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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申請書范文1
尊老愛幼一直以來都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然而在今天這個物質愈加豐富的時代里,年輕人的工作也日益繁忙,無暇顧及到身邊的父母。特別是當前農村中存在較多的五保戶、無子女戶、雙女戶以及空巢老人,他們在吃飯、購物、娛樂、就醫等方面無人照料,和當前欣欣向榮的社會形勢不和諧。傳統的分散供養方式已經無法解決這個問題,舉辦養老院集中安置這些老人將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方法。
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院不僅是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必然趨勢,而且是加強社會保障工作的客觀要求。從我市日前的調查情況看,多數老年人是贊成和歡迎建立養老院的,其態度是積極明確的。我國各大中城市養老院發展的實踐證明,興辦養老院確實減輕了家庭養老壓力,彌補了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欠缺,緩解了空巢家庭、獨生子女家庭照顧老人的困難,消除了中青年夫婦的后顧之憂,起到了家庭養老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同時為下崗待業人員提供了就業機會,有利于安定團結和兩個文明建設的發展,有利于加強社會保障工作。養老院不失為解決老年人社會化養老的有效途徑和最佳選擇之一,是社會化養老的主要方向。
為了減輕家庭養老的負擔,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滿足老年人的多種需求,吸引更多老年人選擇社會養老,并推動社會養老健康發展,本人決定興辦一所養老院。依照老年人的特點和需求,該院將選建在XX,總占地12畝,建筑占地5畝,總建筑面積11000平方米,共7層樓房2幢,3層樓房1幢,房間共計224間,計劃床位600到800個,配有舒適的居住場所、功能完善的餐廳、診所、健身房和休閑房等設施。該處既有便利的交通條件,又有優美的環境和清新的空氣,是開辦養老院的上佳地段。
本院將堅持以“老人為本”的服務宗旨,以“奉若父母,情同親生”為服務理念,依靠一流的設施和一流的服務,讓入住的老人在生活上、身體健康上真正體會到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讓養老院真正成為老年人的“福地”。
開辦養老院是新時期老年人社會化發展的新模式和新趨勢,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也是社會發展的新舉措和必然要求,懇請領導盡快予以批準,使這一好事盡快實施。
此致 敬禮
養老院申請書范文2
(一)以房換養2005年,南京湯山溫泉留院老年公寓推出我國最早的以房養老模式,其規定在南京擁有60平米以上產權住房的60歲及以上老人,可將其房產作抵押,并進行公證后入住養老院終生免交一切費用;房屋在老人去世后歸養老院所有。由于我國信用機制尚不完善,老年人無法明確了解民營養老機構的信用情況和履約能力,若養老院破產,老人的生活將無從保障,此模式在歷時兩年后最終夭折。
(二)售房返租2007年,上海允許65歲以上的老人將自有房屋賣給公積金中心,再進行回租,租期由雙方約定,租金按照市場價格執行,售房款除支付租金外可用來養老。這種模式由于政府機構的參與,得到了較多的關注。但這一模式要求申請人將其房屋的所有權出讓給公積金中心,自己只能以租房的形式保留使用權。由于多數老年人和其子女對產權的敏感性,所以這一模式推出后申請者寥寥無幾,最終被迫停止。從根本上看,此模式并未真正化解老人長壽風險,只將風險轉嫁給了公積金中心,售房后如果老人缺乏合理的資金使用規劃,反而會加劇其財務風險。
國外住房反向抵押貸款運作經驗及一般規律
(一)美國美國早期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一般由較小的貸款機構發起并實施,發展極其緩慢。1987年,國會設立了房產價值轉換抵押貸款(HECM)保險示范項目,聯邦住房管理局(FHA)為其提供風險擔保。1989年,FannieMae出資購買了所有合格的HECM貸款,為其構建了一個二級市場,增加了此貸款的流動性。此后,反向抵押貸款得到了迅速的發展。[10]當前美國市場上主要有三種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產品[11],如表1所示。美國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有如下特點:一是貸款的開辦機構多樣,以政府機構提供為主,也有私營機構,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參與實施;二是對借款人有要求:年齡在62周歲及以上老人,擁有獨立產權并作為其永久住房,該房屋為非抵押狀態;三是貸款額度主要由借款人的年齡、貸款利率和房產價值來決定,并按地區和年度設定了上限,且貸款的支付方式靈活,可以一次性支付總額、終身支付、定期支付,在信用額度內隨時支付,或者這幾種支付形式組合;四是償還方式靈活,在貸款期限結束后,根據合約由貸款機構將抵押的住房收現,償還貸款本息,也可由借款人或其繼承人償還貸款本息,將房屋贖回;五是貸款機構可將反向抵押貸款通過二級市場融資,進行風險分散。
(二)反向年金抵押貸款(ReverseAnnuityMortgage)、信用額度反向抵押貸款(LineofCreditReverseMortgage)和固定期限反向抵押貸款。加拿大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主要由一家私營機構CHIP提供,由專業顧問、理財師、會計師、中介服務商和加拿大的主要6大銀行完成分銷。加拿大沒有出臺專門的法律,貸款機構統一由國家金融機構監管局監管,推銷人員也必須持證上崗。從運作模式上看,加拿大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屬于完全市場商業運作,沒有政府參與。
(三)英國英國早期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被稱為房產價值釋放機制(ERM)。這類產品缺乏“無追索權保證”條款,老年人在簽約后得到一些投資債券來代替現金。貸款機構將資金進行投資,在經濟繁榮時,債券持有人可獲得大量收益,但后來由于英國經濟衰退,債券價格暴跌,使持有ERM債券的老年人不僅沒能獲得收益,反而使其債務進一步增加[12]。此后英國政府廢除了此業務,并出資進行了賠償,但仍有個案沒能圓滿解決,致使多年之后,不少老年人對此類產品仍心存排斥。2001年4月,英國政府又重新制定了新的資產釋放計劃,并安排了巨額預算支持。當前英國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包括占市場比重較大的終身抵押貸款(LifetimeMortgages)和房屋轉換計劃(HomeReversion)兩大類。英國沒有專門針對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法規,但其他法規的部分內容對此類產品可起到約束作用,如1974年頒布的《消費者信用法案》對貸款金額在2.5萬英鎊以下的貸款機構的信息披露、貸款費用、借款人權利等內容進行了規定。抵押貸款委員會制定的會員作業守則對貸款金額在2.5萬英鎊以上的貸款人必須履行的職責進行了限定[13]。
(四)日本日本引入反向抵押貸款首先采用的是試點制。在政府支持下最初有13家市政和福利機構提供此產品,后經批準8家銀行也加入其中。目前日本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分為政府參與型和民營機構參與型兩大類[14]。1,政府參與型反向抵押貸款。此類產品根據地方政府參與程度不同,又可以分為政府直接融資方式和政府間接融資方式。政府直接融資方式,是指政府機構直接經營反向抵押貸款,由所屬的行政機構直接融資給借款人。政府間接融資方式,是指政府機構不直接經營反向抵押貸款,在地方政府設立窗口受理本地居民的申請,然后把申請書轉給銀行,由政府機構在銀行和借款人之間進行調節,最終由銀行將款項貸給借款人,貸款風險由銀行承擔。2,民營機構參與型反向抵押貸款。日本的許多民營機構也推出了各自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產品,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由銀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經營的反向抵押貸款產品。主要做法是由借款人用自己的房地產作抵押,向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在貸款額度內以年金方式領取或隨時按需領取,支取部分定期結算利息,未領取部分不計利息。在借款人去世后,用售房款償還貸款本息,剩余部分交還借款人的繼承人。另一類是房地產公司經營的“城市規劃再開發”和“住宅重建”項目。主要做法是老人用房產作抵押,可以從房地產公司得到資金用于重建住宅,改善其居住條件,在老人去世后,用售房款償還本息。
(五)國外發展的規律分析從上述幾個國家的發展情況,可以發現每個國家既形成了各自鮮明的特色,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共性的規律,這些經驗對于我國或其他準備引入的國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和啟示。第一,反向抵押貸款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不僅具有金融產品的特性,而且具有明顯的社會屬性,符合國家的政策取向。特別是在運作前期,如果沒有政府的支持就會發展很慢。如在英國雖然反向抵押貸款起步并不晚,但因為產品設計的缺陷和政府長期未參與,至今人們對此項產品仍存戒心。政府在對國民的宣傳教育、市場監管和法律法規的完善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這有利于反向抵押貸款的進一步發展。第二,產品設計的多樣化。針對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各國都設計開發了多種反向抵押貸款產品。如美國根據借款者房屋價值的高低推出了三種檔次的產品,日本不同的經營主體開發了各具特色的產品。第三,由點到面,逐步推廣。各國反向抵押貸款的發展都經歷了從不完善到成熟,從初級到高級,從試點到大規模推廣的過程。尤以日本的發展經驗特別值得我們借鑒,我國可先根據國情,選取房地產市場發展較完備的地區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再逐步向全國推廣。第四,強化風險控制和市場監管。反向抵押貸款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創新產品,不僅面臨利率、房價、長壽、持續周期長等風險,而且參與主體較多,利益關系難以協調。申請人都是老年人,他們的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因此,國外均十分重視風險控制和法制化的市場監管。美國為反向抵押貸款制定了專門的管理條例;加拿大由國家金融機構監管局監管,要求推銷人員也必須持證上崗;英國由金融服務局負責監管。
構建我國反向抵押貸款運行機制的新思路
(一)反向抵押貸款運作的組織模式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運作模式可分為政府主導模式、完全市場運行模式與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中間模式??紤]到財政的負擔和產品運作的專業性,我國反向抵押貸款完全依靠政府運作是不現實的。另一方面,我國的信用體系還不夠健全,法律制度也不甚完善,老年人的抵抗風險能力不強,把這項事業完全交由市場運作,勢必容易出現如產品設計不當,不法機構侵害老年人利益等諸多問題。英國就曾有過深刻的教訓,其不良后果影響至今。市場運行為主,政府支持為輔的中間模式更為適合我國國情。既然是一種貸款,老年人通過抵押房產融資養老,而非由國家財政撥款或采取救濟補貼的方式,這就決定了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必須采取以市場運作模式為主。同時,此產品是用于養老,就必須考慮其社會保障的部分屬性,因此政府的支持也必不可少。
(二)主辦機構的選擇與運作機制方案設計主辦機構是反向抵押貸款的發起人,主要負責合同的擬訂、產品營銷、建立客戶群資料庫,發展和完善反向抵押貸款市場。反向抵押貸款的業務周期長,風險大,需要大量的前期資金,主辦機構必須具有雄厚的資金來源,能夠為借款人提供長期的現金流或所需的長期照顧服務。銀行作為主辦機構的運作模式,如圖1所示:(1)擁有房產的老人向專業機構咨詢,根據自身條件,向銀行提出申請;(2)銀行受理審核,委托專業評估機構進行房產估價,雙方簽訂反向抵押貸款合同;(3)合同成立后,銀行按約定為借款人提供養老資金,老人仍保留房產所有權,未來房屋的增值部分仍可由繼承人獲得;(4)合約到期后,老人或其繼承人處置房產,用所得款項償還前期貸款;(5)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協助成立專業咨詢和評估機構,監督銀行業務辦理是否合規,提供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收取擔保費為主辦方可能的損失提供擔保;(6)銀行可與保險公司合作,將借款人的長壽風險和房屋凈值為負的風險通過支付保費轉移給保險公司,解決其缺乏此類風險管理經驗的問題;(7)銀行可以信托其獲得的房產抵押權,信托機構在所獲取的抵押權規模足夠大時,可通過發行證券化商品提升資產流動性及風險分散;(8)專業咨詢機構應由法律、財稅、不動產評估師等專業人員組成,為保持其對反向抵押合同的中立性,應由政府協助成立,強制申請人貸前咨詢,充分了解反向抵押貸款的可能風險與相關政策,并對老人強制咨詢的部分給予政府補貼。保險公司作為主辦機構的運作模式,如圖2所示:(1)老年人向專業機構咨詢,根據其自身條件,選擇是否參加此養老計劃;(2)保險公司受理申請后,委托房產評估機構進行房產估價,雙方簽訂住房反向抵押合同;(3)合同生效后,房產所有權轉讓給保險公司所有,保險公司按合約提供終身養老年金;(4)老人身故后,保險機構收回房產并授權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處置,用所得資金償還前期年金支出;(5)保險公司因取得房產所有權,合約期間應委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房產的維護和管理,以保證其正常使用功能;(6)政府主要對保險公司的核貸條件與運作流程進行審核和監督,提供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收取擔保費為保險公司的可能損失提供擔保,協助成立專業咨詢機構且要求借款申請人強制咨詢。社會養老服務機構作為主辦機構的運作模式,如圖3所示:(1)老年人向專業機構咨詢,根據其自身條件向養老機構提出申請;(2)社會養老機構審查通過后,委托評估機構進行房產估價,雙方簽訂正式合約;(3)合同生效后,老年人將住房所有權附條件轉讓給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機構按照約定為老人提供所需的照顧服務;(4)政府負責審核養老服務機構,保證合同訂立的公正性,確保參與此方案的老人獲得適當的照顧服務,收取擔保費為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擔保;(5)養老機構通過與政府合作的方式獲得相關資源,在政府協助下把受贈房產做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以獲得穩定的現金流;(6)養老機構可委托資產管理公司處理受贈房產,如發行證券化商品,拍賣房產償還金融機構貸款等;(7)養老機構因取得了房產所有權應負責進行房屋的管理維護,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實施。
(三)借款人的選擇借款人作為產品需求者,一般為擁有房產,且年齡達到最低申請要求的老年人,具體到我國,申請反向抵押貸款的老年人應具有以下特點:(1)年齡。申請時年齡太小不利于對未來壽命的估計和房屋未來價值的估計,年齡太大對老年人的生活保障起不到太大作用?,F階段美國的退休年齡為65歲,平均壽命78.2歲,申請人的最低年齡限制為62歲;日本的退休年齡為65歲,平均壽命82.1歲,對申請人的最低年齡也規定為65歲。中國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0歲,女55歲,平均壽命74.83歲[15]。建議將借款人的最低年齡設定為60歲較為合適。(2)房產限制。我國農村房產價值低,且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限制流轉和抵押,所以農村還不具備發展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條件。相反,居住在城鎮擁有房產的老人是潛在消費者,對申請人的住房建議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一是申請人應擁有其住宅房屋的全部產權,且無房屋貸款,也未向任何人或機構進行抵押或典當。二是房產的初始評估價值應在一定額度以上。這樣做是因為如果房屋價值太低,扣除各種辦理費用再折現后,實際拿到的貸款太低,對老年人起不到多少改善生活的作用,也不劃算。另外,對房齡也應有一個上限要求,這是為了規避土地使用權即將到期給貸款機構帶來的風險,因為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最長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太老舊的房屋也不易變現。
(四)中介機構的參與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推行離不開中介機構的參與,主要包括信息咨詢、房產評估、法律公正等機構。中介機構的廣泛參與能起到對市場的監督作用,促進市場交易秩序的公平合法。其各自的主要作用如下:專業咨詢機構:主要為借款人提供專業咨詢服務,使老年人在做出決策前獲得及時、客觀的信息,充分了解產品優缺點以及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為確保信息的公正性,應借鑒美國經驗,由政府牽頭組建獨立于貸款機構的信息咨詢機構,并強制借款人進行貸前咨詢,以獲得的咨詢證書作為申請條件之一。房產評估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前,以及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需要對房產價值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直接關系到借貸雙方的利益,因此應選擇與雙方都無直接利益關系的專業房產評估機構承擔評估業務,以確保雙方利益不受侵害,避免糾紛。監管部門也應通過立法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同時加強管理,使房產評估機構公正、規范執業。法律公正機構:房產在個人財富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因此在簽訂反向抵押貸款合同時必須特別謹慎。較穩妥的做法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介入,保證借貸雙方得到更詳細、公正的信息,防止交易中的欺詐行為。物業管理公司、房產交易機構:貸款期限較長,在執行過程中需要房地產公司或其他維修機構對住房進行維護,保證其正常使用功能。當合同結束時,貸款機構需要通過在房產二級市場進行交易,將收回房屋變現。
(五)資產證券化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具備實現證券化的特征:一是具有可預測的現金流,合同到期后,貸款機構可以將收回的房屋出售,用售房款償還貸款本息;二是貸款均以住房作抵押,具有同質性,且價值高;三是借款人的規模較大,且具有分散性。待金融市場發展較完善時,我國政府可通過適當手段鼓勵和引導住房反向抵押貸款證券化,使金融機構可以利用二級市場,實現資本的流動性、分散投資風險、獲得資金支持,進一步推動反向抵押貸款業務的快速發展。
養老院申請書范文3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臨時性建筑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
第四條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并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第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正、嚴格、文明、高效的原則。
第六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新頒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實施之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已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分別按原審核意見或者備案時的標準執行。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應當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
第二章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和人員違反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降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一)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接受抽查;建設工程內設置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二)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并委托監理;
(三)選用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四)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和滿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五)依法應當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組織施工;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條設計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的質量責任:
(一)根據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二)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應當注明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責任:
(一)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二)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
(三)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培訓,落實動火、用電、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在建工程竣工驗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施工的質量監理責任:
(一)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
(二)在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安裝前,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提供圖紙審查、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執業標準提供消防技術服務,并對出具的審查、評估、檢驗、檢測意見負責。
第三章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第十三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第十四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第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一)新建、擴建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設計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
(三)消防設計文件的編制符合公安部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四)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
(五)選用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對具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材料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織專家評審。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會同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專家評審會,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消防技術方案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專家應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總數不應少于七人,并應當出具專家評審意見。評審專家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專家評審會后五日內將專家評審意見書面通知報送申請材料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時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對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的消防技術方案,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
第二十條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并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
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對通過消防設計審核的高層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重點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和質量責任。
第四章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
第二十五條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或者報送紙質備案表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錄入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
第二十六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后,應當出具備案憑證,并通過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預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完成圖紙檢查,或者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完成工程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在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公告。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發現消防設計不合格的,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改正;已經開始施工的,同時責令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停止施工,對消防設計組織修改后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復查。經復查,對消防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告知建設單位恢復施工。
第二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竣工驗收抽查時,發現有違反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改正。
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停止使用,組織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復查。經復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告知建設單位恢復使用。
第二十九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未依法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法處罰,責令建設單位在五日內備案,并納入抽查范圍;對逾期不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備案期限屆滿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建設單位,責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第五章執法監督
第三十條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下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實行主責承辦、技術復核、審驗分離和集體會審等制度。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主責承辦人、技術復核人和行政審批人應當依照職責對消防執法質量負責。
第三十二條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互聯網上設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結合轄區內建設工程數量和消防設計、施工質量情況,統一確定消防設計與竣工驗收備案預設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對備案、抽查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的抽查比例不應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人員應當依照本規定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實施備案抽查,不得擅自確定抽查對象。
第三十三條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辦理公正的,應當回避。
第三十四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關建設工程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舉報,應當在三日內組織人員核查,核查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
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時,不得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產品設定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地區性準入條件。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得指定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的品牌、銷售單位。不得參與或者干預建設工程消防設施施工、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采購的招投標活動。
第三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依據、范圍、條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應當在互聯網網站、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
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以外,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第三十九條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許可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其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依法撤銷許可意見:
(一)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作出的;
(二)建設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
(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超出法定職責和權限作出的;
(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五)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作出的。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第四十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中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二款、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九條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有關消防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建設單位在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并處警告。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并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第四十四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別處罰,合并執行。
第四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已經通過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降低消防安全標準的;
(二)建設工程未依法進行備案,且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
(三)經責令限期備案逾期不備案的;
(四)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函告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一)建設工程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設工程經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建設工程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消防驗收的申請,不予受理、審核、驗收或者拖延時間辦理的;
(三)指定或者變相指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