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計報告的用途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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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審計報告的用途

財務審計報告的用途范文1

一機構設置

印度審計產生于十九世紀中葉,1860年,英國殖民政府按照英國模式在印度設立了審計長一職,負責政府審計和會計工作。1919年為制約腐敗,避免納稅人的錢浪費,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規定了總審計署的職能,確立了印度審計長獨立于政府的法律地位。1935年,印度政府法頒布實施,該法規定設立審計長,成立印度審計會計部(IndianAuditandAccountsDepartment),即主計審計長公署。1950年,印度共和國成立,印度審計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印度審計會計部實行垂直領導、分級負責和歸口管理的政府審計管理體制,主要由主計審計長公署、聯邦審計、地方審計(會計長審計辦公室)、地方會計(26個會計長賬戶與撥款審批辦公室)和培訓機構組成。最高審計機關是主計審計長公署(theComptrollerandAuditCeneralofIndia,簡稱CAG),由主計審計長負責,設在德里,共有6萬多員工,在全國各地設有各類專業機構104個,其中大約有3.5萬員工和68個單位從事審計上作,每年審計工作經費大約55億盧比(折合人民幣約9億元)。每年要審計84000多家單位,向管理部門提交77000多份調查報告并向國會和邦議會提交80份審計報告及300份專題報告。

①主計審計長公署(CAG)包括會計和審計兩部分職能,不涉及具體的審計業務,主要負責制定政策,指導、監督和控制各級審計機關的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考核和培訓審計人員。CAG設主計審計長一名,對國會下屬的公共賬目委員會和公共企業委員會負責。

IA&AD組織結構示意圖:

②聯邦審計機構指CAG下設的多個“主任審計局長辦公室”和一個“企業審計局”。主任審計局長辦公室負責對中央政府部門與機構、海外機構、國防、印度鐵路、印度郵政電信局等聯邦政府部門的審計。企業審計局由副審計長領導,專門負責審計中央政府部門下屬公司和企業。

③印度地方審計局指“會計長審計辦公室”,負責審計邦級政府的財政財務收支賬目,審查地方國有企業和一些自治機構的賬目,根據主計審計長公署的審計計劃,承擔對聯邦政府設在行政區范圍內的機構和組織的審計項目。

④印度地方會計局指26個“會計長賬戶與撥款審批辦公室”,主要負責邦(?。┮患壵臅嫼蛽芸顚徟马?,如為大多數邦級政府編報賬目,發放工資、津貼和退休金,制定政府會計制度和會計原則等。從1996年3月起,聯邦政府和一些邦級政府已經開始自行負責會計賬目的編制。

⑤培訓機構包括CAG培訓局、一個國際培訓中心、國家審計會計學院和九個地區培訓機構。印度審計人員必須經過為期兩年的培訓,通過考核后方能分配具體工作崗位。在各個不同的工作崗位上還要進行專業化崗位培訓,并隨著工作的進展不斷進行知識更新培訓。

二審計職責和范圍

1.審計職責

審計的職能是審計本身所固有的內在功能,包括經濟監督、經濟鑒證和經濟評價。根據規定,印度國家審計的職責與權力可概括如下:

(1)政府支出審計。

對中央和各邦國庫賬的所有支出進行審計并報告,確認各賬戶中支出的貨幣是否獲法律批準,且用于法律批準之用途,確定各類支出是否與批準的要求一致。

(2)政府資金流動審計。

對中央和各邦的所有資金交易進行審計并報告,包括債務、各種存款、沉淀資金、預支、吊銷賬、匯款賬、工商業的損益賬等。

(3)負責記載中央政府的各種賬目,但與鐵路、國防及各邦有關的賬目除外。

(4)準備反映中央和各邦年度收支的各種賬目,并將其交與政府有關部門。

(5)準備財務總表,并交給總統。

該表反映每年度的各種賬目,如總統要求,還反映各類余額、過期未付債務及其它有關資料。除憲法中規定的這些職權外,還履行其他一些職權,包括由議會通過的法律所規定的某些與政府公司賬戶有關的職權。如對政府審計員的任命及重新任命,必須征求審計總監的意見。有權對公司賬戶進行補充性或試驗性審計??筛鶕c有關政府部門達成的協議,對某些政府部門或機構的賬戶進行審計。要在財政管理領域內捍衛憲法和法律,不允許違反憲法和法律的支出,客觀地估價財政領域的執行情況。

2.審計范圍

“審計范圍可以擴大到這樣一些方面,諸如財務方面(會計錯誤、舞弊、財務控制、財務報表的公正性等等),合規合法性方面(忠實地執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要求、政策和規定等等)、以及工作績效方面(經營控制、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等方面的經濟性、效率和效果)(引自《審計方法與實踐——稅收審計》,印度審計署,摘自《最高審計機關國際會議文選》)。具體包括:

(1)中央和26個邦政府部門和機構。

(2)政府性的商業機構,如印度鐵路、印度郵政通信公司。

(3)由中央和邦政府控制的大約1200個公營企業。

(4)由中央和邦政府擁有或控制的約400個非盈利性自治機構。

(5)4400家靠聯邦和各邦撥款的機構和團體。

但印度人壽保險公司、印度國家銀行、印度工業發展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等不屬于主計審計長公署的審計范圍。

三印度國家審計體系的特點

1.地位崇高,獨立性強

印度國家審計體制采用的是立法型審計模式,最高審計機關CAG隸屬于立法機構,直接對立法機構負責,薪金及其他行政費用由印度統一基金交付,勿需議會表決批準,對政府機構具有很強的獨立性。印度《憲法》(1949年11月26日制憲會議通過,1979年9月25日第四十四次修憲法令最后修改)專門以一章篇幅規定了印度審計長的職責權限,明確規定:總審計署在國家經濟生活中扮演“雙重角色”,一方面代表議會立法機關,監督和確保行政部門收支嚴格按照法律行事,另一方面代表聯邦政府,確保地方政府開支“有法必依”。作為印度審計署最高負責人,總審計長地位十分特殊,他由總統直接任命,監督公共財政,并對總統負責,級別和待遇與印度最高法院院長等同。如果出現行為不當或失職等情況,只有議會兩院以2/3票數才能罷免總審計長,程序等同于最高法院大法官和總檢察長的罷免。各邦審計長是主計審計長的代表,執行主計審計長的命令。1971年印度還制定了《主計審計長法》,賦予審計工作廣泛而獨立的權力。正是總審計署地位獨立特殊,因此在近年來印度腐敗之風屢禁不止的情況下,總審計署加大了對各級政府的審計力度,查起來毫不手軟,取得了顯著成效。

2.科學合理的審計準則體系

只有保證審計質量,審計才具有可信性,審計意見和建議才會受到認真的考慮和執行。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是具有衡量和改進績效的標準。主計審計長公署編制了《主計審計長公署工作守則》

(ComptrollerandAuditorGeneral′sManualStandingOrders),確保了審計實務有章可循。其內容除審計準則和審計指南外還包括審計規定和指示、審計原理和邏輯以及審計程序。印度的審計準則體系包括審計標準和審計指南兩個層次,審計標準又分為一般標準、作業標準和報告標準:(1)一般標準,主要規定審計人員任職要求和審計機關質量保證機制。(2)作業標準,是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和對審計工作進行管理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框架。(3)報告標準,對審計報告階段的框架性規定?!秾徲嬛改稀肥侵笇徲嬋藛T規范有序地開展審計工作,確保審計準則得到遵守執行的規范性文件。包括:費用支出審計,收入審計,公共部門的附屬商業機構審計,控制制度審計,人力資源審計,電算化審計,績效審計,中央和邦政府的預算和撥款賬戶的審簽以及鐵路等重要審計領域的單項指南(包括鐵路審計指南、郵政電信部門審計指南、聯邦政府收入審計指南、公營商業組織的審計指南等)。

3.獨具特色的補充審計制度

補充審計,即指政府審計人員運用測試審計的方法對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的國有企業進行的補充審計或追加審計。印度實行混合經濟發展模式,國有企業生產總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0%以上,根據1971年主計審計長法,主計審計長有權對國家控股51%以上的國有企業進行審計。印度的公營公司分為司局級企業、政府公司和法定公司(引自《公營企業的審計方法和技術》,印度審計署,摘自《最高審計機關國際會議文選》)。其中,會計師事務所或執業會計師公司的注冊會計師根據主計審計長的指派,可對政府公司進行審計。為了對注會審計結果的正確性負責,CAG建立了獨特的審計委員會審計制度。審計委員會由政府審計師和專家組成,有重點地對注會已審的國企再進行一次補充審計。審計內容包括:注冊會計師已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公司會計制度,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及其資格等。補充審計完成后,國家審計人員把補充審計結果通知注冊會計師和被審企業,并給予兩周時間征求對補審結果的意見。CAG最后要把所有企業補充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報送議會。

4.卓有成效的績效審計制度

印度審計的主要類型有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財務審計是對部門和單位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鑒證意見,主要審查有關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活動,看其是否合規、合法,并對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財務收支活動、財政狀況以及是否遵守了有關的會計制度等發表意見??冃徲嬍且皂椖繛榛A,考察有關項目是否有效地使用資金并取得了預期的經濟效益。印度自稱,印度已由過去的財務審計,發展到測試評價政府活動和公共企業事業單位的總體效益,即測試其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階段。審計委員會對國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綜合檢查和評價,除年度財務審計外,每隔五年進行一次績效全面評估。其內容包括:投資決策、工程項目實施與管理、生產情況、設備能力利用率、勞動生產率、物資管理、內控制度和成本控制制度、價格及財務狀況等。由于印度績效審計往往能披露出政府或公共部門管理中的問題,所以受到了執政黨、在野黨的重視,社會公眾也很關注政府和公共部門的服務質量,給予了績效審計較高的評價;被審計的單位可以通過績效審計提高和豐富自己,使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所以這項工作也容易得到被審計單位的認同。例如,印度節油研究協會(具有印度官方背景)為推動能源節約,確保石油產品高效合理使用,推動經濟持續發展,該協會把對企業的“能源審計”作為協會每年工作計劃中的“重點戰”。2005年底,由印度節油研究協會向政府提交的2004年石油節約項目成績單中,已確認石油節約總額達到了22.7萬噸,總價值29.7億盧比(摘自2005年8月31日《人民日報》國際版《印度能源審計顯成效》)。

5.初具規模的計算機審計制度

當前世界審計辦公自動化工作,主要集中于審計計劃自動化,審計管理工作自動化,審計統計自動化,數據傳遞自動化,計算機編制審計表格和審計報告等方面。印度是世界第一大軟件生產國,越來越多的政府部門和公共企業廣泛使用電子信息處理系統,印度審計部門已開始對被審計單位計算機系統進行審計。一是電算系統開發審計,包括對開發計算機應用系統的規范和標準的審查、對計算機應用系統開發管理的審查、對計算機應用系統開發成果的審查等;二是電算系統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即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審計人員就必須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查;三是對電算系統程序的審查,評價控制功能是否恰當、邏輯流程是否合理、程序設計是否符合用戶的需要;四是對系統數據文件的審查,包括紙性數據文件和磁性數據文件的審查。例如,印度特許會計師協會(InstituteofCharteredAccountantsofIndia,簡稱ICAI)理事會最近在新德里召開的會議上通過了2005版《銀行審計指南注釋草案》(DraftoftheGuidanceNoteonAuditofBanks),就包括電算化審計方面的內容。

6.比較完善的審計報告制度

印度主計審計長公署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審計報告制度。每年,總審計長會就聯邦政府賬目向總統提交財政審計報告,并由總統轉交議會兩院審議,此外還就各邦賬目向邦長提交財政審計報告,并由邦長轉交邦議會審議。審計報告的內容和形式由主計審計長確定,除了提交聯邦政府的預算與決算的鑒證報告、法定公司的審計報告外,還按部門行業提交分類審計報告。分類審計報告也稱專項審計報告或專題審計報告,是對某個待定的項目和內容進行的專題審計所編寫的審計報告,如公共分配系統績效評估審計報告、農村綜合發展規劃評估審計報告、掃盲績效審計報告、能源審計報告、武器裝備審計報告等。審計報告由立法機關下設的公共賬目委員會和公共企業委員會審查研究,公共賬目委員會負責審查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事業單位的賬目,公共企業委員會負責獨立經營企業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要指出各種浪費及資金的不恰當適用,并按財政原則進行明確評論。如已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損失的事項,新的服務支出及與各種程序及先例相背離的事項等。審計人員還將編寫的重要問題備忘錄(問答表形式的)隨時提供給公共賬目委員會和公共企業委員會,以便政府對審計報告中做出的調查結果給予具體的回答,并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采取補救措施和改正方法。

7.近乎苛刻的人事管理制度

CAG擁有一大批資深的審計工作人員,他們具備執行審計職能的廣泛技能和豐富經驗,能夠勝任這一工作。為了保證審計人員的素質與能力,審計人員都是通過全國范圍的激烈的競爭考試并從不同的專業和學科中挑選出來的,如金融管理、會計學、成本計算、法律和工程學等。其附屬機構人員的更新也要通過競爭考試來完成。一方面,實行嚴格的人員招聘制度。印度國家審計人員(輔助人員除外)都是通過招聘錄用后才安排到審計員、審計監督員、審計總署官員等崗位。其中,審計員由大學文理工商等科畢業生通過“政府人才選拔委員會的考試”錄用;審計科長(審計會計監督員)由審計員通過“基層審計考試”或社會招聘兩種方式產生;審計長和會計長從審計科長(審計會計監督員)中選拔;印度審計會計服務局官員由“聯邦公共服務委員會的競爭考試”產生。另一方面,實行成熟的人員培訓制度。在印度要想正式成為一名國家審計人員,還必須經過為期兩年的崗前培訓,包括四個階段:(1)四個月的行政管理培訓,在國家行政管理學院學習基礎理論課(在印度,所有高級官員都要學習這些基礎理論課程)。(2)十四個月的專業培訓,在印度審計會計學院進行為期一年的學習。(3)地方專業審計局、財政局、計劃委員會等單位的實習;(4)年度結業考試。實踐證明,嚴格的錄用、培訓和晉升制度是非常有效的。它使印度政府審計人員保持著較高的素質,確保了審計工作的高效運行。

「參考文獻

[1]印度駐華大使館網站

[2]OfficeoftheAccountantGeneral,Haryana網站aghry.nic.in/

[3]印度駐上??傤I事館.on/ch/index.htm

財務審計報告的用途范文2

關鍵詞:績效審計;發展歷程;戰略思考

中圖分類號:F239.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18-0098-02

總理日前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大規模增加政府投資,實施總額4萬億元的兩年投資計劃。如何確保這4萬億資金用好、用實、用出效益,也就是如何把錢用在刀刃上,杜絕損失浪費,引起了人大代表以及百姓的熱議。人大代表所強調的加強4萬億投資監管的三個關鍵點之一就是跟蹤審計。因此日前應當采取積極措施,解決當前阻礙績效審計發展的問題,全面推動績效審計的發展,為中國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一、中國績效審計的歷史實踐與特點

(一)績效審計實踐的三個階段

1.審計署成立初期至20世紀80年代末。審計機關積極開展了績效審計理論研究和試點工作,提出:“從財務審計入手,加以分析,落腳到經濟效益?!睋?984年審計資料記載,當時,全國有22 個省、市、自治區的270個縣以上審計局,對1 263個部門和被審計單位進行了試審,試審中充分注意到經濟效益問題,諸如:天津鐵廠經濟效益審計報告、湖北省兩戶紡織企業效益審計報告、遼寧卷煙廠效益審計報告、山西小氮肥行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鞍鋼和山東審計局關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報告,都是當時比較典型的經濟效益審計實例。

當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出各類問題總金額30 692萬元,其中屬于經濟效益差的是9 195萬元,通過試審,對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增收節支起了積極作用。20世紀80年中期以后,績效審計基本處于停滯狀態。

2. 20世紀90年代。1991年初,全國審計工作會議要求:“各級審計機關都要確定一批大中型企業進行經常審計,既要審計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又要逐步向檢查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和經濟效益方面延伸,并作出適當的審計評價,推動經濟效益的提高?!?/p>

在這個時期,中國審計機關還結合宏觀經濟財務收入審計,開展了一些事后來看帶有宏觀經濟效益審計性質的經濟監督活動。

3.加入WTO后的績效審計情況。在專項資金投資項目審計方面,開始注入了績效審計內容,如進行了績效調查審計,在外資審計領域,明確提出其審計目標是提高外資使用效益。不少地方審計機關積極制訂計劃,在投資項目和專項資金等財政投入較多的部門,實施績效審計,取得一定成效,向審計現代化邁出可喜一步。

(二)中國績效審計特點

績效審計走進中國這些年,理論研究和實踐活動盡管時斷時續,然而,它仍然體現了自己的特點。

其一,根據中國不成文和成文(《審計法》)法律條文關于“真實、合規、效益”的規定,把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結合起來,或更嚴格意義上說,績效審計寓于財務審計之中。其二,主要以國有企業為審計對象,即是微觀經濟領域的效益審計,且較多地集中在其財務成果的分析上,對經濟活動審計評價的深度和廣度都需要進一步開拓。其三,績效審計主要由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國家審計機關盡管試驗性地實施了一些績效審計,但與內審機構比要少。其四,事后審計多,事前審計尚不多見,而事中審計,即對經濟活動過程中的控制和調節,以推動被審單位改善未來經濟效益,實現其潛在利益則更為少見。

(三)績效審計的初步成效

其一,通過對國有企業績效審計或調查,初步摸清了被審單位資金運行的效益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其二,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的經濟效益的提高;其三,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被審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其四,一定意義上開拓了政府審計領域;其五,專項資金審計或審計調查、基建項目審計或審計調查對未來績效審計發展,具有典型意義。

(四)中國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

1.在現行審計體制下,中國審計機關自成立以來就一直圍繞著黨政工作中心實施審計監督工作,顯然這種對國家審計的定位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監督朝服務于人大立法監督方向的轉移。

2.在現行審計體制下,審計監督的對象、范圍、目標、結果等往往受某個或某些大權在握的領導的個人意志所左右。在現行審計體制下,決定審計根本大事和工作重點的決策者必然是政府首長而不是審計機關自己。這樣審計工作的安排就與政府首長工作職責、政績評價甚至個人偏好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

3.在現行審計體制下,目前績效審計主要面臨的問題之一,就是對審計出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

4.中國的現行審計體制不利于績效審計的發展。當前絕大多數的預算決策及項目投資的決策和使用權集中在政府或個別負責人手中,權力的集中往往伴隨著權力運作上缺乏透明度,如再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制約,既容易產生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又容易縱容決策隨意性和長官意志等現象發生,從而無可避免地使財政資金出現巨大的浪費和損失。由于許多問題與政府行為有關,審計機關也無可奈何。

5.國家審計機關對在中國條件下,如何實施績效審計,缺乏一個戰略性認識,缺乏一個系統、完整的具有戰略性、宏觀性的思路,缺乏一部戰略性發展規劃??冃徲嫹矫嬗薪M織的理論探討、人才培訓很是欠缺。

二、中國發展績效審計的戰略思考

(一)應用符合中國國情的戰略目光,重新認識績效審計在中國審計的地位

我們講的中國國情,自然是中國審計直面的國民經濟活動,要點有二:一是國民經濟發展中長期存在的高速度低效益且重速度輕效益問題;二是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大量嚴重違紀違規、經濟犯罪問題,這兩個問題給國民經濟所造成的后果和危害是一樣的,長時間以來,人們對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低效益,甚至不講效益,不認識,甚至熟視無睹。

在中國發展績效審計,可以說是為解決國民經濟發展低效益、輕視效益問題,找到其中一條出路。人們稱審計者是經濟醫生,我希望經濟醫生把績效審計作為中醫藥方,對中國國民經濟低效益采用既治標又治本的中醫療法,而把財務審計作為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應緊應急的西醫藥方,對經濟活動中的違紀違規、經濟犯罪,采用西醫療法。只要盡我所能,定有成效。

(二)宏觀績效審計范圍和重點

1.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審計。通過審計弄清有無因支出范圍和用途計劃不當而可能造成損失浪費現象,這種事前審計是把其作用在預算過程中,從源頭上提高財政資金的節約度。

2.財政決算審計。通過對財政預算執行結果的審計,弄清被審單位所花費的財政資金是否獲得了效益,這種事后績效審計的作用在于幫助被審單位總結經驗,挽回效益方面損失,從而促進財政資金運行的有效性,或潛在效益。

3.投資項目審計。是對國家投入的建設資金經過投資活動取得的有用效果進行審核和評價。投資項目效益審計標準是:(1)是否以最低的消耗、最少的投資、最好的質量和最快的速度形成最大的綜合生產能力;(2)能否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降低投產后的生產成本和提高產品質量,加快投資回收;(3)能否為國家提供最大效益,這是杜絕中國民經濟發展低效益最重要之渠道。

4.金融審計,即主要對信貸項目計劃執行及其結果的審計,在中國金融行業,貸款項目沒效益甚至副效益“打水漂”問題十分驚人,審計機關除著力審計其違紀違規、內外勾結的經濟犯罪案件外,勢必要把對貸款項目效益審計提到日程,這也是解決經濟發展低效益的非實行不可的舉措。

5.稅收審計。通過績效審計弄清稅源流失所造成的損失,以提高稅收率。

6.專項資金審計。國家專項資金繁多,審計機關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帶有典型主義的資金項目,通過績效審計,提高其資金使用效果。

(三)微觀績效審計范圍和重點

對其績效審計范圍主要是:(1)評價企業效益的指標狀況,諸如對活勞動的經濟效益指標(包括生產率與工資利潤率),物化勞動的經濟效益指標(包括單位產品原材料消耗率和單位設備產品率),勞動占用量和勞動消耗量的綜合效益指標 (資金利潤率和成本利潤率)等的評價;(2)經濟效益指標體系計劃管理情況;(3)經濟活動分析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通過績效審計,確保企業潛在經濟效益的實現。

(四)加強績效審計立法

績效審計急需強調人大立法監督。從績效審計的產生和實質看,績效審計是為了提高政府預算和公共資金支出的透明性和有效性,是為了增強對政府受托經濟責任更深層次的評價與監督,這顯然就有利于加大對政府公共權力約束的力度,這也正是建立良好所需要的。要積極探討適合績效審計的一套完整的評價方法和標準,使績效審計的監督成效公平、公開。

(五)加快績效審計人才培訓

一個有效的績效審計工作者,必須具備宏觀經濟知識和意識;具備宏觀透視能力和較強的信息意識;具備高度敬業精神和社會責任感;具備專業競爭能力和判斷力。這些應當是績效審計人才培訓要實現的目標,也是績效審計工作者為之奮斗的目標。

(六)學習和借鑒西方先進績效審計經驗

西方工業化國家的績效審計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已進入一個更為現實的階段,它們的績效審計成功經驗,同樣是人類的寶貴財富,必將為我發展績效審計以啟迪。

合理安排,循序漸進,逐步摸索績效審計新路子,創建一套適合績效審計的操作模式與報告模式??冃徲嬍歉邔哟蔚膶徲嫳O督,由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向績效審計發展,已成必然。但就中國目前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對經濟秩序狀況以及審計工作質量和人員的總體素質而言,要達到這方面的要求,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參考文獻:

財務審計報告的用途范文3

為加強我鎮財政管理,規范財政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確保收支平衡,對照我鎮財政管理現狀,根據《市人民政府加強鄉鎮(街道)財政管理的意見》,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嚴格預算編制,推進依法理財

(一)依法編制財政預算,合理安排各項支出,確保財政預算綜合平衡。

(二)嚴格執行鎮人代會批準的財政預算,不得擅自調整和變更。預算的調整和追加應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強化收支管理,提高資金效益

(三)實行收支兩條線,將全部政府性資金納入財政管理,通過會計核算中心實行統一核算。嚴禁私設小金庫截留財政資金。

1、鎮屬資產租賃、承包、股息等收入,由鎮資產經營公司收取,上交鎮財政。

2、農貿市場、自來水廠上交收入,應根據相關協議,由城建辦協助財政收繳。

3、按規定收取的相養規費,由職靛辦負責收取,按月上交鎮財政。

4、上級各類政策性補助款,統一納入鎮財政管理,實行??顚S?,鼓勵各辦(所)向上級爭取項目資金。

5、各辦(所)各類獎勵款全額上交鎮財政,由鎮財政統籌安排

(四)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控制會議、接待、考察、交際等公務支出。

1、各辦(所)的專項經費,由辦(所)按年初預算或工作計劃提出。實行專項申請,專款專用,不準超范圍、超用途列支,會計核算中心對與項目不符的支出應一律拒付。

2、臨聘人員報酬按規定標準,統一發放。

3、其他各項支出按粗關規定執行。

三、完善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五)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5萬以上的項目資金安排和經費必須經集體研究決定,由鎮長簽批列支。包干經費的使用由鎮長授權分管領導審批。

(六)規范財務支出的審批程序,各項財務支出必須做到有合理的支出項目,有合法的原始憑據,有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簽字。工程款項必須附合同、監理資料、驗收材料和審計報告。

(七)規范核算辦法。以鎮會計核算中心統一核算管理。行政分中心核算財政撥款部分和各辦(所)包干經費、專項經費,教育分中心核算各學校帳戶。

(八)規范包干經費的使用。在鎮會計核算中心報賬設戶的辦(所),按包干額度平均每月報銷,并設立登記薄,由辦(所)報賬員經辦,遇特殊情況須事先通知核算中心。

(九)規范專項資金使用。按年初預算或工作計劃實施的專有項目經費,須先填制專項經費申請表,工程項目須附招投標資料及相關合同,按進度撥款,并附工程進度表及監理情況表。專項資金的核減、追加必須依據充分,手續齊全。預算外新增的專項支出資金由分管領導提出,并經鎮長同意,報財政審計所備案方可實施。5萬以上的新增項目經集體研究決定。

(十)加強現金管理

各辦(所)領用備用金以每月包干公用經費為限。重大公務活動需暫領的須報分管領導簽字,鎮長審批,并在公務活動結束后7日內沖銷。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購支出,一律使用轉賬支付。

(十一)加強票據管理

鎮屬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使用財政核發的非稅統一發票和往來款發票。各辦(所)不能自購、自制收據。各辦(所)向上級或其他部門爭取資金及補助所需的票據必須向財政所開具。各類支出票據,須合法有效,堅決杜絕白條。

(十二)加強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加強項目概算管理,減少項目隨意追加,嚴格執行合同約定。建設項目實行招投標制度,竣工驗收制度,決算審核制度,工程項目審計制度(詳見有關文件)。

(十三)按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十四)加強合同管理各辦(所)涉及財政收入的合同和財政支出的合同須及時報財政所備案。

(十五)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每月將各辦(所)的收支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財務審計報告的用途范文4

1.當今的世界審計處于以績效審計為中心的審計階段。

考世界審計,績效審計出現于20世紀40年代中期,于20世紀70-80年代,完成傳統財務審計向績效審計為中心的轉變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情。

在這個發展階段,財務審計仍大量存在,績效審計則越來越多。我們以幾組量化數字來說明這一變化趨勢,諸如:美國國家審計總署兩類審計比重為:績效審計占 85%以上,財務審計占10-14%;加拿大審計長公署和英國審計署,每年審計項目計劃中,績效審計大致占總審計數額的40%;而且它們和西歐一些國家審計機關還實施績效審計機構、資金、計劃單列。事實告訴人們,在21 世紀,這種發展趨勢日益增強。

2.績效審計本質乃是資金運行效益審計。

考世界主要國家和地位所實施的績效審計,其審計對象載體眾多(包括價值形態和實物形態),但究其內涵的本質,是審查預期目標與完成其目標所投入資金之間的關系,最佳投入產出關系是以最少的投入完成即定目標,或以最少的資金取得最大產出。實物形態的投入,最終仍要用貨幣衡量。績效審計的作用在于通過審計促進被審單位實現最佳投入產出關系,實現其資金運行的現實效益和潛在效益。

至今,績效審計沒有單一定義,許多國際組織和績效審計領先國家均對績效審計有著不同定義。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稱績效審計 (性、效率和效益)是現金價值審計、經營審計、管理審計的同義詞。根據該組織的審計標準,它包括:(l)審計被審單位管理活動的經濟性;(2)審計被審單位的人力、財務及其它資源的利用效率;(3)審計其業績效益,并根據預期,審計其活動的真實影響。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關于績效審計定義,詞語及標準,對各國績效審計雖沒有約束力,但具有一定影響力和指導作用。

3.績效審計成為世界審計主流的原因。

第一,西方市場經濟經過200多年的發展,已進入了一個更為現實的新。在這個新時代,市場經濟運行規則趨于完善,財務活動也日愈規范化,故此, 財務活動中的違紀違規現象也日趨減少,那么,傳統合規性財務審計減少了,因此,不斷擴大審計職能作用范圍,向績效審計延伸,成為審計自身發展的要求;第二,20世紀40年代中期,西方國家經濟處于低迷狀態,矛盾激化,因此,人們對提高公營部門資金支出效果和明確支出的經濟責任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同時,它導源于這樣一種嚴重壓力,即政府可以利用的資源越來越少,而政府所承擔的社會和經濟義務卻日趨擴大,這即是績效審計在世界范圍內興起和發展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4.績效審計發展引起審計的重大變化。

其一,審計形態呈多元化趨勢。審計領域出現了諸如:經營審計、管理審計等派生審計形態,西方審計學者把上述派生審計形態均視為績效審計的同義詞。

其二,審計職能范圍擴大了,包括經濟的、的、軍事的、文化的、社會的、生態環境的等領域,從而推動審計向縱深發展。

其三,政府審計注入了績效審計,從而增加了活力。政府審計注入績效審計內容,主要是對財政性資金使用效果的審計,比如,對有國家財政支出或資助的投資項目的資金節約度進行監督。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動態,西方審計學者認為,在政府審計史上,績效審計的實施,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催化劑,能否不失時機地選擇并接受績效審計,是衡量一個國家的政府審計是否具有活力的標志之一。這種認識與當前或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世界范圍內政府審計發展潮流是一致的。

其四,以績效審計為重要內容的內部審計得到蓬勃發展。

一是內部審計的發展,二是政府各部門內部審計的發展。三是經營審計的發展,其中,唱主角者是經營審計。當今的內部審計與管理部門更加融為一體,參與實際的解決、舞弊的發現及管理咨詢,以推動管理部門或企業改進未來的經濟效益,實現其潛在利益。

5.績效審計目標和范圍。

世界主要國家審計機關實施績效審計所確立的目標和范圍,由于國情不同而各不相同,但比較一致的是開展專題審計,其做法是對政府的各部門同一主題進行審計,諸如:采購、旅行、人力資源管理和現金管理等。通過上面專題審計,弄清被審單位所花費的公共資金是否獲得了效益。

同時,還有一些國家和地區審計機關實行對財政資金和資助資金預算支出建議的事前績效審計,比如德國聯邦審計院對政府各部所提出的支出建議進行績效審計,使績效審計的作用,在預算過程中得到發揮。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為了指導和推動績效審計發展,對其目標和范圍有過一個規定,現抄錄如下:

目標:(1)為公營部門改善一切資源管理奠定基礎;(2)力求決策者、立法者和公眾所利用的公營部門管理成果的信息質量得到提高;(3)促使公營部門管理人員采用一定程序對績效審計提出報告;(4)確定較為適當的經濟責任。

范圍:它取決于每個最高審計機關的使命和特定環境。在決定審計范圍時, 尤其是制定的審計政策存在著某些敏感性,應對制定決策所需資料和決策目標進行和判斷。

上述規定,對世界各國績效審計起到一定規范和積極推動作用。

6.績效審計基本經驗。

(1)最高審計機關不受政府干予;

(2)建立明確的績效審計條文;

(3) 審計師獲得很有競爭力的回報,從而避免代價高昂的人力外流;

(4)仔細招聘不同專業的高質量審計師;

(5)每個最高審計機關均有自己的培訓設施和審計培訓計劃;

(6) 制定績效審計的條件,并輔之以培訓;

(7)審計結果即發展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

(8)提交的績效審計報告,必須簡捷而令人感興趣;

(9)績效審計報告集中于少數重要問題;

(10)建立質量保證和控制機制;

(11)通過傳媒引起社會對績效審計的重視。

7.績效審計發展的不平衡性。

績效審計同任何事物一樣,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不平衡性,總體上,實施績效審計較早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處于領先行列,諸如:北美、西歐和北歐的加拿大、美國、瑞典、英國等。加拿大是第一采用效益審計的國家,創立了綜合審計(把績效審計與常規審計結合)典型經驗;美國則是最早將績效審計注入政府審計的國家,它于20世紀70年代頒布的《政府的機制、計劃項目、活動和職責的審計標準》(亦稱“黃皮書”),其中明確規定應實施3E審計,即經濟性、效率和效果審計,得到國際審計界的普遍認可和采用。

瑞典是第一個正式采用效果審計的北歐國家。英國開展績效審計是根據議會所屬的公共賬目委員會要求而作出的立法響應,20世紀80年代中期頒布的《國家審計法》,明確授權主計審計長有權調查各政府部門如何使用它的資源, 主計審計長向公共賬目委員會匯報工作,這些權力使他對績效審計提出確認意見,并說明公共經費是否按下議院要求使用。他每年計劃并完成60個績效審計項目, 正式報送議會并公布于社會。

上述各國最高審計機關都用績效審計來謀求資金節約,回答政策制定者的詢問并保證政府工作者的效率和效益。

績效審計走在前列的最高審計機關,還有歐洲審計法院、荷蘭審計院、德國聯邦審計院、澳大利亞聯邦審計署、新西蘭審計署等。

亞洲地域最高審計機關實施績效審計取得較好成效者,根據記載有: 印度、巴基斯坦、的香港、新加坡、日本。被列為有限經驗的最高審計機關是不丹、中國、印尼、馬來西亞、尼泊爾、斯里蘭卡和泰國,其績效審計尚未完全實施,沒有績效審計經驗的最高審計機關如:孟加拉、柬埔寨、老撾和越南。

8.績效審計走向國際聯合發展趨勢。

20世紀70年代以來,由于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區域集團化交織發展,使審計信息的使用者認識到了解各國不同審計制度、審計實務并促使國際協調化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在促進審計工作國際化方面,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等國際審計組織起了重要作用。它們的宗旨分別為:“經驗分享,全球共惠”、“經驗分享,攜手共進”、“用統一標準來發展和加強會計職業的全球協作”。

在推進績效審計國際聯合方面,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多次召開會議并做出若干決議和規范性條文,在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推動下,西方一些國家最高審計機關多次進行聯合,諸如:瑞典、英國、荷蘭的最高審計機關曾對援助項目進行聯合審計,英國、德國、意大利和西班牙最高審計組織曾對歐洲戰斗機計劃,進行了聯合審計,也稱謂跨政府審計,通過聯合審計,搞清了被審計單位所花費的公共資金效益好壞問題。事實表明,聯合審計呈不斷上升趨勢。

9.績效審計面臨的新挑戰。

當今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最高審計機關在進行績效審計過程中,所遇到的挑戰,主要包括:

(1)難以確定績效審計的目標和識別經濟責任的界限;

(2)在一些國家,缺乏法律條文,得不到需要的資料;

(3)未具備適合的審計技術,缺少適當審計標準及合格的審計人員和經費。

上述問題是今后世界績效審計實踐中亟待要解決的事情。

績效審計在中國

20世紀80年代初,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誕生,歐風東漸,績效審計開始走近中國。

1.績效審計實踐的三個階段。

(1)審計署成立初期至80年代末。

審計機關積極開展了績效審計和試點工作,提出:“從財務審計入手,加以分析,落腳到經濟效益?!睋?984年審計資料記載,當時,全國有22 個省、市、自治區的270個縣以上審計局,對1263個部門和被審計單位進行了試審,試審中充分注意到經濟效益問題,諸如:天津鐵廠經濟效益審計報告、湖北省兩戶紡織企業效益審計報告、遼寧卷煙廠效益審計報告、山西小氮肥行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鞍鋼和山東審計局關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報告,都是當時比較典型的經濟效益審計實例。

當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出各類問題總金額 30692萬元,其中屬于經濟效益差的是9195萬元,通過試審,對改善企業經營管理, 提高經濟效益,增收節支起了積極作用。20世紀80年中期以后, 績效審計基本處于停滯狀態。

(2)20世紀90年代。

審計學界對績效審計進行了一些研究,本人在《試論審計學的產生和發展》一文中,率先提出:“傳統的合規性審計向經濟效益審計延伸,成為審計實踐發展的一種趨勢”而審計職能“日益向解決經濟過程中的管理和決策方面延伸?!保?990年5期《經濟研究》)。上述見解在學術界和審計實際工作者中引起了反響。

1991年初,全國審計工作會議要求:“各級審計機關都要確定一批大中型進行經常審計,既要審計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又要逐步向檢查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和效益方面延伸,并作出適當的審計評價,推動經濟效益的提高?!?/p>

自提出兩個延伸后,全國地方一些審計機關繼續實施了經濟效益審計試點。當時,試點工作較有成效的省,諸如:湖北、山東、天津、遼寧等省、市審計機關。據不完全統計,在審計署成立后十幾年的經濟效益審計中,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使企業經濟效益增加約211億元。

1994年初,審計代表團出席了在印度召開的中印績效審計研討會。本人在提交的會議論文《中國的宏觀經濟效益審計》一文中,根據中國國情,提出應開展宏觀經濟效益審計試點,其重點審計領域是財政、、投資等部門,通過績效審計,提高資金運行的有效性。對信貸資金績效審計,應“從信貸項目的經濟效益和金融機構的內部效益兩個方面進行?!睂ν顿Y績效審計,提出四項標準,其基本點是通過審計投入與產出關系,能否為整個國民經濟提供最大的效用。

上述觀點在中印績效審計研討會上受到與會代表的重視,同時,也引起國內審計工作者的反響,(見1995年3期《管理世界》)。

在這個時期,我國審計機關還結合宏觀經濟財務收入審計,開展了一些事后來看帶有宏觀經濟效益審計性質的經濟監督活動。比如:全國審計機關同時開展了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共審計20000多個項目,總投資額105815億元, 審計后對716個不具備開工條件的建設項目,提出了意見,壓縮建設規模的總資金達1285 億元。

同時,還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對165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審計,共審計項目總投資2007億元,查出有資金106.5億元,經審計處理后,為國家節省投資38億元。

同時,國家審計機關開展的行業審計,對五省市公路養路費審計等都帶有宏觀經濟效益審計性質,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帶有普遍問題,從宏觀上提出加強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了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審計在改善宏觀經濟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促進了被審單位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入世后的績效審計情況。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審計工作者思考一個共同問題,即中國如何開展績效審計,與國際接軌問題,并如何付諸實施。近幾年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對績效審計工作都明確提出任務和要求。在專項資金投資項目審計方面,開始注入了績效審計,如進行了績效調查審計,在外資審計領域,明確提出其審計目標是提高外資使用效益。不少地方審計機關積極制定計劃,在投資項目和專項資金等財政投入較多的部門,實施績效審計,取得一定成效,向審計化邁出可喜一步。

2.中國績效審計特點。

績效審計走近中國二十年,研究和實踐活動,盡管時斷時續,然而, 它必竟在走著并留下了它特有軌跡。

其一,根據中國不成文和成文(《審計法》)條文關于“真實、合規、效益”的規定,把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結合起來,或更嚴格意義上說,績效審計寓于財務審計之中。

其二,主要以國有企業為審計對象,即是微觀經濟領域的效益審計,且較多地集中在其財務成果的上,對經濟活動審計評價的深度和廣度都需要進一步開拓。

其三,績效審計主要由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國家審計機關盡管試驗性地實施了一些績效審計,但與內審機構比要少。

其四,事后審計多,事前審計尚不多見,而事中審計,即對經濟活動過程中的控制和調節,以推動被審單位改善未來經濟效益,實現其潛在利益則更為少見。

3.績效審計的初步成效。

其一,通過對國有企業績效審計或調查,初步摸清了被審單位資金運行的效益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其二,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的經濟效益的提高;

其三,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被審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

其四,一定意義上開拓了政府審計領域。

其五,專項資金審計或審計調查、基建項目審計或審計調查對未來績效審計,具有典型意義。

加拿大前審計長埃尼斯M.戴伊在《亞洲發展中國家和化國家的績效審計》調查報告中,對亞洲發展中國家績效審計排行榜上把中國排在有限經驗國家,大概是符合實際的,我以為,盡管經驗是有限的,但,是重要的。

4.績效審計面臨的挑戰。

績效審計在中國實踐取得的進展是重要的,但,是有限的,它面臨著新的挑戰主要如下:

其一,國家審計機關對在中國條件下,如何實施績效審計,缺乏一個戰略性認識,缺乏一個系統、完整的具有戰略性、宏觀性的思路,缺乏一部戰略性發展規劃。

其二,缺乏具體的立法條文支持,沒有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績效審計標準的國家標準,對引進國外經驗,似乎不太注意,相關資料也較少。

其三,績效審計方面有組織的理論探討、人才培訓很是欠缺。

以上都是亟待要解決的問題。

中國發展績效審計的戰略思考

1.符合中國國情的戰略目光,重新認識績效審計在中國審計的地位。

我們講的中國國情,是中國審計直面的國民經濟活動,要點有二: 一是國民經濟發展中長期存在的高速度低效益且重速度輕效益問題;二是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大量嚴重違紀違規、經濟犯罪問題,這兩個問題給國民經濟所造成的后果和危害是一樣的,如同黨的路線中的左和右給黨帶來的后果和危害一樣道理。長時間來,人們對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低效益,甚至不講效益, 不認識,甚至熟視無睹。

在中國發展績效審計,可以說是為解決國民經濟發展低效益、輕視效益問題,找到其中一條出路。人們稱審計者是經濟醫生,我希望經濟醫生把績效審計作為中醫藥方,對中國國民經濟低效益采用既治標又治本的中醫療法, 而把財務審計作為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應緊應急的西醫藥方,對經濟活動中的違紀違規、經濟犯罪,采用西醫療法。只要盡我所能,定有成效。

2.破壞迷信,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努力創造中國特色的績效審計模式。

這是如何發展績效審計要解決的對績效審計自身認識問題,它既不是可有可無,也不是高不可攀。本人對績效審計問題的研究始于1988年主編《審計學辭典》,在我撰寫的十萬字詞條中,給予績效審計應有的地位,不僅給它下了定義而且根據中國國情,把績效審計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大類。1994年出版了《經濟效益審計》專著,成為中國社科基金項目中的唯一;在多次參加的中印、中英績效審計高層論談、參加接待加拿大前審計長埃尼斯,共同討論他的《亞洲發展中國家和工業化國家的績效審計》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收在我主編的《最新國外績效審計》,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在出訪美國,出訪法國、德國等西歐六國和俄羅斯等國時,都充分注意到對這些國家績效審計的考察。

上述活動過程,是本人破除迷信,積極探索,不斷推出績效審計科研成果的過程。希望有志于探索和實踐績效審計理論和實際工作者,走出認識誤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造績效審計的輝煌。

3.堅持審計發展的階段論與不斷發展論的觀點,指導我國績效審計工作,正確處理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的關系。

1997年本人在《中國審計的昨天。今天。明天》研究報告中提出:當今中國審計處于以財務審計為主,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同時并存共同發展階段,完成財務審計向以績效審計為主的轉變,大約要用50年左右的時間,即到2050年,那時,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成熟,中國審計制度和運行機制也達到完善和成熟,實現了中國審計現代化,完成轉變之日,就是審計現代化實現之時,全面達到國際審計先進水平,一個中國式的審計制度呈現在世人面前。這就是中國審計發展的戰略目標,也是中國績效審計發展的戰略目標。當然,我提出用50年時間完成轉變,不是坐等50年,而是努力創造條件, 爭取早日實現轉變。今天,重申上述觀點是有意義的。

在這里,還有個現代審計與審計現代化問題,本人以為,這是兩個概念,前者是分期問題,后者是發展目標問題。現代審計顧名思義,就是現或當代審計,按其性質,中國現階段的審計可稱為發展中審計。至于審計現代化, 它要用復雜的綜合指標來衡量,達到現代化的時間,應當與整個國家實現現代化時間相一致。

4.宏觀績效審計范圍和重點。

宏觀績效審計涉及其整個國民經濟,內容非常廣泛,根據國際經驗和我國實際情況及審計力量,建議選擇如下重點項目:

(1) 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審計。通過審計弄清有無因支出范圍和用途計劃不當而可能造成損失浪費現象,這種事前審計是把其作用在預算過程中,從源頭上提高財政資金的節約度。

(2) 財政決算審計。通過對財政預算執行結果的審計,弄清被審單位所花費的財政資金是否獲得了效益,這種事后績效審計的作用在于幫助被審單位經驗,挽回效益方面損失,從而促進財政資金運行的有效性,或潛在效益。

(3)投資項目審計。是對國家投入的建設資金經過投資活動取得的有用效果進行審核和評價。投資項目效益審計標準是:①是否以最低的消耗、最少的投資、最好的質量和最快的速度形成最大的綜合生產能力;②能否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降低投產后的生產成本和提高產品質量,加快投資回收;③能否為國家提供最大效益,這是杜絕我國民經濟發展低效益最重要之渠道。

(4)金融審計,即主要對信貸項目計劃執行及其結果的審計,在我國金融行業, 貸款項目沒效益甚至副效益“打水漂”問題十分驚人,審計機關除著力審計其違紀違規、內外勾結的經濟犯罪案件外,勢必要把對貸款項目效益審計提到日程,這也是解決經濟發展低效益的非實行不可的舉措。

(5)稅收審計。通過績效審計弄清稅源流失所造成的損失,以提高稅收率。

(6)專項資金審計。國家專項資金繁多,審計機關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帶有典型主義的資金項目,通過績效審計,提高其資金使用效果。

5.微觀績效審計范圍和重點。

這是對單個企業經濟活動效益和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其目的在于推動企業挖掘潛力,更合理地利用資源,以盡可能少的費用,取得盡可能大的效用。

對其績效審計范圍主要是:①評價企業效益的指標狀況,諸如對活勞動的經濟效益指標(包括生產率與工資利潤率),物化勞動的經濟效益指標(包括單位產品原材料消耗率和單位設備產品率),勞動占用量和勞動消耗量的綜合效益指標 (資金利潤率和成本利潤率)等的評價;②經濟效益指標體系計劃管理情況;③經濟活動分析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通過績效審計,確保企業潛在經濟效益的實現。

6.加強績效審計立法。

我國已有的《審計法》是實施績效審計法律的根據,但,是不夠的,不具有操作指南作用,必須制定暫行績效審計條例,作為實施績效審計的具體法律依據。

7.加快績效審計人才培訓。

一個有效的績效審計工作者,必須具備宏觀經濟知識和意識;具備宏觀透視能力和較強的信息意識;具備高度敬業精神和社會責任感;具備專業競爭能力和判斷力。這些應當是績效審計人才培訓要實現的目標,也是績效審計工作者為之奮斗的目標。

8.和借鑒西方先進績效審計經驗。

如前所述,績效審計走近中國20年,但到,還沒有得到認可的理論體系;也還沒有創造出一套適合中國國情和行之有效的實務操作指南,只能依靠自己在總結經驗教訓之基礎上繼續實踐和創新。

財務審計報告的用途范文5

2014年7月,科技部了《科技部關于四起違反科研經費管理規定典型問題的通報》,對涉及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了處理。對于項目承擔單位促進科技專項資金的規范管理,確保專款專用,起到一定的警示的作用。目前科研經費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內部控制薄弱,專項資金監管缺失

專項資金支出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和用途使用,并需要單獨核算,同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部分項目承擔單位內部控制薄弱,對科技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監管缺失,從而造成科技人員使用虛假發票套取科研經費等現象的發生。

(二)擠占挪用科技經費

對于一些隨意改變支出用途資金,沒有相應的解決辦法和措施,使得事后監督往往流于形式,直接影響了財務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使管理手段相對弱化,導致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低下。有的單位專項資金的支出沒有有效的控制和監督手段,各項費用基本上是實報實銷,經辦人員沒有控制意識,這在預算不夠細化的情況下就很可能導致“合法浪費”的現象??蒲薪涃M購買的設備、材料究竟是否真正用于科研項目無法界定,如購買筆記本電腦等,既可以用于個人生活,也可用于科研項目,為科技人員在日常工作提供便利。

(三)科研經費管理不規范,違規使用

財務人員的重視程度不高,多數單位財務人員在專項資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擔了會計核算和資金支付等簡單的服務性工作,對專項資金用途和使用管理規定了解的不多,對專項資金活動的事前和事中控制作用沒有體現出來。財務人員只是簡單的事后的票據報銷。有的單位沒有專項資金使用的詳細的費用預算和結算,對于各科室上報的各類專項資金支出,更多地只從數字上簡單匯總,用于應付上級部門的要求,而沒有從財務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別是缺乏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綜合評價,以及對相關同類專項使用標準的歸納和確定,如果能夠通過費用預算進行專項資金支出控制,并且對資金使用結余或者超支的原因進行進一步分析的話,更有利于專項資金的有效使用。(四)項目資金違規外撥2014年,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科研人員和項目承擔單位要依法依規使用項目資金,不得擅自調整外撥資金,不得利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不得通過編造虛假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不得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內容、提高測試化驗支出標準等方式違規開支測試化驗加工費,不得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以表代賬應付財務審計和檢查”。部分單位存在將項目資金違規外撥,簽訂虛假合同或協議,套取國家科研經費。部分單位科研項目重視立項,輕項目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未嚴格按預算執行而是將科研資金作他用,甚至在經費的撥付過程中,截留經費用或作抵扣其他支出。有的單位虛報項目套取財政資金,有的虛列支出轉移財政資金,有的將專項資金存放在外單位,隱匿財政資金,逃避財務監督。

二、科技專項資金審計風險分析與防范

注冊會計師審計對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承接科技專項資金審計業務,拓展了新的業務領域,但我們也應該注意到,被審計單位為了獲取專項資金或使專項資金順利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可能存在管理層舞弊風險,我們應當如何應對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和管理層舞弊風險。

(一)實施風險導向審計

在承接專項資金審計前,要客觀、全面地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不僅要了解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而且要了解與項目資金管理相關的內部控制,獲取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申請書、項目計劃書以及與政府部門簽訂的項目實施合同書等相關資料,查閱相關項目資金的管理辦法,從而對申報或驗收項目有個比較完整的認識。根據項目實施合同中獲取對項目實施情況相關的經濟指標和非經濟指標,制訂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進一步確定專項審計的重要性,在專項審計實施過程中不斷地修訂完善審計計劃。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和專項資金審計要求的各項指標,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由于項目資金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期間可能不一致,對于需要考核某個項目利潤指標、營業收入指標和繳納稅金等相關經濟指標時,需要對企業的該項目實現的利潤進行分割,對期間費用以及增值稅進項稅等按合理方法進行分配,這往往就需要依賴于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對被審計單位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做出綜合評價。在專項資金審計中往往涉及很多的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如哪些費用開支可以在專項資金中列支,文件以及相關的資金管理辦法中并未明確,在具體操作中也沒有明確規定。某些單位則存在任意擴大專項資金的支出范圍,列支辦公設備購置費及業務招待費等,違背了專款專用原則,也無形中造成了“合法浪費”的現象。科研經費購買的儀器設備是否真正用于科研項目,由于科研項目涉及相關專業領域的專業知識,審計人員缺乏與科研專業領域的長效溝通機制,對一些專業設備、材料及管理費用的支出是否合理無法準確做出判斷。審計人員應當掌握科研經費審計相關政策、法規,借鑒國內外經驗,強化自身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在引進專業人才的同時,借助社會上科研機構和專家的力量增強審計的能力,彌補自身專業技術力量的不足。因此,項目承擔單位應當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加強財務報銷審核,規范資產購置、材料采購、出入庫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切實保障財政科研資金的安全,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提高執業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加強防范審計風險意識

審計能否真正發揮為政府和公眾服務的最終作用,更重要的是要建設一支合格的、高素質的審計專業隊伍。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對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執業人員成為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當務之急,也能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盡可能吸收考試取得資格并有豐富執業經驗和良好信譽的注冊會計師加入,造就一批既精通會計業務,又精通管理、審計、法律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以滿足日益復雜的審計業務需要。提高執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這就要求逐步提高執業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加強對項目成員的培訓,不斷地提高助理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所有的審計程序、審計方法最終都要靠執業人員去執行。因此,提高執業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加強防范審計風險意識,可以增加執業人員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有利于執業人員自覺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執業人員要廉潔自律,這對防范審計風險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始終保持審計工作的獨立性,避免來自方方面面的干預,是保證專項資金審計工作客觀、公正的基礎,也是避免審計風險的根本前提。在做好以上重點工作的同時,還要注意把握兩點:一是對陷入財務困境的被審計單位要特別注意;二是要與律師建立長久的關系,經常交流經驗,以避免審計風險和法律責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嚴格按照審計準則執行審計業務,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才有可能形成正確的審計結論。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專業標準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對控制風險尤為重要。

(三)購買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

財務審計報告的用途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偨浝硗獬鰬韶攧杖藛T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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