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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術語論文范文1
本文結合筆者在教學中的實踐,對現有教材中有關《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存在的問題,相關知識點的差異以及在教學和業務應用中應該注意的問題,進行了初步地分析。
一、現有《國際貿易實務》教材中有關《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存在的問題
目前在高校的國際貿易專業(或國際商務專業)中,《國際貿易實務》是此專業的專業基礎課程,而此專業基礎課程中專門有一章節是教授國際貿易術語內容的,這部分內容也是整個教材的重點和難點之一。筆者從2005 年開始就一直關注《國際貿易實務》教材中此部分內容在教學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并結合學生在企業里畢業實習時對貿易術語使用的情況反饋,得出目前的《國際貿易實務》教材在貿易術語方面存在一定的陳舊性和滯后性,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時間上的滯后性
目前為止,高校所有國際貿易專業(或國際商務專業)《國際貿易實務》教材中有關《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內容都還是《2000 通則》的內容,原因在于我國的專業課教材編寫內容一直以來是滯后于實際業務操作的,一般要滯后二年左右。如以往外貿業務中依據的ucp500 在2007 年修訂為ucp600,而外貿專業教材中的這部分內容一直到2009 年才更新調整。教材的陳舊與滯后,不僅給教師教授此部分知識帶來了諸多不便(有時會處于兩難境地,即學生考試要按書本上的舊知識考,而企業實際操作已按新規則執行),而且給學生今后的實習、就業也造成了較大的影響。
(二)教材內容上的陳舊性
1. 比較對象的陳舊性。目前的《國際貿易實務》教材中,對《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介紹除了較詳細地講述國際商會對此規則的修訂、發展過程,還有較大的篇幅是把《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與《1990 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做一比較,得出《2000 通則》與《90通則》的兩個實質性的變更:
第一個變更是:在fas 和deq 術語下關于清關和支付關稅的義務的不同;
第二個變更是:在fca 術語下關于裝貨和卸貨的義務;
而新版的《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實際上已用dat取代了deq 這一貿易術語,所以教材中第一個變更的陳述在此就顯得陳舊和多余了。
2. 按字母分類解釋術語的過時性。目前的《國際貿易實務》教材中,對《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介紹還有一個特點是按e、f、c、d分組并歸納其共同特性來分析。而新版的《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在貿易術語的結構上已有所變化,它把原有的13 種貿易術語減少為11種,刪除了原《2000 通則》中d 組術語的daf、des 和deq,新增2 個d組術語:dat 和dap并根據運輸方式把這11種貿易術語分為2 大組。因此,教材仍按e、f、c、d 分組介紹貿易術語的“風險點”和“費用劃分點”的方式已與新版通則有所距離。
3. 對傳統術語運輸方式的適用性定義不明確。一般的外貿教材對《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常用的三種貿易術語fob、cfr、cif都會從買賣雙方在責任、風險、費用方面做一詳細定義。如對fob的解釋:“當貨物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是指買方必須自該交貨點起負擔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本術語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航運”。從此定義能夠看出,只要是通過海運或內河航運的貨物運輸都使用fob術語。但在新版的《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對fob 術語的定義除了把原來的風險界點從“裝運港船舷”更改為“在裝運港裝上船”外,還特意增加了“如果貨物在裝船前就被交付承運人,例如集裝箱貨物通常在港區交付,則不宜使用fob 術語,此類情形應使用fca 術語。這一規定是結合了目前實際貿易業務中大量應用集裝箱貨物運輸的現狀,讓外貿企業的業務員能更好地區分不同貿易術語的含義,便于其正確選擇使用。而原有教材中對fob 術語在運輸適用性方面不夠明確,以至于造成許多外貿企業不管實際使用哪種運輸方式,它都采用fob術語,這就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或爭議,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二、《201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與現有教材相關知識點的差異
由于教材不能與《201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同步更新,所以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風險界點”的變化
現有教材針對傳統的適用于水上運輸的主要貿易術語如fob,cfr 和cif,均強調賣方承擔貨物至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為止的一切風險,買方承擔貨物自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起的一切風險。而《2010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不再設定“船舷”的界限,只強調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買方承擔貨物自裝運港裝上船開始起的一切風險。這是因為以“船舷”來劃分買賣雙方的風險在長期實際業務中飽受爭議,而該爭議在修訂《2000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時就已存在,但當時還是保留了“船舷”的規定。此次修訂最終刪除了“船舷”的規定。
(二)dap、dat術語的添加
新版本增加了dat 和dap兩個全新的術語。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是指賣方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指定貨站(如碼頭,倉庫,集裝箱堆場或者鐵路、公路或航空貨運站等所有地方)從到達的運輸工具上卸下貨物并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dap(delivered at place)是指賣方在指定目的地在到達的、準備卸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賣方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兩者的主要差異是dat 下賣方需要承擔把貨物由目的地(港)運輸工具上卸下的費用,dap 下賣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貨物處于買方控制之下,而無須承擔卸貨費。
此次增加是通過dap取代了舊版本及現有教材中的daf、des 和ddu 三個術語,而dat 取代了先前的deq,且擴展至適用于一切運輸方式,這也順應了21世紀全球交通運輸方式重大變革的需求。
(三)重視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的使用
無論是《2000 通則》,還是《2010 年通則》,其中的貿易術語都有十幾種之多,但目前的外貿類教材以及很多外貿企業經常采用的還是以fob、cfr、cif 這三種為主,且不管是海運還是其它運輸方式都在用,這與國際商會對這三種常用貿易術語的解釋不一致。
隨著國際貿易運輸方式的發展變化,多式聯運、集裝箱運輸和滾裝船運輸的廣泛應用,《2010 通則》希望能用更為確切的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來取代傳統的fob、cfr、cif。
例如:我國某內陸出口公司于2007年2月向日本出口30 公噸甘草膏,每公噸40 箱共1200 箱,每公噸售價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裝運期為2月25 日之前,貨物必須裝集裝箱。該出口公司在天津設有辦事處,于是在2 月上旬便將貨物運到天津,由天津辦事處負責訂箱裝船。不料貨物在天津存倉后的第二天,倉庫午夜著火,搶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辦事處立即通知內地公司總部并要求盡快補發30 公噸。否則無法按期裝船。結果該出口公司因貨源不濟,只好要求日商將裝運期延長15 天,日商同意但提出價格下降5%,經雙方協商,最終降價3%。
在這個案例中,我國進出口企業長期以來不管采用何種運輸方式,對外洽談業務或報盤仍習慣用fob、cfr 和cif 三種貿易術語。但在集裝箱運輸的情況下,應提倡盡量改用fca、cpt 及cip三種貿易術語,特別是內陸地區的出口。案例中出口公司所在地正處在鐵路交通的干線上,外運公司在該市有集裝箱中轉站,既可接受拼箱托運也可接受整箱托運。假如當初采用fca(該市名稱)對外成交,出口公司在當地將1200 箱交中轉站或自裝自集后將整箱(集裝箱)交中轉站,不僅風險轉移給買方,而且當地承運人(即中轉站)簽發的貨運單據即可在當地銀行辦理議付結匯。該公司自擔風險將貨物運往天津,再集裝箱出口,不僅加大了自身風險,而且推遲了結匯。
三、教學中教授和應用《2010 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幾個注意點
(一)新、舊版本銜接問題
前文已提到目前所有高等院校外貿類教材中所述的貿易術語都是《2000通則》。實際業務中,雖然《2010 通則》已于2011 年1 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2010通則》實施之后并非《2000 通則》就自動作廢。因為國際貿易慣例本身并不是法律,其對國際貿易當事人不產生必然的強制性約束力。國際貿易慣例在適用的時間效力上也不存在“新法取代舊法”的說法。當事人在訂立貿易合同時仍然可以選擇適用《2000通則》。
另外,外貿企業長期以來已習慣于《2000 通則》中貿易術語的應用,尤其在一些老客戶之間,貿易術語的選擇與操作已是約定俗成的事情,所以一般不會輕易的去改變。此外對《2010通則》中的一些變化(尤其是對新增的dat和dap兩個貿易術語),還要有一個消化的過程。所以,至今為止,大部分外貿企業還是在以《2000 通則》為術語選擇的依據進行進出易。
筆者注意到,盡管《2010通則》的修訂,更多的是以歐洲大陸的商業實踐為基礎制定的,但自2011年初以來,國內已經有很多組織和機構開始了相關追蹤研究,并就本次的修訂版召開了相關的專題研討會。上海對外貿易協會還在今年的年初舉辦了《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應用及合同風險防范的講座,旨在幫助企業正確理解新術語變化的涵義和應用,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和爭議。
因而作為學?;蛞幻麡I務教師必須讓學生了解最新版本的《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因為學生畢業后可能正好在公司業務中要接觸到《2010通則》,即使在新、舊版本交替時期也要了解新規則,以便于更好的了解國外客戶,有益于貿易溝通。教師在教授這部分內容時,要把國際商會《2010 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修訂本作為資料印發給學生,并逐條解釋,且與《2000通則》加以比對。
(二)注重解釋新版本中有關風險界限變化的問題
《2010 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為與fob、cfr、cif這三種術語中所涉及的風險、費用以及“on board”術語對稱,不再設定“船舷”的界限,只強調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買方承擔貨物裝上船開始起的一切風險。
教學中要特別強調,《2000 通則》中的“船舷”一詞,實際上是買賣雙方貨物交付過程中的假想界限。長期以來,已不能反映各國港口的慣常做法,具體操作時的風險界限應遵循碼頭公司在進行裝船時的習慣做法,而最實際的問題則是碼頭公司需要確定誰將負責他們的服務費用?!?010通則》的修訂刪除了“船舷”的規定,強調在fob、cfr和cif 下買賣雙方的風險以貨物在裝運港口被裝上船時為界,而不再規定一個明確的風險臨界點。
(三)重視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的使用
近幾年來,集裝箱運輸在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很多貨物即使使用海洋運輸方式也往往在集裝箱堆場交接,甚至進行“門到門”的交接。因此,許多外貿公司已經意識到傳統的fob、cfr、cif三種貿易術語已不能“一攬天下”。也正是基于國際貨物運輸業的發展和銜接,國際商會認為,貿易術語的修訂必須適應業務運作模式的變化,在此基礎上,《2010 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按照新的分類方式,把11 種貿易術語由原來的四組分成了兩類,第一類為cip、cpt、dap、dat、ddp、exw、fca,此組術語適應于任何運輸方式。第二類為fas、fob、cfr、cif,這一組嚴格界定為海運或內河航運。新的分類更有利于實際的操作,可以讓不同的客戶針對不同的物品確定不同的運輸方式,有效解決因選擇不同運輸方式所引起的歧義。
在此部分的教學時,要讓學生明白,外貿公司目前業務中不分何種運輸方式,一概使用傳統的三種貿易術語的做法是不妥和不規范的,這會給公司帶來風險推遲轉移、收款延遲、費用和責任增加的弊端。因此,在今后的畢業實習或就業中,應根據不同實情來規范選擇貿易術語。
參考文獻:
[1]《進出口貿易實務教程》(第五版)主編吳百福上海人民出版社
[2]《對外經貿實務》2011 年第2 期《國際商會對國際貿易術語修訂簡析》石家莊鐵道大學張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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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從國際貿易術語著手,以商務實踐中的案例為切入點,對國際貿易中出現的貿易術語進行深入貼切的分析,闡明正確使用貿易術語對商務英語學習的重要意義。旨在使學生認識到準確術語的重要性,提高商務英語的運用能力。
[關鍵詞]術語商務英語準確重要性
一、引言
隨著我國加入WTO及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國際間交往日益頻繁,商務活動日新月異,商務英語專業人才成為人才市場眾多商家的搶手貨。商務英語成為商務活動中的日益重要的工具。商務英語教學的任務是不僅使學生了解一定的專業術語及國際慣例,更重要的是怎樣準確應用這些術語。因此,在商務英語教學中,培養學生準確應用英語進行交流,達到商務溝通的目的具有重要意義。僅僅掌握大量的專業詞匯是遠遠不夠的,專業術語往往是商務英語學習的障礙,但卻在商務交往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貿易術語
術語是應用語言的一個分支,它是某種學科的專門用語。貿易術語又稱貿易條件,價格術語,是在長期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價格構成,明確雙方有關費用,風險、責任的劃分,并確定賣方交貨和買方接貨的權利和義務的專門術語。
說到貿易術語,不能不提到信用證。信用證(LetterofCredit)指由銀行(開證行)依據客戶(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前提下,憑規定的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或承兌和支款,或承兌和支付匯票;或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作為一種支付方式,信用證之所以能夠被世界各國所接受成為國際最廣泛的支付工具,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它的銀行信用,不僅能使買方及時收到貨物也使賣方按時收回貨款。但要保證雙方都達到目的,必須正確理解信用證內容。否則會給雙方帶來嚴重的損失。小小一張信用證,專業術語占據大部分的篇幅。準確理解這些術語的具體含義,是旅行合同達到商務目的的關鍵。
三、正確使用貿易術語對商務英語學習的重要意義
在當今商務活動中,有關交易雙方責任權力義務的劃分是一個十分重要和敏感的問題。準確運用貿易術語對交易成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貿易術語有一個統一的解釋與規定,被世界各國所認可。對于交易雙方來說選擇適當的貿易術語能夠很好地履行合同,降低成本并有效解決爭端,由此,在商務英語學習中,準確理解和使用專業術語具有以下方面的作用:提高信息清晰度減少含糊不清的信息;簡化內容的創建及本土化過程;增強語言產品質量;行業間的溝通更為簡練與準確;降低翻譯成本;良好的溝通可提高客戶滿意度及忠誠度。
四、案例分析
在商務英語學習過程中,專業術語成為學生學習的一大障礙,很多學生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并具備一定的商務英語詞匯,但論到專業術語卻是一知半解甚至一無所知。大多數學生僅僅能記住術語的名稱,對于術語含義卻是混淆不清。在使用中出現詞義混亂、自相矛盾、術語過度分散及術語的時效性不清等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無疑增加了學生正確應用各種貿易術語的難度,影響商務溝通的效果。在國際商務中,必須正確理解貿易術語,否則勢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請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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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案例。
A廠于2000年年四月取得進口經營權,同年六月與印尼B商以CIF價簽定一筆出口空調合同,支付方式為即期L/C。簽約時B商提出CIF價為到貨合同就由買方在到貨后檢驗,在其認為合格后付款。聽了這番話后,A廠認為有道理,沒有提出異議。并且他們認為其產品質量一直比較穩定。所以雙方在合同上簽署了買方收貨并檢驗合格后付款的條款。A廠收到L/C后按時按質按量發運貨物并向中行交單議付,一周后不見開證行付款,開證行復電說:L/C規定由買方驗貨后付款,因買方未來檢驗,所以不能付款。
A廠立即與B商聯系,對方答復稱經權威機構檢驗發現部分貨物不合格要求退貨。雙方經多次洽商,又拖了一個多月,以A廠對所為不合格的部分商品做五折處理告終。A廠最終遭受了遲收貨款三個月利息及部分貨物打折的損失共記12萬美元。
綜觀該案可知損失完全由于A廠對于CIF術語性質沒有準確的理解所致。(CIF術語買賣雙方責任權利不再贅述)由于缺乏對專業術語的準確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的案例不勝枚舉。在很多情況下,交易雙方都沒有違約,但對術語的理解有誤而造成嚴重后果。我們除了對因術語應用不當而遭受的損失表示惋惜外,對術語準確性在商務英語中的重要性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全球通用的貿易術語劃分為4組共13項。但在實際外貿工作中接觸和使用最多的僅是其中的3項:FOB條款,CFR條款和CIF條款。這里面,CFR和CIF的主要區別只是在報價中是否含有為買方購買的海運保險。在實際教學過程中發現,學生最容易混淆的是FOB條款和CFR條款,雖然FOB術語和CFR都是裝運港交貨,但FOB術語后面應標明裝運港,而CFR術語后面則應標明目的港。由于學生未注意區分,往往在出口報價的實際操作訓練中,會出現FOBLAGOS(拉各斯:尼日利亞港口)這樣的錯誤,而正確的應是CFRLAG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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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貿易實務 雙語 教學
《國際貿易實務》是國際貿易專業的一門核心基礎課程,它以國際貿易具體流程為主線,系統地介紹了國際貿易各個環節所涉及的知識和技能,該課程涉及到國際貿易理論、國際商法、保險、運輸、金融、商品檢驗等諸多方面的知識。隨著經濟全球一體化日趨明顯,在高校開展《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雙語教學具有實際的意義。
一、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學實踐的模式
在本世紀初全國高校開始普遍開始嘗試雙語教學之時,就紛紛開始嘗試運用雙語的方式進行教學。在這期間有成功、有失敗,在不斷的教學實踐中,高校教師們根據自己所教學生的基本情況及自身的知識水平,探索出來幾種針對該課程講授方式的幾種模式。
(一)半外語型即使用英文教材,教師用漢語講授。這是初級形式的雙語教學模式,適合于學生外語基礎和接受能力相對薄弱的情況。
(二)混合型即直接使用英文教材,教師用英文和漢語交錯講授。學生比較容易接受知識,對教師的要求也相對要低一些。
(三)全外語型即直接使用外文(英文)原版教材,教師用外文(英文)講授,學生以外文(英文)接受所學知識。這是高層次的雙語教學模式,對教師和學生的外文水平要求較高。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學生在普及教育階段,外語的學習主要是以學生的讀寫能力為主,這直接造成我國高校在進行雙語教學時多不能貫徹全外語型教學模式,而多停留在半外語型和混合型教學模式上。
二、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學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教材選擇的困難
按照許多學校規定,國際貿易實務課程雙語教材的選用標準為原版英文教材,也有相對寬松些的要求,使用中英對照的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材。就全英教材來講,目前國內可使用的有兩種途徑。一個是從外國引進的原版全英教材。由于這些教材與中國的實際國情不相匹配,故很難采用。一個是國內一些知名專家學者所編著的全英的貿易實務教材,如帥建林編著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國際貿易實務》(英文版)、對外經貿大學周瑞琪主編的《國際貿易實務》(英文版)。但是由于我們高校學生普遍英語程度及專業英語水平所限,純英文版的外貿書學生學習起來不易全部吸收。需要一些漢語的外貿書籍做參考才好。但是從學生經濟狀況而言很少有學生為了學習一門課程愿意購買兩個教材的。這就需要中英文對照的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材。但是或于客觀條件所限,就筆者進行實務雙語教學中所見,很多教材的內容還需要充實,編排也還需要完善。
(二)學生學習的困難
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在學習英語的熱情上一般要高于其他的非英語專業的學生,但是縱然有這份對英語的熱情,也難以抵擋他們在學習貿易實務雙語課程上的畏懼感。直接造成這種心理的原因主要有三個:1、自身水平所限。全英課件看不懂,全英講授聽不懂,全英教材看不懂,這樣的現象在貿易實務的雙語課程上是很普遍的事情。2、英文專業術語多。國際貿易實務中很多專業性的術語,用漢語講學生能理清楚其中的關系已經不錯,莫說是再轉換成英語的術語了。這對于很多學生而言,無疑是難上加難的事情。譬如,IS0、ICC、D/P at Sight、hereof,thereto、CustomS fees and duties等等。3、對于雙語課程考試的形式的擔憂。筆者平時上課經常會遇到學生問,老師我們這們課究竟怎樣考試?是不是都是英語啊。如果雙語教學給學生的感覺特別難得話,學生對考試也是充滿著畏懼。
(三)教師教授的困難
國際貿易實務本身是專業課,但要開為雙語無疑對教師的自身的外語水平也有很高的要求,有的教師迫于學校要求或其他原因,在自身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去開雙語課自然是收不到好的效果。但是對于自身外語水平較好的教師教雙語課程也是個很大的挑戰,怎么讓學生既感受到實實在在的雙語,又能真正地掌握專業知識。全英授課,學生聽不懂會抱怨,全漢授課,名不副實。一半英語一般漢語,那一部分應該用哪種語言,也要仔細考慮。教師所要面臨的另一個困難是學校對于雙語課程的規定,一般學校對雙語課程都有較為嚴格的認定,并且也有嚴格的教學效果的評定,譬如,教學中英語必須達到50%以上等等。教師面臨著是嚴格按照教學管理制度中規定的英語比例讓課還是先放下英語問題先解決學生專業知識掌握問題的兩難境地。
三、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學教學效果優化策略
雖然在貿易實務雙語教學的過程中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我們仍應看到雙語是個大趨勢,如能靈活處理,克服其中的問題,我們依然能夠探索出一條教學效果較好的途徑來。
(一)鼓勵貿易實務雙語教程的編纂
鑒于前文所提到的困難,我們應該大力鼓勵專業知識和英語知識全面的教師編寫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程,在編寫過程中參考國外職業教育國際貿易實務教材、國際經濟法教材、國際商務教材等相關材料,以及我們國內一些權威的漢語版國際貿易方面的教材,去編寫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貿易實務雙語對照教材,逐步建立全面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雙語教材體系對于一些綜合實力比較強的學校甚至可以組成雙語教材編寫督導小組,以起到督導優化所編教材的作用。這對于我們整個教育事業的發展也是一件大好事。
(二)靈活多樣得組織課堂教學
國際貿易實務的雙語教學,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為我們每位老師所面臨的教授對象不同,所應采取的方式也應該不同。作為雙語教師,我們要首先要考慮到學生的英文水平,接受能力,以此為基礎再決定究竟怎樣來實施雙語。譬如,在我國重點本科院校,學生的英文讀寫能力普遍要高于一般二本院校,這時我們在課件的處理上,就可以大面積使用英語,只對一些術語或較難得詞匯予以標注。但是在二本院校,或學生英文讀寫能力較有限的學校,我們可以使用英文課件,輔之以漢語課件的方式,課堂講授也要注意對于重點、難點不妨就用漢語來講,對于比較容易得地方用英語,筆者在教學過程中就嘗試使用此法,實踐證明效果還是比較好的。
(三)積極探索雙語實驗教學
目前許多學校的國際貿易專業引入實驗軟件,進行軟件模擬,這其中有北京用友公司的國際貿易模擬流程軟件等。這些軟件本身的流程中,大量的單據都是英語的。如果教師能夠善用這些單據,并在模擬流程中鼓勵學生使用英語進行詢盤、發盤、還盤的交流,也會起到很好的效果。在實驗過程中,還可以有案例討論,模擬商務談判等環節鼓勵學生用英語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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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實踐教學
1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需求現狀
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主要是面向企業培養其所需人才。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我國對外貿易權的管理方式由原來的審批制改為備案登記制,準入門檻降低后,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大幅度增加。由于國際貿易特殊的貿易環境和運作慣例,外經貿業務工作具有較高的風險性、較強的專業性。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在員工招聘中傾向于錄用動手能力強、能夠直接進入業務狀態的外貿人才。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業務量不大、設崗較少,要求外貿應用型人才具有全面的操作技能和綜合應用能力;對于大型企業而言,業務量大、部門分解較細、設崗較多,要求外貿應用型人才具有過硬的專門操作技能和獨立解決問題能力。無論是大企業,還是中小企業,他們的貿易程序都是相同的。
出口貿易的基本程序通常分為三個階段:出易前的準備、簽訂出口合同和履行出口合同。出易前的準備包括編制出口計劃、組織貨源、國外市場和客戶調查、制定出口經營方案、建立客戶關系、開展廣告宣傳、辦理商標注冊;簽訂出口合同包括邀請發盤、發盤、還盤和接受;履行出口合同包括以收取貨款為核心的貨物、租船訂艙、辦理保險、出口報關、辦理保險、繕制單據、出口收匯核銷、出口退稅;必要時,還有出口索賠。
進口貿易的基本程序通常也包括三個階段:進易前的準備、簽訂進口合同和履行進口合同。進易前的準備包括編制進口計劃、國外市場和客戶調查、制定進口經營方案、建立客戶關系、選擇交易對象;簽訂進口合同包括邀請發盤、發盤、還盤和接受;履行進口合同包括以交付貨款為核心的租船訂艙、派船接運、辦理保險、買匯、審核單據、進口付匯核銷、進口報關、檢驗貨物;必要時,還有進口索賠。
從國際貿易的進出口程序可以看出,國際貿易所涉及的業務環節非常多。因此,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培養的人才應該是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具體來說,該專業的畢業生應具備的技能和能力包括:①基本技能,如閱讀技能、寫作技能、現代辦公設備操作技能、網上進行商務處理技能、商品檢驗技能、識別與填制外貿單證技能。②基本能力,如自學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應變能力。③專業能力,如貿易業務處理能力、外語運用能力。
2 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2.1 實習與畢業論文相互脫節
實習是學生在系統地完成專業教學計劃所規定的相關課程的基礎上進行的熟悉進出口業務程序的現場活動。畢業論文是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生實踐教學非常重要的環節,是學生運用所學習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去研究和探討實際問題的實踐鍛煉,是綜合考察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以及動手操作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撰寫畢業論文有利于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解決較為復雜問題的能力,讓學生受到科學研究工作或設計工作的初步訓練。但是,由于外貿業務量大,一項外貿業務涉及時間較長,從發盤到完成業務全過程可能經歷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而專業認識實習、專業實習、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安排在不同的學期,它們之間相互脫節,學生很難在實習單位親歷一筆完整的外貿業務,這樣就造成了實習的非系統性,畢業論文選題、開題與實習脫節,難免脫離實際,不利于學生的能力培養。
2.2 專業課案例教學不能相互銜接
案例教學是把實踐案例進行處理后引入課堂,讓學生根據案例提供的背景資料分析案例、討論案例,尋求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案。案例教學使學生身臨其境般地經歷一系列事件和問題,接觸各種各樣的組織場景,通過深入地研究與分析,加深對所學理論的理解,培養學生的感覺能力和反應能力,提高學生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但是,由于各專業課任課教師均從所授課程角度出發組織案例教學,重點當然在所講課程之中,這就導致不同課程的案例很難形成一項完整的、系統的國際貿易業務,學生也很難將多門課程的知識應用到一筆業務,這樣就會造成所學知識的“無用性”,知識之間形成壁壘,很難相互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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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課程設計組織難度大
通過課程設計考查學生對相關理論的掌握情況,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鍛煉學生的獨立工作能力,也是對理論教學效果的檢驗。但是,由于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課程所涉及的環節較多,如訊盤、發盤、還盤、接受,在合同磋商的每一個環節里,又涉及貿易術語、商品的數量和品質、商品的包裝、商品的運輸及保險、商品的檢驗、貨款的收付以及索賠等。教師在進行課程設計時,還要聯系其他課程的知識,不容易組織。
3 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踐教學改革措施
針對當前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踐教學中所存在的問題,根據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應具有的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和沈陽工業大學工程學院的自身特點,我們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實踐教學進行了改革,制定了具體的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 實習與畢業論文相互銜接
我們首先對原有的時間短而又分散的專業認識實習、專業實習和畢業實習進行了整合,統一調整為四周的專業實習,將原來為期十三周的畢業論文調整為十八周,調整前后實習和畢業論文的總周數卻沒有變化。然后,在學期安排上也進行了調整:專業實習安排在第八學期前四周進行,畢業論文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前四周,安排在第七學期后四周進行,第二階段為后十四周,安排在第八學期后十四周進行,專業實習恰好置于畢業論文的兩個階段中間。
改革之后,學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深入相關企業,選擇一筆或幾筆完整的國際貿易業務,利用畢業論文前四周的時間和寒假進行選題、開題和收集資料,從而確保論文選題的客觀性和實用性;在接下來的四周專業實習期間里,學生依據選定的論文題目和完整的國際貿易業務,利用所學的專業知識,繼續在企業里進一步了解、熟悉相關的業務,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案;在畢業論文最后的十四周里,學生要確定論文撰寫提綱、查閱資料、撰寫、修改、審查、進行答辯等環節。
通過實習與畢業論文相互銜接,可以使學生在實習單位親歷一筆完整的外貿業務,同時也可以使學生的畢業論文選題、開題、撰寫等環節緊密聯系實際,非常有利于學生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
3.2 按國際貿易業務程序統一制定案例教學方案
我們通過組織專業課教師進行共同商討、相互溝通,依據一項完整的、系統的國際貿易業務和程序,最終制定出來一套統一的案例教學方案,所有專業課的案例都按照業務程序融合在其中,確保了案例教學相互銜接,便于學生對所學理論的理解、掌握,提高了學生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效果得到了明顯的提高。另外,我們學院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優勢,與中國石油遼陽石油化纖公司相鄰,可以組織學生到遼化對其國際貿易業務進行實地參觀、考察,在企業進行案例教學,通過案例教學校企合作共同搭建實踐教學平臺。這樣,不僅使學生對企業有更多的感性認識,還可以將各門課程的理論知識聯系并運用到實際。
3.3 情景模擬組織課程設計
為了解決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課程設計難以組織的問題,我們采取了能夠充分調動學生主觀能動性的情景模擬教學形式。按照國際貿易相關業務和程序要求,將學生分成若干組,每組都有自己的工作和職責,發給學生一些背景資料,要求學生認真研讀,也可以查找相關資料作為補充,模仿國際貿易業務的實際操作,進行模擬訓練,可以對出口報價、結算以及所涉及的單證等業務進行模擬。學生在模擬過程中,可以相互交流、溝通、商討,共同理解、掌握國際貿易理論和方法,學生的學習樂趣倍增。
國際貿易術語論文范文5
論文摘要:國際賈易慣例的產生和發展歷程決定了國際貿易慣例是任意性規范,它的效力具有既存性和間斷性等特殊性。一旦當事人選擇國際貧易慣例便對其產生拘束力,法院不應具有主動適用國際貧易慣例的權力。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受國內法的強制性規范和公共秩序保留的限制。
國際貿易慣例是指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并發展起來的,在世界范圍內廣泛適用的、具有確定內容的貿易規則和行為習慣。由于早期的國際貿易只是貨物買賣,早期的國際貿易慣例也主要是國際貨物買賣慣例,因此,國際貿易慣例又被稱為國際貨物買賣慣例?,F代意義上的國際貿易慣例也主要是貨物買賣慣例。
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使任何國家想謀求本國經濟發展,都脫離不了國際市場,都離不開對外貿易。我國加人WTO后,對外貿易交往呈現出更加繁榮的局面。在對外貿易活動中,國際貿易慣例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認真研究國際貿易慣例,尤其是研究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對于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國際貿易慣例的特點
國際慣例可分為國際公法上的慣例和國際經貿慣例。國際公法上的慣例應稱國際習慣,它具有不同于國際經貿慣例的強制拘束力。國際貿易慣例屬于國際經貿慣例的內容’,有別于國際公法上的慣側internationalcustom)。國際貿易慣例為國際貿易交往當事人提供約束手段,可以事前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使他們在確立經濟交往關系時,就可以對各自的行為后果有所預見,在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時有章可循,出現爭端時,國際貿易慣例也可以成為解決爭端的依據。
(一)產生方式的自發性和編幕主體的民間性
長期的貿易實踐是國際貿易慣例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因此,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因為社會現實對某種規范的社會需要才促使特定的機關來創制或認可該規范。它往往以一定事實存在于貿易實踐中,并且有著長期的實用性,這種實用性也有廣泛的普遍性。正是基于這一點,在其自發產生發展的基礎上,它才被一些行業性專業組織或機構整理而成系統的規范群體。這些行業性專業組織或機構多是民間團體,如國際商會。它的決議不具有任何強制執行力,所以從產生方式上看,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通過嚴格意義上的立法程序產生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主要取決于當事人的自愿選擇。
(二)國際貿易慣例的內容具有多樣性和不完全統一性
國際交往中形成的國際貿易慣例,因其產生的歷史背景和當事人利害關系的沖突,其表現并不是惟一的,針對同一行為存在著不同的慣例。如同為國際貿易術語,就有國際商會《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國際法協會的《1932年華沙一牛津規則》和美國《1941年對外貿易定義》,其中對同一種貿易術語(如FOB,CIF等)的解釋并不完全一致。國際上較有影響的組織,如國際商會,雖一直致力于國際貿易慣例的統一工作,但由于它們各自產生的歷史條件的差異,其工作雖有成績,但效果不太顯著。
(三)國際貿易慣例表現形式是成文和不成文并存
國際貿易慣例既有以不成文的形式出現的,也有以成文形式出現的。不成文的國際貿易慣例一般散見于國際組織決議、政府聲明和宣言,一些公司擬定的標準合同以及實務中的通常做法;而成文的國際貿易慣例是由國際民間組織專門制定的明確規范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準則。大量的國際貿易慣例是以不成文形式存在的。國際貿易實踐中具有廣泛影響,且被國際貿易當事人經常適用的慣例往往都已成文。目前國際貿易慣例的發展趨勢是成文化。
二、國際貿易慣例效力的特殊性
國際貿易慣例已被普遍認為是國際經濟法的淵源之一,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國際貿易慣例畢竟不是法律規范,不是由國家立法機關或立法機關授權的其他機關制定和認可的,因此,它對當事人不具有法定的約束力,表現為任意性規范,只有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適用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時,該國際貿易慣例才約束當事人。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體現出以下特殊性:
(一)國際貿易慣例的約束力兼具既存性和間斷性
國際貿易慣例的既存性是指國際貿易慣例一經特定當事人選用,其效力即溯及到慣例規范匯編時,國際貿易慣例就在實踐中約束著普遍性的貿易實踐。只不過針對具體的當事人,其效力處于“休眠”狀態,一旦選擇適用它,其拘束力就被激活。也就是說針對特定當事人時它需要重新選擇才具有拘束力。因此,它并不像普通法系國家法院先例的既存力具有連續性,而是表現為間斷性。
(二)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具有間接的強制性
這是根源于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由權威性或有強制力的機關創制、認可或保證實施的特性,它與國家強制力并不具有天然的聯系,完全依靠當事人自覺地遵守。當事人選擇適用國際貿易慣例時,必須憑借中介—國內法或國際條約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保護—實現其規范內容,即國際貿易慣例的實際需要憑借當事人選擇的中介獲得強制力的保障。
(三)國際貿易慣例效力具有非規范的普遍性
不同于有權機關創制或認可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一定范圍的人或事,國際貿易慣例的普遍性拘束力是以當事人普遍的自愿選擇為基礎的,這種普遍性是任意的實然的普遍性,而不是應然的普遍性。
三、國際貿易慣例效力的實現方式
(一)當事人自愿選擇適用國際貿易慣例
國際貿易慣例的價值在于事前公平、合理地對貿易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界定,當事人一旦選擇,便對雙方當事人均有拘束力。正是基于國際貿易慣例效力的特殊性,人們通常認為國際貿易慣例對當事人的拘束力只能基于當事人的同意。“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已明示排除某慣例的適用,則不論該慣例如何廣為人知,且被普遍尊重,均不可拘束此合同當事人。諸多富有影響的國際貿易匯編,。也有肯定這種觀點的傾向,如《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規定:“希望使用INCOTERMS2000的商人,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該合同受INC07''''ERMSZ(l00約束。”《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500)也規定:“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應適用于所有在正文中表明按本慣例辦理的跟單信用證(包括在其適用范圍內的備用信用證),除非在信用證中另有明確規定,本統一慣例的條文對有關各方都有約束力?!?/p>
當事人的選擇是國際貿易慣例對其有拘束力的前提條件。由于國際貿易慣例效力的特殊性,特定當事人是否選擇某一國際慣例,并不損害該國際貿易慣例的存在和其潛在的拘束力,相反正是肯定了其約束力的獨特性,但特定當事人的選擇會影響到該慣例是否約束這特定的當事人。當事人的選擇至關重要,如何選擇呢?·有的認為只能是明示的同意,言外之意是默示和行為均不能視作選擇適用。筆者以為從國際貿易慣例的目的、鼓勵交易的原則出發,明示選擇自然適用,那么如果能從當事人長期的貿易往來、交易習慣中推知雖然當事人沒有明確選擇適用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實際上是按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來確立自己、對方的權利義務,那么該國際慣例當然應對其當事人有拘束力?;蛘唠p方當事人用各自的貿易行為表示同意選擇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那么該國際貿易慣例也應該對當事人有拘束力。這樣理解既與國際貿易實踐相一致,又符合意思表示的法理內涵。明示選擇僅僅是意思表示的一種方式。
當事人選擇適用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后,該國際貿易慣例確定的權利和.義務便直接約束雙方當事人。由于國際貿易慣例是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在適用國際貿易慣例時,當然可以在合同中明確排除某部分的適用或改變其中部分的規定。當事人一旦選擇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該國際貿易慣例全部內容的效力便對當事人產生拘束力,當然,當事人選擇的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代表當事人全部的權利和義務,而只是為了簡化合同文本。當事人也可以完全改變國際貿易慣例的內容,但應當指出的是國際貿易慣例一經當事人自行變更,就不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國際貿易慣例了,而是轉化成為當事人之間任意的自行約定?!斑@種自行約定明顯不同于國際貿易慣例,國際貿易慣例的意圖是為了盡最大限度統一國際經濟交往,自行約定只是為了滿足當事人的特殊需要。
當事人選擇適用國際貿易慣例,國際貿易慣例則成為合同的具體條款。國際貿.易慣例的特定的約束力一經當事人選擇而被“激活”,就基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與法律的強制力直接結合起來。
(二)國際貿易慣例能否自動適用于當事人
在國際貿易實踐中,是否存在不經當事人選擇即具有“強行法”意義的國際貿易慣例?筆者認為雖然國際法中有“強行法”的提法,國內法中也有“強制性規范”,但由于國際貿易慣例本來就沒與權威性的意志連接起來,而且其拘束力也具有間接的普遍性,各國法院和國際商事仲裁機構也未提出國際貿易慣例的特別強制性,因此,不宜提倡在國際貿易慣例中也發展出一種“強制性的規則”。況且,國際商會作為具有“權威性”的國際貿易慣例編纂機構,也曾特別警告說它所制定的這些慣例僅僅是私人機構制定的,只有在當事人直接或間接采用時,才對他們有拘束力,不可輕率地肯定其具有法源地位或法律拘束力。
當事人明示或默示選擇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當然適用該國際貿易慣例;當事人沒有選擇,則表明當事人不愿意受該慣例的拘束,國際貿易慣例不應該具有主動適用于當事人的屬性。至于“我國政府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的觀點是極不恰當的。其一,把適用與否的決定權賦予法院,是對當事人自由意志的剝奪,尤其是在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主張適用的情況下,對個人自由的剝奪更是顯而易見。其二,在經貿迅速發展的今天,當事人在貿易往來中,對自己的權利、義務了解得非常清楚,對于適用或不適用國際貿易慣例,適用哪一個國際貿易慣例,他們比法院更明白,也更關心,不會不做出協商和選擇。其三,在法制建設日益完備的現代社會,一個國家完全可以通過法定程序將某一國際慣例轉化為國內法,從而賦予法定的拘束力。沒有賦予國際貿易慣例法定的拘束力,也就意味著國家將是否適用的選擇權賦予了當事人,又怎能以法院的自由裁量權予以剝奪呢?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國際貿易慣例對當事人的效力在于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選擇,是國際貿易慣例對其發生拘束力的惟一方式。當事人沒有選擇,國際貿易慣例的效力處于“休眠”狀態,即使在國內法、國際條約均未有規定的情況下,法院也無權主動適用國際貿易慣例來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國際貿易憤例效力的限制
國際貿易慣例并不是一經當事人選擇適用,就無條件地對其發生拘束力。國際貿易慣例還要受到其他方面限制,主要表現在不能違背國內法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共秩序保留。具體而言:
(一)當事人明示反時
國家明確表示反對某一(些)國際貿易慣例或其中的部分條款,則該國際慣例或其中部分條款即使被當事人選擇了,也不能約束當事人。因為一般來說“國際慣例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不能約束反對其適用的國家和當事人”。這也是國際貿易慣例是非強制性規范的體現。
(二)違背國內強制性規范
國際貿易慣例的內容有可能違背國內法的強制性規范。根據國家神圣原則,國際貿易慣例的適用不能凌駕于國內法律的強制性的規定之一,借口適用國際貿易慣例而排斥國內法律中的強制性規定肯定是錯誤的。國際貿易慣例如果與國內法律的強制性規范相矛盾,則國內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排斥國際貿易慣例的適用。
國際貿易術語論文范文6
關鍵詞:高職 雙語 教學探究
1 雙語教學背景介紹
目前,雙語教學正成為我國高職教育改革的熱點,越來越多的高職院校已經實施或準備實施雙語教學。
雙語教學與單純的外語教學相比既有相同相通之處,也有相異相悖之處。兩者的相同相通之處在于,都是以第一語言或母語為基點,以第二語言或外語為目標語的教學行為。兩者的相異相悖之處在于:單純的外語教學是要培養優秀的外語學習者,把外語作為學習和研究的學科對象,注意外語語法等規則性知識與能力,要求規范準確,重學術知識,評價是依據對外語句型語法規則符號的掌握程度。而雙語教學則是把第二語言或外語作為學科知識的教學語言,是兩種教學語言的靈活運用的實際實踐演練應用過程。評價是依據學生能否掌握學科內容,而非教學語言中的外語程度。
雙語教學的成敗還取決于是否在教學實踐中采用適當的教學模式。依據國外雙語教學的基本分類, 把雙語教學大致分為三種基本模式:第一種為淹沒型教學模式,即
《國際貿易實務》雙語課程采用英文教材,直接用英文進行知識的講授,也稱為全外型。淹沒型雙語教學將語言學習比作游泳:將學生扔進深水里,在沒有任何救生器材或專門游泳指導的情況下,使他們嗆水,下沉和掙扎,直到盡快學會游泳。第二種為保持型教學模式,也就是以英文為主,漢語為輔;第三種為過渡型教學模式,即采用中英文對照教材,初級階段用漢語講授,偶爾用英語解釋一些專有名詞和專業術語,如先用英語定義FOB術語,average(海損)等術語的含義,再用中文進行深入分析;先用英文介紹貨物品質的表示方法有哪些,再用漢語解釋每一種方法的內容。后期階段逐漸加大英文使用量,逐漸過渡到較長時間,較多內容的英語教學。也稱為半外型。
2 目前高職《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學存在的問題
2.1 高職《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材存在的問題。當前,適合高職院校的《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材比較短缺,教材內容與實用性存在相當大的差距,主要表現為:第一,教材更新速度慢,教材的更新換代速度緩慢阻礙了學生對前沿信息的了解。第二,個別教材內容陳舊,國際貿易的理論性太強,實踐性操作性較差。第三,教材中普遍缺少案例,缺少來自國際貿易行業領域一線的真實的案例。第四,教材的英文難度較大,語言不夠淺顯,對于高職學生而言有些難度。
2.2 高職《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師缺乏雙語教學培訓。從總體供需情況來看,高職《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師存在著較大的需求缺口,許多該門課程的任課教師具有經濟貿易類專業的背景,國際貿易實務的功底很扎實,但是英語水平十分欠缺,離雙語教師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此外,還有一部分教師,雖然具備了英語聽、說、讀、譯、寫能力,但是缺乏國際貿易實務相關的專業知識,所以在師資方面出現了只懂英語不懂實務,或只懂實務不懂英語的兩難局面。
3 對完善《國際貿易實務》課程雙語教學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3.1 加強教材建設。目前高職《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教學模式多采用的是保持型和過渡型的教學模式,特別是過渡型教學模式使用最為廣泛。在此模式下,可以允許教師根據課程和學生的實際需要選定教學范圍,允許教師使用中文教材作為基本的雙語教材進行教學,同時加入外文材料,進行比較講解?;蛟试S教師使用活頁教材,上課前將英文講義復印裝訂分發給學生,作為這門課的雙語教材。當然,更好的做法是由經驗豐富的任課教師針對高職學生的特點在一定時間的探索后整理教案編寫自編教材,這樣的教材更適合高職學生。
3.2 課程開設的時間安排。選擇恰當的時間開設《國際貿易實務》這門課程對雙語教學的效果十分重要。根據工作經驗分析比較恰當的時間是在大二的第一學期開始《國際貿易實務》雙語課程,在大二的第一學期學完《實務》這門課之后,在大二的第二學期再繼續學習相關的后續課程如《外貿函電》《國際商法》等,或參加相關的職業證書考試,如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等。增加自身的含金量,為大三的求職增加自身的砝碼。
3.3 雙語課程的考核評價形式。筆者所在學校的《國際貿易實務》雙語課程的考核評價采用的是2:3:5的方式,即平時的課堂表現(出勤,回答問題,課堂互動)占期末總評成績的20%,期中測試(期中小論文)占期末總評成績的30%,期末雙語試卷測試占期末總評成績的50%。這樣的總評成績充分考慮了學生各方面的表現。
3.4 加強雙語師資培訓。制約雙語教學的另一瓶頸是雙語教師的質量。高質量的雙語教學取決于高質量的雙語教師,所以對雙語教師的培訓是當務之急??梢宰層⒄Z教師輔修一到兩年的專業課程,或讓專業教師輔修一到兩年的英語課程。效果不差,成本也不高。經過培訓后的雙語教師要具有雙語教學的基本理論和實踐知識,具有查閱和整合教學內容的能力,具有較強的跨文化人際交往能力,具有特殊的教學策略,具有現代化的網絡技術手段。
4 結束語
高職院?!秶H貿易實務》雙語教學還處在探索階段,需要任課的雙語教師和學校,學生共同努力,不斷積累經驗,總結反思,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和高職特點的雙語教學之路。
參考文獻:
[1]黃安余.雙語教學理論與實踐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2]何家蓉,李桂山.中外雙語教學新論[M].科學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