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意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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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意義

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意義范文1

關鍵詞:網絡時代;金融安全;現狀;對策中圖分類號:F49;F830.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1-0300(2000)01-0050-04

在傳統條件下,金融是指貨幣的制造、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在那種條件下,金融活動的監管易于操作,金融安全的表現比較直觀,并且通過審計跟蹤等手段,也能很好地實現金融安全。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網絡的出現,使得整個世界成為“地球村”。與此同時,傳統的金融概念也發生了深刻變化,以電子貨幣、網絡銀行、電子商務為特征的新的金融營運體系的出現,給我們如何確保網絡時代國家的金融安全提出了新的課題。

20世紀90年代機構性和區域性金融危機頻繁爆發和金融一體化趨勢有重大關系。金融一體化是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必然要求,國際貿易發展和生產一體化要求便利的跨國界服務,如資金融通和全球化資本自由流動;通訊技術,特別是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期權、期指等金融衍生工具和層出不窮的金融創新為資本的自由流動創造了技術條件。由于現有的國際金融體系缺乏對跨國界資本流動的有效約束和監督,特別是對金融科學管理工具和銀行表外業務的管理,投機金融機構很容易利用保證金交易,集中大量資本蓄意攻擊某個薄弱環節,從中攫取巨大利益。

一、網絡時代的金融活動的基本特征

網絡時代的金融電子化,能充分利用先進的現代化技術與設備,提高金融活動的效率。新技術與金融業務相結合可以大大降低融資成本,據美國有關部門測算:同樣一筆交易通過銀行柜臺交易成本為1.02美元,通過電話交易成本為54美分,文傳成本為26美分,而通過互聯網只需13美分??梢?網絡在金融業務中的應用可以提高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總起來說其主要特征有:

1.虛擬性

網絡時代的金融機構通常表現為沒有建筑物,沒有地址而只有網址,營業廳就是首頁畫面,所有交易都通過因特網進行,沒有現實的紙幣乃至金屬貨幣,一切金融往來都是以數字化在網絡上得以進行,這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金融機構的運作成本,同時也使地理位置的重要性降低,提高金融服務的速度與質量。

2.直接性

網絡使得客戶與金融機構的相互作用更為直接,它解除了傳統條件下雙方活動的時間、空間制約。另外,網絡為資本的國際流動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條件,儲蓄和投資會劃撥變得更有效。需要大量投資的窮國已不再受制于缺乏資本,存款已不限于本國市場,而能在世界各地尋求投資機會?!坝捎谕顿Y者能把自己的有價證券更廣泛地分散到各地,風險也隨之多樣化,使得化解金融風險的難度更大”。[1]

3.電子化

國際金融體系由全球各地的數十萬部電腦顯示器組成,它是第一個國際電子市場。電子貨幣是建立在計算機空間而不是地理空間上的全球性經濟的一種表現形態。電子貨幣造成的管理方面的根本問題源自電子市場與政治地理之間的脫節。例如,控制貨幣供應量這個概念本身就假定地理能夠提供確定市場范圍的有關手段,它假定經濟邊界是有效的;貨幣的跨邊界流動是可以監視和控制的;一個固定的地理區域內的貨幣總量是重要的。在數字化的世界經濟中,所有這些假定都變得越來越成問題了。

4、風險性

電子貨幣和數字市場的日益重要性給中央政府對經濟和經濟活動參與者的控制帶來了難題。它們還會使國家市場和民族國家周圍的邊界變得越來越容易滲透。由于電子貨幣發行者的多元化(既有中央銀行又有民間組織)使得對參與網絡交易的行為具備潛在的更大的風險,必然使我們面臨諸如在電子貨幣發行者破產、系統失靈或智能卡遺失的情況下如何保護客戶的權益問題。另外,在網絡經濟中,舞弊和犯罪活動將變得更加隱蔽。

二、當前我國金融機構的網絡化程度和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信息產業的不斷發展,以及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開放,加上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決定了我國的金融業也必將融入到世界經濟中來。當前我國的證券交易基本實現了全國聯網,網上炒股日益發展,工商銀行等金融機構也都建立了各地的局域網,其中中國銀行已建立了以總行數據處理中心為核心輻射海內外的全轄網絡化應用體系。這些新生事物給我國金融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不僅方便了客戶,而且可以大大降低金融營運成本。但是,網絡化的金融體系如其他一切事物一樣是“方便往往與安全針鋒相對”,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開放金融市場,但僅在當前的低級網絡化進程中我們還是遇到了不少關系到金融安全的問題。比如,非法入侵金融機構的網絡系統,攻擊金融組織的數據庫,通過網絡盜取他人股票、金錢的行為也開始出現,利用職權之便,改動網絡數據為己謀利。凡此種種行為都給金融監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戰,使得國家的金融安全受到很大威脅。從整個世界金融體系來說,我國所用的計算機硬件設備主要依靠從美國IBM等公司進口,由于美國對其他國家實行技術上的歧視性政策,而我國目前自己的加密技術和密鑰管理技術及數字簽名技術相對落后于金融電子化發展的需要,加之不斷有報道指出從國外進口的軟件技術都有明顯的秘密通道,所有這些都成為網絡時代金融安全的隱患。

三、面對網絡時代為確保我國金融安全應采取的對策

隨著金融服務網絡化程度的提高乃至我國金融交流的國際化,金融安全問題必然成為國家經濟安全中的最重要的內容。可以想象,在未來網絡時代,任何人可以在網上自在漫游、查詢、申請貸款,在實際交易中就有可能引來網絡入侵者。不管是盜領還是更改電子資金資料,對于信用重于一切的銀行都是極大的風險,而對于國家都是巨大的損失。

任何經濟安全問題都能找到應對辦法,但對現代金融市場的運轉方式、運作技巧等,我國金融業還不太熟悉甚至不理解。亞洲金融危機充分顯示了發達國家金融機構在這方面的實力。應當說,這方面的較量是冷戰后國家力量、國家意志博弈的重要體現,是發展中國家、新興工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后者最具有優勢的領域進行的較量,這種較量將持續相當長時間,直至與發展中國家、新興工業國家真正進入發達國家行列相始終。因此,現代高級金融人才的培養與經驗的獲得,對維護我國金融體系的安全,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在基本做好人才和知識的準備之前,要把握好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步伐,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報告,目前全球游資已達7萬多億美元,每天流動量達1萬億美元、每天金融交易中與實物經濟有關的僅為2%,[2]在虛擬經濟已大大脫離實物經濟發展需要而存在的今天,我們應當在開放金融市場時保持清醒的頭腦,有對可能導致“泡沫經濟”的金融商品、金融機構、金融經營方式說“不”的勇氣和決心,在此基礎上,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強化國家金融安全的意識

在未來網絡時代,在我們與國外的金融交往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與發達國家在這個領域的差距勢必長期存在,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時刻注意捍衛國家的金融安全。網絡化在一定程度上沖淡了國家的概念,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東、西方在意識形態方面的差異不會因網絡化而消失,恰恰相反,網絡在一定程度上為其推行新經濟政策提供更為便利的條件,我們在目前不利的情況下,既要充分利用網絡化給我們提供的機遇,又要高度警惕它對我們不利的一面。

2.確保金融機構信息體系的安全

據美國能源部和航天局估計,目前世界上已有120多個國家具備了發動信息戰的能力,還有成千上萬的電腦“黑客”可能對信息系統進行攻擊。“1994年美國國防部特意組織一批‘黑客’對國防部的計算機系統攻擊,結果在被‘黑客’攻擊的8900臺計算機中竟然有88%被‘黑客’掌握了控制權”[3]與美國相比,我國的信息系統顯得脆弱得多。因此,在推進金融網絡化的進程中,必須把確保我國金融系統的信息體系的安全尤其要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別要增強計算機系統的關鍵技術和關鍵設備安全防御能力。具體地講,必須建立完善的防護設備,這其中包括客戶端的亂碼處理技術、防火墻。以及保護交易中樞不被入侵的可信賴作業系統,使得從用戶的電腦端開始,資料傳送就受到層層保護。對所有金融數據進行加密傳輸,使用戶經過多級認證以提高網絡的安全性

金融系統計算機設備要把防電腦病毒放在極其重要的地位,建立嚴格的業務操作規程,尤其是要加強對金融部門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杜絕利用金融部門計算機系統進行與業務無關諸如玩電子游戲、修改相關數據等活動。定期徹底清除金融網絡系統的安全隱患。在這個問題上更要強調開發研制我國自己的電子技術產品,在硬件設備上迅速縮小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在金融網絡化進程中掌握主動權。

3.提高攝取金融市場運行信息的準確度

在完善網絡監管的基礎上,盡量提高對金融市場運行信息的數量和質量的掌握,從而更準確地化解金融活動的風險,平滑金融振蕩,以實現減少金融波動的目的。因為,網絡信息往往魚龍混雜,良莠不齊,虛假信息經常充斥其間。因此,必須加強對這些網絡原始資料的判別整理,以盡可能地掌握更多、更準的信息,具體措施就是建立嚴格的網絡金融的認證體系,擴大宣傳力度,使廣大社會成員知道哪些網上銀行符合網上金融經營的標準,從而保證網絡金融活動的健康、有序進行。

4.建立電子資金轉移的相關法律

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意義范文2

〔關鍵詞〕 金融制度,金融安全,金融法律法規,金融市場結構,金融交易者行為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175(2012)05-0062-04

一、問題的提出

金融體系的作用是提高經濟內部資源優化配置的效率,該作用能否充分發揮在于決定資源優化配置的是市場還是制度。事實上,市場與制度從來都沒有單獨存在過,沒有完全自由的市場,也沒有壟斷一切的制度,只有市場與制度的有機融合才能更好地推動金融與經濟的發展。然而,目前人們普遍注重市場的作用,卻忽視了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有兩大作用——激勵和約束,而這兩種作用能否發揮取決于制度與經濟體系的適應性。就金融領域而言,許多學者都關注金融制度與經濟金融發展的關系,代表性的有:熊彼特的金融推動經濟的創新和發展,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阿倫和蓋勒針對金融制度的功能進行的相關研究等。但是,學術界關于金融制度及其相關問題的研究并不全面,因為進行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效率促進發展,而不是為了設置阻力,所以人們往往注重制度的激勵作用而忽視其約束作用,這種做法有失偏頗。各種危機的產生使我們認識到,自由化既是金融發展的原動力,也是金融危機的禍根,筆者認為,制度的約束作用才是預防危機的有效手段,因此,以制度的約束作用為出發點來研究我國金融體系內的制度與安全問題,即以制度視角來審視我國的金融安全是很有必要的。

學術界有一些與金融制度、金融安全相關的研究,代表性的人物包括:別克、鮑艾德、柯克羅斯等,這些人的研究普遍關注的是金融制度,如法律、規則、結構等對于金融體系風險的影響,主要觀點可以概括為三點:第一,限制性的金融制度會提高金融業的產業集中度,降低金融體系的運行效率,但會降低金融系統的風險;第二,自由化的金融制度雖然可以形成競爭性的金融產業格局,提高金融體系的運行效率,但會擴大金融系統的風險敞口;第三,金融制度與金融風險沒有相關性,任何金融制度安排都存在風險或安全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是獨立于金融制度之外的。本文的主要觀點是,不合理的金融制度將會在金融體系內產生不合理的利潤,這種不合理的利潤必定以其他機構或個人的高額成本為代價,而付出高成本的一方必將要求更高的利潤與之匹配。但在金融系統內部,利潤越高所伴隨的風險也就越大,尤其是當生產性金融的利潤增長達到臨界點后,超額利潤的增長需求便只能依靠投機來滿足,此時的金融系統將面臨高風險,金融安全便得不到保證。

二、我國金融制度不完善之處

金融制度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是法律法規的制定;第二層是金融市場的結構;第三層是金融交易參與者的行為,其中參與者包括資金盈余方、資金短缺方、金融中介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管機構。從這三個層次的劃分來看,我國金融制度存在以下不完善之處:

(一)金融法律法規的制定是粗線條的和不完善的。金融運行中有四個重要環節需要有充分的法律支持,它們分別是產權界定、金融交易、市場退出和金融監管。第一,產權的法律界定不清晰。制度經濟學最為重視產權的法律界定,如財產歸屬權的公有與私有、國有與民有、集體所有與個人所有等,這些在我國法律中還沒有十分清晰的劃分,這直接影響了金融活動的正常進行。具體分析,金融將資金由盈余方調配到稀缺方時,最重要的就是擔保,產權不明晰便難以找到合法擔保資源,合法擔保資源匱乏阻塞了資金的流通渠道。此外,即使產權歸屬明晰的資產,因為相關法律制度的缺失,也難以具有成為擔保資源的資格。第二,金融交易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產權明晰可以為金融交易提供合法的擔保資源,然而有抵押擔保并不一定能獲得資金的融通,原因是有些金融交易是被限制或者禁止的,我國金融交易的市場還未完全開放,還存在許多妨礙資金流動的阻力,如民營金融準入難、銀行混業經營受限、保險業投資渠道阻塞、證券發行定價扭曲、資產證券化落后等。由此可見,金融交易法律制度不完善不僅限制了金融發展,還埋下了金融風險的種子。第三,市場退出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在我國,金融機構還沒有一個合法的市場退出機制,一旦發生危機便只能依靠國家財政注資渡過難關,這樣不僅不利于激勵金融業的發展,還會放任其市場行為,從而加大金融系統的運行風險,因此,完善我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方面的法律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第四,金融監管的法律制度缺失。金融監管的目標是保證金融安全,而金融監管的主要工具便是法律,我國金融監管的法律制度還有待完善,許多新興的金融機構還未被納入法律框架內,這些金融機構包括小額貸款機構、擔保機構、典當行、錢莊等,這些新興金融機構在整個金融業內扮演越來越重要角色的同時,也給金融系統帶來了更多的風險,如果不能通過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對這些新興金融機構加以監管,我國的金融安全將會被破壞。

(二)金融市場的結構不合理。體制結構本質上是一種制度安排,資源稟賦相近的國家或地區發展存在的差異,大都要歸因于結構的不同,因此體制結構對于經濟金融的運行和發展十分重要。從宏觀來看,我國的金融結構還未擺脫二元金融的發展模式,東南沿海的金融業相對發達,而中西部地區的金融發展相對落后,金融資源區域失衡的問題仍未消除。從中觀來看,我國的金融市場外部結構不甚合理,銀行業居主導地位,證券、保險及其他金融行業的規模遠不能與銀行相提并論,存在著銀行業長期相對壟斷的情形,銀行業主導的金融不利于信息的披露(一些企業放棄發行證券而選擇銀行貸款是為了保護私人信息),這將會加大金融交易的信息摩擦,不利于金融交易的風險控制。從微觀來看,我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市場份額相對集中,股份制銀行正穩步發展,而地方性銀行則在急速擴張,銀行業整體的大規模擴張導致了金融業市場秩序的混亂,同時擠壓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發展空間,加劇了金融風險。金融市場的結構是長期形成的,而形成這種制度結構發展模式的主要因素是固定利率制度。穩定的存貸利差有利于間接金融的規模擴張,卻不利于依靠價格波動獲利的直接金融發展,利率價格杠桿的失效扭曲了我國金融結構。此外,金融監管結構的布局也有待完善,監管的區域邊界以及監管的對象都有待擴寬,尤其是應重視并將基層金融和新興金融機構納入監管框架之內。

(三)金融交易參與者存在三種不利的行為。社會習俗、文化、慣例等也都屬于制度的范疇,這些因素對于金融交易參與者的行為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金融交易參與者存在三種不利的行為,一是關系金融。關系金融是不通過法律程序或者不要求任何抵押擔保的融資行為,風險的規避完全取決于主觀對于債務人的信任,這種不穩定的金融交易模式會為金融系統帶來很大的風險。二是非理性金融交易。這種交易行為往往由單個的自然人和少數人控制的私營機構發出,表現為獲利時因厭惡風險而急于鎖定利潤,損失時又因偏好風險而不斷追加投資以期挽回損失。這種心理行為極易被投機機構所利用,對于金融的長期健康發展十分不利。三是羊群行為,我國金融業普遍存在盲目的跟風式交易,這種行為的負面影響與非理性金融是一樣的,容易被投機分子利用,助漲了短期套利的交易風氣,也不利于金融業的長期安全。

三、金融制度不完善對金融安全的影響

市場與制度既對立又統一,理想中的市場是不存在任何制度約束、完全自由的,而現實中的市場,制度如影相隨。完全自由的市場中,任何交易都無法獲得經濟利潤,這種觀點在經濟學界已經達成共識,反之可以推斷出,經濟利潤產生于對市場的約束和阻礙,這些限制市場功能的因素,如規則、法律、結構、慣例等,都可以歸為制度范疇,完善的制度可以約束市場的不利因素。從我國目前的金融制度可以看出其并不完善,這會破壞金融業市場的功能,使一部分金融交易參與者獲得不合理的利潤,而這些不合理利潤則侵蝕了其他金融交易者的成本,于是受到成本壓力沖擊的金融交易者便會尋找更高的利潤增長點,由于高利潤伴隨著高風險,這就意味著將會有越來越多的金融交易者從事高風險的金融交易,也將會在金融系統內部埋下很大的安全隱患。我國金融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可以按照這一理論思路“金融制度不完善不合理的經濟利潤成本壓力沖擊金融交易者行為改變金融風險升高金融安全隱患”來解釋。事實上,只要能論證金融制度的運行將帶來成本壓力沖擊,就能證明金融安全存在隱患,具體分析如下:

(一)金融法律法規不完善對金融安全的影響。首先,產權的法律界定不清晰,便是對產權的弱化或分割,也就變相地削弱的機構或個人的資源,從而變相地增加了產權侵占者的收益,使機構或個人在金融交易中要付出更多的抵押擔保資源才能獲得資金的融通,增加了他們的融資成本。其次,金融交易市場準入的法律限制破壞了金融市場的競爭,保護市場內了金融交易者的經濟利益是以犧牲市場外的“準金融交易參與者”的機會成本作為代價的。再次,缺少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法律支持,迫使陷入危機的金融機構會不斷破壞金融系統的運行效率,增加金融運行的成本。此外,危機中的金融機構往往只能依靠外界的資金救助維持生計,而救助這些機構所付出的各種成本十分昂貴。最后,關于金融監管的法律制度缺失,將會使越來越多的金融交易違規者獲利,使另一部分交易者承受越來越大的損失,這些損失就是監管制度不完善所帶來的昂貴的交易成本。

(二)金融業市場結構問題對金融安全的影響。從宏觀來看,在二元金融結構內,經濟落后地區的金融系統無法支付聚集資本的成本,導致資金被調配到發達地區,而發達地區金融資本規模過度膨脹會使保留資本的成本大幅升高,盈利壓力巨大,尤其是當實業經濟的需求難以駕馭這些資金的時候,金融機構將會改變自己的行為以償付這些資金的成本。從中觀(行業)來看,金融行業結構屬于銀行業導向型,而銀行導向型市場不利于信息的傳遞。并且信息的生產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而信息這種產品是不具有排他性的,這些因素都大大地削弱了市場生產信息的動力,因此,企業或銀行往往可以通過掩蓋或壟斷信息而獲利,這種通過信息的摩擦來獲利的模式增加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從微觀來看,銀行業相比其他金融機構所占據的市場份額最大,由于長期存在穩定的息差,使銀行在金融交易中獲得了大量的利潤,這些利潤抬高了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成本,增加了他們的運營風險。

(三)金融交易參與者的不利行為對金融安全的影響。受我國文化、習俗等因素的影響,機構和個人在參與金融交易中普遍存在三種主要行為,即關系金融行為、非理性金融行為和羊群行為。關系金融行為可以提高資金供給方的資金利用效率和盈利規模,但同時也產生非常高的風險成本。非理性金融行為和羊群行為的負面效應是相似的,他們都容易被投機機構所利用,使投機機構獲利,使這些非理性和盲目從眾投資者蒙受巨大的損失,這些損失就是他們在金融交易中所支付的高昂成本。此外,非理性金融行為往往在金融發展前景看好的時候,急于鎖定利潤而抽出資本,反之在金融發展黯淡時保留甚至追加投資,這將導致金融資源的嚴重錯配,不利于金融業的健康和安全發展。

由上可知,我國金融制度不完善能夠推高金融交易成本,并且當金融制度存在問題或缺陷時,一部分金融交易的參與者便會充分利用這些制度短板來獲利,這種行為形成一個提高金融交易成本的持續推力,使整個金融體系陷入“木桶效應”的困境。根據筆者所總結的理論脈絡,金融交易成本的沖擊會改變金融交易參與者的行為,金融交易成本的增高將會導致兩種易造成金融風險的行為:一種是債務人由于難以支付高昂的成本而資不抵債,最終產生的金融壞賬行為;另一種是債務人為了覆蓋金融交易的高昂成本,片面追求高利潤而將所融通的資金投資于高風險行業的行為。兩種行為都會破壞金融安全,而后一種行為對金融安全的負面影響最大,因為,這種金融行為不僅將金融資源引入高風險行業和投機領域的不歸路,并且也極有可能導致由于投融資失敗而產生金融壞賬的嚴重后果。因此,這種行為對于金融安全的打擊是雙重的,對金融安全的破壞力也最大。

四、完善金融制度、維護金融安全的幾點思路

金融制度的兩種主要作用是激勵和約束,這兩種作用分別有正向效應和負向效應,當金融制度與當前的金融環境相適應時,金融制度能夠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推動金融發展,同時限制金融業市場中的不利因素來保證金融安全;相反,如果金融制度不能適應當前金融環境時,反而會將不利于金融發展的因素的負面效應放大,同時抑制金融體系內的積極因素發揮作用。因此,筆者認為,應針對不適應我國當前金融環境的金融制度進行改革,以通過制度的約束來消除不合理的金融利潤,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防止成本沖擊所引發的高風險金融行為,從而確保我國的金融安全。

(一)健全金融法律法規。第一,健全產權法律制度??扑怪赋霎a權制度設置是資源優化配置的基礎。因此,只有從法律層面明確了產權的歸屬,使這些資產在可以在金融交易中充當擔保資源,才能完全敞開金融交易的門窗。我國目前在這一領域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主要是明確動產產權,并建立動產的浮動抵押擔保制度,該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擴寬融資渠道,削減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成本,并能有效地預防成本沖擊所帶來的金融行為風險。第二,健全金融交易相關的法律制度。應在法律層面上合理開放金融市場,將民間金融、非金融機構等單位的金融活動納入我國金融法律法規體系,消除由于市場準入問題給他們帶來的機會成本。第三,建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法律制度,使金融機構在陷入危機時,能有一個自我償付的機制,削減社會對其的救助成本,確保金融系統的安全。第四,填補金融監管法律的真空。主要應重視將新興金融機構納入法律監管框架內,防止其無序經營所帶來的金融風險。

(二)優化金融市場的結構。我國金融市場結構的失衡推高了金融交易的成本,高成本又激發了高風險的金融行為,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優化金融業市場結構,其目標是推行金融自由化制度消除壟斷因素。完全競爭市場的假設條件要求企業是自由進入市場且規模一致的,且企業生產的產品都是無差異的,這一假設所勾畫的是一個理想的極端的世界(完全競爭市場內是不存在任何制度的,或者說有制度市場便存在阻力),但卻能清晰的表述出一種思想,即自由化的金融業市場內不應有少數的金融機構占有大部分金融資產。我國金融自由化的改革正穩步推進,利率的浮動區間放寬,銀行息差收窄,但是金融自由化的配套改革還未啟動,如金融業市場結構的優化,這種環境下放松利率價格只會進一步惡化金融業市場結構,因為在價格競爭中小規模金融機構根本無力與大型金融機構抗衡。政策不能控制市場的力量,但可以改變市場的結構,優化金融業市場結構的政策措施應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政策上應對所有合格的金融機構實行國民待遇,避免出現某一種金融業務的獨家;另一方面,應剝離超大規模金融機構的資產和業務,削減其市場的控制力和規模,使市場內各金融機構的規模競爭趨于公平。此外,優化金融業市場結構可以提高金融效率,降低金融運行成本,使成本沖擊型金融風險得到抑制,在確保我國金融安全的同時也使金融自由化改革不會偏離方向。

(三)通過制度規范金融交易者的行為。關系金融實際上是一種信用融資的模式,只是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一個成熟的信用評級制度,而使這種金融交易的方式非正規化了。規范關系金融的關鍵便是建立客觀公正的信用制度,該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減少關系金融交易的信息摩擦,降低交易成本,也降低了金融風險。非理性金融和羊群行為的主要原因來自兩個方面:一是過度自信;二是金融知識匱乏。前一種需要通過金融交易實踐的挫折和磨練才能改正;而后一種則需要建立與我國當前金融環境相適應的金融教育制度才能加以克服。相關調查表明,相對于受到過良好金融教育的人來說,沒有受到過良好金融教育的人更容易完全服從主觀判斷或其他的人行為,因此,應完善我國的金融教育制度,使金融教育與金融發展同步,避免由于企業和個人無知而誤用金融這一工具所給我國金融體系帶來巨額的風險成本和損失。

參考文獻:

〔1〕Goldsmith.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Development〔M〕. Yale University Press,1969.

〔2〕Shaw. Financial Deepening in Economic Development〔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3〕 Allen and Gale. Competition and Financial Stability〔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Vol. 36, No. 3,May 21-23, 2003(Jun., 2004).

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意義范文3

金磚國家開發銀行(下稱“金磚銀行”)的概念,首次提出是在2012年,目的是為了避免金磚國家(俄羅斯、印度、巴西、中國和南非)在金融危機中受到貨幣不穩定的影響,在美國金融危機中構建的共同的金融安全網,并以此兌換一部分的外匯應急。金融危機以來,美國金融政策的變動導致國際金融市場的資金波動,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金磚國家幣值的穩定。中國的人民幣波動較小,但是俄羅斯、印度、巴西等國都經受了貨幣的巨幅貶值,導致通貨膨脹,金融安全受到威脅,而從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由發達國家主導的國際金融機構所能獲得的幫助十分有限,甚至還要被附加嚴苛的政治條件,這無疑是雪上加霜。

在這種情況下,金磚國家嘗試通過創建自己的金融體系來代替長期以來受西方發達國家管控的國際金融體系,以減少其對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依賴,從而減少對美元和歐元的依賴,這對于發展中國家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有著十分重要的示范意義。

2013―2014年間,金磚成員國圍繞設立金磚國家開發銀行進行了多次談判,終于在2014年7月召開的巴西峰會,金磚國家宣布成立金磚國家開發銀行,建立金磚國家應急儲備基金。初始資本為1 000億美元,總部設在上海。

二、金磚銀行成立的意義

金磚銀行和應急儲備基金由金磚國家共同出資成立,這對于金磚國家在目前的國際金融秩序下加強自身的經濟自主性,幫助成員國乃至其他發展中國家獲得基礎建設等項目所需資金、應對突發性償付危機和流動性危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當前世界經濟秩序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世界銀行和IMF在新形勢下雖然也有所變革,但從根本上說仍受少數發達國家所控制,行長也由發達國家政府直接指派。金磚國家和應急儲備基金的成立是對現有國際經濟秩序不合理的必要修正,改善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狀況,促使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促進自身發展

1.當前世界銀行主導的發展模式已經不能夠適應多層次、差異化的發展中國家或新興市場國家的發展模式。金磚銀行的做法更具區域化特征,在經濟危機后有利于推動改變美國一家獨大的全球經濟低效率運行的狀況。

2.世界銀行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無法滿足眾多發展中國家的需求,而金磚銀行在五個國家未來長期投資建設,特別是基礎設施的建設,在國與國合作關系中進一步發展,可以適應未來發展的需求,能為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3.有利于金磚國家貨幣的穩定。通過金磚國家貨幣的互相流通,減少美元的國際使用空間,減少這些國家的貨幣超貶或超升,有利于降低幣值風險,降低這些國家的外匯干預成本,達到穩定這些國家貨幣的目的。

   (二)打破西方話語權壟斷

IMF對于金融危機解決方式存在雙重標準:一方面在亞洲金融危機時對救助國的條件十分苛刻不符合振興發展中國家經濟的初衷;另一方面在2008年金融危機中對美國的要求十分寬容。目前在IMF中,金磚國家國土面積占全球的29.6%,人口總量占世界總人口的43.6%,經濟總量占全球的21.25%。然而,金磚國家在世界銀行與IMF等國際金融機構中的話語權則相對較少,金磚五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的投票權總共不過11%,而美國一家就擁有17%。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仍然占據主導地位,中國等新興國家相對邊緣化是不爭的事實。

金磚銀行是對世界銀行的補充修正,是新的活力元素。而金磚應急儲備基金將成為對IMF的有力補充。在未來,以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為紐帶的合作機制,將帶動金磚國家間更深層次的交流與合作。為鞏固金磚國家經濟體地位、提升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降低對發達國家的依賴產生深遠的影響。

三、金磚銀行的未來走向

金磚銀行的成立將給自“二戰”以來由西方主導的多邊體系帶來挑戰。雖然在成立之初它的規模和重要性將無法與美國主導的世界銀行抗衡(截至2013年6月,世界銀行的資本總額為2 230億美元,其中多數是擔保額度),作為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供應方,金磚銀行的重要程度甚至有可能超過世界銀行。目前。發展中國家面臨每年1.4萬億美元的基礎設施資金缺口,這正是金磚銀行可以大顯身手的“用武之地”。

(一)投資建設項目“去政治化”

長期以來,美國一直在世界銀行和IMF中占據一票否決權的地位,從某種意義上說,世界銀行是美國維持金融霸權的一個工具,其推行的“華盛頓共識”的貸款和救助大多數有非常嚴苛的標準和附加條件。這導致一些發展中國家在申請世界銀行貸款時更加謹慎,接受過于苛刻的條件無異于飲鴆止渴。

金磚銀行作為金磚國家抱團取暖、維護自身金融安全的一種機制,它的運營不可能完全摒棄政治考慮。同時,還要實現盈利,推動受援國家發展和獲得投資收益的平衡。金磚銀行應在滿足立行宗旨的基礎上,將政治等因素體現在限額分配環節中,而在運營過程中,投資限額內的項目應該“去政治化”,在項目選擇上不附加政治條件,按市場規律辦事。這樣能夠增加金磚銀行的吸引力,贏得更多發展中國家的信賴和支持,實現金磚國家經濟的騰飛。

(二)金磚國家合作“體制化”

金磚銀行將會使目前仍處于松散狀態的金磚國家增強緊密型,世界上最重要的五個發展中國家進一步合作,由過去的范范合作開始展開實質性的金融合作,形成抱團效應,這可加快金磚國家之間合作的體制化,而不再是若即若離的外交協調機制,最終或將成為一個具有執行力的經濟聯盟。

金磚銀行可以促進金磚國家本幣走向國際市場,通過這個“中轉站”,建立本幣離岸市場,金磚各國的貨幣可以相互兌換流通,加大循環力度,有利于金磚國家的貨幣實現國際化。同時,金磚國家可以依托金磚銀行減少美元資產和美國債券投資,轉向相互之間的股權投資和產業投資,扭轉全球財富失衡的局面。

(三)有力支持發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

金磚國家開發銀行在功能上類似于世界銀行等多邊開發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向發展中國家提供長期低息貸款。也就是說,在這一領域,金磚國家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的業務是交叉的,廣大發展中國家多了一條為基礎設施融資的國際渠道,這將有利于降低融資難度和融資成本。特別是包括我國在內的金磚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上已經積累了很多成功經驗,這些經驗可以隨貸款一起輸出,有利于更好改善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條件。當然,金磚國家開發銀行規模還遠小于世界銀行,加上發達國家心態復雜,其要想發揮應有作用依然任重道遠。

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意義范文4

關鍵詞:金融檢察;專業化;金融犯罪;捕訴一體化

一、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發展現狀

隨著金融全球化的推進,國內金融監管相對滯后,金融領域犯罪態勢嚴峻,我國金融安全形勢不容忽視。檢察機關以懲治金融犯罪、進行法律監督、參與金融綜合治理的能動性,在服務保障金融安全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為適應打擊金融犯罪專業化辦案的需要,2004年5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率先在北京市成立了金融犯罪公訴組,選派精干力量,專門辦理轄區重大金融犯罪案件。2010年,二分院又在金融公訴組內分別設立證券、期貨、銀行等公訴崗位,由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專門承擔。

自2009年以來,上海一些基層檢察機關先后成立了金融檢察專業化辦案機構。如2009年2月1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成立了金融、知識產權犯罪公訴處(即公訴二處)和陸家嘴金融檢察工作室。2009年8月17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成立了金融和知識產權檢察科。2009年11月17日,上海黃浦區人民檢察院成立了金融犯罪案件檢察科和外灘金融檢察工作室。2010年5月21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又成立了金融檢察科。

可見,我國的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已經進入了蓬勃發展的新階段。

二、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必要性分析

(一)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是維護金融安全的需要

金融是國際經濟的命脈,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市場在整個市場活動中發揮著供血供氧和調節經濟的功能性作用。當前,在全球范圍內肆虐的金融危機向我們直觀的揭示了金融市場的脆弱性。始于華爾街的次級貸款在層層金融杠桿的推動下,曾經成就了鏡花水月般的歌舞升平,卻最終演變成了一場危機全球的金融風暴。這是一個強有力的例證,說明重大的金融違規案例可以擾亂整個金融市場秩序,甚至引發全社會的經濟衰退。[1]金融市場兼具的重要性與脆弱性,不僅需要維護金融秩序的預防性規則,同時也需要懲治金融違法和金融犯罪行為的強制性規制。但是,由于專業化能力的欠缺,傳統的檢察辦案模式對金融犯罪的處理難以做到及時有效,這就需要檢察機關以專業化推動案件處理的高效化,維護金融安全。

(二)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是檢察制度創新發展的必經之路

創新是事物發展的原動力。檢察制度的發展也需要不斷創新。任何事物都有一個不斷創新發展、不斷完善的過程,否則就會僵化,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檢察制度也如此。檢察制度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不斷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而不斷不完善,才能更好地為經濟社會服務。在檢察制度的創新和探索中,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既能夠為我國的檢察理論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又能夠在新的經濟形勢下使金融檢察工作更加公正、高效、權威。

三、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要堅持的三項原則

(一)堅持憲法定位原則。

堅持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明確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神圣使命和歷史責任。堅持憲法定位原則要求檢察機關加強監督,對危害金融秩序的行為予以懲治和預防,維護金融秩序。因為懲罰和預防金融犯罪,保持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是憲法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

(二)堅持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面對當前仍在肆虐的金融危機和國內金融犯罪猖獗的嚴峻局勢,檢察機關應以積極的姿態,主動擔負起維護金融安全的職責。但這并不意味著檢察職能的無限擴張,金融檢察應堅持謙抑性原則。

刑罰猶如雙刃劍,用之不當,則國家和個人兩受其害?;谛塘P功能之二重性,刑法必須保持適度審慎的謙抑已成為現代刑法追求的價值目標。[2]刑法是保護法益的最后手段,只有當其他法律都對違法行為無能為力的時候,刑法才對其予以制裁。

(三)堅持服務金融發展的原則。

金融檢察制度的建立是服務于金融事業,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這是金融檢察制度建立的初衷所在。金融檢察的所有工作都必須圍繞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確保國家經濟安全開展工作。金融檢察應當立足服務,抓好服務,通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的各種刑事犯罪為金融市場健康發展服務;通過查辦金融管理機構、金融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犯罪,為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服務;通過提出風險防范的檢察建議,避免金融風險,為金融市場健康發展服務。總之,金融檢察必須堅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原則。[3]

四、我國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的制度設計建議

(一)應當實行“捕訴合一”職能模式。

金融檢察部門應當建立金融犯罪案件的捕、訴、預防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從目前已經成立金融檢察部門的檢察機關來看,基本上都建立了金融犯罪案件的捕、訴、預防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并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筆者認為,金融犯罪案件的捕、訴、預防等工作具有關聯性與專業性,三者相結合可以提高辦理金融案件的專業化水平,形成捕訴預防聯動,有利于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提高刑事訴訟效率,有效懲防金融犯罪。因此,金融檢察專門機構應該實行“捕訴合一”的辦案模式。

(二)加強專業人才儲備建設,充實金融檢察人才隊伍。

首先在人才引進方面,檢察機關可以從金融單位引進一些金融高級專門人才充實檢察隊伍,優化專業人才結構。其次在人才培養方面,通過國家檢察官學院以及地方分院開設的金融檢察業務培訓班等方式,對金融檢察業務骨干重點進行培訓。再次在人才鍛煉方面,可以派一些業務骨干深入到金融行業內部掛職鍛煉,不僅可以深入地了解行業內部的規律及運作模式,而且能夠知行合一,加深理解,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三)完善檢察機關與金融機構、金融監管機構的合作機制。

我國的金融監管形成了“一行三會”的監管模式。然而,以政府為主導的行政金融監管也存在著一些問題與弊端。為此,檢察機關應當充分履行自身職責,積極介入金融監管,促進金融監管體系的完善。

首先,應當改變檢察機關與金融機構的個案合作模式,建立檢察巡視制度和檢察建議制度,將金融檢察專門機構的檢察官派駐金融機構,把金融犯罪扼殺在萌芽階段。其次,檢察機關還應當密切關注金融犯罪的新情況、新特點和新動向給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管帶來的影響,加強與金融監管機構的聯系,建立聯席合作制度,方便金融監管機構向檢察機關通報金融犯罪信息,同時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制度的作用,向金融機構提示相應的金融風險。最后,應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訴訟監督職能,通過對金融刑事、行政和民事訴訟案件審判活動的監督,優化金融司法環境。對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確有錯誤的刑事、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訴,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護公平競爭,保障法律公正執行。[4](作者單位: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1] 陳輻寬:《檢察機關介入金融監管的依據與標準》,載《法學》2009年第10期。

[2] 轉引自[日]平野龍一:《刑法總論》,有斐閣1972年版,第47頁。

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意義范文5

關鍵詞:中國;東盟;金融監管;合作;法律制度

中國與東盟間的貨物貿易日益密切,目前,中國和東盟已互為第四大貿易伙伴①。貿易的發展推動了金融合作,金融合作是貿易合作得以順利進行的保證。中國—東盟金融合作已取得了一定進展,主要集中體現在金融監督和金融救助方面,但這些制度也存在許多缺陷。中國和東盟已簽署《中國東盟服務協議》,區域內金融市場將更加開放,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各國間金融監管合作,既是我國從該協議中獲取金融服務貿易自由化預期利益的必要條件,也是進一步推動此種自由化的保障。

一、問題的提出:中國東盟金融監管合作之非常必要

目前,中國—東盟金融合作初顯成效。主要集中體現在金融監督和金融救助兩方面。首先,“10+3”地區金融監督機制——“東盟監督機制”建立。東盟監督機制最初是根據1998年東盟各國財長簽訂的《理解條約》建立起來,其宗旨為:協助東盟成員發現潛在的危機并做出相應反應;評估東盟成員國可能導致金融動蕩和危機的各種弱點;對薄弱部門進行審查,改善東盟成員國的“同行監督”環境;監督成員國金融部門的能力建設、信息共享。這一機制的確立對中國和東盟金融合作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若干“10+3”國家開始自愿、雙邊地交換短期資本流動數據。2000年5月,東盟“10+3”監督進程第一次同行會議召開,與會者一致同意加強政策對話和區域合作,包括對資本流動監管、建立自助和支持機制、促進國際金融改革。這意味著原來僅適用于東盟成員國之間的東盟監督機制在“10+3”框架內得到了認可和發展,開始適用于“10+3”范圍內。隨后這一機制得到不斷地加強和擴展。2001年5月舉行的“10+3”財長會議上進一步肯定了建立東亞“10+3”早期預警系統方向,通過對宏觀與微觀經濟指標分析建立早期預警模型。這一系統有助于及時發現該地區國家金融的脆弱性,防范未來金融危機。

其次是建立危機救助機制的設立。這一機制由兩大支柱組成,即貨幣互換機制和亞洲債券市場。第一,貨幣互換機制。2000年5月,在第二次“10+3”財長會議上達成了《清邁倡議》。該倡議主要涉及擴大東盟的貨幣互換協議,即將東盟內部原有的貨幣互換機制擴展到中、日、韓三國,在“10+3”之間逐步建立雙邊貨幣互換網絡,以便在有關國家出現短期資金困難時進行援助。2006年5月,“10+3”財長會議明確提出要將清邁倡議多邊化或啟動“后清邁倡議”合作框架作為進一步努力的方向。到2008年,與會財長同意,至少出資800億美元來落實《清邁倡議》框架下的多邊機制,其中,中日韓3國分擔80%,余下20%由東盟國家負擔[1]。清邁貨幣互換機制是區域性金融結構中“最后貸款人”雛形,對防御區域金融危機有著重大意義。第二,亞洲債券市場。2003年6月,東亞及太平洋地區中央銀行行長會議組織與國際清算銀行合作成立亞洲債券基金。到目前為止,亞洲債券市場已發行兩期債券。亞洲債券市場糾正該地區過于依賴銀行體系這種不合理的融資格局,降低了亞洲各經濟體對歐美等發達國家短期資金的依賴程度。

尤其要指出的是,中國—東盟區域內金融危機隱患依舊存在,維護區域金融安全不容忽視:(一)中國—東盟金融業的脆弱性依然很突出。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曾經是東亞金融危機罪魁禍首的對沖基金如今實力大為增長,2006年全球對沖基金管理的資產達14 000億美元,是2000年的3倍多。各國銀行不良資產是金融危機的又一隱患。2004年底,越南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同比增長9.4%,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等國家的銀行分別為50%、43%、18%和16%,遠未達到國際要求的3%~5%安全標準[2]。中國銀行也存在同樣問題,截至2007年第四季度末其不良貸款率為6.17%[3]。由此可見,當年引發金融危機的因素并沒有完全消除。(二)國家金融貨幣體系缺陷已暴露。近期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暴露出以美元為本位的金融貨幣體系存在缺乏監管、流動性過剩問題。在世界金融貨幣體系改革一時難以推進的情況下,區域性的金融合作更具有重要現實意義。這種區域性金融互助,能幫助相關國家減少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依賴,一旦出現危機苗頭,救助將更迅速更有效。同時,這種機制的建立,對市場信心來說,也是一種托底。因此,各國都應當認識到加強區域金融合作非常之必要。

中國東盟金融監管合作具可行性,是金融監管合作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前提條件。根據國際關系中的建構主義理論,國家身份中的集體身份對于國際金融合作能否達成至關重要,集體身份形成取決于四個主體變量:相互依存、共同命運、同質性和自我約束[4]。中國和東盟目前已經具備這四個條件。在相互依存上,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讓中國和東盟深刻地認識到:在危機面前,共同面臨的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利益困境;在共同命運上,金融政策的溢出效應以及金融危機的傳染性,使得各國的金融市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在同質性上,東盟金融市場尚未成熟,有的國家金融市場甚至剛剛建立起來。中國金融體系也有著明顯的過渡性,具體表現在:市場的不完善和機構之間缺乏競爭;在自我約束下,中國和東盟國家之間自愿讓步,簽訂約束本國某些金融行為的各種協議和諒解備忘錄,以尋求國際合作。因此,中國東盟金融合作是可行的。

二、中國—東盟金融監管合作之不足

中國東盟金融監管合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諸多不足,這其中既有各國國內的因素,也有國際監管合作中的因素,這些弊端制約了監管合作的發展,導致合作進程緩慢。

(一)各國金融監管制度落后。東盟大部分國家金融機構仍背負著大量的不良貸款,市場體系不完善,金融市場法治建設尚未形成,更多地依賴行政監管。而行政管理制度混亂且帶有隨意性,政策過程缺乏透明度和連續性,因而導致了監管效率低下,監管的獨立性無法保證。此外,各種監管基礎、人員素質和技術手段都還很落后,無法適應復雜多變的金融市場的需求。中國的監管制度也不盡完善,具體表現在:地區分割嚴重、金融監管資源配置扭曲、金融法制不健全等??傊?,相對于歐美發達國家的金融體系而言,中國和東盟各國的金融體系要脆弱得多,法律制度不十分健全,對國際金融交易的監管缺乏經驗,傳統的監管方式難以對其實施及時有效監管。同時,東盟各國監管之寬嚴程度不一,適用的會計準則亦不盡一致,一方面會加大協調的難度,增加合作成本;另一方面也會減弱各國監管合作的積極性。這也是監管合作進程緩慢的原因之一。

(二)金融救助機制先天不足?!肚暹~倡議》是迄今為止中國和東盟金融監管合作所取得的最為重要的制度成果之一。但其仍然存在諸多不足:首先,《清邁倡議》框架下的絕大部分貨幣互換協議均為雙邊協議,為了獲得流動性支援,各國必須分別進行雙邊談判,若援助國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援助,協議就形同一紙空文。此外,一系列的談判也無法保證援助的及時性。其次,盡管至2008年5月,互換規模已達到800億美元,但與巨額的國際游資相比,仍是杯水車薪。更何況真正能夠立即動用的只有協議金額的20%,根本無法應對金融危機,其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5]。最后,成員國對《清邁倡議》的支持懷有不同的意圖,東盟主要是為了從中日獲得資金;韓國是為了與東盟某些國家建立雙向互換安排,盡管對東盟而言韓國最終將是一個純粹出資國;日本則希望建立和強化日元在本地區的地位;中國則出于維護地區金融安全的目的。成員國不同的動機增加進一步達成共識的難度。

(三)合作制度化建設落后。中國與東盟安排了許多合作渠道和機制,諸如亞太經合組織、“10+3”框架、東亞及太平洋中央銀行行長會議、亞洲合作對話、博鰲亞洲論壇等組織和機構。這種機制有三個特點:一是反對讓渡一部分主權、建立一種正式的制度;二是強調互不干涉內政;三是尋求達成共識,將有分歧的問題擱置起來。“東盟方式”機制注重國家主權的特點恰恰滿足了對主權極其敏感、正處于主權擴張時期的東盟國家需要。但其缺陷也是顯而易見:首先,這種松散的“東盟方式”機制使得東盟通過的任何協議都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各個國家可以根據自己利益各取所需,而無需擔心遭受任何懲罰。其次,這種“東盟方式”也減弱了中國與東盟各國協調一致的能力,影響了各國之間金融合作進程①。2008年12月15日,《東盟》生效,它是東盟成立以來第一份對所有成員國具有普遍法律約束力的文件。這一文件的簽署是東盟在機制化和法制化建設上的重要舉措。但這份仍然強調不干涉主權,因此,在涉及主權的監管合作領域依然任重而道遠。

(四)信息披露不足。與國內金融監管相比,國際金融監管缺乏一個統一的執法機構,實施監管的依據主要是成員國披露的各種數據和信息,進行風險預警,并有針對性地預防金融危機,所披露信息的及時性、真實性、準確性至關重要。中國和東盟之間到目前為止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披露機制,而東盟內部本身的信息披露制度也不盡如人意。雖在1997年金融危機后,東盟建立了一套涉及“信息交流”的程序,這套程序表面上讓人們看到東盟內部之間披露信息的意向,但其實施效果并不明顯。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東盟各國經常把經濟數據當作一種策略工具而不是一種公共產品,因而不大愿意提供有關經濟和金融狀況的資料,即使披露多半也是無法反映真實的金融情況。其次,東盟成員國之間在金融發展規模、水平和階段上存在巨大的不對稱,嚴格不干涉內政原則使得有效地實施地區監督機制極為困難。最后,這一程序協議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難以有效地實施地區監督機制。金融信息缺乏透明度,將不可避免地制約監管合作進程和削弱各國在監管合作方面的信任基礎。

綜上所述,中國和東盟金融監管合作中既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也存在嚴重的缺陷。根據金融合作的路徑理論:金融合作一般要經歷監管合作——貨幣合作——法律協調三個階段。就此而言,中國與東盟目前的合作形式僅處于初級階段。出于現實的需要,中國和東盟各國都需要增強合作意愿,推動金融合作往縱深方向發展。

三、中國東盟金融監管深化合作的對策

(一)開展多層次合作。在東盟,各國的金融市場、監管水平參差不齊,既有金融市場較為發達,監管制度較為完善的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文萊等國,又有金融市場相對落后、監管制度剛剛起步的國家,如越南、老撾、柬埔寨、緬甸等。金融業的不發達阻礙了金融監管的發展。中國情況也大抵如此,如中國東西部發展不平衡,一國國內不同地區迥異的發展水平給監管制度統一實施帶來了難度。因此,區域內成員國監管水平的多層次性使得這個區域的金融監管合作也應考慮多個層次的合作,以滿足處在不同發展階段國家參與金融合作的需求??梢钥紤]制定一個統一的最低標準,允許各國在最低標準基礎上,根據本國國情開展多層次的監管合作。

(二)完善金融救助機制。《清邁倡議》之不足如上所述,目前最為有效、現實的做法是將其多邊化,增加互換貨幣的金額,放寬使用條件,并使其運用更加便捷。多邊化的模式有兩種,一種是“一對多”,即一個國家同時與多個國家簽訂貨幣互換協議,另一種是“多對多”,即多個國家同時與多個國家簽訂貨幣互換協議。就目前情況而言,可以先采用“一對多”的模式,待條件成熟再實施“多對多”的模式。這樣不僅能夠緩解雙邊互換下貸款國的資金壓力,也有助于提供一攬子援助,防止金融動蕩的“傳染”。此外,增加互換貨幣的金額,對金融合作進行量的擴充既不會明顯影響各國經濟主權,又能增強相互間的信任感,可為今后的深層次合作奠定基礎。

(三)健全對話機制。金融合作的理論和實踐表明:合作只有在正式的制度約束下才能發揮其應有的功效,非正式性的協商機制往往會形成逆效合作,不僅不會有效地預防和克服金融危機,還可能增大金融危機發生和傳播的幾率,導致適得其反的效果。此外,金融合作的制度化能夠強有力地影響私人部門的預期,有助于獲取私人部門對合作進程的參與和支持,進而形成金融合作的“自增強”效應[6]。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完善:首先,改變協商一致原則??筛鶕鲊鴮嶋H經濟情況,可依不同事項,定出全體一致同意、2/3以上同意或半數以上同意等原則與程序,或采用如同有東盟人士提出的“建設性干預”或 “彈性介入”。其次,設立監管合作的常設機構,作為日常信息共享和正常溝通的平臺,以便及時、動態地對各國金融進行監測和監管。

(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強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短時間內要求東盟各國執行高標準的國際信息披露標準或統一的東盟區域標準,各國都難以接受。但各國可嘗試一些對主權限制相對較小、較低層次的做法,譬如,首先,各國對進入本國的該區域內其他國家的金融機構信息披露要求做出強制性規定,以保證相關信息披露的實現及其真實性。其次,通過建立相關的協調機制,使各國認識到信息披露之重要性,增強彼此之間的合作意愿,促使其逐漸披露經濟金融方面的信息。最后,在條件成熟時,在本區域內形成最低的信息披露標準,各國所披露信息都應達到這一標準,確保信息披露的統一性。

總之,國際金融合作是基于現實主義的、理性的考慮,國家利益是制定金融政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檢驗國際金融合作可行與否的依據與標準。中國和東盟的金融監管合作,無論是出于促進本國金融發展需要,還是基于維護區域金融安全目的,各國都有著共同的利益。建立金融監管合作法律機制是規制各國金融行為、協調各國間金融監管最為有效的途徑。但這一機制能否建立取決于各國決策者的合作意愿。毫無疑問,政治因素在關鍵時刻會超越經濟因素,甚至是決定性因素。長期以來,中國—東盟區域內一直存在主權爭執、種族沖突。這給雙方金融合作帶來嚴峻考驗,也是產生上述困境的根源,雙方要從根本上改變以鄰為壑的做法,強化區域內經濟、貿易、金融、政策等各方面合作,為監管合作建立堅實基礎和充分信任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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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崔呂萍.中國銀行業總資產逾52萬億,不良貸款率為6.17%[N].北京商報,20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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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意義范文6

關鍵詞:金融經濟;信用制度;體系建設;問題分析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financial markets, there exist more serious information asymmetries,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opportunism behavior of market main body, in the absence of moral restriction of external supervision, will cause the discreditable behavior occurs, information economics mechanism which is the cause of credit risk. Our country is a special transition economy countries, in the transition process, between the bank and the enterprise, the enterprise and the enterprise, there is no credit relationship in the real sense, it is composed of previously existing "triangle debts", debt-to-equity swap enterprise, enterprise debts, certificate. Dishonesty phenomenon, the basic order will seriously damage the normal move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us to establish the credit system is an important safeguard financial stability.

Keywords: financial; credit system; system construction; problem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F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前言:

基于我國經濟金融化程度越來越高、市場化發展不斷深化及金融化趨勢不斷發展的形勢下,有一個問題不容忽視,那就是在金融市場高速發展的同時,金融風險也在不停的積累,其中一個重要表現就是信用風險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這對于要建立一個健康運行的金融生態來說,顯然是一個很嚴重的障礙和制約,在征信國家,信用管理行業的產品和服務深入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意識強烈,注重維護信用,有著明確的信用市場需求。因此,征信國家的對外信譽較好,信用交易的范圍和規模很大,可以獲得更高的經濟福利,信用與金融體系、銀行體系聯系密切,經濟與金融體系中處處存在著信用,信用是經濟金融運行的平臺。發達金融體系的基礎是健全的信用體系。對于現代化的經濟,沒有一個健全的信用體系和現代化的金融體系是難以健康、快速、穩定地成長的。

一、目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中所存在的問題

歷經幾十年的中國的改革是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信用在我國經濟中的作用日益突顯。然而,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信用缺失問題和現象隨處可見,尤其是銀行體系中的大量不良資產的積累、資本市場中劣質上市公司的充斥,嚴重制約了信用功能的發揮,大大提高了市場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場效率和經濟的活力,惡化了市場信用環境和市場秩序,直接影響到市場體系的完善和資源配置效率。在我國目前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進程中,還存在著許多制約因素。

1. 急需出臺相關法律

中國目前尚無一部調整各種所有制企業的《破產法》。新破產法由于在國企要不要破產這個問題上存在爭議,遲遲未能出臺。同時,現行的《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與信用相關的法律對失信懲罰的力度太輕。

2. 建立健全信用中介體系

信用中介不能僅僅發展征信公司,還需要建立更多相關的金融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擔保中介機構、資質認證機構、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鑒證機構。而在西方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一般都有較為健全的社會信用制度,不僅有一套針對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而且公民個人擁有一個終身的社會安全號,通過這個無法偽造的安全號碼,每個擁有一份資信公司保存的信用紀錄,任何銀行、公司或業務對象都可以付費查詢。一旦信用等級出現有不良記錄,就會造成政治、經濟活動和生活、工作上的極大困難,所以西方人把信用看得和自己的生命同等重要。在這一方面可以看出,我國遠不及發達國家。

二、信用體系對金融經濟穩定的重要性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信用是一個經濟體系正常運行的基本保證,信用問題的存在會阻礙信用行為的發生、阻礙市場規模的擴大,進而限制社會分工,導致經濟運行的低效率。

1. 建立信用體系是金融經濟穩定的需要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日益擴展和復雜化的市場關系逐步構建起彼此相聯、互相制約的信用關系。這種信用關系作為一種獨立的經濟關系得到充分發展,并維系著錯綜復雜的市場交換關系,支持并促成規范的市場秩序??梢?,沒有信用,就沒有市場存在的基礎。同時,信用具有貨幣屬性,能夠實現一定的經濟政策功能,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

2.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需要

企業是社會信用活動中最活躍的層次,是巨大的信用需求者和供給者。企業進行轉產改制和科技創新,需要通過銀行信貸、證券市場操作和債券的發行等方式籌集大量的生產發展和技術改造資金。但由于信用缺失行為大量存在,使銀行不敢輕易放貸,企業難以通過正常的信用渠道獲取生產發展資金。因此,要擴大市場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就必須加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3.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防范金融風險和深化金融改革的需要

防范金融風險,必須加強信用制度建設,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而信用風險是目前我國最大金融風險。我國的金融風險主要是在經濟轉型過程中,銀行信用規??焖贁U張,信用制度不規范、不健全造成的。加強信用制度建設,通過增強借款人償還能力和提高償還意愿,促進借款人提高履約水平,能夠降低銀行業信用風險,從而維護金融安全,保證國家經濟安全。

三、如何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目前我們的金融市場信用風險之所以累計的如此嚴重,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制度約束的缺失和無效,制度的缺失表現在失信懲戒法律的空白,制度的無效表現在有些制度執行不力,二是我們的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的規制必須以信用制度建設作為突破口,事實上,一些金融工具和制度本身的創新也為信用風險的規避提供了新的途徑,也就是第三方擔保制度,因此,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于打擊失信行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廣大群眾的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傊?,在大力推進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面臨著

諸多突出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采取有效地措施,以便更好的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1. 培育現代信用服務體系,加快信用服務行業國家標準化

建設,形成完整、科學的信用標準體系

信用服務業具有智力密集、技術密集、專業化程度高、市場集中度高的特點,承擔著信用信息收集、加工、處理和傳遞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風險、促進信用交易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要加大誠實守信的宣傳教育力度,培育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要鼓勵擴大信用產品使用范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支持信用服務市場發展。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依法提供信用信息,鼓勵信用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滿足全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

2. 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組織領導。完備的法律法規是社會

信用體系建設的制度保障

信息公開是信用信息服務業即征信業發展的重要基礎??砂凑招畔⒐蚕?,公平競爭,有利于公共服務和監管,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在這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四個關系:一是規范與發展的關系。既要規范信用機構和征信行為,還要適應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需要,促進信用業健康發展。二是征信與保護隱私的關系。發展征信業務必須建立在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的基礎上,注意平衡信息披露和信息保護的關系。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在隱私保護、信用征集等許多方面要區別對待,各有側重。三是信用活動與其監管的關系。必須明確哪些機構或行為需要監管、誰來監管以及如何監管等問題。四是注意銜接配套,注意與現行法律法規相互銜接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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