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的宏觀調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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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的宏觀調控

市場的宏觀調控范文1

一、我國宏觀調控體制

我國的經濟發展的理論基礎,主要借鑒與西方經濟學中關于宏觀調控的相關知識,包括凱恩斯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兩大經濟學派,使我國從分認識到自由市場與政府干預的相互關系,對于我國經濟發展提供了很大的參考意義。

我國宏觀調控體制主要是指我國政府對國民經濟進行整體管理,從經濟發展的全局利益和整體利益考慮,通過各種手段,主要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對于市場經濟的運行進行管理和控制,促使經濟運行總量與結構的優化,從而實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我國宏觀調控的作用

市場經濟作為資源配置最為有效的方式,自身也存在著很多制約因素,有著很多無法通過自身調控的不足,例如市場調節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市場調節的無效,對于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產生很大波動,對于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資源的市場配置無法充分發揮。同時,一些深層次的問題,無法運用市場經濟手段來調整,如一些公共產品和服務,區域發展出現的不平衡現象,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擴大等問題。所以,在發揮市場在配置的作用時,必須進行從宏觀上進行調控,才能彌補市場經濟自身的不足,使市場經濟能夠持續穩定健康發展,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越性。

從我國體制來說,共同富裕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的本質規定和奮斗目標,這就要求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國家要起重要的引導作用,通過科學的調控分配,保證經濟平穩發展的同時,保證經濟發展的效益,促進社會的更加公平。當前,雖然我國市場經濟得到快速發展,但還處于初級階段,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經濟運行中仍有很多問題存在,這就需要宏觀調控來解決相關的問題,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實施宏觀調控中,要不斷改進和修改,結合實際情況,適應新環境的變化要求。

三、我國宏觀調控的具體措施

1、適當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針對我國目前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通過制定適當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將會取得很大的成效。對于部分行業出現的投資過熱、行業結構不合理、通貨膨脹等問題,政府應該通過提高準備金率、減少貨幣供應量、消減財政赤字、減少地方債務發行規模等措施,達到對行業不合理的盲目投資問題的治理,從而道道經濟結構的優化,是我國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在制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時,要注重二者的配合,強化貨幣政策對刺激總需求和調整總供給的作用。

2、及時調整財政政策。通過對財政政策的調整,改善社會人員就業狀況。目前,我國存在勞動力充足過?,F象,對于嚴峻的就業形勢,我國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財政政策及時調整,改善就業難現象。具體可以通過增加財政支出,建立針對下崗工人的再就業培訓,提升技能,保證資金的專項專用,保障未就業人員得到技能培訓;還可以與相關部門協商,設立專門的資金,鼓勵和重點扶持一些對社會就業貢獻較大的企業,并提供信貸支持,幫助企業不斷發展,并能逐步增加就業人員。最重要的話,通過財政政策的調整,達到以促進就業為主,失業保障為輔。

3、推進稅收制度改革。通過稅收制度的改革,是社會更加公平。當前,我國稅收主要針對生產和經營環節,整體的稅收制度還不夠完善,在社會公平方面發揮的作用相當局限。政府應該深化對稅收制度的改革,完善相關的稅收體系,對收入進行合理的再分配,縮小當前社會巨大的貧困差距,使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4、加強金融體系建設。對于金融體制,一方面是改革,一方面是完善,通過對體制進行深化改革,促進市場體制的建立和二元結構的調整,保證宏觀經濟調控的有效性和穩定性,為宏觀調控打下堅實的基礎,使宏觀調控的作用通過政策的引導,順利傳遞到微觀主體上,保證調控的效果。

5、制定科學的產業政策。通過對產業政策的合理制定和引導,保證產業發展的正確性,防止盲目跟風、重復投資現場的出現、產業政策的制定要包括很多方面,如產業結構、產業規劃等內容。對于產業發展過程出現過快過熱的情況時,可以積極運用金融和財政政策,合理控制,達到合理發展范圍內。并通過科學的政策引導,把握產業發展的方向,使整個產業體系更加科學合理。

6、注重區域間資源互補。政府應該針對各區域的特點,進行優勢互補,使整體得到協調發展。目前,我國各區域間存在很大的差異,中西部地區相對于東部沿海地區落后較大,但近年來,各地都紛紛上馬很多項目,和地方財政相結合,區域間的競爭更大,而合作較少。針對這種情況,中央要及時控制把協調,防止地方盲目過分發展,可以在政策方面對中西部進行相應的扶持,引導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進行合作,實現資源互補和共享,縮小區域差異,實現協調共進發展。

市場的宏觀調控范文2

關鍵詞:國家宏觀調控 房地產市場 影響

中圖分類號:F293.3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我國的經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也越來越高,促進了我國房地產事業的快速發展。為了能夠有效的抑制房地產經濟泡沫的逐漸膨脹,我國的相關部門運用宏觀調控中的經濟政策來規范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控制房地產價格,維護房地產發展的秩序,使房地產事業能夠得到快速穩定的發展,最終實現房地產市場和國家經濟發展相互協調。

一、國家宏觀調控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和作用

我國經濟水平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雖然一定程度的提高了我國的綜合國力,但是也相應的帶來了對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因此,這就需要國家的相關部門采取宏觀調控的政策,比如采取變動稅收和支出、變動貨幣量等相關政策,來有力的維護市場經濟發展秩序,緩和經濟矛盾。比如在“國五條”中明確提出,要堅定我國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動搖,樓市調控由供求關系管理轉向預期管理等內容。

1.宏觀調控中的財政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和作用

財政政策,指的是我國的相關部門采用變動稅收和支出的手段,來對總需求產生影響,進而對我國的國民收入和就業產生影響。在房地產事業發展最為蓬勃時,通過提高稅率、增加稅收、政府減少支出等一系列的財政政策,來減少投資者獲得的利潤、提高房地產的投資成本,從而有效的控制房地產的發展,減少潛在消費者,緩和經濟市場矛盾,避免由于房地產發展過快而引發的其他問題,最終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產生影響。

2.宏觀調控中的貨幣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和作用

貨幣政策,指的是中央銀行加大對貨幣供給量的控制,從而對利率和相關的需求產生影響。貨幣政策主要包括了存款準備金政策和再貼現率政策。其中,存款準備率政策,指的是我國運用提高或者降低銀行存款準備率的方法手段,來增加或者減少銀行貨幣供給量,進而影響到利率、投資。比如,國家為了有效的控制房價的上升,可以提高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增加銀行存款,減少銀行的貸款數量,進而提高銀行利率、減少投資者貸款,最終有效的緩和房地產市場的競爭力,避免其他問題的出現。再貼現率政策,指的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機構進行的放款利率。中央銀行運用再貼現率政策,對商業銀行的貨幣供給量進行調控,對利率的升降產生影響,對房地產市場投資者資金的流動也產生一定的影響,從而有效的對房地產的投資、需求以及貸款等進行控制,抑制房地產的快速發展,控制房價,進而有效地解決民生問題。

二、國家宏觀調控對房地產價格的影響和作用

隨著我國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促進了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房地產價格也在不斷上漲,尤其是近年來,大部分地區的房價得到了大幅度的上升,因此。國家通過采取宏觀調控的政策,有效的將房價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1.目前我國房地產價格的發展現狀

在我國相關部門的2013年我國經濟預測報告中,可以了解到,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在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下,預計今年全國的商品房的平均銷售價格在每平方米6200元左右,和去年相比,同比上升7.6%,并且房價的整體走勢為前期高后期低。其中,我國的一線和二線城市商品房的售價呈持續上漲趨勢,三線和四線城市的商品房價格均呈下降趨勢。

2.宏觀調控對房地產價格的影響和作用

(1)宏觀調控政策中的稅收調控政策

房地產價格的上漲導致物價水平上升,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房地產市場的繁榮發展和房地產的價格上升,會一定程度的促進房地產相關行業的物價上升,比如建筑材料行業、鋼鐵行業等物價的上升。這些房地產相關行業的物價上升,又會促進其它行業的產品或者服務價格水平的提高,進而形成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從而出現通貨膨脹現象。另一方面,由于人們居住需要住房、企業辦公需要寫字樓等原因,房地產價格的上漲會不同程度的增加居民居住、公司辦公以及企業生產的成本。另外,由于人們居住環境的成本提高,人們對工資的需求也越來越高,進而又提高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因此,在控制房地產的價格控制過程中,運用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中的稅收調控政策,對房地產中的保有階段進行累進課稅的手段,有效的抑制房地產的投資力度,從而平穩或者降低房價。

(2)宏觀調控政策中的保障性住房調控政策

保障性住房調控政策,指的是在我國建設大量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以及限價房等具有保障性的住房,運用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提高房地產在市場上的供給量,尤其是對我國中低層收入者的住房供給,從而有效的控制房價。通過運用宏觀調控政策中的保障性住房調控政策,能夠保障中低收入階層人們的住房,控制房價的快速增長,從而促進國民經濟的良好發展。

(3)宏觀調控政策中的最高限價法調控政策

由于我國的房地產供給的自然壟斷程度很高,因此,可以通過運用最高限價法調控政策對房價進行調控。具體的操作方式是,房地產開發商在向當地政府買土地的過程中,當地政府在相關的土地合同上要明確規定該塊土地用地有房價的控制上限,在此背景下,進行“價高拍賣”的土地拍賣方式。房地產開發商如果違反了相關的土地合約,房價超出了所限制的范圍,那么就要采取相應的懲罰措施對其進行嚴格的懲罰。在我國運用宏觀調控政策的手段進行房價的控制過程中,首先要采用稅收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調控政策,最高限價法在前者不能發揮作用時,考慮最高限價法的調控政策。

三、宏觀調控政策存在的不足及建議

目前,隨著國民經濟的高位運行,宏觀調控的難度也越來越大。在國家出臺的宏觀調控政策中,出現了地方政府對于中央的宏觀調控政策響應度不高的現象,對于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具有一定的影響。

由于各地地方政府控制著許多資源和國有企業,他們不僅是宏觀調控的對象,而且還是宏觀調控政策的執行者。一些地方政府以本地區的局部利益為出發點來考慮問題,對于不符合本地利益的宏觀調控政策,采取消極甚至抵制的態度,嚴重影響了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

因此,加強各地政府對科學發展觀的貫徹和落實力度;將以往的經濟建設型政府轉變為公共服務型政府;健全完善地方政府之間的政府職能、行政體制、財政體制以及產權等制度;

增強政府宏觀調控的能力等,從而有力的促進公關調控政策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出宏觀調控政策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 王輝龍,王先柱.房價、房租與居民的買租選擇:理論分析與實證檢驗[J]. 現代經濟探討. 2011(06)

[2] 張所續.我國銀行信貸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J]. 資源與產業. 2011(02)

市場的宏觀調控范文3

關鍵詞:市場經濟;宏觀調控模式;比較;借鑒

作者簡介:謝汪送(1963-),男,安徽蚌埠人,安徽財經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

中圖分類號:F114.4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08)04-0009-06

健全的宏觀調控體系是高效率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構件與關鍵環節。二次大戰結束以來,西方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都不同程度地對市場經濟進行了干預和調控,并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和一些共同的特點,使各國的經濟在政府的宏觀調控下不斷完善和協調發展。因此,實事求是地學習、研究和比較分析國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政府管理、調節經濟的做法和成功經驗,不僅有助于對這些國家市場經濟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而且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運行也具有重要的參考和借鑒作用。

一、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宏觀調控模式的比較

(一)美國模式:自由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有限干預

美國作為自由市場經濟國家,企業具有充分的自主決策權,在市場機制對配置資源上起主導作用的基礎上,政府發揮著有限的干預作用,政府干預程度相對較低,直接參與市場活動范圍較小。這種市場經濟模式一般稱為“自由市場經濟” 或“市場主導型市場經濟”。但美國政府對市場經濟活動并不是無所作為的,在自由企業制度下,美國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干預和調節已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并且還在不斷完善。美國政府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宏觀調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通過立法和行政管理,限制壟斷,消除阻礙競爭的因素,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提高市場競爭程度,創造市場競爭環境。為了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美國政府采取了兩大干預措施,保護競爭、鼓勵競爭。這兩大干預措施是:打破市場壟斷,維護市場競爭;大力扶植中小企業發展,以形成充分的市場競爭格局。

在打破市場壟斷方面,美國政府采取的首要措施就是立法,使壟斷行為無法得到法律支持,對各種市場壟斷行為或可能造成妨礙競爭的行為作出明確的法律界定,以防止大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排斥競爭對手、損害消費者權益。美國先后制定了3部反壟斷法律,即1890 年的《保護貿易和商業不受非法限制與壟斷之害法》(又稱《謝爾曼法》)、1914 年的《克萊頓法案》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

美國政府保護與鼓勵市場競爭的另一個法寶就是大力扶植中小企業發展,鼓勵它們參與市場競爭。這是打破市場壟斷的有效辦法。因為參與市場競爭的企業越多,壟斷自然就越難以形成,所以,美國政府對中小企業關愛有加,從管理上、資金上、技術上給予中小企業全面支持和全方位的服務。首先是立法,1953年,美國國會頒布了成立小企業管理局的法令;1982年,頒布了《小企業創新發展法》,依法保護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在立法的基礎上,美國政府又成立了專門的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機構,負責對全國中小企業狀況進行調查、統計、分析、研究,制定政策和措施來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在政府的扶植下,美國的中小企業迅速發展壯大,如英特爾、微軟等。就這樣,美國政府一方面使出重拳打破壟斷,另一方面又大力扶植中小企業發展,有效保護和鼓勵了市場競爭,為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使之成為推動美國經濟快速穩定發展的強大力量。

2.主要通過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來實施宏觀調控。美國調控經濟活動的財政政策有兩個方面: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在財政收入中,政府一般通過稅收政策來鼓勵和扶持某些在國民經濟中占據重要地位的產業和部門,并限制那些不宜迅速發展的產業部門,以推進產業政策和地區政策的實施。增稅以解決財政赤字或者緊縮經濟活動,減稅以刺激投資或消費,刺激經濟擴張。政府預算開支的增減也會對國民經濟活動產生相應的影響和調節作用。

在金融政策方面,美國政府對市場經濟的調節主要包括調整法定準備金比率、變更再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業務。這些政策措施是通過調節貨幣的供應量,以刺激或緊縮經濟活動來緩和經濟周期波動,穩定經濟發展。美國政府對市場經濟的短期調節,總是把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結合起來,根據經濟周期的變動情況加以靈活運用。具體來說,就是采用“逆風向行事”的策略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即在經濟過熱時期,政府便減少支出,增加稅收,提高利率,緊縮銀根,以便抑制總需求,抑制通貨膨脹;在經濟蕭條或衰退時,擴大政府支出,減稅,降低利率,放松銀根,刺激經濟回升,減少失業。

3.在實行以自由經濟理論為基礎的產業政策的同時,對基礎產業實行以直接干預為手段的產業扶持政策。一些基礎性產業,如交通、能源、農業等,由于自身發展的一些特殊規律,往往不受市場價格變動的調節,或不能受市場價格變動的調節。若讓市場強行調節,其結果可能不是經濟的協調發展,而是經濟秩序遭到破壞?;谶@一原因,美國在實行以自由經濟理論為基礎的產業政策的同時,實行以克服經濟薄弱環節為目的、以對個別產業進行直接干預為手段的產業扶持政策,如對交通運輸業和能源業的直接管理,就是這一經濟思想的基本體現。

4.特別重視信息在經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美國政府,把統計工作當作經濟工作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商務部內設有專業的統計部門,負責按期向政府和全國公布包括工業、農業、商業、交通運輸業、進出口貿易、人口、氣候等重要統計資料,聯邦儲備局也定期向全國公布金融、貨幣、信貸等方面的重要統計資料。通過這些資料,不僅可使管理經濟的各個部門及時了解整個國民經濟的脈搏,以便及時對某些問題采取措施,而且也可以使各個工商企業及時了解國民經濟的波動情況,以便讓它們對本企業的生產、投資、銷售和存貨等問題做出及時的決策。信息靈通是搞好市場經濟的必要條件,這也是美國政府管理經濟的一條重要經驗。

(二)日本模式:行政導向型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計劃干預

在日本的市場經濟體制中,競爭性市場機制是經濟運行的基礎,與眾不同的是,日本政府有效地發揮了“行政指導”的能動作用。在市場經濟基礎上實施強有力的計劃誘導和行政干預,這種“市場經濟+強有力的政府干預”的“日本模式”,是日本戰后經濟高速增長的關鍵因素。其基本特征是:以私人企業制度為基礎,資源按市場經濟原則進行配置,政府以強有力的計劃和產業政策對資源配置實行導向,以實現某種短期和長期的增長目標。日本政府主導型的宏觀調控的手段有:

1.指導性經濟計劃。日本行政導向型市場經濟發展的杠桿和政府干預的基本手段是經濟計劃。戰后日本各屆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戰略和國內外形勢,自1956年開始制定和實施經濟計劃,至今一共制定和實施了14個經濟計劃。日本政府制定經濟計劃的形式有:(1)由中央政府制定的綜合性中長期經濟計劃,主要有兩大類:一是經濟企劃廳主持編制的涉及整個國民經濟的計劃;二是有關國土開發的長期計劃。(2)由中央政府制定的綜合性年度經濟計劃,最主要的有兩種:一種是經濟企劃廳每年年末編制的“經濟預測與經濟運營的基本態度”,它的基本內容是:對計劃年度內經濟發展可能呈現的狀況做出預測,提出國民經濟所面臨的或所需注意的政策課題,表明政府對該年度經濟運營的基本態度;另一種是大藏省編制的年度財政預算。財政預算雖然未冠以“計劃”的名稱,但卻是實實在在的且極為具體的計劃。日本政府的行為,具有極強的計劃性,最能體現這種計劃性的便是財政預算。(3)各省、廳編制的產業、行業和專項事業計劃以及地區發展計劃。

日本的經濟計劃指導性計劃,對企業不具有強制性。政府計劃為民間企業只提供他們所需的順利發展的環境,并引導他們向著政府所希望的方向發展。但是,由于計劃的制定是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經過產業界、學術界、輿論界以及工會和消費者團體的共同參與,反復協商制定出來的,使計劃有較高的科學性和可行性,所以,計劃的指標和所規定的任務,對于企業仍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雖然計劃對于企業不具有指令性,但它對私人企業的經營決策以及各界的行為仍然發揮著有力的指導、調節和誘導作用。這是因為,國家計劃向私人企業指出了國家對未來經濟發展的總體藍圖,私人企業只有自覺地把自己的經營目標納入到國家發展的總體格局之中,才有可能實現自己的發展,謀取自己的經濟利益。因此,把國家計劃目標和任務棄之不顧是不明智的。所以,日本的經濟計劃,雖然不具有指令性,但這種指導性計劃實際上是把對私人企業誘導性和服務性融為―體,把國家利益和私人利益結合起來,從而受到企業的重視,對宏觀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

2.產業政策。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里,用產業政策來調整和保護經濟發展是日本的首創,是日本市場經濟的一大特色,是在資源配置中發揮主導作用的一個有力工具。產業政策是日本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內容,主要通過供給調節機制在產業間重點配置生產要素,來形成一個各產業相互依托的供給結構,以適當保護本國重點發展的產業部門和缺乏國際競爭力的行業,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保護手段,進而達到調整產業結構、維護產業發展秩序和完善市場機制的目的。

3.法制手段。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以法制手段調控市場經濟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日本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干預也通過法律程序進行,以排除政府部門因人動而產生的隨意性。在日本,經濟活動事事都需立法、執法、守法。據有關資料統計,日本現有各種法規1萬多件,其中經濟立法占絕大部分。日本的經濟活動,一般都要事先立法。這樣做,可以事先把一切經濟活動都納入法制軌道,然后根據經濟發展的程度和需要再加以修改,做到先緊后松,防患于未然。戰后,日本政府的經濟立法,對經濟發展與企業振興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三)德國模式:社會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適度干預

德國實行的社會市場經濟模式,是一種以私有制為主體,鼓勵和發展市場經濟,強調個人自由和市場競爭,同時主張宏觀調控和政府干預,消除市場缺陷,實行廣泛的社會保障制度,以保證整個經濟和社會的公平、效率、發展、穩定的經濟發展模式,通常也叫作“萊茵模式”。

德國社會市場經濟模式,突出強調以下4個基本理念:(1)財產私有的理念。把私有制看作社會市場經濟的所有制基礎。(2)自由競爭的理念。認為自由競爭是社會市場經濟的“主要支柱”和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最好手段。(3)社會秩序的理念。雖然自由競爭是社會市場經濟的核心,但是競爭必須在一定的秩序內進行。因此,國家必須制定“秩序政策”,建立“競爭秩序”。(4)社會公正和社會安全的理念。社會市場經濟論者認為:在“經濟人道主義”制度下,要消滅社會上的貧富懸殊,使絕大多數人都享受到經濟繁榮的成果。因此,國家應建立起廣泛的社會保障制度,雇主與雇員間應建立“合作伙伴”關系,應根據每個人對生產的貢獻來進行公平的分配,從而克服貧富懸殊,使人人都有生活保障,達到“全民福利”。

德國社會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適度干預具有以下特征:

1.保持適度的政府干預。社會市場經濟所提倡的國家干預主要采取符合市場規律的手段,比如通過貨幣、信貸、財政、稅收和外貿等政策進行全面有效的總體調節,盡量避免直接的行政措施。德國政府對于國家干預的態度可以歸結為:盡量少干預,但要作必要的干預。干預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競爭,實現公平。在現代德國經濟生活中,政府的宏觀調控可以說無處不在。在德國,政府干預的范圍包括: 一些涉及到國計民生的重要經濟部門,受到國家保護,完全不參加競爭,或只是部分地參加競爭。如農業、鐵路和城市交通、郵政等。德國給農業以大量補貼,保證收購,并同其他歐盟國家一起,以高關稅防止海外農產品的進入。交通和郵政一直享受國家補貼,只是部分地參與競爭。對于競爭地位十分脆弱的傳統工業,如煤礦、鋼鐵等,政府也采取大量、長期的補貼政策。國家也通過對國有企業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控制和調節,來間接地影響私有企業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并按照經濟周期的情況來掌握投資,如在高漲階段減少投資,以保持經濟的穩定。國家承擔著維持通貨的穩定、發展交通運輸和人才培訓的任務。國家還實行某種程度的收入再分配,如通過財政稅收政策,降低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資助贏利較少的中小企業,對失業者和收入最低的家庭進行補助、救濟等等。通過這樣的國家干預,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私人制度和自由市場經濟的不足,能夠對市場機制帶來的某些不良后果進行校正。但德國政府清楚地知道,這種干預應當適度,政府的經濟職能只限于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而不能直接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

2.實行獨立的中央銀行體制。二戰以后的德國歷屆政府,不論黨派屬性如何,都把穩定貨幣列為財政金融政策至高無上的目標,毫不動搖。在德國,穩定貨幣這一重要使命是由德意志聯邦銀行來完成的。為了使聯邦銀行充分發揮穩定貨幣的職能,德國通過立法形式確立了聯邦銀行獨立于政府、奉行不受政府干預的貨幣政策的體制。聯邦銀行在行政上與政府脫鉤,在貨幣政策上擁有自,它在制定貨幣政策和履行其職能時不受制于政府,政府也無權干預其正常業務活動。它可以靈活運用貨幣金融政策的各項具體措施來干預經濟的發展。二戰結束以來的德國的實踐證明,一個以立法形式保證的、獨立于政府的中央銀行,是經濟生活中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能起到保證經濟健康發展的良好作用,也是穩定幣值、抑制通貨膨脹的有力手段。

3.實行自治社會保障制度,以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公正。二戰以后,德國經濟能夠持續發展,社會穩定是重要的前提,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就是政府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最重要的手段。德國政府利用行政和立法的手段,建立了以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救濟為核心內容的社會保障制度。這一保障體系為廣大居民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為人們解除了后顧之憂,從而使他們更加積極地投入到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務中去。德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以下三項基本原則基礎之上的:

(1)不以政府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主導,而是強調“社會自治”原則,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從而減輕了政府的負擔。為了使國家和個人二者的負擔合理,凡是依靠個人和社會力量能夠辦到的事情,就堅決不壓到國家身上。政府和社會慈善機構主要管社會照顧和社會救濟,涉及的資金約占整個社會保障費用的1/3。其余的2/3的社會保障費用是在社會保險方面,而社會保險機構基本上都是自籌資金、自負盈虧的獨立單位,與政府無關。政府將社會保險的經營管理權放于民間,主要是加強投保人和雇主對社會保險的認同,同時保險機構對投保人的基本利益也有所認同,從而形成“民眾辦保險、保險為民眾”的社會保險良性互動機制。(2)要有利于發揮市場經濟的作用,即所有擴大“社會保障”或“社會公正”的措施,都不得影響市場機制發揮作用。(3)社會保障要保持在收入再分配的合理范圍之內,以維護經濟效率與社會公正兩者的內在統一。所謂收入再分配的合理范圍,是指社會保障應不使人們的進取精神有所減弱,以及不對經濟效率和市場機制的功能產生消極影響。由于德國的社會保障原則實現了與市場經濟的密切配合,因此,它比其它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具有生命力。

二、對完善我國宏觀調控體系的啟示

通過以上對美、日、德等國宏觀調控模式的分析比較,我們可以看出,盡管三國政府調控市場經濟的手段、政策各具特色,形成了不同的模式,但其基本的指導思想、調控措施卻有許多相似之處,而且很多方面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一)轉變政府職能,合理界定政府干預的范圍,把握好干預的度

我國所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與所面臨的發展任務,決定了政府的宏觀調控是十分必要的。而在目前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過程中,關鍵問題是如何轉變政府職能,處理好市場調節與國家宏觀調控的關系。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從以下3個方面去轉變政府職能,使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得到真正發揮。

1.明確政府職能轉換的方向。具體說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管什么”的轉換,即從競爭性領域、微觀領域轉到公共領域、非競爭性領域、宏觀領域,尤其隨著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政府應逐漸承擔起公共服務的職能;二是“怎么管”的轉變,即從直接的、行政的、參與式的、人治的、隨機式的管理轉到間接的、以經濟手段為主的、裁判式的、法治的、規范程序化的管理。這種角色的轉變并不意味著政府權威的弱化,恰恰相反,在“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轉換中,政府權威和責任會變得更加重大,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會得到真正發揮。

2.明確政府宏觀調控必須遵循的原則。要保證國家在市場經濟中宏觀調控的合理性、有效性,就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1) 國家干預必須以有活力的經濟組織為微觀基礎。(2)國家干預必須有利于彌補市場缺陷,而不能妨礙或破壞市場機制的正常功能。(3)國家干預要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但一般來說應該以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體。(4)國家干預的形式應該透明,并實現制度化、法律化,以及把國家干預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

3.合理界定政府干預的范圍和把握好干預的度。政府應該發揮作用的領域是:(1)提供公共服務。對內主要包括從事公共道路、治安、衛生、文化、基礎產業、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建設和投資,形成一個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對外主要是軍隊建設、維護與獨立,努力維持一個有利于國內經濟建設的、和平的國際環境。(2)維護市場秩序。國家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來規范各類經濟主體的行為,限制各類非正當經濟行為,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3)國家運用財政、貨幣等政策,實現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要盡快建立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各項改革的順利進行提供條件,防止兩極分化,努力實現公平目標。(4)進行制度創新。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對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根本性變革,但它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因而政府在制度創新方面將發揮重要的作用。(5)通過立法或行政干預,控制環境污染,制止對自然資源的掠奪性開采等,發揮政府對資源合理利用的監管職能。(6)要把握好干預的度,就是國家制定的經濟政策應不能使人們的進取精神減弱,不能影響到市場機制運轉的效率。

(二)合理制定和運用國民經濟計劃,注重計劃的“誘導性”,使之成為經濟均衡發展的有力保障

日本的經濟計劃對我國的啟示和借鑒意義,首先體現在計劃對國民經濟的“誘導性”方面。日本的經濟計劃并不是強制性的計劃,但卻成功地發揮了對經濟的誘導性作用。這種“誘導性”經濟計劃的特點是,由計劃提出量的增長值,并把經濟總體和各經濟領域的優先發展方向,以及政府的經濟政策和措施公布于眾,給民間經濟力量提供一種遵循的方向,從而調動各方面力量朝經濟的總體目標發展。其次,日本的經濟計劃,雖然是自上而下貫徹的,但在制定過程中卻是自下而上、通過集思廣益形成的。這樣的計劃制定方式,有利于調動各方積極性和協調各方利益。

我國自建國以來,一直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五年計劃,如今正在執行第十一個五年規劃?,F在的主要問題不是要不要計劃手段,而是采用什么樣的計劃手段和如何運用的問題。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生活中,行政命令性的計劃手段仍然較多,而對經濟發展有誘導性作用的指導性計劃卻相當薄弱,計劃制定在協調各方利益方面也不太完善。這些都阻礙了計劃作用的合理發揮。其實,計劃應該突出宏觀性、戰略性、預測性和指導性,并且要實行分類管理,其中指令性計劃僅在于規劃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環境污染方面;調控型計劃在于規劃土地利用計劃和公益性、基礎性行業,如鐵路、供水、港口及教育、醫療等投資計劃方面;指導性計劃重在發展第三產業和競爭性行業,如輕工、紡織、電子等方面。今后,為適應計劃職能的轉變并保證計劃的實施,計劃調控手段也應做相應的轉變,主要是要重視信息手段的導向作用,把政策性投融資作為國家實施產業政策的重要手段,把國家訂貨、國家儲備、國家投放作為國家計劃對市場供求即期調控的物質手段。

(三)要更好的發揮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作為宏觀調控最主要手段的作用

各發達國家都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上建立起了規范的財政體系和發達的金融體系,這為政府實施有效的宏觀調控創造了必要的基礎和條件。如在財政方面都實行了分稅制,中央和地方的財權和事權相統一;在金融方面卻實行了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相分離的制度,并有結構完整、功能齊備的金融市場。這樣,國家才可能運用財政金融政策對經濟進行有效的調控。今后,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仍然是我國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我們要進一步深化財政金融體制改革,一要實行穩健的財政政策。充分發揮各類財政政策工具在抑制經濟衰退、促進社會有效需求方面的導向作用,同時要注意各種財政政策工具的協調配合。具體說,就是要做到“控制赤字、調整結構、推進改革、增收節支”。二要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傮w上,要保持幣值穩定,保證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的運行,防止部分領域、行業投資過熱,防止出現通貨膨脹。要完善間接金融調控機制,改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促進貨幣信貸的平穩合理增長;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發揮好信貸政策在促進結構調整中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宏觀調控的法治體系

西方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體系,都是建立在法制軌道基礎上的。美、日、德等國都是悠久的法治國家,他們制定的每一項經濟政策,通常由政府提出,經過可行性論證,提請立法機構審議,一旦通過,就以法律形式公布。一經公布,任何人必須遵守。因此,健全的法律體系,是保證市場競爭有序開展的可靠保證。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時間較短,宏觀調控的法律建設滯后于經濟發展,法律體系不健全,抓緊時間制訂、完善宏觀調控的法律法規是當務之急。法律一經頒布實施,還要有效地加強和完善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強化法治意識,提高執法水平。

參考文獻:

[1] 熊文景.日本市場經濟模式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啟示[J].經濟視角,2007,(8).

[2] 馬煥明.日本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體制的構建與運營[J].日本學論壇,2006,(2).

市場的宏觀調控范文4

關鍵詞:房地產市場 宏觀調控 協調性

自2003年以來,在房地產業發展取得顯著成就的同時,市場中也出現了不少的問題。針對市場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房地產宏觀調控措施不斷出臺。本文結合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對宏觀調控進行系統的回顧總結,分析調控目標與實施效果之間存在差距的根本原因,挖掘市場正常發展的動力,以期為今后調控措施的制定提供借鑒。

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自1998年以來,隨著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進,住房商品化的新體制基本確立,以土地出讓、土地開發、房地產投資、房地產建設、房地產銷售與管理、二手房轉讓等為鏈條的房地產市場體系逐步完善,房地產投資持續快速增長,以住宅為主的房地產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中的問題

(一)房地產市場顯著的區域性差異

我國幅員遼闊,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由來已久,這主要是由于歷史、自然、區位、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到目前為止依然存在的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直接影響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地產市場是依托于國民經濟、區域經濟而存在和發展的,東西南北之間、大中小城市之間的經濟差異決定了房地產市場顯著的區域性差異。

隨著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以及新農村建設政策的出臺,各區域之間發展上的不平衡會有所緩和。我國也正在積極采取財稅、金融、產業、教育等多方面政策措施推動欠發達地區發展,在減少貧困和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房地產市場的顯著區域差異也會逐漸由原來的垂直型梯級差異為主演變為橫向型特性差異為主。

(二)房地產供需矛盾較大

目前,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快速發展期,從城市化水平指標看,近十年來增長迅速。1996年全國城市化水平為28.7%,2006年增長為43.9%??焖俪鞘谢癁槌鞘休斔蛠泶罅康男略鋈丝冢菂^面積迅速擴大。這個階段還伴隨著以城市舊區改造和基礎設施重建為主要形式的城市更新過程,因而,在城市化的量和質的指標方面都有了巨大的提升,而這種復合型的提升所釋放出的對于城市發展用地和房地產的巨大需求遠遠超出了人們的預測。

面對如此龐大的社會需求,用地和房地產的供給層面的調整卻是比較謹慎而滯后的,一方面是由于房地產供給自身彈性較小和存在滯后的特點所決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長期以來實行的嚴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和穩健乃至從緊的金融政策所導致的。供給和需求的關系分析是解釋市場現象最有力的證據。在2003至2007年間,全國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持續上漲,價格上漲的原因如果排除了非市場因素如房屋質量提高、成本增加、周圍設施環境改善等因素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限供給和龐大需求之間的矛盾所致。

(三)房地產投資熱情與住房保障品性質的沖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快速增加。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3786元,較2006年增長了約13%,超過了2007年GDP增長的速度。快速增長的居民收入和我國長久以來居民高儲蓄率的影響,使得我國居民手中有了相當數量的閑散資金。而國家宏觀經濟的穩定、快速發展給了民眾進行投資的足夠信心。隨著投資項目的多元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更為注重投資收益的穩定性,而房地產正是以其獨有的收益穩定、增值等特點吸引著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在我國快速發展的房地產市場中,投資市場和消費市場正同時經歷著不斷膨脹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房價的高漲遭遇到我國中低收入階層住房保障不足的瓶頸,進而引發了對于房地產投資行為的金融、稅收等調控限制手段。

宏觀調控政策與市場發展間的矛盾分析

(一)控制房地產投資規模與穩定房價的矛盾

一直以來,宏觀調控部門主要關注的是投資增長速度指標,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也主要關注該行業對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幾年間的調控手段一直強調控制“兩個閘門”,即希望通過控制信貸和土地來控制投資的增長速度。這種做法在計劃經濟時代是可行的,但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房地產市場中,則無法直接改變個人的投資行為。因此,市場調控必須以房價為中心。當我們控制兩個“閘門”時,市場會預期供給減少,于是房價上漲,而房價上漲又會刺激地產類公司的利潤的大幅度增加。在利潤的驅動下,地產公司沖破重重阻力,擴大房地產建設規模。結果是房地產投資增長速度無法得到遏制,2007年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在連續兩年低于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后強進反彈,高達30.2%,而2008年的前兩個月全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幅度均超過10%,依然屬于快速增長,這個過程也正是市場力量戰勝了行政力量的反映。

(二)嚴格控制土地供應與房價上漲的矛盾

為了宏觀調控的需要和國家長遠發展的需要,國土資源部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2006年全國批準新增建設用地40.43萬公頃, 2007年,全國批準新增建設用地39.50萬公頃。這些土地緊縮政策給市場帶來的預期是,未來農用地轉為房地產開發用地的空間已經非常有限,土地市場的供求關系將日趨緊張,土地市場的競爭將進入白熱化狀態,價格將不斷攀升。嚴控土地供應雖為了可持續發展,但土地供應緊張,加劇了供需的矛盾,從而刺激了房價上漲。

房地產市場發展與調控的協調性策略

正確認識政府宏觀調控在市場經濟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要充分發揮房地產市場自身調節的功能。市場失靈的存在,是政府干預經濟活動的理由,但是政府干預應該適度,即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不要包攬一切,不要去做本來應當由市場去做并且實踐已經證明市場能夠做好的事情。公共選擇理論認為,政府活動的結果未必能校正市場失靈,政府活動本身也許就有問題,甚至造成更大的資源浪費。主要原因包括政府決策的無效率、政府機構運轉的無效率和政府干預的無效率。因為市場經濟從根本上來說是靠信息來調節的,而政府始終與市場隔了一層,對市場的感受只有企業、商人最敏感,他們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做出及時的反應,政府不適合進行過多的干預。

加強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的運用。首先充分合理運用稅收手段進行調控。目前我國與房地產直接相關的稅種多達14 種, 其中實際征收的有12種, 占我國實際征收稅種數量的一半。但總體來看, 我國房地產稅收結構不合理, 重流轉、輕保有。而且,已存在的稅種也有許多不合理之處。因此, 政府可以通過制定更為科學的稅收制度和優惠措施來調節房地產的供需結構。其次從金融手段著手。國外的發展經驗表明, 金融業的參與對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因此, 我國政府在房地產調控中應該充分發揮金融杠桿的作用, 提高調控的有效性。 法律是很多發達國家進行房地產調控的主要手段。法律手段具有嚴肅性、普遍適用性和穩定性的特點。而我國目前的房地產宏觀調控缺乏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保障,通常使用行政權威而不是法律制度來調控房地產市場。因此,加強房地產業的法制建設,對于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極為必要。

參考文獻:

1.梁云芳,高鐵梅.中國房地產價格波動區域差異的實證分析.經濟研究,2007(8)

市場的宏觀調控范文5

關鍵詞:房地產;宏觀調控;市場規模;實證分析

中圖分類號:F29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 ― 2234(2017)04 ― 0077 ― 03

一、房地產市場規模的發展現狀

房地產行業是我國的支柱型產業,具有很強的聯動效應,房地產業的規模擴張,可以促進國民經濟的增長。但當房地產業過度擴張致使市場過熱時,可能會導致投資過度集中,房價迅速攀升。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數據,我國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從2000年的4984.05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95978.85億元,15年間增長了近20倍,年均復合增長率為21.79%。從政府的角度來說,房地產業的發展需要建立在滿足人民生活需求的基礎上。當市場規模的過度發展導致房價過高時,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加以限制,消解投資過熱的現象,使房價水平回落到合理區間。本文從政策作用機制角度出發,分析我國政府對房地產市場規模的調控影響,根據實證檢驗結果進行評價,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二、影響房地產市場規模因素的文獻綜述

目前對影響房地產市場規模因素的研究主要側重房地產市場規模與地區人口發展的關系,房地產市場規模與城市化的關系,房地產市場規模與經濟增長的關系等方面。

在房地產市場規模與地區人口發展因素方面,龍奮杰、吳公牛2003)利用我國31個大中城市2000年末的數據建立多元線性回歸模型,證明直接影響房地產投資的人口因素中暫住人口對房地產投資的重要影響〔1〕。何薇、章恒全(2014)選取經濟、社會、政策機制等三方面的驅動因素進行主成分回歸分析,證實人口發展對房地產投資存在顯著的驅動作用〔2〕。

在房地產市場規模與城市化因素方面,趙朋(2006)從理論上分析了房地產投資增長的兩種效應對城市化水平影響,并通過一般均衡模型證實了房地產投資與城市化的正相關關系〔3〕。張立新、秦俊武等(2014)利用1998-2012年省際面板數據進行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全國層面上,其他影響因素一定時,空間城市化和資本城市化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影響遠大于人口城市化〔4〕。

在房地產市場規模與經濟增長因素方面,黃忠華、吳次芳等(2008)采用1997-2006年我國31個省市的面板數據,證明全國及區域層面房地產投資能夠引起經濟增長,并且相互影響〔5〕。潘濤、李敏等(2015)利用2000-2011年全國31個省市財政支出、房地產投資和經濟增長的有關數據進行實證,研究表明房地產投資對經濟增長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6〕。

根據以上研究結果,房地產市場規模的發展受多重因素的影響。而從我國產業發展的環境來說,政府宏觀調控不可忽視。要全面總結房地產市場規模的影響因素,則需要結合對政府宏觀調控作用的分析。

三、房地產市場規模主要政策作用機制

政府應對房地產規模過度擴張時,主要運用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稅收政策等手段,調節相關的市場需求狀況、土地獲取渠道、資金融通渠道,將行業的投資發展速度維持在合理程度,保證房地產行業的產品及價格能夠貼合民生需求。

在市場需求狀況中,購房者的需求受信貸稅率等政策調控的影響。政府可以通過金融政策對個人住房貸款的投放量和額度進行調節,調控房地產企業的回籠資金量,影響房地產企業的發展規模。在稅收政策方面,政府通過實行差別化稅率,放寬首套房征稅額度,提高二套房等的征稅額度,以此擠出投機性需求。購房者消費資金是房地產企業后續運轉資金的重要來源,通過政策調節購房者需求,可以起到控制房地產企業開發投資規模的作用。

在土地獲取渠道,一般有“招拍掛”的方式〔7〕。為防止大型房地產企業過度囤積土地,政府通過調控土地供應量、用地途徑,抑制土地儲備過熱。另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會通過兼并重組來擴充土地占有量,實現規?;瘮U張。針對這種情況,政府通過制定并購重組規范來調控房地產行業的并購行為,合理分配土地資源。

在資金融通渠道,房地產企業融資主要來自銀行貸款。一方面,政府運用信貸政策調整銀行貸款利率、額度,調節整體融資環境,使房地產行業的融資規模合理化,防止資本過于集聚在房地產行業;另一方面,加強對融資來源的監管,限制非法渠道的資金進入房地產業融資范圍,保證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

四、多重政策影響房地產業市場規模的實證分析

結合上文,我國政府為實現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資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宏觀調控目標,運用了稅收、土地、金融等主要政策對房地a業的投資規模和發展規劃進行引導性調控,保證房地產業市場規模的合理發展。接下來對政策影響房地產業市場規模的效果進行實證分析。

(一)變量數據的選取及單位根檢驗

本文收集了2007年到2015年的全國性季度數據,原始數據均源自中國建設銀行網站以及中經網統計數據庫。本文采用Eviews 8.0來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8〕。

政策方面,房地產稅收政策調整選取全國房產稅收入(簡稱PTR)進行表示;土地政策選取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購置面積(簡稱LPQ)作為政策變量;金融政策選取1-5年中長期貸款利率(簡稱LIR)作為變量。本文選取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完成額(簡稱RI)代表房地產市場規模,進行分析。

為了消除變量數據的異方差性,變量中的比率指標均乘以100,再對所有變量取自然對數,增加數據的穩定性,接下來的模型論證均采用經對數處理后的數據。

采用ADF檢驗法對4個變量展開單位根檢驗,判斷各時間序列數據的平穩性。檢驗得知,4個量均為一階單整的數據,可以假設變量之間存在協整關系,接下來對這些變量展開協整性檢驗。

(二)協整性檢驗

本模型的構建涉及到4個變量,因此采用Johansen檢驗法進行協整檢驗,檢驗結果如表2。

根據表2內容所示,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LnRI、LnPTR、LnLPQ、LnLIR四個變量之間存在著2個協整關系,這說明了房產稅收入、土地購置量、中長期貸款利率與房地產投資額之間存在著長期穩定的經濟關系。

將變量在檢驗中的協整系數標準化,可以得到如下方程式:

方程式體現了變量間的長期均衡關系,即房產稅收入和土地購置量對房地產投資額產生正效應,而中長期貸款利率則對房地產投資額起負效應。并且根據方程,房產稅收入對房地產投資額的助推作用即影響系數最大,土地購置量次之,中長期貸款利率的影響作用最小。

(三)格蘭杰因果檢驗

結合單位根檢驗和協整檢驗結果,4項變量指標均為一階單整時間序列,并存在協整關系,因此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顯著性水平取10%,滯后期取1-4,檢驗結果如下文。

據檢驗結果的F統計量和P值,對于PTR,僅在滯后1期時,PTR是RI的格蘭杰原因;對于LPQ,在滯后1-4期時,LPQ是RI的格蘭杰原因;對于LIR,僅在滯后4期時,LIR是RI的格蘭杰原因。

也就是說,在相對較短的時期里(滯后1季),上一季房產稅收入與土地購置量是影響當季房地產投資發展的因素;在相對較長的時期內(滯后4季),房產稅收入、土地購置量、中長期利率三者與房地產投資額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影響。結合上文的協整方程式,從長期來看,稅收、土地、金融等政策都影響著房地產開發投資規模,并且政府在信貸等金融方面的調控會抑制房地產規模發展,而短期來看,政府在稅收、土地方面的調控對房地產規模發展的效用更為顯著。

五、政策建議

實證表明,政府宏觀調控能夠對房地產市場規模起到相應的調節作用。其中,稅收政策和土地政策能在短期內實現一定的調控效果,也存在著長期效應;而結合金融政策,可以長時間的維護政策目標,起到理想的政策效果。

由此,本文從稅收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等宏觀調控方面出發,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第一,完善稅收政策,適當調整稅收優惠政策。政府在彌補保有環節稅負空缺時,應減輕流通環節征稅額度,促進住房資源的合理流動,以保證房地產開發與存量周轉相結合,使市場規模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內。同時,在房地產業發展過程中,若出現投資過熱現象,政府應適當取消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優惠政策,減少投機行為產生的便利條件。

第二,合理規劃土地供應,實現土地的有效供給。政府應加強土地供應規劃,注意與城市規劃結合。合理供應住房建設用地同時,根據住房市場的去庫存分化現象,進行分類調控,結合現狀提升一二線城市土地供應量,減少三四線城市土地供應量。并根據當地供需狀況擴大相應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以最大限度的實現政策目標。

第三,靈活運用利率杠桿,加強監管房地產企業的資金周轉。政府應加強銀行融資監管力度,對開發商項目貸款按低中高檔類型住房進行區分,對于中低檔住房實行利率優惠政策,對高檔住房提高利率,并按情況擴大差別力度。同時,結合房地產業的發展現狀分類調控,采取諸如提高一線城市信貸首付,降低三四線城市的首付比例等措施,提高政策調節的針對性。

〔參 考 文 獻〕

〔1〕龍奮杰,吳公.城市人口對房地產投資的影響研究〔J〕.土木工程學報,2003,(09):65-70.

〔2〕何薇,章恒全.基于主成分分析的房地產投資驅動力研究〔J〕.武漢理工大學學報:信息與管理工程版,2014,(02):274-278.

〔3〕趙朋.房地產投資波動與城市化關聯性研究〔J〕.華東經濟管理,2006,(10):37-40.

〔4〕張立新,秦俊武.城市化與房地產開發投資區域差異―基于動態面板數據模型的實證〔J〕.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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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黃忠華,吳次芳,杜雪君.房地產投資與經濟增長―全國及區域層面的面板數據分析〔J〕.財貿經濟,2008,(08):56-60,72.

〔6〕潘濤,李敏.政府支出、房地產投資與經濟增長―基于省際面板數據的實證分析〔J〕.工業技術經濟,2015,(03):138-144.

〔7〕吳振華,蔣紅.房地產市場主體行為對土地價格的影響實證研究〔J〕.價格月刊,2015,(11):

市場的宏觀調控范文6

那末癥結在哪里?我以為,雖然中國的經濟改革已過26年,宏觀調控的概念自1985年的“巴山輪”會議上提出至今也近20年,但是我們還未完全認清宏觀經濟與微觀經濟的分別,進而還未有效地區分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與市場監管這兩種非常不同的職能。

去年5月,當代最重要的宏觀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羅伯特盧卡斯來訪中國,正值政府的各項宏觀調控措施出臺。他在北京的一個學術會議上對此作了一句話的評論:中國出臺了這么多措施,沒有一項是宏觀政策,全部都是微觀政策。此言一針見血。

在現代經濟學中,宏觀經濟指的是總量,如政府的總支出和總收入、貨幣的總供給、GDP的增長率、勞動就業率和失業率,以及影響整體市場的價格參數如利率、匯率等等。不僅僅企業屬于微觀范疇,而且某一行業(比如汽車、房地產)、單個市場(比如鋼材、電)都屬于微觀范疇。這一概念上的區分直接引出政府在市場經濟中職能的分野:宏觀調控指的是政府有關財政、貨幣、匯率等調整總量的政策;而市場監管指的是政府對企業、行業或單個市場的規制。當盧卡斯聽到政府旨在對原材料、房地產、銀行貸款方向等的限制措施后,由此評論自然不足為奇。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實施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的手段是不同的。市場監管,比如對銀行的監管、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對電信業的監管、對土地的監管等等,涉及某個企業,某個行業,某個市場這樣的微觀層面,因此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這三種手段都是適用的。而宏觀調控則不同。

不少人認為改善宏觀調控就是少用行政手段,多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我覺得這種提法不妥。首先,宏觀調控是不能用法律手段的。雖然我一直主張建立以法治為基礎的市場經濟,但那是在微觀層面。事實上,我不知道有哪個市場經濟中的政府是用法律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其次,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之分并未觸及問題的本質。宏觀調控政策當然是由政府的行政部門制定和執行的,在這個意義上它是行政手段。但是政府應該是對宏觀經濟總量做調節(價格的或是數量的),而不是對微觀經濟活動做干預。

目前,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是對投資項目的控制。在市場經濟中,單個項目投資是微觀問題,是企業、銀行的事。投資項目審批既不屬于宏觀調控,也不屬于市場監管,它不是政府的事。政府的宏觀調控應該管的是投資總量,手段是財政、貨幣政策。在計劃體制中,政府直接管投資項目的審批。既然管了上項目,就也要管下項目;既然讓地方政府管了上項目,就也要迫使它下項目。通過控制投資項目來實現宏觀調控,造成“自我辯解”的惡性循環。如果宏觀調控不再通過對投資項目審批的控制來實現,我們的市場經濟體制就走向成熟了。

宏觀調控中常聽到的一句話是不能“一刀切”。這話似是而非。首先,宏觀調控是政府對經濟總量的調節,對總量當然是“一刀切”的,無論是在數量上(財政收支、貨幣供給),還是在價格上(利率、匯率),都是如此。其次,市場經濟的精髓就是同一商品(比如同等風險的貸款)的價格(比如利率)要一律,因為它反映的是同一稀缺資源在全社會內的機會成本。根據這一“一刀切”的價格,企業和銀行自己作出不是“一刀切”的數量決定――上不上項目,貸不貸款。這是使資源達到有效配置的機制。如果由政府去決定不“一刀切”的數量,雖然立即見效,但是不可能有效率。

宏觀與微觀不分、宏觀調控與市場監管不分來源于計劃經濟。在計劃經濟下,政府對經濟無所不管。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政府職能必須做相應轉變。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與市場監管職能通常由不同的政府部門實施,前者通常是財政部和中央銀行,后者則是其他部門。政府職能轉變歸根到底是政府治理結構改革的問題。政府治理不僅僅涉及到政府與企業的關系,也涉及到政府內部的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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