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社會工作服務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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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社會工作服務方案

殘疾人社會工作服務方案范文1

【關鍵詞】:助殘服務、社會化、現狀、困境、對策思考

一、上海助殘服務社會化的發展現狀

(一)浦東新區: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發展多元參與運行機制

浦東新區自 2008 年開始就進行殘疾人工作社會化模式的探索,通過五年的時間,不斷擴大工作領域和工作內容,積極扶持和培育社會組織開展專業的社會化服務。截至 2013 年,已成功委托23 家社會組織在殘疾人就業、培訓、日間照料服務等領域實施社會化運行項目 32 個。

浦東新區是小政府大社會格局,在社會組織培育上本來就有得天獨厚的資源。其助殘服務社會化運行模式有兩個特點:一是注重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人士來辦,采用專業化、人性化、科學化服務手段。二是注重完善社會化運作機制,殘聯監控到位,大力扶持,針對社會組織管理“三陽基地”――陽光基地、陽光心園、陽光之家人員數量、面積、設施,加大補貼力度。

例如殘聯委托“我和你”助殘服務社管理的陽光職業康復援助基地,不僅培訓勞動技能,還有心理調適,所有課程都是幫助殘疾人進入主流社會。區殘聯還委托“我和你”助殘服務社在全區開設13個服務站點,508名服務人員,為4337名重殘人員實施專業化養護服務;委托上海新途健康促進社開展陽光心園能力建設,社區精防醫生專業服務,提供多樣化指導。

隨著社會化工作的縱深發展,浦東新區殘疾人社會化工作的重點從純粹的購買服務轉向對社會組織專業化能力的培育上。

(二)嘉定區:逐步形成政府與社會聯動的助殘服務新格局

嘉定區從 2010 年開始進行殘疾人工作社會化運行的探索,相繼出臺了加強社會組織建設實施意見和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實施辦法,并建立了全市首個“助殘社會實驗基地”,通過努力逐漸形成了“政府購買服務、社會組織實施、項目獨立運作、專家全程指導、第三方機構評估”助殘服務項目社會化運行模式,制訂了《嘉定區助殘公益服務項目招投標實施意見》、《嘉定區助殘公益服務項目評估指標體系》,形成了助殘社會化運作機制,實現了殘聯組織社會服務管理的創新。

嘉定區在助殘組織建設上采用了三級分層推進的格局。首先在區級層面通過資金扶持、崗位購買、菜單式服務等方式推進機構發展;其次,在街鎮層面,指導12個街鎮殘疾人服務社并給予每年10萬元資金扶持,促使其向自治型助殘組織轉變;最后,在社區居委會層面,培育了250個原生態的殘疾人陽光睦鄰點。嘉定區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機構與社會組織參與助殘事業,逐步形成政府與社會聯動的助殘服務新格局。

(三)楊浦區:社會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層機構服務管理能力

自2012 年開始,楊浦區對本區 12 個街道(鎮)“陽光之家”、陽光職業康復援助基地進行學員現狀、服務需求、管理運作等方面的調研,推出了“二陽機構就業社會化項目運作”(陽光之家與陽光基地),一是通過引入社會力量加強二陽機構載體建設、深化服務內涵、提升工作水平;二是通過社會組織開發適合基層助殘服務機構的殘疾人培訓課程,比如開設小組活動、手工制作、編織、陶藝、心理輔導等課程,每年組織開展培訓活動 300 余次,使千余名殘疾人受益;根據殘疾人的特點進行簡單勞動項目的開發,比如開發“鐵藝制作”項目,僅在一個街道就已培訓制作完成近 500 件鐵藝摩托車、自行車、薩克斯模型,基本實現了殘疾人作品制作、義賣一條龍的運營模式;三是通過社會化運行模式,為全區“陽光之家”智障人士策劃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融合活動,比如與大學生志愿者開展“共繪美好”主題繪畫活動、舉辦“擁抱春天,熱愛生活”融合之旅等活動。

(四)閘北區:通過社會化服務項目加大幫扶力度

2013 年,閘北區推出“和諧陽光”困難殘疾人幫扶項目,通過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為區內特困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提供及時有效的幫扶措施,僅半年時間就幫扶殘疾人及殘疾人家庭102戶。通過每月一排查,全面掌握困難殘疾人的基本信息,為開展積極有效的主動幫扶打下基礎;通過“量體裁衣”式的幫扶方法,根據殘疾人家庭的困難程度,通過全面的調查核準、評估分析,開展“一人一方案”的綜合幫扶服務,為困難殘疾人家庭提供政策咨詢、資金援助、精神慰藉等服務,比如通過社會組織調查了解到某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費用出現困難后,根據有關政策及時提供了助學幫扶,該家庭得到幫助后,主動要求加入社區志愿者隊伍,用實際行動回饋社會。

二、發展探索中面臨的困境

近年來,上海市的助殘服務不斷發展,社會的參與度也不斷加強,與此同時,發展的過程中也不可避免面臨一些困境。

(一)來自體制的阻力

首先,一部分職權部門仍習慣于政府大包大攬的做法,習慣于體制內原有的制度安排,對社會組織缺乏信任,不愿意去主動的引導和扶持。因此,很多社會服務機構不得已聘請民政、殘聯、勞動、衛生等行政部門的離退休人員,希望以他們的“老面孔”、“老關系”得到相關部門的信任和支持。其次,一些職權部門長期以來直接參與殘疾人公共服務的供給,甚至使由公共財政支撐的某些服務事務,變相成為部門利益的重要來源。實行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將殘疾人公共服務的供給公開化、透明化,勢必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迫使這些部門作出利益轉讓,可能出現抵觸和反對。

(二)助殘組織的專業化水平不夠高

助殘組織作為專門服務殘疾人的社會工作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效果應該呈現出社會工作特有的專業性和獨特性。但是由于這些助殘社工機構自身成立時間較短,機構對殘聯依附性過強、自主運作能力和管理經驗尚淺,人員流動較大,致使所提供的服務在較短時間內沒有顯示出服務內容的不可替代性和服務效果的專業獨特性。

(三)殘聯與助殘社會組織的合作有待加強

部分區縣殘聯在出資購買服務后,未能與助殘服務機構建立平等的合作關系,而是仍對助殘服務機構采用傳統的、行政化的管理模式進行介入,在經費使用、物資調撥、人員配備等方面進行了過多干預,約束了助殘服務項目的衍生,束縛了助殘服務機構的發展。

(四)缺乏對助殘組織工作上的督導

目前助殘社工機構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一方面搭建督導平臺、鏈接督導資源方面能力不足,尚未建立一支專業的助殘社工督導隊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助殘社工專業服務能力的提升 ;另一方面由于尚未建立科學、規范的評估指標體系,無法對服務機構的運行管理、服務項目的績效考核等進行有效評估,從而影響了對服務對象改善情況、服務目標實現程度、專業方法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準確把握。

(五)各區縣之間發展水平不平衡

目前,上海的助殘社會組織大多活躍在中心城區,而遠郊區縣數量相對較少。(但也有例外,例如遠郊的嘉定區,近年來殘疾人助殘社會組織發展非常活躍。)如何統籌全市各區助殘服務社會化發展的速度、規模、專業化水平等也是今后要面臨的一個問題。

(六)社會組織待遇低下難以吸引新鮮血液

目前,上海助殘社會組織的專業人才嚴重緊缺,如康復治療師、社工師、心理咨詢師等,而兼具專業技能、服務意識和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更是一將難求。目前,我國對于社會組織的設立、性質、地位、作用及職能等沒有實體性的規范界定,同時在人員編制、職稱評定、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稅收減免等方面也沒有配套的法規與政策。據調查,2013 年上海助殘社會組織中,本科以上學歷的中層骨干月平均收入在 2500 ~ 3500 元之間 ;而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的文件(滬人社綜(2013)151 號),上海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在 2012 年就已經達到了 4692 元,二者差距明顯。因此,一些仍然堅持在助殘服務機構的青年骨干表示,他們最為困擾的有三個問題 :收入及待遇、個人發展空間、職業的社會聲望。這三個方面的待遇需要加以提高,否則將會危及整個助殘服務的后續發展。

三、促進發展的對策與思考

(一)出臺相關具體的法律規范與實施辦法,完善頂層設計

出臺相關具體的法律規范與實施辦法,一方面可以讓基層組織有規章制度可依,形成規范;另一方面可以起到規范購買殘疾人公共服務的政府行為,尤其是項目申報、項目評審、組織采購、資質審核、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等購買流程,形成對基層工作的政策指導和管理監督,同時預防違規違法及腐敗行為發生,這樣一來也可以有效減少來自體制內的阻力。

(二)加強專業化的培訓,提高助殘組織服務能力

社會助殘組織遵循“需求為本”的服務理念,秉承“助人自助”的服務宗旨,可以緊密貼近殘疾人實際需求,開發設計出救助型、支持型以及發展型等多層次、個性化的助殘服務項目,從而填補助殘服務的盲區。通過專業化的服務,提升助殘服務水平。與此同時,殘聯應主動聯手民政部門積極引導社工專業機構開展助殘服務項目,在公益創投和招投標中關注涉殘服務項目,在助殘社工知識培訓和能力提升方面提供幫助。

(三)緊緊依托社會資源構建服務平臺

繼續探索助殘服務社會化途徑,進一步完善殘聯著力推動、社會協同運作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助殘服務平臺。主要內容包括,推進殘疾人工作社會化,拓寬服務領域,開發服務項目 ;加大購買服務力度,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 ;進一步理順各級殘聯組織與助殘服務機構的平等的合作關系,淡化行政管理模式 ;通過資金扶持、崗位購買、菜單式服務等方式,積極培育扶持社會助殘服務組織 ;搭建平臺,鏈接資源,成立“專家督導隊伍”,為助殘社會機構提供多種形式的督導支持服務 ;嘗試建立涵蓋管理指標、服務指標、績效指標等項目在內的科學合理的助殘社會工作服務評估標準體系 ;建立第三方評估監督機制。

(四)統籌兼顧各區縣發展水平

遠郊區縣的助殘組織社會化發展的速度、規模、專業化水平等落后于中心城區,這是可以理解的,且適當的差距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須避免嚴重的兩極分化,在這一點上,需要市政府以及區政府在發展助殘服務資金上的調控以及制定出各區縣的總體發展指標來協調統籌。

(五)建立助殘機構專業人才的薪酬標準

參考上海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設定助殘服務機構基本薪酬政策,用以指導助殘社會組織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發展特點、科學合理、對內公平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縮小社會組織專業人才的薪資水平與上海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同時為政府購買助殘服務中的人員成本核算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參照。此外,可先行推出助殘社會組織的崗位補貼制度,對助殘社會組織中一線社工、項目督導、行政管理等緊缺崗位進行適當的補貼,切實提高這些崗位的待遇,穩住骨干人員與核心團隊,緩解目前助殘機構人才流失的嚴峻局面。

結語

綜上所述,上海市的助殘組織社會化雖然起步較晚,發展至今也不過數年時間,但卻實實在在的將成果展示了出來,雖然仍然面臨許多困境,但全市全面建設助殘服務社會化的趨勢不會就此停下腳步,在政府、社會組織、社會機構等多方社會力量的共同參與之下,今后一定會給廣大殘疾人帶來更專業、更全面、更便利、多樣化與個性化的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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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少華,2014,《上海殘疾人就業社會化新機制帶來新局面》,《中國企業報》4月15日

[3] 曹繼軍,2008,《上海形成覆蓋全市的殘疾人康復網絡》,《光明日報》,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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