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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衍生品市場范文1
[中圖分類號]F8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3)07-0066-02
外匯衍生品是金融創新的產物,雖然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我國經濟和金融的發展尚不相適應,還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必須加快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速度,以滿足我國經濟和金融發展的需要。
一、我國已具備加快發展外匯衍生品市場的條件
(一)相關法律法規已初步建立
1997—2005年我國相關部門先后頒布和實施了《中國人民銀行遠期結售匯業務暫行管理辦法》《金融機構衍生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國際外匯管理局關于擴大結售匯業務試點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擴大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匯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快發展外匯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范了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操作,促進了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外匯衍生品市場參與者已逐漸成熟并積累了一定經驗
近年來,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機構投資者迅速發展起來,他們具備了一定的交易能力和經驗,而且市場的各方參與者也都具有較強的認識風險、抵御風險和承擔風險的能力。從銀行方面來講,通過多年來的外匯業務操作,也已經具備了辦理外匯衍生品業務的能力和條件。
二、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存在的不足
我國的外匯衍生品市場起步晚、發展較緩慢,在發展過程中尚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衍生品品種少,交易規模較小
目前,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尚缺乏國際外匯市場普遍存在的外匯期貨和外匯期權等交易品種,我國央行推出的交易品種只有即期和遠期結售匯、掉期等品種,并且由于遠期結售匯這項業務主要由寡頭壟斷,導致供給不足,交易規模較小,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該項業務的快速發展。
(二)市場參與主體偏少
目前,只有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外資銀行在中國的分行等銀行類金融機構能進入外匯衍生品市場進行交易,而大多數非銀行金融機構、大型機構投資者、大型企業尚不能進入外匯衍生品市場,市場參與主體較單一且數量較少,必然導致外匯衍生品市場交易不活躍,市場的發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權威性的地區定價中心尚未形成
目前,我國銀行通過國際金融市場對自身的外匯資產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并且客戶在國際金融市場進行外匯衍生品交易。在這些運作中,我國銀行只是參與者,根本起不了主角的作用。而且,具有權威性的地區定價中心尚未形成,這也必然影響我國外匯衍生品交易的發展。
三、我國發展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任何一個市場的發展都必須要有相關法律法規做為保障,外匯衍生品市場也不例外。雖然,相關部門已陸續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但仍需進一步完善,目前尚無法滿足外匯衍生品市場發展的需要,所以必須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同時應根據外匯衍生品市場交易和發展的要求,調整有關的配套政策,規范市場交易行為,保障市場正常有序運行。
(二)不斷增加交易品種和完善交易方式
1.將人民幣與外匯間的遠期交易作為發展重點,并且大力發展掉期交易。為了進一步擴大市場交易規模、市場交易主體,提高市場化的程度,應積極促進銀行間、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間的遠期交易。同時,由于掉期交易的交易成本較低,套利空間相對較大,又可彌補遠期交易的不足,所以要積極發展掉期交易。
2.擇機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期權交易,提高市場交易方式的多樣性。開展人民幣外匯期貨、期權交易是外匯衍生品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由于期貨、期權交易的投機性較強,會給市場帶來一定的風險,所以必須在相關條件成熟時推出,提高我國外匯衍生品交易的活躍度,擴大交易規模,健全和完善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
3.適時推出人民幣與外匯間的外匯期貨交易。應在匯率制度更加市場化的基礎上考慮推出人民幣與外匯間的外匯期貨交易,這必然會對國內人民幣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速度和規模產生積極的影響。所以,我國應在匯率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匯率形成機制更趨于市場化的背景下,有步驟、有秩序地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交易。
(三)不斷營造良好的外匯衍生品市場發展環境
1.進一步完善即期外匯市場。由于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基礎是即期外匯市場,完善的即期外匯市場是外匯衍生品市場正常運行的前提條件,直接影響到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與成效。因此,必須不斷完善即期外匯市場:為了使銀行能夠根據需要來決定持有外匯頭寸的多少,應逐步取消對銀行即期外匯交易頭寸限額的規定。同時,對市場主體參與即期外匯交易的諸多限制要逐漸放松,進一步擴大市場的交易規模。
2.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為了促進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必須創造有利的金融環境,應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深化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匯率彈性,隨著人民幣國際地位的不斷提升,可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3.積極培養外匯專業人才。加強外匯人才的培養工作,對于外匯衍生品市場穩步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因為外匯衍生品極具復雜性和專業性,要開發外匯衍生品必然需要大量專業外匯人才。對企業來說,也同樣需要專業基礎扎實、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才能夠對匯率情況進行科學的預測與判斷,準確、靈活地運用外匯衍生工具。
4.擴大交易主體范圍。在國外成熟的金融市場上,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參與主體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市場參與主體的多元化可以使市場供求獲得平衡,形成市場均衡價格,對穩定外匯衍生品市場具有積極的作用。而目前我國對外匯衍生品市場參與者的要求較高,有許多限制,使得市場交易長期不活躍,規模無法擴大。因此,應逐步取消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大型機構投資者、大型非金融企業進入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種種限制,使這些機構能夠參與外匯衍生品市場交易,活躍市場,扭轉目前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交易主體單一、交易規模較小的現狀。
總之,由于我國的外匯衍生品市場起步較晚、發展比較緩慢,同時又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在發展過程中難免出現一些問題,必須不斷地進行探索,尋求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從宏微觀兩方面入手,努力促進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穩步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外匯衍生品市場范文2
本文首先研究了國內外外匯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現狀,發現國內與國外的衍生品市場多見于場外市場的發展,而我國主要是在銀行間市場發展。通過結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現狀,文章提出我國的外匯衍生品市場應當有秩序、有次序地發展,以場外市場為基礎,建立相關法律法規,放寬市場準入機制,鼓勵各類投資者參與到市場交易中,同時監管機構對市場發展進行風險控制,提高外匯衍生產品的創新水平。
【關鍵詞】
外匯衍生品;匯率風險;層級發展
前言
我的外匯衍生品市場起步較晚。從2005年匯率改革開始,人民幣匯率不再是單一地盯住美元,而是轉而參考一籃子貨幣,并實行管理浮動的匯率制度。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開始面臨匯率變動所帶來的風險,需要通過外匯衍生產品為其提供套期保值的作用,外匯衍生產品迎來新的發展契機。研究外匯衍生產品市場對于我國實行有效的匯率政策、規范市場秩序、調控風險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發展情況
20世紀70年代,衍生品逐漸產生了多種的業務形式,伴隨著金融產品創新的浪潮,各國對外匯衍生工具的研究也日益豐富起來,并逐漸涉及到外匯衍生市場發展的各個層面,并且伴隨著不同的發展階段各個時期的側重點都有所不同。歸納起來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產品定價、套期保值、風險管理以及控制模型等方面。在發展初期由于人們對外匯衍生品缺乏深入的了解,研究僅集中在其產生的背景、動因以及對一國經濟發展的具體影響等方面?!度蚪洕摴潯返淖髡咚沟俜?羅奇認為外匯衍生業務不僅促使全球非實物經濟增長,還提高了經濟運行的效率;《衍生品市場簡介》的作者DonM.Chance曾經指出:除了規避和管理風險的功能外,外匯衍生市場還具備價格發現和信息功能。
由于我國真正的外匯衍生業務開辦才不到十年,發展也比較緩慢,國內對該領域的研究較少,但自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關注并研究人民幣衍生品市場。
二、外匯衍生產品的其作用
外匯衍生產品的主要作用體現在以下兩個部分:
(一)套期保值
金融衍生產品出現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交易者希望通過衍生品來對沖掉自己將來會面臨到的風險,鎖定未來收益。
(二)價格發現
金融衍生品市場集中了各方面的參加者,而衍生品的價格往往反映出市場對于未來的預期。市場參與者可以運用自己掌握的信息進行交易,通過公開競價方式而得到均衡價格,傳遞信息。
三、國際與國內外匯衍生品發展現狀
(一)國際發展現狀
1.總體交易量巨大,外匯市場蓬勃發展
根據表4.1的數據,從1998年開始,全球外匯市場工具的日均交易量均超過一萬億美元。除2001年有小幅下降之外,全球外匯市場交易工具的日均交易量呈現不斷增加的趨勢,增長速度不斷加快,外匯衍生品市場發展勢頭良好。2001年交易量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歐元啟動之后,歐元區內的國家不再需要進行貨幣兌換,因此降低了整體的總交易量。
2.場外市場交易活躍
相比于場內市場的外匯衍生品而言,由于場外市場可以為市場投資者量身定做避險工具,更加符合個人需求,因此場外市場的交易量占整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大部分。具體來說,外匯掉期交易在外匯市場交易工具中占比達到最大,1998年、2001年、2004年、2007年、2010年以及2013年的外匯掉期交易量與外匯市場工具交易量之比為48.1%、52.9%、49.3%、51.6%、44.3%、41.7%。其次,即期交易作為外匯市場工具中占比第二的工具,說明了作為原生產品的現貨市場是衍生品市場活躍的基礎。
從產品結構而言,傳統的遠期交易與外匯掉期占的比重較大,尤其是外匯掉期一直占外匯衍生品市場交易的絕大部分,貨幣互換與貨幣期權的比例較低。
(二)我國的外匯衍生品市場發展歷程
至于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最早開始于1994年建立的銀行間市場,其主要作用是為外匯指定銀行提供平補結售匯頭寸余缺,并提供清算服務。隨后,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允許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我國的外匯衍生品市場一直遵循“實需原則”,即企業與個人只有在有實際用匯需求并且得到相關單位審批時才能參與外匯衍生品的交易。
四、結論
相比于發達國家而言,我國的外匯衍生品市場仍處于起步階段,在這一階段,我們要加深利率匯率市場化的程度,促進國內的外匯資產定價同國際金融市場價格體系相聯系,實現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有效性。
外匯衍生品對于匯率風險管理來說是強有力的工具,我們應該充分發揮其作用,在國家、企業、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下,建立一個穩定、繁榮、可控的外匯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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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衍生品市場范文3
關鍵詞:風險價值法;商業銀行;外匯衍生品
中圖分類號:F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2-0198-02
1 我國商業銀行外匯衍生品風險價值法問題研究
1.1 我國商業銀行應用風險價值法度量風險的困難
(1)外匯衍生品風險管理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我國商業銀行雖然已經根據1988年巴塞爾資本協議的要求,建立起了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但是包括外匯資本風險在內的銀行資產的風險度量統計工作依然沒有實現期望中的制度化。然而相對于新資本協議的要求,我國商業銀行由于歷史數據收集統計工作不到位,很難把握市場風險和各種操作風險,因此對于衍生品的風險度量來講還存在巨大的困難。但是,隨著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和我國銀行業務向國際發展的擴展,借鑒和學習國外的先進的風險價值方法實施風險管理迫在眉睫。因此需要在機構落實、人員培訓、工作方案等諸多方西進行安排,但遺憾的是從監管門到商業銀行還都沒有對這項工作給予應有的高度重視。
(2)外匯市場還不夠健全。
由于我國外匯市場的發展才剛剛起步,各種外匯衍生工具的交易還沒有充分地利用其自身特點和優勢來實現其價格形成機制以及套期保值、規避風險的能力。從外匯市場的實際運行來看,遠期外匯市場和掉期外匯市場的交易都非常清淡,從活躍程度和交易量來看,也遠遠趕不上即期外匯市場,這既沒有實現貨幣管理當局的設想,也與國際外匯市場上遠期外匯交易、掉期外匯交易比即期外匯交易規模更大的一般規律不相符。在我國的外匯市場上還存在很多限制,比如只能做多,不能做空,制約了衍生工具的充分利用,影響著對其進行充分的定價,在這種情況下對于風險價值法的預測就難以達到期望的效果。再者,雖然對商業銀行外匯業務開始逐漸放松,但依然存在不少制度上的制約,使得銀行還不能充分利用自身資源,發揮其理財專家的優勢,開展多種外匯衍生品對沖交易策略,以達到綜合的套期保值,獲得超額收益的目的。在銀行沒有充分使用外匯衍生品的情況下,推行風險價值法來度量風險,會遇到較大的困難。
1.2 我國商業銀行應用風險價值法度量風險的可行性
(1)國外研究和實踐的經驗可供借鑒。
風險價值法模型已經在世界各大跨國銀行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在理論上風險價值法的研究在西方國家中已經比較成熟,大量的學者已經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在實踐上,商業銀行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基于風險價值法風險防控的內部模型,并在實踐的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和教訓。在這樣的基礎上,在我國商業銀行中推廣風險價值法,選擇適合我國現實的市場情況的各種模型參數來建立新的風險價值法風險防控模型,再進一步分析、研究和實施,是非??尚胁⒂幸饬x的。
(2)風險價值法技術操作方便快捷。
雖然風險價值法技術是建立在較為復雜的數理模型之上的一種新型的風險度量工具,不易被一般銀行管理者接受。但是其具有規范化模式化的計算程序,一旦模型建立起來,就可以方便地被從事風險監測的一般銀行工作人員所使用。另外,由于銀行自身所具有的計算機網絡優勢,各銀行的不同分行之間可以共同分享同一風險價值法內部模型,跨行之間也可以分享對于各種市場風險的預測以及風險因素波動率及其變動的數據,使整個銀行系統實現風險管理的規范化,隨時了解風險值,及時掌握風險狀況,實現對風險的有效監控。
(3)風險價值法有利于建立銀行內部的控制機制。
首先,風險價值法可以作為對交易員或終、匯風險控制人員的業績評價手段。對一個交易員進行業績評價時,不能僅僅看其收益的大小,還要看收益與風險價值法的比率。這樣,可以制約交易員投資高風險項目的傾向,因為即便收益再高,如果該項目的風險值也很高的話,收益與風險值的比率也會很低,那么他的業績評價也不會高。這樣的評價機制可以使銀行有效地控制外匯衍生品的風險,并進一步利用外匯衍生品進行風險管理的操作。其次,風險價值法可以加大外匯風險管理部門的信息披露程度,可以使用具體明確的數據向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報告,這樣非常有利于高層人員即時掌握銀行外匯衍生品的使用狀況及其所面臨的風險,為其快速準確地制定各項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2 如何建立適應風險價值法的管理環境
2.1 建立適應風險價值法管理的銀行內部環境
(1)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人員要形成新型的外匯風險管理意識。
我國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人員應該解放思想,建立前瞻性的銀行發展模式,在認識銀行所要面臨的各種風險,尤其是外匯風險以及外匯衍生品所帶來的風險上投入更多的精力。要建立起一定新型的銀行企業文化,從意識上認識到防范風險的重要性以及積極尋求并采用先進的風險管理手段。在堅持銀行經營中的安全性、流動性以及盈利性的原則的基礎上,創造各種條件向著國際銀行業監管的《新巴塞爾協議》的要求開展實施銀行風險管理的新方法,逐步縮小我國商業銀行與國際上的大銀行在風險管理上的差距。
(2)加強銀行內部風險管理人員的教育和培養。
在國外由于風險控制不善而導致銀行倒閉或巨額虧損的例子有巴林銀行和大和銀行等,它們都是由于在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中,銀行的從業人員的錯誤操作而導致的。因此,銀行的從業人員,尤其是涉及風險管理的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優良的職業素質及崇高的品格。外匯衍生品本身是一種很復雜的金融工具,其定價以及風險度量及控制在技術上對風險管理者來講是巨大的考驗。我國還缺乏對于衍生產品尤其是風險控制方面的專業人才,要求其對于外匯衍生品交易具有全面的了解,對各種市場信息反應靈敏,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來快速準確地把握市場中各種風險因之存在的潛在波動,可以快速的反應并處理業務。要加強對風險管理人員從理論上和實踐上的培養,并樹立嚴格的職業道德規范,遵守交易規則以及各種限額規定,防范越權操作的情況發生。
(3)建立完善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組織構架。
由于我國商業銀行存在內部機制不健全、風險測量工作相對落后、抗風險能力較差等亟需解決的關鍵問題,因此應根據巴塞爾資本協議的要求,建立外匯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從而將資產風險測量統計工作制度化。要克服在外匯衍生品風險測量方面存在工作量過大、成本過高、市場數據不易獲得等現實困難,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的測量方面作出探索。這些工作需要一個完善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來組織實施。對此,可借鑒國外經驗,建立如下的風險管理組織框架:
2.2 建立適應風險價值法風險管理的外部環境
(1)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風險管理的監督。
一項管理技術的引入必然需要相應的、適宜的制度安排作為支撐。風險價值法引領了國際上現代風險管理的新潮流,作為監管部門,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美國聯邦儲備銀行以及歐盟銀行的監管部門都趨向于用風險價值法的方法為金融風險進行度量。因此監管部門的意識具有很強的導向作用。目前我國的監管機構在業務的制度安排上、管理機構設置上及法規建設方面,還存在很多的缺陷,而不健全的制度安排勢必很難保證新技術在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如果我們要引入風險價值法來解決商業銀行外匯衍生品風險管理過程中的風險度量問題,監管部門應該激勵商業銀行開展新型的風險管理技術的探索,鼓勵國內銀行向國際上的大銀行學習風險管理的寶貴經驗,并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來逐步推進銀行業風險管理的新方法。
(2)進一步推進我國外匯市場的發展。
外匯市場的發展,為外匯交易、以及外匯衍生品交易的發展創造條件?,F在我國的匯率改革剛剛起步不久,所形成的市場還不是一個有效的競爭市場,因此市場信號還不足以準確地為各種金融資產包括外匯衍生品的價格進行定價,這就形成了一定的金融風險。因此要從銀行外部為外匯衍生品的風險管理創造條件,首先要進一步推進我國的外匯市場的發展,盡早建立人民幣與外匯間外匯遠期市場,積極開展掉期交易;在國內建立相應的場內或場外交易場所,吸引銀行、客戶等市場主體直接在國內市場進行外匯間的衍生品交易。外匯衍生品市場發展了,才能開發更多的衍生工具,吸引更多的交易者,也才有利于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流通。
從以上的論述中可以看到,我國在商業銀行中的外匯衍生品的風險管理中推行風險價值法既有一定的困難,又有一定的可行性。然而在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逐漸發展的大趨勢下,商業銀行外匯衍生品的風險管理又將成為無可回避的問題。因此作為商業銀行,必須在借鑒國外先進的風險價值法風險管理技術的同時,進一步研究適合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計量模型和風險管理模式,在實踐中積累外匯衍生品風險度量及管理的經驗,逐步實現風險管理從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過渡。作為銀行的監管機構也要加強對商業銀行的風險監測,積極鼓勵并推行新型的風險管理模式,引領我國銀行向著更加健康有益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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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衍生品市場范文4
關鍵詞: 外匯理財;保值避險;發展思路
中圖分類號:F83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4)12-0077-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12.17
一、天津市外匯指定銀行外匯理財和匯率避險業務發展特點
(一)業務開辦銀行不斷增加,業務種類不斷擴充
截至2014年6月末,天津市共有40家外匯指定銀行具備外匯衍生品業務資質,分別占全市外匯指定銀行和開辦結售匯業務網點總量的66.7%。從具體業務資質來看,包括具備遠期和掉期業務資質銀行40家、期權業務資質銀行19家。
(二)產品體系日益豐富,業務模式更趨靈活
隨著客戶對產品的接受及運用能力逐步提高,銀行外匯理財和匯率避險產品體系日益豐富,由單一的遠期、掉期和期權拓展至融資性產品組合、本外幣交叉理財、結構性遠期等新型產品組合模式。產品外延不斷拓展,逐步由外匯衍生品向貴金屬、原油等領域延伸。服務范圍不斷擴大,由以規避匯率風險為主要目的的出口型企業拓展至所有本外幣匯率避險需求的企業乃至個人投資理財客戶。產品運作模式也越來越靈活,從固定期限到擇期交割,產品設計更加貼近進出口客戶的貿易模式。
(三)銀行外匯業務發展分化明顯,個別銀行業務權重較大
一是城商行外匯發展明顯落后。目前,天津市不具備外匯衍生品業務資質的所有銀行中,城商行占比65%。二是除渤海銀行具備遠期和掉期業務資質外,其余在天津市的5家法人銀行均不具備外匯衍生品業務資質。三是中資機構的業務量明顯高于外資銀行。2013年中資銀行遠期結售匯業務占全市遠期結售匯業務總量的81.1%①,其中排名靠前的兩家銀行業務占比分別為31%和20.7%。
(四)外匯衍生品交易明顯增長,遠期仍是主要的業務形式
以遠期結售匯為例,2013年天津市遠期結售匯履約額和占全市結售匯總量比重分別比2008年增長4.2和2.6倍,業務增速明顯。從各業務類型權重來看,遠期仍是主要的業務品種,其簽約量占全部衍生品簽約量的76.3%;掉期、期權業務量較小,占比分別為18.8%和4.9%。
(五)個人外匯理財業務業務集中度高,但總體規模和業務品種仍小
據調查,目前天津市共有涉及結售匯的個人理財產品12款,業務品種主要為即期貴金屬交易和本外幣交叉理財。在人民幣升值單邊預期的背景下,個人持有外幣意愿較低,理財業務規模較小,僅占全市外匯理財和匯率避險業務總量的7.7%。同時,由于普通客戶對于期權類業務了解較少,且該類業務風險較高,因此對私期權類產品的客戶群體和交易量較低。
(六)外資銀行業務競爭優勢明顯,產品拓展能力較強
一是外資銀行外匯衍生產品發展速度明顯快于中資銀行。2013年,外資銀行遠期結售匯業務占其遠期結售匯業務總量的17.5%,是2008年遠期占比的4.6倍;同期中資銀行遠期結售匯業務占其結售匯業務總量的比重為13.8%,是2008年遠期占比的2.4倍。二是外資銀行的業務組合和產品創新能力明顯高于中資銀行。中資銀行業務主要還集中在傳統的遠期、期權等基礎性產品工具,而外資銀行結構性產品組合競爭優勢明顯,如某外資銀行2014年1季度結構性遠期結售匯簽約量占全部外匯衍生品業務交易總量的30.1%。
(七)業務模式集中化程度高,風險管理日趨完善
目前,各家銀行的外匯理財和匯率避險產品均為總行統一設計、授權分行銷售的模式,交易產品均由總行統一報價,交易行只獲取部分點差收益。部分外資銀行甚至實行了產品大集中管理,由總行專門部門負責對客戶的業務簽訂和運作,分行只負責客戶維護和賬戶管理。分行與總行實行背對背平盤,由總行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在外匯市場上構建風險對沖策略、管理價格風險和利率風險。
二、影響銀行外匯理財和保值避險業務發展的因素
(一)匯率因素
近年來,銀行外匯理財和保值避險業務交易量與匯率變化形勢相關,交易時點性特征明顯。匯率波動彈性越大,客戶匯率風險管理意識越強烈,對匯率保值避險產品的需求度越高。2014年3月,人民幣兌美元雙向波動的趨勢漸強,部分客戶對于持有外匯的意愿明顯反彈、企業對匯率走勢的看法出現分化,外匯理財需求和遠期售匯量相應增加。由于預期未來市場雙向波動或將成為常態,銀行期權組合產品等適宜區間波動的匯率保值產品的保值優勢更加顯著。
(二)利率和市場流動性因素
人民幣與外匯市場利率和流動性因素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企業選擇本外幣負債的決定,從而影響企業辦理結售匯業務的需求。一方面,人民幣利率高于外幣利率、流動性趨緊,則人民幣貸款成本高,客戶選擇外幣貸款意愿增強,同時,客戶會有鎖定未來外匯貸款到期時規避匯率風險的需求,增加外匯衍生產品業務規模。另一方面,當人民幣利率上升時,客戶對人民幣儲蓄和理財的偏好增加,外幣理財趨冷[1]。
(三)政策因素
一是外匯衍生品市場準入門檻過高,某些銀行獲取衍生品交易資格較困難,導致衍生品業務無法開展。二是現行外匯管理政策要求辦理結售匯業務需遵循實需原則,從而抑制了部分客戶參與外匯市場交易、拓展投資渠道的需求。三是資本項下外匯管制限制了企業匯率風險管理需求。在匯率波動加大情況下,客戶對外匯資產進行匯率風險管理的意愿迫切,個別企業變相參與境外CNH市場和NDF市場進行套期保值,規避政策管制。同時,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大量海外資產負債由于匯率和利率的變化,體現在集團合并報表的匯率折算損益風險無法得到有效規避。
(四)客戶偏好因素
一是企業對匯率避險產品的認知度不高,忽略匯率風險情況并不少見。二是人民幣長期升值預期使得客戶持匯意愿不強,加之外匯理財產品利率低、部分銀行點差費用高等因素,導致客戶交易意愿較低。三是受國際政治、經濟、突發事件、國際外匯價格波動、全球相關產品市場影響,加之理財產品鎖定資金帶來的流動性風險等因素,部分客戶對外匯理財和匯率避險業務的接受度不高[2]。
(五)銀行營銷管理因素
一是受制于目前各行市場研發和產品設計職能集中于總行的現狀,分行及其下屬網點的客戶經理只負責客戶開發與維護,不了解產品特性和運作模式,缺乏依據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設計和推介產品的能力[3]。二是由于各行對外報價存在差距,客戶詢價和選擇余地較大,間接導致各行競爭加劇。部分股份制銀行受自身本外幣資金規模限制,報價缺乏競爭力,對業務影響較大。三是部分銀行尤其是地方性銀行外匯業務發展落后,客戶對外匯產品的需求有限,創新意識不強。四是外匯創新業務在銀行業績考核占比小,管理重視程度不高,績效考核“官本位”缺乏有效激勵機制,外匯衍生品創新力不足。
三、推進外匯理財和保值避險業務發展的思路及建議
(一)加快人民幣匯率市場化進程,推動外匯市場發展
一是進一步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并與利率市場化改革相互推進,提升銀行外匯理財和保值避險業務發展空間。二是健全外匯理財和保值避險業務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對銀行融資性理財組合產品規模、投資領域、投資工具倉位比例等做出原則性規定。三是探討研究境外市場運行模式,適時引入新的交易機制,推動境內遠期結售匯差額交易。
(二)豐富外匯市場參與主體,加大外匯產品創新力度
一是允許具備一定條件的企業直接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引入更多市場競爭機制,增加外匯市場活躍度。二是隨著人民幣跨境貿易不斷深化,越來越多的境外機構(如跨國企業海外母公司或寄托資金管理中心)需要將與境內企業結算的人民幣風險敞口,在境內市場進行風險管理,建議允許境外機構和境內銀行敘做外匯衍生品業務,拓展銀行服務范圍,滿足企業風險管理需求。三是研究跨國企業在國內外匯衍生品市場開展資產負債保值避險業務的可行性并適時推動。
(三)拓展業務創新渠道,積極創新“藏匯于民”產品
一是鼓勵銀行加大對個人投資理財產品的開發力度,拓寬個人客戶的投資避險渠道。二是積極引導企業開展匯率雙邊波動下的套期保值業務,加快與期權相關的產品研發。三是積極開展外匯理財和保值避險專業人才的培養,提升業務人員專業化能力。
(四)加強政策支持力度,為藏匯于民提供便利
一是適當放寬中小銀行開辦遠期結售匯業務資格條件,積極推動地方性商業銀行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二是進一步放松對民間外匯資金用途的管制,將個人用匯額度提高至10至20萬美元,為擴大個人外匯投資理財需求、推進藏匯于民提供便利。三是適度放寬實需原則要求,允許銀行結合市場情況開發非實需套期保值產品。
(五)推行本外幣一體化監管,防范銀行產品創新對外匯市場的沖擊
近年銀行推出的貿易融資類產品,通過收結匯與付購匯之間的時間錯配,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跨境資金波動風險。同時,跨境人民幣結算對跨境外匯收支的替代作用也逐步顯現。建議推行本外幣一體化監管模式,關注銀行產品結算方式和組合模式對外匯市場的影響,防范異常資金流動和市場風險。■
參考文獻:
[1]馮可心. 對青海省銀行外匯理財和外匯避險業務開展情況的調查[J].青海金融,2006(9).
外匯衍生品市場范文5
【關鍵詞】商業銀行 金融衍生品 交易策略
前言:金融衍生品的出現是金融市場發展和進步的重要標志,近年來在我國得到了良好的發展,但同發達國家相比,國內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市場結構不合理、風險控制不足、過度投機情況嚴重,因此商業銀行要認清當前的形式,積極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衍生品交易的管理,更好的發揮衍生品交易的作用,全面的促進我國金融市場健康的發展。
一、當前國內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問題
(一)市場結構不合理
我國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誕生初期,存在著市場結構不合理的情況。在國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是內容豐富的,而且會不斷更新產品,從而能夠滿足投資者的需求,而在中國,金融衍生品的種類和形式都比較單一,無法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在這其中我國曾經嘗試的退出了更多的金融衍生品種類,如股指期貨、外匯期貨、認股政權等,但真正被投資者看好的還是國債期權,剩余的金融產品不被廣泛的接受,而國債期權的發展又經歷了曲折和坎坷,在瘋狂炒作之下,不足兩年就被迫關閉了。
(二)過度投機嚴重
中國金融市場起步較晚,發展不夠全面,在市場經濟中多數的投資者都抱有投機取巧的心態進行交易,嚴重投機情況的出現致使國內金融市場缺乏理性的投資者。因此可見過度投機心態是阻礙國內金融市場發展的重要原因。在上世紀80年代末,我國金融市場發生了巨大的價格跌宕,而出現價格劇烈波動的真正原因正是因為投機活動的興起,在這段時間投機活動成為了投資市場的主導量,隨著市場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們了解了金融產品,但是投機活動的升級致使金融產品的市場價格出現了劇烈的波動,導致了金融產品無法正確反映資金的供求關系,還成為金融衍生品市場價格操縱、壟斷等違規行為滋生的溫床,可見過度的投機不但不能起到積極作用,還降低了市場資金的流動性,嚴重影響了金融衍生品的發展。
(三)風險控制不足
國內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風險控制不足是阻礙其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金融衍生品不同與其他投資理財,其具有高杠桿收益特性,因此在風險控制上要有更高的要求,需要商業銀行建立一套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對衍生品交易進行統一的管理,增大交易的安全性。
二、國內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策略
我國金融衍生品交易起步較晚,國內多數銀行對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還比較陌生,再加上金融衍生品具有高風險的特性,導致了我國金融衍生品交易發展緩慢,因此為了快速發展衍生品交易,相關商業銀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金融衍生產品的核心競爭力
為了能夠促使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發展,商業銀行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提升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其中提升金融衍生產品的競爭力可分為兩個方面,首先商業銀行可以將復雜的金融衍生品簡單化,將其變成流動性好的產品,其次是加強衍生品的自主定價能力,降低產品風險。對于簡單的金融產品來說,商業銀行有能力平掉其風險敞口,而面對在復雜金融衍生品拆分上還缺少一定的經驗,傳統的拆分方法主要采用“背對背”的方式,看似是在國際市場上尋求較好的保價交易,實際上是把更多的利潤讓給了國外銀行。為了能夠進一步的提升金融衍生品的自主定價能力,商業銀行要根據市場行情引入或自主開發金融產品定價系統,這樣不但可以降低風險還能夠提升商業銀行的效益。在人民幣的匯率方面,商業銀行要制定合理的人民幣衍生產品報價,提升商業銀行金融服務的競爭力,除此之外,商業銀行要采用世界上先進的電子交易系統,幫助銀行提早進入國際衍生品交易市場,并占據有利地位。只有掌握了先進的技術,才能夠讓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
(二)以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的參與交易
金融衍生品是金融市場發達和進步的標志,而且衍生品可以有效的提升金融服務效率,盤活金融機構和投資者持有的長期資產,因此金融衍生品一問世就獲得了金融市場的歡迎。然而大多數投資者都抱有投機的心理,這極大程度上破壞了金融市場的平衡,也失去了金融衍生品的意義,所以商業銀行要加強利率風險管理,謹慎經營,應以保值為主要目的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堅決避免投機現象的出現,維護金融市場的良好平衡和秩序。
(三)以銀行間外匯衍生交易為切入點,以利率類衍生產品為長期發展方向
國內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情況不僅取決于金融市場的環境,還取決于衍生品交易的核心能力。從當前的交易情況來看,商業銀行介入交易是切實可行的,這樣可以將人民幣對外匯率變成主要的風險控制工具。再加上企業對金融衍生品的需求非常強烈,因此國內商業銀行應該以銀行間外匯衍生交易為切入點,積極為衍生品交易創造新的動力,滿足各種用戶的需求,存進市場交易的完成[。
結論:綜上,金融衍生品對于金融市場的發展尤為重要,國內商業銀行要清楚的認識到當前交易中存在的問題,從根本上解決投機過度、風險控制不足等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地改善金融市場交易環境,降低金融衍生品的風險,創新其投資形式,最重要的是改變投資者的心態,防止其投機過度,要理性的投資,積極的參與保值投資交易,從而促進我國金融市場交易的發展,為我國經濟飛躍式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姜瑩.國內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策略――基于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基礎性缺陷的研究[J].黑龍江對外經貿,2015,01:1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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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余欣偉.《多德―弗蘭克法案》衍生品交易域外管轄對我國商業銀行利率衍生品交易的影響分析[D].西南財經大學,2013.
外匯衍生品市場范文6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市場;問題分析;監管模式;監管效果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30-0131-02
1 金融衍生品市場概述
1.1 金融衍生品的概念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種金融買賣合約,在該合約中,至少一方承諾在未來某一確定的時間以交易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約定的結算方式提供一項約定的資產。金融衍生品合約中約定的資產稱為基礎資產或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s)。該標的資產可以是實物商品(如原油、小麥、銅等)、金融資產(如外匯、銀行存款、股票、證券等)、利率、匯率或各種綜合價格指數等。金融衍生品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根據原生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
1.2 金融衍生品市場概念
金融衍生品市場是由一組規則、一批組織和一系列產權所有者構成的一套市場機制。其分類標準和具體類型與金融衍生品相同,即是存在什么樣的金融衍生品,就存在什么樣的金融衍生品市場。其功能也即是保證在其中進行交易的衍生金融資產發揮作用。
1.3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特點
(1)期貨市場規模龐大但品種稀少。但統計顯示,目前全球100家期貨交易所上市93類期貨商品267個品種,截至2012年5月,我國期貨市場僅有銅、鋁、小麥、豆粕、棕櫚油、PVC、白銀等28個期貨品種上市交易。盡管我國商品期貨交易規模大,但卻集中在少數品種上,我國商品期貨市場規模大但品種少的局面與國際市場形成鮮明對比。
(2)市場需求大且本土市場發展強勁。我國宏觀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宏觀經濟基礎已經比較牢固。2012年,我國外匯儲備高達3.31萬億美元,人民幣信貸余額為62.99萬億人民幣,股票總市值31.54萬億元,其中流通市值為24.31萬億元,債券托管額達20.18萬億元,交易所債券年度成交額為6.75萬億元,銀行間債券成交額高達162.81萬億元。如此龐大的經濟規模和交易量為衍生品市場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經濟基礎環境,同時也萌生了對農產品期貨、金屬期貨、能源期貨、外匯衍生品、利率衍生品、權益衍生品的巨大需求。
(3)金融衍生品發展滯后。金融衍生品是交易所衍生品市場的主要交易品種,而我國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滯后,除股指期貨已上市以外,其他主流產品,如股指期權、國債期貨與期權、外匯期貨與期權及個股期貨與期權等產品尚未起步,場內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缺位,與實體經濟地位不匹配。
(4)本土過于謹慎推出而境外搶先上市。從2000年開始,亞太地區的期權交易得到快速發展,在2003年其成交量達到了占全球75%的高峰值。而我國市場上卻不存在標準的期權交易,嚴重落后于周邊國家。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包括20世紀90年代前期試點失敗的負面影響,也包括近些年來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實體經濟事件造成的顧慮,以及法律法規、市場機制、管理水平、人才培養、投資者教育等不成熟、不完善因素的拖累。在我國本土市場缺位的同時,境外搶先上市金融衍生品的案例在全球化的今天早已司空見慣。2006年9月5日,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了新華富時A50指數期貨,這是全球第一個針對中國A股市場的指數期貨合約。
2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存在問題分析
2.1 法律規范不健全且滯后
目前,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相關法律規范主要是一些少量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散見于《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監會制定)、《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制定)中,相關法律規范的科學性、全面性、權威性顯然不夠,在交易的主體資格和授權、交易的、交易的避險性及其認定、交易凈額結算在破產程序中的有效性等方面存在法律風險。
2.2 監管主體多元化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分業經營下的機構型監管模式,割裂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場的統一性,導致監管主體多元化。比如,銀監會是銀行業從事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監管部門,人民銀行與外管局又是銀行業從事利率、匯率有關衍生交易的監管機關,證監會則是證券交易所衍生交易的監管主體,監管權呈現出多方利益博弈的狀態。監管主體的多元化導致風險披露標準交叉、不統一,降低監管效率,增加交易成本,甚至出現分業監管與跨業違規的監管漏洞。
2.3 監管手段較為單一
面對監管對象的多元化、復雜性,作為金融衍生業務監管者的監管手段顯得較為單一,監管能力和水平存在較大差距。目前,對衍生品市場交易主體風險監管側重于依賴事先的資格審批和市場準入,而對其內部風險規范不夠、引導不力,重視資格審批、輕視流程控制和風險管理,懲戒機制缺失,現行監管手段難以勝任金融衍生業務發展的要求。
2.4 會計信息透明度不夠
我國自開辦金融衍生業務以來,金融衍生品一直是以表外業務進行,許多與金融衍生產品相關的業務無法在會計報表中得到真實、公允的披露,衍生品的會計信息透明度不夠,作為表外業務存在較大風險隱蔽性,監管者的監管依據也難以體現。
2.5 衍生專業人才缺乏
目前,我國金融衍生業務仍處于發展起步階段,缺乏金融衍生產品自主設計和定價能力,自主開發金融衍生品的定價機制、風險管理能力明顯不足。面對客戶在規避匯率、利率風險和保值的需要,采取的是拿來主義,主要采取與外資銀行合作分成的方式。與此相對應,金融衍生業務監管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也普遍不高。
3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現狀
從上述存在問題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市場監管比較薄弱是制約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主要問題。
3.1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模式現狀
目前我國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實行“一線多頭”的監管模式,呈多頭監管、交叉監管、重復監管以及分散監管的特點。在監管主體方面,銀監會主要負責對商業銀行從事的金融衍生業務進行監管,同時對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的分行等符合相關規定的金融機構開展的金融衍生業務實施監管。證監會主要負責監管國內期貨交易,監管期貨交易所和其他衍生工具交易所(黃金交易所除外)。國有企業若要參與境外期貨業務需由國務院批準,并取得證監會頒發的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套期保值計劃報證監會備案。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衍生工具業務實施監管。人民銀行監管作為衍生工具場外市場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黃金交易所。同時根據2003年新修改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掌握功能型監管的權力,主要側重于宏觀方面的監控。財政部主要負責制定與金融衍生品有關的會計準則。當前隨著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快速發展,特別是跨國銀行的進入,金融市場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這種分業監管模式的根基已經松動,多頭監管的弊端也日益顯現,導致監管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3.2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模式效果分析
首先,在這一監管模式下,各個不同的監管機構對不同金融行業進行相應的監管,當金融衍生品市場出現問題時,就需要各個具體的監管部門協調、配合出臺相應的措施來加以解決,解決問題的時間周期比較長,這顯然不適應金融衍生品市場上風險突發性發生的特點,使得監管措施不能及時對具體情況做出反映。這種一線多頭的監管模式不能很好地適應對金融衍生品市場實施有效監管的需求,往往導致市場上的風險得不到及時處理,從而錯過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的最佳時機。
其次,在一線多頭的監管模式下,監管目標和職責較難明確,往往導致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系統風險監管目標的界定比較模糊,容易導致金融監管沖突和監管空白,監管者往往缺乏對系統性風險的宏觀了解和總體把穩,使得金融監管當局無法及時采取措施解決隱患。
由上可見,在一線多頭的監管模式下,監管主體眾多,監管成本較大,嚴重影響了監管效率的提高,已經不能適合金融衍生品市場日益發展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重構我國金融衍生市場監管體制。
要重構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體制,要有針對性地設計出科學、有效、實用、超前的架構。結合當前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來看,新的監管體制應該在避免監管真空、提高監管效率等方面具有優勢,這就使得實行統一監管模式的現實意義更為突出??紤]到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復雜性,在統一監管模式下應實行多層次監管。
從實踐角度看,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統一多層次監管體制重構的目標是要實現一元二階三維動態無縫監管。所謂一元,是指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統一監管模式,即成立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實現銀行、證券、債券、期貨、基金、保險業統一監管,結束目前我國金融業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財政部、發改委等多頭分散監管的格局。所謂二階,是指在金融衍生品市場運行過程中,常態監管以市場自身體系維持,此為一階;當市場本身的監管力量不足以解決市場風險的時候,政府監管的作用將自動發揮,以使金融衍生品市場有序合規運行,此為二階。所謂三維,是指監管層、交易所和投資者三個維度的滲透式監管,即宏觀上由監管層常態監管、中觀上由交易所即時監控、微觀上由投資者自我約束,三個維度彼此滲透,互為補充。
參考文獻:
[1]郭英杰.關于完善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思考[J].商業時代,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