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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中級工程師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遺囑 遺囑繼承 公證 實踐
一、遺囑效力概述
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并在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因為遺囑行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有效成立遺囑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一)立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睙o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具備真實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備與其相關的民事活動的責任能力,他們所立遺囑,超越了法律規定的范圍,法律規定其從事的民事活動無效,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侵害。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币渤浞终f明了遺囑有效成立對立遺囑人民事行為能力的這一要求。
(二)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繼承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边z囑人在遺囑中確立的內容是處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只有遺產所有人才能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遺產,遺囑應是本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這也是法律對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保護的體現。
(三)遺囑中處分的財產只能是立遺囑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苯缍诉z囑處分的財產是公民個人財產,如果立遺囑人在遺囑中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該遺囑行為無效,即遺囑的這部分無效。
(四)遺囑類型、形式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在形式上稍有欠缺,會導致遺囑無效
我國現行的《繼承法》將遺囑的分類定位為公證、代書、自書、錄音和口頭五類,每一種不同的形式其成立條件也各不相同。公證遺囑是指經公證機構按照法定程序證明的遺囑;代書遺囑是立遺囑人由于各種原因無法親自書寫,便自己口述,找人寫作,但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或按指印確認;自書遺囑顧名思義就是立遺囑人自己親筆書寫遺囑,否則就不是自書遺囑了;錄音遺囑則是立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對口述的內容進行錄音制作的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口頭遺囑則是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口述遺囑,由他人代為轉述,要求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并且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就歸于無效。
二、遺囑繼承公證中公證員審核的重點
公證機構在辦理遺囑繼承公證中,除了按照繼承權公證的常規對申請人的身份、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親屬關系等進行審核外,還應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一)區分遺囑的形式,對遺囑的效力予以認定
我國現行《繼承法》確認了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的原則,在實際生活中由于利益的誘惑,很多人為了繼承財產而不擇手段,公證員必須要做好審核遺囑真實性與合法性的工作,以確認遺囑的效力。
遺囑為公證遺囑的,公證機構應當首先確認遺囑內容是否經公證變更或撤銷進行審查,然后進一步核實確定被繼承人沒有其他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法定繼承人中無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后,可以確認遺囑的效力;遺囑為公證遺囑以外的其他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的,公證機構應當取得全體法定繼承人對該遺囑內容無異議的書面確認,并經審查認為遺囑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可以確認遺囑的效力。
(二)對公證遺囑效力的認定
立遺囑人去世后,如果立遺囑人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公證遺囑的,依照我國現行的遺囑效力認定原則是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大多數情況下的遺囑繼承人都會在辦理公證遺囑的原公證機關申請遺囑繼承權公證,因此公證機關首先就要調檔查卷、查核本單位的公證信息網絡,查看此遺囑人有無新的公證遺囑,申請人所依據的遺囑公證有無修改、撤銷等情況。如果是其他公證處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因為目前公證行業還沒有建立起全行業的信息中心網絡,無法實現行業資源共享,各公證處承辦的業務不能進行聯網檢索與查詢,所以就需要使用現有的信函、傳真、電話等其他方式核查,同時需要對查核過程的相關證據予以規定、保存。
(三)注重對其他繼承人意思表示的審核
公證機構為了保證立遺囑人和相關繼承人的合法權益,需要做好繼承權公證中的每一項細節工作,辦理遺囑繼承中應了解清楚立遺囑人是否還有其他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遺囑受益人有無喪失繼承權的問題,家庭成員中是否有需要立遺囑人撫養的人,立遺囑人有無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等相關問題。在詢問其他繼承人時,可能會出現四種情況:第一種是相關繼承人對遺囑的內容或有效性提出異議,并且無法通過溝通達成統一的結果,這時候就需要通過司法部門確認遺囑的有效性;第二種是相關繼承人存在異議,但這種異議可能是由于對一些法律和先關事實不理解所造成,通過最終的解釋、溝通后能夠達成統一的意見,可以進一步確定遺囑的真實性后公證機構可以出具遺囑繼承權公證書;第三種是相關繼承人沒有任何異議,這時候公證處便可以直接認定遺囑的法律效力并按照程序出具公證書;第四種是相關繼承人采取消極的態度對待公證機構的查核,如果是公證遺囑的話,公證員在告知相關繼承人的權利并保存相關證據后,可以視為相關繼承人認可所核實的遺囑效力,公證機構可以按照程序出具公證書,如果遺囑為非公證遺囑的話,則應終止辦理該遺囑繼承公證,按照其他繼承途徑解決??偠灾谡麄€辦理遺囑繼承公證的過程中,審核其他繼承人的步驟是最受爭議的環節,但是為了保護繼承人和立遺囑人的利益、規避各項風險,必須要嚴格的執行這一步驟。
(四)不能按照遺囑繼承辦理的相關情形
按照我國現行《繼承法》第五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法定繼承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才適用,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因此,有相當一部分當事人認為辦理了遺囑公證后,辦理繼承權公證時直接依據遺囑內容確定繼承人就可以了,不必像辦理法定繼承權那樣,讓當事人提供各種相關證明材料。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所需要的證明材料并不能因為當事人有了遺囑公證書而有所減少。相反鑒于繼承法的規定,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要審查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繼承法規定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應按法定繼承辦理:(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或者繼承同一遺產,遺囑繼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證申請且又未作出放棄繼承表示的;(2)遺囑繼承人先于立遺囑人死亡的;(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4) 遺囑經審查無效或者無法確認遺囑效力的;(5)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或者遺囑處分的財產不屬于被繼承人個人所有或者被繼承人生前已經處分了遺囑所涉及的財產的;(6)遺囑未處分的遺產;(7)相關人員對《繼承法》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有爭議的;(8)利害關系人有充分證據證明遺囑繼承人沒有履行遺囑所附義務的。
三、實踐中加強遺囑繼承公證風險防范的措施
(一)在遺囑繼承權公證處中申請人及相關參與人簽訂遺囑繼承承諾書
這也是目前很多公證機構在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的時候廣泛采用的方式,需要事先建立并要求當事人簽署“遺囑繼承承諾書,”在“遺囑繼承承諾書”中要明確指出當事人的身份、公證遺囑情況、保證陳述及提供材料屬實以及侵害他人權益時當事人應向受害人和公證機構承擔的責任等等。這樣便能夠保護到各方的利益,即使因此導致的公證書的無效,也能夠對承諾人產生一定制約,有效預防糾紛、減少訴訟,這種做法很值得借鑒。
(二)加強證明材料的取證
證據材料審查是所有公證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環節,通過審查材料的客觀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并判斷證明的力度以及證據的能力,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加強對相關資料信息的審查核實力度,以此核實繼承人的身份和確認遺囑的效力。在遺囑繼承公證中,特別是繼承人提供的非公證遺囑,必須重點查核以下內容:(1)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這是遺囑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這類證據要求為公安部門或者正規的醫療機構出具;(2)被繼承的父母、配偶、子女等親屬關系,并要對相關繼承人逐一談話、核實相關事實;(3)遺囑中處分的財產是否屬于立遺囑人個人所有,是否有處分該財產的行為;(4)對有疑問的證據必須靈活采用深入繼承、親往出證單位、詢問證人等多種進行核實,正確行使法律賦予公證員的,力爭證據之間環環相扣,形成證據鏈。
(三)加強流程管理
遺囑繼承權公證在辦理的過程中會由于各種主管因素和客觀因素存在諸多的未知風險,因此在辦理的過程中因加強流程管理,首先要對司法部制定的《遺囑公證細則》的正確實施加大監管力度,提高遺囑的效力,減少遺囑繼承權公證辦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因素。各級公證員協會要按照相關章程和職業規范對公證員和公證機構的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日常行為,對于違法亂紀或者營私舞弊的行為要予以堅決懲處,加強對各公證機構的規范建設和監督管理,提高公證辦證質量,規范公證法律服務市場的秩序,確保遺囑繼承權公證辦理活動規范、穩定地運行。
市政中級工程師論文范文2
關鍵詞:市政工程;項目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99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包括了城市道路、排水、橋梁、綠化、污水處理、路燈等城市公用事業工程,是城市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5]。而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是市政工程建設過程的重要環節,也是其核心內容。只有工程項目管理恰當,才能更好地實現市政工程項目的人文性、實用性、美觀性[2]等要求,為人們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
一、市政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市政施工質量控制意識薄弱
施工質量的控制是市政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重要環節,也是企業應該首要考慮的問題。但是,當前在市政工程建設過程中,有些單位存在著搶進度、搶工期而輕工程質量的現象,這就給施工質量帶來了安全隱患。例如,有些施工單位在市政工程建設中為了提前完工,不按照工藝流程操作,在挖排水工程溝時,不開挖坑內的排水溝,排除積水,而帶水澆筑混凝土基礎;磚石砌筑注漿不飽滿,形成較多的空洞[3]。這些都是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極大的影響著工程的質量和使用壽命。
1.2 市政施工不注意進度計劃的合理安排
由于市政工程項目涉及到的專業多,項目復雜,好多施工單位,不進行有效的進度計劃管理,雜亂無章,做到哪里是哪里。往往一道工序已經完成了好長一段時間,卻因另一道工序沒有完成,不得不擱淺,而無法完成下一道工序。例如道路工程中,路基施工時,往往與管線施工協調不到位,相關產權單位遲遲不到場施工,致使路基曝曬很長時間,卻不能進行基層等施工。
1.3 市政工程中缺少有效的成本管理
市政工程涉及的面比較廣,施工場地比較多,對原材料管理不善,鋪張浪費現象十分嚴重,好多周轉性材料,如模板等,用完隨地堆放,不妥善保管,而遭受日曬雨淋,有的模板僅僅用過一兩次,就無法再進行使用。無形中造成了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又片面追求成本的降低,過度使用機械,而不注重日常保養維修,或是安排工人超長時間加班,致使工人流失嚴重,后期無法組織足夠的人工進行作業,造成工程延誤等。
1.4 市政工程建設中現場管理及監控力度不到位
由于市政工程項目建設存在工程量大、工期緊的特點,并且施工單位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也不夠重視,這就導致施工過程中監控力度不到位[3]。除此之外,由于市政工程建設一般在市區進行施工,使得施工場地狹窄,且車輛行人來回通行,使得施工材料的堆放、機械工程作業都受到了一定的制約。
1.5 施工中不注重環保、職業安全、節能等管理
施工過程中往往只注重工程本身,僅滿足質量合格,不拖延工期,而忽視了現場的污染防治,工人的健康安全及相關的節能措施,造成大量的損失。比如:對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不給工人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沒有相應的防護措施,井道內不排風,運土車不封閉,致使場地內塵土飛揚,高處不作業,不架設安全防護網等,沒有相應的應急預案,至使發生安全事故,無從救援,人員傷亡嚴重,工程損失巨大等。
二、優化市政工程項目管理的對策分析
2.1對市政施工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
市政施工項目開始施工之前,要對所有的施工人員進行健全、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學習[4]。在保證施工技術人員能對相關的知識和技能熟年操作后,才允許到施工現場進行操作施工。除此之外,每個分包的施工單位也要嚴格施工人員的施工要求,對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專業的、科學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市政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另外,除了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外,還需要對重視施工項目的技術管理,管理人員可以將相關的信息進行整理、歸檔,以便以后參考、查詢。
2.2 對市政施工現場資料進行管理
根據相關的研究表明,市政工程項目大約一半左右的成本都來自施工材料的費用和建設過程中使用設備的費用。因此,在市政工程建設過程中,對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進行合理的控制、管理,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市政工程建設的成本(成本的管理控制具體措施見表1)。為了達到對施工成本的控制,市政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就需要提前與施工的技術人員進行溝通、規劃。這樣就能更好地對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選取、設備的運用進行規劃,從而可以將現場材料與設備的管理發揮到最佳配置。
表1 市政工程項目管理成本控制措施一覽表
項目成本控制措施類型 具體實施內容
組織措施 組織措施是從施工成本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全體施工人員共同的責任。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狠心的項目控制體系,實
行項目經理負責制[5]。
技術措施 技術措施主要包括了最佳施工方案的確定和最有材料的選用。通過對改變配比、使用項目添加劑等方法降低材料消耗的費用,達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經濟措施 管理人員應該根據施工工程的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并對施工成本進行風險分析以及制定防范性對策等等。另外,在經濟措施中重要的一點是各種支出應該及時的記錄、收集,做好賬目的增減,嚴格控制賬目的隨意支出。
合同措施 采用合同措施控制施工成本,應該從合同談判開始到合同終結的整個周期。在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管理的措施既要注意對方合同執行的情況,也要自己合同履行合同的情況。
2.3 對市政施工工序進行有效管理
在市政工程項目的管理過程中,其關鍵的要素就是要對市政施工工序進行有效的管理。市政項目施工過程中,其項目的施工工序管理是否恰當對其施工質量的影響是巨大的。為了提高工程建設的質量,就需要對市政施工工序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另外,項目管理單位還要定期檢查各個工序環節,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在實施階段,施工工序能夠保持靈活性、可控性[4]。
2.4 注重進度計劃的安排
針對市政工程專業多,涉及面廣,施工段多等特點,在簡單的橫道圖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使用雙代號網絡圖,確定關鍵線路,分析關鍵工作,在資源配備上,優先滿足關鍵工作,力保工期不拖延。又能合理安排資源,不造成窩工,機械閑置等。
2.5 注重現場環保、節能、安全生產等措施
不能忽視現場職業健康,環保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應根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與《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等標準,建立施工企業自己的管理體系。規范施工現場的場容,保持作業環境的整治衛生;科學組織施工,使生產有序進行;減少施工對周圍居民和環境的影響;遵守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要求,保證職工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建立安全生產預防措施,建立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施工過程中及時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解除。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要務是保障人員安全。及時組織搶救。
結語
總而言之,無論是質量、進度、成本還是環保都是施工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應合理協調上述環節的關系。做到有機協調統一。做到“三控三管一協調”的管理體系。利用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達到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和質量控制的目標。要達到這些目標,最重要的就是組織協調管理工作。采用合理的組織機構及管理模式,在施工過程中參照相關標準及規范,一一落實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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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小林. 談市政工程項目管理的創新與實踐[J]-山西建筑2012,38(26)
3、黨升運. 市政施工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分析[J]-建設科技2014(7)
4、楊海. 論市政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優化對策[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