節炎、腦血管意外康復期、惡性腫瘤的后期治療、肝硬化等8種慢性病經縣級醫療機構確診并辦理《慢性病門診藥品費用補償證》在全縣縣、鄉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門診費用,補償比例為35%,每人每年最高補償限額為500元。住院按住院醫療費用的標準補償。
4、外出務工人員補償
只對住院進行補償,其補償起付線、補償比例與我縣規定的同級同類定點醫療機構標準相同。
5、參合農民享受最高住院補償封頂線,仍難以承受醫藥費,通過本人申請,村民委員會和鄉鎮合管辦核實,鄉鎮政府、縣合管辦審核,報縣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審批,年底在大病統籌基金有節余的情況下,可享受一定數額的大病救助二次補償金。(大病救助二次補償方案另行制定)
(三)補償范圍
1、門診補償范圍:各種檢查檢驗費、藥品費、治療費、觀察床位費。
2、住院補償范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只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和基本診療項目范圍內給予補償。如:住院費、護理費、中西藥費、治療費、手術費、麻醉費、三大常規檢驗費、肝腎功能檢查費、血糖檢查費、血生化檢查費、x光檢查費、b超檢查費、心電圖檢查費、胃鏡檢查費。
(四)不予補償范圍
下列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范圍:
1、打架斗毆、酗酒、自殘、自殺、違法犯罪、因公負傷、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司法鑒定、勞動鑒定、職業病、孕產期保健等發生的醫療費用;治療性病和戒毒費用;
2、使用非基本用藥及非規定診療項目目錄的費用;
3、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
4、未經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會診和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批準,擅自轉診到縣外就醫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5、器官移植、近視矯正術、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療法、營養療法、磁療等產生的費用;
6、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費用;
7、假肢、義齒、眼鏡、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費用;
8、各種減肥、增胖、增高等項目費用;
9、特殊檢查(如ct、核磁共振、彩超)、血液費及血液制品等、特殊材料等其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費用。
第二十二條參合農民的醫療補償方式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參合者憑《豐都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以下簡稱《合作醫療證》)和身份證、戶口簿可自由選擇縣內定點的縣級醫院、鄉鎮級衛生院、村衛生室就診。轉縣外及縣級以上三級醫院就診由縣級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出具診療證明并報縣合管辦審批。危急重癥須到周邊區縣就診的,可先予搶救,并在24小時內報縣合管辦。
(二)參合者在定點村衛生室憑身份證、戶口簿、《合作醫療證》就診,使用合作醫療專用三聯處方,參合者只支付自己應負擔部分的醫療費用,并由病人或其親屬在專用處方和報銷登記簿上簽字生效,村衛生室每月25日—30日憑專用處方、報銷登記簿和報銷旬報表等到鄉鎮合管辦審核,憑審核結算單到鄉鎮衛生院報結補償經費,其補償經費由鄉鎮衛生院墊付。
(三)參合者在鄉鎮衛生院及其門診部憑身份證、戶口簿、《合作醫療證》就診實行現場報銷,即隨看、隨付、隨報,并由病人或其親屬在專用處方和報銷登記簿上簽字生效。經鄉鎮合管辦審核后,每月1日—5日將上月的相關材料(含村衛生室結算單)報縣合管辦審核報結補償經費。
(四)參合者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憑身份證、戶口簿、《合作醫療證》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應報銷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審核墊付,農民只交納自付部分,定點醫療機構每月25日—30日憑相關材料直接向縣合管辦申報審核后報結補償經費。
(五)參合者經轉診在縣以外醫療衛生機構就診,由本人先自付全部醫藥費,之后憑身份證、戶口簿、《合作醫療證》、出院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處方、統一收費憑據、每日清單和轉診證明等到戶口所在地合管辦經審核后按規定結算補償經費。
(六)外出務工人員申請補償必須持醫藥費發票、一日清單、醫院診斷證明、出院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到鄉鎮合管辦審核后補償,由鄉鎮合管辦將相關材料報縣合管辦審核結算補償經費。
第二十三條縣政府成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定期監督、檢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使用和管理情況??h、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及辦公室,衛生、財政、民政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全縣范圍內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應當依法接受其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縣合管辦定期在全縣范圍內向社會公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使用情況。鄉鎮合管辦要公示受益參合農民名單。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第二十五條建立投訴及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h合管辦設立公開舉報電話(023-70608569、70608308),縣、鄉鎮合管辦分別設立投訴箱,對舉報屬實可給予一定獎勵。
第二十六條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項審計制度。由審計局負責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完善過程中,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并按以下要求執行:
(一)各鄉鎮在政府所在地和行政村人口相對集中的地方,設立一塊固定的永久性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公示欄。在鄉鎮公示欄公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收、支情況以及門診、住院補償人次和金額;在村公示欄內公布參合農民門診補償人數及補償金額,以及參合農民住院補償情況,包括患者的基本情況、就醫機構、住院時間、住院總費用和補償費用等;
(二)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在院內醒目的地方設立公示欄,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基本診療項目、基本用藥目錄及價格、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補償的范圍、比例、方式等進行公示。
(三)通過經常走訪群眾、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主動聽取和征求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和醫療服務的意見和建議。
(四)縣合管辦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收費及服務情況實行定期通報制和警示告誡制。
第二十八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完善過程中,應加強對從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與服務的有關單位及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并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人員準入制,合理確定定點醫療機構。
(二)按照“方便、安全、經濟”的原則,合理選擇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堅持申報考核、擇優定點、強化監督、簽約服務、動態管理的原則。每年由具有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書面申請,經縣合管辦組織專家審核確定后,頒發合作醫療定點單位證件,并向社會公布。凡被確定的服務單位必須完善服務設施設備,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并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以滿足人民群眾就診需要。
(三)嚴格執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合同》有關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加大衛生監督執法力度,讓參合農民享受優質、便捷、價廉的醫療服務。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合理醫藥專家組,按照臨床診療規范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合理醫藥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四)全縣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推行集中詢價采購制度,縣級醫療機構執行順加作價政策,鄉鎮衛生院執行國家最高零售限價基礎上下浮30%作為統一藥品零售價格。村衛生室的藥品由鄉鎮衛生院代購,保證藥品的質量和用藥安全。
(五)各定點醫療機構應取消單純以醫療收入指標與工資獎金掛鉤的分配制度,完善以醫德醫風、服務質量、服務態度、門診住院人次為主的綜合分配制度,健全內部制約機制,嚴格執行物價政策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服務管理辦法、基本用藥目錄及基本診療項目,禁止大處方、亂檢查、亂收費等行為發生。使用非基本用藥目錄和非基本診療項目時,應先征求患者意見,并讓患者簽字。嚴格控制診療費用,實行門診用藥一般每次不超過3天,人均門診處方費用村衛生室一般不超過15元,鄉鎮衛生院不超過25元(急救、搶救除外),縣級醫療機構不超過40元??h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執行住院一日清單制和單病種限價付費制。住院床日費用控制330元以內,出院人均費用控制在3000元以內。
第二十九條搞好信息網絡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計算機網絡監督控制系統,使用統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軟件。鄉鎮合管辦和定點醫療機構要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合作醫療的有關資料、信息的收集、統計和整理工作,搞好信息反饋,為指導合作醫療的正常運行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據。
第三十條縣政府與鄉鎮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簽訂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單項目標責任書,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
縣政府對在合作醫療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一條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含辦理補償的定點醫療機構)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扣發獎金、年度考核評定不稱職的處理;造成損失的,加倍追償損失資金。屬單位責任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取消單位年度評先選優資格,取消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當年評先選優資格處理:
(一)工作不負責任,,導致合作醫療運行受阻;
(二)對補償資格、證件、材料審核不嚴或計算錯誤,導致錯誤補償;
(三)挪用、擠占、截留合作醫療基金;
(四)故意拖延不當場兌付補償金,向病人索取好處,有索賄受賄行為的;
(五)授意他人或協助他人編造虛假證明的;
(六)知情不報或知錯不糾仍給予補償補助的;
(七)擅自更改補助補償標準、項目、范圍和比例的;
(八)辦理補償時不按規定準確填寫《合作醫療證》的;
(九)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第三十二條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扣發獎金、年度考核不稱職的處理;造成損失的,加倍追償損失的有關資金。屬醫療機構責任的,視其情節取消單位年度評先選優資格,同時取消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當年度評先選優資格;情節特別嚴重,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一)出據虛假疾病診斷證明、醫藥費用收據、處方、病歷等證據為他人謀取好處的;
(二)將不予補償項目、范圍改為可以補償項目、范圍的;
(三)有意推卸責任、簽署虛假姓名,導致運行混亂的;
(四)不執行診療常規和管理規定,將門診診療改為住院診療的;
(五)在診治、補償等環節中,不執行相關規定,侵犯參合人員權益、刁難病人的;
(六)接受或向病人索取好處的;
(七)違反國家物價政策,亂收費的;
(八)不執行診療規范,將不符合入院標準的病人收入住院治療或故意延長病人住院時間的;
(九)違反用藥規定,開大處方、人情方;違反處方管理辦法,與患者聯合造假,將非基本用藥目錄藥品篡改為基本用藥目錄內藥品的;
(十)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第三十三條參加合作醫療人員違反合作醫療有關規定,除向直接責任人追回已發生的醫療補助補償金外,視其情節分別依法給予以下處理。
(一)申報參合人員時,有意隱瞞或謊報家庭成員,導致應參合家庭成員未全部參合或不該參合人員參合的,取消該戶參合人員當年應享受的合作醫療權利;
(二)用虛假醫療費用收據、疾病診斷證明、處方或其他方式,騙取合作醫療補助補償金的,取消其家庭全體成員當年應享受的合作醫療權利;
(三)涂改、偽造醫藥費用收據、疾病診斷證明、病歷、處方和輔助檢查報告單等,或授意醫護藥劑人員做假,騙取合作醫療補助補償金者,取消其家庭全體人員當年應享受的合作醫療權利;未遂者,取消其本次補助補償待遇。
(四)將《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戶口簿》轉借他人使用,騙取合作醫療補助補償金的,取消轉借者和被轉借者家庭全體成員當年應享受的合作醫療權利。
(五)不遵守合作醫療及其他規定,無理取鬧影響合作醫療正常秩序的,取消本人當年應享受的合作醫療權利。
第三十四條參合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由縣衛生局會同相關部門給予處理;追償的資金首先用于損失的合作醫療資金歸墊,余額用于對舉報人的獎勵和彌補工作經費的不足。情節嚴重的,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十五條參合人員或社會各界人士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或監督機關舉報違反合作醫療政策的行為,一經查實,可以給與舉報人相應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試行。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在適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縣合管辦負責解釋。
(此件發至鎮內各村民小組)
主題詞:農村衛生合作醫療辦法轉發通知
抄送: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