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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火災防控情況匯報范文1
一、突出重點,精心布置
一是為切實加強對全市在建工地開展“消防檢查”專項行動的領導,市住建委、市建管處成立了消防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通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組織力量專門抓,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動、全員齊動的工作局面。
二是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突出抓好清理抽查、重點抽查和專項檢查,實現組織領導、人員機構、思想認識、宣傳發動、履行職責“五個到位”。
三是動真格、求實效,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隱患,堅決要求整改到位,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加大打擊力度;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消防安全的的行為,重拳出擊,公開嚴懲,嚴厲打擊,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威懾力;對存在違法生產的單位,一律責令停工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
四是要求施工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明確施工期間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部署工作得到貫徹落實。
二、堅持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根據全國火災事故頻發的態勢,按照上級的安排部署,市住建委、市建管處先后下發了《關于做好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關于開展城區建設工程“地下空間、架空層”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十堰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查隱患、查漏洞、查違章、查失責”安全生產大排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全市住建系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并在日常的警示文件、隱患排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文件通知中,明確要求施工企業大力開展施工企業認真查找存在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場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不因監管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
二是強化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活動板房消防安全管理。我市始終以強化對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活動板房的管理為抓手,要求我市所有建筑工地活動板房必須滿足《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第4.2.1.1項“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的強制性要求,近年來,我市建筑工地累計更換燃燒性能等級非A級的活動板房,面積達20482m2,通過系列整治我市建筑工地臨時活動板房材質已全部達標。
三、突出重點,嚴格督辦
一是開展了多輪次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根據省、市關于消防安全的系列文件要求,2018年4月市建管處成立由領導帶隊的四個檢查組,對城區及各縣(市、區)重點項目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開展了拉網式的排查,重點督查了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消防安全教育以及應急演練的貫徹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焊接使用乙炔、氧氣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情況等,此次專檢共檢查建筑工地369項(次),排查消防隱患500余條,下發整改單168份,停工通知書2份,暫緩施工令3份,對消防設置不到位的項目要求新增滅火器600余個,設置沙池20余個,對項目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或整改進度緩慢的5個項目納入市級掛牌督辦,并予以通報。
二是深入開展“地下空間、架空層”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建管處制定了《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城區建設工程“地下空間、架空層”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通知,并抽調了市建管處、裝飾辦約20名工作人員,組成在建工程和既有建筑兩個檢查組,于6月中旬對我市“地下空間、架空層”既有建筑場所和建筑工地的消防通道、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進行專項整治,累計共排查在建工程項目140余項,既有建筑項目120余項,組織召開專題會議4次,填寫檢查記錄100余份,其中涉及“地下空間、架空層”的項目80余項。
四、加強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嚴格督促施工企業將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制訂和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以演練。2018年9月市建管處組織全市各在建項目負責人、總監、安全員,各建筑施工企業法人、分管安全經理,各縣市區住建管理部門分管安全領導共計200余人在十堰市萬達廣場召開全市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工作,2019年3月,十堰市住建管理部門聯合十堰市消防支隊在十堰市恒大城二期項目舉行了高層建筑在建工程滅火救援實戰演練。通過系列演練使從業人員了解消防要求,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遵守消防規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開展群防群治,營造“了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在建工地安全消防態勢平穩,但是部分施工企業還是存在問題,一是部分高層建筑在進入裝飾裝修施工階段時,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比較混亂,存在亂搭亂接現象,樓層的移動電箱數量不足等; 二是部分高層建筑的樓層內疏散通道不順暢,指示標志數量不足或指示不清晰。個別在建高層建筑的周邊道路擁擠,消防通道不通暢; 三是部分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不足,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應急預案未能及時設置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
1、繼續開展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繼續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標準的要求,加大對落實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施工現場防火方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臨時設施管理、以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等方面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督辦,并進行跟蹤復查,對于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確保工程消防安全態勢平穩。
2、針對建筑工地火災事故特點,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通過授課、培訓等形式,對工地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防火、滅火和自救逃生知識,并充分利用工地黑板報、墻報、橫幅、條幅等宣傳方式,廣泛宣傳、介紹消防安全知識,切實提高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