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檢考試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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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考試總結

二檢考試總結范文1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培訓工作

1、積極主動與局機關各處室、事業單位(含協會)和州市旅游培訓機構溝通聯系,于1月10日完成了《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及計劃》的擬定工作;根據年初制定的培訓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認真落實既定培訓班的相關籌備工作并組織具體實施。不斷強化培訓的各項制度建設,努力提高培訓、考務工作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和服務質量,培養優質的旅游從業人員隊伍。

2、根據《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在行管處的配合指導下,認真完成了《20*年度*省國際旅行社導游人員及中級導游員年檢培訓工作通知》文件的擬定及下發工作(云旅人教[2009]12號)。同時認真組織落實了培訓班的各項前期籌備工作(課程設置、教師選聘、場地落實、教材選購及材料準備、費用收交等工作)。此次年檢培訓全省共分6期舉辦,于2月23日-4月3日開展;其中,*點2期,版納、大理、麗江、迪慶點各一期,共有1702名國際社導游人員參加了年檢培訓。

3、根據各類培訓班的需要,認真做好培訓班培訓教材的選購、入庫、銷售工作,并將書籍的銷售收入及時交局財務。上半年,共購進各類書籍5000多套(其中2009年導游考試系列教材3000套),到6月5日止,共售出2500多套,目前還在繼續與各州、市旅游局辦理導游資格考試用書的相關銷售工作;

4、認真做好2009年導游考試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信息宣傳,表格制作,教材、大綱訂購),確保全省報名工作順暢。為此,中心于4月29日和5月4日在《*晚報》刊登了導游考試的相關信息,從6月1日起,正式組織開展了全省2009年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工作。8月上旬-9月組織開展培訓;

5、為加大全省旅游教育培訓的宣傳和交流力度,拓展旅游教育培訓信息量,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完成了第一季度《*省旅游教育培訓簡訊》的編撰、發放工作;二季度簡訊正在辦理中;

(二)考務工作

6、在國家旅游局導考辦和省導考委的指導下,圓滿完成了20*年度*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考生成績的上報審定、成績公布和考生分數查詢等具體工作。并根據國家旅游局導考辦的相關要求,于3月底認真完成了全省合格考生導游資格證書的制作發放工作(全省共有8380名考生參加考試,合格人員達1794人,合格率為21.4%);

7、根據《20*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及工作計劃》安排,于3月份組織完成了20*年*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及習題集的再版和訂購工作,并組織有關專家、教授認真修編了《2009年導游考試大綱》及《考務相關規則》;

8、根據國家旅游局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局導考辦的指導下,于4月30日完成了《2009年*省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2009年*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擬定和下發工作。導游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日-7月31日;考試時間:為11月7日,口試為11月9日-25日;

(四)其他工作

9、根據局黨組的安排,積極參加“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茖W發展觀是加快推進*旅游“二次創業”的思想準繩和工作準則。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結合業務實際,查找存在的問題,并撰寫個人總結,相互交流學習。通過本次活動,全體工作人員進一步領會了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堅定了加快推進*旅游“二次創業”的信心和決心,全體干部職工在思想認識上有了新的提高。

10、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導游考試考務工作管理水平和做好相關培訓工作,在袁副局長的委派下,由局人教處、省旅游培訓中心、*市旅游培訓中心等4位同志于3月25日至27日赴*省旅游局就導游考試相關考務工作等事宜進行了考察學習。

(五)日常工作

11、處理日常電話咨詢5500多個,接待現場咨詢2800多人次;

二檢考試總結范文2

一檢考試可以說是孩子們進入九年級后第一次大規模的系統全面的考試,是對上學期學習的一個階段性總結。一方面,我們可以從中發現孩子學習的問題,比如學習方法是否科學、知識的薄弱點在哪里;另一方面,它對孩子學習的信心有著重要的影響,是下一步學習方法和學習計劃調整的重要依據。

所以,做好考后的總結非常重要。家長可以從這幾個方面對孩子進行引導:

第一,從整體上進行總結。

分析孩子的成績,這次考試,孩子是否達到了期望值?名次、成績是上升還是下滑?如果上升,是因為題目適合孩子,還是同水平的同學出現了失誤,還是孩子的水平真正上升了?如果下滑,問題又出在哪里?是學習方法不科學,還是心態沒調整好,還是其他客觀因素所致?

第二,分析這次考試中分數上的優劣科目與孩子喜愛科目的相關度。

孩子的單科成績排名一定是不同的,這同時也說明了各科優劣的不同,然而本次考試的優勢科目是否與孩子平時對科目的喜歡度成正比呢?如果一致,那么說明孩子基本上發揮正常,否則一定要認真分析“異常”科目。但接下來的時間,應重點放在劣勢科目的補救上面,查找原因,制訂相應的補救計劃。

第三,查漏補缺,對錯題進行分析歸類。

錯題做錯一定是有原因的,要么是馬虎、書寫不認真,要么是真不會,要么是一知半解等,家長應引導孩子對每一科的錯題進行原因和錯誤歸類。原因分類的目的是為了更具針對性,比如“真不會”類的就是需要以后重點補習的對象,而“馬虎”類的僅需認真即可。

第四,讓孩子向本次考試優異的同學請教方法。

雖然不能說所有尖子生都會有巧妙的復習方法,也不一定他們的方法就適合自己的孩子,但是也一定有可借鑒的地方。優秀生的好方法可以讓孩子多嘗試、多借鑒,但不要照搬。

第五,對考試技巧進行總結。

掌握良好的考試技巧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家長要引導孩子回顧考試過程,對考試技巧進行總結??梢赃@樣問孩子:

①這次考試時間安排是否合理,有沒有出現先緊后松或先松后緊的現象?

②有沒有出現填錯答題卡,或者一些很明顯的低級失誤?如果有,你要怎樣讓自己記住這個教訓?

③具體到每門學科。比如,數學是否因為專注后面的某道很難的大題而沒有檢查前面的題,導致丟了一些不該丟的分?英語聽力是否因為糾結前面的內容而影響了聽后面的內容?等等。

考前用具準備完善、提前看好考場;考試時放平心態,不受周圍同學的影響;考試時間合理安排,先易后難,書面保持整潔等,這都是需要孩子牢記的考試技巧。

第六,綜合多種因素后,引導孩子制訂個性化的補習計劃,調整下一步的復習計劃。

在明白了優劣科目、明確了失誤知識點、掌握了好的方法后,家長要與孩子一起制訂一個可行的補習計劃,把失誤的地方在最短的時間內補回來。

二檢考試總結范文3

各區縣,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及有關單位人事(干部)部門:

現將《天津市區縣和市級國家行政機關單獨組織把考錄用國家公務員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四日

天津市區縣和市級國家行政機關單獨組織

招考錄用國家公務員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區縣和市級國家行政機關單獨組織招考錄用國家公務員工作,根據《天津市國家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區縣和市級國家機關在全市未統一組織國家公務員招考時,因特殊原因急需補充主任科員及其以下非領導職務國家公務員的,經市人事局批準,可單獨組織招考錄用國家公務員。

第三條市級國家行政機關和各區縣人事局(以下簡稱招考單位)單獨組織招考錄用國家公務員,必須貫徹凡進必考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第四條招考單位應在招考公告前十五天向市人事局提出書面申請。內容包括:單位編制及使用情況,招考錄用理由,招考范圍、對象,招考崗位名稱,招考數額及資格條件,招考工作實施方案。

第五條申請經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后,招考工作由招考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第六條招考單位應在考試前三十天,向社會或在一定范圍內經市人事局批準的招考公告。招考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招考單位、職位、專業和人數;

2.招考范圍、對象及資格條件;

3.考試科目、內容及方法;

4.考試時間、地點;

5.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時所需證件;

6.錄用原則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七條招考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考生報名,并按照公布的招考范圍、對象及資格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報名人選并辦理報名手續。

第八條招考單位提出考試方案,經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后實施。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試題可由市人事局提供,也可由招考單位在市人事局指導下自行組織命題??荚嚳紕展ぷ靼凑珍浻脟夜珓諉T考務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招考單位根據考試情況研究確定考試合格分數線,按照招考職位數將合格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出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并對外張榜公布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成績。

第十條對進入體檢程序者,按照《天津市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組織體檢。

第十一條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天津市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辦法》進行考核。

第十二條招考單位應在對考生進行考核的基礎上,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按照有關規定報市人事局辦理審批錄用手續。

第十三條招考工作結束后,招考單位應對招考工作進行總結,并以書面形式報市人事局。內容包括:招考工作的基本情況,工作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改進的措施和建議。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二檢考試總結范文4

(一)培訓、考務工作

1、在局導考委的指導下,切實抓好2009年我省導游資格考試的報名、培訓和筆試、面試等各項具體考務工作。具體安排是:6月1日-7月31日開展報名工作;8月中旬-9月底舉辦新考人員培訓班;11月7日筆試;11月9日-25日舉行面試;

2、在局導考辦的指導下,認真做好2009年*省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的報名、培訓、考試等具體工作;導游等級考試為8月3日-8月28日。導游等級考試為12月5日;

3、認真做好各類培訓班教材、資料的征訂和選購工作。重點做好全省2009年*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和習題集、考試大綱銷售工作。

4、在有關處室的配合下,組織開展好已定培訓班的各項工作,如7-10月份擬舉辦的“導游資格考試考前授課教師及面試考官培訓班”、“新考導游人員考前培訓班”、“加試語種導游考前培訓”、“中級導游等級考試前培訓”、“出境旅游領隊年檢培訓、新考領隊資格考前培訓”等等培訓班;

5、認真做好二、三、四季度的《旅游教育培訓簡訊》工作,擴大我省旅游教育培訓宣傳和交流工作;

6、配合人教處完成2009年全省28家非學歷旅游培訓單位資質復核工作;

(二)其他工作

7、根據《*省旅游局關于實施行政問責制辦法等四項制度有關工作的意見》要求,中心將繼續全面貫徹實施四項制度,結合自身的職能職責,對制定實施四項制度的方案進行科學分解職能,在明確中心各自崗位職責的基礎上,把四項制度的內容具體化,切實履行好中心的各項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中心良好形象。

8、加強與省外的交流學習,創新工作思路,不斷拓寬教育培訓工作思路。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組織全省旅游教育培訓相關人員到省外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做得較好的省市、地區考察學習其先進經驗,進一步推動我省整體教育培訓的質量。同時,促進全省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的交流與合作。

9、加強與機關各處室,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的溝通和協調,及早制定2010年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和計劃;

二檢考試總結范文5

一、窗口建設

窗口服務人員積極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服務態度端正,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提升隊伍素質及優質服務水平,為廣大群眾提供熱情、周到、優質、快捷的服務。在去年的成績上再接再勵,上半年3-4月份人才中心獲得“流動紅旗窗口”,王劍明和方華同志獲得“先進個人”。版權所有

二、人才工作

①上半年共計辦理人事200余人次,畢業生協議鑒定30余份。②做好求職登記和推薦就業工作。③為縣內企業進行招聘。為滿足縣內企業對人才的需求,為廣大畢業生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人才中心積極為縣內企業進行人才招聘。通過櫥窗式招聘信息和網上信息的方式,上半年共為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香爾食品有限公司、晨偉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等26家企業招聘30余場,推薦人才200多人次,較好地滿足了企業對人才的需求。

三、培訓

一直以來,溧水都沒有自己的職稱培訓和考試基地,廣大專業技術人員要參加職稱培訓和考試只能到南京市人事局去,來回很不方便。根據黨員先進性教育的反饋意見,結合我縣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及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為改變這種狀況,在南京市人事局的大力支持和局領導的關心重視下,人才中心與縣職教中心合作,借用職教中心的場地建立了基地,自主組織了職稱方面的培訓和考試,今年以來已經成功組織了多場培訓和和考試。v版權所有

繼續教育專業課培訓:報名人數303人,收取培訓費用45450元。截止4月9日培訓工作基本結束。

職稱計算機培訓及考試:3月份辦公自動化培訓12人,收取2556元,3月26日中心組織121人參加考試,收取費用9680元。3月26日舉辦機械cad培訓,34人參加培訓,收取培訓費用12930元。4月1日參加建筑cad培訓44人,培訓費16060元,4月29日---30日156人參加考試,考試費12480元。5月10日參加建筑cad培訓15人,參加計算機考試94人,考試費7680元。

5月12—13日舉辦公共課培訓,有180人左右參加培訓。

經過半年時間的努力,我縣的職稱培訓教育從無到有,收到了顯著的效果,受到的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四、事業單位法人年檢

組織各事業單位參加2006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共有222家單位登記檢驗,登記率和年檢率也有較大幅度提升,事業單位登記全部實現電腦化操作轉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做到網絡化、規范化、經?;?。

五、檔案整理

為規范化整理,科學化、自動化管理大中專畢業生及其他人事檔案,在市人才局和我局領導的關心的支持下,人才中心配備了新的檔案室和密集柜,并請專人對中心近4000份檔案進行重新裝訂整理,按四角號碼的編號方式對所有檔案進行重新排列,做好長效管理和信息化建設,按照組織部門要求,力爭把達到三級標準。

六、做好事業單位招考工作

進一步深化公平、公正、合理的用人制度,按照《溧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配合我縣各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目前教育系統招聘教師47人,衛生系統其它單位的招聘也正在操作中。

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繼續做好單位人事年檢工作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南京市人事暫行辦法》精神,規范人事工作,為用人單位提供準確、優質的服務,我中心定于2006年6月1日-起對人事單位進行年度驗證。對2000之后所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進行年檢,做到“一個不能少,應代盡代”。

二、繼續做好事業單位招考工作。

二檢考試總結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省省屬單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和《*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制定《*省省屬單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省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央在穗單位、銀行系統在穗單位、省屬在穗單位(包括在穗的省直主管部門,省直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省屬集團公司、國有企業及其在穗下屬單位)、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無主管部門的單位以及*省工商業聯合會會員單位和掛靠省人才服務中心的人員等。

第三條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符合《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按申請人學歷、所學專業、畢業年限等條件的不同,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直接申領。

具備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包括會計學或各類會計專業,另外還包括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財務管理和審計專業,下同)的人員,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可以直接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必參加會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試。

(二)培訓和考試后申領。

1、具備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的人員,超過2年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必須通過參加會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不具備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的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會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合格后申領。

3、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或者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因故自行失效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必須按照規定參加會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合格后申領。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分為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和會計技能考試兩大類:第一類是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包括財經法規、會計基礎知識和會計實務三個內容。第二類是會計技能考試,是指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考試。

第二章會計專業知識培訓管理

第四條為加強對在穗省單位會計專業知識培訓工作的管理,規范培訓市場,維護廣大會計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省財政廳對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培訓機構實行備案和量化測評管理。

第五條備案管理。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培訓機構,可填報《*省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定點培訓機構申請表》,向省財政廳申請成為省屬會計專業知識定點培訓。省財政廳將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發放備案通知,并對其進行備案管理。

(一)必須是省屬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辦學機構或省財政廳授權或委托的培訓機構;

(二)要有固定的教學場所和必備的教學設施(自有或有5年以上租約),用于會計從業資格的會計專業知識培訓場地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三)教學管理機構健全,有3人以上的專職教務工作人員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四)會計專業知識教學人員不得少于3人,其中任課老師應有3人以上具有講師或會計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其余應有會計專業助理講師(助教)或會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任課老師應有不低于2年的教學經驗。

(五)有固的培訓生源,每期培訓人數不得少于100人(含100人)。

第六條量化測評管理。每年1月份,定點培訓機構必須填報《*省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定點培訓機構量化測評表》,以下簡稱《測評表》)。省財政廳會計處將對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定點培訓機構進行量化測評。

(一)量化測評對象: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定點培訓機構。

(二)量化測評主要內容:

1、定點培訓機構是否有健全的會計專業知識培訓的教學管理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

2、是否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并積極改進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

3、教學人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具有專業資格和不低于2年的教學經驗;

4、是否使用指定教材,在培訓中是否搭售非指定輔導資料;

5、各科面授培訓課時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6、教學秩序、考試秩序是否良好;

7、是否違反有關收費標準亂收費;

8、是否存在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三)量化測評方法:

1、測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每年1月,省財政廳會計處將當年的《測評表》下發給各定點培訓機構。

2、各定點培訓機構先根據《測評表》的項目采取逐項逐條計分方法進行自評打分,并將自評得分填寫在《測評表》的“自測得分”欄內,同時附“測評依據”欄要求的相關材料及書面總結于當年2月15日前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3、省財政廳會計處根據各定點培訓機構上報的《測評表》,結合各定點培訓機構的實際表現,填寫“實際得分”欄,然后計算測評得分,確定測評結果。

4、測評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測評實際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為優秀,80分以上的(含80分)為合格。

5、凡是該年度未招生未開展培訓工作的培訓機構,該年度不參加測評。

6、對測評結果為優秀的培訓機構頒發“*省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培訓優秀培訓機構”證書;對測評分數在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的培訓機構,暫停招生辦班一年,進行內部整改;對測評分數在70分以下的,取消其定培訓資格,取消資格后兩年內不允許舉辦會計專業知識培訓班,兩年后經過重新申請,并備案后,才可繼續舉辦會計專業知識培訓班。每年測評情況將向社會公布。

7、凡是被暫停招生辦班或取消定點培訓資格的培訓機構,仍然繼續招生辦班的,將給予以下處罰:

(1)由省財政廳發文對違規行為給予通報批評,并通知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建議給予有關責任人處分;

(2)違規辦班的3年內不準許開展培訓工作;

(3)全額退還參加培訓的學員的學費。

8、定點培訓機構印制、刊登培訓招生簡單或廣告前,必須將招生簡章及廣告的有關內容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備案。

第七條定點培訓機構應統一采用省財政廳組織編寫的*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培訓教材(《財經法規》、《會計基礎知識》、和《人計實務》)進行教學培訓。

第八條定點培訓機構必須在規定的培訓地點對規定的培訓對象進行教學培訓工作,不得向外擴展分點,不得擴大培訓范圍,也不得將培訓工作轉托其他單位。

第九條定點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第三章會計專業知識考試管理

第十條省屬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工作由省財政廳會計處授權的考試機構負責。各定點培訓機構應根據省財政廳會計處及其授權的考試機構的要求,按照考務管理辦法,認真做好有關工作??荚嚈C構的主要職責:

(一)對省財政廳會計處負責,接受省財政會計處的監督和指導。

(二)負責每期考試的組織工作。

1、接受各定點培訓機構的考試報名。

2、監督各定點培訓機構做好各項考前考務的準備工作,并發放準考證。

3、考試當天安排巡考人員到各定點培訓機構巡考,負責監督各考場的考試紀律及試卷的運送和保管工作。

4、負責全體考生的試卷的評卷及登分工作。

(三)向省財政廳會計處提供附有考生成績的合格考生花名冊備查。

(四)向合格考生收取有關資料并按有關規定代辦申請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五)填寫合格考生的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成績合格證,統一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復核蓋章。

(六)每年2月10日前將上年考試工作情況(兩次考試)以書面形式報告省財政廳會計處。

第十一條省屬會計專業知識考試一年組織兩次,分別在6月份和12月份的第3個星期六和星期天舉行。

第十二條考場設在各定點培訓機構。

第十三條考試試題由定點培訓機構派出的具有講師或會計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學人員組成的命題小組命題,試題于考前半個月內報省財政廳會計處審核備案,并由省財政廳會計處負責印刷、封裝。

第十四條參加會計專業知識考試的考生必須三科考試同時通過方為有效,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省財政廳頒發統一印制的《*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合格證書有效期限為2年,全省通用。

持《*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者可在該證有效期內連同持有的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章會計技能(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管理

第十五條會計技能考試是指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考試。

第十六條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時對會計技能的要求:

(一)具備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的人員,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可以直接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必參加技能培訓和考試。

(二)具備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的人員,超過2年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必須通過參加會計技能培訓和考試后,才可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即必須提供會計專業知識培訓考試合格證書和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三)不具備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的人員,必須通過參加會計技能培訓和考試后,才可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即必須提供會計專業知識培訓考試合格證書和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第一次年檢時,原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持有珠算(五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且在*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持證人員,以及具備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之日起2年內(含2年)直接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且未參加過會計電算化學習的持證人員,必須再參加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和考試,同時提供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方可通過年檢。

第十八條根據《關于開展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的通知》(粵財會[*]40號)文件規定,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也將作為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一個專項內容。根據該文件精神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具體要求,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和考試將與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結合進行。即,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第二次年檢時,已持有初絨有會計電算化考試成績合格證書且在*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持證人員,應再參加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和考試。

第十九條省屬會計電算化培訓機構的認定、對會計電算化培訓的教學要求以及辦證管理辦法等詳見即將印發的《*省省屬單位會計電算化培訓管理辦法》。

第五章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管理

第二十條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管理包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日常管理事項。

(一)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人員必須具備《實施辦法》第三章規定的條件。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注冊登記制度管理。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被聘用從事會計工作后,必須在3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定期年檢制度,年檢工作原則上每2年進行一次。凡年檢年份新領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可不參加當年的年檢,該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第一次年檢時間為下一個年檢年份。

會計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接受繼續教育培訓,取得培訓證書后才能參加年檢。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按《*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粵財會[*]42號)和省財政廳當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已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因工作單位發生變更時,應當持有有效證明,按省財政廳的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省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管理實行發證機關、省屬辦證機構、初審機構三級管理制度,各級機構名稱及其管轄范圍。

第一級,省財政廳為省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發證機關,負責審核頒發省屬辦證機構報送的證書。

第二級,省財政廳授權有關部門設立省屬辦證機構,負責受理省屬初審機構提交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日常管理事項。

第三級,各中央在穗單位,省級銀行,省直主管部門,省直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省屬集團公司、國有企業為省屬初審機構,負責本系統內在穗人員辦證資料的收集、初審,然后向省屬辦證機構統一代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事項。省屬初審機構應按要求填報《*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省屬初審機構申請表》向省屬辦證機構申請備案。

沒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向省屬辦證機構申請辦理本單位在穗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事項。

第二十二條*省會計函授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省財政廳外經處、*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私營企業協會、*省人才服務中心和*省工商業聯合會等為省財政廳授權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省屬辦證機構。

(一)*省會計函授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負責辦理中央在穗單位、銀行系統在穗單位、省屬在穗單位(包括在穗在省直主管部門,省直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省屬集團公司、國有企業及其在穗下屬單位)、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股份制企業的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日常管理事項。

(二)*省財政廳外經處,負責辦理在*省工商管理局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的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日常管理事項。

(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私營企業協會,負責辦理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且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的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日常管理事項。

(四)*省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辦理其受托管理的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日常管理事項。

(五)*省工商業聯合會,負責辦理其會員單位的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日常管理事項。

(六)其他經驗特別授權的機構負責辦理其授權范圍的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日常管理事項。

各省屬辦證機構必須接受省財政廳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每年年度終于后15日內,各省屬辦證機構應將上年度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省財政廳。

第二十三條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關事項需提交的資料。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申請人需提交資料:

1、填寫一式二份《*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

2、交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彩色照片三張(兩張貼申請表,一張用于辦證);

3、本人身份證或者暫住證的原件(審后退還)及復印件;

4、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原件(審后退還)及復印件,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知識(《財經法規》、《會計基礎知識》、《會計實務》)考試合格證書和會計技能(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合格證書的原件(審后退還)及復印件;

5、發證機關規定須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會計人員的注冊,申請人需提交資料:

1、填寫一式三份《*省會計人員注冊登記表》;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辦后退還)及復印件;

3、發證機關規定須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檢,申請人需提交資料:

1、填寫一式二份《*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年檢表》;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辦后退還)及復印件;

3、《*省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合格證》的原件(審后退還)及復印件(*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持證人員第一次年檢時提交);

4、《*省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合格證》的原件(審后退還)及復印件(*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持證人員第二次年檢時提交);

5、接受年檢年度繼續教育學習證書的原件(審后退還)及復印件;

6、接受年檢年度獎勵或處分情況的證明材料(審后退還)及復印件;

7、接受年檢年度申請人其他需說明的證明材料(審后退還)及復印件(包括學歷、會計職稱及專業技術資格變更等事項);

8、發證機關規定須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單位變更登記,申請人需提交資料:

1、填寫一式四份《*省會計人員單位變更登記表》;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辦后退還)及復印件;

3、發證機關規定須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辦理的程序:

(一)申請人員將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領、注冊、年檢、變更等有關資料遞交省屬初審機構;

(二)省屬初審機構收集整理統一遞交省屬辦證機構;

(三)省屬辦證機構進行審查、錄入、打印后報送發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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