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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范文1
1.消防安全責任方面:人員密集場所的產權人或實際管理、使用者是否明確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消防責任人是否統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按要求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多頭管理”、“無人管理”、“多主體并存”等職權不清、責任不明等情況。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規使用液化石油氣,是否違規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是否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和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每半年是否組織開展1次滅火疏散演練。
3.消防疏散通道方面:疏散樓梯(間)、安全出口、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等情況;疏散走道、樓梯間內部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消防車道是否按要求進行劃線標識;是否存在違規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影響消防安全條件等情況。
4.建筑防火分隔方面:建筑設置外裝飾面或玻璃幕墻時,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層樓板處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外墻是否違規設置影響逃生、自然排煙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電纜井、管道井、電纜橋架等區域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防火卷簾、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消防設施器材方面:是否按要求設置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識、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或設置的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室內消火栓內水槍、水帶配備是否齊全,是否損壞、挪用,室內外消火栓是否存在損壞、無水、壓力不足等情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筑防排煙系統、消防電梯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每年是否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并建立記錄。
6.電氣燃氣管理方面:電力、燃氣線路、管路等安裝使用是否規范;電力線路、燃氣設施是否存在老舊破損、管線私拉亂接等情況;電氣線路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線路老化、敷設不符合要求等情況;是否定期對電氣線路進行檢測;推廣使用低壓弱電供電和冷光源照明。
(二)全面開展宣傳教育。
1.加強正面宣傳。通過“順慶青年”微信公眾號等線上、線下媒體矩陣,充分利用LED顯示屏、公告欄等,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火宣傳教育,切實增強人民群眾防火意識,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范文2
一、整治范圍
全區城鎮燃氣管道安全生產中的隱患。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消除城鎮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杜絕重特大燃氣事故發生。
三、組織領導
成立局城鎮燃氣管道安全生產隱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城管局分管領導擔任,局相關職能處室、執法中隊以及各管道燃氣公司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公用科(具體名單見附件)。
各管道燃氣公司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本供氣區域的專項整治行動。
四、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自2011年5月15日至10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30日前)
各管道燃氣公司成立相應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本公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專項整治要求和工作責任,進行專題動員部署。
(二)整治驗收階段(6月1日~10月20日)
各管道燃氣公司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根據各自職責要求,對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落實整改的,要及時專題報告,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隱患整治的驗收工作,并及時以書面材料上報市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分析階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各單位對轄區內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查找存在的問題,加以研究、商討,及時改進。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燃氣管道安全工作事關國計民生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全面整治,確保燃氣管道隱患的消除。
(二)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專項整治的綜合協調,各管道燃氣公司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專項整治的組織實施。
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范文3
為鞏固專項整治成效,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決定繼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清除蔬菜大棚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要點:
一、整治目標
全面禁止在蔬菜大棚內飲食起居、存儲可燃物品和私拉亂接電線,拆除違章建筑并恢復原狀,消除大棚人居現象及其他不安全隱患,徹底杜絕新的違規行為,全面提升農村環境面貌。對已整治的要進行“回頭看”,重點整治今年新增的及去年未完成整治的。
二、工作措施
本次整治工作時間安排為2014年5~10月,共6個月,分3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發動階段(至6月上旬)。各區鎮對轄區內蔬菜大棚使用情況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摸清情況,對用作居住等非農生產使用的現象進行造冊登記。重點針對新增的、“回搬”的、未整治的蔬菜大棚。發揮村委會的基層組織作用,發放《整治蔬菜大棚安全隱患告知書》,與當事人積極溝通,宣傳安全隱患、環境衛生臟亂差等危害性。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廣泛動員,周密部署。各區鎮整治方案6月10日前報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中旬~10月中旬)。集中整治分兩部分進行:首先對高速公路和國、省道兩側各500米范圍內的區域開展整治,其次對各區鎮級、村級交通干道兩側各300米范圍內及美麗村莊建設的區域開展整治。各區鎮組織人員與用作居住等非農生產使用的蔬菜大棚種植戶簽訂《限期搬離承諾書》,動員其限期搬離。對在規定期限內勸說無效的,由各區鎮組織相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逐一拆除。
(三)督查驗收階段(10月下旬)。在各區鎮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專項整治辦公室將組織有關部門對蔬菜大棚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過程中發現整治不到位的區鎮,將責令重新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蔬菜大棚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繼續開展全市蔬菜大棚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各區鎮要明確分工,落實專人,切實承擔起消除蔬菜大棚安全隱患、保護生態環境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法定責任;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好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責任落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區鎮要明確責任,以扎實的舉措抓好整治工作。市農委、農辦、國土、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從各自職能出發,加強協調配合,開展聯合整治,齊心協力做好專項整治工作。市農委負責總體協調工作,調查匯總全市蔬菜大棚安全隱患情況,抓好整治工作督查、進展情況匯總,編制工作簡報。市農辦負責指導各區鎮規范土地流轉行為,查處非法、無序土地流轉行為。市國土局負責查處非法、違規用地行為,指導各區鎮、村做好整治后土地復墾工作。市住建局負責對違章建筑進行規劃認定。市城管局負責環境衛生治理,拆除違章建筑。市公安局負責外來人口管理,查處治安案件,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市安監局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市消防大隊負責火災安全隱患排查。市供電、供水企業負責停止對人居大棚的水電供應,拆除違法水電設施。
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鎮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活動,強化基層基礎,進一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全面排查宗教活動場所消防、交通、食品、治安等方面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治理,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分級管理制度,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保障全市宗教活動場所安全。
二、活動步驟
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結束。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各行政村及各宗教團體要根據市民宗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的總體部署,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各宗教活動場所的實際情況,制訂行政村及本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實施方案,配齊工作人員,建立專項整治責任制,做好專項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要通過召開會議、簽訂責任書等形式,使各宗教活動場所了解和掌握此次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
(二)排查摸底階段(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各行政村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宗教活動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鎮統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督促各行政村開展好這項活動。所有經民宗部門批準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都要認真檢查本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全面整改。各行政村要將排查整改情況及時報告鎮統戰辦。各行政村應將轄區內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情況、整治措施和整改期限進行匯總,于月日前報鎮統戰委員、統戰干事處。
(三)整改落實階段(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各行政村和各宗教團體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指導督促各宗教活動場所落實整改措施,要采取限期督辦、掛牌整改、現場辦公等多種方式促進整改措施的落實。突出問題要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重視,協調解決。整改工作要注重實效,解決實際問題,不走過場。
(四)總結提高階段(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為鞏固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各行政村要對轄區內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回頭看“,重點檢查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和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健全情況。同時,各行政村和各宗教團體要對本轄區和本教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報鎮統戰委員、統戰干事。對組織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場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場所責令延長專項整治期限,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內容
1、宗教活動場所的防火設施及防火通道建設情況:包括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消防器材和物資是否完好及備存等;消防領導小組是否建立、消防責任制是否落實等;
2、宗教活動場所的安全用電、用火、用氣情況:包括電路布設及大功率電器使用是否規范、電路和電器的老化是否更新,對圣油、長明燈、香燭和燃氣使用管理是否到位等;
3、宗教活動場所的衛生防疫措施落實情況,包括食品衛生制度是否落實、食物采購保存、烹飪等環節是否落實、食物采購保存、烹飪等環節是否有專人負責,食堂工作人員是否有健康證明等;
4、宗教活動場所的防盜措施落實情況;
5、宗教活動場所的房屋建筑安全情況,包括要建的工程施工安全情況,危房及其附屬物(塑像、鐘鼓支架等)的加固修繕和安全措施情況等;
6、宗教活動場所的應急措施及落實情況,包括雨雪雷電等自然災害、大型集會和人員密集時防止人員傷亡的應急措施及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
7、其它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了切實開展好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鎮黨委成立鎮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負責全鎮整治行動的組織和領導工作。鎮統戰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開展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督查。各行政村、各宗教團體要加強對本轄區和本教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工作進行督查。各鄉鎮、街道要切實負起本轄區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各行政村由統戰聯絡員負總責,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宗教活動場所隱患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整改責任,所需場所整改資金由各宗教活動場所自籌,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隱患專項整治情況要及時向鎮統戰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行政村要根據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的要求,結合本轄區宗教活動場所實際,切實加強對存在的消防、交通、食品、治安安全隱患的整治,可以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對因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引發安全事故的宗教活動場所,要依法嚴肅查處,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范文5
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領導關于安全生產的批示精神和國、省、市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清建設領域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強汛期建設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實現全區建設工程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我區成立以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區安監局、區住建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質監局、區城管辦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住建局,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專項整治范圍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鐵路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和通信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住建局牽頭;鐵路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發改局牽頭;公路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電力工程建設專項整治、通信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經信局牽頭;水利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水務局牽頭。其他部門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開展專項整治。
四、專項整治重點
(一)建筑企業貫徹落實安全法規制度情況。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管理情況。
(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以下建筑施工非法違法的行為:建設單位不依法組織施工、監理招標,不按規定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含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規避監管,擅自開工的;建設單位任意肢解工程,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單位正常施工管理的;未按相關規定存入安全文明施工費并按規定給施工單位支付的;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違規托管、代管、掛靠的;施工企業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活動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施工企業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致使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對重大隱患不報或不按規定時限整改的;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謊報、瞞報、拖延報告事故的;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
(三)加強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落實。檢查汛期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檢查制度建立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基礎開挖、土石方工程的檢查和監控;檢查施工現場觀測點設置情況,定人定時進行監測,確保發現險情及時撤離人員并迅速上報;檢查立桿基礎與排水措施狀況、外架與主體拉結狀況,做到基礎平整、堅固,排水通暢,拉結有效,確保腳手架穩固、牢靠;檢查垂直起重運輸機械等大型設備基礎及與主體結構的固定狀況,各種安全裝置的靈敏度,提高抗風、防雨、防雷擊和防倒塌能力;檢查臨時設施,防止出現圍墻倒塌、基礎失穩;重點檢查施工用電安全,對變(配)電室做好防雨措施,確保暴雨期間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全部切斷,雨后繼續施工前檢查所有用電設施和用電線路的安全性,符合安全要求再投入使用;臨江、臨河工程,要保證河道暢通,安排專人對圍堰、臨時設施安全性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汛期人身和財產安全。
(四)有效預防建設工程坍塌事故。貫徹落實住建部《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現場安全監管;加強對安全施工專項方案的論證、審批、審核等情況的監督;積極開展深基坑周邊的安全隱患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全面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責任,加強管理重大危險源,防止事故發生。
(五)加強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監管工作。塔吊、外用電梯是否取得了檢測合格證(登記合格證編號、檢測單位、設備型號、設備使用年限);企業日常使用檢查記錄(日常檢查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建立情況(包括操作規程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和教育培訓情況;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使用合格的備案產品;設備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靈敏、可靠,附墻裝置是否牢固,是否有明顯的缺陷和變形處,以及設備的安全環境狀況。
(六)加大高空墜落的防治工作。貫徹實施住建部《建筑工程預防高空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開展對“三寶、四口、五臨邊”和卸料平臺等易發高處墜落的部位的安全防護情況的檢查工作;通過加強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工作,加強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等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意識和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水平。
(七)切實落實施工階段消防工作。積極開展施工階段的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斷完善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體系,排查消防責任的落實情況,增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意識,按照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在配電房等重點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數量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其靈敏有效。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消防常識的培訓教育,每年組織消防應急演練。
(八)加大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自查自糾工作,認真排查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消除安全隱患。認真落實領導帶班制度、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制度、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等三項制度,強化建設工程參建單位的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建立施工現場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臺賬,落實責任人,確保整改到位,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持續穩定。
(九)落實值班值守工作。確保值班人員在崗在位、通信暢通,切實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崗、管理到位;值班值守人員必須熟悉應急處理工作程度,清楚上級主管部門聯系電話;值班電話、傳真電話、手機等通訊設施必須保持暢通、快速接聽,確保有關信息能夠及時傳達處理。
五、時間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3年6月底前。區級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建設工程安全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安全生產現狀,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制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動員會,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3年7月至9月,各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建筑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學習宣傳及貫徹落實專項整治方案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部門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要求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對企業的整改進行督促指導。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研究提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市、區領導的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時、認真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要對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并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制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將排查治理工作與中心工作緊密聯系起來。
(二)分工配合,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根據本次排查治理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照職責進行分工,把每一項工作布置到基層,分解到操作手層面,落實“一崗雙責”,分階段、分目標把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各建筑工程的建設責任主體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落實隱患整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以切實消除隱患,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個檢查組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扎實開展。要從嚴把關,做到高標準、嚴要求,保持高壓態勢狠抓隱患治理,對非法違法行為堅決嚴肅處理。對自查自糾不力、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有關責任主體,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范文6
一、整治的范圍
本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檢查整治范圍是:全市的尾礦庫企業、涉重金屬企業、化學品企業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
二、整治的內容及時限要求
各鎮(街道、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并抓好所轄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
1、尾礦庫企業(由各鎮(街道、區)、金集團、中礦集團各自負責所轄企業)
重點檢查整治以下行為: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不到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雖經環保審批,擅自改變審批內容及未辦理環保驗收手續的;在用尾礦庫超服務年限的;廢棄尾礦庫無人管理,停用尾礦庫未實施閉庫程序,尾礦、流失、揚塵現象較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存在一定環境安全隱患的。
整改要求: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要補辦手續;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要立即申請環保驗收;超服務年限的要進行閉庫程序;廢棄、停用尾礦庫要明確責任,落實責任單位及時覆土封存或綠化。
整改時限: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要在2個月內完成;超服務年限需閉庫的要在1個月內完成;廢棄、停用尾礦庫要在1個月內完成閉庫程序。
2、涉重涉危企業(由各鎮(街道、區)、金集團、中礦集團負責)
重點檢查整治以下行為:危廢暫存場所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的;未按環保要求建立危險廢物產生、處置管理臺帳的;未按要求如實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的;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演練計劃的;重金屬在線監控設備運行不正常的。
整改要求:危廢暫存場所不符合環保要求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設符合標準要求的暫存場所;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的,要嚴格按照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執行,嚴禁未經環保部門同意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未按要求建設危險廢物產生、處置臺帳的要立即建立相關臺帳;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演練計劃的要立即進行制定并拿出演練計劃;要積極與安裝廠家進行溝通,將重金屬在線監控設備調試好并正常運行。
整改時限:要在2個月內建設符合標準要求的危廢暫存場;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的及未建立危險廢物產生、處置臺帳的要在1周內整改完成并報環保部門備案;未制定應急預案及演練計劃的要在半個月內完成;重金屬在線監控設備要在6月底前調試完畢并正常運行。
3、危險化學品企業(由各鎮(街道、區)、經信局負責)
重點檢查整治以下行為: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或未經環保驗收的;審批后擅自改變審批內容的;未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或未儲備充足的應急物資,未配備專業應急隊伍的;生產裝置、罐區周圍無圍堰、廠區未設置事故水收集池的;無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
整改要求: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未經環保驗收或審批后擅自改變審批內容的,要補辦手續;未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立即進行風險評估并報請有審批權限的環保部門審批;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預案未通過專家評審的,要立即制定并組織專家評審;未建設相關應急設施、應急事故池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設符合標準要求的應急設施;無污染防治設施的要立即做出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工期計劃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整改時限: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未經環保驗收、審批后擅自改變審批內容或未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要在2個月內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檔案不完善的要在2個月內完成;未建設相關應急設施應急事故池、無污染防治設施的要在2個月內完成。
4、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由水務局、畢郭鎮、夏甸鎮、齊山鎮、阜山鎮負責)
重點檢查整治以下行為:在一級保護區內建設的一切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警示標牌、分界牌和隔離措施不到位的;備用水源地和應急管理預案不到位的;保護區范圍內違法排污的畜禽養殖業。要對以上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行全面清查。
整改要求:在一級保護區內建設的一切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拆除或關閉;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不得留有廢水排污口;對有污染的企業進行限期治理,不能達標的責令搬遷或關閉;對保護區范圍內的畜禽養殖業要進行規范整治,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取締;對水源地保護區內果業農藥、化肥使用量進行嚴格控制;警示標牌、分界牌和隔離措施不到位、飲用水水源地無應急管理檔案的要責令補充完整,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整改時限:需拆除設施、停止生產的要在2個月內整改完畢;無警示標牌、分界牌和隔離措施不到位、無應急管理檔案的要在1個月內整改完畢。
三、任務分工
(一)環保局:牽頭組織此次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負責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驗收、風險評估工作的審查、轉報、驗收工作。
(二)各鎮(街道、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察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本轄區尾礦庫、涉重金屬、化工企業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基本情況,制定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并實施,確保整改到位;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執法工作;負責被關停企業的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三)發改局:負責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嚴格把關,對未經環保批復的項目不予立項。
(四)監察局:負責查處專項整治工作中工作人員失職行為。
(五)安監局: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予許可審批。負責對被責令停產整頓或關停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執照的收回工作。整改達到要求,經領導小組同意方可重新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礦山指揮部:負責選礦企業的選礦許可,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予許可審批。
(七)工商局:對未取得環評手續的企業,不予發放營業執照,負責對被責令停產整頓或關停企業營業執照的收回工作。整改達到要求,經領導小組同意方可重新發放營業執照。
(八)經信局:負責指導規模以上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規范企業行為。全面摸清所轄企業基本情況,制定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執法工作;負責被關停企業的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九)水務局:負責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工作。查處侵占、損壞河道,污染水體,私設排污口等違法行為。負責制定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十)農業局:負責指導農民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農藥,控制化肥和農藥的過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積極推廣科學防治病蟲害技術,引導果農使用低毒或無公害農藥,提高農藥使用的科學性、規范性,減少環境污染。
(十一)畜牧局:負責指導畜禽養殖場進行科學養殖,推廣應用廢物綜合利用技術;重點保護區內不得再審批養殖場,對已建的畜牧養殖場要進行改造,限期建設畜牧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無毒化處理設施,堅決杜絕糞便亂排濫放。
(十二)住房規劃建設局:負責控制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十三)城管局:負責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生活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十四)公安局:負責查處嚴重破壞和污染環境、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維護好全市環境及飲用水安全。
(十五)衛生局:負責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和檢測工作,預防各類水性疾病的發生。
(十六)林業局: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植被保護和執法監管,沿岸防護林的建造、管理。
(十七)中小企業局:負責所轄企業生產活動的指導工作。
(十八)供電公司:負責對被責令停產整頓或關停企業的斷電工作。未經領導小組同意,不得擅自給企業恢復供電。
(十九)廣播電視臺:負責對整治活動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進行宣傳報道;對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和單位給予曝光。
(二十)金集團:負責所轄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指導所轄企業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嚴禁未經審批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全面摸清本轄區尾礦庫、涉重金屬及化工企業基本情況,制定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執法工作;負責被關停企業的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二十一)中礦集團:負責所轄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嚴禁未經審批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全面摸清本轄區尾礦庫、涉重金屬及化工企業基本情況,制定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執法工作;負責被關停企業的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四、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各鎮(街道、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本行業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組織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限期改正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并將自查自糾情況于6月13日前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分工負責,集中整治階段。各鎮(街道、區)、各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提出整改要求,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落實。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按照相關職責,負責做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督導工作,定期對各鎮(街道、區)監管企業進行抽查。各鎮(街道、區)、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檢查執法情況要進行登記建檔備案。市政府督查辦將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組織督查,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各單位將集中整治階段的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7月25日前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驗收總結階段。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對此次專項整治活動進行驗收。對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未做風險評估的、雖經環保審批,但未驗收的、無污染治理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等嚴重環境違法企業,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完成整改任務的報請市政府給予關停。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及整改情況將納入年終對各鎮(街道、區)和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各單位將驗收總結階段的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7月31日前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里成立市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結合各自實際抓緊開展行動。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環境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對存在的問題,要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確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