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的養殖問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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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的養殖問題

生豬的養殖問題范文1

[關鍵詞] 豬肉安全 健康 養殖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S82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3)12-0188-01

前言

近年來瘦肉精致人死亡、過量抗生素致癌致殘等事件不斷發生,以及口蹄疫、豬高熱癥等疫情不斷爆發。同時,由于豬肉產品在制作、生產過程中監管力度不夠以及安全問題的存在,使人們談肉色變。為了民眾吃上放心肉,保證豬肉的安全衛生,我們應該從生豬養殖環節入手,從源頭解決豬肉安全等問題。本文結合生豬養殖經驗,針對生豬健康養殖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生豬健康養殖中的問題

1.人們對養豬行業認識不夠充分

長期以來,我國養豬大多是以家庭庭院式的養殖方式,認為養豬是一個誰都可以勝任的工作,認為養豬是一種低投入無風險的事情,事實上,現代的規?;B豬與以往的家庭庭院式的養豬不是同一概念。

2忽略基礎設施建設

有些養豬場在廠址選擇與豬舍建設方面欠科學的考慮。在廠址選擇方面,有的養豬場建在居民區或者靠近居民區,豬舍建設方面也未能按要求區分開豬的生活區、生產區和生產輔助區,也沒有注重排污排廢工作。

3忽視質量安全問題

目前養豬企業主要有兩大問題。一是為了追求生豬的快速增長,而不顧飼料的安全問題。甚至給生豬飼喂含有瘦肉精的問題飼料;有的則為了追求低成本,給生豬飼喂發霉、變質的飼料以及營養不平衡的低廉飼料,從而導致豬肉的質量品質降低。二是在生豬養殖中對于生豬疾病治療的問題,伴隨著養豬場的生豬養殖數量大幅度增加,為了達到防治疾病,預防惡性疾病的爆發,養豬場給生豬大量使用抗生素,導致生豬體內有大量藥物殘留,危害肉產品的食用安全。

4忽略環境問題

養豬場附近往往都是臭氣熏天的,這是大多數人對于養豬場的最直觀的印象。目前,養豬場對于生豬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糞便污水隨處排放,導致豬場附近形成大面積的臭水溝,以及大量糞便堆積,嚴重影響周圍環境。同時導致了大量蚊、蠅滋生,給豬疾病的發生提供了主要傳播介質,嚴重影響著生豬的健康養殖。

5獸醫隊伍薄弱

目前我國的豬肉供應有相當一部分來自家庭散養,由于農戶對于防控豬疾病的知識缺乏,很容易導致所養的生豬出現較大的疫情;目前,我國獸醫的現狀更是不容樂觀,平均一個鄉鎮僅有一名獸醫,而且有的獸醫專業知識也不夠精通,往往導致誤診的情況。由于技術有限以及設備落后等原因,在豬的防疫工作中一直是很難做好,嚴重影響生豬的健康養殖。

二、生豬健康養殖問題相應解決措施

1構建合理科學的養殖環境

在豬場的選址上要選擇距離居民區較遠的地方,以免影響到人們的生活環境,同時也要綜合考慮豬場的水源、交通等問題。對于豬舍建設方面,要結合養殖情況分類建設。對于豬場的種豬(公豬)要進行單獨的飼養,對于母豬的飼喂方面要區分一下幾個不同的豬舍:一是日常的生活區,二是母豬臨產的豬舍,三是母豬生產后的豬舍。特別注意對于臨產豬舍要注意好消毒衛生。對于生豬養殖的豬舍,要保持豬舍的干燥舒適,為生豬生長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2合理規劃飼料的組成

針對生豬的不同階段要飼喂不同的飼料,已達到快速增長,快速育肥的目的。選擇正規廠商生產的符合國家標準的飼料,同時還要考慮營養平衡、物質齊全的飼料,主要包括蛋白質、氨基酸、礦物質、以及維生素等營養物質。要注意飼料的安全問題,杜絕在飼喂生豬的飼料中添加瘦肉精等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也要盡量少在飼料中添加一些抗菌的藥物。在飼喂安全方面保證生豬的健康養殖。

3加強豬類疾病的預防以及治療問題

首先,要建立嚴格科學的免疫制度,養殖場要按照規定對幼豬注射疫苗,疫苗注射類別要齊全,按照不同的生長周期注射。

其次,要嚴格執行消毒工作。主要分為設施消毒、豬舍消毒、飲用水消毒。在豬場設施消毒中,要注意定時用低毒、高效的清洗劑消毒,并且要多種消毒劑交替使用,提高消毒的效率。在進行豬舍消毒時,如果舍內的生豬不能及時轉移,需要帶畜消毒時,要注意使用低毒對皮膚沒有腐蝕作用,或是無毒的表面活性消毒劑,例如新潔爾滅,百毒殺等消毒劑。在對生豬用飲用水消毒時,應該使用易溶于水的消毒劑。例如漂白粉,次氯酸鈣等。

第三,在對于治療豬類疾病時,要嚴格根據國家規定的獸類用藥標準來執行用藥。在保證疾病快速高效的治愈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的減少化學類藥品以及抗生素的使用,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治愈的前提下停藥。禁止使用國家明文禁止的獸類用藥,以及已經被淘汰,過期的藥品。

4糞便污水的處理

豬糞便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治理不好,就成為環境的污染源;如果我們科學合理的加以利用就可以變廢為寶,對我們的社會作出貢獻。具體措施可以在養豬場內建設沼氣池,利用沼氣發電技術用動物糞便產生電能還有甲烷氣體,既可以提供豬場的平時用電和能源需求,剩余的電能同樣可以輸入國家電網。沼氣池產生的甲烷氣體可以供當地居民平時做飯用。沼氣池內產生的廢渣還可以作為農田很好的肥料。一舉兩得,及解決了動物糞便的污染問題,又產生清潔能源。

三、結語

隨著豬肉制品在人們生活中越來越重要,肉類安全問題也受到社會極大的關注。生豬健康養殖是保證肉類食品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保證豬肉食品在市場中正常安全的流通,在生豬的健康養殖中,應該再作進一步的探討研究。

參考文獻

[1] 袁東芹. 生豬健康養殖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現代農業科技. 2013(02)

[2] 康俊霞. 草原生態恢復與可持續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現代農業科技. 2010(05)

[3] 龍久明. 淺議畜禽健康養殖對策[J]. 青春歲月. 2011(12)

生豬的養殖問題范文2

關鍵詞:主題研修;評課;議課;優化策略

中圖分類號:G42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9094(2017)02B-0072-05

評課、議課是教師群體日常教學研討活動的重要形式。通過觀課后的集中研討,從學生發展的視角,對學習活動、教師教學及教學活動過程進行反思與重建,是當下學科教研與教師培訓的主要路徑。如此,觀、評、議三者有機聯系的主題研修活動,是教師間相互切磋,提升學科教學素養,營造團隊研究氛圍,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受傳統教學觀及組織方式的影響,公開課研討等研修活動常出現觀、評、議相對割裂,內容與主題聯系脫離的現象,形成相對孤立的封閉系統,基于現象事實的簡單評述,使得評、議課活動處于較低層次的“言說”“假設”“封閉”狀態。

一、評、議課研修活動的觀察與反思

1.參照偏離的評、議課

評、議課的參照偏離現象,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參照視角偏離,即評、議課雙方,以教師“教”的視角進行課堂反思,采用“教得怎樣”的方式進行評議,而沒有從是否最符合學生“學”的視角展開對課堂教學推進的思考;二是價值判斷偏離,即評、議課雙方,以自己的習慣、喜好或課堂感X為判斷基礎,由于沒有核心主題的引領,因此往往只是對教學中某一環節進行評議,采用“好”與“不好”的主體“感覺”判斷,而沒有將設計是否最符合學生的學習活動、推進中存在問題及對策等作為考量點。

2.面面俱到的評、議課

“全面”“冗長”是當下評、議課的突出癥結。一方面教師“觀課”能力不足,只觀其形,不解其意,簡單化的“聽課”,無法形成某一角度的思考;另一方面教師習慣將主要精力聚焦于“課”的內容,沒有形成聚焦問題的針對性觀察與分析,因此評、`議課呈現出“面面俱到”的過程“闡述”?!盁o話則長”現象的產生,來源于問題不聚焦,這種散點狀全覆蓋的個人理解式“闡述”,一來無法互動,二來無法深入,因此效益水平較低。

3.方式單一的評、議課

傳統教學研討中評、議課活動基本是以執教者簡單反思,同伴間相互評價為主,沒有或較少涉及“議”的環節。辛苦執教完后,上課教師會自覺地將自己定位于被“評”、被“議論”的角色。一來是上課教師不善于對自我課堂進行即時反思,二來是傳統評、議課中,單一的“指導”“評價”功能影響著教師間評、議課文化的形成。

二、評、議課主題研修需要凸顯三種視角的轉換

開展教師團隊主題研修活動,我們需要回到研修活動本源意義上,即促進教師發展,促進團隊研究提升,并最終服務于學生的發展?!斑x擇什么內容研究”“從哪個角度進行分析”“可以怎樣設計”“學習評價如何融于學習過程”……主題式的系列化思考,有助于老師們明確研究方向,帶來更多的主動權與選擇權,進而帶動教師對于問題持續、深入的思考。

1.觀課:從關注“教”走向關注“學”

觀課“觀”什么,決定了評、議課環節的價值取向。如果僅僅關注教師的“教學”活動,那可能“聽”到的將是“預設”的問題,“精致”的練習,“生動”的評價,唯一沒有“聽”到的,也是最為關鍵的是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表達了些什么,思考了些什么,學習狀態是怎樣起伏的……并據此為基礎,教師是如何順應學生的思維,精巧細膩地互動生成,精致推進,練習鞏固,激活思維。

教學活動是師生積極參與、交往互動、共同發展的過程。因此,教學研討中的評、議課,需要轉換評議的視角,從學生主體學習活動本身出發,以多維視角去審視學習過程,進而才能體悟到活動背后的設計意圖,目標引領下的活動環節設計,更為重要的是形成對“教”與“學”的清晰認識。

2.評課:從散點“評課”走向主題“議課”

“評”是評價,做出判斷,提出策略,好的評、議課文化,形成的是圍繞中心(主題)的深入思考、對話與重建。在這種背景下的主題研修,教師間不再考慮“評”與“被評”,不是一味的“辯解”與簡單的“拋問題”,而是眾人拾柴火焰高,在主題引領下切中要害,聚攏核心,提升研究效能。

從“評”走向“議”,需要打破下結論、評好壞的藩籬,將研究活動從“表現、展示”中跳出,真正形成基于教學現場的問題聚集,超越現象,深入對話,促進理解和教師自主選擇?!白h”集中體現在共同商討,議出多種可能與設計角度,形成對問題的深入思考,進而形成策略與解決方法,為后續教學及研究提供幫助。

3.議課:從“個人獨白”走向“群體互動”

有質量的教學研討活動往往是由一群人的對話引發思考而完成的,“個人獨白”式的評述,可能在某些環節,會讓聽者有所觸動,但更多地由于缺乏主動回應與切身思考,往往是浮于表面,即“聽聽激動,過后不動”。究其原因,就是問題沒有從個人思考走向群體互動,沒有借助研討機制辨析清楚,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

因此“評、議”課,首先要轉變研討氛圍,改變教師的“被評”地位和失語現狀,主動參與到互動議課中,鼓勵教師主動暴露問題、提出問題以獲得研討的主題,從“被動聽”到“主動研”,發表個人對問題的主觀理解。群體互動式的議課活動,有助于建立具有批判精神的研究團隊,構建新型研究文化,激活傳統教學研討模式下的“評課、議課”的效能發揮。

生豬的養殖問題范文3

一、中小學生存在的主要心理問題

1.對學習、升學競爭的過度焦慮。

這個問題,年級越高情況越嚴重,但現在也出現了向低年齡、低年級發展的趨勢。一些孩子剛剛入學,其家長就把注意力放在孩子是不是能考“雙百”上。中小學生中的厭學情緒、考試焦慮和逃學、出走等現象,以及自我意識中的自卑情緒,都與此密切相關。造成這類問題的原因主要是升學和就業的壓力,當然也與父母的過高期待和教養方式密切相關。

2.人際交往中的心理矛盾與沖突。

現在的中小學生絕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許多人從小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不關心他人、依賴性強、不能容人等不良傾向。這使得他們在處理人際關系方面面臨很大的問題:一方面,他們缺乏人際交往最起碼的知識和修養;另一方面,他們又特別渴望和依賴同齡人的友誼和交往,他們需要從友誼中獲取心理上的支持與歸屬,來填補青春期之后與父母、長輩疏離而造成的情感真空。這就形成了巨大的心理矛盾與沖突。

3.與父母、師長缺乏理解溝通導致的心理矛盾與沖突。

中學生與父母、師長難以溝通,相互間缺乏必要的理解,也是造成他們心理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這種沖突進入青春期之后更加突出,使他們普遍感到壓抑、苦悶、無助和煩躁。一方面,他們特別希望父母、老師理解他們的想法和做法;而另一方面,他們感到自己雖然在生活上受到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照顧,但在精神生活上卻如同乞兒。

4.青春期生理與心理變化引起的困惑與不安。

學生的青春發育期帶來了一系列心理的困惑與不安,使一些學生陷入苦惱與迷惘之中。比如男生的“遺精”和女生的“月經初潮”,他們往往因缺乏思想準備而表現出緊張、慌亂、不知所措的情緒,心理沖突比較明顯。

5.個性發展不完善導致的心理問題。

我國中小學生的個性發展普遍存在問題,依賴性強,意志力薄弱,心理承受能力差,情緒不穩定,情感淡薄等,這些問題使他們很難獨立地面對自己生活和學習中的種種困惑。

二、培養中小學生健康心理品質的方式、方法

1.更新觀念,提高認識,為培養學生的健康心理奠定良好基礎。

可利用大會、班會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使全校教職工能夠關心學生的心理健康。其次,可設置心理咨詢室,設立心理咨詢信箱,培訓專職心理健康老師,使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步入正軌。同時,要積極購進有關心理健康教育的書籍、刊物資料,增大信息量,使教師們能開擴視野,用豐富的理論知識指導實踐,通過活生生的案例教育警醒學生。

2.引導學生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保持心理相融。一個學生能與周圍人保持一種融洽、正常的交往,才能在心理上產生安全感、歸屬感和自信心。在教育中,必須引導學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增強集體觀念;引導學生正確處理人際交往中的沖突,主動并樂于與人交往,以誠懇、公平、謙虛、寬厚的態度對待別人,容忍別人的短處和過失,從而使別人樂于和自己交往;引導學生建立新型家庭關系和師生關系,使他們生活在尊老扶幼和尊師愛生的環境之中。

3.加強情感教育,培養健康心理,使學生有豐富的情感生活。

教師和家長都必須重視情感對學生心理健康的影響,教育他們認清人生的意義,樹立遠大的理想,追求自己的奮斗目標。一方面,教師要幫助學生增加“營養”,滿足身心發展的需要,提倡學生閱讀健康有益的課外讀物,觀賞體驗文學藝術,欣賞社會中美的事物,逐步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另一方面,教師要針對青少年的年齡特點,根據趣味性、可行性、發展性和系列性原則,通過制定計劃,保證時間、人員和場地,積極宣傳,及時指導和認真總結,設計具體的活動,讓學生“通過自主的訓練,培養自主處事的心理品質,克服依賴心理;通過志向訓練,培養積極進取的心理品質,克服惰性心理:通過情感訓練,培養活潑開朗的心理品質,防止閉鎖心理”,從而在活動中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形成健康心理。

4.開展學科滲透,激發學生學習的心理潛能。

生豬的養殖問題范文4

——制度內政策設計分化,社會養老保險模式企業化。這幾年養老保險政策調整沒有按照原定的制度設計目標進行,政策的調整更多地依附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被動地接受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對養老保險政策的推動,致使養老保險政策陷入企業化的困境。個性的、企業化的養老保險政策不斷增加,政策差別不斷擴大。

1、相同企業,由于性質不一樣,養老保險費籌資比例不一樣,企業養老保險負擔不均衡。以贛府發[*]14號文件為“分水嶺”,*年以后,我省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由統一逐步走向分散,*年低費率政策的出臺,進一步加劇了養老保險政策的分化。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農墾企業等以行業或企業為特色的養老保險政策紛紛“出爐”,不同行業或企業的養老保險政策開始出現差異,養老保險政策行業或企業化的現象日趨明顯。分所有制、分企業類型、分從業人員的身份,開始實行不同的籌資比例。不同企業類型相同工資的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不一樣。養老保險負擔不平衡的問題開始凸現。同一商品的生產企業,由于養老保險費的籌資比例不同,企業產品成本費用出現差異,這種政策人為地給企業帶來一個不公平競爭的環境。本來養老保險改革解決了“企業保險”中由于不同企業退休人員人數不一樣產生的退休費用畸輕畸重的矛盾,在養老保險政策不斷趨向行業化或企業化的過程中,由于不同企業養老保險費的籌資比例不同,又產生了繳費負擔畸輕畸重的新矛盾,背離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初衷。這種政策既破壞養老保險統籌調劑的機理,又有失市場公平,背離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法則。表1對我省現行不同企業類型相同工資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負擔進行了比較,假設非公有制企業按低比例繳費,以*年我省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公有制企業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比非公有制企業每人每月要多繳45.64元,若一個國有企業有一萬名參保職工,那么一年要比非公有制企業多承擔547.68萬元的養老保險費,這無形中增加了公有制企業的生產成本,影響了公有制企業在市場中的公平競爭。

2、相同繳費基數、相同繳費年限的從業人員,由于在不同性質的企業工作,養老保險待遇不一樣。我省現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從結構上看,所有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的計發辦法都是一樣的,即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但是不同企業類型,每一部分養老金的計發政策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基礎養老金,政策設計的目標是體現公平,計發的比例都是20%,計發的基數考慮了不同地區的消費水平,按所在設區市上年度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發。但現行政策并沒有按照制度設計的目標進行實施,原行業統籌企業職工的基礎養老金打破了區域限制,不管其在什么地方工作,全部按省會城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在啟動農墾企業養老保險過程中,對農墾企業職工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又作了特殊的規定,農墾企業中農業企業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按所在市縣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非農業企業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按所在市縣農墾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等。實行低比例繳費的單位和個人,基礎養老金的計發比例降到了16%。個人帳戶養老金按正常繳費比例和低繳費比例兩種繳費方式,對應實行了不同的記帳比例,即分別按11%和8%記帳。過渡性養老金,分行業設計了不同的計發系數,如原行業統籌企業設計為1.3%、地方一般企業設計為1.2%、農墾企業設計為1.0%,造成不同企業職工過渡性養老金的差距較大。表2以對不同企業類型相同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的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待遇進行了對照測算,在相同條件下,原行業統籌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待遇比一般企業每月要高152.32元,比低比例繳費的企業要高249.31元,比農墾非農業企業要高346.29元,比農墾農業企業要高446.13元。這種不合理政策造成的養老金待遇差,在具體實施和操作過程中容易使職工產生攀比心理,不利于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和養老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也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容易引發上訪等群眾性事件。例如,由于原行業統籌企業的養老金待遇普遍高于地方養老金待遇,原行業統籌企業職工流動到地方企業就業后,職工不愿意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地方,這是一種非常不正常的現象。

2、假設繳費年限為30年,其中有15年視同繳費年限。

3、原行業統籌企業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省會城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由于省會城市的歷年職工平均工資大體為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1.3倍。為了計算方便,本表省會城市職工平均工資取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1.3倍。

4、農墾企業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分農業企業和非農業企業,非農業企業的計發基數為所在市縣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農業企業的計發基數為所在市縣農墾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了計算方便,本表非農業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取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0.6,農業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取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0.35。

——制度外政策執行分化,統一的養老保險政策地方化。在我省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過程中,政策執行不到位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政策的實際操作與制度設計目標不僅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不同地方政策的實際到位程度相差也很大。

1、政策本身設計不周全,地方政策執行權較大。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由于缺乏對經濟、社會的足夠調查和研究,政策的設計考慮不周全既是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也是一個普遍的問題。這主要存在兩類現象:一是政策“真空”現象。在養老保險政策中,一些政策只作了原則性規定,缺乏操作性,甚至無法操作,各地在執行政策過程中,不得不根據本地情況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政策或者解釋性的政策,以保障本地養老保險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政策“真空”的出現,為各地執行養老保險政策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從制度上給予了各地執行養老保險政策的權力。例如: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對新參保的企業,政策規定要補繳,但是如何補繳,沒有具體的規定,各地在執行過程中,有的地方從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的那一年即20世紀80年代起補繳,有的地方從建立統籌結合制度時開始補繳等。而且補繳費用范圍的確定也不一樣,有的只補個人帳戶部分,有的只補養老保險費本金,有的本息都要補,個別地方還要求罰繳滯納金。由于補繳政策各地差別很大,企業補繳的養老保險費也因此差別很大,少則相差幾萬、幾十萬,大則相差幾百上千萬。二是政策“二義性”的現象。由于政策制定者對情況欠全面考慮,出臺的統一政策并不統一,二義性或多義性的政策較多。各地在實施過程中,只能根據自己對政策的理解去執行。從而不可避免地導致很多不必要的政策差異,造成事實上的政策不統一,與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大相徑庭。如在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工齡過程中,有的地方要求滿周年才能計算一年的工齡,有的地方理解6個月以上就可以計算一年的工齡,由于這種理解差異,對退休人員來說每個月的養老金就要相差幾元到十幾元。

2、政策落實機制不健全,地方執行政策的彈性化的因素較多。當前養老保險政策的執行過程可看作是基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企業的互動過程。在養老保險政策執行的過程中,企業往往策略性地采取一些與政策規定不一致的行為方式,而基層經辦機構也不得不采取一些變通的執行策略,這一過程使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實施呈現出彈性化的現象。例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核定,彈性化的因素就比較大,按照政策規定,職工的所有收入,包括獎金、加班費、甚至發放的實物都要作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但在實際核定基數的過程中,將獎金、加班費、甚至發放的實物納入繳費基數是少之又少,不僅如此,就是企業發放的貨幣工資,也不是所有的都納入了繳費基數,很多企業為了減少繳費,設立幾本帳,采取一切辦法逃避一部分養老保險繳費。由于各地執行政策的彈性化,少報、漏報繳費基數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是沒有強有力的政策落實機制,政府與企業,特別是經辦機構對企業的控制弱化造成的,這是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彈性化的體制性和機制性原因。

3、政策權威性不強,地方違規執行政策的現象較多。由于養老保險制度缺乏法律規范,政策的權威性在基層的執行過程中很難得以體現,因此在養老保險的微觀執行主體上或承受主體上出現政令不暢、政令不通就成為必然。不僅沒能保證政策很好地貫徹落實,有的地方還蓄意對政策進行曲解,改變政策的精神實質,使制度設計的政策面目全非。如很多縣市對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實行保護政策,以不參加養老保險為優惠政策來吸引外資,這與上級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的政策背道而馳,但由于養老保險政策缺乏權威性,上級部門也只能聽之任之;有的市縣在企業改制過程中,為了減輕企業改革的成本,違規辦理提前退休;有的縣市為了減輕財政和企業的負擔,在剝離企業辦社會的過程中,擅自增加養老保險統籌項目,把不屬于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納入養老保險統籌支付,變相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正因為沒有或者說不能對這些違反政策的現象進行糾正,也沒有或者不能給予處罰,只能是任其發展,這使得養老保險政策的權威性進一步受到了損害。

——體制內機制缺位,多極養老保險責任單極化。目前我省落實養老保險政策的機制缺位,影響了政策的貫徹落實,本應由多方承擔的養老保險責任演變成由某一方承擔。

1、擴面征繳機制缺位,擴面征繳的責任主要落在各級經辦機構身上。由于現行制度下的養老保險繳費率較高,對于企業來說,當前的繳費率相當于增加了一個20%的增值稅,參加養老保險必然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無疑會影響企業的競爭力。因此,企業采取許多方法來逃避繳費或少繳費也就不足為怪。擴面征繳工作本應是全社會的責任,企業和職工有責任有義務繳費,政府有責任采取措施強制企業和職工繳費,社會各界有責任監督企業和職工繳費。但我省很多地方,無論在企業和職工層面、社會層面,還是在政府層面,都沒有形成正常的擴面征繳責任機制。在擴面征繳工作過程中,企業和職工逃避繳費,政府不僅不幫助強制征繳,不少地方政府甚至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征繳進行干預,對部分企業實行保護。這樣,擴面征繳的主要責任實際上落在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身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于缺乏必要的手段,不要說當前我省企業的情況復雜,大部分社保經辦機構經費不足,開展擴面征繳工作異常艱難。就是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準了的按照政策規定必須納入養老保險的企業,由于諸多原因,也只能“望企興嘆”,無法要求他們納入養老保險覆蓋范圍。

2、省級統籌機制缺位,養老保險調劑的責任全部落在省級政府上。由于省級統籌機制缺位,省級統籌的宏觀調控和微觀調劑能力不強,不同地區之間的基金基本上不能相互調劑。在全國范圍內,市縣之間的基金結余和基金不足并存,基金結構性缺口較大。一些困難市縣確保發放的缺口只能依靠省級調劑和中央財政補助解決。以*年為例,當年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與支出的缺口為10億多元,但由于省級統籌調劑能力弱,基金調劑力度小,基金的結構性缺口達13億多元。省級統籌無法實行縣區之間的余缺調劑,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隸屬于同級政府管理,按照現行養老保險財務管理制度,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轉必須經過同級政府批準,本來可以直接、快速進行的資金調撥變成了政府之間復雜的利益協調。由于市縣政府不批準,不少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連政策規定應上交的調劑金都無法上交,更不要說直接對市縣養老保險基金的調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體制和財務體制嚴重制約了省級統籌的發展。因此,當市縣養老保險出現缺口時,調劑的責任就全部落到省級和中央政府上。本來實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和實行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政策是增強國家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手段,但現在由于機制的缺位,省級統籌和中央財政補助反而成了離心因素,大家都不愿意上交調劑金,卻都想吃省級統籌和中央財政補助這塊“唐僧肉”。

3、確保機制缺位,養老保險“兜底”的責任完全落在省級和中央政府身上。1998年實行“兩個確?!币院螅_保的責任問題被提到了議事日程,中央和省級政府為了實現“兩個確?!?,不斷增加養老保險的財政補助,這使得“兩個確?!钡呢熑巫匀坏芈涞搅酥醒牒褪〖壵纳砩稀km然,政策上規定,“兩個確保”是各級政府的責任,但養老保險責任正逐步被扭曲為下級過度依賴上級,上級的責任無限地擴大,下級的責任不斷地上移,事實上的責任已經完全落到了中央和省級政府身上,中央和省級政府已經從“兩個確?!钡挠邢挢熑巫優闊o限責任。隨著中央和省級政府責任的不斷加大,如何劃分各級政府的責任是實現“兩個確保”以后亟待解決的問題。

——體制外管理缺位,統一的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多元化。我省目前養老保險管理比較落后,不僅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也十分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養老保險政策的貫徹落實。蛯

1、現行養老保險管理方式落后,難以滿足日益增加的個人參保的需要。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企業經濟結構發生了重大的變化,非公有制經濟得到了蓬勃發展;就業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就業方式日趨多樣化,靈活就業、彈性就業和非正規就業的人數越來越多,勞動力流動的速度大大加快。養老保險面對的參保對象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參保對象正在實現從“參保單位”為主向以“參保個人”為主轉變。由于以個人形式參保的人員,其勞動關系大都處于不穩定或無雇傭單位的狀態,養老保險登記、管理、接續、轉移都與現行的養老保險管理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現行以單位為主體的經辦管理方式已經無法滿足日益增加的個人參保的需要。

2、現行養老保險業務操作不規范,同一種業務經辦流程差異較大。由于養老保險工作比較復雜,業務操作環節較多,從登記、到基金征繳、個人帳戶管理,直至待遇的發放,每一個環節都涉及到多個工作部門、多個工作崗位、多級工作權限。由于全省沒有強制推行一個統一的業務操作規范,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操作環節的劃分、內設機構和崗位設置以及工作權限的管理上都不一樣,就是同一種養老保險業務處理,各地經辦流程差異也很大。例如養老金待遇的審核,有的由業務人員審核,有的由社會化服務人員審核,有的由財務人員審核。在流程上,有的經過一個審核環節就可以了,有的要經過兩個或者更多的審核環節。各地業務操作的差異,給參保職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帶來非常不便,既影響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又損害了社會保險機構在參保職工中的形象。

3、現行養老保險信息化程度低,養老保險經辦誤差較高。我省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嚴重滯后,不少地方仍然依靠手工操作,效率低下。雖然有些地方已采用了計算機管理,但由于基礎工作較差,養老保險費的收繳和發放計劃無法通過計算機生成,養老金待遇計算無法通過計算機產生,退休人員的生存狀況無法進行異地協查。養老保險數據不準確、重復參保、冒領養老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就是同一種養老保險業務,由于業務經辦人員不同,可能出現不同的經辦結果。例如養老金待遇計算,這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計算一個人的養老金待遇至少要涉及到幾百項數據,還要涉及包括月積數法在內的幾個很復雜的計算公式,如果沒有計算機管理,不說原始數據可能不全,也不說不同的經辦人員對計算辦法的理解可能出現的差錯,就是說讓他對這幾百個數據作普通的加減乘除,也可能會出錯。實際上,這是一個值得重視的的問題,因為它直接關系到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對我們來說是工作上的誤差,但對參保人員來說,就是對他們合法權益的侵害。

鑒于我省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存在上述問題,以及這些問題對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影響,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勢在必行。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影響深遠。因此,在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過程中,必須從全局和長遠出發,以政策的操作性和實現性為基礎,以統一、規范為主要內容,以建立健全運行機制為重點,統籌兼顧、科學決策。

——“盤點”現行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養老保險政策體系。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加強我省養老保險政策體系建設,筆者認為,應該分三步走,第一步對現行政策進行“盤點”,第二步進行規范,第三步進行立法。

1、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對現行政策進行“盤點”。首先應該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的政策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分門別類地對各項養老保險政策進行清理,查找哪些政策已經過時或淘汰,哪些政策還存在缺陷和問題,哪些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然后作出計劃,該廢止的政策進行廢止,現在可以調整和完善的政策,應該立即研究,進行調整和完善,目前還不具備條件調整和完善的政策,積極創造條件進行調整和完善。在政策清理的同時,要對現行不明確的存在二義性的養老保險政策予以明確;對政策的“真空”盡快加以研究并予以解決;對部分沒有必要出現的政策差異予以統一;對確實由于各地情況的不同,短時間內還難以統一的政策,也應統籌考慮,從現存的各種辦法中提煉出幾種政策模式,供各地選擇,盡可能地減少不必要的政策混亂,給今后統一和規范養老保險政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從全局出發,統一和規范全省養老保險政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政策適應的環境必然會不斷發生變化,適時適當地規范政策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就養老保險政策而言,當前最主要任務是統一和規范。一是要以職工就業與否為標志,統一單位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適應市場公平競爭的需要,不分所有制、不分單位性質、不分職工身份,統一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對于“農轉居”人員、失地農民,由于其沒有就業,從養老保險就業關聯的理論來說,不應把他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筆者建議,應為他們建立生活保障制度,當他們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一定的標準,比如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為他們發放生活費。二是適應行業和地區經濟發展差異性的要求,調整繳費基數核定的依據,擴大繳費基數的浮動區間,解決不同繳費能力從業人員的繳費問題。改變以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標準核定繳費基數的辦法,把縣、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作為本地核定繳費基數的依據;調整繳費基數浮動區間,由于經濟發展和行業的差異,收入分配差距已經是一種普遍事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的推行和年薪制的實施,已經突破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下限突破了60%(最低工資標準大體相當于職工平均工資的35%),上限突破了100%。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應與工資制度相適應,并以此為依據對繳費基數區間作適應調整,建議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下限,繳費基數的上限也可適當提高。三是統一企業職工的養老金計發辦法。最主要的是要統一個人帳戶記帳比例和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系數。在繳費比例統一后,個人帳戶的記帳比例要全部統一到8%,過渡性養老金計發系數要統一為1.2%,同時調整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統一以市縣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礎養老金的基數。

3、加快地方立法,實現養老保險法制化。由于沒有養老保險法,我省養老保險至今仍然沒有擺脫依靠階段性政策規定開展工作的被動局面。由于沒有養老保險法律作為制度保障,國家、企業、個人三者之間的養老保險法律關系沒有得到社會和政府部門廣泛的認同,甚至沒有受到養老保險利益合法享有者的自我尊重。不同時期的養老保險政策指向留下了不同的政策臺階,人為地增大了解決不同時期不同社會群體成員不同屬性矛盾的難度。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發展由于無養老保險法律導航面臨著偏離制度目標的風險。養老保險立法拖延的時間越長,今后養老保險法律規范各地政策調控范圍和管理領域的難度就越大,歷史遺留問題就會越多,政策臺階落差就會越亂,社會負面影響就會越大。因此,我們應該盡快進行養老保險立法,將養老保險政策法律化,并按法制化程序進行操作。

——健全運行機制,促進養老保險政策的持續、協調和健康發展。養老保險運行的三個主要環節是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管理和支付。健全養老保險運行機制,必須抓住這三個主要環節。

1、建立擴面征繳機制,加大擴面征繳力度。擴面和征繳,是保障養老保險制度運行的基礎,推動擴面征繳工作的開展,關鍵是要建立擴面征繳的機制,通過機制的建立,從經濟、行政、法律等方面調動征繳者的積極性,約束繳費者的行為。一是要建立擴面征繳的經濟激勵機制。通過財政部門拿錢按養老保險基金征收總額或增收總額的一定比例建立激勵經費,將擴面和基金征繳的任務與征繳者的利益切實掛起鉤來,并對激勵機制進行量化,確保激勵機制真正發揮作用。二是建立各部門擴面征繳聯動機制,形成擴面征繳的合力。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規范擴面征繳程序,落實各方面,包括企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勞動保障等部門的擴面征繳責任,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繳不到位的情況下,勞動保障監察必須立即進行行政執法,行政執法仍到不了位,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落實擴面征繳強制機制。認真執行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依法擴面征繳。對欠繳企業除收取利息外,要加收滯納金;對拒不參?;蜷L期欠費的企業,要對企業法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經濟的、行政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完善省級統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省級統籌的作用。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制度,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措施,對于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實行省級統籌涉及到各級政府利益格局和利益關系調整,省級統籌的實施難度很大。只有建立健全省級統籌運行機制,才能保障省級統籌的正常運轉。首先要改變基金管理主體,實現基金管理主體由市縣管理到省級管理的轉變。建立養老保險基金全省統一管理的機制,實行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其次要建立與基金統一管理相適應的經辦機構管理體制,參照工商和質量監督部門的做法,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省級垂直管理,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省以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財、物實行統一管理,從基金管理體制和經辦機構行政管理體制上支持和保障省級統籌的正常運行。三是要正確處理好政策、機制和體制之間的關系。三者之間要相互協調、相互支持。政策要促進機制和體制的建立,機制、體制要為政策的運行創造良好的條件,并保障政策的良好運轉。

3、強化責任機制,促進養老保險的長效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各級政府應轉變職能,從側重經濟政策轉為側重社會政策,從熱衷于投資性領域轉為投資公共領域,營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后,各項建設性資金已經采用社會化的辦法籌措,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投入不僅必要,而且是可能的。筆者認為,應以立法的形式明確劃分各級政府的養老保險責任,各級政府的養老保險責任應按照國發[*]42號文件的精神,通過固化各級政府的養老保險財政預算安排來解決,地方財政用于養老保險的支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達到一定的比例。由于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筆者認為地方財政安排的養老保險預算應由省級財政統一掌握的和控制,并在省級統籌的框架內使用。

——嚴格執行政策,樹立養老保險政策權威。嚴格執行政策,樹立養老保險政策的權威,是維持養老保險制度正常運轉的基本條件,保障政策的嚴格執行,要解決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明確政策制定權。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國家的一項重要公共政策,關系到每一位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權,包括解釋權,應該由國家和省級政府統一制定。特別是我省養老保險已經實行省級統籌,政策的制定權更應該上移,市縣政府只能在國家和省級政府制定的政策框架內執行政策。明確政策制定權,是保障政策嚴格執行,樹立政策權威性的前提和條件。

2、保持政令暢通。對政策執行立場不堅定,或者出于地方或部門利益,上令下不達,政令不暢通,要堅決按照有關法律進行處理;對政策立場不堅定的執行人員或經辦人員,為了獲取某種私利,而置國家政策為不顧,要給予嚴肅處理。只有保持政令暢通,才能保障政策的嚴格執行。

3、嚴控特殊政策。近年來,政府在處理養老保險問題的上訪、鬧事等問題上出臺了不少特殊政策,這些特殊政策在短期內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緩解了一定范圍內的社會矛盾。但也正是特殊政策的出臺,出現了不少超政策范圍辦事的問題,誘發了同類問題的其它企業和職工攀比,結果特殊政策花了錢,卻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制造了不少新的矛盾,擾亂了養老保險的正常秩序。因此,筆者認為,在處理養老保險個案問題上,要從大局出發,堅持政策,維護養老保險政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盡量減少“特事特辦”,隨意出臺特殊政策、特別是出臺行業特殊政策的現象發生。在企業改制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企業改革的深化與養老保險制度完善之間的關系。企業的改革要在既定的養老保險制度下進行改革,養老保險政策不能因為某個或某類企業改革而調整。

——加強管理,為養老保險政策實施創造更好的條件。養老保險管理是我省養老保險工作當中一個十分薄弱的環節,亟待加強。

1、以人為本,強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服務職能。以人為本,在養老保險工作中,就是要調整養老保險工作模式,實行養老保險管理到單位向管理到參保人員的轉變。一方面,從參保這個環節就要面對個人,包括參保記錄管到人,個人帳戶記到人,養老待遇發到人。另一方面,還要為參保人員提供全面的、周到的服務。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從政府職能轉變、服務企業改革的高度出發,努力提高服務意識,積極創造條件為參保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提供多種服務,當前工作的重點要建立可以直接接待和受理個人參保的“社會保險服務窗口”或“社會保險服務大廳”,盡可能為個體勞動者參保提供方便。在服務窗口上,要提供責任制和一對一的服務。通過強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服務職能,提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服務水平,樹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形象。

生豬的養殖問題范文5

關鍵詞: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推廣實踐

0引言

目前,在生豬養殖過程中,大部分生豬的肉質都能夠滿足人們的日常需求,而且生豬的繁殖能力也很強。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畜產品的質量要求也不斷提升,市場對無公害豬肉產品的需求量不斷增強。在市場中推廣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才能更好滿足市場需求,對生豬產業的健康發展十分重要。

1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的應用

1.1確保生豬養殖場的環境

生豬養殖場環境是否優良是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的基礎。在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中,對于生豬養殖場的要求和以往生豬養殖技術的要求不同,其更加符合現代化畜牧業的需求,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生豬養殖場的建成需要滿足以下要求:①要求生豬養殖場的位置滿足面南坐北的坐標位置,同時生豬養殖場內部需要保證環境干燥,生豬養殖場與生豬屠宰要有2km左右的距離;生豬養殖場應該與人們的生活區、工作區的位置距離3km左右。②在生豬養殖場中需要保證生豬生產和加工區域應該與其自身生活區域具有較好的隔離,防止出現細菌過分生長造成安全問題。在生豬養殖場的門口需要設置專門的車輛消毒場所,同時還需要為飼養員建立專門的消毒間,保證生豬飼養員的安全。一旦在生豬養殖場中出現了病豬需要馬上隔離,保證其他生豬的安全。生豬養殖場中生豬的糞便排出口與進料口分開進行設立,而豬糞便的處理區域應該建立在生豬養殖場下風口60m左右處。③豬舍地面應具較強的易清潔性,并且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定時對生豬養殖場進行地面的消毒清潔工作。④生豬養殖場的用水必須要符合我國相關規定。

1.2在生豬養殖場獸藥的應用要求

在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中負責生豬的飼養人員需要利用不同的獸藥來提高生豬自身的免疫力,以此來應對各種突發的疾病,防止生豬養殖場中所有生豬被疾病感染。飼養員使用的獸藥必須要以下四點要求:①必須要滿足我國相關部門的要求,禁止使用我國政府部門沒有經過審核的獸藥,更不能使用人用藥物,一旦出現生豬養殖場飼養員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獸藥,上級領導部門要對其進行處罰。②作為生豬養殖場飼養員在購買獸藥時,應該去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購買,禁止隨意選擇購買地點。③獸藥使用的應嚴格遵守我國《生豬飼養獸藥使用準則》,特別是有關抗生素藥物以及抗蟲性藥物的使用標準。④應該選擇殘留少并且副作用相對于較小的中藥。

1.3生豬養殖中的疫情預防工作

(1)在進行生豬養殖中需要加強對生豬養殖場來往工作人員以及車輛進出的管理力度,要求生豬養殖場管理人員針對非生豬養殖場工作人員以及相關車輛進行消毒,并且如非特定要求絕對不可以讓其進入到生豬養殖場的生產區域,保證生豬養殖的安全性,避免出現疫情。同時要求生豬養殖場工作人員在進入到生豬養殖的生產區車間時,必須要做好消毒工作,更換工作服,否則不允許進入到生豬養殖生產車間。而生豬養殖場的車輛在進入生豬養殖生產區前需要進行徹底的消毒,要求工作人員根據生豬養殖場的實際情況以及生豬的喂養狀況定期對生豬養殖場的四周以及地面進行消毒,并且加強對生豬各種疾病的預防力度,盡可能防止生豬在養殖過程中出現疾病。在生豬養殖中,作為生豬養殖場工作人員應該對關于生豬比較容易出現的疾病進行深入了解,并且需要根據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科學的管理,一旦發現問題能夠做到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這樣才滿足了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的要求。(2)在生豬養殖場絕對不可以一起養殖其他家畜,防止出現不同家畜的交叉感染。作為生豬養殖場食堂的工作人員不可以外購其他生豬養殖場的生豬肉,作為各個不同生豬養殖場還應該幫助養殖場內的生豬進行自我反之,盡可能不要向其他生豬養殖場進行生豬引種,如果出現了必須要進行生豬引種時,生豬養殖場工作人員必須要在生豬引種前對生豬的產地情況做好充分的調查,同時保證生豬沒有攜帶或者感染任何的疾病,要求生豬養殖場需要向引種的生豬養殖場開生豬相關免疫證明,并且對引種的生豬進行為期30d的隔離飼養,確保生豬沒有攜帶任何病菌,同時沒有感染任何疾病,才能將其和生豬養殖場的生豬共同飼養。(3)作為生豬養殖場工作人員在對生豬進行免疫接種時,需要根據當地生豬養殖場的實際情況選擇免疫接種,并且以動物防疫法作為標準,保證生豬能夠得到合理的免疫接種。生豬養殖場工作人員還需要定期給生豬進行驅蟲工作,防止出現生豬疾病蔓延,對于生豬養殖場中的病死豬應該第一時間處理,絕對不可以對其進行售賣。

2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應用推廣實踐

在進行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應用推廣的過程中,主要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進行:①養殖技術推廣人員應該根據當前畜牧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創立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的實驗場地,并且定期要求生豬養殖人員進交流。②讓生豬養殖戶學習國外先進的生豬養殖技術,根植于中國的生豬養殖中。③當前是大數據時代,我國相關部門可以利用電視、網絡、自媒體等不同的渠道進行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的宣傳,讓更多的養殖戶了解到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

生豬的養殖問題范文6

關鍵詞:政府補貼;養豬農戶;養殖規模;Logistic二元選擇模型

中圖分類號:F01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3)22-5639-04

2007年以來,肉市場價格一直表現出異常的波動。對此,有學者在深入分析后認為,豬肉價格的頻繁異常波動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豬的供給量的減少,而供給量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生豬市場自身周期性波動的結果[1,2]。因此為了調控生豬市場價格,必須增加生豬的供給量。然而由于盲目投入、無規劃養殖、注重短期利益、土地資源緊張等多重因素的作用,規模化養豬仍然存在著諸多的問題。

為了提高國內的生豬供給量,1992年以來中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生豬養殖支持政策。如2007年7月份以來,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能繁母豬補貼制度,推進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飼養。國家按每頭50元的補貼標準,對飼養能繁母豬的養殖戶(場)給予補貼,同時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保費由政府負擔80%,養殖戶(場)負擔20%。2012年8月農業部辦公廳和財政部辦公廳又聯合出臺了《2012年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對全國所有飼養能繁母豬的場(包括規模養殖場、養殖戶、種豬場和散養戶)每頭能繁母豬補貼100元,補貼資金由國家承擔(其中東部地區由地方財政負擔;中西部地區由中央財政負擔60%,地方財政負擔40%)[3]。

這一系列的補貼政策無疑大大鼓舞了養殖戶(場)業主飼養能繁母豬、促進生豬養殖的積極性,但是究竟對促進養殖農戶擴大養殖規模起到了多大的作用,這一問題引發了學術界對政府補貼政策所產生效果的思考和研究。

1 文獻綜述

散養戶與規?;B殖戶相比,由于在疫病防控、豬肉質量保證、穩定投入等方面存在著很大的不足,即使散養戶的數量大也對增加生豬的供應量幫助不大,因此為了增加生豬供給量必須提高規模化養豬戶所占的比例[3]。對于如何擴大養殖規模,國內的研究仍以定性研究為主,如姜冰等[4]定性分析了中國發展規?;B豬場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張穎等[5]認為選擇優良品種豬、堅持“預防為主”的防疫原則、提供營養全面的飼料等措施可以提高規?;B豬的經濟效益;齊秀華等[6]分析后認為,提高管理水平、防疫、品種等可以顯著提高規模化養豬的經濟效益;李樺等[7]對養豬農戶規模變動效益及其影響因素分析后認為,戶主年齡、收入滿意度、合作社和政府服務可以顯著影響到規模變動效益。但是這些研究均沒有涉及到政府實施的生豬補貼政策。

國內專家學者們對政府補貼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種植業上,如王姣等[8]利用PMP模型對中國糧食直接補貼政策效果進行了研究,研究表明雖然糧食直接補貼政策對糧食產量的影響不大但是可以明顯提高農戶的種植業收入;吳連翠[9]通過對糧食主產區安徽省農戶的調查研究發現,糧食補貼政策對農戶增加糧食播種面積和物質資本投入具有顯著的激勵作用;萬敏等[10]通過對湖北省5縣市的調研發現,種植業惠農補貼政策能夠起到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民增收的積極作用,但是相關措施不配套會在很大程度上削弱補貼政策的效應。

上述研究表明,政府補貼對種植業發展都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相關的政府補貼對生豬養殖業到底起到了怎樣的作用,這些補貼能否達到政府所期望的效果,除了政府補貼外還有哪些因素可以影響到生豬的養殖規模,為了研究這些問題,本研究擬在現有研究的基礎上通過運用實地調查的數據,同時結合養殖農戶養豬的內外環境因素,以政府補貼對養豬農戶規模變動意愿影響進行實證分析,從而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2 數據來源及樣本分析

2.1 數據來源

本研究的研究數據來源于課題組于2012年7~8月份對四川省資陽市生豬養殖農戶的調查。由于能繁母豬補貼是政府對生豬養殖補貼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本研究選擇能繁母豬補貼作為政府補貼的替代變量。之所以選擇四川省資陽市作為調查地點,主要是因為四川省不僅是養豬大省而且是政府補貼(能繁母豬補貼)工作開展得較好的省份,同時,資陽市的養豬農戶的數量較大,因此調查結果可以較好地反映政府補貼對養殖規模變動的影響。

本次調查采用了農戶問卷調查和個人深度訪談相結合的調查方法。問卷內容包括養豬農戶的家庭人口特征、養豬狀況及疫病狀況、借貸情況、收入狀況、所獲得的公共支持狀況等問題。調查地點為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寶臺鎮和祥符鎮的4個自然村。抽樣方法為隨機抽樣法,發放問卷160份,收回有效問卷140份,問卷回收有效率為87.5%。在開展問卷調查的同時,調查人員還對養豬農戶進行了個人訪談,以求更深入地了解農戶的生計現狀。

在調查中,調查人員發現,很多農戶家中的養豬欄空置或被挪作他用。在與農戶訪談時了解到,2007年以前資陽當地農村基本家家戶戶都養有生豬,但到了2011年調查時期很多散養農戶已放棄了養豬。當被問及放棄的原因,大部分養殖農戶都反映飼料成本太高,養豬的利潤太低。而對于本研究所探究的政府給予的生豬補貼,大部分養豬農戶反映都聽說過,而當地的政府補貼主要是能繁母豬補貼,而非養肥豬補貼。因此本研究用“是否購買能繁母豬獲補貼”作為政府補貼的替代變量,用“是否愿意擴大養殖規?!弊鳛轲B殖規模變動意愿的替代變量。

2.2 樣本的描述性分析

2.2.1 基于人口統計學的被調查者基本特征 本次調查的對象為養豬農戶,調查對象的平均年齡為48.72歲,這說明養豬農戶以中老年人為主。由于調查對象年齡偏大且農村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因此養豬農戶的平均文化程度為初中及以下水平。由于抽樣方法為隨機抽樣,因此只有28.6%的調查對象是村干部。

2.2.2 樣本的收入特征 考慮到養殖農戶的規模變動根本原因是利益的推動,因此本次調查涉及到家庭主要勞動力數量、養殖業收入占家庭總收入的比重和收入滿意度3個變量。被訪農戶的勞動力數量平均值為3.24,而且絕大部分調查對象沒有雇傭人工,仍以家庭成員為勞動力。養殖業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集中在50%~80%,這說明養殖農戶的家庭收入仍是以養殖收入為主;收入滿意度為2.88,這說明大部分的養殖農戶認為養殖收入在可接受范圍內。

2.2.3 養殖環境特征 本次調研地點為養殖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因此這些地方都有養殖培訓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持政策。政府所提供的支持政策主要有能繁母豬補貼、能繁母豬保險、生豬疫病防控、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化飼養場及農業貸款等,但很多養豬農戶反映政府所提供的支持政策存在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2.3 研究假設的提出

本研究將養豬農戶作為“理性人”來進行分析,養豬農戶是否擴大規模取決于在既定的約束條件下擴大或縮小規模所獲得的生產效益。因此設定養豬農戶的規模效益函數:

D(R)=P{[E-C]/N≥R/M} (1)

式中,R為養豬農戶養殖規模變動前的凈收益;M為養豬農戶養殖規模變動前的規模數;N為養豬農戶養殖規模變動后的規模數;E為養豬農戶變動規模后的預期收益;C為養豬農戶變動規模后的成本投入。(1)式表明養豬農戶只有在變動規模后的凈收益不小于變動前的凈收益時才愿意變動養殖規模。因此可以提高養豬農戶收益的因素將對養豬農戶擴大養殖規模起到促進作用。由于養豬農戶的凈收益受到內在因素與外在環境的共同影響。因此本研究從內在因素和外在環境兩方面選取了15個變量來進行分析,并提出如下研究假設:

假設1:養豬農戶資源擁有量對擴大養殖規模起正向作用。

假設2:養豬農戶收入對擴大養殖規模起正向作用。

假設3:政府補貼對擴大養殖規模起正向作用。

養豬農戶的資源擁有量主要包括年齡、文化程度、職業等[11];養豬農戶收入包括養豬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和收入滿意度;政府補貼主要是指能繁母豬補貼。

3 實證分析

3.1 模型構建

對于以分類數據為主的離散型數據,采用概率模型(Logit、Probit和Tobit)比較理想。由于采用的數據是以分類數據為主的離散型數據,因此本研究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來分析政府補貼對規模變動意愿的影響。

Ln■=β0+β1X1+β2X2+β3X3+…βkXk (2)

式中,Y1表示養豬農戶愿意擴大養殖規模;Y0表示養豬農戶不愿意擴大養殖規模;β0為常數項;βi(β1,β2,β3,…βk)表示Xi的回歸系數;Xi(X1,X2,X3,…Xk)表示解釋變量。

3.2 變量說明

本研究將因變量(養豬農戶擴大養殖規模的意愿)分為想要擴大生豬養殖規模和不想擴大生豬養殖規模兩大類;將解釋變量分為養豬農戶個人特征變量、養豬農戶生產變量、養豬農戶經濟特征變量、所獲公共支持變量四大類,其中每個大類變量又分別選取若干可測度的具體變量作為替代變量。具體的變量說明及相關變量對因變量的可能影響方向如表1所示。

3.3 模型估計結果

利用SPSS 17.0統計軟件對140個有效樣本數據進行Logistic回歸處理,采用SPSS默認的強迫引入方式對養豬農戶擴大養殖規模意愿與政府補貼等變量進行回歸分析,分析結果如表2所示。

3.4 結果分析

由表2分析的結果可以看出,對規模變動意愿具有顯著影響的變量共有6個,分別是年齡、婚姻狀況、養豬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收入滿意度、養殖培訓、政府補貼,這也說明本研究的三個假設都得到了驗證。

1)養豬農戶資源擁有量。養豬農戶年齡通過了1%的顯著性檢驗,并且回歸系數為負,這說明年齡越大的養豬農戶擴大養殖規模的意愿越低,這可以從兩方面來說明:①從心理上來說,由于被調查對象平均年齡達到了48.72歲,這個年齡階段的人子女一般都已結婚,因此迫切希望通過擴大規模來獲得更大利益的需求沒那么強烈;②從生理上來說,由于被調查對象絕大部分都沒有雇傭員工,隨著年齡增大農戶的體力和精力也隨之下降,因此農戶大多無法承受擴大規模帶來的更高強度的體力勞動。婚姻狀況通過了5%的顯著性檢驗,而且回歸系數為正,這說明婚姻狀況對養豬農戶規模變動意愿起到了正相關的作用。這主要是因為,已婚的農戶比未婚農戶面臨著更多的經濟壓力(子女教育等),因此改善目前經濟環境的意愿也較強烈。

2)養豬農戶收入。養豬農戶收入主要包括養豬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和養豬收入滿意度兩個變量。養豬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和養豬收入滿意度分別通過了5%和10%的顯著性檢驗,這說明養豬收入所占比例越高、收入滿意度越高越希望通過擴大生豬養殖規模來獲得更高的收益。

3)政府補貼。從模型分析結果可以看出政府補貼通過了10%的顯著性水平檢驗,并且回歸系數為正。這說明如果政府進行補貼,養豬農戶傾向于擴大養殖規模;如果政府不提供補貼,養豬農戶更傾向于保持養殖規模不變甚至縮小養殖規模。由于被調查的養豬農戶大部分為小規模養殖和散養,政府的能繁母豬補貼(每年每頭100元)對他們來說屬于較大的額外收入,因此政府的生豬補貼對養殖規模變動意愿就起到了促進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受教育程度和近一年是否發生疫病這兩個變量都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本研究分析認為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所致:①被調查農戶的整體文化程度偏低,平均受教育程度為初中及以下水平,因此整體的文化程度對養殖規模變動意愿的顯著性影響不大;②由于被調查對象養殖規模集中在小規模養殖和散養,對這些養殖農戶來說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對疫病認識不足等問題,因此養殖農戶關注點就集中在生豬價格、飼料價格等直接影響到收入的因素,生豬疫病這種概率性事件反而被選擇性忽略,這就造成近一年是否發生疫病對規模變動意愿顯著性影響不大。

4 結論及建議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政府補貼和其他因素共同影響到養豬農戶的規模變動意愿。有政府補貼、養殖農戶的年齡較輕、婚姻狀況為已婚、收入滿意度高和養豬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大等對養殖農戶擴大養殖規模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與此相反的是,養豬農戶的受教育程度和養殖場近一年的疫病狀況對農戶擴大養殖規模意愿影響不大。

因此,為了提高養豬農戶的養殖規模、加快新農村建設、提高生豬供給量,政府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完善生豬補貼政策、養殖保險政策等相關政府支持,同時保證執行力度,促使養豬農戶擴大其養豬規模;第二,通過建立地區養殖規劃、提供優惠的養殖貸款等吸引更多的年輕人加入到養殖隊伍中來,利用年輕人的沖勁、干勁等來保證和擴大生豬養殖規模;第三,政府不僅要重視生豬疫病防控還要加大對生豬常發疫病防治的宣傳工作,引起養殖農戶對生豬疫病的重視,從而保證生豬養殖戶免受大規模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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