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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業的政策范文1
[摘要]近幾年來,房地產持續升溫,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對其進行調控,對構建和諧的房地產行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文章從理論出發,結合當前政策,詳細分析了國家經濟政策對房地產行業的影響。
[關鍵詞]經濟政策房地產宏觀調控影響
近幾年,隨著房地產投資的急劇增溫和房價的持續攀升,房地產成了炙手可熱的話題。無庸置疑,房地產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據研究表明,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絕大部分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這種對銀行完全依賴的房地產業發展模式,一方面讓房地產市場風險日益集中到商業銀行,另一方面很容易通過銀行信貸加以膨脹。當房地產泡沫越吹越大時,一國經濟面臨的系統性風險也就越來越大。在此形勢之下,有必要用宏觀經濟調控來控制房地產業的泡沫成分。
一、金融政策對房地產業影響分析
1)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
加息會增加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成本,但對于不同的房地產企業來說,影響也不盡相同。負債結構不同,融資渠道不同以及資金實力不同的房地產企業受加息的影響也不同。對于那些負債率較高,融資渠道單一,經營業績較差的房地產企業,加息后企業的經營要面臨強大的壓力。
2)對消費者的影響
加息無疑會增加其還貸壓力,促使某些消費者提前還貸或部分提前還貸。據新浪財經的一項調查顯示,有七成左右的被調查者認為央行未來還將繼續加息,而央行的連續加息,利率所提高的累積幅度讓消費者的還貸成本增加了許多。
3)對房價的影響
房價在短期內受加息影響較小,但未來房價增長將趨于本文來源:文秘站 平緩。宏觀金融政策本身的性質決定了其真正凸現于經濟發展的成效上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加息對于購房者來說意味著購房支出的增加,這實際上是央行在削減對貸款購房者的支持力度,降低其購買力。而購買力的降低必然會減少對房地產需求,這種對需求的抑制作用將最終決定供給,從而控制過高的房價,產生積極的降溫作用,使房價回歸理性。
1、存款準備金率政策
根據經濟學原理,上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會對貨幣供應總量產生乘數效應:當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時,貨幣乘數減小,商業銀行可運用的資金減少,貸款能力下降,貨幣流通量相應以一定比率減少。但是據商業銀行的數據顯示,個人住房貸款并未因房價上漲、加息等因素影響而大幅減少。另一方面,隨著房地產企業的資金渠道目益多樣化,對銀行貸款需求的占比逐步減少,因此通過提高法定準備金率從而使銀行減少貸款來間接調控房地產市場可能收效甚微。
1) 積極影響
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是直接作用于商業銀行的政策措施,對減少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具有立竿見影的政策效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提高存款準備金率 0.5%能夠誘發商業銀行加大前期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執行力度,控制房地產開發和消費貸款的增長速度,進而加速和鎖定近兩個月來各種調控政策的政策效率。
2)消極影響
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在理論上可以遏制投資過快,但同時也將帶來一定的風險。張家鵬指出,就目前國際市場形勢來分析,中國和印度的房地產市場屬于快速的上升趨勢,投資回報率較高,如果央行單方面的減少對房地產企業的貸款,就可能給國際上的一些投資家帶來機會,這樣歐美大量游資將會大量涌入中國,對樓市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2、匯率調整
我國人民幣匯率的變動將會影響國內金融市場上的資金流動.投資者的投資動機也會隨著匯率的變動發生改變。而我國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的產業,因此人民幣匯率的變動將會我國地產業的發展產生多方面的影響。
1)對房地產業發展資金的影響
匯率預期的變動將對一國的資本化率產生重要影響。資本在國際問流動的原因是追逐利益和規避風險,因而匯率的變動會影響資本的流動,特別是短期資本的流動。
2)對房價的影響
供需和投機是影響房價的兩個主要因素,而匯率的變動直接影響的是供需及投機行為這兩個方面。目前由于人民幣存在較強的升值預期.這使得大量的海外熱錢通過各種渠道進入國內并將其快速轉化為人民幣資產.等待人民幣的升值預期的實現,達到獲利得目的。
3)對房地產自身價值的影響
在當前.我國房地產業尤其是大規模開發的高端房產,其銷售市場不僅僅是局限于國內還面向國際。因而當人民幣匯率發生變化時,對那些高端房產的自身價值就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它們的自身價值會因為受到人民幣匯率的浮動而發生變化,從對擁有者會而產生額外的盈利。
3、稅收政策
清算土地增值稅給開發商帶來的最大變數是因為拿地時間不同,成本不同,導致的稅款額度不同。拿地時間較早的項目因差額巨大將支付巨額增值稅成本,且拿地越早和捂地時間越長稅費越高。一旦清算土地增值稅開始執行,一些以長期囤積土地為獲利方式的地產企業因為持有土地時間較長,差價較大,可能遭遇較大的稅負壓力。
4、調整住房貸款政策
這屬于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中的不動產信用控制工具。常見的控制方法有:規定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的最高限額、最長期以及首期付款和分期還款的最低金額。
二、房地產企業應對對策
1、轉換市場機制,開拓資金資源渠道
資金是房地產開發的首要因素,迫切需要通過多渠道的融資活動來滿足房地產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利用加入世貿組織和金融市場多元化的機會尋求銀行以外的融資渠道。上市是理想的融資渠道,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或再融資,可緩解房地產項目資金需要壓力。
2、走聯合開發,合作經營,集中和規?;缆?/p>
房地產業作為一個高投入,高風險的行業,特別需要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規?;?、集團化經營,以提高其抗風險的能力。
3、改善經營管理,消除短視觀念,提高核心競爭力
房地產企業需要完善內部機制,規范企業的經營管理。從長遠放眼,做好項 目的長期規劃,提高企業開發效率,提高創新能力,把觀念由做“項目”、做“產品”轉到做“企業”上來。
參考文獻:
[1]朱崇實. 金融法教程[m]. 北京:法律出版社,
金融行業的政策范文2
一般而言金融政策首先主要通過信貸傳導渠道和利率傳導渠道直接影響市場資金供給和企業投資需求,然后在產業資本形成轉化機制的作用下形成對區域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主要表現為資金總量結構和投資結構兩方面來影響市場資金供給和需求狀況。前者是通過對市場資金供應總量結構的調整變化來影響區域產業結構的變動,主要受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儲蓄率以及企業資金積累率等因素的影響;后者是指資金供應結構(投資結構)的變化帶來區域產業結構的變動,這方面與國家或者地方區域性的產業傾斜發展政策、項目的投資回報率以及企業投資預期和偏好等相關。
(一)區域信貸控制的產業趨同效應我國作為發展中的經濟大國,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具有差異性,中央的信貸政策很難面面俱到,這也使得各種政策針對性不強,造成各地產業結構存在同步振蕩、產業結構趨同的現象,因此,實現區域信貸政策的區域化有利于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政策配套,實現產業結構調整與金融發展的協同。我國銀行信貸業務投放的政策性比較強,信貸控制是政府實施金融政策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商業銀行除了75%存貸比要求外,各銀行內部對各區域的信貸業務具有一些軟約束,包括對各地區信貸業務規模控制與行業控制。每個年度,總行都會給對每個地區下達信貸規模與行業結構指標,這種具有行政指令性的計劃指標導致了區域金融市場間的隔離,使得各地區對各行業的金融支持具有一致性,并直接引導了金融資本的流向與規模,進而導致了產業結構的趨同效應。目前來看房地產、通訊、生產制造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快速增長,吸引了大部分來自銀行的信貸資金。從表1中分行業信貸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來看,2012年信貸資金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最高的行業是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達到32.19%,而最低的行業是農、林、牧、漁業和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行業,二者分別是4.78%和4.45%,二者差距相比達到8倍之多。
(二)金融業務規模經濟的產業趨同效應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具有逐利性特征,追求利潤。而金融業務極強的規模經濟效應導致了金融機構所服務的對象具有趨同性。以銀行的信貸業務為例,銀行信貸業務的收益是利息收入,由貸款額度L及利息率r水平決定。貸款業務的經營成本包括:融資成本、監管成本、為實體經濟提供融資服務的經營成本(包括資金成本、營運成本、人工成本、風險成本和稅收成本)。按照成本與業務量的關系可以分為三大類:一是固定成本FC,如水電氣、職工與業務無關 的基本工資等;二是與業務數量相關的成本,主要是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監管成本等;假定單筆業務成本為nc,業務數量為N,業務量相關成本NC=nc×N。三是與業務規模相關的成本,如資金成本。假定貸款規模為,每單位貸款的資金成本的d,SC=L×d。在FC、nc、r和s固定的情況下,利潤與放貸規模成正比,而與業務數量成反比。所以銀行比較偏好單筆信貸規模較大的業務,特別是在信貸總規模受到限制的情況下,銀行會放棄小額信貸業務市場。而由于不同行業,資產規模天然的存在較大的差異,銀行對業務規模的偏好會導致其對不同行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同。在表2中給出了2012年部分工業行業的資產規模情況,可以看出各行業之間的平均資產規模差異較大,單個企業資產規模最大的行業是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其資產規模達到69.32億元,而平均資產規模最小的行業是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為0.46億元;二者相差150多倍。
(三)金融企業風險控制方式導致的趨同效應金融機構作為金融市場的主體,在經濟活動中以自身利益為目的,逐利性較強。特別是銀行放貸體系中,銀行為規避不必要的風險因素,偏好選擇國有企業及抵押品比較充足的企業進行放貸融通資金。這不僅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的自身風險,而且切合了實際經濟發展的需要。金融機構這樣的逐利性,也導致了一些新興行業、新型企業在獲得資金的途徑上困難重重,出于理性經濟人的假設,企業在選擇行業時,也會考慮融資的便利性,而更加趨向于選擇一些已有規模效應的產業進行投資,減少不必要的融資障礙。這樣,資金的流向逐漸趨向于一些固定資產較多的工業行業,漸漸形成了產業結構的趨同。假定:全社會流動資金規模為C,假定有兩個行業,分別為1和2,每個行業只有一家企業,第i個行業每單位投資所能產生的可抵押物價值為mi。每家企業決定在地區A、B進行投資發展。銀行總行對每個地區進行信貸規模指標控制,投放到A地區的總信貸額度為LA,投放到B地區的額度是LB。貸款利率水平r與風險相關,假定銀行對風險的評估只與抵押品的充足率相關。也就是說,如果不考慮A、B兩地區其它差異,A、B兩地的信貸行業結構是相同的,因此在區域信貸規模控制下,嚴格以抵押品的充足率來發放信貸必然導致區域間產業結構的趨同。
(四)金融政策的統一性導致產業結構趨同效應金融政策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一方面通過金融機構的信貸配給影響投資需求;另一方面又受到政府部門和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有選擇的提供資金供給。這兩方面直接和間接的影響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調整,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金融政策的統一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金融信貸政策的統一性會影響產業結構趨同。信貸政策主要是為了銜接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的需要,通過設計貸款的方針、原則以及政策導向達到為宏觀經濟發展服務的目的。中國作為發展中的經濟大國,各地區域性差異非常大,但目前信貸政策很難做到各地差異進行區別對待,這也就使得全局性的信貸政策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各地產業結構同步振蕩、產業結構趨同。其次,資金供給對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影響。一方面,一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儲蓄率及資本積累水平等影響到資金的充裕程度進而在區域產業結構趨同方面產生不同的影響,這屬于資金總量不同決定的產業結構趨同上存在差異;另一方面,不同的投資結構決定資源的不同分配和再分配,從而影響資金的投資偏好進而對產業結構趨同產生影響。資金供給主要透過資金供應量和資金供應結構兩方面的變化來改變區域產業結構趨同。最后,投資需求對區域產業結構趨同調整的影響。企業通過投資改變資金的流向和資金配置,不同的資金配置比例影響投資結構進而改變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產業投資需求的不同,一方面透過投資資金配比的變化影響區域產業結構趨同,另一方面產業發展程度的差異和地域的差異也會形成不同的投資需求,進而通過調整投資結構來影響區域產業結構趨同調整的目標。
(五)政府行政干預導致的產業結構趨同效應政府與金融機構相互滲透,相互利用也是導致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重要原因。政策性金融機構同時兼具企業和政府的性質,它在資金來源上依賴于國家或地方財政,而相應的業務卻更多的與企業相關,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盈利、虧損以及相關業務都存在政府的身影(朱元[24],1996)。政策性金融機構透過財政資金和銀行的性質起到政府意志與金融的相互滲透和相互利用的目的,達到政府希望的產業結構趨同的效果。同時,政府利用財政資金借助金融機構使財政資金經營化,實現金融政策和產業資金配給的協同,從而配合國家產業政策,彌補市場經濟的不足。為此,政府透過財政金融與微觀主體結合,間接管理和直接管控實體經濟,達到產業結構和產業政策的統一,其最主要透過金融手段來完成。但是,政策性金融機構本身并不是純粹的企業,他并不是以市場主體的角色來經營和管理。這種地位也成就了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為政府的宏觀調控主體扮演宏觀調控職能和政策推動者的角色。這種特殊性也有利于它先行投資和形成政策投資導向,表明政府的政策投資意圖,在產業發展初期具有較好的推動作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扶持的企業的政策依存度也開始不斷下降,由商業性金融機構和民間資本承擔起市場主導型的機制發揮作用。
二、數據來源、變量設計及說明
(一)數據來源通過對金融政策與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相關理論的分析,本文以我國2003年以來各省市面板數據對金融政策影響產業結構趨同的理論進行實證檢驗。實證研究數據來源于2003-2012年《中國工業經濟統計年鑒》中的各省市行業數據。
(二)變量的描述性說明1.因變量———產業結構相似系數sim本文采用產業結構相似系數來測度區域產業結構趨同度,對于區域i的產業結構相似系數計算公式為。2.自變量金融發展水平(FIR):目前國內外大多采用Goldsmith[5](1969)和麥金農[25](1973)兩位學者對金融規模指標的衡量標準,這兩種標準各有側重點。Goldsmith[5](1969)以金融相關比率這一指標來衡量一國金融結構和金融水平的存量和流量關系,進而反映出該國的經濟金融化程度,這也成為國內外眾多學者借鑒的主要指標。其表達式為金融資產總量/GNP,用來衡量一國的經濟金融化水平。麥金農[25](1973)指標主要通過貨幣負債對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來反映一國經濟發展中貨幣結構以及貨幣規模情況,其表達式為M2/GDP,用來衡量一國的經濟貨幣化程度。本文認為,信貸政策是導致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本文用信貸規模占GDP比值來反映金融發展水平指標。稅收負擔(tax):用各地區稅收收入除以GDP計算得到,反映各地區稅收負擔水平。財政投資支出占比(inv):用國家預算的固定資產投資占全部投資的比重。地方財政收入占比(fin):用各地方財政收入占該地區財政總收入的比重計算得到。人均儲蓄(sav):傳統理論認為,產業結構趨同與要素稟賦具有重要關聯,人均儲蓄代表的該地區資本要素的豐裕程度,用當年年末各地區儲蓄存款余額除以常住人口,并用CPI指數進行平減。
三、模型設計及結果分析
文中因變量是各省市區域產業結構相似度,影響產業結構趨同的金融因素包括:金融發展水平、金融結構指標(貸款結構:私營經濟貸款占比),其他為控制變量指標(稅收負擔、財政投資支出占比、地方財政收入占比、人均儲蓄)。基于以上的分析判斷,實證研究的計量方程為。上式中:sim為產業結構相似度,load為金融發展水平,信貸結構比重,tax為稅收負擔,inv為財政投資支出占比,fin為分稅制虛擬變量,sav表示人均儲蓄。利用2003-2012年各省際面板數據,對金融政策與產業結構趨同關系進行實證檢驗??紤]到可能存在的遺漏解釋變量等原因造成的內生性問題,我們以各指標的滯后項為工具變量,用兩階段最小二乘法(2SLS)進行回歸,借鑒蕭政[26](2004)提到的協方差方法檢驗固定效應模型是否優于混合模型的方式,計算出F統計量為5.63,表明固定效應模型優于混合回歸模型。因此,在模型1和模型2中分別使用2SLS方法估計固定效應模型(FE)和隨機效應模型(RE),采用Hausman檢驗二者優劣,Haus-man的統計量為180.17,表明固定效應模型優于隨機效應模型。從模型的DW統計量為2.029判斷,不存在自相關問題。用Greene[27](2000)提出的方法檢驗面板數據模型的組間異方差問題,構造的卡方統計量為151.36,說明固定效應模型存在組間異方差問題。為了解決以上問題,最后利用可行的二階段加權最小二乘法(TSWLS)對固定效應模型進行估計,結果列在模型3中。根據模型3的參數估計結果可以得出以下結論:Load與Sim具有顯著的正相關,說明金融發展與產業結構相似度具有較強的相關影響;信貸規模占GDP比重越大的地區,產業結構相似度越高,說明金融政策對經濟總量較大的省市,越有利于推動該區域的產業結構趨同,形成區域核心競爭力。財政投資、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占比與產業結構相似度在5%以內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并呈正相關關系,表明財政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區域間產業結構的趨同。稅收負擔、人均儲蓄與產業結構相似度具有顯著負相關關系;表明一個省市稅收負擔越大,越不利于該地區產業結構的趨同和經濟發展集聚,因此,應該優化稅收結構,適度減輕區域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強企業的競爭活力。此外,資本要素的豐裕程度對于一個地區產業結構具有重要的負向影響,資本要素稟賦越豐裕的地區,其產業結構與其他地區之間差異就越大,產業相似系數越低,表明人均儲蓄稟賦越高越有利于區域產業的多元化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調整。
四、本文結論
金融行業的政策范文3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保護問題日益引起人們關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曾的全球氣候變化評估報告顯示,人類活動所產生的二氧化碳、甲烷等是導致全球溫度上升的主要溫室氣體,而其中又以二氧化碳的作用尤為顯著?!毒┒甲h定書》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簽訂和實施,進一步反映出全球對于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視。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是人類共同關心的問題。金融在社會快速發展進程中起到重要作用,金融與環境問題間關系的探索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日益引起重視。發展低碳經濟離不開金融支持,國內外學者關于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務、金融政策支持低碳經濟發展,以及金融支持工業行業碳減排等方面。
一、國外相關研究
國外有關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減排影響因素、金融支持技術創新并促進碳減排、金融資金支持對碳減排的作用研究等方面。
(一)碳減排影響因素研究
關于經濟與環境關系的研究。Shafik N.(1992)等認為在經濟發展以農業為主的時期,二氧化碳排放量少;隨著經濟發展,工業發展對資源的需求急劇增加,此時經濟增長伴隨碳排放的急劇增加;當第三產業為主導產業時,經濟發展對資金、技術的需求增加,對能源資源的需求減少,且隨著技術的提高促進能源利用率提高、碳排放減少,此時環境質量得以改善[1]。Lester R. Brown(2005)提出經濟發展要以B模式代替A模式,A模式是指高碳化的經濟發展模式,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以環境破壞為代價;B模式以可再生能源為基礎,倡導低碳化經濟發展模式[2]。
關于環境金融的研究方面。Jose Salazar(1998)較早提出環境金融,認為環境金融是連接環境產業和金融業之間的橋梁,對金融業與環境產業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提出發展金融創新,以保護環境和生物多樣性[3]。Cowan E.(1999)認為環境金融是環境經濟學和金融的結合,在環境金融的基礎上,探討了發揮金融市場的資金配置功能為環境經濟進行融資的渠道[4]。Marcel Jeucken(2001)分析了銀行業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認為銀行業對待可持續發展的態度由抗拒、規避,轉變為積極和可持續發展階段,其通過激勵手段促進經濟主體保護環境,在可持續發展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5]。Sonia Labatt和Rodeny Wh-
ite(2002)研究了氣候變化問題給金融行業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將環境風險納入企業評級,并介紹了金融行業進行環境風險評價的方法,以及為環境保護而開發的環境金融產品[6]。T.E.Gradel和B.R.Allenby(2003)探討了金融在環境保護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金融促進環境保護的相關建議[7]。
在碳減排影響因素研究中,Wang(2005)對中國1957―2000 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數據做了分解,發現能源強度降低對中國碳減排貢獻最大,其次為能源結構和可再生能源的投入[8]。Chang(2008)通過研究臺灣地區1989―2004 年二氧化碳排放的影響因素發現,能源強度、能源結構的低碳化變化,對碳排放影響較為明顯[9]。Salvador Enrique Puliafito(2008)等從人口規模角度研究低碳經濟,通過分析人口、GDP、能源消耗與碳排放量之間的相互關系,得出碳排放量隨著人口的增加而增加的結論[10]。Ugur Soytas(2009)采用VAR 模型對美國和土耳其的實證研究均表明,能源消耗是碳排放增長的格蘭杰成因而非GDP,并據此提出了通過增加使用清潔能源、降低能源強度等措施來實現碳減排的政策[11]。
(二)金融支持技術創新從而促進碳減排研究
King和Levine(1993)認為一個功能健全的金融體系會通過金融支持促進企業的技術創新和進步,在這個理論的基礎上他們對1960―1989年80個國家的面板數據進行實證分析,表明金融機構的金融支持對技術創新和進步有重要的影響[12]。Fuente和Marin(1996)的研究表明金融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利于將資金高效地運用在風險項目上,促進技術進步和創新,進而有助于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從而推動碳減排的實施[13]。
Beck,Levine和Loayza(2000)運用動態面板模型的實證研究表明,金融支持能夠促進經濟增長的原因不僅是增加了資本的存量,更重要的因素是金融支持提高了經濟的全要素生產率,即金融支持能夠通過促進技術創新從而推動經濟的增長,有利于碳減排的發展[14]。Gradel和Allenby(2003)在《產業生態學》中把金融納入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的理論框架中,認為金融作為一種服務能促進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相協調[15]。
Hanson和Laitner(2004)通過產業增長評估模型對美國的研究得出,實施引導技術進步的投資政策可以保證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減少,有利于美國經濟的增長,表明美國要減少碳排放需要對低碳技術投入大量的資金[16]。在金融支持技術創新從而促進碳減排研究中,Kneller和Stevens (2006)運用隨機前沿分析方法研究發現企業對R&D的資金投入有利于技術效率提高,以及提升企業碳減排的水平[17]。
Tamazian等(2009)選取金磚四國(中國、俄羅斯、巴西和印度)1992―2004年的面板數據研究金融發展與環境質量之間的關系,并加入美國和日本的數據進行實證檢驗,發現金融發展對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起到重要作用,金融支持高水平減排技術研發的直接投資利于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進而抑制環境惡化[18]。
Nakhooda(2009)對世界銀行管理的清潔技術基金的創新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通過埃及、墨西哥和土耳其三個國家的研究發現清潔技術基金需要政府政策和監管環境的配合才有助于發展低碳經濟[19]。Knox-
Hayes(2009)分析了金融發展對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間合作的重要作用,認為金融支持可以增加低碳經濟發展的規模、范圍和速度,而金融的支持離不開政府政策的引導[20]。Richardson(2009)認為目前金融支持低碳經濟主要是通過金融機構作為中介,公眾出于環境保護目的的社會責任投資的資金支持會大大促進低碳經濟發展,并認為可以推動保護環境社會責任投資對低碳經濟的支持[21]。
Linares和Perez-Arriaga(2009)基于監管和技術動態發展的視角,探討了如何在全球發揮低碳技術并廣泛應用的問題,認為發展中國家要發展低碳技術,離不開發達國家的資金和技術支持,這亦是應對氣候變暖的關鍵[22]。Alain(2010)認為在碳市場機制作用下,低碳技術轉讓和低碳投資在國際間大規模進行,低碳技術發展利于推動低碳經濟發展[23]。Gouvello(2010)對巴西低碳經濟發展進行了詳細的分析,表明巴西投資新能源的發展,對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要走向低碳經濟發展道路,需要對低碳經濟相關的新能源、二氧化碳減排技術創新等方面進行大量投資[24]。
(三)金融資金支持對碳減排的作用研究
Kepple(2008)分析了銀行業和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認為銀行等金融機構越來越多地通過金融激勵等手段,鼓勵經濟主體參與環境保護,在可持續發展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25]。Tamazian等(2009)對俄羅斯相關數據研究發現,金融資本開放程度與二氧化碳的降低呈現正相關。
Sadorsky(2010)選取22個新興市場國家的數據,使用動態面板模型(GMM)方法檢驗這些國家金融發展對能源消費的影響,得出結論:當金融發展用股票市場度量時,股票市場交易額與股票市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都對能源需求產生顯著的促進作用[26]。Bello和Abim
bola(2010)通過對尼日利亞的金融發展與環境關系的研究發現,由于該國投資缺乏必要的監管,因而以證券市場資產表示的金融發展會導致環境惡化[27]。
Shahbaz(2011)等對巴基斯坦的二氧化碳排放進行研究,認為在控制了經濟增長、人口規模和能源消費等因素后,金融業發展利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而這暗示促進金融部門的發展可成為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一個政策工具[28]。
Ashina,Fujino和Masui(2012)基于日本在205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與1990年相比要減少80%的目標,利用反推法結合日本的國情,得出日本實現該目標的可行路徑是2020年碳排放量減少16~20%,2030年碳排放量減少31~35%,2040年碳排放量減少53~56%,而要實現以上階段性目標,就需要大量投資的支持[29]。
Harunaa Gujba和Steveb Thorne(2012)等立足于非洲大陸,闡述了為非洲低碳能源提供金融支持的渠道,并探索了這些渠道面臨的機遇及風險等情況[30]。Kennedy Chri
stopher和Corfee Morlot(2013)討論了投資適應氣候變化的基礎設施對低碳經濟轉型的影響,研究認為雖然投資低碳基礎設施會增加企業運行成本,但這一舉措顯現出投資對于提升技術水平,以及有利于發展低碳經濟的作用[31]。
Julie Rozenberg,Stéphane Hallegatte(2013)等認為實施低碳稅很困難,因為這意味著這代人要為后幾代人的利益做出犧牲,但發行碳認證證書卻是可能的,這主要由于碳認證企業雖然增加了支出成本,但卻因為發展低碳經濟,而在貸款利率下降上得到了補償,所以認為碳認證比低碳稅更具有可行性[32]。
Rory Sullivan,Andy Gouldson,Phil Webber(2013)探討了如何為低碳城市融資的問題,以及其中存在的機會、風險與障礙,研究認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過政府支持、政企合作以及技術創新降低發展低碳經濟的成本,來緩解這些風險和障礙[33]。
Yasuko Kameyama,Kanako Morita和Izumi Kubota(2015)提出,近幾年金融已經成為氣候變化談判中的一個重要議題。在亞洲發展低碳經濟每年需要約1250―1490億美元的投資,其中公共投資要比預計的低得多,研究認為如果亞洲國家能夠達成共識,超過一半低碳經濟投資資金可以由公共投資來達成,而剩下的部分則需要依靠私有投資[34]。
Aidy Halimanjaya(2015)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評估了發展中國家的低碳經濟發展與官方減緩氣候變化資金流入量的關系,并呼吁官方應大力發展援助氣候變化的金融[35]。
二、國內研究
(一)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研究
1.金融服務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研究
碳金融服務是碳金融穩健發展的保障,金融機構是碳金融服務體系的主體。企業的參與構成了碳交易的供需主體,交易平臺的搭建為供需主體提供了價格發現和規避風險的機制,而金融機構圍繞碳交易市場的金融服務可以促進碳金融市場進一步擴大廣度和深度、加強流動性和提高透明度。金融機構的參與有助于碳金融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推動碳金融市場的發展。一方面,有利于完善金融體系支持低碳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強金融服務與低碳經濟相關企業的聯系。
陳雁(2008)通過分析可持續金融,指出綠色信貸對銀行業可持續經營及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36]。蘇寶梅(2009)從經濟倫理的角度,指出綠色信貸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選擇[37]。古小東(2010)考察了國外“赤道原則”約束下的銀行環境風險控制,從法律制度、激勵機制、環境標準、監督機制等方面對我國的綠色信貸提出建議[38]。曹洪軍、陳好孟(2010)建立了不確定環境下的博弈模型,認為綠色信貸需要配套機制[39]。
張建軍、段潤潤(2013)指出隨著低碳經濟時代的到來,綠色信貸是中國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為商業銀行未來的發展提供了指引[40]。張靖霞(2013)指出綠色信貸支持生態城鎮化建設需要政府、環保部門、銀行、企業共同努力,探尋合適的綠色信貸支持路徑對于加快生態城鎮化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41]。張繼宏(20
14)認為金融支持可以有效地促進碳交易市場的建設與發展,國內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主要集中在綠色信貸,體現為增加新能源和減排技術的信貸規模,降低高耗能和產能過剩產業的信貸規模,利于推動低碳經濟發展[42]。
表1進一步反映了其他金融服務如碳金融理財產品,以及發展與低碳經濟相關的證券、基金和保險等對低碳經濟的影響。
2.金融政策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研究
碳金融政策是碳金融發展的前提,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政府監管可以解決碳金融“市場失靈”問題,政府急需制定碳金融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并根據碳金融發展情況及時更新完善,同時做好政策引導,引導金融機構、企業和居民參與到碳金融活動中去,為碳金融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張偉偉(2013)等的研究認為需要廣泛建立以中央政府或各級地方政府為主導的碳基金,吸引更多的低碳資金流入,提出政府需要做好低碳投融資預算安排,通過碳稅收、碳配額的拍賣獲取低碳收入,并使得低碳收入成為低碳投資的資金保障[46]。石敏?。?013)等基于動態CGE(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模型構建了我國能源―經濟―環境政策模型,根據碳稅和碳排放交易的政策屬性,研究得出:碳排放交易與適度碳稅相結合的政策,一方面可以確保碳減排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可以使較為分散的碳排放源承擔一定的減排義務[47]。胡梅梅、鄧超、唐瑩(2014)的研究認為在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的大背景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社會建設和產業發展是經濟社會的必然發展方向,在這一背景下低碳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有效的金融支持[48]。李?。?014)等認為隨著公眾能源消費碳排放比重的不斷增加,加強消費端碳減排已經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通過政府政策引導、低碳理念宣傳、低碳制度等運行機制,以及激勵和引導公眾形成低碳消費模式,能夠更好地發揮碳減排機制和碳稅制度的相關作用[49]。表2反映了國內學者探究法規建設、政策引導等方面對低碳經濟發展的影響。
(二)金融支持工業行業碳減排發展研究
1.我國工業行業碳減排的研究
國內學者對我國工業行業碳減排的研究主要針對工業行業碳減排影響因素、技術進步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影響、碳減排政策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影響、對某一工業行業碳減排具體情況的研究等方面。
在對工業行業碳減排影響因素的研究中,吳濱(2010)認為需從行業結構、行業能源強度、能源消費結構和各種能源碳排放系數等方面展開研究[53]。陳詩一(2011)研究表明能源強度減少降低了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波動性,能源結構和工業結構調整能夠降低工業行業碳排放[54]。劉紅光(2011)將我國1992―2005年工業碳排放量進行分解,發現經濟總量增長、能源利用效率低以及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是導致我國碳排放大量增加的主要原因,而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等因素對碳減排的作用并不明顯[55]。張在旭(2014)認為工業節能減排效率的影響因素主要有工業規模、管理水平、技術進步和外商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56]。任建蘭(2015)通過對整體工業行業碳排放影響因素分解分析,認為產業結構和技術效率是碳減排的主要影響因素[57]。
在技術進步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影響研究中,王群偉(2010)分析了1996―2007年間影響中國二氧化碳減排績效的諸因素,發現技術進步是促進我國工業行業二氧化碳減排績效不斷提升的主要原因[58]。李凱杰(2012)等認為長期內技術進步可以減少工業行業碳排放,短期內技術進步對工業行業碳減排作用卻不明顯[59]。姚西龍(2013)測算了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與中國制造業二氧化碳排放的關系,發現中國制造業碳排放強度在不斷下降,并認為技術進步是促進中國制造業碳減排的主要因素[60]。王兵(2015)的研究認為低碳技術可以實現碳排放減少的同時增加工業產值,并且低碳技術越強,雙贏也越大;并認為強低碳技術比弱低碳技術更具有降低減排成本的優勢,這在經濟較為不發達的地區更為明顯[61]。
在減排政策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影響研究方面,修靜(2014)認為現階段的節能減排規制措施對地區全要素生產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TFP)的影響有自東向西遞增的趨勢,說明工業化水平越低,行政命令式的規制措施相對越有效,并且行政命令式的規制措施相較于技術進步,對技術效率的促進作用更為有效[62]。王宇飛(201
5)等通過對比工業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經濟手段(環境稅)和工程技術對碳減排的影響,借助可計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對工程技術減排與經濟手段(環境稅)進行政策模擬,探討了兩種減排方法的優劣,并認為相同碳減排量情況下,考慮宏觀經濟損失,環境稅減排的成本遠高于技術減排[63]。任曾(2015)認為推動工業企業節能減排稅收政策,保持稅收優惠政策的穩定,可使工業企業對節能減排的收益有一定預期,有利于充分調動工業企業致力于節能減排生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64]。
在對某一工業行業碳減排具體情況的研究中,劉貞(2
012)認為對鋼鐵行業節能減排應進一步加強節能技術的研發與推廣,有選擇性地進行技術投資,提高資金利用效率[65]?;裟兀?014)認為電力行業的碳減排需要利用清潔能源技術和先進火電技術,應支持研發創新,提高規模效益,發展建設智能電網,提高環保標準等[66]。史君(2015)認為水泥行業只有在實踐中開發和研究創新技術、改進工藝流程、使用節能設備,才能實現水泥行業綜合節能減排的目標[67]。工信部(2015)認為電器行業節能減排工作主要包括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節能減排管理體系,擴大終端用能產品標準等方面[68]。其他學者研究工業行業碳減排的主要觀點如表3所示。
2.金融支持我國工業行業碳減排的研究
當前關于金融支持我國工業行業碳減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融資、金融服務、金融政策及金融支持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影響等方面。
在金融融資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研究中,楊劬(2011)運用委托理論研究綠色信貸推動企業節能減排的作用機理,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討論如何發揮綠色信貸政策的激勵作用。研究結果表明:運用綠色信貸政策激勵企業改善技術,在長期內對環境保護的積極影響效果顯著[73]。韓旺紅(2012)提出我國應出臺相關政策激勵銀行開展綠色信貸業務,降低綠色信貸門檻,提高貸款監管效率,完善綠色信貸體系,從而推動我國工業行業低碳化轉型[74]。徐建波(2014)以徐州市為例,分析了商業信貸、資本市場和財稅政策對工業行業低碳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現狀,提出推廣綠色信貸、加強金融產品創新、建設多層次金融市場、提高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等建議[75]。
在金融服務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研究中,潘小軍(201
1)認為需要探索區域性碳金融衍生品的設計和交易模式,制定基于區域性環保融資額度及其衍生品的合理價格,以碳信貸、碳證券、碳保險等具體的碳金融創新促進節能減排技術創新,通過優化能源使用結構,以及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和升級[76]。張金山(2013)認為在發展低碳經濟的過程中,我國商業銀行應不斷完善發展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體系,積極轉變和調整金融業務模式,通過信貸等融資服務,發揮金融在支持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融通、中介服務作用,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77]。
在金融政策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研究中,彭江波和郭琪(2010)認為節能減排需要政策導向進行激勵和約束,金融具有的資金、市場、信用等優勢,可以通過引導社會資金流向等助推節能減排[78]。張兆國(2013)的研究認為稅收政策、財政補貼、信貸政策和社會輿論對低碳經濟有顯著正向影響;法律制度和市場化程度對低碳經濟有正向影響但不顯著;制定能耗與排放標準對企業有一定的約束力,對碳減排具有指導意義[79]。陳小龍(2013)認為碳稅、補貼、碳排放權交易政策具有資源配置作用,有利于激勵建筑企業進行節能減排[80]。劉鵬翔(2014)認為對于工業行業的碳減排,需要提高金融環保意識,突出金融支持政策的引導作用,營造有利于工業行業節能減排的金融生態環境[81]。
金融支持工業行業碳減排的實證研究中,汪陳(201
0)等通過實證研究我國存貸款余額與單位二氧化碳排放量之間的關系,分析我國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有效性,提出了進一步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行為的相關建議[82]。李超(2010)構建了低碳經濟發展中的金融產業與實體低碳產業間的聯動模型,在論述低碳系數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究了金融部門和低碳經濟發展間的互動效應[83]。史亞東(2010)通過建立兩階段最優化模型,對當前我國在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最優出口規模進行了研究,并指出我國CDM項目的開發存在最優交易規模[84]。張秀生(2010)等通過建立地方政府與商業銀行的博弈,從可持續發展角度,提出轉變政府職能是提高環保執行效率的途徑之一[85]。杜莉、丁志國和李博(2012)運用面板數據模型對歐盟18國的碳交易與產業結構調整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發現碳排放權的購買成本增加了工業發展成本,導致投資從工業行業流出,利于工業行業的碳減排[86]。其他學者關于金融融資、金融服務及金融政策對工業行業碳減排的影響方面的研究如表4所示。
三、國內外研究述評
國外學者展開關于金融與環境的相關研究,主要貢獻:(1)探究了碳減排的影響因素,其中提出了環境金融、金融創新對于碳減排的重要作用;(2)結合相關國家的經驗數據,借助定量分析工具,實證檢驗了金融支持技術創新,進而對碳減排產生作用的路徑,這為進一步詳細分析金融支持碳減排的作用機理奠定基礎;(3)分析了金融資金支持對于碳減排的有利影響,亦提出存在資金監管、運作風險等方面問題,并著重強調了資金支持對于碳減排的重要作用。國外學者的研究尚存在進一步深入探究的方向:(1)需詳細梳理與分析金融支持碳減排的主要傳導路徑、作用機理;(2)結合具體傳導路徑及經驗數據,探究有效的實證研究過程,檢驗金融支持與碳減排間的作用關系,并進一步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經濟發展實際分析相應對策;(3)國外學者的研究針對金融支持某一具體行業碳減排的研究相對較少,有必要詳細研究金融支持某一行業,如對在碳排放中占很大比重的工業行業碳減排的影響作用。
金融行業的政策范文4
關鍵詞:金融業服務外包;財稅政策;行業發展規律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32-0132-02
一、我國金融業服務外包發展現狀
近年來,中國的BPO服務外包(業務流程服務外包)內需市場發展迅速,2006―2008年的增長率超過了20%,截至2008年底,BPO服務外包行業已經發展為一個約230億元人民幣規模的市場。其中,作為中國BPO服務外包的市場重要組成部分,金融業BPO服務外包(以下簡稱金融業服務外包)占整體BPO服務外包市場約20%的份額。2006年中國金融業BPO市場規模為33億元人民幣;2007年為39億元人民幣;發展到2008年,已達到48億元人民幣。2006―2008年,年復合增長率保持在21%左右。
目前,中國的金融業服務外包市場還處于成長初期,與發達國家市場相比,總體規模還很小。IDC的《中國BPO服務外包市場分析報告》中的數據顯示,到2008年底,中國金融服務外包市場規模僅為48億人民幣,而同期美國的市場規模為97億美元。中國的金融服務外包市場不及美國金融服務外包市場規模的7.4%。此外,中國的金融服務外包的成熟度與發達國家的相比,仍然處于較低水平。
(一)業務種類
目前,中國的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品種較少,仍然以基本的后臺處理業務為主(如業務錄入),而成熟市場的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則早已超越了初期數據錄入的階段,已經將大部分職能型業務,如財務、人事、采購等,和行業性業務共同進行外包。同時,一些金融機構將相對比較高端的前臺業務,如金融市場的研究和數據逐漸剝離,也已開始進行外包。
(二)業務深度
中國的金融機構目前多采用單點或局部業務外包,大多具有操作相對簡單且重復性強的特征,目前,對于較為復雜或涵蓋環節較多的流程外包開拓和參與的不多。與此相比,成熟市場金融機構的發包已經以整體流程為主,而且外包服務提供上通常具有很強的業務流程的咨詢能力和IT系統實施能力。
(三)發包方和服務提供商的合作關系
中國金融機構客戶對外包服務提供商的價值定位主要在短期“補缺”方面,特別是短期的人力和技能等資源的提供,而較少通過與外包服務提供商合作來實現流程優化、創新業務能力及改善運營模式等長期持續發展和戰略性價值為目標。然而,國際上許多較早進行外包的金融機構,已經把優質外包服務提供商定位為其全球的長期戰略合作伙伴(如AVIVA和WNS),將外包服務提供商納入其全球運營支持體系,并在此基礎上設計、規劃并不斷優化其全球運營服務網絡。相比之下,我國金融機構的服務外包業務的層次和水平同國際上這些金融機構存在一定差距。
隨著中國金融機構流程改造、后臺集中工作的穩步推進,其外包需求也將得到進一步釋放。同時,鑒于日益激烈的金融行業競爭,企業對借助外包提高效率、減低成本的要求會更加迫切。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機構為了支撐業務快速成長,彌補自身能力短期內的不足,也需要借助許多外包之力。未來中國金融業服務外包,作為服務外包內需市場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具備很大的成長潛力。到2008年底,中國金融行業服務外包支出進展占整體金融業運營支出的0.53%,而同期美國金融行業服務外包支出占到了其運營支出的1.86%,相比之下,中國還具備很大的市場發展潛力。
二、我國政府對金融業服務外包的現有財稅扶持政策
政府扶持對于金融企業和金融外包提供商的吸引力是毋庸置疑的,政府扶持包括了很多方面,如稅收、人才培訓、政策監管、知識產權保護、政府重視程度等多方面。我國自2006年開始,陸續推出了“千百十工程”、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專項基金等扶持外包產業發展的措施。
(一)中央頒布的服務外包財稅扶持政策
1.財政政策
對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一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給予不超過4500元/人的補貼,經定向培訓參加工作的大學生,對企業定額補貼500元/人。取得示范城市稱號未享受財政資金支持的服務外包承接地予以500萬元定額支持;專項用于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和公共培訓服務平臺所需設備購置及運營費用。對企業取得相關認證及認證的系列維護、升級給予支持,每個企業每年最多可申報3個認證項目,每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支持。
2.稅收政策
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按減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
(二)示范城市實施的服務外包財稅扶持政策
2009年1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同意將北京、天津等20個城市確定為“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并在稅收、勞動用工、人員培訓、人才引進等各方面提出了優惠措施。而政策頒布之后,各個城市又在稅收、招商、獎勵等各方面提出更優惠的、更吸引人的政策。
1.財政政策
大多數示范城市對于培訓機構給予資金支持,對勞動者參加培訓予以補貼;同時,地方財政積極發揮公共財政的職能,創建公共服務平臺,積極推動技術支撐平臺、聯合攻關、技術聯盟活動,如天津市給予相當資金的支持;對服務外包技術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給予資金獎勵,如佛山市對取得金融創新的機構給予20―50萬元的獎勵;部分城市對園區內企業和個人提供更加便利和具體的服務,如佛山市、昆山市、天津市等對房租予以補貼,對人才引進的工作人員及其家屬解決戶籍問題。
2.稅收政策
對園區內實繳的五稅留成部分進行部分或者全額獎勵,如:天津市、昆山市前五年全額獎勵,杭州市服務外包大于100萬美元的企業的增值稅留成部分全部返還;園區內的營業稅進行全面或者減半,如大連市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部分退還;高層個人所得稅按比例返還個人所得稅,如昆山市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30%―50%獎勵。
三、對我國政府現有財稅扶持政策的評價
中央和各城市采取的各項積極發展政策極大地促進了金融服務業外包的迅速發展,僅2010年的前五個月,全國就新增服務外包企業1 105家,新增從業人員18.2萬人,其中大學畢業生達12.4萬人;全國承接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54.97億美元,同比增長139.2%。但這些支持政策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各示范城市各自為政,優惠政策紛多繁雜,優惠補貼力度過大,缺乏針對金融業服務外包的政策建議。
四、我國金融業服務外包的財稅扶持政策建議
(一)確定財稅扶持政策的原則
1.細化中央,邊緣地方
現有的財稅扶持政策主要分兩部分:中央簡潔寬泛的政策和地方城市繁雜的政策。這種政策形式往往會由于地區間經濟資源的爭奪導致政府利益受到損害,政府為了促進產業發展付出了昂貴的代價,因此,在制定扶持政策時應當遵循“細化中央,邊緣地方”的原則,即中央政府有關政府部門就資金支持和稅收等主體部分制定更為詳細的政策,而地方政府則制定邊緣化更具有地方發展優勢的政策,發揮地方財政的職能。
2.適度原則
2010年6月15日,商務部副部長馬秀紅在會議上指出“中國服務外包產業正步入快速成長期”,我國的金融業服務外包較其他外包發展較晚,但根據行業發展生命理論也可判斷,中國的金融業服務外包也至少處于成長期的初期。行業處于成長期時,政府就不需再大幅度,甚至另付出的扶持產業發展,應當采取適度的財政和稅收政策,保證金融業服務外包平穩健康發展。
(二)財稅政策建議
1.財政政策
(1)金融業服務外包作為金融業的外延服務項目,具有金融行業的特點:高風險、客戶保密等。為了給金融業服務外包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經營環境,健全的金融監管制度,客戶資料保密的行業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法是中央政府部門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的重點,財政應當給予這些方面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2)地方對企業用地租房的支持,應當取消補貼,提供稍低于市場的價格。
(3)由于金融業服務外包企業是高風險企業,因此,地方政府應當把握給予信貸資金的規模;同時,篩選金融業服務外包企業,對信譽良好、營業穩定的企業從事風險投資服務可予以擔保。
2.稅收政策
(1)規范所得稅的征收。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遠遠低于一般企業的25%,該優惠稅率較合適。示范城市內有將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變相全部或部分退換的行為,損害了政府的利益,中央應當取消;同時取消示范城市對個人所得稅的返還;企業將利潤留在園區,或者盡行技術業務開拓,經認定后,應當予以稅收優惠。
(2)營業稅全免。相比較其他行業的服務外包企業,金融業的服務外包企業其稅收負擔中,營業稅的比重是最重的,現有規定中,僅提出對離岸服務營業稅全免,實際上,國內的金融外包需求潛力巨大,為促進國內市場的發展,中央應將規定中“離岸”去掉,即企業的營業稅全免,按照行業發展規律,可采取兩免兩減半。
(3)中央應當繼續對中介機構和教育機構的免稅的優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費用抵扣力度應當加強,由8%上升至10%,以提高金融業服務外包企業員工的素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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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業的政策范文5
關鍵詞:欠發達地區;金融;綠色信貸
一、國際綠色信貸的發展歷程
綠色信貸的理念最早起源于歐洲,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一是萌生階段。1974年聯邦德國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環保銀行,命名為“生態銀行”,專門負責為一般銀行不愿接受的環境項目提供優惠貸款。80年代以來,美國的銀行逐漸認識到自身在環境發展中的作用,1989年5月,美國CERES(Coalition for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es)投資集團發表并啟動了對地球環境負責的“伯爾第斯原則”。二是起步階段。上世紀90年代中期,歐洲、亞洲、南美洲及東歐等國家的在經營中將環境政策納入其中,標志性事件是1999年道瓊斯指數創建的“環境可持續指數”和2001年英國金融時創建的專門反映環境部門的變化的FTSE4 商品指數。三是推廣階段。2002年10月,荷蘭銀行等9家金融機構在倫敦格林威治集會,并參考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制定的環境和社會政策,起草了規范金融機構在處理融資項目中所涉及的環境保護等社會問題時應遵循的原則,稱為“赤道原則”,自愿接受該規則的銀行被稱為“赤道銀行”。2003年6月,10家國際銀行率先宣布實行“赤道原則”。2003年10月,日本的瑞穗銀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則”,成為亞洲首批接受“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2008年,興業銀行正式公開承諾采納“赤道原則”,成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目前,全球已經有35個國家78家銀行接受赤道原則。
二、我國綠色信貸的發展現狀
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從2005年底發展到目前,不足9年時間,發展理念、制度措施等方面尚處于不斷完善的過程。
(一)綠色信貸相關政策、制度逐步建立
2005年12月,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明確規定,建立健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信貸、貿易、土地和政府采購等政策體系,標志著我國綠色信貸的開始。2007年4月1日起,人民銀行出臺政策,明確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企業審批信貸業務時,增加新的重要參考依據,就是要登錄企業信息基礎數據庫中查到企業環保信息。2007年6月30日,人民銀行指導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要求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進和加強對節能環保領域的金融服務,促進經濟、金融的協調可持續發展。2007年7月12日,人民銀行、國家環??偩?、銀監會聯合出臺我國出臺的“綠色信貸政策”――《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明確我國“綠色信貸”政策的總體要求。 2007年12月,銀監會《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標志著綠色信貸這一經濟手段進入到我國排污減排的主戰場。2009年12月23日,一行三會聯合《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明確信貸投放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貸款,加大綠色信貸和對重點產業的支持力度。2012年2月24日,銀監會制定了《綠色信貸指引》,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積極調整信貸結構,有效防范環境與社會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2014年,人民銀行信貸政策中提出大力發展綠色信要求,明確指出各銀行業機構要建立和完善綠色信貸機制,不斷提升對節能環保、循環經濟、防治大氣污染領域的金融服務水平。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綠色信貸力度逐步加大
2006年以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完善“綠色信貸”推進措施,嚴格落實國家一系列節能減排、保護環境政策。一是實行環?!耙黄狈駴Q制”,逐步建立起信貸支持環保的長效機制。如建設銀行2006年制定的《大中型客戶授信審批五項基本原則》,在國內同業中率先提出并實施了“環保一票否決”信貸審批制度;二是開辟信貸綠色通道。如農業銀行對于初次合作的重點項目,實行信用等級評定、授信、固定資產貸款合三為一,簡化運作流程。同時,對部分發展循環經濟的企業及項目實行利率優惠,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下浮5%-10%;三是加大信貸“綠色產品”的供給。如2008年,浦東發展銀行推出《綠色信貸綜合服務方案》,包括國際金融公司(IFC)能效融資方案、法國開發署(AFD)能效融資方案、清潔發展機制(CDM)財務顧問方案、綠色股權融資方案和專業支持方案。這是我國銀行中第一個低碳經濟的綜合服務方案,通過制定有針對性的服務方案,滿足環保行業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四是多種形式宣傳綠色信貸理念。如2010年北京、湘潭等地商業銀行以低碳銀行論壇的形式推進綠色信貸,來營造綠色信貸的社會氛圍,進一步明確了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及其相關業務的主管部門是銀監會。
三、欠發達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的制約因素
目前,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綠色信貸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是與“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目標還相差太遠,特別是欠發達地區。本文以LC市為例進行研究。2013年,全市實現生產總值2365.87億元,占全省生產總值的4.3%,在全省17地市中排第11名,屬于經濟欠發達區。同時,該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量偏小,除人民銀行和銀監局兩家監管機構外,有1家政策性銀行、5家國有商業銀行、5家股份制銀行、2家城商行、3家村鎮銀行、2家農商行和5家信用社。2013年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1930.94億元,占全省貸款余額達的2.95%,在全省17地市中排名為12名。2013年人民幣各項存款貸額1930.94億元,占全省存款余額的3.05%,在全省中排名為13名,也屬于金融欠發達地區。
(一)經濟增長模式不合理,嚴重制約政策深入推進
經濟和金融是一個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在我國目前資本市場不夠發達的情況下,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依靠銀行間接融資,當地的經濟結構往往決定銀行投資方向。以LC市為例,該市正處于工業化加速期和城市化擴張期,重工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67%,增速為13.3%,高出輕工業3.1個百分點。其中,高新技術產業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為21.5%,這比2012年還高1.95個百分點,同時比全省2013年高新技術產業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低8.53個百分點。工業經濟增長過度依賴傳統優勢產業,重工業尤其高耗能產業占比較高,服務業等其他行業發展緩慢。經濟結構現狀嚴重制約銀行業機構信貸結構調整,不易于綠色信貸工作的深入推進。
(二)外部懲處機制缺失,銀行破解“囚徒困境” 難
銀行業金融機構追求利潤最大化與落實綠色信貸政策之間的博弈,削弱了政策執行實際成效。目前,出臺的各種文件中“綠色信貸”標準多為綜合性、原則性的框架標準,缺少具體“綠色信貸”指導目錄和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等,對銀行執不執行綠色信貸不好判斷,根據“囚徒困境”博弈理論,如果沒有外界有效的懲處機制和手段,銀行業金融機構不采取綠色信貸政策對其來講是最優策略,因為如果自己根據政策文件制定相關嚴格的監管措施及內部實施細則,設置了非常嚴格的“綠色壁壘”,那么其他銀行就有機會吸引部分高耗能的優質客戶資源流失,尤其是在經濟結構不合理、高耗能企業多的經濟金融欠發達地區。外部懲處機制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綠色信貸”的普及速度。
(三)尚未形成激勵機制,落實綠色信貸缺乏動力
環保項目具有“外部經濟”的屬性,雖然可以帶來良好的社會效益但是未必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而且環保項目通常具備投資大,預期收益不確定等諸多特性,使得資本回報率偏低,銀行業金融機構難以自覺執行綠色信貸。根據西方經濟學理論,對于這類似的準公共產品,政府應充分發揮其服務社會的職能,通過財政補貼或減免稅收等多種方式,激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應過多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來強迫其履行義務。由于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綠色信貸”激勵機制,一旦國家放松政策調控,銀行業金融機構難以主動執行“綠色信貸”政策。
(四)信息共享渠道不流暢,綠色信貸執行成本偏高
目前,環保部門信息存在針對性不強、時效性不高、缺乏地區性的“綠色行業”指導目錄等問題,銀行分支機構只能根據上級行確定的信貸投向和環保部門已查處的“兩高”企業等信息確定信貸結構調整方向。而環保部門公布的“黑名單”之外的企業和項目是否真正符合國家環保標準,銀行只能通過現查勘察、貸后跟蹤檢查等進行甄別。此外,目前我國銀行業機構普遍存在缺乏綠色信貸相關的專業技術人才、環境金融風險評估能力不足和社會中介力量等問題,尤其是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導致項目研判準確率不高,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信貸管理成本,擴大信貸風險,制約銀行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
四、對策建議
(一)不斷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循環發展
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打造特色加快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大力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高新技術產業、高端高質高效產業和服務業,做大做強優勢產業。鼓勵優勢骨干企業通過橫向聯合、縱向聯盟等方式,兼并重組工藝技術落后企業,整合存量資源,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高端化、集中化和大型化。同時,實行嚴格責任追究制,將節能減排目標列入政府考核中,提高地方官員轉方式、調結構的自覺性,真正實現以點帶面,從而不斷增強經濟穩步發展的活力和動力。
(二)制定綠色監管細則,強化外部監督效用
借鑒在綠色信貸領域取得卓越成效的荷蘭銀行、瑞穗銀行等銀行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銀行業機構踐行綠色信貸政策的客觀實際情況,盡快制定出符合國際和中國綠色信貸政策的管理指南,并針對不同區域經濟發展程度,制定出差別化、具體化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和標準。同時,監管部門應將客戶的環保情況作為客戶辦理、年審貸款卡的重要審查內容,通過完善綠色信貸基礎審查信息,健全綠色信貸懲處機制,確保地方監管部門能夠加強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管。
(三)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增強銀行內在動力
政府制定相應扶持、激勵政策,通過減免稅收、財政貼息等多種方式調動銀行業機構推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引導銀行業機構強化綠色信貸理念,加大創新綠色信貸產品力度,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人才培養機制,將積極支持循環經濟、節能環保企業項目轉化成為一種自覺行為。同時,政府應進一步營造綠色信貸的氛圍,對開展綠色信貸工作取得卓越成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精神和物質上的獎勵。
(四)完善信息共享機制,降低綠色執行成本
建立環保部門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反饋聯系會議,由人民銀行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及時通報相關情況。一方面銀行業機構將行業環境風險的評估反饋給環保部門,以便于他們進行監督和管理,另一方面環保部門積極承擔政府職能,充分發揮好甄別和監管作用,及時將環境違法的企業向銀行金融機構通報,減少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綠色信貸的成本。同時,環保部門和金融機構相互提供業務培訓,增加環保部門工作人員的金融知識和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對耗能、污染風險企業的授信管理能力。
(五)建立退出保障機制,引導信貸退出節奏
建立健全退出補償機制,成立相關領導小組,對需要信貸退出的行業和企業進行統一規劃,使得銀行資金逐步退出,避免銀行資金同時抽出導致企業倒閉情況的發生。同時,政府專門拿出一部分資金來激勵企業主動地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以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結合,引導企業做好落后產能升級改造或淘汰,降低企業轉型成本,避免突然提高企業融資成本而引發的其他連鎖反應,在一定程度上盡力減少銀行業機構信貸資產風險,為開展綠色信貸創造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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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業的政策范文6
關鍵詞:金融監管;監管政策;監管體系
中圖分類號:F830.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3-3890(2008)08-0060-04
2003年4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成立,標志著銀行業監管一個舊時代的結束,預示著一個新時代的到來。銀行業監管體系的獨立,反映了中國銀行業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銀行業全面開放后,金融業的一個重大應對舉措,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中國銀行業的監督管理步入專業化、國際化的軌道。
一、中國銀行業監管的現狀
從2006年12月11日起中國結束了加入WTO的5年過渡期,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完全兌現了入世的承諾。入世對中國金融業的挑戰雖然已經在入世的過渡期中體現出來,然而真正的較量應該是在全面兌現承諾之后,全面履約會對中國的金融業產生持續和深遠的影響?,F階段,中國銀行業的發展環境發生了變化,比如,中國金融與世界金融的聯動性明顯增強,國際準則和標準的約束力大為增強,國內經濟發展方式、經濟結構、金融市場結構和融資方式發生了變化,銀行業整體穩定性大為提高。這就意味著中國金融改革必然要進一步深化――放寬限制、開放市場,這將直接沖擊中國現有的金融監管體制,中國金融監管的新任務更為艱巨。
二、中國銀行業監管存在問題
(一)不同的區域監管手段存在“一刀切”現象
根據中國地域、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特點,銀行業存在的問題和所擔風險各不相同,但銀行業監管工作重點“一刀切”現象比較普遍。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業統一監管政策的實施和監管戰略的有效性。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存在著東西部和城鄉發展不均衡的客觀矛盾,其在金融業表現尤為突出。東部沿海地區,特別是大中城市的經濟發展推動了金融業的發展,不僅在金融總量上,而且在金融業務創新方面要遠遠超過中西部和農村等不發達地區。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銀行機構存在的風險問題的復雜性,要遠遠高于不發達地區。不發達地區銀行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內控制度不健全、風險管理水平落后、信用風險嚴重等問題。[1]發達地區除了上述風險問題外,還有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表外業務風險等問題。因此,其所要求的監管水平和監管的側重點也應該不同。
(二)銀行所有制形式不同卻使用同一監管政策
中國存款類金融機構按照所有者的不同,分為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等。由于所有制形式的不同,銀行法人治理結構及其效力、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動力也不同。比如,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其股權資本構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這類銀行的所有者往往規避風險,對這類銀行的監管可以按照市場化銀行體系所形成的比較成熟的監管框架和監管政策實施監管;對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而言,其資本結構中國家資本占很大比例,導致了這類銀行機構內在風險控制的動機主要取決于外部監督管理,對這類銀行的監管就不能完全套用市場化成熟的監管原理;外資金融機構,大多來源于發達的市場化國家,風險管理水平和內控制度都比較先進和完善,但這些金融機構所從事的金融業務一般比較復雜,金融衍生業務的比重相對較高,要求較高層次的監管,應按照國際銀行業監管慣例和技術實施監管。
(三)相對國際銀行來說,中國銀行資本充足率普遍偏低
銀行業是個高風險行業,資本充足率應達到8%的國際標準。資本充足率表明銀行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它是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的考核商業銀行經營安全性的重要監測指標。由于中國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因此資本充足率可以說是抵御風險的最后一道防線。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由于《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調高了商業銀行各類資產的風險權重,取消了對部分機構和資產的優惠風險權重,并在計算信用風險資本時采取了更為審慎的標準,使風險加權資產增加,部分銀行還要對市場風險計提資本,加大了分母。另外,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建立在貸款損失準備足額提取的基礎之上,貸款專項準備金不能計入附屬資本,如果不通過發行可轉債、長期次級債等再融資方案,分子將減小。[2]分子減小,分母加大,這樣資本充足率會降低。
(四)監管法規建設滯后制約了監管水平的提高
中國銀行業監管法規建設較滯后,存在法律空白、短缺、模糊等問題。如《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能對股票投資,但事實上債轉股作為銀行重組不良貸款的一種較為有效的方式早已在商業銀行中運用?!吨Ц督Y算管理辦法》規定銀行不能墊款,但事實上商業銀行已經允許開辦賬戶透支業務等。
(五)監管政策協調搭配不當削弱了監管政策的有效性
銀行業安全網政策的目的是維護銀行業穩健運行。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證事實表明,缺乏監管政策協調效應的兼顧,一項監管政策在達到預期政策目標的同時,可能導致反穩定負效應。事實上,在銀行業安全網政策中,資本充足監管、市場準入和退出、問題銀行處置政策之間,并非完全獨立,各項監管政策之間存在較強的微觀反饋效應。[3]只有充分兼顧這些政策之間的協調和搭配,才能實現預期的政策效果,這也正是銀行業慎審監管的意義所在。中國銀行業監管雖然已經有許多年的經驗,也經歷了問題銀行的風險處置,建立了相應的監管制度和政策,但由于長期的行政管理角色慣性作用,難以突破傳統的政策思維定勢,在監管政策的協調搭配方面還有待引起重視。
(六)監管隊伍專業技能難以適應金融創新和發展的要求
監管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國家金融監管工作的水平。監管者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高超的協調能力是進行有效監管的重要條件。當前,隨著中國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和金融形勢的變化,對監管人員的思想品德、業務素質、知識結構、分析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但是,長期以來中國在金融監管中存在的監管理念保守、監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監管手段有限和監管人手不足的情況,制約著中國金融監管作用的有效發揮。目前,中國金融監管隊伍的業務水平,特別是對金融衍生工具、財務分析方面與金融監管的要求還存在很大的差距,監管隊伍的業務技能沒有得到很好的訓練。
三、完善中國銀行業監管的對策
銀行業監管的目標是維護銀行業的安全穩定、競爭高效,建立及時、準確、真實、有用的信息披露系統,向公眾提供明了、全面、實用的信息,以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一)盡快有效地實現監管重心的轉移
依據地域、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特點,盡快有效地實現監管重心的轉移。長期以來,全國各地方之間監管方式大同小異,沒有區域、發展程度之分。監管過度與監管不足同時存在,從而不能進行有效的金融監管。為切實增強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應該抓住以下三點:(1)抓住法人監管的重點。確定持續監管的目標和對象,通過對重點對象的持續監管,使法人中小機構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內控的有效性得到提高,貸款質量得到有效改善,重點客戶的信貸風險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嚴格監管責任,明確重點監管的法人機構和監管責任人,建立監管檔案,完整記錄各對象的基本情況,監控動態變化臺賬和風險狀況。(2)抓住風險監管的難點。在通過現場檢查及時排查風險隱患的基礎上,注重通過對各類非現場監管數據的深入細致分析,發現監管對象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潛在的經營風險及時預警預報。(3)抓住重大監管事項的焦點。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督促落實對相關機構進行的部分行業貸款專項檢查、在建或擬建項目固定資產貸款檢查及各項檢查、調查所反映問題的整改;應該在防范風險的同時,積極鼓勵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工具和金融業務的創新,培養新的利潤增長點;要在強化監管的同時,深入了解實情,有的放矢,對癥下藥,扶持弱小的金融機構做大做強,增強抵御風險能力。在實施過程中,緊緊抓住降比增效這個重點,以依法適度和持續監管為原則,全力化解風險,扶持業務創新。
(二)實行分類指導的監管政策
針對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體制的多樣化,因地制宜,實行分類指導的監管政策。這在客觀上要求銀行監管制度作出相應的安排和調整,以適應金融市場的變化和監管目標的調整。在銀監會統一制定的監管政策和監管操作規程下,各銀監會分支機構要根據本轄區金融機構的體制、形式,準確判斷本地區銀行業的特點、各類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業務特點和風險問題的差異,研究分析各種監管政策的適用性,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政策和監管重點,使監管政策有的放矢,行之有效。
(三)把資本充足率作為監管的核心內容
1. 多渠道補充資本,降低所得稅稅率。國有商業銀行的稅率過高,應適當降低,以使其有能力補充自有資本,也可以吸納其他成分的資金來增大總資本,以預防國有股權過于稀釋,實行股份化改革要以保證國家控股為限。
2. 調整資產結構,降低風險加權資產。減少商業銀行風險加權資產可通過調整商業銀行的資產組合,選擇風險權數小的資產來達到相對縮小分母的目的。中國商業銀行相對于西方商業銀行而言,本來就表現出業務范圍單一、資產規模較小、競爭力低下的特點,加入WTO后,中國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要想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勢必要拓寬業務,加大規模,那么資產總量也勢必增加。也可發行可轉債和長期次級債務,補充附屬資本,擴充資本金。
3. 通過加強信息披露,提高銀行業經營的透明度,在不損害銀行和客戶的基本利益的前提下,盡可能增加銀行財務信息的公開性,確保信息披露的充分、及時和可靠,加強社會監督。
(四)健全相應的法規體系
適應銀行業改革開放和市場發展的需求,加快修改和完善現有的法規及規章制度。要對原有銀行業的法律、法規制度進行清理,對于已經過時和不適用的法律要及時廢止,對于存在的法律空白、短缺、模糊和相互矛盾的地方要及時補充、修改和改善。[4]著力為銀行業改革發展提供有效的規制平臺和監管環境,這始終是銀行業監管機構加強監管法規建設、強化有效監管的根本宗旨和首要環節。
(五)加強監管制度的創新
新《巴塞爾協議》代表著國際銀行業監管的方向和趨勢,是指導各國銀行業監管的新核心原則,同時也成為評價各國銀行業資本充足水平和銀行監管當局監管能力的國際化標準,進一步豐富了銀行監管的內涵和指導思想。盡管國際銀行業的業務領域和風險特點逐步趨同,銀行業安全網制度和監管政策也逐步完善,但這些制度和政策隨著宏觀和微觀環境的不同,其有效性也迥然不同。因此,監管當局在學習和借鑒這些制度、政策時,要結合中國銀行業實際,做到洋為中用,制度創新。
(六)建立一支精干的監管隊伍
銀行監管當局要擔當的主要職責有全面監管銀行資本充足狀況、監督檢查銀行的決策管理層對各種風險和資本充足性的監督是否落實、銀行對各種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方法是否可靠、銀行對各種風險的管理與控制是否有效、銀行的資本充足水平是否與其計量的風險水平相適應等。而現階段監管人員的業務水平、知識結構方面還很欠缺。因此,應建立相應的執業資格制度、系統性的教育和培訓制度,對不同的崗位要有不同的執業資格標準。當前,應抓緊對監管人員進行培訓,重點培訓財務會計、信貸業務和衍生金融業務的實務操作。銀監會可在現有監管部門的基礎上,吸收優秀商業銀行人員,充實自身的監管隊伍,建立激勵性的工資和人事制度,從多方面來提高監管人員的監管素質,造就一支通曉現代經濟和金融理論知識,掌握并善于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熟悉法律法規、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高的銀行監管隊伍,還要采取措施防止優秀人才流失。只有監管人員既精通被監管對象的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和內控制度,又熟悉被監管對象相關業務的經濟政策、行業運行和市場變化等,才能準確地掌握金融機構風險狀況,真正發揮風險預警、識別和控制的監管作用。另外,還涉及一個對監管者的“再監管”問題,截至目前,中國對監管者的再監管還沒有一套嚴格的指標體系來衡量其監管業績,從而無法評價監管者的監管成效。因此,還應建立一套有效的約束機制,包括對銀行監管的問責制度和加強社會輿論的監督,銀監會應定期對銀行監管的重大戰略舉措和效果做出負責任的報告和說明。為了擺脫現有地方高級監管人員與地方過于緊密的聯系,可以考慮高級監管人員之間的跨地區任命和流動。此外,還應樹立寓監管于服務之中,在發展中防范和化解銀行業風險的指導思想。利用自身優勢,使各級政府在防止行政干預貸款和維護銀行債權中發揮應有的的作用。協助各金融機構通過各種方式消化歷史包袱,鼓勵和支持銀行改善經營狀況,增加自身抵御風險能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完善補充現有宏觀經濟金融統計信息系統,建立全國統一的金融監管信息系統。
在世界多變的金融體系中,銀行業的安全與穩健是國家安全的核心,不僅對一個國家經濟良好運行至關重要,而且對全球金融業的平衡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隨著中國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中國的銀行業將日益國際化,參與國際競爭的范圍與程度將日益擴大,這就要求中國銀行業加快與國際規則接軌的步伐,特別是在銀行業監管方面,也應該遵守和實施新協議,適應新的經濟發展環境,順應國際金融業發展潮流,與時俱進,不斷改進監管的方法和手段,更新監管理念和知識,完善監管法規與制度,吸收和培養專業監管人才,努力提高銀行業監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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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ermeasures of Perfecting the China's Bank Industry Supervision
Zhang Jing1, Jin Yin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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