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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金融投資范文1
一、 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的制度扭曲
一般來說,金融制度與經濟體制是相互適應的,然而在我國經濟體制轉軌的環境中,存在著兩者不相匹配的現象,金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了。這種制度扭曲的程度可通過比較農業部門在國民經濟總量中的比重和該部門在合法金融機構貸款中所占的份額兩個指標來獲知。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下,這兩個指標差別不大,顯示出較為均衡的局面,但是如果這兩個指標存在較大的差異,則意味著金融制度的扭曲,金融資源過分地流向某一個部門,最終必然會影響到整個經濟格局的可持續性協調發展。
二、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制度扭曲的原因分析
1、正規金融體系缺乏應有活力,對農業產業化支持能力不足。現有正規金融機構在支持農業產業化方面存在障礙,其根本原因是改革不到位以及國家對農業投資的監督保障機制不完善。我國現有的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并不是農村經濟內生發展的結果,而是政府所辦商業銀行嵌入在基層營業網點,因而從自身利益出發,處于化解金融風險和注重資產安全性的考慮,其在信貸資金的投放上越來越講求擇優性與趨利性原則。這在實際上造成了金融機構與農業產業化發展之間的矛盾與反差。因為農業產業化經營主體的行為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由此也要求農村金融機構依據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的原則提供資金,我國正規金融機構過分注重了資產的安全性要求。
由此,無論農業銀行還是農村信用社均普遍上收信貸權力,嚴格審貸程序和審批條件,強化了不良貸款比例指標考核,導致在新增貸款發放問題上,出現了大量的“惜貸”和“慎貸”行為。與此同時,農業銀行已經開始收縮業務邊界,逐步從農村收縮機構,業務向城市集中,農業貸款發放顯著減少。組織不穩與功能不定制約了農村金融體系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作用的發揮。如據2001年對河南、山東、和浙江三省農區的調查,三省農村信用社的農業貸款僅相當于三省城市個人住房貸款的約1/2;山東農業信貸資金缺口至少有四成左右;浙江農貸缺口約為125億元。
2、現行的產業投資機制不合理,政府增加農業投資的動機存在障礙。首先,政府增加農業投資的動機受到政府現行產業投資體制的制約。政府現行的農業投資體制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政府既承擔著國民經濟的管理職能,有代表國家承擔對各個產業經營性投資的職責,其經營性投資的職責牽制了增加農業投資的動機。其次,政府可增加農業投資的財力受到政府現行的產業投資體制的制約。政府可增加農業投資的財力主要受兩大因素的制約:既國民經濟的發展水平和政府產業投資體制的影響。再次,政府增加農業投資的法制監督受到政府現行的產業投資體制的制約。如果按照政府現行的產業投資體制來制定農業投資法,其農業投資規模的法律規定難以有實質性的擴大,對增加投資無多大意義。如果脫離政府現行的產業投資體制規定農業的投資規模,也會在執行中變形走樣,最后,國家在農業投資中存在“重工輕農”“口號農業”的現象。目前,我國已形成產品門類齊全的工業體系,但由于當前企業面臨調整和改組,是國家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進行重新配置,擠占了部分農業資金,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發展。
3、農業保險缺位。農業保險是穩定農業生產、保障經營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它提高了農業經營者的收益保障程度,有利于改善農業和經營主體的經濟地位,便于其獲得貸款,引導農業金融資本的流入,促進農業擴大生產規模、提高集約化水平和降低資金融通成本?!白?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是試辦農業保險以來,農業保險業務一度得到了快速平穩的發展。但由于農業保險回報率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規依據,加之保險公司實行商業化經營管理,業務重點也轉向城市,近10年來農業保險業務日趨萎縮?!蹦壳埃鄶凳∈械娜吮7止径汲蜂N了農業保險機構及業務。農業保險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機構對農業產業化企業風險程度的評估等級,加劇了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的緊張狀況。
4、體制外金融組織的市場準入限制較多,受到壓制,致使其發展不規范。農業的產業化發展導致農村資金需求的膨脹,而在既有金融框架不能滿足需求的情況下,體制外民間金融組織的存在就成為一種內在的必然。而且它的存在,以其手續簡便,無僵化的規章及低廉的鄉土信用擔保,使得農戶和龍頭企業容易接近,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他們的資金困難,拓寬了投融資渠道,填補了金融支持的空白。
從1983年開始各地自發成立的各種農村基金會,應該說是符合農業產業化發展要求的一種金融組織形式。但是,由于其定性排除在金融機構之外,不準辦理金融業務,不作為金融機構來管理,所以,在運作方式、決策機制、對行為當事人的約束等方面存在諸多固有的、不可避免的缺陷,致使許多基金會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不僅辦理了金融業務,而且違規辦理了大量的存貸款,進一步加大了基金會的經營風險。
這種狀況不僅嚴重背離了為農業、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服務的初創宗旨,而且最終導致了農村金融秩序的混亂。此外,在金融抑制的環境下,以民間借貸為主體的非制度金融雖然一直比較活躍,但一直不具備合法地位,更無法實現規范發展,難以有效地補充產業化經營主體的資金需求,并且相當部分的民間借貸仍然采取了口頭約定等簡單形式,利率普遍較高,粗陋的形式與較高的利率,這幾點結合起來制約了資金的需求,限制了投融資規模,致使民間金融難以長期有效的補充產業化經營主體的融資需求。
三、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系統構建的路徑選擇
1、努力完善各項保障機制,穩步推進農村金融健康成長。首先,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轉變政府職能是實現農村金融變遷方式轉換和實現農村金融成長的重要的外部條件。金融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參與和支持,但政府不能直接干預微觀經濟主體的金融創新行為,更不能以政府控制的體制內金融抑制體制外金融的發展。因此,政府的主要職能應轉變到完善金融立法、維護金融市場競爭秩序、打擊金融壟斷、促進體制外農村金融成長上來,以此推動農村內生性金融組織成長。同時,要盡快制定合作金融法,賦予農村民間合作金融以合法地位,并就合作金融的基本經營原則做出明確規定,根據合作金融對社員服務、不以盈利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準備率和稅收等政策優惠。同時要加強監管,督促合作金融嚴格依法規范經營,以滿足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需要③。
2、通過各種產業政策優化農業投資環境,增強農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實力。要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必須追加預付性投資,構建產業鏈和產業群,培養具有市場開拓能力、能進行農產品深度加工、為農民提供服務和帶動農戶發展商品生產的龍頭企業。做到這一點,政府財政政策應向農業傾斜,加大財政支農的力度;確定明晰的信貸政策,以財政貼息、財政擔保等方式鼓勵、支持資本流向產業化農戶和龍頭企業,保證農業投資有更寬松的信貸資金來源;運用稅收政策,給予產業化經營農戶以稅率方面的優惠,增強其盈利能力。
3、規范發展市場化的體制外金融,推動農村金融市場競爭。農村非正規金融在改革開放后的興起與發展,相對于傳統經濟體制而言是一種制度創新,是制度供給與需求交互作用的必然結果,其存在有著客觀復雜的經濟基礎,在很大程度上是現代市場經濟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所以來自外部的強制打壓是無益于問題的解決的,這不僅不符合經濟發展規律,也違背了廣大農民的意愿和現代農業的發展要求,結果只能促使其以更隱蔽的方式開展活動。因此政府的正確選擇是放棄自己作為制度唯一供給者的思維慣性,承認非正規金融生存的合法地位,依法保護借貸雙方的正當權益,并采取措施引導其健康發展,以有效補充農村正規金融制度的不足。在此基礎上要加以規范和嚴格監管,促進其按照市場規則參與競爭,實現健康發展。同時,應適當放寬金融市場準入政策,允許中小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按照規定程序和條件組建新的中小金融機構,解決其外部融資困難的問題,同時減少業務經營的地域限制,促進金融競爭。
4、完善農村保險機制,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我國目前只有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且由于常年虧損,這項業務已經急劇萎縮。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極不平衡,農業風險差異性極大,要發展農業保險,必須走經營主體組織形式多元化道路,建立多層次支撐、多渠道支持、多主體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
國家應盡快完善農業保險的組織體系,成立專門的農業保險經營機構――政府性國家和地方農業保險公司,進行宏觀調控引導農業保險發展方向,各省市農業保險公司以區域性的經營管理為主導業務,再在廣大農村按自愿互助原則成立不同形式的農業保險合作組織,大比例地向國家和地方各級農業保險機構分保,逐級分散局部風險,在建立農業災后補償機構的同時,農業保險組織可將貸款保險業務作為農業保險的附加險,當借款人無法歸還貸款時,保險機構代為償付。
作者單位:濰坊學院
參考文獻:
[1] 金媛媛.關于農業發展資金供給短缺問題的思考[J].農村經濟與科技.2005,7:23-24.
農業金融投資范文2
論文摘要:在我國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農村金融產生了越來越強烈的需求。然而,我國現階段農村的金融現狀卻不能有效滿足農村金融的需要。本文立足于這個現實,分析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現狀,和中國農村目前發展所存在的主要問題,在前人的基礎上探索更深層次的問題及成因,并對我國農村的金融體制改革和發展的出路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
一直以來,以“農業、農民、農村”為代表的“三農”問題是困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和現實的問題。當前,農村經濟社會條件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缺乏有效的農村融資金融產品已成為制約農村發展的瓶頸,急需構建相應的新型農村金融產品供給體系。但從我國農村發展的現狀來看,資金的投入是重點。于是,建立健全適合我國農村、農業和農民發展需要的農村金融體系,確保資金有效地使用與投放,保證公共產品的供給,便成為了中國農業發展的重中之重。因此,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和公共產品的投融資制度,建立有效的多元化農村資金分配與公共產品投融資渠道體系才是解決目前農村金融需求的核心和關鍵。
1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與問題
1.1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投入不足
根據公共財政理論,對于農村準公共產品的提供,市場機制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農村公共產品的基礎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應發揮主導的作用。據統計資料,建國以后至2005年,除個別年份外,我國政府的財政支農資金絕對額是增長的,特別是1992年以后,政府財政對農業投資每年以百億元的規模上升。1990—1994年保持在9%~10%,l995—1997年下降至8%左右,1998年以來盡管國家把國債投入的30%用于了農業和農村,但財政農業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仍呈下降趨勢。2000-2003年繼續下降至7%左右。財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與我國農業的基礎地位極不相稱。
l-2政府支農資金投入結構不合理
從農業投資內部而言,我國農業投資主要由農業基本建設支出、農業科技三項費用、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和農村水利氣象等部門的事業費及其他費用這幾部分構成。據統計資料,我國政府農業投資的使用方向特征十分明顯,即農業投資中的主體部分投向了農業事業費、支援農業生產支出和農業基本建設,這幾項所占比重超過了按這一口徑計算的90%,投向農業科技(農業科技三項費用只是農業科研投資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和其他方面的項目很少。農業基本建設中,主要投向了大中型水利建設。例如,2005年國家財政用于農業的支出為2450.3億元,其中支援農業生產和各項事業費占73.1%,基本建設占20.9%,科技三項費用占0.8%,其他占5.1%。而不同的投資方向對農業增長與發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1.3區域差別大,西部地區資金支農力度低
從區域來看,由于歷史以及當前的經濟發展程度等原因的影響,比較而言,西部及中部地區對農業投資的力度相對薄弱,資金運作的效率總體上也低于東部地區。據統計資料,除人均財政直接對農業項目支出外,其他指標同東部相比,西部都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人均存款余額、貸款余額、當年凈增存款額、當年凈增貸款額、農業貸款余額、外商對農業的實際投資額差距都在50%以上。
1-4金融支持不夠
從目前來看,我國農村公共產品投融資發展進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三大問題:(1)農村正規金融供給增長不足。目前,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由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郵政儲蓄和農業發展銀行構成,但從發揮的作用看,這四家機構在農村的作用并不明顯。中國農業銀行是國有商業銀行,由于贏利動機的存在,實施“有所為有所不為”戰略一放棄農村,進軍城市;郵政儲蓄僅是一個儲蓄銀行沒有貸款業務,功能過于單一;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我國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已演變為“收購銀行”,只負責糧棉油收購資金的管理,局限于單一的國有糧棉油流通環節的信貸服務,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農業開發、農業技術進步及農村基礎設施等“公共物品”卻得不到足夠的政策性金融支持,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金融主體地位不突出。于是,實際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農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實際運作中,農村信用社過分看重業績增長,以追求贏利為主要目標,偏離了為社員服務的主要原則,難以達到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目的。(2)農村信貸需求滿足度不高,民間借貸現象突出。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嚴重缺陷,已滯后于農村經濟的發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間借貸應運而生。雖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現卻異?;钴S;雖然屢遭政府取締或禁止,卻表現出頑強的生命力。(3)農村金融產品單調,融資渠道狹窄。以重慶市為例,農村可選擇的金融產品僅有存款、貸款、保險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產品的簡單移植。采取的可融資方式主要限于間接融資,尤其是短期、小額貸款,且涉農貸款多為1年期以下,按農戶養殖的生產周期,年均利潤40%~50%計算,若貸款1000元1年后到期還本利,農戶無法實現簡單再生產,更不能進一步滾動發展,再加上額度偏低,不能有效滿足農村市場發展需要;農村企業債券尚處于空白狀態,重慶27家上市公司中僅2家間接涉農。
2農村金融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
2.1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資本形成能力不足
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資本形成能力不足,客觀上阻礙了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投融資。農村自然條件相對較差,基礎落后,在中西部貧困地區,農業仍處于靠天吃飯的境地,抗風險能力弱。農村二三產業不發達,區域經濟布局不合理。農業生產需用的固定資產多,生產周期長,資金周轉慢,技術進步滯后,特別是我國政府長期以來實行了對農副產品低價收購的政策,更使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有日益擴大的趨勢,導致農業比較效益低下,因而投資農村往往得不到平均利潤;農業投資經營規模在現有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制度下上不去,不易取得規模報酬。由于農業生產“投入多,產出少,經濟效益低”的特點非常明顯,不僅難以吸引非農業部門資金,就是農業部門自身即便產生了利潤也不大可能轉入農業進行再投資。
2.2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責任劃分上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
在我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過程中,一些本來應該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卻通過政府的行政權威轉移事權交由下級政府,造成基層政府事權大于財權。而基層政府財力不斷萎縮,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統計,2000年,全國財政收入1.34萬億元,其中中央占51%,省級占10%,地(市)級占17%,而有著2千多個縣級財政、4萬多個鄉級財政的兩級財政收入共計僅占22%,這種財權與事權的不對稱就從客觀上限制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
2.3投資環境不理想,缺乏對資金的吸引力
由于我國農村公共產品所具有的非競爭性或非排他性的特征決定了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具有外部性和社會性,基于資金的趨利性原則,除了國家及地方政府為協調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為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提供公共財政資金外,其他的農村金融機構、企業和國外的金融機構都不愿意投資于農村公共產品。
3新農村建設背景下改革農村金融體系制度的對策建議
3,1加大財政支農的力度
應逐步加大財政支農的投入力度,并且逐步調整財政支農投入份額及其遞增比例,主要是農村基本建設投入占計劃內基本建設投入總額的比例、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農業科技三項費占科技三項費的比例等,確保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同時還要適應wto規則,建立和完善新形勢下的政府扶持農業政策。改變傳統的以高關稅和價格支持為主的直接式農業扶持保護政策,向通過“綠箱”政策進行的間接式農業扶持保護政策轉變,加大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投入,增加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減少農村農民增收的私人成本。
3-2明晰公共財政的投資范圍與力度
明晰公共財政的投資范圍和力度,糾正中央和地方對農村公共產品投融資的范圍與結構偏差,抑制地方投資規模盲目擴張。根據地方農村公共產品的特性,對政府投資領域逐步進行分類界定,明確政府投資主要集中在非競爭性的投資領域,對有收費機制、收益穩定的公共產品投資項目(如供水等),完全交給社會投資者投資;對一些有收益機制但效益難以做到投資收益平衡的設施項目,政府通過適當的補貼等政策,鼓勵社會資金規范、有序地投入。一般認為,凡是能夠通過市場調節的領域,由市場根據等價交換原則來實現。如農業生產中農民使用的農機具、農藥、化肥、薄膜等流動資金的投資適宜由農民來承擔。因為這些投資所形成的效益分割,成本與效益對比關系比較明顯。
3-3完善農村金融公共產品供給支持體系
目前亟待需要解決的是拓展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支農業務的范圍。通過拓展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支農業務的范圍,實現農業發展銀行對農村政策性貸款的指導和統一管理,以確保農業發展銀行發揮支農的主導作用,增加農村農民收入,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提供資金支持。其次,構造分工明確、相互配合、運轉良好的農村公共產品金融支持體系,逐步建立以農業發展銀行為主導,農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國農業銀行為兩翼,國家開發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等機構為有效補充的穩定的活躍的農村金融信貸體系。
此外,建立農村信用擔保及保險體系,為供需結合創造條件。盡快組建成立農產品、農業貸款擔保中心等信用擔保體系,解決當前貸款缺乏抵押擔保的現狀;授予更多的保險機構參與農村保險市場,通過獎勵、補貼、政策優惠等,推動保險機構開展農業保險、農村信貸保險等業務,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降低農村資金市場風險,促進供需有效結合。
農業金融投資范文3
論文摘要:金融體系的運作狀況和發達程度及其效率高低決定著儲蓄向 投資 轉化的數量和質量,從而決定著經濟發展的速度。我國農村現存的金融體系的缺陷已成為制約解決三農問題的瓶頸,阻礙了金融與經濟的良性循環,已無法適應 農業 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所以,要從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目的出發改革農村金融體系。
一、金融體系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金融是經濟增長的命脈,資金的融通和有效配置對經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一個地區的金融體系又是制約其資金有效配置的關鍵。這里的金融體系,主要是指 金融機構 與金融工具的相對規模、經營特征和經營方式等。金融體系的運作主要是通過提高儲蓄、投資總水平以及有效配置金 融資 源來促進經濟增長。下面主要應用簡單的內生增長模型來分析金融體系的運作對經濟發展的作用機制。
假定在一個封閉的區域內, 人口 和勞動力規模是靜態不變的,不存在技術進步;一定時期內投資的折舊率為δ。在這些假設條件下,總產出是總資本的一次線性函數:
Yt=αKt(1)
其中,α為資本的邊際產出率。根據t+1時期的資本總額等于t時期的凈投資減去折舊,則有:
變形后可得:
Kt+1/Kt=It/Kt+1-δ(3)
由于農村金融機構在動員儲蓄并轉化為投資的過程中會有一定的資金上存中央 銀行 或以存貸利差等形式被銀行吸收,這樣1元的儲蓄只能轉換為小于1元的投資,假定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比率為θ,則有θSt=It,根據(1)和(3)式可以得出t+1時期的經濟增長率:
gt+1=Yt+1/Yt-1=Kt+1/Kt-1=It/Kt-δ(4)
由于θSt=It,儲蓄率s=St/Yt,則(4)式又可轉化為:
gt+1=θSt/Kt-δ=AθSt/Yt-δ=α(sθ)-δ(5)
可見,經濟增長率與資本的邊際產出率α、儲蓄率s和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比率θ密切相關,金融體系的運作正是通過影響這三個指標對區域經濟增長產生作用的。
首先,金融體系的完善可以提高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比例θ,進而促進經濟增長。在把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過程中,金融機構要消耗一定資源以維持自身的運轉并實現利潤,從而使1元的儲蓄在向實際投資轉化的過程中總小于1元,差額部分以存貸利差的形式流向金融機構。金融體系的完善和健全就是通過改革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促進金融體系內各主體的合作和有效競爭而提高其運營效率,從而提高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比例θ,促進經濟增長率的上升。
第二,金融體系的改革有利于資本邊際產出率α的提高從而促進經濟增長。金融機構的資金融通功能就是把動員而來的儲蓄資金,通過選擇、比較和評估不同企業與項目的融資需求,將資金貸給那些信用好、項目投資回報率高、風險相對較小的企業,從而提高了資本的邊際產出率α,達到了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
第三,金融體系的優化可以改變儲蓄率s,促進經濟增長。良好的金融體系不僅可以方便居民進行儲蓄,而且可以通過 金融創新 改進的結構有利于提高居民儲蓄的收益,增強居民儲蓄的積極性,更好地動員儲蓄,即提高儲蓄率s,進而增加投資所需的金融資源。
二、我國現有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其對地方經濟增長的影響
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中重要的資本要素配置制度的農村金融體系,其面臨的一些問題及對其經濟增長的影響主要表現為:
(一)政府政策性 金融 支持弱化
作為弱質產業的 農業 和弱勢群體的 農村 中小企業、農戶,對于國民 經濟 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其金融需求不能完全依靠 市場 來解決,理應受到國家政策性金融的扶持。但作為我國唯一的農業政策性 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基本上是一個糧棉油的收購銀行,主要發放糧油貸款,業務和資金來源非常單一。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農業開發、農業技術進步及農村基礎設施等“ 公共 物品”卻得不到足夠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也就是說信貸資金沒有配置到 投資 產出率(α)較高的企業或項目上,進而導致農村經濟的發展處于很低的狀態。
(二)農業銀行資金投放減少
農業銀行受自身利益最大化驅使,其資金投放逐漸從以農業為主轉向以城市 工商 業為主。資金的趨利性、信息不對稱及無規模經濟的客觀現實使得農業銀行不愿將資金投放到期限長、見效慢、風險高的農業項目,以及規模小、分散、缺少抵押擔保的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上。現在,農業銀行的農業貸款只占10%,從本質上講它已經不是一個農業銀行,其支農作用也越來越弱(θ減小),沒有起到對農村經濟發展應有的資金支持。
(三)農村信用合作社名不副實
合作制實際上是一種產權制度安排,而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村信用合作社自產生那一天起就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金融性質,在歷次制度變遷中演化為政府部門或國家銀行的附屬機構,產權不明晰,缺乏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沉淀下了大量不良資產,“信用合作”有其名,無其實。其沉重的 歷史 包袱和落后的 管理 技術使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比率(θ)較低,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四)郵政儲蓄外流
郵政儲蓄網絡覆蓋面很廣,但對農村居民只存不貸,這只是大量資金源源不斷地從農村涌向城市。全國郵政儲蓄現在接近9 000億,其中,65%來自縣和縣以下地區,鄉鎮及所轄農村占34%。轉存人民銀行零風險的高利差使郵政儲蓄大肆攬存,使本已嚴重“貧血”的農村“雪上加霜”。農村儲蓄無法順暢地匯流向農村投資(θ),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五)活躍的民間金融活動被壓制
由于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缺陷,已滯后于農村經濟的發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間借貸應運而生。雖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現卻異?;钴S;從1986年開始,農村民間借貸規模已經超過了正規信貸規模,而且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長,農戶借款中民間借款所占的比例超過70%。但由于政府視其為非法金融活動,屢次取締或禁止,使民間借貸風險大, 成本 高,無法形成氣候。
三、完善農村金融體系以促進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農村金融體系作為農村金融制度的基礎結構,是農村經濟增長的關鍵。要實現加快農民收入增長以及縮小農村與城鎮差距的目標,離不開一個有效運轉的農村金融體系。農村金融體系改革不能只從形式上小修小補,必須從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因素入手,建立一個更有效率和活力的農村金融體系。
第一,建立政策性金融的 財政 補償機制,為農村經濟提供更多政府層面的支持和保護。第二,完善郵政儲蓄,建立農村資金回流制度,從而實現農村儲蓄向投資的轉化和提高經濟增長率。第三,大力發展農業 保險 ,分散目前由農村信用社獨立承擔的農業系統風險和 社會 成本,維護農村金融體系的穩定。第四,建立公平而完善的市場準入制度,引導民間金融規范化經營,使之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增長服務。
參考文獻:
[2] 譚建學.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因素分析[J].西南金融,2005(12).
[3] 王娟.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戰略構想[J].農業經濟問題,2005(12).
農業金融投資范文4
關鍵詞:金融需求 風險保障 投資創業 金融服務
農村金融需求現狀
(一)農村金融貸款需求
農村金融貸款需求主要包括三類:農戶貸款、農村中小機構貸款、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貸款。
農戶貸款主要包括生活消費貸款、生產經營貸款、創就業投資貸款。生活消費貸款的主要用途是應付消費性金融需求。這類貸款特點是以小額、中短期、臨時性強,頻率較高。這類貸款往往由于農戶的抵押擔保品缺乏,還款能力較差,還款來源不明確,風險最高,經常不被正規金融機構所接受,更多來源于民間金融組織、政策性金融優惠貸款、財政扶貧資金等渠道;生產經營貸款是農業產業化經營者為了擴大種養規模,購買大型農機設備而進行的金融借貸,但由于該類貸款的額度高、期限長、風險大,其貸款需求并不能被商業性金融機構充分滿足;創就業投資貸款是積累了一定技術經驗的外出打工農戶回鄉創業、就業時,向商業性金融機構進行的借貸,目前這類貸款主要的供給主體是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或農村信用社,但也并不能被完全覆蓋。
農村中小機構貸款主體主要包括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村合作組織,其金融需求主要體現在存款、貸款、結算三個方面,以貸款需求為主。隨著“三農”經濟的發展,農村中小企業貸款的集中行業有農產品生產、加工行業、農產品流通行業、農產品營銷行業、農業高新科技行業,且近些年農村中小企業由于技術改造和擴大生產的需要對貸款融資的要求有所提高;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近幾年發展迅速,資金需求量日益增長,資金需求主要用于社員采購生產資料,提高技術服務,收購農產品,建設農產品深入加工的基礎設施等。但這兩類農村中小機構往往由于土地資產的農業屬性以及農村資產交易市場不健全,可抵押資產不足,資金需求缺口出現結構性矛盾,無法被有效滿足。
在農村現代化、城鎮化、工業化建設過程中,需要解決農業生產要素城市化的轉移問題,伴隨而來的是農業基礎設施和配套公共服務的增設投產,而財政負擔能力有限的問題,因此,這必然推動農村金融貸款需求增長。而由于公共品外部性、非盈利性等特征,作為逐利性的商業金融資本并沒有向該領域流通的沖動,政府和農業金融機構需要構建雙贏互利的合作機制,共同投資負責,共同受益。政府只有通過給予參與其中的金融機構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擔保等政策扶持政策作為投資風險的補償,提高金融機構的投資積極性,才能吸引農村信貸資金的投入。
(二)農村金融服務需求
從風險保障方面來看,一部分富裕起來的農村家庭和經濟實力強大的農村企業,對現代商業保險產生了新的需求,主要包括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大病醫療保險、企業財產保險、農業災害保險等內容。同時,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能從根本上保證農民的養老、醫療、失業、最低生活保證等問題,才能提高農戶家庭抵御風險的能力,實現農戶到城市居民的轉變。保險和社會保障兩方面的金融需求是農村現代化建設中的安全網和定心丸,也是堅實的奠基石。
從投資創業方面來看,首先,應開發支持個人工商戶的小額貸款、優惠貸款、對農村勞動力的培訓提供的資金貸款,并為農戶提供居民創業、培訓金融服務,實現“貸款+培訓”的金融服務機制。其次,農村市場需要農產品期貨交易、擔保、抵押、典當、拍賣、存款保證金、以房養老等服務,從而幫助農戶更順暢地獲得短期的小額融資,滿足抵押品不足前提下的資金融通,抵御自然風險和金融風險。這些金融需求屬于間接的金融輔助需求,但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從資本市場來看,對發展成熟的企業,存在著輔導上市,在資本市場發行證券直接融資等金融服務需求。其次,作為拆遷或征地補償擁有了一部分的閑置資金或房屋資產,對于這部分資金或資本有投資的沖動,更需要合適的資本市場的投資渠道對資產保值增值,投資方向應主要面向穩定性高、風險較小的國債、銀行理財、房地產、貴金屬等產品,需要普及金融知識教育,了解投資渠道和投資技術常識。
農村金融市場存在問題分析
(一)農業貸款供需缺口嚴重,信貸供給主體功能缺失
從供給總量角度來看,我國的農業貸款的主要供給者包括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以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為代表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代表的互金融機構、以村鎮銀行為代表的農村小型金融機構。而在這四類金融機構中,由于以下原因: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狹窄并不針對一般農戶和涉農企業貸款;中國農業銀行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商業化經營原則驅使近些年大量撤并農村經營網點,向城市輸送農村資金;村鎮銀行創設時間較短,資金來源有限,發揮的支農效力微弱;農村信用合作社因歷史遺留問題肩負大量的呆壞賬,經營技術落后,吸儲能力較弱,這些綜合因素最終導致了“一社難支三農”的局面。農村貸款需求旺盛和農村信貸主體功能缺位造成了農村信貸缺口問題嚴重,兩者無法有效銜接。
從供給結構角度來看,農戶的消費性和生產性的信貸需求、農村中小機構的產業化發展產生的信貸需求、農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中產生的信貸需求沒有明確的供給主體相對應,其根本原因在于農村金融機構的權責利不明確,沒有進行改革創新的激勵和動力。市場分割區域的不明晰和法律約束機制的缺失致使農村金融機構無法派生出特色化服務功能,不能走向專業化分工的金融市場發展道路,也無法避免農村金融服務的“盲區”的產生。
(二)農村金融服務缺乏創新,金融服務與金融供給主體未有效銜接
從金融服務的數量和產品結構來看,現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僅限于傳統的存貸業務,新產生的金融服務業務種類很少。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農村金融機構沒有利潤利益動力驅動其完成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改造,提供的農業貸款主要集中于面向農戶的小額聯保貸款,尚未開展助學貸款等消費信貸業務,抑制有強大需求的消費性信貸的發展,更沒有開展保險、理財、投資等更高端的金融服務。對于抵押、擔保、典當、保險、投資、理財等金融服務項目的開展,除商業銀行或小型金融機構外,需創設相應的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投資理財咨詢公司等金融機構來提供支持。因此,從金融服務需求結構的變革來看,金融機構與金融服務是相輔相成,相互影響的,許多新的產品和服務的新增需要相應金融機構的新設,而機構的新設也會促進產生新型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服務的新增、變革是金融變革過程的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需要同時發展、共同完善,相互協調、相互促進。
農村金融改革措施建議
(一)建立層次合理的金融供給系統
我國應建立起以政策性金融為導向、合作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為主體、服務性中介為基礎的復合型金融供給系統。
規范政策性銀行經濟行為,發揮政策性導向作用。通過規定商業銀行購買農業發展銀行的金融債券的方式,以及利用國家財政補貼、扶貧貸款等渠道拓寬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資金來源渠道,并將資金投向農業經濟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中長期支農貸款比例;由農村合作金融對產業化農業的經營、發展需求的支持作用。充分發揮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支農主力軍作用,深化其改革力度,剝離政策性虧損由地方財政核銷,加大財稅優惠措施。同時,通過規定支農貸款在總貸款中的占比、支農貸款利率貼息等辦法來解決存款回流農村問題;由民間金融和小微金融機構滿足農戶生活、消費與其他金融需求,以及農村中小企業的小額貸款需求。民間金融和小微金融機構有制度、成本、信息和效率上的優勢,應對其合理引導,完善其商業化運營機制,采用農戶聯保模式或“小組+中心+工作人員”的關聯方式,形成內部監督和外部法律約束機制,實現農業信貸的安全性,滿足小額的農村金融需求;建立起保險、擔保、租賃、信托、理財機構,滿足農村金融的各項新型金融需求??梢晕彰耖g資本入股或由政府出資建立起政策性保險機構或再保險機構,實行低費率高補貼政策,達到農業市場風險的轉嫁和補償目的。由政府牽頭,具有經濟實力的專業合作社出資,建立政策性農業貸款擔保公司,分散金融機構承擔的信用風險。在農業機械化程度較高的鄉鎮設立為農機設備租賃或融資租賃服務的小型金融租賃公司。在商業性金融機構中設立理財部門,或專門成立社區范圍內小型理財服務中心、信托投資機構,為高端客戶提供投資理財服務。
(二)創新完善農業信貸產品體系
針對農戶信貸需求,應根據需求層次的不同進行創新。針對農戶的生活性金融需求,可以開發政策扶持類金融產品,如以獎代補小額扶貧貸款、打工農民技術培訓貸款等。針對生產性金融需求,可以采用青年農戶創業貸款、失地農戶創業貸款等;針對農村中小企業的金融需求,應探索以“農業固定資產”為抵押的貸款品種,如開發林權抵押、土地承包權抵押等產品。也可以形成 “農業流動資產”為抵押的貸款品種,如訂單質押、保單質押、存貨質押等貸款品種;對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建設,一般通過財政和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資金,但在一些有未來收益項目上,商業性金融機構通過開發以農村網絡信息化、廣電通訊、道路橋梁等收費權為抵押的貸款等,也可給予地方政府以基礎建設貸款。
(三)健全農村金融服務品種
應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覆蓋范圍,使他們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建立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同時可以利用財政土地出讓金提取部分建立失地農戶的社會保障風險基金、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團體大病保險投保基金、失地農戶失業保障基金,切實通過土地為農戶帶來保障和利益。
成立專業的農業風險管理局,研究農業風險,推動農業保險立法進程。盡快建立起經營主體多元化的農業保險經營體系,對參與農業保險的農戶和企業根據險種進行不同比例的保費補貼,對商業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服務。通過政府財政撥款或參保人的保費共同出資,建立農業保險專項風險基金,用于保費補貼、巨災補貼、超額賠款補貼。
創新擔保方式,以擴大擔保品范圍的方式來克服農村擔保資產有限造成的農業貸款風險大的問題;加快土地流轉制度改革,發展土地流通市場;加快完善農村中介市場、產權交易市場,建立農村產權服務平臺,增強農業資產流動性;建立商業化運作的擔?;?,為農民和經營業主提供擔保服務。
通過擴展農村本地期貨經紀公司網點,實現用遠期價格指導農業生產、銷售的功能,規避市場風險,鎖定農戶和企業利潤,提高農業貸款的融資力度。建立專業的農業信托機構,為農業規模化生產、銷售提供資金支持,緩解農村無抵押資產帶來的生產經營資金短缺問題,為農村閑置資金找到投資理財的出口,幫助農村市場合理調劑資金余缺,滿足農村金融需求。
通過建設農村資本市場實現多渠道融資,設立農業投資基金,引導和組織民間投資,將分散的小額資金匯集到農業產業化經營領域;鼓勵優勢的龍頭企業兼并收購弱小企業,實現企業的集團化發展,完成企業資產重組和產權交易,盤活存量資本,優化資源配置效率;通過農業企業的上市,為農戶提供投資交易平臺, 從而為農業規?;彤a業化發展提供資金來源。
參考文獻:
1.李敏.以需求為導向構建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基于對浙江農村金融需求的調查[J].浙江金融,2008(1)
2.王醒男.基于需求與發展視角的農村金融改革邏輯再考[J].金融研究,2006(7)
農業金融投資范文5
[關鍵詞]新農村 金融服務 合作制改革
金融支持“三農”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信貸風險和運營效率問題,而是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金融環境建設滯后、現階段城鄉結構不合理等深層矛盾的綜合反映。在支農工作中,要改變就農業論農業的觀念,從統籌城鄉發展,促進產業調整升級的層次搞好支農工作。一方面,要從宏觀上著眼于不斷改進農村金融服務,改善信貸支持方式,使之更加貼近農戶需要;另一方面,要從微觀上著力調整信貸結構,突出重點,全力支持規?;洜I,加大農業基礎設施支持力度。
一、宏觀措施――強化國家對農業政策的傾斜,增加農業投入
調整財政金融政策,加大農業支持力度。首先,增加農業特別是低收入農業生產者的直接財政補貼,包括生產資料補貼,實行直補政策等,從而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其次,財政部門要整合對農村資金的投入,區分國家必須的財政投入和國家予以補貼的財政投入,降低金融機構對支農信貸投入的風險,提高金融部門支持“三農”的積極性。
建立穩定增長的政府財政投入機制。要穩步提高國家用于農業和農村的固定資產投資比例。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和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農業投資的規模,特別是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占全國基本建設的投資比重應成為投資的重點,逐步加大,并堅持持續有效的長期投入,確保農業發展的后勁。
建立以金融機構投資為主體的金融服務體系。配合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構建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機制。隨著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農村經濟發生了質的變化。當前,農村經濟發展迫切需要建立一個與之相匹配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要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步伐。 一是要在堅持合作制改革基本方向的前提下,盡快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農村信用社改造。二是在整合農村信用社金融信貸服務體系上,要充分發揮“血液”對農村經濟的“營養供給輸氧”之功效。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充分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一是堅持服務“三農”宗旨不動搖。農村信用社應堅持正確的經營思想,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服務農業,貼近農村,聯系農民。實踐證明,農村信用社點多面廣,在縣級金融市場所占份額將近一半,對縣域經濟發展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滿足廣大農戶的金融需求,真正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要在繼續發展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的同時,有重點地支持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專業戶、專業村的發展。二是要用好用活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加快金融創新,構建多功能的金融服務體系。
不斷發展新的金融業務品種,增加新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激活金融市場,實現由單純經營信貸業務向資產多元化轉變,是農村金融機構自身發展的根本所在。一是要改進貸款管理方式,適當擴大借款范圍,簡化不必要的貸款手續,提高信貸工作效率;二是要結合農村、農業、農戶的特點和實際需要,適時推出靈活便利、易于被農村消費者接受的消費貸款種類,重點推出農村建房、購買農機具、大宗耐用消費品、子女上學等消費性貸款,滿足農村對信貸資金的需要。加大對農業宏觀調控力度,構建多渠道的資金回流體系。一是運用好貨幣政策工具,管好用活支農再貸款。二是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從可持續發展上促進農民增收。人民銀行要充分發揮“窗口指導”作用,制定符合當地農村產業結構特點的金融支持“三農”經濟發展指導意見,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經濟的投入。三是中央銀行對農村金融機構要制定較低的存款準備金比例,使其有更多的資金投向“三農”領域。四是要靈活發揮利率杠桿作用。
農村信用社向農戶發放支農貸款的利率應不浮或少浮,以減輕農民負擔。健全農村保障體系,為金融支持“三農”保駕護航。首先,應在農村建立以政策性保險為主的農村保險體系,將災害風險、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造成的信貸資金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并解決自然災害造成農民收入下降,無法償還貸款的風險由金融機構來承擔的問題,為農村金融的信貸投入提供風險補償。鼓勵民間資本對農業的投入,形成“三農”投資多元化格局。民間資本的投入是我國農業投資體系的有益補充,不應將之排斥在農村競爭性金融體系之外。
目前,我國民間的融資潛力巨大,要充分認識民間資本對農業投入的積極效應,從法律法規上明確民間資本對農業投入的合理性,并作為農村金融投入的一種補充,在金融、財稅、投資等政策上鼓勵和引導;建立民間資本農業投資的保障補償機制,將民間投資與其他投資一視同仁,實行平等待遇。同時加強民間資本投入的有效監管,制定規范的運作程序,強化風險控制。
二、微觀措施――產業農貸是農業產業化的必然產物
產業農貸與現有的農村小額信貸有著本質的不同,具有特殊的經濟功能。
農業金融投資范文6
關鍵詞:“三農”投資;信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中圖分類號:F832.49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7-4392(2006)05-0009-02
一、信托業在支持“三農”方面具有的獨特優勢
解決“三農”問題,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一段時期,由于投資主體格局的變化和市場化改革,出現了對“三農”投資明顯不足的矛盾。信托作為一種金融方式,在為“三農”導入資金方面有其特殊的功能。
一是信托與農業淵源較深。信托起源于英國的“USE制度”,最早的信托行為與農業是相關的,即使是現代信托,許多活動都較適合在農村開展。如針對一些地區地少人多,可以信托方式,將土地統一集中給部分農戶耕種,形成規?;a、產業化經營,騰出勞動力發展其它生產和經營活動,從而提高農村勞動生產率。現實經濟生活中,盡管也有這樣操作的,但大多出于自發,尚未規范化和制度化,也未納入現代信托的范疇。因此,在農村廣泛普及信托知識,運用現代信托的機制和手段來參與農村經濟建設,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符合信托本身的特性。
二是從構建新型的農村金融體系,逐步培育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角度分析,信托業的介入十分必要。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欠發達,金融體系不健全,對“三農”的金融支持主要以農村信用社為主,但大多數農村信用社自身困難重重,很難滿足“三農”的需要。由于農村客觀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滿足,民間金融活動禁而不止。因此,規范我國農村金融市場,應該采取禁止和疏導相結合的辦法,大力發展農村信托,用現代金融理念去占領農村金融陣地。
三是我國農村中經濟關系較為復雜,運用信托方式能妥善地協調好各方關系,取得良好的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現代信托具有多重職能,既能融資,又可融物,因而,它在復雜的農村經濟環境中處理經濟事務顯得更為有利。比如,對于農村中的土地、大型農用設備,可以采取租賃信托等方式,進行使用權的轉移而不改變其產權,既維護了物主的利益,又能實現充分高效利用各種農業生產要素,增加農業投入,促進農村經濟快速增長。信托財務管理、資金融通的功能為農村社會閑置資金和資產的充分利用,提供了便利條件。另外,通過信托的社會福利職能的作用,有利于構建農村的醫療、養老、農村基本生活保障以及農村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農村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
二、信托業支持“三農”的具體策略
一是通過組建各種農村基金,引導社會資金進入“三農”領域。首先信托機構可以動用自身的一部分資金,結合其它的社會資金,組建農業產業基金,選擇一些效益好的農業項目,直接投資于農業生產,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科學的籌劃和運作,提高投資收益,吸引和動員更多的社會資金加入農業投資;其次,嘗試建立農業風險投資基金,其主要用意在于支持高新農業技術的開發和普及推廣。信托機構可以通過風險投資基金投資于涉農的科技企業、集團或農業科技項目,扶持它們發展,使得這些企業或集團將其最新科技與產品及時廣泛地在農村普及運用,真正實現科技興農,發展知識農業。農業風險投資基金本身也可以在有效的進入――退出過程中獲得收益?鴉再者,籌劃建立農業政策投資基金,可將國家支援農業發展的政策性資金,交由信托機構通過商業化管理運作,使之保本增殖,建立良好的投入――產出機制,形成支農資金的良性循環?鴉最后,通過疏導、整頓,將目前非正規的民間金融組織統一集中,由信托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經營,避免和消除農村金融風險隱患,更好地服務于“三農”。
二是發揮信托資金的規模優勢,積極組織項目投資。應有針對性地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舉辦一些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急需的,或能帶動和促進農業發展的項目。農業生產中有許多政府或其他投資主體顧及不到而農戶自身又無力投資或不愿投資的項目,信托機構可以組織進行商業化的項目投資。比如:興修水利工程、進行土壤改良、鄉村道路建設等,由于此類投資數額較大、投資周期長,信托機構可按照商業化模式運營并組織有效管理。項目投資不僅增加了農業的投入,改善了農業生產環境,同時,信托資金的受益人也可從項目收益中獲得利益,形成良性循環。對于一些政策性的項目,信托機構可積極參與,既可以避免政府直接參與農村基層具體事務,又可以引入市場化的運作機制,提高項目的實施效率。
三是發揮信托融資與融物雙重融通功能,擴展農業投入范圍和領域,走農業發展規?;?#65380;產業化之路。與其他投資主體相比,農村信托不僅具有融通資金,又能靈活地進行物資的融通的功能。通過信托手段動員的物質資源,能夠繞開復雜多變的農村產權關系和其他社會關系,使農村物質資源的占有者和具體的使用人共同受益。現階段,利用信托集融資與融物于一身的特性,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借助信托手段,按自愿的原則,組織農戶聯合體。對加入農戶聯合體的成員,采用信托的方式,將承包土地、大中型農用機械、運輸工具等以及農戶的小額資金加以聯合,通過在聯合體內對各種生產要素的有償使用、互惠合作、協議分配收益的辦法,避免因一家一戶在從事農業生產中的諸多弊端,促進農業的規?;洜I,走產業化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