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離任審計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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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離任審計報告范文1

一、不斷規范農村財務管理

根據農業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于做好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的通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根據運農發[2010]96號文件《關于在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做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和市監委兩家聯合,從3月份開始對全市第七屆村民委員會離任經濟責任進行了專項審計。目前已完成趙家莊鄉、僧樓鎮、柴家鄉、樊村鎮、城區辦5個鄉(鎮、街道)95個行政村的審計任務。下化鄉、小梁鄉、陽村鄉、清澗辦4個鄉(鎮、街道)的審計工作已接近尾聲。

此次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對象為行使村集體及村級組織財務審批權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村級組織成員;審計重點為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財經法紀執行情況、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我們嚴格按照審計程序。審計組對每個村都下發審計通知書,審計結束后出具審計報告,根據審計情況對10個村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經濟處罰,對7個村進行了黃牌警告,對8個村進行了通報批評。

二、不斷加強農民負擔管理

此次檢查對象和內容為:2012年度市財政撥付的農村稅改轉移支付資金,包括:鄉村兩級辦學經費、計劃生育經費、優撫經費、鄉村道路建勤費、村級管理費,以及轉移支付資金的規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況。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見及建議:

1、鄉(鎮、街道)轉移支付資金,應由財政直接撥付到各相關職能站、所,不應由鄉(鎮、街道)政府轉撥。

2、對結余的優撫經費,各民政辦應盡快確定優撫對象,按優撫規定發放到位。

3、對結余的計生經費、鄉村道路建勤費應專項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帳戶,做到??顚S谩?/p>

4、村級管理費應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各村級帳戶。

5、全市各級會計核算中心及農村服務中心等記帳機構,應統一專項資金核算管理辦法,做到專項資金專項核算,專項管理。

6、凡涉及轉移支付資金的各單位,對此次檢查中反饋的意見,要認真分析原因,及時堵塞漏洞,健全相關制度,建立長效和有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和監督制約機制,逐步形成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為了使廣大農民認識了解專業合作組織,我們深入基層,通過多渠道宣傳,組織學習,鼓勵幫助各村的生產小農戶聯合起來,走合作道路。經過市、鄉兩級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95家(其中今年發展31家),入社農民800余戶,帶動當地農戶3000多戶,涉及養殖、種植、加工等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形成,極大的調動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提高了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增強了生產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農民的收入。經過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專業合作社已申報了省級、市級財政支持項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完成第七屆村民委員會離任審計工作;

村級離任審計報告范文2

一、完善審計機構,充實審計人員,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第一條:鄉鎮均應設置審計機構;村和集體企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審計機構的設置。有條件的單位可設置審計委員會。

第二條:各單位均應配備相應的專職或兼職審計人員,確保獨立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審計任務。其中鄉鎮審計機構所配備的審計人員不得少于2名。

第三條:審計人員要經過考核,持證上崗。已領取審計證的審計人員每年要參加海淀區農村審計人員再教育培訓,經區農經管理部門審驗合格后,繼續行使職權。

二、強化農村集體資產和村級財務審計,切實搞好農民負擔專項審計,積極開展農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促進審計工作向廣度和深度發展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定期審計。以下幾項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以鄉鎮審計機構為主,區農經管理部門抽查。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審計;集體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情況審計;應收款項的回收情況審計;集體資產對外投資收益情況審計;各級財政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資金使用情況審計;合作醫療基金的收入使用情況審計。

第五條:開展舉債事前可行性審計。各單位對外舉債,數額較大的要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機構申報,進行事前可行性審計。

第六條:開展舉債經營效益跟蹤審計,一年至少審計一次。

第七條:對集體企業拍賣收入資金的收取、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集體企業的資產產權處置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撤制鄉村資產產權處置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八條:加強對村級“財務公開”真實性的審計監督,在每次財務公開前,鄉鎮審計機構要對有關報表上的各項數據進行審計確認;加強對“村賬托管”情況的審計監督,區農經管理部門要對各鄉鎮托管站代管村級財務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加強對“村帳雙審”情況的審計監督,區農經管理部門、鄉鎮審計機構要對“村帳雙審”的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做好審計結論的征求意見和審計結果的公示工作,并幫助村民理財小組提高相關知識水平。

第九條:搞好農民負擔專項審計工作。對農民承擔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情況、村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籌資情況以及村級財政轉移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對村級報刊訂閱開支情況和村級招待費開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十條:開展農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離任之前必須進行審計,審計工作由其主管部門的審計機構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按年度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一條:各級農村審計機構應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把上述第四條至第十條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報上級審計機構備案,并由上級審計機構監督執行。區農經管理部門、鄉鎮審計機構可組織下屬審計機構就一些事項進行聯合審計。

第十二條:進行內部控制制度評審,發現管理漏洞并督促被審計單位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審計質量評價體系,促進審計工作標準化、規范化。

三、嚴格審計程序,促進審計程序規范化

第十三條:審計程序可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處理處罰階段、審計意見書和審計報告的送達與執行階段、審計資料清理與歸檔階段共六個階段。

第十四條:認真進行準備階段的工作:

1、編制審計項目計劃;

2、組成審計小組、選派審計人員。審計人員不得少于2名;

3、編寫審計方案;

4、制發審計通知書,通知書一般應于審計組進駐前三天送達被審計單位。

第十五條:做好實施階段的工作:

1、進駐被審計單位,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取得有關會計資料;

2、盤點現金、銀行存款等;

3、審查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帳簿、報表等。

第十六條:規范報告階段的工作:

1、撰寫審計報告初稿、內容包括:

(1)審計范圍、內容、方式、時間;

(2)實施審計的簡要過程及有關情況;

(3)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

(4)審計評價意見;

(5)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財務收支行為定性,提出處理處罰建議及其根據。

2、根據初稿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內查、外調,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

3、審計小組進行集體討論后由審計組長定稿。

第十七條:認真對待處理和處罰階段的工作,依據審計報告所列示的問題,確定處理和處罰辦法。

第十八條:做好審計意見書與審計決定的送達與執行階段的工作:

區農經管理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審計報告后30日內將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或有關責任人,被審計單位或有關責任人員要在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三個月以后對被審計單位所進行糾正的問題進行復查,對必要的問題可進行后續審計。被審計單位沒有執行處理和處罰決定的,要進行通報或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做好審計資料清理歸檔階段工作,對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草稿等有關資料,按建檔程序建立審計卷宗,分類編號歸檔。

四、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和制度建設

第二十條:各鄉鎮要把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作為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列入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聽取匯報,認真解決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中的問題。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要明確審計工作的主管領導。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審計的全面監控工作。區農經管理部門每年初根據經濟形勢需要確定全年審計工作重點,指導鄉鎮審計機構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審計工作計劃,并負責檢查計劃完成情況。鄉鎮、村級審計機構負責指導、檢查下屬單位審計機構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鄉鎮、村都要制定內部審計實施辦法,并認真執行。

第二十四條:鄉鎮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實行??顚S谩?/p>

第二十五條: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和鄉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審計工作所需經費由本單位承擔。

第二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機構在完成上級下達的審計任務的前提下,可按市場經濟的原則,開展審計服務業務。

第二十七條:本意見由區農經站負責解釋。

村級離任審計報告范文3

近幾年來,隨著農村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對村集體經濟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鄉鎮普遍建立了各種監督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時,仍然出現一些問題。一是開支無標準;二是管理無制度;三是結算不及時等,使集體出現資產流失、非生產性支出過大、有的甚至揮霍浪費。使村級不良債務大量增加,包袱沉重。造成收支不平衡,農戶欠交更入不敷出,村干部挪用資金,資金不入帳等現象屢增不減。如任其蔓延,不僅會拖垮村集體經濟,而且會擾亂農村經濟秩序。對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切實加強領導,規范村經濟的監督。

村經濟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黨群、干群關系和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因此,各級領導特別是鄉鎮領導要把怎樣加強對村經濟的監督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定期聽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村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完善對策,定期檢查督促村干部嚴格按章辦事,增加他們的法律意識,確保各項制度貫徹落實。

二是要建章立制,不搞“馬后炮”。

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離任審計要改為任期責任審計,各級領導應重視審計報告成果的利用,改變過去僅讓審計監督做“裁判”,而不落實改進措施的消極現象。應強調不經審計,干部不能任用;不經審計,干部調離不能辦理手續;不經審計,干部沒有評優評先進的資格。搞好經濟責任審計,對加強村經濟的監督有著決定性作用。一是有利于科學考核,正確評價,選撥任用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二是有利于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依法行政;三是有利于正確評價村級經濟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保證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是實行財務公開,行使監督權利。

實行財務公開規范監督程序和操作行為。一方面要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強業務培訓和定期匯報制度,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嚴重不稱職的要及時處理,維護監督組在群眾中的威信,,才能使財務公開制度,行使監督權利,真正起到加強對村經濟的監督。

四、建立審計網絡,完善審計制度。

農村審計是國家體系組成部分,是深入農村改革,加強宏觀控制和管理,克服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嚴肅財經紀律,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根據現有的審計人員,要開展對村級經濟審計,顯然審計力量是不夠的,建立審計網絡是一個好辦法,由村總會計隊伍中建立起審計網絡隊伍,并通過業務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在財務公開和日常對村經濟審計工作中發揮審計網絡作用。從現階段對村經濟審計,僅停留在村主要干部離任審計上,忽視了對其經濟活動財務收支審計、簽訂經濟合同審計、農戶收費標準計和基礎設施建設都應納入審計范圍的常規監督,往往會產生積重難返的情況,成立了審計網絡可改觀對財務收支、其他經濟項目活動與審計監督之間的脫節矛盾,加大審計力度,拓展審計的監督面,有利于經濟健康發展,,也是加強對村經濟的監督的內在需要。版權所有

村級離任審計報告范文4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

從村級來看,普遍存在著農村財務實行了會計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都是由鄉鎮記賬,賬簿由中心財務電算化系統打印,資金收付都要經過中心審批,村級不會有什么違規違紀事情發生。從鄉鎮級來看,鄉會計委托中心和鄉農村經營部門是一套人馬兩個牌子,都是由農村經營管理人員兼任委托中心審核員,記賬員,從思想上認為如果審計出問題,豈不是自己失職失責,因此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不重視,尤其是在換屆前進行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鄉鎮主要領導干部擔心因離任審計查找出村干部的問題而引發農村社會不安定,更是輕描淡寫,避重就輕,讓審計走了形式。

二、審計措施不到位

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要求審計組綜合運用檢查、詢問、查閱、走訪、列席會議等多種審計措施開展審計工作,而實際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往往僅是對會計憑證、賬簿的檢查,檢查的重點也局限于財務審批程序、收支的合理性。而單一的賬簿查詢可能無法應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發生重大問題的風險,對證實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管理、使用、處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存在重大缺陷,從而沒有起到審計應有的作用和效果。

三、審計整改不到位

在審計終結階段,審計組向被審計村集體經濟組織下達了審計意見書,指出了存在問題并提出了處理建議。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審計意見書提出的有關事項不重視,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改進,沒有對有關問題與行為進行糾正,沒有針對管理漏洞建章立制,即使進行審計整改,也只是定個制度上墻,開個會記個筆記,整改效果不明顯、不徹底,導致年年出現相同問題,慣性問題,沒有真正達到審計工作標本兼治的目的。

以上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的效率和效果,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產生不利影響。因此,要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作用,進一步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督和管理,要從以下方面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以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

1.轉變觀念,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是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和職責,是對農村干部監督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必須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審計對嚴肅財經紀律,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率的重要性,開展村干部經濟責任和離任審計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利益不受侵害,全面公正地評價和使用干部重要依據,也是加強自我監督的一種重要手段,要從傳統的財務審計主要是對財務報表、會計記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真實、合法等觀念中轉變過來,將財務審計與效益審計、廉潔審計相結合起來,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債權債務、財經紀律執行情況、財務公開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開展全面審計,以達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目的。

村級離任審計報告范文5

[關鍵詞] 農村 財務管理 委托 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 F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2017)01-0017-01

農業、農村、農民(“三農”)問題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近年來,隨著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推進,各地立足實際,積極探索,不斷創新,扎實工作,使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一些地方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制度不健全、核算不準確、公開不完善、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

1 農村財務管理的涵義

農村財務管理是對直接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種資產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要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還是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需要。

2 農村財務管理的有效模式--村級會計委托

村級會計委托形象地說就是“會計在鄉(鎮)里,出納在村里”。 2009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鄉鎮成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免費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記賬,實行村級財務和資金委托的管理方式,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以筆者所在的縣為例,全縣統一模式,鄉鎮掛牌設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按照“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方式開展委托工作。村級財務在堅持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對村級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由村集體和鄉鎮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將會計核算、資金管理委托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代管,中心以村為主體分設賬套、獨立會計核算,取消村會計和出納,設立村報賬員。制定了縣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具體規定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票據管理、集體資產臺賬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務審批、財務結報、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務審計、會計檔案管理等“十制度”、 明確規定中心主任、會計、出納、審核、微機檔案員和村報賬員崗位職責等“六職責”,明晰賬務處理流程和報賬流程“兩流程”。做到全縣統一模式制度上墻,統一配備財務軟件及相關設備,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了基礎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縣代管村集體資產4660萬余元,其中貨幣資金1883萬余元、固定資產及林木資產2688萬元,2015年度代管村級收入3419萬余元,支出2081萬余元。

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8年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別是長期以來村級缺乏專業會計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債權、債務不清等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有效解決了村集體賬務不健全的問題,結束了過去那種農村財務“白條抵賬、回憶賬、多頭賬、包包賬”的歷史,使村級賬務由糊涂賬變成明白賬。

3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3.1 村級會計委托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機構不健全

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是在整合鄉鎮農經站現有人員基礎上設立的,但鄉鎮機構改革撤消了鄉鎮農經站,中心不再單獨掛牌,致使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在管理體制上存在著主管部門、單位性質不明確的問題,導致工作中經常出現扯皮推諉現象,直接影響著村級會計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3.1.2 人員素質不高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直接影響農村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效果。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沒有專門的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基本是農經員兼職且部分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造成工作人員不穩定,且難以適應村級財務工作質和量上的要求,如一個有33個村包含5個社區的鎮,村級會計服務中心只有3名兼職工作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只有2人,目前全縣中心工作人員33人,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只有17人,僅占51.51%。

3.2 村級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村集體雖然簽訂了委托記賬協議,但沒有將全部財務收支交服務中心核算和管理,由村直接收取的資金如房屋租金、山林承包款、捐贈收入等未進入服務中心統一開設的銀行存款賬戶,以村干部個人名義儲存。資金收支管理、使用混亂,形成賬外掛賬,村級資金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

3.2.2 資金收支缺乏有效監管。實行委托加強了核算職能,但對各村的經濟活動內容不掌握,只能以賬論賬。村開支隨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錢,人人管錢,形成“誰收錢,誰花錢”,再加上審批手續不健全,個別村干部管錢、花錢、批錢自己一人負責,會計核算成了記賬員,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報賬不及時,白條列支現象普遍存在。

3.3 村級財務公開不規范

3.3.1 公開存在走過場,搞形式的問題。村級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在公開內容上輕描淡寫,沒有涉及實質性的問題,甚至出現內容與形式不一致的情況。部分村的財務公開就是直接復印幾張賬頁粘貼在公示欄,財務公開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

3.3.2 o監督,不透明。有些村賬務一年或幾年不與群眾見面,使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管理制度成為一紙空文,使村級財務管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和約束力。

3.4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3.4.1 制度不健全,無章可行。有的村在財務管理方面沒有制度,財務管理無章可循。

3.4.2 執行不嚴,有章不循。雖然制定了相關制度,財務人員卻聽之任之,財務手續混亂,內部制約失控。村報賬員未按結報制度及時報賬,報賬手續不全,部分村大量列支會議費,但無相關會議記錄材料;部分工程建設未進行公開競價或招標,未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沒有結算,支付款項未按規定取得合規的票據等。

3.4.3 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管理缺乏統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產核資工作滯后,臺賬不清,資產處置不報告、對外發包不向群眾公布。

3.4.4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捐資管理制度不完善,籌資捐資管理工作難于規范。在“一事一議” 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籌資捐資管理中,村、組對“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交會計委托中心管理有顧慮,給資金管理及工作帶來了困難。

3.5 各方監督不到位

3.5.1 重核算、輕監管。村級會計委托工作中只注重核算,缺乏行使村級財務監督職能的積極性。

3.5.2 村級報賬員缺乏財務知識,對村財務監督不夠,管理不嚴。

3.5.3 村財務公開制度形同虛設。村集體對財務公開隨意性很大,什么時間公開,公開什么內容,怎樣公開很大程度取決于村干部對財務工作和民主監督的認識,村民難以監督。

3.5.4 村務監督委員監督不到位、不完全。從監督內容來看,主要是對村支出的監督,對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進行審核,但是對收入是否入賬并不能加以有效監督,另外由于村務監督委員缺乏財務知識,要想監督到位是很難的。

3.5.5 審計監督缺失。會計委托中心工作人員基本上由鄉鎮農經員兼職,農經人員對村集體進行審計形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審計監督弱化。

4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4.1 強化委托中心機構建設,完善工作機制

村級會計委托是實現村級資金、資產、資源規范管理,促進農村穩定和諧發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發揮,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首先要從明確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管理體制入手,明確縣級管理機構、細化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對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適當增加人員編制,相對穩定工作人員,從體制和管理上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其次是在工作人員調配上引入競爭機制,對現有人員難以滿足工作需求的適當考慮政府購買服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再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積極配合,廣大群眾的監督認可。形成思想認識統一、機構人員到位、工作措施具體有力、責任明確的村級財務管理體系,為農村財務健康運行提供強大的機制保證。

4.2 建立健全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4.2.1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各級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對所制定的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和報賬流程等規定中,已不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定、條款,進行全面梳理完善,鄉鎮要結合實際對各項具體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完善,推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4.2.2 完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明晰村級資金撥付流程,強化資金支出審批,從源頭上治理賬外賬和小金庫問題,對不按資金管理程序撥付資金,造成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混亂和流失的,明確追究其責任相關規定,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全部納入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2.3 完善村級“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制度。建立完善“一事一議”管理制度,規范議事、籌資、建設等程序,財政、農業部門做好事前引導、事中指導、事后審計,保證“一事一議”制度執行中的公開透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4.2.4 完善村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規范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行為,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完善村級資產臺賬,所有資產上報委托中心登記管理,三年一屆的“村兩委”換屆工作中,要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進行資產產權登記規范管理。

4.3 健全財務監督管理C制

4.3.1 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機構,規范村務監督委員的職責、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的作用,貫徹落實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的民利,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4.3.2 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監督機制。建立中心工作考核責任制,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的,按《會計法》規定給予一定獎勵。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委托中心的監督職能,加強對村集體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監督。

4.3.3 主管部門和鄉鎮配備專職或兼職財務審計人員或審計小組,切實履行財務審計監督職責,對農村財務進行常規性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必要時由縣審計部門直接進行審計。

4.3.4 堅持村級財務一年一審,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按規定進行審計。審計工作結束,形成書面審計報告,由審計負責人簽名后,報縣、鄉經管部門備案,審計結論在財務公開欄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公開。

4.4 規范村級財務公開

嚴肅財務公開各項規定,明確公開時間、公開程序、公開內容等,正常的財務收支活動做到定期公布,對涉及收入分配等事項一般在年末進行公開。鄉鎮委托服務中心要及時編制、提供村財務收支情況報告、并指導村報賬員編制財務公開表,村委會審議通過后,及時在村財務公開欄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對村集體經濟組織重大的財務事項和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敏感及熱點問題,做到隨時公布。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開展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8號

村級離任審計報告范文6

一、村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

1.不斷完善村務公開內容

“一證”:民主理財人員通過選舉規范產生,去年共推選民主理財人員67人,為了提高民民主理財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這兩年都以街道為單位舉辦了民主理財人員培訓班,在培訓班上向理財人員發放民主理財證,理財人員持證率100%?!耙徊尽保喝媸褂檬薪y一印制的民主理財記錄簿,做到內容齊全,記載全面,情況真實,使用率100%。“一箱”:每個村都設立了村民意見箱,意見箱明確專人負責,定期收集信息并答復,意見箱到位率100%?!耙粰凇保涸凇八膫€一”工程中,我們把村務公開欄建設作為工作的重點,要求各村都必須建設5-7平方米的鋁合金櫥窗式公開欄;為把這項工作抓到位。在做好“四個一”工程的基礎上,我們還按照“五統一”的要求,規范進行村務公開,保證公開的及時、完整、真實、規范,今年已普遍公開了三期。對一些專門事項,則做到一事一公開,如糧食直補全街道也全部進行了公示。

2.不斷夯實村務公開基礎

財務清理扎實了,村務公開的真實性才能得到保證,村務公開的效果才能得到保證,農民群眾才能真正滿意。而加強重點村財務審計是保證村級財務清理扎實進行的重要措施。從去年開始,提出用三年的時間對每個村的財務進行一次輪流審計,以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控。為搞好重點村財務審計工作,抽調了農經、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人員,成立審計工作小組,加強了對干部離任,收入較多、債務較高,群眾反響較大等村財務審計工作。審計工作結束后,分村形成審計報告。

3.不斷促進“雙”工作落實

農村財務管理以“雙”為重點,基本做到“十個到位”。

3.1管理組織規范到位

所有村帳街道管。

3.2村級財務印鑒章統一收繳到位

為了從源頭上管好村級收入,實行了村級財務印鑒章由經管站集中統一管理的辦法。

3.3村級收入票據管理到位

明確規定村級收入票據統一由經管站管理,村級只有村會計一人方可到經管站領取已加蓋該村財務印鑒章的收據。票據用完后必須將所開收據全部入賬、所留據根全部交回后方可領用新的票據。通過對財務印鑒章與收入票據的管理,達到管住村級收入,防止帳外帳、小金庫現象的發生,為實現“雙”工作奠定基礎。

3.4村級資金管理專戶開設到位

在當地金融部門開設了“村有街道代管資金”專戶,做到專戶儲存、專戶管理,防止擠占、挪用、平調。

3.5村帳街道委托服務合同簽訂到位

為了規范“雙”行為,強化“雙”意識,完善“雙”手續,農村財務管理服務站與村統一簽訂了《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合同書》,進一步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6村級財務管理到位

村級只設一名會計,村級所有財務收支報結街道農村財務管理服務站,由專職汜賬員進行審核、記賬、結賬、報賬,并做好信息反饋與財務檔案的保管工作。

3.7經費落實到位

費用已經納入村級財務收支計劃。

3.8村級財務計劃編制到位

按照“以收定支、留有余地”原則,每年年初編制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年中按照計劃組織收入,控制支出,年末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超計劃、超標準支出,分清情況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3.9農村會計電算化工作基本到位

目前,經管站已配備微機8臺。實行電腦記賬的村數23個,占100%。

3.10專業承包合同清理到位

隨著稅費改革的推進,加強農村集體資金管理顯得越來越重要,今年對村級所有的專業承包合同,包括書面的口頭的,進行了全面的清理,建立了管理臺帳,制定了規范發包制度,明確了農經站人員參與村級專業承包合同結算兌現的責任,做到有一份合同就有一個農經站清收責任人。

二、村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村務公開工作還不全面

主要問題是村務公開僅側重于事后的公開,而忽略了事前事中的公開。我們現在抓的村務公開工作以村務結果的公開為主,將已經發生的村務活動進行整理、公布于眾,讓群眾明白。而對于為什么要開展這項村務,開展這項村務的過程是什么等群眾知曉度不高。村務公開內容則側重于財務公開為主,將有關財務收支活動,包括農民稅費上交等按照要求進行公開,但對其它一些村務公開如集體資產的處置、債權債務、土地征用補償及分配、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公開較少。

2.村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不夠

現在的村務公開工作仍然處于政府行政推動階段,還沒有成為村級組織的主動的、自覺性的行為,村級組織開展村務公開工作還仍然是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要求什么時候公開就什么時候公開,要求公開什么內容就公開什么內容,要什么樣的公開形式就用什么樣的公開形式,存在著被動應付。由于村務公開的主動性不夠,對一些本村特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公開的較少。

3.村務公開工作群眾的參與程度不高

開展村務公開工作是保障農民“四權”的一種有效形式.廣大農民群眾應該積極踴躍參與,發揮民主管理與監督,但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除了一些干群矛盾比較激化的村,一般情況下群眾對此關心不夠。對村務公開內容漠然處之,究其原因:一是群眾的民主意識還不夠強,還沒有真正把自己當主人;二是人員流動性大,留守在家的群眾素質相對較低;三是對村務公開真實性產生懷疑,認為假的多;四是認為即使監督了,提出了意見,也不定有整改效果。

三、進一步做好村務公開工作的建議

1.保障農民權益,全面推進村務公開

對村務公開工作,不僅要保障農民的知情權,更重要的是保障農民的決策權、參與權與監督權,近階段要積極推進村級事務的民主決策,凡是與農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如集體土地的承包租賃、企業改制、集體舉債、資產處置、公益事業的興辦等都要以適當的形式讓群眾參與決策,而不能由干部說了算。要加強村級事務民主管理,特別是村級財務收支活動要有群眾參與管理,包括制定村務收支計劃,審核審查財務收支票據,進行民主理財等;要保障農民群眾的監督權,對群眾提出的意見批評要認真對待,開展調查,反饋意見,及時整改。

2.加強教育引導,規范開展村務公開

要提高村干部開展村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要把開展村務公開工作作為村干部的一種自覺行動。要提高村民參與村務公開工作的積極性,使群眾真正行使自己的各項民利,促進農村工作正常開展。要保證村務公開的真實性,對公開的內容要實事求是,防止弄虛作假,欺騙群眾;要保證村務公開的全面性,不僅公開財務,還要公開其它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特別要重視事前事中的公開。要保證村務公開的及時性,對正常性公開內容要按照統一布置在規定時間內公開,對一些特殊事項則做到隨時公開,接受監督。要保證村務公開多樣性,對村務公開的形式不僅僅就是村務公開欄,還應積極探索新的、群眾樂于接受的、有利于擴大公開面的公開形式,如廣播、有線電視、聽證會、決策會、村民代表會等。要保證村務公開的制度化,每年村務公開次數必須在四次以上。

3.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夯實村務公開工作基礎

村務公開工作不但需要村級組織的積極主動,廣大村民的積極參與,也需要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從目前情況看,不但群眾關心的是財務問題,而且財務活動基本上滲透到整個村務活動的全過程,因此切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十分重要。要嚴格執行農村財務“雙代管”,管理村級收入,防止私設小金庫,管理村級開支,防止變相支出。要全面推行農村財務會計電算化,村務公開資料須經有關監督部門認定后,通過電腦打印輸出,防止村級變通公開。要建立嚴格的財務審批制度,要按照中辦國辦《關于健全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要求,強化村級民主理財人員對村級票據的審核審批權限。要加強對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農經、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定期分批對村級財務進行全面審計,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加強農經隊伍建設,保證村務公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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