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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合同監督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實踐;認識;探究
隨著國家在水利領域建設投資不斷加大,水利建設項目逐年增多,為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國家相繼出臺了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相關的各項條例,質量管理工作也逐步法制化,質量監督機構也由原來的部、省、市三級管理逐漸向部、省、市、縣四級發展,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水利局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由于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專業性較強且涉及諸多內容,項目參建各方在人員、設施、管理水平方面參差不齊,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質量監督的效果。
1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現狀及存在問題
縣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水利行業規范、質量標準以及批準的項目文件,對縣境內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實施的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引水、農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及加固的水利工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代表政府進行質量監督管理。近年來,根據制定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監督流程,對實施的農村安全飲水中央(省級)財政資金項目、丹江口上游小流域治理、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等一批水利工程的建設進行了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發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主要體現在:(1)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依據不完善。國家目前出臺執行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主要是針對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而縣級質量監督部門面對的是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設地點多在鄉鎮、村組,不僅建設規模小,造價低,而且點多面廣,嚴格按照質量監督規程進行質量監督,導致有限的建設資金不能夠滿足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程及國家強制性條文要求,質量監督工作流于形式。(2)監督管理人員不到位。縣級質量監督人員受制于編制及辦公經費,雖都為水利技術骨干并經過培訓取得質量監督資格證書,但均為兼職參與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同時又是其它項目設計人員或項目管理人員,與質量監督對人員要求不符,且水利工程面廣分散,人員缺乏及交通不便導致質監人員對質量監督深入程度不夠,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質量監督的規范化,對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帶來不利影響。(3)項目法人行為不規范。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縣級質監站由縣水利局授權開展質量監督工作,項目法人均為水利局行政分管領導,質量監督工作需“下對上”,既削弱了工程質量監督的權威性,也為項目質量監督帶來一定難度。受項目建設資金制約,個別項目法人甚至提出要求簡化質量監督程序及內容,僅滿足于工程實體質量的控制,對施工參建各方質量監督體系建設、過程資料及材料檢測未能嚴格要求,且部分項目由于建設方資金不到位由施工單位墊資實施,直接影響了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嚴格管理的積極性。(4)工程設計質量不高。水利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直接影響到工程順利實施和質量監督管理的正常進行。水利工程項目由政府委托符合資質的水利設計院進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實施方案及施工圖的編制,經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實施。部分項目的設計雖經設計院按照規范要求編制通過專家評審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復,但由于前期沒有對當地水文環境、地質構造等進行詳細勘察,僅僅借鑒以往的資料進行盲目設計,在水利建設施工的過程中才發現和實際情況不相符,這不僅影響施工進度,給參建各方造成經濟損失,也導致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不能正常進行,且建設過程中設計單位極少派駐現場設代機構和人員,施工過程中與設計有關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解決,影響了工程進度及建設質量。(5)監理機構人員服務不到位。監理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業主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現場核查往往發現駐地監理人員與投標時承諾派駐人員不符,檢測設備不能到位,監理單位往往注重于承接監理業務,而不重視人才的培養,通過臨時聘用一些管理水平低、專業不配套的監理人員及減少現場監理人員數量來降低經營成本,進一步影響了工程的建設質量。(6)施工單位人員質量控制不嚴。工程建筑施工單位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成立工程建設項目部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在實際檢查中發現部分項目部管理人員與投標承諾人員不符,存在人員身兼多職,專職質檢員形同虛設,工程質量主要依靠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高低和監理人員的平時檢查和督促來進行控制,施工評定資料不能與施工進度同步,主體竣工但施工資料不全,導致個別項目不能及時通過驗收,項目法人雖然在招標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有一些專用條款進行約束,但在實際操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只要工程質量無大問題,最終不了了之。
2完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徑
(1)大力推進水利建設質量法制建設。水行政部門應針對本地區水利建設質量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水利建設質量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要求,及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區特點、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措施,進一步強化水利建設質量管理,全面提升水利建設質量水平。(2)健全機構、提高管理水平。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符合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專職質監員,負責對項目的監督和日常巡查。質量監督工作人員應全面掌握專業技術標準,不斷積累監督管理經驗,重視培訓與考核的作用,并且適度地提高監督隊伍準入的具體標準,對監督手段進行有效地完善,在監督中有效融入服務,最終實現監管和服務水平的同步提升。(3)注重工程質量事前控制的作用。水利工程項目在開工的時候,水利質監站應當在項目施工現場開展監督會議,邀請參建各方代表。會議以后,及時將監督會議要求、檢查的具體內容和標準以及處罰的措施通過網絡實現公示。由于監督會議屬于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宣傳會議,所以,應當綜合考慮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并且加大專項宣傳教育力度。與此同時,以工程項目本身為基礎舉辦質量事故展覽,以保證參建各方能夠主動自覺地對自身質量行為與質量管理加強全面規范。(4)注重落實網絡信息共享。根據平利縣境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結果,貫徹并落實網上信息共享,不達標參與單位要采用黑名單制度展開管理。其中,全面推進誠信立法與制度建設,同時包括行業與部門的信用建設。與此同時,要建立健全水利誠信系統,有效地覆蓋全行業。最后,應重視信用服務市場機制,促進監管工作的開展,增強社會誠信意識。
3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法要點闡述
(1)貫徹并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在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一定要遵循強制標準并落實。特別是在國家與行業規程執行的情況下,以保證能夠根據法律要求執行,使得工程建設各方更加自覺地落實以上技術標準。這樣一來,才能夠提高水利工程項目的質量,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提供保障,進一步提高工程投資經濟與社會效益?;诖?,在開展監督工作的時候,還應當將國家與行業規程及技術標準作為重要參考,通過靈活地運用檢測方式,公正客觀地評價工程項目建設質量,以保證監督更加權威與科學。(2)科學合理地制定質量監督規劃,監督與服務并舉。在監督管理水利工程質量的過程中,應當綜合考慮對質量安全關鍵部位的影響、工程項目監督要點以及項目質量安全控制等多方面內容,并且在質量監督工作方面還需要針對參與建設各方質量安全行為予以全面規范。另外,針對質量監督工作的開展,要事先對建設單位管理與設計機制,包括施工單位保證體系進行全面且嚴格的檢查,同時也要重視監理單位控制體系的審核,針對國家強制性標準實際貫徹并落實的狀況展開查看,嚴格監督落實,從根本上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作者:王鴻鳴 單位:陜西省平利縣水利局
參考文獻
[1]王雨,沈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實踐與認識[J].技術與市場,2015,(9):250,252.
[2]王淑芝.談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J].農民致富之友,2014,(7):278.
[3]丁華.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監督的實踐與思考[J].城市道橋與防洪,2016,(4):146-148,150.
[4]張龍飛,李騰飛,袁嘉,等.淺談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行業存在的問題[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4,(19):203.
[5]孫小玉.對天水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建議[J].甘肅農業,2014,(21):78-79.
[6]葉興成,王亞東,李凱,等.縣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的實踐與探索[J].江蘇水利,2014,(5):11-12,15.
[7]傅夏冰.金華市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的實踐與探索[J].中國水利,2015,(16):56-58.
水利工程合同監督管理辦法范文2
廣德縣位于安徽省東南部,宣城市東境,蘇浙皖三省交界處,所轄面積是2165平方千米,是安徽省唯一與蘇浙兩個發達省份毗鄰接壤的縣份,是東進西出的橋頭堡、南北經濟的結合點,是華東沿海經濟挺進安徽等中西部地區的第一站。整個縣域南北較高,中間較低,分布很多丘陵和山地,桐河和無量溪向北匯集成郎川河,地區水資源較為豐富。隨著農業經濟不斷發展,大量農田水利工程被建設,農業產量進一步提升。但是農田水利工程不管是維護管理還是建設都存在不少問題,需要我們及時采取措施將其解決。
1 安徽省廣德縣農田水利工程現狀分析
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存在很大盲目性和隨意性,導致了農田水利工程在工程技術,水資源開發、社會經濟效益等事多個方面不能實現互相兼容,一些農田水利工程澆灌涵管漏水,在沒有經過水利部門工作人員認證的前提下,鄉鎮就開始大修,由于找不到問題根源導致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嚴重影響到農田水利工程使用壽命和效率。
治理粗放,建設標準不高。由于一些地區資金緊缺導致了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標準不高,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投入使用之后,治理不到位,管理粗放,導致農田水利工程使用效益受到極大影響??h域的一些農業開發項目建成之后,沒有落實好相關部門的治理職責,項目建成較短時間內,引水渠道出現淤積,泵站損壞嚴重,項目工程的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的阻礙。
新工程建設進度緩慢,舊工程年久失修?,F階段,工程建設監督治理機制建設不健全,很多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嚴重的土地產權糾紛問題,導致了工程建設進度緩慢,建設質量不高,嚴重影響到施工周期,對農業生產和日常用水產生了不良影響,此外,很多地區重視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重視建設新工程,上新項目,而忽視了已建農田水利工程的維護和保養,導致工程年久失修,灌溉能力和灌溉范圍大大降低。
2 農田水利工程治理對策分析
2.1 強化領導,明確責任
廣德縣以農村飲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及水系連通、小農水重點縣、抗旱水源連通及小型水利設施改造提升等工程為重點,全力推進農田水利興修工作。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要全面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要在當地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建設,避免建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進一步強化領導,保證各個部門各司其職,高效配合。地區規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好規劃編制和審批、項目申報、建設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管理等多項工作??h級的水利部門對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和初步設計,組織和指導項目實施和運行管理,從而讓切實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計劃性和科學性。我縣依托縣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和年度各類支農涉水項目資金計劃,制定完善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合理確定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實施重點。此外,強化組織保障??h鄉全面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健全部門分工協作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支持、受益主體參與的建設格局
2.2 建立良性的運行治理機制
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項目管理崗位,管理和維護人員實行聘任制,通過公開競爭上崗確定工作人員崗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推行管理目標責任制,并簽訂責任合同,嚴格規范好治理行為和管理責任。
確定合理的農業用水價格。按照科學合理、優質優價、公平的原則科學確定水價,并結合用水高峰期對水價進行適當調整,水價確定要實行聽證會制度,保證農民群眾全面參與其中,并積極聽取農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建立完善的監理監督機制。任何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都需要配備工程監理單位,對于大型或者集中連片的農田水利工程要積極推行工程監理制,對于分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要結合工程實際建設完善監督管理辦法,保證工程質量。
2.3 做好農田水利工程前管理工作
對于新建的農田水利工程要做好規劃工作,要成立專門的工程規劃部門,保證領導親自參與,積極做好工程所在地調查工作,先解決好土地糾紛問題,制定科學的補償機制,避免危害到群眾合法利益。
做好建設中的材料設備管理工作。所有工程材料都應該采用找投保的形式確定,要嚴格把關各種材料質量,確保農田水利工程質量。
做好驗收檢查工作。在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中要分階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項目工程竣工之后,要組織政府部門、水利部門、發改委、衛生部門和用戶代表等進行驗收檢查,對于檢查不合格的項目要及時采取措施整改,直到工程符合質量為止,絕對不允許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此外,當地政府部門還要轉變思想,既要重視新項目建設,還要重視已建項目的維修保養,劃撥專項資金用戶已建水利工程升級改造,提高已建工程使用壽命和灌溉范圍。
2.4 健全資金投入,創新管理模式
近些年,廣德縣健全投入機制,建立專項資金增長的長效機制,爭取上級項目資金投入,縣財政預算安排水利專項資金,同時利用縣水利投資公司平臺,加大融資力度。制定和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措施,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投入水利建設,并創新建管模式,全面落實“四制”管理,對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統一規劃和建設標準、技術指導和監管的前提下,由具備條件的受益村級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組建項目法人或組織實施。廣德縣農田水利工程進一步的提升,極大的促進了地區農業發展,農民增收。
水利工程合同監督管理辦法范文3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承擔連帶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投資人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兩個以上的國內外經濟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標準。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應提交聯合體各方簽訂的共同投標協議。共同投標協議應當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的出資比例、相互關系、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項目投資協議,并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5、《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具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承接監理業務。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協議提交項目法人。聯合體的資質等級,按照同一專業內資質等級較低的一方確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項目法人簽訂監理合同,就中標項目向項目法人承擔連帶責任。
6、《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勐摵贤稑耍荨蓚€及以上項目管理企業可以組成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業主方簽定委托項目管理合同,對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并確定一方作為聯合體的主要責任方,項目經理由主要責任方選派。
第九條規定:“?。酆献鞴芾恚荨№椖抗芾砥髽I經業主方同意,可以與其他項目管理企業合作,并與合作方簽定合作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合作各方對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p>
7、《水運工程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投標人可以單獨投標,也可由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中各制造商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聯合體成員間須簽訂協議,明確牽頭人以及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并將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8、《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對中標工程質量負總責。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工程質量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合法分包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偝邪鼏挝灰婪▽⒔ㄔO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p>
3、《對外援助成套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 承擔援外工程實施任務的勘察設計企業、設計監理企業、施工企業和施工監理企業(以下統稱為援外工程實施企業)必須遵守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及受援方當地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證援外工程安全,承擔援外工程的安全責任,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援外工程。經商務部同意進行分包的,援外工程實施企業和分包企業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4、《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 依法分包的專項工程,分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5、《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施工單位可以將非關鍵性工程或者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并對分包工程負連帶責任。允許分包的工程范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嚴禁轉包。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偝邪鼏挝粦斪孕型瓿山ㄔO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偝邪鼏挝灰婪▽⒔ㄔO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8、《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二十七條規定:“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9、《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違法分包、轉包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