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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審計報告的作用范文1
[關鍵詞]新條例;學習;認識
《審計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于2010年2月2日經國務院第100次會議修訂通過,總理簽署第571號國務院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的修訂和頒布施行,是繼《審計法》修訂后,我國審計法制建設進程中的又一件大事,對于完善我國的審計監督制度,推動審計工作深入發展。更好地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更好地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和推進依法行政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使審計同仁和有興趣的同志對新條例有個初步認識,筆者結合有關資料和審計實踐,對新條例涉及的幾個內容進行了認真學習和思考,現簡述如下,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關于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報告
審計法第十七條規定:“審計署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審計結果報告。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分別在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我們應該如何認識和理解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機關常規性審計報告呢?從審計法和新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可知,審計結果報告是指審計機關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情況結果的報告。根據我國行政型審計特點。還存在層次問題。國家一級的審計結果報告是審計署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地方一級的審計結果報告是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
在認識和理解上,不應將審計署派出機構、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組的常規性審計報告混同于審計結果報告。
(一)報告主體、層次和對象不同
提出審計結果報告的主體是審計署或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報告的對象分別是國務院總理、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審計機關常規性審計報告,指各級審計機關按照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實施的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情況的報告,按照審計程序,報告主體有兩個:審計機關和審計組;報告對象是被審計單位。
(二)報告內容不同
由于報告的對象不同,兩者的內容也不同。
新條例規定的審計結果報告的內容,有第十七條規定的五類情況,即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基本情況,審計機關對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作出的審計評價,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審計機關依法采取的措施,審計機關提出的改進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本級人民政府要求報告的其他情況。還有第十八條規定的對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的審計情況。
常規性審計報告有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和審計組的審計報告之分。前者的內容,包括“對審計事項的審計評價,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提出的處理、處罰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單位的意見,改進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的意見“四部分(新條例第四十條)。后者的內容,按《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審計署6號令)規定,包括審計依據、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及其會計責任、審計實施情況、審計評價、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的事實和定性、處理、處罰意見和依據、改進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核算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等七個方面。
根據新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審計結果報告的內容包括實施審計后的審計處理處罰、審計移送、審計決定的執行以及審計整改等結果情況,帶有全面性。常規性審計報告按審計程序規定。是階段性情況報告,不包括審計處理、處罰結果和移送、整改等最終結果情況,更不是“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的結果的報告(地方審計機關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的審計結果報告除外)。
(三)作用和意義不同
審計結果報告是審計機關向政府層面或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情況,是匯報和反映情況以及提出工作建議等,有提供政府或上一級審計機關制定、完善相關政策的作用,具有宏觀決策性。常規性審計報告是反映審計實施情況和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的定性和處理、處罰,主要是體現審計機關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情況和結果,是從微觀方面維護國家利益和市場經濟秩序。
二、對新條例第十九條有關修訂的兩點認識
(一)對資產、資本、股本的認識
資產、資本、股本在經濟學、會計學和法學上的含義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會計學中的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企業會計準則);經濟學的資產,是指以某種形態或方式體現的財產。會計學按資產的流動性,將以實物形態出現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定義為流動資產,將房屋和機器設備等定義為固定資產,將不具實物形態、可辨認的非貨幣資產定義為無形資產,其實就是將經濟學的資產概念,轉化為滿足會計核算和則務管理需要的一種形式。
資本:詞典的解釋是投入生產經營(投資)的本錢,經濟學解釋為“人格化的資產”。法學的解釋是以權益形態體現的財產權利,在公司法中就體現為股東權益。投入一定資本,形成一定股權,也才有了股東地位,這是將經濟權益法律化。資本又有注冊資本(法定資本)、實收資本、資本額等概念,經濟和法律含義不同。
股本:每股股份的出資資本。1993年第一部《公司法》提出“股本總額”的概念(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另外,股本與股份有區別。
國有資本:公司法(1993年版、1999年修正版)將其表述為“國有資產所有權”;同時期有的文件將其表述為“國有資產占有額”;1996年1月,國務院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192號)出現了“國有資本”的概念(《解讀》說2008年才出現,有誤),但未明確解釋;2006年頒布的《審計法》(第二十一條)和2008年出臺的《企業國有資產法》已經使用“國有資本”的概念,這是為了與市場經濟發展相一致,新條例的修訂也自然要與此一致,才準確和規范。
“資產”、“資本”、“股本”的稱謂。體現了市場經濟的特點形式、內容和規律,第十九條修訂的意義就在于此。從此也可看出,條例的修訂是十分嚴謹、嚴肅的,是有特別含義和意義的。
(二)如何認識和理解“擁有實際控
制權”
第十九條講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包括“國有資本占企業、金融機構資本(股本)總額的比例在50%以下,但國有資本投資主體擁有實際控制權的?!?/p>
控股有絕對控股――出資額或擁有的股份占股本總額50%以上,第十九條(一)講的就是絕對控股;還有相對控股――出資額或擁有的股份占股本總額50%以下,第十九條(二)講的就是相對控股,但擁有實際控制權。
第二十條講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屬于“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
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講的擁有實際控制權,都是為了與第四條的“依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的規定相吻合。也即國有資本雖然相對控股。但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屬于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屬于“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也就都屬于審計監督范圍。
認識這一點很重要,屬于審計管轄范圍的,才能實施審計監督。也才能處理、處罰。這也是第二十條將原條例規定的對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的規定,修改為“對直接有關的設計、施工、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钡脑颉2粚儆趯徲嫻茌牱秶?只能對相關事項延伸審計調查。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對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也屬于這類性質?!跋嚓P審計報告”是指審計法第三十條明確的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單位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審計報告。
另外。審計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審計機關根據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確定審計管轄范圍?!毙聴l例第二十四條進一步明確為“不能根據財政、財務隸屬關系確定審計范圍的,根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確定審計管轄范圍?!毙聴l例第十九條對“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進行解釋,意圖和作用就在于此。
“投資主體擁有實際控制權”應比照公司法“控股股東”的定義:“出資額或持有股份的比例雖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新
現實生活中,還存在出資額或持有的股份比例不足50%,但股份額最大,如4:3:3,國有資本占4,雖未絕對控股,但有話語權的情況。審計實踐中,應從相關法律關系、經濟關系、行政關系等角度,以及國有資本投資主體是否具有人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控制或管理權等方面進行分析。正確識別是否屬于“擁有實際控制權”,以便正確行使審計監督權。
三、新條例為何分別對違反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行為規定不同的處理處罰措施和不同的救濟途徑
新條例第三條和第四條分別對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含義、審計監督內容進行了解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對財政監督的內容做了明確規定,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分別明確對違反財政收支和違反財務收支應采取的處理、處罰措施,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分別規定了被審計單位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審計決定不服的救濟途徑。
新條例分別對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違紀、違規行為規定不同的處理、處罰措施,并分別規定其不同的救濟途徑,是因為:
(一)行為主體性質不同
“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的主要區別。在于它們所依托的主體不同。財政收支是從國家的角度,對其以資金形態分配社會產品所作的理論概括;財務收支是從單位的角度,對反映其經濟活動的資金運動所作的理論概括。”(《解讀》)財政收支的行為主體是政府及相關部門,財務收支的行為主體是國有金融機構、企事業組織及依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監督的其他單位。一個是政權組織,一個是社會經濟組織。
(二)履行的職責不同
政府及相關部門從政治角度講,屬上層建筑,履行的職責是國家財政預算收支、預算執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等的核算、使用和管理。國有金融機構、企事業組織及依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監督的其他單位屬于社會經濟組織。他們的職責是在遵紀守法的前提下,在其經營活動和會計核算中,保證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
(三)核算內容不同
政府及相關部門。如財政、稅務、國庫等部門,是按照其職責核算納入預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其他財政資金。國有金融機構、企事業組織以及依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是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其經濟活動中取得的收入、發生的支出,以及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會計核算。
(四)對社會的影響程度不同
財政收入是發展國民經濟的主要經濟來源,也是國家經濟實力的體現,其核算、使用和管理,直接影響國家政權建設和經濟建設。處于社會微觀經濟形態中的各種經濟組織,其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好壞,對社會的影響程度是有限的。雖然國有金融機構、國有大中型企業等掌握了一定的國家資源,但國家能夠通過各種政策調控措施,對其進行監督和控制,強化其核算管理行為,降低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以上因素表明審計監督的對象、內容和范圍不同,根據行為主體的性質、職責以及對經濟社會的影響范圍、后果、程度等,對其處理處罰采取的措施也就不同,相應的救濟途徑也不同。審計法對此做了相關規定,新條例又對它進一步明確和補充。特別是救濟途徑,因為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處理、處罰措施不同。規定對財政收支審計決定不服的??梢蕴嵴堈脹Q,對財務收支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這種關于行政相對人救濟途徑的制度設計,在其他法律中還沒有先例?!?《解讀》)應該說,這是由我國政治經濟制度決定的,也可以理解為具有中國特色。
四、新條例未明確的幾個事項
(一)未明確審計組審計報告的形成程序和時限
第五章審計程序中,第三十八條是講取證材料的確認(簽名、蓋章),第三十九條是講審計組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報告前應當書面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第四十條是明確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形成程序。根據審計實踐,第三十九條前還應該有個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的形成程序和時限。同時也未明確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形成的時限。
(二)未明確專項審計調查通知書的送達時限
審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了審計機關有權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新條例第二十三條將特定事項明確為“對預算管理或者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審計法第三十八條和新條例第三十五條都明確規定了實施審計前
3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但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和新條例的規定,對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應該在什么時候或期限內送達專項審計調查通知書。新條例未明確。審計署2001年8月的3號令《審計機關專項審計調查準則》,也只說了“審計機關進行審計調查,應當在實施調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專項審計調查通知書。”何時送達,未明確。
(三)未明確有關審計業務文書名稱
1 第三十三條講審計機關可以就有關事項向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有關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結果,這里就有個“通報”、“公布”的形式和公文名稱問題。新條例未明確。
2 第三十三條還講到,擬向社會公布對上市公司的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結果的,應當在5日前將擬公布的內容告知上市公司;第三十四條講,對列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審計機關應當在7日內告知他們。這里也有個“告知”的形式和公文名稱問題,新條例未明確。
3 第三十七條講審計方法、收集資料等事項,其中第(四)項“記錄審計實施過程和查證結果?!蔽粗苯用鞔_為審計工作底稿。
4 第四十條講,要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以及相關審計事項進行復核、審理,也講了有關移送問題,但未明確是否需要出具復核、審理文書,自然也未明確復核、審理文書名稱;同時,也未明確移送公文名稱。
5 第四十二條講審計決定需要由關主管機關、單位協助執行的,審計機關應當書面提請協助執行,但未明確這個“書面”公文的名稱。
6 第四十四條講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對象出示專項調查的書面通知,沒有直接明確為“專項審計調查通知書”。
7 第五十條規定了被審計單位有相關聽證權利,也規定了審計機關耍履行告知義務,由于規定“在作出較大數額罰款的處罰決定前”告知,不存在在審計決定中告知的情況,那么,在作出處罰決定前,應以何種形式、何種公文告知,未明確。
8 第五十四條講對被審計單位不執行審計決定的,要責令限期執行,以何種方式責令,未明確。
初步梳理,新條例未明確的事項大致有上述幾種情況,但不明確相關公文(名稱)或不明確有關事項,也有其中的道理。綜合學習了有關資料。結合審計實踐進行分析和思考后,原因大致如下。
一是有的事項難以明確或不應明確。審計實踐表明。因審計項目的大小、審計事項的難易程度不同,不同項目的審計決定執行期限也應不同,對這類問題,難以或者不應做硬性規定。(《解讀》)這樣,也就可以理解新條例不規定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形成的時限了。
二是不需要明確。按常規辦理。比如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書面提請協助執行審計決定、聽證告知等事項,因這類事項發生情況少(公文使用頻率低),且辦理這類事項可以按照行政機關公文管理規定,使用日常的有關公文(名稱)就可以解決。也就不需要再明確了。
三是有的事項不宜在條例中明確。對某些事項不作出明確規定,就是考慮重要性程度,其次是基于社會經濟條件、環境的復雜性,有的事項在條例中不明確還好些,再次是以國務院令的形式規定既無必要,也不太合適,由審計機關根據實際(或變化了的)情況具體處理,可能更符合實際工作需要。比如,新條例第四十二條將執行審計決定的期限和要求交給審計機關而不在條例中做硬性規定;第五十四條取消原條例(第四十四條)關于執行和檢查審計決定的時限要求等。都有這個意思。
四是增加審計機關處理有關事項的靈活性。新條例不明確有關公文名稱,主要是為以后公文形式的調整,或者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條例留下必要的空間,同時也與第四十六條“審計機關的審計文書種類、內容和格式,由審計署規定。”相銜接、相吻合。
五是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條例就不需要重復。比如第二十八條,因審計法第三十一條對提供資料的內容已有具體規定。條例修訂時就刪去了原條例第二款。因審計法第四十條對違反預算和違反國家規定的其他財政收支的行為,已明確規定了處理措施,修訂后的第四十八條即將原第五十二條重復規定的處理措施刪去,只用一句結論性、規范性的語句表述。第五十三條第二款“審計機關應當在審計決定中告知被審計單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币蛐姓妥h法、行政訴訟法對有關事項都有明確規定,條例就不需要、也無必要再重復。只需要按相關規定辦理就行了。審計機關可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自身工作性質、特點和要求,制定具體的相關制度或辦法。如審計署1號令中的《審計聽證規定》、《審計復議規定》等。
不明確或不直接明確相關公文名稱,不規定或不明確規定、或授權規定某些事項,既符合實際,還能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也能更好地取得審計監督效果,這是符合科學發展觀的。
但對有的應該明確、也不難明確的事項,個人認為,明確還是必要的。如明確審計組審計報告的形成程序和明確專項審計調查通知書的送達時限,應該是必要的。只有明確了。審計程序才更清晰、更完善,審計行為也才更規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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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審計署,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6號令)[s]
[5]審計署1號、2號、3號令[s]
簡述審計報告的作用范文2
筆者在簡述了不同主體審計獨立性含義的基礎之上,運用N&P沖突分析模型分別對民間審計獨立性、政府審計獨立性和內部審計獨立性進行了探討和分析。
一、不同主體審計獨立性的含義
在我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中,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獨立性定義為:“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中應獨立于委托單位及其他機構。”其中,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包括形式獨立與實質獨立。形式獨立指的是,注冊會計師必須在形式上獨立于委托單位,不能和委托單位有利害關系。實質獨立指的是精神上的獨立,即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整個過程中要排除外來因素的干擾,能獨立的進行分析、評價和表達審計意見。
政府審計的獨立性包括審計人員的獨立性、政府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政府審計職業的獨立性。在實際的政府審計工作中,政府審計也應具備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政府審計實質上的獨立與民間審計實質上的獨立基本一致,都要求審計人員具有客觀、公正的意志和態度。政府審計形式上的獨立指的是,組織上的獨立,即審計機構的獨立設置,要求在行政隸屬關系上脫離被審計單位。除此之外,政府審計機構的獨立還體現在審計人員的任免權和獨立安排審計工作等方面。
內部審計獨立性包括兩個部分:機構的獨立性和個人的客觀性。前者強調客觀因素,后者強調主觀精神狀態。內部的獨立性的實現首先要求組織內形成“隔音空間”,即內部審計活動所處的環境中不存在可能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判斷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使內審人員能夠做出客觀的判斷和評價。其次,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作出審計判斷時,主觀態度上要保持超然獨立。
二、基于N&P沖突模型的不同主體審計獨立性分析
(一)N&P沖突模型概述
1976年,Donald R. Nichols和Kenneth H. Price(簡稱N&P)運用交易理論分析了審計人員與管理當局的沖突,并分析了審計人員抵制管理當局力量的相關因素。N&P模型認為,審計人員行為的偏差取決于兩方面的因素:一是管理當局給審計人員施加壓力的可能性;二是審計人員對管理當局壓力的抵御能力。管理當局給審計人員施壓的可能性來源于三個要素:一是管理當局的力量優勢,二是存在審計人員施加壓力的動機,三是這種動機缺乏有效的制約因素。審計人員對管理當局壓力的抵制能力取決于兩個因素:審計人員的力量狀況和審計人員做出偏差行為的制約因素。通過N&P沖突模型分析,能夠更加透徹的了解力量博弈雙方如何通過自身行為影響審計獨立性。
(二)民間審計獨立性分析
1. 管理當局方面
在民間審計中,公司董事會作為委托人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管理當局本期經營狀況進行審計。但是,在我國實際的審計工作中,真正的審計委托人缺位,管理當局成了實際的委托人。管理當局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雇傭審計人員進行,并能通過控制審計費用的支付、解雇或更換事務所等手段來對審計人員進行施壓。在施壓動機方面,判斷管理當局是否有施壓動機,要看一份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對管理當局的重要程度,假使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直接關乎管理當局切身利益,那么管理當局在與審計人員的沖突問題上便很難做出讓步。除此之外,對于一個財務困難的公司來說,其需要通過財務報表的粉飾來宣揚他們的業績,在此情況下,審計人員也會和管理當局就財務報告的真實性等問題產生沖突。截至目前,缺乏制約管理當局施壓動機的有效機制,且民間審計市場趨近于完全競爭的市場,競爭可能會使管理當局更換審計人員的成本變低,同樣會損害審計的獨立性。
2. 審計人員方面
民間審計中,審計人員力量取決于審計服務是否具有獨一無二的性質以及對客戶的依賴程度。判定審計服務的性質要考慮事務所規模、公眾對審計需求度等多種因素。在依賴程度的方面,介于管理當局在經濟方面的力量優勢,審計人員作為“理性經濟人”迫于壓力,有與管理當局合謀的動機,臭名昭著的“安然”和“安達信”合謀事件便是如此。此時,若缺乏制約審計人員的體制機制,審計人員行為偏差的成本較小,必然會使一些審計人員存有僥幸心理與管理當局合謀,嚴重損害審計獨立性。
(三)政府審計獨立性分析
1. 政府被審單位方面
我國的政府審計是由政府審計部門對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結果進行獨立的監督,審計對象是占有或使用國有資產資金的單位,被審單位無法通過選擇審計供給方來影響審計獨立性。在審計經費方面,我國《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由本級人民政府予以保證?!睂徲嫏C關的審計對象還包括本級政府各部門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經費的來源是被審單位,便會加強被審單位在經濟方面的優勢。且在行政性審計模式下,同級政府(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的主要負責人有任免權,這也無疑會增強管理當局的力量優勢。在政府審計中,無保留審計意見直接影響自身政績,在審計過程中倘若出現地方局部利益與國家利益相抵觸的情況,管理當局很難選擇讓步。而在目前的審計法規中并未對被審單位的行為有明確限定,制度漏洞也為同級政府施壓提供了便利。
2. 政府審計人員方面
政府審計市場屬于壟斷市場,因此政府審計人員所提供的審計服務具有不可替代性。除此之外政府審計具有法律強制性,這都有利于提升政府審計獨立性。但是,審計經費采取“分灶吃飯”的方式以及同級政府的任免權使得政府審計人員很難完全獨立于被審計單位,審計人員僅憑個人職業素養很難體制管理當局的壓力。政府的行政干預、審計資源的短缺、被審計單位的阻力、社會關系的壓力等,都會損害政府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四)內部審計獨立性分析
1. 內審管理當局方面
在內部審計中,管理當局具有絕對的力量優勢,但是相對于外部審計,作為理性的管理當局在理念上對內部審計給予足夠的重視十分必要,本著提高經營管理能力、促進組織盈利能力和經濟效益水平的目的,管理當局會著意維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給予內部審計工作有力支持。最高管理部門的支持也是影響內部審計獨立性的重要因素。但是不排除一些企業中管理層管理理念的滯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不徹底的情況發生,在這樣的審計環境中會大大折損審計的獨立性,影響內部審計的質量。
2. 內審人員方面
內部審計人員獨立性強弱取意味著是否能通過獨立的檢查和評價,對控制的缺陷和管理的漏洞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措施,繼而樹立自己的“顧問”形象。在抵制壓力方面,內審人員一般來源于組織內部,是在本單位管理層領導下開展審計工作的,個人利益與管理者利益密切相關。審計工作如何開展、審計報告如何呈現,或多或少都要受到管理當局的影響。
三、不同主體審計獨立性的對比分析
通過對比分析,在管理當局(被審單位)和審計人員的沖突模型中,外部審計的管理當局比內部審計的管理當局具有更多的力量優勢,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外部審計的獨立性就一定強于內部審計,因為一方面內審報告不會對外公開,沒有對外的鑒證作用,另一方面管理當局作為內審報告的需求者,其更希望內審人員能保持獨立性、提高審計質量。因此,管理當局不存在對審計人員施壓的動機。
通過對比民間審計獨立性和政府審計獨立性發現,政府審計市場相比民間審計市場的特殊性在于,政府審計市場是壟斷市場,政府審計的唯一供給方是政府審計部門,被審單位可能通過行政手段任免審計工作主要負責人,但無法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審計機構。除此之外,政府審計具有法律強制性,即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不必征得被審單位的同意必須接受政府審計監督。在損害審計獨立性因素中,政府審計和民間審計都存在審計人員與被審單位的利益相關,審計人員存在與被審單位的合謀動機,政府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的依賴程度甚至強于民間審計師。
從審計人員的力量來看,不同主體的審計獨立性都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有較高的職業道德水準,但獨立性的標準卻各不相同。民間審計所起的作用是公證作用,因此不僅要獨立于委托人,又要獨立于受托人,其采取的是雙向獨立。政府審計的作用是代表國家對國有資產使用和經營情況進行監督,它的獨立是相對的,只能獨立于被審計單位,屬于單向獨立。內部審計作為一種性的經濟監督形式,它是不受內部其他組織機構干擾的相對獨立。從抵制管理當局壓力能力來看,內審人員的抗壓能力最差,內部審計的質量對內審人員的職業素養依賴性較強。
簡述審計報告的作用范文3
1不合理關聯交易中的審計風險。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利用與改組前母公司及其下屬公司之間存在的關聯方關系和關聯交易,利用關聯方購銷、轉嫁費用負擔等手段調節其報告業績。如低價向關聯方購買原材料,高價向關聯方銷售產品;無償占用關聯方的資產;集團公司將獲利能力強的優質資產以低收益形式讓上市公司托管,以填充上市公司利潤等。但上市公司在對關聯交易的披露上大多簡單含糊,故意避開實質性內容。對此,注冊會計師首先應讓上市公司提供關聯方及其交易清單,并對其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對已經發生的關聯交易進行必要的內控檢查和實質性測試,尤其應關注該公司是否已按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披露,否則注冊會計師將要承擔不必要的審計風險。
2非合理交易和非貨幣交易中的審計風險。在上市公司面臨著連續三年虧損遭“摘牌”和要達到配股資格線的雙重壓力下,地方政府往往以“看得見的手”幫助上市公司通過不等價交換的資產轉讓及置換、稅費返還、補貼收入等非合理交易方式改善報表形象。上市公司的非貨幣交易主要有:①轉讓土地、股權等收益,這些收益往往并無現金流入,與應收賬款同時增加的只是賬面轉讓利潤;②對無法收回的投資和拆借資金仍然確認為投資收益、利息收入;③購買母公司優質資產的款項計入往來賬中,且不計利息及資金占用費,上市公司既獲得了優質資產的經營收益,又無須支付任何代價。如果上市公司非貨幣性收入占公司收入總額的比例過高,就難免令人對該公司的生產和獲利能力產生懷疑。因此,大額的非常交易和非貨幣交易只要加以必要的關注并不難審查。注冊會計師應重點關注這些交易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協議約定的交易條款是否均已完成、產權是否已過戶,在確認大額收益無現金流入時,應考慮謹慎性原則。大額非常交易和非貨幣交易應作為重大事項予以披露,注冊會計師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不同的審計報告類型。
3主管收入萎縮,一次性收益驟增情況下的審計風險。有些上市公司的主營持續萎縮,主營業績嚴重滑坡,經營難以為繼。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因產業結構調整,全行業不景氣,如紡織業;有的是因產品在市場上日趨飽和,市場競爭激烈,如商業零售業;有的是因公司管理混亂,導致主營業績萎縮,公司虧損,等等。但為了不使會計報表太難堪,有的公司便設法虛計主營收入,或提前確認銷售收入,或者在其他利潤構成上煞費苦心,以期公司業績一次性得到改觀,如變賣家產,出售土地使用權、經營權,出讓股權,以取得巨額收益;有的地方政府為維護本地上市公司形象,還會以各種手段進行補貼。目前,上市公司作為稀缺的“殼資源”,在危難時刻,母公司或上市公司往往會伸出“看不見的手”進行粉飾打扮,或由政府伸出“看得見的手”進行援助。注冊會計師對此必須給予重點關注,尤其要關注以出售長期資產方式取得高額收益的行為,還要密切關注其協議中是否有回購條款,或雖無回購條款但存在回購可能性。
4資產重組和“報表重組”中的審計風險。資產重組在擴大企業經營規模、改善資產結構等方面有積極作用,但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在實施了“突擊重組”后就產生了立竿見影的豐厚收益,未免有“報表重組”之嫌,因此,資產出售和股權置換作為業績提升最快的方式,頗受上市公司青睞。在資本市場上,資產出售是上市公司將盈利能力弱、流動性差的資產售出,以優化企業資產結構,促進公司新肌體的健康發展。但在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現實中,“魔術游戲”層出不窮,人為操縱痕跡明顯,似乎企業在主業不景氣、扭虧無望的情況下,舍此就無他途。對于資產重組事項,注冊會計師應關注交易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如是否進行資產評估及確認,有關部分是否獲得批準,董事會、股東會是否表決通過并如實公告,涉及收益的,還應檢查收入確認的條件是否已具備等。
5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估計導致的審計風險。會計政策變更是為了滿足在會計環境改變的情況下使會計報表重新達到可比、相關與真實公允反映的目的。合理的會計政策變更可以看作是企業在會計準則規范下的會計創新。然而,大量的事實和證據表明,企業管理者當局進行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動機和目的并非為了公允反映,而是為了操縱會計報表利潤。其常用手法可簡述如下:①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政策。如延長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降低折舊率,這樣可收到降低當期成本費用與高估資產價值的雙重效應。②潛虧掛賬。根據現行會計制度和會計慣例,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待攤費用、開辦費及待處理財產損失屬低效、不良資產,系利潤的抵減項。上市公司為了提高當期的經營業績,往往會對這些應攤銷項目不作攤銷而長期掛賬,從而虛增資產和利潤。③利息資本化。按照現行會計準則的規定,屬于日常生產經營用的利息支出應計入當期損益,屬于在建工程用的資金利息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如果某項固定資產已交付使用,即使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也應該停止利息資本化。但一些上市公司往往故意混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通過對已竣工工程的利息資本化而虛增資產價值和當期利潤。④巨額沖銷。已連續兩年虧損而被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為免遭第三年虧損而被摘牌的厄運,往往通過把以后會計期間發生的損失提前確認,即所謂的“長痛不如短痛”,以便減輕以后期間的盈利壓力。⑤壞賬準備。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大多采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提取壞賬準備金,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并未對提取比例作出規定,故一些上市公司便將此作為其調節利潤的法寶。在應收賬款占資產總額比重普遍較大的情況下,過低的提取率可以平滑收益,既虛增了當期利潤,也夸大了應收賬款的可實現價值。⑥存貨計價。企業期初存貨計價如果過高或過低,其當期利潤有可能因此相應減少或增多,期末存貨計價的高低則與當期利潤呈正比例變動,存貨計價方法的改變為上市公司操縱會計報表利潤留下了較大的空間。⑦收入的實現與確認。盡管《具體會計準則———收入》中提出了收入實現的四因素,較之原有規定更為嚴謹,但上市公司會計實務中提前確認收入的案例仍層出不窮,特別是在會計報表的截至日前后。⑧長期投資的計價。上市公司經常還利用長期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串換”高估長期投資的價值以及虛增當期利潤。⑨合并會計報表范圍的伸縮。上市公司根據報告資產和收益水平高低多寡的需要,調節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范圍,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故意對編制范圍含糊其辭。
6非規范資金運作中的審計風險。按照現行有關規定,企業之間不允許相互拆借資金,但現實中的這種情況卻司空見慣,似乎是法不治眾。較為普遍的是上市公司對資金占用的數量、資金占用費的標準均不公告,投資者無法對其作出準確的判斷和決策。特別是某些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并未選擇好投資項目,只好把上市后籌集到的資金存放在關聯方或者委托某些證券公司炒作股票等。對于大額的非規范資金運作,注冊會計師應首先根據取得的資料判斷其合法性,同時以函告等形式確認證實資金存在的真實性及安全性。對于非規范資金運作獲得的收益一般宜在取得現金流入后方能確認,以防虛構大額收益,否則就應在選擇審計報告類型時加以考慮。
7期后事項和或有損失的審計風險。重大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可能會影響審計報告的類型,注冊會計師應將其列為審計的重點。如:上市公司的投資決策出現重大失誤,投資效益很差,連續出現巨額虧損,使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值得懷疑;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因素,會計估計難以確認,牽涉到法律訴訟;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了諸如合并、清算等重大事項,等等。注冊會計師應對上述上市公司的期后事項及或有事項保持高度的職業謹慎,不可輕易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因為無論是為了滿足社會公眾的心理預期,還是為了維護自身的職業形象,都需要注冊會計師勤勉盡職。
8客戶屢次變更審計委托和時間的審計風險。少數上市公司為了護短遮丑,最簡便的手段是頻繁地變更會計師事物所;有些上市公司在時間上苛求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將此視為實施必要審計程序的障礙。對以上兩種情況注冊會計師都應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戒備。
9客戶的誠實及信用度帶來的審計風險。缺乏正直品行和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上市公司,自然存在著制造虛假財務信息的嫌疑,與這樣的客戶打交道時,注冊會計師可能會冒較大的審計風險,若不保持高度的職業謹慎,有時要付出高昂的代價。
簡述審計報告的作用范文4
在xxxx的日子也是我大學里生活很充實的日子,每天擠公交車到北京路,吃早餐開始進公司上班,工作吃飯休息工作下班,生活很有規律。它檢驗了我在三年來的理論知識,同時也讓我接觸了社會的各種情況,學會了怎么分析社會的很多情況,讓我更快的融入社會,適應社會起了很大的觸進作用。
實習的心態
實習本來就是大學里邊必須經歷一個階段,但是在實習期間我們以什么心態對待確實很重要,首先我們要面對的真實的社會,工作是辛苦的,其次是我們的工資很低,且在不同事務所待遇不同,盡管做了同樣的工作甚至更累,但卻拿更低的工資。所以我們必須抱著一種學習的心態,公司賺錢,我們學東西。再加上社會本來就那樣,勞動與報酬并不一定是平等公平的,只有認識到這點,才能以正確的心態去對待我們的實習,才能積極主動、有責任的去完成任務。
實習的人際關系
在實習期間,懂得與人相處,是我們的一大主題,這就要我們在禮儀、語言等方面能夠取得別人的信任,贏得別人的好關系。首先一個誠信,誠信是一個永恒的主題,當一個人在公司失去別人的信任的時候,他做什么事都難,公司的注冊會計師不會給他安排事做也不會教他什么,更多的是在那里無聊,甚至被人辭掉。其次就是語言,人與人之間更多的需要溝通,只有溝通才能把彼此的信息的傳遞。例如,當你想問注冊會計師一個問題,“我覺得問題的應該這樣,你怎么覺得?”和“這個問題我想得很不清楚,請問你能給解釋下么?”效果是不同的,因為注冊會計師很多覺得他們很權威,所以你實習生更多應該以請教的態度去和他溝通。不過話說回來,在外邊做事,太客氣了反而會讓人覺得很陌生,最主要是要把握一個度。
同時,同行之間溝通尤其重要,許多東西都是你學一點,他學一點,在休息時間你說一句,他說一句,我說一句,大家也在這種溝通討論學到了東西。在這里必須強調一點就是,千萬不要卷入公司中的人事斗爭。有的人一開始,就和公司的某些人搞得很好,象哥們似的,由于如此可能他會給你說別人的不對甚至私事,這時候千萬注意,不要把自己往里邊攙和。
實習的內容簡述
在實習期間,我很幸運,跟了一個從業有10多年經驗的注冊會計師,在他身上學到了很多東西,有一些確實是在學校里學不到的,就是一種對事業的專注和勤奮的精神。我在幾個月的實習中,接觸了將近100個大小的公司,有國有的,合伙的,私營的,以及外資企業,基本上各種性質的企業都能接觸到。由于1月份到4月份是我國企業所得稅清繳期,所以在這期間我們所做很多工作都是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當然由于企業的各種不同需要,譬如工商年檢,增資減資,或者其他目的,我們會做報表審計和驗資、破產清算之類的專項審計。同時,由于我們還做記帳,當然做帳到出報表,我們都能接觸到。
首先,談談所得稅匯算清繳。由于所得稅涉及的面很廣,審計的重點很多都是放在利潤表。收入是否確認正確,成本費用是否多記。有幾個值得關注的是,工資福利費、社保、工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公司的個人電話費(經理和部長級之別)、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和各種資產的準備。同時,在做這些審計的底稿時,稅金(包括流轉稅和其他各種地方稅等)計算是否正確,是否有異地交稅的情況。至于具體怎么審計,我覺得我們還是認真的查找各個科目及項目之間的鉤稽關系,還有原始憑證為主。例如,應付工資審計,我們要看計提的工資和進費用的工資是否相同,是否有工資單,還有支付工資和計提是否相同,如果不同,為什么,一步一步的查;稅金中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時候是按流轉稅的7%(番禺5%)和3%來計提繳交。
同時,由于所得稅匯算清繳有查帳征收和核定征收(如帶征)之分,再加上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不同,所以,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具體審計也就不同。但找鉤稽關系,以原始憑證為主我覺得是不變的,在這次實習中,我們審計過一家工程公司,一次審計發現了里邊有30多萬的白條單(有收據沒有發票),再加其他項目的調增,一下子調增應納所得額100多萬。所以萬變不離其宗,一切都是原始憑證為主,沒有合理正確的原始憑證什么都不用說。
再談談其他審計,報表的審計其實和所得稅匯算清繳原理是相同,但重點不同,我們的把審計的重點放在資產負債表。這時候,分析性復核在我實習中運用的比較多。至于其他的專項審計,我覺得審計的目的不同,重點也就不同。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法規和《獨立審計準則》要求審計報告要反映些什么,底稿審計些什么,目的性是相當明確??赡茉谪攧招袠I里,時間意味著金錢,所以針對性強使效率更高,目的需要更明確,重點也就明確。
以上談的大多是審計的內容,會計的內容如做帳,納稅申報等公司的業務在事務所是有限的。接觸過兩個公司的記帳,學的內容也有限,但也深有體會,從原始憑證到記帳憑證,到登帳,最后出報表,這些沒有什么特別的,但現金流量表確實是一個難點,我們在實習的過程中,曾經發現有好幾個公司編的現金流量表有明顯的錯誤。原因是主表“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和補充資料“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數字不同,反映了現金流量表編制是現在會計從業人員的軟肋。在實習期間,通過和所里會計師和同學交流學習,我學到了一種比較簡單快捷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方法----五步倒擠法。步驟如下:
第一、從資產負債表找到貨幣資金期末和期初數(一般企業沒有其他形式的現金等價物),把現金流量表最后面的現金的期末和起初余額填上,算出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
第二、再到主表上填投資活動(一般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增減)和籌資活動
廣商審計模擬實習報告范文二
審計作為應用性很強的一門學科、一項重要的經濟管理工作,是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經濟管理離不開審計,經濟越發展審計工作就顯得越重要。
轉眼間5周的審計模擬實訓即將結束,我們在張老師的帶領下進行了審計模擬實訓。通過這段時間的切身實踐,使我體會到了將審計理論實際應用于審計實務操作中的重要性。
在這幾周里,我們實訓的主要內容有:我們三人為一小組,首先了解審計的大致流程;其次對案例中的公司進行內部控制的測試與評價;再次,是對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長期借款、收入及成本等的審計;最后,一小組為單位出示審計報告。在實訓過程中,我們進行了一個簡短的討論,對實訓內容作了基本分工。每一個小組成員都基本完成了老師布置的審計任務,審計模擬實訓有條不紊的進行。
經過這些天的審計實訓,是我的審計學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了驗證,并具備了一定的基本實際操作能力。但在取得實效的同時,我也在操作的過程中發現了自身的許多不足:比如自己不夠細心和缺乏耐心,經常遺漏了某些細節;雖然實訓中有老師指導,但是很容易就發現自己的審計學基礎知識沒有打好,今后還得加強練習。
“百聞不如一見”。經過這次自身的切身實踐,我才深切地理會到了“走出課堂,投身實踐”的必要性。平時,在課堂中學習,思維的認識基本上只是局限于課本的范圍之內,這就導致我們對審計知識認識的片面性,使得我們只知所以然,而不知其之所以然。審計實訓不僅有利于我們加深對審計基本理論的理解、基本方法的運用和基本技能的訓練,達到理論與審計實務相結合的統一,提高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縮短學生步入社會的適應期,提高審計學專業學生發現線索、查找錯弊問題、綜合分析判斷和作出評價及提出建議的綜合能力;而且通過互相學習、互相督促、團結合作,有利于加深同學們之間、同學與老師之間的友誼,增進感情。實訓過程中經過分組分工,明確自己的責任義務,有利于培養同學們團隊意識,對以后的學習工作意義重大。雖然我們已經歷了審計實訓的磨礪,但那畢竟只是個虛擬的業務處理程序,其與實際的業務操作相比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我們應該在日后的實習工作中慢慢積累審計經驗。
我非常感謝學校能夠提供我們這次寶貴的實訓機會,還要感謝實訓過程中張老師對我們的指導。通過這次實訓,不但極大地加深了我對一些審計知識的理解,從而真正做到了理論聯系實際,更讓我學到了很多之前在課堂上所根本沒法學到的東西。讓我們能夠熟練掌握了審計操作的基本技能,開闊了我們的視野,增加了我們對審計實踐運作情況的認識,為我們畢業走上工作崗位奠定了基礎。為了適應社會,我們要不斷的學習,不斷的提高自己,在實踐中鍛煉自己,使自己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地!
廣商審計模擬實習報告范文三
在過去五周中,我們進行審計的模擬實習。學習目的重點放在使我在老師的帶領下比較系統地練習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項目的一般審計程序和基本審計技能方法。通過以前所學習掌握會計的基本流程和一些審計理論,再通過大量審計作業模擬實習,使我真正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這次實習的內容有內部控制評審、流動資產審計、非流動資產審計、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審計、收入和費用審計、利潤的形成與分配審計,綜合審計實訓。
這五周,我在會計實驗認真完成教材的實訓題目,遇到難題時,我們就會幾個同學一起討論,同學的意見產生分歧時,我們就找老師幫忙,老師很耐心的幫我們分析案例、指導我們怎樣做。經過這五周的實操練習,原本已記憶模糊的理論知識又重新浮現在我的腦海里。對審計的流程也有清晰的概念。
在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過程,真是學到平時學不到的東西。我們在學習中沒有接觸到審計工作底稿,怎樣編、格式是怎樣、應該注意什么問題等這些都是我在實習中遇到的難題。不過經過這幾個星期的操作,對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有一定的認識。
簡述審計報告的作用范文5
【關鍵詞】工程總承包項目 過程審計 操作方法
一、工程項目實施過程審計的必要性分析
建筑施工企業要獲得穩定的發展,就必須對承包的項目進行內部控制與管理。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其服務宗旨和任務就是幫助企業改善自身管理,促進企業總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近些年來,隨著競爭的加劇,以及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影響,施工企業自身成本控制觀念較差的弊端被充分顯現。項目過程審計能夠及時對施工企業發展中產生的漏洞進行填補,與此同時還能夠有效的加強項目管理的事中監管,對于建筑施工中產生的、潛在的問題進行及時的監督與管理,并將所產生漏洞進行有效地解決,進而實現提升建筑施工企業提升效益的目標。由上述分析可知,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過程審計的事實與操作,對于改善項目工程管理混亂、職能部門疏于監管等問題,有良好的及時疏導作用。
二、工程項目過程審計的重點
在實際的工程總承包項目過程審計操作中,審計的重點就是要對截至某一審計時期工程項目的有關經營管理狀況,最關鍵的是對影響到企業項目效益的環節開展有效的審計。
(一)項目承包責任制的審查
要保證項目能夠在實際建筑施工中得到有效地實施與運行,最關鍵的就是一開始就將與項目承包相關的責任落實到位。不僅要規定項目班子成員在核算中的作用、地位和責任以及考核獎勵辦法,還要定期召開有關項目的經濟分析會,針對項目成本核算崗位責任,將與成本管理相關的問題、經驗、缺陷進行及時的補充與審查。
(二)成本管理責任制落實的審查
制定科學合理的控制目標是進行有效成本控制的關鍵,在執行過程中要及時對目標與實際情況進行對照、調整,確保目標的最終實現。編制成本預測報告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企業能夠對與該項目有關的成本狀況有一個清晰、明確的理解與掌握。而有關成本管理責任的落實,是保證預算發揮作用的最重要環節。因此,過程審計應將成本管理責任制的落實作為審點。
(三)合同管理的審查
對合同管理的審查,主要包含了以下幾方面:首先,與公司或經營項目、生產以及償款能力的審查。這一審查要點是為了保證合同中相關項目能夠得到有效、合理的履行;其次,對承包合同內容的嚴謹性、完整性以及規范性的審查。這一審查主要是對工程數量的計量原則、單價的約定及其包含的工作內容進行審查,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一些合同實施中不必要的經濟糾紛的產生;再次,在加大對合同方面的變更管理時,對索賠條款的審查。在合同簽訂與管理中,有關索賠是一重要環節,其對于挽回成本損失、提升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今,法治社會下,有關索賠的管理就在過程審計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職能。
(四)施工過程中有關材料的審計
首先,人工費用的管理。勞務隊的選取,最重要的是對其實際施工能力以及信用狀況進行審計,對于勞務合同的內容一定要具體,控制計劃外招工,以及避免中途退出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其次,施工材料費用的審計與控制。有關材料費用的審計重點是對材料的采購、驗收以及耗用等環節實施審計。比如材料的質量以及數量的審計,材料質量的優劣是影響建筑施工企業成本管理最重要的因素。再次,機械使用費用的管理。施工機械的選型、進退場時間上的安排以及能否在施工現場得到充分的利用是實現成本控制的最重要方面。只有加強機械使用的審計,才能實現對項目成本的最終以及理想化的控制。
三、開展項目過程審計的方法
要促使項目過程審計達到審計質量以及審計效果的最大化,針對各個過程中缺少專業人員參與而引起的責任失調問題,就需要建筑施工企業的各個職能部門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員的參與與聯合。由此,成立聯合審計組就成為開展過程審計的有效組織形式。在具體的過程審計中,有關操作方法簡要介紹如下。
(一)工程初期注重內控制度健全性的有效審查
項目實施的前期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看會計規章制度的完善性。為保證項目實施能夠以最快的時間步入正軌,就應在過程審計的初期對有關內部控制的規章制度進行制度化、規范化審計。工程開工初期之際,因為受人員調配、工期、施工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各項規章制度還未建立健全,人員、機械設備未完全到位。針對這種情況,在新工程開工后幾個月內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審計調查,督促檢查項目部的工作。首先,檢查項目部與公司之間經營責任承包合同的檢查。主要是針對有無責任成本測算、單價的控制以及成本情況有一個詳細而又明確的了解。其次,與施工隊伍之間相關施工協議的簽訂,主要是對其是否符合程序、有無明確承包單價、工程量的計量和工程結算方式進行審計。審計應基于合同的規范性、嚴謹性以及合理性等原則實施與操作,對有關工程數量的計量原則、單價的約定及其包含的工作內容、設計變更的處理、合同履約保證金及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扣留與返還、竣工結算的辦理與款項的支付等,盡量保證不因合同而產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再次,檢查企業內部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以及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通過完善內控制度,強化會計基礎工作,使項目部的經營活動和經濟業務程序化、制度化,有效的堵塞管理漏洞。
(二)工程項目中期的財務收支審計
當施工項目逐步進入正軌后,審計的重點就應從內部控制制度向有關項目的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和財務收支實行審計轉變。項目施工的中期,由于施工任務比較近,管理者關注更多的是施工的生產進度,這樣就導致有關成本的控制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注,就會產生管理環節上的漏洞,產生財務收支、經營合同簽訂、工程量計量確認等手續不完善的現象。因此,過程審計的中期最關鍵的就是對與項目有關的收支審計進行審查。一是在工程結算方面,主要是抽查承包合同,核對有關的結算單據。結算手續是否完善、相關部門人員簽證手續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非法分包或分包控制管理不到位現象等;二是在財務管理方面,注重檢查制度的遵循與管理效率。財務管理信息的時效性、管理信息對財務信息的反映是否屬實以及管理信息自身的預測、反映、監督、控制等作用有沒有得到有效的發揮;三是會計核算方面,主要是通過抽查會計憑證方式進行。項目經濟活動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不依法納稅,偷逃稅等現象,給企業帶來潛在的經濟損失風險。檢查核算行為是否規范,會計賬務處理是否存在亂擠亂攤成本費用的現象等;四是資金管理方面,主要是對工程結算款、材料款中的大額現金支付現象進行審查,審查其中是否存在違法資金管理的規定,以及違規拆借資金行為或借用銀行賬戶進行其他經濟活動的產生;五是材料管理方面,材料費用在整個工程造價管理中占據十分重要的比重,因而對材料費用信息的真實性以及合理性進行審計十分必要。實際的過程審計操作中,主要是對是否實行限額領料制度、材料采購是否通過招標的方式采購、材料驗收保管人員是否把好材料質量和數量驗收關等進行審計。
(三)工程竣工后有關企業經濟效益的審計
進行過程審計的最重要目的就是促進企業自身經濟效益的達成。因此,在審計的最后階段就是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進行有效的審計,以保證全過程審計在促進企業經濟效益達成方面所具有的功能的發揮。首先,出具審計報告,與企業項目的經營成果之間進行有效地核實,考核評價責任承包合同指標完成情況;其次,與經營管理人員一起,對比經營成果和目標成本數據,剖析成本節約或超支的原因,找出工程管理中的薄弱點,提出審計意見及建議,不斷完善經營管理制度建設。再次,向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反饋,有利于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加強業務指導工作,充分發揮審計協調、服務的作用,進而加強審計成果的綜合分析和利用,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提高審計信息的層次和水平;最后,督促經理部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核對上交款和各項基金完成情況,確定真實完整的經營成果。
四、結語
項目過程審計是準確的把握項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環節。過程審計通過對工程項目的經營狀況進行動態的服務與監督,審計工作重心前移由原來的事后監督轉移到通過過程審計進行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上來,通過規范項目經營管理、提高項目的整體管理水平。過程審計在加強防范違法違規事件發生的同時,改善和加強經營管理,實現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管理目標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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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審計報告的作用范文6
【關鍵詞】節能服務公司;融資;數據庫;運行機制
近幾年節能服務產業規模迅速擴大,“十一五”期間我國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EMCo)數量大幅增長,從05年的80多家增加到現在的800多家,產業規模也從47億增加到840億。然而,據統計,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有92%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如果能夠順暢融資的話,至少有50%以上的節能服務公司發展速度會比現在提高一倍。融資困難直接導致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節能服務公司的信用。節能服務公司信用狀況不好又會讓銀行、擔保公司等對其沒有信心,融資難度進一步加大,這樣就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嚴重阻礙了整個節能服務產業的健康發展。[1]
目前我國對于節能服務產業信用信息管理的研究還不夠深入,沒有一個統一、完善的管理體系。以下基于對節能服務產業融資難的現狀分析,將對整個產業信用信息的管理過程進行詳細闡述,并對信用信息管理的體系進行構建與完善,旨在為銀行、擔保公司、潛在客戶等相關利益方在選擇是否與這些公司合作時提供參考,從而推進整個產業的發展。
1.節能服務公司信用信息管理過程
1.1 信用信息收集
節能服務產業的信用信息分布廣泛,主要分布在政府部門、社會機構以及公司內部。[2]
(1)政府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記錄有EMCo的注冊信息,它能反映公司的基本組織形式及經濟實力,是信用信息的基礎;其次,工商管理部門獲取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檢報告書、審計報告等材料能反映公司的資金運轉情況、經營盈虧程度。從稅務部門可以獲得公司法人納稅記錄、有無拖欠稅款記錄等信息。
(2)社會機構
對EMCo信用有發言權的社會機構涉及到銀行、擔保公司、設備供應商、保險公司、業主等[3]。例如,對于目前大部分都還是中小型公司的節能服務行業來講,銀行信貸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最主要的資金來源,公司在銀行的賬戶、資金周轉、有無惡意貸款、有無拖欠債務等記錄,都是EMCo信用信息的一部分。擔保公司為節能服務公司做信用擔保,能提供貸款是否按用途使用、有無挪用等信息。業主,即用能單位,能夠提供EMCo是否按合同規定提供高質量的節能設備、是否達到承諾過的節能量、是否在項目完成后按規定指導節能設備的后期運營從而增加設備的壽命等信息。
(3)公司內部
從公司內部可以得到很多反映公司真實狀況的信息。從管理部門我們可以知道公司的經營成果、獲得的各項榮譽等;在人力資源部門可以得到公司員工資質方面的信息;在財務部門可以了解公司資金運轉情況等。
1.2 信用信息整合
不同機構、不同部門的信用信息經過收集之后仍然處于相互隔絕的狀態,必須經過統一參數、數據轉換等操作之后,將異構的信息進行整合。
為了統一系統參數,首先可以由政府出面,實現參與的所有公司都能擁有一個永久性的由工商局編制統一的編碼,其次將分散在各個環節的信用數據進行詳細的劃分、設計與合并,轉化成受評節能服務公司信用等級的明確標識。
1.3 信用信息服務
節能服務行業的信用信息服務是以節能服務公司的信用信息數據為基礎,對信用信息進行處理、輸送、傳播、、使用以及提供信息的服務。通過信用信息服務,用戶可以獲取公司的注冊資本、主要經營者情況、CBCI信用等級、銀行信用、公司在行業中競爭力、可持續發展力等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的服務系統利用已有的數據信息,按照規則進行數據抽取,并按照一定的運算規則產生統計和分析報告,為用戶提供查詢、做出決策提供實質性的參考。下圖1-1為信用信息管理框架。
圖1-1 信用信息管理框架
2.節能服務產業信用信息管理體系數據庫的建立
建立管理體系的核心就是數據庫的建設,它是保證信息統一化管理的必要條件。[4]在節能服務產業信用信息管理體系中,存在三種主要的數據庫:政府部門、社會機構、公司內部前置數據庫,信用中心前置數據庫,信用中心數據庫。
政府部門、社會機構、公司內部前置數據庫用于信用數據的采集,業務庫的增量數據定時導入該數據庫。緊接著信用信息數據在數據采集系統中經過整合后將首先進入信用中心的前置數據庫進行數據匯總、查詢以及錯誤修正,以此減輕信用中心數據庫的負載。
信用中心數據庫是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的核心,它是管理平臺對外提供查詢、分析等服務的基礎。系統可以設置時間,在某一時刻將信用中心前置數據庫的處理過的增量數據批量導入到信用中心數據庫,供外部用戶進行查詢。下圖2-1為各數據庫之間的聯系:
圖2-1 各數據庫之間的聯系
3.節能服務產業信用信息管理體系運行機制
與節能服務產業相比,我國電子商務行業的信用信息管理體系要成熟許多,這對我們建立節能服務產業的信用信息管理平臺起到一個很好的示范作用。可以通過現有的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的主導支持下,將信息的收集工作委任給可靠的第三方征信公司,同時建立專門的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出臺信用認證規范,創建動態監管模式,根據節能服務公司在運營期間的信用狀況及時調整它們的信用等級。通過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方參與的管理機制,開展信用信息管理的工作,能保護誠信經營的節能服務公司,信用等級提升了,融資難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也能得到解決。
4.結論
我國節能服務產業還處于成長期,很多政策、制度、體系還不夠成熟。對節能服務公司的信用信息進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刺激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能讓公眾、企業對該產業產生更多信心。本研究目前還不夠成熟,關于具體模型的建立以及方法的選擇,都需要進一步地研究與探索,建立完善的節能服務產業信用信息管理體系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1]雷波.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問題及建議[J].中國科技投資.2010,8:25-26.
[2]劉祎敏.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的系統化研究[D].山西,中北大學,2009.
[3]馮艷.電子商務環境下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構建模式研究[J].技術經濟與管理,2009,5: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