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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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范文1

論文關鍵詞 合同管理 意思自治 合同風險 策略控制

業主方的項目管理工作涉及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建設工程由于項目投資巨大、建設周期較長、涉及合同當事人眾多,并對業主方的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帶來了風險,加強合同管理工作,通過運用合同的規范、約束效力,有助于維護建設工程各方的正當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設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個大型建設項目的合同數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對于每個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接觸等過程的控制與管理,同時也涉及到對所有合同進行統籌規劃管理的過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結構的選擇、合同文本選擇、合同計價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合同訴訟等內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項最基本原則,意思自治原則要求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基于雙方的真實、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體的非法干涉,該原則的核心是充分尊重當事人在進行合同活動中對外表述的內心真實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為建設工程合同相對人選擇、合同條款的達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間。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則,業主方可以在合同簽署之前,在市場范圍內自由選擇適合的當事人,以完成相應的建設工程項目。這一原則也為業主方合同條款的擬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論基礎。特別是對于在合同簽署過程中分歧較大、難以達成一致的內容,合同雙方通過充分的意思表示,經過討價還價式的談判與妥協,最終達成相應的合同條款,而這些最終達成的合同條款也被視為雙方真實、自由的合意達成,并對雙方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

二、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及其法律控制

業主方合同管理的風險可以劃分為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的風險、合同違約追責風險、合同條款陷阱風險等方面。

(一)業主方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的風險

在業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對于相關建設工程法規的不重視,缺乏對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于應當簽訂正式合同的項目沒有簽訂合同,往往通過口頭協議、事后補簽合同等方式來達成協議,一旦發生爭議對合同雙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證,造成問題糾紛難以解決,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而“陰陽合同”在工程建設項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設工程大多通過招標形式來確定施工單位,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依據招投標文件簽訂的在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備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稱為“陽合同”。而在招標之后業主方擅自變更合同內容,與對方當事人私下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再次簽訂與原合同內容不一致,甚至原合同條款內容。對于“陰陽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1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蹦敲矗瑯I主方在編制或者委托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事先對與招標文件所附合同內容進行嚴格審查,一旦招標文件中的合同被確定,對方當事人簽署備案之后,再試圖通過“陰合同”的行為改變原合同內容,意味著違反了法律的要求,對于業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規范,往來函件、工程簽證缺乏必要的記錄和保管,發生問題后扯皮不斷,相互推委。

(二)合同條款及變更的風險

合同文本應當盡量將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劃分清楚,業主方簽署的多數合同文本都由對方單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對于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往往顯示公平,違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合同對方當事人如過多地強調了自己的權利,對于業主方的權利涉及較少。一般在建設工程中的業主方責任主要是合作責任,一般包括業主方雇傭人員并委托其在授權范圍內履行業主職責的部分合同責任,及時對于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必須的決策、手續、答復指示下達溝通責任,及時提供相關的資料、圖紙、場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時驗收接受責任。

一般對于業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對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約雙方的責權嚴重不對稱,缺乏對于對方當事人的制裁條款以及違約金制裁的約定。

對于業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變更的風險較大,由于業主方新的變更指令、設計方、監理方的導致圖紙修改、工程環境變化、業主方要求承包商改變施工方案,由于業主方、政府部門要求、環境變化、不可抗力、原設計錯誤導致的設計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由業主承擔合同責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變更以及工期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都將由業主方承擔。所以,業主方所提出的變更請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視并論證變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加強前期的勘察、準備工作,盡量減少工程變更,杜絕無謂地變更。

三、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運用

(一)專門合同管理部門或人員的設立為業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證

業主方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周期長短和資金投入情況,專門設立合同管理部門或專門合同管理工作人員。任選具備熟悉建設工程法規與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購、招投標法律法規方面的人才進行專門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設立合同管理賬目,及時跟進合同執行進度,做好合同的系統化與專業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編制招投標合同文件時,由專門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條款的診斷、擬定。招投標完成后,簽署合同過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員的再審核,最后再與建設項目監審部門形成最終合同文本,交由業主方蓋章簽署。完備的合同管理制度與工作流程,能夠在制度上保證業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性與持續性。

另外,業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資料的歸集、建檔制度也有助于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對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文件、資料、法規的系統建檔,系統、科學、完整的合同資料既能防止合同資料的遺失,對于后續結算工作、糾紛處理、審計備查及咨詢參考提供良好的輔助證明作用。

(二)根據項目情況選取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設項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見的主要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以及成本補償合同。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各有其利弊,單價合同以單價優先為原則,業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數字是參考數字,實際工程款則按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確定的單價計算。而單價合同的不足之處對于業主方來說,核實工程量需要花費巨大的精力,同時還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總價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雖然對于業主來說最簡單易行,但忽視了因為環境變化和工程量增加的變化。對于固定總價合同業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環境條件穩定,圖紙完整、清楚,工程任務范圍明確的情況下采用。而變動總價合同對于變動的影響因素進行了規定,對于客觀原因引起的變化導致的方進行調整。對于工程特別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的情況,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優越性,承包商風險低,利潤有保證,但對業主方來說,合同不確定性以及合同無法準確將工程內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終止時間等進行合理安排,對業主方合同履行與監督不利。

因此,在建設項目中,根據工程的總體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風險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響因素等,選擇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通過不同的計價方式達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資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的實現。

此外,我國為規范建筑市場,出臺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本等,這些合同文本對于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糾紛解決提供了指導性的內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問題。在選擇合同示范文本時應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選用,將合同示范文本與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結合,否則即使選用合同示范文本,也會造成訂立合同流于形式,訂立合同簡單,但內容具體條款卻是,權利、責任劃分不明確,合同文本形同虛設,帶來合同履行風險。對此業主方應靈活選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時結合項目實際,運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準備表達雙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條款的巧妙擬定可以約束制裁對方當事人行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處在于合同的訂立必須雙方根據自身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某種合意。在建設項目中,業主方在合同條款的設定時,應當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這一根本宗旨。特別是對于一些沒有工程經驗、工程人才缺乏的單位,巧妙設定合同條款,有助于維護業主方的投資利益。

對于合同條款的約定技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設定:

1.擔保條款的合理運用。我國擔保法規定了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擔保方式。而在建設項目中常用的擔保種類則包括了投標擔保、履約擔保、支付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保修擔保等。而對于業主方來說,合理設定投標擔保條款、履行保證條款、工程保修擔保條款,則能夠起到約束、督促對方當事人的目的。如,關于工程保修擔保,在合同條款中擬定:“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扣除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保留金扣除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該部分保證金在工程質量保修期期滿之日一個月內,施工單位取得業主方出具的完成質量保修期工作證明進行支取,業主方收到施工單位的支付請求后,無息支付保留金?!?《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于質量保修期做了規定,利用保留金條款則有助于業主方制約施工單位積極按時履行保修義務,達到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后合同義務的目的。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范文2

【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 合同管理 目標制

一、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加強合同管理,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手段。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職能,更多地運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也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而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

建設工程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項目工期和功能等主要質量控制點往往會反映在合同上。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建設工程合同以《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文件為主要管理依據,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妒┕ず贤谋尽酚伞秴f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及相關附件文件組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市場主體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確定,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

合同管理目標制是各項合同管理活動應達到的最終目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項目法人通過自身在工程項目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監督和協調等工作,促使項目內部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也是為了保證項目經營管理活動的順利進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從而達到高質量、高效益,滿足社會需要,更好地為發展和繁榮建筑業市場經濟。

合同目標管理的過程是一個動態過程,是指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為實現預期的管理目標,運用管理職能和管理方法對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行為施行管理活動的過程。

1、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簽訂就意味著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要采取謹慎、嚴肅、認真的態度,作好簽訂前的準備工作。具體內容包括:市場預測、資信調查和決策,以及訂立合同前行為的管理。

2、合同訂立時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意味著當事人雙方經過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充分醞釀、協商一致,從而建立起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關系。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雙方應當認真、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依法訂立后,當事人應認真做好履行過程中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合同條款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4、合同發生糾紛時的管理。在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之間有可能發生糾紛,當爭議糾紛出現時,有關雙方首先應從整體、全局利益出發,做好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利于糾紛的解決,合同資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證據。

三、制定合同管理績效目標的原則

建設工程項目存在著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以及不可逆等特點,所以在進行合同管理績效評價前要擬定合同管理績效目標,并應遵循如下原則。

1、目標的具體化。績效目標應該在對工作內容進行分解和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具體的描述。

2、目標的可衡量性。定績效目標必須采用可衡量的方式描述,以便將組織實際的績效與績效目標進行比較。

3、目標的導向性??冃繕说脑O立是為了引導組織的行為。這要求績效目標不僅是可衡量的結果,還應該包含對組織實現該績效結果的過程中應有行為的約束。

4、目標的可行性。根據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績效目標,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方向和目標,并激發組織更好地實現目標。

5、目標的限制性。績效目標有時限要求和資源限制,在確定的目標下,應根據組織的外部環境和實際能力確定實現目標所需的合同時間及所需的資源。選擇績效目標時,應針對提高組織管理水平、達到組織目標起關鍵作用的工作和影響因素制定,應當符合組織目標及發展戰略。績效目標應當便于通過收集相關信息進行評價。

四、合同管理的績效評估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動及其運行過程的行為規范,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關鍵所在。因此,必須建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性的評估制度。

合同管理績效評價既不同于個體績效評價,又有別于一般的組織績效評價,應從結果績效與行為績兩方面進行評價。合同管理績效評價過程復雜,指標體系是動態的,結果績效可進行定量評價,而行為績效的評價需要用定性指標定量化的方法(如AHP方法)進行評價。

1、合同管理的結果績效。合同管理的結果績效表現為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工程投資與計劃目標的偏離程度。合同總目標在項目決策階段確定,根據其內容可分解為投資、工期和質量三大目標,三個目標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在滿足質量和進度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投資。

針對合同形成階段的績效目標,要編制全面完整的招標文件;優化評標方法,選擇恰當的承包商;對外部環境風險進行準確的估計,提出合理的防范風險措施;保證各類合同的協調。而在合同履行階段的績效目標,則應該做到以下方面:審查計劃實施的可行性,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調整,保證實施計劃的合理性;及時審批、支付工程進度款;按時組織工程驗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溝通信息,及時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至于合同變更和索賠管理的績效目標,則應該做到:盡早預測可能發生合同變更的事件并做好防范工作;及時了解產生變更的原因及變更可能造成的后果;對變更事件盡早提出有效且經濟的解決方案;認真審查索賠報告,及時有效地解決合同爭議。

2、合同管理的行為績效。合同管理的行為績效受多因素的影響,要合理評價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行為績效,必須研究影響行為績效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對實現組織績效產生明顯促進作用的因素,分析其對績效作用的程度和結果。

(1)組織結構。組織結構對組織的績效產生重要的影響。構建組織結構就是要劃分各個工作崗位的職責權限,使員工的崗位與其工作能力相適應,以便開展分工協作,使組織目標能夠順利完成。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程序,組織各項投資計劃的編制、審查和報批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承包合同的規定,按進度和實際完成工作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價款;工程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施工質量與施工進度控制工作和合同履行的落實。只要符合分工協作的原則,責、權、利分明,不論何種組織結構形式都能正常地實施合同管理活動。

(2)組織制度。組織制度是指組織的基本規范,它明確了人員之間的分工協作關系,規定了各部門及其成員的職權和職責,形成良好的溝通和激勵機制,為組織成員進行工作創造良好的組織環境,使各類人員能夠協調一致地實現組織目標。合同管理責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組織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其建立原則為責任明確、逐級負責、落實到人,以調動合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確保合同圓滿完成。

(3)組織文化。組織文化是一定經濟社會文化背景下的組織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日趨穩定的獨特的價值觀,以及以此為核心而形成的行為規范、道德準則、群體意識、風險習慣等。作為建設項目管理組織,應實行嚴格的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按合同糾紛處理程序解決糾紛。

(4)信息管理。做好信息管理工作能使合同順利地履行。信息收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及時掌握準確、完整的信息可以使合同管理人員卓有成效地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并對合同信息進行有效的管理,可以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

【參考文獻】

[1] 胡季英、關柯、李忠富:建設合同管理的國際化比較分析[J].建筑管理現代化,2004(3).

[2] 李啟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2.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范文3

關鍵詞:建設工程 合同 管理 控制

前言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該類合同包含:勘察、設計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等等。其中內容最復雜、標的最大的要數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和責任關系的合同。本文主要就承發包雙方如何對施工合同的管理與控制進行了闡述。

隨著建筑市場管理體制的逐步完善,無論是發包人還是承包人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加強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最關鍵環節之一。因此,如何實行合同管理及控制是整個企業全部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與關鍵。

1建設工程合同的評審和簽訂

1)招投標階段對建設工程合同條款的審核

隨著招投標管理的逐步完善,發包人在招標階段一般在招標文件中列明了合同條款。我國現行的合同文本是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合同中規定了雙方主要的權利和義務,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F行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施工合同的類型劃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所以發包人對合同類型的選擇應考慮項目規模和工期長短、項目的競爭情況、項目的復雜程度、項目單項工程的明確程度、項目準備時間的長短、項目的外部環境因素及風險因素等不同情況。應盡量考慮選擇對發包人而言風險較低的固定總價或固定單價合同。其次,在合同條款方面,應詳細標明質量、工期、安全生產等要有明確目標及獎罰措施。在工程價款方面特別要指明變更、簽證的計價方法,工程量增減的的計價方法,防止投標人利用招標文件中的失誤做不平衡報價或索賠。

對于投標單位來說,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列明合同條款有利也有弊,有利的是投標人在投標時就了解合同情況,便于投標價格的編制和投標策略的運用;不利的是有的招標人利用投標人想拿到工程這一迫切心理,故意訂立一些加重承包人責任,減輕自己責任,弱化承包人權利,明顯有失公平的合同條款。因此,對于投標單位來說,在拿到招標文件之后的工作,不僅僅是考慮計價方面的問題,還要認真審核,仔細研究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

所以,雙方參加招投標人員應該認真審核每一份招投標文件及其合同條款, 不斷積累經驗,加強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合同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的發生,這樣才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

通過招投標方式訂立的合同,中標書發出后,即對招標人和中標人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合同即告成立。我國《招標投標法》第46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投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p>

中標單位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以后,就要將發包人在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規定、條件和條款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即簽訂正式的施工合同。雖說招標文件中已經將實質性的內容做了約定,但中標單位也不應該消極地只等著簽字,要積極主動地去起草合同、反復推敲合同條款和合同語言,爭取自己最大的權益。要先草擬一份合同文本,然后召集公司內部各部門進行聯合會簽,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對合同條款進行評審,批注意見,再將匯總后的意見與發包人相互協商、溝通。直到雙方達成共識。這樣簽訂的合同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幾率比較小。

2建設工程合同履約中的風險應對措施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以后能否正確履行,不僅關系到承發包雙方在該項目的盈虧,更重要的是還影響雙方的形象與信譽,關系到未來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建設工程的復雜性、多元性、大額性以及建設周期長等特點,再加上自然環境和社會因素等不可預見因素的變化引起履約中違約及索賠的產生。根據建設工程合同約定,承包人應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建設,發包人應當及時檢查驗收并且支付工程價款。無論是承包人還是發包人,只要其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都將構成違約。如何避免風險發生,降低風險損失,是雙方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應對風險的措施包括采取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索賠管理等方式。

實行經濟擔保制度是提高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雙方的誠信意識,落實工程施工合同的經濟保障。通過發包方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擔保、承包方提供的履約擔保等,可以避免工程實施中的經濟糾紛,使工程能夠順利進行的關鍵措施。

對于施工工期緊張、施工技術與施工工藝比較復雜的項目應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來保障實施,規避自己因達不到合同要求而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

索賠是承包人較為常用的應對風險的措施。工程索賠是承包人維護自身正當合法權益的手段,是承包人保護自身利益、維護自己名譽的措施,還有利于提高的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承包人謀取正當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由于受到水文氣象、地質條件的變化影響以及規劃設計變更和人為干擾等,建設工程項目在工期、造價等方面都存在著變化因素,承包人要善于通過不斷發生的工程狀態,找到超出合同條件的事項,識別索賠機會,獲得應有的經濟效益。由于索賠必須有理有據,這就要求各職能部門做好本部門的資料積累與整理工作,常見的索賠內容包括:合同條款用語不準確,存在漏洞等引起的索賠;因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引起的索賠;因設計圖紙或工作量表中的錯誤引起的索賠;業主的責任引起的索賠:拖延提供施工場地、拖延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違約、業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損失、業主要求趕工等。加強索賠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筑企業實現高利潤的保證。

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改進與加強

建立健全的完善的合同備案、審查、會簽制度。通過對合同的審查,使合同具有可行性、合法性、嚴密性及正確性,可以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提高合同的履約率。

建立健全合同后評估制度,能夠將合同簽訂過程,執行過程中的利弊得失,經驗教訓總結出來,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寶貴的經驗與參考。

在建設市場風險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增強、建設市場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下,合同管理變得越來越重要,它已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簽字,已經變成了一個風險管理的問題。這就對從事合同管理的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專門從事合同管理的人應該適時監督檢查有關職能部門和項目部履行合同的情況,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提出補救措施,尤其是對各種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及時理清責任,防止各種索賠發生,保證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4結語

當前我國的合同管理水平處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這一點主要是由于長期受經濟體制的影響而造成的,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國目前建設合同糾紛案件層出不窮,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的矛盾不斷,如何協調這二者之間的關系,合同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我們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學習和實踐,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為規范我國的建設市場出力。

參考文獻

[1] 柯洪.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6.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范文4

關鍵詞: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4文獻標識碼: A

1前言

《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合同。施工合同即是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依據有關法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進度、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管理應貫穿工程施工實施的全過程。

2 建筑施工合同的特點

建筑產品的特殊性還決定施工合同“長”、 “廣”、“多”的特點。

2.1 履行周期長

建筑產品的體積龐大,結構復雜,建造周期都較長,不同用途,不同專業特點的建筑工程工期長短也不同。少則幾個月,多則數年,施工合同的履行貫穿在整個施工期內。

2.2 合同條款內容多

施工合同內容除《合同法》規定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交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外,按照現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還有很多具體內容,如標的物的規模和結構特征,圖紙的份數及有無保密要求,有關保證工期的施工進度計劃、提前工期、順延工期、延誤工期的責任,發包人和承包方各自的責任、監理單位工程師的姓名及職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等。

2.3 合同涉及面廣

簽訂施工合同除應遵守《合同法》、《民法通則》、《招投標法》外,還可能涉及的《公證暫行條件》、《仲裁法》、《民事訴訟法》、《標準化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護法》、《擔保法》、《保險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

3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

3.1 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合同文本不規范

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2) 合同主體不當

承包商不具備與工程相應的資質和法人資格,填寫時,真正承包商將自己的上級單位且獨具法人資格的單位填為承包商,往往工程質量保證不了。如果不對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就倉促貿然地簽訂合同,很容易與一些信譽不好、履約能力差的承包商發生經濟關系,甚至會上當受騙,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業主的正常運轉,有時還會引發業主的全面虧損和破產。

(3)合同文宇不嚴謹

一般各方都希望用本單位草擬的文本為基礎,因為用本單位起草的文本,基本用語條款和格式大多對本單位有利,也較熟悉,談判起來就方便一些,用別的單位文本,往往比較生疏,改動量較大,有時有的單位故意將文本寫得很長,其中設黃文字陷阱,稍不注意就會簽訂不利合同。所以說,合同一定要嚴謹,講究咬文嚼字。

(4) 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合同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如承包商盡力減少違約責任事項,或盡量減弱違約責任程度,或減少違約責任額;承包商的義務、質量條款籠統、不細化,出現糾紛后,不宜追究承包商的責任等。

(5)只有從合同而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從合同如無水之魚。

(6)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

違法承包商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一些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質,專門從事資質證件租用業務,非法謀取私利,嚴重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3.2 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2)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業主和承包商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結果受到懲罰。

(3)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承包商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4)應當追究責任的卻過了訴訟時效。承包商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

(5)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逗贤ā焚x與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大多數承包商不會行使。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商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怕單方面停工要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包方的欠款數額愈愈大,問題更難解決。(6)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地重視。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4 改進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4.1 控制施工企業規模,維持建筑市場供求相對平衡

通過嚴把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企業的規模,避免施工企業為承包工程任務而展開的惡性競爭,也有利于進一步規范業主的市場行為。

4.2 借鑒國際經驗,推選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也逐步加大對外開放的力度,在工程管理工作許多方面正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加速建設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盡快制定相應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招標等合同的示范文本。

目前國際上廣泛采用的是FIDIC條款,但FIDIC條款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國合同示范文本首先要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國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使得業主從承包商那里得到按規定的時間和成本完成的工程項目,承包商能夠從業主那里得到公正合理的付款。

4.3 加強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為保證施工合同的全面履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作為規范建設市場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合同履約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報建,不許組織投標,不予辦理施工許可,真正形成不墊資、帶資施工的局面,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利益。

4.4 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雙向擔保制度

在激烈競爭的建設市場上,工程的發包與承包活動是一項充滿風險的工程,對風險的預測及有效控制與轉移風險顯得尤為重要,為有效控制風險,使風險發生導致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完善合同雙方責、權、利的同時,要在合同中引入擔保制度?,F階段都是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擔保,加強合同風險管理,不僅要求承包人提供擔保,同時要求發包人也要提供擔保,這樣,可以從很大程度上對那些資信程度不高、實力不足的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起到遏制作用,從根本上控制工程風險。

4.5 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索賠就是針對合同履約不全面或違反合同造成損失進行賠償的行為。當前承發包雙方在建設工程交易活動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進行工程索賠的各種意識。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既是解決合同雙方糾紛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約雙方認真履約的約束手段。要使索賠獲得成功,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首先,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明確雙方的權利,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其次,要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時搜集相關資料,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范文5

一、對合同主體進行識別性審計

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主體是指依照合同約定對總承包工程整體或單體工程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當事人。一般總承包合同有發包人、總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需要有的總承包合同中發包人和承包人一方為一名或兩名當事人,在審計中應對涉及總承包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進行識別。

在對主體資格識別審計中,應根據各主體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對主體資格的資質等級、信譽等級、財務狀況等情況進行審計。在審計中對發包人應識別的情況主要有:發包人單位名稱、工程立項批準文號、工程地點、工程內容、資金來源進行審計。對總承包人和分包人應識別的情況主要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注冊資金、財務狀況或融資等情況進行審計。

通過對總承包合同主體審計,以識別主體資格、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關證件的有效性。

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標的、工期審計

總承包合同標的是指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東西,一般用數量表示,也有的技術性項目的合同標的還包括技術性能。由于總承包合同建設規模和投資的多變性、標的數量,就必然隨著變更的協議而變更。因此,審計人員應將與合同標的相關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過鑒證、,予以確認。

建設工程的工期是依據工程的進度而定。但有的總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約定的和實際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現象,導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狀態。因此,在識別工期時一般應將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工期或者是發包人對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的逾期答復驗收的時間一并考慮。根據實踐針對上述情況應掌握以下幾點:①當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驗收一致時,應依約定時間確認工期;②當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工期不一致時,應以雙方認可的變更工期確認;③ 按照合同約定當總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發包人在無正當理由或未取得總承包人同意延期驗收的前提下逾期組織驗收的,應按發包人逾期驗收的時間確認工期。同時,在工期確認時,應將開工時間、工期變更情況及其違約責任進行關注。通過審計,明確合同標的和工期的準確性以及工程逾期后過錯方違約責任的確認或處理情況。

三、對設備、材料招投標情況進行審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對以下三種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是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家融資投資的項目;三是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和根據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 “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等規定。凡是符合以上規定的建設工程項目設的設備材料應進行風險管理審計。審計的內容主要有:投標單位、投標時間、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金額等進行審計。

鑒于有的總承包合同,涉及外購設備、材料,因此對供貨單位、外購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交貨地點、驗收時間,以及其違約責任等情況應進行審計。

通過審計對上述設備材料的招投標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識別,對數量計算的準確性予以審核。

四、承攬加工項目工作成果審計。

承攬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項目設計及技術資料之內容。因為有的總承包合同中某些設備、材料為非標準的,它需要總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約定進行設計并提供技術資料。承攬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總承包人(定作人)給付報酬。在對定作人審計時,主要應對其提供設計文件名稱,提供設計文件時間,提供材料名稱、規格、單價、金額、合同約定價,調整價、確認價、驗收時間、違約金比例、違約金數額等情況進行審計。對承攬人審計時,應對其接受設計文件及技術資料發現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時間及內容,催告定作人協助履行事項的內容及時間、提交成果時間、提交成果質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貨、承攬人依法對留置成果名稱、留置成果的價值或者承攬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應賠償的數額,以及解除合同的時間等情況進行審計。

除以上情況審計外,還應對承攬人名稱、資質和承攬的設備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單價、金額、交貨地點、驗收時間、違約責任以及項目報酬收付情況進行審計。此項重點是注重對當事人履約情況和承攬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識別性審計。

五、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審計。

工程竣工驗收是指發包人(建設單位)和總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對整體工程或者單體工程進行驗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項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79號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總承包合同對此項都有明確的約定。對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有關部門還有驗收備案的規定。例如:建設部2000年4月7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備案,對逾期或者建設單位將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的備案機關責令停止使用,處工程合同價2%以上4%以下罰款。因此,對此項審計應十分關注。

根據審計實踐,有的總承包工程對竣工驗收有明確的約定。有的還約定總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時,依照合同約定應向發包人(建設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資料。還有的總承包人對發包人(建設方)收到其提交的驗收報告明確在一定時間內應組織驗收,逾期不組織驗收的,或未經驗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視為已竣工驗收的約定,這種情況在總承包合同中多見。所以在對總承包工程驗收方面審計中應對項目名稱、竣工時間、已驗收、未驗收、驗收標準和項目保修情況進行識別性審計。

對有違犯上述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行為,審計人員在審計報告中應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業管理者重視或糾正,避免風險。

六、工程質量審計

總承包工程質量,是指發包人對總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對分包人依照合同約定對工程交付人所承擔的工程質量,按照標準進行的工程質量檢驗活動。檢驗標準可分為國家規定的標準、行業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質量檢驗標準,應從以下三方面情況進行掌握:一是有約定標準的從約定。二是無約定標準的,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無國家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審計人員在進行工程質量審計時,應對項目名稱、檢驗標準文號或檢驗依據和質量認定情況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況進行審查。

七、工程款收支審計

總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審計,就是審計人員對承包合同當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實活動。工程價款一般包括:① 建設工程土建項目的設計費、材料費、施工人員費用。② 設備費、安裝調試費;③ 承包人的管理費,即總承包人進行建設工程管理、發包人給付的價款。此項費用如總承包合同中雙方有約定的,就應將此費用在內。④質量保證金,是指發包人將從總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暫留的價款,根據總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屆時再付給總承包人。也有的總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生效時向發包人付一定數量款項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后,發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項。但由于有的工程價款構成不同,審計人員應據實核算。

在工程價款確認之后,應將總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或總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價款逐筆進行核算。同時還應對收付各方的票據進行鑒證。這是因為有的建設工程緩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進行結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著一方先付款后收發票,或者一方先出具發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暫以收據作為收款憑證待工程完工結算完畢,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發票等原因,造成票據短缺或無效憑證現象,再建工程及時轉入固定資產。故審計人員對票據審核也不可忽視。具體對工程款收付情況審計,應從支付方和收款方、單位名稱、數額、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時間和數額,以及票據種類等情況進行審查。

八、總承包合同糾紛審計

總承包合同糾紛處理情況進行審計,是指建設工程當事人對履行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產生的異議??偝邪贤婕暗桨l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供貨人等多個主體法律,加之一方或諸方主客觀原因,致使過錯方違反總承包合同事項約定,使相對方遭受損失。守約方依法或依約向過錯方提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主張而未獲得賠償,或雙方爭議事項處理結果處于待定狀態。這些糾紛解決的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是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二是依據總承包合同中仲裁條款或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機構仲裁。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這些方式在處理總承包合同糾紛中是多見的。因此,在審計中,審計人員應對當事人已處理或者將要申請仲裁起訴的合同糾紛情況進行關注,因為這些糾紛的支付款項,不僅涉及到合同的標的和工程款的數量,也關系到當事人的風險管理。因此,對總承包合同糾紛處理情況審計也是不可忽視的。

九、總承包合同管理內控制度審計

總承包合同管理內控制度審計是指審計人員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中,對影響組織目標實現存在或潛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辦法采取措施,消除減少或轉移各種不確定因素,而形成的風險管理規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評價活動。由于風險管理工程項目多樣性、主體多體性、風險分擔不等性和風險發生突然性以及動態管理之原因,風險管理內控制度的形成就分為成文或不成文兩種。因此審計人員在對風險內控制度審計中,在注重對成文制度收集檢查的同時,也不可忽視實際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對風險管理的效果評價時,應從內控制度建立環節的完整性、執行環節的及時性和監督環節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對風險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價。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范文6

關鍵詞:索賠原則 索賠計算 案例教學

20世紀初,哈佛大學創造了案例教學法。即圍繞一定培訓的目的把實際中真實的情景加以典型化處理,形成供學員思考分析和決斷的案例,通過獨立研究和相互討論的方式,來提高學員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一種方法?!豆こ陶型稑伺c合同管理》課程與實踐緊密聯系,決定了該學科在注重理論教學的同時,更應重視實踐教學。本文以“索賠管理”章節的講授,進行案例教學的應用設計。

1.教學基本內容和要求

以“索賠管理”的講授為例,內容主要包括:索賠概述、索賠的原則、索賠報告與索賠計算、索賠報告的編寫以及索賠計算。教學使學生達到能夠理解工程項目索賠的處理原則、了解索賠報告的基本內容和編寫要求和掌握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的計算方法的目的。

2.教學方法的選取

在課程講授中主要運用案例教學法,并輔助以任務驅動教學法和研討問題教學法。案例教學法中以案例引發學生的思考,導入本節課的主要內容,通過項目索賠案例的分析與計算來講解索賠的基本知識。任務驅動教學法將布置“發射塔試驗基地項目”的索賠案例,解決索賠的相關問題。研討問題教學法體現在在任務完成的過程中,安排學生分組討論,積極發言,實現了教學中的良好互動。

3.教學組織及實施

3.1教學組織安排

首先,復習及導入新課。復習上一節課的知識,為新知識的學習做鋪墊,通過簡單的索賠案例的介紹,引發學生對索賠原則和索賠計算的思考,提出本節課程的主要內容和能夠解決的問題。

其次,提出項目索賠解決的任務。利用“發射塔試驗基地項目”的索賠案例,要求學生在課程結束時,能夠利用所學知識,解決索賠的相關問題,使學生帶著任務學習,目的更明確,態度更積極。

再次,主要內容的理論講解。講解索賠的處理原則、索賠報告和索賠證據及索賠計算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并輔以案例講解和啟發式的教學方法。

第四,任務的完成。任務的完成要求以研討問題的方式進行,讓學生分組討論,派代表發言,匯報任務的完成情況。

最后,總結。針對學生的學習情況,對本節課的內容進行總結,強調重點和難點,糾正在任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2教學流程設計

4.教學實施過程

4.1教師引導為主進行復習,內容包括:索賠的含義、起因及分類;索賠管理的幾個方面;索賠的程序。

4.2以索賠案例導入課程。案例背景:某汽車制造廠建設施工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標明有松軟石的地方沒有遇到松軟石因此工期提前1個月。但是在合同中另一未標明有堅硬巖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堅硬巖石,開挖工作變得更加困難,因此造成了實際生產率比原計劃低的多,經測算影響工期3個月。由于施工速度減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務拖到雨季進行,按一般公認標準推算,又影響工期2個月。通過案例引出所要教學的內容:索賠的處理原則和索賠的證據要求及索賠的計算。

4.3給學生布置任務,對發射塔實驗基地項目進行索賠處理。任務要求:確定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要求的事件;計算工期補償的天數;計算費用補償的金額。

4.4索賠的處理與計算的講解。

4.5任務的研討。將全班同學分成七個小組進行討論和計算。討論和計算完成后,由每組選擇一名同學匯報任務完成后的結果。每小組上交一份作業,記錄成員的分工及任務完成的過程及結果,計入學生的平時成績。

4.6總結。對每個小組的表現進行點評,公布正確的答案,強調難點和重點,進行課程的總結。重點問題歸納:首先,對于索賠的處理,首先要明確責任,即是承包商、業主還是客觀的原因。其次,第一種原因不補償,第二種原因工期和費用補償,第三種原因工期補償。再次,工期補償的計算中,重點掌握網絡圖的方法。最后,費用補償額的計算是難點,要掌握費用索賠的分項計算法。

5.教學效果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應用案例教學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啟發了學習的熱情,提高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鍛煉了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加了學生之間對于知識的溝通和交流,也增加了師生之間的互動。將課堂表現計入平時成績,使學生更加重視平時的學習過程。

總之,案例教學法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使學生從大量理論知識升華到實踐能力,使學生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等方面得到鍛煉和提高。課程實踐證明,運用案例教學法,可以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發揮其主動性,同時易于學生掌握相關理論,能有效提高課程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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