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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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辦法

金融監督管理辦法范文1

一、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區金融辦每月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每季度向區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匯報一次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按照監督管理辦法,落實監管責任。

二、建立風險抵押金制度。區政府采取資金抵押和資產抵押相結合的方式,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風險抵押,風險抵押用于處置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經濟補償。

小額貸款公司在批準設立前應向區政府出具書面承諾書。對小額貸款公司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貸等金融違法違規行為,由區政府組織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凍結其銀行賬戶、吊銷其營業執照,追究公司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區金融辦同時報請省金融辦取消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資格。

三、工商分局要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日常巡查、信用監管和年度檢驗,督促小額貸款公司每年提交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接受年度審查。

四、區金融辦協調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征信系統,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流向進行動態監測,強化對貸款利率的監督檢查,及時受理小額貸款公司申請貸款卡業務。

金融監督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監管;網上銀行;網上支付

[DOI]10.13939/ki.zgsc.2016.05.094

互聯網金融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迅速地改變著傳統的金融業?;ヂ摼W金融在當前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環境下,面臨著極大的挑戰和機遇,要想更好地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就需要加大創新,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確保監管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夠不斷地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因此,要加大對于互聯網金融方面的研究,特別是要研究如何確?;ヂ摼W金融的監管,力爭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提供一定的借鑒作用。

1 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有力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的蓬勃發展,同時也推動了我國傳統金融業的改革。但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同樣面臨著復雜的環境和風險,從而給監管提出了更多和更高的要求?;ヂ摼W金融往往涉及面廣,監管主體包含眾多,如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和證監會等,文章從監管的主體方面分析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目前的監管現狀。

(1)網上銀行。在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并實施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其目的是為了規范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的發展,同時防范金融風險,保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在此辦法中,對于風險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為網上銀行業務的健康向上發展提供了依據,但是此辦法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如原則性的規定太多,操作性較差,因此,在2007年被廢止。在2005年,我國銀監會在總結和借鑒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業務辦理、法律責任和監督管理等,并在2006年全面實施,推動了網上銀行的發展。

(2)網上證券。在證券方面,我國是不允許在網上直接發行證券的。在2012年,證監會通過了證券發行與承銷商管理辦法,并對其中的一些規定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從而允許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并且可以根據申購的實際情況,來調整網上和線下的比例。

(3)網上保險。在2011年,為了進一步促進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和防范網絡欺詐風險等,保監會起草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的征求意見稿,針對網絡保險業務的經營資質、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了較為詳細具體的規定。在2011年,保監會還針對互聯網保險的銷售門檻、信息披露和經營的規則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并在2012年開始實施。

(4)網絡支付。為了規范我國的電子支付業務、防范風險和確保資金安全等,在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明確地將電子支付業務納入監督管理的范圍之內。在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了相應的監督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同時根據辦法和細則向符合條件的非金融機構發放相應的支付許可證,同時向其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

(5)網絡借貸。在當前的情況下,進行網絡借貸,需要獲得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和備案經營范圍等。我國針對民間借貸的問題,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督管理。在2011年,銀監會了相應的風險提示通知,警示銀行防止借貸風險向銀行體系大幅度蔓延。

(6)網上PTP理財屬于一種民間借貸理財模式,指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而PTP理財是指以公司為中介機構,把這借貸雙方對接起來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借款方可以是無抵押貸款或是有抵押貸款。而中介一般是以收取雙方或單方的手續費為贏利目的或者是掙取一定息差為贏利目的的新型理財模式。目前市場上有很多類似的公司和不同的產品,收益率也不一樣,建議消費者謹慎地選擇一款適合自己的產品。

(7)互聯網眾籌。互聯網眾籌是基于“互聯網+金融”所創新的一種模式?;ヂ摼W眾籌有效地解決了很多公司資金問題,也給普通大眾提供了一個投資好項目的機會。但是眾籌后資金怎么監管是一個問題,經常出現眾籌后,使用資金方消失,或者提供劣質服務,欺騙大眾。

2 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原則

針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督管理的原則,要在總體上體現出包容性、開放性和適應性,要給創新留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同時,還要按照一定的規范來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要維護好競爭秩序,公平經營的環境,構建良好的金融監督管理環境和體系。總之,互聯網金融要在風險和創新之間達到一個平衡,在創新和發展的同時,要按照總體要求進行探索和完善監督管理。

(1)為實體經濟服務?;ヂ摼W金融要為實體經濟服務,通過市場導向,來提供服務的效率和能力,在監管上要加強引導和糾正,確?;ヂ摼W金融不會脫離監管。如P2P要充分發揮好籌資平臺,切忌以互聯網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或者非法吸收存款等違法活動,互聯網金融監管要體現出一定的約束性和引導性,從而為實體經濟更好的服務。

(2)利于宏觀調控。通過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利于對金融的宏觀調控。在出臺相應的監督管理政策時,要充分考慮互聯網金融所造成的影響,如資金流動性的影響、P2P網貸的發展會對信貸規模產生何種影響等,這些

都是需要監督管理政策充分考慮的因素。

(3)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ヂ摼W金融可能會通過相應的科技手段或者渠道來放大金融的系統性風險?;ヂ摼W金融存在著很多的科技信息風險,如在二維碼中植入病毒或者木馬,導致資金損失和信息泄密等,互聯網金融所存在的風險也有可能引發傳統的金融機構風險?;ヂ摼W金融的監管任重道遠,在很多領域都存在著漏洞,因此要高度關注和防范這些風險隱患,確保不會發生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4)維護客戶合法權益。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也是金融監管的內容和重點。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法律法規保護制度,要將互聯網金融的客戶合法權益納入,重點加強客戶的信息保密、充分維護好客戶的信息安全,確??蛻舻暮戏嘁婺軌虻玫接行У谋U?,要依法嚴厲的打擊各種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3 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對策

(1)國家出臺互聯網金融監管指導意見。要充分發揮出中國人民銀行的協調作用,要同證監會、保監會和銀監會等部門制定出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意見,同時要上報給國務院,批準后方可實施。針對互聯網支付、P2P、互聯網理財和保險等業務,也做出了相應的原則性規定,明確了監管的要求。國務院出臺了相應的監管指導意見,將互聯網金融業統一起來,體現了互聯網金融的統一性和整體性,也能夠有效地避免監督缺乏和監督重復等的問題產生,在一定程度上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和發展。

(2)監管部門出臺實施的細則。在監管的過程中,要明確監管主體,要按照誰批準誰監管的原則,同時結合相關業務來出臺具體的監管辦法和指導意見,針對互聯網支付,要嚴格按照第三方支付的規章進行監管,還要及時地進行創新,預防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針對P2P網貸,由銀監會進行監管和出臺管理辦法,如果單純作為信息中介,不予發放牌照,如果是信貸中介,可以考慮發放牌照。

(3)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協調?;ヂ摼W金融業務有著跨行經營的特點,要加強監管部門間的配合和協調溝通,建立監管協調制度。在具體的監督過程中,還需要加強同工信部、公安部等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通過建立監測和分析制度,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經營和安全監測。

(4)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管理的作用。行業自律在互聯網金融中,往往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行業自律,能夠規范行業發展,我國要通過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自律作用,力爭形成統一的行業標準和行業協會,不斷引導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

(5)各部門協調,避免各自為政。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需要各部門協調配合,才能適應新形勢。

4 結 論

總之,在當前錯綜復雜的環境中,要想做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就需要不斷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建立和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法律規范,采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協同多個部門共同監管,力爭實現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走向健康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金融監督管理辦法范文3

>> 金融監管理論的發展對我國監管實踐的挑戰與建議 金融監管體制比較及對中國的啟示 現行金融體制下的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關系研究 中國金融監管體制所面臨的挑戰和創新 完善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體制的建議 武漢科技金融創新的挑戰、機遇與對策建議 金融保險外包的市場開發與政策建議 “熱錢”挑戰金融監管體制 科技金融創新在中國的發展及政策建議 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建議 分業混業無礙金融監管 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現狀及改革建議 論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與對策建議 金融監管體制創新研究與探討 銀行監管功能對金融危機的影響及相關政策建議 非金融支付機構異地經營的監管盲點及政策建議 醫藥分業改革的經濟分析及管制政策建議 論金融創新及金融監管的關系及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必然性及創新策略初探 當前加強金融監管的必要性分析與政策建議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2009年10月15日登陸。

② 《避免香港雷曼迷你事件被政治化》,2009年7月6日(鳳凰網專稿),http:///program/cjzqf/200907/0706_1698_1236046_4.shtml。2009年9月6日登陸。

③ 《產品巨虧,外資銀行理財產品遭遇信任危機?》,(《南方日報》2008年11月10日),http:///money/banks/hydt/20081110/205919.shtml。王維杰,孫承天:《客戶累陷巨額虧損,外資銀行的理財陷井有多深》,(《卓越理財》2009年7月9日),http:///topic/waiziyinhang/bank/yhpl/20090709/911138.shtml。2009年9月6日登陸。

④2009年7月6日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09〕65號)第4條。

⑤ 《看好經濟復蘇,結構性理財產品逐步升溫》(《金融時報》2009年9月14日),http:///news-center/newslist.asp?id=134796。2009年10月12日登陸。

⑥NASD Notice to Members 05-59, NASD Provides Guidance Concerning the Sale of Structured Products.

⑦ 同上注。

⑧Securities Exchange Act Rel. No. 42746,(May 2, 2000), 65 FR 30171 n.7 (May 10, 2000).

⑨ 結構性證券(structured securities)與結構性產品(structured products)在美國證券法上是兩個等同的概念,因為按照美國1933年證券法對證券的定義范圍非常廣泛,包括幾乎所有的投資產品。

⑩Securities Exchange Act Rel. No. 51094(Jan. 28, 2005), 70 FR 6489 (Feb. 7, 2005).

!香港證監會:《有關對《公司條例》的招股章程制度的可行性改革咨詢文件的咨詢總結》2006年9月,載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管局就分銷雷曼集團公司相關的結構性產品的事宜提交的報告》注釋4。

@ISDA,LIBA,SIFMA,ICMA and ESF,Structured Products: Principles for Managing the Distributor-Individual Investors Relationship (July 9, 2008).

#功能性監管是以產品和業務性質為基礎確定監管管轄權。如果把結構性產品以其外在形式定性為債券,則屬于證券產品,適用有關債券發行與交易法律,歸證券監管部門監管。如果以其結構內衍生產品來定性,則可能定性為衍生品,而衍生品又分為柜臺衍生工具和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因衍生品交易場所不同,兼管管轄也有所不同。不僅如此,衍生工具基礎資產性質不同,其管轄機構和適用的法律也不同。如美國,柜臺交易以證券以為基礎資產的衍生品就歸美國證監會管,而如果是以期貨為基礎資產的衍生品,并在交易所交易的則歸期貨交易委員會關。在我國,目前實行以機構為基礎的分業監管體制,如果是銀行銷售衍生品交易就歸銀行監督管理機構監管,如果是證券企業銷售衍生品,則歸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監管。

$香港證監會《雷曼迷你債券危機引起的事項向財政司司長呈交的報告》(2008年12月)。

%Netherlands Authority for the Financial Markets, Exploratory analysis of structured products(May 2007).

^NASD Notice to Members 05-59, NASD Provides Guidance Concerning the Sale of Structured Products.

&Structured Products Association ,“Fixed Income Issues and Answers,” SIFMA 2007 Page 4.

*Bethel, Jennifer E. and Ferrell, Allen, Policy Issue Raised by Structured Products, BROOKINGS-NOMURA PAPERS ON FINANCIAL SERVICES, Yasuki Fuchita, Robert E. Litan, eds.,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07; Harvard Law and Economics Discussion Paper No. 560. Available at SSRN: http:///abstract=941720。2010年2月10日登錄.

(同上注。 “Fixed Income Issues and Answers,” SIFMA 2007 Page 11 (Source: Greenwich Associates).

)香港證監會《雷曼迷你債券危機引起的事項向財政司司長呈交的報告》(2008年12月)。

_同上注。

+《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分銷與雷曼集團公司相關的結構性產品的事宜提交的報告》(2008)。

1 《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分銷與雷曼集團公司相關的結構性產品的事宜提交的報告》(2008)。

2同上注。

3主要由發達國家銀行行長、金融機構專家和學者組成的一個在國際金融監管上影響較大的非營利的民間機構。

4G30, the Structure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Approach and Challenge in a Global Marketplace, http:///pubs/GRP30_FRS_ExecSumm.pdf. 2010年4月20日訪問。

5同上注。

6IFF Research and YouGov,UCITS Disclosure Testing Research Report(for European Commission)(July 8,2009).

http://ec.europa.eu/internal_market/investment/docs/other_docs/research_report_en.pdf. 2010年1月25日最后登錄。

7 The Treasury:“Financial Markets and Investment Products:Promoting competitio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Corporate Law Economic Reform Program Proposal for Reform:Paper No. 6.

8The Treasury:“Financial Markets and Investment Products:Promoting competitio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Corporate Law Economic Reform Program Proposal for Reform:Paper No. 6.

9行政法規主要是指國務院頒布的《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自律規范包括中金所按證監會制定的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等。

0《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

-按照《證券法》125條規定,證券公司可從事銀行同樣可從事證券業務包括,證券承銷、經紀業務兩種。按照國務院《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證券公司還可以從事證券銷售業務。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14條、16條。

Q《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第4條。

W《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45條沒有明確提出適合性概念,但實際上要求進行適合性評估。

E《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37條。

R《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地3條、第4條。

金融監督管理辦法范文4

新規范中一些變化涉及當事人的信息材料,具體包括,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申明書》《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等文書時不僅要求簽字,同時增加了指紋認證;婚姻登記受理過程中,增加了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的程序等。

月嫂有了國家標準

金牌級為最高等級

《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范》和《家政服務機構等級劃分及評定》兩項國家標準,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其中《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范》對母嬰生活護理員(俗稱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包括

應為年齡在18歲到55歲之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應具備與等級相適應的服務技能,能及時清理個人衛生,具備良好的衛生習慣,在上崗服務時應著統一工作服,定期參加職業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護理知識和專業技能,無刑事犯罪記錄,無精神病史和傳染病等。

標準:將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和金牌級共六級。

其中一星級為最低等級,金牌級為最高等級。

房地產廣告語有了規范

不準含升學等承諾

《房地產廣告規定》2月1日起實施,其中,在位置表示上,房地產廣告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同時項目位置示意圖應準確、清楚、比例恰當。廣告表現要符合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十類不文明乘機行為將被記錄

保存期限一至兩年

旨在強化航空運輸秩序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自2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辦法,沖擊值機柜臺等10類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將被中國航空運輸協會記錄并告知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單位,保存期限為一年至兩年。

這十類不文明行為包括對民航工作人員實施人身攻擊或威脅,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及登機口,在機場、航空器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強行沖擊駕駛艙、擅自打開應急艙門,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等。

辦法明確,被列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旅客如對記錄有異議,可向中國航協提出申訴,中國航協自收到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申訴人做出答復。異議處理期間,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的管理不受影響。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2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于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規定了備案制度;刪減了將資格審查報告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等程序;下放了招標監督權限,將公路工程招標備案權限下放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辦法》

2月1日起正式實施?!掇k法》規定,在無法使用銀行渠道等特殊情況下,允許境內機構以外幣現鈔辦理部分經常項目收付。

具體包括銀行匯路不暢,或是與戰亂、金融條件差等國家(地區)進行的交易,以及境內免稅商品經營單位和免稅商店銷售免稅商品的外匯收入等。但也應按規定在經辦銀行辦理結匯,不得存入經辦銀行轉為現匯。

《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明確要求,自2月1日起,醫療器械使用單位須建立覆蓋質量管理全過程的醫療器械使用管理制度,并每年對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自查。

金融監督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偽卡;民事案件

中圖分類號:D92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4)08-0086-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08.17

隨著我國銀行卡業務的迅速發展,以盜刷、偽造為主的銀行卡犯罪不斷出現,由此引發的持卡人與發卡銀行之間的民事訴訟案件逐漸增多。從近期海南省高院公布2010年以來審結的銀行卡民事案件情況來看,海南省銀行卡偽卡民事案件呈現數量增多、涉案數額大、上訴率高等特點。由于銀行卡偽卡民事案件多發的原因與金融立法、銀行卡管理、金融IC卡推廣、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密切相關,我們應予以關注并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一、銀行卡偽卡民事案件特點[1]

(一)數量呈增多趨勢

2010年以來,海南省法院一審審結此類案件共44件,絕大多數是偽卡犯罪引致的糾紛。其中,2010―2012年度分別為10件、6件、20件,2013年1月―9月8件。

(二)案件標的額大

案件標的額主要集中在1~20萬元之間,有33件;20~50萬元以下的2件;50~105萬元以下的2件;其余為1萬元以下案件。

(三)調撤成功率低

44件案件中,一審判決結案的僅4件,其余40件均上訴。案件很難調解,二審調撤率不足15%。

(四)案情復雜難查

偽卡犯罪分子使用的手段包括:在ATM、POS機等位置安裝測錄設備竊取數據和密碼;盜搶銀行卡;通過虛假購物網站等詐騙方式誘取密碼竊取資金等。這些作案手段隱密難以查清,往往案件尚未偵破,持卡人與銀行的糾紛已經進入民事訴訟階段。

(五)案件審理難度大

一是舉證難。比如對于密碼泄露過錯的舉證責任,究竟由銀行還是個人承擔或如何分配存在較多爭議。二是責任分配難。雙方責任難以查明,具體劃分缺乏統一標準。三是同案同判難。由于案件尚未查清,司法實踐中不得不考量利益平衡,實際上給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余地,結果往往同案不同判,導致當事人很難服判息訴。

(六)多數是責任共擔

在海南省??诜ㄔ簩徑Y的17件案件中,銀行、持卡人按比例擔責10件,銀行全部擔責3件,持卡人全部擔責4件。

二、偽卡民事案件多發原因

(一)銀行卡專門立法滯后

在法律層面上,我國還沒有專門的銀行卡立法,調整銀行卡業務主體間法律關系的依據主要是《民法通則》、《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一般性規定,對于銀行卡等金融產品的民事案件適用性不強。在部門規章層面上,涉及銀行卡規范的主要有《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這些規章效力層級低,同時也存在局限性。比如1999年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已經跟不上銀行卡業務發展步伐?!渡虡I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一方面僅限于信用卡,另一方面側重于減少商業銀行風險,對于保護持卡人利益、明確偽卡案件舉證責任、責任分擔等幫助不大。

(二)銀行安全管理不到位

一是自助營業場所安全管理不到位。對ATM機等設備的巡檢和監控不夠,使犯罪分子屢屢通過加裝各種裝置盜取復制銀行卡。二是特約商戶管理不到位。沒有嚴格落實現場檢查、非現場監控等制度,出現POS機被安裝側錄器竊取數據和密碼的情況。三是交易信息管理不到位。部分銀行疏于對銀行卡資金交易的監控和提醒功能開發,或僅對信用卡提供此類功能,導致持卡人難以及時發現偽卡交易。四是對個人金融信息管理不到位。部分銀行沒有保管好客戶個人金融信息,有的將發卡營銷外包給專門的服務商或雇傭短期合同工,使客戶資料經多人之手泄露,被用于詐騙套取銀行卡密碼。五是信息系統管理不到位。個別銀行網銀系統存在漏洞,被犯罪分子通過網絡攻擊的形式獲取銀行卡密碼。

(三)EMV遷移進度落后

EMV遷移指的是銀行卡由易被復制的磁條型卡向安全性更高的金融IC卡轉移。從90年代末開始,維薩(VISA)等銀行卡組織在全球推廣符合EMV標準的金融IC卡。我國在人民銀行的大力推動下,EMV遷移已取得一定進展。但遷移涉及到系統、終端改造,且IC卡成本是磁條卡的數十倍,銀行EMV遷移的動力不足。目前我國進度仍顯落后(見表1)。由于日本、馬來西亞等周邊國家已基本完成EMV遷移,偽卡犯罪有向我國轉移的趨勢[2]。同時,為了兼容老終端,我國發行的金融IC卡很多同時具有磁條和芯片,仍然有被復制的可能。這些情況都增加了偽卡犯罪及由此引發的民事案件數量。

(四)調解機制尚未成熟

訴訟外處理機制(out-of-court complaint scheme)是通過司法系統外的第三方機構對爭議雙方進行仲裁調解的機制。世界上許多國家已建立了金融爭議訴訟外處理機制,比如英國金融服務評議機構、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和香港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等。由于成本低、效率高,一般國外金融消費者的銀行卡糾紛都會通過此類渠道解決。在我國,普通仲裁機構缺乏金融專業知識,調解銀行卡糾紛效率不高。金融業方面,人民銀行2012年成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金融消費爭議調解機制還處于起步階段,“12363”投訴電話尚未在全國范圍內鋪開。銀監會也成立了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但未設立統一投訴電話,而且當銀行卡糾紛涉及銀行內控風險時,作為審慎監管機構的銀監會難以做到不偏不倚??偟膩砜?,由于我國訴訟外調解機制尚未成形,偽卡糾紛往往會走司法訴訟渠道,使得偽卡民事案件數量居高不下。

(五)行業組織自律不足

為維持消費者持卡信心,國外信用卡組織往往會加強會員單位自律,注意保護持卡人權益,出臺有利于持卡人的行業政策。比如美國維薩和萬事達兩個信用卡組織對旗下產品實行“零責任制”,免除消費者偽卡交易而承擔的責任,減少偽卡交易引起的民事糾紛。而我國的銀聯同樣是具有強勢地位的銀行卡組織,在加強會員單位自律和減少銀行卡糾紛方面卻鮮有作為。

三、啟示與建議

(一)推動銀行卡相關金融立法

從長遠看,可推動制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立健全銀行卡法律體系??山梃b英美做法,由發卡機構承擔所有偽卡糾紛的舉證責任,加強持卡人權益保護。短期內,可推動司法部門通過作出司法解釋或案例指導等方式,對處理銀行卡糾紛的法律適用、舉證責任歸責原則等問題作出規定或示范,統一判決標準。還可以推動《銀行卡條例》出臺,厘清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在銀行卡業務監督上的職責分工,同時增加銀行卡業務上的消費者保護規定。比如設置偽卡糾紛的消費者擔責上限,這方面可以借鑒各國銀行卡法律有關條款(見表2)。

(二)著重解決存量磁條卡替換問題

由表1可知,影響我國EMV遷移進度的是較低的金融IC卡滲透率。主要原因在于現有磁條卡總量高達34.02億張,加上IC卡單卡成本高,替換這些磁條卡需要大筆費用,銀行普遍動力不足??紤]到當前金融IC卡受理環境已經成熟,人民銀行要大力推動存量磁條卡的替換。建議通過司法案例指導或銀行卡行業規則的形式,明確免費替換磁條卡是銀行的義務,規定2015年后涉及磁條卡的偽卡交易風險責任一律由銀行承擔,以此推動磁條卡替換速度。同時要加強監督,避免銀行在替換過程中收取持卡人費用,更要避免銀行將收取費用的責任推到人民銀行對金融IC卡的推廣普及上。

(三)加強銀行卡行業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一是督促發卡機構盡到安全管理責任。加強自助營業場所防護,完善自助設備安全設計,對所有銀行卡提供資金交易信息監控提醒,嚴格落實特約商戶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交易類系統的安全等級等。二是要審查發卡機構的格式條款,包括銀行卡章程、領用合約等,及時消除其中加重消費者責任、不利于解決偽卡糾紛條款。三是要加強銀行卡業務中的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制定銀行卡業務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指導意見,對信息使用提出規范要求,設法糾正銀行卡行業對個人信息保管的各種痼疾,比如忽視外包風險、只銷卡不銷信息、申請卡不成功不歸還申請資料等。

(四)完善金融爭議調解機制

將“12363”盡快推廣到全國,以簽訂合作備忘錄(MOU)的形式與銀監會建立“統一入口,分責承辦”的機制。建議設立金融爭議調解仲裁員,以低成本、快速、專業的調解方式,將偽卡交易糾紛吸收到調解渠道,減少偽卡交易民事案件數量。

(五)發揮銀行卡組織作用

建議銀聯加強會員單位銀行卡業務自律,自我限定銀行卡糾紛的消費者責任上限,減少偽卡交易糾紛的同時提高消費者持卡信心,實現雙贏。

參考文獻:

金融監督管理辦法范文6

2.1 基本概念。

2.1.1 風險管理的定義及分類。

風險管理是通過識別風險、評估和分析風險,并對其進行積極明確的處理,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具安全保障的方法,以實現企業或項目以最低風險進行管理的過程。根據巴塞爾協議,金融界通常把風險分為三種,即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以及信用風險。在我國對于風險主要分為戰略、法律、財務、市場以及運營風險。對于信托風險管理來說,《信托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指引》中明確提出,風險管理的評價要素主要涉及信托公司的內控管理體系、信托業務風險管理以及凈資本管理。

2.1.2 信托定義、業務類型及風險。

(1)信托定義。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清晰的定義了信托的概念,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愿和目的以自身的名義對受托財產進行管理及處分。

(2)信托業務類型。

在我國對于信托業務類型的劃分可謂多種多樣,由于劃分標準的不同,可能存在一項信托業務可以被理解為多種信托類型。對于信托業務的劃分,如果以關系成立的形式作為劃分標準,可將其分為任意信托與法定信托;按照受托財產的性質,可以將其分為動產信托(受托財產屬于動產,如機械設備)、資金信托(即受托財產是貨幣資金)、不動產信托(即受托財產屬于不動產,如土地、房產等)、金錢債權信托(受托財產為金錢債權,如保險單存款憑證等)以及有價證券信托;根據信托業務所涉及的法律依據屬于民法或者是商法可以將其分為民事信托以及商事信托;根據委托人的性質又可將其分為個人、法人信托以及個人法人通用信托,即委托人如果為自然人,則設立的信托為個人信托,法人及個人法人通用信托亦如此;從受托人承接業務目的(即是否以獲利為目的)的角度對業務進行劃分,可以分為營業與非營業信托;據信托業務受益人為委托人自身、第三人又或者是業務本身能夠促進某項公共事業或間接使得委托人受益,可將其分為自益、他益、公益以及私益信托;根據信托財產的流動是否局限于國內,可將其分為國內信托以及國際信托;根據我國《信托業務監管分類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信托業務監管分類說明(試行)》,以信托公司是否具有信托財產的全部或者部分決策權將信托業務分為事務管理類和主動管理類信托業務。

(3)信托業務風險。

對于信托業務面臨風險的類型一般分為: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以及政策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債權或金融產品交易的對手方由于自身外部環境發生變化導致其沒有能力履約或者主觀上不愿履約,影響該債權或金融產品的現有價值或到期價值,從而對債權人或金融產品持有人帶來某些或大或小損失的可能性。同樣對于作為金融機構的信托公司,信用風險也是其不得不面對的重要風險之一。信托公司的信托業務和固有業務,都有可能遇到因交易對手方違約帶來的信用風險。主要業務類型就是信托融資項目中融資人的違約、金融機構間拆借市場拆入資金方的違約、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交易中正回購方的違約。比如常見的違約有以下兩種:在中國經濟增速放緩的經濟轉型期,如果由于社會經濟環境變化使得融資方經營環境惡劣,導致其現金流發生不利的異常變化,使得交易對手方沒有能力履約或者履約能力降低,就會給融資類信托帶來致命的信用風險;當貨幣市場政策突然趨緊、央行不予釋放頭寸緩解時,即便信用度較高的金融機構也有可能因為頭寸難平引發資金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回購市場的大面積違約,且該類信用違約傳導性極強,影響效果惡劣。

操作風險是指來源于經營管理過程中的風險,主要是由于機構內部制衡制度不夠完善,監督和管理有限而導致風險的發生。對于信托公司來說操作風險主要是由于監督管理設置不夠合理,不能及時發現信托業務中各種不利因素的行為風險。在信托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常見的操作風險主要是因為風控督查對業務人員沒有起到嚴格的監管,導致業務人員故意犯錯或者因失誤導致風險結果的發生。還有一些諸如因為對業務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不夠,導致其不能及時了解監管機構出臺的監管政策,影響業務發展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信托公司因現金流不充沛,不足以滿足自身業務需要,從而使得業務可能面臨風險并遭受損失。流動性風險主要發生在信托公司以及信托項目兩個層面。在公司層面,由于信托公司可能無法及時獲得充沛資金來應對業務的快速增長或按時支付到期的債務從而產生風險;發生在項目層面的風險,是指項目在信托計劃到期日沒有如約完成或者項目收益產生風險影響資金的回流,從而使得信托公司無法兌付投資者本金及收益或出現信托理財剛性兌付的現象。流動性風險的發生會使整個信托行業的理財都將承受巨大的輿論壓力,從而對于當事人信托機構以后的理財發行產生致命性的不利影響。

政策風險是指由于政府有關某市場的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法規出臺,引起某個市場的波動,從而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基礎資產價格變動而導致的與其有關的金融產品或衍生產品價格異常發生的風險。信托業務常見政策風險有以下三類:第一類,存款利率的變化影響信托理財的銷售,比如存款利率突然調高而信托理財收益并沒有及時變化,則會降低社會投資者對信托理財的收益預期,動搖其購買信托理財的信念;第二類,行業政策變化對投向某行業的信托項目兌付產生的影響,比如當下信托行業主要投向的房地產行業,一旦政策不利于房地產行業發展,將會對投向房地產行業的信托項目兌付帶來重大打擊;第三,股票價格異常對證券類信托的影響,比如 2015 年 7、8 月份股災發生時,信托公司的盯市交易員要時刻緊盯市場行情,以防持倉股票跌破警戒止損線時不能及時拋售股票而影響投資者的收益。

2.1.3 內部控制的定義。

關于內部控制的思想早在 18 世紀就已經產生,后來逐漸發展為調控企業經營管理的理論方法。對其可以定義為企業為了穩定持續發展,并實現企業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識別處理于公司不利的事項,從而保證企業合理經營的政策與程序。

2.1.4 資本管理。

(1)資本管理風險。

資本管理風險表示由資本充足率不足所引起的風險,當企業的資本金的名義規模滿足監管部門的要求,但是其實際資本卻沒有達到最低標準或者一部分資本金的來源與規定不符,從而使得企業經營管理出現風險的現象,即為資本管理風險。一般金融機構的資本構成包括實收資本(實際出資)、資本公積金、風險準備金、留存收益以及穩定長期負債等。資本充足率是監管資本(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要求的最低資本標準)比風險資產加權值(以一定方法對各項目加權計算所得)。金融機構往往希望以較低的資本撬動較高的杠桿,即以低資本支撐大規模資產而獲得較高的收益。但是其目的又與監管部門的意愿相反,因為監管部門是希望金融機構能夠保留充足的資本金以應對金融風險,這種情況往往會造成金融機構為實現利益最大化而違反監管規定,以非常規手段掩蓋其資本不足的事實,從而引發資本管理風險。

(2)凈資本管理。

為了強化信托公司風險管理的監督力度,《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得以頒布,辦法中指出對于信托公司而言,凈資本是在凈資產中除去各類資產及或有負債的風險扣除項和各種業務可能導致的資本損失。為了使得信托公司的資本保持充足以應對業務風險的出現,信托公司必須落實并實施凈資本管理。

2.2 信托風險管理的理論基礎。

2.2.1 風險管理理論。

亨瑞?法約爾是法國著名的管理學家,他在《一般管理和工業管理》中正式引入了風險管理這一概念,風險管理這一重要理論早在 18 世紀中葉就已經開始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法約爾的定義正式將其引入了企業管理的領域。美國著名的管理學家威雷特在其書中提出了關于風險的解釋,這是經濟社會中人們第一次關于風險的正式定義,其提出風險是一種不確定性的客觀體現,而這種不確定性是指人們不愿意讓某一事件發生,但其確實存在并可能發生的概率。萊特納基于第一次世界大戰過后德國經濟背景,提出了風險處理手段這一說法,并且其強調關于風險的處理主要包括了風險發生前的控制與規避和已經發生時對其進行分散以及轉移、消除。萊特納認為對于風險的處理應該根據客觀事實選擇相應的手段進行調節,從而達到保護企業使其正常發展的目的。

20 世紀以后,風險的定義更加趨于成熟,奈特認為風險的不確定是可以測度的,并且提出風險雖然具有不確定的特性,但是其與不確定性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在 20 世紀美國經濟危機發生后,經濟學家加強了對風險管理的研究,1952 年格拉爾再次對風險管理這一概念進行了重新的定義。關于風險管理的研究逐漸演變為一門新的學科,其通過初期的識別及度量,并采取各種措施對其進行規避,并在風險發生時對其進行整體研究且根據現實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從而達到降低損失及成本的目的。

2.2.2 信托風險管理理論。

風險管理理論自出現至今,經過長時間的挖掘發展已經相當成熟。關于其分支,即企業、金融等風險管理已成為具有關聯性的獨立學科。1979 年,我國為推動經濟發展、打破計劃金融體制,人民銀行建立了信托機構。由于信托制度及理論的缺乏,信托業在我國的發展可謂一波三折,先后被監管部門進行了六次整頓。我國信托行業發展至今已經超過保險業成為第二金融支柱,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管以維護金融系統穩定性、擴大經濟社會利益、促進經濟穩定持續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當下信托公司風險管理所受監管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國際上通用的監督管理辦法;另一方面是我國現行使用監督管理所依據的一法三規,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以及《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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