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工程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工程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1
一、指導思想
專項整頓工作要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打擊與防范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統一部署,協調行動,突出重點,務求實效。通過專項整頓,有效遏制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整頓范圍和重點
(一)專項整頓工作的范圍:
20*年以來開工建設的所有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項目。重點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公路橋梁工程、水利工程和農田整理等項目。
(二)專項整頓工作的重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各國招標投標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必須招標的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有下列違法違規行為的:
1、招標人方面:
(1)將法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的,或將必須招標項目化整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2)向投標人泄漏規定必須保密的招標投標有關信息和內容的;
(3)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組織圍標的;
(4)所屬人員、相關負責人的近親屬操縱投標或代表投標人參與投標的;
(7)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與中標人訂立合同的;
(8)其他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違法違規行為。
2、招標機構方面:
(1)偽造、出借、涂改、轉讓資格證書,或者無資格、超越資質等級從事招標業務的;
(2)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組織圍標的;
(4)其他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違法違規行為。
3、投標人方面:
(1)與其他投標人或招標人(招標機構)相互串通投標的;
(2)以暴力、威脅、利誘手段阻止其他投標人參與投標,或者控制其他投標人投標的;
(3)通過掛靠等手段,以多個投標人的名義進行投標,以控制中標價和提高中標幾率;
(4)偽造、出借、涂改、轉讓資質的;
(5)其投標保證金與其他投標人來源于同一單位、同一個人或同一銀行賬戶的;
(6)其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除規定格式及內容之外與其他投標人格式、內容相同或大量雷同的;
(7)其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的錯漏之處與其他投標人相同(因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引起的除外)的;
(8)中標后參與工地現場管理的項目管理班子與參加投標活動時的項目管理班子不一致的;;
(9)在招標投標活動中行賄、受賄;
(10)其他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違法違規行為。
4、評標委員會成員方面:
(1)收受投標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2)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
(3)在評標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或者在評標過程中不能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的;
(4)其他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整頓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2009年4月—5月份)
參與招投標的各方主體對照專項整頓的內容和范圍,自行開展自查自糾。凡在自查自糾階段,主動向各地專項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說清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并整改的,可從輕處理。各招投標行政監督機構對20*年以來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情況(包括招標主體、機構、招標項目、中標結果等情況)要進行認真梳理,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重點整治、依法查處階段(2009年6—7月份)
各地各部門應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積極開展專項整頓工作,認真摸排情況,迅速立案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和行政違法案件。凡在自查自糾階段,不主動向各地專項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說清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和整改的,將組織聯合調查組查實后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惡劣、性質嚴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市專項整頓協調小組辦公室將適時公布一批查處的典型案例。
(三)總結完善階段(2009年8月)
各級各部門認真進行總結,有針對性的研究對策,建立防范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串通投標行為的有效機制;
四、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
成立市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專項整頓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市長龔建華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市政府副市長肖一華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市監察、發改委、城鄉規劃、*、地稅等單位的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監察局執法監察室,由市監察局長黃志榮擔任辦公室主任,市監察局副局長邱玉、市城鄉規劃建設局紀檢組長肖萬波擔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傳達和具體落實工作任務。
(二)主要措施
1、廣泛宣傳動員。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宣傳輿論工具,廣泛宣傳整頓招投標違法行為的重要性、緊迫性和有關措施、規定,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動員和鼓勵群眾舉報,并對舉報者予以獎勵。
2、認真排查線索。對時間范圍內的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情況逐一進行填報,認真梳理,從中發現線索。
3、及時明查暗訪。對轄區內新開工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明查暗訪,掌握實際情況,并與填報的匯總情況進行對照。
4、嚴肅查辦案件。對梳理出來的線索、排查出來的瞞報漏報的建設工程項目,認真進行調查,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5、建立健全制度。認真分析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的主要特點和規律,進一步研究措施,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的制度、辦法,強化招投標的行政監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各地各部門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深入推進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全市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專項整頓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組織實施,切實抓出成效。
2、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事求是,不循私情,秉公執法,嚴格執法,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工作中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3、市專項整頓協調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地組織對各地開展整治的情況進行督查。
工程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2
一、結合部門實際,開展自查自糾
根據建議案中提出的相關問題,認真組織機關各股室進行研究,并扎實開展了自查自糾。通過自查,機關各股室均能認真落實上級政策,沒有出現違反政策辦事現象;不存在行政審批違規收費,以贊助、宣傳、檢查、評比及其他任何形式搞變相收費或強行攤派的現象;不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野蠻執法等問題。
二、堅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
明確辦事時限,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審批嚴格實行“窗口受理、一次告知、限時辦結”制度,做到大事急事優先辦、分內之事認真辦、分外之事協助辦、難辦之事協商辦。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結時限,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實現三個“30%”的目標。即,行政許可事項至少縮減30%,投資項目審批事項至少縮減30%,單項行政審批時間在各自承諾時限的基礎上至少減少30%。
三、推行政務公開,做到熱情服務
對行政審批項目和服務項目,全面實行審批服務事項名稱、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承諾時限、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六公開”,增加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實行首問責任制,做到“誰主辦、誰負責”,對服務對象以誠相待、熱情服務。對企業落戶及投資項目審批實行全程代辦、引導幫辦、跟蹤督辦,推行工作日延時服務、節假日和周末預約服務、上門服務。
四、認真履行職責,服務企業發展
積極為企業做好用地、供水、供氣等公共事業服務,加大企業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力度,為企業職工營造一個環境優美、秩序井然、出行方便的生活和生產環境。
工程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3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aluode”為你整理了這篇政府投資小額零星工程專項整治自查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嚴格貫徹落實《關于印發蕭縣政府投資限額以下零星工程定點招標管理辦法等三個管理辦法的通知》(蕭政辦秘[2020]7號)、《關于限額以下分散零星工程“記賬式”定點發包的通知》(蕭公管委[2020]1號)等文件精神,嚴格規范我局投資小額零星工程發包行為,并按照《蕭縣政府投資小額零星工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文件要求開展政府投資小額零星工程專項整治,通過自查自糾,形成如下自查報告:
一、組織學習及建庫使用開展情況
我局于2020年9月4日晚上的局工作例會組織認真學習《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負面清單》,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對文件進行了解讀,要求在工程建設領域的項目要更加規范、更加嚴謹。
我局在2020年按照縣公管局《關于小額零星工程發包備案的通知》,通過遞交材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審核,確定了小額零星工程發包企業庫企業7家,并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從企業庫中選擇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小額零星工程發包。全年利用定點庫進行招標項目4個,3個進行搖號招標,通過招標項目6個,指定1個。
二、存在的問題
項目招標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有些方面涉及建設工程專業知識,我局工作人員對于招投標業務知識需進一步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將認真組織學習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相關文件精神,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招標程序,盡力避免不符合規定的行為出現,對重點股室進行專業知識的培訓,熟知招標流程。對中標的企業實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進度、嚴格工程審計結算,使工程按質、按量、按時完成。
工程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4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機關作風建設深化年”和區委、區政府“開拓創新謀發展,真抓實干爭一流”活動部署,進一步規范全區建筑市場秩序,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突出重點,標本兼治,逐步構建誠實守信、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秩序,推動我區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通過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及勞務用工管理水平,進一步強化工程各參建責任主體誠信守法意識,及時查處工程建設實施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實現全區建筑市場秩序根本性好轉。
(二)具體目標。全區新開工工程應招標率、實際招標率達到100%;杜絕因工死亡事故,負傷率控制在2‰以下;工程質量監督覆蓋率達到100%,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備案合格率達到100%;建筑工程合同履約率達到100%,杜絕因拖欠務工人員工資導致越級上訪現象。
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1月1日—3月1日)
認真分析我區建筑市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2012年度“建筑市場規范管理年”活動開展情況,修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建筑市場管理工作的意見》,研究制定《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2013年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要點》和《2013年建筑業勞務用工管理工作要點》。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印發《區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許可、備案、轉報事項手續辦理流程匯編》,將住建局各項行政許可、備案等行政權力透明公開,與區內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和勞務用工目標管理責任書。
(二)宣傳培訓階段(3月2日—3月20日)
各鎮(街道)要做好各自轄區內項目建設單位的宣傳工作,動員并協助建設單位盡快完善開工手續,督促其按時足額撥付工程款。各鎮(街道)和住建、人社等部門要共同做好農民工依法維權宣傳工作。要組織全區建設、施工、監理、勘察及設計企業,通過專題培訓、知識競賽、專家講座等形式,開展學法、守法,規范市場行為學習宣傳活動。在威海日報、住建局網站開設“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專欄,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建筑市場規范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刊發先進做法、經驗。
(三)自查自糾階段(3月21日—4月30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勘察及設計單位要根據《目標責任書》及《方案》要求,積極開展自查自糾活動,查擺問題、剖析原因。要明確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形成自查自糾報告報住建局。對逾期不報送的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并列為復查、抽點對象;對在復查、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住建局要依法從重處理。
(四)全面整治階段(5月1日—12月15日)
由住建局牽頭,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積極配合,結合各施工階段特點,組織開展手續辦理、質量安全、務工人員工資支付等專項檢查。每季度末要分別組織“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集中大檢查,重點檢查市場行為不規范、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不達標、務工人員工資發放不到位、誠信度差的企業。對檢查出的問題,要落實責任、限期整改并跟蹤復查。5月份對保障性住房和回遷房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摸底,徹底解決影響使用功能的問題及缺陷。6月份結合“安全生產月”,在建筑企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樹立樣板工地,組織全區各參建單位觀摩學習,交流經驗,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良好氛圍。7月份結合“創城”工作,積極進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綜合治理活動,指導各工地做好防汛及防臺風準備。8月份開展鋼筋、商砼、砂及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專項檢查。9月份開展秋收前務工人員工資拖欠隱患排查。10月份組織在建工程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安全檢查、質量通病大檢查和“優質結構工程”專項檢查。11、12月份組織在建工程冬季施工大檢查及春節前務工人員工資拖欠隱患排查。
(五)總結提高階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各參建單位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回顧,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整治成果,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企業自控管理體系。住建局要對全區各參建單位的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對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達不到管理要求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
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細組織。成立“區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各鎮(街道)鎮長(主任)和人社、監察、、財政、審計、安監、國土、規劃、市政、園林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具體負責全區“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的組織實施。各鎮(街道)要高度重視,分別成立由鎮長(主任)任組長的相應工作機構,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住建局要強化措施,周密安排,跟蹤督導,確保將“建筑市場規范管理提升年”活動深入到各參建企業,做到措施制定到位、責任落實到位、檢查監督到位;住建、人社、安監等部門要共同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勞務用工管理等工作;國土、規劃部門要嚴把建設用地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關;市政、園林部門要嚴把市政及園林綠化審批關口;住建、部門要妥善處置農民工上訪事件;審計、財政、監察部門要把好政府投資工程審計關和工程款撥付關。
(二)強化監管,依法行政。住建局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強化對各參建主體市場行為的監管,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要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重視不夠,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
工程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5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燃氣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進一步認識當前建筑施工、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全覆蓋、零容忍、真落實、見實效”的要求,全面落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制,迅速組織深化“打非治違”自查自糾,狠抓重點環節安全隱患排查,確保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我縣建筑施工、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我局統籌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氣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監站,負責協調推進專項行動。
(二)建筑市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建管股牽頭組織;燃氣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燃氣辦牽頭組織;建筑施工現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質(安)監站牽頭組織。
(三)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燃氣企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本單位的建筑施工、燃氣管道設施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點內容
(一)建筑施工
嚴格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查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無資質生產經營、違法轉包分包、不執行標準規范等非法違法行為,確保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城鎮燃氣
按照國務院安委辦《關于深刻吸取江蘇省昆山市“8.?2”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及《關于加強全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贛市規建字〔2014〕62號)要求,認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訓,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設施第三方破壞、圈圍占壓等隱患。
四、時間步驟
專項行動從2014年8月開始,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檢查階段(8月31日前)
根據我局《關于開展建筑施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市局《關于加強全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氣行業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全面檢查,檢查各企業對存在問題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擊整治階段(9月1日-11月底)
依據《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管理混亂、安全隱患較多的單位、企業及個人將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的“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嚴厲打擊整治,以迎接省、市聯合執法檢查組“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暗訪暗查。
(三)總結鞏固階段(12月)
對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建立常態化“打非治違”工作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實行重大非法違法行為備案督辦制度。我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實施責令停工、停產整頓并按國家規定上限罰款等行政處罰以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備案,一案一檔,跟蹤督辦。
(二)實行“黑名單”制度。對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違法行為導致事故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告并通報相關部門,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用地審批、市場準入、招投標、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嚴格限制,并在各類考核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三)實行警示約談制度。要對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不力單位、企業或行動期間發生事故的單位、企業開展約談警示。
(四)實行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組織召開工作例會,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階段性小結,分析、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工程招投標自查自糾報告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規范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為主線,堅持專項治理與懲治和預防腐敗相結合、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調與行業主管部門各負其責相結合,著力解決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產資源配置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市場體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治理重點
1.規避招標拍買掛牌出讓制度,違反規定設置出讓條件,圍標串標等行為。
2.在協議出讓中低價出讓、未按規定審批;借實施項目名義圈占土地、套取資源,造成土地和礦產資源閑置浪費的。
3.違反規定改變土地類別和用地性質,擅自變更容積率,違反規劃設置礦業權,為特定關系人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
4.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審批、供應和礦業權出讓的行為,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理項目的立項、設計、招投標、資金使用和工程驗收謀取私利等行為。
5.非法轉讓、倒賣土地及探礦權和采礦權。
6.土地儲備、土地供應、土地出讓和礦業權出讓信息不公開、不透明的問題。
7.礦業權轉讓過程中偷稅、漏稅的問題。
三、治理措施
(一)建立統一規范的招投標平臺。建立全區統一規范的土地、礦業權要素市場,建立和完善土地審批、供應、使用等管理和礦業權管理的綜合監管平臺。將分散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產資源出讓和轉讓全部納入全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所有的交易行為實行統一的模式化管理。
(二)推進“陽光作業”。實現陽光作業,增強工作透明度,實行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公開、立項和審批公開、出讓信息公開、資格要求公開、辦理程序公開、辦理時限公開、工作人員公開、咨詢電話公開、出讓結果公開、信息反饋公開的“十公開”制度。嚴格實行接辦分離、網上報批、聯網審查、集體會審、限時辦結、結果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土地、礦業權交易機構的各種預算外收入要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管理,全面檢查土地出讓價款、采礦權出讓收入收繳和使用情況,對存在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三)從嚴執行紀律和規定。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要從嚴落實“八個嚴禁”:嚴禁隱形交易,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和礦產資源配置,除涉及國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一律向社會公開;嚴禁大礦小開、占而不開、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礦產資源轉化和配套項目應得到相關部門核準或備案,必須按協議確定的條件開工建設,且建設進度要達到規定的要求,未如期建設或不能開工建設的,一律依法收回資源;嚴禁閑置浪費土地,土地閑置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一律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對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面積不足1/3或投資額不足概算投資1/4,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建設滿1年的,要嚴格按照閑置土地依法進行處理,閑置滿兩年,但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采取改變用途、等價值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嚴禁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凡非法轉讓土地的,一律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禁規避招標拍買掛牌出讓制度,應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而擅自采用協議方式出讓的,一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禁在礦業權轉讓過程中偷稅、漏稅,堅決打擊各種偷漏稅行為,并對監管不力的公職人員進行問責;嚴禁違反規定改變土地類別和用地性質,擅自變更容積率,違反規劃設置礦業權,凡因特殊情況改變土地類別和用地性質,變更容積率的,除按照法定程序審核批準外,一律向區有關單位和部門備案,接受監督;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審批、供應和礦業權出讓、轉讓,對違反規定的,一律給予黨政紀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區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監督委員會綜合監管、行業主管部門業務監管、交易市場程序監控、紀檢監察機關紀律監督的多層次聯合監管體系。由區國土資源局牽頭,區公安局、監察局配合,開展打擊倒賣土地專項工作;由區煤炭局牽頭,區國稅局、地稅局配合,開展打擊煤炭資源轉讓偷漏稅違法行為專項工作;由區規劃局牽頭,區建設、發改等部門配合,開展治理違反規定改變土地類別和用地性質,擅自變更容積率等違規違紀行為專項工作;由區國土資源局牽頭,區規劃局、發改委、建委、煤炭局、工商局配合,組織開展清理土地、礦產資源閑置浪費問題專項工作;區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監督委員會在統籌組織專項治理工作的基礎上,牽頭組織建委、國土資源局等部門開展招投標工作專項檢查;區紀委監察局要組織協調各項監督檢查,特別是對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審批、供應和礦業權出讓、轉讓等行為,從嚴監督、從嚴查處。
(五)嚴肅查處案件。要以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為著力點,堅決遏制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配置領域腐敗現象。要認真疏理排查案件線索,拓寬案件線索來源。各鎮黨委、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統一負責違法信息的登記和查詢分析工作,同時要增強查辦案件的主動性,注重在項目稽查、執法監察、上級督辦、專項檢查和媒體輿情中發現案件線索,深挖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領域的腐敗問題。要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整體合力,紀檢監察機關、檢察、審計、公安、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完善并嚴格執行既有的情況通報、案件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及時發現和掌握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查辦案件的合力。要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辦案件與加強教育警示,推進建章立制,強化制約監督以及剎風整紀等結合起來,促進懲治成果更好的向預防成果轉化。
四、方法和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分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4月28日—5月20日)
建立專項治理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時進行動員部署,全面啟動專項治理工作。
(二)排查問題階段(2012年5月21日—8月20日)
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根據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年度、年度的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轉讓和審批項目,特別是規模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使用國有資金項目和擴大內需項目進行拉網式排查,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對策。按照自糾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制定本級自查自糾方案,提出自查自糾的措施和時限,對在規定的時限內主動糾正問題的,從輕處理;對存在突出問題又不主動自查自糾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深入第一線進行面上排查和重點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嚴查嚴究。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將自查情況于2012年8月20日前書面報告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改落實階段(2012年8月21日—12月20日)
針對自查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及時進行糾正,確保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轉讓和審批行為規范有序。在整改落實階段,區專項治理辦公室要組成工作組派駐各有關部門,對集中治理工作進行不間斷監督檢查,確保集中治理工作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不受干擾,保證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治理不到位的部門,工作組不得撤回,直至驗收合格。各部門的整改落實情況于2012年12月20日前書面報告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鞏固成果階段(2012年12月21日—12月31日)
要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認真梳理和總結,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進一步從制度和機制入手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于2012年12月30日前書面報告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區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政府有關領導任組長、副組長,區直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履行職責,扎扎實實開展各項工作。各有關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主管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負總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實行“一崗雙責”,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要強化責任落實,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在重申已有的行政問責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等基礎上,認真對照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明確領導職責,細化工作目標,做到責任與職權相一致、過錯與責任相適應、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在專項治理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要進行問責。要強化考評激勵,專項治理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年度實績考核之中,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加強統籌協調
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抓好各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強國土、發改、財政、建設、規劃、煤炭、工商、審計、公檢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形成對審批、供應、使用、監督等各個環節全覆蓋的鏈條式監管機制。對專項治理中做出的各種處理決定,要明確責任人予以督促落實,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對整治中發現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并予以落實。要把專項治理工作和黨務政務公開、人大政協民主監督、民主評議政風行風、重點關鍵崗位干部輪崗、建設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協調、整體推進。
(三)加強督查指導
要把督查指導作為推動工作落實的重要手段,每一階段的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指導、有檢查,逐項抓好落實。要針對治理工作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進行具體指導。要注意總結專項治理工作中創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及時總結推廣,增強工作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