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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家庭式旅館;治安問題;對策
一、家庭式旅館現狀
家庭旅館一般是利用住宅改造為旅館,其特點為成本低,規模小,收費低。
隨著我國旅游業的發展,旅游人數的增加,景點的旅館已經不能夠滿足旅客的需求,我國家庭式旅館便首先在旅游景點誕生。在我國,家庭旅館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勢頭卻十分迅猛。家庭式旅館既滿足了景點的旅客需求和旅游者探求異地文化的需要,也促進了旅游景區的經濟發展,使旅游業走上了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隨著家庭式旅館的深入與發展,家庭式旅館已從旅游景點附近發展到城市的各個地段,火車站、汽車站、新建的居民小區等區域。
國內家庭式旅館雖然解決了客床需求以及帶來了經濟效益,但存在大量的問題。長沙市人大代表杜有志在2011年召開的長沙市兩會上提交建議,稱"各類事故層出不窮"的家庭旅館,"已成為社會亂源之一"。①主要問題:(一)大量家庭式旅館"非法經營";(二)家庭式旅館存在安全隱患;(三)家庭式旅館容易滋生犯罪;(四)家庭式旅館對小區居民影響大;(五)對家庭式旅館打擊的困難性。
二、國外家庭式旅館的管理模式
(一)英國的管理模式
到英國旅行過的人幾乎都知道,無論是在英國的大城市還是小鄉鎮,形形的家庭旅館無處不在。家庭旅館為發達的英國旅游業立下了汗馬功勞,既減輕了旅游旺季接待游人的壓力,也給當地人提供了就業機會,還為國家和個人收入的增加做出了貢獻。②
英國主要的管理模式:家庭式旅館必須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而無論家庭式旅館的規模多大。管理部門要對衛生、設備、安全以及環境等方面進行定期檢查,不合格者隨時有被吊銷執照的可能。
(二)日本的管理模式
日本于20世紀初出現的民宿,堪稱本土型家庭旅館的起源。民宿在日本雖有近百年的歷史,但其真正的繁榮是在上個世紀70年代。1970年大阪舉辦世博會時,有限的賓館服務業不能滿足需要,于是催生出一批城市家庭旅館。70年代后期,日本盛行旅游休閑熱,也促進了民宿數量在全國范圍內的迅速增加。不過,隨著此后泡沫經濟的崩潰和日本經濟的長期低迷,民宿數量漸漸減少,而城市賓館的價格低廉化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也令民宿的魅力相對減小。根據近年的統計數據,日本約有民宿2.5萬家。
加盟日本專門接待外國客人的家庭旅館組織,是家庭旅館實現發展的有效手段。加盟行業組織,不僅可以交換信息、合作切磋,最重要的是通過該組織向各個國家宣傳自己。加入一年后,"澤之屋"的客流量就從200人增加到了現在的3000人。③
(三)法國的管理模式對策
法國最主要的家庭式旅館管理模式是:通過"巴黎人家接待協會"來管理家庭式旅館。
在法國巴黎,住房條件緊張,住房費用昂貴。所以家庭式旅館成為眾多旅游者與留學者的青睞。"巴黎人家接待協會"屬于中介組織,一邊是投宿的外國學生或游客,另一邊是具備接待條件的法國家庭。法國家庭可以注冊申請提供住宿服務,經協會人員上門考察符合各項要求后,雙方會簽訂一份合作協議,由協會幫其推薦投宿人。個人也可通過網站說明家庭住宿的條件,協會會提供相應的信息供其選擇。
三、我國家庭式旅館治安問題新對策
家庭式旅館已經成為一個新型旅館行業。家庭式旅館不可能被嚴厲禁止,而是需要通過法律規范來確定家庭式旅館的合法性和政府部門對家庭式旅館進行行業規范指導,在家庭式旅館帶來的治安問題與社會經濟效益中找出平衡點。
國外的家庭式旅館與國內一樣,同樣存在許多違法的現象。但其發展早、有立法保障,管理上得當,國外的家庭式旅館已經走上了規?;?、合法化的發展之路。為了應對家庭式旅館帶來的治安問題,我國也可以借鑒國外的一些管理經驗,并探討出適合我國現階段的家庭式旅館的治安管理對策。
(一)通過立法保障家庭式旅館的合法經營
立法的漏洞致使家庭式旅館"非法經營"現象嚴重。但家庭式旅館的經濟效益已決定其成為一種不可取締的行業。所以要通過立法來規范家庭式旅館,促使其健康發展。
目前國內沒有對家庭式旅館的統一立法,僅僅只有三亞市對其進行了立法。在旅游業發達的三亞,為了加強對家庭式旅館的管理,出臺了《三亞市家庭旅館管理辦法》。為全面加強三亞全市家庭旅館的管理,三亞市法制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先后兩次征求公安、消防、衛生、旅游等多部門的意見基礎上,制訂了《三亞市家庭旅館管理辦法》,重點對家庭旅館的布點、建設標準、審批程序等都進行了明確。
在《三亞市家庭旅館管理辦法》中,確定了家庭式旅館的合法地位,規定了獲取家庭式旅館營業執照的各種條件及審批程序。
必須確保家庭式旅館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是公安機關對旅館旅客人員信息掌握的有利保證。沒有信息登記的家庭式旅館易成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處,從而使犯罪分子逃離法網。針對家庭式旅館不愿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公安機關要多種方法并用,保證安裝家庭式旅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采取了一種比較合理的方式。該分局主動到電信部門協商,對"家庭式"旅館采購的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以成本價安裝,派出所對所有業主進行免費培訓,手把手教,使每名業主都能熟練操作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同時加大日常檢查力度,促使業主按要求登記,及時上傳。此種方式值得其他省市相關部門借鑒并因地制宜地采取其他方式。
三亞市出臺的《辦法》,重點對住宅小區中的業主利用住宅經營家庭旅館有了明確要求。住宅小區中的業主利用其住宅經營家庭旅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必須征得本棟建筑物內全體業主同意的書面意見,經小區業主委員會及小區物業公司蓋章確認后,分別向消防部門、公安部門、工商部門報備,并對所報備的意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申請人以單棟獨立的自建房屋經營家庭旅館的,還應先征得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書面同意。
《三亞市家庭旅館管理辦法》是國內首次對家庭式旅館的立法,明確了家庭式旅館的法律地位,從而改變了以往只有打擊處置的管理模式。政府部門可以通過頒發家庭式旅館營業執照對參差不齊的家庭旅館進行管理,家庭旅館經營者可以根據家庭旅館的經營條件進行申請審批;旅客可以根據選擇有合法執照的家庭式旅館進行居住。
(二)加強家庭式旅館的協會組織的構建
行業組織的自律成為了行業組織管理的重要手段。所以,應加強家庭式旅館行業協會的構建,促使家庭式旅館的規模經營,確保家庭式旅館的安全經營。
在江西九江地區,開展了家庭式旅館的協會組織構建。針對派出所以往對轄區內"家庭式"旅館底數難以查清、經營狀況不明的情況,廬山區分局組織"家庭式"旅館較多的小區,成立了小旅館業管理協會。協會成員由小區開發商、旅館業經營者、小區業主委員會成員組成。協會按照分局編制的《"家庭式"旅館申請開業標準和守法經營標準》進行自我管理,每星期向管片民警報告該小區"家庭式"旅館情況,轄區民警進行核實,派出所每月抽檢。④
(三)家庭式旅館的星級評定
為了有效地引導家庭式旅館的管理,應對家庭式旅館進行星級評定。確定不同等級的家庭式旅館,既可以方便旅客根據需要選擇旅館,也可以促進家庭式旅館自身服務的提升。
家庭式旅館的星級評定主要在旅游景區。其中的家庭式旅館種類繁多,參差不齊,為了保障旅客的權益及居住環境,所以要加強對家庭式旅館的星級評定,從而促使家庭式旅館的經營走入規模化,標準化。
以連云港旅游區家庭式旅館的管理為例:連云港市旅游家庭旅館星級評定標準,家庭旅館的星級分為三級,從低到高依次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有前注家庭旅館的中文標志。旅游家庭旅館星級的標志、標牌、證書由市家庭旅館星級評定機構統一制作并頒發。
(四)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多部門創建長期的管理監督機制
綜合治理,積極構建規范化的經營秩序。承認家庭式旅館存在的既成事實,建立黨委政府牽頭,公安、工商、衛生等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管理體制,主動研究解決家庭式旅館管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既符合家庭式旅館生存發展需求又能有效落實管控要求的行業標準。對符合要求,達到標準條件的,按照行政許可程序,予以審批并發給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要求,達不到標準條件但通過整改可以達標的,限期整改,整改達標后,予以審批發證;對無法整改的,建議業主轉向經營或納入出租屋管理;對安全隱患突出,治安問題多而又拒不整改的,一律予以取締,徹底改變家庭式旅館這種無證經營,管理不規范的狀況。
結 語
通過對松江大學城周邊小區的實地調查,參考書籍文獻及網絡信息等方式,筆者發現家庭式旅館存在許多治安問題:非法經營,入住沒有登記制度,消防安全設施簡陋,"黃賭毒"現象頻發,影響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公安機關的治理困難性等等。通過參考國外成功的家庭式旅館的管理模式以及國內少部分旅游區城市采取的合理的管理方式,筆者探討出了一些合理的新對策。在立法方面:要加快對家庭式旅館的立法,促使其合法經營。在行業管理方面:構建家庭式旅館的行業協會組織,促使行業自身對家庭旅館進行有效管理,引導家庭旅館走上規模經營,安全合法的行業。在星級評定方面:對家庭式旅館進行分類,既可以幫助旅客進行選擇不同等級的旅館,又可以刺激鼓勵旅館自身的提升。在綜合治理方面:多部門對家庭式旅館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因地制宜,根據不同類型的家庭式旅館創建長期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理論界與實務界都要重視家庭式旅館的發展與管理,針對不同類型的家庭式旅館,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引導家庭式旅館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注釋:
①
③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 上海;旅館業;現狀;對策
A Status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of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of Shanghai's Lodging Industry
ZHU Lixin
(School of Tourism,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234,China)
Abstract:For a long time, tourism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Shanghai has been making great efforts to acquire allround information of star hotels, but little has been given to the hostels which are found hard to manage efficiently.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a comprehensive investigation, this paper provides a description of the current status of Shanghais lodging industry, analysizes the problems it confronts, and puts forward some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It is hoped that these data may provid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reference for tourism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and researchers in this field.
Key words:Shanghai;lodging industry;current status;countermeasure
一、上海旅館業的現狀分析
1.研究對象
通?!奥灭^”的外延比較寬泛,包括我們日常所說的“賓館”、“旅館”、“飯店”、“招待所”等住宿設施,但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所說的“旅館”不包含已評定或待評定星級的標準賓館,主要是指以下3類:
(1)標準化經濟型旅館
經濟型旅館通常提供的是相對于中高檔飯店而言較有限的服務。B&B(床位與早餐)是經濟型旅館最基本的服務模式,“錦江之星”、“如家快捷”、“莫泰168”、“寶隆居家”、“新亞之星”等是上海此類旅館的代表。
(2)青年旅館
青年旅館原定以國內青年學生為主體消費群。但目前入住者中,外國游客占了90%以上。上海比較著名的青年旅館有浦江國際青年旅社、老船長青年旅館、易途青年旅館等。
(3)社會旅館
“社會旅館”是一個雖不嚴密但約定俗成的表述。大多數社會旅館源于企事業單位開設的樓堂館所,或是私人開設的住宿設施。其主要客源是對價格比較敏感的中低收入者。
2.上海旅館的總量與分布
由表1可以看出,上海大致共有3320家旅館。目前上海旅館的平均客房數為25.6間/家,床位數與客房數之比大約為2.05。由此推算,旅館的總客房數大約為85000間,總床位數大約為17.4 萬張。旅館的分布密度與人口密度高度相關。人口越密集的區域,各種企事業單位和設施場館等往往也越集中,而這些正構成了對客源的吸引。但有兩個例外:一是閘北區,二是青浦區。閘北區人口密度雖然不是最高,但其旅館無論絕對數量,還是相對密度,都居全市之首。這是因為統計數據中的人口數量沒有能反映出流動人口,而鐵路新客站每天客流量多達55-100萬,為其周邊旅館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龐大的客源市場。青浦區人口密度是全市最低的,但旅館密度并非全市最低,究其原因,可能是青浦的休閑設施與旅游景點較為集中,吸引了不少客人,對住宿設施的需求也相應增加。
從布局規律上看,不同類型的旅館往往采用不同策略:
經濟型飯店一般選址在鬧市區、商業區、開發區、景觀區或交通樞紐,通常附近有餐館、購物中心、加油站等,以便借用社會資源來補足飯店省略的服務功能,同時又保障比較穩定的客源。處于市中心區域的經濟型飯店通常是通過舊房改造置換而來,而新建的飯店多半處于市區邊緣交通較為便利的地帶。
青年旅館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區域,通常處于交通樞紐地帶,出門交通極為便利。這是因為其主要客源是境外背包族游客。
社會旅館通常采取依附型策略,即依附于客運站、景點、醫院、學校、企事業單位、集貿市場等,以求最大限度地靠近客源。
3.上海旅館的規模層次
圖1 上海旅館規模分布
圖1是在選取上海黃浦、長寧、徐匯、松江、金山、寶山、崇明7個區1000余家旅館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繪出的。從其變化規律看,大致可分為三段,第一段客房數在1-30間之間,可以稱為小型旅館,數量最為龐大,約占總數的78.5%;第二段客房數在31-70間之間,可以稱為中型旅館,數量相對銳減,只占總數的16%;第三段客房數在71間以上,可以稱為大型旅館,數量再次銳減,約占總數的5.5%。目前上海旅館的平均客房數是25.6間客房/家。
按照客房總數來分析,上海目前各規模層次旅館的客房數分布情況大致是:小型旅館客房總數約占上海旅館業客房總數的44%,中型旅館的客房總數約占32%,大型旅館的客房總數約占24%。因此可以看出,要完成上海旅館業的全面整頓,還須推出針對中小旅館的管理措施。
4.上海旅館的房型構成(床位數/客房數)和用工比例(員工數/客房數)
上海旅館的床位數與客房數之比大約在1.9-2.3之間,平均數為2.05,說明在旅館行業中房型以雙人
圖2 上海旅游業用工比例(員工數/客房數)
間為主,兼有少量單人間、三人間和多人間。但青年旅館的房型以多人間為主。
旅館業為控制人力成本,通常會盡力降低員工數與客房數之比。上海旅館業員工數/客房數的總平均值為0.56。其中,經濟型飯店的員工數與客房數比值一般在0.4-0.7之間,比同等星級賓館低1/2-2/3。小型旅館的用工總體比較精簡,當旅館客房數達到30-40間時,用人最為精簡??头繑党^50間以后,員工數與客房數之比開始攀升(見圖2)。
人員精簡主要通過三個途徑實現:一是管理上采用扁平結構,減少層次;二是員工實行一人多崗或一崗多職;三是輔助業務外包。
5.上海旅館的經濟類型
本次調查所選的6個區縣中,3個位于市區,3個位于市郊。在市區的黃浦、長寧、徐匯,國有和集體所有制旅館占了將近70%,而在郊區的寶山、松江、崇明,私營旅館占50-90%,說明區域位置對旅館經濟類型構成有重大影響。市區企事業單位相對集中,各個單位都有可能開設旅館以作為三產,造成大量的旅館屬于國有或集體所有;而市郊企事業單位較少,建房成本相對便宜,造成了大量私營旅館的產生。其它經濟類型在旅館業中的份額相對較少,說明現代企業制度尚未在這個行業廣泛確立,也說明外資還很少涉足這一行業(見表2)。
6.上海旅館的客源構成
從總體上講,旅館業須迎合的是蓬勃發展的國內旅游與商務活動的需要。在過去20多年中,我國的旅游接待業針對的主要是入境旅游,而在滿足國內旅游需求的市場供給方面存在巨大斷層。目前大多還處于小康階段的國內客人迫切需要有大批經濟、衛生、舒適、便利的住宿設施。
為了對這部分客源作定量分析,我們于2005年8月對上海旅館的住宿客人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問卷1500份,回收有效問卷947份。分析結果如下:
(1)空間構成。不同規模的旅館,住宿客源的空間構成有明顯的不同。小型旅館一般條件較差,上海本地入的入住率很低,特殊情況下才可能臨時入住小旅館。小旅館的國內客源以臨近的江浙皖地區人員居多。大中型旅館客源的空間分布范圍廣一些,來自較遠地區的客人明顯增加,也會有一些海外客人入住(見表3)。
(2)職業構成。根據統計資料分析,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私營企業主及個體從業者三類構成了旅館住宿的客源主體,三者合計占到56%以上(見圖3)。
(3)收入層次。小型旅館住宿客人的家庭月收入集中在2000元以下,占70%;處于2000-3000元之間的占30%,總體上屬于低收入階層。大中型旅館的住宿客人90%以上家庭月收入在2000-5000元之間,屬于中等收入階層(見圖4)。
圖3 上海旅館住宿客人職業構成
圖4 上海旅館住宿客人收入層次分布
(4)住宿原因分析。住宿原因方面,小型旅館與大中型旅館的統計結果有比較大的差異。小型旅館的客人出于觀光、休閑目的住宿的較少,而因工作、探親、治病、做小買賣而入住的比較多。調查發現,出于來滬求醫目的而入住旅館的占了相當的比例。商務客的比例上,兩類旅館大致相近,都占了1/4左右(見圖5)。
(5)選擇旅館的主要考慮因素。交通方便(有便捷的公交線路或靠近目的地)是客人選擇住宿旅館的一個重要因素。此外,小型旅館客人主要是沖著低價位而來的,這個比例將近40%。而考慮服務因素的比例不足1/5。相對服務而言,硬件的吸引力更低(見圖6)。
圖5 上海旅館客人住宿原因分析
圖6 客人選擇旅館主要考慮因素分析
7.旅館業經營狀況
旅館業中經濟型酒店的經營業績是比較好的。它們的目標市場主要是度假旅游者或中小商務旅游者。在產品與服務特色上,經濟酒店往往有自己的特色,“如家客?!本幼∈孢m、溫馨如家,“錦江之星”簡約實用、細心周到都是頗為人們稱頌的。在經營方式上,經濟型酒店一般采用特許經營與委托管理的方式擴張。在營銷策略方面,經濟型酒店一般都有自己統一的銷售渠道,普遍實行網上預訂、電話預訂以及會員制度。經濟型酒店的投資收益率一般為10%-20%,平均出租率可高達80%以上。
青年旅館在上海的整體經營狀況不甚理想。其經營理念和產品模式更適合國外的旅游者,而不容易為國內游客所認同。
社會旅館的經營狀況因其區位不同而有較大差別。例如,崇明縣2002-2004年的旅館平均出租率一直徘徊在30%-40%之間,有不少旅館甚至多年停留在10%的水平上。徐匯區旅館的平均客房率在60%-70%,黃浦區旅館的平均客房率甚至可以達到75%-85%。經營狀況差的旅館連維持基本的生存都很艱難,它們對加入旅館業協會,以圖獲取支持的要求比較強烈。
8.存在的主要問題
(1)行業管理體制的障礙。我國酒店行業原先在管理上實行的是兩套基本隔離的行業管理體制――涉外酒店管理體制和非涉外酒店管理體制。涉外酒店的行業管理歸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非涉外酒店的行業管理屬于商業行政管理部門。而在行業管理的實際運作中,旅游行業管理重點是管理高檔酒店,商業管理部門又沒有精力和能力去管理大量的社會旅館。目前上海的社會旅館名義上雖然歸口區縣旅游局管理,但實際上區縣旅游局并無有效的管理途徑或抓手,甚至召集旅館業主來開一次會議都需要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協助。因此,旅館行業普遍存在管理無序的問題。
(2)產權制度的障礙。目前上海市區的大部分旅館還是國有或集體性質,這些旅館普遍存在產權不夠清晰的問題,一部分為了滿足部門的利益建立起來的“樓堂館所”成為了一些部門的附屬機構或者職能部門;一部分雖說改制了,但還是新瓶裝舊酒,根本談不上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這有可能會擾亂旅館業市場化運作的秩序,不利于旅館業的生存與競爭環境。
(3)人力資源的障礙。旅館業人員配置非常精簡,通常是一人多崗,這樣才能降低經營成本和管理成本。可見,旅館業對員工的要求并不低,但行業薪資水平卻相對較低。在這種情況下,想找到相當數量符合要求的員工并非易事。旅館業的經營管理人才更是匱乏。
(4)分散經營,競爭力弱。目前上海的3000多家旅館,絕大多數為招待所、小旅館等,它們雖然經濟,但服務質量難以保證,且單兵作戰,競爭力不強。在供銷信息渠道上,標準化經濟型連鎖酒店總體上還是比較通暢的,但大量的中小社會旅館的信息渠道就相對閉塞。在廣告宣傳上,社會旅館一般很少投入,口耳相傳、朋友推薦還是住宿客的主要知曉途徑。相比之下,國外的中小型旅館一般簡而不陋,相關信息可上網查詢,并可預訂房間,相當便利。旅館業協會在這方面應該可以有所作為,幫會員單位創造一些條件。
(5)衛生、安全與設施狀況欠佳。目前上海旅館業還缺乏統一的行業規范,服務水準參差不齊。由于硬件設施缺乏必要的維護與保養,行業管理缺乏嚴格的制度和程序,中小型社會旅館在設施、衛生與安全方面的客人滿意度最低,意見最為集中。
二、上海旅館業發展對策研究
1.推進法制化進程
在旅館業的經營過程中,法律關系復雜多樣,既有旅館業主與旅客之間的法律關系,又有旅館業者與旅行社等其他業者之間的法律關系,還有旅館業者與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法律關系。對于這些法律關系,應該通過立法來加以規范和調整。
但是,我國目前專門調整和規范此類法律關系的,僅有1987年9月23日國務院批準,同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1998年5月由國家旅游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游涉外飯店星級的規定》,以及2002年4月由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頒布的《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堵灭^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了飯店對社會治安的責任,主要是從公安行政管理的角度立法,屬于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游涉外飯店星級的規定》主要對旅館、飯店的規模和等級進行了規定,屬于部門規章;《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是規范旅游飯店經營管理、確定旅客和飯店雙方的權利義務的規章,屬于行業規范。目前起草中的《上海市旅館業管理辦法》屬于地方法規,雖不完全針對本課題所研究的旅館,但在旅館業法制化建設的發展中畢竟邁出了重要的一步,這方面的工作還可以進一步加強。
2.推出標準化方案
應積極推出標準化方案,讓上海的旅館業按照規范的軟硬件標準來運作和管理。為此,建議盡快擬定《上海市旅館業服務標準》之類的行業規范,界定各種類型旅館的硬件要求與服務標準,規范旅館業的運作,保障住宿客人的基本權益。
3.實現自律化管理
目前上海各區縣旅館行業協會已初步建立,為旅館業的自律化管理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行業協會可以著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設立旅館統一標識,建立上海旅館業的形象系統;
(2)建立誠信系統,由行業協會每年對旅館服務質量和產品進行評估并予以公示;
(3)推動旅館訂房系統建設,尤其是幫助中小旅館利用集體力量拓展營銷活動,同時,以此為抓手,加強對旅館的引導與管理,可以以誠信記錄和服務達標為準入門檻,將符合標準的旅館吸納進入信息網絡;
(4)推動旅館的培訓與實訓制度,促進旅館業人員素質的提高和職工隊伍的建設。
4.構建信息化平臺
GIS系統是旅館業加強管理和服務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溝通宏觀管理部門和微觀經營企業,溝通市場與客源,使政府部門更有效地進行管理,投資者更有效地進行決策,旅館業更有效地進行宣傳促銷,客人更有效地尋找住宿地。GIS系統的建立將使上海旅館業的管理躍上一個新的臺階。
5.實施品牌化發展
經濟型酒店在上海的成功,表明了品牌戰略和連鎖經營是現代企業的發展方向。目前錦江之星、新亞之星、如家、莫泰爾168等經濟型酒店的連鎖化發展為上海旅館業的整合作出了一個示范。政府有關部門可以積極推進這一發展趨勢。不久前由市旅委牽頭召開的“上海市社會旅館規范服務達標暨品牌連鎖加盟大會”代表著這種努力方向。但完全依靠經濟型酒店的品牌發展來整合上海旅館業還相當困難,相當部分中小型旅館無論從硬件設施、服務標準、單體規模、區位條件和經濟實力看,都不適合加盟這些品牌。因此,還必須推出一些適合中小型旅館的專門品牌。
6.強化市場化運作
市場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市場對旅館業的基本要求是“價廉物美”。根據這個要求,旅館在產品設計中,首先應注意經濟性原則,避免附加的服務項目及相關的設施設備投入帶來成本費用的上升。
在旅館業組織結構的構建中,既不宜采用高星級飯店層次密集、縱向垂直的組織結構,又要避免權責模糊、職能混雜的組織結構,一般宜采用簡約型、扁平式的組織結構。
7.進行分層化指導
各類旅館的設施與服務水準相去甚遠,要進行有效的管理,須根據它們的實際情況進行分類指導。粗略而言,可以按房價分為兩大層次:一是房價低于100元的旅館,針對這類設施簡陋、服務水準較低的小旅館,管理上主要以公安、工商部門等的要求為主,督促其合法經營;二是房價在100元以上的旅館,這類旅館的單體規模、服務設施已達到一定水準,可以引導它們借鑒經濟型旅館的模式,向品牌化、標準化、連鎖化方向發展,條件較好的旅館還可以進一步向主題化、個性化、特色化的方向發展,以吸引更多的住客。
8.規劃超前化發展
旅館業的總體發展規劃應建立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并需要有一定的超前意識。近期上海旅館業發展面臨的最大機遇和挑戰就是2010年的世博會。根據上海市旅委的相關課題報告,世博期間上海旅館類住宿設施的床位需求量在30-40萬張之間,而目前的總床位數才17萬張左右,也就是說即使現有旅館經過規范化整改后,全都符合世博會的接待需要,還存在13-23萬張床位的供應缺口。這就意味著在今后的三四年間,上海需要大力發展標準化管理的旅館類住宿設施,增加供應總量,同時還要考慮采用多種方法來疏散客流、緩解壓力。
上海的旅館業規模龐大而管理滯后,難以完全滿足新時代的發展需求。拓展上海的旅館業可謂任重而道遠。上海還須廣泛吸納海內外的先進經驗,以實現旅館業的跨越式前進。
注釋:
①本文是上海市旅游委年度課題《上海旅館業的現狀與發展對策研究》(2005年)的部分成果。該項目由朱立新、郭本厚、何建民共同主持,本文所選取的部分由朱立新負責調研與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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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共享經濟 在線短租 風險防范
在互聯網+的背景下,共享經濟孕育而生。資源所有者通過互聯網平臺將自己所擁有的商品、服務、技能在不同主體間進行共享,實現產品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立,極高地提升了資源利用效率。[1]消費者同時也在擔任生產者和提供者的角色,在線房屋共享也逐漸在我國發展起來。短租市場主要存在B2C式和C2C的短租企業,前者典型代表為途家網――提供從線上交易到線下物業的標準化服務。后者典型代表為Airbnb,小豬短租――重視房客和房東之間的交流,以文化和社交為切入點。但作為一種創新的商業模式,其發展的步伐遠超法律監管,引發了不公平競爭和安全患。但由于其發展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目前短租行為引起的許多問題仍亟待解決。
筆者結合先前學者文獻研究及實際調研發現,目前短租行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衛生安全保障問題。短租交易相較于酒店消費而言其最大劣勢在于缺乏衛生和安全的保障。酒店接受政府監管,旅行者與酒店建立的是服務合同關系,在清潔、安保、監控等方面提供保障也方便消費者日后維權。而旅行者與短租公寓建立的是租賃合同關系,短租企業經營時沒有經過相關資質審查,也沒有相應證照的核準,短租交易中沒有系統化的管理。
并且大多在線短租短租企業在房源提供上,重包裝輕審查。網絡介紹往往與實際房屋相差甚遠,甚至不能提供在平臺上允諾的設施保障,甚至房東和合租者也是不法侵害的可能來源。但由于游客在外修改行程和住所極不便利導致許多侵權行為最終不了了之。
第二,房源質量問題及來源糾紛。調查顯示,很多短租網對于房源的質量安全都沒有嚴格的把關,僅僅依靠消費者之后的評價來約束房東,極易導致房屋真實情況與網站上的描述不一致的行為無法被約束。在部分以C2C模式運營的短租平臺上仍有許多房源來自商業住宅運營商,借著短租名義非法經營酒店,逃避相關管制。在我國不少短租房屋也是所謂的“二房東”所占有,由于其短租行為持續時間較短,若存在非法轉租的情況不易被原房主和監管部門發現。并且這種轉租行為還存在著責任不清的漏洞,極易給消費者帶來損害。
第三,法律糾紛問題。目前類似與airbnb的短租平臺在國內發展,依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只要是“經營借貸旅客住宿”,就可以算是旅店。被劃歸為旅館,就意味著Airbnb及其房東需要遵守一系列對于旅館的管理規范,包括工商、消防、公安、稅務、食品安全等。并且若要出租,需要通過小區其他業主的同意,否則會有行政管制風險。此外各省還有自己的實施細則,在具體實踐中,出租人要明確租賃房屋所在地城市的具體規定才能合理規避,在租賃過程中還存在設備損害糾紛問題,出租者往往會遭遇房屋損害但卻處索賠的問題。
第四,社會誠信及文化習慣問題。社會誠信水平影響著交易的成本和交易的效率,關于短租在中國發展其最大的阻礙在于我國社會誠信水平仍不比西方發達國家,由于短租平臺造成的信息不對稱,在誠信水平較低的社會,消費者需要花費較高的時間成本選擇短租商品[2],使得共享經濟下的短租市場不及酒店行業消費的效率高。并且目前對房源質量的評價僅僅依靠消費者的時候評價,可能存在刷單現象,極易導致虛假信息從而使得其他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另外,在我國其居所向來是個人較為私密的環境,短租市場的開發要克服國人對陌生人入住自己家中的抗拒心理。
第五,對城市房屋租賃市場帶來影響。針對游客提供的短租服務期限一般最長也僅達到半月。但實際上短租平臺存在著大量長期租賃交易。同時對房屋租賃的中介市場也造成了沖擊,短租平臺利用互聯網搭設的中介平臺,低成本運營的同時提供便捷的服務,降低了交流和交易的門檻,同時也是酒店行業的新興競爭者。
但短租交易作為一種正在世界各地蓬勃發展的共享經濟模式,過分打壓不利于社會資源的有效使用另外不利于鼓勵新型業態的創新發展。其明智的做法是通過合理規制達到各方利益的均衡。
第一,解決合法化問題。目前短租交易處于法律灰色地帶,使得市場準入限制較為模糊,共享經濟無疑降低了資源分享的門檻,門檻的降低同時也為不法分子實施不法行為提供了便利。在資源共享便利性和消費者安全性之間需要由法律監管進行權衡。15年有7個地區開始開始授權Airbnb代收酒店稅,意味著監管機構開始承認其經營的合法性。而目前阿姆斯特丹首先對對Airbnb完成立法。其可借鑒之處有:一是由相關機構根據其區域、房屋質量、環境等評估授權才可獲得“個人閑暇短租”許可――允許本地居民將個人房屋在閑暇時間整體短租給外來訪客;二是對接待租客數目和天數做出限制等。短租平臺在我國發展態勢良好,我國也應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確認。
第二,增強監管。旅館業的所涉管理部門包括工商、稅務、公安、消防等,短租交易還會涉及到周邊居民的利益及對非法經營酒店的管制。參照舊金山針對短租行業的立法管制:一是對本地永久居民年居住時間做出限制,設立租賃房屋門檻。二是強制房主購買房屋責任險。三是要求保留租賃記錄定期向監管機關匯報。我國可以參照國外立法,首先對商業性的短租交易做出規制,然后在確定私人房屋出租的法律定性后,細化對稅務、公安、消防等方面的具體規制,可在部分旅游業較為發達的城市先行試用,以點及面。
第三,加強對平臺方的要求與管理。要求提供在線短租服務的平臺在房源和房客問題上提供相對可以描述和度量的服務,在平臺上出租房的信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披露,建立出租者、使用者和平臺三方的有效溝通平臺[3]。并且鼓勵使用者積極評價,禁止虛假信息傳播保證房源質量,對房主盡到守法提醒義務。短租平臺在短租交易中要完善客服的服務合售后體系,要完善用戶事后維權的機制,尤其是在解決侵權糾紛問題上,可要求其在無法追責房屋出租者或出租者無力承擔損害賠償的時候承擔一定的責任。
第四,加強對交易雙方保護。短租平臺可以加強對其適用者的法制教育,提醒使用者積極尋求法律支持,平臺可以明示其可救濟途徑,妥當運用風險提示、免責聲明、委托合同、入住協議等書面文本,為后續業務的開展提供法律支持。提倡房屋出租者購買商業保險,尤其是對于旅行者身份信息難確認、入住協議缺失、旅行者破壞房屋可能性較大的情況下。
參考文獻
[1]湯天波,吳曉雋.共享經濟:“互聯網+”下的顛覆性經濟模式[J].科學發展,2015(12):78-84.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范文4
一、認為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為約定義務
持此觀點的學者認為,既然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有關于提供物業服務的合同存在,物業服務企業的收費標準、服務項目、服務標準都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自由協商,達成一致后方可成立,那么物業服務企業是否要承擔安全保障義務,承擔何種程度的安全保障義務,應當依據意思自治的原則,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自行約定,如果合同有約定,那么物業服務企業就應當承擔安全保障義務,反之,物業服務企業就不用承擔安全保障義務。
二、認為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為附隨義務
持此觀點的學者認為,雖然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就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但是,由于兩者之間存在物業服務合同,依據誠實信用原則,物業服務企業在依據物業服務合同履行物業服務義務的過程中,自然就包含著保障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的安全保障義務。
三、認為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為法定義務
持此觀點的學者認為,安全保障義務是由法律通過強制性規范直接規定的義務人應承擔的保護權利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義務。它的產生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并不以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存在相關合同為前提。這種義務對于義務人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違反此種義務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筆者認為,關于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的性質,宜將其認定為法定義務。
第一,我國現有立法已經明確了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定義務性質?!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六條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此條規定,明確了相關場所的管理者、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人身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而2010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下簡稱《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也明確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可以看到,《侵權責任法》以國家立法的形式明確了相關公共場所的管理者和活動的組織者對他人具有人身和財產方面的安全保障義務。
那么,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應當包含在《侵權責任法》中規定的“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內從而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呢,法律沒有明確這一點,學界也有不同的爭論,對此,筆者認為,物業服務企業理應適用《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承擔安全保障義務。
從我國目前的立法來看,可以發現安全保障義務的主體具有以下特征:(1)不管是經營活動的經營者、公共場所的管理人還是社會活動的組織者,無論是否具有交易經營性質,也不論其規模大小,其均對場所或活動具有事實上的控制力。(2)相關場所的管理人或者活動的組織者,都有能力制止或減少一定的風險的發生。(3)國家的相關規定對相應的經營者和活動組織者都有公共安全秩序方面的義務要求。如《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經營旅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應當對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負責。娛樂場所應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疏散預案。”《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對其承辦活動的安全負責,承辦者的主要負責人為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責任人。”
物業管理公司完全符合以上特征,第一,從進駐小區開始,物業服務企業就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物業管理的范圍也覆蓋整個小區的公共領域,從而對整個小區具備實際的控制力。第二,目前我國對物業服務企業實行等級評定分級管理的制度,所以,作為專業提供物業服務的公司,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相關行業要求,配備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同時應當具備一定的制止或減少風險發生的能力。因此,物業服務企業有能力將對小區的控制力落到實處。第三,國家也對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了在維護公共安全秩序方面的要求。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第四,現實生活中,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安全保障服務的水平以及對物業服務區域的控制力能力,也是業主在選擇物業服務企業時考慮的首要問題。通過上面的分析,不難看出,正是由于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服務范圍具有實際的控制力,并且是基于對物業服務范圍的實際控制力來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因此,根據權責一致的原則,物業服務企業應該負有安全保障義務。
綜上,筆者認為,《解釋》和《侵權責任法》中的規定并不是完全列舉,只是針對目前經濟社會實際情況,而只是對其中典型的情況作出了列舉,其他類似的經營者、管理者和組織者應該都包括在內,物業公司也應當包含在內。
第二,將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界定為約定義務或附隨義務存在著缺陷。無論是認定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是約定義務還是附隨義務,其都以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間是否存在 物業服務合同為前提,但現實生活中,雙方未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遭受損害引發的糾紛、在物業服務區域外但物業公司實際控制區域內發生損害引發的糾紛以及小區業主訪客發生損害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面對這些糾紛,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應當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的問題無法得到解決。
此外,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的范圍,以小區規劃紅線為界,但根據《解釋》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可以看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產生主要取決于對場所的實際控制力,因此,只要物業服務企業對發生損害的場所具有實際控制力,即便此場所在小區規劃紅線以外,物業服務企業也應該根據法律的規定在合理限度內承擔賠償責任。將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認界定為法定義務,能夠明確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的空間范圍并不以物業管理場所為限,而主要取決于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對場所具備實際的控制力,能夠有效解決未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所致的損害,物業服務區域外物業公司實際控制區域發生的損害所涉及的糾紛。
關于安全保障義務的權利主體,我國相應法律并沒有規定具體的范圍,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業主同住人(配偶、父母、子女、近親屬)以及承租人、跟小區內居住的業主之間有著某些方面聯系的訪客等是否能夠成為物業服務企業安全保障義務的權利主體成為諸多案件爭議的焦點,如果根據約定義務說、附隨義務說,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這些人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并沒有物業服務合同存在,但這樣的結論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與公序良俗,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聘請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小區管理,在期待其為自己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環境的同時,本身就包含了對同住人、承租人和訪客提供安全秩序的期待。根據法定義務說,安全保障義務的關鍵在于事實上的控制力,因此,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的產生,并不以交易關系為限,只要是處于合乎情理的方式進入可被物業服務企業控制的,對社會而言具有某種開放性的場所的人,同樣屬于被保護的對象,雖然其與物業服務企業沒有物業合同關系,但是物業服務企業仍應當在其控制力范圍內承擔安全保障義務,《解釋》和《侵權責任法》中明確規定的,住宿、餐飲、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場所所應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也并不以交易、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將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界定為法定義務,不僅契合現有立法立法精神,也符合民法中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同時也能夠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在其實際控制力范圍內切實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從而促進社會公共安全。
第三,將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性質界定為法定義務,并不妨害公民的意思自治。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尤其在民事領域,法律對某項事務做出的規定一般都是對該行為所做的最低的要求,當事人完全可以在《物業管理條例》、《解釋》、《侵權責任法》等領域都對其做出了最基本的規定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標準進行商定,做出更高的約定。當糾紛發生時,如果合同有約定,受害人有選擇權,可以依物業管理合同以合同之訴請求物業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選擇依據侵權之訴請求物業公司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則可以直接據侵權之訴請求物業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將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界定為法定義務,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護公民權利,促進物業服務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將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界定為法定義務,能夠有效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制定和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制度,采取合理措施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安全,提高安全保障服務質量。目前,我國對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有了相對完善的資質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有條件也有能力在合理的限度范圍內控制危險的發生,因此,將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保障義務界定為法定義務不僅有利于保護公民權利,也有利于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從長遠來看,也有利于物業服務行業提高安全服務意識,形成更為完善的行業規范,進而促進整個物業服務行業的長足發展。
注釋:
侯國躍.契約附隨義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 年版.第 148 頁.
參考文獻:
王利明. 違約責任論.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奚曉明,王利明. 侵權責任法—裁判要旨與審判實務.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酒店;可持續發展;環保;措施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4月24日
隨著我國經濟下行壓力的不斷增加以及國家反腐力度的增強,酒店的發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酒店的利潤越來越小、酒店之間的競爭程度卻越來越高,尤其是以豪華消費為主的酒店面臨著經營困難的瓶頸。據相關數據統計:我國酒店的平均壽命為3.7年,酒店的盈利空間遠遠達不到發達國家的平均值。因此,如何提升酒店競爭優勢,擴大酒店的市場占有率,實現酒店的可持續發展是當前酒店管理所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酒店可持續發展概述
自20世紀90年代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到酒店管理以后,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可,并且將其納入到酒店管理的重要日程中,之所以大力發展可持續發展是因為通過引入可持續發展理念能夠提高酒店的市場競爭力:傳統的輕松盈利的模式已經不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在信息發達的時代背景下,酒店要想在市場中脫穎而出就必須要貫徹可持續發展理念,以滿足顧客的需求為原則,根據顧客的需求拓展業務,為顧客提供全面的服務。當然,酒店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就是實現酒店的可持續,既要考慮酒店的短期經濟效益,還要考慮酒店的長遠利益。
二、酒店可持續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在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加的環境背景下,酒店的盈利空間越來越小,據相關數據統計顯示,我國酒店行業虧損比較嚴重,客房的閑置率要達到35.6%,而外資酒店的效益卻非常好,他們占有的客源僅為20%,卻創造了80%的盈利空間,由此可見,如何提高酒店的市場競爭力是酒店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
(一)酒店在經營過程中給生態環境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長期以來,我國酒店的經營模式是以高消耗為主的粗放型管理模式,比如酒店在經營過程中向顧客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雖然這些服務能夠為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但是實際情況卻是顧客不用這些一次性產品,結果導致產品的浪費,其結果是不僅造成了資源的浪費而且還會增加酒店的成本。同時,酒店在提供服務時也會對周圍的環境產生負面影響,其中較為典型的就是旅游酒店的開發對當地的生態環境會構成嚴重的影響,造成生態失衡。而且酒店產生的廢水、固體污染物等沒有經過環保處理而直接排除,給周圍的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
(二)酒店的管理模式不科學。酒店的管理模式不科學主要體現在:一是酒店的財務管理存在許多漏洞。財務管理對酒店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實踐中酒店的財務管理存在許多問題,比如酒店在經營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財務預案進行管理,而且酒店財務內部的控制制度也不完善,很多財務控制只是停留在業務層面,而沒有深入到酒店的經營全過程中;二是酒店的管理不精細。精細化的管理模式是促進酒店可持續發展的主要途徑,但是在實踐中酒店的管理模式過于粗放,比如對酒店后勤人員的管理就過于單一,造成后勤人員在工作中出現了許多浪費行為;三是經營者的管理理念比較落后。很多酒店雖然提出了“顧客是上帝”的口號,但是很多酒店管理者仍然將工作重心放在了以“資本為本”的管理上,于是就出現了以最大限度刺激顧客進行消費的不正當行為。
(三)我國關于酒店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滯后。酒店在當前經濟發展中占據重要的位置,酒店不僅能夠為人們提供舒適的服務,而且還會帶動區域經濟的發展,因此制定嚴格的法律法規體系對規范酒店行業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截至目前,關于酒店管理的法律僅僅局限在1987年由公安部制定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以及1998年由國家旅游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游涉外酒店星級》的規定。由此可見,對酒店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的滯后已經嚴重影響到酒店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酒店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一)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酒店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要在酒店經營過程中樹立并貫徹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首先,酒店的管理者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酒店的管理者作為酒店的主要經營負責人,酒店管理者的經營理念直接影響到酒店的發展,因此酒店管理者要站在酒店發展戰略高度,以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對酒店進行管理,并且要認識到可持續發展理念對酒店發展的重要性,美國道康寧公司的總裁就曾經提出:“可持續發展是企業經營者決策的重要考慮因素,如果企業在經營中忽視可持續發展,那么它便面臨失去一些的風險”;其次,酒店的員工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酒店員工是直接提供服務的,因此必須要強化員工的可持續發展理念,讓他們自工作中樹立節約的意識,在滿足顧客需求的同時達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發展。比如,員工在打掃客房時,要將清掃的垃圾進行分類,做到資源的可回收利用。
(二)提高酒店管理水平。什么樣的管理水平決定酒店的盈利能力,因此提高酒店的盈利空間,實現酒店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在于提高酒店的管理水平:首先,要采取精細化的管理模式。針對當前酒店行業整體發展水平不高的現狀,我們要從精細化管理入手,提高工作人員的節約意識,優化酒店管理流程、科學優化配置酒店工作崗位,實現以最小的投入獲得較大的收益,當然這種管理模式必須要滿足顧客的需求;其次,重視人力資源管理,培養員工對酒店的忠誠度。酒店要通過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提高酒店員工福利待遇。并且要為優秀的員工提供完善的晉升機會,充分發揮他們的價值。研究表明,通過完善用人機制,可以提高員工對酒店的忠誠程度,進而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最后,完善酒店財務管理。要通過設定合理的財務預算目標,對酒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控制,避免出現浪費現象。尤其是要控制酒店的原料成本支出,比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可以對酒店的原料購貨渠道進行招標,以最小的價格購買質量最好的產品。
(三)創建優秀的酒店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企業核心價值的體現,它是支撐酒店發展的精神支柱,也是酒店可持續發展的源動力。創建優秀的酒店文化:一是要將顧客至上融入到酒店文化中。顧客是酒店發展的主要推動者,如果酒店沒有顧客的關注,那么酒店就不可能獲得發展,因此酒店一定要將顧客至上的理念融到企業文化建設中,以滿足顧客需求為核心,全心全意地為顧客而服務;二是加強酒店品牌建設。酒店要想在數量眾多的酒店中脫穎而出,就必須要具有其他酒店所沒有的優勢,也就是要具有被市場所認可的價值,品牌不僅代表著酒店的對外形象,而且還反映了酒店的市場價值,因此優秀的酒店非常重視品牌的建設。酒店要將本區域的經濟特點、文化內涵以及人為人文景觀等與酒店的品牌建設相融合。
(四)大力發展綠色營銷。酒店的可持續發展就是強調經濟、社會以及生態的協調發展,而綠色營銷則成為實現酒店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首先,酒店要加強網絡營銷。酒店可以利用網絡優勢,通過建立酒店門戶網站,將酒店的特色推廣出去,并且積極開展網絡訂單服務,擴大對酒店的宣傳力度;其次,加強品牌營銷。酒店的品牌是酒店發展的關鍵,因此酒店要打造獨特的品牌,通過品牌效應帶動酒店的可持續發展;最后,聯合營銷。聯合營銷有利于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進而會節約酒店的成本,提高酒店的收入。比如,通過聯合營銷可以利用其他酒店的優勢彌補自己的劣勢,進而實現資源的最大共享性。
主要參考文獻:
[1]徐喬梅.試論酒店可持續發展的途徑.商場現代化,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