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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疑處理辦法范文1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基本建設資金的項目;
(二)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專項事業發展的基本建設資金的項目;
(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的項目;
(四)預算外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資金的項目;
(五)鎮、部門、單位自有資金或者借貸資金建設的項目;
(六)村、社區集體資金建設的項目;
(七)其他財政性資金的項目。
第三條政府投資小型工程,應遵循明標明投、就近就便的原則,符合發包公告資格條件報名人中,通過隨機抽簽(搖號),確定承包人。
第四條各鎮、部門、開發區應成立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鎮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管所,專門具體負責工程的承發包活動及施工過程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各鎮、部門、開發區應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制度,對工程量控制、變更、資金撥付、質量管理、審計決算、等進行規范。
第六條發包工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
第七條在中介服務機構庫搖號選擇,產生的招標機構在該年度對小型項目進行。
第八條發包公告的和報名
(一)小型工程的發包應公開發包公告,發包公告應在南京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和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開,時間為3個工作日。
(二)自發包公告之日起接受報名,時間為3個工作日,報名形式為現場報名。前二個工作日,報名者在發包人或其委托的機構處報名,最后一個工作日須在各鎮、部門、開發區指定地點報名。
第九條資格審查
(一)報名者在約定的時間,按招標公告的要求,到發包人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發包人會同各鎮、部門、開發區紀委、監察室(必須二人以上)對報名單位的資料進行審核,并當面告知資格審查結果。
(二)資格審查合格條件應當是按照建招]372號文中規定的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允許報名人所報項目負責人有一個本縣范圍內在建工程。
(三)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實行廉潔準入制度,即凡參加抽簽的單位必須到檢察機關開具“無行賄記錄證明”,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四)縣外建筑企業在我縣承接工程前,必須辦理核查登記手續,否則,不得進入工程招投標市場。
第十條發包文件的編制、澄清或答疑
(一)各鎮、部門、開發區小型工程發包人,設置承包商資格條件,根據施工圖紙科學、合理地編制工程量清單,并確定工程發包價格。
(二)發包人應委托招標單位編制抽簽工程預算價,預算價編制后由發改局安排造價事務所進行復核。
(三)工程預算價確定后,發包人應按照建招]333號文件附件一“小型工程項目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自行確定合理下浮比例后,確定工程發包總價,并報縣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備案。
(四)對于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發包人應當場發放發包文件。從發包文件發放開始至抽簽(搖號)當天,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發包文件中應明確抽簽(搖號)的時間、地點、報名人應當準備的資料、交納抽簽(搖號)保證金的數額和方式、合同文本、抽簽(搖號)和確定中簽人的辦法等信息,并應向報名人提供發包工程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發包總價和圖紙等。
(五)發放發包文件時,50萬元以下的項目不收發包文件費用;50萬元以上的項目不得超過200元。
(六)發放發包文件開始后的3個工作日接受報名人的質疑并答疑,同時澄清公告。
第十一條確定承包人
(一)報名人應當按照發包公告約定的要求,按時到達指定的抽簽地點。所攜帶資料應當密封,封面加蓋單位公章。
(二)抽簽前,報名人應當抽出代表本單位的號球,并簽名確認。
(三)抽簽(搖號)過程接受所有報名人現場監督,抽簽(搖號)時,按順序抽出前3名。。
(四)發包人應當場宣布中簽結果。各抽簽(搖號)單位法定代表人在抽簽(搖號)記錄表等表格中簽字。
。
第十二條簽訂合同
(一)抽簽(搖號)產生中簽人后,公示的同時發出中簽通知書。在鎮進行交易的,由鎮公示并發出中簽通知書。發包人與中簽人依據發包文件中的合同條款簽訂施工合同。
(二)中簽單位須向發包人提供工程造價5~10%的履約保證金。
第十三條各鎮單個標段發包價格在50萬元—100萬元的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抽簽;10萬元—50萬元及所轄村5萬元—50萬元項目由各鎮自行組織抽簽。
各部門、開發區、各單位單個標段發包價格在10萬元—100萬元項目應到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建設單位,由行政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實施責任追究或建議有權機關進行責任追究。
(一)責令作書面檢查;
(二)誡勉談話;
(三)通報批評;
(四)組織處理;
(五)行政處分。
第十五條在小型工程的施工單位出現下列情形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三個月內不得參與我縣其它政府投資項目。
(一)不按發包文件規定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的。
(二)中簽后無故放棄承包權拒絕接受業務的。
(三)項目負責人及項目部主要人員不按規定上崗的。
(四)承包的工程轉包或分包的。
(五)不按時進場施工,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
(六)隨意進行工程變更,隨意提高工程造價的。
(七)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八)不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監督管理的。
建設工程質疑處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施工合同風險糾紛問題分析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 A
1.前言
合同管理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與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有失誤即會導致工程虧本,承包商如何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完成,爭取更大的經濟效益,變得越來越具有挑戰性?,F以新建錦州至赤峰鐵路工程綜合六標建設施工合同為例淺談建設施工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2.合同權利與風險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我國《合同法》規范的有名合同之一,與《合同法》一般法理和原則的買賣合同有著重要的區別,當然更不是一種簡單的商品買賣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區別于簡單的商品買賣合同的本質特征就是工程中的變更是原則而不是例外: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合同,這是簡單的商品買賣合同的特征,但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卻基本不能適用,在那里工程變更是業主的權利,業主單方就可以發出工程變更令,承包商根據工程變更令進行施工是自己的義務,這是一個協調機制而不是一個協商機制,當然承包商有權利要求經濟補償。錦赤鐵路施工合同15.2 規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業主同意,監理工程師可按相關約定的變更程序向承包商作出變更指示,承包商應遵照執行。沒有監理工程師的變更指示,承包商不得擅自變更。顯然,工程變更就是業主的自主的權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另一個本質特征是風險的不確定性:由于建設工程通常工期較長(錦赤鐵路施工工期為3年),工程較復雜并常常涉及變更,期間通貨膨脹、物價變動、政府法令等市場或非市場不可控因素都可能發生,對業主或承包商來講,都可能引發不確定的風險,這種風險有可能大到無論是業主或承包商或者二者共同都無法承受的地步。因此,不同于簡單的商品買賣合同,建設施工合同不僅僅是在規范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權利與義務,更重要的是考慮工程技術的特點,透過法律將工程管理和經濟融入其中,背后體現的是一種如何分配風險的哲學。
3.合同總價的調整
錦赤鐵路施工合同實行的是總價承包??們r合同,俗稱“一口價合同”、“包死價合同”,是指這種合同價款一經約定,除雙方合同約定風險范圍以外的,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調整外,一律不調整。固定總價是工程中業主與承包商的確定合同價格的三種合同價格方式之一,而固定總價合同也是目前建設工程施工中常見的一種施工承包合同形式?!督ㄖこ淌┕ぐl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價可以采用以下方式:㈠固定價。合同總價或者單價在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內不可調整?!?在實踐中業主主要想通過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將合同履行過程的一切風險轉移給承包商或者業主作為投資商想事先鎖定建設工程的投資收益,基于此再加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業主的優勢地位,簽訂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商所要承擔的風險比業主要大得多,因此,承包商應將可能影響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款市場環境和生產要素價格變化等風險因素予以仔細考慮并規定在合同范本的專用條款中。例如,錦赤施工合同專業條款16.1規定:本項目實行總價承包,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調整合同價格,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1)由業主引起的Ⅰ類變更設計;(2)由業主提出增加橋涵、平交道口引起的Ⅱ類變更設計;(3)保險范圍之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按通用條款第21.3.1項辦理;(4)經審核的施工圖紙與初步設計招標的量差(不含大臨工程及臨時用地),單價不變;(5) 材料價差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16.2條執行;(6)坑洞、巖溶處理工程以中標單價和經監理審核、業主同意的數量據實計價,并以此調整合同總價。有了這些可調整的條款,施工企業就可以將部分風險規避,爭取更多的經濟效益。
4.物資、材料價格變動因素對合同總價的影響
物資、材料價格漲跌受市場供需等因素的影響,業主和承包商簽約時均無法預知合同履行過程中它們的漲跌。承包商將正常范圍以外的波動包括在合同總價,遇價格平穩時會獲得可觀的收益,但承包商可能由于此而不具有競爭力,業主選擇低價中標的承包商,而不考慮對承包商在價格正常波動進行價格調整,承包商無疑承擔了巨大風險,遇價格上漲時承包商可能血本無歸無法或不愿完成工程,最后業主的利益也受影響,兩敗俱傷。因此雙方將材料價差約定在一定風險包干范圍能保障承發包雙方利益,亦是《合同法》公平原則具體體現??們r合同并不是價格根本不容調整,承包商依自己的經驗和駕馭建設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承擔了一定風險后,將正常范圍以外的風險在業主與自己之間合理分攤,理性的業主是會接受的,當然這需要承包商與業主在合同中預先就允許調整物資、材料的種類、價格標準、調整幅度等作出明確約定。錦赤鐵路施工合同專業條款16.2對材料價差規定:物價波動引起的材料價差,均已包括在合同價格中,不另行調整。這無疑是將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全部推給了承包商。錦赤鐵路建設期間2009年至2012年鋼材、地材和燃油等材料價格上漲浮動達到30%左右,項目施工成本增加近一億,這是一般施工企業根本無法承受的范圍。后經與業主多次溝通,建設單位初步決定給予2000萬的補償。
5.工程承包范圍引發的爭議
固定總價合同的固定價格是建立在工程合同承包范圍和內容固定基礎上的,若發生合同承包范圍外的額外工程則可以追加合同價款。固定總價合同工程承包范圍引發的爭議,一般的解釋原則從寬,因此,對合同承包范圍的明確界定對承包商就顯得尤為重要。 承包商在報價時應仔細審閱招標文件、圖紙及說明,以免遺漏報價項目及內容,還要對擬建工程可能發生的一切項目和費用作通盤考慮,對項目清單所列項內容不妥或遺漏之處,及時通過質疑方式提出,以避免日后產生糾紛。錦赤鐵路綜合六標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就先后增加了元寶山工業園區部分管道管線遷改、平煤集團管道遷改、京能電廠給排水管道等10處遷改項目和防護柵欄項目,這都不是原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圍,后與建設單位協商簽訂了補充合同,共追加合同價款4381萬元。
6.工程量的變更
總價合同業主為防止承包商故意漏算、錯算工程量,往往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允許調增的工程量范圍,調增工程量時單價的確定方式,以及超出此范圍的處理方法;對于承包商來講,工程招標實踐中,根據業主提供施工圖紙和說明,由于投標時間比較短,承包商往往來不及根據施工圖精確計算工程量,更多的是憑借經驗結合圖紙估算,因此漏算、錯算幾乎難以避免,但應注意盡到一定謹慎義務,否則業主會堅持屬于設計中的工程量范圍,不予變更。錦赤鐵路施工合同中老哈河特大橋鉆孔樁因施工現場地質成分發生變化,導致施工成本增加,而業主強調此部分為施工單位報價考慮范圍之內而不給予調整鉆孔樁單價(單價是根據鉆孔樁的不同地質工程量計算出的綜合單價),造成施工單位虧損。
7.結束語
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企業各級管理者要正確認識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人為本,用科學發展觀指導企業經濟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規范合同工作程序,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充分發揮合同管理工作在經濟管理中的積極作用,使合同管理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為企業帶來更多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建設工程項目合同與風險管理》中國計劃出版社
建設工程質疑處理辦法范文3
關鍵字: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程造價;招標
中圖分類號:F407.9文獻標識碼:A
正文:本文結合筆者多年工程、造價、招標、政府采購、投資評審、工程決算審計實踐工作經驗,針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做出下文全面闡述,我國工程建設的發展,總結可以有效的分成三個主要階段:首先是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令性分配工程任務階段;其次是由招標辦主持招標階段;最后是由建設單位自行招標或者委托招標單位進行處理階段。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中,各個不相同階段中所體現出來的作用和職能,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也相應的發生了很多的變化,然而于此同時也在整個進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很多急需要解決的問題,下文闡述與大家共同探討。
一、招投標監督管理的現狀
《招標投標法》的頒布實施,進一步明確了對招投標的監督管理作為其重要的職責,同時對應招標工作的范圍和程序都提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要求。在此情況下,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招投標的監督管理也由過去的行政審批制變革為現今的備案審核制,實行了現行的“一核查、四備案、一公示”。現階段招投標管理部門在工程招投標階段的監督管理工作僅限于備案后的資料審核和招標投標報名、開標、評標、定標階段的直接監督,以及對于招投標各方主體違法和違規招投標行為的查處。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在我國現行招標投標領域,同時存在規范招標投標的兩部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兩者在內容上存在儲多的相似和交叉,導致在全國各地實際執行過程中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同樣一個招標投標項目,有時會遇到按照兩部法律能得出廢標與不廢標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結論,且各自都有法律依據,從而產生質疑與投訴,不利于招標投標領域的健康發展,急需要協調統一。
(二)造價、質量取勝原則體現的不充分
現階段的工程招標投標,相當一部分還不是真正的市場經濟的競爭,沒有充分體現質量、工期滿足招標文件條件下工程報價最低這一招標的根本目的,制約了招投標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所追求的還僅限于形式上的公開,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正。投標單位獲過什么獎、干過多少優質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如何、投標文件是否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寫、證章是否齊全等問題成為中標的主要因素。真正能體現企業競爭實力的個別成本即“低價”都未能得到很好考慮,有時不可避免地摻進了太多的人為因素。
(三)招標機構的行為有待于進一步規范
首先,招標機構委托組織招投標活動,應該是屬于特別重要的職業和崗位。限于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方面的因素,極有可能利用自己特殊地位幫助業主有傾向性的選擇中標單位。
其次,對于招標機構的工作成果,還沒有一個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評價標準。通過響應近幾年在全國開展的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活動,在一個行政區招標工程調查顯示,對于一項工程的施工發包招標,采取傳統的“綜合評估法”與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評標辦法相比。
最后,由于招標機構之間目前尚未形成良好的競爭機制,加之其自身的市場信用度不高,導致了招標機構為了承接招標業務而互相惡意無序競爭,對招標費用一降再降,甚至出現“免費”招標,一些招標人為減少招標費用而實行“假”。
三、解決問題的途徑
(一)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年頒布,2000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2002年頒布,2003年實施,兩者在內容上達到50%的相似與一致,建議兩者統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與采購法”,從源頭上統一法律依據,為招標投標行業的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二)招標應在“價格”、“競爭”方面做文章
近幾年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控制價的實施,促進了建筑市場有序競爭和企業健康發展。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是今后建設工作招標的主要方式。此外,還要加快履約擔保和工程保險等配套措施的實施。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同時大力提倡企業誠信投標,根據自身實力報價。
(三)規范招標機構、業主及管理機構行為
首先,積極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招標機構應當擁有一定數量的取得招標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的規定,實行職業準入,將招標機構擁有一定數量的注冊招標師列為機構成立的必要條件,提高招標機構準入的門檻,從源頭上提高招標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
其次,加強對招標單位的約束,促其規范從業。要依法加強對招投標程序和過程的監督,同時還要加強對招標文件及其他備案資料的審核。
最后,嚴格落實《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在各級發改委的指導和協調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總結】:總而言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共同大力支持,通過有力的協作和齊抓共管,促進招投標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性。
【參考文獻】:
[1] 馮清至. 提高投資效益規范招標投標——《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即將出臺[J]. 中國市場. 1995(09).
建設工程質疑處理辦法范文4
論文摘要:陳述了建筑工程投標報價中遇到的問題,并提出了一些處理措施,以利于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
施工招標是招投標雙方依法進行的經濟活動,通過公平競爭確定中標人,能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和競爭機制,降低工程投資。但在現實中投標企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
1.建筑工程投標報價的常見問題
1.1謹防機構的不規范操作
目前招標全面推行,招標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長,業務不斷擴大。但許多招投標機構依托咨詢公司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既做監理業務,又搞招投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而管理部門對其的監督管理卻相對滯后。一些項目業主將項目委托給招標機構招標,不是為了選擇滿意的承包單位,而是為了逃避本單位有關部門的監督,希望通過招標機構的運作,達到個人的目的。
1.2工程量清單編制方面的問題
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基礎工作,對建設項目的投資、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過程中資金管理撥付及竣工結算產生直接影響,極易造成清單分項單價不合理,導致政府投資的巨大損失。常見的工程量清單投標編制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清單項目有遺漏、清單數量有出入、清單描述內容與實際不符。如某市政工程中污水管道基礎項目按照滿包混凝土進行編制,內容實際為砂基礎,僅此一項多計工程造價20余萬元。(2)工程量清單計算方法不符合規定。由于部分清單編制人員混淆工程量清單與傳統定額計算規則,如土石方工程量計算時將放坡產生的土石方量計入清單工程量內等,為投標人通過多計取工程量獲取不正當利益埋下極大隱患。
1.3評標、定標辦法存在不足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在上述定標條件中,由于第二條“評審的投標價格”中包含了工期、質量、承諾等非定量貨幣的因素,難以確定"評審的投標價格",所以目前的定標辦法基本都是按定標條件中第一條執行。
1.4投標人報價風險偏大
現行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模式,為建設市場的交易雙方提供了一個平等的交易平臺,有利于風險的合理分擔。由于建設工程本身存在的特點:資金使用量大、工程受外部環境影響大、不確定和變更的因素多、工期較長等等。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風險。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投標人只對自己所報單價、費用負責。而對于工程數量的變化、計算錯誤、材料的異常漲價等不負責,由于這部分原因造成的風險由業主負責。但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過分競爭,不少工程的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設置已偏離了上述原則,造成了建設工程整個施工過程的風險均由投標人負責的局面。
2.建筑工程投標報價常見問題的處理措施
2.1增強主體意識,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企業在遇到不正當招投標競爭行為時,一定要敢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企業的合法權利,而不能忍氣吞聲,助長不正之風蔓延,只要參與投標的每個企業都有主動地維權意識,參與到整個招投標環節的監管,當發現問題時,集體聯合向相關部門提起質疑,久而久之,建筑市場就會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環境,讓有實力的企業獲得更多機會的發展,所以在相應的法律責任的設置上,企業應當配合監管部門應當有針對性地在經濟、資質等方面設立相對較重的法律責任。從而讓那些資質不全、信譽不高的企業排除市場外,從而凈化建筑工程招投標市場的不正之風。
2.2認真做好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工作 工程投標報價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考慮的:①認真研究招標文件,弄清承包者的責任和承包范圍,以避免在報價中發生任何遺漏,弄清工程中需要使用的特殊材料、設備,以便在計算報價之前調查市場價格,避免因盲目估價而失誤;②現場勘踏,主要了解施工現場的自然地理條件,市場情況,現場的施工條件,業主的情況,競爭對手的情況,根據這些情況來確定需要考慮的因素;③在計算工程報價中要按照本地區現行的定額、規定計算,正確了解市場供應情況。
造價出來后,最后要確定一個合理的投標總報價,確立工程總投標價應建立在工程的盈虧預測基礎上,可用類比法,將以往類似的工程進行比較,或用分析法,把工、料、機單價、工程直接費、間接費相互對照,看是否有漏算或重算的項目,然后分析費用的各個組成部分,看哪些可以采取措施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在確定工程投標總報價上要堅持“既能夠中標,又有利可圖”的原則,同時,既考慮到前面投標成敗的得失,又著眼于長遠發展目標,比較合理地確定最后的投標報價。
2.3多方案報價,爭取中標幾率
投標人應該采用多方案報價法采取萬全的準備措施,利用招標文件中不夠明確的地方加以實施,以爭取達到修改工程說明書和合同的目的,以此提高在投標中取勝的概率。即按原招標文件報一個單價,并加以注釋,如工程說明書和合同條款可作某些改變時,可降低某項費用等,使報價成為最低價,以吸引業主修改招標文件某些條款(使用該方法時注意不要違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一致性原則,否則有可能作為廢標處理)。如果招標文件中規定,可以提一個備選方案,即可以部分或全部修改原設計方案,提出投標人的方案。這時投標人應組織一批設計和施工經驗豐富的工程師,對原招標文件的設計和施工方案仔細研究,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業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標。這種新的備選方案必須有一定的優勢,如可以降低總造價,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運作更合理。但要注意的是對原招標方案一定也要報價,以供業主比較。
2.4利用不平衡報價盡量減低風險
工程量清單報價的關鍵技巧亦就是充分利用不平衡報價方法。當然,在利用不平衡報價方法報價前,最重要的基礎工作就是核算工程量清單所提供的工程數量與實際施工的工程數量的差異,只有充分掌握了這一點,才能做到心中有數,減低風險。若工程量清單某分項所提供的工程數量比實際施工的工程數量少,則在報價時盡可能的把該分項的報價提高,若工程量清單某分項所提供的工程數量比實際施工的工程數量大,則在報價時盡可能的把該分項的報價降低,如此處理,承包商將會得到相應的超額利潤。
以上是筆者對目前建設工程報價存在的問題的簡析,希望能引起讀者的注意,在以后的招標工作中加以防范并改進。
建設工程質疑處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招投標;存在問題;改進方法
中圖分類號:TU72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自80年代初我國開始在基本建設領域推行招投標制度,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下簡稱《招投標法》)的頒布實施,從議標、直接發包,到普遍實行公開招標,一個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正在逐步形成。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目前建設工程招標投制度仍有許多方面尚有待進一步完善,在招標投過程中仍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如資格預審不透明、技術打分不合理、低價搶標等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將嚴重影響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的健康發展。如何克服目前存在的問題,通過招投標,使招標人真正選到一個相對滿意的潛在投標人,即造價合理、工期適當、質量可靠、技術先進、方案可行的投標人,是一個值得研究、探討的問題。本文就目前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的幾個問題及改進措施談一點粗淺的建議和看法。
一、 目前建設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
1、資格預審缺乏透明性,預審存在不公正問題
在招投標前,工程招投標實行資格預審制度,其目的是提前淘汰競爭力不足的投標人,節約招投標成本。由于資格預審操作過程很少有象評標過程那樣規范,既缺少專門的評審機構,又缺少專門的評審辦法,一般只是將預審結果向投標人公示就算完事,有的甚至連審核記錄都沒有,這使招投標的公開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較大的損害,也往往為某些人暗箱操作、串標、陪標、地域及行業保護提供了機會。
2、廢標隨意性太大問題
隨著法律法規的健全,商務標、技術標、信譽標分開裝訂與評審,總體上日趨公平,但個別招標人為了某種目的,不論個別投標人標書上的小小偏差,濫用廢標權,將潛在中標人拒之門外,這大大損害了招投標的公正性。如有一項目開標時,投標企業在資格預審時提供了信貸證明,而在標書中未放入信貸證明復印件,僅提供了說明(信貸證明原件已在資審時提交且招標文件無任何說明),在開標時,招標人認為此投標是不相應,就將投標書作廢標處理。3、技術標評審過程過于保密問題
在一些建設項目中,招標人在評標前向有關評標專家宣布招標評標紀律時往往有這樣一條紀律:評標過程保密,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評標過程。當然,專家評標過程保密是專家的權利,但一概以評標過程保密為由拒絕解釋投標對評標結果的質疑,是不應該的。如曾有某工程招投標,一家施工企業參與了同一項目的二個標段的投標,而且這兩個標段的工程內容、數量都差不多,標書質量一樣,但二個標的技術信譽分卻相差五分多,投標人詢問原因,招標人以這是評標委員會集體討論而定,不予解釋。
4、技術評審在評審中的份量問題
技術評審的目的是為了考察投標人的施工技術水平。隨著國內企業施工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眾多企業完全有能力承擔大型項目的施工,特別是對一些在常規項目,更是完全能夠勝任。因此,技術標很難體現出施工能力的優劣。卻卻相反,在某種情況下,對常規項目的技術評審,往往成為評標不公正的重要因素。
5、低價搶標問題
目前許多工程實行的最低評標價法,認為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經評審的投標價格為最低就為中標單位,并沒有考慮其投標價的合理性,這往往造成施工偷工減料、扣克或拖欠民工工資、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嚴重損害工程質量和民工利益情況發生。同時,也易造成串標、陪標現象的泛濫。
二、 改進和完善現行招投標工作的幾點思考
針對上述提出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改進和完善措施。
改進資格預審方法
資格預審時,招標人應制定合乎實際的強制式標準。資格預審應寬進,凡是達到資格預審的單位均可參加投標,確保投標單位數量應合理。如果達到預審條件的單位過多,可類似于評標的辦法,制訂標審辦法,由專家組通過對各投標人進行技術打分來確定合理的數量。同時,有關政府部門應加速推行施工企業的履約能力檔案的建立,可大大消除投標人過濫、過多、投標人履約信譽差等長期困擾建設市場的弊病。
嚴格確定、執行“廢標”的標準
對于關鍵性的東西,應通過廢標的形式來維護招投標的權威性。根據中國法律的違法認定原則,沒有規定的即是合法的,因此,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廢標條件即是合格的投標書,不應作為廢標,這應作為是否廢標的一項重要的原則。同時,在招標文件應明確規定廢標的界限,對于在投標文件中出現重大偏差,投標人沒有達到招投標文件實質性的要求,越過底線,堅決廢標;對于一些細微的技術性偏差、招標文件的理解偏差—如封面應該加蓋公章,前面提供的銀行信貸證明復印件,加蓋騎縫章等非常規的偏差,應理解為投標人的細微偏差,可以在詢標時確認,因為這沒有根本性的修改招標文件。
減少技術標評審的份量
施工企業的施工能力、機械裝備、技術人員對于一般性的項目,已具有足夠的施工能力,技術標已沒有多大的可比性,再說評標專家僅憑投標人的標書方案即能評出孰優孰劣,這本身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因此,除了對那些結構特殊、技術難度高、采用尚未推廣的成熟的新工藝、新技術的需要進行技術評審外,對一般性的項目僅需作符合性的審查。
加強技術評標的透明度和公開性
若要進行技術標的評審,我們的現行通常強調評標過程過于保密無助于技術標評審的公正性。象法官審判中,被告人依然有陳述和了解判決依據的權利,那我們的招投標評審是否也應對標技術標評審增加透明性。如在評標結果后,設一項有關投標人向招標人答疑的過程,招標人可邀請有關專家向投標人就有關評審問題作必要的解釋,另外,也可象在全球注目的上海外環線二期下游越江隧道的評標方法:每一個投標單位都派出一名專家作為特別評委,與具有針對性選擇的評委一起參與評標,使投標人均有機會爭辯和澄清。
確立合理低價標的觀念
建設工程中招投標,低價中標,是國際慣例。我國在加入WTO后,也必定向要向此方向靠攏。但無論從《招投法》要求,還是實際證明的結果,低價中標必須是合理低價,而不是投標中的最低價。因此,要實行低價中標,做到是合理低價中標,需防止搶標的問題。目前建設市場仍屬于買方市場,僧多粥少,導致了許多企業為了生存,而惡性低價搶標。有些人認為“只要是施工單位的,其報價都是合理的”,這種觀點是相當偏面的,因為,同國外相比,由于我國建筑產品的價格市場化所需要的環境條件尚未成熟,合同管理及擔保、保險制度尚未完善,施工企業的誠信約束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來,通過市場機制對惡意搶標投標人難以實施嚴厲的懲罰,如低于合理價中標,這將給將來業主的施工管理帶來一系列的困難,會嚴重損害業主的利益。因此,必須建立起合理低價中標的觀念。如何來判定其為合理低標,應加以鑒別,筆者認為,招標人可運用定額和市場價格編制方法,采用幅度修正系數法、社會平均先進成本價法、最低標的平均成本價法的定量分析方法來判定投標者是否以低于成本價投標。
(1)幅度修正系數法是通過對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分析,當分析得出各個投標人的成本價時,可按投標人的平均成本乘以幅度修正系數作為參考值進行評判。當沒有標底時,去掉投標人中的最高成本價與最低成本價去掉,剩余的投標人的成本價計算平均值后,再乘以一個修正幅度系數,修正系數由評標委員會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和當時市場價格情況加以確定,或者也可參照成本降低率計算,一般可控制在92%-101%內考慮;當設有標底時,且標底與各投標人的成本價均能從報價中分析出來時,可采用以標底成本價與投標人的平均成本價各占一定比例作為合成成本價,再乘以一個修正幅度系數,作為參考值,進行評判。當投標人的成本價低于評判值時,就應判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
(2)社會平均先進成本價法:當沒有標底或從投標報價中不易分析出成本價時,由市造價管理部門或權威機構社會平均先進成本,以此作為一個參考值。當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大于或等于社會平均先進成本時,應該判定為不屬于“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之列。應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反之,當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小于社會平均先進成本時,就表明其報價極有可能低于其成本,應要求其提供有關材料以證明其成本的真實性,若其無法提供評標委員會認可的相關材料,則應判定其屬于“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之列。
(3)最低標的平均成本價法:可選投標人中三個最低標的成本價的平均數作為評判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是否低于其成本的標準。
建設工程質疑處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招投標;管理制度;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TU72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5-0070-02
0引言
“招標投標”是人們耳熟能詳之詞,乃指當事人一方(招標人)公開提出自己的條件,征求他方(投標人)承包方、投標人向招標人代表表示愿意承包的法律行為。招標人可預先公布招標信息、招標內容和招標要求,接受投標人書面應征。到規定日期,由招標人召集所有投標人當場開標,擇優選定得標人,雙方訂立合同。招標和投標共同構成雙方法律行為。招標投標是在長期經濟活動中形成的一種成熟的交易方式,具有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等特點。采用招投標的方式進行工程建設,可通過有效的信息傳播,充分利用建設資金,最大限度的節省投資成本。目前,在國內市場經濟體制下,還能起到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產生的作用。
1招標投標中所存在的問題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標是企業采購過程中主要的采購方式。該方式要求保證采購過程、質量的透明化和公開化,從而有效的抑制腐敗行為的產生。實踐證明,招標節約了采購資金,同時促進了公平競爭,但在這一制度推進過程中,在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編制以及評標過程中也都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
1.1 招標文件編制中存在的問題①準備工作不到位,招標文件重點內容不全。我們發現,很多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其投標須知章節的資金來源欄目,僅有簡單的文字描述。依照《四川省建設工程擔保制度實施意見》中擔保履行對等原則的要求,在投標文件中,投標人出示了履約擔保證明,招標人應按照建設部《房屋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2001]89號令)第八條第二款所示的招標應具備的條件,在招標文件中,出示建設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材料。這樣的招標文件缺項顯示,會在投標決策中,使投標人判斷失誤,也會給中標人帶來潛在施工周轉資金危機,引發新的工程建設資金拖欠。②招標人有責任和義務進行修改、補充或不予采納的合同條款,必須在招標文件中闡述清楚。《清單計價管理試行辦法》中與簽證及索賠相關的合同條款,屬于國內執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結算的一個相當關鍵的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必須準確、具體的傳達招標人的意愿,其中關于索賠問題的時間界限,如果與“辦法”中規定的索賠時限發生沖突,則招標文件應該通過某些合同條款予說明。一些招標文件在合同專用條款主要內容中未明確,甚至完全沒有具體索賠條款文字內容,勢必會給潛在中標人帶來極大的經濟損失。③招標文件要將招標人自己的重要信息傳達給投標人,同時要將有關招投標法規中規定投標人應當知道的重要信息傳遞出來。例如,措施項目費用、其它項目費用,以及因發包人的原因造成上述費用的調整。在招標文件中,這些費用及其調整方法必須要明確。某些招標人的招標文件中,上述重要內容都是空白,這樣有意無意的打馬糊會造成投標人心理負擔增大,喪失參加競標的信心和決心。④在招標文件中常出現工程量清單計量有誤或缺項的狀況。有權編制工程量計價清單的資質,與招投標資質之間存在很大的差別,為此,招標人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招標,要求一次完成工程量的編制。但一些投標人根據自身經驗,考慮到自身的權益,一般都對照施工設計圖紙對比較關鍵的分部、分項工程量進行復核。雖然招標人在答疑階段環節,對于查出來的缺項和不準計量做了補充和調整,但因為沒有充足的時間,加之個別投標人的主觀和客觀的原因,導致有的投標人將調整的項目工程量計入清單,有的則沒有計入清單。這樣,未計入的投標人最終就失去中標的機會。
1.2 投標文件編制中存在的問題①有的投標人的技術標編制脫離實際,偏離編制原則。作為指導施工生產的計劃書的施工組織設計,其編制原則要求突出重點、簡明扼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協調恰當。因此,施工方案必須考慮工程的自身特點、位置以及環境,著重解決該工程的矛盾點和難點問題。某些投標人編制的技術標一味追求形式,洋洋灑灑幾百頁,采用燙金封面,卻不管工程特點、規模大小以及結構復雜程度,文件內容錯誤百出,打不中要害,還增大了編制成本。其結果就是,與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技術標評審標準相差甚遠,最終得到“不可行”和低分的判定。這說明,該投標單位的領導和總技術負責人,在審查投標文件時缺乏責任心。②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中漏洞和矛盾頗多。目前,投標人普遍采用通用標準軟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采用的版式較亂。鑒于投標的工程的具體性及特殊性,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在考慮軟件的通用性的基礎上,更要考慮使用的具體性。這樣,經過既靈活又準確技術性處理的編制,最后才能生成有效的技術標。如施工組織設計中,樁基內容和錨桿護壁內容,出現在普通住宅樓條形砼基礎的技術措施中;砼螺旋梯的內容,出現在非躍層住宅樓的技術措施中。這種例子在一、二、三級資質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都時有發生。③投標人不夠重視對自己正當、合理的經濟權益。對招標文件中的疑點,如甲供材料清單中是否包括安裝損耗?如何計取非購自產予制構件模板費?措施項目清單和其它項目清單是否列齊等,許多投標人沒有在答疑階段進行質詢和澄清,結果在清單報價時出現極大的失誤,同時造成中標人的潛在經濟損失。
1.3 評標中存在的缺陷①評標階段,由于個別監督單位的工作人員監督不力,造成招標機構工作人員在評標現場對評標專家進行賄賂,特別是在資格審查和有技術標的評分時,招標機構就有機會操縱評標結果,嚴重違反了評標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性。②亟需進一步增強專家的職業操守和提高評標專業知識。目前,評標工作不僅涉及項目管理、施工工藝、施工技術、人員、材料、設備管理等方面,還應該對工程成本及清單計價的業務知識,尤其是涉及到法律法規、部門政令、規章制度等,必須提起足夠的重視。因此,評標專家應該繼續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才能結合招標文件要求,做好本職評標工作,不辱評標使命。③評標結構組成不夠合理。一方面,來源于勘察、設計等部門專家占據了專家庫專家中大部分,而建筑工程施工、建筑經濟部門等評標涉及的專業知識具有優勢的部門,評標專家太少;另外一方面,評標資深專家比例太少,這兩“少”的不合理,一定程度影響了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
2招標政策規范性建議
2.1 嚴格遵循和維護招、投標方式的原則招、投標行為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一定要遵循商品經濟活動的基本原則。商品經濟道德規范要求我們必須本著公開、公平、公正以及誠實信用的原則,公開招標條件并按規定執行招、投標程序,從而規范企業的市場行為,確保公平競爭,推動市場經濟健康、穩定的運行。業主必須為所有投標人提供相同的招標信息??刹扇【W上招標的形式,所有的質疑、答疑內容均通過電子平臺統一。這道“防火墻”的建立,杜絕來自主觀和客觀上的不公正、不公平因素。上述主要方面除外,還應該確保如下人員不得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如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嚴格按照既定的標準進行評標與定標,其中標標準應當盡可能量化;禁止任何妨礙公平競爭的信息向任何投標人泄露;杜絕投標人向業主或參與評標的工作人員行賄,以及一些不正當競爭行為。
2.2 建立健全供應商評價制度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工作極其重要,如何在有效的時間內使投標人之間保持必要的競爭,同時篩選出合格的投標商,對力度的把握大有文章。實踐證明,解決這一矛盾較為有效的辦法是建立供應商開發、管理與評價體制,特別是對于一般企業生產采購方面的招、投標方式活動,最終往往會產生半功倍的效果。由專業評審人員進行評審,采取既定的評審程序以及評審規范,以免產生不公平現象。其次,允許供應商評審參與供應商的開發系統,一改被動的局面,從宏觀角度加強對供應商的管理。市場可以依據企業外包活動來分類,作為備選的供應商每一類可選擇若干家(5-6家),作為項目招標的基本對象推薦給用戶部門,并且實行末位淘汰制,維持良性有效的競爭。另外,對資格評審結果直接驗證還應加強,這樣便真正了解了供應商的實際能力和現實的履約狀況,為后期招標工作提供作證。應以完善的信息系統為基礎來完成上述工作,運用當代信息技術來建立數據管理以消除信息孤島,同時提高信息公布程度。企業的一個寶貴資源是供應商,確保招、投標方式活動成功的前提是選擇擁有良好商業信譽和資質的規范化的投標單位。有效的供應商評價體制,能夠促使企業提供一個比較穩定的供應網絡,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及其市場競爭能力。
2.3 積極推進和改進專家評標方法評標是招、投標環節中最關鍵的內容。整個招、投標方式活動是否做到公平和公正取決于評標過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更是關系到投標的成敗。因此,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組成和工作程序就顯得極其重要。依據《招標投標方式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必須有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且不得少于成員人數的三分之二。當前,招標一般僅設置經濟標(投標函和工程預算),這便指導我們從評審技術標(施工方案)的傳統思想中轉過來,因此,經濟方面的專家在評標委員會的成員中為主,尤其是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工程。實際操作中,一般由3名經濟專家和2名技術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而且經常培訓他們來提高業務水平和提升其思想品行,對職業道德差的專家予以淘汰。
采用合理的評標辦法。招標文件的核心內容是評標辦法。根據《招標投標方式法》中,“可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格法和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辦法”的相關要求,在實踐工作中必須強調具備通用技術、性能可靠或招標人對技術和性能未做特定要求的項目,并根據評審要求采取最低的投標價的中標法或其他方法。一般情況下,多數公司都通過最高限價法來開展招投標工作,也就是將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限制在其最高限價范圍內,同時為避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太低,還規定了最低限價或允許偏差率,將工程造價控制在合理范圍內。所以,筆者建議對評標委員會提名的中標候選人進行詢標,繼而杜絕漏洞。
招、投標方式在我國雖然起步較晚,其發展很快。不斷深入的改革開放迅速發展了商品經濟,也在不斷擴大招、投標方式的普及面。因此,在當前已進入攻艱階段的經濟體制改革下,出臺實施《招標投標方式法》,不僅是對二十年來招、投標方式實踐活動的總結,而且更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必將為招、投標活動的健康、規范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參考文獻:
[1]寧素瑩.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與管理[M].北京: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