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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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方案

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方案范文1

2011年,我區消防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按照上級部署和要求,結合全區實際,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扎實開展了世博安保,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等各項重點工作,通過一年來的努力,消防基礎工作扎實有效,防御火災能力穩步提升,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顯著提高。

一、落實責任,強化管理,有效夯實社會消防安全基礎

(一)消防工作責任制進一步落實。2011年,區委區政府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來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指示,多次召開有關會議專題聽取消防工作情況匯報,親自帶隊深入企事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積極有效地推動了全區消防工作的開展。2011年3月10日,區政府召開年度首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對全年的消防工作進行部署,在明確年度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層層簽訂《消防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為扎實推進全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6月25日,區政府組織召開了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部署會,會議對全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區政府與各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簽訂了《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目標管理責任書》。全區各部門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出謀劃策,在日常的消防監管、宣傳教育、消防規劃編制等工作中緊密配合、優勢互補,形成了強大的工作合力。

(二)城鄉防范火災能力進一步提升。一是大力推進消防規劃編制的實施,將消防規劃納入了城鄉一體化規劃,完善了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增強了城鄉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二是全面加強新農村消防建設,2011年,我區根據新農村建設總體方案,結合“中國魅力水鄉”建設,把消防規劃納入到新農村規劃編制中。各鎮(開發區)對07、08和09年以來已完成新農村建設的村進行了鞏固(全區共55個),確保義務消防隊器材裝備齊全,組織和隊員到位,有日常訓練值勤制度,有檢查和消防宣傳活動。同時,主城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得到進一步完善,并加強了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三是各鎮(開發區)根據實際,對保消合一消防隊相關裝備進行了更新,配齊了專職消防人員,保證了正常的執勤備戰秩序。

(三)消防基礎投入進一步加大。為切實加強全區“保消合一”消防隊伍建設,2011年度,全區共增配消防車2輛,更新手抬泵1臺,增配器材58件,增加固定人員4名,增加經費76.4萬元。2011年,我區還斥資193萬元購置了一輛進口底盤舉高噴射消防車及相關配套器材,該車輛已于2012年1月中旬到位并投入使用。為保障我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需求,進一步加強全區消防隊伍建設,提升滅火救援力量,有效保障全區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2011年7月10日,區消防大隊向區政府遞交了《關于要求成立雙林公安消防站的請示》,10月初,區發改經貿局就《關于建設雙林消防站的立項報告》進行了批復,12月17日,區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討論同意建造雙林消防站,經費列入2012年度區財政預算。項目總用地面積約1540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650平方米,經市發規院初步估算,雙林消防站總投資約1306萬元。

(四)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區政府把“防火墻”工程建設作為抓好消防工作的一項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召開了全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會議部署了構筑“防火墻”工程工作,印發了《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方案》,明確將消防工作尤其是“防火墻”工程納入“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疇,統籌安排,同步發展,確保全區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歷親為,及時協調解決涉及“防火墻”工程的重大問題,加大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經費投入,保障“防火墻”這一民生工程的順利推進。區消防大隊作為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主要落實單位,通過舉辦各類培訓班和上門服務指導相結合的方式,在全區范圍內扎實開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訓活動。10年度全區列入“四個能力”建設的社會單位共131家,在自查、自評工作中,所有創建單位進行了自查,消防部門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對照“四個能力”創建標準,按賓館飯店、商場市場類、公共娛樂場所、學校等劃分了類別,以各鎮(開發區)為單位,分組逐一進行了驗收。通過“四個能力”的創建,全區各相關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得到了顯著改善。

二、統籌結合,強化整治,著力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2011年度,特別是在“2.21”練市火災事故發生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緊急下發集中整治方案、切實加大執法工作力度,采取了嚴之又嚴、細之又細的措施,在短時間內,有效查處了一批消防安全隱患。10年度統籌開展了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治理工作、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平安2011”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全力確保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全面維護和營造了全區平安和諧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扎實推進了“平安”建設。

(一)深化排摸,明晰底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2011年,對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了重新排查,確定215家單位為我區2011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其中撤銷14家,新增16家。同時確定宇海浴場、古道茶坊、練市水云軒浴場、練市麗池休閑會所四家單位為市、區二級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單位。為推動火災隱患整改,確保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能按期整改完畢,消防部門積極上門指導,并與相關部門協調,確保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按時銷案。該4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均按期整改完畢。

(二)嚴格落實“省八條”和“市七條”常態嚴管措施。在省、市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常態嚴管措施正式實施后,消防大隊認真組織宣傳貫徹。在轄區公眾聚集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告張貼,并會同轄區派出所,召集相關單位負責人,在召開了《措施》征求意見、建議會。在實施過程中,大隊始終將“七條措施”的執行與省“八條措施”、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消防控制室專項整治、“平安世博”系列行動和“環滬護城河”消防安全保衛系列行動緊密結合,使各項工作都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以世博會消防安保為主線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我區按照“嚴之又嚴、實之又實、細之又細”的總要求,深入開展了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集中開展重點場所滅火救援預案熟悉演練,加強戰勤保障,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全力保障世博會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列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人員密集場所,黨政首腦機關,供水、供電、供油、供氣單位,各級消防重點保衛目標和政府掛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以及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單位等重點場所進行了消防監督檢查。

三、強化基礎,狠抓素質,努力提高監督管理水平

2011年度,我區消防工作緊緊圍繞世博消防安全保衛為主要目標,以構建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為主線,以“平安2011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整治、“三合一”場所、出租房、校園安全等專項整治為抓手,以貫徹執行“省八條”和“市七條”為著力點,結合本地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實際,強化執法與培訓,大力開展消防宣傳,在狠抓措施落實的基礎上,堅持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相結合,努力提升防火監督人員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管理水平。

(一)積極開展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區消防大隊按照《全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加快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三年規劃》細化工作任務,結合市消防支隊執法規范化建設三年規劃細則,積極謀劃落實省總隊和市消防支隊建設規劃,全面啟用消防監督管理系統,將消防監督管理系統作用延伸到派出所,所有監督執法程序在網上流轉,杜絕了執法監督漏洞。為提升派出所民警的執法素質和能力,組織民警采取跟班作業、工作檢查、共同執法、以會代訓等形式,不斷加強對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執法能力的培訓。

(二)大力開展消防監督執法,強化監督管理。為加強全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檢查工作,確保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和消防監督工作的有效性,區消防大隊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分析研究,并及時向區政府、公安局作了專題匯報。為及時消除存在的火災隱患,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消防大隊根據工作實際,嚴格按照新消防法、公安部第106號令和第107號令的要求,將符合條件的單位全部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范圍之中,為加強全年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我區在做好日常監督檢查的同時還結合開展的各項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檢查力度。2011年,我區共抽查單位436家。其中抽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256家,抽查非重點單位180家,共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47份,《重大火災隱患通知書》4份。2011年度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63起,對轄區內52家單位和14名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罰款金額108.95萬元,并對32家單位處“三?!碧幜P。臨時查封11家,強制執行2次,從重處罰5次,拘留1人。

四、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努力增強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2011年度,我區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出臺了《綜治委成員單位消防宣傳工作意見》,明確了各部門的消防宣傳工作職責,督促各有關部門大力開展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不斷豐富消防宣傳和培訓內容和形式。在區農村廣播設立了消防宣傳專欄,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全區中小學校開展了消防疏散演習活動,較好的提升了師生的火災逃生疏散能力;區消防大隊定期開展消防站開放活動,廣泛邀請社會群眾參觀學習;消防、安監等部門針對易燃易爆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了夏季消防安全宣傳活動;文化、工商、衛生、旅游等部門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將消防知識送到了各企事業單位;各派出所全面加強了對當地學校師生、農村群眾的消防宣傳工作,督促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練活動。

(一)扎實開展消防宣傳“六進”工作。根據市消防支隊部署安排,區消防大隊積極與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婦聯等單位協調,結合轄區實際,重點開展了消防宣傳“進家庭”工作,最大程度的把消防安全送進千家萬戶,使消防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居民切實做到“三懂三會”。針對“進家庭”工作,大隊重點抓好示范點的創建,通過示范點來帶動千家萬戶關注消防、參與消防。在示范點的創建過程中,區消防大隊積極組織官兵上門講解日常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家庭成員開展隱患自查自改,鼓勵倡導戶主配備了相關自救逃生工具,并組織社區工作人員和志愿者上門進行消防安全提醒等,有效增強了示范點家庭成員的消防安全意識,使其掌握了防火、滅火的基本技能。在消防宣傳“六進”工作開展以來,大隊統籌兼顧、科學安排,切實把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六進”工作作為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一個重要抓手,進一步推動了區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二)切實開展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為有效規范全區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增強學校內部應對突發事件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全力預防和減少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2011年3月,區綜治委、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聯合發出《關于在全區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全區各鎮(開發區)綜治委、派出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廣泛開展了以“關注消防、關愛生命、從我做起”為主題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此次全區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以努力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為目標,健全完善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并在全社會逐步形成“小手牽大手,共創平安家園”的良好氛圍?;顒悠陂g,全區共發放消防安全知識手冊3000份;宣講消防常識24次;開展火災撲救現場模擬訓練33次;設置消防宣傳欄36個;張貼消防標語165個。此外,消防大隊會同區教育局,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通知》,切實加強了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領導,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扎實深入地推進學校消防安全教育。9月,大隊聯合區教育局,組織全區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長開展了集中消防教育培訓,切實提升了學校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能力,保障了校園的消防安全。

(三)做好《省消防條例》的宣貫工作。為確?!妒∠罈l例》的宣傳貫徹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大隊采取多種形式,運用多種渠道,大力加強《消防條例》的宣傳工作,使各系統、行業、單位和社會公民廣泛了解《消防條例》內容,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消防條例》對于推進依法治火、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意義,在全社會形成了自覺學習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實消防法的良好氛圍,為《消防條例》的全面貫徹實施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其中在條例知識網絡大賽中,大隊積極發動社會群眾參與,積極組織官兵、文職、志愿者等深入轄區指導參賽工作,最終取得了支隊第一名的良好成績,為支隊在全省取得較好名次作出了突出貢獻。截至目前,全區共發放各種條例知識宣傳資料5000余份,懸掛宣傳橫幅36條,開展各種條例知識培訓12次,培訓人數達2000余人次。

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方案范文2

一、總體目標

2012年是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收官之年,是決定性的一年,要通過持續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力爭使全區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改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狀況

1、繼續深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在本級和本系統、本行業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著力提高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在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到“四個能力”建設標準的基礎上,2012年底,全區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要實現基本達標。

2、持續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級各部門要組織本級和本系統、本行業積極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嚴格對轄區“九小場所”(小學校、小醫院、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網吧、小美容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和居民住宅區逐一排查。各街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要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火災隱患排查工作,鼓勵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形成專群結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格局。年內,各部門要對本系統、本行業社會單位開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檢查。

3、嚴肅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繼續開展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戰役,深化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層(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企業、“三合一”場所等領域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抓好隱患督促整改和檢查回訪,確保沿街店鋪經營與住宿合用場所和“三合一”場所整改率達到100%。在檢查過程中,要用足用好執法手段,依法嚴肅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對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經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強制執行。對施工工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責令停工整改。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要依法處罰。對違反規定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要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依法拘留。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依法對危險部位、場所臨時查封。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當地政府要掛牌督辦,限期消除,確保遺留隱患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4、全面增強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各級各部門要制訂年度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將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教育內容。深化消防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活動;在報紙、廣播、電視及網絡加大消防宣傳力度,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

(二)全面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宣傳教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納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標,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區、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區政府每季度召開聯席會議不少于一次,鄉鎮、街道辦事處每月召開聯席會議不少于一次,分析消防安全形勢,研究解決消防安全重要問題,針對本地區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工作,配合完成2012年度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整改。

2、落實部門消防監管責任。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聯防聯治和信息互通機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區公安、教育、民政、建設、規劃、文化、衛生、工商、質監、安監、旅游、人防等部門要依法審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從源頭上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對已經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但經公安消防部門或派出所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相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吊銷或暫扣許可手續。特別是對于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歌舞娛樂、勞動密集型企業及易燃易爆單位,更要嚴格把關,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工商、文化、安監、旅游、質監等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照。各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時及時抄告相關部門。

3、落實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各鄉鎮、街道、管委會要結合本地區消防工作實際,科學編制城鄉消防規劃,完成“十二五”消防專項規劃編制,推動完成“十二五”規劃年度建設任務,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鎮、街道和鄉村建設同步實施。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年內,完成總體規劃的鄉60%完成消防規劃編制,40%完成審批;60%的鎮、20%的鄉公共消防設施達到建設標準。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議事日程,逐級簽訂年度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全年至少組織對本行業、本系統開展一次考評驗收,并將消防工作任務納入政務督查內容,定期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完善問責制度,對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或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審批等方面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三)全面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

1、健全基層群眾消防組織。各鄉鎮、街道、管委會要建立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依托綜治辦、安監站等建立消防管理機構,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和消防安全檢查。各建制村、社區要配備不少于1名的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檢查。

2、加強消防設施建設。社區要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鄉村消防車通道應保持暢通,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設立消防車取水平臺。

3、推進消防力量建設。各鄉鎮、街道、管委會要根據本地城鄉社區建設的實際和消防工作需要,采取政府籌辦、政企聯辦、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隊伍、企業安保(消防)隊伍或志愿者隊伍,建立城鄉社區專(兼)職或志愿消防隊伍,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成立專職、志愿消防隊。村莊、社區要成立治安、消防合一的聯防隊或志愿者聯防隊,并加強業務訓練,配備必要消防器材,推行街道、鄉鎮及社區、行政村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模式,年底前,轄區內70%的街道、鄉鎮及社區、建制村實行“網格化”管理;人口超過5萬、年GDP超過1億元的建制鎮建成專職或者志愿消防隊伍。

4、開展達標創建活動。2012年,全區所有鄉鎮、街道達標,其所轄建制村、社區“四個基礎”建設全部達標,10%的建制村、社區達到消防安全示范鄉村(社區)的標準。

(四)提升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提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深入推進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建立分片包干、專崗專警、聯勤聯動“全警消防”工作機制,健全部門定期通報、告知制度和重大火災隱患督辦整改機制,構建聯合監管、社會單位負責、崗位員工執行、公民積極參與的“五位一體”防控網絡。公安機關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聯勤”的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合力。區公安消防大隊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主動分析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違法行為。

2.提升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公安機關要健全消防監督機構,配齊消防監督人員,配齊消防監督檢查裝備,提高消防監督檢查技術含量。積極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職雇員工作制度,允許經消防培訓考試合格的消防文職雇員從事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大力加強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切實做到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深化警務公開,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程序、進度、結果,提高執法透明度。加強廉政建設,集中整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消防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開展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單位創建和大比武競賽活動,定期組織消防監督人員和派出所民警進行消防業務培訓,全面提升消防執法能力和水平。

3.提升消防宣傳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消防站教育基地作用,并利用社會資源開展消防宣傳,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繼續開展消防宣傳“五進”活動,年內,轄區內的社區、學校、農村、企業要落實消防宣傳“五進”標準,分別達到總數的50%、80%、50%、80%,城市社區居民和社會單位員工消防知識普及率達到80%以上,農村居民消防知識普及率達到70%以上;在主要媒體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火災案例警示教育,不斷提高群眾的逃生自救能力。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至少擁有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保⒎e極開展創建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活動;積極培育發展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開展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提高社會消防從業人員素質。

4.提升社會管理創新水平。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深化消防愛民實踐活動,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積極開展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指導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落實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相關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率100%。每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不少于3人,并取得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上半年,完成轄區內所有消控室值班人員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為主要內容的專項輪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領導,建立專門的組織機構,完善相關工作制度,科學制定持續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方案范文3

我們一定要以對黨、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增強做好消防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在消防工作下半年部署大會上的講話,希望大家喜歡!

今天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分析我區當前消防工作形勢,深刻汲取“XX”火災教訓,明確各級各部門在消防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安排部署下一階段的消防整頓工作,確保全區消防安全形勢穩定,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剛才,消防大隊通報了2019年和今年1—7月消防工作情況,并對下步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見,我完全同意。

一、以“守土有責”的認識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

過去的一年,在區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積極參與消防工作,全區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實現了良好發展,消防安全落實了網格管理,“清剿火患”戰役取得了明顯成效,滅火救援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宣傳教育培訓建立了全新格局,火災防控工作達到了預期目標,消防安全環境得到較大改善。全年基本實現一般火災“零傷亡”、較大以上火災“零發生”、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的工作目標。在2019年度市政府消防工作考評中,我區綜合成績評定為“良好”等級。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制約和影響我區消防工作取得更大成績的主客觀因素仍然存在,主要體現在:一是鄉鎮消防基礎設施薄弱,建成率和完好率不高,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欠缺必要的經費、裝備和火災撲救經驗;

二是部分社區農村基層組織對消防工作重視不夠,開展消防宣傳、防火檢查能力不強,缺乏必要的器材設施;三是部分社會單位消防工作管理水平偏低;四是社會面火災隱患存量仍然較大,部分老建筑火災隱患積重難返,一些“老大難”火災隱患整改難度大;五是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仍然相對淡薄。

對此,各級各部門務必保持高度警覺,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深懷為民之心,恪盡穩定之責,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把防火減災貫穿于經濟建設和社會管理的全過程,下定決心堅守住消防安全這條“紅線”,全力筑牢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

加強消防工作,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保安全、保穩定、促和諧,是我區當前工作的重要任務。2020年的消防工作已經全面展開,各級各部門要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常態,以深化消防安全管理創新為載體,以增強全民消防安全素質為保障,深入開展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全面提升社會火災防控和滅火應急救援能力,穩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努力預防和減少一般火災,最大限度地預防火災亡人和重特大火災事故,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以“守土負責”的擔當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線

今年是落實“十三五”消防規劃的收官之年。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對照消防目標任務要求,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切實打牢社會化火災防控工作的根基。

第一,堅持問題導向,加快推進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要科學編制和嚴格落實城鄉消防規劃。從2020年全區消防工作考核情況來看,部分鄉鎮消防水源不到位、道路狹窄,消防基礎設施薄弱問題仍十分突出。各鄉鎮要認真梳理“十三五”消防規劃建設任務,完成建設與規劃同步實施的目標任務。

同時要將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等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十四五”規劃制定范圍,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納入城鄉規劃,與城鄉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確保統籌安排、協調發展。對沒有消防規劃內容的城鄉規劃,各有關部門一律不得批準實施。

二是要多渠道加大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在全力推進“XX”建設的同時,要切實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建設服務保障工作。統籌整合扶貧開發、農村危房改造、電力改造、“XX”等項目資源,按照“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大力實施農村消防安全村改、房改、路改、廚改、水改、電改等“六改”建設,提升農村火災防控能力和水平。

結合“六個小康項目”建設,加快各村(居)消防道路、水源等設施建設,力爭使消防車輛能通達每個村組;凡設有自來水管網的村原則上要設置消火栓,配備消防器材,市政消防水源不能到位的農村,要充分利用農村地區天然水源的優勢,因地制宜設立消防車(泵)取水口,修建消防水池,確保消防用水,提高消防供水能力。

三是要著力解決公共消防設施欠賬多的問題。各有關部門尤其是住建、城管、財政、水務等部門要切實履行《XX市消火栓管理辦法》明確的工作職責,對現有消火栓進行再排查,將未列入建設計劃的消火栓“欠賬”量全部列入建設計劃并抓緊實施,盡快還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的“舊賬”,力爭不欠“新賬”。對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市政消火栓及時進行維護保養,切實改變我區消火栓建成率、完好率低的被動局面。

第二,嚴格消防安全監管,著力解決和消除火災隱患。

一是深入開展秋季消防檢查專項行動。進一步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成果,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區公安、住建、民政、文體、教育、衛生、消防、安監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堅持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對消防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檢查巡查力度,將隱患徹底消滅在萌芽狀態。

同時,針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四個必須”、“三不放過”(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必須依法責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對責令限期整改的,必須責成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必須堅決依法責令停業整改;

對嚴重違反消防法規的,必須依法予以停業、罰款、拘留?;馂碾[患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整改責任人不落實不放過、逾期不改未處罰不放過)的原則,督促涉及單位千方百計消除致災因素,努力改善防火安全條件。同時,要建立隱患長效防控機制,確保全區所有消防重點單位都能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二是深入開展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堅持常態化檢查與專項治理相結合,全力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掛牌整改重大火災隱患、排查治理一般火災隱患、嚴處消防違法行為。加強城市舊城區、棚戶區以及多產權、多用途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條件改造和管理,著力解決好新建產業園區消防規劃滯后,規劃與建設不同步,進駐企業無消防手續,消防安全管理混亂,先天性火災隱患多等突出問題。

要針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火災隱患集中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產業園區、勞動密集型企業、非法建筑、倉儲物流等領域開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要排查并確定一批整改難度大、現存問題多、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火災隱患集中區域,進行重點掛牌督查督辦,限時辦結。如XX屬于2020年省政府掛牌督辦整改火災隱患集中區域,必須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三是深入開展消防安全“農村攻堅”行動。按照XX書記提出的“提高認識、端正方法,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強化責任、嚴肅問責”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區負責、鄉落實、村為主”的村村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村民自愿的原則,建立農房保險體系,幫助群眾增強應對火災損失的能力。

按照“八個必查”(必查消防水池是否有水;必查消防管網是否正常;必查消防機動泵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明確專人養護;必查是否有柴草亂堆亂放;必查“弱勢群體”人員是否落實監護人;必查是否落實鳴鑼喊村和值班守護制度;必查生產生活用火是否安全,取暖用火是否存在隱患;

必查駐村干部和村干部是否組織火災隱患排查工作)的工作要求,組織相關部門集中力量深入村村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專人負責,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堅決確保農村消防安全。

第三,強化消防安全基礎,提升滅火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

一是全力推進搶險救援骨干力量建設。區消防大隊要立足我區滅火救援和搶險救援實際,逐步配足配齊消防車輛裝備,特別是“高、精、尖”裝備、滅火救援攻堅裝備和消防官兵個人防護裝備。要針對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火災事故特點,形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質量可靠的消防裝備體系。

要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繼續壯大政府、企業消防專職隊伍力量,確保政府專職消防隊裝備精良、人員穩定、訓練有素。同時,消防大隊要按照責任書要求完成今年的營房建設、車輛裝備購置和專職消防人員招聘任務。巖腳鎮、木崗鎮要在今年內完成專職消防隊的建設和車輛、裝備的購置任務。達不到專職隊建設標準的鄉鎮要督促村村建立志愿消防隊,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確保具備一定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突出加強“網格化”消防管理。農村是社會面火災防控的基礎,也是我區歷年來火災易發、高發區域,抓好農村火災防控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級各部門要抓住“XX”建設、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等機遇,采取項目搭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夯實村(居)組織建設、設施建設、群防群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基礎。

要全面推行農村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模式,按照“一網三級、一級多格、一格多點”的模式,以鄉鎮為“大網格”、以行政村(居)為“中網格”,以責任片區為“小網格”,明確網格化管理人員、職責和任務,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盲區、責任明確、監管到位的消防管理動態監管防控網絡,提高農村火災防控能力,夯實農村消防基礎。

三是深入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認真總結近年來我區實施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所取得的經驗,進一步深化和擴大實施范圍。由區消防大隊牽頭,各消防聯動執法單位協同配合,大力開展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推動政府、公安機關、社會單位、社區農村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全面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個責任”(組織領導責任、監管責任、設施建設責任、檢查考評責任)、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組織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基礎、群防群治工作基礎、隊伍建設基礎)、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消防宣傳教育、社會管理創新水平),切實筑牢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

第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

一是突出消防安全宣傳工作。要繼續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開展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六進”工作,全面實現“六類六個一”100%達標的工作目標。整合宣傳、新聞、教育、文化、共青團等職能部門資源,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網絡等傳媒平臺,構建立體化大宣傳格局。

通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社區農村、中小學校、社會單位等消防宣傳專項行動,使消防知識進村入村、進村入戶、進校入園;通過新聞媒體和傳播平臺,積極拓展宣傳陣地,擴大社會影響,營造消防安全濃厚氛圍;引導公眾通過“96119”火災隱患舉報電話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充分調動群眾積極參與。要定期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并納入誠信體系建設。

二是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多元化的社會消防培訓機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黨校、職校、中小學校、普法教育等教學培訓內容,增強全民消防安全知識。要組織對鄉鎮、社區分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和村(居)委負責人實施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

落實好崗前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督促社會單位開展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增強各類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和專業技能。推進社會化消防安全培訓工作,通過鄉鎮長、村居“兩委”負責人及消防從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明白人”數量。

三、以“守土盡責”的作風戮力創造消防安全環境

消防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義務和責任,各級各部門要依法、認真、嚴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努力形成齊抓共管、協同配合的消防安全責任網絡,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確保全面完成消防工作各項目標任務。

一要強化領導,落實責任。消防工作能否落實,核心在責任,關鍵在領導。各鄉鎮、社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轄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必須親力親為,盡心盡責,親自安排、部署。要深入研判形勢,制定硬性措施,對消防站和裝備建設、經費保障、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等重點工作進行再細化、再分解、再督促。凡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的,將進行責任倒查。

二要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職能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監管職責,樹立消防安全“一盤棋”的思想,強化大局意識,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相互協調配合,發揮部門聯動整體效應,形成消防監管合力。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督促指導本行業系統單位、企業、個體工商戶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認真開展消防工作,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方案范文4

為深刻吸取近期部分省市重大亡人火災事故教訓,有效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深入推進我市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順利開展,確保我市火災形勢的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深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積極構筑我市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

通過專項行動,進一步推動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社會單位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全市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高,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工作的落實到位,市政府成立運城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辦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隊支隊長田生樹擔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楊維民擔任。

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專項行動領導組和辦公室,切實加強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組織領導。

三、排查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排查整治范圍

1.人員密集場所

(1)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侯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2)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

(3)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

(4)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5)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

(6)旅游、宗教活動場所。

2.“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和場所。

4.地下空間建筑:使用性質為生產加工、旅館、出租房、商場、市場、娛樂場所、庫房、汽車車庫等地下空間。

5.易燃易爆單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6.文物建筑單位:列入國家、省、市、縣(市、區)政府保護的文物建筑單位。

(二)排查整治內容

1.貫徹指定國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規、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情況;

2.建筑物或者場所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情況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防火防煙分區及防火間距情況;

4.消防設施運行、維護保養情況及滅火器材配置、使用情況;

5.建筑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情況;

6.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品的單位、場所設置情況;

7.生產、銷售、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情況。

四、方法步驟

全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認真分析研判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要按照本方案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廣泛深入動員,明確任務分工,多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公安、安監、消防、教育、住建、文化、衛生、工商、旅游、廣電、質監等行業及系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范圍、管理權限,突出重點,對本行業、本系統監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圍內的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火災隱患,統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實施行政處罰。對所屬單位、行業、區域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場所廣泛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要嚴格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凡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對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單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督促整改。凡發現公眾聚集場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發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要堅決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將障礙物予以拆除。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消除隱患。各級各部門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中要逐一填寫《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登記表》,報送當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留檔備查。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格整治。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長、任務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從改善和保障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努力實現全市轉型發展、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實為今冬明春“兩節”、“兩會”期間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堅實基礎,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穩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組織專門人員,按照職責權限,對所屬單位、行業、區域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場所廣泛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對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能夠當場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對經督促整改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單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監、住建等相關行政部門要依法撤消批準的手續或注銷登記、吊銷相關證照。對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要建立重大火災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輿論監督、跟蹤整治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把此次專項行動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重要舉措,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二)部門聯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積極牽頭,各地要把此次專項行動責任落實到每個監督執法人員頭上,公安、安監、消防、教育、住建、文化、衛生、工商、旅游、廣電、質監等部門參加,公安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各行業,系統開展火災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實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聯勤”的消防執法機制,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嚴格落實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職責,全面排查“九小場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其他政府部門依據本部門職能負責本行業、本系統內單位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擔負排查整治工作職責,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進一步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方式方法,結合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強化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點崗位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職責,提高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使單位員工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及時火災預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災案例,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眾提高消防安全意識。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及時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進展,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隱患整治的強大輿論聲勢。

(四)強化督導,確保實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將專項行動作為全市構筑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點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排查整治的范圍、重點、時限和措施,將責任層層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工作組織和督導檢查,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要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專項行動期間,市人民政府將組織市直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各地也要成立聯合檢查組,督導本行政區域內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

(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強化安全防范措施)

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鄉建筑規模不斷擴大,建筑工地遍布全市城鄉的各個角落。但建筑業的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建筑工地的各類安全事故頻頻發生。主要表現在:

一、部分項目經理安全意識不強。重經營輕安全,重生產輕管理,重質量輕安全,重突擊輕長效,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現象較多。

二、各企業(項目部)之間、各工地之間現場管理水平參差不齊。文明工地與非文明工地,臨街工地與非臨街工地,市區工地與邊遠地區(城郊結合部、開發區等)工地的現場管理水平存在明顯的反差。

三、文明工地覆蓋面不大。每年評選的文明工地與當年在建工程項目數總量比較,所占比例不高。且主要集中在少數幾家骨干施工單位,與全市注冊登記的施工企業總數相比,所占的比例極不相稱。

四、現場安全設施不能滿足施工需要。事故隱患普遍存在,職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大量的假冒偽劣防護產品(如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觸電保護器等)在工地使用。職工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違章施工、冒險蠻干的行為時有發生。

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主要原因有四點:一是施工企業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粗放,自我約束機制尚未完全形成。二是企業安全管理相對滯后,安全隱患難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少企業的安全機構,成了安置關系戶或照顧老弱病殘的“慈善機構”,三是不規范的市場競爭行為,在客觀上嚴重影響了正常的安全投入。四是政策性激勵措施和杠桿調控作用不強。

下面,我就如何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出幾點思考。

1、完善法規,堅持依法治理。應盡快出臺針對本市實際情況、操作性較強的管理規定,并通過法定程序,理順關系,確定執法主體資格,并賦予其執法監察和行政處罰權。2、建章立制,落實責任,開展安全評估。建章立制是為了有法可依,落實責任是增強安全意識,開展安全評估是確保安全生產的必要手段,有助于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3、政策調控引導,建立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一是將安全工作與企業招投標相結合,凡是在建筑工地安全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或創成省、市級文明工地的單位,在招投標中予以加分。二是將安全工作與“評先”相結合。把安全工作實績作為重要的參評條件之一。三是將安全工作與項目經理資質管理相結合。4、實施安全監理,確保施工安全??梢詤⒄召|量管理模式,依法成立專業性安全監理公司,或在現有的監理公司基礎上,明確安全監理的責任,實行質量安全同監理。5、加大安全監督力度,實行嚴管重罰。在管理執法中,要堅持一個尺度,做到對事不對人,該罰就罰,該停就停。6、狠抓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確保施工安全。在招標投標中,要將安全設施費單獨列編,不納入工程報價之中,以避免建設單位壓價、標底下浮等不規范市場行為的影響,確保安全經費的正常使用。

(小區安全防范措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小區公共區域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減少可防性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確保物業管理小區公共區域的安全,根據國務院、省、市《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市綜治委《關于加快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的意見》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小區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防范。

第二章物業安保服務

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參照《青島市住宅物業服務分等收費標準》,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內容,做好物業管理小區安全管理防范等物業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除履行前款規定外,還應執行物業管理行業規范和服務質量標準。

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包括日常防范和應急預案在內的公共區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及相關制度,明確公共區域安全管理防范的范圍、責任、措施、效果評價、檢查考核及安全防范應急處置程序,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物業管理小區公共區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不斷檢查、調整、完善應急預案。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健全規范安保隊伍管理制度。

(一)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其小區《物業服務合同》聘用相應數量的安保人員,招聘安保人員數量要符合小區治安狀況和居民對安全防范的需求;要嚴格審查被招錄人員身份等情況,不得私招濫雇。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從專業保安公司招聘,并接受公安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暫時沒有條件從專業保安公司招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自行招聘安保人員,但要向物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被聘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外來人員需提供本市的暫住證)等證件(證明),辦理登記手續,并由公安派出所負責進行審核并造冊備案。

(二)安保人員實行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崗前集中培訓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在公安派出所指導下,委托具有保安專業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掌握與保安工作相關的政策、法律和職業規范,正確使用防護器械和正當防衛、現場保護等技能。個別新聘用安保人員崗前培訓可實行跟隊培訓或集中培訓的方式。物業服務企業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保人員集中培訓。

(三)安保人員實行統一著裝,上崗執勤,并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對講機、橡膠棍、手電等常用裝備。

(四)安保人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加強小區安全管理,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對發現的警情、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立即報警和報告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做好記錄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應急處置。

第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是物業管理小區安全技術防范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執行公安機關制定的安全技術防范標準和要求,加強對樓宇對講、電視監控、周界防范報警、電子巡更、家庭報警等技防設施的日常維護,確保正常有效運轉。

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對符合物業收費類別等級條件的物業管理小區出入口實行24小時值班和出入登記制度。有條件的小區要劃定停車泊位,加強看護,有序停放。

第七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及水(二次供水)、電、氣、電梯、消防等公共設施的日常巡查并作好巡查記錄,配備常用應急搶險器材,加強物業養護和維修,接到業主報修或保修單,立即做好登記并按規定程序辦理,及時報告相關責任單位消除隱患。

第八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小區內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場所和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統一設置文明規范、用語簡潔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為事項。

物業服務企業有義務制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雨篷、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和陽臺扶手等部位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危險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住宅裝飾裝修服務協議,明確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設施的安裝要求,制止小區住戶安裝防盜護欄凸出墻面、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行為,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每年要組織開展兩次以上安全防范知識培訓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實戰演練,強化居民安全防范意識。

第三章小區自治管理

第九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物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違反房屋裝飾裝修規定的行為;

(二)違章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私開門窗等違反規劃規定的行為;

(三)侵占、損壞樓道、綠地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

(四)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違反房屋管理規定的行為;

(五)隨意傾倒垃圾、雜物等違反市容環境衛生規定的行為;

(六)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等違反環境保護規定的行為;

(七)占用消防通道等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

(八)賭博、利用迷信活動危害社會、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

(九)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發現有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十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一條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開展業主自治管理,協助街道、鎮開展社區管理、社區服務中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工作。

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健全完善治保、調解、普法、幫教、巡邏、消防“六位一體”的群防群治體系,做好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防火安全檢查等工作。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與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推廣社區“四位一體”工作室制度。由社區綜治工委牽頭,社區民警、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分別派人入駐,實行日常值班,協商議事,及時協調處理小區公共區域安全管理防范事務,預防和減少可防性案件。

第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要與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聯合開展“星級平安物業小區”創建活動,整合小區群防群治力量,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物業安全管理、有償保安服務、防火安全檢查、機動車看護、暫住人口登記服務”等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第四章部門綜合治理

第十五條物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城管執法、民政、公安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工作。

第十六條公安部門負責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設施管理的監督檢查。

公安部門應加強城區物業管理小區及周邊日常治安巡邏。公安派出所將轄區開放式和半封閉物業管理小區納入治安巡邏警車夜間巡防區域范圍。

社區民警應加強對所駐社區或物業管理小區的日常走訪,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和居民加強治安防范,及時解決有關治安問題。

第十七條街道、鎮負責組織、指導本轄區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第十八條實行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街道、鎮負責召集,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專業經營單位和城管執法、物業管理等部門參加,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每年年初應與所在街道、鎮綜治委簽訂“加強綜合治理、開展平安創建”責任書,自覺接受街道、鎮綜治委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方案范文5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我縣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大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縣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方案》(安政辦發〔2010〕53號)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縣域內的鄉鎮(街道)、村(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應當遵守本規范。

第三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消防安全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村(社區)組織實施。

第五條農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第六條社會公民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條鄉鎮(街道)應當建立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

第八條鄉鎮(街道)應當設立防火安全領導機構或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其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區消防工作和火災情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督促火險隱患整改;

(二)根據不同季節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

(三)組織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四)負責編制消防專項規劃并組織落實,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五)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公約。

(六)負責制定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第九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應當規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設立專(兼)職防火安全員。消防工作站在鄉鎮政府(街道辦)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結合轄區內實際與各級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工作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村(社區)開展消防工作,組織開展村(社區)的消防安全檢查或業務指導,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檢查村(社區)和本轄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檢查單位不得少于總數的20%,每季度對轄區內的火災形勢和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并向鄉鎮黨委、政府(街道辦)做好書面匯報;

3.負責消防宣傳工作,切實提高全民消防意識和抗御火災的能力,重大節日、重點季節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大規模宣傳,深入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每季度至少1次;

4.積極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全年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期;

5.積極當好鄉鎮(街道)參謀,指導村(社區)抓好消防規劃,強化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6.指導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做好防火墻工程“四個能力”建設。

7.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8.積極配合協助火災事故調查,認真完成上級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

9.抓好鄉鎮(街道)消防工作檔案建設;

10.做好其他有關消防工作。

第十條行政村(社區)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立消防安全員,健全工作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組織火災撲救,建立消防工作檔案。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鄉鎮(街道)的統一部署,維護本轄區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區)防火公約,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

(三)協助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四)協助有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對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電、用氣等進行消防安全提示,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七)制定村(社區)消防專項規劃,并抓好落實;

(八)村(社區)應當建立消防工作檔案;

(九)做好其他有關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檢查

第十一條全縣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本轄區內公民和各級組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和有關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組織和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隱患。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消防工作站要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實

1.鄉鎮(街道)消防專項規劃制定和落實情況;

2.消防工作站職責落實情況;

3.轄區內消防基礎設施落實情況;

4.義務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工作開展情況;

5.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部署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6.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實情況,

7.村(社區)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二、企事業單位檢查

1.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是否符合標準;

2.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損壞或挪用消防設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設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

7.是否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間距情況;

9.違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情況;

10.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情況;

11.消防規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12.檢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轄區內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經營、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場所;

12.其他火災隱患。

第十三條村(社區)和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每日應對村民住宅區進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內容:

1.室外消火栓、滅火器(每家每戶配備)等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無損壞、失效、遮擋、埋壓、圈占情況;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擋,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標志、消防宣傳標語和標牌是否完好;

3.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每家每戶的電氣線路是否配套到位,對用火用電的地方進行重點檢查;

5.對鰥、寡、孤、獨人員是否登記造冊,援助措施是否落實;

6.對配備的裝備器材每日進行檢查是否隨時能投入執勤戰備,每周進行一次試車試泵,對檢查和試車試泵情況登記造冊;

7.檢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轄區內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經營、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場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四章檔案建設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全面規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鄉鎮政府(街道辦)消防工作檔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消防領導組織的文件,有關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會議記錄、工作計劃、總結等;

2.消防專項規劃;

3.轄區內消防管理網絡體系名冊、“保消合一”專職消防隊、村(社區)義務(志愿)消防隊人員名冊;

4.消防應急預案;

5.轄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場所名冊;

6.消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7.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傳、培訓和滅火和疏散演練記錄;

9.消防檢查意見書、責令改正通知書、復查意見書和相關火災隱患排查統計表等;

10.其他有關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條村(居委會)有關消防工作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駐本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名冊;

(二)消防安全檢查人員基本情況表;

(三)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包括檢查記錄表、整改通知書、復查意見書);

(四)村民(社區)防火公約;

(五)消防宣傳、培訓、演練活動記錄;

(六)消防安全工作會議、計劃及總結;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村(社區)義務消防隊員名冊;

(九)村(社區)消防工作管理網絡體系人員名冊;

(十)村(社區)消防規劃及其他有關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災預防

第十七條全面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抗御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建立鄉鎮(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裝備,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隊工作經費。

第十九條村(社區)要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開展演練,落實消防器材和裝備的維護保養。

第二十條編制鄉鎮(街道)、村(社區)消防專項規劃,并抓好規劃的落實。

第二十一條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新建、改建自來水管網和道路建設時,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來水管網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對管網進行改造,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加強對天然水源的保護,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設置取水設施。

第二十二條每個村(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齊配足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納入美麗鄉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對木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進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級,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消除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與轄區各村(社區)、規模企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村(社區)與駐村企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適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每年對各村(社區)落實消防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二十四條全面加強對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出租房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備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逃生繩(三層以上配備)、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臺帳,做到情況清,底數明。督促出租人(單位)和承租人(單位)簽訂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五條開展“三合一”企業的排查整治,嚴禁各企業在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合用。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確需合用的,應進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條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設置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條鄉鎮(街道)、村(社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規劃和設計,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資料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備案),經審核(備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經審核(備案)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未經驗收(備案)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條鄉鎮(街道)、村(社區)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慶祝會、聯歡會、文藝晚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隊申報,經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條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必須事先在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下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條民宅及企業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納入鄉鎮(街道)總體規劃和村莊(社區)建設規劃之中。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有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責任,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到教學大綱之中。

第六章滅火救援

第三十四條單位和個人在發現火災時,有義務立即向公安消防隊報警,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條各村(社區)要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鄉鎮(街道)建立“保消合一”專職消防隊。劃分工作職責,制定培訓、訓練計劃,確定聯絡指揮方式。

發生火災后,村(社區)必須立即組織義務(志愿)消防隊迅速趕赴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第三十六條火災撲滅后,鄉鎮政府(街道辦)應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查明火災事故原因、責任,核實火災損失。廣大村民(居民)應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接受事故調查。

第三十七條對參加撲救火災有功者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因參加撲救火災受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第七章獎懲

第三十八條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機構的委托,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或《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制度,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外,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各級防火人員有權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并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報告。對、的,追究責任給予處分;對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各鄉鎮(街道)可按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消防工作制度,有關規范性檢查意見書由消防部門統一。

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方案范文6

關鍵詞: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強化措施

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我國建筑工程市場不斷擴大,建筑工程投資規模也不斷增大,尤其是大型商業建筑以及高層建筑數量的增加,需要更加精準的消防安全監督工作。以上建筑在設計施工階段就存在較多消防安全隱患,如果無法消除建筑消防隱患,嚴格審批建筑工程消防設施建設,就會出現消防事故,導致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還有可能影響居住人員的正常生活。對此,消防監督部門應該關注在建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定期抽檢建筑工程消防設施設備建設安裝情況,保障建筑消防設施符合消防建設的基本要求,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1在建工程消防事故特征

1.1事故波及范圍大,傷亡人數多

對于投資建設規模相對較大的施工區域,一旦在建設過程中突發火災事故,由于人員疏散不及時或恐慌情緒,很可能在撤離過程中出現踩踏事件,對建筑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由于在建工程項目場所的施工人員密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在建工程內部人員的逃生率。在通常情況下一旦在建工程內部出現火災,人們第一時間會感到恐慌,而施工現場內消防設施不足,無法及時撲滅火災,瞬間會有大量人群涌向出口方向,從而造成在建工程消防出口擁擠,沒有專業的人員維持現場秩序,降低人們的逃生概率,同時,在恐慌情緒的支配下,還可能會出現人員摔倒或踩踏事故,極大地降低了人們的生還率。

1.2經濟損失較大

當前,國家經濟持續性建設以及城市化發展進程不斷加快,大量的城市基礎工程以及住宅工程為鄉鎮地區的工人帶來工作機會,而這些人員的消防意識淡薄,一旦在建筑施工時出現火災,不合理的滅火方法往往會適得其反,加上人員密集,工種復雜,施工場地內缺乏安全防護裝備,很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帶來較大的經濟財產損失。

2在建工程消防隱患以及安全監督管理問題

2.1消防隱患

2.1.1設施布置不合理施工項目進入施工階段時,為了滿足現場施工與管理的需求,施工單位需要在施工現場臨時搭建施工基礎設施,比如臨時辦公室、居住區等。受建筑工程用地的限制,以上臨時設施在建設的過程中很難滿足建設要求,經常出現設施防火距離不足、防火通道堵塞等問題,容易引發消防事故,造成嚴重的損失。比如,施工現場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區域與在建工程距離小于15m,而其他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更是小于6m的基本要求,再加上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施工物料擺放隨意,容易堵塞消防通道。2.1.2可燃物管理不到位在建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的材料種類較多,其中不乏易燃易爆的施工材料,常見的有木材、塑料、油漆等?,F場管理人員應該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管理,如果出現存儲不當的情況就有可能導致火災事故,威脅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比如,2017年12月,天津市一城市大廈建設項目,其38層電梯間隨意堆放廢棄物,后因施工人員遺留火種,引起材料燃燒,造成嚴重火災事故,經過緊急救援依舊造成現場10人死亡。2.1.3臨時用電存在隱患為了方便在建工程施工建設,施工人員會在施工現場設置很多臨時用電的點,導致臨時用電出現隨機性的特征,臨時用電的網線比較復雜,缺乏有效管理,經常出現鋪設問題,影響其他施工項目的進行,同時也增加了消防安全隱患。有時候還會出現一個開關盒連接多個電器設備的情況,導致開關電源負載過大,增加了火災隱患。除此之外,施工管理人員不重視現場的用電規范問題,尤其是在起居室與辦公區,經常出現違規使用電器的情況,造成負載過大,容易引發火災。2.1.4消防設施不完善我國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具體的要求,根據我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備相應的滅火設備、供水系統以及應急照明等裝置。然而很多施工單位為了解決建設成本,在施工現場并未配備消防設施,有的甚至都沒有滅火設備,難以消除現場火災隱患,還會造成更大的傷害。而有些施工單位按照要求為施工現場配備了相應的消防設備,但缺少日常維修與保養,導致現場消防設備存在管理不善、備件不足等問題,難以應對火災事故。比如,有的建筑內部消防照明設備由于長期不使用而又缺乏定期維護,從而出現故障問題,如果商場出現了緊急事故或者火災情況,就很難利用照明系統開展疏散救援工作。其次,很多人員密集的場所都缺乏自動報警裝置以及自動噴淋裝置,導致該區域在火災發生的時候無法進行消防滅火處理,對人們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的影響[1]。

2.2安全監督管理問題

2.2.1前期監管不到位一般情況下,建筑項目在立項設計階段就需要進行消防方面的監督與審批,確認其設計施工方案滿足建筑消防要求之后才能夠進行施工建設。但是一些建筑工程項目通常會以工期緊、任務重為借口,并未取得工程報建許可就開始施工,更有甚者已經直接竣工并投入使用卻未取得消防審核許可,導致消防安全前期監管完全失去效力。很多施工設計單位為了滿足企業建設要求,節約施工成本,并未遵循消防技術規范的基本要求,還有的施工單位為了應對消防監督審核,提交的施工設計圖與實際投入施工的設計圖存在差異,導致建筑消防建設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很多施工單位在實際施工中抱有僥幸心理,無視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導致建筑工程出現嚴重的消防隱患。除此之外,一些城中村改造工程、自建房工程等,都存在追求經濟效益忽視消防安全要求的情況,這樣的建筑單位明知道建筑設計違反消防技術規范,建筑之間存在防火間距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問題,依舊開展施工建設,對居民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2.2.2消防責任主體不明確建筑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不足,在實際施工中經常出現隨意擠占消防通道、擅自增加層數、隨意改變建筑設計與使用性質等現象,最終建設出的建筑與申報的建筑項目大相徑庭。另外,在施工設計階段,有的設計單位為了滿足建設企業的需求罔顧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在明知道設計方案無法實施的情況下弄虛作假,一味追求經濟效益。除此之外,還有的建筑消防單位資質不足,其消防管理人員都是臨時拼湊而來,缺乏專業技術知識與工作經驗,難以開展有效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在建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在隱蔽工程建設中還存在偷工減料、降低施工標準等問題,導致建筑消防等級不足,影響整個建筑的施工質量。施工消防監理單位形同虛設,監理人員不了解具體的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范與條例,檢測單位人員存在惡意競爭的情況,影響建筑施工的效果。2.2.3二次裝修不規范建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有的單位會擅自進行擴建與二次裝修,這就容易出現違規操作的情況,增加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比如有的建筑人員在擴建的時候私自拆除防火墻,擅自封堵安全出口與消防連廊,還有的裝修單位忽略了建筑的消防安全要求,為了滿足裝飾美觀的需要破壞建筑原有的消防設施。比如裝修施工人員在進行房屋吊頂裝修時將自動滅火噴淋裝置遮擋起來,導致消防設施難以發揮效用;還有的施工人員將樓梯間的防火門進行更換,影響了防火門的消防功能。這樣的違規建設行為都會增加建筑的消防安全隱患,對居住者造成較大的影響[2]。

3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強化措施

3.1強化消防安全源頭管控

要想強化建筑消防監管效果,消防部門就應該找準消防管理的源頭,進入各級城鄉建設規劃委員會與技術委員會,參與建筑規劃與項目開發工作,推動城鄉消防規劃工作的進行。消防部門還應該從教育、商務、衛生等各個行政審批部門入手,加強對消防安全相關事項的管理與審批,針對不符合消防建設要求的項目一律不批準建設。另外,消防部門還應該配合監察管理工作,提高在建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力度,落實各部門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工作政令暢通,以防出現瀆職行為。對于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城、老舊住宅區、集中出租屋等場所,消防部門應該定期進行火災風險的排查與整治,根據建筑需求增加消防設施,降低消防風險。

3.2完善消防監督管理體系

只有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制度才能夠促進消防部門職能的改革深化,提出統一的消防監督工作標準,提高監督檢查工作的效率。針對在建工程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工作人員首先應該明確工作標準,并參考相關消防管理法律法規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實現消防監督責任的落實,明確分配監督管理工作與任務,提升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與消防安全意識。只有將消防安全管理放在與自身經濟利益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夠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質量,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與普通建筑的消防監督工作相比,在建工程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難度更大一些,監督管理項目也更多。要想提高監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建筑內部還應該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設備與消防設備,加強消防設備維護工作,減少建筑消防隱患,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消防管理能力。比如,工作人員可以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融入物聯網技術,這樣就能夠完善火災事故報警專線,并通過控制系統對消防現場進行實時監控。發生火災時,系統能夠觸發應急機制,并通過智能化系統給出指令,使用自動噴淋的方式降低火災的影響。同時,智能化系統還能夠發出警報,提示工作人員。因此,消防工作人員應該完善消防設備定期檢修以及維護工作,保障消防設備的有效性,這樣才能夠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3]。

3.3實現多部門聯動綜合管理

隨著我國區域公共安全體系的不斷建設與完善,消防部門應當整合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內容,將其與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工作結合起來,取得其他社會安全管理部門的聯系,加強不同部門之間的聯動管理工作,完善火災隱患整治工作體系,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確立在建工程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的目標,提高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的效果。消防部門還應該不斷完善自身職責,加強消防宣傳培訓,提升基層消防人員的安全意識,同時引進信息技術完善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系統,實現各部門消息的互通以及工作的聯動。另外,消防部門還應該根據該區域的消防隱患情況制定出應急方案,開展實戰練習,提高消防隱患治理與救援工作的效率[4]。

3.4構建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加,人們生產活動也不斷增加,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隱患與消防事故也呈現出上升的趨勢。然而當前使用的消防監督管理系統并不能夠滿足日益增加的消防管控需求,甚至在當前的信息系統建設中也存在管理系統不夠完善的問題,無法發揮出信息管理系統的真正效用。對此,技術人員應該提高自身消防監督專業水平,致力于信息技術開發與應用,完善消防監督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監督管理工作的效率。首先,消防部門技術人員與領導層應該創新監督管理意識,推動信息化建設發展,實現消防監督管理智能化發展。其次,消防部門還應該通過信息技術實現與防火管理系統的整合,這樣就能夠提高監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時還能夠完善消防應急工作內容[5]。

3.5規范建設工程市場秩序

針對在建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相關部門還應該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市場秩序,實現消防工作社會化發展,積極探索建筑工程消防技術審查以及行政審批分離的可能性,優化消防審批流程,明確部門職責,創新消防監管審批模式,保障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首先,相關部門應該建立建筑施工多單位、多機構的誠信制度,規范參與建筑項目各主體的消防安全意識,使其能夠自覺遵守建筑工程消防建設技術要求。針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消防建設等環節中出現違規現象的一律不能夠通過審批,建筑必須返工,不能夠投入使用,對于行為惡劣的單位還應該給予懲處。對于建設過程中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單位,應該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并將其不良行為向社會公布,同時共享信息至各行政部門,作為部門實施行政許可、市場監管、銀行貸款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4結語

綜上所述,在建工程具有較高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此,消防工作人員應該重視其消防監督以及檢查工作,通過強化消防安全源頭管控、完善監督管理體系、加強消防設備維護、規范市場秩序等方法提高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保障人們的生命安全。

參考文獻:

[1]傅邦杰.關于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及對策[J].消防界(電子版),2020,6(08):45.

[2]陳宇財.關于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及對策[J].建材與裝飾,2020(05):189-190.

[3]孟二備,李俊帥.建筑消防工程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應對策略[J].消防界(電子版),2019,5(14):44.

[4]劉毅煒.建筑工地火災隱患分析及消防安全監管對策[J].安全,2019,40(10):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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