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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履職鑒定報告范文1
一、強化幫帶措施,促進角色盡快轉變。采取鄉干部二對一幫帶的方式,讓大學生村官全程參與村日常工作,提高大學生村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指定一名班子成員和一名工作經驗豐富、群眾基礎好的機關干部擔任大學生村官工作“輔導員”,傳授群眾工作經驗,幫助開展各項工作。同時,把大學生村官的思想政治學習、工作目標確定、工作任務的完成、業績考核結果等內容與所在村“兩委”的年度計劃和年終工作考核捆綁在一起,促使所在村“兩委”主動幫助、支持、鼓勵大學生村官開展工作,為大學生村官搭建平臺。
二是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養實施規劃,實行“三項制度”。一是定期工作匯報制度。每日記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總結匯報、每半年一份調查報告。二是集中培訓制度。定期參加鄉村干部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使他們對如何更好地適應基層工作,提高自身素質,擔當起新農村建設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會議制度。鄉要求大學生村干部都要參加所在村的會議和鄉干部會議,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議程,了解鄉整體工作情況。
三、強化實踐鍛煉,提升綜合能力。一是“壓擔子”。鄉黨委給予大學生村官安排具體的事務,如在各類材料撰寫、文化宣傳、遠程教育管理等方面,明確要求,落實責任,進行交任務、壓擔子,增加他們的工作責任感,使他們在鍛煉中成長,在成長中發展。二是異崗鍛煉。為增進他們盡快熟悉工作知識,拓寬他們的視野,盡可能多的積累工作經驗和方法,更好地做好基層服務。
干部履職鑒定報告范文2
一、積極開展反腐宣傳教育,著力加強干部防御腐敗的能力。
(一)認真組織學習,黨紀政紀,法律法規等,教育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利益觀和價值觀。
(二)編印有關廉政方面的有關規定,下發每個職工,使全體黨員、干部、職工進一步堅定信念,提高道德修養,自覺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做到遵紀守法,依法行政,依法糧,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和拒腐防變能力。
二、嚴格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促進領導干部廉法從政。
(一)繼續落實“四大紀律、八項公示”和領導干部不準收取單位、個人的現金,各種證券的規定。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內條例》,繼續落實領導干部人人重大事項報告,民主評議,述職述廉,民主評政,戒勉制度。
(三)認真鑒定并嚴格執行《*縣糧食局20*年反腐倡廉的責任責任書》。
(四)認真執行《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權利謀取不正當利的若干規定》,切實規范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堅決糾正領導干部的問題。
三、建全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一)認真實行站務、廠務、政務公開,保證權力在陽光下規范的運行。
(二)完善財務制度,加強資金治理,嚴禁設主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三)加強國有資產的合理使用,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強。凡對國有資產進行轉讓、出租等,都要按時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招投標。
四、強力推行政風行風建設,切實糾正利益的不正之風。
(一)認真開展行政機關效能建設活動,堅決糾正紀律渙散,效率低下,推諉扯皮,吃拿卡要和履職不到位等不正之風,全面推行和落實責任制,限時辦理制和責任追究制,努力勤政,開拓、務實、高效的糧食執法隊伍。
(二)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執行糧食收購政策情況的監督,堅決不執行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政策,壓級壓價、短斤少兩,不講誠信,拖欠農戶的糧食款等損農利益的問題。
(三)加強糧食行政執法,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糧食市場監督管理,嚴肅打擊銷售環節中囤積居奇,摻雜使假,以次充好,數量,銷售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原糧,油料和成品糧、油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加強對軍糧、救災糧等政策性用糧的檢查,確保供糧質量。
干部履職鑒定報告范文3
2017年2月底,礦紀委組建成立以來,認真落實集團公司和礦關于加強黨風廉潔建設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從建章立制上抓規范、從干部作風轉變上抓監督、從監督執紀管理上抓落實,聚焦主業、主動作為,積極服務于“規矩規范性”和諧礦井建設?,F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上半年工作簡結
一、建章立制,完善管理體系
一是健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了紀委副書記、紀檢員崗位責任制,優化完善了“三重一大”決策、逐級廉政談話、專兼職紀檢網員管理考核辦法、紀檢監察程序化管理等34項管理制度。
二是構建管理網絡。在全礦各單位設立12個支部書記任組長的紀檢組和15名紀檢網員為成員的兼職紀檢隊伍,積極搭建“岱莊紀檢”QQ群、“清風岱莊”微信平臺,張貼公示紀委舉報聯系方式,完善紀檢信息報送管理制度,全面暢通信息渠道,實現了紀檢工作網絡全覆蓋。
三是規范建立“兩單一檔”。建立了《礦管理人員、“四管”人員廉潔風險檔案》、《管理人員、“四管”人員廉潔風險防控單》和《單位(部門)職責權限清單》,全面掌控單位(部門)、管理人員、“四管”人員廉潔從業風險點。
四是制定下發指導性文件。落實集團公司黨風廉潔建設會議精神,立足礦黨風廉潔建設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二0一七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二0一七年效能監察和專項檢查的意見》、《關于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實施辦法》和《關于深化作風紀律督察工作的意見》四個指導性文件。
五是傳達壓力、壓實責任。壓實“兩個責任”,組織簽訂主體責任書12份,簽訂監督責任書12份;壓實“一崗雙責”管理責任,組織簽訂“一崗雙責”管理責任書65份,確保壓力有效傳導,職責全面明確。
二、創新模式,加強隊伍素質建設
一是網絡平臺抓教育。開辦“清風岱莊廉政微課”,通過現代傳媒“微信公眾平臺”,適時和展現反腐倡廉工作要聞、工作動態、示范典型、警示案例、廉潔書畫、廉潔故事、廉潔箴言等內容,普及廉政知識,弘揚廉潔文化,目前已推送9期。在端午節期間設計制作了“端午假期給黨員干部一張備忘錄”以溫馨的語言、警示廉潔思想意識,筑牢節日廉潔防線。
二是“以會代訓”抓教育。堅持紀檢網員工作例會制度以會代訓,強化理論學習和業務指導,進一步明確基層紀檢網員工作職責和下一步工作重點,增強敬業、勤業觀念。
三是廉潔談話抓教育。突出要害崗位和礦調度會上通報的問題責任人,采取“走下去、請上來”的方式,先后組織開展了17人次的廉潔從業提醒談話,并現場簽訂廉潔從業承諾書,通過咬耳扯袖般的講廉潔、談紀律,促進了履職擔當意識的提升。
四是內強素質抓教育。專職紀檢員堅持每天半小時業務學習常態化,通過網絡媒體、業務書籍,自我學習、自我提升,不斷增強新形勢下從事紀檢監察工作能力。
五是突出特色抓教育。圍繞培育岱莊特色廉潔文化,面向全礦下發了“我的家風家教故事”征文和“廉潔理念格言警句”征集的活動的方案。用身邊的廉潔故事和廉潔理念,引領廉潔思想意識的強化提升。
三、聚焦主業,嚴肅監督執紀問責
一是突出行政中心工作抓監督。重點對全礦各單位的勞動組織狀況、人力資源優化和工資獎金分配方案進行督察,規范指導、優化管理。
二是突出干部作風抓監督。制定下發了《關于深化作風紀律督察工作的意見》,重點對全礦各部門、各單位工作(勞動)紀律、干部作風轉變、工作日禁酒制度執行、干部履職效能等工作持續開展檢查督導23次,對存在問題的11名管理人員進行了警示提醒約談,推動干部作風持續轉變。
三是突出規范管理抓監督。紀委聯合審計,對采煤、掘進、通防等7個專業和單位的倉儲管理進行清倉查庫、清算盤點、建賬設卡,制定下發了倉儲物資規范管理制度,促進了倉儲物資管理規范。六月初對全礦各單位工資獎金分配方案、職工收入明細公開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形成專項檢查報告,提出了問題落實整改的具體措施與意見,督促各單位民主管理規范。
四是突出重點工程、項目抓監督。對土建工程施工、生活設施安裝改造、礦井設備升級等重點工程、項目實行“廉潔準入”,招議標期間現場監督簽訂廉潔承諾書,合同簽訂前組織開展施工單位和礦負責部門廉潔約談,并先后簽訂《廉潔工程(項目)管理公約》28份,實現了對施工單位和礦負責部門廉潔從業管理的雙管制、同制約。贏得了施工單位“有了廉潔公約,我們心里更踏實了,不用想這事那事了”的一致認可。
五是突出職能發揮抓監督。認真把握“四種形態”內涵,推進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實施的常態化運用,制定下了《關于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實施辦法》,共五章二十八條。目前運用該辦法已對11名管理人員進行了警示約談。充分發揮兼職紀檢網員工作在一線的監督優勢,及時了解基層單位管理人員思想狀況、存在的廉潔風險隱患問題,通過日排查、月匯報,針對突出性問題,下達“廉潔風險預警單”、“專項檢查問題整改單”,及時防范隱患、整改問題。先后下發預警、整改單12份,實現了隱患和問題的閉合化管理。在集團公司黨建工作檢查指導中,給予了較高評價。
六是突出流程規范抓監督。上半年以來,紀委圍繞礦井廢舊物資處理、廢舊機油、油桶處理、設備物資到礦驗收以及煤炭銷售等敏感性工作,主動跟進、深度介入,狠抓流程規范管理,及時參與了物資報廢處理工作的鑒定、拉運期間的過磅稱重、全過程掌控煤炭從洽談簽訂合同到發運出礦的規范操作情況,確保過程廉潔風險有效管控。
存在問題與不足:一是自身建設上與西部七礦之間還存在差距,距離集團公司“西部十一礦統一標準考核”的要求還存在很多問題與不足;二是黨風廉潔教育上形式少,還僅僅停留在廉潔約談、廉潔理念學習等傳統做法上,缺少較強警示效果的載體活動;三是紀檢網員隊伍素質參差不齊,業務跟進指導上還存在欠缺;四是監督執紀管理停留在礦黨政安排的重點工作上,對一些要害崗位、關鍵業務操作的監督監管還未能及時跟進、立項監察;五是“四種形態”的理解運用還存在差距,警示約談的多,問責處理的少,不敢腐的震懾力還沒能有效傳導。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強紀委工作體系規范化建設
按照能源集團和集團公司紀委一系列指示精神,聚焦“廉潔企業、陽光國企”和“規范規矩性”礦井建設目標,立足黨風廉建設工作實際,全面對標、完善管理,壓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細化分解責任清單,依單履責、照單問責,促進黨風廉潔責任制實。
(二)加強專兼職紀檢隊伍建設
以集團公司講政治、講正氣、講程序、講效率、講紀律、抓落實“五講一抓”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強化紀檢網員工作例會制度,注重業務培訓指導,嚴格日常管理考核,規范工作業務開展流程,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隊伍
(三)創新教育模式,增強針對性、實效性
探索實踐“節點式教育法”。利用特殊時間節點,通過家庭助廉倡議書、發送短信、編發手機報、下發文件通知、會議傳達強調等方式,及時開展提醒式教育;抓住干部成長節點,對新任領導干部、新進人員通過“廉談話、廉承諾”等形式開展入門教育;結合重點崗位工作節點,進行廉潔風險提示和預警通告,開展防范教育;把握重大案件案發節點,推行案后警示教育“三個一”工作機制(組織一次分析討論,召開一次案情通報會,開展一次警示教育),開展警示教育,以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開展“黨規黨紀在心中”專題學習測試。通過微信平臺繼續推送“五部黨規”、上級指示精神、礦井管理規定以及廉潔警示案例、漫畫等廉潔學習資料,加強各級管理人員、“四管”人員的廉潔教育,并通過專題學習測試的形式實現以考促學、以獎促學的效果。
開展“我的家風家教故事”和“廉潔理念格言警句”評選活動。認真落實“我的家風家教故事”征文和“廉潔理念格言警句”征集活動方案,認真匯總、甄選典型事、優秀理念格言制作宣傳展板,利用微信平臺推送,用身邊的廉潔故事,教育身邊的管理人員;用同事的優秀理念思想引領廉潔從業意識的增強。
利用地緣優勢,開展“感悟人生”教育。突出中秋、國慶、元旦等傳統節日期間廉潔從業的敏感期,圍繞增強警示教育的實效性,立足有利地勢,加強與周邊監獄的溝通聯系,組織各級管理人員、“四管”人員到監獄開展案例警示教育,洗滌靈魂、感悟人生,形成思想上震撼、心理上的凈化,自覺規范自律,走好人生之路。
(四)突出特色,建塑廉潔文化品牌
一是實施“廉潔細胞”工程。立足實際,著眼預防腐敗抓早抓小,積極探索創新載體,引用“廉潔細胞”概念,堅持從機關部門、基層單位、重要崗位等基本單元抓起,以“細胞”廉潔促進礦井“肌體”廉潔。落實廉潔文化“六進”活動,扎實開展“廉潔班子”、“廉潔黨員”、“廉潔干部”、“廉潔崗位”和“廉潔科室”等典型選樹活動,強化示范引領作用發揮。
二是編制黨紀條規"口袋書"為領導干部"提神醒腦"。整理編制內容既涵蓋黨紀黨規又涵蓋企業管理制度的“口袋書”,通過知識問答、文字圖解、圖文并茂、簡單易懂的形式,形成視覺上的沖擊,思想上的洗禮。
三是建樹廉潔文化示范陣地。深入全礦各單位檢查調研黨風廉潔工作的進展情況,通過評先樹優、選樹典型,進行重點指導、強勢打造岱莊生建煤礦廉潔文化建設示范陣地,通過典型引領,帶動廉潔文化建設能力全面提升。
(五)嚴肅監督執紀問責,濃厚廉潔從業氛圍。
一是抓干部作風督查。加大機關科室重點崗位和關鍵部門履職盡責情況、八項規定執行情況、“”問題存在情況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對查處的問題點名通報,嚴肅處理,促進干部作風持續轉變。
二是抓廉潔風險防控。積極構建政工科室、專業部室協調聯動的“大監督”格局。通過強化重點業務的“痕跡”管理,健全風險預警、內外監督、糾錯整改機制,使重大風險可防可控。
三是抓效能監察和專項檢查。圍繞物資采購、供應、煤炭運銷、財務管理、節支降本、大額資金使用、勞動用工管理等重點領域,加強對“核心業務”辦理、“制度規定”執行、“問題整改”落實、“重點工作”推進、“日常業務”規范等工作監督,堅持專項檢查的制度化、常態化;科學選題、申報立項,扎實開展專項效能監察,切實以執紀監督推動業務監督,倒逼規范管理。
四是抓從嚴執紀問責。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有案必查、查實必究,尊重客觀事實、依規依據辦案,做到案件零庫存、結案零申訴。嚴肅查處違反“六大紀律”的行為,重點查處工作失職瀆職、侵害礦井和職工利益、以權謀私、克扣截留套取職工工資、違反“八項規定”以及利益輸送造成資產流失的行為,對行權用權失范、監督管理缺位等問題,拿起嚴格機制管理的“利劍”,對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嚴肅問責,做到發現查處一起、通報處理一起,不設專區、沒有特區、沒有制度管理達不到的盲區,始終保持從嚴執紀的高壓態勢。
干部履職鑒定報告范文4
事故調查處理(以下簡稱事故查處)工作是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中的最后一道防線,具有懲處事故責任者、警示教育干部職工和群眾、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重要作用。多年來,從《企業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事故查處工作有力地促進了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實。但同時我們也發現,當前這項工作也存在著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
存在主要問題
一是生產安全事故的概念混淆不清。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屬于生產安全事故,對于這一認定一般沒有異議。但將學校安全事故、公共場所安全事故、工程質量事故、民房修建和拆除施工事故,認定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就比較多;對生產經營包括建設施工、裝卸搬運、運輸經營等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是否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認定就迥然不同;對非法違法開采導致的礦山事故、非法存儲或者加工導致的煙花爆竹與危化品等事故,認定為刑事案件的現象也相當普遍。
二是事故查處工作的時間過長。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全國發生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中,有70%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查處工作、80%以上的重大事故查處工作沒有如期完成;在不少地方,一般事故、較大事故調查處理的如期結案率也非常低,甚至有些地方沒有一起事故查處工作能按期完成,事故處理周期最長的長達1年甚至2年時間。
三是事故查處的著重點不明確。事故查處工作中,各有關方面過多關注了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履職履責情況,卻往往漠視了事故發生單位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過多考慮了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卻往往忽視了對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的研究制訂和督促落實。
四是事故查處協調機制不健全。在事故查處過程中,有關成員單位存在各自為政現象,有的以辦案保密為借口,單獨進行先期調查;有的以政府不能干預司法為由,進行獨立辦案,致使事故調查工作缺乏溝通和協作,難以實現協調、高效的運轉,影響著事故查處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
五是事故查處責任追究不夠科學合理。事故問責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中,牽涉被問責和追究責任的人數過多,涉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相關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的責任追究偏重,涉及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偏輕,甚至在政府及其有關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受到嚴格追究的情況下,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往往沒有受到依法依紀追究。尤其是對民營等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責任追究,缺少有針對性的政策法律依據。
六是近年來接連發生的一系列重大事故謊報瞞報現象嚴重,較大和一般事故的謊報瞞報現象更為突出。有關保險機構一直在為事故統計傷亡人數與實際賠償補償人數的數倍相差而焦慮不安,世界衛生組織也在不斷指責我國的事故統計數字過于虛假,各類安全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數字嚴重失實。
深層次原因分析
針對上述主要問題,分析其深層次原因:
一是事故統計和指標考核不科學?!栋踩a法》和《條例》先后提出了生產安全事故的概念,但對什么是生產經營單位、什么是生產經營活動和什么是生產安全事故,沒有以法律條款給出明確注解,致使事故性質認定缺少法律依據和可操作性。如將生產經營單位擴展到自然人,將存在交易、有勞動報酬的勞務活動均作為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在實際工作中,將事故起數和絕對死亡人數作為考核指標,造成考核壓力過大,由于擔心影響政績,有的地方政府及其行業監管部門,不愿上報或者虛報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由于懼怕事故問責和嚴格處罰,事故單位不依法如實報告,寧愿用成倍高出標準的賠償私下來“花錢買平安”,甚至為逃避責任追究,將生產安全事故認定病亡事件、刑事案件或其他事故。有關工傷保險機構已發現,過去工傷賠付中因突發急病死亡而視同工傷的人數不足10%,而今已超過工傷賠付總數的75%。因病工亡,已成為一些地方特別是企業逃避責任追究、降低違法成本的重要渠道。
二是調查處理工作中存在著相關不確定因素?!稐l例》明確規定了事故調查報告形成時限、報請政府批復結案時限和處理意見及防范整改措施落實時限,但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多種因素影響著事故查處的如期進展。一方面,由于事故現場搶險救援條件復雜、次生災害較多,或因技術原因調查需要委托有關單位和邀請權威專家,進行檢測檢驗、鑒定論證等延長了時間。另一方面,由于紀檢監察機關等待上會研究的時間較長,由于上一級政府安委辦掛牌督辦從聽取匯報到上會研究的時間過長;由于報請負責事故查處的人民政府研究批復,需要提交不定期召開的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等待時間也較長,這些時間少則一個月,多則數個月。同時,還因為有些機關文件材料運轉較慢等。
三是對主體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員的處理不到位。事故查處過程中,本是由于直接責任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冒險蠻干導致的事故,卻株連了層層很多“有點”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甚至牽涉了不少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本是由于生產經營單位內部管理、單位負責人決策錯誤、工程設計存在缺陷、非法違法生產、未按規定解決好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而致的事故,卻對崗位職工、基層和現場管理人員重罰重處。由于追逃力度不夠,對因為較大、重大甚至特別重大事故發生負有刑事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往往逍遙法外。
四是事故查處工作體制機制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事故查處工作規定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安監部門牽頭組織,實際上安監部門的主要工作變成了協調服務。尤其是在省轄市、縣(市、區)工作量相對較大;一般事故查處中,協調難度之大、工作推進之艱難,常讓人望而卻步。甚至是這邊事故調查工作剛開始,那邊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的工作人員就被參加事故調查的檢察機關請走了。這項工作在很多層級或者地方也缺少獨立性。
五是事故查處的法律法規不銜接和不統一。由于我國部門立法的缺陷,《條例》頒布實施后,鐵路交通、電力等事故的調查處理也先后頒布了行業法規,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修訂中作了相應規定;道路交通、火災事故、軍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也先后了本部門規章,甚至有的部門還出臺了文件。但對鐵路交通、道路交通、特種設備、火災、電力等事故中的生產安全事故如何規范、統一地實施調查處理,已成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由于在事故性質、類型、等級和調查處理程序的不相銜接、不相統一,致使實際工作中,應當依法實施調查處理的生產安全事故卻沒有做到依法調查處理,甚至導致很多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不了了之。同時,《條例》頒布實施后,由于與其配套的行政處罰執法文書尚未制訂,加上有的司法機關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同理解,致使安監部門依照《條例》規定實施的行政處罰普遍遭遇不妥當的裁決。
六是事故查處的防范重點沒有突出出來。通過依法、嚴肅、認真調查處理已發生的事故,找出導致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制訂切實可行的針對性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實,有效遏制和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是事故調查處理的根本出發點。但事故調查過程中,這一中心任務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沒有放在重要的位置,有些領導總覺得事故調查報告批復了,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受到處理了,事故查處的工作任務就完成了,基本不考慮也不安排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的制訂和落實問題。
七是依法徹查嚴處謊報瞞報事故的機制尚未形成。接到謊報瞞報事故舉報后,安監部門想核查出來卻沒有手段,僅靠勸說、走訪、詢問核查不出真實結果;公安機關知道有工作職責,但沒有相關審批手續和本單位領導的指示,難以實施各種手段和措施開展立案偵查工作;紀檢監察機關具有強硬手段和措施,卻沒有工作職責。加上有些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有關執法監察機構為了政績,持放任態度;事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為逃避責任追究、行政處罰,故妄為之。
對策與建議
抓緊修訂《安全生產法》和《條例》。目前,《安全生產法》的修訂正在進行。建議在其修訂中,首先要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為安全生產依法監察體制,將不必要的行政許可和屬于行業管理、行業自律的職能與業務,調整到行業監管部門、行業協會中;其次要用附則或者專門條款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生產安全事故的概念和范疇,切實解決其可操作性。明確規定對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鐵路交通、道路交通、特種設備、火災、電力等事故,嚴格依照《條例》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對不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各自行業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加快改革事故查處工作體制和機制。建議在各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設立相對獨立的事故調查工作機構,并在修訂《條例》時,將現行事故查處工作機制,調整為在負有事故調查處理的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的事故調查處理分階段分工負責工作機制。事故調查階段,由安監部門具體組織,行業監管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織參加并支持,組成事故調查組,著重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情況及相關情況,事故發生經過、直接和間接原因,認定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形成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處理階段,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組織,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工會組織參加并支持,組成事故處理組,著重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實施對事故責任人員的黨紀、政紀和刑事責任處理,形成事故處理報告。然后,由安監部門負責,將事故調查報告與事故處理報告綜合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提請負責事故查處的人民政府批復落實。
建議國家盡快制訂事故查處工作規范。明確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批復、落實、結案、備案等工作程序,主要內容,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事故查處工作紀律。同時,建議修訂《條例》時,要明確事故查處工作期限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進行適當延長,并將事故因搶險救援不能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委托具有規定資質的機構進行鑒定、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論證或現場模擬等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工作時間。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提高行政效能,切實樹立事故查處工作的權威。
干部履職鑒定報告范文5
一、目前高校處級領導干部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存在的問題
1.“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得不到有效貫徹,制約了審計結果的利用轉化。
目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大部分屬于離任審計,很少開展任中審計,“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得不到有效貫徹,這種做法有一定的滯后性,制約了審計成果的利用轉化。
2.審計力量不足及審計任務繁重,導致審計結果不能及時有效運用。
大部分高校審計處只有三人左右,審計人員只能組成一至兩個審計組,由于批量任免、調動、退休,集中開展審計,每批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少則有三四個,多則一二十個被審計人員,在進行離任審計時,要對被審計人整個任期進行審計,少則兩三年,多則三五年,有的時間甚至更長,審計期間跨度大,還存在政策規定有變化、人員變動、業務量大等原因,而且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審計組成員還要參與部分基建(修繕)項目隱蔽工程的簽證和測量工作、基建工程材料市場詢價及定價、物資設備采購驗收、大宗物資采購的市場詢價、各種審計制度的制定及完善、辦公室收文發文等工作,這樣用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更緊了。由于審計時間短,任務繁重等因素限制,不可能審得過細,導致審計證據收集得不足,許多問題未能被發現,得出不恰當的審計結論,難以保證審計質量,直接影響到審計的效果,導致審計結果不能有效運用。
3.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受限與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內涵加大產生矛盾。
隨著高校辦學自的擴大,高校擁有了越來越多的融資渠道。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涉及財務、基建、大額專項資金、校辦產業、后勤社會化、科研經費管理、高校收費、助學貸款、社會捐資助學、國家“兩獎一助”獎學金、勤工助學各項資金管理等經濟行為,需要對經濟責任人的經濟管理水平、工作業績、決策水平、管理能力、廉政情況等作出全面的定量或定性評價。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局限與審計業務內容的廣泛產生矛盾。另外,審計人員受職業、知識面限制等,對審計結果往往注重微觀的多,宏觀的少,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層次質量,造成有的審計結果不能被直接運用。
4.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配合機制不健全,審計結果得不到合理轉化。
(1)與審計結果運用有關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尚未實現經?;⒅贫然?。組織部、人事處和紀檢監察室如何運用審計結果以及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如何反饋等沒有明確規定,至于存在什么經濟問題的干部應提醒、談話、誡勉、追究責任以及降職、免職等也沒有具體標準。
(2)工作人員間的配合不夠默契。由于審計人員對干部管理與監督的知識掌握不夠,對組織部門管理干部的意圖理解不夠,導致有的審計行為脫離了審計目的;另外,組織部、紀檢監察室的工作人員對審計專業知識、審計定性含義與評價、審計職能作用等的了解也不多,反過來又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干部管理、監督之間的對接。
5.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不透明,影響了運用效果的發揮。
按照規定,經濟責任審計結束后,審計處根據審計情況寫出審計報告,在報組織部的同時,抄送紀檢監察室和其他有關部門,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不公開披露,未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歸入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檔案,審計影響限定在被審計單位和部分領導這一小圈子里。
6.沒有制定監督審計結果運用的責任制。
沒有建立健全通過組織部、人事處、紀委監察室等多部門聯合監督的責任制,也未建立保障機制、責任追究機制來規范審計結果的落實。再加上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是平級關系,沒有處罰權,獨立性不強,缺乏權威性和強制性。
二、進一步深化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措施和建議
1.前移審計關口,推進任中審計,進一步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時效性。
在目前“先審計、后離任”原則難以落實的環境下,加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不失為一項重要的補充措施。
審計署劉家義審計長說,經濟責任審計在原來以離任審計為主的基礎上,大力推進任中審計,力求盡早解決存在的問題,避免“秋后算賬”,發揮“治本”作用。按照中央要求,審計署2009年和2010年審計的37名省部級領導干部中,有33名是任中審計。
2.進一步整合審計力量,建立信息共享系統和領導干部的廉政檔案庫等。
(1)目前,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較突出是個不爭的事實。就經濟責任審計而言,之所以“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落不到實處,不僅是委托部門任務安排滯后的問題,即使委托部門在被審計領導干部離任前安排審計,審計處也因為上述矛盾而無法按時保質完成任務,進而影響到審計結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運用。
(2)建立信息共享系統,實現審計結果運用。
對同一被審計單位來說,不同審計任務的審計目標、要求和時間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審計的內容、程序和結果卻存在著許多相同點。將相關信息輸入信息共享系統,其他審計人員在審計同一被審計單位時可查閱相關信息,這樣,可以大大提高審計效率,有效地運用審計結果。
(3)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制度。審計處還應建立審計臺賬,將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資金審計等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分清責任,記于相關領導干部名下,形成領導干部個人經濟責任審計檔案。如遇到審計時間緊的情況就可利用以前年度的審計成果,特別是對任職時間較長的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只需將其任職期間尚未審計的時間段進行審計或財務檢查,就可達到全面審計的目的。
3.創新審計方式和理念,加強復合型人才隊伍的建設。
創新審計方式和理念,將傳統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與現代的計算機審計相結合。建設一支既懂審計業務又懂計算機操作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全面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4.探索研究完備的、可操作性強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體系。
經濟責任審計具有很強的特殊性,它所評價的對象是領導干部,所鑒定的內容是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直接目的是為監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據,最終落腳點是“評人”,關系到被審計者的命運,政策性非常強。因此,經濟責任聯席會議單位必須通力協作,研究制定經濟責任的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規范,建立一整套科學的評價標準體系,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5.建立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聯動性。
建立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有以下作用:一是審計對象更具針對性,在計劃的安排上注意突出重點;二是加強了審計交流;三是方便了重大復雜審計事項的移交;四是促進了審計意見的落實。
6.將審計結果分級,創新審計結果運用的形式和平臺。
(1)堅持把審計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級別,納入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不見審計結果不做結論。
(2)探索創新擴大審計結果運用的形式和平臺。
一是實行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將審計結果進行公開是一把雙刃劍,既是對審計機關審計質量的考驗,也是對被審計單位、被審計領導干部存在問題的曝光。
二是建立審計結果綜合分析通報制度。審計機關每年將審計結果歸納、總結,重點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原因剖析和根源挖掘,并提出審計建議,形成審計結果綜合分析報告。
三是完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反饋制度。通過審計回訪、召開專題會議等形式定期調度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結論和整改的情況。
四是將審計結果運用與干部任前公示相結合。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納入干部任前公示的內容,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地位。
五是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存入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廉政檔案中,并作為黨風廉政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直接影響領導干部的考核等次。
7.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工作責任制。
(1)按照“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對造成審計結果不真實、責任評價不客觀,影響審計結果運用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出現任用干部偏差的應首先追究任命部門的責任,防止和杜絕領導干部“帶病上崗”、“帶病履職”、“帶病提拔”等問題。
干部履職鑒定報告范文6
為了正確評價我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年來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及德才表現情況,充分發揮考核工作評價、激勵作用,調動工作人員投身濱湖新區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皖組字[20*]2號)和人事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5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全區各級黨政群機關(含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區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其他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由區人事局統一安排。
二、考核時間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發之日起,至20*年4月10日前結束。
三、考核等次
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設立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區優秀指標數控制在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15%以內,實行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優秀指標數統一下達(見優秀指標分配表)。區直部門、單位和各街鎮、工業區,一般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單位評定,分別上報;全區區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組按照規定的比例,在征求區委、區政府相關分管領導和區人大、政協相關負責同志的意見基礎上,分別提出各組的區管干部評定等次建議,再提交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
20*年年度考核,區管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區管干部由區委考察組進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評分量化進行,即對被考核人通過民主測評確定分值。民主測評基本分設置為總分100分。民主測評平均分值達到90分以上的,可確定為優秀等次(考核優秀人數必須嚴格控制在下達指標數內);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間的確定為稱職(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間的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要認真核實情況,準確把握,并按規定審核。
四、考核內容和標準
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職能力25分、服務態度10分、工作實績35分、廉潔自律10分)五個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礎上,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并把工作實績作為評價工作人員的主要依據(具體各類人員考核基本標準見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堅持平時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結合、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層面考核,要把量化測評結果作為確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
各部門、單位在開展考核工作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一)區管領導干部和其他區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區考核組分單位組織實施。
(二)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務員總結本年度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是履行職位職責和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情況,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測評;
2、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年度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3、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4、機關負責人或考核委員會根據主管領導意見、民主測評情況和優秀等次名額,確定考核等次;
5、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在填寫考核等次的《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被考核公務員拒不簽字的,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作出書面說明,并在《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上注明。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內容撰寫個人總結或述職報告,并報直接主管領導審閱;
2、在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會上述職;
3、進行群眾民主評議,本單位的全體人員對其進行逐項評議打分;
4、根據測評情況和優秀等次名額確定考核等次,并對擬確定為優秀的人員進行公示。
5、反饋考核結果,由本人在填寫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
六、幾種特殊情況人員的考核問題
1、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2、新調入人員(含調任或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入(調任或轉任)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入(調任或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3、掛職鍛煉的公務員,掛職鍛煉時間在半年以上的,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掛職鍛煉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掛職鍛煉的其他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掛職鍛煉結束的當年由掛職的單位提供有關情況,原單位進行考核。
4、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由原單位負責考核并確定考核等次,其學習、培訓的有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內,非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不在工作崗位時間超過半年的,不進行年度考核。
5、軍隊轉業干部,由轉業后所在單位考核,其轉業前的情況,可參閱干部轉業時的鑒定,一般當年確定為稱職(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或事假連續超過3個月的,擅自離職半個月以上,超假一個月以上的,或留職停薪超過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7、機構改革中離崗退養人員,本人自愿可不參加年度考核,由單位直接定為“稱職”等次。
8、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不確定考核等次,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
9、涉嫌違法亂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工作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10、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執行;受處分的其他工作人員按照合紀發[2002]18號《關于轉發〈關于紀律處分執行工作的有關規定〉的通知》執行。
單位對受到處分的人員情況(何時、何文號、何處分),要在《被考核人簡明情況登記表》備注欄中注清楚。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三)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根據組通字[20*]4號《關于實施〈*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予以嘉獎,獎金標準為800元;自2005年起,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一次,獎金標準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由單位領導成員或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三個月內作出。降職后,職務、級別工資按有關規定調整;無職可降的,其級別工資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八、幾點要求
1、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發揚民主的原則,按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2、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送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局審核備案。報區人事局審核材料,公務員應提供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表、被考核人簡明情況登記表、考核量化測評匯總表各一式兩份,年度考核登記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提供考核結果統計表、考核花名冊各一式兩份,年度考核登記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當年考核為稱職以上的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實行績效工資前,仍然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發放數額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獎金所需經費仍按原經費供給渠道解決。獎金審批程序,各單位在報送考核備案材料時一并報區人事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