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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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范文1

根據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省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府〔〕8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安置對象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對象為:符合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省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府〔〕80號)規定的年冬季退出現役的士兵。

二、安置原則

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行“扶持就業為主,重點安置為輔”的安置原則。對重點安置對象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的原則,由各級政府下達指令性計劃一次性安置就業,并務必于接收退役士兵的6個月內,開出安置介紹信,并督促有關單位盡快落實,確保退役士兵真正上崗就業。待安置工作期間,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其生活補助費。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者,政府不再負責安置。本人選擇自謀職業的,按規定發給一次性安置補助金。一般安置對象,沒有選擇自主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領取自謀職業一次性安置補助金,選擇自主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沒有選擇自主就業的農村退役士兵,可領取一次性生產生活補助金,選擇自主就業的農村退役士兵,可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一般安置對象由政府提供優惠政策扶持就業。

(一)重點安置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且未選擇自主就業安置的退役士兵,可以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者自謀職業的方式安置)。

1、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

2、服現役期間獲得大軍區以上(含大軍區)單位授予榮譽稱號、平時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士兵;

4、烈士子女士兵;

5、服現役滿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士官;

6、服現役滿上士軍銜規定年限的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的士官;

7、因公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士兵;

8、退出現役前父母已雙亡的退伍義務兵和退出現役前父母已雙亡的未婚退役士官。

(二)除重點安置對象外,其余的退役士兵為一般安置對象。

(三)年冬季開始,在退出現役1年內,退役士兵可自主選擇參加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最短不少于3個月職業技能培訓,每人只能選擇其中1項,退出現役1年以上的,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國務院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國發〔〕36號)規定執行。

三、補助金標準及資金來源

(一)、和區補助金標準

1、城鎮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補助金(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標準,根據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人均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即中心城區城鎮退伍義務兵、服役滿一、二期的城鎮復員士官基本補助金標準按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人均工資收入的100%發放,轉業士官基本補助金按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人均工資收入的150%發放,從服滿義務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上年度在崗職工人均一個月工資的補助。

2、農村退役士兵一次性生產生活補助金(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標準,根據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確定,即農村退伍義務兵、服役滿一、二期的復員士官基本補助金按照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0%發放,從服滿義務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一個月純收入。

3、獲得大軍區以上(含大軍區)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烈士子女、弟妹接槍入伍、退役時父母已雙亡的退役士兵,以及七、八、九、十級殘疾軍人增發20%的補助金;五、六級殘疾軍人增發50%的補助金。

(二)、和區經費來源

金平、龍湖和濠江區的城鎮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安置補助金(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及市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費用(培訓標準每人按800元計),由市、區財政按1:1比例負擔。農村退役士兵一次性生產生活補助金(一次性經濟補助金)由區財政負擔,省財政按照當地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的50%給予補助。

(三)、、區和縣可根據上述(一)、(二)原則,制定具體補助標準,資金來源按原財政渠道解決。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范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一條和《征兵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被批準服現役的應征公民,由縣、市征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并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并享受軍屬待遇。也就是說依規定,每個入伍的公民都應該注銷戶口,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而以實際操作的情況看,在部分地區戶口是否注銷并不影響軍屬待遇的享受,也不影響你結婚、子女落戶及上學等問題,有時候不注銷還有一些便利,可以多一些選擇。但隨著各項法規制度的健全,各項要求也會進一步嚴格,目前來看,不注銷沒有多大影響!但以后要求必須要注銷時,按規定注銷即可!

這個問題,其實在《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章移交和接收中就有了明確的規定:第十條 退役士兵安置地為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時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后不復學的,其安置地為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第十一條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準易地安置的。

因戶口凍結和拆遷安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會導致一定的差異,我所能查詢到的比較明確的地方規定為: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濟南市土地征收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文件號:濟政發【2011】42號。該意見:第五條規定:被安置人是現役士兵的,安置住房面積加算給其直系親屬,本人退伍返鄉后不再另行安置住房;無直系親屬的,暫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管,本人退伍返鄉后,由代管人將安置房交付被安置人。第八條規定:在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前,已領取結婚登記證但戶口尚未遷入本村的人員,應及時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憑戶口遷入手續,按照《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安置;未領取結婚登記證而以結婚為由將戶口遷入被征收土地范圍的,不予補償安置;在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后,離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準予辦理戶口遷入手續,但不予補償安置。參考此意見,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一般可認為戶口凍結之日,戶口凍結后,一般不影響因結婚、生育等原因的戶口遷入情況,但會影響到補償安置。也就是說,即使戶口凍結了,但不影響因結婚、生育等原因的戶口遷入情況,但不能享受補償安置待遇。其它省市的也都會有相應的政策法規,如有遇到相似問題的戰友,可以去當地政府官網查詢相關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范文3

(一)建立救助福利體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城鄉低保制度。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在鞏固應保盡保、分類施保、動態管理成果的基礎上,加大城鄉低保核查工作力度。

二是全力做好醫療救助工作。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通過新農合、居民醫保與醫療救助的一站式服務平臺,為困難群眾提供便捷的醫療救助服務。

三是積極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繼續按照“三有三能六達標”要求,進一步完善敬老院的設施配套,并通過省定“星級”敬老院驗收。進一步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增長機制,切實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

四是加大對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臨時困難救助力度。針對低保邊緣群體的生活困難問題和低保對象的突發性困難,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堅持規范與便捷相統一,簡化審核審批程序,方便快捷地發放臨時救助資金。

五是加強防災減災工作。修訂完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通過開展“防災減災進(村)社區”等系列活動,新培育1—2個省級防災減災示范村(社區),進一步提高(村)居民的日常防災減災能力。

六是加快推進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制度建設。有效落實老年優待政策,著重對尊老金發放人員實行動態管理,保證及時增減數據的準確性,確保尊老金有序發放到位。鞏固和落實孤兒養育標準增長機制,提高孤兒養育水平。積極創辦福利企業,著力解決殘疾人就業問題。推行全民惠民殯葬政策,實施全民普惠殯葬。

(二)建設養老服務體系,提升養老服務水平。

一是加快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高標準建設縣社會福利中心、第二、第三社會福利中心,提升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并運用其輻射作用,帶動鄉鎮敬老院、各類養老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做好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老年關愛之家、關愛驛站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二是推行醫養結合,提升養老服務功能。積極與衛生部門聯合,推行醫養結合養老服務,不斷擴展養老服務功能,促進全縣養老服務行業水平的提

(三)落實優撫安置政策,扎實推進雙擁工作。

一是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積極貫徹落實《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烈士褒揚條例》,加強優撫和安置政策落實,更好地保障優撫對象和退役士兵權益。

二是完善優撫對象保障機制。積極開展走訪慰問活動,完善“政策照顧、小病補助、大病互助、重病救助、慢性病療養”五位一體的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確實為各類優撫對象排憂解難。

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高安置崗位質量,確保安置率達100%。精心組織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著力提高退役士兵的就業能力。

四是扎實開展雙擁共建活動。加強同縣人武部、縣消防大隊、縣武警中隊的聯系和溝通,增進了解和交流,為駐漣部隊辦實事、辦好事,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努力營造“軍愛民、民擁軍、軍民魚水一家親”的社會氛圍,為我縣爭創省雙擁模范縣打下堅實的基礎,為全市爭創全國雙擁模范城貢獻一份力量。

(四)創新社會管理方式,提升促進和諧發展的能力。

一是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管理工作。按照“走向合理、界線分明、規模適度”的要求,優化社區規模布局。繼續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辦”管理服務體制,推進“政社互動”工作,推行社區網格化管理。

二是切實加強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著眼于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社會自治功能,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的建設與管理。

三是確實做好地名管理與平安邊界建設工作。繼續開展平安邊界創建活動,依法做好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加強地名文化建設,提高地名公共服務水平。

四是鞏固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成果,打造婚姻登記服務優質品牌。繼續推行登記員辦證負責制,增強責任心,杜絕人情證。開展婚姻登記便民服務,為服務對象創造便利的條件,嚴格按服務承諾的要求,做到熱情周到,耐心細致。

五是大力推進殯葬改革。做好文明安全祭掃工作,推進綠色殯葬,倡導生態殯葬和健康文明祭掃方式。積極推進殯葬行業改革,拓展殯儀服務內容,提高殯儀服務水平。加強對公墓監督管理,規范經營服務和收費行為,滿足群眾多樣化喪葬服務需求。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范文4

賠償?

小 保:

剛滿十四周歲的小美,因家庭生活困難,輟學后由同村的一個表叔帶他來表叔所在的工廠打工,因年齡小怕廠方不用,他表叔在街頭花錢為他偽造了身份證。簽約上崗不足半年,在車間沖床操作中小美右手不慎被沖床壓斷,送往醫院后被截肢。在申報工傷時,發現身份證有假。廠方以小美弄虛作假進廠拒絕賠償。廠方的理由成立嗎?

齊登月

齊登月:

小美虛報年齡固然有錯,購買、使用偽造的身份證,也涉嫌違法。但廠方對身份證件審查不細,也有責任。況且更重要的是小美是在勞動中受的傷。從保護兒童的權益出發,使用小美的單位,應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三條等規定予以賠償:用人單位違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的一次性賠償,包括醫療期間的醫療費和定殘后的賠償金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確定。第二部分: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小 保

“空白書面勞動合同”應視為未簽“書面勞動合同”

小 保:

我去年八月高中畢業,沒有考上大學,一直待在農村家中,村子地少人多,經營單一。年輕人大部分在外打工。今年一月經同村人介紹,我進城入職一鋁制品廠,在磨光車間當上了工人。該車間金屬粉塵污染嚴重,干了幾個月,我就覺得肺不好,于是我提出辭職。入廠以來,工廠以產品積壓,資金周轉不開一直沒有給工人開工資。入廠時廠方和我口頭約定每月基本工資三千外加超額獎勵。簽書面勞動合同時廠方工資科負責人交給我的是一份空白表格,讓我簽個名就收回去了,說具體內容他回去填。現在我要辭職,廠方說每月三千元工資包括超額獎勵,要按這結算。當時簽的是空白合同,現在我手頭又無合同,廠方那份合同具體內容是怎么填的,我也不知道。就此我可否要求用人單位按規定,給我支付雙倍工資?

閆明理

閆明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空白勞動合同”,事后用人單位自行填補內容的“勞動合同”又不要勞動者進行確認。也不交給勞動者一份。這種情形嚴重地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秳趧雍贤ā吩诘谑畻l、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中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用人單位讓你在空白的勞動合同上簽字,事后又沒有將填了具體內容的合同交你確認并留給你一份,應視為用人單位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你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請求應當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小 保

職工跳槽后,還能否要求認定其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傷害為工傷?

小 保:

曹某是一煤礦工人,雖然入職三年,但礦里一直沒和他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給他上工傷等社會保險。前不久煤礦發生事故,曹某因此受傷。給了一些經濟補償后,礦里將曹某辭退。辭退后曹某發現,所得的經濟補償中沒有工傷補償。于是他向當地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被認定工傷。鑒定為九級傷殘后,他向原用人單位提出了工傷損害賠償的請求。因就賠償數額未達成一致意見,曹某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仲裁機構認為用人已將曹某辭退,曹某領取了經濟補償金,同時沒有書面勞動合同,曹某與煤礦的事實勞動關系也已經解除。沒有勞動關系,認定工傷的前提已不存在,同時接受經濟補償金意味著已經放棄了工傷保險待遇請求,其主張不應支持。請問職工跳槽后,還能否要求認定其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傷害為工傷?

王如意

王如意: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九條、第九十八條的規定,曹某所在的煤礦辭退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曹某是違法的,其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協商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后,在法定期限內勞動者曹某要求認定解除勞動合同前,勞動關系存在期間所受的傷害為工傷。并沒有失去勞動關系這個前提,人社部門根據曹某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工傷,并沒有錯。沒上工傷保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除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外,還應支付相當于曹某九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及相應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待遇這種對工傷職工所遭受的傷害給予的經濟補償,是對其健康權受損的一種救濟、彌補,也不能因為工傷職工已被辭退、離職,而喪失其享受的權利。

小 保

外出學習六個多月還可以享受年休假嗎?

小 保:

王某是廠里生產車間的骨干,前不久工廠技術改造,生產車間將上一條新的生產線。廠領導研究決定讓王某離崗,去專業學校學習六個月,掌握機器故障排除維修工作。最近,王某學習結束,來廠上班。正趕上廠里安排一年一度的年休假,他雖是廠里安排學習,工資照開,可離開工作崗位六個多月,沒有參加車間的勞動,還應當給他安排年休假嗎?

謝思發

謝思發:

帶薪年休假,是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的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天數,是以職工在用人單位實際工作的時間作為基數折算的。從《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能等同于勞動關系的存續時間,而應與職工正常提供勞動的時間等同。職工待崗學習或待崗休息期間,勞動關系繼續即或工資照開,但沒有提供正常的勞動,此期間也不應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工作時間。且職工待崗學習或待崗休息期間,工資照發,應視為單位在這期間安排其“休息了”年休假,在“休夠了”該年度內年休假天數的情況下,無需再安排該職工休年休假。帶薪年休假的最高天數為15天。王某,離崗學習六個多月,視同休假的天數已六個多月,不應再安排其休帶薪年休假。

小 保

當兵退役得安置,服役期限應否計入社保視同繳費年限?

小 保:

我是一個前不久退役的士兵,在服役期間曾經榮獲二等功,因此退役時享受到了政府安排就業的待遇。最近就業單位正為我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等事宜,我服役期間的軍齡是否應計入工齡,能否認定為社保視同繳費年限?

魏 國

魏 國:

根據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等規定,退役士兵的安置措施包括自主擇業、安排就業、退休與供養。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之一的政府安排就業:(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2)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4)是烈士子女的。由于你曾經榮獲二等功,因此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被政府安排就業的,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并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小 保

特殊崗位員工雖不勝任工作,未進行離崗健康檢查也不得解聘

小 保:

半年前,我與一家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因工作中需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極易造成身體傷害,公司除在上崗前對我進行過健康檢查外,還讓我參加了其組織的兩個月一次的例行健康檢查。由于健康方面原因,我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曾對我進行過培訓,但因我仍不能勝任工作,公司近日決定在額外支付我一個月工資的基礎上,單方面解除與我的勞動合同。我提出必須在我離職前為我做最后一次健康檢查。可公司以我已經在上崗前、在崗期間進行過健康檢查,再作檢查純屬多余為由拒絕。請問:公司的做法對嗎?

謝芳菲

謝芳菲:

公司的做法是錯誤的。

雖然《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在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基礎上解除勞動合同。但該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指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堵殬I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也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边@些規定明確表明:針對涉及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不能適用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健康檢查,是用人單位應盡的法定義務;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健康檢查不能相互替代。本案中,正因為你從事的工作需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極易造成身體傷害,即具有職業病危害,也正因為公司只是對你進行過上崗前、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而沒有作出離崗時的健康檢查,決定了你有權要求公司繼續履行這一被“拖欠”的法定義務。

小 保

員工違反“單身約定”,公司也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小 保:

我與公司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前,公司出于擔心我在合同期內結婚,會產生婚假、產假等一系列假期,從而給工作帶來影響,遂要求我在合同期內不得結婚,若有違反,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為了能得到該份讓我心儀的工作,我雖有不愿但又不得不同意。如今,因我早已步入“超級剩女”之列,在家人不斷催促之下,我與一名男士相親,并感到情投意合,且準備結婚。公司獲悉后,立刻決定解除與我的勞動合同,理由是其與我的勞動合同尚有兩年到期,我擅自結婚已違反了當初的“單身約定”,其當然地取得了對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請問:公司的做法對嗎?

聶文娜

聶文娜:

雖然你與公司有約在先,但公司的做法是錯誤的。

一方面,本案的“單身約定”違法?!痘橐龇ā返谌龡l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逼渲兴f的婚姻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在結婚或離婚問題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強制或干涉。本案中,公司以你在合同期內不得結婚作為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條件,并將你違反“單身約定”作為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明顯是對你婚姻自的侵犯、干涉。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指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也就是說,“單身約定”從一開始時起便對你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你完全有權拒絕履行該約定。另一方面,“單身約定”并非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理由?!秳趧雍贤ā返谌艞l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解除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奔础皢紊砑s定”并不在其列。再一方面,公司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奔慈绻疚倚形宜?,則其必須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月工資標準,向你支付雙倍賠償金。

小 保

工余時間志愿參加“城市除癬”受傷,能否視為工傷?

小 保:

我是一家公司職工,常常會利用工余時間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一個月前,本地城管部門因人手不足,無法有效清理街道墻壁、電線桿等處張貼的“辦證”“治病”“貸款”等各種“牛皮癬”廣告,遂發出倡議,向社會招募“城市除癬”志愿者,利用每天下班后或周六、周日,參加鏟除“牛皮癬”廣告活動。我報了名,并被指派負責一段街道??晌以凇俺_”中,不慎被小鏟子鏟出的砂石顆粒擊傷了眼睛,并花去2600余元醫療費用。當我要求城管部門按照工傷待遇報銷時,卻遭到拒絕,理由是我系志愿服務,不構成工傷,也不能享受工傷待遇。請問:城管部門的說法對嗎?

魏夢梅

魏夢梅:

的確,你的情形不構成工傷,但這并不等于城管部門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范文5

山東省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最新內容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對軍人的撫恤優待,維護撫恤優待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烈士褒揚條例》等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統稱撫恤優待對象,依照國家和本省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軍人撫恤優待工作,及時協調解決軍人撫恤優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保障軍人的撫恤優待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保障撫恤優待對象的生活不低于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條 軍人撫恤優待所需經費,除中央財政安排的以外,由省、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級負擔,財政特別困難的縣(市、區)由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軍人撫恤優待經費??顚S茫⒔邮茇斦?、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撫恤優待工作。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的規定,履行各自的軍人撫恤優待責任和義務。

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軍人撫恤優待事業提供捐助。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將適合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撫恤優待服務事項交由其承擔。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在軍人撫恤優待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二章 死亡撫恤

第八條 現役軍人死亡被評定為烈士、被確認為因公犧牲或者病故的,其遺屬依照國家和本辦法的規定享受撫恤。

第九條 對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分別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病故證明書》(以下統稱證明書)。

證明書持證人由軍人遺屬協商確定,并書面告知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協商不成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下列順序發放:

(一)父母(撫養人);

(二)配偶;

(三)子女,有多個子女的發給長子女;

(四)兄弟姐妹,有多個兄弟姐妹的,發給年長者。

無遺屬的,不發放證明書。

第十條 烈士遺屬享受烈士褒揚金和一次性撫恤金,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一次性撫恤金。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由證明書持證人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依照國家規定標準按下列順序發放:

(一)有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且對分配數額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確定的數額發放,協商不成的,按照人數等額發放;

(二)無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十八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十八周歲但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軍人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為兩人以上且對分配數額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確定的數額發放,協商不成的,按照人數等額發放。

第十一條 對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遺屬,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定期撫恤證件,憑證件享受定期撫恤金。

定期撫恤金應當自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確認遺屬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當月起開始發放。

第十二條 享受定期撫恤金的遺屬死亡的,增發6個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撫恤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注銷其定期撫恤證件,原享受的定期撫恤金自其死亡次月起停發。

第三章 殘疾撫恤

第十三條 殘疾軍人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應當自辦理完退役手續或者移交手續之日起60日內,向戶籍遷入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轉移撫恤關系。

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殘疾軍人,因戰、因公致殘的,應當經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作出殘情復查鑒定;因病致殘的,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與軍隊殘疾等級評定審批機關核實并出具書面意見后,可以不再作殘情復查鑒定。

第十四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及時評定殘疾等級的,退出現役后可以根據檔案記載或者原始醫療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補辦評定殘疾等級。

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殘疾情況出現嚴重惡化,原評定的殘疾等級與殘疾情況明顯不符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調整殘疾等級。

第十五條 退出現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殘疾軍人,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轉移撫恤關系后,自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次年1月起發放殘疾撫恤金。

申請補辦殘疾等級評定和調整殘疾等級的殘疾軍人,其新評定或者調整的殘疾等級對應的殘疾撫恤金,自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后的次月起發放。

第十六條 退出現役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需要長年醫療或者獨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經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可以集中供養;分散安置的,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發給護理費。

第十七條 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需要配制康復輔助器具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退出現役的因戰、因公致殘的殘疾軍人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鑒定,確屬因舊傷復發死亡的,由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因公犧牲軍人的撫恤金標準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其遺屬符合條件的,享受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撫恤待遇。

第十九條 退出現役的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殘疾軍人因病死亡的,對其遺屬增發12個月殘疾撫恤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注銷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原享受的殘疾撫恤金自其死亡次月起停發。

因戰、因公致殘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因病死亡的,其遺屬享受病故軍人遺屬撫恤待遇。

第四章 優待

第二十條 殘疾軍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優先享受同等類別級別殘疾人相關待遇。

第二十一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批準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發給優待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省、設區的市、縣(市、區)三級財政共同負擔,省級財政對財政困難的縣(市、區)給予財政補助。

第二十二條 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條件,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條件。

第二十三條 享受定期定量補助的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死亡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參照當地基本殯葬服務費標準發放喪葬補助費,原享受的定期定量補助金自其死亡次月起停發。

第二十四條 享受定期撫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補助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障。

參試退役人員的醫療保障按照參戰退役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享受定期撫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補助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住房優待。

第二十六條 撫恤優待對象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時,以下項目不計入家庭收入核算:

(一)撫恤優待對象按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立功榮譽金、護理費;

(二)義務兵家庭按規定享受的優待金、獎勵金,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類公辦學校和幼兒園應當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撫恤優待對象及其子女接受教育給予優待。

第二十八條 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初級士官報考國家公務員、高等學校、技工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時,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烈士子女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二十九條 烈士遺屬符合就業條件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優先提供就業服務。烈士遺屬已經就業,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時,應當優先留用。

第三十條 政府開發的社會公益崗位,應當優先安置符合崗位要求的撫恤優待對象;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聘用撫恤優待對象。

第三十一條 撫恤優待對象從事生產經營的,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等部門應當優先辦理有關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稅費。

第三十二條 現役軍人憑有效證件、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購票乘坐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及民航客機,殘疾軍人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待;

(二)免購政府興辦或者支持的公園、景點門票;

(三)免費進入公共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紀念館等場所;

(四)在機場、車站、港口、醫院等單位的服務窗口享受優先服務。

現役軍人憑有效證件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享受優待,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三條 政府興辦的優撫醫院、光榮院(含敬老院內設光榮間)為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撫恤優待對象提供治療、集中供養、巡診醫療、輪流休養等服務,所需經費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

第三十四條 養老院、福利院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優先接收撫恤優待對象。

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的教育、科技、文化、體育、交通、旅游等機構向撫恤優待對象提供優待服務。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定期采取走訪、慰問、座談等形式,給予撫恤優待對象精神撫慰。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已規定法律責任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規定期限內或者未按規定程序發放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的;

(二)未在規定期限內或者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撫恤關系轉移手續的;

(三)未在規定期限內或者未按規定程序評定殘疾等級的;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撫恤優待對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撫恤、優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冒領烈士褒揚金、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的;

(二)虛報病情騙取醫藥費的;

(三)出具虛假證明或者偽造證件、印章,騙取烈士褒揚金、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于修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對《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八條第一款修改為: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準為烈士:

(一)對敵作戰死亡,或者對敵作戰負傷在醫療終結前因傷死亡的;

(二)因執行任務遭敵人或者犯罪分子殺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為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或者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死亡的;

(四)因執行軍事演習、戰備航行飛行、空降和導彈發射訓練、試航試飛任務以及參加武器裝備科研試驗死亡的;

(五)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

(六)其他死難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

將第三款修改為:批準烈士,屬于因戰死亡的,由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屬于非因戰死亡的,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屬于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由中國總政治部批準。

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現役軍人死亡被批準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發給烈士遺屬烈士褒揚金。

三、將第十二條改為第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是: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或者津貼低于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的,按照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計算。

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二條:烈士遺屬依照《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享受優待。

五、將第三十二條改為第三十四條,第三款修改為: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醫療優惠待遇。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六、將第三十六條改為第三十八條,修改為: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應征并且符合征兵條件的,優先批準服現役。

七、將第三十七條改為第三十九條,第二款修改為: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在錄取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待;接受學歷教育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助學政策?,F役軍人子女的入學、入托,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教育部門規定。

八、將第三十八條改為第四十條,修改為: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居住農村的撫恤優待對象住房有困難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幫助解決。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九、將第五十條改為第五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撫恤優待,依照本條例有關現役軍人撫恤優待的規定執行。

十、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中的勞動保障部門和第三十九條中的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修改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此外,對部分條款順序作了相應調整。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范文6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該局舉辦國防教育專題講座,向每一位工作人普及國防知識。機關人員集體學習《國防教育法》、《安徽省擁軍優屬條例》。該局還組織觀看紀錄片,學習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革命精神,弘揚人民軍隊為保家衛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的巨大貢獻和無私精神。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政務服務大廳通過LED電子屏循環播放擁軍優屬主題圖片和擁軍優撫安置等政策法規,強化前來辦事群眾的雙擁意識和國防觀念。營造擁軍優屬濃厚氛圍,促使我局擁軍優屬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三、慰問走訪、落實到位

該局開展春節擁軍優屬慰問走訪活動,局主要領導帶隊深入退役軍人家中,面對面溝通,了解真實情況,解決現實困難,真正把黨和政務的溫柔送到到位、關心到位、服務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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