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評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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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評估

工地安全評估范文1

摘要:本文本著誠信、公平、法治和互利多贏的市場經濟法則,對迪馬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行簡要的評析。認為迪馬股份的股改方案完全是缺乏誠信、顯失公平的,其背離股改的實質和目的甚遠。如果付諸實施,則不僅是流通股股東的悲哀,更是股改的悲哀、股市的悲哀、以及整個市場經濟的悲哀。同時也是對社會主義法治和和諧社會的破壞。

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馬股份”)董事會于2005年12月31日,公布了最初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本文擬本著誠信、公平、法治和互利多贏的市場經濟法則,對該方案進行簡要的評析。

一、迪馬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內容[①]

(一)、改革方案要點

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股份,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由此獲得流通權。流通股股東每10股可獲得2.3股對價股份。

若本方案獲準實施,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持股數量和比例將發生變動,但總股本不會發生變動,也不會直接影響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二)、非流通股股東做出的承諾事項

1、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東將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2、除法定承諾外,控股股東東銀集團還作出如下特別承諾: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期滿之日起的二十四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票的價格不低于每股10元(若此間有派息、送股、轉增股本、配股、增發等除權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2)承擔本次股改發生的全部相關費用,包括財務顧問費、保薦費、律師費、溝通推薦費及媒體宣傳費等;

(3)由于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東江動集團已與江蘇江淮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迪馬股份股權以資抵債協議書》及相關承諾,江動集團所持有的迪馬股份1200萬股的股份將轉讓給江淮動力,目前尚需獲得江淮動力股東大會批準,因此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由其他四家非流通股股東提出,江動集團應支付的對價股份由東銀集團代為無償支付;

(4)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中,如出現除江動集團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東因故無法如期支付對價股份的情形,東銀集團將先行代為支付,并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進行追償。

(三)、保薦機構的分析意見和保薦結論

1、保薦機構東海證券的分析意見

保薦機構東海證券認為:由于A股市場已經形成了由G股公司組成的G股板塊,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迪馬股份也將成為G股公司的一員,因此,采用G股公司的平均市凈率作為參考指標進行對價安排測算是合理的,有利于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

根據方案既定方法測算,流通股股東每10股應獲送1.78股,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將對價確定為每10股送2.3股,能進一步保證流通股股東不因股權分置改革而導致利益受損。

于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在冊的流通股股東,在無須支付現金的情況下,將獲得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數23%的股份,其擁有的迪馬股份的權益將相應增加23%。

在計算過程中選取公司股票6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8.28元/股作為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比公司股票目前的市場價格(2005年12月23日的收盤價8.12元/股)高出了1.97%,充分考慮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

在此對價安排條件下,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將下降至6.73元/股,低于7.03元/股的理論市場價格,即股價為6.73元/股時流通股股東處于盈虧平衡點,如果方案實施后價格高于這一價格,則流通股股東即能獲得現實的收益。

因此,本次改革對價安排,綜合考慮了迪馬股份的盈利狀況、發展前景及市場價格等綜合因素,充分考慮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兼顧了迪馬股份全體股東長遠利益和即期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續發展和市場平穩發展,支付對價水平是合理的。

2、保薦機構東海證券的保薦結論

東海證券本著嚴謹認真的態度,通過對迪馬股份相關情況的盡職調查和對迪馬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認真研究,出具了以下保薦意見:

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及自愿”原則,以及對現有流通股股東的保護;改革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則的有關規定;方案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

二、迪馬股份股改前后的相關財務指標和及其股票價格等上市以來的市場表現

(一)迪馬股份股改前的相關財務指標

1、非流通股股東的出資和股東權益

迪馬股份,是2002年7月首次發行新股并上市的,其非流通股股東共出資(1.21*6000[②]+0.4*6000[③])計9636.98萬元;而非流通股股東截止2005年9月30日,享有的股東權益為(5.02*6000)計30120萬元;相較出資增加20483萬元。

2、流通股股東的出資和股東權益

流通股股東實際出資(15.8*2000[④])計31600萬元;而流通股股東截止2005年9月30日,享有的股東權益為(5.02*2000)計10020萬元;相較實際出資減少20580萬元。

3、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自公司上市以來的分紅所得

自迪馬股份上市以來,共分紅3次,計每股0.96元(含稅)。因此,非流通股股東共分得紅利(0.96*6000)計5760萬元,占其實際出資的60%;而流通股股東共分得紅利(0.96*2000)計1920萬元,占其實際出資的6%。

4、迪馬股份上市以來的業績

迪馬股份的招股說明書中,預計2002年的凈利潤為5915.48萬元,實際實現利潤為(0.44*8000)3520萬元,兩者相差2395.48萬元,占預計利潤的40%。

2003年度每股利潤為0.52元;2004年度每股利潤為0.20元,相較2003年每股減少0.32元,達到61.5%;2005年度截止2005年9月30日,每股利潤為0.16元,相較上一年度,并無多大起色。[⑤]

5、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市值估算

非流通股市值估算,如果以最近一次協議轉讓的價格[⑥]為依據,則每股的價格為5.02-5.02*0.076=4.64元;共計總市值為6000*4.64=27840萬元;

流通股市值估算,如果以截止2005年12月23日的6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為依據,則每股的價格為8.28元,共計總市值為2000*4.64=16560萬元。

(二)迪馬股份股改方案實施后的相關財務指標

1、非流通股股東的出資和股東權益

迪馬股份的股改方案如果實施,非流通股股東的實際出資保持不變,但股東權益因支付“對價”,減少7.6%,共計減少30120*0.076=2289萬元(股改費用因系非流通股股東與他人之間以協議確定,并不直接影響其在上市公司中股東權益,這里忽略不計);而流通股股東實際出資也保持不變,但股東權益因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增加23%,共計增加2289萬元。

2、非流通股以及流通股股改后的市值估算

如果以保薦機構測算的股權分置改革后股票的理論市場價格為依據,非流通股股改后的市值可估算為,每股7.03元[⑦],共計總市值為(6000-460)*7.03=38946萬元,相較股改前增加38946-27840=11106萬元。其增幅達到40%

流通股股改后的市值則可估算為(2000+460)*7.03=17294萬元,相較股改前增加(17294-16560)=734萬元。其增幅為4%

而如果股權分置改革后股票的實際市場價格,比保薦機構測算的理論價格低4%,則非流通股股改后的估值較股改前仍有36%的增幅;但現有流通股的估值則相較股改前減少,從而遭受更大的損失。

(三)迪馬股份上市以來股票價格的表現

迪馬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為15.8元;上市以后最高價為上市首日(2002年7月23日)的29.37元;最低價為2005年5月10日的6.5元。

迪馬股份上市以來,2002年的年收盤價為18.03元;2003年的年收盤價為13.20元;2004年的年收盤價為10.28元;2005年的年收盤價為8.22元;呈現連年大幅下跌的走勢。

(四)迪馬股份最近2年股東人(戶)數的變化情況

截止2003年12月31日,股東戶數為15375人;截止2004年12月31日,股東戶數為13431人;截止2005年9月30日為13431人。

截止2005年9月30日,前十大流通股股東中,有馬信琪等7人是2005年6月30日以后新進的。共計持有75萬股。

三、迪馬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評析

(一)股改的實質和目的

筆者認為股改的實質是不當得利返還,而非通常所說的全流通“對價”。非流通股股東,因在股權分置的條件下,通過“包裝”以及其他不正當的手段,違反誠信公平的法則,高溢價發行新股(包括首發、配股、增發,以及發行可轉換債等),獲取了巨額利益,而使流通股股東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并且,其如果全流通,則將獲取更大的利益,而使流通股股東遭受更加巨大的損失。所以,其必須將所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這就是股改的實質[⑧]。

一般說來,股票發行價越高,并且上市后股票的價格相較發行價下跌越多,則非流通股股東獲取的不當得利越大,其股改支付的對價也應越多。這是最簡單的道理。

而股權分置改革的目的,原本應該是(事實上早已走偏)通過股改重塑資本市場的誠信和公平,加強資本市場的法治建設,尋求和實現資本市場的互利多贏(交易雙方各取所需,是為互利;而誠信、公平的交易制度,有利于生產力發展,有利于社會的進步,有利于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等,是為多贏),從而推動資本市場持續穩定的發展,最有力的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進步。在股權分置的條件下,因“知識和經驗不足”,以及政企不分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政府管理部門實際上已被一些利益集團所俘獲,其在規范和監管方面基本上已無可作為。以至虛假包裝、惡意圈錢、肆意操縱證券價格、各種“黑幕”、“灰幕”交易、以及公然“設租”、“尋租”、侵占流通股東利益的不法行為等大行其道。資本市場的誠信和公平早已蕩然無存,而互利多贏只是人們心中遙遠的夢。不少人視股市“賭場不如”,甚至認為應象遠離一樣遠離股市??梢哉f,股市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已然被一種有形、無形的力量所推倒了。此種情況下,政府下大決心,解決股權分置,并藉此促進資本市場遵循誠信、公平、法治和互利多贏的法則,持續穩定的向前發展,此乃應然而然的選擇。只是,現今的股改,在一幫“知識和經驗不足”的人把持下,被一些利益集團夾持著,正步入歧途,衍變成為拯救機構于一時,并再度戕害資本市場誠信、公平和法治的“行情”[⑨]。而資本市場的互利多贏似乎更加遙不可期。其前景實在勘憂。

這里,需加指出的是,自股改開始以來,一直有人反對股改“對價”,說什么“國有資產流失”、股改向流通股股東“一邊倒”,以及股改方案公布后購買股票的投資者獲得“對價”,“更不公平”、“更不合理”等。這些形形的反對者,雖然多半打著國資的旗號,有一定的受眾,但其實是不經一駁的。他們除了對股改的實質和目的缺乏應有的認識外,其要害就是混淆概念。說國有資產流失者,一者混淆股東權益和股票的價格;一者混淆對價率和送出率;說股改一邊倒者,混淆“股權多數決”與“公平”;說“更不公平”、“更不合理”者,混淆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股改的制度行為與二級市場投資者相互之間的具體交易行為。如果這些概念得到廓清,則反對者們,必然面如土色。

(二)迪馬股份的股改方案顯失公平

通過如前所述的一些財務指標和股改方案中大股東的相關承諾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迪馬股份2002年7月首發新股是經過刻意包裝的,并且通過非正當地高溢價發行新股,使非流通股獲得了巨額利益,并造成了流通股股東的巨大損失。否則,迪馬股份招股說明書中預測的利潤就不會高出實際利潤的40%;迪馬股份的股票,自上市以來,就不會價格一路持續下滑,直跌到每股6.5元,只有發行價的41%;迪馬股份所募集的資金就不會上市不久,便變更用途;迪馬股份的業績就不會打幅下滑;迪馬股份股改的保薦機構就不會預測股改后的股價只有7.03元,不及幾年前首發新股價格的一半;而控股股東更不會預期股改60個月后才能達到每股10元的價格,相比幾年前首發新股的價格還低37%。因此,迪馬股份在股改的時候,理當向流通股股東返還更多的不當得利,支付更高的對價。

然而,事實上,依迪馬股份的股改方案,其“對價”(10送2.3股)比與其同一年首發新股;而發行價更低、業績持續增長、股票價格連創新高,截止2005年11月14日公布股改方案時的股價(以60日平均股價計算)為每股19.87元(對送股進行復權的價格),比發行價每股14.7元高出35%;并且流通股更多,是迪馬股份的3.75倍的天津天士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改對價(10送2.9股)更低。這不是顯失公平,是什么呢?

再者,如果迪馬股份的股改方案實施,只要股改后股票的實際市場價格,比保薦機構測算的理論價格低4%,則非流通股股改后的估值較股改前仍有36%的增幅;但現有流通股的估值則相較股改前減少,從而遭受更大的損失。這不是顯失公平,又是什么呢?

因此,依照我國《憲法》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下列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一)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二)顯失公平的。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無效?!?、《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钡南嚓P規定,迪馬股份的流通股股東,應可向法院提訟,要求確認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通過的股改方案無效,或者要求撤消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通過的股改方案。

這里,或有人說,迪馬股份發行新股上市后,曾經股價遠高于發行價,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大多獲利。是以,發行價是合理的,非流通股東沒有不當得利,以此要求非流通股股東多支付對價,不能成立。然而,問題是,一級市場投資者的獲利,并不是因為迪馬股份發行的股票貨真價實,具有投資價值,而是因迪馬股份的包裝,因信息不對稱以及市場的非理性等因素,將風險轉讓給了二級市場的投資者。所以,其完全不能否認非流通股東不當得利的事實,不能否認迪馬股份的股改應當支付更高的對價。就象美國的安然、世通,中國的銀廣廈等,不能因股價曾經高企,而否認受到損失的投資者要求賠償的權利一樣。

(三)迪馬股份控股股東的承諾毫無意義

迪馬股份是一個典型的家族企業,所有的非流通股股東都存在關聯關系。其控股股東東銀集團實際直接和間接持有迪馬股份70.5%的股份。依現在的股改方案,迪馬股份的控股股東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期滿之日起的二十四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票的價格不低于每股10元?!比欢洳]有指明,承諾限轉的股份是否包括間接持有的股份。有刻意隱瞞真實情況之嫌,足以造成對一般投資者的誤導。本身就是缺乏誠信的表現。

事實上,控股股東承諾限轉的股份是不包括其間接持有的股份的,也就是說,其雖然承諾限轉,但其實際上仍可通過轉讓其不受限轉約束的間接持有的股份,而獲取巨額利益。其就是承諾一百年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也不會對股改后,股票價格的走勢,有任何積極地實質性地影響。所以,其承諾毫無意義,完全不過是糊弄流通股股東的伎倆而已。

(四)迪馬股份股改的保薦機構指鹿為馬

迪馬股份的保薦機構就顯失公平的股改方案作出的保薦結論為: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及自愿”原則,以及對現有流通股股東的保護;改革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則的有關規定;方案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這不是“指鹿為馬”,又是什么呢?

可以說,迪馬股份的保薦機構在就股改方案作出說明的時候,是費盡心機的。其要害就在于毫無依據地“選取公司股票6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8.28元/股作為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事實上,作為測算股改對價的重要因素的流通股東的持股成本是相對于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成本的概念,主要應以一級市場的發行價為基準。而公司股票6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是衡量二級市場股票價格水平的一個指標,是由二級市場的部分投資者的交易行為決定的,其完全不能等同于全體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與非流通股股東也沒有直接利害關系,通常不能作為測算股改對價的依據。所以保薦機構“選取公司股票6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8.28元/股作為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是完全錯誤的。試想,如果一個公司的股票連續跌停板,但沒有成交量,這雖然導致公司股票6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的大幅走低,但對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可能毫無影響。如果以大幅走低的公司股票6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作為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難道不是豈有此理嗎?

再以迪馬股份的實際情況來說,因其股票自上市以來,持續連年下跌,即便在2005年,其跌幅也達到20%,幾乎所有二級市場的投資者都是被深度套牢的,這從股東人數雖有所減少,但變動一直不大,以及二級市場的交易持續低迷等現象中,可以清楚地想見。而只有新進入十大流通股的馬信琪等極少數股東的持股成本在每股8.28元附近,如果以此只及發行價的52%的價格,作為全部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難道不是完全置事實與不顧、顯失公平的嗎?因此,保薦機構得出與事實完全不相干的保薦結論,就不足為怪了。

總此上,筆者認為迪馬股份的股改方案完全是缺乏誠信、顯失公平的,其背離股改的實質和目的甚遠。如果付諸實施,則不僅是流通股股東的悲哀,更是股改的悲哀、股市的悲哀、以及整個市場經濟的悲哀。同時也是對社會主義法治和和諧社會的破壞。在此,筆者冀望迪馬股份股改方案的制定各方能夠幡然醒悟,重新制定符合誠信、公平、法治要求的,能夠實現互利多贏的方案。也希望政府有關部門給予適當的督促,以避免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因股改而再度受損。

[①] 相關內容主要引自《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2005年12月31日

[②] 2001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為每股1.21元,見迪馬股份的招股說明書

[③] 2002年度迪馬股份中期業績為每股0.4元人民幣,參見華泰證券網站的公司基本信息

[④] 迪馬股份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價格為每股15.8元,依此計算流通股股東的成本,才是適當的。

[⑤] 相關數據引自國信證券網站。

[⑥] 2005年10月23日,江動集團與江淮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了《迪馬股份股權以資抵債協議書》,依該協議,迪馬股份的非流通股以每股凈資產值5.02元作價,并且由轉讓方江動集團的實際控制人承諾,支付所出讓股份因股改所應當支付的對價。

[⑦] 見《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2005年12月29日;

工地安全評估范文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的有關要求,把質量、安全、廉政理念滲透到工程建設領域的各個環節,形成全員參與、合力創建的濃厚氛圍,積極探索并逐步形成工程建設領域預防和懲治腐敗的長效機制,為打造陽光交通、和諧交通、魅力交通提供堅實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清風工地、精品工程”創建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加強廉政教育,強化對重要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著力打造“清風工地”“廉潔工程”;進一步加強質量監管,完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質保體系建設,著力打造“優質工程”“精品工程”;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著力打造“平安工地”“平安工程”,力促所有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成為“干部廉潔、工程優質、資金安全、群眾滿意”的精品工程。

三、創建對象:

省道237段三期、縣汜水運河大橋項目辦、項目部、總監辦。

四、創建要求:

(一)氛圍濃。要充分利用會議、簡報、板報、戧牌、橫幅、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發動,使“清風工地、精品工程”創建活動人人知曉、個個參與,使質量、安全、廉政觀念深入人心、刻骨銘心。

(二)目標明。要根據創建活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認真分析排找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明確努力的方向、整改的措施和追求的目標,建立健全更為科學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三)措施實。要加強學習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要注重經常提醒,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樹立正面典型,激發廉榮貪恥正能量;要深挖風險點,使風險防控關口前移、超前防范;要完善現行制度,形成有效防控風險的“制度鏈條”;要強化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內部管理和社會監督的職能作用;要明確廉政責任制分工,形成壓力傳遞的機制。

(四)成效好。要樹立“建設大交通、建功新”觀念,提高思想認識,確保交通工程建設有序推進;要強化品牌意識,以“瘦西湖杯”優質工程、“五亭橋杯”平安工程、“清風工地、精品工程”創建為契機,堅持規范化、標準化施工,嚴格質量、安全管理,并全面加強廉政建設,著力打造施工精細、質量優秀、技術創新、安全文明、廉潔高效的國、省、市級品牌工程;要結合“雙優”活動,大力培樹先進典型,不斷涌現優質工程、優秀干部。

五、組織領導:

局成立“清風工地、精品工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方案,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創建活動領導小組,扎實有效地開展創建活動。

六、實施步驟:

“清風工地、精品工程”創建活動從2013年5月10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止,分為五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5月10日——5月20日)

根據局黨委意見,制定具體的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創建目標、創建要求等,認真進行安排部署。采取多種形式,深入細致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使得相關單位人人都能熟知“清風工地、精品工程”創建活動的目標和要求,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

(二)創建實施階段(2013年5月21日——項目竣工驗收完畢)

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創建工作的目標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制定本單位的創建方案,并扎實有效地推進實施。

(三)中期檢查階段(2013年12月1日——12月20日)

創建活動辦公室將通過聽匯報、看資料、查現場、問群眾等方式,并結合平時檢查情況,對各單位創建工作進行中期檢查,結果報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

(四)驗收評估階段(項目竣工驗收完畢)

創建活動辦公室仍通過聽匯報、看資料、查現場、問群眾等方式,并結合平時檢查、中期檢查情況,對各單位創建工作進行驗收評估,結果報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

(五)總結表彰階段

分為兩個時段:一是在中期檢查結束后,對“清風工地、精品工程”創建活動進展情況進行總結,表彰并獎勵創建成績顯著的項目辦相關人員;二是在驗收評估結束后,對創建活動進行全面總結表彰,對創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分別授予“清風工地、精品工程”創建活動“優秀項目辦(或項目部、總監辦)”及“先進個人”稱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扒屣L工地、精品工程”創建活動是提升交通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廉政建設的重要載體,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健全組織,明確責任,抓好落實。要制定切實有效的實施方案,有計劃、有步驟、有聲勢、有成效地開展好這項活動。

工地安全評估范文3

關鍵詞:地鐵工程;安全風險;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 U231文獻標識碼: A

一、地鐵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風險

(一)地鐵車站基坑工程風險事故

由風險源產生的基坑工程的主要風險事故包括:開挖時,邊坡出現塌方、滑坡,底部出現沉陷、流砂、凍脹、以及造成軸線移位、基礎傾斜、上部結構變形,對周圍附近建筑物或設施以及地下管線產生影響,造成第三者的損害。

(二)結構工程風險事故

混凝土的縱向變形:結構混凝土的干縮、溫差及縱向不均勻沉降導致混凝土縱向變形?;炷灵_裂:由混凝土干縮、溫差引起的結構縱向拉應力以及不均勻沉降引起的結構彎曲拉應力都可能導致混凝土的開裂,這就可能導致結構工程的失穩。

(三)火災風險

施工現場空間狹窄,各系統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交叉作業頻繁。土建的模板、設備的包裝、裝飾裝修材料、油漆等易燃物品隨處可見,臨時用電的管理不規范、加工場地管理不規范等都是導致火災事故的重要安全隱患,若不加強管理,在狹小的空間里發生火災事故,救援和搶險都是相當困難的,稍有不慎還可能導致更大的事故。

(四)觸電傷害

觸電傷害主要有以下方面:工程外側邊緣距外電壓線路未達到安全距離,用電設備未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保護設備性能失效,違規使用和操作電氣設備,對人身造成傷害或損害。

二、地鐵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理

(一)強化風險管理職責意識

地鐵工程主要部門要加強施工風險管理意識,充分了解建設、設計、施工、監測等方面在地鐵隧道工程風險管理中的主體職責。同時有力促進地鐵隧道風險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準確化。要明確人員分配、現場維護、過程檢測在工程中的具體實施方法,重視其對風險管理的作用,全面促進當前地鐵施工管理的標準化和現代化。

(二)加強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

在規劃階段、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有效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安全風險分析與評估,管控工程安全風險,將各階段風險有效化解或降低至可以接受的程度,尤其是在規劃和初設計階段,盡量將風險控制在源頭。主要辨識與評估內容如下:

(1)評估和預測隧道穿越地質復雜地層,如斷層、軟硬夾層、溶洞、厚淤泥層、卵礫石層等的安全風險。

(2)對環境條件復雜的工程安全風險部位進行識別與評估,如對既有線路、周邊建(構)筑物和管線的影響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

(3)對明挖深基坑、區間隧道設計安全風險因素和受力條件復雜的安全風險部位進行識別,核查設計方案的安全性。對于可能產生重大安全隱患和社會影響的工程,進行分析與計算驗證;從安全風險技術管理角度為業主提供咨詢和提出建議。

(4)對施工工藝及設備中的安全風險因素進行識別,對地質因素、環境因素、施工工藝及設備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和施工工藝參數的合理性進行分析,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性;

(5)對重大土建安全風險工點、環境安全風險源的專項方案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6)對施工組織管理中的安全風險因素進行識別,對施工組織設計的有效性、合理性進行分析和評估。

(三)做好施工量測與信息化監控

依據審批完成的施工監測方案,根據施工進展進行監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時、真實、準確地提供現場監測數據,全面、詳細地進行數據分析,對監測點進行有效的標示和保護。應聘請具有專門技術等級要求的技術人員,對大型設施吊裝、主要模板工程、施工主體變形、地表沉降、地下水位變化、建筑物沉 降進行嚴密觀測,并根據觀測數據調整施工方案,確保施工周邊建筑物安全。

在地鐵施工工地安裝安全風險遠程監控系統。在所有的地鐵施工工地尤其是在各風險點都安裝攝像頭,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對工地進行24小時監控,并設立四級風險警報,一旦發現問題,信息會立刻反饋到控制平臺,便于及時有效發現安全隱患。項目經理部、子(分)公司或集團公司,通過網絡實行遠程監控。若地鐵施工工地圍檔不規范對交通造成影響、施工組織不當、施工存在安全隱患、工地發生事故或者在工地發生治安事件,相關管理人員在辦公室內就可以實時掌握現場情況,能夠立即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整改解決。

某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又建立的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平臺,包括GIS系統、網絡傳輸、監測及安全巡視信息管理系統、盾構施工實時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等。這些系統可進行信息報送、信息查詢、資料管理(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測等文件)、預警、監控、事務處理,協助工程各級管理部門及參建各方及時掌控地鐵土建施工的安全狀況,進行快捷、有效的信息管理。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為更好地把握現場的作業情況,該體系要求地鐵在建丁程原則上應在礦山法暗挖工程的每個掌子面、主體結構明挖基坑對角線處及周邊環境復雜的附屬結構明挖基坑工程角部、施工豎井提升設備的大梁等處,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平臺與視頻系統具備接口,通過接口即可進入視頻管理系統;且該系統具有使攝像頭旋轉、變焦等遠程控制功能,大大方便了遠程管理。

(四)加強風險管理人員培訓,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在已發生的地鐵施工事故中,部分原因是:施工人員的思想麻痹和操作不當,或沒有經驗,雖然發現事故前兆但并未引起足夠的重視;設計人員設計失誤,或是在施工過程中擅自改變設計方案;監理人員未嚴格按照時間和標準進行監測而導致地鐵施工事故的發生,而這些事故是能夠避免的。為了避免相關地鐵施工事故,應該加強風險管理人員(包括設計人員、施工人員、監理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風險預測和應對風險的能力。比如,定期開辦培訓班,學習專業經驗。聘用具有豐富的經驗、受過嚴格專業訓練的技術人員,定期舉辦培訓班,提高地鐵工程各環節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素質,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講授最新的理論研究結果,更好地指導工作人員的實踐;還有,要提高思想認識,嚴格按計劃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不斷對工作人員進行思想認識教育,形成嚴謹的工作作風,嚴格按施工計劃施工,排除一切人為的風險因素。

(五)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空間狹窄,各系統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交叉作業頻繁。土建的模板、設備的包裝、裝飾裝修材料、油漆等易燃物品隨處可見,臨時用電的管理不規范、加工場地管理不規范等等都是導致火災事故的重要安全隱患,若不加強管理在狹小的空間里發生火災事故,救援和搶險都是相當困難的,稍有不慎還可能導致更大的事故。因此,必須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首先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的動火管理,凡在現場進行動火作業如焊接、切割等,必須申請相關管理部門批準,明確動火人,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并且在清理完作業點四周的易燃物品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此外,還必須建立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演練和應急物資儲備。另外,要搞好狹小空間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還必須加強臨電線路管理和施工現場嚴禁煙火的管理,切實從源頭上控制好火災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工地安全評估范文4

1 首先是要做好對建筑工程項目中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工作

俗話說打蛇打七寸。希望真正有效預防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那就必須先要確定施工現場中哪些是會引發重大安全事故的源頭,找到了源頭,才有可能對此進行有效的判別與監控。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所謂的重大危險源一般是指長期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換個角度來理解則是,危險源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它是指在一個系統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且在某種特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以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空間、場所、崗位、設備以及其具置。它們是建筑施工中安全生產的重點監控部位,必須因地制宜的制定有效的相關管理制度,并且通過各種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的落實,從而達到管理目標上的規定。

1.1 建筑現場中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取決于以下三個要素:

1.1.1 潛在的危險性:這是指一旦觸發事故以后,可能產生的危險程度或者是損失的具體數值,也可以理解成可能釋放出來的能量強度和危險物質的數量,通常情況下危險源能量的強度和潛在危險性呈正比例關系。所以潛在的危險性就是危險源所固有的屬性,它決定著如果發生安全事故的規模和破壞程度。

1.1.2 存在條件:一定數量的危險物質或者一定強度的能量,由于它們存在的條件不同,其具體的現實的危險性也是不一樣的,自然被觸發轉換為事故的可能性也不盡相同。具體而言是指危險源所處的物理、化學狀態和約束它們的條件狀態。需要分析的具體條件包括:存儲條件;化學穩定性、設備狀況;物理狀態參數;防護條件。

1.1.3 觸發因素:其中可以分為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人為的包括個人因素和管理因素。另外部分的自然因素是指引起危險源轉化的各種自然條件及其變化。如如氣候條件參數(氣溫、氣壓、溫度、風速)變化、雷電、雨雪、地震等。盡管觸發因素不屬于危險源的固有發生屬性,但它卻是危險源形成實際事故的外部條件,而且工地上任何一種類型的危險源都有相對應的敏感觸發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險源總是和對應的觸發因素相互關聯,在特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危險源才會轉化為危險狀態,繼而釀成事故的發生。

以上三點是對工地上危險源進行辨識的重要環節,對此必須將它們放在整個工程的實施中做動態的全面分析。

1.2 建筑施工現場中如何判別危險源物體

在不同的工作現場,對危險源的判別有著一些共同的基本操作原則:橫向要到邊、縱向要到底、整個空間不留死角。所謂危險性評價就是在辨識的基礎上對結果作出科學的分析,以此來確定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及破壞程度。這樣就是完成了危險辨識的兩個基本任務:一是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二是識別可能引發事故的材料、系統、生產過程。一般來講事故后果可以大致分為對人體的傷害、對環境的破壞及財產損失等三個大類。

在這個基礎上還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各種具體的傷害或者破壞類型??赡苁鞘鹿屎蠊坏┐_定之后,就可再進一步反推產生這些可能后果的材料、系統、過程。那么這里就需要解釋一下危險源的辨識方法,即為找出可能引發事故導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統、生產過程的特征。具體說來有以下幾種辦法:

1.2.1 對材料性質進行分析的方法:了解生產或使用的材料性質是開展危險辨識的基礎。通常應該對此進行分析的內容是:急毒性、慢毒性、致癌性、誘變性、反應性、暴露極限、生物退化性、水毒性等內容。相關的數據資料可以參詢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相關行業、專業組織的規定、制造商和供應商提供的安全數據。至于生產中的火災危險性則按照GB-16-87《建筑設計防水規范》(97修訂版)進行分類;而毒性物質則必須參考國家標準GB5044-85《職業性接觸毒性危害程度分級》來執行。

1.2.2 對生產工藝和條件進行分析:在施工中不良的生產工藝和條件也會產生危險或者使得生產過程中材料的危險性變得加劇起來。因此做危險辨識時,僅僅簡單考慮材料性質那是遠遠不夠的,還的同時考慮生產狀況。這樣才可以讓有些避免對危險材料做機械化的推論。

1.2.3 適時地運用相互作用矩陣分析法:相互作用矩陣是一種結構性的危險辨識方法,它是識別各種危險因素之間相互影響或者反應的最為簡便的工具。具體應用時通常限制為兩個因素,分析時也可以加入第三個因素,形成三維矩陣模型,假如多種因素均參與其中,而且研究人員和計算機技術有足夠的能力支持,則最好建立n維矩陣來做詳細分析。這樣的信息涵蓋量就相當詳盡了。

1.2.4 充分借用既有的安全分析和評價方法:很多的安全評價和分析方法既可以評價風險,也可以識別風險,例如安全檢查表、如果――怎么辦/檢查表分析、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預先危險性分析、故障樹分析、事件樹分析等。

1.2.5 讓積累的實際經驗發揮作用。雖然現在對于網絡和計算機依賴解決了很多難題,不可否認的是,豐富的現場操作經驗也是這項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有資質的企業可利用長期積累下來的體會來完善危險辨識工作。但現在隨著技術含量的提高,很多情況下存在著某方面沒有發生事故,而依然有危險存在的情況。這樣話,企業的經驗價值就變得非常有局限性了。

另外在講述了這些辨識危險源的具體方法后,還應該認識到危險程度不僅與固有的危險因素有關,而且發生安全事故的概率還和事故防范能力、事故抵消因子等有著直接或者間接的聯系。這樣施工企業如果要更加強有力的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還必須做好危險源的控制工作才是。

2 其次是做好對重大危險源的系統評價工作

厘清危險物質及其臨界量標準的基本要素和具備了辨識其存在的一些相關辦法之后,就要對它們進行現場狀況下的風險分析評估。這當然也是一個包含了諸多反面的結論報告。以下就列舉了報告中必須涉及反映出的基本要點:

2.1 全面認識各類危險因素形成的原因還有背后發生的機制。

2.2 逐次評價已經得到確認的危險事件可能發生的概率,做好預警工作。

2.3 形成對萬一危險事件發生后果的評估。

2.4 展開風險評價,這主要是指對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和發生后果聯合作用下的情況描述。

2.5 形成風險控制報告:即為將前述的評價報告和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以此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可以接受的水準,如果邏輯和數據推演不能達到預設目標,就需要采取更多的技術措施,達成降低危險水平的目的。

這樣的風險評估報告基本都是有章可循的,在整個行業之中都有通行的標準樣式,它的一般程序是:危險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事故發生的嚴重程度,危險值的確定,對危險做具體的分級。具體來講,包括以下四個必須的步驟:

2.5.1 收集資料的基礎工作。這是寫作報告所做的數據信息準備事項。報告中要明確評價的對象和范圍。

2.5.2 對重大危險源危害因素的辨識過程和分析研判。依據所要評價的設備、設施或場所的地理、氣象條件、工程建設方案、產品的理化性質等辨識和預估可能會發生的事故類型、事故如果發生的原因和機理。

2.5.3 展開評價過程。在已經形成的危險源危害分析的基礎上,劃分評價單元,依照總體評價目的和評價對象的復雜等級選擇一種或者是多種的評價解析方法。

2.5.4 進一步在報告中提出降低和控制危險源運作的安全對策與措施。根據報告中給出的評價和分級結果,高于標準值的危險操作必須采取能夠確保安全的工程技術和管理措施,用以控制危險的出現。

3 再次是做好對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的系統工作

所有的分析與報告都是為實際工作提供最有價值的安全服務。對工地上重大危險源的掌控是建立在對它們完整的辨識和風險評價基礎之上的,那么工程的領導組織機構就要以此內容來編制科學的危險源管理方案,預控施工當中每一個環節可能會出現的風險,力求確保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的主要精力都能夠投入到風險值高的地方,從而有效達到實施風險控制的目的。具體說來,可以按照以下三個方面來做操作:

3.1 在技術層面上的把控:采用多項技術措施對固有危險源進行掌控,這些技術一般是以消除、控制、防護、隔離、監控、保留和轉移等為主。

3.2 在工作人員的行為上落實把控設想:努力減少,甚至是杜絕人為的失誤,盡量減少不正確行為對危險源產生的可能觸發作用。

3.3 在日常管理上做好對危險源的防范工作,細化下來,可以采取以下的六條措施:

3.3.1 施工現場健全建立所有危險源的管理的規章制度。按圖索驥,對于明確下來的重大危險源,以制定的系統危險性分析報告為基準建立各項的具體制度。

3.3.2 對工地上的所有部門明確責任、定期檢查落實工作。根據報告中的各個危險源的不同等級,逐一確定各級別的相關責任人,明確應負的安全責任。尤其是要嚴格規定對各級危險源的定期檢查責任。

3.3.3 項目執行的領導部門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要求從業人員認真貫徹有關重大危險源日常管理的制度章程。做好安全值班、交接班,一絲不茍地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按安全檢查表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危險作業進行審批等。

3.3.4 項目管理安全員要抓好信息反饋、善于及時發現問題、整改系統運行中的隱患。還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信息反饋系統,制定嚴密的信息反饋制度并且加以落實貫徹。

3.3.5 重視做好重大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基礎建設工作。在建立完整的規整制度之外,還要在實地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檔案、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牌。

3.3.6 公司領導相關部門要充分支持安全部門做好工地上重大危險源管理的考核評價和獎懲安排。對從事管控重大危險源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制定可以量化的考核標準。

3.4 在從以上三個方面做好控制工作的同時,還要注意掌握對重大危險源科學的分級管理。

對公司內部在不同工地上不同的危險源設備進行風險分級管理,可以增強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水平;提高安全責任意識,相應地帶動公司和集團全體員工強化設備使用中的安全概念,優化安全知識水平和預防事故發生的能力,保障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展開,形成對于重大危險源把控的良好局面。

在重大危險源的具體事務上,尤其是要注重對那些特別具有危險性的設備工作“點”的管理。

3.5 在做好分級管理的同時,還要強化對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的監控管理

分級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表明了不同設備在危險源上的不同危險級別,但是即使級別較低的危險源一旦出事,也會產生很多危害性現象。這就對放置事故發生,特別在對事故隱患做好處理安排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了。它可以分為兩大步驟來做具體實施:

3.5.1 確立發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監控的管理制度,這是開展重大危險源隱患事故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內容有

(1)關于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等級管理制度。

(2)關于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檢查、整改、復查、驗收制度。

(3)關于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檔案管理制度。

3.5.2 對工地上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的確定,這是對于這項安全保障工程的性質具體把握。

(1)分級: 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分為:特別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事故事故隱患。凡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危險源為特別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凡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重大危險源為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

(2)評估:特別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組織評估。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組織評估。一般事故由公司組織評估。

工地安全評估范文5

同樣地,分包商與總承建商(總包)的關系及互相配合對工地安全極為重要,總承建商與客戶(建設單位)及其代表的關系亦然。因此,有必要探討客戶與總承建商的角色,以便找出分包制度對建造業安全制度有何影響。客戶、總承建商與分包商亦須在社會限定的法律架構范圍內營運,以防施工意外發生。因此,有必要探討有關分包商的安全標準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況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關鍵詞: 分包制度 建造業 安全

一、建造業的分包制度分包制度有兩種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專業技能的分包商,它們并非由總承建商提供特殊技術或非其資源所能承擔者,例如升降機安裝承建商、涉及機電設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慣例將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轉包。這可能曾發生在專業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與半技術或非技術性勞工的工作有關。最明確的一點是,分包制度是建造業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減少過度分包是可行及適宜的,但事實上采用分包對建造業的效率及競爭力能作出重大貢獻,任何想將分包制度廢除均不切實際?;诜职贫炔粫В踩珜I人員應考慮如何對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1、分包制度有關的安全問題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的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國家的法例都規定總承建商須建立有效監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況下,要履行此責任變得難上加難。相關的問題是安全培訓與安全意識方面。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關鍵因素。理想的做法是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訓最基本的標準水平,不論個別工人的雇主是誰。但如有多層分包制度,此實難以達致,而逃避培訓責任機會亦較大。香港許多承建商規定地盤所有工人參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訓課程。但這并非一個適用于全球的規定,1999年一個數據顯示(由香港大學史提芬遜博士Dr. 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傷的工人完全沒有接受過培訓。有些工地規定平安訓練卡作為基本培訓的雇傭條件。有很大機會是此等受傷工人可能屬多層分包及趨向低層。

從過多分包導致的安全問題的根源乃是工程層層分包,每層都賺取利潤,最后承包者常沒有,甚至全無資源用作安全造成的,即使他們有意識及興趣投資于安全方面,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施工人員流動大,工人經常轉工,尤其在勞工短缺時。工地勞工轉工率高構成了對安全培訓、有效管制,以及承諾訂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問題。這均對希望改善安全水準的總承建商及專業安全人士構成難以控制及解決的問題。

2、客戶扮演的角色客戶委托承建商進行施工并支付工程費用。作為給予承建商報酬,客戶在工地安全問題上是具有權力及影響力的,但在許多情況下客戶對這問題漠不關心甚至不知道問題存在,有時候客戶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標準。這多發生在客戶的首要考慮是工程以最低價格及在最快的時間內完工。這直接導致削減安全基本要求,及對需要盡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壓力,這同時會危及承建商考慮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況下,總承建商對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資源,均極大影響分包商的表現。

當客戶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準,成效可以很顯著。例如香港多個主要客戶對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獎勵,因而工地安全達到及維持在良好的水平。這些客戶的工地意外率在過去十年間相比私營機構工地持續及顯著地低。他們是怎樣做到的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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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的關鍵在于投標/承包階段??蛻粼谕稑穗A段擬訂對有關承建商安全標準的要求。這包括承建商必須達到符合要求的目標意外事故率、提供安全資料及競投承建商的歷史,以及明確良好安全表現可獲獎勵,而持續表現欠佳的將面對重罰。在工地展開工程時,承建商知悉安全表現優異施行財政上的獎勵計劃,安全制度適當的制訂及有效運作者可以得到獎金。反之,將向其施以財務上的處罰方式,或是在未來一段時間不能投標。從而大力推動了承建商確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運作,并驅使承建商對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動施行更有效的管制。

客戶亦可利用承包條件,以減少分包及多層分包至合理的水平。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權益,而是清楚確定多層分包不獲客戶接納。因此,客戶如欲對工地安全水準有一定影響,可透過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發揮最佳功用,減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導致的工地安全問題。此等權力應屬客戶自愿行使。

3、承建商扮演的角色

3.1 確保分包商在工地達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許多承建商在投標/ 承包階段制定一個安全計劃,而積極進取的客戶要求有一個安全計劃。計劃涵蓋面需詳盡廣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關。承建商須確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對計劃均明了,并預備與計劃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須確保通過對分包商在工地上安全表現的監察,督促分包商實在地將承建商擬訂的安全標準付諸實踐。安全標準及安全意識的培訓是預防施工意外事故極其重要的一環,且此亦為承建商的部分責任,以確保分包商工人均訓練有素?;九嘤柨赏高^定期的工地座談去加強,且承建商須確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參與此重要的推動計劃。概言之,承建商須透過訂立良好標準監管實施,嚴格執行基本培訓及安全持續訓練,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參與所有相關活動。

3.2 評估法律規定,確立安全狀況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動最重要的一點是法律的規定只是代表監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現行安全慣例的最佳標準。其目的在于確保工地有一個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對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懲罰。在大部分發達國家,安全法例的規定乃低于表現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準。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適用于開展的建筑工程,并與承建商的活動大有關系。

二、三方長期的伙伴關系總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須知道一系列緊扣相連的規定,以確保健康及安全問題視作在工地上每個人須負的責任,而非單一方面所須承擔??偝薪ㄉ碳胺职倘缒苷J識到對其相互職責與責任在法律上有較明確的定義將有所得益。

工地安全評估范文6

關鍵詞:土木工程 安全與管理 安全意識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 A

土木工程是指房屋、公路、鐵路、橋梁、水工、港工、地下等工程的總稱。土木工程對國家的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影響非常明顯和重要。土木工程密切關系到人類賴以生存和繁衍的四大基本要素:衣、食、住、行,為人類提供住宅、賓館、公寓、衣料生產貯藏基地、食品冷庫、公路、機場、鐵路、港口、碼頭、廠房、實驗室等現代人類生活和發展的必要場所空間。

一、我國建筑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技術問題

(1)安全方面的意識淡薄

在建筑施工的現場,對文明施工的意識不夠強,可以說是不重視,盲目的認為文明施工不過只用來敷衍上級檢查才臨時表現的。甚至部分工地連防火意識都沒有;沒有排水系統,道路不暢通;部分工地封閉管理仍然做的不夠到位或是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相當一部分工地仍不夠規范和重視生活設施,存在不符合規定的簡陋不堪的現象;一部分工地施工現場仍未很好地設置標牌,且大部分安全標志懸掛的具置不夠合理。工人們沒有良好的施工環境,連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也沒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不能全怪企業,畢竟也有工作人員的問題,沒有對文明施工引起足夠的重視。

(2)搭設腳手架不規范

在某些土木工程施工現場,腳手板沒有滿鋪工作區或腳手板上的東西比較多、材質比較差從而形成不夠牢密的工作網;建筑結構與架體拉撐點受力并不符合國家規范;架體內封閉絕大部分防護也不準確安放或是不符合規范;存在的鋼竹混搭和違規不進行卸載架體或卸載的結構不合理的情況;這些都是由于工作人員沒有遵守標準去執行的苦果,這些設備嚴重關切到工人們的安全。

2.施工管理問題

(1)人員的問題

在施工準備階段,企業只追求施工進度,加快施工。而且,現在是的施工人員并不固定,有很多施工員工都是短時間招聘進來的,沒有時間對其進行專業培訓,他們對于將要修建的工程的難度、特點都不甚了解,只能是機械地工作;這對于項目經理來說,往往是由于一些有社會關系而無工作經驗的;至于監理單位,往往出現身兼多職的監理工程師。

(2)資料收集的混亂

施工設計組織方案針對性不強、不準,;施工安全資料偽造;方案未能認真如實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方案與安全檢查操作憑經驗;交底不能按規范標準。這樣不僅是對土木人不負責,更是對企業領導不負責。

(3)施工階段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建筑工程施工中,人工化生產占很大比例,機械的運用反而很少,這樣下去,導致生產率底下。同時,技術欠缺導致很多新型機械推廣力度不夠,應用范圍小。

二、解決施工管理問題的具體措施

1.認真對待前期準備工作

(1)人員的準備

由于建筑項目的主要管理者是:項目經理、技術員、安全員等,每一個項目的管理者都應該做到在工程開工之前就讓人員配備齊全,并對不熟練的人員核查,身份、技能、特長、人品等。各項目部用這些標準對其進行入職培訓和安全方面的教育,讓他們充分地認識工程 項目,對于技術工作人員,對其進行專業的技術培訓。

(2)技術、材料準備

技術方面,分配好技術工作,查看好設計圖紙,在充分熟悉圖紙的前提下,檢查圖紙是否有問題,出現的問題及時匯報給設計單位以及工程法人代表,在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在材料方面,各個部門之間協商解決好施工材料的準備購買問題,爭取買到的材料和設計中的材料盡量相同。要制定詳細的購買列單,減少購買中出現的漏買;做好材料的保存保管,避免材料在沒有使用前就遭到損壞。

2.工程施工過程控制得當

(1)進度控制

做好進度計劃,把進度計劃詳細到每一日、每一周。前提是施工進度和現實相結合不能生搬硬套、隨性而為,必要的時候,要及時的調整施工進度計劃,確保施工按照規定時間完成。

(2)質量控制

工程質量是工程的根,是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在管理時,可以根據質量的目標要求編制質量計劃,對于施工質量的控制也要遵守圖紙和國家的施工質量驗收的統一標準進行操作,對于工程質量的檢查等制度更要要嚴格的遵守,保證材料和工程的質量。

(3)成本控制

樹立良好的效益和成本的協調意識,控制好施工和生產中的花銷,建立起優秀的成本控制機制,對成本進行好審計,在倡導節約成本的同時做到保證工程質量。

3.積極開展安全性評價,進行風險評估工作

安全性評價和風險評估是現代安全管理現代化的一項重要的內容(對一個單位安全基礎的現狀和水平進行正確的評價,并對各方面危險因素的多少及嚴重程度進行評估),目的便是明確反事故斗爭需要采取的措施,從而實現超前控制,減少和消滅事故的發生。

本文暫時只提及了土木工程未來的發展方向,對于土木工程的具體細節尚應包括使用功能的發展、結構性能的發展、可持續發展等一系列內容。例如在可持續發展方面,土木工程的使用材料在未來可能會采用污染少、更重復利用的材料,諸如纖維聚合物等;在結構的使用功能上,智能化建筑、仿生建筑將比當今的普通建筑會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這兩種建筑都是功能上以人為本、使用上方面舒適、耗資上既節能又可提高工程利用率;近年來,由于災害的頻繁發生,結構抗災性能的提高已成為結構發展的首要課題,未來的土木工程可能不僅可以抗震、抗風,甚至可以抗暴、抗海嘯、防火、防撞、防輻射等??萍嫉倪M步,經濟的繁榮將帶給土木工程發展的春天。

參考文獻:

[1]楊志,淺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J],四川建材,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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