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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勞動實踐報告范文1
關鍵詞 失地農戶;養老保障;勞動供給;農村土地
中圖分類號 F301.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5)12-0154-12
我國正在建構多元化的農村居民養老保障體系,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社會養老在其中充當不同角色和承擔相應功能,而土地作為一種影響農村居民個體效用函數的核心要素,也或多或少地承擔了農村居民社會保障的功能。對于失去部分土地或全部土地的農民來說,很多地方除了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外,還制定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或采取村集體和個人繳費、地方政府財政用土地出讓金補貼的辦法為失地農戶建立社會養老保障賬戶,來解決失地農戶的“養老難”問題,這意味著在我國農村土地確實具備保障農村居民養老的特別功能,失地農戶養老保障制度建立、變革與創新也正是對農村居民失去土地的一種變相補償。
目前我國被征地農民人數巨大,大約有7 000萬人,以當前城市化發展速度和用地需求預測,2020年被征地農民數量累計將超過1億人。2003年以來,我國農村居民養老保障體系日益完善,包括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新型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內的多種養老保障制度已經落地實施,有些失地農戶業已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等各類養老保險。就養老保障的勞動供給效應看,在農村人口老齡化日趨嚴重的背景下,養老保障制度不僅需要發揮社會保障的福利功能,而且需要發揮保障勞動力持續供給的功能,有效調節勞動參與和勞動供給水平,這對于經濟增長方式正在轉型、“人口紅利”正在消解的當下至關重要。農村土地更是發揮著“勞動力蓄水池”的作用,調節著農業勞動和非農勞動的參與率和供給水平,對失地農戶這一特殊群體來說,失去土地一般會使其獲得數額不等的征地補償金,增加當期收入水平,但如果使用不善,這些征地補償金難以順利轉換為人力資本投資和就業創業投資,就難以增加預期收入水平,使得失地農戶的養老保障堪憂。因而,基于勞動供給效應視角,失地農戶要調節當期收入和預期收入的關系,映射到勞動供給上,就會增加或減少勞動參與率和勞動供給水平,導致土地保障和養老保障在農業勞動和非農勞動的參與和供給上存在著某種程度的替代與互補。無論是土地征用貨幣化安置還是養老保障都可能產生收入效應或替代效應,進而對總體勞動供給產生影響,而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哪種效應更大,土地保障和社會保障對失地農戶農業勞動和非農勞動參與和供給會產生何種影響,正是本文要回答的問題。
1 文獻述評
失地農戶獲得征地補償金能夠增加當期或預期收入,按照勞動供給理論的收入效應,這將激勵失地農戶減少農業勞動或非農勞動的參與率與供給水平,即產生勞動供給的負效應[1],且由于對失地農戶就業安置方式等不合理,更是加劇了“失地就失業”、“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等現象。而農村居民養老保障制度也會產生勞動供給的負效應,激勵勞動者將更多時間用于閑暇,減少勞動時間甚至是退出勞動力市場,這在市場化程度高且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的發達國家表現尤為明顯,養老保障可以放松勞動者的預算約束,提高當期和預期收入水平,降低儲蓄動機,激勵勞動者較早地退出勞動力市場或者降低為獲得收入的勞動供給水平。美國在20世紀初至20世紀80年代、歐洲在最近40年都發生了勞動參與率的持續下降[2-3],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被認為是歐美勞動參與率長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激勵著老年勞動者提前退休。發展中國家的養老保障實踐也驗證了這一點,南非的居民養老金是接近1/3家庭的重要收入來源,而有養老金的三代家庭的勞動參與率明顯較低[4]。巴西的養老保障制度改革降低了養老金的申請標準,提高了養老金收益,顯著影響了農村勞動者的勞動供給意愿與行為,使農村勞動者退出勞動力市場的概率提高了38%[5]。
另一方面,征地補償金和養老保障又可能同時放松預算約束,增加就業機會,比如通過人力資本投資、創業就業投資提高就業能力和增加就業機會,通過提高勞動的邊際報酬發揮類似于工資率的替代效應,這將激勵勞動者增加勞動供給,產生勞動供給的正效應。例如,通過加強失地農戶教育培訓、創新創業就業安置方式和改革養老保障模式讓失地農戶實現就業并完成脫貧[6]。Imrohoroglu & Kitao指出,雖然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產生了一個顯著的勞動供給分配效應,但改革并沒有對總體勞動供給參與率和參與水平產生明顯的影響[7]。Posel 等研究發現,對于享受養老保險金的南非家庭,農村婦女更傾向于增加勞動供給,他給出的主要解釋是,養老金能夠幫助克服遷移的收入約束,使得壯年婦女可以遷移[8]。
針對失地農戶的養老保障體系還處在改革發展的初期探索階段,相關研究往往更多把養老保障制度和土地保障功能分裂開來進行研究,或僅探討養老保障體系本身,如養老保障的政策模式、參保激勵、財務可持續性等[9-11],或僅探討失地對農戶就業、收入、消費和福利等的影響[12-13],針對失地農戶養老保障體系的經濟社會效果評價明顯不足,也尚未充分關注到農民失地、養老保障與勞動決策三者之間的關系,無法指導政府對失地農戶群體設計和施行具有針對性、科學性的社會保障政策和勞動力管理政策。冀望于本文的研究能夠為深入理解這一關系作出貢獻,進而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幫助。
2 數據、模型與分析方法
2.1 調查方法與樣本分布
本文使用的數據是2011年6-9月世界銀行在成都市所做的農村住戶家庭問卷調查數據。成都市近年來在城鄉統籌、城鎮化建設等方面做出了諸多努力,土地征用規模不斷增加,失地農戶數量不斷攀升,2014年9月,已經達到 140萬人左右。與此同時,成都市養老保障制度改革也經歷了快速發展和演變的過程,2003年之前只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舊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2003年建立了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2004年建立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制度、2007年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2008年開始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2010年開始整合并建立了城鄉統籌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成都市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和變遷的過程,幾乎涉及和涵蓋了所有養老保障制度,可以被視為我國養老保障制度改革變遷的縮影。
調查采取四階段抽樣法,每一階段均采用與規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樣(PPS)方法進行抽樣,先是從成都市下轄縣(市)中抽取3個被調查縣市,即雙流縣、金堂縣和崇州市,然后,在每縣(市)再抽取3個鄉鎮,在每個鄉鎮中抽取3個行政村,再采取隨機抽樣和典型抽樣相結合的方式對農戶進行問卷調查,經過問卷的審查、復核與整理,最終獲得失地農戶有效問卷1 267份。在被調查者中,男性和女性分別占到49%和51%,農業戶口居民占到76%,平均年齡48.67周歲,平均受教育年限8.92年,平均家庭規模4.07人,家庭人均純收入1.17萬元,參加各類養老保險的人數為816人,總體養老保險覆蓋率為69%,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是失地農戶參與的兩種主要保險,覆蓋率分別為38.2%和19.6%,部分農村居民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覆蓋率分別為4.1%和5.4%,有7%的失地農戶享受到了養老保險待遇,平均享受水平0.04萬元,被調查者總體勞動參與率為0.61,總體勞動供給為174.79天,其中,農業勞動參與率和非農勞動參與率分別為0.27和0.45,農業勞動供給和非農勞動供給分別為46.27天和131.58天。
2.2 模型選取與估計方法
Becker建立了農戶勞動行為決策的初步分析框架[14],Singh 等對這一框架進行了補充和拓展[15],按照Singh等的農戶決策行為理論分析模型,和普通農戶一致,失地農戶的時間配置也服從家庭效用最大化原則,失地農戶的家庭時間一般可分為農業勞動時間、非農勞動時間和閑暇時間,為考察養老保障的勞動供給效應,并解讀農村土地的養老保障功能,把失地農戶的養老保障因素和失地農戶所獲征地補償金因素納入到預算約束和勞動供給條件之中。
式(1)-(4)中,效應函數U取決于收入Y和閑暇E,在失地農戶時間分配中,總時間T由農業勞動時間LSf、非農勞動時間LSn和閑暇E組成,在失地農戶預算約束中,全部收入Y由農業收入(pyYff-pxXf)、非農業收入wnLSn、社會保障的預期收入E(P)、征地補償金的衍生性收入V1和其他轉移性收入V2構成,Yf、Xf分別表示農業產出品和農業投入品的數量,py、px分別表示農業產出品和農業投入品的價格。
基于失地農戶效用最大化的農戶模型,農戶的勞動供給行為決策主要有兩個:農戶是否參與勞動供給和農戶參與供給的時間,前者體現為農戶勞動參與率,與之相對應的模型可稱為勞動參與模型,后者體現為農戶的勞動供給水平,稱為勞動供給模型。一般來說,勞動供給模型要比勞動參與模型的可靠性要弱,除非數據精確性能夠得到保證,即農戶非農勞動時間和農業勞動時間能夠準確測量和加總,但勞動供給模型在反映社會保障的勞動供給效應時其解釋力更為突出其解釋力更為突出[16]。本文所使用的數據無論是抽樣方法還是調研過程都受到嚴格控制,因而,同時使用勞動供給模型和勞動參與模型來印證失地農戶的養老保障的勞動供給效應,并解讀和闡釋農村土地的養老保障功能。
勞動參與模型反應了總體勞動參與率LP、農業勞動參與率LPf和非農勞動參與率的LPn決策過程,總體勞動參與決策表示過去一年是否從事過一天以上有收入的勞動,農業勞動參與決策和非農勞動參與決策分別表示過去一年是否從事過一天以上的有收入的農業勞動和非農勞動,當然,失地農戶可以從事兼業勞動,LP、LPf和LPn都為啞變量。自變量中,養老保障和征地補償金衍生收入將是本文考察的重點,但征地補償金對勞動供給的影響效應可能逐年遞減,而且所調研地區的土地征用基本發生在2007年和2008年,征地補償金衍生收入難以準確劃分和測算,另本文一個重要研究目標是考察土地養老保障功能,而且經檢驗,征地比例和征地補償金高度相關,相關系數為0.89,因而本文用征地比例作為對征地補償金衍生收入的替代變量。在調查中發現,不同征地比例的失地農戶勞動供給行為有明顯差別,參考陳瑩等[17]、郭玲霞等[18]關于征地比例影響效應的劃分,本文把征地比例劃分為四個層次,分別是25%以下、25%-50%、50%-75%和75%以上,表示征地程度很少、較少、較多、很多。養老保障因素從兩個視角去考察,分別是養老覆蓋率和養老保障待遇,養老覆蓋率用是否參加養老保險coverage表示,這里養老保險包括新農保、農民工社會保險、失地農戶綜合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等各類保險,養老保障待遇分別用是否享受養老待遇beneficiary和養老待遇享受水平pension來測量。另外,農業勞動供給行為決策的核心變量是勞動邊際報酬和工資率,但由于農戶既可能從事農業家庭經營,又可能從事非農勞動,勞動邊際報酬和工資率難以測算,因而本文用家庭人均收入income、家庭人均農業收入incomef和家庭人均非農業收入incomen來表示。其他變量設置為控制變量,包括個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具體變量定義見表1。
在計量檢驗時,采用dprobit模型對勞動參與率模型進行回歸,并使用穩健標準誤應對可能出現的異方差。勞動供給模型的被解釋變量、LS、LSf和LSn分別表示總勞動供給時間、農業勞動供給時間和非農勞動供給時間,為非負連續變量。首先用Robust OLS對模型進行回歸,并使用穩健標準誤處理可能出現的異方差問題。由于勞動時間為左側受限變量,再使用Tobit模型來解決可能存在的樣本選擇偏差問題,并使用最大似然法(MLE)進行有效性估計。最后再對比和驗證Robust OLS模型和Tobit模型的估計結果,判斷回歸模型估計的穩健性。
3 實證研究結果
3.1 征地比例和勞動供給關系的基本判斷
從總體來看,參加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戶無論是總體勞動參與、農業勞動參與還是非農勞動參與都要稍低于未參與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戶,這表明養老保險覆蓋可能對失地農戶是否參與勞動供給產生了某種影響,但影響程度的顯著性還需要計量模型進行檢驗。而養老保險覆蓋對勞動供給時間的影響則出現了分化,參加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戶在總體勞動供給時間和農業勞動供給時間上少于未參保者,但在非農勞動供給時間上略多于未參保者(見表2),當然,養老保險覆蓋率對勞動供給時間影響效應的顯著性也有待計量模型檢驗。
從失地百分比與勞動參與關系維度考察,失地比例在25%以下的農戶無論是參保者還是非參保者其農業勞動參與都最高,分別為58.0%和56.5%;失地比例在50%-75%的農戶其非農勞動參與相對最高,分別為82.6%和70.6%;失地比例在75%以上的農戶的非農勞動參與有所下降,兩類群體的比率分別為61.8%和43.3%。另外,失地比例為50%-75%的未參保農戶的非農勞動參與比農業勞動參與要高出39.1%,參保農戶的這一比例也達到了38.2%。失地比例在75%以上的未參保農戶的非農勞動參與比農業勞動參與要高出47.3%,參保農戶的這一比例也達到了31.8%,這可初步判斷,一個基本的趨勢是,土地具有較強的農業勞動吸附功能,隨著失地比例增加,農業勞動參與就會下降,非農勞動參與可能會呈現出先上升后下降的態勢,50%-75%的失地比例可能是一個拐點。
從失地百分比與勞動供給時間關系維度考察,失地比例在25%以下的農戶其農業勞動供給時間最多,失地比例在75%以上的農戶其非農勞動供給時間最多,并且,隨著失地比例增加,非農勞動供給時間會逐漸增多。失地比例25%以下、25%-50%、50%-75%和75%以上的未參保農戶其非農勞動供給時間要分別比農業勞動供給時間多出46.6天、108.8天、134.6天和164.6天,而相應的參保農戶其非農勞動供給時間分別比農業勞動供給時間多出60天、94.4天、98.6天和130天,這表明,隨著失地比例增加,不管農戶有沒有參保,其可能都會提供更多的非農勞動供給時間。3.2 勞動參與模型的估計
勞動參與模型估計結果如表3和表4所示??刂谱兞康墓烙嫿Y果與一般理論框架以及已有經驗研究結果大致吻合,在此不作深入和具體的討論,但要注意的是,在本文中,控制變量健康狀況對失地農戶勞動參與的影響不顯著,這和既有研究有所區別,可能的原因是,失去土地將使得農民產生生存壓力并增加勞動參與動力與意愿,不管健康狀況如何,失地農戶都不會選擇顯著降低勞動參與率和顯著減少勞動參與行為,以減輕生存壓力。尤其是,對于健康狀況為一般水平的失地農戶,健康變差可能會使其從非農勞動參與中退出并轉移到農業勞動中來,反而增加了農業勞動參與率。
本文重點關注的是征地比例和養老保障因素,養老保障因素具體從養老保險覆蓋和養老保險待遇兩個視角考察,養老保險待遇又從待遇享受和待遇水平兩個維度分析。首先考察征地比例,從表3可以發現,征地比例對失地農戶總體勞動參與率和農業勞動參與率有顯著影響,而且是在1%水平上有顯著影響,這表明征地比例越少失地農戶越會參加總體勞動和農業勞動,以dprobit估計的邊際效應來看,這在25%以下的征地比例上表現的最為明顯,相比較于75%以上的征地比例,失地農戶總體勞動參與率和農業勞動參與率將提高29.9%和48.4%。然而,實證研究也表明,征地比例雖然會對非農勞動參與率會產生正向影響,但大體上影響并不顯著,只在50%-75%的征地比例上具有10%水平的影響,這表明在50%-75%的征地比例上體現出了特殊性,征地越少顯著增加了非農勞動參與率,從表4我們同樣也可以得到類似結論,只是用dprobit估計的征地比例邊際效應略有不同。表3和表4可以說明,在城市化加速推進的情境下,農村土地依然具有很強的勞動吸附功能,也具有較強的資源稟賦效應,失地農戶越多占有土地就越會增加勞動參與尤其是農業勞動參與,由于兼業經營、就業安置和就業培訓等原因,更大比例的土地征用只會顯著減少農業勞動參與率和總體勞動參與率,但卻未必能夠把更多的失地農戶的勞動力釋放到非農勞動中,從而增加非農勞動參與率,非農勞動參與沒有對農業勞動參與形成替代。但在50%-75%的征地比例上又會存有差異,失地農戶同時顯著增加了農業勞動和非農勞動參與率,因而應重視這一失地農戶群體的勞動參與問題。
其次,再來考察養老保險覆蓋和養老保險待遇。表3表明,在控制了家庭特征、個人特征、經濟因素和健康狀況后,養老保險覆蓋無論是對總體勞動參與、農業勞動參與還是非農勞動參與都不產生顯著影響,參加養老保險并不能顯著降低失地農戶的勞動參與率,出現這一結果可能主要是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失地農戶預期未來領取的養老金額度較低。二是失去土地意味著將失去重要保障,增加勞動參與本質上就是預防性儲蓄。與參保行為不同,養老保險待遇享受和養老保險享受水平是由保險制度決定的,并不受勞動決策行為的影響,我們也使用dprobit方法進行估計,從估計結果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會顯著降低總體勞動和非農勞動的參與率,使總體勞動參與率下降2.1%,非農勞動參與率下降2.8%,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并不會顯著影響農業勞動參與率,不足以改變失地農戶的農業勞動參與決策。同樣,由表4可知,養老保險待遇享受水平也會顯著影響總體勞動參與率和非農勞動參與率,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提高1%,將會使總體勞動參與率下降3.5%,非農勞動參與率下降4.7%,而養老保險待遇享受水平也不會改變失地農戶的農業勞動參與決策。這表明,我國所實施的各類養老保險制度并不會擠出失地農戶的勞動參與,使失地農戶顯著減少勞動參與或直接退出勞動力市場,因享受養老待遇的大都是中老年人,失地農戶參加各類保險的待遇享受以及所享受的養老金水平只會顯著降低非農勞動參與率,但它可能卻把失地農戶的勞動更多地留在農業與農村之中,促使我國的農業延續著老年農業的發展路徑。
3.3 勞動供給模型的估計
由表5和表6可知,使用Robust OLS模型和Tobit模型的估計結果基本一致。結合表3和表4,控制變量健康狀況雖然不對失地農戶的勞動參與率產生顯著影響,卻對總體勞動供給時間尤其是非農勞動供給時間有著顯著影響,也就是說,隨著失地農戶健康水平下降,失地農戶雖然不會降低勞動參與率,但會減少勞動供給時間和非農勞動供給時間。健康狀況變量雖然對農業勞動時間產生負影響,但并不顯著,可能原因是,農業對我國農業經營主體中的小農戶而言依然是稟賦農業,農村土地仍然具有較強的稟賦效應。
先考察征地比例這一影響因素。表5和表6都顯示,農戶被征地越少,耕種土地越多,就會顯著增加勞動供給時間和農業勞動供給時間,雖然也會降低非農勞動供給時間,但這一影響并不顯著。這表明,快速推進城鎮化而進行的征地并不能讓大多兼業經營的小農戶放棄農業生產經營而完全轉向于非農領域,農業和農地仍然具有較強的勞動吸附性,農地的社會保障功能仍然存在。由于兼業原因,失地農戶的農業勞動也并沒有對非農勞動產生顯著的擠出效應,農民失地的多少并不影響農戶的非農勞動供給時間,這應該與本文研究對象是城郊的失地農戶有關,這些農民往往具有非農就業機會多、非農就業離土不離鄉的特征,這保障了非農勞動供給時間。同樣,和參與模型研究結果一致,50%-75%征地比例上的失地農戶在征地比例勞動時間供給效應上具有特殊性,在顯著增加農業勞動時間的同時,也顯著減少了非農勞動時間。
再來考察養老保險覆蓋和養老保險待遇對勞動供給時間的影響。表5表明,在控制了家庭特征、個人特征、經濟因素和健康狀況后,養老保險覆蓋率雖然會對農戶總體勞動時間、農業勞動時間和非農勞動時間產生負影響,但影響不顯著,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并不傾向于顯著減少失地農戶的勞動供給時間。農戶失去土地意味著失去部分養老保障,雖然參加了養老保險,但由于預期收入、生存壓力等原因,并不能激勵失地農戶用閑暇替代勞動,減少勞動供給時間或直接退出勞動力市場。而養老保險待遇卻具有較強的收入效應,且能享受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戶主要是接近退休年齡的中老年人,養老金作為一項轉移支付可以放松預算限制,激勵失地農戶減少勞動供給時間,表6(Robust OLS 與Tobit估計結果具有一致性,只報告了Tobit模型估計結果)實證研究結果恰證明了這一點。養老待遇將顯著影響總體勞動時間和非農勞動時間,會使失地農戶的總體勞動時間減少29.6天,非農勞動時間減少35.8天,但對農業勞動供給時間的影響不顯著。養老保險待遇享受水平的勞動供給負效應更為突出,其在總體勞動、農業勞動和非農勞動的供給模型中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即隨著養老保險享受水平的提高,失地農戶會傾向于降低農業、非農業和總體的勞動供給時間。
4 主要結論與討論
本研究將農民失地、養老保障納入勞動參與模型和勞動供給模型,利用世界銀行在成都市的農村住戶抽樣調查數據觀察了土地征用和養老保障對失地農戶勞動供給的影響效應,兼而考察了農村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在快速推進城鎮化的背景下,土地征用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失地農戶是一個在較長歷史時期內都存在的現象,失去土地不僅對農民的生產、生活都會產生影響,而且還可能對宏觀層面的勞動供給產生沖擊,進而沖擊到我國的“人口紅利”水平,影響經濟增長潛力。實證研究表明,雖然隨著城鎮化的推進,農民就業非農化趨勢增強,工資性收入的占比增加,農民就業方式多元化,但是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并沒有顯著減弱,農村土地的勞動吸附功能仍然很強,農民失地越少,耕種土地越多,總體勞動參與和農業勞動參與就會越高,總體勞動供給時間和農業勞動供給時間就會越長,哪怕是對于城鄉結合部或近郊區的農民來說也是如此。而且,本文研究還表明,農民耕種土地的多少并不顯著影響非農勞動參與和非農勞動供給時間,農業勞動供給并沒有對非農勞動供給造成替代,土地征用只會影響到農業勞動供給而不會影響到非農勞動供給,農民不會因為土地被征用獲得補償金而減少非農勞動或直接退出非農勞動市場,土地被征用不會顯著影響非農業就業的“人口紅利”,但這對于不同失地比例的失地農戶來說會產生分化,失地比例在50%-75%的失地農戶具有特殊性。這一結論將為建構失地農戶勞動力市場、完善失地農戶勞動力配置與管理提供幫助,要針對不同失地比例的失地農戶制定區別化的就業制度和勞動力管理方法。要實現失地農戶由農業勞動順利轉換到非農業勞動,政府還必須進一步完善就業安置方式,健全失地農戶就業培訓制度,積極為失地農戶創造就業創業機會,避免“失地就失業”現象發生。
對失地農戶來說,養老保障制度存在明顯的勞動供給效應分化,這對于失地農戶勞動力市場建設以及長遠經濟增長都具有政策涵義。與發達國家大多存在明顯勞動供給負效應相比,我國失地農戶養老保障的勞動供給效應具有特殊性,養老保險覆蓋率不會對失地農戶勞動供給產生顯著影響,參加養老保險并不傾向于激勵失地農戶減少勞動供給或退出勞動市場,這表明,農民失去土地的生存發展壓力以及獲得的養老保險待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提高人力資本水平“觸發器”的功能。而是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以及養老保險待遇享受水平卻會顯著影響總體勞動供給和非農勞動供給,也意味著我國以中老年人為主體的農業勞動力市場仍然會長時間持續存在,隨著養老保險待遇享受水平的提高,中老年勞動力可能會選擇降低農業勞動供給時間或直接退出農業勞動力市場,從而使我國以中老年人為主體的農業勞動力市場面臨更加突出的供給不足,這迫使農業要加快轉變生產方式,培育農業生產經營“青年接班人”,擴大經營規模,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保障制度既有可能降低勞動供給水平,也有可能某種程度上發揮了提高人力資本水平的功能,這就特別需要在社會保障制度設計與實施中付出更多努力,在強調保障制度福利功能的同時,兼顧勞動力的供給功能,使兩種功能能夠協調和平衡起來。
從農民失地與養老保障的關系看,農民失去土地意味著失去部分社會保障,這要求政府承擔起相應社會責任,土地作為社會保障的一種機制,其對勞動供給的效應與社會保障的勞動供給效應無論在方向還是顯著性上都會存在差異。無論農民被征地是多還是少,實施具有更高參保率的養老保障制度都不會降低失地農戶這一群體的“人口紅利”,因而應當建立全覆蓋的養老保障制度,并突出這一制度的福利功能,此外,應當客觀地看待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這一政策工具作用,因為它會產生對勞動供給尤其是非農勞動供給負效應,影響到我國“人口紅利”水平,因而應強調這一工具的勞動供給功能。我國正處在社會保障制度轉型期,如何協調、統一好土地保障和養老保障的勞動供給效應,是政府必須要面對的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無法走歐洲福利國家模式,因為財政壓力,也因為養老保障制度對勞動供給與經濟增長的潛在負效應,我國應建構與勞動力市場和經濟發展程度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哪怕對失地農戶這一特殊群體也是如此,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對勞動供給的扭曲,降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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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勞動實踐報告范文2
黨的十指出,要“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我國的農業安全受到耕地減少、環境污染、水資源短缺等條件的制約,農業發展面臨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制度風險和農業勞動力老齡化的威脅,特別是農業勞動力后繼無人現象嚴重,農業生產能力后勁不足。大量的兼業農民致使農業生產副業化現象普遍,農業生產短期行為嚴重,影響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和國家農業安全。中央農村工作小組副組長陳錫文2012年11月29日在《財經》年會2013發表主旨演講表示,中國進口糧食數量增長非???。2012年1—10月,按中國口徑統計,進口的糧食已經超過6千萬噸,達到了6088萬噸,從2011年開始,三大谷物,小麥、大米和玉米,中國也都已經成為凈進口國家。如果農產品全部自給,中國大約有20%左右的缺口。要保障我國糧食安全,除了加強水源保護和管理,建設節水型社會,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土地用途管制,還要“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十報告)。然而要實現這一目的,有多種路徑可以選擇,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培養出千千萬萬的新型職業農民,因為沒有足夠數量和質量的職業農民,資源就難以得到有效利用。
一、新型職業農民的特點
新型職業農民首先是農民,從職業意義上看,所謂農民是指長期居住在農村社區,并以土地等農業生產資料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農民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①占有(或長期使用)一定數量的生產性耕地;②大部分時間從事農業勞動;③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生產和農業經營;④長期居住在農村社區。職業農民也必須符合這些條件,與傳統農民、兼業農民不同,新型職業農民除了符合農民的一般條件,還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①新型職業農民是市場主體。傳統農民主要追求維持生計,而新型職業農民則充分地進入市場,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選擇使報酬最大化,一般具有較高的收入。②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穩定性,把務農作為終身職業,而且后繼有人。穩定性是農業特點對從業者的基本要求,以區別于對農業的短期行為。③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現代觀念,新型職業農民不僅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還要求其行為對生態、環境、社會和后人承擔責任。
新型職業農民的經營特點既保留了傳統農業經營的優點,又避免了小農戶的弊端;既可以發揮家庭經營的優勢,又有助于融入現代農業要素;具體說,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具有以下5個方面的作用:
1. 新型職業農民的穩定性有利于科學技術的運用;
2. 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耕地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
3. 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集約化、專業化和組織化;
4. 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政府支農政策的落實;
5. 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農業文化的傳承。
二、發達國家職業農民培養的主要做法
(一)美國的“三位一體”農民教育模式
在美國,農業大學和學院是把農業教育、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有機結合在一起的統一體,教授們在從事農業教學研究的同時,還廣泛深入農村,從事農業科技方面的推廣、示范、咨詢工作,開辦技術培訓班等,將最新的農業科技成果、新技術及時推向農業生產一線。美國農業技術與職業院校規定,學生必須到農場、公司參加生產實踐,并幫助完成某一生產課題、解決生產實踐問題才能畢業。學生必須有一定的工作經驗積累,才能拿到畢業文憑和專業技能鑒定證書。美國的農民培訓模式大體可以分為在公立學校開展的培訓和公立學校外開展的培訓兩種。前者是美國農民教育培訓的最主要形式,培訓對象一般為青年學生和準備務農的青壯年農民。具體培訓方式又可以分為4種:①輔助職業經驗培訓(SOE)。這是正規農民職業培訓的一種典型形式,授課者多是一些專家學者,主要教授有關生產管理和農業投融資方面的技巧。② FFA 培訓。FFA是“未來美國農民”的縮寫。這種培訓的目的是培養農民的創業能力、領導能力及團隊合作能力,給青壯年農民建立自信,拓寬其在農業領域的就業渠道。③輔助農業經驗(SAE)培訓模式。這是一種“在干中學”,將學到的知識應用于實踐的方式,即學生將課堂學到的農業生產經營等技能應用到自家農場或當地社區、企業,教師進行家訪并進行指導。④課堂指導的農業培訓模式。美國公立學校提供的農業教育培訓,很大一部分是在農村地區的高中開設農業課程,這種培訓方式為未來的農民教授種植養殖技術和農機具的使用方法,以此提高農民的整體科技素質。后者的培訓對象是成年農民,一般都是由當地高中教師在夜校進行培訓,時間大多安排在秋冬季的農閑時期。
(二)日本重視農民繼續教育
日本十分注重農民培訓工作,其農民培訓由國家統籌規劃,政府農業部門與相關部門分工指導和協作。日本的農民職業教育主要包括農業高中教育、農業繼續教育、農業技術普及組織教育和國內外研修制度。
農業勞動實踐報告范文3
關鍵詞:農民;集中居住;動因;建議
農民集中居住是實現“三個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必然結果;是實現土地集約化、農業產業化的客觀要求;是城鎮化和農民市民化過程的催生品;是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和必經之路。
一、我國農民集中居住動因分析與歸納
(一)理論動因
這里所指的農民集中居住的理論動因是指從人類經濟、社會發展歷史出發,總結出的推動農民實現集中居住的必然原因,它具有總體性的特征。
1、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驅動
隨著經濟發展,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產值和就業人員的比例將不斷發生變化,三大產業的結構比例將逐漸趨于合理化。發達國家經驗表明,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農業在三大產業中的比重將不斷下降,這勢必引發大量農業剩余勞動力向工業和服務業轉移,從分散從事農業勞動,到集中進行工業、服務業生產,這為農民集中居住提供了可能。
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擴張階段,而工業化的特征之一,就是產業集聚,它包括各類生產要素和勞動者的適度集中。也就是說,工業化程度的提升為推進農民集中居住提供了強大動力,而農民集中居住也會促進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與升級,進而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2、土地集約化驅動
由于人口眾多,我國人地關系非常緊張,耕地保護形勢嚴峻。但同時土地的粗放利用卻很突出。尤其在農村,農民住宅隨意占地、使用無序等現象嚴重,加上管理困難且缺位,造成閑置浪費土地現象嚴重。據學者計算,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已超過1600萬公頃,占耕地總面積的13%;農村人均用地面積達177平方米,占人均耕地面積的19%。而且農村居民點用地大多為優質耕地。造成大量土地的使用潛力未被充分挖掘。因此,為了提高土地集約化程度,有必要讓農民集中居住,通過復墾,擴大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實現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生產率,實現農業集約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
3、城鎮化驅動
《中國城市狀況報告2010/2011》顯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不含港澳臺)共有設市城市654個,城鎮化水平46.59%,城鎮人口達到6.21億。報告稱,今后5年內,我國的城鎮人口將超過農村人口。到2030年,我國的城鎮化水平將達到65%左右,各類城鎮將新增3億多人口。城鎮化過程中城鎮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將加大,這為農民進入城鎮集中居住和實現農民市民化提供了動力和契機。
(二)實踐動因
這里的實踐動因是指推動農民集中居住的各種具體動因,它們因地因時不同,以其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導,在各種具體動因的共同推動下,農民實現集中居住。
1、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
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農民在進城務工、經商等過程中,產生的對城鎮生活方式的接納,讓他們自發或者在外力助推下進城集中居住的因素的總和。這一類型多見于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城市衛星城周圍、城鎮近郊區、交通樞紐周邊等地。這些集中居住區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已經“非農化”了。他們工作生活在城鎮而在農村保留土地和房屋。在這些地區,村莊對農民的吸引力不大,農民自發自愿集中居住在城鎮。
2、政府政策主導型驅動
政府政策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政府在綜合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下,通過政府政策和行政命令讓農民集中居住。這一類型多見于大型工程建設、庫區移民、災后重建、政府主導的各類園區建設、生態保護區建設、不適宜人類居住區整體搬遷等情況下。政府統一規劃,統一調度。
3、市場化主導型驅動
市場化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通過市場化運作,農民在與相關市場主體的相互作用下,實現集中居住。這一類型主要是企業、開發商通過征用農民土地開發工、農業園區,鄉村旅游區等而促成雙方協定,由開發商修建集中居住區,讓農民居住。
二、對農民集中居住實踐動因評價與建議
(一)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
這是最自然的一種集中居住推進方式,農民完全自由自愿,但是推進速度緩慢,不能形成規模效應。而且僅局限于有一定技術、資金或者人際脈絡的農民。他們一般在城鎮有較為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但是不具備市民身份、也不能享受市民福利。
對于這一類集中居住的農民,政府要對其提供政策援助,解決他們的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社會福利等問題,幫助他們更好地被城鎮接納和從精神上融入城鎮。
(二)政府政策主導型驅動
這是目前我國最主要的集中居住驅動因素和推動模式,具有規模大、推進速度快、具有規模效應等特點,但在政府主導下,農民的意愿性得不到充分體現和保障,甚至出現強制推行,引起農民的抵觸情緒。農民在集中居住前多從事農業勞動,集中居住后可能因土地離居住地較遠耕作不便造成收成減少,或者因失地又無其他技能而發生“因集致貧”。以及對市民身份或集中居住生活方式的不適應而引發矛盾。
對于此類集中居住的農民,在實行集中居住前,政府要深入宣傳,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機制,消除他們的顧慮;同時,集中居住區的規劃建設要堅持高標準、人性化和科學化的原則,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集中居住后,要加強對農民特別是失地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拓寬他們的工作渠道,同時加強社區文化建設,讓他們從形式、精神和思維方式上都實現從分散到集中居住的轉變。
(三)市場化主導型驅動
目前,這種驅動因素下的集中居住雖然并不太多見,但是由于農民自愿主導的規模小、速度慢,政府主導又面臨財政困難、資金不足等問題,因此,可以預見,市場化主導型驅動應該是未來農民實行集中居住的最主要動因和基本形式。和政府事務眾多相比,企業可以相對集中地開發項目、建立園區,同時推進農民集中居??;和農民自愿推進相比,又具有高速、規模效應優勢。
但是,由于企業以營利為目的,極有可能出現損害農民利益的情況,因此,政府應該對企業在推進集中居住過程中的相關活動加強監督,建立評估考核機制和侵犯農民權益的懲罰制度,切實維護農民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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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勞動實踐報告范文4
關鍵詞:農村土地流轉;資源配置效率;農戶模型;不完全市場條件;要素需求;要素供給;農村土地市場;市場均衡條件
中圖分類號:F224.0;F301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48131(2013)03000106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生產和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與此同時收入增長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收入來源多元化、市場化和非農化的基本格局已經形成(盛來運,2005)。按出鄉務工3個月以上口徑統計,2004年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為1.18億人,在鄉鎮企業就業人員1.36億人,剔除重復計算部分,估計非農產業的農民工人數大概在2億人以上(韓長賦,2006)。
農村勞動力的轉移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發展相對滯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由于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過短,并且在轉讓過程中的約束過多,因而不能形成穩定的租賃關系,導致土地轉讓的規模很小,并且出現了耕地“拋荒”現象。熊祥強等(2006)對重慶市忠縣三匯鎮的調查發現,該鎮土地拋荒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6.2%,其中常年拋荒和季節性拋荒分別占62%和38%。董曉波(2007)的調查表明,安徽省2002年土地拋荒面積為895.323千公頃,約占糧食播種面積的1%。二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后勁不足。在農村仍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的情況下,東部沿海地區出現了“民工荒”現象。從2003年開始,中國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正面臨工人短缺的境遇,很多民營企業為招不到員工而發愁,不少工廠由于工人不足而被迫減產,甚至停產?!懊窆せ摹笔俏覈鴦趧恿蜆I供需方面出現的新矛盾,將對我國經濟,尤其是沿海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農民是否愿意從事非農業勞動,主要取決于農業工資水平和非農業工資水平的差異?!懊窆せ摹爆F象的出現,表明二者的差異在縮小甚至出現了倒掛。因此,農村勞動力和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問題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論課題。
在理論模型方面,Rosenzweig(1978,1980)在效用最大化和利潤最大化基礎上建立了體現勞動異質性的一般均衡競爭市場模型,研究了土地重新分配對工資的沖擊效應,并利用印度159個行政區1960到1961年的數據對模型進行了檢驗。理論分析認為,在一定的假設下,由于的財富和閑暇的作用的反向變動,局部對工資的沖擊是不確定的;而實證分析表明從大農場到小農場的土地重新分配顯著提高了農村工資水平而使無地農戶受益,但同時擴大了工資的性別差異。姚洋(2004)的模型則在農民勞動異質性的基礎上考慮了農村勞動力向非農業部門的轉移,并討論了在沒有土地租賃市場和土地租賃市場具有不同活躍程度時農戶行為的變化。本文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利用農戶模型進一步研究不完全市場情況下農村勞動力和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以期能為有關理論研究和實踐決策提供參考。
陳訓波:農村土地流轉與資源配置效率二、完全市場下的農戶決策與資源配置
由于農民的收入較低,進城的農民工拿的是低工資,干的卻經常是高風險、高危害、超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可以看出農民的目標主要是追求收入。因此,后面的分析均假設代表性農戶決策時以收入最大化為目標,生產時則表現為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農戶有兩種初始稟賦,勞動時間L0和土地Z0,并且在土地不變時勞動相對過剩。
假定土地只生產一種產品,具有二階連續可導、嚴格凹的生產函數ef(L,Z,K),且滿足:f″ii0;i,j=L,K,Z。其中,L代表農業生產使用的勞動,Z代表土地,K代表資本;e表示農戶家庭組織生產的能力,由農民的個人特征(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等)決定。用r表示資本投入的單位成本,P表示農產品的價格,w表示工資水平,R表示土地租金水平,且都以農戶消費品的價格表示。農戶可能的收入來源有三種:從事農業生產的利潤、務工收入和土地租金收入。存在完全競爭的勞動力市場和土地市場時,農戶決策的最優化如下:
其中i的取值為1、2、3,分別代表勞動、資本和土地;j的取值為1、2、3,分別代表工資、利率和土地流轉價格。
由上述分析,有命題一:影響農戶決策的三個價格變量w、r和R的其中之一變化時,勞動、資本和土地投入量將同時反向變動。
三、不完全市場條件下的農戶決策與一般均衡分析
1.不完全市場下的農戶決策
假定農民可以兼業,Lf表示農戶在農業部門的家庭勞動時間,Ln表示農戶在非農業部門的勞動時間。要素可以流動,由于農村勞動力市場的交易成本相對較低,為簡化分析,假設農村勞動力市場是完全的;而土地市場和非農業部門勞動力市場是不完全的,需要一定的交易成本。Cn表示農戶從事非農業勞動的成本,C(M)表示租出或租入農村土地的成本,并假設農村土地和勞動的交易雙方具有相同的交易成本;M表示土地交易的自由度,且滿足C′(M)
假定土地只在農民之間流轉。用Zr表示農戶租出的土地,Zh表示農戶租入的土地,則農戶擁有的總土地為Z= Z0+Zh-Zr。用Lf表示農戶投入自己土地的勞動,Lh表示農戶雇傭的農村勞動,Lr表示農戶向農村勞動市場提供的勞動,則農戶投入生產的總勞動為La= Lf+Lh。
設θ(e)為農民在非農業部門找到工作的概率,且θ′(e)>0,則農民在非農業部門就業時,可以獲得的工資水平為θ(e)(wn-cn)。
農戶的家庭收入最大化問題為:
根據一階條件,農戶勞動的配置情況如下:
(1)非農業部門的勞動供給:當θ(Wn-Cn)>max{Wa,pef′L}時,非農業部門的工資水平高于農業部門的工資水平和農戶生產的邊際收益,農戶將選擇向非農業部門供給勞動。
(2)農業部門的勞動供給:當Wa>max{θ(Wn-Cn),pef′L}時,農業部門的工資水平高于非農業部門的工資水平和農戶生產的邊際收益,農戶將選擇向農業部門供給勞動。
(3)農業部門的勞動需求:當pef′L>Wa時,農戶將選擇以工資水平Wa雇傭勞動進行生產。
根據一階條件,農村土地的配置情況如下:
(1)當R-C(M)>Pef′Z時,農戶將出租土地;
(2)當Pef′Z>R+C(M)時,農戶將租入土地;
(3)當R-C(M)≤Pef′Z≤R+C(M)時,農戶將自給自足,既不租入土地也不租出土地。
2.勞動力市場均衡分析
記a=Wa1Wn-Cn,則θ(e)>a時,農民在非農業部門就業的實得工資高于在農業部門就業的工資,反之則農民在農業部門就業的工資高于在非農業部門就業的實得工資。
(1)農戶的勞動邊際收益曲線與非農業部門實得工資水平線的交點方程求解如下:
由pef′L=θ(e)(wn-cn),有e1θ(e)=wn-cn1pf′L。
記e=g2(L,K,Z,P,cn,wn),可得L = g-12 (e,K,Z,P,cn ,wn ),其中g-12 (.)為g2(.)的反函數。
記e*2為農戶使用全部家庭勞動L0進行生產的邊際收益恰好等于非農業部門工資水平時的生產效率值,則e*2=g2(L0,K,Z,P,cn,wn)。
(2)農戶的勞動邊際收益曲線與農業部門工資水平線的交點方程求解如下:
由pef′L=wa,有e=wa1pf′L。
記e=g1(L,K,Z,P,wa),可得L=g-11(e,K,Z,P,wa)。
記e*1為農戶使用全部家庭勞動L0進行生產的邊際收益恰好等于農業部門工資水平時的生產效率值,則e*1=g1(L0,K,Z,P,wa)。
在人多地少、土地相對稀缺時,只有生產效率較高的農戶才能保持較高的勞動邊際收益,從而使用較多的勞動量。一般來說,非農就業的工資水平高于農業生產。為簡化分析,假設生產效率為e*1的農戶能在非農業部門獲得比農業部門高的工資水平,即θ(e*1)>a。同時假設:e,e*1,e*2∈[emin,emax],則不同類型家庭在勞動力市場上的供求情況可以總結如表1:表1不同類型家庭在勞動力市場上的供求情況
家庭e的取值區間1家庭勞動1農業勞動需求1農業勞動供給1非農業勞動供給[e*2,emax]1L01g-12-L01010[e*1,e*2)1g-111g-12-g-11101L0-g-11[θ-1(a),e*1)1g-111g-12-g-11101L0-g-11[emin,θ-1(a))1g-12101L0-g-1210注:g-12(.)和θ-1(.)分別是g2(.)和θ(.)的反函數
(3)令φ(e)為e的概率密度函數,根據上表,農村勞動力市場的總需求和總供給分別為:
LAD=∫e*2θ-1(a)(g-12-g-11)φ(e)de+
∫emaxe*2(g-12-L0)φ(e)de
LAS=∫e*2θ-1(a)(g-12-g-11)φ(e)de+
∫θ-1(a)emin(L0-g-12)φ(e)de
由LAD=LAS可得均衡的勞動量和工資水平(L*,W*a)。
農村向非農村勞動力市場的總供給為:
LNS=∫e*2θ-1(a)(L0-g-11)φ(e)de
3.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均衡
(1)農戶的土地邊際收益曲線與土地租入成本線的交點方程求解如下:
令PefZ ′ = R + C(M),則e = R + C(M)1PfZ ′。
記e = R + C(M)1PfZ ′ = h1 (R,C(M),P,L,K,Z),則Z=h-11(e,R,C(M),P,L,K)。
記e*h為利用自有土地生產的邊際產值剛好等于租入土地的價格的農戶的效率,則e*h = R + C(M)1PfZ ′(Z0 ) = h1 (R,C(M),P,L,K,Z0 ),效率比e*h更高的農戶會有土地需求。
(2)農戶的土地邊際收益曲線與土地租金收入線的交點方程求解如下:
令PefZ ′ = R-C(M),則e = R-C(M)1PfZ ′。
記e = R-C(M)1PfZ ′ = h2 (R,C(M),P,L,K,Z),則Z=h-12(e,R,C(M),P,L,K)。
e*r表示利用自有土地生產的邊際產值剛好等于土地的租金收入的農戶的效率,則e*r = R-C(M)1PfZ ′(Z0 ) = h2 (R,C(M),P,L,K,Z0 ),效率比e*r低的農戶會有土地供給。
根據上述分析,不同類型的農戶在土地流轉市場上的供求情況總結如表2:表2不同類型的農戶在土地流轉市場上的供求情況
家庭e的取值區間1家庭類型1土地供給1土地需求[emin,e*r)1土地租出1Z0-h2(e)10[e*r,e*h)1自給自足1010[e*h,emax)1土地租入101h1(e)-Z0
(3)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總需求和總供給分別為:
ZD=∫emaxe*h(Z-Z0)φ(e)de
=∫emaxe*h(h-11-Z0)φ(e)de
ZS=∫e*remin(Z0-Z)φ(e)de
=∫e*remin[Z0 -h-12 (e)]φ(e)de
由ZD=ZS,可以得到土地流轉市場的均衡租金水平R*和均衡土地租賃交易量Z*。
四、農村土地市場改革對資源配置的影響
1.土地市場改革(即M增加)對農戶家庭資源配置的影響
按照土地市場的三種家庭類型和勞動力市場的四種類型進行組合,共有12種可能的家庭類型,下面按對土地的需求類型分三大類進行分析。
(1)需求土地的家庭:土地市場改革將減少土地的實際租入成本,按照前面對農戶決策的分析,農戶作為要素需求方時將增加要素(包括土地、勞動和資本,下同)需求,作為要素供給方時將減少要素的供給。
(2)土地自給自足的家庭:對于前后都處于自給自足的家庭,改革對其沒有影響。而一部分原來屬于土地自給自足但效率較高的農戶經過改革轉變成土地流轉市場的需求方,從而增加對所有要素的需求;一部分原屬于土地自給自足但效率較低的農戶轉變為土地流轉市場的供給方,從而增加土地和勞動的供給,減少對資本的需求。
(3)供給土地的家庭:土地市場改革將增加土地的實際租金收入,此類農戶作為要素需求方時將減少對要素的需求,作為要素供給方時將增加要素供給。
命題二: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活躍程度提高將使供給土地的農戶減少要素需求,增加要素供給;使需求土地的農戶增加要素需求,減少要素供給;而對土地自給自足的農戶沒有影響。
由于供給土地的農戶生產效率較低,而需求土地的農戶生產效率較高,由命題二可以得到命題三: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活躍程度提高將使資源由效率低的農戶向效率高的農戶轉移,從而提高農業部門的資源配置效率。
2.農村土地市場改革對土地流轉市場均衡的影響
參照姚洋(2004)的方法,可以證明:
由上述兩式有命題四: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活躍程度提高使得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土地供給曲線和土地需求曲線同時右移,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供給和需求增加,并且將增加均衡時的土地量Z*,即dZ*1dM>0。
五、結論
本文在農戶勞動的異質性和土地相對稀缺的假設下分別分析了不同市場條件下追求收入最大化的農戶的行為決策方式和資源配置效率。分析發現:(1)在完全的市場條件下,單一要素價格的變動將使農戶對所有要素的需求反方向變動;(2)在不完全的市場條件下,農村土地市場改革將提高土地市場的完善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使資源由效率低的農戶向效率高的農戶轉移,從而提高農業部門的資源配置效率;(3)土地市場完善程度越高,均衡時的土地交易量越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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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勞動實踐報告范文5
關鍵詞:職業教育 農村剩余勞動力 農村勞動力素質
在各先進國家的城鎮化、工業化發展過程中,隨著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包括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內的勞動力市場的就業結構必然發生變化,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涌入城市,從事第二、三產業。農村勞動力由第一產業向第二和第三產業轉移是西方發達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的必由之路。2013年農民工監測報告顯示:2013年農民工人數持續增加,外出務工月均收入繼續提升,農民工(合眾)轉移也繼續取得了新進展。從人數來看,2013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6894萬人,比上年增加了633萬人,增長是2.4%。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發展。我國現階段所處的經濟高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中,正確認識剩余勞動力轉移所面臨的因素,在勞動力轉移過程中,充分發揮職業教育的作用,制定和實施農村職業教育服務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發展對策。
1 制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因素
1.1 較低的文化水平和不到位的職業培訓和技能培訓
由于歷史原因、經濟發展水平制約、教育觀念差別,在文化程度方面,我國外出打工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普遍比較低。2013年農民工監測報告文化統計,農村外出勞動力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依然沒改變整體農村外出勞動力教育水平偏低的現狀。農村剩余勞動力文化水平偏低,而很多用人單位大多要求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個別行業要求具有一定的職業技能培訓才能上崗。文化水平偏低和職業技能培訓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給勞動者就業帶來難度,影響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表1)
1.2 戶口制度制約
我國現行的戶籍制度源于195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明確規定了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的范圍和程序。由于計劃經濟的需要,城鄉二元結構在一定的時期內對我國的經濟發展起到過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特別是當今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時期,這一體制在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日益出現弊端,阻礙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
受戶籍制度的影響,在較長時間內,農村剩余勞動力得不到有序轉移,迫于無奈,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在農村無所事事,進一步造成勞動力出現浪費;外出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城市中面臨社會保障體系、小孩入學教育、就業信息、技能培訓等方面的限制。近幾年改革戶籍制度的呼聲從未停止,但并未從根本上改變進城農民工和城市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中,進城工作的農民工成本不斷增加。
1.3 不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和土地制度
現階段,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分為兩種迥異的體系,企事業單位的就業人員享受著相對較為完善社會保障服務;而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較為落后,甚至很大一部分農村人口沒有任何社會保障措施。盡管近年來我國就完善了城鎮職工養老、醫療保險的相關法律,但是,從根本上沒有確保農村人口的合法權益。由于缺乏法律法規的保護,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工作很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造成目前侵害農村勞動者社會保障權益現象時有發生。很大一部分進城農民工的子女難以正常入學,個別地方強制繳納贊助費才能入學,這是農民工難以承擔的;同時難以保證進城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障。因此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農村剩余勞動力實現有序轉移的制度保證。
土地是農民生存的保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的生活風險也在不斷提高,土地保障并不能滿足農民的全部生活需要,尤其是無法滿足農民獲得高經濟收入的需求。由于土地制度不完善,對于放棄或轉讓土地承包使用權的情形,缺乏科學合理的經濟補償制度,進而在一定程度上難以確保農業勞動力在農村土地的所有權。雖然農業勞動力在外從事第二、第三產業,名義上又在農村“占地”耕作。在人多地少和農業比較效益較低的情況下,土地制度束縛著農村勞動力能脫離土地從事其他行業,又使得農業勞動者就業不充分,收入低下。
1.4 勞動力市場不完善
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在農村勞動力市場上,各地存在嚴重的地區、城鄉分割。一些地方為了解決本地人員的就業問題,要求農民工辦理名目繁多的各種證件作為進城務工條件,規定一些行業不許農民工進入。另外,不少地方的農村勞動力市場依然處于自發狀態,市場管理效率低下,服務不規范,信息流通受阻,甚至個別社會職業中介組織以推薦工作為名騙取農民工的錢財。
1.5 合法權益難以保障,后顧之憂不能解除
為了自身的利益,用工單位不愿與務工者簽訂勞務合同,在務工過程中,農民工遇到糾紛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雖然,在我國《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在用工前,用工單位必須與務工者簽訂用工合同,但是,目前外出打工的農民工與用工單位簽訂合同的只占一小部分。在城市里農民進城務工人員主要從事城里人不愿干的建筑、服務等工作,收入水平較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在保險、子女入學、醫療等方面,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民工的待遇相差甚遠。
2 職業教育在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中的作用
早在2004年,國家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提出明確要求:職業教育必須針對農村勞動力開展轉移培訓,進而在一定程度上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奠定基礎,進一步幫助農村勞動力增加收入,加快農村勞動力進行非農產業轉移,不斷推進現代化、城市化進程。教育部副部長魯昕2014年主題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國”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指出:當前新增勞動力就業的結構性矛盾仍然是十分突出的,中國教育改革需要以這一矛盾為戰略切入點,其中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是關鍵,進而對整個教育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在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方面,職業教育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2.1 職業教育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有“富農”的作用
職業教育是一種經濟行為,其作用體現在能夠為勞動者增加財富,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①職業教育可促進農村人力資源資本化。人的能力和素質才是農村人口貧困的根本因素,職業教育促進農村人力資源資本化是決定貧富的關鍵。②職業教育可促進勞動者收益率的提高。勞動者受教育的程度與其勞動收益率成正比,接受了職業教育的勞動者在個人收入上遠遠高于未接受過職業教育的勞動者。
2.2 職業教育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有“安農”的作用
① 正確引導青少年就業。專業的職業教育,對學生進行某一領域的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其實踐技能水平,培養高素質的技能人才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②提供所需技能、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可為勞動者就業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和技能認定。③加快和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職業教育決定著農村勞動力就業能力的高低,同時也更有利于順利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城鄉流動。此外,這些流動的勞動力因為自身素質的提高,擁有了更多的技術和技能,也將更易、更快適應城市生活和新工作崗位,農民到城市居民的身份轉變愈加輕松迅速。④緩解農村和城市收入差距的矛盾。勞動力與工作崗位的供求矛盾繼續存在,必然發展成農業勞動力生活上貧困拮據,與城市居民的差距進一步拉大,對社會的不滿日益增加。勞動力是否在城市中實現自然轉化或是否能夠安居樂業,已經是國家必然要解決的問題。通過發展職業教育來豐富和完善勞動者的各方面能力,是解決該問題根本途徑。
2.3 職業教育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有“育農”的作用
育民,教育農民轉變舊的思想和觀念,成為具有現代就業理念、擁有現代勞動專業技能的新型農民。①有助于幫助農村勞動力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農村勞動力長期以來形成的落后觀念和小農意識阻礙其思想進步,職業教育對農村勞動力思想觀念有重塑的功能。②有助于幫助農村勞動力提高綜合素質。職業教育一方面能夠延緩勞動力進入社會的年齡,另一方面還能在人生發展的第二階段即就業過程中提供指導,對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養、思想觀念、綜合素質提升都有積極的作用。③有助于當地“土行業”的傳承和發展。專業技術人才較為缺乏,產業規模小、核心技術不穩定、技術成果推廣慢、創新意識淡薄、市場競爭力不強等是很多當地“本土”技術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而在一定程度上與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相比,存在較大的差距。
3 發展職業教育是農村剩余勞動力順利轉移的根本方法
3.1 確立新的職業教育觀念,職業教育是農村剩余勞動力順利轉移的根本方法
明確職業教育尤其是農村職業教育的戰略地位,認清以農業勞動力為對象的職業教育的發展戰略和任務。農村閑置勞動力問題是我國需要長期面臨的艱巨而復雜的問題,教育部門需要以強烈的熱情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開展農村職業教育工作。
3.2 充分發揮政府在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過程中的服務作用
①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政策,積極發展職業教育,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通過發展農村職業教育,從加快城鎮化建設、高等教育面向農村實現區域化角度看,有其深遠的戰略意義。高職教育面向農村必須在招生方面有特殊政策,優先錄取農村考生。②加大職業教育投入。政府要把職業教育經費作為重點優先保障,從法律的角度確保教育經費落實到“三個增長”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農村職業教育的投入比例。③立法保證農村勞動力的合法權益,解除農村勞動力后顧之憂。④優化縣鄉村職業教育資源。通過調整優化,依托高職學院,每個縣建立綜合性職業培訓中心,統一運作,從根本上提高農村居民的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3.3 職業院校建立健全服務于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教學模式
辦學定位適應農村勞動力就業需要。職業學校尤其是農村職業學校的目的是為了培養滿足本地市場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建設者。無論是其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的設定還是辦學宗旨定位,都應該優先以市場為導向,以就業為目的。一方面,升學率成了職業學校的辦學目的,職教育成為了學歷教育。另一方面,教學內容照本宣科,學習了各個學科體系的知識,對于專業技術知識傳授的少之又少。所以,職業學校要明確自身的辦學宗旨,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來樹立全新的辦學理念,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3.4 建立健全中青年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適應市場經濟信息瞬息千變萬化的需要,建立中青年職業技能勞動力資源庫。如果企業需要,就可以通過信息庫,查找接受此類培訓的人員及就業意向,很快就能找到符合條件的人員;建立健全服務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信息網,完善就業信息網內容,與本地之外的勞動力市場建立聯系,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勞動力的互通有無,同時建立和完善鎮、村級勞動力資源管理平臺,實現用工方與勞動力之間的對接與耦合;以各級農村職業院校作為重要基地,對青年農民工開展職業教育培訓,進一步對青年農民工職業教育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進行探索,同時制定適合青年農民工的職業教育培訓模式和專業課程,結合青年農民工職業教育培訓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和培養,切實提高其職業教育水平;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合作,開展定向、訂單式農村勞動力培養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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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勞動實踐報告范文6
關鍵詞 吉林省 城鎮化 人口轉移 農業現代化
基金項目:吉林省教育廳十二五規劃課題
一、吉林省城鎮化進程中農業人口轉移的結構分析
(一)文化素質結構
在勞動力轉移中,受教育程度較高者更容易通過各種渠道獲取信息,獲得轉移的機會,使他們成為轉移的主體。2006年末,吉林省農村外出勞動力中文盲占0.6%,小學文化占22.7%,初中文化占68.7,高中文化占6.5%,大專及以上占1.5%,初中文化以上者合計占比為76.7%,由此可見,吉林省轉移的勞動力為其文化素質較高的主體,說明轉移的勞動力多為素質相對較高的勞動力。
(二)性別及年齡結構
從年齡結構上來看,轉移勞動力多為中青年勞動力。2006年吉林省農村外出的勞動力中20歲以下占17.6%,21-30歲占36%,31-40歲占24.9,41-50歲占14.5,51歲以上占7%,青壯年占全部外出勞動力的78.5%。
總之,吉林省外出的農村勞動力主要是文化素質較高的青壯年勞動力,是農村勞動力資源的中堅力量。
二、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勞動力轉移對吉林省農業現代化的制約分析
目前,全國各地的農業現代化指標體系沒有統一標準,繁簡不一。因為農業現代化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其內涵特別豐富,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具體情況和發展階段也不盡相同,各個評價者的知識水平、研究背景和認識角度也不同,所以,用指標來衡量和體現如此豐富的內涵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人為的主觀因素,但隨著整個世界農業現代化進程加快,各國和各地區采用統一的標準尺度來描述和衡量農業發展的狀況是大勢所趨。
從表中評價吉林省農業現代化的綜合指標體系的實現值和目標值之間的差距可以看出吉林省農業現代化的水平不高,除第一產業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財政支農金額占財政總支出比重、農用化肥施用量、灌溉水質合格率和森林覆蓋率五個指標達標外,其余指標均未達到目標值的要求,有的指標的目標值甚至沒有達到標準的一半,如勞動產出率、土地產出率、有效灌溉面積比重和農業機械化綜合指數四個指標。
三、城鎮化進程中農業勞動力轉移背景下吉林省農業現代化的對策及建議
(一)大力發展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 強化農民培訓, 提高農民素質
如前所述,農業現代化需要大量文化素質相對較高的人才、需要先進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手段, 這又必然要求農民的文化水平、勞動和管理技能明顯提高。因此, 加大對農民的人力資本投資, 提高農民素質, 對于農業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加大在校大學生下鄉支農的力度
在校大學生是一筆寶貴的資源,是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的群體,其對新事物普遍接受較快,可以充分利用該群體的這一特點為吉林省農業現代化做出應有的貢獻。我省可以出臺一些政策如,現金鼓勵、就業優先安排等加大力度鼓勵在校大學生下鄉支農,利用知識的外溢效應不斷提高留守農民的文化素質和對新事物的掌握能力。這不僅能夠解決城鎮化進程中較高文化素質的青壯年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而導致的農業現代化所需人才相對短缺的矛盾,而且可以增加在校大學生社會實踐的經驗,提高其畢業后融入社會的能力。
(三)引導農民之間的合作促進農業現代化
針對城鎮化進程中大量高素質青壯勞力向城市轉移,留守農民大多為文化素質較低的老弱病婦幼的特點,引導留守農民的互助合作,可以集思廣益、取長補短,有效解決單個留守農民文化素質低,對新技能掌握慢的不足。此外,引導留守農民的互助合作還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農業科技投入、農業機械化融資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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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