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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信用的基本特征范文1
關鍵詞:第三方支付 銀行 競爭 合作
第三方支付與銀行之間競爭合作關系討論很多,但關于二者間本質區別與定位卻缺乏界定?!斗墙鹑跈C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1]界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為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根據《辦法》知第三方支付,即一些和產品所在國家以及國外各大銀行簽約、并具備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提供的交易支持平臺。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中,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達、進行發貨;買方檢驗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
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地位問題
在美國,第三方支付平臺被認為僅充當貨幣轉賬企業或貨幣服務企業,不需取得銀行業經營許可證;在歐盟,出于安全等多方面考慮規定第三方支付平臺必須取得銀行業執照或電子貨幣公司執照才能開展業務;而亞洲大部分國家電子商務發展滯后,第三方支付平臺法律定位問題仍在探索階段;在中國,第三方支付機構被定位為非金融機構。下面將對中國第三方支付的實際業務進行分析,確定業務本質意義上的金融屬性。
二、第三方支付業務許可現狀
許可企業中,25家可以在全國范圍經營,2家限定為北京市內。依此,人行對支付業務的發展是持開放態度的。但禁止外資公司控股中資互聯網支付業務的考慮是基于支付業務本身的結算功能,是金融體系中重要部分。雖然第三方支付是以非金融機構身份出現,出于其實質的結算業務,且涉及中國的關鍵商業信息,金融安全,所以可為外資控制。即名義為非金融機構,實際中比照金融機構進行管制。
三、第三方支付的業務的銀行屬性
全部業務有7類: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預付卡發行、預付卡受理、銀行卡收單。貨幣匯兌業務有6家獲得許可占22.2%,貨幣匯兌業務,貨幣匯兌業務包括轉賬、匯款、代收、代付業務,此為銀行核心業務,銀行基本特征即貨幣匯兌和款項劃撥,第三方支付在這個層面對銀行有長期競爭壓力。擔保交易屬于金融中的信用服務?;ヂ摼W支付,替代實體現金支付,有網絡化銀行特征,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也是如此,同時這些支付具有資金轉移上的滯后,資金會暫存于第三方支付機構,形成銀行性質的存款行為,而這一問題還沒有解決。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則強化了資金滯后性,但使在途資金在途長期化有定期存款的特性。假定用卡習慣趨于穩定,則在途資金符合鮑莫爾的貨幣需求模型可以計量。從這個角度看,第三方支付銀行雛形已然具備。
四、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業的競爭合作行為分析
第三方支付與銀行間競爭合作關系,核心在于各自定位。如招行電子銀行是傳統業務優勢,強化電子化業務提高中間業務收入是其動機;而中信等銀行則期望借助第三方支付普及,擴大客戶量,提高銀行卡收益。一個偏重強化功能擴大收入,為深度發展;一個擴大客戶量擴大收入,廣度發展。
(一)競爭行為分析
銀行競爭優勢在于其為資金聚集地,這一點支付機構暫時沒有發行銀行卡,無法擴大資金持有。銀行其一、獨立對工商戶提供支付服務,發展網銀;其二、提高網上交易費率;其三、限制第三方平臺支付額度。
招行、工行等銀行調低第三方支付網銀支付交易限額,有銀行向所有網上第三方支付機構發出“協商函”,要求中止提供銀行卡電子支付服務。網銀交易限額調低造成第三方支付客戶面臨“單筆限額低,大宗交易需要幾次才能完成,第三方支付體驗差,大額交易只能通過銀行的U盾、口令卡進行,交易便利性大為下降,使得第三方支付注冊用戶減少,造成客戶流失。
第三方支付優勢在于龐大的客戶群,高效的商貿信息平臺,創新服務滿足客戶多樣化、個性化支付需求。第三方支付一方面,繼續優化現有支付服務,構建完善的資金清算平臺,提高資金流轉效率;另一方面拓展支付所涉及行業,來擴大收入來源,如基金,保險的網上直銷。基金銷售在我國向來是銀行一家獨大,第三方支付在這一個領域向銀行挑戰。
第三方支付盈利模式中的競爭分析,現有第三方支付盈利方式為:向接入商家收取手續費,此盈利模式多年未變,這種盈利不具有較好的拓展性,也即第三方支付如果要長久生存必然要面臨轉型。其一是憑借平臺,客戶優勢轉身為銀行或其他性質金融機構。其二、銀行迅速發展網銀支付,取代第三方支付的地位。
(二)合作行為分析
首先,商業銀行對三方支付業務定位不同,因此不存在合謀博弈解,合作成為常態。比如,第三方支付行業中的領軍者支付寶公司與中信銀行合作推出信用卡額度內的“無限額”網上支付功能,并擴大國有銀行等10家銀行的信用卡?;谥Ц秾毑蛔鲢y行、不發卡,為銀行提供網上支付服務平臺服務商愿景,、推進網上便捷進行“無卡支付”,這區別于中國銀聯力主的“卡支付”,支付寶意愿成為網版中國銀聯。其次,銀行在第三方支付業務方面進行比較優勢分配,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銀行處理更大客戶的能力較強,而弱于處理金融產業鏈低端服務,而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市場更加緊密,更能服務好客戶需求,推動經濟效率提升。
五、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競爭結果的分析
(一)在于社會化基本信用的培養:第三方支付是基于民眾之間的信用。這種信用從數額極小到極大,涉及面極廣,從未有機構如此對信用的培養產生過這么大的作用,哪怕是經營資金富可敵國的銀行業。此外,傳統銀行官方性使民眾信用觀念中認為銀行總不會破產。這種觀念不利于將對官方為中心的信用依賴轉化為市場化庶民之間的信用,而后者才會大大促進金融體系的完善與發展。從信用培養來講,第三方支付存在價值極大。
(二)在途資金問題:從整個金融體系看來,第三方支付是增加了資金的流動環節,而這些環節的資金轉移,交收都需要多次的確認與核實,以及資金暫留,這些導致整個經濟體的資金效率下降,在途資金上升,從這個角度來講,銀行為了擴大自己占用資金的時間,必然會推動網銀的發展。
(三)第三方支付成為金融機構可能性:其一、自身條件來講,支付寶已具備開設銀行條件,而且有極大的優勢,客戶的廣泛,商家規模龐大,對眾多行業產品銷售服務的數據掌握,對客戶信用的準確把握,這些都使得其成為銀行巨頭的不二條件。而這一點是所有現有的銀行無法做到的。其二、現有銀行必然要沖擊第三方支付的業務,支付寶必然面臨被擠壓退出,或者積極進軍銀行業服務維持生存,目前來看,銀行業對三方支付是積極競爭態度。
(四)第三方支付服務附屬化:競爭加劇使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技術實現扁平化,變得成本低廉易得,利潤微薄,成為銀行機構的增值服務,如同查詢銀行卡余額一樣。對于淘寶這樣的公司,一樣變成一個理所當然的增值服務,并不指望其獲得利潤,而是要依靠其便利穩住客戶資源,成為一條龍服務中的一部分。
(五)人民幣國際化角度:第三方支付在金融體系中一種自下而上的力量類似于Paypal,直接連接消費者與企業自下向上聯系銀行,將支付服務做到全球,并且在支付結算方面能夠有強大的能力,而中國龐大的市場需求,必然是全球各大企業爭奪的重要消費市場,用人民幣標定商品價格用于貿易,面臨未來龐大的人民幣與外幣匯兌問題,而第三方支付非政府色彩更有利于協助人民幣國際化結算,實質上推進人民幣成為國際貨幣。
結論:第三方支付面臨諸多變數、但發展方向清晰:1.第三方支付業務未來可能不得不轉型走向銀行業;2.從培養社會信用角度來講,第三方支付業務存在價值仍然很大,應給予寬松的發展環境;3.從降低金融系統效率來講,第三方支付有必要被嵌入金融機構,減少資金流轉環節,降低在途資金風險;4.第三方支付的附屬化;5.第三方支付的動力在于民間性質的,而相對較少面臨官方阻撓,有利于拓展中國結算業務走出國門。
參考文獻:
[1]《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省略/flfg/2010-06/21/content
[2]第三方支付許可證資料:pbc.省略/publish/zhengwugongkai/
作者簡介:
金融學信用的基本特征范文2
隨著金融經濟時代的來臨,金融素養教育的重要性日益提升,而對此的教學模式的研究也日益增多。本文發現,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PBL)強調學習者的自主學習與發散性思維,其與金融素養的特征相契合。我們提出以“金融問題驅動”的策略來建構金融知識,培養創造力的教學模式,建立起金融素養教學活動的基本結構,提高大學生的心智與金融素養。
關鍵詞:
金融素養通識教育;PBL;大學生
金融行為是不確定性條件下的決策過程,基于這一決策模式而形成的金融素養(financialliteracy)是人類的普遍認知和精神內核。隨著中國經濟結構的轉型,人們的經濟生活與金融活動的關系越來越緊密,金融素養理應屬于當代大學生通識教育的范疇。大學生日常生活中的存錢、花錢與借錢等金融行為的形成是一個社會化過程,與之相關的金融素養也不是自發形成與發展的,它會受到父母、同伴、學校和媒介等渠道的影響(Ward,1974)。因此,良好的金融素養需要規范的教育、正確的引導和理性的干預。對大學生來說,經濟生活與學習生活是融為一體的,在經濟社會中形成的價值觀念與標準會直接影響他們的學習生活。在當前互聯網金融等新型金融結構不斷嵌入社會生活的背景下,金融素養教育可以使大學生修正并完善對經濟社會的認知,深化對經濟社會與自我關系的本質認識,調節并改善自身金融行為,進而提高他們的生活滿意度(Xiaoetcal,2009)。金融決策的不確定性決定了個體金融素養形成的復雜性,其影響因素又與經濟發展模式相聯系。結合中國經濟社會轉型的現狀,基于通識教育的理念,從大學生金融素養教育的規律出發,采用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problem-basedlearning,PBL),把教學與學習任務置于真實社會事件中,通過小組合作形式研討實際金融問題,學習隱含在問題背后的金融常識和知識,在揭示金融運行機制的同時,激發大學生了解金融制度緣起規律的興趣,進而通過主動探究金融核心價值來理解現實問題,這種以“金融問題驅動”策略來建構金融知識,發揮學生個性,培養創造力的教學模式,不僅有利于在通識教育思想指導下建立起教學活動的基本結構,而且有助于完善并提高大學生的心智與金融素養。
一、金融素養的內涵
與一般商品市場不同,金融市場在滿足參與者收益性和流動性需求的同時,也對參與者的信息甄別、風險識別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金融知識與能力綜合反映了個人金融素養水平的高低。金融素養是指針對資金管理事項做出明智判斷的能力,以及對金融活動的基本態度(Noc⁃toretcal,1992),或是采取有效方法避免做出錯誤金融決策的能力(Calvetetcal,2009)。國外有關金融素養的研究源于對金融教育項目的評估工作(Huston,2010),至今學者們對金融素養的定義并未達成一致觀點。Johnson和Sherraden(2007)主張用“金融能力(financialcapa⁃bility)”來概括,其含義不僅包含了個人應用金融知識的能力,也涵蓋了將金融知識應用于實踐的機會。Vitt等(2000)則將金融素養定義為“有能力讀懂、分析、管理,并交流溝通會影響到個人福祉(well-be⁃ing)的金融問題”,并進一步認為,金融素養應包括有能力區分金融選擇、無障礙地討論金錢和金融問題,為未來做計劃,有能力應對可能影響個人金融決策的宏觀經濟環境中發生的重大事件。美國國家教育研究基金會(TheNationalFoundationforEducationalResearch,2003)對金融素養的定義是:如何使用和管理資金,使得人們能夠做出靈活判斷和有效決策的能力。盡管學者對金融素養的內涵理解不一,但都強調了知識和能力兩方面。由此可見,與高等教育中金融學專業教育不同,金融素養教育主要針對一般國民,旨在通過基礎知識的普及,深化人們對金融商品、觀念及風險的認知,激發積極的金融態度,改善金融行為,從而有效利用金融資源平滑一生消費,提高國民的主觀幸福感(Xiaoetcal,2011)。
二、通識教育下金融素養的經濟學含義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金融素養屬于經濟學通識教育的范疇,而經濟學不只是存在于理論中,正如弗里德曼所說:經濟學不是一些聰明人玩的游戲,而是處理現實問題的有力工具。社會制度的本質是人的行為習慣、知識與信仰互動協調的產物。市場經濟是最具包容性的制度,它允許人們自由地選擇各種方式——本能與習慣、經驗與知識、信仰與理想——實現自我目標。雖然人類是理性的,但市場是自發演進的,知識并不完備的人們在復雜的現實面前往往表現出有限理性,任由損失厭惡和認知偏差之類的錯覺引導人們偏離理性的軌道??梢?,所有實現目標的方式都是有風險的,這就需要金融制度的有效運轉,來降低社會財富與權力分配的隨機性,幫助缺乏基礎金融認知的人們主動遵循風險分散的規則,在經過試錯后,選擇“最優”方案,實現因減少錯誤而得到的利益補償。學習是人類的根本能力。人類的行為不只是被原始的物質利益所驅動,還會受到更為廣泛和豐富的思想影響,觀念的學習必然導致行為的改變。金融素養(fi⁃nancialliteracy),是人們在自由選擇的市場經濟中尋求金融福祉(financialwellbe⁃ing)“邊際改進”的一種人力資本。它具有多層次性,決定這一資本積累的因素不僅包括人們的先天稟賦,還包括后天習得,甚至是被社會化的學習過程。盡管現代社會的信息技術迅猛發展,但依然需要依賴個人決策引導行為的方向,這就需要人們具備“復雜溝通”和“專業思維”的能力。只有學會了金融知識,才能為理解金融體系運作創造可能,而不是迷信甚至幻想著去復制別人的成功。
三、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的特點
喬伊斯和韋爾在《教學模式》一書中認為:“教學模式是構成課程和作業、選擇教材、提示教師活動的一種范式或計劃。”根據教學理論依據、教學目標、操作程序、實現條件、教學策略以及教學評價等六大要素的不同,教學模式可分為傳遞接受式、自學輔導式、探究式、概念獲得式、巴勒特學習模式與拋錨式教學等主流類型。其中,“拋錨式教學(anchoredinstruc⁃tion)模式”是JohnBransford在建構主義以及情境認知理論基礎上,提出的具有廣泛影響的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problem-basedlearning,PBL),其核心是“錨”的設計,即“問題驅動”和“問題生成”是該模式的主要教學策略(喬連全等,2008)。它把教學與學習置于復雜的、有意義的問題情境中,通過讓學生以小組合作形式共同討論,在發展解決問題能力的同時,厘清隱含在問題背后的復雜知識,構建起易于實際應用的基礎認知體系?;趩栴}的教學模式主要包括四個特點:(1)教學情境的真實性,包括內容與形式的真實性;(2)教師角色的引導性,在此教學模式中教師并不是單純的信息提供者,而是支持和激勵學習者的學習;(3)學生之間的有效合作性,由于真實問題情境通常十分復雜,僅憑單個學生的力量是不可能完全解決的,因此合作學習在此教學模式下是必不可少的;(4)強調教學的無序性,傳統教學的有序性能夠保證教學的經濟性,但容易忽視學習的個性差異,不易培養學生的發散性思維能力,而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強調的教學無序性,實質是主張教學要有一定的彈性。總之,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通過創設問題情境,激發和引導學生積極思考、相互合作、自主學習、發現知識,從而發展創新能力。由于該模式下的學習行為具有嚴密邏輯思維的特點,所以目前主要被應用在實踐性要求較高的醫學教育以及較注重培養問題解決能力的數學教學中(楊萍,2007),也有學者分析了該模式應用于信息技術課程教學的可行性,并認為信息時代運用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能夠在培養學生信息問題解決能力的同時,幫助塑造基本的信息素養(李瑞芹,2008)。不過,在中國高等學校通識教育的社會科學門類中,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的探索未見端倪。
四、金融素養教育與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的關聯性
在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金融素養日益成為了人們生存與生活的基本技能,它主要表現為對金融信息的獲取、加工、管理、表達與交流能力,以及對自身金融消費的過程、結果進行綜合評價的能力?;趩栴}的教學模式旨在促進學習的建構、社會協商以及實踐參與,能夠充分發揮“現實問題”在金融素養教育中的認知功能、交往功能以及實踐功能,學生也可以從教學要求中體會到“問題解決”在促進金融素養形成中的作用,并幫助他們理解金融價值,學會分辨物質需求與價值需求,以此增強金融意識,提高個人福祉??梢姡髮W生金融素養教育的內涵和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的特點具有內在關聯性,并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金融素養的基礎認知能力與教學情境的真實性
與金融學專業教育不同,金融素養屬于個體金融知識和實踐的基礎認知能力,金融素養教育則強調為一般消費者普及基礎金融知識,并在日常生活中合理運用金融功能,比如,家庭消費與收支預算、投資與財富管理、儲蓄與養老規劃等??梢姡鹑谒仞B主要體現在日常具體情境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大學生金融素養教育也更多著眼于培養他們在實際生活中分析解決金融問題的能力?;趩栴}的教學模式的特點之一是教學情境的真實性,其主張學習者在基于內容整合的學習環境中,學會解決復雜問題。其構建方式是設計真實任務,提供復雜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宏觀情境,在真實的情境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這一情境的內容與形式的真實性與金融素養的常識性和實踐性具有很強的關聯性。
2.金融素養經濟社會化的形成模式與學習者的主動性及合作意識
金融學專業教育強調在市場、工具與機構等要素組成的理論框架下,分層次、分功能地理解既有金融制度中經濟主體的金融活動或交易行為。與之不同,金融素養是個體長期社會化過程中金融知識與能力的沉淀,金融素養教育則更注重經濟生活經驗的提煉,以及消費金融行為能力的培養。大學生是未來社會經濟活動的重要參與者,需要不斷積累金融實踐經驗和能力,以積極的態度承擔社會、家庭和個人的經濟責任,這是他們經濟社會化的一項重要內容,而金融素養教育的任務則是引導他們樹立良好的信用觀,主動學習社會經濟活動的技能,培養金融行為能力,促進他們社會化目標的實現。與傳統的教授式教學不同,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具有教師的引導性與學生的主動性,以及合作意識的特點,將教師從傳統的“教授者”轉換為“引導者”,注重激勵學習者的主觀能動性,強調學習者個體的自主學習、應用學習,在交流學習中促進學習者相互體驗,發現問題,并從中吸納實用知識。這一通過合作學習共同解決具體情境中問題的形式,減少了專業學科與教學模式的摩擦,并促進了金融素養形成的經濟社會化教學目標的實現。
3.金融素養結構的復雜性與教學方法的無序性
金融素養不僅限于日常經濟生活的金融常識,還包括了為未來做計劃,應對可能影響個人金融決策的宏觀經濟環境中發生的重大事件的能力。因此,要形成良好的金融素養,就必須關注金融實踐與社會發展的關系。雖然金融發展有其明確的結構和邏輯,但其發展過程是相當復雜的,這也就決定了金融素養結構的復雜性。具體表現為:
(1)金融發展的基本路徑是不斷創新,與世間萬物一樣,這種創新通常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金融發展與經濟動蕩,金融財富與資產泡沫,金融創新與經濟危機,金融行為與人性貪婪——這一切始終激蕩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正如經濟學鼻祖亞當•斯密所指出的,這是“進步的悖論”,換句話說,金融創新在人類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上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它能不斷地進行內生性變革,而恰恰是這種活力也成了它自己的主要敵人。可見,只有摒棄偏見的金融認知,理性觀察實際生活中金融現象,才能構建起完整的金融素養結構。
(2)金融發展的基本特征是動態性,它不時受到其他經濟和社會力量的沖擊或推動,僅僅依靠金融實踐的“自然”力量并不足以決定金融制度的變革與創新。人類一直在試圖解決如何融資、如何投資的問題,我們當前的金融體系與制度也只不過是一個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因此,只有了解并分析不同社會發展中解決金融問題的路徑,才能有助于形成完善的金融素養。
(3)金融發展的本身就是一個“風險不斷積聚,又瞬間爆發”的過程,風險是它永恒的主題,波動性是金融發展的常態,探索其中的基本規律,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認識觀和風險意識,是引導他們形成良好金融素養的根本途徑?;趩栴}的教學模式一反傳統模式的有序性,轉而強調教學的無序性特點,這也與上述金融結構的復雜性具有內在契合性。有效運用該模式“問題驅動”的教學策略,在教學中通過現實問題與歷史事件的對比分析,培養學生的發散性思維能力,并引導他們在自主選擇知識的運用方式基礎上,掌握基本金融常識,發展金融知識的運用能力,從而有效地利用金融資源平滑未來一生的消費行為。
五、中國大學生金融素養教育現狀與教學模式構建初探
與金融學專業教育空前繁榮相比,目前中國高等教育中有關金融素養的通識教育尚屬空白。張超等(2010)經過調查后發現,中國高等學校即使開設了金融教育的通識課程,也只是《投資學》《金融工程學》等金融學專業課程,大都與設置的輔修專業掛鉤,這一課程體系的安排既偏離了通識教育的目標,也脫離了通識教育的內容,這在很大程度上也打消了大學生主動接受金融素養教育的積極性。盡管國內尚無全面開展金融素養教育的研究,但已有幾篇介紹國際經驗的文獻(吳麗霞,2012;蔡軍龍,2012)。余姍(2009)首次實證研究了中國大學生金融行為與金融教育問題。近年來,有關金融素養基礎研究的消費金融理論與實證研究已成為國內金融學研究的熱點,自2010年以來,清華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聯合《經濟研究》編輯部和花旗集團基金會已共同主辦了三屆“中國消費金融研討會”,會上肖經建(2011)全面綜述了國際上消費者金融教育等領域的研究。鑒于中國大學生金融素養教育實踐與研究的現狀,結合金融素養教育的規律和基于問題的教學模式的特點,以下將以“金融危機問題”的教學內容為例,初步構建一套針對中國大學生金融素養教育的教學模式。
1.構建金融知識層次結構與概念框架
根據“金融危機問題”的教學目標,對課程進行問題的設計包括:為什么近年來危機發生的頻率在提高?為什么發達地區也頻發危機?為什么金融監管總是滯后?等等。圍繞這些問題,選擇相應金融專業知識,根據實用性原則與普及日?;A知識的目標,構建一個以金融危機產生的經濟政治背景為主線,著重分析金融市場參與者交易結構的分析框架,引導學生在理解金融市場參與者不同特征與利益訴求的基礎上,揭示金融市場的具體運作模式,實現普及金融市場運作規律的教學目標。
2.學習環境與問題設計
根據上述教學目標下構建的分析邏輯,選擇典型事件,詳細闡述事件具體情境,并根據上述概念框架在案例中進一步提煉問題,驅動學生主動探究相應知識,并運用課程中已提供事件的分析原理,擴大事件搜索范圍,主動驗證課堂討論的結論。比如,提供1999年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網絡泡沫的背景材料,引導學生主動探究“過度創新問題”,以揭示金融產品過度創新、投資者金融杠桿的過度使用對市場的影響機制,再反觀當前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形成機制,以及可能產生的影響等等。
3.運用金融題材紀錄片的教學策略
根據具體案例的選擇與問題設計,搜集整理相關題材的紀錄片,并加以挑選、剪輯整合,作為向學生展示具體事件情境的實施手段與工具。比如,搜集諸如網易公開課、鳳凰網公開課、央視財經頻道、BBC電視臺、日本NHK電視臺等有關“金融危機”專題紀錄片,進行事件教學展示。
4.師生角色設計與教學組織實施
教師參與協調學生組建文、工、理等專業合理搭配的討論小組,以“網絡泡沫”事件中的投資人、金融中介、融資人、監管者等參與方為分組標準,組織并引導學生從各自角度先在組內進行討論,進一步提煉問題、構建概念、整理思路、拓展文獻與資料的收集,最終形成課堂匯報成果,進行組別之間的交流。
5.教學評價系統設計
首先,教師對每組內的討論情況給出評價結果;其次,在各組課堂集中匯報后,由學生對其他組別的發言予以評價;第三,由教師再對各組匯報成果進行公開點評;第四,根據上述三個層次評分情況,對學生成績做出最終判斷。
作者:朱濤 戴巍巍 李蘇南 單位: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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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信用的基本特征范文3
摘 要:
開發性金融是指具有政府賦權法定政府信用的金融機構,以市場業績為支柱,通過融資推動制度建設和市場建設以實現政府特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資金融通方式,是政策性金融體系改革的主流趨勢。開發性金融機構是政府增信理論在實踐中的天然載體,實施政府增信,發揮政府在市場和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既符合國際慣例,也是解決目前我國經濟體制缺陷的必然選擇,伴隨我國未來城市化、經濟跨越式發展的大趨勢,政府增信將在開發性金融的各創新領域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關鍵詞:開發性金融 ;政府增信; 政策性金融
中圖分類號:F830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07)05004805
開發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高級階段,它是指具有政府賦權法定政府信用的金融機構,以市場業績為支柱,通過融資推動制度建設和市場建設以實現政府特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資金融通方式。開發性金融是基于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實踐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政府信用和市場業績相結合是其根本特征。2005年11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名為《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文章中,闡述了“十一五”期間金融體制改革的思路,指出,“目前,我國政策性銀行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為適應新形勢,傳統的政策性銀行要轉變成符合市場經濟需要的、財務上可持續的、具有一定競爭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1]在11月15日的“三峽庫區(重慶)經濟發展暨金融服務高層論壇”上,周小川再次指出,政策性銀行向開發性金融機構轉型是目前的一個主流的趨勢。因此,對開發性金融理論和實踐的系統研究,對推動我國政策性銀行順利轉型、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豐富和推動國內金融理論和金融產品研究都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際意義。
開發性金融的實務工作者最早對開發性金融進行了介紹與研究。陳元(2004)對開發性金融的歷史做了介紹,[2-3]劉克崮(2004)研究了開發性金融對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作用,個別學者簡單介紹了開發性金融內涵和特征,如李揚(2004)研究了開發性金融在我國的表現。[4]總體上,目前國內學術界的研究成果中涉及開發性金融理論的并不多見。開發性金融的運作模式、風險控制與監管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論基礎之上的。理論基礎研究的缺位既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開發性金融實務的發展,也弱化了開發性金融實踐的理論總結,從而削弱了理論對實踐的指導意義。本文主要從政府增信理論研究開發性金融的應用,希望能為開發性金融尋找一個新的分析框架和理論視角。
一、政府增信的基本原理和機制
政府增信不同于財政信用和財政撥款,它不是靠補貼與國家貼息資金運轉,也不是對政府信用的簡單分配,而是在依靠政府信用運轉的基礎上,不斷運用和放大政府信用在市場建設中的功能與作用,它將政府的組織優勢與開發銀行的融資優勢相結合,成為組織增信的社會功能,成為市場經濟分配資源的新的基礎性平臺、支柱,通過建設市場實現政府意志。
政府信用不同于商業信用和企業信用,主要包括財政信用、貨幣信用和政府機構信用三種形式,此外還包括地方政府信用等新形式。三種主要形式既相互關聯,又相互區別,不互相從屬;一方面依靠政府信用支撐,一方面靠業績支撐;既是法定信用,又是業績信用;既統一于市場,又都以國家實力為最終支持。財政信用是由稅收、預算等法律規定所產生的信用關系,來源于經濟發展和稅收收入水平的提高。盡管當前財政信用已經在國債發行(除了財政信用,國債發行還依賴于信用和政府信用,債券的償還更多的依靠國家宏觀經濟整體狀況)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擔保中發揮了很大作用,但從總體上來講,財政信用的運用效率還有待提高,其信用能量還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貨幣信用是國家發行法定貨幣的行為所產生的信用關系,它以國家發行法定貨幣的行為為基礎,其信用度的高低完全取決于幣值是否穩定,而幣值穩定與否受通貨膨脹水平、國際收支、匯率和宏觀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從效果上看,財政信用和貨幣信用的作用對象不同:財政信用是宏觀經濟反映到財政收入上的效用,而貨幣信用是宏觀經濟反映到貨幣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上的效用。機構信用是國家法定金融機構的地位所決定的信用關系,它以國家法定信用為基礎和自身市場業績為支柱。國家開發銀行就是國家法定(Statutory)的金融機構。國家為開發銀行投入500億元資本金,并賦予其在市場上發行金融債券的特許權,最為關鍵的是國家賦予開發銀行特殊的法律地位和準級的政府信用。因此,政府信用是開發銀行市場化運作和市場業績的基礎。
三種信用形式各自對應著不同的損失類別:一是財政損失,主要指財政投資項目經營失敗或財政支出未取得預期效果的損失。二是貨幣損失。國有銀行剝離給資產管理公司的無法收回的不良貸款中有相當部分是中央銀行再貸款,這部分損失就形成了貨幣損失。實際上,貨幣損失最終是由鑄幣稅承受的,只不過這種鑄幣稅體現于中央銀行賬戶,而不體現于財政賬戶。貨幣損失是政府信用的最終損失,但隨著國民經濟和貨幣供應量的不斷增長,這部分損失會被經濟增長的速度效益所稀釋。三是機構損失。若國有銀行出現嚴重問題,最終被國家關閉或者被收購,由此帶來的損失屬于機構損失。這類損失可以進一步分解為由財政注資造成的財政損失、占用中央銀行再貸款造成的貨幣損失,以及機構自由資本或積累資本金的損失。此外,地方政府所屬的企業在市場上失敗,最終也會轉化成地方政府的損失。
政府增信的核心在于運用國家及政府信用,建設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和支柱,這就要建立一個風險控制機制和信用體系,從而使被增信一方能夠有效防范風險和減少損失。這與政府組織承擔最后實際損失有著本質區別,組織增信是增加市場所需要的信用,而不是增加道德風險和損失,它是政府信用在財政、貨幣、機構的不同表現形式。從國家政府組織增信到財政、貨幣和機構承擔損失之間,信用建設和制度建設有很大的運作空間。從原理上來說,如果信用建設與制度建設比較完善,就幾乎可以完全覆蓋和承受損失,這與保險賠付所遵循的大數法則的原理是一致的,此時風險將主要由制度承擔,真正由財政、貨幣、金融機構和基層政府承擔的損失比例將非常低。有限的財力或者風險損失準備,不管是用財政的形式,或者用鑄幣稅的形式,還是以一個機構本身資本金和呆帳準備金的形式,都是在試圖依靠有限財力或風險準備來承擔更大風險,而最終所能承擔的風險的量,則完全取決于制度建設,取決于道德風險的控制和信用建設。發達的信用制度基本可以消除道德風險損失。這既是制度建設的目的和效率所在,也是政府增信推動社會信用發展的基本原理。
組織增信也是政府與金融機構的一種合作方式,雙方通過共建信用體系和制度體系來防范風險,體現一種共識、共建、協調、合作的關系。通過政府增信,金融機構能夠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優勢和政治優勢,有效彌補現有金融制度的不足。在完全市場化的融資體制中,政府不直接參與市場運行,但在我國目前情況下,政府具有管理、規范、提供制度框架和參與經濟運行的多重身份,這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融資體制的基本特征,在當前具有高效率,經過了市場實踐的檢驗。同時,組織增信能夠有效彌補《擔保法》的不足,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優勢和政治優勢。總體上看,現行《擔保法》適用于“十六大”以前社會信用制度落后的局面,而“十六大”以來的信用建設則超出了《擔保法》的范圍。在當前法治環境和道德約束機制尚不健全,法律訴訟往往是解決問題的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就像貨幣、機構的風險準備金一樣,是最后風險補償手段,其功效是有限的。政府組織增信的原理既適用于大型基礎設施項目,也適用于社區金融等中小企業融資;既有利于增強經濟活力,又有利于加大宏觀調控力度,還有利于控制行業和項目風險。地方政府通過與特定金融機構的合作,能夠將政府組織優勢與金融機構的融資優勢相結合,并將其轉變為信用優勢,建設新型的市場經濟優勢,彌補信用建設空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在信用建設初級階段,各方通過組織增信的原理形成合力,能夠大力推進制度建設和信用建設,有效進行宏觀調控和控制風險。組織增信是市場化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市場建設中可以轉化成多種形式,如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引入外部會計和評級公司、公開透明運作等。通過這些方式積極促進建立各類信用平臺,完善融資體制和發展信用制度,不斷提高地方政府和企業對信用建設的認知程度,使社會信用體系獲得制度保障和長遠發展的動力。同時,通過主動構筑信用結構和風險分擔機制,有效地控制信用風險,優化信用資源配置,開辟開發性金融領域,促進市場業績和核心競爭力的全面提升。
二、國際比較:來自國際的經驗
實施政府增信,發揮政府在市場和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符合國際慣例。即使在發達國家,為克服某些領域的市場失靈和體制缺損,政府也直接出資創辦若干開發性金融機構,解決銀行貸款和資本市場間的連接問題,彌補市場和制度建設中的結構性缺損。
20世紀30年代,針對美國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出現的信用危機、地區間信用不平衡和利息差異、市場不穩定等問題,為消除市場缺損,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社會目標,美國政府從市場建設著手,發起成立多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如FannieMae(美國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以及后來的FreddieMac(聯邦住房貸款抵押公司),作為政府與市場之間的中介,承擔創立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任務。為加速市場建設,政府運用組織增信,賦予機構優惠政策,如隱性的債務擔保、稅收減免、財政部提供信用額度、證券為低風險類及其他業務特許權等,支持機構進行市場化運作。兩家機構很好地實現了政府目標,市場的力量成為政府的力量,使政府發揮著更加主動的調控作用。20世紀90年代,兩家機構的凈資產回報率達到20%以上,遠遠超過保險、商業銀行和儲蓄機構的水平。在房貸二級市場建設上也取得顯著成績,市場缺損不斷得以消除,住房擁有率顯著提高,政府目標得到圓滿實現。美國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和聯邦住房貸款抵押公司兩家機構的發展道路,體現了政府通過機構建設市場、市場發展促進機構完善的理念和方式。
歐洲空中客車是又一個典型政府協調下的組織增信的成功例子。為對付美國波音的壟斷、彌補市場失靈,在法、德、英和西班牙四國政府的支持下,由當時的法國宇航公司、德國戴姆勒宇航公司、英國宇航公司和西班牙宇航公司,采取聯合體式的非企業法人主體方式成立了空中客車公司。空客把所有成員國的政府財力、科研、開發、生產都協調到一個機構里,通過跨國性運用組織增信和開發性金融的共同作用,在流動性平衡和損益平衡的適度分離的基礎上,以政府協調、政府承諾取代資產負債的存量管理,通過建設治理結構、法人、現金流和信用,最終實現由政府入口到市場出口之間的轉化,于2001年成為一家獨立的企業,發展目標是成為上市公司。這是多個國家及政府聯合運用組織增信使項目走向市場出口的孵化過程,是通過政府主動建設市場、制度和信用,彌補體制缺損和制度落后,取得項目建設和體制建設雙成功的過程,最后導向一個高度發育的市場。
三、政府增信理論在開發性金融中的運用
1我國現階段實施政府增信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在保持高速增長的同時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具體表現為資金投入高、效率低、經濟發展不均衡,經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資源配置的低效率為支撐的。特別是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市場、體制缺損與制度建設落后的現象更為突出。與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們最大的差距就在于缺乏一個高效的市場體制與機制,體制和信用缺損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改革開放前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市場和體制建設是一片空白。從進行改革開放開始,到十四屆三中全會確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過不斷建設和發展,初步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的體制建設不是自然演進的,而是要不斷進行建設的。即使是西方發達國家,市場經濟本身也有很多不同模式,差異很大,而且也在不斷地發展變化。實踐證明,這是符合我國市場、體制建設落后國情的現實選擇。
當前經濟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實質上是我國經濟體制、機制等制度性缺陷深層次問題的反映。一方面表現在政府不能有效調節地區間、社會成員間的收入分配差距,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如目前的“三農”、社會保障、就業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問題;另一方面,表現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社會信用缺失和監管不力等。特別是在金融領域,由于存在大量體制缺損和市場失靈,制度建設的任務更加艱巨,突出表現在投融資體制和微觀制度、基礎制度的落后,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金融發展相脫節,使得制度運轉不到位,宏觀調控難以奏效。當前,宏觀調控既要解決經濟泡沫,防止經濟大起大落,又要維護總量平衡,解決當前煤電油運和社會發展瓶頸等結構性問題,但更深層次是要通過政府組織增信解決市場缺損、體制和機制落后等瓶頸制約問題,彌補信用缺損和制度缺陷。
加速市場和體制建設是當前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的惟一選擇,也是實現自覺、主動、跨越發展的必然要求。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通過體制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和長遠意義。體制建設可以看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推動力,而且它是整體的、覆蓋全局的。在經濟全球化、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下,不加速建設體制,會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受到嚴重制約,降低國家競爭能力,甚至威脅國家安全。西方形成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制經歷了漫長的過程,付出了極高的成本和代價。我們不能再走自發演進的老路,因為我們沒有自由進化、重新發育的時間和空間,也沒有財力承受巨大的自然演進成本。相反,我們可以充分發揮后發優勢,通過運用組織增信自覺主動地建設市場和體制,實現跨越式發展。
2政府增信在我國開發性金融中的實踐
開發性金融機構是具有政府賦權法定政府信用的特殊金融機構,當前我國開發性金融的主要載體是國家開發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是政府增信理論在實踐中的天然載體,它通過對政府增信原理的運用,以國家法定信用為基礎和自身市場業績為支柱,實現二者完整統一:一方面通過先進的市場業績來體現和支撐政府信用,另一方面運用政府信用提升市場業績。開發性金融機構通過與地方政府簽訂金融合作協議、約定共建信用、貸款支持、承諾還款來源和方式等內容,可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和信用體系。同時,通過運用地方政府增信,可更好地貫徹和發揮宏觀調控職能。
國家開發銀行城市基礎設施貸款項目的成功是組織增信原理運用的典范。針對我國現階段城市化進程加快、各地自身財力遠不能滿足建設的需要,國家開發銀行積極發揮開發性金融的先鋒作用,以自身融資優勢與政府組織優勢相結合,在與地方政府簽訂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基礎上,對涉及城市基礎設施多個行業的貸款項目實行打捆,通過推進組織增信整合資源,建立風險控制機制和信用體系,使雙方尤其是地方政府真正站到風險控制和約束的角度上,從而減少風險和損失,使市場建設和項目建設雙成功。在這個過程中,充分發揮政府組織優勢,堅持規劃先行,共筑信用和融資平臺,著力推進治理結構、法人、現金流、信用等四項建設,實行信用和債項的雙重管理。通過集中整合地方財力、城市規劃及各類資源,使政府能夠系統、配套和集中地完成一些急需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防止在土地批租過程中滋生腐敗,加強了城市規劃管理。
政府增信對控制風險、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全社會信用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信用建設的力量和成果使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客戶進一步加深了對財政融資、信貸融資和證券融資的認識,使之認識到自身信用是企業信用和市場信用的重要支撐,更認識到政府對推動信用體系和信用制度的建設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現在各級政府陸續提出了建設信用地區、誠信政府、金融安全區的目標,與國家開發銀行合作的大部分城市都對城市建設的企業主體進行改造重組,重新整合城市建設領域的信用資源,以適應融資體制建設的需要。作為政府信用的財政補貼、政府特許收費資源被轉化為企業信用,政府建立專項償債資金的做法被廣泛接受。
四、基本結論和對策啟示
政府增信在依靠政府信用運轉的基礎上,不斷運用和放大政府信用在市場建設中的功能與作用,它成為組織增信的社會功能,成為市場經濟分配資源的新的基礎性平臺、支柱,通過建設市場實現政府意志。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在保持高速增長的同時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經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資源配置的低效率為支撐的。特別是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市場、體制缺損與制度建設落后的現象更為突出,體制和信用缺損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開發性金融機構是政府增信理論在實踐中的天然載體,它通過對政府增信原理的運用,較好地實現了國家法定信用基礎和自身市場業績支柱的完整統一。一方面通過先進的市場業績來體現和支撐政府信用,另一方面運用政府信用提升市場業績。
目前我國發展中經濟、發展中市場、發展中體制的基本國情決定了開發性金融在相當一段時期內還將發揮重要而獨特的作用。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的關鍵時期,市場機制還很不完善,經濟發展的基礎薄弱,面臨著追趕發達國家的艱巨任務,在這種情況下,必須依靠開發性金融的優勢,集中資源投資于基礎設施、技術產業和重點產業,鞏固農業基礎,擴大出口貿易。因此,盡管從世界范圍看,政策性金融的總體規模是縮小的,但是對于我國來說,開發性金融在特定時期內可能要在遵循市場原則的前提下有所擴大。
橫跨政府意志和市場規律的開發性金融機構已成為政策性銀行改革和職能調整的主流趨勢,因此,政府增信在開發性金融中的應用還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與開發性金融不斷尋求并打通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新的瓶頸制約,幫助政府實現其在新的領域提出的新的目標一樣,政府增信在開發性金融中的應用領域和方式也會不斷創新。聯系到中國未來城市化、消費升級等經濟發展大趨勢,政府增信在開發性金融的下述領域將繼續發揮重要作用,作用的形式也可能不斷進步和創新[4]。第一,與住宅相關聯的,如抵押貸款證券化,以及設立相關機構問題。第二,高新技術產業的融資。第三,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第四,市政建設融資。第五,如何在國家的金融穩定方面發揮作用,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為該領域的金融活動創造一個調控的機制。這些新的領域可能是商業金融不愿涉及的,開發性金融要在這些領域擴大范圍,在盈利的基礎上打通該領域的融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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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信用的基本特征范文4
一、關于公司債券概念的界定
關于公司債券的概念,在教科書中都基本這樣定義:“公司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同時還進一步解釋,它表明發行債券的公司和債券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公司債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債權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與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點,債券持有人有按約定條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權利,取得利息優先于股東分紅,公司破產清算時,也優于股東而收回本金。但債券持有者不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等各項活動。
上述表述對“公司債券”的定義與解釋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如果要真正從理論上理解公司債券概念,還必須進行以下分析:
1.公司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
首先,公司債券作為一種“證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夠“證明經濟權益的法律憑證”?!白C券”是各類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債權及財產所有權憑證的統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擁有和取得相應權益的憑證。
其次,公司債券是“有價證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經濟價值,并且自身帶有廣泛的社會接受性,一般能夠轉讓,作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有價證券”是一種所有權憑證,一般都須標明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轉讓和買賣,其本身沒有價值,但它代表著一定量的財產權利。持有者可憑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貨幣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這類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具有了交易價格。
2.公司債券是由“公司”發行的
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債務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組織形式的企業。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業,是“公司化”了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的企業必須是公司制企業,即“公司”。一般情況下,其他類型的企業,如獨資企業、合伙制企業、合作制企業都不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產權基礎,都不能發行公司債券。國有企業屬于獨資企業,從理論上講不能發行公司債券,但是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中國的國有企業有其不同于其他國家的國有企業的特別的產權特征,也可以發行債券——企業債券(不是法律上的公司債券)。而且,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發行公司債券。從理論上講,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必須是承擔有限責任的,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類型的公司,如無限責任公司、股份兩合公司等,均不能發行公司債券。
3.公司債券須通過“發行”得以實現
公司債券必須由其發行人面向其投資者通過“發行(issuing)”才能實現。
公司債券“發行”是發行人通過出售自身的信用憑證——公司債券獲得資金,同時公司債券投資者通過支付資金購買發行人的信用憑證的一種信用交易過程。
從法理上講,發行是一種“要約行為”。作為公司債券的發行,發行人一般通過公司債券發行章程或者發債說明書方式進行要約,只要承認和接受“要約”條件并愿意支付必需資金的投資者,都可成為公司債券投資人,同時,凡是購買公司債券的投資者,都等于認可接受了“要約”,就必須履行“要約”上的義務和有權獲得“要約”上的權益。在公司債券發行過程中,必須按照“要約”的基本特征,在發行章程或發債說明書上明確公司債券的發行人、發行對象、募集資金用途,以及公司債券的所有要素內容,包括發行人、發行規模,期限、利率、付息方式、擔保人以及其他選擇權等等,因此,發行公司債券作為一種“要約”行為,是公司債券的“出售一購買”契約的簽定過程。
一般地,發行包括公募和私募兩種。公募發行是面向社會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發行,這種方式的證券發行的允準比較嚴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發行是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的發行,其審查條件相對寬松,也不采取公示制度。
4.公司債券需要“還本付息”
公司債券之所以是公司債券,在于公司債券的主要特征:還本付息,這是與其他有價證券的根本區別。首先,公司債券反映的是其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因此,公司債券到期是要償還的,不是“投資”“贈與”,而是一種“借貸”關系。其次,公司債券到期不但要償還,而且還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這是投資者將屬于自己的資金在一段時間內讓度給發行人使用的“報酬”。對投資者而言是“投資所得”,對發行人來講是“資金成本”。對于利息確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動利息兩種:對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間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個月付息一次)兩種。
5.公司債券具有“一定期限”
公司債券反映的是債權債務關系,是一種借貸行為,“有借有還”,這就要確定經過多長時間償還。首先,按照金融學一般理論,公司債券作為一種資本市場工具和作為一種長期資金籌集渠道,期限都須在一年以上,其次,這種期限即包括公司債券的存續期限,還包括公司債券付息期限:第三,雖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變化。如在發行時,可在發債說明書中規定提前贖回條款、延遲兌付條款等,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礎上事先確定的變化。另外,在發達資本市場國家,還曾經發行無限期公司債券,但這種是一種非常特殊的債券,目前已基本不存在。
6.公司債券的期限和還本付息條件要“事先約定”
公司債券發行人向投資者出售信用憑證——公司債券,獲得的是屬于投資者的資金,投資者支付資金獲得的是公司債券憑證及憑證上表示的發行人的承諾,包括期限承諾和利息承諾。既是承諾,一是要事先作出,二是要明確承諾的內容。同時,作為一種要約,必須在要約文件上就要約事項,包括發行規模、期限、利率、還本付息方式和其他必須選擇和可選擇的事項“事先約定”。
7.公司債券的發行要“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發行公司債券不管對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而言,還是對政府監管部門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對于發行人而言,發行公司債券屬于向社會投資者出售信用、增加負債的重大社會融資行為,幾乎所有國家的公司法都規定,發行公司債券需要公司決策機構,如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批準,公司經營管理層不得擅自決定發行公司債券。對于政府監管機構而言,由于發行公司債券涉及到社會重大信用,對穩定社會經濟秩序、維護投資者權益都有重大影響,因此幾乎所有國家的公司法都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報經政府有關監管機構批準或核準,或者到政府監管機構登記、注冊,否則,就屬于違法行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兩層含義:(1)需經公司決策層,如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批準,(2)需經政府監管部門同意。政府監管部門在同意發行公司債券的審查過程中,還通過有關法律法規在信用評級、財務審計、法律認證、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嚴格要求。
二、相關債券品種發展分析
以上分析都是針對理論上的公司債券概念進行的。然而,我們應該認識到,現實中的公司債券概念與理論上的公司債券概念是有一定差距的:一是現實中的公司債券必須以理論上的公司債券為基礎,在制度設計、體制安排、運行方式等方面必須與理論意義上的公司債券的基本原理和核心思想相一致:二是單純理論意義上的公司債券是沒有現實意義的,必須根據不同國度、不同時間的法律基礎進行現實的制度設計和體制安排,在品種設計中,既可以設計為公司債券,也可以設計為其他名稱。如在中國,在法律法規安排上,既有公司債券、也有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但這些不同債券品種的設計必須以理論意義上的公司債券為基礎,與理論意義上的公司債券相一致。因此,我們在公司債券品種設置以及監管體制安排上,要嚴格區分理論意義上的公司債券概念和現實意義上的公司債券概念,不能簡單地將理論意義上的公司概念套用在現實制度安排上,必須根據不同國度的經濟社會制度和法律框架進行符合實際情況的體制安排。
因此,理論意義的公司債券在進行現實體制安排時,債券名稱不必拘泥于“公司債券”,可以有其他名稱,如中國的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日本的金融債券、美國的市政債券,以及次級債券、資產支持債券等等,這些債券雖然在名稱上不是“公司債券”,但其理論基礎上仍是公司債券理論,是在不同的經濟體制和法律框架下的體制安排,既有理論基礎,也有法律基礎,是理論意義上的公司債券在不同經濟體制下、不同法律環境中、針對不同問題的變化或延伸。
1.企業債券
企業債券誕生于中國,是中國存在的一種特殊法律規定的債券形式。按照中國國務院1993年8月頒布實施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從企業債券定義本身而言,與公司債券定義相比,除發行人有企業與公司的區別之外,其他都是一樣的。
對于中國企業債券概念,目前有兩種觀點:(1)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與公司債券沒有區別:(2)企業債券在理論上是不成立的,是一個不規范的概念。
筆者認為,以上兩種觀點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卻不準確和完整。
首先,分析一下中國企業債券存在的法律基礎。
中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除前款規定的企業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企業債券”。中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可以依照本法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看出,從法律法規角度看,企業債券概念比公司債券概念的外延要大得多,正如企業涵蓋公司一樣,企業債券也涵蓋公司債券。
從發行條件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的企業債券發行的基本條件有五條:(1)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2)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
(3)具有償債能力:(4)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5)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顯然,《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很一般?!豆痉ā芬幎ǖ墓緜l行的基本條件有六條:(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2)累計債券余額總額不超過凈資產額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對比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容易看出,發行公司債券的基本條件是在發行企業債券的基本條件基礎上,為體現公司債券特點提出的進一步要求。如,從資產規模(包括凈資產余額)方面,公司債券的規定比企業債券規定更具體,從盈利情況要求看,公司債券比企業債券提出了更進一步的要求:從籌集資金用途看,兩者基本上一樣,從利率控制看,公司債券是遵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十八條“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的要求執行的。
在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發行管理上,《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范的范圍是在境內注冊的所有企業法人(當然包括公司法人)發行的債券,公司債券的發行應該在首先服從《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基本前提、滿足《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要求的基本條件下,然后再按照《公司法》有關公司債券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即是說,沒有按照《公司法》規范的企業,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規定發行企業債券:而滿足《公司法》發行公司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則應按照《公司法》發行公司債券,同時它也是企業債券,也滿足《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有關要求。
其次,再分析一下中國企業債券存在的理論基礎。
公司債券之所以能夠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存在、之所以能被設計為一種融資制度和融資工具,在于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有著存在與發展的產權基礎:(1)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2)實行有限責任制度,(3)產權明晰。
一般來看,除公司以外的其他類型的企業都不同時具備這三個產權方面的要求,如企業,包括單一投資企業(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沒有實質分離,合伙制企業(二人以上按照協議共同出資)實行的不是有限責任制度,產權不清晰。因此,非公司制企業一般不能對外公開發行債券。
問題是國有企業。很多國家都存在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指資本金全部或部分屬于國家所有,并為國家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企業。對于資本金只有部分屬于國家所有的國有企業,這類企業一般都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等組織方式出現,即國家或政府與其他股東各占不同的股份比例。一般情況下,這類國有企業(公司)滿足公司債券存在與發展的三個方面的產權基礎,發行公司債券是有理論基礎的。對于資本金全部屬于國家所有的國有獨資企業而言,在完全市場經濟國家,國有企業都不具有發行公司債券的產權基礎:(1)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2)有限責任制度,(3)產權明晰。因此,在理論上國有企業一般不允許發行公司債券。即使發行債券,國家或政府也要承擔連帶的無限責任,在某些方面屬于政府債券的性質。
但是,隨著中國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目前中國國有企業的產權性質有著鮮明的特點:
第一,《公司法》規定可以設立承擔有限責任的國有獨資公司,并且可以發行公司債券。
第二,1992年7月23日國務院實施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規定“企業轉換經濟機制的目標是,使企業適應市場要求,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商品生產和經營單位,成為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1994年7月24日實施的《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又規定:國有企業要”建立明晰的產權關系“,”企業財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企業獨立支配其法人財產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國家對企業承擔的財產責任以投入企業的資本額為限。企業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樣,即使不是國有獨資公司的國有企業,也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產權基礎。因此,在中國的法律框架下,此類非公司制國有企業發行債券有其理論基礎,當然,只能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發行企業債券。
第三,按照中國《公司法》,不是所有的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產權基礎的公司都能發行公司債券,如在“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之外,發起人中沒有或只有一個國有企業或國有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法律上就不能發行公司債券,但是在理論上可以發行企業債券,在這樣錯綜復雜的情況下,企業債券為此類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債券融資找到了出路。
綜上所述,我們對企業債券可以這樣理解:
(1)企業債券是中國特殊法律框架和特定體制基礎下的一種制度安排,特指中國國有企業發行的債券,在理論和實踐上都不具有一般性。
(2)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有著密切關系:企業債券包含公司債券,公司債券是企業債券一種特殊形式,公司債券首先遵循企業債券的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進一步接受關于公司債券的規范管理。
(3)企業債券在理論上與公司債券理論是一致的,企業債券運作遵循的基本規律與公司債券相同。
(4)企業債券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發展過程中的歷史產物,隨著中國逐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隨著國有企業按照現代公司制度逐步規范,企業債券概念的內涵將發生變化。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誕生于日本,是在日本特定的金融體制下產生的債券品種,中國從上個世紀80年代引進金融債券,韓國前一個時期也引進了金融債券品種,也是一個較為特殊的概念。
在日本的債券體系中,從發行主體的性質看,大體分為三類:政府債券(包括國債、地方債和地方保證債)、金融債券、公社債(即公司債券)。其中發行金融債券的發行主體主要有:日本興業銀行、日本長期信用銀行、日本債券信用銀行、商工組合中央金庫、農林中央金庫、東京銀行、全國信用金庫聯合會等,這些機構在日本的金融體系中雖屬于“民間專業金融機構”,但具有濃厚的政府色彩。日本政府根據其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不斷地對需要發展的行業和企業給以強有力的支持,以提高其經營和競爭能力,從而為不同支持對象建立了穩定的資金供應渠道。
日本的金融債券不同于該國的公司債券(公社債),遵循不同的法律法規。即使金融債券本身而言,不同發行主體發行的金融債券又遵從不同的法律法規,因此,金融債券是一個特殊的債券品種,在理論上不具有一般性。
中國境內發行金融債券始于1985年,到目前為止,共發行過三類金融債券:
(1)1985年,為了解決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不足問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被批準向社會公開發行金融債券,用于發行特種貸款,支持一些產品為社會所急需、經濟效益好的建設項目的掃尾工作,以促進其迅速竣工投產。同時,規定發行金融債券要貫徹量出為人的原則,即根據特種貸款的實際需要,在批準的額度內發行,以免所籌資金因利率較高用不出而發生虧損。這種金融債券繼續一直持續到1992年,大約發行了二百多億元,以后再沒有發行過。這種金融債券的特點是,從發行目的看,它類似于政府債券,是為了貫徹國家經濟政策,完成國家資金管理機構承擔的融資任務,而不是為了金融機構自身多賺取利潤。但從發行辦法看,它又類似于企業債券,既不給各地下達指令性指標,也不做政治動員,完全依靠金融債券自身的特點上市發行。
(2)1994年,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相繼成立,這三家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和信貸資金開始由國家財政撥付,但是由于財政困難不能完全滿足這三家銀行的資本金和信貸資金的需求,國務院批準它們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金融機構發行特種金融債券。到2002年底,這三家銀行共發行此類金融債券15299億元。
(3)1997、1998兩年,為了解決證券回購出現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了14家金融機構先后發行16次金融債券,發行總規模56億元。這些金融機構包括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國泰證券有限公司、南方證券有限公司、廣東發展銀行、海南發展銀行、北京京華信托投資公司、中興信托投資公司,海南匯通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海南賽格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中銀信托投資公司、海南國際租賃公司、新疆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四通財務公司等。
可以看出,中國境內發行的金融債券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金融債券的發行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依據,都是特別批準的;(2)有非常強的目的性,都是針對特定問題的特殊性而發行的,主要體現在資金用途上:第一類是為了發放特種貸款,第二類是了解決證券回購出現的問題,第三類是為了解決本來應國家財政不斷注入的信貸資金短缺問題,(3)每一類金融債券都有階段性,都有其歷史使命。
關于金融債券概念的界定,有關文獻中是這樣描述的:“由政府指定的從事長期貸款業務和進出口業務的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是長期信用銀行法等特別法批準的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而有關教科書又是這樣定義,“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但是,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如《商業銀行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都提及到了“金融債券”,但從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對“金融債券”進行定義和規范。因此,如何界定中國的“金融債券”概念,以及金融債券的性質與法律地位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筆者同意上述教科書的定義,即“金融債券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這個定義包含兩層意義:第一,發行人是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二,金融債券本身的特征與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沒有任何區別,如果發行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滿足《公司法》關于發行公司債券的規定條件,那么金融債券就是公司債券:如果不滿足,則是企業債券。因此,在教科書把金融債券與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并列列舉是欠妥當的。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通過研究美國債券市場來證明這一點。美國債券市場從發行主體的地位來分,可分為國債、市政債券、公司債券和其他債券衍生品種。從理論上講,國債和市政債券都是公共債券或者政府債券(當然,市政債券中收益債券在理論上屬于公司債券,后文詳述),債券衍生品種也基本從公司債券衍生的,因此,真正由私人機構發行的債券只有公司債券,這些私人機構既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也包括工商企業等非銀行機構,從這個角度看,日本和中國出現金融債券在美國也就是公司債券。
綜上所述,理解金融債券應注意以下幾點:
(1)單獨的金融債券是沒有特殊理論意義的,只是針對金融機構這個特殊的發行主體一個特定的名稱,只是在中國、日本金融體制改革和發展過程中,為了解決某些特定問題而出現的,其理論基礎是公司債券理論,是理論意義上的公司債券在日本、中國、韓國等一些國家法律框架下的體制性安排。
(2)就中國而言,隨著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不管是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都將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逐步按照公司化規范、企業化經營,其發行的債券也將服從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的管理模式。
3.市政債券
市政債券(MunicipalBonds),又稱市政證券,是指州、市、縣、鎮、政治實體的分支機構、美國的領地、以及它們的授權機構或機構所發行的證券。市政債券起源于19世紀20年代的美國,當時城市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地方政府部門開始通過發行市政債券籌集資金,到了20世紀70年代以后,市政債券在世界部分國家逐步興起。
對于市政債券概念,很多人都把它理解為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屬于政府債券的一種。筆者認為,這種說法從理論上講不夠完整。
按照比較一致的看法,市政債券大體可分為兩類,一般責任債券(generalobligationbonds,或GOs)和收益債券(或收入債券)(revenuebond)。一般責任債券是由州、市、縣或鎮(政府)發行的,均以發行者的稅收能力為后盾(以一種或幾種方式的稅收),其信用來自發行者的稅收能力。收益債券是由為了建造某一基礎設施依法成立的機構、委員會和授權機構,如修建醫院、大學、機場、收費公路、供水設施、污水處理、區域電網或者港口的機構或公用事業機構等所發行的債券,其償債資金來源于這些設施有償使用帶來的收益。收益債券故此得名。
首先,對于一般責任債券,我們可以進行以下理解;第一,這種債券是以地方稅收能力作為信用基礎的,違約的情況極為罕見,本金和利息都能定期足額及時支付,因此也被稱為“信息與信譽完備債券(fullfaithandcreditbonds)”(與“金邊債券”有些相似)。第二,這種債券以發行人(有關地方政府)的一種或幾種方式的稅收作為償債資金,與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預算聯系在一起,因此這些債券應該稱為地方政府債券。因此,對于一般責任債券而言,市政債券可以理解為地方政府債券,其理論基礎屬于公債理論。
其次,對于收益債券,第一,這類債券是“地方政府”的機構或授權機構發行,其償還資金來源于投資項目的收益,與“地方政府”的預算沒有直接關系,第二,“地方政府”并不為此類債券的償還進行擔保,不是“地方政府”財政預算中的直接債務或者或有債務,與“地方政府”預算既無直接聯系,也無間接關系。因此,把這種債券理解為“地方政府債券”既沒有理論依據,也不符合實際。
至于在美國的債券體系中,為什么把這兩種債券作為一類債券——市政債券來管理,是與美國特定的政府框架、經濟體系和財政制度有直接關系。第一,在美國,政府管理社會經濟是把私人經濟和公共經濟分開管理的,對于一般的競爭性行業和企業,在美國這個充分競爭的經濟環境中,政府對私人經濟,除了征稅,其他一概不管:而對于類似醫院、大學、機場、圖書館、收費公路、供水設施、污水處理、區域電網等這些公共工程或公用事業,政府就通過各種方式給以支持,包括在資金籌集方面。如市政債券免征聯邦所得稅。實際上,市政債券也正是基于這個目的才得以產生的。第二,這些公共產品——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的建設,不同于其他需要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如警察系統、消防系統、城市道路及相關設施等。但問題是,前者的使用是要付費的,而后者是免費的。對于公共產品,不管是收費的、還是免費的,政府都要支持和促進發展,都要提供資金支持。免費使用的警察系統、消防系統、城市道路及相關設施的投資由地方政府可以通過發行一般責任債券來籌集資金;收費的醫院、大學、機場、圖書館、收費公路、供水設施、污水處理、區域電網等這些公共工程或公用事業的投資可以通過發行收益債券來籌集資金,并且購買這些債券的投資收益是免稅的,這都屬于地方政府的職責,都屬于地方政府并行操作的事情。因此,這就是為什么在美國將“一般責任債券”和“收益債券”放在一起作為“市政債券”管理的原因。
因此,從以上可以看出,“一般責任債券”和“收益債券”在理論上是有很大差別的:首先,一般責任債券屬于政府債券,其信用基礎屬于政府信用,發行這種債券的地方政府須對其償還負有無限連帶責任:而收益債券的信用基礎來自于投資項目的未來收益,償債責任由發行債券的機構或授權機構以及投資項目負有限責任,地方政府不須負任何償債責任,因此,一般責任債券在理論上屬于公債理論。其次,收益債券的信用基礎,內在機理與公司債券基本相同,在理論上應該歸類為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也是理論意義上的公司債券在美國特殊的經濟制度、財政體制和法律框架下的一種體制性安排。
那么,中國該如何借鑒美國的市政債券經驗呢?筆者認為,在中國的政府體系和財政體制現狀下,應該把“一般責任債券”和“收益債券”分成兩個完全不同的債券品種加以借鑒和發展:
首先,一般責任債券屬于地方政府債券,借鑒一般責任債券問題就變成中國是否發展地方政府債券問題。對此,筆者的觀點是:(1)在中國當前的財政體制下,不宜發展地方政府債券。其根本原因有二;一是中國的地方財政與中央財政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一旦地方政府債券出現信用風險,都將累及到中央財政,最后所有的償債責任都將集中到中央財政。二是中央政府維持社會穩定的責任很大,在社會穩定與經濟問題方面的選擇上,中央政府更偏好維持社會穩定,一旦地方政府債券的出現信用風險,并且在地方政府確實無能為力的情況下,中央政府就不會袖手旁觀,最后還會累及中央財政。(2)地方政府長官的短期行為,將導致越是沒有償還能力的地方政府,其發債的積極性越高,更加大了地方政府債券的信用風險。
其次,對于收益債券,筆者認為其特點有三:一是發行人在法律上是獨立于政府的企業法人,二是其資金用途為政府支持的公共工程和公用設施,三是投資收益免收利息稅。就中國如何借鑒收益債券問題,筆者認為可以有兩種方式:一是為收益債券單獨立法,在收益債券的發行人確立、發行條件、資金投向都做出明確的規定,成為一個單獨的債券品種存在,但問題立法過程會很長,影響收益債券的發展,二是將其納入企業債券或公司債券管理,只是在某些方面做一些特別規定。實際上,中國以前發行的企業債券或公司債券有不少在特征上都與收益債券有相同之處。
綜上所述,對市政債券的理解和借鑒應把握以下幾點:
(1)市政債券是在美國特定的政府管理體制,包括財政體制下產生的一個債券品種,中國在市政債券管理上的借鑒不能簡單將美國的管理經驗以及制度設計“移植”過來,要學習其核心思想和基本原理。核心思想是;為促進社會效益較好、而經濟效益短期內難以體現的大型基礎性公用工程的建設,地方政府可以通過面向社會發行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驹硎牵嚎梢杂猛顿Y項目的未來收益作為債券的信用基礎發行債券。
(2)市政債券的理論基礎根據種類不同,既有公債理論,也有公司債券理論。對于一般責任債券,其遵循的經濟理論應是公債理論,而收益債券的理論基礎則屬于公司債券理論,在管理上也應與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相統一。
(3)中國借鑒市政債券只能從收益債券開始,目前尚不能發行一般責任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但是,“十六大”確定了國有資產的兩級管理體制,這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提供了一定的基礎,應該進一步深入研究。
4.可轉換公司債券(ConvertobleBond)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全稱為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照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概念,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公司債券,與公司債券有共同之處:在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之前,其特征和運作方式與公司債券相同,它實際上就是公司債券。如果是附息債券,則按期支付利息:如果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到期之前沒有轉換為股票,或者沒有全部轉換為股票,則這些可轉換公司債券如一般意義上的公司債券一樣,必須還本付息。并且在還本付息以后,這些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壽命就宣告結束。
其次,可轉換公司債券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債券有著明顯的區別:一般意義上的公司債券須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還本付息,還本付息全部完成以后,公司債券的壽命即完全結束,而可轉換公司債券一旦轉換為股票以后,其具有的公司債券特征全部喪失,而代之出現的是股票的特征。
第三,從理論上,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理論基礎既有公司債券理論,也有股票理論。在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時,主要以公司債券理論為主,也要考慮股票理論:在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時,在定價方面既適用公司債券定價理論,也需參考股票定價理論:在轉換為股票以后,主要是股票理論。
5.資產支持債券(Asset-BackedSecurities)
資產支持債券,也稱資產支持證券,資產證券化,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在80年代金融創新中涌現的金融品種,是以某種資產組合為基礎發行的債券。1985年3月,美國的斯佩里金融租賃公司(SperryLeaseFinanceCorporation,現改為Unisys)為了融通資金、改善經營,以1.92億美元的租賃票據為擔保,發行了世界上第一筆資產支持證券,隨后,馬林·米蘭德銀行(MarineMidland)于5月發行了世界上第一筆以汽車貸款擔保的資產支持債券。由此,引發了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資產證券化的浪潮。
到目前為止,能夠進行資產證券化的資產可以有以下幾類:(1)住房抵押貸款,(2)應收賬款,(3)消費貸款,包括汽車貸款、學生貸款、房屋建造貸款等,(4)設備租賃貸款:(5)信用卡。
一般來講,資產支持債券發行過程是這樣進行的:(1)上述資產的擁有者,一般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資產支持債券的發行者——特設目的載體(special-purposevehicle,簡稱SPV)“真實出售”需要證券化的資產,(2)SPV將購買到的資產重新包裝,根據質量不同,將資產按不同等級分類(有時還通過擔保提高其信用等級),以這些資產為信用基礎發行債券募集資金。
關于資產證券化,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特征:
第一,資產的原始擁有者不是資產支持債券的發行人(issuer),只是發起人(sponsor),他們把其擁有的資產組合(p001)出售給了SPV,SPV才是資產支持債券的發行人或者債務人。
第二,資產的原始擁有者向SPV出售資產屬于“真實出售”,即這部分資產與其原始擁有者在法律上已經沒有任何關系,即使原始擁有者發生破產,這部分資產也不會遭到清算,從而達到了破產隔離的目的,資產支持債券的持有人權益得到了保證。
第三,資產支持債券發行人本身不進行生產經營,沒有經營利潤,其發行債券的還本付息資金來源是其收購并證券化資產的收益。
對于如何認識和借鑒資產支持債券或者資產證券化問題,筆者認為應該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資產支持債券與傳統意義上的公司債券最大的區別在于與公司債券信用基礎不同,一般意義上的公司債券的信用基礎是公司債券發行人的信用歷史,資產規模、資產質量和經營利潤,都是已經發生的、或存在的信用基礎形式,而資產支持債券的信用基礎不在于SPV的資產規模,資產質量和經營利潤,而是支持債券的資產的未來收益,擔保人的信用或抵押物。這是公司債券的創新和發展,是資產支持債券的核心思想。
第二,資產證券化最大優點在于通過證券化使非標準化、非流動性的資產達到標準化,提高其流動性,資產的流動性風險得以降低,這是資產支持債券的基本原理。
第三,關于SPV的組織形式和法律地位問題。既然SPV能夠發行債券,它必須是獨立的經濟法人,產權清晰,并且要承擔有限責任。因此,SPV一般形式應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在理論上和法律地位上相應地也應是公司債券,在管理上接受公司債券有關法律法規的規范。但由于資產支持債券終歸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債券有較大差別,一般應為資產支持債券制定特別的法律法規,但不應與有關公司債券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相矛盾。
也有人提出可以將SPV設立為一個信托機構,然后發行信托收益憑證。筆者認為,至少有以下幾個問題需要探討:(1)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資產支持債券,“債券”和“收益憑證”有很大的原則區別,這種方式進行的資產證券化不是規范意義的資產證券化。(2)以信托方式發行收益憑證,不利于保護收益憑證持有人的權益。這是因為,一般來講,收益憑證發起人不允諾最低收益,也不具有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和進行充分及時、準確和完整的信息披露的條件,這使得收益憑證持有人既不能如購買公司債券一樣得到最低收益保證,也不如股票投資人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下減少“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其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因此,筆者不支持以設立信托的方式進行資產證券化。
第四,關于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mortgage—backedsecurities,簡稱MBS),在很多文獻中都把其與資產支持債券或者資產證券化分開研究,沒有把其作為資產證券化的內容之一進行研究。筆者認為:
(1)這種分法有其合理的一面。首先,MBS產生于20世紀30年代,是政府為了促進住房建設,通過出資設立有關專門機構,購買私營機構的住房抵押貸款,然后進行證券化發行支持債券。如1938年,美國政府根據《國民住宅法》成立了“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FannieMac)”。該機構的主要任務是開辟住房抵押貸款的二級市場,主要購買聯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軍人管理局擔保的抵押貸款。從經濟機理上分析,FannieMac在抵押貸款市場上的作用類似中央銀行,它通過買賣金融機構的的抵押貸款來對這些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政府為進一步促進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發展,1968年,又出資成立了一家新的“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GinnieMac)”,1970年,又創立了一家抵押貸款公司——聯邦住宅貸款抵押公司(FreddieMac)??梢钥闯?,MBS與ABS的最大區別在于,MBS是由聯邦政府出資并主導,旨在促進住房建設的一種政策舉措,而一般意義上資產支持債券屬于民間的、私有的經濟行為。其次,以上機構發行的債券都有強烈的政府背景,甚至還通過政府財政擔保,在某些程度上屬于“政府債券”,與一般意義上的私營機構進行資產證券化有很大差別。
(2)就核心思想、基本原理和運作機理看,MBS與ABS是一致的,都是“一個以某種資產組合為基礎發行證券的過程”。因此,在對MBS進行理論分析時,應該與ABS放在一起討論,即是說,MBS與ABS的理論基礎應是相同的。
金融學信用的基本特征范文5
【關鍵詞】 啃老族;學校教育;家庭教育
一、何謂“啃老族”
眼下,“啃老族”成了一個熱門話題,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對象。它是指一些不升學、不就業、不進修或參加就業輔導,終日無所事事的族群?!翱欣献濉币步小俺岳献濉被颉鞍献濉?。他們并非找不到工作,而是主動放棄了就業的機會,賦閑在家,不僅衣食住行全靠父母,且花銷往往不菲?!翱欣献濉蹦挲g一般在23~30歲之間,有謀生能力,卻仍得靠父母供養的年輕人,社會學家稱之為“新失業群體”。
著名的教育數據咨詢公司麥可思(MyCOS)曾就“2008年度中國大學畢業生就業報告”做了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07年495萬大學畢業生中,有10.99萬的大學生放棄了求職和求學,甘心當起“啃老族”,而且男生明顯多于女生,女生比男生少三分之一?!翱欣献濉敝?還有15%的人畢業于211院校。
二、“啃老”之弊
1.“啃老族”啃掉父母的心,啃掉父母寄予的厚望
中國傳統文化素有“養兒防老”的觀念,父母全身心培育子女,期望子女長大成人后能扛起大梁,至少能養活自己,孝敬父母。中國還有句古話叫“三十而立”,意指30歲的人應該能依靠自己的本領獨立承擔自己應承受的責任,并已經確定自己的人生目標與發展方向。
2.“啃老族”啃掉的是自身生存能力
雖然整體社會環境下,就業壓力大,工作不好找,崗位不理想,但這也不是“啃老”的理由。人最基本的技能就是生存,動物也是如此。人的生存條件取決于社會的需要,可以爭取為社會貢獻自己力量的機會就是個人才能,一個連自己都養不活的人,豈能奢望對社會做出貢獻?!翱欣献濉比洪L期游離于社會就業群體之外,其結果必然會使自己邊緣化,隨著年齡的增長,自身的生存能力不斷弱化,成為社會的棄兒。
3.“啃老族”啃掉的是社會對他們的期望
站在社會責任感的角度,就業是成年人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建立個人信用的基礎。在精神上無法“斷奶”、經濟上無法獨立的人,永遠無從談起作為“人”的社會意義,更不可能承擔起推動社會發展的應盡義務。人總是要長大的,也必須長大,年輕人應該學會“自我斷奶”、自我生存。國務院總理曾說:“就業不僅關系一個人的生計,而且關系一個人的尊嚴”。就業是每個成年人需履行的義務,是每個人自身的需求。
二、“啃老”原因之分析
在中國,“啃老”現象并非一開始就存在,而是伴隨著高等教育的普及,尤其是1999年高校擴招后導致就業
困難而出現的。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副司長宋德民介紹,1999年全國高校擴招了48%,其中,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規模從1998年108萬人擴大到159萬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司長于法鳴曾談到,截至2009年8月,我國仍有300多萬高校生沒有就業,且相當一部分畢業生來自二類院校、三類院校的,就業難度更大。高校擴招、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不平衡是“啃老”出現的原因之一,但把其歸為根本和唯一原因,有失公允。要深究“啃老”現象背后的原因,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分析。
1.客觀原因
(1)經濟根源。眼下,就業壓力大,社會保障機制薄弱,一些年輕人無所事事,久而久之產生惰性,沒有職業,沒有收入,沒有勞動、失業、醫療等保險,兩囊空空。
(2)文化根源。中國人“傳宗接代”的傳統觀念是根深蒂固的,“啃老族”絕大部分是當年的獨生子女,從一出生父母長輩對他們倍加溺愛和呵護,使他們自小衣食無憂,未受過任何委屈,習慣了一切由父母包辦,喪失了獨立自主的能力,長大成人后無法從精神上“斷奶”、無法從經濟上獨立,對父母依賴至極;從另一角度講作為家長,他們把養育后代和維系和睦家庭視為生活的第一,對子女往往采取縱容的態度。
(3)家庭根源。面對 “啃老族”,其父母長輩往往是持萬般無奈的態度。認為“目前形勢不樂觀,孩子個性強,逼他去做不想做的事情,會引起負面效應”,“別人家的孩子也在家閑著,又不光是自家的孩子”……父母長輩這樣的思想,其實是縱容“啃老族”“猛啃”、“久啃”,反而助長了“啃老”的氣勢。
2.主觀原因
這歸結為“啃老族”本身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在北京市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民盟北京市委對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進行的一份調查報告引起了代表們的關注。調查發現當前北京地區大學生“非就業”狀態呈上升趨勢。調查稱面對就業壓力,“啃老族”悄然出現,他們多為獨生子女,父母溺愛導致獨立生活能力低下、吃苦耐勞精神不強、依賴心理嚴重。尤其是近幾年,大學畢業生數量增長快,就業壓力加大,一些學生在找工作過程中對家庭有較大的依賴感,“等、靠、要”的思想比較嚴重。如心理上脆弱,適應能力也不強。他們都是城市獨生子女,對于如何在社會上生存、立足,他們基本上毫無經驗。一直以來學校生活又相對封閉,一旦踏入社會遇到困難,他們就會產生退縮和萎縮的情緒。
總之,“啃老”的原因主要還是來自于年輕人自身,年輕人應該敢于面對自己對于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走入社會成為其中一員是最為重要的。
三、“啃老”之對策
“啃老”已成為一種社會現象,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據媒體調查,目前“啃老族”主要有以下六類人:一是,大學畢業生,因就業挑剔而找不到滿意的工作,約占20;二是,以工作太累太緊張、不適應為由,自動離崗離職的,他們覺得在家里很舒服,占10左右;三是,“創業幻想型”青年,他們有強烈的創業愿望,卻沒有目標,缺乏真才實學,總是不成功,而又不愿“寄人籬下”當打工者,占20;四是,頻繁跳槽,最后找不到工作,靠父母養活著,占10;五是,下崗的年輕人,他們習慣于用過去輕松的工作與如今緊張繁忙的工作相比,越比越不如意,干脆就離職,約占10;六是,文化低、技能差,只能在中低端勞動力市場上找苦臟累工作,因怕苦怕累索性呆在家中,占30。有專家稱,據目前形勢來看,“啃老”現象在今后10年之內還將愈演愈烈。因此,社會、政府、學校、家庭都需要未雨綢繆、去尋求良方,解決時弊。
1.社會和政府層面
社會和政府應該站在科學理性的立場,審視“啃老”現象的解決途徑。如應該積極想辦法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社會成立機構對“啃老族”做心理工作,鼓勵他們就業;亦可成立相關機構,幫助父母對“啃老族”進行勸導,鼓勵他們主動就業;社會還需要共同幫助“啃老族”認識到自己目前的情況和未來可能出現的情況,特別是媒體在其中的重要引導作用。社會企業的人才消費短視行為也是“啃老”現象原因之一,人才市場和人才消費出現了學歷越高越難找工作的情況,這就是人才市場的短視表現。實際上,人才戰略儲備對企業和國家都極為重要,沒有高學歷人才儲備,就沒有發展后勁,也就不可能有創新的產品。
2.學校層面
作為培養孩子成長搖籃的學校,無論是幼兒園、小學、中學還是大學,都應該把培養學生的責任感(對社會和家庭的)、自力更生能力和受挫折能力放在重要地位,而不是一味進行傳統的“填鴨式”和“灌輸式”教育。此外,作為培等高級人才的高等院校,更應該思考高校教育改革的出路究竟在哪里,怎么才能培養出與社會需求相適應的人才。據社科院8月的2009年《社會藍皮書》預測,2010年大學生的失業率將超過12%。今年畢業的560萬大學生中,到年底預計有150萬人難就業,淪為“啃老族”。人才市場上,招聘單位往往招不到滿意的員工而嘆息,畢業生因找不到合適的就業崗位而哭泣。造成這一分歧的原因,根本在于中國高等教育制度的不合理性。
著名的金融學家郎咸平在談大學生就業時,表明當前大學畢業生就業難并不簡單歸結為專業不對口,更與中國的產業鏈有著根本原因。中國并非大家認為的制造業大國,真正的制造業是制造業的產業鏈,就是“6+1”,“1”是指制造業,是硬的生產環節;其余“6”是軟的環節,即產品設計、原料采購、倉儲運輸、訂單處理、批發經營、零售等六個環節,以美國為主導的國際分工把“6+1”里面最差的。只有中國的產業政策真正實現“6+1”,才能切實解決大學生的就業問題。如何進行高校教育的改革,培養出與市場需求相接軌的人才是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3.家庭層面
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應該改善家庭教育模式,增強挫折教育,增強他們的社會適應能力。“啃老”現象的膨脹,毫無疑問與家長的不科學的教育觀念息息相關。由于中國應試教育的指揮棒,家長認為孩子最大的發展就是智力的發展,只要孩子學習成績好,其他都是無關緊要的。家庭是培育孩子的地方,但培育的目的是為了把孩子送到社會上去,家庭只是孩子人生的起點站。如果把家庭營造成一個“溫室”,那么孩子就成了溫室中的弱苗,經不起風吹雨打。站在科學的立場上,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具有較強綜合素質的孩子才是每個父母應該具有的教育理念。子女可以獨立,是為人父母的責任,如果實現了這一點,“啃老族”的隊伍規模將會越來越小。
總之, “啃老族”現象是多重、多方面原因的結果,其解決辦法乃需要社會、政府、學校、家庭等方面的努力協作。不斷促進我國經濟的又快又好發展,增強年輕人的獨立自主能力,乃是根本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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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信用的基本特征范文6
關鍵詞:機構投資者多賬戶股價操縱
一、引言
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結構正在經歷重大變化,投資者機構化時代已經到來。截至2004年底,機構投資者A股賬戶數已達到33.22萬戶,比1998年底增長2.03倍,而同期個人投資者A股賬戶數增長僅72%。區別于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表現出特殊性。多賬戶交易行為是中國機構投資者的典型特征,是機構投資者進行股價操縱的一種途徑,是中國股票市場的特有現象。
多賬戶交易指一個投資者利用多個證券賬戶(也稱股東賬戶或股票賬戶)進行交易的行為。多賬戶交易行為研究對豐富市場操縱理論、加強機構投資者監管、制訂發展和規范機構投資者的政策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對股價操縱的研究歸屬于市場操縱研究范疇。AllenandGale(1992)根據市場操縱的行為方式將股票市場操縱分為三種:基于行動的操縱(action-basedmanipulation)、基于信息的操縱(information-basedmanipulation)和基于交易的操縱(trade-basedmanipulation)。其中基于交易的操縱行為是市場上最為常見的,指投資者以買賣股票的行為來影響股票的價格。股市中常見的機構拉升股價——散戶跟風買入——機構出逃就屬于這類操縱行為。
股價操縱的方法多種多樣,劉勝軍(2001)歸納了洗售(washsales)、對敲(impropermatchedorders)、拉高出貨(pumpinganddumping)等9種主要的股價操縱方法。限于交易數據的可獲得性,對股價操縱方法的研究多是理論上的證明(夏昕陽和楊之曙,2004)。但一些取得了特殊(unique)數據的學者對股價操縱的方法進行了實證研究,如KhwajaandMian(2003)以實證的方法研究并證實了吸引趨勢追隨者(trend-chaser)的操縱存在并且能夠獲利。平湖和李箐(2000)通過跟蹤1999年8月9日至2000年4月28日期間22只證券投資基金的大宗股票交易記錄,客觀詳盡地分析了機構投資者的股價操縱方法,成為中國股市第一份研究機構投資者交易行為的報告。隨后機構投資者行為研究受到了廣泛關注。
不論是虛買虛賣、連續交易,還是自買自賣、聯手操縱都只是機構投資者股價操縱的方法。究竟是通過什么途徑使得機構投資者的這些操作手法得以進行,而其他投資者難以察覺,監管機構也難以監管呢?大量已披露的機構投資者違規事實(如證監罰字[2000]32號)指出機構投資者利用其控制的不同證券賬戶做價格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制造成交活躍的假象使股價飚升,從中獲利。由此揭示出機構投資者操縱股價的基本途徑——多賬戶交易。
多賬戶交易是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中國股市的特有現象,尚沒有發現國外相關的研究。限于交易數據的可獲得性,國內的相關研究也很少。多賬戶交易一般在機構投資者的違規行為中被提及,但也僅限于揭示這一現象的存在。如李朝暉(2004)指出機構投資者利用洗售的方式連續買賣證券的途徑:“某一集團或公司利用其不同的身份開設兩個以上的賬戶,以沖銷轉帳方式反復作價,將證券價格壓低或者抬高,而操縱者支出的只是部分的手續費用,以達到操縱的目的”;張磊(2004)指出,機構在建倉階段獲得了證券營業部提供的聯號賬戶。郭軍,張勝和陳金賢(2002)采用實證的方法對深圳股市莊家操縱特征進行了研究,將莊家操縱作為與業績、流通規模、行業相平行的一個因素來解釋股價的超額振幅,并未涉及莊家操縱股價的手法和途徑。李學(2001)在對莊家交易行為的實證研究中對莊家的特征進行了界定,其中的一個特征為“賬戶之間的反復交易”,并“將反復交易6次以上的賬戶界定為莊家賬戶”。其研究角度是從股票出發來觀察交易同一只股票的賬戶特點,以此說明莊家的行為對股價的影響。由于不是從賬戶出發來進行研究,因此不易證明不同證券賬戶的聯動是同一機構投資者所為。
機構投資者可能采取多種方式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國內一些學者使用了交易數據研究投資者的行為特征,但并未將機構投資者交易行為從中分離出來。金曉斌,何旭強,吳科春,高道德和張志強(2003)利用1萬多個投資者賬戶的買賣數據,對我國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行為進行實證檢驗,探討了投資者風險厭惡特性;趙學軍和王永宏(2001)通過某證券營業部共9945個證券賬戶在1998-2000年的交易數據庫,研究了投資者的處置效應;李學(2001)利用該數據庫進一步研究了不同規模投資者的處置效應;何基報(2003)又利用該數據庫研究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投資者在交易中作出賣出、持有或買入的選擇,以及這些因素是如何影響投資者的選擇的。
本文的研究提出了一種從交易數據中將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記錄分離出來的方法。根據這一方法,本文界定了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記錄,分析其證券賬戶與資金賬戶的對應關系,從實證研究的角度證實了機構投資者一個資金賬戶對應多個證券賬戶行為的存在,并利用其對應關系,研究了機構投資者多賬戶內的關聯交易、交易頻度、交易時間、交易方向、交易手法等一些基本特征。根據實證研究的結果并結合實例,本文揭示了機構投資者多賬戶交易的動機:隱蔽交易、拉升股價和申購新股。最后提出了堵疏結合和建立與利益掛鉤的自律機制來治理和規范機構投資者多賬戶交易的監管建議。
二、機構投資者數據分離方法
對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進行分析,最好的途徑當然是獲得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數據。如果所得到的數據并沒有區分機構投資者和非機構投資者,就必須首先對交易數據進行界定以分離出所需的機構投資者交易數據樣本。
在缺乏交易者類型分類的情況下,有兩種方法區分交易者是個人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價值型區分法(簡稱價型)和交易量型區分法(簡稱量型)。使用價型區分法的如Lee(1992)認為小額交易(不超過$10,000)是個人投資者的行為。使用量型區分法的如Cready(1988),CreadyandMynatt(1991)將超過900股的交易看成機構投資者行為;林偉萌,胡祖剛,黃正紅和袁國良(2002)以單個賬戶持股數量5萬股為劃分標準。
我們認為,投資者的交易受其財富總額的約束,在財富總額一定的情況下,股票價格的不同會導致所能購買的股票數量的不同。對不同價格的股票,量型區分法使用統一的數量標準區分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顯然不太合理。價型區分法考慮了不同股價的影響,因而較量型區分法為優。
但價型區分法也有缺點,價型法對股價的變動很敏感。股票價格的一個微小變動可能導致投資者被劃為不同的類型。以股票價格20元/股為例,如果價型法的分界點為10000元,那么100-500股的交易都應被劃作個人投資者的交易。現假設股票價格變為20.10元/股,那么只有100-400股的交易才被劃為個人投資者的交易。500股的交易就被劃為機構投資者的交易了。而在實際交易中,由于個人所意愿交易的規模有一定的習慣性,并不會因為這樣微小的價格變動而改變交易量。因此價型區分法容易因股價的變動而導致誤判。Lee(1992)提出了一個解決價型區分法對股價敏感性的方法:取研究期的一個收盤價,用一個區分的價格如$10000除以該收盤價并取整得到股數,小于該股數的交易定為個人投資者的交易。LeeandRadhakrishna(2000)用TORQ(Trade,Order,Report,Quote)數據庫檢驗了這一方法的判斷正確率。以1990年12月31日的價格數據并選取不同的價型區分法的分界點來檢驗,得到66%的個人投資者的單筆成交金額在$10000以下,84%的個人投資者的單筆成交金額在$20000以下;而53%的機構投資者的單筆成交金額在$20000以上,67%在$10000以上。將I類錯誤定義為個人投資者被劃入機構投資者的概率,將Ⅱ類錯誤定義為機構投資者被劃入個人投資者的概率。那么$10000的分界線將導致14%的I類錯誤概率和19%的Ⅱ類錯誤概率。提高分界金額將減少I類錯誤的概率而增加Ⅱ類錯誤的概率。LeeandRadhakrishna(2000)提出設定一個中間區域的方法來降低兩類錯誤的概率。如,$5000以下定為個人投資者,$50000以上定為機構投資者,則I類錯誤的概率為2%,Ⅱ類錯誤的概率為10%。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分類方法雖然降低了錯判的概率,但也同時減少了有效樣本。
以中國股票市場為例,如果將投資者每筆交易的金額由小到大排列構成一個序列,取一個分位數,如70%,對應的成交金額假設為10000元作為區分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的標準。根據這一標準,單筆成交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個人投資者將被錯判成機構投資者,這就是I類錯誤;單筆成交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機構投資者將被錯判成個人投資者,這就是Ⅱ類錯誤。如果提高分位點,如98%,假設所對應的單筆成交金額為100000元,由于單筆成交金額在100000元以上的個人投資者比單筆成交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個人投資者數量大大減少,這就有效地降低了I類錯誤,但同時也增加了Ⅱ類錯誤,即把單筆成交金額在10000-100000元的機構投資者錯判成個人投資者,這樣損失了機構投資者研究的有效樣本。因此,若研究機構投資者特征,則需在提高分位點(即減少I類錯誤)和研究樣本減少兩者間權衡。同理,若研究個人投資者特征,則需在降低分位點(即減少Ⅱ類錯誤)和研究樣本減少兩者間權衡。若研究同時涉及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則應對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設置不同的分位點,這樣可以同時減少I類錯誤和Ⅱ類錯誤的概率,但分位點間距離越大,有效樣本也損失越多。
此外,我們發現公司流通股本的大小也將影響判斷標準,如對同一股價的股票來說,一只股票的流通盤為5000萬股,那么單筆100手的交易可能是比較大的單,很有可能是機構投資者所為;而對一只流通盤為20億股的股票來說,單筆100手的交易卻有可能是個人投資者的交易。
股價高低對判斷標準也有影響,根據行為金融學理論,低價股和高價股帶給人們的心理感受不同,如個人投資者就較偏好低價股,而機構投資者可能較偏好高價股。
因此,我們認為界定機構投資者應綜合考慮財富約束因素、流通股本因素和股票價格因素。根據財富約束因素,本文將選擇價型區分法,即以單筆成交金額來區分出機構投資者。根據流通股本因素和股票價格因素,研究時將區分流通股本大小和股票價格高低。在具體分位點的確定上則根據研究的需要,盡量降低I類錯誤的概率(因為I類錯誤越大,樣本中個人投資者的噪音信息越多)同時兼顧樣本容量因素。
本文首先將股票根據流通股本的大小劃分為兩個樣本,再對這兩個樣本根據股票價格進一步劃分為兩個子樣,這樣就構成了4個樣本。
對2002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股票的流通股本、股票價格進行分析,得到如下統計結果:
表1A股股票的流通股本、股票價格描述統計(2002年1月1日-12月31日)
均值中位數
流通股本12287.44萬股8802.68萬股
股票價格11.13元10.23元
由以上描述統計的結果可以看出,流通股本的均值和中位數均在1億股左右,因此第一步將以1億股作為劃分的標準,這也符合傳統上對大盤股和小盤股的概念區分。對股價的統計結果顯示,股票價格的均值和中位數均在10元左右,因此第二步將以10元作為區分子樣的標準。這樣構成的4個樣本見表2:
表2樣本劃分表
樣本1(S11)流通股本≥1億股股票價格≥10元
樣本2(S12)流通股本≥1億股股票價格<10元
樣本3(S21)流通股本<1億股股票價格≥10元
樣本4(S22)流通股本<1億股股票價格<10元
本文的研究樣本為2002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的交易數據,樣本為10267653條記錄。
現在需要從這些交易記錄中取出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記錄。按照價型區分法,我們選取一個成交金額的分位數作為區分標準,然后按照這個分位數在上述4個樣本中分別計算。
由于本文討論機構投資者行為,因此我們選取的劃分標準應盡量提高分位點盡力避免I類錯誤。但隨著分位點的提高研究所需的樣本將減少,從而會造成結果的偏差。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本文選擇成交金額的95%分位數作為劃分機構投資者的標準。就目前的數據看,這一區分標準難以檢驗其準確性,因此我們也選用了其他分位數作為區分標準(從80%-97.5%每隔2.5分位都作了檢驗),所得到的結果具有可比性。
下一步,按成交金額的95%分位數(機構投資者的分位數)取樣本1、2、3、4的分位點,分別為71145元、47700元、60239元、43400元,由分位點的差別可以看出綜合考慮股票價格和流通股本劃分子樣的必要性。4個分位點按證券賬戶取出其交易記錄(即機構投資者交易記錄),結果證券賬戶有82825個,其對應的交易記錄有2722643條。
三、機構投資者賬戶特征
按如上方法取出的82825個證券賬戶被看成為機構投資者賬戶。用營業部所可能擁有的機構投資者數量大致計算,這一數目顯然超過了機構投資者的數量。因此存在一個機構投資者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可能,下面我們對這一現象進行分析。
從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對應關系看,不僅存在多個證券賬戶共用1個資金賬戶的情況而且存在1個證券賬戶使用多個資金賬戶的情況。在82825個證券賬戶中,多個證券賬戶共用1個資金賬戶的情況共有20628個,1個證券賬戶使用多個資金賬戶的情況共有612個。此外還存在交叉情況,即1個證券賬戶既擁有多個資金賬戶同時又與其他證券賬戶共用1個資金賬戶。見表3的實例:
表3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互相對應實例
資金賬戶證券賬戶資金賬戶
C1H1C1
C2
C1H2
C3
C1H3
C4
C1H4
H5
H6
H7
多個證券賬戶共用1個資金賬戶的情況比較普遍,這就是國內機構投資者的一個顯著特點——多賬戶交易。見表4實例:
表41個資金賬戶對應多個證券賬戶的交易實例
資金賬戶證券賬戶證券代碼交易次數交易日期交易日交易頻度(天/次)
CH160017861月23日-1月31日71.2
60035034月29日-4月30日20.7
60050942月28日-3月19日143.5
60061054月16日-4月26日91.8
H200006592月27日-4月30日455.0
000679151月23日-2月5日100.7
00076331月28日-1月29日20.7
00082063月21日-4月30日294.8
H3……………
H4……………
四、機構投資者多賬戶交易統計
多賬戶交易是國內機構投資者交易行為的典型特征,由于歷史的原因,“一個資金賬戶帶多個證券賬戶”的情況在營業部基本都存在(黃耀杰,2002)。下面我們對這一現象進行分析。在82825個證券賬戶中,多個證券賬戶共用1個資金賬戶的情況共有20628個,除去1個資金賬戶對應上海和深圳2個證券賬戶的情況,共有1204個資金賬戶對應3個及以上證券賬戶的情況。取出1204個資金賬戶對應的交易記錄共216423條,作為本文研究機構投資者多賬戶交易行為的樣本。
1.多賬戶交易統計
首先看1個資金賬戶擁有幾個證券賬戶:根據資金賬戶與證券賬戶的對應關系,統計得到,1個資金賬戶對應50個(含)以上證券賬戶的情況共有29個賬戶,其中對應100個以上證券賬戶的有9個。
2.持股集中度分析
然后我們分析在1個資金賬戶對應多個證券賬戶的情況下,這些證券賬戶交易的股票數有多少(如表4第3列所示),這一分析可以看出國內機構投資者的持股集中度。共有9810個證券賬戶構成研究的樣本。這些證券賬戶交易的股票數從1到34只不等,平均1個證券賬戶交易3只股票(均值),大多數情況只交易1只股票(眾數),即在1年時間內這些賬戶從未換過股票,這說明機構投資者的股票選擇具有集中性。有50%的證券賬戶只交易2只股票(中位數)。而交易10只以上股票的證券賬戶有312個,占機構投資者證券賬戶總數的3.18%,交易20只以上股票的賬戶只有25個。如果以每個證券賬戶交易10只以上股票為分散投資的話,則說明分散投資行為在國內機構投資者中不普遍。
3.交易次數統計
接下來,我們研究這些證券賬戶交易的股票,它們的交易次數具有什么特點(如表4第4列所示),用來說明機構投資者交易的活躍程度。據統計,平均每只股票1年內交易8次(均值),有50%的股票在1年內交易了3次(以下)(中位數),而大多數股票在1年內僅交易了1次(眾數)。這說明很多機構投資者賬戶內的股票交易并不活躍。但這些證券賬戶內的股票在1年內交易的次數存在很大的差異,交易最少的股票1年內交易1次,而交易最多的股票1年內竟交易了1534次。
4.交易天數統計
研究交易活躍程度除了要看股票的交易次數,還應看這些交易是在多少天內完成的(如表4第5列所示)。因為雖然有些股票的交易次數很多,但卻是分散在很多天內完成的,相對于在很短時間內完成的交易,其活躍程度是不一樣的。將這些證券賬戶內的股票在一年內交易的天數按交易日進行統計。結果為:大多數股票只交易1天(眾數),50%的股票交易2天以下(中位數),平均每只股票交易22天(均值)(大約1個月),但交易最多的股票其交易幾乎覆蓋了全年。
5.交易頻度統計
然而僅統計交易天數并不能完全說明交易的活躍狀況,因為相同的交易天數可能存在不同的交易次數。因此真正能說明交易活躍狀況的是交易頻率,即每天交易了幾次(次/天)或1次交易需要多少天(天/次)(如表4第7列所示),頻率統計綜合考慮了交易次數和交易天數兩個因素,因此能夠較為準確地反映交易的活躍狀況。我們的統計采用第2種統計方法,即計算每次交易需要的天數(兩種統計方法是一一對應的)。統計的結果為:平均8天交易一次(均值),50%的股票3天進行一次交易(中位數),但大多數股票每次交易僅需要1天(眾數)。
以上的統計結果忽略了一種情況,那就是如果交易是在幾天內密集完成,而交易日之間間隔較長,則交易頻率統計不能反映交易的活躍狀況。舉表5實例說明:
表5股票每日交易次數實例
證券代碼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交易日期交易次數
000550CH2002年3月12日4
2002年3月27日5
從表5可以看出,證券賬戶H對股票000550的9次交易實際上是在3月12日和3月27日兩天內完成的,其中一天交易了4次,另一天交易了5次。按照上述交易頻率統計方法,則是在12個交易日內完成9次交易,頻率為1.33天/次,而實際交易頻率則應為0.25天/次和0.2天/次??梢娫谶@種情況下,實際交易比按上述交易頻率統計的結果更為活躍。
為了反映真實的交易活躍情況,我們采用修正的交易頻率統計。修正的交易頻率統計按股票的每日交易次數進行統計,這樣可避免因日內多次交易而日間間隔較長造成交易頻率降低的情況。結果顯示:大多數證券賬戶內的股票每天交易1次(眾數),這一統計結果與前述一般交易頻率統計結果相同,說明這一結果的穩定性。
按修正的交易頻率統計,平均每天交易3次,這與前述一般交易頻率統計平均每次交易需要8天,即每天交易0.13次有很大的差異,說明由于不交易時間的時間間隔長而造成的交易頻率統計結果偏低的情況是存在的,修正的交易頻率統計比一般交易頻率統計的結果高出23倍,說明國內機構投資者比較習慣于日內多次交易,日間的交易間隔時間較長。
修正的交易頻率統計的結果還顯示了最高交易頻率為664,指一個證券賬戶一天內最多對一只股票交易了664次,即平均每小時交易166次,說明有的機構投資者交易頻率非常之高(不排除大單被分割執行的情況,由于數據限制,無法對這一可能性進行驗證)。一個賬戶內一只股票每天交易5次以上的情況有10189次,占樣本的14.1%。每天交易10次以上的有3416次,占樣本的4.7%,如此高的交易頻率結合交易方向可基本判斷機構投資者對這只股票的建倉、出貨或炒作行為。下面將對這一情況進行分析。
6.操作手法分析
表6同一資金賬戶不同證券賬戶交易同一股票實例
資金賬戶證券賬戶證券代碼交易次數
CH1600756497
H26007561534
如果交易次數眾多且交易時間、頻度相近,則該機構有炒作該只股票的嫌疑。我們對這一操作進行分析,觀察每一條交易記錄的交易時間、頻度和方向。表6是一個資金賬戶用兩個證券賬戶交易同一股票的情況。該資金賬戶在同一天內的操作模式分三種:1、一天內兩個證券賬戶都買或賣;2、一天內一個證券賬戶既買又賣;3、一天內一個證券賬戶買而另一個證券賬戶賣。模式1是建倉或出貨行為。模式2在同一證券賬戶內進行方向相反的買賣,雖然有可能是獲取短期差價,但如果買賣頻度相近,則存在虛增交易量、炒作股票的可能。在其206個交易日中,模式2的交易有18天,其中頻度相近的有1天。模式3用兩個證券賬戶進行相反的操作,存在對倒的可能性,這種模式的交易共有24天,其中頻度相近的有6天。頻度相近的操作模式3多于模式2,說明機構投資者傾向于使用不同的證券賬戶進行方向相反的操作以實現其交易量目標和制造交投活躍的氣氛。
五、機構投資者多賬戶交易的動機分析
1.隱蔽交易
從分析6可以看出,機構投資者建倉時使用多賬戶同時買進。使用多賬戶交易的一個原因是分散其交易量,避免成交金額達到一定的數量后必須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引起市場和監管者的注意。
如據證監罰字[2000]32號,“某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億元資金,利用101個個人股東賬戶及2個法人股東賬戶,通過其下屬的多家營業部,大量買入“陜國投A”股票。持倉量從4月8日的81萬股,占總股本的0.5%,到最高時8月24日的4389萬股,占總股本的25%。但是,該公司對上述事實未作出書面報告并公告?!?/p>
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該公司、證券交易場所和證監會作出書面報告并公告?!笨梢姡绻麢C構投資者希望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一定數額,使用多賬戶使每個證券賬戶上的持股數量降低,就可以順利完成建倉而避免信息公開。
此外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交易所對A股和基金每日漲跌幅比例超過7%(含7%)的前5只證券,公布其成交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成交金額。那么機構投資者通過開立多個證券賬戶,分散了每個證券賬戶上的成交金額,就可以有效避免“上榜”,從而掩蓋其真實交易。
2.拉升股價
在完成建倉后,機構投資者希望所持有的股票交易活躍,股價上漲,從而順利出貨。實證分析發現機構投資者使用多賬戶自買自賣制造交易量,制造交投活躍的氣氛并拉升股價,吸引投資者跟進,從中牟取暴利。
據證監查字[1998]47號,“某機構在1997年4月17日至5月16日間,利用其在某證券機構深圳營業部和上海營業部等處開立并控制的多個個人賬戶,集中資金達2200萬元,采取多頭開戶、分倉、連續大量買入(先后共買入“河北威遠”股票約400萬股)、對敲等手段操縱該股票的價格。其中,1997年4月24日,買入約89萬股,賣出20萬股,合計109萬股,占當日總成交股數的14%,當日股價從10.86元升至11.60元,漲幅6.8%;1997年4月25日,多次采用對敲方式,買入約98萬股,賣出約50萬股,總計148萬股,占當日總成交股數的8.5%,當日股價從11.60元升至12.68元,漲幅9.3%,并一度升至漲停板。通過上述操縱行為,該機構共獲利829.89萬元?!边@一實例充分說明了機構投資者采用多賬戶交易以操縱股價牟取暴利的情況。
3.申購新股
實證研究的結果顯示,有些證券賬戶的股票交易并不活躍,那么這些機構開立多個證券賬戶可能另有目的。
據中國證監會2000年5號文《關于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投資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10,000元限申購新股1,000股;每一股票賬戶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發行公司公開發行總量的千分之一;每一股票賬戶只能申購一次,重復的申購視為無效申購?!蹦敲礄C構投資者通過開立多個證券賬戶,就能避免單個賬戶的申購限量,提高申購新股的次數和數量,提高中簽率,增加收益。
據證監稽查字[2000]13號,“某證券公司南京江寧營業部以120個個人股票賬戶申購新股16只,獲利81.76萬元;青島營業部以200個個人股票賬戶申購新股1只,獲利16.67萬元;福州營業部以252個個人股票賬戶申購新股8只,獲利166.08萬元”;另據證監稽查字[2000]22號,“某證券公司總部及下屬2個營業部1997年先后動用936個個人股票賬戶,申購新股56只,共獲利739.62萬元?!边@些實例充分說明通過申購新股獲利是機構投資者開立多個證券賬戶的重要原因。
六、多賬戶交易的治理
對多賬戶交易的治理應堅持監管與自律互動、查處與疏導并舉的方針,做到法制、監管、自律、規范。
1.加強監管和處罰
多賬戶交易是中國證券市場的歷史問題,它是證券制度不完善和機構投資者驅利行為的結果。機構投資者開立多個證券賬戶隱蔽交易、逃避監管、虛增交易、哄抬股價、獲取暴利,影響了證券市場價格,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給其他投資者造成了經濟損失。對多賬戶的交易行為應進行嚴格地限制。證券監管部門已經陸續出臺了一些政策限制多賬戶交易:
針對證券自營開立多個證券賬戶的情況,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證券自營業務開立賬戶作出了限制。交易規則第四十六條規定:會員必須以自已的名義在交易所指定的登記結算機構開立自營證券賬戶,并只能通過該賬戶從事自營業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從2001年12月1日起全面實行指定交易制度(從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資者除外)。深圳證券交易所雖然沒有實行指定交易,但有轉托管制度。這樣機構投資者利用不同營業部進行同時買賣和反向操作也將受到明顯限制。
單個證券賬戶的行為不一定違規,但若多個證券賬戶都屬于同一投資者,則行為可能違規。因此對于投資者違規行為的監管應考慮賬戶間的對應和聯動關系。
此外還應加強處罰力度。如果處罰過輕,那么違規成本就低,就起不到應有的震懾作用。
2.規范多賬戶開立
機構投資者之所以開立多個賬戶,就是為了逃避對一個賬戶交易的限制,增加收益。如果制定一些規定允許機構投資者不需以多個賬戶就能獲得較高的收益,那么機構投資者開立多個賬戶的動力就會消失。比如,新股配售規則規定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重復的申購視為無效申購。對于機構來說就有很強的動力開立多個證券賬戶以提高收益。針對這一情況,證監會2002年5月制訂了新股發行市值配售實施細則,允許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滬市證券賬戶可按申購上限重復申購,深市的證券賬戶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購。這一規則照顧到了機構投資者的利益,有效地防止了機構投資者開立多個證券賬戶。
對機構投資者的多賬戶交易既要“堵”也要“疏”,使符合規定的多賬戶合法化。這樣既避免了機構投資者利用個人名義開立多個個人賬戶,也有利于監管。我們欣喜地看到,2004年12月1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了《特殊法人機構證券賬戶開立業務實施細則》,對證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社會保障類公司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機構投資者的證券賬戶開立做出了規定。如規定“證券公司可以每500萬元注冊資本開立一個證券賬戶用作自營賬戶”。這一實施細則是對2002年4月29日的《證券賬戶管理規則》中“對于同一類別和用途的證券賬戶一個自然人法人只能開立一個”規定的有利補充,規范了證券公司等特殊法人機構證券賬戶開立業務,使得多賬戶交易有法可依。
3.建立多賬戶交易的自律機制
除了制定法規對多賬戶交易行為嚴格限制外,還應鼓勵實行機構投資者的自律機制。多賬戶交易難以監管是由于其隱蔽性,只要多賬戶納入監管的范圍,其弊端可降到最低?!昂萌伺e手”是一個良好的機構投資者的自律制度。擁有多賬戶的機構投資者只要申報了其使用的賬戶,則多賬戶交易行為將被允許。上海證券交易所從2001年7月起開始受理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的自律備案,并對其證券交易賬戶進行監控。截至2003年7月1日,累計已受理了233份自律備案申請,監控證券賬戶47153個?!昂萌伺e手”制度將促進機構履行誠實信用的義務,也更好地體現了監管活動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實行自律機制,建立誠信檔案。應當對擁有良好誠信記錄的機構投資者提供監管、審批、業務開展等多種便利。比如獲得“創新試點”資格的券商將在申請經營方式、業務開展以及組織模式等領域的創新獲得更多的機會,擁有更為寬松的融資環境,優先考慮上市、發債;放松同業拆借的期限規模限制;允許嘗試過橋貸款、發行商業票據等新的融資方式。可見,只要將自律機制與機構投資者的實際利益掛鉤,機構投資者是很樂于自覺規范其行為的。
七、結語
本文提出了一種針對中國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數據分離方法,即綜合考慮財富約束因素、流通股本因素和股票價格因素,盡量降低I類錯誤的概率,同時兼顧樣本容量因素,確定分位數,對投資者數據進行劃分。據此,本文揭示了中國機構投資者的一種特殊行為——多賬戶交易,并分析了使用多賬戶的機構投資者賬戶內的交易情況,得到的結論為:國內機構投資者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多賬戶交易,即一個資金賬戶擁有多個證券賬戶;機構投資者傾向于集中投資;機構投資者賬戶內的股票交易活躍程度差異很大,有些股票被長期持有,但有些股票交易異常活躍;機構投資者習慣于日內多次交易、日間的交易間隔較長;機構投資者有明顯地利用不同證券賬戶進行建倉、對敲、拉升股價、出貨行為。
通過與實例結合,本文闡述了機構投資者采用多賬戶交易的動機:隱蔽交易、拉升股價、申購新股。針對中國機構投資者的多賬戶交易行為,本文提出了堵疏結合、加強自律的政策建議。
多賬戶交易是機構投資者進行股價操縱的一種有效途徑,但申購新股也是開立多賬戶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我們認為多賬戶交易行為研究并不能完全歸入股價操縱行為研究之中。有許多問題尚值得進一步研究,如多賬戶交易行為產生的制度背景;對多賬戶交易行為的監管;多賬戶交易行為與市場效率的關系;如何通過交易數據進一步挖掘多賬戶交易的信息等。本文提出的數據分離方法可以用來進行不限于多賬戶交易的投資行為的研究或監管。期望通過這些研究完善中國機構投資者行為研究理論體系并對實踐提供一定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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