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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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范文1

一、 方案制定依據

1、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押運安全管理規定;

2、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發行庫、發行基金調運和供應危急處置預案;(長銀發[]13號)

二、 處置原則

1、及時報告原則。一是迅速向市公安局“110”報警,請求支援;二是向中支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報告;

2、快速反應的原則。貨幣押運人員接到指揮員的命令后按方案要求迅速到位。

3、統一指揮原則。貨幣押運人員應堅決服從押運指揮員的指揮應,沉著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決打擊的原則。運用一切手段,嚴厲打擊犯罪分子搶劫發行基金的行為,遏制犯罪事態的發展。

5、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優先的原則。在處置突發事件中,首先要把確保職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嚴密組織,指揮恰當,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三、 安全應急處置領導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中支設貨幣押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賀陽廣

副組長:易建民 韓怡

成 員:趙建軍、鄧勇革、譚鋁

押運途中組織指揮遞進順序:賀陽廣、易建民、韓怡、趙建軍、鄧勇革、譚鋁

(二)職責

長途押運大宗頭寸時,成立臨時指揮小組。

1、主管行領導或委托的其他行領導為指揮長。

職責:(1)組織召開行前準備會;(2)負責頭寸押運全過程的指揮和應急情況的處置。

2、貨金科負責人擔任調運指揮員。

職責:(1)負責組織安排辦理調撥出入庫手續和賬務核算,清點驗收出入庫免檢物品;(2)協助押運指揮員押運途中應急情況的處置。

3、保衛科負責人擔任押運指揮員。

職責:(1)負責組織免檢物品從出庫裝車到卸貨入庫、損傷券銷毀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押運途中的安全保衛;(2)負責運鈔途中應急情況的處置。

4、后勤服務中心負責人組織后勤保障工作。

職責:負責押運途中的生活安排和運鈔車輛的安全保障和調度。

5、其他參加押運的保衛、貨金、運鈔車駕駛人員為押運小組成員。

職責:(1)保衛人員按規定攜帶武器、護衛裝備和通訊器材,著制式服裝,負責免檢物品從出庫裝車到卸貨入庫、損傷券銷毀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押運途中的安全保衛,負責應急情況的處置。(2)貨金人員負責辦理調撥出入庫手續和賬務核算,清點驗收出入庫免檢物品。(3)駕駛員行前作好車輛的檢查工作,備足油料。

四、 運鈔車輛的編隊和押運人員乘坐位置。

(一)一號車為押運指揮車 (前導車),乘坐行領導、保衛科負責人、貨金科負責人。

1、行領導或委托的其他行領導為指揮長,乘坐駕駛員后,負責整個押運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2、保衛科負責人乘坐1號車副駕駛員位置,負責整個押運途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向公安部門報警,請求公安警察支援,組織運鈔車撤離險區。

3、貨金科負責人乘坐1號車副駕駛員位置后,協助押運總指揮工作,負責向公安“110”報警、向中支領導報告案情,做犯罪分子的宣傳策反工作。

4、1號車駕駛員不得將車輛息火,聽從總指揮的指揮。

(二)二號車為運鈔車(在編隊的中間)。乘坐1號武裝押運員(靠門坐)、①號解款員(坐中間)。

1、1號武裝押運員:負責阻擊運鈔車車前部位置的歹徒和運鈔車周邊情況的觀察和警戒,根據指揮員的要求負責指揮運鈔車的撤退和轉移。

2、①號解款員:利用車載喇叭負責做犯罪分子的策反工作,協助押運員對運鈔車周邊情況的觀察和警戒。

3、駕駛員不得離開運鈔車,車輛不得息火,服從押運員的指揮,注意觀察周邊情況,根據押運員的命令及時將運鈔車開出險區。

(三)三號車為護衛車,乘坐2號武裝押運員(副駕駛位置)、3號武裝押運員(在駕駛員后排靠車門處)、②③④解款員(坐駕駛員后第二、三排),負責運鈔車后部位置和護衛車后方的警戒。

五、 武裝押運人員在突發事件中的警戒位置

運鈔車上(1)號押運員位置在運鈔車駕駛室內負責運鈔車車前部位置周邊情況的觀察和警戒;后護衛車(2)號押運員位置在后護衛車副駕駛位置,負責運鈔車后部位置和護衛車后方的警戒;后護衛車(3)號押運員位置是背靠運鈔車周邊巡視和警戒。

六、 幾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

(一)防搶劫應急處置措施

1、當頭寸調運車隊遭遇劫匪搶劫運鈔車時,帶隊行領導立即組織應急處置,并向中支行長報告案情。

2、押運現場指揮員保衛科負責人利用無線對講向運鈔車和后護衛車押運人員通報情況,并下達了戰斗命令,并鳴槍警告犯罪分子;

3、貨金科負責人迅速向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警,利用車載高音喇叭向犯罪分子進行宣傳心理攻勢,阻嚇犯罪分子行動。

4、2號運鈔車押運員在運鈔車駕駛室內利用防彈車掩護用沖鋒槍的火力優勢對搶劫犯罪分子實施火力壓制;

5、2號車解款員利用車載喇叭做犯罪分子的策反工作,協助押運員對運鈔車周邊情況的觀察和警戒,但不得離開運鈔車;運鈔車駕駛員根據押運員的命令隨時將運鈔車開出險區。

6、3號護衛車的一名持沖鋒槍的押運員迅速運動到前運鈔車旁進行火力支援,壓制犯罪分子的進攻和逍漲氣焰,在強大的火力和心理攻勢的雙重壓力下犯罪分子交槍投降。

7、乘坐3號護衛車的押運兼副指揮負責護衛車的警戒,并指揮3號護衛車兩名解款員在犯罪分子投降時手拿警棍,協助擒拿、制伏犯罪分子。

8、若歹徒勢眾,我方難以制服 且后援未到時,歹徒進攻運鈔車,搶劫運鈔車后準備逃離時,我方應全力還擊,并果斷射擊運鈔車輪胎,迫其停駛。

9、當運鈔車的司機受傷時,指揮員應及時指揮護衛車司機接應運鈔車駕駛。

10、傷員搶救,參加押運的人員受傷時,應立即組織指揮搶救傷員并送至安全地帶。

11、要控制好手中武器,防止武器落入歹徒手中。

12、當警察趕到后,向警察匯報案情,協助警方打擊罪犯和將擒獲的犯罪分子移交警方,將頭寸處理后由保衛部門寫出案情報告。

(二)發生交通事故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1、一般交通事故處置措施。

1、1、指揮員組織隨車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

1、2、武裝押運人員做好運鈔車的警戒工作,嚴防歹徒乘機搶劫運鈔車,貨金人員負責勸阻群眾不要圍觀。

1、3、如果是輕型事故,押運負責人應和發生交通事故的另一方當事人協商及時現場處理事故。

1、4、如一時無法協商的事故,應及時報告交警部門協調處理事故。

1、5、若短時解決不了的,請交警部門及時拍照、繪制事故現場圖,使事故運鈔車及時脫離事故現場后,另擇時處理。

2、運鈔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和人員傷亡時的處置措施。

2、1、運鈔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押運負責人組織隨車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組織武裝押運人員做好運鈔車的警戒工作,嚴防歹徒乘機搶劫運鈔車;組織其他隨車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2、2、押運負責人應迅速報告中支,中支應立即組織車輛和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如果事故發生在轄區之外的,應請求當地人民銀行支援,及時轉移頭寸。

2、3、押運保衛部門負責人應迅速報告交通警察部門和“110”報警指揮中心,請求處理交通事故和保護發行基金安全。

2、4、當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時,押運貨金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人員和車輛就近醫院搶救受傷人員。

3、護衛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時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和人員傷亡時的處置措施。

3、1、押運負責人組織隨車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組織武裝押運人員做好運鈔車的警戒工作,嚴防歹徒乘機搶劫運鈔車;組織其他隨車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3、2、押運負責人應迅速報告中支,中支應立即組織護衛車輛、人員和后勤部門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將運鈔車撤離事故現場,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如果事故發生在轄區之外的,應請求當地人民銀行支援,將運鈔車撤離事故現場存放當地人民銀行。

3、3、押運保衛部門負責人應迅速報告交通警察部門和“110”報警指揮中心,請求處理交通事故和保護發行基金安全。

3、4、當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時,押運貨金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人員和車輛就近醫院搶救受傷人員。

3、5、事故車駕駛員和一名貨金人員具體負責協助與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相關事項,在后勤部門負責人趕到由后勤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處理交通事故。

(三)發生車輛故障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1、運鈔車發生車輛故障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1、1、押運負責人選擇好安全停車地點停車。組織武裝押運人員做好運鈔車的警戒工作,嚴防歹徒乘機搶劫運鈔車;組織駕駛員迅速搶修車輛排除故障。

1、2、在車輛維修時應打開故障燈或警燈對外示警。

1、3、運鈔車一時無法修復時,押運負責人應迅速報告中支,中支應立即組織車輛和維修人員趕赴現場;如果事故發生在轄區之外的,應請求當地人民銀行支援;不管在轄內或轄區外都應及時轉移頭寸,確保發行基金安全。

1、4、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組織對運鈔車的安全保衛。

2、護衛車發生車輛故障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2、1、押運負責人選擇好安全停車地點停車。組織武裝押運人員做好運鈔車的警戒工作,嚴防歹徒乘機搶劫運鈔車;組織駕駛員迅速搶修車輛排除故障。

2、2、在車輛維修時應打開故障燈或警燈對外示警。

2、3、車輛一時無法修復時,押運負責人應迅速報告中支,中支應立即組織車輛和維修人員趕赴現場;如果事故發生在轄區之外的,應請求當地人民銀行支援。

2、4、車輛一時無法修復時,不管在轄內或轄區外運鈔車在另一部護衛車的護衛下都應駛回中支或當地人民銀行,以確保發行基金安全。

(四)運鈔車在途中遇到嚴重塞車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1、如果發生嚴重塞車時,如另有其它道路時押運負責人及時組織車隊繞道。

2、如無法繞道時,運鈔車隊應保持車距,防止其它車輛插隊,不得熄火,打開警示燈。有交警在現場指揮的情況下,押運指揮員應下車與交警協商,請求優先通行。

3、車上所有押運人員保持高度的警惕,嚴禁在車上打瞌睡,應注意觀察周邊情況,嚴防歹徒乘機搶劫運鈔車。

4、車上人員盡量避免下車,不要與過往路人閑嘮,下車方便時每次只能1至2人的進行。

5、押運指揮員應時刻保衛與中支政務值班室的聯系,武裝押運人員不得玩弄手中武器。

七、要求

1、加強組織紀律性。在運鈔途中絕對服從領導,團結一致,同心協力,要有全局觀念,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在中途隨意下車或單人行動;不得在執行任務時飲酒。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范文2

為使不可預見的突發性事件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有效處理,保證醫院正常醫療工作秩序,結合我院人員、醫療救護條件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以人為本,快速反應。

4.科學處置,協調合作。

二、基本條件

我XX鄉位于XX區,轄區人口54000余人,院內職工32人,醫生17人,1人具有中級職稱,其余為初級職稱,護士7人。設置各類科室13個,開放病床60張。

三、領導機構

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下設醫療救護領導小組,安全保障領導小組。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等及各科室負責人

(二)醫療救護領導小組

長:

副組長:

員:

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監督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2.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據其影響,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及時、有效開展分析和決策工作,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醫療救護小組職責: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時,迅速組織核實具體情況后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匯報并提出是否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2)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指令后,迅速組織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3)監督、指導應急工作的開展,提供人力、物資、技術設備等有效支持;

(4)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實施情況和所取得效果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三、應急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當事人按照事件性質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組織核實具體情況后提出是否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如無須啟動應急預案,直接安排相關人員落實;如需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迅速介入,組織實施相應應急預案。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平時做好應急搶救物資的準備,包括救護車、急診搶救設備和藥品的完好并齊全。救護車由程廣武、寧連杰做好機動,隨叫隨到。急救藥品、急救設備由李偉娟、滑軍建、陳洪濤醫生每天核對。

2.強化衛生應急管理規范,加強救治工作組成員及醫務人員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適時演練。

3.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第一時間內組織人員對患者進行救治,落實相關衛生防護、監測檢驗和疫情控制措施。

4.服從上級調遣,積極參與社會救護工作。

(二)應急啟動程序

一線醫務人員遇到緊急情況

醫務科或

行政總值班

應急領導小組確定事態

指派應急小組

啟動預案

應急救治工作組立即開始工作

立即進入應急狀態

(三)應急處理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啟動應急預案后,緊急調集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調用相關設施、設備等;必要時,配合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人員疏散或隔離。所有科室及個人應當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相互配合,各司其職,集中力量保證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將損失降到最低。

3.后勤保障要盡一切努力充分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防護用品,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藥劑科要保證藥品的供應。

6.醫務科、辦公室等部門應當對突發事件現場等采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群體防護等措施。

二、食物中毒救治應急預案

(一)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醫療救護小組履行好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醫院內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理工作;

2.依調動本院醫療力量參與食物中毒處理和病人救治;

3.做好患者嘔吐物、排泄物、血樣等標本的留樣和檢驗工作;

4.及時向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衛生監督所報告;

5.協助衛生監督所對食物中毒事故的情況記錄、核實;

7.組織對食物中毒事故病人的救治及聯系會診、轉送工作。

(三)應急處置流程

1.接收三人以上食物中毒患者或病情嚴重有生命危險食物中毒患者時,

即刻通知醫務科或總值班。

2.醫務科或總值班接到通知后立刻向群體性食物中毒救治應急工作組匯報,群體性食物中毒救治應急工作組根據中毒患者人數、病情等情況判斷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如無須啟動,由科室組織力量搶救,必要時由醫務科或總值班調動相關科室參與救治。如需啟動應急預案,即刻組織院內力量參與救治,必要時外請專家來院協助救治或轉院治療。

3.當符合以下情形時,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相關情況。

(1)中毒人數超過10人的;

(2)出現危重或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通報以及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4.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時協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食物中毒事件進行調查、現場采樣工作。

5.救治工作結束后總結相關情況并報縣衛生監督所。

三、醫院院內緊急意外事件應急預案

1.住院患者住院期間突然出現心臟驟停、猝死、意外傷害,由患者所在科室立即組織醫務人員進行積極救治,同時將情況向醫務科報告,以便協助科室做好進一步救治工作。

2.若突發心臟驟停、猝死、意外傷害為探視患者人員,依照就近原則在離事發現場最近的科室組織搶救,同時上報醫務科,醫務科根據情況及時聯系患者(死者)親屬或單位,做好解釋工作。

3.若發生患者或家屬在住院期間因打架斗毆致傷的,所在科室立即向總值班報告,同時做好傷者的醫療救治工作,總值班組織人員保護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以便妥善處理。

四、火災處理和人員疏散應急預案

滅火程序

1.報警:利用就近電話迅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總值班報告;如火災涉及范圍較大,迅速向縣報警中心119報警,報警時講清單位、樓層、部門、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和報警人姓名,并通知臨近部門關上門窗、熟悉滅火計劃和隨時準備接收病人;并派人在醫院門口接應和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

2.救援:組織病人及其他來訪者及時離開火災現場;對于不能行走的病人,采用抬、背、抱等方式轉移。

3.限制:關上門窗、防止火勢蔓延。

4.滅火或疏散:如果火勢不大,用滅火器滅火;如果火勢過猛,按疏散計劃,及時讓病人和其他人員撤離現場。

救援人員滅火、疏散步驟

1.報警通報:

一旦接到火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到事發地點核實并同時派人前往現場勘察,明確火情及原因。當確認起火時,向樓層通報,次序為:著火層——著火層以上各層——有可能蔓延的著火層以下的樓層,通報時說明疏散路線,穩定病人情緒,防止出現混亂現象。

2.滅火:

(1)在撲救中,參加人員必須自覺服從現場最高負責人的指揮,沉著、機智、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撲滅。

(2)抓住滅火有利時機,對存放精密儀器、貴重物資的部位,應集中使用滅火器滅火,爭取一舉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

(3)對于在燃燒中會產生有毒氣體的物品,撲救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如使用氧氣呼吸面罩,用濕毛巾、口罩捂住口鼻等。

3.疏散:

(1)本著病人優先的原則,醫院員工有責任引導病人向安全的地方疏散。疏散通道被煙霧所阻時,應用濕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身體盡量貼近地面,匍匐前進。

(2)。疏散通道口必須設立哨位指明方向,保持通道暢通無阻。

(3)疏散與保護物資:應先疏散和保護貴重的、有爆炸和有毒害危險的以及處于下風方向的物資。疏散出來的物資不得堵塞通路,應放置在免受煙、火、水等威脅的安全地點,防止丟失和損壞。

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五、燒傷患者的應急救護預案及程序

(一)、立即通知救護小組的同時,接診人員及時給予氧氣吸入,使用靜脈留置針或靜脈切

開建立有效的靜脈通道,補充血容量。

(二)、患者有胃腸道反應,血尿、心率在

120/min

以上,呼吸

30/min,脈壓

差小于

3

kPa

(

22

.

5mmHg),體溫過低,神志恍惚,四肢厥冷,說明患者出現失

血性休克,應通知醫生,遵醫囑給予升壓藥、止痛劑。

(三)、備好各種搶救用品,呼吸興奮劑,強心藥、吸痰器。

(四)、嚴密觀察病情變化,重度燒傷患者,

15~

30min

測量生命體征一次。

(五)注意觀察患者嘔吐物及尿的性質、量、顏色,同時確記錄出人量。

密切

觀察生命體征變化,若有異常及時通知醫生。

(六)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嘔吐時可頭偏向一側,避免

誤吸,呼吸道燒傷嚴重,呼吸困難時,立即行氣管切開。

(七)

及時做好轉院前準備。

(八)做好患者的心理護理,有專人守護,使患者有安全感,聽取并解答患者或

家屬的疑問,以減輕他們的恐懼和焦慮心情。

【程序】立即通知醫生

配合搶救

開放靜脈通道

吸氧(保持呼吸道通暢)

鎮靜止痛

監測生命體征

轉院前準備

做好心理護理

記錄搶救護

理記錄

六、遭遇暴徒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一、做好病房安全工作管理,夜間病房門上鎖。

二、遭遇暴徒后,沉著冷靜,采取果斷措施保護患者及公物,盡量減少不必

要的損失。

三、注意觀察暴徒的特征。

四、設法通知派出所,或撥打110。

五、暴徒逃走,注意走向,為破案提供線索。

【程序】安全防范

派出所或110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范文3

一、 問題的提出:我國專利案件處理程序制度中民事審判權與行政執法權的沖突

根據我國專利法及相關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國現行專利案件處理程序制度可以概括為“兩套系列”、“三種方式”。

“兩套系列”是:(一)行政系列。對專利審查程序、撤銷程序及無效宣告程序中出現的行政性專利案件和具有民事性質的專利糾紛案件的處理(可以)通過行政渠道解決。如行政復議、復審、行政訴訟、行政裁決等。(二)訴訟系列。對民事性專利案件和刑事性專利案件完全由訴訟渠道解決。

“三種方式”是指行政處理方式,包括行政決定、行政裁決;民事處理方式,包括民事裁定和判決;刑事處理方式,即刑事判決。行政判決很少涉及對案件實體的具體處理,所以可以把它視為行政處理方式的一種附屬方式。

由上可見,對純行政性專利案件,審判權與行政執法權由行政訴訟法給予界定,并不會發生沖突的問題,但對具有民事性質的專利糾紛案件的處理上,由于兩套系列、多種處理方式并存,民事審判權與行政執法權之間存在著沖突的可能性。

這種沖突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法律規定上的沖突。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 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亦即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民訴法進行審理。其第6 條又規定:“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睋?,最高人民法院在有關司法文件中(注: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專利審判工作的幾個問題的通知》(1985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申請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通知》(1987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2年12月29日)第二項規定。)就專利案件規定了自己的管轄范圍。即民事性專利案件的受理范圍?!秾@ā返?0條,《專利法實施細則》第76條、第77條及國家科委、專利局《關于加強專利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項規定了專利管理機關的執法職能及其與人民法院相同的民事受案范圍。專利管理機關對民事性專利糾紛案件的處理方式在行政法上屬行政裁決的性質。雖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不服行政裁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接受司法審查,但行政判決畢竟是對行政主體裁決過程合法性審查,很難涉及到當事人之間具體權利義務關系。這就是說從案件的實體上剝奪了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權,使得民事訴訟法與專利法規在立法上促成了審判權與行政執法權的沖突。

二是訴訟程序與行政執法程序運作過程中的沖突。這主要表現在:1、在程序的啟動上。對專利申請權糾紛案件,法院認為, “須先經行政解決,當事人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地方專利管理機關處理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在立案審查時,應先告知當事人先去行政機關請求調處解決、法院不應直接收案?!保ㄗⅲ褐袊鴮@謱@芾聿?、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庭編《中國專利糾紛案例選編》, 專利文獻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第5頁。不過,這種作法與《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5 條第1款規定相矛盾。該款規定,此類糾紛,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雖然在形式上與民訴法第111條第3項的規定相同,但實質上是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2年12月29日)第7項規定相矛盾的。 即專利管理機關可對此類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達到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調解書送達前或送達后反悔,又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這表明,除非專利管理機關對此類案件不適用調解,僅適用裁決方式結案,否則,一方當事人可以繞過行政解決方式(如通過假意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就造成了行政優先受理權的虛置。對專利侵權案件等,專利法規定了由專利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競爭管轄,即由當事人選擇案件主管機關。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2年12月29日)第5項規定又限制了由專利法第60條等作出的這一規定。 即除非雙方當事人都愿意接受專利管理機關處理,否則,即使一方向專利管理機關請求調處,專利管理機關并且也已經立案受理,只要另一方當事人拒絕答辯或未進行實質性答辯又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若符合民訴法規定,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另外,如果在專利管理機關調處過程中,當事人雙方都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亦應予受理。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專利糾紛案件的范圍被大大地限制了,司法管轄權得到了充分的擴張。2、在專利無效宣告程序與民事訴訟程序關系上。 由于無效宣告程序是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主持下進行的,屬于行政執法權范疇,而非司法權范疇。因此,這實質上也是行政執法權與司法權的關系問題。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5條第2 款規定:“當事人因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發生糾紛,并已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可以請求專利局中止有關程序?!贝送?,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申請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通知》(1987年10月19日)第4 項及《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2條規定了無效程序與訴訟程序的關系問題,其中,法院掌握了很大的主動權和自由裁量權。例如1987年10月19日《通知》第42項規定(現仍有效部分):專利復審委員會在對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復審的過程,如果發現無效宣告請求是針對已為人民法院確認專利申請權提出的,而且無效宣告請求人提出了新的證據和理由,則應中止專利復審程序,并將新的證據和理由送交人民法院。有關人民法院應認真審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知無效和宣告請求人和專利復審委員會。這意味著,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程序必須依賴于法院的裁決才能進行。而在1992年12月29日的《解答》中,則規定:除法院受理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案件后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無效的應當中止訴訟之外,對其它情況,法院可以不中止訴訟。這些措施雖然有助于防止侵權人利用宣告專利權無效故意拖延訴訟,繼續實施侵權行為,但畢竟不是及時制止侵權行為的根本辦法,制止侵權行為采用訴訟保全等措施即可達到目的,與中止訴訟與否關系并不大。3、兩套系列不協調,還可能因地方、 部門保護主義等破壞法治因素的干擾,削弱審判權與行政執法權的權威,或者造成兩權之間更加劇烈的磨擦。

三是法理上的沖突。造成司法權與行政執法權沖突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理論缺乏科學性與統一性。這是傳統公法、私法分立理論與現代社會經濟生活復雜性的沖突。近代以來,大陸法系把法律區分為公法與私法,并提出了私法自治的法律原則?!皡^分公私法的實益在于,易于確定法律關系性質,應適用何種法律規定,應采何種救濟方法制裁手段,以及案件應由何種性質的法院或審判庭受理,應適用何種訴訟程序?!保ㄗⅲ毫夯坌牵骸睹穹傉摗?,法律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28—29頁。)即私法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轄,公法案件除刑事案件外,原則上得受行政救濟,由行政機關或行政法院管轄。(注:王澤鑒:《民法總則》(臺灣),1992年版,第2頁。)現代專利制度的創設使公法私法的界限模糊了。涉及專利的法律關系不僅有民事法律關系,而且還包括大量的行政、刑事、訴訟等公法關系。在一專利案件中往往會發生這種民事法律關系與公法關系的競合。如專利侵權案件中既包含侵權人對因行政許可而產生的行政法律關系的侵害,也包含對私權(專利權)本身的侵害。對這樣的案件,應由哪種機關管轄,適用何種程序,在不同的法律思想指導下,會有不同的解決方案。由于我國并不承認公私法劃分的西方法律理論,但同時又沒有解決這一問題的具體理論武器,導致了司法權與行政執法權在立法和實踐操作中的沖突。

二、外國的經驗:西方典型解決模式述評

相對于民事、刑事等古老的法律制度而言,專利制度是一項較為年輕的制度。由于沒有定型的理論模式作指導,世界各國都在不斷探索最適合自己的法律制度,特別是在解決專利案件處理程序中民事審判權與行政執法權沖突問題,提出了不同的解決辦法或模式,現舉其要者,分述如下:

英國模式(注:本文探討范圍不涉及英國專利法中有關歐洲專利及蘇格蘭訴訟體制部分。):1、機構設置及職權。1977 年《英國專利法》明確規定了專利法庭的設置及一般權力。第96條之(1 )規定:“應設置專利法庭作為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的一個組成部分,審理與專利有關的以及法院規則中規定的其他內容的訴訟?!钡?9條規定了法院的一般權力:“法院在按照本法、任何條約或聯合王國參加的國際公約執行原審或上訴審判權中遇到的問題,可以專利局局長已過的任何命令或行使專利局長已行使先例過的任何其他權力?!钡摲ú]有對專利局及其局長的一般權力作出一般性規定。而是將其職權在條文中作了具體性規定。概括起來,其職權主要是:審查并授予專利權的權力,在審查專利申請案時受理異議的權力及頒發專利證之后處理專利案件的權力。英國專利法通過對法院權力的一般性規定和對專利局(局長)權力的具體性規定,在立法上較好地解決了二者之間的權力關系,避免了沖突的發生。2、權力之具體配置:(a)專利局局長對侵害專利的訴訟案件享有受限制的受理權。第61條規定,有關一項被宣稱侵害專利的行為,該專利的所有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不侵害法院的任何其他裁判權的條件下)。并可在訴訟中提出較廣泛的請求(共5項)。但第3款規定,專利權人和任何其他人可根據彼此間的協議向專利局局長提出問題,即該其他人是否侵害了此專利。專利權人可據此要求侵害人賠償其損失,或要求宣布該專利有效并受到了他的侵害。如果局長認為向他提出的問題由法院決定更為合適,他可以拒絕受理,而法院將有權裁決該問題,這樣,專利局長的受理權至少有如下限制:須有當事人的協議,僅能接受當事人的兩項請求,由此可見,專利局長受理的僅是“問題”,而對損失的賠償的請求只是他在解決該問題時附帶的事項,不是法院審判意義上完整的訴訟。(b)法院對專利享有受限制的注銷權。 英國法對“專利的注銷”規定了兩種方式,一為依任何人的申請注銷;二為專利局局長有主動注銷專利的權力。對前者,第72條之(1)規定, 法院或專利局局長經任何人申請,根據法定的理由,可審查并命令注銷一項發明專利,并有權要求專利權人修改其專利書件。如果專利局長拒絕批準注銷申請,法院即不得接受就此件專利再提出的注銷申請[72—(6)]。在專利局長已受理且未決定是否注銷之前,法院亦不能受理注銷申請,除非專利所有人同意或專利局長有書面證明法院解決此案更為合適。這說明,在專利的注銷問題上,專利局長的權力之效力優先于法院的審判權。(c)專利有效性爭議只能在專利侵害訴訟、 侵犯發表申請案權利訴訟及以“侵害”專利相威嚇、非侵害聲明、注銷專利和有關王國使用的爭議訴訟中提起,并絕對禁止當事人在這類訴訟當中,法院結案前,未經法院許可即向專利局長提起有效性爭議[74—(8)]。因此, 就專利之有效性問題,法院又享有優勢的權力。(d )在一項發明被批準為專利后,就專利權誰屬問題的疑議,首先應向專利局長提出[37—(1)]。故專利局長在此問題上較法院更有主動性。3、兩套程序運作中的關系。如果當事人對專利局長處理的結果不服可向專利法院上訴,但對四類裁決(如有關書件形式、呈交方式、申請費等)不得上訴[97—(1)]。一般情況下,對專利局長的裁決上訴并經專利法庭復判后,不得再就復判向上訴法院上訴,除符合[97—(3 )]之規定外。此外,英國專利法還對專利局處理案件的具體方式作了規定,如專利局局長獨斷權力的行使方式等。(第101條)

英國現行的這套體制是1977年以后形成的。此前,對專利案件是由工業裁判所來裁處的。工業裁判所是一種介于司法機關和政府行政機關之間的特殊機構。這種設置據說是適應政府對社會經濟生活加強干預的現實需要。但學界對此頗有非議,認為:這是對英國法治傳統的破壞。一切裁判權都應由普通法院行使。1955年英政府組織了弗蘭克斯委員會(franks committee)對行政裁判所進行調查,1957年該委員會提出一份報告稱:行政裁判所的存在是必要的,它是司法體系的補充。是按議會意旨設立的審判機關,非行政機構的一部分。但由于行政爭端的特點,行政裁判所不能等同于法院。必須兼顧行政的需要和公平的要求,以平衡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的利益。(注:王名揚著:《英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第139頁。)英國設立工業裁判所 (行政裁判所之一種形式)完全出于現實的需要,具有很強的實用主義特色。它認為,這種裁判所具有普通法院所不具有的優點,如案件處理對裁判者專門知識的需要,程序簡便、靈活、速度快、費用低等。但它畢竟是對國家已有體制的一種沖擊,為兼顧現實需要與法治固有觀念的需要,1977年成立了專門法庭-專利法庭,將工業裁判所取而代之。

美國模式:1、建制及職權?!睹绹ǖ洹返?5編第1條規定:專利與商標局是商務部所屬機構。第6條a項又規定:專利與商標局局長在商務部部長的指導下,主管或行使法律所規定的有關核準專利和專利證頒發以及商標注冊的一切職務。此外還有其他一些與專利案件的處理關系不甚密切的規定。第7條規定了申訴委員會的設置。 其職權是根據申請人的書面申訴,對于審查員所作不利于專利申請的決定,進行復查。其性質屬于“再審理”。第141條規定了關稅與專利上訴法院的權力。 即如果申請人放棄民事訴訟,可就申訴委員會的裁決及抵觸案的一方當事人對專利申訴委員會有關優先權問題所作的裁決,向美國關稅與專利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該法院有權受理。否則即根據第145、146條,在符合有關規定前提下向有關聯邦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對一般民事性質的專利案件則按民事程序由相關的聯邦地區法院作一審。其二審案則由初審法院所在巡回區的聯邦上訴法院受理。但由于各聯邦上訴法院對專利侵權問題解釋各異,難于維持聯邦專利制度的統一性,且對專利的技術性問題,一般法官又難以勝任,因此,在1952年專利法實施后,就開始了專利司法制度的改革。1982年決定將美國權利要求法院上訴職能與關稅與專利上訴法院的職能合并,再賦予其新的職能,成立聯邦巡回區上訴法院。它是全國性巡回區法院,其管轄權主要是:對94個地區法院的專利訴訟案的上訴有排他性的管轄權及受理直接來自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或者通過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的一審;間接來自該局的專利申請爭議的上訴案。(注:張乃根編著:《美國專利法判例選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第25—26頁。)2、權力運作。 對直接來自專利局的案件及間接在該局的專利申請爭議案(如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就抵觸專利的優先權問題而發生的爭議),聯邦巡回區上訴法院及相關地區法院根據任何一方當事人提議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對專利局的記錄及所作的證明和提出的文件應該承認其效力(與我國專利訴訟中所稱的禁止反悔原則相類似),以充分尊重專利局應有的權力。同時,專利局應執行法院的判決,按法院的指示向有權人頒發專利書證(第150條)。 對其他專利案件,聯邦巡回區法院及地區法院采“專利權有效推定”的原則,即除有法定抗辯理由之外,專利證書中每一權項(不論其形式上是否獨立)都應推定為有效、主張無效者負舉證責任。這在表面上看雖是舉證原則,但實質上體現了司法權與行政執法權彼此相互獨立、相互尊重的關系?!胺ㄔ旱臋嗤碜詫ψ约簷嗬南拗啤保ㄗⅲ簮鄣氯A法官:《世界知名法學家講座》(尚未公開出版發行)。),不作份外之事。這是美國法官對自己職權的共同的基本觀念。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為防止侵權人拖延訴訟,于第283 條規定:數法院對專利訟案有管轄權都可以依照衡平法原則發出禁令,防止法院以認為合理的條件侵害由專利證書取得的任何權利。

德日模式:德國與日本同屬大陸法系,且在立法上有明顯的淵源關系。盡管其具體制度、程序設置有所不同,但出于論述的方便,本文將之結合起來進行闡述。1、在與專利有關的機構設置上。 德國專利的審批授權機關是其專利局,并由其受過技術訓練的審查員審理。為了協調司法權與行政權的關系,1961年德國設立專利法院,審理不服專利局決定的專利申訴(即復審)、無效、撤銷和強制許可的案件。并可就專利法院的判決上訴到最高法院。其他專利案件,則按民事訴訟程序由普通法院審理。(注:參見《日本特許法》第三章、第六章、第七章之規定。)在日本,其專利的審批、授權、無效宣告等均在特許廳范圍內進行,有審查、審判、復審等復雜程序及相應的機構,(注:參見馬沙爾:《專利侵權訴訟》,載于最高法院經濟庭中國專利局《〈德國專利案例分析研討會〉資料匯編》,1995年5月(內部資料)第3頁。)屬于行政范疇。“對判決、第159條第1項(包括準用于第174條第1項的場合)、 準用第53條第1項(補充修正之駁回)的規定駁回決定以及對求判或再審請求書的駁回決定提出申訴,由東京高等法院專門受理”(第178條)。 而其它民事性案件則由普通的一般法院按民事程序受理。2、 權力運作關系。作為大陸法系的典型代表,認為民事關系屬私法關系,由當事人自治,國家行政不予干預。反之,行政法律關系屬公法關系,則由行政機關或專門法院來審查或審理。日本雖然在因專利形成的行政關系案件的受理上沒有設置專門法院,但規定了由東京高等法院專屬管轄,在一定意義上說,也是這種法治觀的體現。因此在專利行政案件與民事案件的處理上由于司法權與行政權界限明確,一般不會發生主管競合的情況。但這并不意味著兩權之間不存在交叉關系。例如在專利侵權案件審理中會出現被告反訴原告專利權無效的情況。德國專利法院享有專利無效的審判權,它與審理侵權的民事法院彼此獨立,從邏輯上說專利有效是侵權構成的前提,所以在此種情形之下,民事法院應中止訴訟,但其民訴法及實用新型法第19條則規定審理侵權的法院可以中止訴訟或延期審理。在這里,審理侵權案件的法院掌握著很大主動權。但是由于侵權訴訟一般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審結而無效訴訟相當快(平均13個月),所以很少發生侵權判決之后再訴無效案件,也未出現過侵權判決與無效判決相互沖突的問題。(注: 參見中國專利局專利法研究所編:《專利法研究》 (1991年),專利獻出版社,第119頁。) 日本的專利無效案件在其特許廳內進行審判,不服可以向特定法院起訴。因此也有審理民事案件的法院的司法權與行政權在適用程序上的交叉關系。日本特許法在諸如此類涉及司法權與行政權的關系問題上都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如第65條、第168條及第184條之2.

拉丁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專利局只起登記作用,一切其他事宜,無論是實質性審查,還是專利訴訟,悉由法院解決。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一些拉丁美洲國家的制度都帶有此類特點,后來,部分國家改變了這一作法。(注:鄭成思:《知識產權法若干問題》,甘肅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版第109頁。)其根本依據是把專利權作為自然權利而與一般私權同等看待。把專利法視為私法,實行私法自治,國家行政不予干預。

通過以上對西方典型國家兩權沖突解決模式的考察,我們至少從中可得出如下幾點結論:

一是在專利案件處理程序上,如何協調審判權力與行政執法權的關系,首先要受到該國權力結構基本制度的制約。在資本主義“三權分立”的制度下,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分工是明確的,不可相互滲透。因此,在專利案件的處理的程序設計上,上述四種模式都體現了這一基本思想。盡管其解決的方法各不相同。甚至有的國家也曾試圖模糊其中的界限,如英國的工業裁判所,但最終還是取消了這一做法,使行政權與司法權各復其位。

二是程序的設計直接取決于該社會的法治理念。英美法系雖無公、私法之劃分,但有著與大陸法系相同的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價值理念。即強調個人主義和私權神圣。行政權不能介入私權。英國雖然專利局長有處理民事性專利案件的權力,但其程序的啟動完全由雙方當事人自決。因此,西方發達國家盡一切可能把專利權塑造為私權-一般財產權利。如美國專利法第261條、英國專利法第30條之(1)等,從而抹去專利權在產生、維持等環節上帶有的公法色彩,受一般民事法律調整。同時在審查、授權等環節上又強調其公法性即按行政關系對待,由行政機關來處理。

三是西方專利案件處理制度安排的另一特點是,盡可能在適合專利案件的特點與節省制度成本之間找到最恰當的結合點,而不在全國成立一個執法、管理專利的專門行政系統機構,盡最大可能依靠已有的民事訴訟程序制度來處理專利糾紛案件。因此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司法權與行政權的沖突。

四是各解決模式都是針對本國現實需要而確立的。其中英美法系以經驗主義立法觀念見長,能夠結合實際,具體地制定出反映實踐需要的法律,但缺乏理性支持。大陸法系以理性主義的立法觀念見長,但囿于傳統束縛,對現實有顧及不周之虞。特別是現代西方國家已認識到在專利保護中行政權的重要作用,因此,對法治不健全的發展中國家采取行政保護手段來調整專利關系給予默認甚至是支持的態度。這在中美知識產權談判備忘錄以及trips協議中有所反映, 但要求對此應給予司法復審的機會。這不能說不是對傳統以來認為的公權不能介入私權的觀念的突破。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范文4

關鍵詞:應急預案;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體系建設

中圖分類號: TV213.4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8-000-02

應急預案是指在風險分析和評估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或者事故,事先制定的應對處理方案或者措施[1]。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事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國內外各級地方政府和行業紛紛制定應急預案,學術界對應急預案也有較多研究[2-10]。對應急預案綜合性的研究主要側重在應急預案的制定原則、應急預案的基本結構、內容、分類和應急預案編制步驟等方面。

應急預案按照一定的內部聯系規則構成了應急預案體系。隨著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正式運行,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建設管理局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更加重視,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已初步形成。

一、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突發應急事件概況

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自陶岔渠首開始,沿線經過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四個省市,跨越長江、淮河、黃河、海河四大流域,全長1432km,全線布置各類建筑物2385座,沿線周邊環境復雜,運行管理難度大。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突發事件主要為工程事故突發事件、水質污染突發事件、社會影響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四類。

(一)工程事故突發事件主要指工程結構、自動化系統、機電金結及供電系統發生破壞或失靈的突發事件,包括:工程結構破壞突發事件,如決口、堰塞、PCCP爆管等;自動化調度系統失控突發事件;金結機電及供電系統突發事件,如閘門損壞,供電系統癱瘓等。

(二)水質污染突發事件主要指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總干渠水質發生污染的突發事件;社會影響突發事件,包括:渠道沿線化工廠等污染源滲入渠道污染水源;裝載有毒有害化學品車輛墜渠引發水質污染;人為惡意投毒導致水質污染等。

(三)社會影響突發事件主要指可能對工程造成負面政治和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包括:沿線水事糾紛事件;沿線人員私自進入渠道管理范圍導致溺亡事件;渠道汛期左排建筑物行洪引起沖淹事件;沿線地下水污染糾紛事件等。

(四)自然災害突發事件主要指受當地復雜地形地質和氣候變化影響,存在各種自然災害的威脅,可能造成工程或人員傷害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洪水災害;冰凌災害;暴雨災害;地震災害等。

二、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應急預案體系

南水北調中線建管局應急預案體系由應急管理辦法、綜合應急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及二級運行管理單位的應急預案組成。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及二級運行管理單位的預案均服從總體預案。

(一)應急管理組織機構

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由一級運行管理單位、二級運行管理單位、三級運行管理單位組成。一級運行管理單位成立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應急管理工作,并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成立各專業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各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并下設專業辦公室及專家組。二級運行管理單位參照一級運行管理單位設置應急管理組織機構,三級運行管理單位服從二級運行管理單位指揮,配合完成應急響應有關事項。

(二)應急預案的級別

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4個級別:Ⅰ級(特別重大事件)、Ⅱ級(重大事件)、Ⅲ級(較大事件)和Ⅳ級(一般事件)。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由一級運行管理單位、二級運行管理單位、三級運行管理單位組成。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四級,對照事件分級發生Ⅰ、Ⅱ、Ⅲ級突發事件時,一級運行管理單位啟動一、二、三級響應;發生Ⅳ級突發事件時,二級運行管理單位啟動四級響應。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單位啟動相應預案。

(三)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四級,對照事件分級發生Ⅰ、Ⅱ、Ⅲ級突發事件時,一級運行管理單位啟動一、二、三級響應;發生Ⅳ級突發事件時,二級運行管理單位啟動四級響應。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單位啟動相應預案。

當國家或地方啟動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時,各級運行管理單位相應應急指揮機構接受統一領導。

(四)應急保障

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有線、無線相結合的基礎應急通信系統,并大力發展視頻遠程傳輸技術,保障救援現場搶險與應急管理機構之間的通信暢通;做好與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確保通訊暢通。

2.物資保障

各級運行管理單位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組織做好應急物資監測、預警、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工作,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特殊物資應提前簽訂相關應急供應協議,保證及時供應。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應急物資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計劃調配。同時了解地方政府的應急物資管理情況,必要時請求地方政府調撥。

3.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運行管理單位要建立各類相應的應急隊伍。充分依靠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力量和作用。應急隊伍建設應分為先期處置隊伍、后續處置隊伍、增援隊伍,以保證應急隊伍處置情況時的連續性。

4.經費保障

突發事件處置經費納入通水運行預算,應急經費實行專項撥付、??顚S?。財務部門應按照突發事件處置要求,及時下撥經費。

5.其他保障

(1)各級運行管理單位充分利用社會應急醫療救護資源,支援現場應急救治工作。

(2)各級運行管理單位充分發揮保險在突發事件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三、現行應急預案分析

中線局應急處置管理工作處于起步階段,為了有效提升全線輸水調度應急管理能力,保障輸水運行安全,中線局在《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調度預案》的基礎上,適時開展全線應急調度演練:開展了專項應急調度演練。通過模擬北京段工程PCCP爆管、天津段工程箱涵嚴重滲水、京石段工程水質污染、河南段工程渠道決口4類典型工況下的應急調度,提升了各級輸水調度機構有關人員的應急調度能力,同時通過演練發現了應急預案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預案制定方面

1.體系尚不完整

中線建管局雖然制定了應急預案體系,但是預案應急處置方案內容不全,各項應急預案的劃分、編制是否科學合理,還有待時間和實踐的檢驗,有的還沒有正式出臺,需要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的技術支撐作用,根據實際情況和情境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2.針對性較差

分級響應措施缺乏差異性,三級所對應的分級響應措施比較相似,不能體現不同級別響應間的差異性,不利于不同級別人員應急狀態下參照進行具體的操作。

突發事件救援是以相應的情境為基礎的,對情境估計不足或者考慮的較少,這樣的應急預案必然是有偏差的。應急預案應該是一個動態過程,是基于突發事件的演化規律的動態方案,而目前在應急預案制定過程中則很少這樣去做,所以造成的結果就是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救援工作基本是基于領導的判斷而來。

3.可操作性差

預案中對應急響應只是按部門羅列了響應行動,導致應急響應流程復雜,不夠流暢,影響應急人員對預案的執行。

(二)預案執行方面

1.缺乏應急預案管理體系

應急救援預案的最大價值在于有效地進行實戰,應急演練可以檢驗預案,并培訓員工和應急救援人員。在對應急預案進管理時,要做到信息情況有人收集,后勤保障有人協調,基層預案有人指導,演練效果有人評估。

2.缺乏應急救援效果評價

沒有對預案進行定期的評價,特別是在進行演練和實戰后沒有對預案實施的效果進行檢驗,導致應急預案不能及時進行修改。

預案里涉及到的通訊、裝備、醫療、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沒有得到真正的演練,另外還有物資保障,演練過程沒有涉及這些后勤保障部門,結果會導致后勤保障達不到應急預案的要求。

四、建議與思考

(一)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管理體系

建立相應的小組,專門負責預案制訂、修訂、管理工作,做好制訂工作完善預案,組織學習培訓,互相交流,演練后,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及時對預案作出修訂。

(二)明確各級單位的角色責任和關系

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在公司、二級單位、三級單位在救援力量方面部署,把側重點放在各個層面的具體的救援行動上,對平時的應急救援訓練有指導意義。

(三)積極組織演練

應急演練通常作為檢驗預案及培訓員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重要手段。主要的演練方式包括:桌面演練、 功能演練、 疏散演練、 全面演練等,努力提高事故救援效果。

(四)建議構建應急響應仿真系統

研發應急響應仿真系統,提高應急管理研究基礎和實踐決策能力。

五、結論

南水北調中線干線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正在完善之中,預案體系存在的問題會得到更進一步的重視,通過科學管理,應急預案將真正起到降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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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殷青山.重慶市防汛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J].水利發展研究,2011,10:59-66.

[6]陳驥,田忠,孫昱,劉慶,陳濤.對我國水電工程防洪應急預案編制的幾點認識[J].四川水力發電,2013,S1: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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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汪涵,惠康柏,趙.沿海水利工程防洪應急預案編制研究[J].水利技術監督,2015,04:21-22.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范文5

關鍵詞:突發事件;護士;應對能力

突發事件具有演變迅速、危害性大、處于急速變化的環境中等特點[1]。護士在臨床實踐中不可避免的要面對各類突發事件。正確面對并妥善處理突發事件是護士需要加強訓練的內容。本文旨在探討提高護士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途徑方法。

1護士應對突發事件中面臨的幾個問題

1.1理論知識與實踐能力缺失 目前護理專業教學訓練中缺乏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知識、突發事件處理應急流程、各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系統知識,導致護士進入臨床實踐工作后,沒有應對突發事件理論基礎,實踐能力缺失。

1.2自我防護意識淡薄 近年來,就診患者中攜帶乙肝、丙肝、HIV病毒人數不斷增多,加之突發事件中可能面臨某些烈性傳染病的導入,使處理突發事件的護人員感染危險性增加。護士因不能準確及時評估突發事件中患者綜合情況,導致不能采取正確有效防護措施。自我防護意識淡薄增加了處理事件時自身感染的危險性。

1.3處理不當貽誤處置 因突發事件常處于急速變化環境中且演變迅速,故第一時間內采取正確處置方法將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成功率[2]。護士在有限時間內若不能及時做出正確協助處理措施有可能貽誤最佳處置時機。

2提高護士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對策

2.1多樣化培訓 結合各院醫療中心任務特點,有針對性的對可能面臨的突發事件處理方法做多樣化培訓。

2.1.1集中理論培訓 以《急危重癥護理學》為基礎,結合相關資料,組織護士學習停電、停水、地震、火災等突發事件護理應急流程;暴徒暴力事件、大批中毒、外傷傷員、乙類以上傳染病等防護救治程序,并通過考核鞏固所學理論知識。

2.1.2實踐模擬訓練。將護士隨機分組處理不同突發事件,模擬演練正確處置流程,同時演示單人徒手心肺復蘇術、急救包扎術及轉運各類患者等方法,并將此內容做為操作訓練重點,要求人人掌握。

2.1.3護理骨干專項指導。抽調科室??谱o理骨干就處理突發事件中常見急救操作進行專項指導。如氣道開放、心電監護、電擊除顫等操作的配合,避免緊急狀態下面對復雜操作護士手足無措的現象發生。

2.2心理認知能力的建立 處理突發事件時,認知能力的欠缺及判斷力的不成熟常會導致護士產生各類應激反應,若不能正確引導,則會給其心理健康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及時疏導突發事件處理中護士異常心理是確保其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由于處理突發事件時情況危急,患者病情變化迅速、環境變化或者各族患者的處理特異性(語言交流困難、宗教習俗差異、文化差異等)都會給護士生理心理造成雙重壓力。針對以上問題,除對護士開展全面防護培訓外,還可根據現有條件聘請感染科專家、心理咨詢專家通過專題講座、個別談心等方式及時疏導護士心理問題。組織多樣化文娛活動,如棋類比賽、羽毛球比賽、猜謎游戲等活動,緩解護士工作壓力,最大限度的幫助護士調整心態,使其以積極良好的心理狀況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

2.3督導應急預案的演練,強化危機意識 按照各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護士參加預案演練,包括接診患者、分診患者、準備搶救環境到協助救護及轉運患者等系列環節。通過"似真非真"情景模擬,對搶救過程進行再現,樹立現場危機意識,培養護士周密思考,果斷應對,默契配合與協調能力,從而提高護士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2.4根據地區及醫院實際,設立特色任務 各地區存在地理位置、民族情況的差異,間接導致突發事件的某些地域性特點,如高原地區的肺腦水腫;邊疆地區的民族情況;軍隊醫院的維穩任務等。可根據本地區地域特質及可能面臨突發事件的特點,設立特色任務。如邊疆地區設立少數民族護士擔當門診導醫工作,暢通與民族患者的溝通交流渠道,組織護士學習本地區常用民族語言,做到能和民族患者進行基本的問候和交流;軍隊醫院強化條令條例的號令意識,開展野戰條件下救治演練等。

以上是正在或有待解決的、有關提高護士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途徑和方法。通過分析護士面臨突發事件中存在的問題,圍繞多樣化培訓、心理認知能力的建立、督導應急預案演練和根據地區特點及醫院實際設立特色任務4個方面進行深入分析,力爭增強護士綜合素質,面對突發事件,護士不因知識的匱乏或心理上的恐懼而退縮,從而最大限度提高護士積極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3]。

參考文獻:

[1]楊一風.危機管理在中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反應中的應用[J]第二軍醫大學學報,2004,25(3):268.

[2]方桂珍.提高護理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培訓方法與體會[J].護理管理雜志,2007,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范文6

(一)編制目的、依據。

為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各類突發性事件引起的**電力系統大面積停電,正確應對突然發生的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或對正常電力供應構成嚴重影響的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經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函》(國辦函〔2005〕4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浙政發〔2005〕1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05〕90號)等,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對全市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構成重大影響和威脅的電網事故。按照性質和可能造成的損害程度分為特大(Ⅰ級)、重大(Ⅱ級)、一般突發事件(Ⅲ級)三個等級。

**電力系統特大突發事件(Ⅰ級):

因人員、設備、外力破(損)壞、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全網減供負荷損失在40%及以上的停電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5人及其以上。

**電力系統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因人員、設備、外力破(損)壞、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全網減供負荷損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電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3人及其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傷10人及以上。

**電力系統一般突發事件(Ⅲ級):

**電網內110kV及以上重要線路故障停電達到3條及以上或重要變壓器故障停運,并造成對用戶大面積停電;

一次事件死亡1-2人。

2.本預案用于規范在發生電網事故情況下,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1.安全第一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突出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

2.統一指揮原則。

在市政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突發事件處理、應急搶險、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原則。

在應急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時,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理快、恢復快。

4.先期處置原則。

電力系統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經貿委應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控制,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恢復重要負荷,以減少損失和社會影響。

5.協同配合原則。

各部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的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電網事故的應急處理和善后恢復工作。

6.保證重點原則。

在電網突發事件處理和控制中,優先保證重要變電所的所用電源和主干網架、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以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和效率。優先考慮對**市重要用戶恢復供電(按重要用戶順序表),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市有序用電及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市電網事故應急協調和處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決定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協調解決電網應急處置、事故搶險、電網恢復等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指揮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市經貿委負責,主要包括:及時掌握電網事故的相關情況,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問題;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情況;組織協調落實社會應急救援措施。

(二)相關部門職責。

1.市經貿委:負責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并負責組織有關應急物資的生產、調運以及必要生活資料的市場供應。

2.市委宣傳部及新聞單位:負責組織協調電網事故的情況通報工作,負責及時向社會有關供用電信息。

3.市公安局:負責對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城建委:負責恢復城市燃氣和道路設施照明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工作。

5.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預報工作。

6.市工商局:負責維護全市市場、超市、沿街商店等用戶經營秩序。

7.市旅游局:負責維護全市賓館、飯店、旅游景點的經營秩序。

8.**海事局:負責海底電纜鋪設以及海纜故障時,相關海域的水上交通管制,保障省電網輸送電的安全。

9.市安全監管局: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10.市水務局:負責恢復城市供水及供、用水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工作。

11.市電力公司:負責分類應急預案的制訂,定期組織演練,并根據**電力系統的變換,及時進行修訂;隨時掌握電力系統運行狀態,及時向市政府報送事故過程、停電范圍、初步原因、發展趨勢等信息;按照事故處置預案、調整規程等,處理電力系統事故,控制事故發展和事故范圍,努力保證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和重點地區及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執行上一級電網調度指令;組織電力系統各單位做好輸變電設備的搶修、恢復工作。

本預案未規定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開展相應工作。

(三)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本地處置電網事故應急預案。各縣(區)要成立處置電網事故應急協調指揮機構,建立完善應急處置工作體系。

三、應急響應

(一)事件報告。

1.接收到突發事件信息后,市電力公司應立即向市經貿委報告事故發生時間、事故等級、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

2.市經貿委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等情況,立即向市政府報告,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對發生可能產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應及時上報市委宣傳部并通報各新聞單位。

3.市政府接到報告后,分管副市長立即召集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其有關單位,就有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宣布啟動本預案。成立由市經貿委和市電力公司組成的電網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電網事故處置過程的現場指揮,并直接向市政府報告。

4.發生重、特大突發電網事故需按規定向省有關部門報告的,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及時報告。

(二)信息上報。

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設置接受突發事件信息的值班電話,值班電話裝設在市電力公司調度所值班室;95598受理的突發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質報有關人員,確保及時受理突發事件信息。

各部門接收到突發事件信息的人員,必須進行必要的判斷后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決定是否上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或組長,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是否信息。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期間,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指定值班人員,值班人員立即到應急值班地點值班,負責信息溝通和聯系。

上報的信息內容盡可能快速、準確、全面,應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象、影響、原因等情況。

(三)信息。

1.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向主要公共媒體通報事件情況,事件信息,引導輿論導向。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使公眾對停電事件及處置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

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匯總和對外重特大突發事件情況,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新聞工作,根據情況決定采取適當方式新聞和信息報道,就事件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及時向公眾進行通報。應指定專人及時向市政府、省經貿委報送突發事件處理情況和統計信息。

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要及時向公眾通報信息。

2.各有關地方政府要組織力量,宣傳、教育群眾,防止公眾產生恐慌心理,堅決打擊趁機造謠惑眾、散布謠言、哄抬物價、偷盜搶劫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處置。

1.電網與供電恢復。

當電網發生事故時,啟動《**市電力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響應級別、應急事件的類型、程序歸口部門啟動相應應急處理預案。

因變電設備發生故障,引起電網大面積停電,啟動《電網突發事件變電設備事故搶修預案》、《電網突發事件運行操作事故預案》、《電網突發事件縣調處理預案》、《電網突發事件區調應急預案》以及相關變電所全停預案。

因線路設備故障,引起電網大面積停電,啟動《電網突發事件送電線路事故搶修預案》、《電網突發事件運行操作事故預案》、《電網突發事件縣調處理預案》、《電網突發事件區調應急預案》以及相關變電所全停預案。

因110kV系統發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戶全停,啟動《電網重要用戶停電應急處理預案》。

當發生地震、洪汛、臺風及其它自然災害、地質災害或者火災、人身傷亡事故時,按**市電力公司《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啟動《地震應急預案》、《防汛抗臺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相應預案。

??在電網恢復過程中,市電力公司調度所負責協調電網、電廠、用戶之間的電氣操作、機組啟動、用電恢復,保證電網安全穩定。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點地區、重點用戶的電力供應。

??電廠應迅速組織力量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被損電力設施,嚴格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發電能力。

??在供電恢復過程中,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地恢復各電力用戶的用電。

2.社會應急。

發生電網事故后,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調動流動發電設備、事故搶險隊伍和儲備物質;有關成員單位盡快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排除險情,修復設備。受影響或波及的各有關政府和有關部門、各類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對停電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響、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的黨政機關、軍隊、機場、港口、車站、醫院、金融、通訊中心、新聞單位、體育場(館)、高層建筑、化工等重要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保安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

??車站、機場、高層建筑、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的重要用戶,停電后應迅速啟用應急照明,組織人們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確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門要加強停電區域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巡邏,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及時做好電網事故引發的各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力量,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避免出現交通混亂,維護正常秩序。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經貿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應急物質的加工、生產、運輸和供應,保證居民停電期間基本生活資料供給。

(五)應急結束。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由市經貿委根據突發事故的處置和恢復程度向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由應急領導小組宣布解除應急狀態,應急處置結束。

1.電網基本恢復正常運行,重要輸變電設備故障已被隔離,**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并與浙江電網恢復聯網。

2.電網停電負荷恢復80%及以上。

3.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

4.突發事件現場的調查取證工作已完成。

四、后期處理

(一)事故調查。

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定,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組成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性質和責任,編寫調查報告。

(二)改進措施。

市電力公司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組織生產、科研等部門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意見。各相關地區、部門應總結社會應急救援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電網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三)補償理賠。

對在處置電網事故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人力、物力、財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

五、應急保障

(一)技術保障。

1.市電力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應結合電力生產特點和事故規律,建立覆蓋各類電網事故發生、發展、處理、恢復全過程的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并落實防止大面積停電的預防性措施,限制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及防止發生連鎖反應的緊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產恢復措施。

2.各單位、各部門可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電網事故應急聯合演習,定期組織應急搶修、停電搶修演練。制定重要用戶和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搶險的保電措施,并由相關單位予以落實。

3.加快電網建設和技術改造,強化電網結構;加強電網分析和仿真機演練;及時制訂和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和事故緊急拉限電方案,為電網事故處理提供有效手段。

4.要加大安全經費的投入,積極采用新設備、新技術,不斷完善防止各類突發性事件發生的技術措施。

(二)物資保障。

各有關部門和市電力公司應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所需的通訊設備、交通設備、施工機械設備、保安裝置、消防器材、醫藥用品、電力搶險物資和器材、流動發電或照明設備等的配備,建立備品備件和搶險搶修器材的臺帳,做好備品備件和搶險搶修器材的儲備和動態管理工作,保證搶修隊伍的經費投入和開支。

(三)人員保障。

市電力公司應建立應急事件搶險搶修隊伍檔案,加強電網調度、運行值班、生產管理、事故搶修的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市經貿委等部門要積極開展社會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能力。

(四)其他保障。

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社會治安、醫療衛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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