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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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范文1

一、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消防安全責任人:胡愛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劉建玲

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教務處:米衛民

政教處:王梓維

教科室:王波

總務處:葉國雄

圖書館: 于世娟

食堂:

財會室:熊雪松

電腦房: 黃小林

體育館:楊協飛

教師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訓人:劉建玲

義務消防隊:

滅火組:組長:葉國雄

副組長:李金繁

組員:白劍橋、嚴闖林、張華

疏散組:組長:楊協飛

副組長:周子坤

組 員:各班班主任

救護組:組長:龔莉莉

副組長: 趙淑琪

組員:李春恒、張戰普、趙征

通訊組:組長:王波

副組長:朱莉

組員:各班主任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歸口安全處。

二、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各處室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各處室負責人是本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對本部門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二)協助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門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增強教職工的消防意識。

(三)每天組織防火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四)督促檢查師生員工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規程,防止事故發生。

(五)負責詳細記錄本部門消防活動以及檢查情況,建立臺帳。

(六)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同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七)負責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器材完好。

教職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一)熱愛消防公益事業;

(二)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規定;

(三)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班前班后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不能消除的,應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五)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教育、參加各項消防活動,維護保養消防設施。

(六)遇有火災,及時報警,并積極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職責

(一)教工應自覺學習消防法律法規,服從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檢查,遵守學校用火用電管理規定。嚴禁私拉亂接和違章使用電器,違者一律沒收,并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學校行政紀律處分。

(二)教工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教工宿舍。為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樓道內停放自行車或堆放雜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插線板或電源設備,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四)教工應自覺接受宿舍樓長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門及學校組織的防火安全檢查。自覺維護和愛護宿舍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室內消火栓箱、水帶、水槍、應急疏散標志)、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任意搬動、損壞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樓長要對住校教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制止私拉亂接和違章使用電器的行為,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類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練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

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 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一)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的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處、總務處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強消防職業安全培訓,教育教職員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二)定期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掛消防宣傳圖,致力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業務水平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實每半年組織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實戰演習,義務消防隊每月進行訓練。

(四)嚴格要求教職員工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訓,使在各自懂得在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

職工定期消防培訓制度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政教處、安全處組織實施);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黑板報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動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內需要動火的人員(包括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提前到申報并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動火。

(二)落實現場防火監護人員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三)動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四)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五)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在動火完畢后,應徹底清除現場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 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滅火疏散預案制度

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安全處備案。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防火檔案制度

(一)為了使防火工作能順利地進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檔案資料應按其系統進行分類編號。

(三)單位防火檔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嚴加保管,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任何人員不能查看檔案資料。

(四)消防監督檔案在保管人員變動時辦好移交手續,不得把檔案帶走或據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機密內容,不能歸入此檔,以防泄密,并嚴格落實防火檔案保管責任人。

(六)消防防火檔案及其材料在撤銷、銷毀時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方可進行。

四、相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級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充分認清當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學校是人員密集區,做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實加強對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將學校消防安全責任逐一落實到每一個班級和每一名老師,每名教職員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做好記錄。

學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范文2

一、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一)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職責。鎮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平安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層層簽訂消防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消防安全工作重點,實施消防責任捆綁制度。要健全消防安全委員會議事規則,及時解決重點問題,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健全鎮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二)健全行業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健全部門信息溝通及聯合執法機制,強化部門措施,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經發辦、建環中心、農服中心、財政所等部門要積極推進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建環中心要加強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使用新型建筑保溫材料的監管。

(三)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級各相關部門要與所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督促單位抓好落實。要明確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多產權多業主建筑以及聯合主體、共同主體等模糊主體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相關職責。推動社會單位完成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四)強化消防安全行政問責機制。各級各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約談、問責等制度,對消防工作實行半年督導、年終考評制度。凡發生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火災事故的,要嚴格按規定進行問責,除追究火災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屬地政府、相關部門領導的責任。

二、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夯實火災防控基礎

(一)進一步完善城鄉消防規劃。鎮要認真組織實施《市鎮“十二五”社會管理創新發展規劃》(府辦發〔〕71號),在編制總體規劃時要同步編制消防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消防安全布局納入城鄉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2013年已完成總體規劃的建制鎮要完成消防規劃編制或在總體規劃中設消防專篇,并將農村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消防基礎設施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

(二)進一步加強消防裝備建設。根據《市鎮“十二五”社會管理創新發展規劃》和《公安消防部隊-2015年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要求,消防站車輛器材裝備和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配備需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要求。

三、創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提升社會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水平。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市鎮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府辦發〔〕67號)要求,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相關要求,明確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保障運行經費。推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聯防聯治、定期檢查、隱患處理、聯席會議、宣傳培訓、信息報告等七大工作機制,確保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有效開展。鎮消防大隊要加強指導,確保年內50%的鄉鎮、村、社鎮達到“網格化”管理的標準。

(二)提升社會單位“戶籍化”管理水平。要按照鎮政府制定出臺的“戶籍化”管理辦法,全面實施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行業、系統的主管部門應在本行業、系統內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指導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聯勤聯查制度,提升消防安全檔案規范化建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鎮消防大隊要加強指導,確保年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現“戶籍化”管理100%達標。

(三)提升火災隱患防控督改水平。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深入開展出租房、合用場所、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等重點領域專項治理,消除火災隱患。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等重點時段,專項部署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加強重點火災隱患集中鎮域和重點場所的監管力度,定期開展督導,協調督促隱患整改。要扎實開展“除火患,保平安”、“暢通生命通道”等專項行動,徹底消除一批重大火災隱患,確保全年火災形勢平穩。進一步規范“96119”平臺運行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健全有獎舉報投訴、定期回訪等機制,廣泛發動群眾舉報投訴火災隱患。

四、強化消防隊伍建設,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一)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根據公安部等五部委《關于積極促進志愿消防隊伍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我鎮應當因地制宜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提高我鎮、農村抗御火災等災害事故的能力。采取發展志愿消防隊伍、全民火災預警員等措施,擴大消防力量覆蓋面。

(二)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保障。要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330號)精神,進一步健全經費保障機制,要將消防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優先保障消防搶險救援所需的特種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經費,并適度建立健全消防隊員工資福利待遇和醫療保障制度。

(三)加強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要落實綜合應急救援聯席會議制度和滅火救援專家組例會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我鎮災害事故形勢,評估隊伍裝備建設水平,密切各聯動部門與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信息聯絡。建立健全災害事故應急預案聯席修訂制度,實行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實時動態更新。

五、深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一)深化消防宣傳基礎工作。全面宣傳貫徹《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綱要》,創新“進村達戶”式宣傳,將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納入“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內容,重點抓好《消防安全二十條》的宣傳,編寫適用于普通民眾閱讀的非學歷型短期培訓教材,并大力開展消防知識大普及行動。

學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范文3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

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消防經費使用堅持??顚S?、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獎懲

第四十六條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學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范文4

論文關鍵詞 大學校園 消防安全 建設

完善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首先得清楚何為大學校園消防安全,筆者認為大學校園消防安全是指在大學校園范圍內,供廣大師生生活、學習、工作、實驗等場所的消防安全的統稱。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其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如何做好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已經成為社會一個廣泛關注的熱點和研究的課題。

一、加強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的重要意義

在高校之中很多師生都認為消防安全離自己很遠,所以對之關心甚少。但是那些發生在大學校園火災慘痛的教訓還歷歷在目:如,2011年10月12日中南大學一棟修建于1960年的化學化工學院教學樓頂樓發生火災,整棟樓基本被燒毀。2011年3月20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河北師范大學男生宿舍發生火災,約20間宿舍全部被燒毀。2010年11月13日,清華大學為了迎接百年校慶,清華學堂發生火災,經308名消防官兵兩個多小時的全力撲救,大火才被撲滅。2010年10月1日,中國中醫科學院一棟八層的研究生宿舍頂樓發生火災,因建筑結構不利通風,著火后濃煙灌滿高層樓道,一名女子窒息身亡。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時10分左右,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一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4名女生在煙火過大的情況下從6樓宿舍陽臺跳樓逃生,全部遇難。

做好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意義深遠。大學校園的消防安全關系到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更是牽動著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心和備受社會關注。所以,做好大學校園的消防安全建設不僅關系到學生和老師的切實利益,也關系到學校的發展,更關系到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安寧。做好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有利于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有利于學生的學習和成長,有利于學校的穩定,有利于千萬家庭的和諧穩定,更有利于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二、我國大學校園消防安全現狀分析

筆者通過檢索文獻和查閱有關資料并結合自身工作經驗,總結出我國目前大學校園消防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相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不健全

我國早于1998年就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并于2008年10月對其進行了修訂。但是很多高校沒有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制定各自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與規定。有的高等院校雖然制定了相關制度,但也是流于形式或者缺乏可操作性。這樣一來對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缺乏相應的制度指導與規范。

(二)大學校園消防安全責任不明確或者沒有落實到位

首先,高校消防安全責任不明確或者安全責任滯留于書面材料上,沒有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個人,導致相關責任人相互推諉或者在工作中不能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其次,即使有些高校明確了相關安全責任,但責任制度不健全,未能建立從學校到院系再到班級宿舍的層級責任制度,沒有把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崗位和人員身上。

(三)火災多發生在宿舍、食堂、實驗室等人員密集的地方

這些地方人員密集,存在的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實驗室儲存了很多易燃易爆等化學物品,加上在實驗時操作不當和老師不到位的監督,使實驗室的隱患相當突出。再加上學生防范意識薄弱,違規使用電器和亂拉臨時線路,在樓道內隨意堆放雜物,宿舍隱患普遍突出。還有的建筑,如食堂,建筑改造內裝修沒有按照國家或者地方相關規定施工,消防安全設施不到位,耐火等級低,而且存在線路老化、安全疏散通道堆放雜物,樓道內安裝柵欄,都使其火災隱患突出。

(四)大學校園的特殊性導致早起建筑防火等級低,極易發生火災

很多高校歷史悠久,保留了很多早期的建筑,但是由于當時的條件和材料的限制,這些早期建筑存在大量的磚木結構,消防布局不合理,建筑材料防火等級低,消防設施不齊全,電力電路設施隱患多,安全通道較少或者沒有消防通道。這都導致早期校園建筑防火等級低,極易發生火災。

(五)對大學校園對消防安全重視不夠,消防安全經費投入不足

據調查數據顯示,目前高校消防設施設備大多數比較陳舊落后,消防經費投入有保障的和基本有保障的僅占31.3%,滅火器與消火栓配備不達標的占43%,消防設施設備不達標的占93%。很多高校消防經費投入不足,基礎消防設施薄弱,建筑消防設備短缺。再加上學校對消防安全重視不夠,對消防設施的更新不及時,原有設施陳舊。還有不少設備,由于缺少必要的檢修、維護,導致難以發揮防火滅火應有的作用,或者不能使用。這些都嚴重影響了火災發生的救援和撲滅工作,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六)大學校園消防安全教育缺失,消防安全宣傳不夠,廣大在校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普遍淡薄

我國的高等院校很少把消防安全納入到教學管理之中,沒有設置專門的消防安全課程,沒有意識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安全教育缺失。高校很少或者從來沒有組織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演習和培訓。廣大師生對消防安全存有僥幸心里,對于消防安全沒有意識,對于學校組織的消防教育和活動也不積極參加。同時高校消防安全知識宣傳不夠,導致大學校園內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匱乏。在面臨火災發生之時,缺乏逃生和救援技巧和知識,極易造成群死群傷事件,造成重大損失。

三、關于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的幾點思考

筆者認為,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事前的預防、事中的搶救與避難逃生、事后的總結與完善。故筆者從這三個方面入手談談對大學校園消防安全建設的幾點思考:

(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與規定,提升大學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與規定,加大對消防安全經費的投入

各高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結合自身的情況,制定相對完善、切實可行、安全長效的消防安全制度與規定,如建立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與維護制度等;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是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即從學校到各院系再到各班級最后到宿舍的層級安全責任制度,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明確各級崗位與人員的責任和管理目標,調動各級人員防火積極性,做到提前預防各類火災的發生。同時加大對消防安全的經費投入,提升對消防安全的重視程度,改善大學校園的消防基礎設施。對各個建筑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定時檢修與維護,及時更換與更新消防設施、器材,確保消防設施的齊備與完全,預防火災的發生。

2.提升大學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對宿舍等火災易發場所的管理與監督

在相關制度與規定指導下,在明確各自責任和管理目標的情況下,定期對大學校園內如宿舍、實驗室等火災易發和人流密集場所進行檢查與監督,保證這些場所的消防安全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有些高校為了方便管理和節約成本,在宿舍等場所只開放一個安全出口,甚至到了晚上熄燈后還會上鎖,這樣極不利于火災發生時的救援與逃生。同時加強學生宿舍和食堂、實驗室等場所的用電、用火的監督與管理。在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嚴禁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和亂拉電線。及時對這些場所進行排查,發現問題與違規情況立即整改與落實責任。

(二)強化大學校園消防安全教育,積極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1.強化大學校園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

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把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到高校的教育課程計劃之內。讓學生在理論上學習消防法律法規知識,掌握如何報警、如何撲救、初期火災如何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識和技能,提高廣大學生的消防安全素質。同時利用新生入學之機,將消防安全培訓與消防演練和軍訓一樣納入新生入學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從實踐上讓學生掌握防火、滅火和避難逃生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另外,對相關責任人和教職工的消防安全培訓也不可忽略,提高廣大教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提升教職工及時有效合理應對火災隱患的能力。

2.積極普及和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在強化消防安全教育的前提下,還要不斷的普及和宣傳消防安全知識。首先,利用學校各個場所的宣傳欄宣傳國家的消防法規、學院安全消防條例、消防知識、消防標語等。其次,組織學生觀看消防安全教育片,使學生認識火災的危害,提高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再次,利用大學生社團組織定期開展各種消防安全活動,發放消防安全知識手冊,提高學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對消防安全的關注。最后,利用學校網絡進行宣傳消防安全知識與法規,方便廣大師生查閱。利用多種手段對校園消防安全進行宣傳,使廣大師生從觀念上對消防安全永不懈怠,警鐘長鳴。

3.密切與消防部門的聯系,共建大學校園消防安全

在提高廣大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識的基礎上,學校要保持和相關消防部門的積極聯系,定期聘請消防部門專家來校講座或者聯系消防部隊來校演習,讓廣大師生熟悉消防救援流程,消防部門熟悉校園環境。在校園發生火災時,消防部門能及時做出反應,第一時間展開撲救工作。大學校園和消防部門共建大學校園消防安全。

(三)高校應定期舉行例會,及時總結經驗與教訓,不斷完善消防安全建設

學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為依據,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按照上級部門的統一安排部署,結合我區教育系統實際,進一步落實各單位的工作責任,強化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夯實單位火災防控工作基礎,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十二五”規劃開好局,打造一個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通過一年的努力,要實現全區教育系統無重大火災發生的工作目標,消防安全責任全面落實,火災隱患基本消除,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日趨完善,各學校四個能力顯著提升,消防管理水平切實提高,堅決預防和遏制重大以上,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具體目標:

1、3月底前,完成全區各學?;馂碾[患的排查任務,所有學校都要在顯著位置公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管理人和監管人,每個學校至少要聘請一名消防安全宣傳員。

2、按時全面完成各個階段火災隱患專項整治任務。

3、5月底前,全區所有學校都要設置固定的宣傳陣地。

4、2011年,全區各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員要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消防安全“四個能力”達標驗收率實現100%。

5、2011年,全區各學校要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

三、組織領導

為有效推動“消防安全年”的各項工作,區教育局成立了“消防安全年”工作領導小組。區教育局局長于東溟任組長,副組長由其他各位局領導擔任,成員為局各科室負責人、各學校校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全教育科,主要負責組織、部署、協調、調度和督查全區各學校貫徹落實2011年“消防安全年”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區教育局工作領導小組每兩周召開一次消防工作調度會,分析、研判教育系統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四、實施步驟

2011年,新區教育局的“消防安全年”活動,要按照組織部署、全面推進和考核驗收三個步驟進行。

(一)組織部署。各學校要參照區教育局“消防安全年”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設立模式,在2011年1月底前,建立本級的“消防安全年”組織機構,制定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職能職責和具體要求,層層分解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責任,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全面啟動此項工作。

(二)全面推進。2011年11月底前,各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區域管轄”的工作原則,堅持“突出重點、全面推進、逐步完善、整體提高”的工作思路,結合各自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扎扎實實地推進“消防安全年”各項工作。

(三)考核驗收。區教育局要將“消防安全年”活動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2011年12月,區教育局工作領導小組將組成考核組,對學?!跋腊踩辍备黜椆ぷ魍瓿汕闆r進行考核,并在全區教育系統通報排名情況。

五、工作措施

2011年,我局“消防安全年”活動要重點開展“三項行動”,加強“二項建設”,切實推動消防工作再上新臺階?!叭椥袆印?,即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宣傳培訓行動和規范督導行動。“二項建設”,即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隊伍建設。

(一)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從根本上消除重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是有效防控火災的基礎和關鍵。因此,區教育局決定,在全區各學校范圍內,要進一步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著力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要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各學校開展火災隱患地毯式大排查。對教學樓、宿舍、實驗樓、圖書館等校園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逐一檢查,摸清底數,登記造冊,建立臺帳,明確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人。要動員廣大教職工、學生積極參與火災隱患排查工作,鼓勵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形成師生結合、全體參與的工作格局。各學校要召開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工作會議,迅速安排部署本單位開展消防隱患自查自改工作。今年春節前,對本單位要全面檢查一遍,重點檢查防火巡查制度落實情況、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完整好用情況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情況。

要深化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區教育局工作領導小組要在重要節日、重大活動前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確保消防安全。對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各學校要堅決整改。從現在到3月底,要繼續開展學校建筑物、施工工地、未審未驗單位擅自投入使用等專項整治,扎實推進冬防工作。從4月到6月底前,要針對春季防火實際,切實開展在建工地專項整治。從7月到9月底前,要緊緊圍繞夏季防火重點,對燃氣設施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專項整治。從10月到11月底前,針對秋季風干物燥、用火用電用,開展火災隱患的專項整治,堅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二)開展宣傳培訓行動,切實增強各學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整體素質

全校發動、全體參與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和動力。因此,要通過開展宣傳培訓,牢固樹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強“人人會查改火災隱患、人人會撲救初起火災、人人會疏散逃生”的能力,營造消防安全工作校園化氛圍。

一是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按照上級制定《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深化消防宣傳“五進”和“消防志愿者”活動,提高宣傳針對性、有效性。繼續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中小學校每學期進行二次逃生自救演練,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2011年春節前,以學校為重點,廣泛開展以“普及冬防春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檢查、消除身邊火災隱患,開展逃生自救演練”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二是鞏固拓展宣傳教育陣地。要強化多種方式宣傳工作,充分利用班隊會、報告會、主題升旗儀式、晨檢、安全教育課、校園網、廣播、板報、電子屏幕等形式,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常識科普宣傳,不斷更新宣傳內容,提升宣傳深度和廣度。2011年3月底前,所有學校都要在顯著位置公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管理人和監管人,每個學校至少要聘請一名消防安全宣傳員,強化學校消防宣傳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身邊的火災隱患。2011年5月底前,全區所有的學校都要設置固定的宣傳陣地。

三是強化消防安全培訓。各學校要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等加強消防安全專題培訓。各學校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培訓內容,豐富教職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責任意識。要組織開展學校領導、中層干部及保安隊伍消防安全培訓,提升消防工作能力。特別是針對提高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要劃分責任人、管理人和員工等不同層次,開展不同內容的消防安全培訓。責任人要明確責任主體地位,深刻理解相關法律法規,并真正落實到實際行動上,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管理人要具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教職工崗位消防責任,結合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教職工要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程序。

(三)開展規范督導行動,努力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水平

要建立區教育局與學校的消防督導新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監督管理工作水平。區教育局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把關,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加強源頭控制,做到標準不降、要求不減、關口不松,堅決防止因“先天不足”而產生的消防隱患。配合公安消防部門依法查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違法行為。

(四)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滿足社會發展的實現需要

隨著城區建設的不斷快速發展,個別單位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已經難以滿足實現需要,因此,必須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消防裝備和消火栓等設備要保證能正常使用。

(五)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滅火搶險自救能力

各學校要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納入本校發展規劃,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任務。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因地制宜地建立義務消防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深入開展大練兵活動,打牢教職工體能基礎、業務基礎,提高快速反應和協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強有力的消防后備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學校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增強消防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各學校校長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具體負責,要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明確細化工作任務。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履行職責職能,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二)突出重點,密切配合。區教育局要按照“先重點、后一般”的思路,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的工作力度,深入基層,加強調研,對關系到師生安危的消防安全問題,要放到首要位置上進行解決。各學校也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信息上報,并密切配合區教育局建立消防聯動工作機制。

學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范文6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給學校教育教學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學校與各處(室、組)簽訂此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對于有隱患的火源、電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報告或排除。

二、對消防器材、設施要加強管理和維修,若有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三、各處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下班時要注意關好熱水器、電腦、天然氣。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間,要特別注意火災事故的發生,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六、總務處要利用黑板報、標語、集會等形式宣傳消防常識,并管理好消防工作檔案 。負責對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檢查評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七、誰分管的部門如果發生火災,要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誰造成火災,誰就要賠償一切損失的規定。情節嚴重的還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對于發現火災苗頭及時撲滅者,根據情況可獎勵100500元。對于在火災中奮力撲救,挽回重大損失者,可獎勵5001000元。

此件一式二份,校檔案室存一份,處(室、組)負責人一份。

處(室、組)負責人:

xxxx年xx月xx日

【二:xxxx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責任狀】

為認真貫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校園穩定,確保學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特與管理員簽訂責任狀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切實履行學校制定的《生活老師職責》,全身心投入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履行宿舍消防員職責,消防工作有布置、有檢查。

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做到常規檢查每天,專項檢查每周,檢查有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及時報告。

四、落實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保持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五、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提醒和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六、發現火情、火災事故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及時報告,保護現場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及時建立、整理消防安全資料臺帳,建立、完善信息報告制度和快速反應機制。

八、管理員為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對所負責的學生公寓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

九、消防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由于工作不到未出現消防事故,又嚴肅追究其崗位責任,工作突出的給與獎勵。

十、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責任狀有效期為:201x年8月31日-201x年7月1日

管理員:__________________校長:__________________

【三: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杜絕事故隱患,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山東省消防安全條例》,結合實際,特制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配齊、配足消防器材。

三、學習消防安全知識,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增強防火滅火意識。

四、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警。

五、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防止和消除火險隱患。

六、各部門的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須有專人負責維護管理,保證完整和應有的使用效果。

七、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防火重點部位,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點部位教職工的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八、建立防火值班、巡邏制度,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因素。

九、嚴格遵守用火、用電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學校內嚴禁使用電爐。(電工、實驗室使用,要有專人看護,并按操作程序)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十二、電器、電線線路整齊規范合乎要求。組織電工定期進行檢查,電路是否異常,要規范化安裝,嚴禁私拉、亂拉電源。

十三、裝璜材料場所要有消防通道和出入口,并設有明顯標志,保持暢通。

學校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_

【四:消防安全責任狀】

為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穩定,保障學校的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誰主管、誰負責、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原則,依據有關消防法規,制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狀。

一、單位責任目標

1、學校各學院、機關各部、直屬單位、附屬單位、校辦企業等為二級消防責任單位,其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領導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河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河北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組織。配合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的監督、檢查、指導等各項工作。

3、制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職責,確定各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

4、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教學、科研、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考核、同獎懲。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凡涉及消防安全的活動均需報學校消防安全委員會審批、備案。

6、開展經常性的防火自查、自糾,重點部位做到每日巡查,建立巡查記錄制度,做到有專人負責、有記錄、有落實、有整改措施。重大火災隱患及時上報。加強對本單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7、加強消防設施管理。教學樓、辦公樓、實驗室、計算機房、配電室、學生公寓等部位必須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樓道及消防疏散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8、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消防重點單位(部位)員工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掌握四懂四會(懂火災危險、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處理險兆事故、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疏散逃生)。

9、建立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檔案。消防安全檔案應當包括本單位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全面反映本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10、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實施和演練。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并組織職工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學校保衛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二、考核及獎懲

1、本責任狀的責任目標任務列入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年度考核的內容。

2、學校消防安全委員會每年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作為學校評先、評優的依據。

3、對違反本責任狀所規定的行為,學校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上述目標不受責任人變動的影響。責任人若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學校消防安全委員會、二級消防責任單位各執一份。

消防安全委員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_責任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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