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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知識范文1
摘要:近年來,我國城市物業管理糾紛呈現爆炸式增長態勢。為了有效破解物業管理的困境,需要深入分析矛盾的成因?;谔镆罢{查和機制分析方法,研究發現我國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過程中存在五大矛盾。這些矛盾綜合作用,共同導致城市普通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困境。從法律關系看,我國物業管理兼具私人性、集體性和公共性等三維屬性。物業管理矛盾的生成機制在于無公德的個體、業主自治力不足和政府管理缺位。破解這些矛盾需要在政府主導下構建由政府、市場、社會三方共同參與,合作共管的物業治理機制。
關鍵詞: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全能型物業;業主委員會;業主自治
作者:張雪霖(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武漢430074)
一、問題的提出及研究視角
當前,我國城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沖突問題日益嚴峻,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圍繞著服務和收費陷入惡性循環。依據法律,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之間屬于物業服務合同關系,業主支付的物業費屬于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的對價。然而,現實中物業服務企業收費難和收費率低已經成為制約合同履行的根本難題,少數業主以物業服務企業服務不到位或財產損失等理由作為抗辯拒交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在面臨服務成本的硬約束下,只好裁減服務人員降低成本。而服務質量的降低,又進一步激發更多業主的不滿,物業收費就會更難,如此便陷入惡性循環。按照法律制度設計,對于業主不交物業費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關于物業費請求權只有采取起訴至人民法院的司法救濟手段。而法院介入物業糾紛雖然能部分解決物業費拖欠問題,但是卻加劇了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甚至導致業主對法院的不滿和群體性圍攻,法院判決的執行越來越難[1]。
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是困擾我國城市物業管理的重大問題。近年來,不僅涌向法院的物業糾紛訴訟案件急劇增多,通過撥打12345市長熱線或向媒體曝光求援的案件也呈現爆炸式增長態勢。有學者指出:物業管理糾紛難以解決的原因在于居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不是有效的手段,即居民遇到物業矛盾,經常先向物業服務企業、業委會、街道辦、居委會等部門反映,但解決效果比較差,反而是通過向電視臺、報社等媒體投訴或撥打12345市長熱線或法律申訴等渠道反映效果要好些[2]。問題是這種非常規的治理手段,只能解決非常小的一部分物業糾紛,甚至會形成非常規手段的常規化,但是這樣的沖突化解機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物業糾紛案件標的雖然數額小,但由于涉及人數眾多,和城市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物業管理矛盾的不斷累積和升級將有可能危及社會穩定。
既有關于物業糾紛的研究,聚焦于業主和前期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主流的觀點為“業主維權—公民社會”范式。張磊認為:業委會維權的興起是由于房地產開發和物業管理領域中,以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為主體,包括房管局小區辦、地方法院、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等相關政府部門與政府官員在內的一個具有分利性質的房地產商利益集團已經形成。正是該分利集團的強勢地位使得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敢于普遍地侵害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這正是業主維權運動興起的深層次原因[3]。業主與物業公司及其背后的開發商之間的糾紛,在基層政府的介入協調下,業主維權的意義被延伸為對地方政府的權力抗爭。因此,業主維權的興起被認為是“物業運作釋放的公共空間”[4]“公民社會的先聲”[5]“從產權走向公民權”[6]等。在業主維權范式下關于物業糾紛的研究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是由于集中關注業主與前期物業公司和開發商之間的外部斗爭性物業糾紛事件,而缺乏從內部視角對常規性治理階段物業管理面臨的困境以及物業糾紛產生根源的經驗研究。同時,由于業主維權范式帶有強烈的價值干預和理論期待色彩,而存在用西方的理論對我國實踐經驗的剪裁和修飾,以期經驗符合理論預設,因此無法有效把握物業糾紛發生的內在機制。
基于對業主維權范式的反思,近年來有學者試圖從業主自治的內部視角去認識社區物業矛盾,開拓了物業糾紛研究的視野。陳鵬通過對業主維權和常規自治2個階段的區分,認為在這2個不同的階段,不同的主體對業委會的態度不同:從社會的視角看,業委會分別是“維權的代言人”和“自治的領頭羊”;從市場的視角看,業委會分別是“利益的爭奪者”和“共贏的合作者”;從國家的視角看,業委會則分別是“麻煩的制造者”和“社區管理的抓手”[7]。石發勇認為:業委會作為市民組織的發展并非如學界樂觀者認為的那樣,能給業主注入合作習慣、團結意識和民主參與精神,反而可能因為內在局限和外部制約的雙重作用,形成少數既得利益業主經營排斥大眾參與的寡頭統治和相互爭斗不休的“準派系政治”,從而有損于基層治理和社區民主[8]。也有學者提出以利益密度與社區同質性的二維框架來解釋不同社區業委會選舉景象和治理績效的差異[9]。因此,本文將在業主自治內部視角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通過機制分析法,整體性地理解我國物業管理面臨的困境以及物業糾紛產生的根源。而唯有厘清我國物業管理矛盾的內容及其發生機制,才能提出有效的沖突解決方法,這對于建設城市社區良好的物業管理秩序和宜居的生活環境有重大意義。
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面臨的困境
我國城市商品房小區物業管理沖突的表象為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關于服務和收費之間的矛盾,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稍有不滿,就以不交物業費作為抗辯,而業主抗辯的理由大多沒有合法性證據,得不到法院的裁判支持,反而會加劇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的對立緊張關系。學界的主流觀點傾向于認為:業主在市場中是天然的弱者,容易成為利益受損方,而物業企業處于強勢地位,容易成為侵犯業主利益的一方。通過深入考察物業管理實踐,發現物業管理問題是復雜多維的,現實中確實存在物業服務企業違約或違規經營等侵權現象,但物業服務企業并不必然是強者,業主也并不必然是弱者。目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面臨五大矛盾。
(一)物業價格與物業價值之間的矛盾
我國物業服務收費采取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相結合的定價方式。由于城市普通住宅的物業服務與千家萬戶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屬于基礎民生工程并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我國城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但我國現行城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還是2004年制定的,至今已經有十多年,這段時間既是中國快速發展的10年,也是通貨膨脹比較嚴重的10年。物業管理主要是勞動密集型服務,勞動力成本上漲的幅度與速度決定了物業管理成本漲幅的大小。物業價格嚴重背離物業價值,物業價格與物業價值之間產生了巨大張力。為破解此矛盾,許多城市開始探索放開物業服務市場定價,即在政府基準價的基礎上由物業企業和業主自由協商確定物業服務價格,但是在實踐中由于單一的物業企業和眾多分散的業主之間存在高昂的交易成本,因此物業服務市場面臨漲價難題。
物業服務企業是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市場主體,物業服務成本大幅度提升,但是物業服務價格沒有及時上漲,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空間不斷受到擠壓。物業服務企業面臨的選擇有:(1)撤退。這也是很多中低檔小區或建筑面積少的小區,其物業服務企業在合同期滿后就撤退不再續簽的根本原因。物業服務企業撤退后,往往沒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愿意入駐,小區的物業管理處于空白地帶,極易引發基層社會失序。(2)減少服務人員的數量以降低人工成本,這就會導致服務的范圍收縮和服務質量的下降,引起業主的不滿,進一步影響物業服務企業的收費率,也就進一步降低服務質量,形成惡性循環。(3)違規非法經營以獲取額外收入,以補貼物業收入不足,如違規收取停車費,或擅自利用小區部分公用面積經營等。不管是哪一種情形,都會加劇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
(二)有限責任的市場主體和全能型物業期待之間的矛盾
“既然我交了物業管理費,小區內所有事物都應該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這是絕大多數業主對物業服務的認識和期待。由于物業管理法律知識的專業性過強,大多數普通業主不懂法,導致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存在認識上的偏差。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是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是有邊界的,作為市場主體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的是合同責任,承擔的是有限責任,但在業主的期待中卻扮演著全能型物業管理的角色,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一旦物業服務企業沒有滿足業主的訴求,業主就以此拒交物業費作為抗辯。作為承擔有限責任的市場主體和業主對全能型物業期待之間產生了巨大張力,必然就會產生業主期待的落空和對物業服務企業的不滿,因而大量物業糾紛就不可避免。
具體情況如下。
1.違背質價相符原則
物業企業提供的服務等級和標準與業主支付的物業費用相匹配,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等級對應不同的收費標準,業主想要更高質量的服務,就需要支付更高的費用。但現實卻是業主支付的費用不高,卻要求享受到與費用不相稱的更高質量的服務,甚至有點吹毛求疵。
2.業主的個體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通常分為日常綜合服務與特約服務,其約服務是為滿足不同層次業主的差異化需求設立的,即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應急維修服務,由享受服務的業主單獨支付對價[10]。但很多業主對此有誤解,認為自己繳納的物業費里包括了專有部分的物業服務,比如家里燈泡壞了,物業服務企業換燈泡收取一定費用,業主就對物業服務企業不滿。
3.開發商的責任
關于小區內地下停車庫、會所等的產權歸屬糾紛以及業主對房屋質量不滿或小區規劃不合理等問題,屬于開發商遺留問題,這是業主和開發商之間的矛盾,但業主則容易將矛盾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并以不交物業費作為抗辯。
4.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公共管理責任
在業主抗辯的訴求中,諸如家里被盜、汽車被刮傷、住改商、私搭亂建等物業服務企業未管理到位,或致財產損失等,這屬于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公共管理責任,物業服務企業有協助管理的責任,包括及時發現、勸阻、制止和上報的義務①。《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蔽飿I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的只是合同約定的責任,而非兜底責任。
(三)物業供給的公共性和個體機會主義行為的矛盾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基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形成的是團體關系,小區內的物業管理具有準公共物品的形式,相對于團體外部而言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但是在業主團體內部物業管理屬于集體服務,相較于個體而言,不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就會存在個體機會主義行為和搭便車的風險。無論準公共物品、集體物品還是純公共物品,它們都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排他困難,此時消費者為之付費的需求會降低,生產者提供它的激勵會打折扣,市場就有可能失靈[11]?!段飿I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爆F在商品房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尚不多,即使成立業主委員會,在督促業主交納物業費上很少能發揮作用。當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費請求權不能實現時,只有采取司法救濟。由于物業糾紛的標的數額小而對象眾多,采取司法救濟的成本高而效果差,因為物業服務企業采取司法訴訟,不僅要支付律師費,還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同時還會和業主的關系鬧僵,更不利于物業費的收取。而我國立法上對物業費請求權不能實現時的救濟不足,無法有效約束搭便車現象和機會主義行為[12]。
(四)物業服務企業對人的管理和無公德的個體之間的矛盾
根據物業管理的內容,可以將物業管理的對象分為兩大類:一是對物的管理,即共用空間的清潔、綠化以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等;二是對人的管理,主要是對產生外部性的人的行為的管理,以維護公共區域的綜合秩序。在小區業主團體內部的權利義務關系中,業主個體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個體行為需要遵守業主公約。但是在物業管理實踐中,常常會有少數違背業主公約的無公德的個體,具體表現為噪音擾民、不文明養寵、私搭亂建、毀綠種菜、違規裝修、私占消防通道等。嚴格來說,這屬于業主團體內部的自治管理或政府職能部門的公共管理,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不具有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物業服務企業依據業主團體的委托,依據業主管理規約和國家法律法規對業主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管理①。但是物業服務企業受業主團體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其中就包括恢復空間規劃秩序,及時制止個體業主未經許可侵占公共空間或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以上一些行為不僅損害了業主的公共利益,甚至有些還是違法行為,但是物業服務企業發現后,若及時勸阻,會遇到對方的反抗,物業服務企業將案件上報給相關部門,違規業主得到相應制裁后就會對物業服務企業懷恨在心,因而就會以不交物業費作為抗辯。本應屬于業主團體內部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矛盾,在物業服務企業介入管理后,卻演化成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的私人沖突,物業服務企業對人的管理面臨無公德個體之間的矛盾。
(五)無組織的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不當牟利之間的矛盾
正如同物業服務企業面對眾多分散的業主面臨收費難困境,單個的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卻面臨有效監管難題。小區業主共有資金主要包括公攤收益和專項維修資金,對于很多中高檔小區這筆資金流量是很大的。沒有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對于占用共有部分或共用設施設備經營產生的公攤收益就處于棄管狀態,往往為物業服務企業所俘獲。而成立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于業委會不具有法人資格,無法在銀行開設獨立賬戶,且業委會成員沒有工資報酬,主要由具有公益心的業主利用業余時間為業主服務,沒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親自對共有產權經營,所以,在現行條件下通過物業服務企業來代管就相對具有可操作性,物業服務企業可在經營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7]。但是由于普通業主沒有組織起來,無法對業委會進行實質監督,業委會在巨額利益流量和私利動機趨逐下,往往蛻化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利益群體,形成寡頭治理或派性斗爭[8]。業委會往往被物業服務企業收買,和物業服務企業形成不穩定的分利秩序,或因利益分配均衡而形成利益共同體,或因利益分配不均而分裂斗爭,而不管哪一種情形都會損害大多數業主的利益。
三、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屬性界定
在住房制度商品化改革前,城市房屋產權形態比較簡單,物業管理由房管部門或單位后勤集團負責,很少存在物業糾紛。而城市住房制度商品化改革后,房屋所有權以及物業管理一并轉移給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人。我國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權之上,而非土地所有權之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那么,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區的產權形態就比較復雜,由私人產權、集體產權和公有產權共同組成,物業管理的屬性也就兼具私人性、集體性和公共性三維屬性,分別對應的是業主個體、業主團體和政府的責任,唯有三方各司其職和協作共管,方能形成良好的物業管理秩序。
依據《物權法》第八十一條可知,業主自治管理的含義是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由業主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由于新建的商品房小區,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眾多,自行管理的難度比較大,目前絕大部分小區都是采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方式。因此,物業管理通常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進行物業管理的活動,這是最狹義的理解,也為《物業管理條例》所采納。但是,將物業管理定義為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同之下的物業管理活動,容易混淆物業管理的本質。盡管處于高度發達的經濟社會中,業主已不可能躬親于物業的管理,或者沒有時間、精力、能力管理自己的物業,將物業的管理委之于專業機構,但是物業管理的本質是業主之間的關系,而不是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關系[13]。
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活動,實質上先后存在2個契約形態:第1個契約是業主管理規約,屬于一種內部契約或社會契約。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基于建筑物區分權中的共有權和成員權形成的是一種團體關系,在業主團體內部成員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判定就屬于業主管理規約的范疇。第2個契約則是由業主大會決定聘請物業服務企業,在業主大會的授權下由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這屬于外部契約或市場契約。物業服務企業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以及業主管理規約提供物業服務,相當于是經過業主大會的授權提供物業管理,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達成了物業服務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費應該由業主交給業主團體,此基于團體內部的管理規約;團體將收到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作為服務的對價,此基于外部的市場契約。出于方便考慮,業主團體可將物業管理費的收取委托給物業服務企業來實施。那么,物業服務合同的當事人就是業主團體和物業服務企業,而非單個的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從組織的角度看,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團體關于服務和收費的認定就是一對一的關系,這樣就會極大地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因此,良好的市場化物業管理供給秩序,就不僅涉及市場化的問題,還需要社會化建設與之相匹配。
我國的物業管理不僅具有私人性,還兼具集體性和公共性,良好的物業管理秩序就相當于是一種準公共物品。從經濟學的視角看,公共物品的供給由于存在外部性或搭便車等難題,市場就有可能失靈,需要社會或國家來彌補市場的缺陷;從制度設置上看,通過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等組織機構,將業主團體建設為業主自治組織,目標就是將業主組織起來制定團體內部的社會規范來約束外部性或機會主義行為,實現物業的集體供給。問題是業主管理規約雖然對于業主具有約束力,但并沒有強制力,面對搭便車者或釘子戶就會失靈,這就需要政府的強制力作為后盾。由于物業管理具有公共屬性,市場或社會組織在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供給中失靈時,需要國家的強制力來提供保障;且市場和社會組織機制的有效發揮,本身就需要以政府的強制力作為基礎來保障契約履行、交易安全和社會信用。
四、物業管理糾紛的生成機制
由于忽視物業管理的三維屬性,僅僅將物業管理狹隘地理解為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市場關系,就難以把握物業管理沖突的本質和原因,相應的也就難以提出有效的解決機制。如果僅僅將物業管理理解為業主和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下的物業管理活動,那么物業糾紛的解決就只有依靠司法救濟。但是從司法訴訟實踐看,法院雖然能根據法律來判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和幫助合同的履行,但是卻無益于物業管理沖突的化解,甚至會惡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關系。結合前述物業管理的五大矛盾和物業管理的三維屬性,我國物業管理矛盾難以化解的原因主要有無公德的個體、業主自治不足和政府管理缺位3個層面,當業主的規則意識、業主自治能力和政府管理沒有跟上的時候,業主和市場之間的互動就會不暢,物業管理沖突就會大量產生。
(一)業主的有限理性和無公德的個體
由于我國城市商品房開發市場形成僅十幾年的歷史,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市場和業委會等一套制度設置都是外來的新生事物,屬于政府“規劃性變遷”的產物[14]。由于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具有較高的專業性,普通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知具有有限理性,主要表現為2個方面:一是對于物業管理的性質存在認識錯位。物業管理不僅具有私人屬性,還兼具集體屬性和公共屬性,業主個體的行為在團體內部就會產生外部性,物業管理的本質是全體業主的公共責任。這就要求業主在享受權利的同時,還要履行不能損害其他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實質上這是團體內部人與人利益關系的調整和規范,唯有遵守權利義務相平衡的規則才能形成良好的集體秩序和公共秩序。實踐中普通業主囿于有限理性的限制而難免對物業管理的性質認識錯位。二是對物業服務企業的認識存在偏差。基于建筑物區分權而形成的物業管理制度,住宅小區的產權形態復雜,物業管理知識的專業性強,部分業主不僅對物業管理的屬性認識不到位,而且花錢買服務的意識不足,對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邊界認識上有偏差,錯把履行有限合同責任的市場主體當作全能型物業主體,物業服務企業實質上被迫承擔了無限責任。
物業管理的專業性和業主個體的有限理性,使得普通業主容易對物業管理處于“無知”狀態。同時,還有少數業主的機會主義行為而成為“無公德”的個體,加劇了物業管理的矛盾。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個體之間并不具有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物業服務企業受業主團體的委托按照業主管理規約和法律法規對小區進行管理,以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綜合秩序,但是物業服務企業面對少數只講權利不要義務的無公德個體時,可能會產生市場失靈,如不文明養寵、私搭亂建、違規裝修、毀綠種菜等違背業主公約的行為。一方面,物業服務企業有勸阻和維持秩序的義務,但是當物業服務企業前去勸阻制止和上報時,就會得罪該業主,業主團體內部的矛盾就會轉嫁為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私人恩怨;另一方面,由于產生負外部性的行為無法得到有效約束,損害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就會激起其他大多數業主的不滿,同樣會將內部矛盾轉嫁為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不到位的不滿。最終這都會以物業企業物業費收繳難和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之間的矛盾而集中呈現。
(二)業主自治力不足
物業服務市場從本質上說是業主的服務需求和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的結合,兩者之間的關系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在前述物業管理的三維屬性中已經分析了基于集體屬性的物業管理,是基于業主共同利益的需要而產生的物業管理活動,物業管理關系本質上是業主團體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從法律關系上看,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先后存在2個契約形態,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組織之間是一對一的關系,是交易成本內部化。但是現實中業主自治的意識和能力嚴重不足,業主并沒有組織起來,呈現的是一盤散沙的原子化狀態[15]。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難以成立,業主參與意識不足,缺乏對業委會的監督機制以及業委會有謀取自身利益而偏離業主意愿的可能[16-17]。由于業主自治力不足,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物業服務企業和眾多分散的業主就變成了一對多的關系。具體說,在關于物業服務的判定上,就會變成單個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在關于物業費收取上,則會變成物業服務企業和單個業主之間的矛盾。那么,物業服務企業和眾多分散的業主直接打交道就會面臨高昂的交易成本,使得交易成本外部化,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難以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的不滿以及物業服務企業收費難的問題就缺乏一個公共平臺來溝通,雙方都只有訴諸司法救濟,但這只會加劇彼此的不信任。
(三)政府管理缺位和基層行政能力不足
經濟活動的規則,大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由約定俗成而成為共同遵守的規則。當經濟活動產生外部性,涉及公共利益時,或者經濟活動的各利益主體自身不能實現利益平衡時,就需要政府制定規則[18]。由于我國物業管理和業主自治制度是國家規劃性變遷的產物,作為公共管理角色的政府,既要履行市場監管的責任,也要擔負培育業主自治的重任。物業管理的公共屬性也需要政府履行法定的公共職能和維護公共利益。從物業管理五大矛盾中也可以看出,業主以不交物業費作為抗辯的很多訴求,實際上是由公共管理秩序缺失導致的,并不屬于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而是由政府管理缺位所致,如住改商、私搭亂建等行為。
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傾向于凡是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就不多管,讓物業服務企業去管。當出現物業管理沖突時,地方政府為避免麻煩,傾向于讓當事人去找法院通過司法訴訟途徑解決。而和居民打交道最多的街道和居委會由于沒有執法權而致基層行政能力不足,難以構建有效的沖突管理機制。物業服務企業只是一個依法自主經營,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諸如車輛丟失、被刮或家里被盜等社會治安的管理是國家有關機關的法定職責,不應把行政機關的責任全部推給物業管理企業,無限擴大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管理職能[19]。否則,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責任過大,又沒有權力和能力管理,不僅不利于物業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還會造成大量矛盾沖突的產生,不利于良好的物業管理秩序的形成和社會的穩定。
五、結論
由于我國城市住房制度商品化改革以及業主自治制度的設置并不是市場和社會自發形成的,而是屬于政府規劃性變遷的過程。加之我國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區比較復雜的產權形態,決定了物業管理屬性的多維化。由此,良好的城市社區物業管理秩序就需要在政府主導下構建由政府、市場、社會三方共同參與,合作共管的物業治理機制,方能有效破解物業管理的五大矛盾[20]。對于城市社區業主而言,他們要的不是單純的權利,而是宜居的生活環境和良好的公共秩序。為破解物業管理矛盾,形成良好的物業管理秩序,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探索動態而靈敏的物業服務價格調節機制。由于物業管理具有準公共屬性,完全交由市場定價容易產生失靈,因此需要進一步探索能根據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動態而靈敏地調節物業服務價格的機制,以體現質價相符的原則,破解物業價格嚴重偏離物業價值而產生的物業管理矛盾。
第二,培育業主自治意識和自治能力。這就需要政府做好物業管理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提高業主的法律知識素養,糾正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識偏差;同時政府還要積極指導和協助成立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并組織對業委會進行業務培訓,動員普通業主參與到與自己利益息息相關的物業管理活動中來,加強居委會對業委會的指導和監督作用。
第三,提高政府的監管能力和沖突管理能力。這就要求政府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提高法律執行能力,為市場交易和社會交往提供制度化的信任。比如政府可以完善對物業服務企業服務績效的市場信用等級評定,也可以設置對業主交納物業費的信用評定,還可以適當聽取社區居委會的意見(因為居委會對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情況比較了解),以對機會主義行為實行制度化的軟性強制措施。
最后,建設社區物業管理的合力治理機制,形成有效的物業沖突管理聯動機制。法律上雖然規定了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和社區居委會等對住宅小區業主自治和物業管理的指導與監督責任,但是實踐中各方力量并未有效地整合與銜接,容易產生“卸責”或“推諉”現象。因此,為了形成有效的物業管理秩序,需要進一步建設社區物業管理的合力治理機制,如在社區內部可以加強以社區黨委和居委會對業委會和物業企業的指導與監督作用,建設社區黨委(居委會)、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的三方聯動機制,在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搭建溝通和信任的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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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知識范文2
一、中職教師業務管理的作用
近年來人們更多的是談管理體制、教學計劃、課程設置、實踐教學等學校教學方面的宏觀管理,而對教師的各項具體業務的微觀管理強調和總結得不夠。教師業務管理是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的主要措施之一,不容輕視。這可以從兩個方面加以說明。一方面,教師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實踐者,通過教育教學的各項具體工作實現對學生的教育培養。每個教師積極工作取得的成績,綜合起來就表現為學校的辦學效益。反之,如果沒有每個教師在各個方面的積極努力,學校的辦學效益就無從談起。另一方面,教育部下發的文件明確指出:“改革教育體制,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最重要的是要調動教師的積極性?!苯處煼e極性的發揮,從整體上看,除了從思想上、生活上對教師予以關心外,還有賴于對教師的業務管理。
二、中職教師業務管理的內容
根據教師主要工作內容的不同,可把對教師的業務管理分為文化課教師、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教師、其他教師的業務管理。但一般來講,所有中職教師都承擔著對學生的思想教育、知識傳授和實驗(實習)指導的任務。因此,對一般教師的業務管理可分為德育工作、理論教學和實驗實習三方面內容進行。
(一)德育工作。班主任是學校德育工作主要實施者。在教師業務管理中,一方面要把班主任德育工作作為主要的管理內容,緊抓不放,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對班級的嚴格管理。另一方面是對科任教師的德育工作的管理。要發揮其教書育人的功能,使之與班主任配合,實現對學生德育的齊抓共管。
(二)理論教學。這一方面包括文化課、專業課教學的管理。通過對各科教師從制訂具體教學工作計劃、備課、課堂教學到作業批改和課外輔導、考試等整個教學過程的管理,督促他們認真負責地進行教學,促進學校教學質量的提高。另外,提高教學質量,還需要提高教師的教學業務水平,加強對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的管理。
(三)實驗實習。一般說來,除政治、語文、數學及文科專業外,其他各科都存在實驗課教學。由于一些教師怕麻煩,該做的、能爭取做的實驗不做,影響到學生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操作技能的培養,因此,要采取一定措施促其盡可能地按要求完成實驗課。專業課教師絕大部分既是理論課教師,又是實習指導教師,加強實習教學的管理,充分發揮專業課教師的實習指導作用,是培養學生一技之長的重要措施之一。
中職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是以上三個方面的有機統一體,它們互相影響,互相促進,缺一不可,必須切實加強管理。
三、中職教師業務管理的方法
(一)明確職責。使教師明確職責是教師業務管理的首要工作。一是學校領導要組織全體教師學習有關的文件材料,使他們明確中職學校的性質、任務和培養目標,了解黨和國家有關職教的方針政策、當地社會和經濟發展對職業教育的要求、當前學校的主要任務等,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責任感,共同擔負起學校的辦學重任。二是進行目標管理,把任務層層分解到人,提出要求,使其職責分明,方向明確,能夠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工作。三是制定《教師工作責任制》、《教師履職考核辦法》、《班級量化評比辦法》、《獎金評定辦法》、《教師行為規范》等必要的規章制度,使教師明確行動的準則和范圍,實行思想教育與制度化管理相結合。
(二)檢查督促。學校各方面工作安排部署完畢,只是工作過程的開始,重要的是要落到實處,這需要學校領導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是否經常檢查督促、注重落實,它反映了學校領導的工作作風是否踏實,關系到學校工作能否按計劃順利進行,達到預期目的。
經常性地檢查落實主要靠分管的行政領導或有關業務人員。檢查的內容既要全面又要有所側重,并認真地做好記錄,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依據。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帶有共性的問題,要討論分析,統一認識,予以解決。
(三)考核評價。對教師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是教師業務管理的重要方法。它是在上述明確職責要求、檢查督促兩項工作的基礎上,在學年末對教師各項工作和表現進行考核、評定的業務管理手段。
教師業務考核評價的實施可分為三個步驟。
1.根據教師工作職責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教師業務考核辦法。“考核辦法”的制定需遵循以下原則:(1)借鑒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別人成功的考核辦法可以借鑒,避免走彎路,但不能全盤照搬。他人的先進經驗到了本單位就不一定行得通。這是矛盾的同一性和特殊性共存的結果。因而既要借鑒,又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有所取舍,有所創新。(2)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原則。定量是指對某項工作,利用平時檢查掌握的數據轉換成考核得分;定性是指憑考核者的印象,人為地給定一個考核得分。定性考核簡單易行,但缺乏準確性和說服力。定量考核工作量大,但它能客觀如實地反映教師的工作,排除人為因素的影響,可信度高。如果學校絕大部分內容采用定性考核,就可能會有少數人對考核結果不服,而學校又沒有準確的數據說服他們,會造成人際關系惡化,使學校工作受到影響。如果學校以定量考核為主,每一分都基本上有據可依,有據可查,群眾公認,實施后就可達到調動教師積極性的目的。因此,在教師業務考核辦法的制定中宜定性的盡量定性,能定量的要盡可能定量。(3)完整性與可能性相結合的原則。不完整、不全面的考核內容,不能全面地評價教師的工作成績;而一味求全的考核內容,勢必造成工作量過大,難以完成,而且有的內容是無法進行考核的。考核的內容和范圍應根據需要和可能確定。
2.建立健全教師業務檔案。積累完整的考核材料是考核的重點,也是考核的實施過程。它好比建筑工程的施工階段。實施考核的內容應與“考核辦法”規定的內容相一致。對一般科任教師來講,應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材料的獲得也應采取多種方式。如利用班務日記,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進行民意測驗,查閱教育教學活動記錄等??己诵鑼H素撠煟冀K如一,不漏不缺,所獲得的材料才是完整的、可靠的。
3.考核的評定。在獲得大量材料、數據的基礎上,進行統計分析,轉換成各項考核得分。累積各項考核得分便是教師得分總和。不論是采用群眾評議還是考核小組評議,對于定量考核項目,都只能是以平時考核獲得的資料評分。
物業管理知識范文3
【論文“電子商務企業的知識管理戰略”分2個部分,本文是第1部分】:
一、電子商務企業知識管理戰略的選擇;
二、電子商務企業的知識管理戰略的表現形式。
今天,企業已經認識到了它們的關鍵資產和持續競爭優勢的來源是它們有效地管理和利用組織的知識。數字革命不僅改變了企業搜集、儲存和處理消費者行為信息的方式,改變了商家制定價格、促銷或分銷產品的方法,而且提高了它們管理知識的能力。信息系統和信息技術的發展能夠使企業積累大量消費者的數據和信息,擁有和逐步搜集消費者的特征和其購買方式的信息對提高企業的營銷能力是非常有益的。隨著因特網的不斷發展和電子商務企業的出現,知識管理的實踐和研究正變得越來越重要,除了電子商務企業,傳統企業也正在網上建立它們的電子商務平臺。在電子商務時代,許多正在改進和變化的商務活動要求有效地創造、組織、檢索、交流、共享和利用知識的新形式。盡管電子商務發展很快,但許多企業還沒有意識到把知識管理作為促進企業長遠發展和提高競爭能力的經營管理戰略。本文想就此進行一點有益的探討。
1.電子商務企業知識管理戰略的選擇
Nonaka(1994)根據知識的表達形式把知識分為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顯性知識是指正式和規范的、客觀有形的、可以清晰地表述、完整地向他人傳遞的知識,通常以語言、文字、事實、數據、圖像等有形結構的形式存儲,表現為著作、文件、計算機程序、專利、數據庫、產品說明書以及計算公式、方程等。而隱性知識則是指復雜的、隱含的、高度個體化、難以形式化或溝通的、難以與他人共享的主觀知識,通常以個人經驗、印象、感悟、團隊的默契、技術訣竅、組織文化、風俗等形式存在,難以用文字、語言、數據、圖像等形式加以表達。從知識的編碼格式化角度看,可以把知識分為可編碼和不可編碼的知識。顯性知識可編碼,隱性知識不可編碼。由于知識只有被編碼格式化后才能方便地為他人所共享,因此企業必須盡可能地實現隱性知識向顯性知識的轉化。然而,這種轉化過程并非容易。知識的客觀成分被認為主要對過程發生影響,而主觀成分則對創新發生影響。
Watts(1992)認為知識管理存在緊密和松散兩個方面,就象洛克(Lockean)/萊布尼茲(Leibnitzian)和黑格爾(Hegelian)/康德(Kantian)這兩個截然不同的哲學流派的觀點;或者用陰陽比喻來描述知識管理的兩個方面,因為二者對促進知識管理的發展是必需的,而陰陽法則是中國思想真正的根。緊密的這一面是建立在洛克)/萊布尼茲哲學的基礎上,它實質上為知識管理提供了信息處理方面,支持知識管理的客觀觀點。相反,松散的這一面提供了在黑格爾/康德的哲學觀點中的敏捷和柔性,承認含義分歧的重要性,它實質上支持知識管理的主觀觀點。對知識管理系統的根本挑戰是它們支持知識管理的兩個方面:緊密/松散或客觀的/主觀的觀點。
物業管理知識范文4
[關鍵詞] 財務控制 管理控制 財務管理
財務控制是指在企業的經濟活動中,控制主體利用相關財務信息,對資金的收入、支出、占用、耗費進行審核,發現實際與目標之間的財務偏差,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糾正,使財務活動按預定的目標進行,為最終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和企業目標提供合理保證的一個控制過程。
財務控制是利用相關的信息來進行控制,不僅包括會計信息、財務預測信息,還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等信息;財務控制主要是對企業資金流的控制,這是由財務管理的性質決定的,因為財務管理是一種價值管理,所以財務控制也是一種價值控制;財務控制的目標是為最終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和企業目標提供合理保證而設定的;并且財務控制是以過程的形式為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的保證。由此我們可以說,狹義上的財務控制是企業管理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核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方法,更好的實施財務控制才能完善管理控制的功能,體現財務管理的價值,企業財務管理和管理控制也因有財務控制這根紐帶而變得親上加親。
一、財務控制在管理控制中的地位
關于管理控制內涵,理論界一直存在著不同的理解,羅伯特•安東尼等認為,管理控制是管理者影響組織成員以貫徹組織戰略的過程,其目標就是確保組織戰略得以貫徹以實現組織目標。馬齊里洛等則認為,管理控制是一套管理控制系統,是為幫助管理者進行內部協調、持續實現組織目標,而為信息加工提供便利的一套相互聯系的溝通結構。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將管理控制定義為企業為了幫助經理人員協調企業內部各部門的關系,并促進這些相關部門相互更好地溝通和合作,在持續的基礎上達到企業預期目標。盡管對管理控制的內涵有多種理解,但是幾乎所有的學者或組織都有一個共識,即現代管理控制衍生于控制論。可以通過析從控制論到管理控制的衍化,來理解管理控制的內涵。控制論由控制主體、控制客體、控制目的、控制環境和控制方法構成,所以依此思路,管理控制也應由以上要素構成。即管理控制的主體、客體、目的、系統環境、方法。
同為控制,我們可以用控制論的構成分析管理控制,也可以用其構成分析財務控制。財務控制主體是公司管理層及財務人員,財務控制的客體是企業的籌資、投資、分配等財務活動。目標是企業財務價值最大化,是成本與財務收益的均衡,是企業現實的低成本和未來高收益的統一,而不僅僅是傳統控制財務活動的現實的合規性有效性。財務控制的實現方式應該是一系列激勵措施與約束手段的統一。
從控制主體看,由于財務活動的綜合性,財務控制和管理控制的主體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從控制的客體看,管理控制統管整個受控系統,而籌資、投資、分配三項財務活動是整個系統的核心,而后者正是財務控制的客體,所以財務控制是管理控制的核心;從控制目標上來看都是保證企業總體目標的實現,使企業價值不斷增值;從控制環境上看,管理控制系統的環境為企業所處的社會環境、經營環境、政治環境等,財務控制系統的環境除了管理控制系統的環境以外,還包括企業內部非財務活動所產生的經營管理狀況的變化;從控制方法上看,兩者的控制方法在性質上是相同的,都是通過信息的溝通和分析、各部門的合作與協調來實現控制目的,但是管理控制的對象比財務控制廣泛,其控制方法也更為全面。所以財務控制從屬于管理控制,并且是管理控制的關鍵和核心環節。
二、財務控制在財務管理中的地位
本文將財務管理作為從屬于企業的微觀范疇來看,所以我們也可以稱為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管理內涵是指對財務活動的管理,即通過對企業資金和資本運籌的管理,協調與處理企業各種利益相關者的關系,最終目的是實現企業資金或資本的運籌效率和效果。在企業管理中,財務管理是核心,而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必須從財務控制上下功夫。
從企業財務管理環節上看,主要分為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計劃、財務控制與財務分析。其中,財務控制起到了承前啟后的作用:以財務預測和決策為基礎的財務計劃最終需要通過執行來完成,而要使實際執行情況能夠達到預期目標,必須要有相應的財務控制作保障;對于財務分析,其分析的對象就是財務活動的執行情況,是對財務控制效果的評價,并為下一輪財務控制反饋信息。在組織規模擴大和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科學合理地進行財務控制,才能確保組織目標的實現。財務控制在財務管理中的作用還體現在其是實現財務計劃和財務目標的保證。企業財務管理的目的不在于事前財務管理,不在于編制企業財務計劃,而在于促使企業財務計劃的實現。要保證財務計劃的實現,必須對企業財務計劃的執行過程進行監督和調節。加強財務控制是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關鍵環節,從一定意義上說,財務預測、決策和預算是為財務控制指明方向,提供依據和規劃措施,而財務控制則是對這些規劃加以落實,沒有控制,任何預測、決策和預算都徒勞無益。
本文將財務控制作狹義理解,所以它只是作為財務管理的一項基本職能與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分析與評價一起附帶研究的,并沒有把它單獨上升到一個理論的高度進行系統的研究。但這影響財務控制在財務管理體系中的核心地位。一是由于企業內部多層次的關系使財務管理劃分為出資者財務、經營者財務和財務經理財務多個層次。從企業內部的角度分析,財務管理主要屬于經營者和財務經理層次,而他們的主要職責是落實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施公司預算,所以稱其為執行型,而不是決策型。二是企業財務活動中必然會與各方發生各種經濟關系,只有解決和協調好企業內部各行為主體之間、企業與外部利益相關集團之間的矛盾,才能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基于這種認識,企業財務管理主要屬于管理學范疇,它以制度管理為主要特征,從財務制度上解決企業管理中的各行為主體的激勵和約束不對稱問題,協調并指導各部門、單位的財務活動,從而實現企業總體目標。而財務控制的任務恰恰就是通過調節、溝通和合作,使個別、分散的財務行動統一起來,實現企業短期或長期的財務目標。所以財務控制在企業財務管理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三、財務控制、財務管理和管理控制
財務控制是對企業財務活動的內部管理控制,由于控制對象的獨特性,財務控制有兩個不同于生產與研發控制、采購與銷售控制等其他管理控制子系統的特性。一是財務控制是一種價值控制。財務控制需要借助價值手段來實現,無論責任預算、責任報告、業績考核,還是企業內部各機構和人員之間的相互制約關系,都需借助價值指標。二是財務控制是一種綜合控制。財務控制不僅可以將各種性質不同的業務綜合起來進行控制,還可以將不同崗位、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業務活動綜合起來進行控制。
從財務管理活動的內容來看,它反映了企業資金運動的全過程,包括:資金籌集和運用的管理,主要是固定資產投資、證券投資,以及流動資金的籌集和運用的管理;資金耗費的管理,即產品成本形成過程的管理;資金收回的管理,主要是商品銷售收入的管理;資金分配的管理,包括企業利潤形成和收益分配的管理??梢妰r值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本質,價值管理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追求目標,以分析性計量方法,通過衡量企業整體價值來追求企業長期增長的一種綜合管理模式?!皟r值管理”正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價值管理需要價值型財務控制。
管理控制是由確定標準、評價業績和糾正偏差構成的管理控制系統,包括制度控制、預算控制、評價控制和激勵控制。由此可見,財務管理的重心是管理,而管理控制的重心是控制,無論是將財務控制看成是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的管理控制子系統,還是將財務控制看成是通過財務手段所進行的內部控制,實際上都是認為財務控制是運用財務預算、業績評價、財務結算、財務授權等方法進行的內部管理,都是在管理控制系統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所以更好地實施財務控制才能完善管理控制的功能,體現財務管理的價值,實現企業的總體目標。
參考文獻:
[1]付巧陽:利用COSO 模型改進CT 集團內部財務控制的設想[D] . 華中科技大學學報.2009,(2)
[2]王化成:財務管理理論結構[M] .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
物業管理知識范文5
市場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使企業之間的競爭異常激烈。追求價值最大化是企業立足市場的關鍵。在這樣的背景下,價值鏈管理模式應運而生并得到眾多企業的青睞?;趦r值鏈管理模式下的財務管理是對傳統財務管理的創新和發展,對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為此,在價值鏈管理模式下對企業的財務管理進行分析、研究,希望能為相關工作者提供借鑒。
關鍵詞:
價值鏈管理;企業;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
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24-0138-02
1 價值鏈管理模式概述
價值鏈是指企業的籌資活動、采購活動、生產活動、銷售活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各個生產環節和各個部門之間的合理結合,組成一個統一的價值體系,這個體系構成所謂的價值鏈。價值鏈管理模式就是把價值鏈中籌資、采購、生產、銷售、管理等各個環節、各個部門進行合理的有機組合,實現各個部門、各個環節有效組合、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生產、運營成本,提高了企業的生產效益,保證了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實現。價值鏈不僅存在企業內部,也存在不同企業、不同行業之間,可以說每個企業處于價值鏈的不同位置,企業之間的競爭歸根到底是價值鏈之間的競爭,對于企業來說,價值鏈管理模式的運用成敗與否,直接決定企業經營的成敗。
2 價值鏈管理模式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
2.1 價值鏈管理模式降低了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了財務管理水平
傳統的財務管理只是單純的對企業的財務進行管理,采購、生產、銷售等部分將發生的業務的原始單據反饋給財務部門,財務管理部門根據各部門提供的原始單據記錄業務活動,反映企業的資金流、物質流。但是,財務管理部門的處理結果等不會向其他部門反饋,這種單向的物質流、資金流的運動,不利于企業各部門直接的溝通、協調和配合,對于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也不利。然而,在價值鏈管理模式下,財務管理部門作為價值鏈上的一個環節,參與到整個生產管理之中,不僅能深刻了解整個生產運營、管理過程,同時還能獲得一手的、準確的、完整的財務信息,不僅保證財務信息的準確、完整,而且加深對企業的生產運營的了解,對于制定財務規劃、分析財務數具有積極的影響,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2.2 價值鏈管理模式使企業各部門、各環節實現有機統一
價值鏈鏈接企業各個環節、各個部門,一環扣一環,一個環節、一個部門發生變動直接影響其他部門、其他環節,可以說,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在價值鏈管理模式下,各個環節、各個部門之間必須實現良性互動,只有良性互動方能實現良性循環。也就是說價值鏈促使企業的生產運營必須從整體考慮。然而,從整體考慮制定發展規劃和生產計劃時需要各部門的相互配合,包括數據的提供、信息的共享,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等。因此,價值鏈管理模式下,企業各個環節、各個部門之間的關系更加密切了,這種密切的關系既保證了信息的通暢性,又密切了員工之間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員工的積極性。以財務管理部門為例,財務管理部門作為價值鏈上的重要一環,其指定的規劃、數據分析報告等直接影響其他部門的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財務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人員的重要性,這種重要性又激發了員工的積極性,推動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保證整個價值鏈實現良性循環。
2.3 價值鏈管理模式促進財務管理不斷創新、發展
傳統的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的服務部門,反映企業運營中發生的成本費用、核算利潤等,只是一個簡單的服務部門,其管理方式是一種靜態的管理方式。在價值鏈管理模式下,價值鏈上的各個部門鏈接在一起,牽一發動全身,這就要求財務管理部門靜態管理模式向動態管理模式轉變,以適應新的經濟形勢和新的管理模式。此外,價值鏈管理模式下,財務管理則是以企業管理為基礎。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只是單純對企業的財務進行管理,在價值鏈管理模式下,財務管理對企業財務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模式需要財務管理部門從企業整體出發,整合各個部門、各個環節以及所有的資源進行價值分析進而進行財務管理。管理的空間更加廣泛,對財務管理的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價值鏈管理模式下財務管理的發展建議
3.1 注重企業內部與外部價值鏈之間的聯系,合理定位
在價值鏈管理模式下,價值鏈不僅存在于企業內部,同樣存在于企業外部,行業之間、企業之間的價值鏈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是重大的,應引起財務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首先,明確企業在行業之間、企業之間價值鏈上的位置,其次,通過對價值鏈中上游信息的分析,明確企業的發展方向。最后,根據企業在價值鏈中所處的位置和自身的發展狀況,指定科學、合理的發展規劃,整合資源進行生產發展。比如說,企業在價值鏈的參與環節中,分析各個環節的收益,合理分配資金,保證利益的最大化。同時,對于在價值鏈上未參與的一些環節,可以做資產項目預算,將項目預算結果和自己生產產品的成本預算進行比較,計算其收益率和回報率。財務管理部門在指定財務規劃時同樣需要綜合分析企業內部價值鏈和外部價值鏈,保證規劃的合理性和實施的可操作性。
3.2 搭建財務管理網絡平臺,實現財務管理信息化
在價值鏈管理模式下,財務管理轉變為以企業為支柱,以客戶、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實現價值最大化為目標。采用網絡技術和信息技術,搭建財務管理信息平臺,對價值鏈上的資金流、物質流進行控制、管理,不僅保證財務管理的準確性,同時也提高了財務管理的工作效率。網絡平臺的搭建需要企業將各部門、各個業務流程進行重組、再造,同時,要把各個業務流程融合到價值鏈中去,從而實現財務管理和價值鏈管理的有效結合,保證信息平臺的順利搭建和正常使用。
3.3 加強對企業的財務分析,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價值鏈管理模式下,對財務分析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是財務分析的目的,財務分析應以優化業務流程,降低運營成本,保證企業長期發展為目的。其次是財務分析的對象,財務分析的對象不只是企業內部的經營業績,還包括價值鏈上其他企業的經營業績、報告數據等。再次是財務分析的重點,財務分析的重點是比較分析,內部比較成本、利潤,外部比較價值鏈上不同企業的投資與回報。
3.4 加強成本控制,降低運營成本,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在價值鏈管理模式下,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必須加強成本控制,降低運營成本。對價值鏈上的各個環節、各個部門進行成本分析,找出公司在采購、生產、銷售、管理等環節和職能部門中是否存在浪費現象。例如,采購環節是否存在采購商收取供應商的回扣,從而提高原料價格,降低原料質量的現象;生產環節是否存在生產規劃制定不切實際或者工人操作不當造成原料浪費和成品質量降低的現象等。因此,必須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強成本控制,找出成本控制漏洞,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成本控制制度和監督管理措施,降低運營成本。此外,加強同外部企業的企業差別分析,分析本企業在同行業中的競爭優勢,將優勢繼續推廣應用。同時也應看到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在發現不足的基礎上,借鑒先進企業的發展經驗,充分利用價值鏈模式的優勢,加強對價值鏈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營運成本,以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唐文萍.價值鏈管理模式下的企業財務管理研究.[J].商業現代化,2014,(56).
物業管理知識范文6
根據當今一些施工企業的現狀來看,財務管理是眾多企業管理中最為薄弱的一個環節,存在著很大的問題,這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的提高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因此,一定要加強施工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完善,企業若想從根本上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就必須要對強化施工企業財務管理職能加大力度,在進步中不斷地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加強其核算水平,擴大資金集中的管理范圍。
一、現代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資金控制能力較差,不能及時的清理債權債務關系
就目前形式來看,不同的施工企業的資金分散在不同的子公司,而且各子公司的資金又分散在不同的項目上,企業不能及時的了解和掌握整體資金的情況,對動態的資金信息無法進行調控和掌握。于此同時也為施工企業帶來了資金成本與資金安全的問題,從而為企業帶來了很大的經營風險。債權債務存在著管理的問題。第一,施工企業確認收入的依據不夠充分,導致應收賬款不確定,從而會發生施工企業的應收貸款存在管理不力的問題;其次,在竣工工程之后,很少立即結算賬目,結算效率很低;再有,在施工企業中,有許多的應收賬款都是三年以上的,這對企業損益的真實性和資產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最后,大量預付分包工程款長期掛賬,許多企業的資產存在著潛虧和虛增現象。
2.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界限不明,資產的管理不當
目前,許多的施工企業都不能按照標準進行嚴格的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因此會導致施工企業的當期損益受到嚴重影響,與此同時還會是企業資產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失去了原有的監督。在施工企業中存在著長期大額預提費用。其一,建筑單位提供原料結算效率特別低,造成結算賬目嚴重滯后,施工企業為平衡材料成本便依靠預提費用來維持。其二,對于分包工程,一些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結算的,都是依靠預提費用來將分包成本平衡。受到資金和核算的影響,職工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未能及時的下發,這樣以來,企業就會依靠預提的費用來平衡人工成本。這樣長期以來就會使得企業當期的損益出現不實的現象。
3.施工企業的經營成本過大
目前,隨著社會的發展,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一個完整的工程項目,從一開始取得工程信息到中標和合同的簽訂,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的時間,對于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都是越來越大,而一些未能中標的工程項目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投入總和一定是高不可估,這樣對于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的提高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施工企業內的業務招待費也存在著失控的現象,而業務招待費超支現象也是非常常見的,因為施工企業的下屬部門存在很多,地域分散,而且流動性很強,這樣以來就睡使得業務招待費用超支現象的發生。
二、加強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1.實施會計委派制,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
施工企業不同于其他企業,其流動性強,很多的時候項目部都會和企業的駐地距離很遠,通常情況下都是只有財務人員到現場實施管理,經常有項目經理要求處理的業務而會計人員認為是違反財務制度不能辦理等現象的發生,作為財務人員,面臨制度的約束和領導的要求通常會難以抉擇。當實施會計委派制以后,會計人員的地位就會有所提高,同時施工企業應當做好領導相關工作,這樣就會使得會計人員能克服領導要求和制度制約之間左右為難的現象,這樣有利于使得會計人員按照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處理財務業務,從而使得財務人員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及時可靠性得到有效地提高,對財務的監督要加強力度,防止國有財產的流失,從而使得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的到保障,這樣能有效的防范經濟犯罪,抑制和減少腐敗現象的產生是保證企業財務管理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同時也是為施工企業增加企業效益的有效途徑。
2.完善施工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一定要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建立會計核算、會計檔案管理、財產清查、內部稽核、內部牽制、崗位交接、原始記錄管理、內部審計、會計組織等一系列的財務制度,為施工企業規范財務管理奠定比較好的基礎,這樣就會使得企業的財務人員有值得遵循的章程和制度。一個施工企業若想不斷地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就要建立企業內部相對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有效的降低財務管理成本,保證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性,使得企業經營活動的高效運作。
3.加強企業對會計職業道德的建設,提高財務人員職業素質
一個施工企業若想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的水平,就要先制定適合該企業發展的經營發展財務制度,隨后還要帶動一批財務人員積極貫徹執行財務制度,保證制度及時、準確和完整的向企業領導提供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信息。同時培養一批具備良好自身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的財務人員,使其遵守適合企業發展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客觀公正的做好施工企業的財務核算,同時可對財務人員進行相關專業的職業培訓,使得其核算能力進一步增強。財務人員作為施工企業誠信經營的基礎,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的加速,對財務人員要求的職業道德水平也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