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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醫保論文范文1
關鍵詞: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主要問題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大局,必須始終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頒發《關于開展農民工參加醫保專項擴面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爭取2006年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人數達2000萬人,并爭取2008年底實現全面覆蓋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該《通知》對農民工醫療保險作了整體的規劃,但這些規定過于原則性,對在實踐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均未細化,尤其是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對象根本就沒有涉及。存在如下問題:
一、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能否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
該問題涉及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的銜接問題,對此,各地的政策也不盡相同。如,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政策實施后,要求此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外來從業人員必須一律參加綜合保險,而不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天津、濟南、合肥等地則規定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應按照原有的方式繼續參加醫療保險,不得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為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而重慶、成都、廣州等更多的地方則是將選擇權交給企業。如《重慶市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為農民工辦理了基本醫療保險的,繼續按原辦法執行,也可改按本辦法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睂τ萌藛挝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的繳費水平不同,為降低用人成本,很多用人單位乘機將以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轉為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其結果不僅使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喪失了個人帳戶,而且以前的繳費年限也不再計算,這雖然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農民工本人的經濟負擔,但事實上卻降低了農民工的醫療保障水平。為維護農民工的既得利益,維護醫療保險關系的穩定性,勞動與社會保障部應出臺相關的政策,明確禁止用人單位未經職工同意不得將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轉為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
二、流動就業的農民工能否同時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這涉及到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銜接問題,各地出臺的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基本上沒有作出規定,做法卻不盡一致。一些地方對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參加新型合作醫療保險不設任何限制,只要他們愿意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一律予以接收。這是因為,一方面,允許農民工同時參加兩種醫療保險可以提高農民工的醫療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在現有條件下,了解外出務工人員是否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十分困難,很不現實。而有些地方則不允許長期在外務工的農民工同時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防止參保人的逆向選擇,避免因為參保人兩地參保而出現合計報銷的醫療費用超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的情況。從理論上分析,現階段各地所實施的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繳費水平較低,保障水平有限,而籌資能力的限制也決定了現階段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也不高。所以,即便允許農民工兩地參保,也很難出現兩地報銷的費用總額高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的情形。此外,農民工大多屬于青壯年群體,相對于老人和兒童而言,發生疾病的概率較低,如果將外出務工的農民工排斥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體系之外,必然會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加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風險。當前的主要問題應是如何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基本醫療需求,而不是如何防止農民工的過度醫療保障。因此,在現階段,各地應允許農民工同時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這樣,既可提高農民工的醫療保障水平,又可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平穩運行。但從長遠來看,隨著國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財政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大及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應逐步限制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在輸出地和輸入地兩地同時參保,規定他們只能選擇參加一地的醫療保險,即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就不能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反之,參加了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就不能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三、缺乏劃分穩定就業和流動就業農民工的標準
當前,農民工的構成較為復雜,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與城鎮用人單位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第二類是農閑時外出務工,農忙時回鄉耕種的季節性農民工;第三類是在不同的崗位和職業之間、不同的城市之間以及城鄉之間不停轉換的流動性農民工。從理論上講,第一類農民工除不具有城市戶籍以外,與城鎮居民不存在本質區別,應將他們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第三類農民工則應通過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來解決他們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而所謂的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主要應針對第二類農民工實施。也正因為如此,《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明確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可直接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由于缺乏對農民工進行科學分類的法定標準,特別是由于缺乏穩定就業的農民工與流動性農民工之間的統一的劃分標準,致使各地在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對象問題上出現較大的差異,并呈現出如下三種不同的模式:
(一)完全將農民工排斥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之外,而不管農民工是否與用人單位存在穩定的就業關系。該種模式以上海為代表,200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外來從業人員一律參加包括工傷(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在內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而不能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二)將選擇權交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決定其所使用的農民工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還是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北京、重慶、深圳、珠海等地均采取此種模式。在這些地方,既建立起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又建立起了農民工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農民工參加何種醫療保險主要由用人單位作出選擇。
(三)明確規定“穩定就業”的地方標準,但差異較大。如,《天津市農民工醫療保險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凡是建立一年以下期限勞動關系的,應當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凡是由一年以下期限勞動關系轉為穩定就業勞動關系的,應當隨本單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方式,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統籌基本醫療保險?!睆奶旖蚴械纳鲜鲆幎梢钥闯?,劃分農民工穩定就業與流動就業的標準以一年的勞動期限為準,具體而言,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屬于流動就業的農民工,就應該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屬于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就應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天津市的規定不同,《合肥市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期限在2年以內的,可按本辦法選擇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期限在2年及2年以上的,應按照《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p>
由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在籌資模式和保障水平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農民工參加何種醫療保險對農民工本人、用人單位、經辦機構甚至當地政府都有重大的影響,為避免各地在此問題上的差異,有必要由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作出明確、統一的規定。
四、將部分農民工以及農民工的家屬排除在外
民工醫保論文范文2
關鍵詞農民工權益缺損法律保障
經濟發展的市面化、全球化,使得人數活動變化全球發展的必定形勢。鄉村充裕工作力涌向城市進行務工,一范疇是對鄉村傳統鄉土經濟秩序的改造,促使鄉村產業構造做成積極調動,以此來完成鄉村經濟的可連續發展;另一范疇是對城市經濟發展工作力缺乏的必要彌補,促使城市經濟完成產業化、現代化的實踐之路。鄉村人數流向城市,既減免了鄉村的經濟壓力,又增進了城市經濟和全球的不斷繁榮,這是一項雙贏的韜略。同道夸張指出:“鄉村充裕工作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產業化和現代化的必定形勢?!比欢?,在城市經濟發展進程中,只管農民工做成了宏大的功勞和就義,但其權益的保障不斷存在缺損題目,這是對農民工的不尊重和蹂躪,是全球經濟進程中的不和睦之音。農民工權益的法律有效保障,不斷僅是對農民工公民權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對法律的尊重。由于法律彰顯的公平、正義是為全部全球負義務,這是其不可推托的任務。
一、農民工權益法律保障缺失的表示
城鄉二元模式帶來的推拉效應和傳統戶籍政策的客觀原因,成績了農民工這個特別的全球群體,農民工是我國市面經濟發展的必定產物,是國度完成現代化的基本軌道。農民工是介于農民和工人之間的一度全球特別群體,他們既非純粹的農民又非真正意義上的工人,這就建議了這個群體的無奈和難堪事情?!八麄冞@個群體就像是性命在孤島上,闊別家門又徘徊在城市的門外?!币晃蝗驅W家如是說。農民工權益法律保障的缺失,一范疇把農民工不斷推向全球的墻角;另一范疇又加劇了全球相對,增多了全球的動蕩定因素。客觀上,農民工權益缺損引起的違法犯法等全球題目,終極還是要法律往解決,權利機關的不作為終極還是要以其作為的行動往結束,這無疑于作繭自縛。
(一)全球保障政策對農民工的輕視性
全球保障政策是市面經濟的“鞏固器”、經濟運轉的“減震器”和完成全球公平的“調節器”。[1]但是本國目前的全球保障政策存在嚴重不足,缺乏公平性。全球保障政策只涵蓋了國度機關、事業機關和部分集體企業的職工,而個體管理者、私營企業職工和“三資”企業中的農民工并未遭遇到充分的全球保障。固然廣東、北京等少數省市開端實行最低性命保障,但盡大部分農民工仍然被消除在全球保障政策之外。當農民工遭遇工資不能和時足額發放、工傷典當、人格輕視等題目時,全球保障政策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以和對于有坑農民工權益的部門和匹夫缺乏嚴格的處分機制,往往使農民工連辛苦懇動的“工資”都不能拿到。
(二)法律支援政策滯后
本國自1994年樹立憲律支援政策以來,已經樹立政府法律支援機構2892個,共有法律支援專職職員9798名,10多年來共解答法律咨詢600多萬人次,辦理各類法律支援事例81萬余件,有130余萬人取得了法律支援服務。法律支援已經變化一項保障農民工正當權益、完成公安公平、保護全球鞏固的不可或缺的政策,但因法律支援經費的缺乏,法律支援辯護律師資源的不足,法律支援機構和政府部分的合作機制缺乏有效的監督,大批愿望需要法律支援的農民工權益糾紛和事例不能取得和時的解決。農民工權益被損害以后,由于交不起高額的訴訟費而喪失了國度法律輔助的權利,這對農民工來說是極大的不公平。法律的權威不是靠金錢堆積興起的,而是靠公溫和正義積攢興起的。農民工權益受損而不訴諸于法律,卻被迫選擇自己不甘心的“私了”,這并不是農民工法律意識的淡薄,而是一種埋伏的不同等在作怪。由于他們和雇主之間的不同等位置,迫使其只能接收不同等的原因。
此外,當農民工權益被損害以后,保護全球公平的政府、保護工公民權益的工會、保護婦女權利的婦聯理論上應當是保護農民工權益的剛強后盾,但客觀上來自他們的關心卻竟然看不見。廣東商學院教授謝澤憲、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巧燕于2003年7體液過問卷調查后覺察,專人農民工權益的機關并不能全心全意地保護農民工的親自好處,從某種水平上說,它但是一度情勢罷了。為何廣東省手外科醫院如此之多、手外科技巧如此繁榮,究其原因,是手指工傷事故太多。每年都有上萬只手指手術,每一次手術耗費數萬元,這是一度很大的好處市面。農民工工傷以后的典當、性命、就業、子女文化、父母收養等一連串題目都值得我們認真思考,這不斷僅是一度法律題目,更是一度全球題目。農民工工傷以后不但背負宏大的經濟義務,并且負載更加沉重的實質壓力,由于他們有見不得人的一面。謝澤憲教授痛心疾首地指出,“這不是他們的丑,是全球的聲譽?!盵2]法律把沒有解決的題目扔給全球,是對全球的不尊重,更是對法律自身權威性的蹂躪。法律支援是農民工正義維權的全球下線,假如都沒有了,那樣農民工除非任人宰割。正義成了一扇假想的門,法律把農民工拒之門外,同時也把自己關在了門內。
(三)農民工政治權益被剝奪
農民工處于全球層次體專業的底層,由于受文化水平、身份位置、財產占領等的限制,其政治參和機會往往很少甚或被剝奪,這樣使得農民工對政治性命的反應力較低甚或沒有。政治性命的貨物是法律,而法律則是權勢政府對全球公共價值的強迫性和權威性分派。國勢群體在法律的制定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反應力,他們超出自己的反應力或其他行動,使法律的制定有有利自己的好處欲求,或者至少不反應自己的既得好處。農民職業為弱勢群體,因其特別的全球身份而無法參和法律規矩的制定,不能使自己的志氣體現在法律中,故此,自己的權利被疏忽、剝奪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法律對國勢群體的通知就是對弱勢群體的欺負,這在特定水平上折光降生界權利分派不同等的“潛規矩”。同時,農民工政治參和權利被疏忽、剝奪殃和其他范疇,諸如子女受文化、就業、培訓、休息、安全保障等權利都得缺席有效和有恒的保障。
“一度全球假如不能充分關注保障題目,特別是全球脆弱成員的保障題目,很可能性要接收損壞性順利結果的磨難?!盵3]農民工權益法律保障虛置的表示,使其不斷被逼向“違法犯法”的邊緣。2000年震動全國的湖南張君案就是一度明證,這不能不引起全球的高度器重。
二、農民工權益法律保障缺失的深層原因
農民工是市面經濟的產物,是歷史和現實的反常兒,其特別的全球身份和位置建議了遭遇多劫的性命軌道。因此,農民工權益法律保障缺失的深層原因變化全球亟待探究的重大考題。
(一)以戶籍治理為關鍵的城鄉二元模式的歷史原因
農民工是在我國特定環境下發生的,是和特定的歷史時代相聯專業。在打算經濟時代,國度履行嚴格的收進分派政策和戶籍治理政策,這兩者客觀上形成了本國城鄉二元化全球分別的模式,限制了農民向城市的活動。只管這種二元模式在打算經濟時代為全球的鞏固和發展做成了宏大的功勞,顯示了特定的優勝性。但是隨著改造開花的不斷深進,這種二元模式的弊病愈加凸現,在特定水平上制約著市面經濟的步伐。二元化的戶籍治理政策制約著人數的廣泛活動,特別是經濟退步鄉村的農民向經濟繁榮城市的活動。城鄉二元模式是歷史形成的,它在城市和鄉村之間形成不同的經濟構造,這種二元化的經濟構造拉大了城市全球和鄉土全球之間的經濟差距,以和由此而來的各種價值觀、人生觀。經濟差距越大,就越能潤澤農民涌向城市的心理,也越能加劇城鄉兩種秩序的相對。
城鄉二元模式的相對秩序建議了農民工特別身份的形成,農民和市民不同的效益觀念和價值觀念也建議了兩種全球群體的必定相對。由于城市秩序的特別性,城市市民享有農民可看不可和的優寬待遇,甚至對于在這種不正義的政策下而取得的待遇發生了極大的慣性依附,所以總是要竭力保護這種不正義的好處分派模式。而城內政府對農民工采用的種種限制政策表面上就是保護城市市民這種不正義的既得好處的具體表示,這種好處上的沖突下降了農民工薪資待遇的心理預期,順有利農民工“心悅誠服”地為城市經濟發展服務。同時,和城市居民較大的好處反差使其心理發生“相對剝奪感”,從而引發全球危機。城鄉二元模式是歷史形成的,我們不能手為轉變,但農民工不能遭遇和市民同等的待遇,卻是不公平的政策形成的,而政策的不公平是對公民權的最大蹂躪。
(二)執法環境差、維權本錢高、城市輕視強的全球原因
農民職業為全球特別的弱勢群體,當其權益被損害以后,會做成兩種選擇:讓步和抗爭。讓步是農民工舍棄自己的權利,默默接收并予以回避,或者被迫接收“工資”的“高額打折”的便宜原因并進行蒙受;抗爭是農民工爭取自己權益的積極表示,他們超出上訪、訴訟、甚或武力等方法來為自己維權。德國法學家耶林認為,“權利,為取得此對象的手腕就是奮斗。”[4]農民工??闯稣⑷舜?、工會等機關爭回自己的正當權益,然而這些農民工的剛強后盾有時卻視而不見,來自他們的關心至多只停留在口頭上,讓人看缺席客觀的內容。固然目前農民工討薪取得了特定成績,2002年全國工作監督部分共追回14億元,但距拖欠400多億元還有很大的差距,這不能不介紹我們政府的執法部分還存在很大的題目。執法部分力度不夠的原因取決執法職員的高素質不高、中央政府的保護學說,中央政府為了自己的經濟好處,甚至忍受或縱容這種事情。名揚全國的工傷維權辯護律師周立太,為爭取農民工權益積極辯護,深受農民工的尊重和歡迎。但是一些企業卻到中央政府埋怨:有這樣的辯護律師在這里,我們呆下往了。言下之意假如政府不采用特別的措施,就要撤資。中央政府招商引資、發展經濟固然無可厚非,但我們決不能為了經濟好處而疏忽、蹂躪農民工的正當權益。
訴訟是農民工權益保障的法律下線,同時也是農民工最不愿意走的一條路。由于目前公安不正常環境,加之較高的訴訟費用使得農民工沒有才能爭回自己的正當權利。當農民工權益被損害,特別是遭遇工傷以后,農民工急需治療費用,如若用法律途徑來解決,也許能夠取得更多的典當,但不能救急。農民工除非被迫接收雇主的很少的典當,并且以后的就業、性命還是一度很大的題目。公安環境不幻想,維權本錢高、風險大是法律難以保護農民工權益的基本原因。農民工打不起官司的原因還取決耗不起時間,即便閱歷艱巨疾苦獲得勝訴,法院履行難也是一度題目,終極的勝訴但是一張僅有心理撫慰作用而無客觀意義的法律白條。因此,即便農民工知道其權益被損害,也不敢、不愿用法律途徑來為自己維權。
城鄉二元模式的相對秩序造成了市民對農民的某種偏見,這種偏見受歷史的反應,但在現實全球中卻被不斷地夸張,以至于城內政府對農民工發生輕視和排擠心理。農民不是鄉村的專利,市民也不是城市的專利,他們都是特定歷史的產物。從法律層面上講,農民工和城市市民享有同等的法律位置,市民享有特別的全球待遇,就是對農民工的輕視,也是對“法律眼鼻祖人同等”的褻瀆。城市政策對農民工的輕視具體表示在就業限制、職業環境差、子女受文化需交納高額的借讀費、同工不同酬、保險福利無保障等權利的缺失。只管城市如此輕視,農民工還是“忍辱負重”地進行留在城市,他們不敢對各種各樣有害其權益的行動講價,由于他們怕失來往之不易的職業,這樣更加劇了城市輕視的蔓延。
(三)農民工的自身原因
農民工自身高素質的約束也是其權益法律保障缺失的一度重要原因。農民工文化高素質相對較低、現代法制觀念不強、自我保護意識淡薄、缺乏權利觀念,當其權益遭遇損害以后,由于周濟無門,只能自我承擔。并且,我國的農民基于某種血統和地緣的同質作用,一般不愿打破這種互相依存的全球關專業。不同,倒是愿意舍棄一些權利,往博得一些情理,以好轉同周圍的全球關專業。這是我國農民傳統的價值觀念在作怪,這種退步的權利觀念是農民工權益屢屢受損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難以接收現代法制思想、不能用法律保護自己權益的關頭。此外,農民工缺乏機構性,觀察散漫,這樣使其無正式的全球機構依附。當其權益缺損后,由于得缺席全球機構內部資源的保護和撐持,農民工只能依附樹立在低級群體網絡房基上的血統、地緣或業緣的鄉土機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客觀上,這種鄉土機構的力量對于他們的困境來說是非常牢固的。
三、法治視野下的公民權保障機制——農民工權益保護的法律途徑
農民工權益缺損是一度全球題目,但回根結底是一度法律題目,是法律對農民工權益保障缺失造成的,是法律駕駛全球運轉中的不和睦之音。因此,必需構建一種公平的和睦秩序——法治視野下的公民權保障機制,來對農民工進行國勢關心,這才是清源之術、治本之道。
(一)政策公平:一種法律下線
政策公平對于轉變農民工的弱勢位置是基本性的。美國法學家羅爾斯在其名著《正義論》中認為,全球公平應體現兩條“正義原則”,[5]一是同等原則,即每匹夫應當在全球中享有同等的自由權利;二是特征原則,即假如不得不發生某種不同等的話,這種不同等應當有有利境遇最差的眾人的最大好處。羅爾斯對全球和經濟中處于順利位置的弱勢者開出的便條是采用特別的積極特征待遇,一范疇保證書國度權利的對內開花,另一范疇又能夠使弱勢者獲得最大好處,這客觀上體現了一種表面上的全球公平。
農民工是不公平的政策造成的,這一弱勢群體的形成,即證明了不公平已經存在。那樣,按照羅爾斯的“特征原則”,國度應當采用積極措施來保障農民工的最大好處。(1)樹立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有效機制,加強權益缺損事情的防備措施。農民工辛苦工作的工資假如不能和時、足額的拿到,不但生存變化題目,并且會加劇其對全球的敵視心理,增多全球的動蕩定因素。(2)加快鄉村經濟建設和城市化步伐,改造城鄉二元體制,完成城鄉秩序一體化。農民工權益缺損的房基性原因是其依存的鄉土秩序在城市中的失落,以和由此而發生的農民工生存和成長期看的落差。故此,加快鄉村經濟建設進程,轉變鄉村經濟退步的局面是一范疇;另一范疇要打破城鄉二元化的不正義模式,完成鄉土秩序和城市秩序的融合和重建,終極完成城鄉秩序的一體化,取得一種政策上的和睦。城鄉秩序一體化是指城市秩序和鄉土秩序超出融合能夠互相容納,改造兩種秩序上因政策造成的人造相對;越超重建使兩種秩序互相滲透,新建一種新式秩序,從而取得一元化形狀。除非打破城鄉二元模式,性情轉變我國傳統的戶籍治理政策,使全球資源同等而有序的分派,完成農民工權利的公平分派。除非構建公平的政策,性情完整消滅農民工受輕視的全球現實,這也是轉變農民工遭遇的法律下線
(二)公民權尊重:一種道德下線
法律是一種普適性的政策。普適性請求法律必需保障每匹夫的好處,這才是其公平正義原則的體現。農民職業為全球的弱勢群體,理應受到全球的尊重,法律有任務請求全球大眾,往尊重農民工,這是全球的道德下線,同時也是法律的道德下線。尊重是全球關專業中最基本的倫理準則,假如人和人之間連至少的尊重都不能獲得的話,那樣,不被尊重的一方即是被否定了做人的尊嚴,這是全球不答應的,更是法律不答應的。
農民工在城市受輕視是一度廣泛景象,這重要回因于法律的器重和脆弱,器重表示為法律對農民工權益缺損的“視而不見”;脆弱表示為法律對農民工權益缺損的“能干為力”。農民工所言:物質上的貧困倒在其次,實質上的受輕視卻讓人難以接收,不尊重的全球現實往往使其難以長期安心腸在城市職業。和此同時,農民工和市民之間的沖淡、相對形狀往往給全球治安帶來不良反應,因此,法律應當給農民工以市民待遇,讓農民工享有和市民同等的城市尊重。從法律功利學說的立場講,尊重農民工并保障其正當權益,既象樣使農民工長期為城市經濟發展服務,又能夠使全球秩序取得和睦發展,進而減免全球的義務,下降法律的本錢。
農民工進城務工,是市面經濟環境下不可惡化的潮流,全球應當順應而不應禁止。我們必需承認,“在今后的幾十年里,農民工和城市市民將是本國城市同性命的、的兩大全球群體,除非加強他們之間的懂得、懂得和溝通,消滅他們之間的誤解、隔閡和輕視,性情防止全球沖突的呈現,從而保證書本國全球的長期鞏固發展?!盵6]既然農民工得缺席尊重反應了其權益的保護以和全球的鞏固秩序,那樣,法律就應當擔當此重擔,調動農民工得缺席尊重的全球關專業,對于不尊重農民工的行動予以處分,用法律的手腕來保護農民工的正當權益,使農民工取得法律的尊重。例如,成立正式的農民工維權機構,制定專門的《農民工權益保障法》,履行農民工工作合同政策,擴大全球保障政策的連累面,改造文化法規、增進文化同等。
(三)權利意識:一種生存下線
農民工由于天然的脆弱性,加之受傳統儒家思想的反應,往往和平,寧可自己吃點虧,也不愿得罪犯,這是鄉土全球中的熟名聲結。在特定水平上,忍讓意識保護著全球關專業的鞏固,但長期下往,卻埋伏著更大的危機,這種危機是以生存作為下線。在鄉土全球中,由于血統、地緣上的特別關專業,農民權利雖然受到小半有害,一般會有鄉村干部或德高重視的人出面調節,保持鄉土秩序整體上的一種溫和。農民這種傳統的權利意識在鄉村尚象樣生存下往,但把它移栽到城市全球中就會碰壁,由于城市全球是在競爭激烈的市面經濟中發展的,市面經濟決不會同意和輔助弱勢者。從某種意義上講,城市全球是以好處的互動為房基,好處的互動又是以激烈的權利意識為準則,它請求市民要有法律觀念。農民工從鄉土全球來到城市全球,由于其文化水平較低,缺乏法律觀念,所以其權利意識當然大大上升。但是這種上升還有特定的全球原因,農民工背井離鄉為的是更好地養家性命,但在城市的輕視中“忍辱負重”進行職業,由于他們怕失來往之不易的職業。這樣,一范疇下降了他們召喚遇的期看值,另一范疇也增多了雇主們的剝削心理,雙重因素使農民工的權利意識不斷跌向生存的下線。
農民工權利意識的缺乏不斷僅是其匹夫的原因,法律保障的虛置也是一度重要范疇。羅爾斯認為,“假如法律不能充說明決由全球和經濟的敏捷變化所帶來的新式的爭端,眾人就會不再把法律當做全球機構的一度機器而加以信任?!盵7]農民工權益缺損而不訴諸于法律,在特定水平上也剝奪了其維權意識。
四、序言
農民職業為全球活動中的邊緣弱勢群體,其權益保障已經變化一度嚴重的全球題目,我們要構建公平、正義的和睦全球,就不能不著想農民工權益缺損題目。國度在培養全球資本、開辟農民工人力資源、革命農民工全球位置以和其生存才能的同時,加強法律對農民工權益的客觀保護,才是我們全球對其公民權保障的最大福祉。
注釋
[1]:《加快完善全球保障體專業,客觀保證書國度長治久安》,載《新時代工作和全球保障重要教案選編》,[北京]核心教案塔斯社2002年版。
[2]蔣韋華薇:《斷指之痛》,[北京]我國青年報2005年4月27日。
[3]曾湘泉:《價值理念、收進分派差距和全球保障政策構建》,載[北京]全球保障政策2002年第1期。.
[4]何勤華:《西方法學家本紀》,[北京]我國全球大學塔斯社2002年版,第200頁。
[5][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北京]我國全球科學塔斯社1988年版第581頁。
民工醫保論文范文3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意義;對策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已成為社會政治、經濟穩定的手段。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僅是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然而近年來,隨著農民工隊伍的不斷擴大,由此引發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也日益突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就是其中之一。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分析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起步較晚,加上農民工群體的多樣性、復雜性、流動性及推進工業化進程中形成的剝奪、犧牲農民利益為工業發展服務的慣性,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不容樂觀。
1、現有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角度不全、層次單一
從我國目前的農民工社會保障情況來看,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面相對較小,實施范圍窄。雖然具備基本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等保障項目,但是相關的具體制度政策規定比較模糊,標準參差不齊,缺乏針對不同特點的農民工以相應的切實保障。諸如對于農民工在醫療、失業、工傷保險等方面出現的新問題沒有專門層次化的保障措施。
2、社會保障立法極不健全,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
國內立法現狀:《憲法》第45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有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币虼?社會保障權應是全體公民的社會保障權,而不應成為少數市民的專利。但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法規中,沒有一部綜合的關于外來務工人員保障的全國性專門法律、法規或規章,全國性立法中對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障的規定也很少且很籠統。如1991年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對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障作了較為具體卻不完整的規定;1999年,國務院施行了《社會保障費征繳暫行條例》,首次將非公有企業職工和外來勞動力納入養老保險統籌,但其用語卻也模糊不清;《勞動法》頒布后的一系列全國性勞動立法中,在適用范圍上大多未對職工作明確列舉,缺乏可操作性。
3、農民工自身社會保障權利意識較為薄弱
大多數農民工自認為來自農村能在城里從事一份工作已經不容易,只要能增加自己的收入,自己是能夠接受的。政府承擔城鎮居民特別是下崗職工社會保障的負擔已經異常沉重,因而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已無力承擔。此外,農民工雖然從事工人職業,但他們仍是農民,并且有土地,如果他們在城市里無法生活,還可以回農村去。因此,完全不必將他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由此可見,作為現代化建設重要力量的農民工還較為缺乏社會保障意識。
4、城鄉二元格局導致的城鄉差別依然突出
長期以來,我國不但形成了城鄉二元格局,而且在政治權利、教育權利、勞動就業以及社會福利方面實行了城鄉二元化的政策,這種由戶籍制固化了的差別將農民群體變成了弱勢群體。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城鄉差距的進一步擴大,在導致整個農民階層弱勢化、邊緣化的同時,農村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弱勢群體。福利待遇低、生活質量差、救濟標準低等存在已久的城鄉差別一再激起農民進城務工的浪潮。
二、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意義分析
作為推動城鎮化、工業化的主要力量,農民工是是銜接農村和城鎮的樞紐,他們一方面為城鎮建設做出巨大貢獻,另一方面為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動和促進作用。然而為了更好的發揮農民工的作用,需要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當然,現階段農民工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還面臨著許多現實困難,但由于它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穩定和社會結構的順利轉型,關系到千千萬萬農民工的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我們還是應當力所能及地采取行動逐步使農民工的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趨于完善。
1、經濟意義:為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機制,有利于土地的流轉和集約化經營,改善農業生產方式,提高勞動生產率;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民的抗風險能力,從而降低預防性儲蓄、促進消費,對于拉動內需和經濟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有利于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以及實現企業的發展與長期利益最大化。
2、政治意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現代社會保障體系在覆蓋城市居民的同時要為農村人口特別是農民工提供應有的保障。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政府著眼長遠的要求。如果因農民工的流動性與勞動關系不穩定而不考慮這個問題,那么今后再解決比現在解決成本要大得多。
3、社會意義:發展農民工社會保障事業有利于增進社會的整合與穩定,是社會轉型的客觀需要,是城市化戰略推進的需要;在極力推進城鄉一體化的今天,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能夠有效改善農民工得失懸殊、進退兩難的境地處境,兼顧公平與效率使社會公平機制得到應有的體現。
三、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的對策分析
1、結合農民工特點,建立分類分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
為農民工提供最低工資保障;為進城務工農民提供工傷保險,完善農民工的工傷賠償制度和機制;為農民工提供醫療保障制度,著重保障農民工患病住院治療的權益;探索建立適合非正規就業特點的過渡性養老保險制度;根據農民工二次分化后“市民化”程度的差異,以及他們面臨風險和規避風險能力的強弱為其提供內容有別的分層分類保障。
2、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完善勞動法律法規
盡快出臺比較系統和權威的關于社會保障的基本大法,明確法律責任,統一法律規范,構建一套權責分明的法律體系,對各級保障部門、管理機構進行明確分工。加快制訂和勞動法配套的勞動合同法、工資法、監察法等,明確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使勞動法真正成為勞動者維權的依據。
3、為農民工提供相關法律援助,提高其享受社會保障權利的意識
定期邀請專業律師開展法制培訓,為農民工講解務工常用的法律知識和維權技能。組織公益律師為農民工講解勞動就業、工傷賠償及辦理暫住證等法律政策知識,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落實好合同制,讓員工更加清楚自身的權利義務。企業應重視多方面選拔人才,讓每個人都有平等就業和升遷的機會。
民工醫保論文范文4
論文摘要:公益性文化事業是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但是,當前我國公益文化事業的發展面臨很多挑戰,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經費仍然是“捉襟見肘”,文化設施和設備仍然很難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文化生活的需求。為此,我們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多的文化宣傳陣地和休閑娛樂場所,進一步提高城鄉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發展水平。
公益性文化事業是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是推進先進文化科學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必經之路,是黨和政府執政為民的重要職責,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支撐,是以文化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的價值體現,是生活質量提高和人的全面發展的需要。因此,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的進程中,要把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放到與文化產業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使二者齊頭并進,協調發展。
一、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
文化權益是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之一,是支撐和滿足“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基本指標。公益性文化事業是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它是由國家舉辦,不以營利為目的,面向社會、面向公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文化事業及其相關載體。它肩負著傳播知識、宣傳教育、示范指導、向群眾提供優質精神文化產品、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的重任。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將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多的文化宣傳陣地和休閑娛樂場所,進一步提高城鄉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發展水平。
1.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是增強文化發展活力和競爭力的迫切需要。面對日益開放的國際環境,文化事業已經成為中華文化融人全球文化多元化環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益性文化事業作為文化建設的重要方面,通過公共文化服務的制度基礎、物質保障、人才隊伍、基本載體等方面的建設,必將大力促進文化的科學發展,增強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加強,也直接促成了政府資源、經濟資源、社會資源、服務資源、管理資源、技術資源、人力資源、觀眾資源、設備資源等各類文化資源要素的全面整合與有效利用,從而進一步促進文化與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是滿足廣大群眾精神需求的內在選擇。文化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表現。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提出,不僅把文化建設納人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協調共進的社會進程,也突出顯示了文化在和諧社會中培育時代精神、體現人文關懷、實現文化權益、促進文化提高、完善人的全面發展的獨特功能。只有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才能在文化發展的機遇期和社會矛盾的凸顯期,充分發揮文化對統一思想、凝聚人心、塑造靈魂的社會教化功能,滿足人民群眾休閑、娛樂、求知、審美、健身、交際等方面需求的服務功能,使優質的公共文化產品成為溫馨、親和的力量,慰藉、鼓舞人的力量,使公益性文化工作成為浸潤和滋養美好心靈、熏陶和培養高尚情操的事業。
3.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是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破除一切阻礙和影響文化發展的體制弊端,是文化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文化生產管理、服務支配理念和模式發生變化,以目前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和文化隊伍網絡為基礎,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著手構建以實現社會成員最廣泛的文化享有為目標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已經具備了很好的條件。特別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人,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發展不僅只是文化事業領域的從業者自己的發展,它已經成為了一個民族提升自己文化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只有通過深化改革,加快發展,建設一個充滿活力、能夠自我優化的、適應文化發展規律的、政府、社會和市場力量共同參與的文化體制,才能促進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繁榮和發展。
二、當前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滯后是影響公民基本文化權益的重要因素
公益性文化事業雖有較大的發展,但也存在不少問題,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經費仍然“捉襟見肘”,文化設施和設備仍然很難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文化生活的需求。概括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經費投人不足,基層文化活動乏力。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發展,需要有足夠的經費支持。但由于受財力的限制,政府對文化事業投人較少,沒有形成良好的運行機制,很多文化事業單位只能勉強維持工作運轉,而無力拓展業務。當前主要表現為:經濟基礎仍然比較薄弱,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投人有限;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氛圍不夠濃,社會力量參與仍然缺位。不少地方的領導干部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認為只要搞好經濟就行了,存在著重經濟建設,輕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現象。認為經濟建設是實的,短期就可以取得效益,能夠體現出政績,而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是虛的,一時不能見效,政績一時難以體現出來。所以,有的口頭上強調要重視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而沒有真正落實到行動上。部分地方的領導干部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導致部分地方的公益性文化設施簡陋,無法起到宣傳教化、休閑娛樂的作用。
2.人才缺乏,文化競爭力不夠強。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文化事業的發展,離不開人才的培養、競爭和使用。由于缺乏科學合理的文化人才使用、培養和引進機制,文化經營管理人才特別是高層次人才匾乏,有些門類的專業技術骨干流失較為嚴重,文化事業發展缺乏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成為制約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的“瓶頸”之一。加之現有的文化人才隊伍年齡老化、知識結構單一,不適應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的新要求。尤其是在管理人才方面,更是缺乏懂經營、善管理的專門人才。所有這些,都是掣肘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一個很大的因素。
3.體制不順、機制不活,文化創新乏力。文化體制改革相對滯后,文化管理方法比較單一,過多地依靠行政管理和政策調節,文化市場管理缺乏統一的行政執法力量。當前,有相當一部分文化企事業單位管理仍然帶有明顯的行政色彩,主要依靠行政方式來配置資源,文化資源浪費嚴重。文化服務不是以滿足人民的基本需求為目的,造成公民的文化基本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時,存在著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辦不分的狀況,缺乏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沒有發展動力。
4.基礎設施和設備比較滯后,文化信息共享資源相對乏力。長期以來,新建的基礎設施和新投人的設備比較少?,F有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基本上都是使用了多年,已經老化,適應不了發展的需要。由于文化設施較為落后,不能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不利于培育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文化消費市場,提高文化品位。加之有的地方文化設施還是非常簡陋陳舊,仍然停留于上世紀七十年代的水平,遠遠不能滿足新時期人民群眾對文化生活的需求。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文化消費觀念的形成,制約了市民文化素質的提高,從長遠來說也必然會影響一個地區的綜合發展。
5.投融資體系不夠完善,需要建立有力的投融資主體及平臺。由于文化事業單位公益性、準公益性和經營性界定不夠清晰,該推向市場的沒有政策以及體制界定不夠明確,造成資金投人上的缺位和越位,從而制約了公益性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社會和民間資本多渠道融資的體制機制還未形成。公益性文化建設資金來源幾乎全部依賴政府投人,社會各界參與投資很少,社會辦文化、企業辦文化的積極性還沒有很好地調動起來。文化事業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機制較弱,不具備擴大文化市場所需資本的擴張能力。
三、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已成為當今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亮點和重要支撐,成為提升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手段。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必須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按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特點和規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深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革為動力,以文化設施建設為平臺,以整合文化資源為手段,以提高人的素質為核心,以滿足和提升市民群眾精神文化發展為目的,通過市場導向、政府規劃、部門聯動、企業運作、項目帶動、社會參與,積極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推動公益性文化事業更快更好地發展,不斷豐富和滿足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1.堅持先進性與廣泛性相結合。大力發展先進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的發展,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一切思想文化陣地、精神文化產品,都要堅持社會主義的正確導向,宣傳科學真理,塑造美好心靈,弘揚社會正氣。要貼近群眾、貼近實際、貼近生活,面向廣大群眾,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務,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不斷豐富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滿足人們不同層次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
2.堅持以人為本與發展為先相結合。必須堅持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始終把文化發展的著力點放在實現和保障市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和滿足人民群眾多方面、多層次、多樣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上,并以此作為評價和衡量文化建設工作的根本尺度;把提高市民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文化建設和發展的根本目的。
3.堅持市場運作與政府調控相結合。加強政府在規劃引導、政策調節、市場監管、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職能。改進和完善重大文化活動和項目的組織、承辦和評價機制,對政府主辦的重大文化項目和活動引人競爭機制,創造條件,吸引社會資金投人,鼓勵社會力量辦文化,逐步推向市場化運作。
4.堅持協調發展與重點發展相結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正確處理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關系,提高文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統籌考慮文化發展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堅持宏觀控制與微觀搞活的有機結合,做到既放得開又管得住,確保公益性文化事業健康發展。
5.堅持文化繁榮與規范管理相結合。要健全文化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加強文化立法,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經濟文化政策,鼓勵和調動全社會的力量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營造文化繁榮發展的格局。同時,依法加強文化管理,整頓文化市場秩序,把握文化發展的正確方向,確保文化安全和有序發展。
6.堅持特色文化與大眾文化相結合。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市場,研究市民群眾的文化需求,著力提高大眾文化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在發展大眾文化的同時,有選擇、有重點、有步驟地發展富有文化內涵的特色文化,把發展特色文化與發展大眾文化有機結合起來,為文化發展開拓更加廣闊的空間。
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的路徑選擇
公益性文化事業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把為全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務作為重要目標,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增加投人,增強活力,改善服務。要加強規劃,合理充分地利用好現有文化資源,防止重復建設。
1.加大資金投人力度,提升文化軟實力。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保證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基本的文化權益,努力提高全體民眾的綜合文化素質,是各級黨委、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其公益性質決定了其生產目的并不在于追逐利潤的最大化,而在于是否較好地實現了其社會服務功能,因此決定了其投人必須由政府來主導完成。無論如何改革,政府都不能在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投人上缺位。基于這樣的理由,加大投人,首先要依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全力保證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基本運行經費,提高基層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這是做好文化工作的基礎。其次,要保證把宣傳文化事業經費全額用于文化事業的發展上。再次,各級政府要逐步加大財政資金對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投人力度,其增幅要保證略高于同期財政收人的增長幅度。加大投人絕不能只是掛在嘴邊,各地各部門要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把它落到實處。
2.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化基礎設施是公益性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和依托。實踐證明,基礎設施興,則文化事業興。文化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一方面是可以為廣大群眾開展文化活動提供必要的場所,另一方面是能夠讓人們生活在良好的社會文化氛圍之中,更重要的是能以此幫助人們培養更加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因此,我們要結合實際,規劃和建設一批既有民族特色、地域風格,又具有時代特征、為大眾認可的文化設施。如科技館、體育場館、文化廣場、全民健身園地、社區文化活動園、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并真正發揮好它們作為先進文化的傳播陣地和發展天地的現實功能。
3.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機制,切實加強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文化工作是一項以人為對象的工作,必須樹立人才是文化發展的第一資源的觀念。要建立起開放的文化人才培養、引進、選拔和激勵機制,培養和引進當前迫切需要的人才,并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要制定發展規劃,創造良好條件,大力培養造就成批的優秀文化人才。要把培養、使用文化人才納人財政預算,在住房、職稱、待遇等方面采取優惠政策,使成千上萬優秀人才參加到公益性文化事業建設中來。各級領導要善于發現身邊的人才,善于利用好現有人才,對人才不能求全,要多看特長專長,多看優點長處。要采取選送深造、在職輪訓、聯合辦學(班)、以工代訓等形式,培養一批在各專業領域能獨擋一面的專業人才。
4.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法制化建設,真正確保文化事業平穩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發展投人來自社會,并向社會成員無償地提供平等服務,是現代文明社會中獲得基本法律保護的領域。為此,我們應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重點:一是要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投人與管理,應該及早納人法制化的軌道,確保社會投人和服務的均衡。二是要加強公益性文化事業法制化建設,并以法律、法規方式,規范文化事業及其相關領域的所有行為。三是要建立一個覆蓋操作、管理、監督的完整系統,切實保障社會對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發展投人獲得有效的使用,讓廣大人民群眾獲得實在的文化服務。
民工醫保論文范文5
【關鍵詞】外來務工人員 醫療保障 建議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城市中生活、工作,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外來務工人員”群體。這一特殊的群體由于受傳統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和戶籍制度的限制,他們的戶口仍在農村且身份也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同,他們長期被排除在城鎮職工社會保障體系之外,社會保障權益處于缺失狀態。隨著外來務工人員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的出現,他們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成為了城市中的弱勢群體。再加上長期以來,受外來務工人員大多以青壯年為主的這一特征影響,總以為他們的總體健康狀況不錯,故此,外來務工人員的醫療保障更加乏,存在的各種風險令人擔憂。政府部門也相應出臺了一些政策:如2003年,國務院了《關于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2004年,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臺《關于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把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納入醫療保險范圍。2006年,國務院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強調要切實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醫療保障、職業安全衛生和食品衛生保障、健康教育等問題,維護農民工的切身利益。同時將“抓緊解決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障問題”列入重點。在隨后印發的相關《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爭取在2008年底將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基本納入醫療保險”的目標。這也標志著農民工醫療保障工作進入了推進階段;2009年,新醫改方案提出: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以城鄉流動的農民工為重點,積極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對于社會普遍關注的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新醫改方案明確指出:簽訂勞動合同并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要按照國家規定明確用人單位繳費責任,將其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其他農民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務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此可見,農民工醫療保障工作進入了具體實施階段。
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障問題已經引起社會高度重視,各地政府也對外來務工人員醫保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外來務工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可切實解決基本醫療保障問題,減少就醫負擔,同時也維護了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有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
一 外來務工人員基本醫療保障的現狀
近年來,政府和有關部門不斷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服務與管理力度,也專門針對外來務工人員制定了各種服務措施,但是,對外來務工人員的醫療保險制度還不完善,總體形勢不容樂觀。在醫療保障方面,處于非正規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根本談不上醫療保障待遇;在醫療資源方面,要滿足只有微薄收入的外來務工人員的醫療需求很困難。
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障嚴重缺失,和用工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大多數沒有參加醫療保險,在經濟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遲緩,外來務工人員幾乎沒有任何醫療保險,同時也沒有其他社會保障。
政府重視不夠、企業積極性不高是導致農民工參保覆蓋面小的重要原因,要穩步推進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立法保護農民工健康權益,建立適應農民工特點的醫療保險制度。
二 實現外來務工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所面臨的問題
1.外來務工人員就業期間參保率低
隨著我國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開展,部分務工人員參加了當地的新農合,然而在眾多問題中最為顯著的是新農合不能解決務工人員的異地就醫問題。這就使外來務工人員失去了參保的積極性。社會醫療保險的立法缺失,造成進城務工人員的醫療保障隨意性較強,導致了進城務工人員醫療保險覆蓋面的擴大。
2.企業積極性較低
由于外來務工人員就業不穩定且流動頻繁,一些小的企業,尤其是私有制企業的老板不愿意為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他們認為一方面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另一方面即使把他們納入到醫療保障中來,他們也會因為暫時失業或更換工作而中斷參保。
3.外來務工人員對醫保認識不足,積極性差
一些農民工只注重眼前利益,認為自己年輕無病無災,沒有必要參加醫療保險,更不會繳納醫保費用。而參加基本的醫療保險,個人投入多,得到利益少,調動不起來他們參保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三 對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提出的建議
1.促進戶籍制度改革,實行以居住地為依托的醫療保障體制
城鄉二元社會經濟體制和戶籍制度是阻礙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障的障礙,使其在醫保待遇上有較大差別。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障的問題,就必須推動戶籍制度的改革,形成以居住地為依托的醫保管理體制。
2.積極促進外來務工人員、企業和政府觀念的轉變
建立完善的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障制度有利于降低醫療風險,增強其身體素質,推動企業生產,從保障社會的整體進步。政府及各用人單位應主動承擔外來務工人員相應的醫保費用,減輕他們的負擔,促進參保主體的發展。
3.加大政策宣傳和執法力度,維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參保權益
加大對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障政策的宣傳力度,積極做好外來務工人員的宣傳和引導工作,促進醫療保障政策知識.的普及。對不為外來務工人員辦理醫保,逃避責任的各用人單位加大執法力度,確保農民工醫保政策的順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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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醫保論文范文6
一、珠海經濟發展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產生的影響
珠海市是中國最早開放的經濟發展特區城市之一,由于其優美的環境(國家第二宜居城市),良好的惠民政策、經濟發展的潛力及特殊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吸引了為數眾多的外來務工人員前來謀求發展。作為廣東省人口規模最小的地級市,珠海全市常住人口在珠三角核心城市中人口密度最小,僅相當于深圳的20%左右,在普及基礎教育方面獨具優勢,實施12年免費教育負擔亦相對較輕。但近年來,珠海戶籍人口平均增長速度較快,年增長速度超過了4%,遠高于廣東省戶籍人口1.38%的平均增速。據專業人士分析,珠海戶籍人口增速過快,同近年珠海陸續率先推出未成年人醫保、12年義務教育免費、全民醫保等政策有關,一系列惠民政策令越來越多的外地人通過購房落戶到了珠海。隨著財政壓力的不斷加大,從2008年開始珠海市提高了買房入戶的門檻,所以總體來看珠海學位控制情況良好。但由此也造成了無戶籍的外來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突出。
二、目前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現狀
從珠海市人口計生部門統計數據顯示,珠海市無戶籍人口約50萬。由于戶籍問題而產生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問題也相應出現。從2007年秋季起,珠海市對本市戶籍的中小學生實行12年免費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費書雜費全免,高中教育階段免學費,只收取課本資料費和住宿費或實習實驗費。繼此項在全國率先實行的惠民政策后,珠海市又從2009年2月起,取消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借讀費,除高中階段外,全市公辦小學、初中停止向所有在讀的外來工子女收取借讀費,外來工子女只需繳納書雜費。據悉,這項措施在2009年讓4萬多在公辦中小學就讀的外地戶口學生受惠。造成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與入讀民辦學校的差別加大,因此許多外來務工人員想盡辦法想讓自己的子女進入公辦學校讀書,在公辦學?,F有資源還無法滿足所有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的背景下,實施積分制成為保障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有條件平等接受教育的有效手段。2009年珠海市七中就接受了外來工子女279人,占新生六成以上。即便如此,還是有不少外來工子女不能順利入讀,如2009年香洲區共有1400人申請積分入讀公辦初中學校,經過教育、計生等部門審核,600人符合條件可入讀公辦初中,420人完全不符合條件不可入讀公辦學校,380人其他條件均符合但因計生項不符合也不可入讀公辦學校。據珠海市教育局官員透露,12年免費教育政策的實施使高中階段的入學率從原來的88%上升到現在的97%,更多學生有書可讀了,但這也對珠?,F有的教育體系產生了相當大的沖擊。由于需要接受義務教育的人數增加,近幾年珠海的中小學一直擴招,致使生源質量不斷下降,而隨著高中免費教育的普及,這個問題就更加明顯。據統計,在珠海市斗門一中,一個年級有20個班級共1000多個學生。無論是對學校硬件設施還是師資力量來說都絕對是個不小的挑戰。
面對如此難題,社會各界也都給予了傾力關注并付出了應有的努力,但社會所關注研究的重點主要是放在國家和地方政策的幫扶力度上,目的在于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能夠順利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除去入學困難外,還有其他相關問題也突出存在,如孩子們接受教育的機會是否均等、由于家庭環境較差所造成的心理問題突出等等,這些問題也是亟待解決的。
三、三維角度分析外來務工子女的教育問題
農民工是推動珠海市發展重要力量。只有同時留住了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才能讓他們能安心在城里留下來務工。但從目前的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上來看,由于國家現有教育體制和相關政策存在一定的弊端,地方財政教育經費的有限導致城市公辦學校辦學規模受到一定限制,再加上其它一些更為復雜的原因,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難”現象日益凸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也是我國在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所必須要面對和解決的重大課題,這也是一項影響程度深、范圍廣、涉及面多、解決難度大的工作,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得以有效解決。通過研究珠海市將如何通過相關政策的改革完善使外來工子女能順利接受義務教育外,也欲從三維角度涉入,多方位的研究解決珠海市外來工子女在義務教育過程中所遇到的其他種種問題。鑒于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主要是家庭、學校和主體教育的組合,那么對于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就需要從這三個維度進行分析。
(一)家庭教育
在珠海市,農民工普遍從事的行業以運輸業和個體經營為主,部分農民工在企業務工。由于工作繁忙,且每天持續工作時間較長,幾乎沒有時間和精力照顧孩子的教育問題,使學校教師的管理難度相對加大。從農民工的文化程度來看,超過80% 的家長文化程度為小學或者初中畢業,他們幾乎沒有能力為孩子輔導功課。從理論研究的角度而言,父母能夠為孩子輔導功課,可以為孩子樹立學業的信心。經常為孩子輔導功課,加之與教師的積極配合,就會避免孩子教育受到過多的限制。
從農民工的家庭收入來看,普遍月收入低于珠海市的平均收入,甚至有超過30%的農民工收入僅僅夠維持溫飽。由于收入過低,加之居無定所,孩子就會因此而頻繁地換學校。
在農民工中,超過70%的家長對孩子具有較高的期望值。但是在教育方式上表現為明顯的不適當,比如超過32%的學生如果考試成績不好,就會遭到父母的責罵,13%的學生表示,家長以打人的方式教訓孩子。這種傳統的教育方式與農民工自身存在著必然的聯系,但從促進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而言,這種教育方式尚需改進。
(二)學校教育
在中國的義務教育中,學校教育是重要的載體。針對于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教育問題,中國的國家教育部強調了“充分發揮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的接收主渠道作用”。珠海市政府所設立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弟學校,由于教育資源匱乏,教育管理不夠完善,加之受到財政撥款限制,導致學校的施教職能難以發揮出來。
1.教育資源匱乏
與其他的公立學校相比,外來務工人員子弟學校的基礎設施相對落后,加之資金補助相對很少,導致學校與外界在教學領域的交流受到了局限。學校教育資源的匱乏,導致生源緊張,當然也很難吸引到教師人才。與公辦學校相比,外來務工子弟學校無論是工資待遇上,還是獎金和福利的發放上,都相對較低。學校的硬件設施限制了教師的發展,導致學校優秀資源外流,因此而經常出現優秀教師調走的現象。
2.教育管理不夠完善
珠海市的外來務工人員具有很大的流動性,加之工作不夠穩定,居住區域分布不夠均勻,給學生的學籍管理造成了困難。從教師的辦公條件而言,由于學校的規模比較小,教師的辦公室往往為綜合區域,且劃分不夠明確,結果造成了諸多事務混為一談。沒有制定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就會導致學籍管理難度增大。從學生的角度而言,學生素質是影響學校教育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農村沒有良好的生活習慣,父母文化程度低而且管教方式不合理,就會導致孩子在為人處事和行為舉止上出現問題。
3.學生主體教育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受到家庭環境的影響,無論是學習能力上,還是學生方法上,都明顯不夠,而學校則在這方面的教育有所疏忽。傳統的教育方式,拮據的家庭環境,使學生很難提高自我教育能力。從整個的社會現象上來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由于自我教育能力不夠,導致學生很難對自己的錯誤行為予以控制。即便是在顯意識中對錯誤行為有所排斥,但是自我控制能力太差,使學生過于放任自己。雖然學??梢詫W習好、品質優良的學生作為典型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進行榜樣式教育,但是由于教師疏于深入研究而很難以言傳身教的方式提高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結果導致教育效果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