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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稅務政策范文1
【關鍵詞】稅務風險管理“營改增”金融業建議
一、營改增”對金融企業帶來的影響
(一)對金融業稅負的影響
在“營改增”前,金融業的營業稅稅率為5%;“營改增”后,金融業的稅率為6%,稅率上升。雖然“營改增”后企業部分進項稅額可以進行抵扣,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存在不少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力成本是不可以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而據相關部門統計,人力資源成本在金融企業與機構總成本中占據一半左右,其次分別為營銷支出、雜項支出等。作為金融企業占比最大的成本,勞動力成本無法進行抵扣對實現降低金融業稅負仍具有一定的困難。
(二)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在“營改增”前,金融行業的應稅收入計入收入,應繳營業稅計入支出?!盃I改增”后,應稅金額包括稅額與不含稅收入,前者在負債類“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后者在支出類科目核算。以商業銀行為例,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旗下網點、服務業務、每日成交量眾多,一般通過會計電算化軟件記賬、進行會計核算?!盃I改增”前,稅率單一,只需要人工調整個別項目即可;“營改增”后,計稅原理較為復雜,需要人工進行價稅分離等工作,企業會計核算工作更為復雜。
(三)對金融企業納稅管理的影響
“營改增”后,要求金融企業或機構必須取得符合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及時正確確認才可以進行進項稅額或銷項稅額抵扣。金融企業在獲取、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虛開發票、偽造發票等行為,這就需要金融企業加強納稅管理。與此同時,“營改增”后,金融企業需要與稅務局進行數據交換,完成進項稅發票的確認等,稅務管理工作量較大,使金融行業稅務管理的難度增加。
二、“營改增”后商業銀行的稅務風險
(一)制度執行的稅務風險
“營改增”后,增值稅稅率由于行業的差異,其稅率也存在較大的不同,這也進一步影響了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的抵扣。由于金融業長期實施營業稅制度,實務操作相對簡單;但是改革后企業財務人員對增值稅較為陌生,缺乏實務操作的經驗,對增值稅稅收政策理解不透徹,在進項稅額或銷項稅額抵扣方面可能未充分抵扣,這可能使金融企業面臨較大的財務損失。同時,部分金融機構稅務管理人員數量不足,而增值稅稅務管理較為復雜,在事物操作過程中對新規的理解偏差會影響金融企業的成本。
(二)發票管理的稅務風險
“營改增”后,金融企業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可以進行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涉及多個部門,可能會出現錯開的現象。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支付各類手續費時間的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然而金融機構的業務量較大,對金融機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在金融企業發票管理過程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稅務稽查中最為突出的問題。部分金融企業為了提高增值稅進項抵扣或銷項稅抵扣額,對虛開增值稅發票行為未嚴格防范,甚至是視而不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不僅是企業發票管理問題,也是一個法律問題,給企業帶來了較大的稅務風險。
(三)納稅核算的稅務風險
“營改增”后,計稅方法變更需要企業財務人員進一步細分企業日常業務,對每一筆業務進行價稅分離,核算業務的進項(銷項)稅額,在這一過程中,倘若會計核算不合規,會加劇企業的納稅風險。全面實施增值稅后,金融企業的各項收入的范圍會變化,不同的業務采用不同的稅率,倘若未分別核算收入,根據相關制度的要求需從高適用稅率。然而,金融機構業務量大、內容復雜,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未分別核算收入的問題,企業需要承擔相對應的損失。
三、營改增背景下金融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對增值稅政策與制度的學習
若會計、稅務人員對增值稅政策不甚了解,在實務操作過程中難以較為準確地運用相關政策減少應納稅額,甚至可能會出現違規行為。因此,金融企業必須組織員工加強對增值稅政策制度的學習,使財務人員在實務操作中可以合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金融企業應該根據“實用、高效”的原則,樹立分層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思路,將學習內容分為政策制度理論學習以及技能學習;同時召開增值稅法規政策學習動員會,提高對加強增值稅政策制度學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明確開展集中學習活動的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動員職工積極投身學習活動。政策制度學習主要圍繞增值稅概念與內涵、納稅人與征收范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計稅方法、稅收減免與其他規定,使財務人員學習本職工作必須了解的新知識。與此同時,以案例的形式加強學生對增值稅制度下會計核算、稅務風險管理的實務操作,使員工在學習、了解增值稅稅制與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可以提高實務操作水平。在學習過程中,要求參與學習人員要做好學習筆記,組織員工集中討論學習效果,提高增值稅政策與制度學習的實效性。在學習討論結束后,金融企業領導層要對集中學習情況進行評價,總結學習問題。除此之外,金融企業也要加大對增值稅政策與制度的宣傳力度,在全公司上下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通過工作手冊、企業網站等方式宣傳增值稅稅收政策學習的意義與內容,對學習期間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對學習態度消極、學習效果較差的個人予以批評。通過有目的、有計劃的學習,可以幫助金融企業財務人員更好地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金融企業的稅負。
(二)完善部門間的溝通傳導機制
金融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涉及到了企業自身、稅務局以及中介機構等內外部單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人員必須積極與企業內部部門與企業外部部門進行溝通,及時將從稅務局、中介機構了解到的稅收優惠政策告知企業財務部,同時及時就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問題與中介機構、稅務局進行溝通。具體而言:首先,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人員應該認識到溝通的重要性,要認識到高效的溝通可以更好地完成稅務風險管理工作,進一步控制風險。其次,要建立起良性溝通機制,企業內部可以通過部門周會、月會對現階段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進行分析,并共同商議相關解決措施;同時保持良好的團隊精神,與其他人員積極溝通,聽取他們的觀點。
(三)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
在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環節,財務部應該加強學習,發生業務時主動向供應商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選擇供應商時,若供應商產品質量、價格無明顯差異,則應該盡量選擇一般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供應商,以便財務人員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若不得不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的供應商,則應該積極協助這類供應商前往當地稅務部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除此之外,企業還應該健全相關評價制度,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獲取與工作人員的薪資、績效考核掛鉤。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環節,金融企業應該加強對客戶信息的管理與核實,例如客戶名稱、注冊地址等,便于后續的開票工作;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僅對一般納稅人客戶開具專用發票,要求客戶提供付款憑證。如果需要提前開票,必須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減少開具增值稅發票帶來的風險。為了進一步防范虛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增值稅發票管理制度落實的檢查力度,加強對獲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核查,驗明真偽;對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人員從重處罰,控制風險。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環節,企業應該完善發票定期與不定期檢查機制,按規定檢查發票的保管、存根等,并定期盤點發票庫存。
(四)完善財務核算體系
金融稅務政策范文2
關鍵詞:金融危機;地稅部門;稅收改革;措施
引言
當前金融危機已經蔓延到世界各國,給我國的經濟發展既帶來了挑戰也帶來了新的機遇。金融危機使得地稅部門對稅收政策的調整帶來了新的改變,使其對稅收政策和稅收改革有了新的認識和思考,對新的財政稅收政策模式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因此國家必須要改變現有的稅收政策,以便更好地適應復雜多變的外部經濟環境,從稅務部門的立場來研究如何使企業在全球性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更好地生存、盈利和發展。
一、金融危機對稅收政策造成的影響
我國可以說是一個積極融入經濟全球化的國家,所以或不可避免地受到金融危機的突襲。它對我國的實體經濟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因此,國內的很多企業在生產經營時會出現壓力增加的情況,所經營的產品庫存堆積嚴重,運營所需要的資金也日漸緊張,導致了企業的盈利水平下降。這些都是在金融危機的突襲下,我國的經濟面臨的新的困境。因此,為了解決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實體經濟帶來的損失,要對國家的財政稅收政策進行改革和管理。這一措施對解決我國企業的發展所面臨的金融危機的困境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們國家設立了多種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和措施,如增加增值稅、對進出口稅方案進行改革、對中小企業進行財政補助等等。
盡管國家為解決金融危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這些財政和稅收政策仍然存在諸多的局限。為了是企業能夠在金融危機下更加平穩地發展,國家有關部門如財政部、稅務部等等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來促進經濟的和發展。而且在這樣的背景下,有關行政部門采取改革財政稅收政策的措施是最有成效的,也是最直接的。把稅務部門和的財政稅收政策和我國經濟的發展相結合能夠為企業帶來新的發展契機。國家的稅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在國民收入分配中也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因此,對于稅收政策,國家有關部門都是實行最為嚴格和規范的管理模式。因為國家稅收可以為國家的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當經濟發展出現隱形危機或已經面臨經濟危機時,國家的稅收政策就要進行適當地調整,通過稅收改革來調控國家的宏觀經濟,為企業發展帶來更好的契機。
二、稅務部門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
(一)正確處理財政稅收政策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當前我國的大部分財政稅收收入都是靠企業經濟的發展來獲得的,只有企業生產增長了,才能帶動財政稅收的增長,其中最主要的還是依賴企業的銷售收入。因此,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稅務部門要加大稅收改革的力度,進而促進企業銷售收入的增加,從而保證稅收收入的穩定。因此,通過改革財政稅收政策來促進經濟發展是可以看做是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與經濟之間的良性互動。它需要稅務部門較多地介入到一些競爭性的行業和領域中,對資源配置進行優化,并從這一立場把稅收制度變為一種公共性的投入。地稅部門在這方面的公共性投入會帶動本地區的多數企業的發展,為企業發展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如果在經濟發展中,財稅部門對資金進行直接揉入有可能會造成資源的浪費。也會使財政稅收的目的發生扭曲,這對于經濟的穩定和健康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二)對國稅和地稅之間的協調機制進行完善
在國家稅務系統中,“國稅”和“地稅”是對稱的,是國家分稅制下的產物。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稅收承擔著多種職能,如組織財政收入、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控以及調節社會分配等等。我國的財政收入大部分都是來自稅收,因此,稅務收入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明顯的。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繼續分設國稅和地稅這兩個征管機構顯然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形勢了。雖然對目前而言,將國稅和地稅進行整合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可行的,但是相比于國稅改革,地稅改革存在一定的滯后性,所以它的機構整合難度較大。面對經融危機的突襲,國稅和地稅相關部門可以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工作之間的交流和聯系。各個地區稅務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開展稅務整合工作,利用本地區的信息資源優勢處理好國稅和地稅之間的協調,同時要制定一些具體的稅收政策來實現國稅和地稅的互利互惠,使企業的稅收更加合理化。
(三)建立合理的稅收制度
稅負是稅收政策的核心,可以衡量一個國家的稅負總水平,同時能夠直接有力地體現納稅主體的經濟情況。政府的支出和國家的稅收收入是有一定關系的,但是不管國家的政策如何,稅收總收入是和經濟發展水平分不開的,合理的稅負結構有利于建立更加科學的稅收制度。首先是要明確合理的稅負標準,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取消一些體制外的收入,提高整體稅負水平。其次是要加強對增值稅的轉型,促進物業稅的開征。三是對個人所得稅實行改革,降低工薪階層的稅收負擔,對資源、環境等一些稅收體系進行改革。四是要在建設創新國家、統籌區域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加強稅收優惠制度建設??傊?,稅負結構改革應該根據我國的國情,借鑒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優秀經驗。對于國家財政稅收來說,所得稅和增值稅使其主體稅種,而對于省級稅收來說,營業稅是其主體稅種。而對于市級和縣級的稅務部門來說,物業稅是其主體稅種。這種稅收制度的稅負水平是合理適中的,能夠幫助企業很好地應對經濟危機。
(四)保證資金來源的可靠性,建立科學支付體系
對于這方面的內容,首先是要對一般性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之間的比例進行合理搭配,提高一般性支付的比重。其次是對稅收返還制度和增值稅制度進行改革,加強對支付資金來源的穩定。再者是對支付轉移的方法進行改革,對資金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此外要稅務部門要根據本地區的人口情況、人均收入情況以及本地區的社會發展水平來選擇科學合理的預算方法。最后是要對監督支付的運行體系進行完善,并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公共政策。在政策方面,還要對我國現行的支付體系的總體結構進行優化。
(五)調整經濟結構進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推動產業機構的有花花說呢估計必須要做到一是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加大對科技方面的投入,使企業加快改造技術的步伐。二是對現有的資源稅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對資源進行科學合理利用。三是要重視企業的節能減排,加大對這方面的資金投入,建立資源和資金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現存的生態環境機制。
結束語
總之,國家在進行稅收制度改革時,必須要考慮到金融危機給我國的經濟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運用現代管理的額理念,對不合理的稅收制度進行優化,對國稅和地稅之間的協調機制進行完善,保證資金來源的可靠性,建立科學支付體系。只有這樣,地方稅務部門才能更好地應對金融危機的突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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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稅務政策范文3
關鍵詞:融資租賃 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 稅收優惠政策
融資租賃業在我國已經有將近30年的發展歷程,在這一過程中不僅經歷了法律法規的逐步健全,也經歷了稅收政策的從無到有??梢哉f融資租賃業的蓬勃發展極大的盤活了我國的經濟市場,促進了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推動了金融市場工具的創新。在我國經濟中低速增長已經成為新常態的背景下,在去庫存的口號下,企業固定資產的投資規模也逐漸放緩,有必要以稅收政策的完善激勵高質量的固定資產投資。
一、我國現行融資租賃稅收政策有待完善的方面
(一)“營改增”的過渡政策在融資租賃業的不完善之處
“營改增”政策中將融資租賃業根據業務實質的不同,分為以貸款業務為實質的融資性售后回租和融資租賃兩大板塊,同時在每個板塊下面又分設有形動產和不動產。根據以上的分類情況有著6%、11%、17%幾檔不同的稅率級次。
就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來說,將其劃分為貸款業務并且按照金融業的6%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還享受3%即征即退的政策。但是增值稅的抵扣鏈條在此發生中斷,即售后回租這部分的增值稅是無法進行抵扣的。
此外,對于融資租賃中直租業務中有形動產以17%征稅,而對于無形資產按照11%征稅,體現出對于不同業務的差別對待,但是這種稅率的劃分是否真正的能夠做到在不同征稅對象之間的公平,在短期也是難以預見的。融資租賃企業可能會因為有形或無形資產融資租賃稅后利潤的不同而更傾向于選擇其中的某一種作為重點發展的業務,開發市場并進行金融創新,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另一種融資租賃方式的發展。
(二)企業所得稅在融資租賃業現行規定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對融資租賃業的折舊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方式,而國際上通用的則是由資產的所有人計提折舊。
同時,融資租賃企業的資產的使用壽命相對于一般企業來說會短一些,而我國對于資產的折舊年限有著明確的最低限額。資產的折舊雖然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但是這種扣除與資產的實際損耗相比卻是滯后的,這樣就會占用企業的資金同時限制企業進一步用于投資的資金額度,不利于融資租賃業的長遠發展。
我國稅法中有融資租賃企業投資稅收抵免的條款,但是這僅僅是針對融資租賃期間的規定,而對于租賃期滿之后與資產的所有人以及受益人的稅務處理方式卻沒有明確的規定。
(三)稅收優惠政策在融資租賃業激勵及刺激作用的缺失
我國在融資租賃業方面并未形成完整的稅收優惠政策的體系。
從關稅方面來講,融資租入的進口設備是要征收進口關稅的,同時也有免稅的情況存在。但是這些免稅的融資租賃設備都是以各種批復的形式存在,在審批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主觀隨意性。同時這種個案的存在是針對個別企業的,因此也會導致融資租賃行業內部出現稅收不公平的現象,擾亂融資租賃市場的正常運轉。
此外,從流轉稅和所得稅的角度來說,對于融資租賃業都缺乏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的激勵。融資租賃其實是一種金融創新工具,但是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更多的是關注貨幣相關的金融工具,而對于實物資產相關的金融創新工具的激勵不夠。
二、我國現行融資租賃稅收政策完善的建議分析
(一)增值稅稅收政策及未來立法應當完善方面的建議
就“營改增”來說,不論是對于金融業,還是融資租賃業,稅收政策的規定都相對籠統、不夠細致規范的,在實務操作中存在盲區。
“營改增”中對于金融業的規定本來就相對簡單,同時關注點也都在傳統的金融行業,涉及到金融創新工具的則少之又少。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公布試點政策之后,又陸續出臺了關于稅收征管,或者集中于某一行業的稅收問題的集中解答的文件,但這其中關于融資租賃業的也是寥寥。稅收政策的完善能夠使融資租賃企業提高稅務處理的合規性,增加稅務處理的確定性,降低稅務處理的風險,減少稅務管理的成本。也就是說融資租賃業的稅收政策的完善離不開健全的稅收政策的支持。
所以對于融資租賃業來說,十分有必要建立健全“營改增”的稅收政策,以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的稅收遵從度,減少稅企雙方的稅務摩擦給雙方帶來的成本。同時,還應當注意的是僅僅完善融資租賃業還是遠遠不夠的,而是需要將“營改增”的整體打通,將融資租賃業的上下游打通,加快增值稅的立法工作。
同時,還應當平衡融資租賃業不同種類之間的稅收負擔,簡化稅種,減少稅率級次,降低增值稅稅收征管的復雜程度。以公平稅收的方式促進融資租賃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二)以企業所得稅促進融資租賃業進一步的稅收公平
首先,應當對于融資租賃業的經營范圍和適用的稅收政策有一個明確的定位,在此基礎上實現融資租U業與企業行業的縱向的稅收公平,同時實現融資租賃業內部橫向的稅收公平。
比如,稅法將融資性售后回租定義為貸款服務,但是卻不能享受金融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的待遇,這就會增加融資租賃業相對于傳統金融業的稅收負擔,加劇融資租賃行業與其他行業之間的稅收不公平。
此外,從承租方的角度來說,從金融租賃企業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產生的利息費用可以稅前扣除,而從非金融融資租賃企業租入固定資產形成的利息費用能否全額扣除還是一個問號,因為要參考金融業同期的利率水平并以此作為扣除限額的標準。所以,從承租方企業的角度考慮,為了增加稅務處理的確定性同時降低稅務處理的風險,選擇金融租賃公司進行交易將會更為有利。以上這些具有導向性的政策就會造成融資租賃行業內部的稅收不公平的現象。
所以,從所得稅的角度來說,既然將融資租賃的部分業務劃分為貸款業務,就應當享受與金融業同等的稅收政策。同時,減少稅收政策對融資租賃行業內部的扭曲,保持稅收的中性,均衡行業內部的發展。
(三)以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引導融資租賃業的再發展
積極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會引導社會資本向融資租賃業的流動,推動行業的發展,這就需要形成以流轉稅和所得稅為主體的稅收優惠政策。
首先,在增值稅方面應當將視同金融業的那部分融資租賃業務享受金融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融資租賃業務作為金融創新工具在我國的發展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出于稅收籌劃的目的,可見稅收政策的些許變動都會對融資租賃業產生巨大的影響,并且這個影響是十分深遠的。所以對融資租賃業給予一定增值稅的稅收優惠也將會產生相似的刺激效果。同時,在進口關稅免稅方面應當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這樣融資租賃可以以此進行稅收籌劃,也使得海關和企業能夠做到有法可依,雙方的行為都有可以依據的標準。
此外,在所得稅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應當從稅前扣除入手。比如,融資性售后回租的利息可以全額扣除,或者扣除條件適當放寬。融資租賃企業的所得稅具體操作可以更多的參考金融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稅前扣除方面。
融資租賃業的稅收優惠必須能夠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體系才能更好的發揮作用。
三、結束語
融資租賃業的經營形式較多,而稅收政策相對來說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因此對于融資租賃業稅收政策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這需要稅務機關和融資租賃企業之間的不斷的溝通和磨合,才能更好的以稅收政策促進融資租賃業的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金融稅務政策范文4
本文以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發展現狀的基礎上,用交易費用理論和委托理論對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的風險進行了剖析,指出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的風險類型、影響因素和風險防范中存在的問題。從我國具體情況出發,構建系統的金融服務外包的稅收政策體系,并得出本文的結論,即在我國大力發展金融服務外包之際,要從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兩大方面加強對金融服務外包風險的防范,以促進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的良性發展。
關鍵詞: 服務外包;稅收政策
一、服務外包的含義及我國當前服務外包業的發展現狀
服務外包其實質是指企業利用外部專業化團隊來承接其非核心業務,達到降低成本、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稅源管理先后經歷了七八十年代的稅收專管員專責管戶的模式和八九十年代的征、管、查三(兩)分離的模式。從而使企業能專注核心業務的一種新的管理模式。服務外包是當前世界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服務貿易的一種重要形式。眾所周知,服務外包業按提供的服務內容,可分為商業流程外包(BPO)、信息技術外包(ITO)和知識流程外包(KPO)。按發包、接包方的地理位置,可分為在岸外包與離岸外包。隨著各個時期稅制結構、征管手段、管理理念等不斷更新,我國服務外包行業稅源管理模式也在不斷變化,不斷發展。現行稅源管理模式的確立也大體經歷了兩個時期?,F行稅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一些特點:
(一)初步實現了信息管稅
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條規定,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通過十幾年的發展,各級稅務機關在信息化建設方面已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信息化建設已與日常稅源管理工作緊密地聯系在了一起。通過科技手段、信息技術提高稅源管理的質效,已經成為各級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普遍共識。
(二)以管戶制為主要特征
為了解決“淡化責任、疏于管理”問題,各級稅務機關普遍實行了責任區管理和稅收管理員制度。通過加強責任區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各級稅務機關不斷加強稅源的日常管理。但無論是責任區管理,還是稅收管理員制度都是以管戶制為核心,其工作的思路是通過稅務管理員來加強某一地理區域內納稅人的日常管理。這種管理方式與責任區管理相比,更加細致、更加科學,但仍沒有突破管戶制的管理思想。
(三)更加突出了納稅服務
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了《納稅服務工作規范(試行)》,進一步規范了納稅服務工作的內容和要求。近年來,稅務機關的征收部門除了履行傳統的稅款征收職能外,已把納稅服務工作放到了突出位置。開展了各種各樣的宣傳咨詢活動,提供了點面結合的各類特色服務,納稅服務工作呈現出了百花齊放的局面,納稅人的遵從度和滿意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現行服務外包業的稅收政策及不足
我國沒有專門針對服務外包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當前針對服務外包的稅收規定來自于財政部《關于支持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相關財稅政策的意見》(財企[2008]32號)(財稅[2009]63號,以下簡稱63號文)和(財稅[2010]64號,以下簡稱64號文)等文件?,F行的稅源管理模式逐步暴露出了諸多問題和不足。簡要分析如下:
(一)稅源管理導向不夠明確
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納稅人的數量急劇增加,稅務機關管理和服務的納稅人越來越多。而稅務機關由于受機構、人員編制等因素的制約,每年新招錄的公務員極為有限。稅務人員少,納稅人眾多,已經成為當前稅源管理的一大背景。在這種情況下,以管戶制為特征的責任區管理和稅收管理員制度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同時,上級機關的各個部門都強調自己的工作重要,導致基層工作沒了重點,什么事都在做,什么事都做不深、做不透。如何將有限的征管資源配置好,將其用在刀刃上,工作中的針對性不強,管理的成效不明顯。
(二)分類分級管理不夠深入
因為各級稅務機關基本上都是按照行政區劃來設置的,所有現行的稅源管理模式還是以屬地管理為主。目前分類管理的基本做法是在基層稅務機關所在的行政區域內,這種分類管理很不徹底,難以顯現出這些行業或類型納稅人的整體特點和管理規律。 在重點稅源管理方面,根據納稅規模的大小對基層工作的具體業務指導少,對重點稅源的實際監控管理不到位。重點稅源的管理工作主要還是集中在市、縣兩級稅務機關。
(三)綜合治稅網絡不夠完善
目前,稅務機關已可以從若干政府綜合治稅成員單位獲取涉稅信息,但由于是跨部門獲取信息,在工作的銜接、配合方面存在較多問題。由于信息獲取面不夠開闊,獲取渠道不順暢,涉稅信息對稅源管理工作的支撐力度還不夠。同時,基層綜合治稅機構的建立和運作都存在不少問題,其未能將有關職能部門無法掌握而就發生在基層的涉稅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給稅務機關。暢通信息采集渠道,明確綜合治稅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健全、完善綜合治稅網絡迫在眉睫,勢在必行。
(四)信息管稅還有較大潛力
然而,在日常工作由于納稅人主動提供的信息可靠度不高,數據質量是信息管稅工作的生命線,導致稅源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質量不高,事倍功半。為了開發而開發,為了評比而開發,為了考核而開發,開發、建設過后沒人維護、沒人使用、沒人完善,創新而不務實,創新而不創優,創新而不堅持,最終之前的努力成為一場空,留下的只有巨大的資源浪費和人心渙散。在工作中,我們常??梢钥吹缴霞壎悇諜C關的業務部門往往習慣于定期以某一個或幾個工作主題進行數據分析和任務推送,但由于事項較為單一,不綜合,未進行系統分析,這不但加重了基層稅務干部的工作負擔,干擾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而且造成了管理資源的巨大浪費,嚴重影響到了工作質效的提升。
(五)納稅服務水平有待提升
近年來,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工作有較大改進,辦稅服務大廳的環境更整潔了、設備更先進了,服務態度更熱情了,一些稅務機關對納稅服務的理解過于膚淺,喜歡做表面文章,習慣于等著服務、被動服務。一些稅務機關出臺的措施不是站在納稅人的角度來思考問題,而是從如何方便自己為納稅人服務出發。工作中往往是給納稅大戶帶紅花,此外,稅務業發展不快,雖然其業務量增加了,收費提高了,但是整個行業職業道德水準不高,未能真正成為稅務機關的好幫手,一部分中介機構甚至出現了唯利是圖的情況。
三、發展服務外包業的稅收對策
目前,要完善高新技術(服務)和軟件企業的認定辦法。對從事信息技術外包、業務流程外包的企業,暫不區分是技術性外包還是勞務性外包,統一劃入技術性外包內,提高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立法層次,在所得稅方面均考慮按高新技術產業統一的稅收政策,參照其中的技術服務類行業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建議放寬對服務外包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或者軟件企業認定方面的限,提高認定依據的立法級次,盡快將現行的部門規章上升為系統性、規范性和統一性的法律條文。下面我從五個方面談一談建立和完善新型稅源管理模式的一些思考:
(一)實施分類分級管理,科學精細管理稅源
1.打破地域限制,實施分類管理。在對納稅人類型進行細分的基礎上,擴大分類管理的地域范圍,實施的是專業化的稅源管理,而不是對什么類型的納稅人都要進行管理。即使條件不具備,各級稅務機關也要在其內設部門中體現分類管理,將具有同一特點或者符合某些規律的納稅人集中到一個部門進行管理。
2.突出管理重點,實施分級管理。進一步明確各層級稅務機關在管理稅源中各自的重點和工作職責。對重點稅源的風險事項、全局性的重要復雜事項、典型性的風險事項、重大疑點的風險事項要直接負責應對和管理,不斷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和支撐。對應用軟件的開發和數據模式建設以及推廣應用,要由省、市以上稅務機關牽頭組織,負責實施。
(二)完善綜合治稅網絡,提升數據采集效能
建立、完善綜合治稅單位的考核機制。目前,稅務機關從綜合治稅成員單位獲取信息存在一定的阻力和困難。實踐證明,僅靠稅務部門內部信息的應用是很難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的。綜合治稅是稅務機關不可缺少的、至關重要的稅源管理手段。對積極配合,認真履行職責,為組織稅收收入做出重要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適當的物質和精神獎勵。一方面要積極與有關單位溝通、聯系,積極拓展涉稅信息來源,進一步完善信息溝通、工作交流等有關制度,細化落實具體工作內容,提升涉稅信息質量。另方面要主動聯合各街辦加強基層協稅護稅網絡建設,建立社區稅源監控工作站。
(三)依托信息管稅平臺,提高信息利用水平
近來年,各地稅務機關開發了許多應用軟件,也建立了許多數據模型?,F在的關鍵問題是我們再不能盲目的發展,我們要留下經過實踐檢驗有實際效用的軟件和模型,否則我們就要毫不吝惜地將其清理掉,實現去“偽”存“真”。我們才能真正通過應用軟件和數據模型來發現稅源,管理稅源,產出稅收,提高效率。一是對數據的分析一定是綜合分析,即是稅務機關要對所掌握的、納稅人的所有信息進行全面的分析;二是要將分析出的一個個疑點信息都歸集到一個個納稅人身上,一次性的將風險應對任務分配到各職能機構。
(四)強化納稅服務舉措,大力引導納稅遵從
目前,雖然我國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有較大提升,但還沒有達到完全自覺申報納稅的程度。.轉變服務理念,營造良好氛圍。稅務機關要樹立“真誠服務”的理念,堅持以“始于納稅人需求,基于納稅人滿意,終于納稅人遵從”為導向,努力構建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新型征納關系。細化服務舉措,提供貼心服務。積極探索征納互動管理模式,經常開展納稅人之家活動,真正滿足他們個性化的需求,真正做到想納稅人所想,急納稅人所急,實行準入制管理,加強過程管理,引入淘汰機制,不斷規范中介機構的行為。.執法服務并重,提高納稅遵從。嚴密監控納納稅人的涉稅風險,建立、健全納稅信用體系,針對不同的等級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使納稅人從遵從稅法中得到實惠,從而促使其保持較高的納稅遵從度。
總之,我國服務外包產業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應充分利用稅收政策的調控作用,推動我國服務外包產業快速發展,通過相應的政策扶持,積極支持服務外包產業向規范化、規模化、國際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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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稅務政策范文5
企業為了滿足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常常在關聯或非關聯企業之間發生借貸款業務。本文擬通過梳理企業間借款利息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相關政策,并提出補充完善建議,以便于征納雙方更好地貫徹執行相關稅務政策。
二、企業間借款利息的稅前扣除標準的演繹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6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薄秶叶悇湛偩株P于企業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對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進一步予以明確,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
然而,企業間的借款利息支出并不是只要符合稅法對利率水平的限制條件就可以扣除。《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36條規定:“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笨梢姡P聯方間借款利息支出能否扣除受到了比較大的限制。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農業生產資料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借款利息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2]837號)對集團公司內部所屬企業之間的借款做了特殊規定,凡集團公司能夠出具從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證明文件,其所屬企業使用集團公司轉貸的金融機構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部分,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梢?,此類“關聯企業”間借款實質上仍屬于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而非關聯企業間的借貸行為。
綜上所述,企業間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標準為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包括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兩部分;倘若兩者之間屬于關聯方,還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36條規定的扣除限制。
2007年度備受世人關注的兩稅合并拉開了帷幕,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46條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同樣,《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38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绷硗猓涞?19條規定指出企業所得稅法第46條所稱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而企業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債權性投資,包括:(1)關聯方通過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債權性投資;(2)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由關聯方擔保且負有連帶責任的債權性投資;(3)其他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具有負債實質的債權性投資。可見,新企業所得稅對企業間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標準依然為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包括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兩部分,只不過目前新所得稅正文和實施條例還沒有明確第46條中所涉及的規定比例是什么,但對于關聯方借款的認定標準和范圍更趨嚴密,避免以前關聯方借款通過形式上非關聯化或委托貸款等其他方式規避關聯借款利息支出不能扣除的相關限制。
三、稅務政策與金融政策的不協調分析
通過上述分析,借款利息支出扣除標準中核心的關鍵詞是“金融機構的同類同期貸款利率”,也就是“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那么浮動利率究竟是多少呢?由于浮動利率是以基準利率為依據計算來的一個區間,為了準確測算這個區間范圍,下面梳理一下近幾年我國的利率政策。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0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利率區間擴大到[0.9, 1.7]。假設以2002年2月21日央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5.31%為例,可以計算出商業銀行浮動利率的下限為5.31%×0.9=4.78%,上限為5.31%×1.7=9.03%。這表明,在排除關聯關系的限制影響之外,參照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標準,借款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年利率未超過9.03%,其借款利息支出就可以全額稅前扣除。
但隨后中國人民銀行于2004年10月28日頒發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號)規定,從2004年10月29日起,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梢姡凑者@一規定,扣除關聯關系影響,參照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標準,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無扣除上限標準,無論金額大小,均可稅前扣除。并且,近幾年隨著國家對宏觀經濟的貨幣政策調控,金融機構貸款的基準利率一路上升,以1年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為例,自2002年2月21日調整為5.31%起,歷經多次上調,截至2007年12月21日調整為7.47%。
可見,金融機構貸款的基準利率一路上升,加上商業銀行貸款浮動利率區間的上限從逐步放寬直至無限額的規定,這導致企業間借款利息支出水平可以根據自身目的和交易安排隨意決定,這嚴重地侵蝕了稅基??梢?,稅務政策滯后于金融政策的變化。
金融稅務政策范文6
一、互聯網金融涉稅及其效應分析
首先,課稅會對金融業規模的發展造成影響。國家對金融業征收的各種稅收其最終均是落在金融機構的收益上。當稅負過重時,會導致金融資本流向其他行業,導致金融業發生萎縮。當金融業稅負過輕時,也會對金融業的發展規模產生影響。其次,課稅會對金融業發展的結構和風險產生影響。金融企業作為中介機構存在,其經營成果除了依靠日常收益外,還取決本金是否可以及時、足額地回收所產生的滯后風險。例如,根據權責發生制納稅會計核算制度相關規定,處于合同期時,不管債務人是否可以還款均需要納稅,那么企業現金流負擔會大大加重。最后,課稅會對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和功能發揮產生嚴重影響。國家對金融業的征稅形式主要表現為證券所得稅、證券交易稅。在其他因素均保持穩定的情況下,交易稅稅負的高低會對價格的高度產生影響,進而影響到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阻礙其相關功能的發揮。
二、互聯網金融稅收體系建設分析
(1)積極補充有關針對互聯網金融稅收的相關條款,不斷完善現行稅法。積極進行網絡金融機構交易登記制度建設,應用企業網絡交易活動過程中所用的專門發票,對電子申報納稅方式進行建立。同時注重為電子申報數據提供法律效力,確立具有明確性的電子賬冊法律地位和電子憑證法律地位,并對征稅雙方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責任進行明確。將網絡服務商納入國家稅收信息系統時,要求企業在向ISP網絡空間提出具體申請過程中,企業必須先要進行具體的電子稅務登記,然后可獲得網絡空間允許,進而才能進行一系列的交易活動。[1]這種做法可有效防止各網絡服務商偷逃稅款。此外,金融企業在進行實際支付操作時,應嚴格按照以下流程和步驟來進行:第一,消費者對商戶網頁進行檢索和瀏覽,然后在商戶網站下訂單。第二,消費者在進行支付時,需選擇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支付。將第三方支付平臺與安全支付服務器進行直接連接,在支付頁面上對自己所用具體支付方式進行選擇,然后點擊進入具體的支付頁面,進而進行支付操作。第三,第三方支付平臺在接受消費者的支付信息后,根據各銀行具體支付網關要求,將支付信息傳遞給銀行。第四,各銀行對消費者網上支付能力進行檢查,由銀行來實行消費者支付資金進行劃賬或扣賬、凍結等操作,并將實行結果傳遞給消費者和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結果由三方支付平臺來負責對各商戶進行通知。第五,消費者支付成功后,商戶給予相關服務或者發貨。這個時候銀行讓第三方支付平臺與商戶進行交易清算。第六,劃賬成功得到通知后,稅務系統立刻接收到相關商戶交易情況反饋,這個過程就有效實現了稅收進行的自動化。這樣一來就可有效防止虛假交易發生,同時還可有效促進企業征信系統得到不斷完善。在互聯網金融納稅體系中,也應該應用這種模式,充分發揮納稅機構對互聯網金融稅收的監管作用。
(2)加強進行專門信息中心建設,提升稅收數據收集、稅收信息分析、稅收信息處理的水平。通過互聯網進行的所有經濟業務均離不開對相關數據和信息收集、分析及處理。如果在交易過程中信息失去真實性,或者各商戶間,商戶與消費者間的溝通機制存在障礙,網絡市場將無法正常運行。目前,我國使用的在線稅收會計系統還存在較大缺陷,其對企業稅收情況進行稽查的效率、相關數據的使用效率等均處于較低水平。因此,加大技術投入,加強對復合型人才進行培養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ヂ摼W金融稅收政策的健全和完善需要既熟悉稅收,又能熟練應用各種現代化稅收軟件,又懂互聯網金融交易的多元化人才。[2]當然,相應推動電子商務得到不斷發展必須從加快稅務機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電子稅務著手。電子稅務具體指的是將稅務機關的相關職能應用于網上,使通過互聯網可進行稅務辦公、征管、稽查、服務、專用發票認證等一系列工作。這就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在相應的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站點建立,提供稅務機關相關應用項目和信息資源。在建立站點的基礎促進辦公自動化與稅務網站具有良好的聯通性,使稅務機關相關部門各項職責均具有緊密的聯系性,真正實現將稅務機關站點作為方便民眾的服務窗口。應用互聯網相關信息技術來實現對相關信息進行收集、儲蓄、利用,真正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稅收進行有效征管。
(3)不斷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網絡稅管平臺,加強對發票的使用情況進行管理?!耙云笨囟悺笔乾F行稅收征管機制中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基礎內容。眾所周知,對發票進行有效管理對稅收征管具有重要意義。在互聯網環境中,隨著電子商務發展步伐的不斷加快和深入,發票無紙化程度日益增高,為了實現對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稅收進行有效征管,可以使用電子商務交易專用發票。在電子商務交易完成后,必須開具相應的專用發票,并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將開具的發票發給銀行,然后才能對電子賬號款項進行結算。納稅人在銀行中的電子賬戶須在稅務機關進行登記。電子賬戶及信息登記必須要使用真實居民身份證,并根據統一的規則對稅號進行編制,提高后期稅收征管工作的工作效率。將電子商務稅收監管及支付體系作為監控、追蹤、稽查具體交易行為的一個重要手段,根據存在的問題,制定具有針對性的稅收征管措施。將金融系統與稅務系統網絡進行聯網,建立納稅識別號與其相應的銀行結算賬號相互關聯,可實現對納稅人資金動態進行即時監控,進而實現對交易資金的流向進行及時了解和掌握。[3]網絡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為稅收征管提供了形式多樣的先進技術和手段,給稅收征管提供了多種科學高效的現代管理技術。建立針對互聯網中發生的虛擬交易、虛擬公司的網絡稅務登記制度、稅務申報制度,要求互聯網中存在的相關企業及發生的交易活動必須與傳統企業和交易活動相同,嚴格執行稅收制度,并保證所提供的網址、電子銀行賬號、電子郵箱號碼等相關資料具有真實性和有效性,且需要在網絡平臺上公布其營業執照號、稅務登記號等具體信息。此外,還需要設立開具普通發票、電子版專用發票、其他相關票據的管理手段,為互聯網金融稅收征管提供健全、可靠的論據,促進金融稅收征管水平得到不斷提高。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