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垃圾應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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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垃圾應急方案

醫療垃圾應急方案范文1

基層醫療機構,對醫療垃圾如何處理的法律法規理解常不到位,常因此違規操作而受到處罰。本文將介紹我國關于醫療垃圾處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指導基層醫療機構如何正確處理醫療垃圾。

案例回放

每天下午5:00,某市二甲A醫院的“焚燒爐”準時開始焚燒當天的醫療垃圾。由于醫院的焚燒爐設備簡陋,及露天進行焚燒,常發出惡臭伴著黑煙向四周擴散,給周圍居民生活造成了影響。每到焚燒時間,居民就關窗關門,以防刺鼻的味道飄進屋內。

住院的患者也反映,都是有各種各樣疾病才到醫院就醫的,在醫院住院每天聞臭氣,不僅影響了就醫的情緒,也有礙病情康復。

醫院的領導者對焚燒醫療垃圾的解釋是,因為目前醫療垃圾處理的費用太高,且被某家企業壟斷,醫院承擔不起這部分費用,不得已才在自家醫院內進行焚燒。

律師點評

我國醫療垃圾處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是2003年3月16日由國務院頒布實施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衛生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的《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一般俗稱為醫療垃圾。

我國實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適用于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等全過程。目前醫療廢物分為五類,分別是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藥物性和化學性醫療廢物。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不屬于前述五類醫療廢物,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法律規定醫療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一要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二要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三要采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四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五要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六要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同時,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禁止下列七項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郵寄醫療廢物;禁止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當然,對于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不能焚燒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本案中的某二甲醫院所在地域為市級,不屬于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因此明顯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依法將受到行政處罰。除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機構外,醫療衛生機構沒有權利自行在醫院內設置焚燒爐進行醫療垃圾處理。

醫療垃圾應急方案范文2

獻“衣”片愛心,送“衣”份溫暖志愿者活動

二、活動時間:

于XX年5月至6月

三、活動地點:

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四、主辦單位:

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

五、活動背景:

隨著大家生活條件的改善,舊衣服成為一種新的垃圾,每年我國大約有2600萬噸舊衣物垃圾,僅江蘇每年就有60萬噸舊衣服需要處理。對于廢舊紡織品的處理方法主要是焚燒和掩埋,但衣物中的合成纖維會在此過程中對環境會產生更大危害。與此同時,在中國卻仍有不少家庭依舊沒有足夠的衣物抵御冬日的寒冷。

六、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在校園范圍內開展獻“衣”片愛心,送“衣”份溫暖活動,通過宣傳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的積極作用在同學群體中得到普及和認同,不斷加強宣傳并建立固定的舊衣物回收點,使同學們對于舊衣物回收給予肯定,是舊衣物捐贈成為習慣。營造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的良好校園氛圍。同時捐贈的衣物用于幫扶生活有困難的家庭和孩子,使他們度過難關,感受到愛與溫暖。

七、活動準備:

1.聯系捐贈衣物接受單位,確定捐贈衣服的詳細內容,捐贈時間、受捐的單位和地區;

2.向學校申請宣傳活動場地并得到允許;

3.召開部長會議,合理分配各部門的工作,注意事項和活動的具體內容;

4.各部長召開部門會議,說明活動的主題、詳細內容與時間,登記活動成員人數;

5.制作宣傳海報,宣傳我們活動大概內容、時間、地點、所捐衣服的去處和要求; 6.分配會員及干事就此活動在各班級或宿舍進行宣傳;

7.向團委處尋求幫助,提前一周通知各班級輔導員,讓各班級輔導員在班內宣傳;

8.利用網絡活動信息(包括QQ群、微博、微信、貼吧、短信等)

八、回收要求:

為了尊重受捐助貧困地區的群眾,請各位同學在捐贈衣服之前,注意以下事項:

1.接受衣物標準

Ø 夏裝:T恤、襯衣、內衣、運動服套裝、休閑裝、裙子、牛仔褲、休閑褲;

Ø 冬裝:毛衣、羽絨服、褲子(棉褲除外);

Ø 棉被;

Ø 各式箱包。

(除了不接受衣物標準外的均可,不分四季、不分大小、不分新舊)

2.不接受衣物標準:

鞋子(因為鞋子多有異味)、棉襖、棉褲、棉背心(因為棉花芯的衣服細菌很重且消毒很困難)、破舊的衣物、被染色的衣物、特種服裝(包括警服、獄服、軍裝(迷彩除外)、醫療行業服裝)、校服。

九、活動安排:

1.宣傳:

5月10日—5月20日通過各渠道宣傳。

2. 現場活動:

1)開放180辦公室為5月21日—5月30日固定捐贈點并安排1—2名同學負責;

2)5月21日—5月30日每周三下午和周五下午,分別在食堂及宿舍門口擺放攤位,分別由2—4名同學負責接受咨詢,1名同學負責衣物登記,2—4名同學負責衣物收裝,4—8名同學負責現場宣傳。

3.應急方案:

1)若擺放攤位當日出現不宜天氣,如無太大影響就按原計劃進行,否則就取消宣傳活動,捐贈的衣服也可就電話聯系提供上門回收;

2)若衣物回收數目超出預算,則可與宿管阿姨交涉,將衣物暫存在臨近宿舍樓的儲存室;

3)若活動沒有依據計劃展開或引起反應過低,則將宣傳時間延長,現場活動時間順延。

十、后期工作:

1.從5月21日活動開展始,每兩日通過微信及微博公布活動收獲;

2.活動開展結束后,通過網絡渠道,使用照片、成果展示的形式進行本次活動以及青年志愿者協會精神的宣傳;

3.活動開展后,聯系捐贈衣物接受單位,將衣物數量統計,對較為突出的個人給予證書或物質獎勵。

十一、注意事項:

1.確保前期工作的落實,包括宣傳、聯系捐助站等 ;

2.工作人員要準時集合到位,每位參與活動的志愿者要清楚回收衣服的標準和回收操作的態度及行為;

3.對于上門回收,應盡量安排住在該宿舍樓的志愿者負責該棟樓的回收工作,志愿者要帶足裝載工具,回收工作應禮貌謙和;

4.應設立3到5個志愿者為其他小組提供應急幫助;

5.注意保護好已回收衣服防止在回收和運送的過程中造成污損。

策劃書附件一:

獻“衣”片愛心,送“衣”份溫暖 捐贈物品統計表

學校

合計

序號

年級

類別

數量

衣物

棉被

箱包

其他

衣物

棉被

箱包

其他

附件二:

捐助接收工作站地點及聯系方式(僅供參考)

南京市慈善總會

地址:南京市后宰門東村80-1號二樓

捐助熱線:025-84828804

江蘇省社會捐助接收工作站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82號

捐助熱線:025-6641399 210018

南京市社會捐助接收工作站

醫療垃圾應急方案范文3

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垃圾的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城市市容環境和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垃圾收集、運輸、中轉、消納、利用、回填等處置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者個人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道,以及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料、棄土等固體廢物。其中,棄料是指各種廢棄磚瓦、混凝土、木材、管材、瀝青等建筑廢棄物;棄土是指渣土、余泥和土石方等。

前款規定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廢物,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區城市管理部門依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轄區內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城鄉建設、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財政、公安、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房地產管理、價格、質量技術監督、人民防空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條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鼓勵建筑垃圾減排和回收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究、開發和使用。建筑廢棄物可以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應當循環利用;不能再利用、再生利用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處置。

第六條 建筑垃圾實行分類處置制度??勺髻Y源化利用的廢棄磚瓦、混凝土、瀝青等建筑垃圾實施集中處理,工程開挖產生的渣土優先用于工程回填。

第七條 建筑垃圾處置場按照用途分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和建筑垃圾消納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是指經政府許可后按特許經營方式運行,對建筑垃圾實施資源化處理,生產各類再生建筑材料的場所;建筑垃圾消納場是指對渣土等材料實施臨時堆存或對不可再利用的棄土采取填埋等無害化處理措施的場所。

原則上每個縣區至少設置一處建筑垃圾消納場,具體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規劃布局設定,并符合安全、環保要求。

第八條 建筑垃圾的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需處置建筑垃圾的,應當向市城市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建筑垃圾處置方案,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建筑垃圾的分類、產生地點、數量、消納地點、資源化利用等事項;

(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運輸車輛證明文件;

(四)與建筑垃圾處理場簽訂的處理協議或回填證明文件。

市城市管理部門對受理的申請進行審查,予以核準的,頒發核準文件,并根據實際承運建筑垃圾的運輸車輛的數量配發相應的核準文件副本;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禁止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轉讓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第十條 建設、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封閉;

(二)施工現場出入口、主要道路實施混凝土硬化,不得有浮土、積土,并采取沖洗、灑水等措施控制揚塵;

(三)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車輛清洗設施及配套的沉淀池、排水溝,對駛出工地的車輛進行沖洗;

(四)施工現場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接入城市管理監管平臺。

第十一條 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運輸企業;

(二)具有健全的車輛運營、安全生產、質量、保養等管理制度;

(三)具備符合技術規范標準的車輛;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運輸建筑垃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副本;

(二)運輸車輛廂體完好、密閉、整潔;

(三)按照核準的路線、時間要求運往指定的建筑垃圾處理場,不得亂傾亂倒,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四)實行分類運輸;

(五)應當遵守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 建筑垃圾處置場不得接納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醫療垃圾、危險廢物等非建筑垃圾;不得接納未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以及不按照核準規定時間、地點、種類運送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來源、種類、數量、處理情況及時報送城市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需要利用棄土的,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門查詢有關建筑垃圾處置信息,申請調劑安排。

第十五條 拆除、拆遷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由拆遷人負責運輸至指定場所;因裝飾、裝修等產生的零星建筑垃圾,由裝飾、裝修施工單位在物業管理單位指定的地點統一堆放,按照城市管理部門的規定處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

第十六條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建筑垃圾處置安全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理工作機制。

從事建筑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制定安全應急方案,并報城市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

第十九條 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拋灑、帶泥行駛污染路面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并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城市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構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二)超越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執法的;

(三)擅自變更行政處罰決定的;

(四)以權謀私的;

(五)暴力執法的;

(六)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壽縣、鳳臺縣、毛集社會發展綜合實驗區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筑垃圾的危害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隊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得渣土、棄土、棄料、余泥及其他廢棄物。

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的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以500-600噸/萬平方米的標準推算,到20xx年,我國還將新增建筑面積約300億平方米,新產生的建筑垃圾將是一個令人震撼的數字。然而,絕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經任何處理,便被施工單位運往郊外或鄉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費、垃圾清運費等建設經費,同時,清運和堆放過程中的遺撒和粉塵、灰砂飛揚等問題又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

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去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筑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還對不按規定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罰,以此來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的主要處理方法是將其填埋地下。其危害在于:

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僅以北京為例,據相關資料顯示:奧運工程建設前對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設,北京每年都要設置二三十個建筑垃圾消納場,造成不小的土地壓力。

醫療垃圾應急方案范文4

一、指導思想

今年縣城防汛總的指導思想是: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防控、人水和諧的治水理念,按照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和輿論到位的“五到位”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扎實落實各項防汛措施,確保城區安全度汛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二、任務要求和防汛重點

總的要求是,堅持“安全第一、科學防控”的方針,圍繞落實“防汛責任制”這一核心,突出排水除澇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建筑工地、城市危舊房“四個重點”,完善防汛預案,健全防汛隊伍,落實防汛物資,全面開展防汛隱患整治,確??h城安全度汛。

(一)搞好汛前檢查,排除洪澇隱患。各街道和各防汛責任單位要立即組織對本轄區進行全面檢查,著重搞好河道險口、險段、閘門、人防工程、低洼易澇地段的排水設施、低洼易澇區域的住宅、商店、廠房、倉庫等重點部位的防汛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解決。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制訂應急措施,對轄區易受災情危害的房屋、放置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的地方要密切關注,及時發現、隨時處理一切可能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問題,確保汛期萬無一失。

(二)搞好河道清理和排水設施的維修,保證順利泄洪。對影響排水的垃圾廢渣、違章建筑等行洪排水障礙,要堅持“誰設障、誰清理,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限期無條件清理和拆除。城管部門要加強管理,嚴禁單位和居民向河道傾倒垃圾,水利部門和城關、東城街道要及時清理河道垃圾和障礙物,保證河道暢通和堤壩安全。各街道、各部門要加強對遺留問題較多、設施較差、沒有明確具體管理單位的小區防汛工作的調度和協調,確保任何情況下防汛工作有人抓、有單位管。各街道、住建部門要對所管轄的排水設施(包括雨污水管道、溝渠以及各種雨污水井)進行全面檢查、維修,將管溝和雨污水井內的淤泥雜物予以清除,打通堵塞部位,把排水管網全部疏通一遍,保證排水管網暢通。

(三)抓好舊城改造區、在建居民小區和建筑工地的排澇工作,防止內澇。本著“誰開發,誰負責”的原則,開發建設單位要認真做好開發區域和建筑工地四周的排澇工作,對開發區域和建筑工地四周因開發建設而堵塞、損壞的排水系統,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清理、維修,并在汛前恢復正常;排水系統確實無法恢復正常的,要備好臨時排水設施。各開發建設單位要組織好防汛搶險隊伍、車輛和物資器械,對開發區域及四周可能出現的內澇、滑坡、塌陷等問題,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方案和措施,確保開發區域及四周不發生內澇,不倒塌房屋,避免群眾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失。

(四)做好房屋檢查及各類危房的加固維修工作。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要在汛前對所管轄房屋進行全面檢查,尤其對危房要及時采取措施加固維修。屬單位自管房屋,由單位負責維修;對于個人私房,責任部門和單位、街道、村(居)要組織好檢查,督促住戶搞好自修。對中小學和醫院病房,教育、衛生部門要高度重視,發現問題要立即解決。人防工程和建有地下室的樓房,產權單位要采取措施,儲備封堵物資。對各類防汛物資,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縣城防汛指揮部的部署,做好儲備工作,確保搶險救災的需要。同時,要迅速組建各路段防汛指揮機構和搶險救護人員,確保準時上崗。

三、部門分工和工作職責

縣城防汛是綜合性工程,需要動員社會各界的力量,共同參與,合力抗災。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本行業的特點,按照“行業管,管行業”的要求,在總的縣城防汛工作方案的基礎上,抓緊制定好各自的防汛方案,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共同做好縣城防汛工作。

(一)住建部門要加大地下排水設施的管理力度,認真搞好地下排水管渠和雨水井、檢查井的疏通和清挖工作,及時修復井座和補齊井蓋、水箅子,避免傷人和其它事故的發生。要認真做好危舊房屋安全檢查工作,督促責任單位和住戶及時修復和加固,確保安全度汛。

(二)城管部門要嚴厲查處向排水設施內排放、傾倒腐蝕性廢水、廢渣、易燃易爆物品、雜物、糞便和擅自穿越排水管道墻溝、檢查井、雨水井的行為。

(三)公路部門要密切注意彌河大橋、城區外環路兩側的排水,備好抽水泵等排水機械,確保遇有降雨及時排水,避免造成因積水而破壞路堤影響正常交通的問題。

(四)水利部門要加強城區內河道的管理工作,及時清理河道內各類障礙物和排除堤壩安全隱患。

(五)供電公司要建立城市防汛指揮機構,做好防洪、排水設施供電線路和配電設備的檢查維修工作,確保汛期供電安全。

(六)通訊公司要組織技術人員對縣城防汛機構和有防汛任務的單位電話進行全面檢修測試,及時排除故障,確保汛期通訊暢通。

(七)教育部門要認真做好校舍安全檢查工作,及時修復和加固危房校舍,特別要對中小學、幼兒園的教室進行重點檢查,派專人負責監督維修加固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八)公安部門要制定出汛期治安保衛和應急情況處理方案,嚴厲打擊借洪澇災害之機危害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行為。

(九)人防部門要做好防空干道的普查工作,該加固的一定要加固,防止因干道進水,造成路面或建筑物坍塌。同時,做好警報的鳴放事項,做到有險及時鳴放,不誤時、不誤事。

(十)衛生部門要做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

(十一)氣象部門要及時向縣城防汛機構提供準確的天氣預報和天氣形勢分析,為正確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提供可靠詳細的氣象資料。

(十二)交通運輸部門要協調有關單位做好防汛搶險車輛的維修保養,制定搶險救災車輛的調配方案,確保車輛狀況良好和行車安全。

(十三)經信部門和保險公司要認真檢查落實企業防汛搶險自救措施,督促企業搞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各主管部門要組織力量對所屬煤氣、熱力、供水等管道進行安全檢查,防止泄漏,并落實好搶修隊伍,以防萬一。

(十五)新聞單位要及時報道縣城防汛工作動態,大力宣傳國家《防洪法》、《防汛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動員全社會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縣城防汛工作,共同戰勝洪澇災害,確??h城安全度汛。

四、健全工作機制,抓好防汛措施落實

2012年,縣城防汛形勢十分嚴峻。一是災害性天氣可能隨時發生,不能掉以輕心。二是局部突發性暴雨災害的可能性始終存在,一旦成災,時間短,防御難度大。三是近幾年“年年防汛不見汛”,在各級干部群眾中不同程度地滋長麻痹思想。所有這些,都加大了今年縣城防汛工作的難度和壓力。為此,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澇,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扎扎實實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實。

(一)備齊防汛物資,落實防汛搶險隊伍。縣城防汛重點地段主要負責單位要完善防汛預案,做到組織、指揮、隊伍、物資、設備、通訊、交通、群眾轉移、救災、醫療衛生等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層次分明、責任明確。要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可靠預警措施,將警示形式通知到戶、落實到人??h城防汛指揮部要及早確定撤離路線、撤離方式和轉移地點,并通過一定方式對外公布,做到家喻戶曉。要加大防汛物資儲備資金投入,對各類防汛物資要登記造冊,確定收集人、責任人,落實好運輸地點、數量和運輸措施,保證搶險時運得出、送得到、用得上。要落實好防汛隊伍,防汛隊伍要實行專業隊伍和群眾隊伍相結合,按照實際需要分別組織一定數量的常備隊、搶險隊和后備隊。要加強防汛隊伍的技能培訓,配齊搶險車輛、器械等工具。搶險隊伍要明確領導,明確人員,明確責任,明確任務,一旦出現險情,要按照預定的搶險方案,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尤其要注意對重點地區和重點單位要重點防守,確保萬無一失。

(二)搞好自查,切實做好重點地區的防汛準備工作。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要抓緊對本轄區防汛情況進行自查,著重做好低洼易澇區的調查摸底,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確保低洼易澇地區居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交通、鐵路、供電、通訊、供水、供氣、人防等防洪重點部門要認真搞好自查,完善落實防汛措施,切實履行好部門的防汛職責。

(三)嚴格落實汛期值班制度,確保通訊聯絡暢通。6月1日至9月30日為我省汛期,縣城防汛指揮部和各責任單位一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上崗帶班,遇有雨情和重要天氣預報,要實地巡查,及時了解積水和災害情況,隨時掌握天氣形勢變化,研究部署防汛和搶險救災工作。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值班,認真全面地記錄上級的指令和基層上報的險情、災情,并及時上報,不得脫崗、漏崗??h城防汛指揮部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發現脫崗現象,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帶班負責同志的責任,并在全縣通報批評。

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防汛責任制

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對防汛工作務必高度重視,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和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縣城汛期安全工作的領導,真正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義不容辭地做好防汛工作。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防汛工作的領導,縣里已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城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值班電話),全面負責縣城防汛工作。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都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的城區防汛指揮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解決好防汛經費,配備交通和通訊工具,把防汛任務落到實處,真正做到組織、措施、資金、隊伍、物資“五落實”。

醫療垃圾應急方案范文5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防止醫療廢物處理對環境造成污染,保障人體健康,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及相關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活動。

第三條(管理部門)

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負責本市范圍內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活動中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區、縣環境保護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環保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活動中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本市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四條(產生申報)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環保部門申報上年度本單位產生醫療廢物的種類和數量。其中,按照本規定可以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的產生單位向市環保局申報;實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產生單位向所在地區、縣環保部門申報。

第五條(收集)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不得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和本市有關技術規范,設置符合要求的收集容器,對醫療廢物實行分類收集。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在本單位內收集醫療廢物,應當每天不少于一次;對巡回醫療和現場急救等醫療活動中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在醫療活動結束后立即完成收集。

醫療廢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包裝。其中,病原體培養基、病原體標本、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先行消毒后,再進行包裝。

醫療廢物的包裝,應當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的要求。

第六條(臨時貯存)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建立醫療廢物臨時貯存點,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

醫療廢物包裝后應當臨時貯存在規定的收集容器內,收集容器不得露天存放。其中,化學性醫療廢物的臨時貯存,還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貯存安全要求。

第七條(自行就地處置)

具有下類情形之一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可以按照規定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

(一)專門從事傳染病診治的特殊醫療衛生機構且已建設符合規定的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系統的;

(二)無法通過陸路運輸將醫療廢物運送到集中處置場所的。

自行就地處置的具體要求,由市環保局另行規定。

第八條(集中處置)

除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自行就地處置情形外,其他醫療廢物應當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收運、處置。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由市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市環保局應當與中標單位簽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合同,并發放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九條(收運要求)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定期到醫療廢物產生單位設置的臨時貯存點收運醫療廢物。其中,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的臨時貯存點,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24小時收集一次;其他醫療廢物產生單位設置的臨時貯存點,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48小時收集一次。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不按時收集醫療廢物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向市環保局或者區、縣環保部門報告。

在發生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況下,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按照規定設置的臨時貯存點不足以容納產生的醫療廢物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及時通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收運,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增加收運車次,保證醫療廢物的及時收運。

第十條(轉移和交接)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向集中處置單位轉移醫療廢物時,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填寫轉移聯單。

集中處置單位在接收醫療廢物時,應當對醫療廢物的包裝和標識進行檢查,并對照轉移聯單對所接受醫療廢物進行復核。

經檢查與復核,包裝、標識符合規定且接收的醫療廢物與轉移聯單所載事項相符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在轉移聯單上簽字。發現包裝、標識不符合規定或者接收的醫療廢物與轉移聯單所載事項不符的,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要求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及時更正,拒不更正的,應當向所在地區、縣環保部門報告,區、縣環保部門應當立即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中轉站)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可以根據醫療廢物運輸需要,設置醫療廢物中轉站。醫療廢物中轉站的設置應當符合環境保護和疾病防治的要求,并按照規定辦理環保、衛生等有關手續。

醫療廢物在中轉站應當密閉貯存,其貯存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第十二條(運輸要求)

運輸醫療廢物應當使用專用密閉車輛,專用密閉車輛應當符合《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的規定,并設置警示標識。

醫療廢物運輸車輛應當安裝車輛定位裝置,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醫療廢物在運輸過程中不得丟棄、遺撒、滲漏。其中,運輸化學性醫療廢物的,還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要求。

第十三條(處置要求)

醫療廢物處置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醫療廢物處置的標準和規范。

醫療廢物經焚燒處置后產生的最終殘余物,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處置規范進行處理。

處置醫療廢物過程中排放的污染物,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排放標準,并實施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

第十四條(處置設施運行管理)

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當制訂醫療廢物處置管理規程,確保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和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按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合同的規定,配置醫療廢物處置備用設施、設備,確保處置設施、設備在檢修、故障排除期間以及緊急情況下保持不間斷運行。

第十五條(處置臺帳)

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當建立醫療廢物處置記錄臺帳,并按照規定,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環保局申報上年度處置的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污染物排放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情況。

第十六條(處置費用)

實行集中處置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向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支付醫療廢物處理費。處理費的具體標準,由市物價局會同市環保局、市衛生局等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信息管理)

市環保局應當建立相應的醫療廢物管理信息系統,接受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集中處置單位的有關信息,實施實時監管。

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轉移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電子聯單,建立相應的管理信息系統,接入市環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統,并確保管理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鼓勵其他醫療廢物產生單位轉移醫療廢物使用電子聯單。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以下醫療廢物處置管理信息系統,接入市環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統,并確保管理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

(一)醫療廢物運輸車輛的定位系統;

(二)醫療廢物轉運的識別記載系統;

(三)處置作業區域電子監控系統;

(四)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在線監測系統。

第十八條(集中處置單位提前停止處置活動的規定)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在規定的經營期限內,不得擅自停止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相關的活動。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履行處置合同的,應當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市環保局。

市環保局在接到通知后或者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擅自停止處置活動時,應當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集中處置醫療廢物。

第十九條(事故管理)

市環保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療廢物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醫療廢物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方案,并按照下列規定報送環保部門備案:

(一)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向市環保局備案;

(二)其他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向所在地區、縣環保部門備案。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減輕事故危害。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或者處置單位應當對致病人員提供現場救援和醫療救護,并立即向事故所在地區、縣政府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聯動機構以及環保部門、衛生部門報告。應急聯動機構、環保部門、衛生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疏散人員,組織救援。

第二十條(監督檢查)

環保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的現場監督檢查,并建立相應的監管檔案。

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與檢查內容有關的資料,不得弄虛作假或者隱瞞事實,不得拒絕或者阻撓管理人員的檢查。

第二十一條(行政處罰)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由環保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醫療廢物運輸車輛未按規定安裝定位裝置,或者定位裝置未保持正常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未按規定配置必要的備用設施、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未按規定建立電子聯單管理信息系統,或者未將該系統接入市環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統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未按規定建立醫療廢物處置管理信息系統,或者未將該系統接入市環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統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醫療垃圾應急方案范文6

【文章編號】1004-7484(2014)06-3941-02

醫療安全和醫療質量是醫院管理的核心, 對患者安全的關注成為政府部門、醫療機構、衛生管理者、醫務人員共同關注的問題[1] 。醫院檢驗科是重要的醫學實驗室, 檢驗人員密切接觸患者血液、體液及排泄物等具有高度傳染性的物質, 存在巨大的生物安全隱患[2] 。為加強檢驗人員的自我防護, 降低職業暴露的風險, 防范與杜絕對患者的醫源性感染,確保人類生存環境的生物安全, 我對檢驗科生物安全隱患進行了調查和分析, 現報道如下。

1 檢驗科生物安全管理的現狀

1.1 規章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 現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醫院感染管理比較重視,醫院不斷加強醫院內感染的監測和管理,醫院也成立了感染科,但往往側重于臨床科室的醫護人員和患者的感染防護,對檢驗科等醫技科室的重視程度不夠,監控力度不強;檢驗科內預防感染的措施及制度不健全,對突發事故如血液或體液的飛濺污染,穿刺時利器的損傷,細菌分離鑒定時的污染等沒有應急方案,缺乏感染后檢測制度,有制度也有落實不到位的現象。

1.2 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淡薄 檢驗科人員在校學習醫院感染專業知識甚少,缺乏相應的消毒隔離和無菌技術知識,特別對醫院感染新知識,新動態了解不多,思想上重視不夠。對醫院感染管理規定不適應,為了操作方便,不嚴格按實驗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辦事,忽略了自身防護和對患者的保護。

1.3 感染管理執行不規范,增加感染風險 檢驗中用的一次性用具使用后隨意丟棄,與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未進行嚴格的無害化處理。在日常工作中,檢驗人員經常進行攪拌、震蕩、離心、敲打、超聲波破損等操作,產生大量的微生物氣溶膠,工作人員吸入污染的氣溶膠即有可能引起實驗室感染[3]。因此,檢驗人員長期密切接觸具有高度傳染性的物質,存在巨大的生物安全隱患,檢驗科作為病原體集中的高危區域,常成為醫院交叉感染的源頭科室[4]。各類標本在試管或其他器具中未蓋嚴即直接離心或振蕩操作,造成標本外溢污染離心機或振蕩器;

1.4 實驗室布局不合理,防護設施不全 基層醫院由于條件較差,檢驗科實驗用房緊張,更談不上布局合理,甚至無污染區、半污染區、清潔區的劃分,有的甚至工作區和生活區在一個空間,患者及家屬隨便進出實驗室,因此增加了醫源性感染的機會。消毒液濃度不達標,配備紫外線燈、隔離衣、防護眼鏡等防護設施數量不足不全。甚至不配備防護設施。隨著我國新型醫療體制改革方案的出臺,這些現象有望得到解決。

2 檢驗科生物安全管理的防護對策

2.1 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學習管理 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消毒隔離制度并嚴格執行,科主任親自抓好制度落實。要定期進行崗位培訓,加強檢驗科人員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術的同時,認真學習《消毒技術規范》、《醫院感染規范》、《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文件,加強醫院感染知識和檢驗科規章制度的學習。對新職工或實習生、進修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學習時,要將醫院感染知識和檢驗科規章制度作為重點學習內容。并定期組織考試。日常工作中,檢驗科要自覺遵守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與消毒技術規范,嚴格按照檢驗科SOP文件操作。醫院成立監督檢查小組,監督制度貫徹執行。醫院感染科要加大對檢驗科消毒隔離和醫療廢棄物管理等方面的督查力度,派專職人員深入科室檢查指導醫院感染制度執行情況。

2.2 提高自身防護意識 通過對醫院感染知識及其危害的宣傳,切實樹立自我防護意識。在工作區設立警示標志,嚴禁擺放個人物品,嚴禁將食物、書籍、報紙等帶入工作區;加強生物安全防護意識,檢驗人員上班時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必要時穿隔離衣、戴口罩和眼罩, 操作時戴醫用乳膠手套。要注重每一個操作環節, 如標本采集、標本運送、標本接受、標本分離、標本檢測、廢棄物處理等的安全防護, 執行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注意手衛生。開展對物表、空氣、工作人員手等的衛生監測。檢驗人員每年應體檢一次, 接種疫苗, 建立健康檔案,加強自身防護。當檢驗人員發生職業暴露時, 如發生針刺或者其他利器損傷時應讓傷口血液自然流出, 并用流水沖洗口, 不應擠壓, 擦拭傷口, 最后用活力碘或75%乙醇消毒并包扎傷口。如眼部或眼結膜被血液污染, 應立即用洗眼器沖洗。為采集血液標本時一定要用帶帽的試管,以防離心時汽溶膠污染實驗室空氣。同時,應對離心機內部定期消毒。

2.3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

2.3.1 保持實驗室內衛生清潔。每天對室內空氣、各種物表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每日用紫外線燈在室內進行1小時的照射消毒,桌面等物體表面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結束后用含氯消毒劑擦拭消毒。定期監測84消毒液濃度是否合適,做好各種消毒記錄。院感科應定期進行檢查。

2.3.2 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 微量采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每位病人操作前消毒或洗手。無菌棉簽、棉球開啟后4小時未用完的,應重新滅菌。強化檢驗人員洗手依從性,配置感應式、肘式、腳踏式水龍頭[5],普及推廣“六步洗手法”[6],在每個洗手池上方張貼“六步洗手法”示意圖,督促執行,隨機抽查。

2.3.3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廢棄物按規范處理。檢驗科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樣本來自于病人,多帶有大量的病毒或病菌,是極其危險的傳染源,應將其裝入回收桶中,高壓滅菌后再裝入黃色醫用垃圾袋內,集中回收統一焚燒,并做好登記記錄。廢棄物嚴格分類處理,試劑的外包裝,按生活垃圾處理。使用完的試劑瓶根據試劑性質分類進行酸或堿處理,再浸泡于一定濃度的含氯消毒劑中,30分鐘后焚燒處理。酶標板、加樣頭浸泡于一定濃度的含氯消毒劑中,30分鐘后毀形焚燒處理。微生物室用過的培養基,微量生化管,棉簽,鑒定板,血培養瓶等高壓滅菌后再裝入黃色醫用垃圾袋內,集中回收統一焚燒,并做好登記記錄。采血針頭必須用黃色利器盒盛裝,統一毀形焚燒處理。

2.3.4 檢驗設備及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定期對微量加樣器、試管架、吸耳球、顯微鏡等檢驗用具、計算機鍵盤、鼠標、電話等辦公用品用含氯消毒劑擦拭消毒。水浴箱定期更換。冰箱一周用75%的酒精擦拭內表面消毒。安裝洗眼器,在發生意外血清飛濺到眼部時,對眼部及時的進行沖洗。

2.3.5 檢驗儀器廢液處理。各種儀器的廢液應在廢液桶內加入含氯消毒劑消毒后,再倒入下水道。醫院污水必須經消毒處理后才可排放。

2.3.6 檢驗報告單采用計算機管理系統。申請單和報告單分開。電腦打印報告單,這樣就解決了報告單消毒的問題。若無條件打印,可用微波爐進行消毒。

3 討論

加強檢驗科生物安全管理,對于減少和避免醫院感染事件的發生至關重要。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是描述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的一整套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相互支持的系統化文件,是開展各種生物安全活動的依據,具有法規性、惟一性和適用性。各醫院檢驗科應建立行之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體系,規范人員行為及相應的實驗室活動,預防感染事故的發生,防止病原微生物外泄,從而保證人員及環境的安全健康。

總之, 檢驗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管理工程, 既有對國家有關法規的學習和執行, 也有醫院科室生物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實施, 更重要的是必須常年堅持不懈地去履行。

參考文獻:

[1] 王羽. 第19次全國醫院感染學術年會暨第6屆上海國際醫院感染控制論壇(SIFIC)聯合會議上的講話[ J] .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 2010, 20(14) : I.

[2] 劉傳玲. 檢驗科醫務人員標準預防現狀調查分[ J] . 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 2009, 19(19) : 2570-2572.

[3] 夏維,胡紅兵.兒童醫院檢驗科的生物安全隱患及管理對策][ J].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2009,19(1):84-86.

[4] 林凱,馬紅雨,魏利召等.檢驗科醫院感染管理的現狀與措施[ J].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2008,18(4):54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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