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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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合同

自建房合同范文1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

甲方擬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縣__鎮__村__組,由乙方負責承攬建設。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平等協商,雙方自愿簽訂本加工承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⒈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水源、鋼材等建筑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從事農村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并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雇傭關系。

⒊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建設,工期為___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等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的,可順延工期。

⒌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⒍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二、質量要求

⒈乙方應當本著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照圖紙施工,加強質量管理。

⒉重要施工過程:如地基、澆鑄須經甲方驗收后方能進行下一工序。

⒊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⒋房屋建成后一年內,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

三、付款方式

⒈工程款結算方式:以建房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___元。

⒉付款時間:第一次付款在施工開始后___天內,第二次付款在___,第三次付款在___,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經甲方檢驗后____天內給付。

四、違約責任

⒈由于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因乙方原因導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

3、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應當承擔違約金___元(或每日承擔違約金____元)。

五、爭議解決辦法

⒈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

⒉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六、附則

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⒊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自建房合同范文2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 .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 .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guǎn lǐ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guǎn lǐ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guǎn lǐ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自建房合同范文3

2、自建房要監工保障,保證建房質量,要準備鋼材,磚瓦,水泥等材料。

3、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占用公共道路的問題,要處理好鄰里關系。要寫一張建筑合同,這樣在結算的時候才能有據可談,避免結算出現問題。

4、自建房要設計好地下管道到問題,一勞永逸,要不然麻煩大了。

5、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線路鋪設。要保證墻體垂直。

6、自建房要準備門窗,好預留門窗大小。

7、自建房如果是樓房建設要注意給鄰居的遮蔭問題,處理好自己樓房的面積和結構合理。

8、自建房要準備動力電源。

9、自建房要選擇好建房季節,最好是正月過后就建。

自建房合同范文4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 .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 .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guǎn lǐ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guǎn lǐ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guǎn lǐ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自建房合同范文5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我國農村地區的新農村建設也得到了有力的推進,最主要體現在廣大農民對于居住條件的改善,大規模的農村建房正如火如荼的進行著。但是,在農村房屋拆建過程中市場混亂、事故頻發,由此導致的社會矛盾也日漸增多。這也是基層法院審判實踐中較為常見也較為難辦理的一類案件,主要體現在法院對房主與包工頭之間的施工合同性質的認定、包工頭與雇工之間法律關系認定以及雇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承擔方面意見不一致。筆者將結合司法實踐,對此類糾紛中的一些法律問題進行探析,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司法現狀

筆者所在法庭,兩年內共受理此類案件共三件,案由均定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情也基本相同,都是提供勞務者在建房過程中受到傷害后,向人民法院要求承包人(即包工頭)和房主承擔賠償責任,而包工頭均是無建筑資質的個人,且提供勞務者與包工頭之間屬于臨時性勞務關系。三個案件最終都已調解結案,由包工頭和房主共同分擔賠償責任。雖然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但是辦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當值得我們做一探討。

二、房主、承包人與提供勞務者之間的法律關系認定分歧

現在農村建房一般是由房主與承包人簽訂書面建房承包合同,有的甚至只是口頭約定。方式一般有兩種:一是包工包料;二是包工不包料。實踐中,對于此合同或者約定的認識有一定的分歧:

一種觀點是認為屬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為在《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列于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由之下,因此農村建房合同應屬于建設工程合同。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笨梢?,此合同要求房主和承包人具備相應建設資質。

一種觀點認為屬于承攬合同。認為是承攬合同的,提供勞務者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損害的,應當由承包人承擔,定作人(房主)不承擔那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兩種認識的不同會直接導致賠償主體和賠償責任的不同。

在實踐中,有資質的承建方大部分是以公司法人的形式存在,但是農村建房房主因為成本限制,絕大多數選擇的都是沒有任何建房資質得私人承建者。所以,如果對農村建房合同一概認定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會造成房主的責任被加重,降低了無資質承包人的違法成本,這樣也不符合民法精神。因此,筆者認為,對農村建房合同的性質應當分情況區別認定。

三、房主、承包人與提供勞務者之間法律關系再認定

1、農村自建三層以上的房屋應認定為農村建房施工合同。

根據《建筑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看出房屋建設必須具備相應建設資質。但是農村建房具有特殊性,應當劃定具體的界限,否則仍然會造成法律關系難以認定。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凡建筑跨度、跨徑或者高度超出規定范圍的鄉(鎮)村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建筑工程,以及2層(含2層)以上的住宅,必須由取得相應的設計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設計,或者選用通用設計、標準設計。”《建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筑活動,不適用本法。”其中低層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米(高度≤10米),且建筑層數小于等于3層(層數≤3層)的建筑。結合以上法律、法規規定,筆者認為農村建設三層以上且高度高于10米的房屋應當嚴格按照《建筑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發生糾紛,案由應當定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下一級案由: “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如果提供勞務者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損害,其損失應當由承包人(雇主)承擔,如果房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包人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農村自建三層以下房屋且包工包料的應認定承攬合同

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承攬合同中,承攬人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勞力等完成工作任務,不受定作人的指揮管理,對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產生的責任由承攬人自己承擔。

實踐中,如果在農村建造兩層以下的房屋,房主與承包人簽訂房屋建造合同,承包人承擔建造房屋的全部事項,也即通常所說的包工包料,而房主主要承擔按期付款的義務。針對這樣的合同,雖然名曰房屋建造合同,但是實質上屬于承攬關系,應當認定為承攬合同。這種情況之下,受雇于承包人的勞務者發生人身損害,應當由承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房主在沒有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方面有過失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3、農村自建三層以下房屋且包工不包料的應認定勞務合同

這種形式在農村建房過程中也十分普遍。很多農村村民自建房屋為了節省開支,會自行將各種建筑材料準備好,承包人只是在房主的指揮和安排下提供勞務建造房屋即可。實踐中,房主對于房屋的建造預先沒有設計圖紙,只是根據其他村民建房的外形自行設計,并且在施工過程中可能隨時更改房屋樣式和結構。而承包人則負責招攬工人,提供勞務,承包人賺取人工費。這樣承包人的行動完全受制于房主的指揮,那么在樣的情形下,可以

認定房主和承包人構成勞務關系,應認定為勞務合同。如果承包人所雇傭的工人在建房過程中發生人身損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第1款的規定應當由房主承擔賠償責任,而承包人在此過程中也獲得了利益,并且其對提供勞務者有保障安全義務,所以承包人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份額。 以上是承包人承包方式不同,所產生的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這兩種合同的主要的區是:

(1)勞務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勞務為目的,承攬合同則是以完成工作成果為目的,提供勞務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承攬合同的當事人之間不是支配、指揮的關系,承攬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獨立性,而勞務合同的提供勞務者要受接受勞務者的支配,服從接受勞務者的安排和指揮。

但是,在實踐中要清楚的區分兩種合同也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在農村建房過程中,隨意性很大,各種用工方式可能同時存在。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作出區分:

(1)、房主在選定承包人時是否盡到最基本的注意義務,即選擇的承包人是否具有相關技術經驗。

(2)、房主與承包人之間是否存在約定由房主提供建筑材料和施工設備的事項;

(3)、工程款的給付是由房主直接支付給提供勞務者,還是由房主按照工程進度分期支付給承包人,再由承包人支付給提供勞務者;

(4)房主、承包人和提供勞務者之間是否存在支配和從屬關系。

筆者認為,農村建房如果是建造三層以下房屋,對于房主、承包人和提供給勞務者之間的法律關系的認定,可以從以上四點中分析確定,正確適用法律。

四、農村建房人身損害案件的解決措施

1、上論述主要明確了農村建房人身損害糾紛案件的法律關系如何認定的問題。但是筆者希望通過提出解決思路,從根本上防止農村建故的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2、全農村自建房屋相關法律法規。首先建筑主管部門應當結合當下農民自建房屋的需求,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加大對私人建筑承包人的管理力度,對于以承包農村建房為業的承包人應當建立市場準入機制。建筑主管部門對這一群體進行統一培訓和資質認定,統一登記備案,定期核查。最后,建筑主管部門加強對農村建房的指導,結合當地實際推行統一房屋設計圖和示范合同文本。引導村民在法律框架下進行建房,確保各方利益都能得到保護。

推行農村建房勞務強制保險制度。針對農村建房安全系數較低,容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而承包人和房主都是自然人,對賠償責任的承擔能力有限的特點。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提供勞務者的合法權益,建筑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類似交強險的農村建房勞務強制保險制度,可以在主管部門審批建房手續時要求房主或者承包人繳納。這樣,就可以彌補房主和承包人在提供勞務者發生安全事故后的賠償責任。

3、加大法制宣傳。相關部門在農村地區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建房安全知識宣傳活動,基層法庭運用“一村(社區)一法官”機制和“巡回審理”等方式提高廣大農村建房者的安全意識、法律意識。

自建房合同范文6

家里漏水最頭疼的事情了,人們常說家是我們最溫暖的港灣,但久住未修的房屋總容易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像漏水便是最常見的,而且對漏水點維修起來還特別麻煩,處理不好還容易弄得鄰里關系緊張。那么家里漏水時該怎么辦?找誰修?一般來說家里漏水了不是找開發商和物業就是找補漏公司。下面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假如你住的家是屬于商品房,那么在搞清楚漏水原因后,如同因房屋本身質量問題引起漏水,或者房子管道和防水材料老化而引起漏水這些屬于開發商負責的范圍的,可以直接聯系開發商,并通過購房合同的相關規定來督促開發商盡快維修。但如果是是因為樓上住戶裝修或其他人為原因所引起的,那么就可以通過物業來排查原因和形成紐帶從中溝通調節,從中形成合作共識,最后盡快維修,如果溝通無效那么可以用正當的方法取證,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當然,在此之前要先簡單處理一下漏水點,比如用工具堵住,免得漏水情況加重。

假如你住的是自建房,房子的使用權是歸你所有的話,那么你的家漏水了,只能自己負責了。漏水情況不嚴重的,可以嘗試一下自己動手維修。如果漏水情況比較嚴重,那就需要花錢請專業維修公司來補漏。但無論是嚴重與否,都需要及時處理,不然如果正處于雨季,會加重漏水的現象,從而影響到整個屋子的結構安全性,這是非常嚴重的,所以需要提高重視程度。

總結:家里漏水應當先把漏水點堵住,然后找開發商或者物業以及補漏公司等前來維修。房子屬于商品房的話,一般開發商或者物業會負責,如果屬于自建房那么只能自己尋找補漏公司來維修了。

(來源:文章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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