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1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最新版全文一、目的
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三、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 (以下簡稱責任制) 。
3.2 到位標準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行為和活動的具體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4.1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簽發本企業各級責任制,對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2 企業其他負責人負責對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3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責任制制訂的具體實施工作,以及各崗位員工的履職評估。
4.4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企業及各部門領導責任制的編制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編制、溝通與評估。
4.6 各班(站)長負責本班組員工崗位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五、管理要求
5.1 責任制的制訂與
5.1.1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需要,作出責任制制訂的決定。
5.1.2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
5.1.3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5.1.3.1 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
5.1.3.2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
5.1.3.3 收集匯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征求工作。
5.1.4.2 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報安全環保辦公室。
5.1.5 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
5.1.5.1 安全生產職責;
5.1.5.2 到位標準;
5.1.5.3 權限與義務。
5.1.6 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
5.1.6.1 貫徹、落實政策法規的行動;
5.1.6.2 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
5.1.6.3 執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查;
5.1.6.4 參與風險評估研究;
5.1.6.5 參與體系的內審;
5.1.6.6 對評估發現問題的處置;
5.1.6.7 對糾正行為的實施進行回顧;
5.1.6.8 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
5.1.6.9 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5.1.6.10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回顧;
5.1.6.11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
5.1.7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匯總各部門(工段)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并傳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復審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1.9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
5.1.10審定后的責任制,應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進行。
5.2 責任制的溝通
5.2.1 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
5.2.2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業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工段)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班(站)長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副職、專責、班長,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班組人員進行責任制溝通。特別關注新上崗、轉崗的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責任制。
5.2.6 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解釋。各級人員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
5.3 責任制的培訓
5.3.1 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
5.3.3 安全環保辦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5.4 責任制的執行與評估
5.4.1 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5.4.2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年應對企業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業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工段)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門(工段)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匯總本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長每年應對班組員工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報送部門負責人。
5.4.6 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評估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
5.5 責任制的修訂
5.5.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
5.5.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提出責任制修訂建議,并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組織修訂和更新。
5.6 責任制的考核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2
第二條在惠州市行政區域內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行新聞媒體公示曝光制度、安全檢查責任簽字制度、安全員制度和問責制度等四項制度。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時,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新聞媒體公示曝光制度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示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惠州日報社、惠州電視臺、惠州人民廣播電臺及各縣、區電視臺等新聞媒體應支持重大事故隱患公示曝光工作,免費刊播應公示曝光的重大事故隱患情況。
第五條在新聞媒體上公示曝光事故隱患的種類: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消防設施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驗收或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驗收不合格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
(三)經檢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依法應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經檢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應關閉或取締的生產經營單位;
(五)其它需要公示曝光的重大事故隱患。
第六條公示曝光的內容:
(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名稱(全稱);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詳細地址;
(三)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四)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種類;
(五)依法處理的種類,包括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依法關閉、依法取締;
(六)跟蹤整改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責任人;
(七)其它需要公示曝光的事項。
第七條在新聞媒體公示曝光的程序:
(一)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公示曝光;由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公示曝光,并應在公示曝光后的3日內,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二)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或各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公示曝光;由各縣、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各縣、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公示曝光,并應在公示曝光后3日內報當地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各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在重大事故隱患公示曝光5日內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三章安全檢查責任簽字制度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時應使用安全生產檢查表,安全生產檢查表分別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
第九條安全生產檢查表的內容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點、主要負責人,檢查時間,發現的事故隱患,整改的措施、時限,落實整改的責任人,跟蹤整改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是否在新聞媒體公示曝光的意見等。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表一式叁份,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后,一份留給生產經營單位,一份留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一份報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帶隊負責人、檢查人員及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分別在安全生產檢查表上簽字。按照“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跟蹤整改情況。
第十一條對不屬于本部門處理的事故隱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檢查單位負責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移交;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拒絕,同時必須落實跟蹤整改負責人。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十三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檢查人員必須積極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措施,跟蹤整改情況,履行政府安全監管職責。
第四章安全員制度
第十四條在惠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落實安全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員責任制,落實安全員崗位職責。按照規定的要求,配備專(兼)職安全員。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配備、培訓安全員,落實安全員制度的,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整改落實。
第十五條安全員按照不同的行業,分別配備如下數量的專(兼)職安全員:
(一)建筑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每個工作班(組)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安全員;
(二)歌舞(卡拉OK)廳、影劇院、沐足(桑拿)、商場(超市)、酒吧、網吧、E城信息站等公眾聚集場所,經營場所的每個樓層、每個班次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安全員;經營場所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增加1至2名專職安全員;
(三)其它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配備1名專(兼)職安全員。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員進行定崗、定位、定職責,落實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配備的安全員,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登記造冊,由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負責業務培訓。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員的職責是:
(一)負責日常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或及時報告事故隱患;
(二)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三)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四)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和技術訓練。
第五章問責制度
第十九條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跟蹤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實行問責制度。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實行問責:
(一)按照公示曝光制度的要求,沒有對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予以公示曝光的;
(二)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過程中,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沒有落實安全生產檢查簽字制度的;
(三)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過程中,沒有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整改的主要負責人、整改具體措施、整改時限及跟蹤整改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的;
(四)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對事故隱患沒有跟蹤落實整改或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不力的;
(五)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對責令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逾期不整改,依法應予停產停業或關閉而未實施停產停業或關閉的;
(六)各級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帶隊負責人、檢查人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依法關閉或依法取締的;
(七)檢查單位未將不屬于本部門處理的事故隱患移交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拒絕接受移交的;
(八)各級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沒有依法組織檢查或在檢查中未能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明顯重大事故隱患的;
(九)其它需要問責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落實問責制度,由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
(一)以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需要問責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市監察機關負責調查處理;
(二)以各縣、區人民政府或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需要問責的,由縣、區人民政府決定,縣、區監察機關負責調查處理。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按照《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一)批評教育;
(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三)通報批評;
(四)調離工作崗位;
(五)辭退;
(六)責令辭職;
(七)免職;
(八)處分。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3
為進一步促進和強化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在全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監管責任制度,對事故隱患實行分部門管理和分級負責制。
一、事故隱患的分類
1、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共分三類:
一般性事故隱患:指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導致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能夠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較明顯,已經危及國家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隱患。
2、事故隱患按照其發現途徑和方式,共分三類:
一是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
二是各有關部門上報事故隱患(包括書面或口頭反映)。
三是受理社會舉報的事故隱患。
二、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有關單位或企業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的具體要求,督促其進行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性措施決定,并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措施,依法強制監督其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三、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局工作分工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職責》,各科室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責任制。
1、對單位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科室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對生產經營單位或鄉鎮政府,交通、商業、教育、衛生、旅游、文化、建設、城市管理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各科室要按職責分工,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或部門限期消除。
4、各科室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主管局長,由主管局長負責協調解決;主管局長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局長,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本局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5、各科室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群眾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況、采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復查時間等一一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控措施、管理責任人、監控責任人、檢查時間、檢查情況等詳細登記造冊。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4
(二)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范圍和基本內容
1.明確企業法人為主要負責人。企業法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領導責任,應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對本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并有效運行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內生機制。
2.明確企業分管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根據企業工作分工,具體明確和細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3.明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負責人應制定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其對應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標準,并對運行效果實施跟蹤考核管理。
4.明確企業職能部門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依據職責分工,細化生產、技術、經營、黨群等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依據安全生產機制職責分工制定完善本企業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4.明確崗位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根據本單位崗位要求,明確細化安全生產職責及其負責人的責任,組織落實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推動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建設,完善應急處置措施。
(三)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公示
企業可采取內部、展板、微信等方式,并在適當顯著位置粘貼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展板,實現“制度上墻”,此外,要簽訂安全承諾書和發放相關方安全告知書,定期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四)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教育培訓
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指定專人或機構,組織制定并實施本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將其納入安全生產年度培訓計劃中。
四、加強對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檢查
(五)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檢查
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據年度執法監督檢查計劃,加強對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從建立、公示、教育培訓到考核管理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考核標準見附件)。
(六)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管理
企業結合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管理的落實機制,依據考核標準,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對不落實責任、部分落實責任,嘴上實干,實際怠慢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兩面人”,則依法依規,不留情面,以此來消除安全生產責任僥幸誤區。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5
關鍵詞 安全績效;安全責任制考核;探討
中圖分類號: TU714 文獻標識碼: A
0.引言
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且從各個方面、各個角度都有過多的闡述,本文在這里就不再贅述。本文是根據作者的建筑施工安全的多年管理經驗,結合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從如何提高安全績效和減少安全隱患著手,完善和創新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罰,來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該項制度是嘗試性的,肯定有很多不足之處,但在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是值得嘗試的。并經過實際操作和不斷完善后,應該會產生良好的效果。
1.安全管理績效的內涵
“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是指組織對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進行管理取得的可測量的結果。”摘自《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28001-2011)。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控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并改進其績效。
2.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安全管理目前有一個誤區,就是重結果輕過程,發生安全事故是一個概率性的事件,有的項目一條安全隱患就可導致一個安全事故,有的項目多條隱患也未必最終發生安全事故,這其中存在偶然性的因素,因為發生安全事故由許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是從長遠和概率大小來說,隱患多的項目必然發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就高,偶然中又有必然。由于存在偶然性,個別項目領導和項目管理人員存在僥幸心理,這也是安全工作不好開展的原因。
國家安監總局多次開會發文件強度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企業、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基本是健全的,但如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考核,這是一個全國性的難題,只有做好安全管理過程控制,安全目標才可能實現,否則靠運氣不現實。
3.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打分獎罰制度的設計
安全績效很難精確測定?,F就以公司在建項目每次檢查出的平均安全隱患數為指標,大致可以衡量各在建項目日常的安全管理水平。因為每個月項目的檢查次數和檢查單位基本上固定,而同一些檢查單位對項目安全隱患的關注點是基本相同。為了進一步強化各級管理人員履責,提高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打分的可操作性,明確相關事宜如下:
3.1考核對象:項目領導、部門負責人。 鐵路項目可增加架子隊長和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己瞬块T負責人是考核他負責的整個部門的履責情況。
3.2崗位獎勵標準最高不超過200元。項目經理定為200元,項目其他領導定為160元,部門負責人定為120元。架子隊長和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定為120元。有兼職的按最高職務確定。
3.3規模系數以公司平均每月每個項目能完成的產值700萬為1做基準,每增加或減少70萬調整系數0.05,最高不超過2。如某項目月產值1100萬,則規模系數增加(1100-700)/70=5.71(取5),則則規模系數=1+5×0.05=1.25 。
3.4項目安全業績以1為基準,除獲得安全文明工地、被上級單位通報表彰按要求上浮外,其余不得調整。
3.5各單位按照提高幅度高低排序,獎勵靠前的人員。獎勵人數不得超過考核人數的50%。當月較上月提高幅度為0(說明當月安全績效沒有提高)原則上不獎勵。
3.6本月錄入的檢查次數不少于3次,包括周檢、月檢、上級檢查等,原則上要錄入當月項目所有檢查。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每發現一條問題,若整改責任人已按要求整改扣1分,若責任人未按要求整改則扣2分;若為重大安全隱患被上級單位、外部單位通報則扣4分。
3.7崗位獎勵金額=崗位獎勵標準*規模系數*單位安全業績。每月進行考核,每季度進行考核獎罰審批。各單位要按照該補充說明進行考核獎勵申報,公司將對符合規定的單位通過審批后,即可發放獎金。
4.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打分獎罰制度的內涵
該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打分獎罰制度的目的是為了逐步減少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加大安全隱患的整改力度。它是以檢查出的隱患數來量化打分,以本月比上一月安全績效提高分數作為評判標準來進行考核獎罰的。因為每個部門與安全工作相關性不同,財務、合同部門安全相關性就少,檢查出來的隱患肯定也少;工程、設備、安保等部門與安全相關性大,檢查出來的問題就多。部門之間無法比較,項目部之間也無法比較,比如房建、市政、公路、鐵路存在的隱患各不相同。該制度給我們提出了一個思路,就是自己跟自己比,自己這個月與上個月相比,安全績效有沒有提高,安全隱患有沒有減少。為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部門的考核只考核部長,由部長來監督本部門人員的履責。因為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職責可以很容易歸口到部門,但要分解到具體的人就顯得復雜了。無法具體考核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崗位的履責情況,這是該制度需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5.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打分獎罰制度的落實情況及效果。
公司選定10個項目進行了試點推廣,項目基本能按照制度考核打分。
序號 項目名稱 制度執行前平均每次檢查隱患數(條) 制度執行后平均每次檢查隱患數(條) 平均每次檢查隱患減少數量
1 項目部1 8.3 5.5 2.8
2 項目部2 6 4.8 1.2
3 項目部3 12.8 8 4.8
4 項目部4 5 4.7 0.3
5 項目部5 7 8 -1
6 項目部6 5.3 4.7 0.6
7 項目部7 6.2 5.5 0.7
8 項目部8 8.7 8 0.7
9 項目部9 14.3 13 1.3
10 項目部10 21.7 14.5 7.2
合計 9.2 7.7 1.5
安全管理績效效果檢查圖
該制度實行后,當月在建項目月平均每次檢查隱患數為9.2條下降到7.7條,且月重大安全隱患由20條降為15條,實現了預定的目標,控制了安全隱患和確保了安全生產。
【參考文獻】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28001-2011)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6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新晨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