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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總結范文1
**市場監督管理所立足基層市場監管實際,扎實開展年末歲尾安全生產檢查,進一步壓實年末歲尾安全責任,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超前謀劃,突出重點,強化源頭治理。加強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消防產品等重點行業;對學校、醫院、車站、商場超市、集貿市場、主要街道、政府駐地等人員集聚區;對冬、春兩季較為集中的婚喪嫁娶、喬遷、年豬飯、“元旦”、“春節”、“兩會”、重點時段、重點活動期間食品安全保障的排查工作,分析研判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深入查擺短板不足,堅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發生。全面排查轄區食品經營主體78戶,食品生產企業15戶,藥品經營企業12家,個體診所1家,鎮衛生院1家,幼兒園及中小學食堂9戶,餐飲服務單位48戶,食品加工小作坊56戶,小吃攤點16戶,液化氣經營戶2戶,煙花爆竹經營戶4戶,?;方洜I戶7戶,非煤礦山2戶,旅社10戶,網吧1家,集貿市場1個,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是壓實工作責任,明確崗位職責,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安全生產措施制度落實到人。依托網格化監管優勢,健全完善風險分級和隱患排查雙重預警機制,認真排查事故易發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做到責任、預案、措施、時限、處理“五到位”,確保能防、能控,有效預防和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三是進一步加大安全隱患點,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管理薄弱點,特種設備監管盲區的拉網式排查和執法檢查頻次,暢通應急通信,加強24小時值班值守,落實領導帶班制度,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四是扎實開展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事故防控、自救技能的宣傳培訓工作,營造人人關注安全、人人支持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的良好共治氛圍。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總結范文2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工區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得到貫徹落實,確保不走過場、取得實效。為此,工區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二、明確職責,合理分工
工區工會主要負責日常群安員隊伍建設、評選表彰、獎勵、總結等工作;工區安質部主要負責群安員的日常管理、檢查指導、月度考核,參與群安員業務培訓,牽頭組織群安員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等工作。工區財務部重點負責群安員兼職津貼的預算管理、相應資金的籌集、發放等工作。各系統、各部門相互配合,大力協作,真正形成專群結合、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人員的選拔
在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的選報上面我工區遵尋以下幾點要求:
①遵紀守法,遵守員工職業道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②堅持原則,有較強的安全生產意識,敢于抵制違反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有關規定的行為;
③身體健康,能勝任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的工作;
④現場實際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豐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相關安全生產知識;
⑤具有較強的工作協調能力,能有效表達員工合法訴求,在員工中享有較高威信。
2、業務的培訓
工區針對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崗位特點,制定了專門的培訓計劃,利用夜晚休息時間組織全體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進行業務培訓。不但進行了安全知識培訓、危險源識別排查培訓、安全操作技能培訓,更要教授安全防護知識、逃生技能、救護常識等。以提高履職能力、工作質量和自我保護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3、科學管理,規范流程
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是兼職開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監督檢查者,是專職安全員隊伍的補充,通過告知、巡查、反映、建議、制止、寫實等基本形式協助專職安全員工作,履行的是安全預防、隱患排查、“三違”監察、安全示范等基本職能。工區明確了群安員的工作職責,制定群安員工作規程,包括監督檢查的內容、過程、方法及結果處理等。
4、業務的考核
每月月末由工區安質部對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履行各項職責的情況、實績、問題等進行考核,重點考核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的業務水平,是否制止現場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是否對現場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等。
每季度末工區將對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三個月的履職、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己撕细窈笊蠄蠊竟?,進過公司工會審核合格后,進行發放崗位津貼。
年度評比考核。工區每年底對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總結,并結合日??己耍u選、表彰、獎勵先進,同時推薦公司表彰獎勵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的安排
繼續堅持組織力量深入一線檢查、指導、推進工作,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群安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一)要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群安員素質。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是從一線職工中選的具有一定素質的普通職工,需經過安質等部門的專項培訓,才能真正有效地發揮作用。今后將注重群安員的針對性培訓,尤其是在轉崗、轉場和工序轉換后,更要加大培訓力度,確保安全生產。
(二)要加強考核獎懲,促進群安員發揮作用。從群安員的群眾性、兼職性、流動性特點出發,及時考核獎懲,及時、足額發放兼職津貼,保證每月檢查到位、考核到位、津貼到位,保護和激發廣大群安員參與安全監督檢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要拓寬工作領域,擴大群安員覆蓋面。在協作隊伍中設立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是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關鍵所在,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不留死角、全面覆蓋。一步將加大力度,探索途徑,在所有協作隊伍中都設立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進一步壯大隊伍、延伸手臂、增加耳目、實現全覆蓋。
(四)要注意選樹典型,提升群安員影響力。大力培養選樹先進典型,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效率、高水平的群安員隊伍。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總結范文3
干什么工作都不能回避責任,失職、瀆職、不盡職,還有現在廣受關注的惰政、懶政、不作為,這些都須追責。從安全監管領域看,上述行為大多要在發生事故后進行逆追查來判定。而此時,上級嚴令、輿論壓力、社會聲討、民訴民怨、為亡者討說法等諸多因素雜糅在一起。從百姓視角看,能關聯上的部門、能沾上邊的公職人員都有錯、都有罪、都該抓、都該罰!這是一種社會道德審判,不需證據、事實、調查。
說到此,完全沒有質疑事故追責準確性的意思。但安監部門在追責問題上確實存在三方面的困惑。第一,監管如何到位。以發生安全事故必然是監管不到位的邏輯進行逆推理,在任何事故面前,安監部門都無法擺脫被追責命運,包括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因為任何事故都能找到點兒人為因素,有人的因素必定有管理或監管問題,有問題自然昭示監管不到位!第二,該執法還是不該執法。如去檢查未發現隱患有責任、發現隱患未處置妥當有責任、發現A隱患而未發現B隱患有責任,總之,去檢查就有責任。不檢查,為什么不檢查?必然有責任。第三,是否所有安全事故都與安監部門有關?安監局綜合監管的內涵外延誰也說不清。新《安全生產法》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根本不適用新《安全生產法》,卻適用新《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綜合監管!現實中,安監部門干了多少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的事兒,很多工作有越俎代庖之嫌。綜合監管最大的問題就是模糊了安監局與其他監管部門之間的責任邊界,泛化了責任,哪個行業出了事故,安監局都脫不了干系。面對事故,安監局幾乎無法證明監管到位和執法到位,而綜合監管沒有到位與不到位,有事故必有責任,這可能就是安監的原罪。
追究責任總要依法。司法部分暫不說,就說安全生產系列法律法規當中,對于追究責任是怎么規定的。
首先是新《安全生產法》:
第87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
(二)發現未依法取得批準、驗收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或者接到舉報后不予取締或者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銷原批準或者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規定以外的、、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106條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是《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第18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生產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看了這些規定可歸納三點:一是行政許可中有主觀過錯的要追責;二是違紀行為要追責;三是發現或知道隱患、違法行為的存在,而未采取有效措施要追責。前兩點無異議,問題在于第三點,追責前提是發現或知道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存在而未處置,但如未發現或不知道則不應在追責情形之內。當然,這里存在一個主觀上無明顯過錯和過失問題,如規定的檢點和內容未有效實施,檢查一個危化品企業,不查倉庫、車間,非要去職工食堂檢查,以避重就輕的方式規避責任,將難辭其咎。同理可推,在沒有接到舉報,未得到其他部門提供案件線索,沒有執法計劃執行瑕疵的情況下,任何企業發生安全事故,不應追究監管責任。
重大事故發生后,媒體和社會公眾常質問,為何隱患未提前發現?對于這樣的質問,我們也可反問:下一起事故會發生在哪?哪個隱患會引起下一個轟動全國的安全事故?恐怕誰也不敢說。安全領域所有的監管和執法都是在降低事故概率,壓低風險系數,精準預防實在是做不到。說到此,可總結一句話,即安監部門及任何監管部門沒有必須發現特定隱患的義務和發現所有隱患的能力,但有發現隱患必須合法有效處置的責任。如這句話得到廣泛認同,安監一半以上的原罪就得到救贖了。
有人會問,如果此邏輯成立,所有安監部門不就不用執法了嗎?不去發現隱患不就有效規避責任了嗎?會否出現懶政、不作為呢?其實不然,新《安全生產法》要求各級安監部門制定執法計劃,對年度執法檢查的數量是有要求的,檢查的內容是有規定的,而且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4號令有明確規定,不制定計劃,不開展執法檢查是要承擔責任的。筆者認為,如為了規避責任,制定的執法計劃明顯不合理也應承擔責任。如一個100人的安監局,要是制定一個檢查10家企業的年度執法計劃,出了事故,必然要追責。有了制約,自然不敢不作為。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第20條,規定了安監局不必承擔責任的10種情形,這些條款應認真研究解讀落實。只是不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部門規章在事故責任追究中的法律效力地位有多高?
再說說什么是綜合監管。新《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以后,實質意義的綜合監管已不存在了。綜合監管存在的基礎,無非是行業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無法落地,缺乏有效監管手段,且部門之間需進行大量協調工作。監管責任無法落地,缺乏監管手段,無非就是執法權的問題。新《安全生產法》第110條規定已解決了這一問題。如這一條款得到貫徹,將改變目前安全生產執法機制,推動齊抓共管格局的形成。如何理解這一條款,著重在兩個層面:一是新《安全生產法》向所有行業監管部門賦權,所有行業部門都具有了安全生產上的執法權。過去很多部門強調沒有執法權而無法落實安全監管的局面,已在理論和法律支持層面得到解決。二是安監局執法空間被壓縮。新《安全生產法》出來之前,安監局可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執法檢查,且可實施行政處罰。原因在于,原《安全生產法》針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其規定的行政處罰條款當然適用于所有生產經營單位,而安監局是執法主體,自然可就依法規定事項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實施處罰。而新《安全生產法》改變了這一情況。如商業企業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這一問題,過去只能由安監局實施處罰。按新《安全生產法》卻需由商業主管部門來實施處罰,安監局反而不能,或說安監局在這樣有明確主管部門的領域,已喪失了執法權。新《安全生產法》實施快一年了,許多安監部門還在按照慣性,對不同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執法檢查和處罰,是否涉及越權執法?期待法制部門盡快明確。此外,還有一處不明確的是,新《安全生產法》總則第九條第三款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說,在后面的所有條文中統一使用“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表述即可。但在第62條、110條卻使用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描述,寓意不詳。難道安監局和行業部門可按新《安全生產法》進行重疊執法?難道同一個違法行為,安監局可處罰、行業部門也可處罰,誰先發現誰處罰?
大家都有執法權了,安監局實施綜合監管的意義就沒有了。落實綜合監管,說到底就兩種方式。一是對某行業領域的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或監察,帶著發現的問題督促行業監管部門落實責任。現在安監局在其他行業領域的執法權沒有了,檢查權又不明確,這種方式已不宜使用了。二是《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此條款規定以監督檢查其他行業部門的方式落實綜合監管,作為安監部門規章,對其他同級部門有法律約束力嗎?恐怕值得商榷。另外,新《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監察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規定,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這一規定與上述的“監督檢查”是什么關系?目標是否一致?監察部門可問責,安監局監督檢查后能干什么?綜上,安監局按照過去兩種方式實施綜合監管既沒有必要,也不再具有法律基礎。
還需說明一點即關于協調。如協調是綜合監管的核心內容,可協調恰恰不是安監局的職能,而是安委會或安委辦的職能。有人說,安監局就是安委辦。問題在于,綜合監管是安監局的法定職責,安委辦開會、發文件能否替代安監局履行法定職責,最好還要有明確的權威說法。
盡管新《安全生產法》第9條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晌淳途C合監管的方式、措施、手段、責任權限、部門關系作出明確規定,老路堵死了,新路又沒找到,要依法還要強調責任,安監局境遇比原來還尷尬。綜合監管到了不得不說清楚的時候了。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總結范文4
一、落實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一)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各項政策措施,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全面負起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經常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建立并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黨委、工會、共青團組織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三)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和崗位技術操作規程,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技術,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確保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積極探索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制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的整體布局之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四)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必須把安全生產作為日常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企業內部危險源和安全生產薄弱環節的監控與治理。廣泛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規范企業生產流程各環節、各崗位的行為。切實加強企業基層基礎工作,搞好對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強化安全生產法制觀念,使之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企業有關經營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接受安全生產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五)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必須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結合本企業實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著力解決礦山、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民用爆破器材、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規范安全生產秩序。礦山、建筑施工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的生產企業,必須嚴格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特種設備的制造單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取得許可后,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六)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必須依法保證和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產的技術改造,積極推進技術創新與進步,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七)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專職監管人員。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每起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和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八)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九)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活動、信息或事項,必須及時向有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有關安全生產的年度計劃、年中或年終總結,必須報有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
二、明確對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
(一)省、市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國防科技、公安、建設、鐵道、交通、信息產業、水利、質量技監、環保、民航、旅游、郵政等相關行業或領域的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標準、設備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等。
(二)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工礦商貿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除按前款規定的監督檢查內容對工礦商貿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外,還應從綜合監管的角度,負責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省國資委按照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負責檢查督促所出資企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督促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搞好對企業負責人的安全業績考核;依照有關規定,參與或組織開展所出資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督促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和隱患治理措施;參與所出資企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負責落實事故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督促所出資企業搞好統籌規劃,把安全生產納入中長期發展規劃,保障職工健康與安全。
三、按照分級、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一)中央在浙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1中央企業在浙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由省安全監管局及省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具體企業名單由省安全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2中央企業在各市、縣(市、區)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市其他有關部門負責。
3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受上級相關部門委托,對本行政區域內中央在浙企業及其所屬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涉及行政處罰事項必須報委托部門備案。
(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1對省屬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
2省屬企業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由省安全監管局及省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具體企業名單由省安全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3省屬企業在各市、縣(市、區)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
(三)省安全監管局會同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省屬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四、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
(一)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并依法申請、通過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對未進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手續。
(二)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必須編制安全專篇。安全設施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保證不產生新的安全欠賬。高危行業的建設項目以及具有較大風險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和驗收評價。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和使用的跟蹤檢查。
五、依法做好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一)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必須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演練,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規定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
(二)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和當地政府要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加強對企業重大危險源及其他可能造成周邊重大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聯動,搞好企業應急預案與政府應急預案的銜接,防止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和蔓延。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總結范文5
【2017年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計劃一】 為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水平,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的各項職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提高監管效能,促進生產安全,努力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結合街道實際,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查安全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行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源頭管理,及時預防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二、監管對象
1、重點生產經營單位。
2、煙花爆竹零售店。
3、其它企業全年抽查面不少于20%。
三、監管任務
1、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對2家次的檢查或復查,全年不得少于30家次。
2、全年對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監管檢查不得少于2次。
3、一般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對4家次的檢查或復查,全年不得少于70家次。
四、監管主要內容
對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管理的檢查以書面檢查為主,檢查內容包括:
1、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批或備案情況;
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及其有關臺帳登記情況;
3、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4、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情況;
5、從業人員接受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作業場所(崗位)職業危害告知和應急處置管理情況;
6、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監控評估情況;
7、依法依規提取與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參加工傷保險、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或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情況;
8、檢查合同是否存在將項目或設備、場所發包或租賃給不具備安全條件資格、資質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交叉作業是否明確現場統一指揮管理責任,是否存在與職工簽訂違法免責勞動合同等情況;
9、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備案,以及礦山企業、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生產經營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情況;
10、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隱患自查自糾信息月報制度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建立與落實情況;
11、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帶班作業情況;
12、依法應檢查的其他組織管理情況。
對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的檢查,以重點場所、關鍵工藝抽查為主,必要時應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按照許可批準的范圍組織生產經營情況,新、改、擴建工程項目依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組織施工情況;
2、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安全設施檢測、檢驗、評估、評價的真實性、合法性情況;
3、對設備設施的安全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情況;
4、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情況;
5、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及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與說明情況;
6、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等,教育并監督從業人員按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7、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場所內進行交叉作業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情況;
8、有關作業單位和崗位人員資格、資質證件與登記臺帳一致性情況,承包生產經營單位、承租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情況;
9、作業現場危險源監控、危險物品管理、危險作業監護與登記臺帳一致性情況;
10、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糾的臺帳與現場一致性情況;
11、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配備、維護、保養情況;
12、依法應對作業場所檢查的其他情況。
五、執法檢查方法
采取一聽、二看、三查、四反饋檢查方法:一聽企業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二看企業安全基礎資料臺帳;三查企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四反饋檢查結論意見。根據需要可聘請相關行業專家參加檢查。
六、監督檢查要求
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范檢查行為,確保工作質量:
1、實行誰檢查、誰負責,檢查人員對監管執法檢查情況負責;
2、進入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人員必須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并將檢查內容告知被檢查單位;
3、檢查人員應明確檢查路線或檢查場所,現場檢查計劃,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告知被檢查單位,由被檢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4、檢查人員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應依法采取現場處理措施,督促被檢查單位立即予以糾正或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查;
5、檢查人員對涉及被檢查單位商業秘密的信息應予以保密;
6、視檢查情況,根據有關規定采取警告、責令改正、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形式,促進和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2017年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計劃二】 為切實加大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力度,為充分調動和發揮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扎實有序推進xx年公司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確了方向,也為實現項目安全生產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訓,有序推進。xx年工作會上,公司工會主席明確提出把加強辦班培訓做為群眾安全員提高自身素質的主要途徑,同時工會制定了科學合理系統的辦班培訓計劃,將同人力資源部、安質部對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車站、深圳污水處理廠等新成立單位的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進行重點培訓。
二是完善機制、拾遺補缺。針對xx年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工作運行以來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會及時吸取了成功的經驗,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的管理經驗和管理方法,對優秀的安全生產監督員進行了評比表彰,對不稱職的安全生產監督員予以調整和清理,同時根據施工現場需要對相關單位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進行了增補,確保人員滿足現場安全管理需要。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總結范文6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制定年度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計劃等工作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省市縣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我站認真學習、深入貫徹落實、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水利安全生產的“紅線意識”和“責任意識,參加局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我站元月份制定了縣水利局2020年水利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計劃和2020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二、開展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
1、?;穼m椪?/p>
根據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我站對縣民爆公司?;愤M行全面摸排和檢查。通過“四不二直”的檢查,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確??h民爆公司炸藥、雷管等儲存、運輸的絕對安全。上半年我站對縣民爆公司共進行了2次大檢查,均未發現安全隱患。
2、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1、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制定情況、制定汛期安全生產的安全布置、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針對性及操作性等情況、隱患排查治理;2、現場安全管理深基坑支護、腳手架搭設、臨邊防護、施工用電安全、施工機械作業的安全指揮和安全值守等。3、施工現場的各方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檢查。
2020年上半年以來我站對報監的在建水利工程,按要求嚴格執行項目經理廣域網考勤,監督檢查工程驗收程序和執行強制性標準情況,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了抽查、巡查,截止目前共檢查了9座在建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4次,未發現質量問題,累計發現一般性安全隱患和問題26個,共落實整改到位26個隱患和問題。
“五一”期間,按照縣扶貧開發領導組《關于對2020年度扶貧工程(基礎設施類)進行質量安全“飛行檢查”的通知》要求,由縣住建局為牽頭單位,縣水利局參加,共同對全縣水利扶貧項目進行一次“飛行檢查”。
3、已建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上半年我站全力配合局水旱災害防預股進行了一次全縣范圍汛前安全督查檢查;局小水電辦和我站聯合對農村水電站進行了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共檢查了農村水電站5座。對上述檢查查出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畢書面報所在鄉鎮驗收確認。
三、下半年計劃
1、依據監督規程要求,接受即將開工的水利工程質量安全報監手續,繼續監督參建各方執行強制性標準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設程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下半年每月對在建水利工程進行一次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依據上級主管部門和縣安委要求適時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3、適時配合參加縣安委會各項督查檢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