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訴訟申請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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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訴訟申請書

中止訴訟申請書范文1

    我單位與________因_____經濟合同糾紛一案,你院正在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為保證判決的執行,特請你院采取 _____保全措施。

    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中止訴訟申請書范文2

 

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水行政裁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各地區、各部門實踐情況,我廳制定了《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水利廳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

(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涉水行政裁決行為,促進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裁決職權,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行政裁決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裁決,是指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發生水事糾紛的,根據當事人申請,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同級人民政府具體辦理,同級人民政府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裁決的行為。

第三條  單位之間、個人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發生的水事糾紛,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者行政裁決:

(一)水事糾紛;

 1、因取水排水發生的水事糾紛,

 2、因抗旱發生的水事糾紛,

 3、因防汛抗洪發生的水事糾紛。

(二)因水土流失發生的糾紛;

(三)因違反河道管理條例造成經濟損失的糾紛。

第五條  依照本規定申請行政裁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申請人。

與申請人產生特定涉水糾紛的當事人為被申請人。

與特定涉水糾紛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組織為第三人。

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人代為參加行政裁決。委托他人的,必須向行政裁決機關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第六條  申請人申請行政裁決的,應當提供行政裁決申請書、相關證據材料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裁決請求、申請行政裁決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第七條  申請人申請行政裁決,可以口頭申請,也可以書面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裁決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裁決請求、申請行政裁決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并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第八條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收到行政裁決申請后,應當予以登記并在7日內進行審查,并根據不同情形作出以下處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對申請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限內需要補正或者更正的內容(補正期間不計入行政裁決審理期限);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未申請。

(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對不符合受理條件或者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九條  申請人提出行政裁決申請,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受理。

第十條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受理行政裁決申請后,發現申請事項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駁回行政裁決申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自行政裁決申請受理之日起5日內,將行政裁決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通知其在10日內提出書面答復,提交證據、依據及相關材料;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被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答復之日起5日內,將書面答復副本發送申請人。

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到水行政主管部門查閱、復制、摘抄案卷材料。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理行政裁決案件,應采取當面聽取當事人意見和書面審理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審查爭議事實、證據材料,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的證據規則居中裁判案件。

必要時可以依職權或者依申請調查取證。調查取證可采用現場勘驗、委托鑒定、評估等方式。并可采取聽證方式進行審理,組織雙方當事人當面陳述、相互辯論、舉證質證。組織聽證審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聽證7日前將聽證時間、地點、方式和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通知當事人。

對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裁決事項,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要嚴格執行聽證、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制度。需要專家評審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專家評審。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建議、輔導、規勸等方式,也可以通過提供事實調查結果、專業鑒定或者法律意見等,按照當事人自愿原則,組織雙方調解。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行政調解協議書,并送達當事人。調解協議內容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一方不愿調解或調解后仍未達成協議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決。

調解和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裁決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裁決期限。

第十四條  行政裁決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裁決中止: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行政裁決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參加行政裁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行政裁決的;

(五)案件審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其他案件尚未審結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

(七)行政裁決案件中需要對有關事項進行鑒定、評估、確認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裁決的情形。

行政裁決中止事由消除后,應當及時恢復審理。

行政裁決機關中止、恢復行政裁決案件的審理,應當告知有關當事人。

第十五條  行政裁決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裁決案件終止:

(一)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裁決申請的;

(二)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且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裁決權利的;

(三)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裁決權利的;

(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

依照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中止案件滿60日后,行政裁決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裁決終止。

第十六條  行政裁決期間,申請人可以撤回行政裁決申請。申請人撤回行政裁決申請的應主動向水行政主管部門說明理由。

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行政裁決終止的通知告知當事人。撤回行政裁決申請后,申請人不得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申請行政裁決。

第十七條  行政裁決案件辦理過程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重新評估及其他證明行為的,爭議各方當事人應當協商并共同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定。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決決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除外。依法需要檢驗、檢疫、檢測、公告、聽證、招標、拍賣、專家評審等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裁決辦理期限內。

案情復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決的,經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辦理期限,并告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

第十九條  對行政裁決案件,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集體討論決定后,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決決定。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作出裁決決定后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作行政裁決書。行政裁決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爭議的事實;

(三)認定的事實;

(四)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等依據;

(五)裁決內容和理由;

(六)救濟途徑和期限;

(七)行政裁決機關印章和裁決日期;

(八)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行政裁決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省水利廳應將辦理行政裁決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樣式等在門戶網站上公布,供申請人下載使用。并根據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及時進行動態調整行政裁決事項清單。

第二十三條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明確行政裁決案件辦理機構和具體承辦人員。加強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的儲備,通過配強工作隊伍、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建立行政裁決專家庫、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行政裁決工作能力建設。

第二十四條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行政裁決事項相關法律知識宣傳力度,提高行政裁決在群眾中的認知度。

第二十五條  省水利廳應當將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裁決工作情況納入全省水利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第二十六條  行政裁決工作人員在行政裁決活動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程序關于期限的規定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之日起試行,有效期兩年。

 

 

 

 

 

 

 

 

 

 

 

 

 

附件2                   

四川省水利廳行政裁決流程圖、法律文書參考文本

 

四川省水行政裁決流程圖 

 

 

 

 

 

 

 

 

 

 

 

四川省水行政裁決法律文書參考文本

 

《四川省水行政裁決法律文書參考文本》包括行政裁決申請書、行政裁決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行政裁決告知書、不予受理行政裁決申請決定書、行政裁決受理通知書、責令受理通知書、行政裁決答復通知書、第三人參加行政裁決通知書、行政裁決答復書送達通知書、行政裁決中止通知書、恢復審理通知書、行政裁決終止決定書、行政裁決聽證通知書、行政裁決決定延期通知書、行政裁決調解書、行政裁決決定書、送達回證、調查(詢問)筆錄等18份法律文書參考文本。

 

 

 

 

 

行政裁決申請書

 

 

姓名或法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郵政編號

 

電    話

 

人姓名

 

機構名稱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被申

請人

姓名或法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郵政編號

 

電    話

 

人姓名

 

機構名稱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行政裁決請求:

 

 

 

事實和理由:

 

 

 

 

 

 

 

 

 

 

 

請求人簽章:

 

 

 

 

                                               年   月   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

**裁補〔20**〕**號

 

(申請人):

你(你們,你單位)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于20**年**月**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裁決并提交相關材料。經初步審查,請對照下述內容對相關材料進行補正(或補充):

1.                               ;

2.                               ;

……

請你(你們,你單位)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日內補正上述材料。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或未按要求進行補正的,視為放棄行政裁決申請。補正申請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裁決審理期限。

特此通知。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告知書

**裁告〔20**〕**號

 

(申請人):

你(你們,你單位)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于20**年**月**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裁決。經審查,該事項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請你(你們,你單位)到(告知明確的行政裁決機關)申請行政裁決。

特此告知。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不予受理行政裁決申請決定書

**裁決〔20**〕**號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者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者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于20**年**月**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裁決。

經審查,本機關認為該申請事項依法不符合受理條件或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決定不予受理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受理通知書

**裁受〔20**〕**號

 

(申請人):

你(你們,你單位)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于20**年**月**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裁決。經初步審查,該行政裁決申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機關決定予以受理。

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五條第四款之規定,你(你們,你單位)可以委托人參加行政裁決。委托人參加行政裁決,應當提交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的授權委托書。

特此通知。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責令受理通知書

**裁責受〔20**〕**號

 

(被責令受理的機關):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于20**年**月**日向你機關提出行政裁決申請,你機關未予受理。本機關認為:該行政裁決申請符合《(裁決事項所依據法律法規名稱)》和《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四條第(*)項規定,依法應當予以受理。

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九條,責令你機關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受理該行政裁決申請。

特此通知。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被申請人)、(第三人)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答復通知書

**裁答〔20**〕**號

 

(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你(你們,你單位)就              存在爭議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現將行政裁決申請書副本發送你(你們,你單位)。請你(你們,你單位)自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0日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相關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你方提供材料應附帶材料清單,分類編號并對名稱和內容做簡要說明,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提交日期。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裁決申請書副本1份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第三人參加行政裁決通知書

**裁參〔20**〕**號

 

(第三人):

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經審查,本機關認為你(你們,你單位)與被申請行政裁決的事項有利害關系。現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五條第三款之規定,你(你們,你單位)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裁決?,F將行政裁決申請書副本發送給你(你們,你單位),請你(你們,你單位)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向本機關提交對該裁決申請書的書面意見及有關證據材料。

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五條第四款之規定,你(你們,你單位)可以委托人參加行政裁決。委托人參加行政裁決,應當提交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的授權委托書及人身份證明。

 

附件:行政裁決申請書副本1份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答復書送達通知書

**裁復〔20**〕**號

 

(申請人):

你(你們,你單位)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被申請人)就你(你們,你單位)的行政裁決申請已提出書面答復。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將(被申請人)的行政裁決答復書及相關材料送達給你(你們,你單位)。在行政裁決決定作出前,你(你們,你單位)可以就該行政裁決答復書提出相關意見。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裁決答復書副本及相關證據材料1份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中止通知書

**裁中〔20**〕**號

 

(申請人):

你(你們,你單位)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行政裁決期間,因(《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第*項規定情形的事實認定),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決定中止行政裁決。

特此通知。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被申請人)、(第三人)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恢復審理通知書

**裁恢〔20**〕**號

 

(申請人):

你(你們,你單位)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因(《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第*項規定情形的事實認定),本機關于20**年**月**日中止本案審理?,F行政裁決中止的原因已消除,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四條第二、三款規定,從即日起恢復該行政裁決案件的審理。

特此通知。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被申請人)、(第三人)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終止決定書

**裁終〔20**〕**號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者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者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與20**年**月**日向我機關提出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裁決期間,因(《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第*項規定情形的事實認定)。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決定終止行政裁決。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聽證通知書

**裁聽〔20**〕**號

 

(當事人):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于(時間)在(地點)舉行該案的聽證會。本次聽證會由       擔任主持人,請你(你們,你單位)屆時憑本通知書參加,若無故缺席,視為放棄聽證的權利。

申請延期舉行的,應在20**年*月*日前向本機關提出,由本機關決定是否延期。

請參加人員:1、攜帶本人身份證明;2、提交相關證據材料;3、通知有關人員出席作證;4、如委托他人參加聽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注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5、如申請主持人回避的,應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決定延期通知書

**裁延〔20**〕**號

 

(申請人):

你(你們,你單位)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因本案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裁決決定。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行政裁決決定延期至20**年**月**日前作出。

特此通知。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被申請人)、(第三人)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調解書

**裁調〔20**〕**號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者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者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與20**年**月**日向我機關提出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

申請人稱:(行政裁決爭議事實、理由,根據行政復議申請書歸納整理)。

被申請人答復稱:(行政裁決爭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不構成行政不作為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根據行政裁決答復書歸納整理)。

(第三人稱:……。)

經審理查明:……。

根據《四川省水行政裁決程序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本機關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

上述調解結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機關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行政機關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     被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  月  日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行政裁決決定書

**裁決〔20**〕**號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者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者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地址、聯系電話或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             存在爭議,與20**年**月**日向我機關提出行政裁決申請。本機關依法受理并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稱:(行政裁決爭議事實、理由,根據行政復議申請書歸納整理)。

被申請人答復稱:(行政裁決爭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不構成行政不作為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根據行政裁決答復書歸納整理)。

(第三人稱:……。)

經審理查明:……。

本機關認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決定如下:

…………

 

申請人、被申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法定期限內以民事爭議的對方當事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以本機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裁決機關印章)

                   二**年**月**日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送達回證

                        

 

案    由

 

文書名稱

 

送達機關

 

送 達 人

 

送達地址

 

送達方式

 

收件人簽章

 

 年   月   日

被送達人簽章

 

年   月   日

備    注

 

填寫說明

1.代替被送達人收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欄內簽名或者蓋章,并在備注欄中注明與送達人的關系。

2.郵寄送達的,被送達人或人收到有關文書后,請于3日內填寫此送達回證并寄回本機關。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本局地址:

郵政編碼

 

(行政裁決機關名稱)

調查(詢問)筆錄

 

案由:                                                

時間:       年      月      日       

調查(詢問)地點:                                    

調查(詢問)人:                                      

被調查(詢問)人:          ,性別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工作單位:                        ,

職務               ,聯系電話                            ,

住所:                                                    

記錄人:                                              

調查(詢問)人:  (詢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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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調查(詢問)人簽章: (被調查(詢問)人手寫以下內容并簽章:我已閱讀上述調查(詢問)筆錄,與我所述一致。)  

 

 

 

 

 

 

 

 

 

 

 

 

 

中止訴訟申請書范文3

第一條 簡易人身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投保條件

第二條 凡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人,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或單位可作為投保人,向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稱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繳付保險費

第三條 保險人對本保險單應負的保險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保險人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保險人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時,簽發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保險期間

第四條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五種,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或多種,但以保險期滿時,被保險人的年齡不超過7周歲為限。

保險責任

第五條 本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人承擔以下保險責任:一、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的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二、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內因疾病而身故,保險人無息退還投保人所繳全部保險費,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而身故,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身故,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的保險金額的兩倍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但因同一意外傷害保險人已給付的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應予扣除。四、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身體殘疾,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及保險單附表所列殘疾比例給付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但每年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的給付以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為限。意外傷害殘疾給付比例達到75%及以上的,免繳以后各期保險費,本合同繼續有效。

責任免除

第六條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體殘疾時,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為;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或故意自傷身體;三、故意犯罪、吸毒、毆斗、酒醉;四、戰爭、軍事行動或動亂;五、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艾滋病)及其并發癥;六、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七、無駕駛執照、酒后駕駛。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條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繳付方法及期限,向保險人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保險人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時,自保險單所載繳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繳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復

第八條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保險人同意并繳清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后,本合同效力恢復。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九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悉被保險人身故或發生其他保險事故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應于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后三十日內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手續

第十條 被保險人申請領取滿期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申請領取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及申請免交保險費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身體殘疾程度證明書;四、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二條 受益人申請領取被保險人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意外傷害死亡證明書;四、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五、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六、應保險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證明。

第十三條 受益人申請領取被保險人疾病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四、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五、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六、應保險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證明。

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時,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達時,保險人將該項通知送達受益人。

第十五條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保險人應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退還本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合同內容的變更

第十七條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申請減少保險金額,其減少部分視為解除合同。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以書面通知保險人變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并將本保險單與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交保險人批注。前項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責任。滿期保險金、被保險人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放棄受益權或依法喪失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變更地址

第二十條 投保人的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通知保險人。投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保險人按所知最后地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釋義

第二十一條 本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非經投保人書面申請及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且協商無效時,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保險單簽發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表 意外傷害殘疾給付比例表

中止訴訟申請書范文4

我單位與________因_____經濟合同糾紛一案,你院正在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為保證判決的執行,特請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貨物、變賣不易保存物并保存價款,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蚍稍试S的其它方法。

訴訟保全申請流程

提出申請

證據保全提出的主體。通常情況下,是由當事人申請,有些情況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這是他的權利;在他申請訴訟保全的同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這是他的義務。只要當事人的申請符合訴訟保全的條件,并且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都應當作出財產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時,沒有必要作調查,但必須對當事人的申請認真進行審查。

訴訟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在起訴以后判決執行以前或者在起訴的同時,向人民法院采用書面方式提交書面申請。以口頭方式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附卷,并由申請人簽字、蓋章。申請書和筆錄應當載明請求訴訟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標的物或者有關財產的種類,數量、價額及所在地。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采取訴訟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制作財產保全的裁定,應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此外,在判決生效后至該判決執行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毀財產的行為,必須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申請人提供擔保

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擔保主要采用財物擔保的形式,提供擔保的財物數額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金額,擔保能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的權利都能得到平衡。)

中止訴訟申請書范文5

[關鍵詞] 美國337調查 現狀 法律分析 對策

美國337調查是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簡稱ITC)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簡稱“337條款”),對不公平的進口行為進行調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實踐中,337調查主要針對進口產品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行為。如果進口產品侵犯了美國有效的知識產權,該知識產權權利人(無論其是美國企業還是外國企業)可以向ITC提起337調查申請,并要求ITC采取相關救濟措施。

一、我國電子產品遭遇美國337調查的現狀分析

1.我國電子產品遭遇美國337調查的現狀

我國電子產業是我國外貿出口的主要行業,已連續多年居工業產品出口首位。據德國聯邦對外經濟信息局于2007年1月公布的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電子產品出口額為780億美元,已超過了德國,躍居世界第一位,2007年我國電子產品的出口繼續擴大。 美國是我國電子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之一。隨著我國電子產品出口美國的份額不斷增加,再加上中美貿易摩擦加劇,我國出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漠,所以我國是近年來遭受美國337調查最多的國家。在所有涉華337調查的案件中,電子產品占絕大部分,已超過50%??梢娢覈娮赢a品已成為美國發起337調查的重點。

截至2008年4月底,涉華電子產品337調查的具體情況見下表:

注:上表資料來源于中國商務部網站:topic.mofcom.省略

從上表可以看出,從2003年至2008年4月,38起涉華電子產品337調查案件中,專利類侵權調查有36起,占95%,商標類侵權調查有2起,占5%。在上述所有案件中,除了12起未做出裁定外,其余26起已結案的337調查案件中,只有2起勝訴,即被ITC裁定未侵權,占所結案件的5%,有17起案件與控方達成和解,以交納專利費來換取和平,占以上所結案的45%。有7起被ITC裁定侵權成立,占上述所結案的19%,其中1起發出了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另外6起發出了有限排除令。

2.涉案電子企業的回應情況

過去,由于我國電子企業大多對美國337調查不大了解,更不了解不應訴的后果,再加上訴訟費用昂貴(一般在100萬至1000萬美元),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所以我國電子企業多采用不應訴的回應方式。結果被訴企業不應訴,就自動敗訴,ITC就會作出缺席裁決,裁定申請人陳述的事實成立,發出永久排除令,使得我國所有生產該產品的企業無法進入美國市場。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國企業逐漸認識到不應訴的嚴重后果,開始主動應訴。在主動應訴的過程中,為了保證不會因敗訴而被ITC下達禁止令,從而達到保住一定市場的目的,大部分企業通過努力爭取庭外和解來解決問題,庭外和解可以通過互相交換知識產權技術進行合作,也可以通過向專利權人交納一定的知識產權使用費來達到和解的目的。這樣,不但可以免除高額的訴訟費用,還可以保住市場。到目前為止,面對337調查,積極應訴的企業很少。

二、我國電子產品遭遇美國337調查的法律分析

1.美國337調查的法律依據

337調查的基本框架最初由美國《1922年關稅法》第316節確立,后來在《1930年司莫特-郝利關稅法》第337節中被進一步明確。經過《1974年貿易法》、《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以及1994年《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等三次修改,337調查的申請門檻被大大降低,美國國內企業能夠更容易地證明進口產品侵犯其知識產權。越來越多的美國企業開始利用337條款對進口產品提起侵權調查。在實體法方面,337調查主要適用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款的有關規定、美國聯邦和各州關于知識產權侵權認定的各種法律,以及其他關于不公平競爭的法律等;在程序法方面,337調查主要適用包括《聯邦法規匯編》關于ITC調查的有關規定、《ITC操作與程序規則》、《聯邦證據規則》關于民事證據的規定、《行政程序法》關于行政調查的有關規定等。

2.美國337調查的主要程序

(1)發起調查:337案件可以由原告提起或由ITC自行發起,但多數都是由原告提起的。原告提交調查申請應以書面方式提交至ITC秘書處。ITC收到申請書后將進行審查,并在30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如果決定立案,ITC將在《聯邦紀事》中登載原告和事項,并向每位被告送達申請書和調查通知。如果ITC決定不立案,應當向原告說明理由。

(2)開始調查:立案后,ITC會立即向申請書中列名的美國被告,以及外國被告所在國駐美國大使館送達申請書副本及調查通知。如果申請書及調查通知未能由ITC送達,原告可以在行政法官同意的情況下自行送達。 被告應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20日內針對調查通知提交書面答辯意見,決定是否應訴。被告沒有做出反應的,視為缺席(不應訴)。調查開始后不遲于90天內,ITC根據原告的請求發出臨時驅逐令,這適用于不需要證明國內工業損害的侵權案件。

(3)聽證與裁定:在調查期內,當事人和ITC指定的行政法官要舉行兩次聽證前會議,之后,將由行政法官主持召開聽證會,根據聽證會記錄和相關證據事實,行政法官做出初裁決定。初裁決定決定一經做出將自動地為ITC所接受并把它作為ITC的最終裁定。除非至少有一名ITC委員在45天內建議對初裁決定進行復審。

(4)復議和上訴:在ITC做出裁定后的14天內任何一方都可以請求對裁定進行復議。如果當事人不服該裁定可以在終裁決定生效后60天內向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上訴。對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裁決不服,還可以再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對于聯邦最高法院做出的具有終局性的裁決,當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訴。

3.美國337調查的救濟措施

如果ITC經調查認定進口產品侵犯了美國的知識產權,ITC有權采取以下救濟措施:

(1)有限排除令,即禁止申請書中被列名的外國侵權企業的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2)普遍排除令,即不分來源地禁止所有同類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3)停止令,要求侵權企業停止侵權行為,包括停止侵權產品在美國市場上的銷售、庫存、宣傳、廣告等行為。任何違反停止令的企業將會被處以每天十萬美元的罰款,或等同所涉商品當日銷售額兩倍的罰款,兩者中取高者。

(4)沒收令,如果ITC曾就某一產品過排除令,而有關企業試圖再次將其出口到美國市場,則ITC可沒收令。根據該沒收令,美國海關可以沒收所有試圖出口到美國的侵權產品。

救濟措施沒有確定的有效期,除非ITC認為侵權情形已不存在,否則排除令和停止令可在涉案知識產權有效期內一直執行。

三、我國電子企業應對美國337調查的策略分析

1.對337調查應對策略研究的總結

從目前的應對策略研究現狀來看,研究最深入、發展最系統的是法律類應對策略分析,具體內容如下:

(1)事先預防策略。我國電子企業應建立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推動新技術的研究和現有技術的保護,培養自主知識產權。在出口前應進行周密的市場調查,特別要進行必要的專利和商標檢索,在合同中對于侵權和應訴責任進行相關的認定,訂立仲裁協議,排除ITC的管轄權。

(2)應訴策略。一旦企業遭遇337調查,應主動、及時、聯合應訴,聘請有經驗的中外專業律師通力合作,分攤費用,積極配合調查機構,尋找對方的權利瑕疵,如原告是否為權利的合法持有人,原告的權利技術與商標是否與我方構成相同或類似,原告是否符合國內產業的定義。另外,企業為了贏得更多的準備時間,可以利用中止程序。最后企業也可以選擇適當時機進行和解。

(3)進攻策略。我國可以借鑒日本的經驗,利用337條款,在美國及時申請專利,獲得相關的知識產權,排除美國國內競爭和來自國外競爭對手的壓力。

(4)事后策略。即使被裁定敗訴,企業首先可以采取一定的補救措施,降低損失。如在侵權被訴中有與自己有合同關系的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敗訴后,應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的糾紛解決條款向第三方要求損害賠償;其次對產品進行技術改進,繞開原告所持有的專利,積極地向ITC申請撤銷有限排除令或普遍排除令。最后,企業要為產品尋找生路,應積極開拓美國以外的海外市場,減輕對美國市場的依賴程度。

2.關于建立、完善對美337調查應訴機制的若干建議

(1)明確應訴主體。337調查的應訴主體不是政府和行業協會,而是企業自己。雖然政府和行業協會起來很大作用,但如果讓政府和行業協會完全包辦了訴訟,有關訴訟的企業就會置身事外,認識不到事情的嚴重性。企業要重視開發自有知識產權,同時應積極在國外申請和維護知識產權。所有涉案企業應積極應訴,才能維護自身在國際市場上的利益。

(2)充分發揮政府、行業協會的職能作用。政府的角度來看,應加強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建立相關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重視知識產權的開發、積累和轉化,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讓知識產權所轉化出來的強大生產力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新的助推器。同時,政府還應建立預警制度,在信息提供、政策指導,以及對外交涉等方面發揮作用。最后,政府不妨考慮建立反337調查的基金會,專門為我國企業應訴337調查提供經費支持,減少應訴企業的應訴風險。

行業協會作為社會中介組織,是連接政府與企業的橋梁,能夠彌補“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所帶來的社會職能分工缺陷。由于行業協會對本行業情況比較了解,其具有較強的行業代表性。在企業遭遇337調查后,行業協會應積極、主動地與涉案企業聯系,幫助企業想方設法應對337調查。

(3)建立中國式的337調查制度。在對美337調查反訴的過程中,借鑒國外的經驗,建立自己的337調查制度,采取進攻策略,保護我國涉外知識產權。該制度的建成將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在與外國貿易時因知識產權糾紛受制于人的局面。我國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已經為建立中國式的337調查制度提供了最直接法律依據,該法第五章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于對外貿易以及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第29條規定“進口貨物侵犯知識產權,并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禁止侵犯人生產、銷售的有關貨物進口等措施?!钡珡膶嵺`來看,這一法律規定并不具備任何可操作性。

要建立中國式的337調查制度,首先我國立法機構應制定保障貿易知識產權的《反知識產權侵權法》,其次,要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在改進知識產權立法的同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加強有效的司法審查制度對反知識產權的規則和調查裁決進行合法性控制上。

參考文獻:

[1]薄守省 楊 麟 周 勇:美國337調查實務[M].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6年

[2]劉述莉:論中國制止侵犯知識產權進口行為法律制度的建立[D].中國碩士論文數據庫,2007年

[3]白泓淥:中國機電產品出口美國遭遇337條款調查[D].中國碩士論文數據庫,2007年

[4]饒 磊 周 全:中國企業如何應對美國“337條款”[J].中外企業家, 2007年第2期

中止訴訟申請書范文6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交通行政機關申請交通行政復議,交通行政機關受理交通行政復議申請、作出交通行政復議決定,適用《行政復議法》和本規定。

第三條依照《行政復議法》和本規定履行交通行政復議職責的交通行政機關是交通行政復議機關,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設置的法制工作機構,具體辦理交通行政復議事項,履行《行政復議法》第三條規定的職責。

第四條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其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五條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交通管理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交通主管部門或者該交通主管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第六條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交通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授權,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管理機構的交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七條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交通部申請行政復議:

(一)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

(二)交通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

(三)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的具體行政行為;

(四)交通部的具體行政行為。

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交通行政復議機關申請交通行政復議,應當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人應當在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中注明,或者向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說明,并由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記錄在《交通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中,經交通行政復議機關依法確認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九條申請人申請交通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申請人口頭申請的,交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申請人應當在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上簽名或者署印。

第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政府已經受理的,不得再向交通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一條交通行政復議機關收到交通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并制作《交通行政復議申請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對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交通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送達申請人;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交通行政復議申請自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設置的法制工作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交通行政復議申請,交通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交通行政機關應當制作《責令受理通知書》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交通行政機關可以直接受理。

第十三條交通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設置的法制工作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個人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復議人員調查情況、聽取意見,應當制作《交通行政復議調查筆錄》。

第十四條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設置的法制工作機構應當自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交通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及《交通行政復議申請受理通知書》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前款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向交通行政復議機關提交《交通行政復議答復意見書》,并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五條交通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經說明理由并由復議機關記錄在案,可以撤回。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應當提交撤回交通行政復議的書面申請書或者在《撤回交通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上簽名或者署印。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交通行政復議終止,交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制作《交通行政復議終止通知書》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

第十六條申請人在申請交通行政復議時,對《行政復議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定提出審查申請的,交通行政復議機關對該規定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制作《規范性文件轉送處理函》,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

交通行政復議機關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者轉送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審查的,應當制作《交通行政復議中止審查通知書》及時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

第十七條交通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交通行政復議機關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審查的,應當制作《交通行政復議中止審查通知書》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

第十八條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設置的法制工作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交通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后,按照下列規定作出交通行政復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四)被申請人不按照《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九條交通行政復議機關作出交通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交通行政復議決定書》,加蓋交通行政復議機關印章,分別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交通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交通行政復議機關向當事人送達《交通行政復議決定書》及其他交通行政復議文書(除郵寄、公告送達外)應當使用《送達回證》,受送達人應當在送達回證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簽名或者署印。

第二十條交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交通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交通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交通行政復議決定的,經交通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交通行政復議機關延長復議期限的,應當制作《延長交通行政復議期限通知書》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

第二十一條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交通行政復議決定的,交通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交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第二十二條交通行政復議機關設置的法制工作機構發現有《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的,應當制作《交通行政復議違法行為處理建議書》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建議,有關行政機關應當依照《行政復議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處理。

第二十三條交通行政復議機關受理交通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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