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林政執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林政執法范文1
我處在市**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林政執法的精神,通過執法人員的不懈努力,做到知法、懂法、文明執法、嚴格執法,取得了一定成績,受到各方的好評?,F就我單位在林政執法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存在問題總結如下:(,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
一、行政執法工作的基本情況
行政執法是一項非常嚴肅、政策性較強的工作,這項工作搞好搞不好,將直接影響到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我處將林政執法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對林政執法人員嚴格要求,定期組織林政執法人員學習有關林政執法的知識、規定和條例;吃透上級精神,學習和交流在林政執法工作的經驗和體會,相互學習、互相借鑒、相互促進。我單位名執法人員,在全年執法過程中,沒有一人被投訴或被舉報、滿意率達。在執法過程中,我們要求每個執法人員都要做到知法、懂法、文明執法和嚴格執法。
⒈林政執法人員執法中發現的違法案件及處理情況
截止到今年9月,我處處理違法案件計件,其中執法人員巡查發現件。為了及時發現違法案件,我單位公布了群眾舉報電話,到今年9月份共接到群眾舉報電話件,以上大多是折樹枝、向樹坑倒污水、在樹上亂掛物品等輕微的損壞行為,我們對這些人進行說服教育,今后要愛護樹木,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目前較嚴重的事件還未發現。由于我們在執法過程中,能夠文明執法、嚴格執法,以事實為依據,并做到罰教相結合,不以罰代教,收到了較好效果,達到了執法目的,并樹立了良好林政執法人員的形象,得到了群眾的充分肯定。
⒉砍伐、移植樹木報批情況。
我處嚴格按照市**局的規定執行樹木砍伐移植報批制度,認真做好申報砍伐、移植樹木的勘察審核工作。我單位嚴格履行樹木砍伐、移植的報批手續,認真做好申報做砍伐、移植的調查工作,派專人進行現場勘察,確定確需砍伐樹木的樹種、數量及規格。做好樹木移植及補植的管理工作。對移植、補植樹木進行跟蹤監督管理,建立樹木移植、補植檔案,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落實樹木移植、補植的樹種、數量、時間、地點,確保移植、補植樹木的成活率。到9月為止,建城區內砍伐樹木株,分別是**馬道建設株、**廠修復株、**廠株、**廠倒伏楊樹株、**小學株。
二、存在問題
⒈執法力度薄弱,機構不健全,造成有些違法案件不能及時發現和處理,處罰力度較小,難度大對一些破壞園林綠化植物和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能起到震懾作用。
⒉林政執法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還有待提高。在這方面,應該著重加強林政執法人員的學習,使之不斷提高林政執法人員的工作能力和執法水平。
⒊林政執法宣傳力度不夠。在這方面,我們要加強宣傳力度,利用一切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人民群眾知法、懂法、守法。
三、9月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及主要問題。
⒈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今年9月份,行政審批事項共有項分別是**院遷建項目、**塑料廠新建項目、**小學重建、**復建項目、**綠化竣工驗收。
⒉主要問題。城市綠化工程項目規劃在前期審批環節多數能夠達到規定的要求,但是由于在中間實施環節缺乏監督,造成有些綠化工程項目不按照綠化規劃實施。隨意改變綠化方案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建議健全相關制度措施,強化對綠化工程項目中間實施環節的監督,加大執法力度,經常組織工作人員,對此類工程進行巡視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城市綠化工程達到標準,提高城市綠化水平。
林政執法范文2
為確保此次自查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長為組長的林木種苗行政執法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并認真安排部署了此次自查工作,負責解釋和協調在林木種苗執法中出現的問題,由于組織健全、領導重視,確保了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工作的有序進行,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種苗管理體系,形成了穩定的隊伍,使得林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種苗生產建設中得以貫徹落實,在林業事業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基礎保障作用。
二、加強林木種苗行政執法管理
(一)加大宣傳力度,明確執法內容。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省林木種子管理條例》為重點,切實解決種苗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和一簽兩證制度(產地標簽,質量檢驗證與檢疫證),整頓和規范林木種苗市場秩序,打擊非法經營制售假劣種苗行為,加強林木種苗隊伍建設和技術培訓,切實加強管理,依法做好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工作。
(二)整頓市場,規范經營管理。隨著種苗市場的活躍,規范林木種苗市場是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加強對林木種苗生產和經營管理,使之走上規范化道路。我縣把“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作為貫徹《種子法》和《省林木種子管理條例》的重要內容來抓。我縣“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由我縣林業局審核,報市林業局審批發放,檔案材料均由市林業局統一管理。對全縣從事種苗市場、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逐個登記,清理,明確發放對象。對其生產、經營的苗木種類、地點、存放時間及生產面積和經營方式調查登記、核實、確保種苗生產者、經營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我縣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市場管理都較為規范,種苗質量,特別是主要造林樹種在良種生產和推廣工作動員嚴格把關,加強種苗質量監督管理,嚴格種苗質量抽查制度,2013年全縣共抽檢苗木30批次,共計45萬株,對不合格苗木堅決禁止出圃上山造林,對重點工程造林所用苗木,必須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檢驗合格并附具標簽和質量檢驗證和檢疫證。
(三)依法治種。通過《種子法》和《省林木種子管理條例》宣傳,提高公眾法律意識,加強種苗從業人員培訓,加強對林木種子廣告,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和年檢規定,為開展林木種苗執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標簽、檢驗制度,使林木種子合格率達95%以上,為規范林木良種推廣保證造林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2013年,我縣從筠連種子園購入杉木良種100公斤,用于育苗推廣。
(四)狠抓種苗行業管理,夯實林業建設基礎,加強對林木種苗執法和種質資源的保護工作,努力提高種苗工程建設質量。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自查,我縣林木種苗執法取得一定成績,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整頓和規范后的林木種苗市場,受利益驅使,仍有部分非法經營,銷售劣苗行為發生。
林政執法范文3
針對上述林業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林業部門提出了加強執法和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執法監督檢查、促進嚴肅執法和文明執法的指導思想,以實現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和依法興林的目標。這一指導思想的確立,為林業行政執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林業行政執法具體措施的完善。根據林業行政執法的需要,加快林業法律、法規的建設,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充分認識《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實施對于加強林業行政執法的意義,在原國務院《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基礎上,黑龍江省頒布了兩個條例的實施細則,這些細則在內容上賦予了林業主管部門行使超常規法律手段的權力?!逗邶埥∩植∠x害防治條例實施細則》和《黑龍江省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實施細則》制定的直接目的有三個:一是使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和防治法律制度具體化,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二是在《森林法》已有的原則規定基礎上,在法規的權限內增加相應責任條款,增加林業法律法規的約束力;三是進一步理順各方面的關系,減少執法困難。它的制定體現了國家和省對林業主管部門的高度信任,說明林業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得到社會各方面的承認。這部條例保持了林業政策和法規的連續性、穩定性,具有配套性好、針對性強、具備可操作性等特點,其頒布對林業行政執法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監督隊伍的建設。首先,應嚴格林業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嚴把入門關。按照《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規定,執法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排除林業行政管理機關隨便進人的制度,同時將法律授權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人員全部列入國家公務員系列,對行政主體委托授予行政執法權的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制度,停止合同工、臨時工從事執法工作。通過證件的發放和管理,實行執法資格認定和持證執法制度。其次,應加強執法人員素質培養,提高執法水平。應促進執法人員不斷加強學習和自身素質的提高,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執法人員的培訓,增加法律知識和豐富執法技能,采取定期抽查考試、證件每兩年審查注冊等方式,不斷淘汰不合格行政執法人員。
法機構的集中歸并,形成立法、執法和執法監督三足鼎立的局面。簡化行政執法機構,將木材檢查、資源監督、林業工作站、野生動物保護等林業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能合并,組建統一的林業行政執法機構,如組建林業執法局,實現林業任務以及一般林業行政事務與林業行政執法的徹底分離,以減少不必要的開支,集中力量,強化執法,統一執法,避免不同執法機關之間的沖突,克服相互推諉的工作作風,集中力量搞好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同時,立法機關還可以考慮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如行政執法法,明確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的執法程序、執法方式和執法責任,進而建立完善的執法監督機制。林業的性質、特點和任務都決定了林業建設離不開林業執法。在"十一五"期間,一定要強化依法治林,徹底改變林業行政執法的形象,積極執法、堅決執法、嚴格執法,樹立執法者權威,開闊執法視野,高度重視林業建設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氛圍,促進我市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本文作者:隋丹張長青王思武工作單位:伊春市營林局
林政執法范文4
關鍵詞 林業;綜合行政執法;保障機制
中圖分類號 F326.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2)20-0175-01
林業行政執法是國家在實行林業行政管理過程中,林業主管部門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定程序適用林業行政法律規范,以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保障生態平衡,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服務社會的具體行政行為。林業主管部門作為林業行政執法主體,實踐中通常又委托林政資源、野生動植物、林木種子管理、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等職能機構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1-2]。這樣就造成了可以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的機構過多、過散,在不同程度上出現多頭執法、推諉扯皮、運轉不暢、執法人員素質難以提高等現象。因此,有必要實行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黃山市黃山區于2005年納入了全國林業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改革區縣之一。
1 林業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情況
2005年黃山市黃山區成立了林業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領導組,區編委批復同意組建“黃山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事業單位,隸屬區林業局領導,全額撥款,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資金來源在非稅收入中解決,不增加財政負擔。核定大隊編制數為75名,從林業系統內部調劑解決。在行政編制嚴格控制的情況下,同意在區林業局增設法制科,增加林業局行政編制控制數1名。通過公開考試,在林業系統內選聘了68名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員。綜合執法的試點有效整合了林業行政執法隊伍(執法人員從165人減少為68人,精簡59%),提升了執法水平,強化了隊伍的素質建設,辦案效率得到提高,有力維護了生態安全。
2 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存在的保障問題
改革試點雖然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林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2007年以來先后有4名執法隊員辭職,在林業系統事業單位10年未新進人員的情況下,嚴重影響了執法人員的穩定性,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執法機構法律地位不明。林業綜合執法機構法律地位不明,缺乏執法權威性,導致調整職責,整合執法資源依據不足[3-4]。
(2)人員編制未落實。雖當時有區編委的批復,但后期機構及人員編制的落實仍無結果,現執法人員編制仍屬招考錄用前單位,未能真正納入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編制,編委對機構的認定也無定論。
(3)人員經費未落實。作為執法部門,經費來源若全部通過罰沒收入解決,難以確保執法的公平、公正,容易出現以罰代刑的現象。因試點改革編制名額限制,目前還有9名屬木材檢查站自收自支編制人員在從事檢疫檢查工作。2011年黃山市黃山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財政批復預算為43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超過3/4)。經費來源為罰沒變價收入238萬元、林業局育林基金安排200萬元。因人員經費增加及公用支出成本上升,2012年財政預算罰沒變價收入調增為282萬元。在財政一般預算不安排經費的情況下,唯有通過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實現,否則難以維持正常運轉,但行政處罰收入不可能持續增長,甚至會導致惡性循環,失去執法部門維護生態安全的最后一道關卡作用。
3 健全林業綜合行政執法保障機制的建議
人力資源是每個單位的最大資本,以人為本,做好保障,才能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發揮人力資源的最大效益。針對黃山市黃山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出現的保障困難問題,提出以下3點建議:一是明確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法律地位。建議國家出臺有關政策文件,明確規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法律地位,有了明確的法律地位,在實施行政執法時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執法人員編制納入公務員或參公事業單位管理。對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由國家出臺政策規定,人員必須納入公務員或參公事業單位管理。針對現狀,本著尊重事實的原則,由同級政府協調解決人員入編問題,并將人員經費納入財政全額預算,檢查站執法人員可考慮參公管理,解決目前執法人員身份待遇差別,解決“同工不同酬”問題,以利于穩定執法隊伍。三是執法經費納入財政全額預算。建立林業行政執法經費保障體制,區級財政應將林業行政執法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林業行政執法經費由財政足額撥付,確保人員經費和辦公、辦案、裝備、基礎設施經費,并落到實處,從根本上解決執法經費的問題。林業行政執法機構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罰沒收入,不得與執法機構或工作人員的利益掛鉤,必須全額上繳國庫,嚴格執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的財經制度。
4 參考文獻
[1] 詹長英,繆寶明,林錦華.推進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若干問題的思考[J].林業建設,2009(1):15-18.
[2] 王瑛娜.我國林業綜合行政執法研究[D].哈爾濱:東北林業大學,2010.
林政執法范文5
為積極適應市場經濟下加快依法行政進程的新形勢,切實查找價格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規范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價格法制意識,增強價格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治價意識,強化自我約束,提高價格行政執法質量和水平,按照《省物價局關于開展全省價格行政執法檢查的通知》(鄂價法規〔2005〕192號)要求,我局積極制定價格行政執法情況的自查方案,組織專班對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間的價格行政執法情況進行了嚴格自查?,F按照要求,將自查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林區物價局基本情況
神農架林區物價局是1984年批準成立的林區人民政府的一個直屬職能部門,內設綜合科、行政事業價格科、經營及服務科3個業務科和林區價格監督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等2個事業性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價格法》等有關規定和上級要求,林區物價局經請示林區編委批準同意,價格監測中心和成本調查隊于2005年6月正式掛牌組建。
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及價格方針,研究提出林區價格改革的年度和中長期計劃及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價格方案;負責全區價格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管全區的價格工作和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處理價格爭議,協調區際之間和地區之間的價格關系;依法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價格調控體系,執行政府建立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在特殊情況下,堅持執行上級物價部門實施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積極開發利用價格信息服務功能,引導生產消費;按照權限,依法管理重要的有形產品和無形資產價格,各類服務價格及國家行政機關收費,維護正常的價格和收費秩序。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價格管理方法和形式,推進價格公告和價格聽證制度,提高價格管理的效能;依法組織開展對全區的價格和收費和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查處價格違法和各種亂收費案件,推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和各種暴利行為,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依法組織全區農產品、工業品、房地產、公用事業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調查,分析資料和相應的對策和建議;依法組織、開展涉案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的價格評估,鑒證工作;負責全區收費、涉價人員的培訓工作;強化利用價格手段的綜合服務功能,促進林區市場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2000-2004年神農架林區物價局先后被授予全區“普法合格單位”、“安全文明單位”、“精神文明單位”、“綜治優勝單位”、“旅游環境整治先進單位”稱號。2002年林區物價局綜合科被授予全省物價系統“先進集體”稱號。2003年,林區物價局檔案管理工作被評為“省二級”標準。2004年,林區物價局被湖北省愛國衛生委員會授予“衛生先進單位”稱號。2005年6月,又林區人民政府授予“全區創建衛生文明城鎮達標單位”稱號。近期又被林區黨委精神文明委員會授予“文明單位”光榮稱號。
二、林區物價局近年工作情況
近年來,林區物價局始終堅持依法治費,依法治價,按照“放得開、管得好”的總體要求,加強市場監管,提高執法能力,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價格、收費秩序,積極促進價格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落實,努力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1、大力推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自2004年起,我們在全區范圍內全面展開了明碼標價重點整治工作。通過免費發放5萬余張商品標價簽對林區的零售商品、旅游產品、農副產品等都實行了明碼標價。對飯店餐飲業免費發放300本菜譜,對賓館、旅社、招待所統一制作房價牌。截至目前,全區明碼標價率已達80%以上,旅游重點行業達100%。
2、大力開展農資、食鹽、煙草、成品油、月餅、黃金周旅游商品及服務、交通運輸價格及環衛收費、殯葬收費、中介機構收費、短期培訓班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檢查。為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價格熱點、難點問題,我們今年通過大力開展各種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切實整頓規范了各種價格行為,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價格合法權益。
3、全面開展價格誠信活動。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和我區實際情況,我們嚴格依據省局的評選條件和標準,開展了價格誠信單位評選活動。經嚴格的初審,已有5家單位通過了我局的評審,評審資料已上報省局。另外,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我們在全區開展了“明碼實價示范店”評審活動,現已有一家單位通過評審授牌。
4、有效協調液化氣價格。根據定價目錄,罐裝液化氣價格雖屬市場調節價,但由于近年國際油價的一路攀升導致液化氣價格不斷上漲,已給林區居民帶來了過重的消費壓力,因此,我們考慮到林區經濟相對落后的實際情況,多次主動與林區幾家液化氣站協調,要求對液化氣價格實行備案制度,始終將我區液化氣價格控制在全省中低水平,認真貫徹執行了黨委、政府“關于液化氣價格波動應控制在居民承受能力范圍之內”的重要指示。
5、切實加大價格舉報投訴查處力度。為適應舉報工作的需要,我們設立了2部舉報電話,專門用于受理、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旅游黃金周期間,在木魚設立舉報點,在松柏實行“12358”價格舉報專線電話24小時晝夜值班,及時受理各種價格舉報投訴和開展價格巡查。
6、全力加強對電力公司電價和用電企業電價的市場調查,并積極制定科學合理的電價方案上報省局,在取得省局的大力支持和進一步規范電價的基礎上,更好地服務了林區經濟的發展。
7、按照省物價局的統一部署,今年7月份,依靠省物價檢查所的大力支持,我們依法對林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的各項電信資費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查處違紀金額近100萬元,目前正在進一步核實處理之中。
8、按照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文件精神,我們及時對林區教育收費、醫藥及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查處違紀金額60余萬元,目前也正在核實處理之中。
9、大力開展涉農收費專項檢查。今年9月,按照全省統一部署,我們組織2個工作專班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以推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欺詐、查處涉農亂收費為主題的專項治理工作,對林區8個鄉鎮6個部門的明碼標價,教育、醫藥、公安、國土、計生、民政、農民經商務工、農資價格和收費等9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拉網式檢查,及時糾正了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目前,該專項治理工作已基本結束,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10、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構建節約性社會的重要舉措,切實促進林區保護與可持續發展進程,按照國家和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我們今年7月份在對林區礦產資源開發與經營情況進行了廣泛的考察和論證后,科學合理的調整了林區礦產資源開采各種規費收費標準,從根本上遏止了礦產資源開發商的各種偷稅漏稅違法行為,從一定程度上杜絕了各種亂采濫挖等資源浪費行為,從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林區的地方財政收入,同時有效促進了林區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
11、為切實維護市場經濟下價格秩序的公共安全,在尊崇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保護交通事故肇事者、受損者的價格合法權益,我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林區公安交警部門的通力配合下,從2004年4月起正式將林區境內的各種交通事故車物損失認證納入了物價部門的鑒證范圍。截止目前,我們共受理車物損失價格認證業務20余起,鑒證程序規范,鑒證結果公正,受到了林區公安交警部門、保險公司及事故當事人的好評。同時,我們為進一步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從今年4月起正式取消了涉案物品價格認證收費項目,無償為公、檢、法、司提供各種涉案物品價格認證服務。
12、大力開展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公示專項檢查。今年5月以來,我們會同財政、糾風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區8個鄉鎮的88個單位和部門的收費公示情況進行了檢查驗收,有61個單位符合規定標準,驗收合格率為70%。
13、按照省物價局的統一部署,我們在精心籌備的基礎上,于9月25日召開了地方管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聽證會。通過30名聽證代表廣泛征求到的社會各界意見,認為此次規范調整地方管1169項醫療服務價格程序規范,調幅合理,符合林區實際,必將為促進林區醫療衛生事業的長足發展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發揮重要作用。目前,林區規范調整地方管醫療價格的方案已呈報省局。
據統計,5年來,我局共查出價格違法金額3000余萬元,沒收價格違法所得上繳財政100余萬元。取消涉及林區的收費項目180余個,降低收費標準110余項。受理各類價格舉報投訴48起,查處48起,查處回復率為100%。
三、價格行政執法自查情況
為切實加強局內部的規范化管理和建設,進一步提高價格部門依法行政水平,規范執法行為,我們2004年制定了《神農架林區物價局工作規則》,《規則》(共18章90條)從工作職責、考勤管理、行政執法制度、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對林區物價局各項工作的開展進行了規范。
(一)、自查評分情況
1、價格(收費)管理行為方面
(1)我局已在辦公室外墻制作了公示欄,公布了物價部門的主要執法職責和行政執法四項制度。在各科室所辦公室內公布了工作職責,并通過互聯網在“神農架價格信息網站”(http//chinasnj.cn/snjwjj/snjwjj.asp)上進行了公布。
(2)按定價權限,確屬地方制定或調整的價格和收費標準都實行了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業務科室人員集體審價制度。
(3)從2005年6月林區成本調查隊組建以來,制定所有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都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了成本監審。2005年6月以前的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制定和調整也經過了成本監審。
(4)按規定對水、電、收視費、醫療服務等應當舉行聽證會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調整,都按規定程序舉行了聽證會。
(5)及時通過文件、新聞媒體對制定的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向社會進行了公布。
(6)沒有超越“湖北省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范圍,制定或調整任何價格和收費標準。
(7)核發《收費許可證》和《服務價格收費許可證》時,都在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后注明了相應的政策依據,并將有關依據文件復印作為附件,以便備查。
(8)2年來沒有發生任何明顯違反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的行為。
(9)嚴格按照公文處理有關規定制定出臺價費規范性文件,嚴格執行了科室負責人擬稿-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科科長)核稿-分管局長簽發-辦公室編號-打印室繕印裝訂-辦公室存檔分發的文件處理程序。
2、行政許可行為方面
(10)在辦公室外的公示欄中,公布了物價部門的各種行政許可的依據、項目和條件。
(11)從2005年4月開始,我們已經取消了涉案物品價格認證的收費,將該項工作的經費申請納入了地方財政。在實施其他行政許可過程中,我們除按規定收取5‰的審驗費外沒有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價格監測行為方面
(12)因林區價格監測機構2005年6月剛剛組建,人員都還沒有配備齊全,加之林區不屬于國家直報點,致使在實施監測工作過程中,有些環節沒有嚴格按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執行。記-1分。
(13)林區價格監測中心人員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地上報各種監測資料和數據,沒有任何虛報、瞞報、偽造和篡改價格監測資料行為。
(14)價格監測中心及其人員沒有任何泄露屬于商業秘密的價格資料和數據。
4、成本監審行為方面
(15)在成本監審中,林區成本調查隊和人員沒有任何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
(16)成本調查隊或人員在成本監審過程中堅持了實事求是的原則,沒有任何弄虛作假行為。
(17)成本監審機構出具的成本監審結論公正公平,為科學合理的制定和調整價格發揮了積極作用。
5、價格認證行為方面
(18)林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經過了上級部門的有關審核,人員也參與了省價格認證中心組織的培訓和考試,具備相應的認證資質。
(19)價格認證人員能嚴格執行認證程序,嚴格執行規定的所有種合法認證手續。
(20)認證文書由林區物價局按照上級規定統一印制,出具的文書基本規范。
(21)認證結論公正公平,目前沒有一起申請對認證結果進行行政復議的案件發生。
6、價格舉報投訴及價格監督方面
(22)重大案件都經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后,按有關規定進行了嚴肅處理。
(23)因林區近2年大力推行干部“雙推”制度,價格檢查機構人員變動頻繁,文書檔案交接手續履行不夠嚴格,機構的自身穩定性不夠,加之辦公遷址等多種原因,導致部分價格檢查卷宗保存不夠齊全,管理不夠規范。記-1分。
(24)執法程序合法且手續完備。
(25)查處各種價格案件均做到了證據確鑿,定性準確。
(26)價格舉報投訴案件都及時按規定程序和時限進行了辦理,并及時向投訴人反饋了處理結果。
(27)在執法過程中,嚴格執行了依法回避制度。
(28)執法人員沒有任何指使當事人做偽證或違法收集證據的行為。
(29)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都按規定履行了告之、聽證等法定程序。
(30)行政處罰過程中,若理由充分且合法,我們才嚴格按照規定行使自由裁量權。
(31)我們在進行價格檢查時,都嚴格按照價格監督檢查管轄規定,依法進行價格監督檢查。
(32)在執行價格監督檢查中,沒有任何明顯違反價格監督檢查及處罰程序的行為。
七、價格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方面:近2年來,林區還沒有任何價格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發生。
八、其他行為方面
(37)近2年我們都能積極做好價格監督管理工作,沒有任何價格行政行為不作為行為。
(38)近2年林區物價局執法人員沒有一例因違法行政或有關情形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受刑事處罰。
通過自查,我們認為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的價格行政執法情況良好,僅在價格監測行為執行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和價格檢查案卷不盡規范等2個方面應扣2分,其他價格行政執法行為上都可得滿分。
(二)、自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
1、因價格監測組建較晚,導致監測工作過程中的有些環節沒有嚴格按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執行。
2、因林區物價檢查機構人員交流頻繁,文書檔案交接手續履行不夠嚴格,機構穩定性不夠等多種原因,導致部分價格檢查卷宗保存不夠齊全,管理不夠規范,
3、由于林區物價局基礎薄弱,且人員素質層次不齊,加之學習培訓還很不夠,單位自身人力、財力、物力都很緊缺等多種原因,導致在行政執法水平離上級要求還有很大差距。
(三)、整改措施
針對自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林區物價局領導非常重視,及時組織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1、深入學習文件,提高整改認識。自查結束后,局領導非常重視自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再次召開會議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全面系統地學習了鄂價法規[2003]192號文件及《價格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強調了自查后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有關科、室、所及科室負責人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力爭在盡快的時間內進行整改。
2、成立領導機構,部署整改工作。為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確保整改工作效果,林區物價局成立了行政執法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局長谷定明同志擔任組長,副局長段地國、武守字同志擔任副組長,各科、室、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段地國、武守字2位領導按照自己的分工,就整改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谷定明同志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3、健全整改體系,促進各項工作。為確保整改工作順利進行,林區物價局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制度,擬定了整改日程計劃,并建立了相應的整改分工責任體系,為及時整改各種問題和不足,并有效促進其他各項價格管理工作,提供了積極有力的組織和制度保證。
林政執法范文6
一、整治目的
通過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違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占用林地案件,有效打擊和遏制亂占濫用林地資源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維護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加大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執法力度,促進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治林與合理行政的開展,切實做到科學、合理、集約利用林地資源,確保我區森林生態安全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
二、整治范圍
本次清理整治范圍為全區各有林街道、園區范圍內,自2003年5月1日以來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審核審批的各類建設項目違法占用林地情況,包括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化整為零等情況,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占用林地進行挖沙、采石、取土、堆放、開墾、搭建等非法行為。重點是清理整治生態公益林林間空地及部分撂荒地內的小菜園、小運動場、違章建筑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占用林地行為(大南山項目內林地暫不列入此次整治范圍)。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7月18日至7月31日)
區農業部門負責組織各有林街道辦事處、區管委對我區現有林地內違法占用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查清違法占用林地基本情況,準確掌握違法占用林地的性質、面積、用途、占用人及所屬街居等相關信息,分類登記造冊,把現狀底數徹底調查清楚,做到實事求是,不瞞報、漏報,數字要詳細,地點要準確,重要區域或重點地塊要留存影像資料備查。
(二)宣傳發動階段(8月1日至9月3日)
召開全區深入開展全區違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會議,《市區人民政府關于清理整治全區違法占用林地的通告》,各有關街道、園區及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好這一時機,通過各種手段和方式,層層搞好宣傳發動。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9月4日至2010年10月31日)
1.明確主體,屬地管理。根據區政府的統一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分頭負責”的原則,各有關街道、園區及相關部門負責做好管轄范圍內的整治工作,區農發局要負責與有關街道、園區和部門的協調配合,突出抓好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各階段、各環節的銜接。
2.因地制宜,分類處置。根據違法占用林地現有情況,集中查處嚴重損壞林木、濫征亂占林地等案件,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重拳出擊,嚴格依法行政,堅決遏制破壞林地違法行為。對于重大典型行政案件,且在規定期限內未依法進行整改、拒不糾正的,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通報曝光,督促其自覺接受行政處罰;屬于刑事案件范疇的,要及時上報公檢法部門立案調查;對于在全面清理違法亂墾亂種、亂搭亂建過程中,已通知責任單位、責任人限期清理,超過限定日期仍未清理的,按照放棄處理,由區整治領導小組按屬地管轄范圍組織有關街道、園區及有關部門進行清理。區農發局要會同各有關街道、園區及有關部門于2012年9月3日前繪制出全區違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實施草圖,落實具體任務分工,工作進度安排,列出工程預算,上報區清理整治違法占用林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注重實效,穩步推進。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做到動員和宣傳齊上,清理與造林并重,選擇恰當時機,以各街道、園區為單位,逐村逐山逐地塊開展還林工作。完成清理的地塊要立即進行綠化,綠化樹木主要采用黑松、蜀檜、側柏、龍柏等常綠樹種,由區清理整治違法占用林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提出栽種樹木種類及數量,上報區政府統一采購提供,區林業部門負責苗木組織、調運、栽種及管護。在還林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好區護林防火緝察隊、森林消防專業隊和林場等林業專業隊伍的作用,突出體現林業專業隊伍的骨干作用。
4.鞏固成果,加強管護。清理整治完成后的林地,區清理整治違法占用林地工作領導小組將全部交由林地所屬的街道、園區和居民區負責管理,按照護林防火網格化體系建設的要求,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好管護責任。區林業部門要加強經常性的巡邏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亂墾濫種等非法毀壞、占用林地的行為,堅決防止出現反彈,徹底維護好清理整治成果,保護好全區的森林資源。
(四)檢查驗收階段(每年11月底)
在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由清理整治違法占用林地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對各相關街道、園區和部門的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同時,區農發局要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牽頭制定我區預防和治理違法占用林地的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清理整治違法占用林地的長效管理機制,強化和規范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鞏固優化清理整治成果,切實把林地管理納入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政府成立由隋子林副區長任組長,區農發局于龍會局長、建設局高祝軍局長、農發局杜廣新副局長、建設局權富強副局長、區政府應急辦張健主任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農發局、建設局、財政局、市國土局分局、市公安局分局、市規劃局分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清理整治違法占用林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杜廣新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址設在區農發局護林防火緝察隊,具體負責全區違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和檢查。
(二)制定措施,落實責任。各有關街道、園區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違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充分認識開展清理整治違法占用林地行動的重要意義,要與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要制定工作方案,對重點區域重點地塊摸準基本情況,按照先易后難原則細化整治方案。要明確整治工作的標準時限、工作方法、工作責任、工作紀律,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區政府將對按照規定的時限和標準完成違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的街道、園區及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對今后新出現違法占用林地行為或清理整治后出現反彈的單位和部門視情節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