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合作社發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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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合作社發展

農村的合作社發展范文1

一、農村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在農村合作社發展中出現地方政府扶持政策不足的問題,在稅收、信貸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不到位。長期受小農意識的影響,使農民與合作社之間缺乏信任。農村合作社在我國發展時間比較短暫,發展規模較小,經驗不足,經營規模普遍較小,沒有以市場為依托。固定資產較少,資源浪費、效率低下,抵御風險的能力較差。

我國農村的教育水平比較低,缺少專業人才,在農村合作社發展中面臨問題時不能及時給予專業的指導。農村合作社基本是以家庭形式為基本形式組成的,有些地方只是形式,沒有真正開展生產聯合的服務模式,農村合作社缺乏資金保障,基本積累薄弱。農民合作社產品深度加工試點較少,自我發展模式沒有得到構建,降低了合作社的市場競爭力,阻礙了農村合作社的發展。

二、發展農村合作社的重要作用

農村合作社是農村經濟新秩序中的一個組織載體,作為一種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社能夠直接促進農民增收。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有力地解決農民購買農業生產資料難的問題,使農民不局限于農產品生產,促進農民參與多個生產經營環節的利益分配。提高了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實行各個方面的統一,便于標準化、規?;a,降低成本、提高附加值,有效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農村專業合作社能將單個的農戶聯合起來,改變過去在市場交易中處于的不利地位。建立完善的產業鏈。

提高了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解決了集體經濟組織“統”不了、農民自身“辦”不了的問題,完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組織農民從事專業化生產,促進農業生產的規模化。圍繞當地的優勢產品,促進了農業生產的規?;a。提高農業標準化生產水平,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發揮農村合作社的組織載體優勢,實現統一的質量、統一的價格,使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得到很大的提高。農民合作社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農戶提供技術、信息、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良性發展。

三、發展農村合作社的有效建議與對策

1.發展農村合作社離不開專業人才的指導,加強農民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 ,吸引專業人才,提升管理能力。人才作為第一生產力得到重視,在服務中凝聚人才,通過多種方式引進人才,可以和農業專業院校合作。明確人才在農村合作社發展中的重要性,通過聯系專家培養人才,將先進的理念和技術引入農村,在實踐中鍛煉人才,在實踐中鍛煉人才。舉辦以“農村合作社”為主題的大學生創業比賽,為學校提供實習基地,加大合作社成員之間的經驗交流,促進合作社健康發展。

2.發揮政府優勢,加大投入力度,統籌推進,確保農村合作社健康運行。 地方政府可以申請專項資金,對規模較小的農村合作社給予適當的鼓勵,充分發揮整合支農資金作用,引入多條深層加工線,考慮將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為農村合作社開展工作提供保障。大力挖掘資金投入的潛力,提高農民社會化組織程度,發揮農民自主的能動性。在媒體平臺上宣傳推進示范合作社創建活動,改變金融部門對合作社抗風險的片面性認識,引導促進農村合作社標準化生產,制定出農村合作社信用評估體系。

3.協調各項工作,促進農村合作社健康穩步發展。在發展壯大農村專業合作社的過程中,積極協調各項工作,農產品協會應給予大力支持,提高向農業市場流動商品的競爭力,相互協調,進行最有利的組合,進行科學、準確的審核,促進形成良好的?r業市場秩序。協調當前的管理機制,建立獨立、自主的發展模式。充分發揮農產品協會內部的管理作用。

農村的合作社發展范文2

一、農村專業合作社概述

農村專業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對農村家庭所生產的農產品提供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相關經營技術、信息服務的互組織。2007年,我國頒布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由此掀起了全國建立農村專業合作社的熱潮,到目前為止,數量已經超過15萬。

農村專業合作社主要是自我服務功能,指的是幫助農民提高收入、增強農產品競爭力、推動行業自律和規范化發展。[1]經過一直以來的實踐可以看出,我國農村專業合作社有著提高農民市場化程度,解決分散經營與大市場化之間的矛盾,加速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重要作用。

二、農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作社自身實力比較薄弱

農村專業合作社成員較少,空間范圍較小,很少有跨行政縣的規模合作社。其次,當前我國大部農村專業合作社都集中在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領域,生產技術服務和產品銷售服務比較完善,但更加產業化的服務極少,例如產品深加工,很少有這方面的業務能力。還有就是銷售,農村專業合作社也存在著不足,幾乎所有的銷售都是經銷商上門收購或者當地的加工企業收購,[2]沒有屬于合作社自身的銷售團隊,市場銷售能力受到限制。

(二)政策扶持薄弱

目前,地方政府對于所屬區域內的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力度較為薄弱,主要體現在稅收、信貸、土地、電力、水利等方面優惠政策落實不足,農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受到了制約。雖然,在2006年我國已經出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意在支持農村專業合作社的持續快速發展。但與此法規相配套的政策尚未出臺,從而幾乎沒有合作社能夠真正享受到政策優惠。與當地龍頭企業相比,農村專業合作社受到的政府扶持遠遠不及。

(三)農村專業合作社資金不足、人才短缺

合作社是由社會弱勢群體農民組成的,其先天就存在不足,本身就需要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合作社要擴大規模、引進人才,就需要大筆的資金。合作社每年能得到的無息、低息貸款受到了規模限制,遠遠不能滿足做大做強的需求。其次,缺乏高素質的管理人才是制約合作社持續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3]現存的合作社的管理人員大多都是農民推舉出來的,雖然可能具有較強的生產技術能力,但管理知識欠缺;由于資金所限,難以提供比較好的待遇,并且處在農村鄉鎮中本身就難以吸引年輕人才進來。

三、針對農村專業合作社存在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落實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應該主動出臺相關政策扶持合作社發展,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具體建議:第一,出臺農業行業的政策補貼。根據西方國家的實踐經驗來看,政府需要對農村專業合作社給予社會管理資金方面的補貼,對某些重要地位的農產品也可以制定投資補貼。補貼能有效地促進農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第二,政府財政部門應放寬貸款條件,尤其是對于發展比較快的農村專業合作社,放寬條件、簡化手續、降低利息,從而使合作社能擁有足夠的資金去擴大經營,引進人才,發展的步伐就會加快。第三,政府需要為農村專業合作社減輕稅收壓力,釋放發展空間。例如對于合作社在生產活動和技術培訓方面的收益,適當降低營業稅稅收額度;對于農林牧漁收益,降低所得稅額度。第四,生產資料方面給予支持。政府可以在生產資料方面出臺優惠補貼政策,將合作社擴大生產而進行的生產資料投資適當降低,減輕負擔。[4]

(二)擴大合作社規模、拓寬服務體系

針對農村專業合作社規模小、實力弱、業務服務單一問題,應該加快合作社自身的發展速度。首先,擴大規模,加快速度吸納成員,擴大地域范圍,形成跨鄉鎮、跨縣區的大型合作社。其次,延長產業鏈,進行產品深加工,增加產品附加值,這是促進合作社發展的必由之路。第三,拓展服務項目,由單一的生產、銷售農產品向產、供、銷、運等多領域發展,注重專業銷售團隊的組建和擴大,改變傳統銷售模式,積極加入市場化銷售渠道。第四,對于發展基礎比較好,速度比較快的合作社,進行收購兼并等手段來加快規模的擴大,并向著綜合性的方向發展。最后,由于農村勞動力逐漸轉移到了城市中,分散經營的農戶在生產銷售活動中漸漸有些力不從心,因此需要合作社提供服務,并且要擴大服務范圍、拓展服務內容,幫助解決由于勞動力轉移而產生的農村勞動力短缺問題。

(三)拓寬融資渠道,壯大人才隊伍

對于農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資金短缺的問題,除了依靠政府的扶持政策外,更重要的是拓寬融資渠道。農村專業合作社雖然還處在初級階段,但其本身由于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因而具有很強的發展潛力。首先,農村合作社要積極尋求地方政府的支持,即由政府為合作社提供信用擔保,從而取得信貸支持。其次,農村專業合作社可以自主尋求當地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第三是積極吸引社會各界人士以各種方式投資合作社。比如對于資金不足,難以進行產品深加工的合作社,可以吸引專門的加工企業入股;對于運輸能力缺乏的合作社,可以吸引自身有運輸車輛的農戶加入合作社,而不僅僅將成員準入限制為生產一種農產品的農戶。

對于農村專業合作社缺少專業管理人才的問題,應該加大培養和引進人才的力度,壯大農村專業合作社的人才隊伍,為其發展提供足夠的人力資源。一方面是加強培養,由于合作社本身成員素質水準普遍不高,可以由政府組織關于管理和專業技能方面的免費培訓工作,幫助現有的負責人提高管理能力和專業技能;另一方面,加強引進新的血液,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制定一些優惠政策的同時,合作社也需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用高薪待遇來吸引管理專業的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專業合作社工作,逐步解決合作社人員短缺的問題。

四、結語

農村的合作社發展范文3

農村信用合作社(簡稱農信社,下同)是由農民入股組成,實行入股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合作金融組織,是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準設立的合法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同時,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二、農信社在涉農業務中遇到的困難

從農信社的性質及業務經營范圍中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其所有業務基本上都是圍繞著“三農”項目開展的,作為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來說,農信社在其中的作用絕對不容小覷。但是在對各地農信社的實際業務進行梳理之后發現,農信社的業務拓展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之間也出現了一些供需不平衡的情況。

一方面,農信社的涉農貸款出現“放貸難”情況。按照國家對金融機構的相關規定來說,涉農信貸業務應該是由農發行、農信社、和農行共同完成,而且由于農信社的網點分布要遠比其它兩個銀行類金融機構輻射面廣,因此理論上來說農信社的涉農信貸業務應該是最好的。但是在對一些基層農信社的信貸業務進行整理之后發現,極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農民抵觸農信社的信貸業務情況。

另一方面,規?;r村經濟發展出現“貸款難”情況。根據已公布的資料信息顯示,全國農信社農業貸款余額達6966億元,占全部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83.8%。單純的看這個數字比例是很高的,但是與之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相互結合之后就發現,各地農信社的實際涉農放貸明顯的趨于萎縮狀態,在內蒙古、寧夏等地的農信社貸款審批流程往往要超過180個工作日以上,這樣就嚴重影響了農信社的信貸業務效率。

三、農信社涉農業務困難的成因

從表象上看,上述的困難完全是一種悖論,但是從根源上來分析的話就清楚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尷尬局面是有具體原因的:

其一,提高了貸款追責力度導致農信社“惜貸”。不良貸款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信社的正常業務經營,而且還對區域性經濟環境秩序的平穩造成了干擾,因此相關部門加強對貸款的追責是完全有必要的。相比起商業金融機構動輒單筆幾千萬上億元的貸款資金進行風險評估或者監督的力度來說,農信社需要面對的往往是眾多農戶單筆幾萬元的小額貸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對貸款的監管難度,導致了個別信貸員根本不開放這類型的業務,加重了農村經濟體中的小微企業發展資金缺口困難。

其二,農信社信貸產品單一不能滿足實際信貸需求。信貸員對于貸款的立項審批是根據農信社的信貸產品來設置的,由于信貸產品的相關要求與農民的實際貸款需求存在著不對等的情況,因此即便是所有的資質完全符合貸款要求,但是由于程序不對,信貸員也根本不能簽發貸款許可。

其三,基層信貸員對客戶信息了解不全面。與城市經濟發展結構明顯不同的是,農村經濟結構的發展階梯式效應極為明顯,一旦相關業務的市場前景樂觀,其后期追加的投資總量很有可能遠超于初期投資。由于基層信貸員在工作中過度關注初期信貸業務而忽視了這種優質資源客戶的可持續性發展,再加上同行業金融機構的及時跟進之后,導致了諸多原本由農信社扶持起來帶來優質資源客戶在后續的合作中并沒有選擇農信社繼續開展信貸業務。

其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預的情況。這種情況雖然極為鮮見,但是一旦發生之后所造成的后果卻是十分嚴重的,在河北、吉林等地都爆出地方政府處于扶持其它經濟實體發展的目的,套用、挪用農信社的專項涉農貸款,導致了農民出現實際信貸需求的時候,農信社已經沒有資金進行放貸了。

四、解決農信社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困境的措施

雖然農信社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比較突出,但是歸納起來無外乎是內因和外因兩個層面的因素,加以梳理,針對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之后,農信社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主導地位和作用仍然是不容小覷的。

首先,將信貸員的責權利進行量化。信貸員提高了對貸款的審核力度進而規避不良貸款的出現,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過于嚴苛的形式影響了正常的信貸業務就得不償失了。嘗試開展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農民信貸需求的風險評估,讓信貸員根據風險評估報告來審定實際信貸業務,就將信貸員的責權利完全進行了量化處理,這樣一是提升了信貸員的工作效率,二是通過獨立調查機構的工作,客觀真實的反映了一些實際信貸情況,三是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不良信貸業務的發生。

其次,積極拓展農信社信貸產品的渠道與業務范圍。隨著農村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的產業結構已經完全發生了變化,農村經濟實體利用互聯網渠道開展電子商務甚至對外貿易業務也已經逐步的趨于常態化。在這個基礎上,對于資金的需求已經不再是存與貸那么簡單了。作為農信社來說,要根據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實際情況,分步驟的將信貸產品的渠道與業務范圍拓展開來。

針對初期投資的涉農項目。信貸員要根據實際信貸需求來引導農民結合農信社的相關業務來確定貸款總量,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信貸員還可以根據項目運作的實際情況來向上級機構提出專項貸款的申請,進而最大化的滿足農村經濟實體基礎性發展的需求。

對于已經步入正軌的農村經濟實體,農信社的客戶服務人員要及時的了解和掌握資金往來情況,對于企業的發展規劃要明確的掌握關鍵時間節點,將相關信息反饋給信貸員之后,有利于信貸員了解和掌握優質客戶資源的深度貸款需求。

對于目前發展存在困難的實體,農信社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扶持力度。有些農村經濟實體在發展的過程中遇到困難屬于受到市場環境的影響,針對這種情況農信社要在了解和掌握市場信息的情況下,適度對其信貸需求做出一些傾斜性的扶持,這樣就有助于企業擺脫困境,從而也為農信社拓展了一個潛在的優質資源客戶。不過對于因為投資決策而導致經營困難的非實體性涉農項目,農信社還是要加強貸款資金的風險評估,有必要的話可以啟動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從而有效的避免不良貸款的形成。

最對于農戶的小微貸款,農信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簡化審批流程。農村經濟的發展并不完全依仗于規模經濟,農戶的小微信貸需求雖然在單量上并不大,但是由于農戶的基礎較大,其發展形成規模之后對于農村經濟也能形成一定的促進。結合這些實際情況,農信社要著力從簡化審批流程上入手,為農戶節省出更多的時間來投入實際的生產。

最后,省級農信社要加強對規?;刨J資金的審批。無論是出于加強高對信貸資金風險管理的角度,還是出于提升農信社行政垂直管理的角度,省級農信社要對形成規模的信貸資金加強審批,除了相關的資質信息要完成備案申報之外,對于資金使用情況要結合定期巡檢與不定期抽檢一起來完成。從而有效的規避地方政府對農信社業務可能造成的干擾。需要強調的是,對于涉農專項扶持資金,省級農信社要全面落實專人管理、專項審批的原則,對于其間出現的問題必須加強追責。

農村的合作社發展范文4

關鍵詞:農村金融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

文章編號:1003-4625(2011)01-0075-02 中圖分類號:F832.35 文獻標識碼:A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信貸支持情況

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以信陽為例,該市農村金融機構通過不斷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改進創新支持方式等措施,有力地促進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一是加大信貸投放力度。信陽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支持是從無到有,穩步推進。截至2010年9月底,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各項貸款余額3165萬元,比2009年增加了1124萬元,增長55.6%。其中:社員貸款2183萬元,法人貸款982萬元。目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信貸支持的主要是農村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轄內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涉及茶、蠶、果、魚、禽、花、種植、加工等產業。二是創新信貸品種。信陽農信社系統在“公司+合作社+信貸”、“公司+基地+合作社+信貸”、“合作社+社員+信貸”等成熟農業信貸模式基礎上,積極探索“專業合作社+訂單+信貸”的訂單農業貸款、“合作社+合作社+信貸”的合作社聯貸聯保貸款、“合作社+農業擔保公司+信貸”的擔保貸款、“社員+合作社+信貸”的社員銷售收入作抵押、合作社作擔保的雙保證貸款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抵押貸款等多種信貸支持模式,積極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需求,實現銀社雙贏。

二、農村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地方政府優惠扶持政策力度不夠

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產業政策引導等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蓖瑫r,國家鼓勵和支持包括供銷社、科協、教學科研機構、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單位、農業企業等在內的社會各方面力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政策、技術、信息、市場營銷等服務。但目前國家、省、市、縣各級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惠政策缺乏具體的實施措施。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程度不高

一是法人治理不健全。從大的方面看,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法可依,但是,農民專業合作社仍存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仍存在“三會”不健全、內部管理粗放、監管機制薄弱、自治能力較差等問題。二是產業化發展層次水平較低。服務內容單一,服務水平不高。如精深加工、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產品不多,龍頭企業數量較少,規模相對較小,帶動作用不夠明顯,農業產業化鏈條簡短且脆弱,抵御市場風險能力不強,“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的利益機制仍處于初級松散型階段。三是“小、弱、散”現象比較突出。信陽市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相當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偏小,資本金較少,利益關系聯結不夠緊密,合作社對社員、對農戶的帶動作用較弱。

(三)金融服務不相適應

一是農村金融服務不適應農民專業合作社多元化需求。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涉及領域廣泛、組織形式多樣、對外交往頻繁等特點,迫切需要資金、結算、保險、理財、信息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而作為農村金融服務主角的農村信用社無論在服務品種上還是在結算手段上都比較單一。二是農村金融的經營原則不適應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需求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的矛盾:信貸需求的長期性與信貸資金流動性的矛盾、資金需求急頻快的特點與信貸資金安全性的矛盾、農業生產的低效性與信貸資金效益性的矛盾。三是信貸管理的規范性不適應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的松散性。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建設滯后,致使其發展不夠規范、管理比較松散,缺乏可供抵押的資產,而隨著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農村金融機構的內控制度更加完善,責任追究更加嚴厲,貸款發放慎之又慎,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供求矛盾日益加劇。

(四)農業生產風險較大

一是技術風險。作為農業科技應用者的農民,大部分文化層次較低,科技應用效果較差。獲取信息不及時、不全面,一方面在內容涵蓋上不全面,如在市場供求與價格、科技、政策法規、生產、資源環境,特別是國內外市場行情、產銷形勢的分析預測等方面欠缺;另一方面受經濟與教育狀況所限制,農民對于信息的敏感程度、信息的收集與接受渠道、處理信息的手段與能力等都受到很大限制。二是自然風險。自然條件的差異性及其變化的頻繁性,也可能造成農業生產在地區、季節、年度之間的巨大反差,給農業造成不可估量的風險。三是市場風險。一方面市場調節滯后,市場機制對農產品產量和生產結構的調節,是根據現行的生產價格而不是未來的生產價格進行的,由于農產品的生產周期長,所以生產無法迅速適應變化多端的市場;另一方面農業生產季節性強,錯過季節,損失就難以避免,對于鮮活產品,一旦流通受阻,后果不堪設想。

三、農村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制定和落實配套扶持政策

一是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的信息、培訓、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推廣等服務。二是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其社員提供技術服務或勞動所取得的收入,應免征所得稅,對從事農業農機作業、排灌、病蟲害防治以和技術培訓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三是健全農業保險體系,建立風險保障基金。

(二)改進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服務

一是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業銀行應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支持對象,盡快確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的相關領域和制度安排,由縣級銀行具體實施。同時,改進農村信用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服務。二是培育充分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應認真落實銀監會調整和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鼓勵在農村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滿足區域內農民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信貸政策等的考核與評價。三是開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用等級評定。各級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加強與農村金融機構的協調配合,發揮自身的信息優勢,定期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分類評級,作為農村金融機構評級授信、擇優支持的參考依據。農村金融機構應根據農民合作社貸款業務的特點,積極開展制度創新,建立符合合作社貸款業務特點的信用評級、業務流程、風險控制制度。

(三)創新信貸管理方式,不斷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有效信貸需求

一是要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平臺上,完善農戶聯保貸款辦法,在合作社內成立農戶聯保小組,大力發展聯保合作社,通過互保,放大信用總量,強化信用約束,擴大農戶聯保貸款的覆蓋面。二是應本著“分別對待、擇優扶持”的原則,設計相應的分類支持制度,借鑒農業主管部門的評級分類結果,及時調整信貸措施,優先支持規范化程度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嘗試發放由龍頭企業信用做保證的信用貸款。三是認真研究不同生產經營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前、產中、產后資金需求狀況,推出風險度小、推廣價值高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專項貸款新品種。降低門檻,適當放低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條件的要求,在貸款形式上,可把小額信用、支農信用卡、財產抵押有機結合,綜合運用。四是創新貸款擔保抵押方式,積極探索采用無形資產、應收賬款、訂單等多種抵押形式,允許自然人、法人、核心股東等提供的以其個人財產或權利為抵押的擔保。

農村的合作社發展范文5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政府

農業在我國至今還是一個弱質產業,不僅面臨著市場風險,還面臨著其他產業沒有的自然風險。農民同其他社會階層相比也處于弱勢地位,農民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非農就業技能和務工經商的資本,大部分農民從事的是收入水平低、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的工作。農民高度分散化,缺乏自己的組織和代言人,難以爭取到有利的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農業經營不僅高度分散,而且經營土地碎小化,不利于農業機械化,難以承載農民致富奔小康的夢想。為了克服農業經營面臨的市場和自然雙重風險,將農民組織起來,以整體的力量進入市場,同實力強大的工商資本抗衡,集中力量辦單個農戶辦不了、辦不好、辦起來不劃算的事,就成為富裕農民、發展農業的必然選擇。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1、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普遍偏小

由此帶來的弊端主要有:規模小也就意味著入股資金少,合作社無力引進人才(專業人員、職業經理人)進行管理抑或聘請不劃算從而導致經營管理效率低下;規模小難以形成規模經濟和品牌,在市場上同強大的工商資本相比缺乏議價談判能力,難以改變市場弱勢地位;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小資金實力有限,難以進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購置農用機械、烘干儲存設備設施;即使投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農業機械,由于合作社規模小利用效率低導致投資的投入產出比不高。當前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較小,力量薄弱,服務內容較為單一,而且彼此之間是孤立運行的,限制了合作社功能的發揮。

2、政府對合作社發展重數量發展輕質量規范

自從中央文件中大力強調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來,各級政府便加快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動員力度和注冊速度,農民合作社的數量一般是每年均以遞增的速度增加。在數字好看的背后,大家都忽略了一個基本的常識:在市場經濟中既會有新的經營主體產生,也當然會有舊的經營主體重組、兼并抑或轉型、消失。應該說,在一些地方統計上報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有一些是名存實亡的,有一些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有一些是為了應付檢查收集5個農戶身份證就去注冊但并沒有開展真正合作的。即使虛高的參加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戶也只有9190萬戶,占我國所有農戶數的35%,大多數農戶(1.68億)仍然處于單打獨斗的分散經營狀態。

3、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引導、支持和監管不夠

據在湖北省某農業大縣的調查,各級財政資金對農業的扶持主要集中在該縣兩家國家級和省級龍頭企業上,而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99%以上的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獲得的財政支持僅僅只占20%。這就造成了發展勢頭很好已經走上了正軌的龍頭企業長期都能得到財政支持,而真正需要雪中送炭的剛剛起步的企業、合作社的支持杯水車薪,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政府支持合作社還是扶優扶強,其結果就是農民兩級分化更加明顯,真正需要扶持的弱小合作社由于規模小、不規范而難以得到項目和資金支持,而那些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村干部領辦的合作社,由于規模大,形式規范,人脈資源也多,往往能得到政府的扶持,最終受益的是少數領辦農村能人和精英。

4、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不規范

合作社的宗旨是為全體社員服務,實現服務最大化。而在調查的很多合作社中,由于并沒有貫徹合作社的基本原則―――民主管理,合作社實際處于少數領辦人(實力雄厚的公司、村干部、大戶等農村精英)控制之下,他們擁有最終決策權,在利益分配中也占有明顯優勢。合作社財務管理比較隨意,不公開透明,沒有按照有關會計規范來記賬算賬報賬。合作社內部組織機構沒有真正履行職責。政府更關注合作社對農民的帶動性,而不是合作社運作的規范性。

5、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的層次不高,水平較低

據在某農業大縣的調查,大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領域局限于生產環節的互助以及初級產品的銷售,很少有合作社延長產業鏈條去從事農產品的深加工以及流通和終端銷售等附加值更高的二、三產業,導致農民即使加入了專業合作社增收仍然有限。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民服務的水平較低,范圍較窄,服務能力和效果較弱。通過調研發現,目前很多農民合作社僅僅限于為社員提供技術咨詢和簡單培訓,社員和合作社之間聯系松散,管理比較隨意,社員之間真正實現統一生產經營管理的很少。

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建議

第一,中國農民合作社能否可持續發展則取決于農民社員民主意識的發育、人文精神的覺醒及對合作社理念的執著追求。因此為了促進我國農民合作社的長遠發展,政府必須加大對廣大農民合作意識、誠信意識、民主意識、契約精神以及市場經濟原則等的教育熏陶,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等涉農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加大對農民合作理念(合作的意義、原則、章程、決策程序、分配方式、組織機構及各自的職責劃分、社員的權利義務等)的培訓,使農民充分認識到合作的好處、意義,提高農民合作積極性以及參與合作社事務管理、監督、履行職責和維護權利的能力。只有入社全體社員的合作和民主意識、監督能力增強了,才能逐步改變目前我國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精英控制的問題,合作社內部民主管理、合理分配才能實現。

第二,為了獲取規模經濟和形成品牌,合作社必須在更高層次上形成聯合與合作。單一合作社規模小,實力有限,在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以及農產品的銷售上無法同實力強大的工商資本抗衡,缺少話語權。如果合作社之間進行再聯合,成立合作社聯合社,在農資市場和產品市場上可以和工商資本談判,可以直接到農資生產廠家團購,從而有效地降低了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單一合作社缺乏資金,而成立聯合社后資金雄厚,可以投資進行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務,從而獲取農業產業鏈延長帶來的附加值。合作社成立聯合社,規模增大,實力增強,利于和政府的溝通和反映訴求,更容易獲得政府的項目扶持,提高政府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第三,政府應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支持、引導、培訓、規范和監管。民主決策、規范的財務運行和有效的監督是合作社管理的關鍵。政府在農民合作社成立之初要幫助合作社建章立制,組建完善的組織機構,明確社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經理等各自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保證農民專業合作社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合作社財務運行的監管和審計,合作社財務情況要向社員公開,確保財務運行公開、透明、合法合規。一支有文化、懂經營、會技術,愿意獻身合作社事業的經營管理人才是合作社取得成效的基礎。政府應該聘請大專院校、農科院所的專家教授、政府相關部門人員為合作社理事長、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進行政策法規、農業技術、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面的培訓。政府應提高財政支持合作社資金的針對性、引導性、杠桿性和公平性。政府農業資金投入效率低下,要發揮財政資金的作用,就要改變以往由政府招標進行項目建設的做法,可以嘗試將資金交由直接利害關系人―――符合一定條件的合作社去建設,可以減少政府和企業招投標中不必要的額外開支,對項目實行先建后補,經驗收后根據完成情況和質量進行撥付。

第四,充分發揮工商資本服務合作社、服務農戶的作用。古今中外的農業實踐表明,在農業生產領域農戶家庭經營是最佳的農業組織形式。雇工和企業經營由于難以解決勞動有效監督和計量的難題不適合農業生產(主要是指大田生產)。而農戶家庭是天然的利益共同體,無須監督就能齊心協力的干活。但在農業的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環節,工商資本則大有用武之地。特別是在設施農業領域,由于投資大,回報期長,而當前很多合作社規模小難以有實力進行投資。這時適時引入工商資本,可以將先進的農業技術、資金、人才等現代生產要素導入農業,極大地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比如水稻生產,以往由于機器插秧技術一直沒有解決導致農業全程機械化受阻?,F在借鑒日本技術,采用旱田大棚育秧,統一優良品種,秧苗適合插秧機插秧,打通了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的瓶頸。然而新建一座育秧工廠一期投入就要300多萬,總投入要600多萬元,一般規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難以承受。政府通過財政資金引導,鼓勵工商資本投資興建育秧工廠,為農戶提供種子、育秧、插秧服務以及耕整、防治、收割、烘干等延伸服務,農民每畝地節本增效可以增收大約220元,育秧工廠也可以獲得應得的利潤,實現了農戶和企業的雙贏。

第五,多策并舉破解合作社融資難題。隨著農村土地流轉市場逐步建立,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速度加快。探索建立合作社利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進行抵押貸款成為了可能。政府積極搭建銀行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橋梁,解決合作社融資難題。政府投入資金成立信用擔保公司,還可以從各種支農資金中拿出一部分建立貸款風險基金,降低銀行貸款的風險。推進政府、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相結合的多元貸款風險分擔形式,提高金融機構為合作社貸款的積極性。同時積極推動銀行擴展有效擔保抵押物范圍,降低貸款的門檻,將合作社擁有的土地經營權、土地附屬設施、大型農機具等納入擔保抵押物范圍,拓寬合作社融資渠道。規模較大的合作社以及合作社聯合社成員之間還可以開展資金互助。

【參考文獻】

農村的合作社發展范文6

一、發展林業是新農村建設的客觀要求

新農村建設的主要方面就是改造傳統農業,建設現代農業,不斷提升農村生產力轉變農業增長方式的過程。我國農業基礎脆弱,裝備及生產方式落后,農村生態環境不盡人意,有待進一步治理改善;農村產業與農民就業渠道不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失衡,城鄉經濟社會的二元結構格局亟待改變。要全面達到和諧的小康社會,進而邁向現代化,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農村面貌不斷改觀,新農村建設不斷向前推進,使城鄉協調發展,必須按照中央提出的發展方向,努力實現奮斗目標。

社會與生態是一個復雜的大系統,人類活動必須尊重自然,協調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使這些關系做到和諧,才能逐步解決我們所面臨的突出矛盾。林業已經不是傳統的木材生產,而是把生態系統功能、生態服務功能和環境的效益放在首位,由注重第一產業的木材及林產品生產向深加工、經營流通、生態旅游、環境友好等二、三產業諸多領域方向發展,使林業發揮在生態環境方面的重要而獨特作用。所以新農村建設中,發展林業是不可或缺的。

二、林業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

1、林業是農村“生產發展”的重要內容林業是保證糧食生產的生態屏障。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具有調節氣候、涵養水源、防風固沙的綜合功能,在保證糧食生產方面的屏障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發展現代林業,對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有效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獨特而重要的作用。

2、林業是農民“生活寬?!钡闹匾緩骄G水青山是實現農村致富的金山銀山。廣大農村擁有豐富的森林資源,在人口逐漸增多、人均耕地日趨減少的情況下,農村發展符合市場需要,有本地特色的優勢林業產業,是擴大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民“生活寬裕”的重要途徑。特別是在邊遠山區、沒有工礦企業的農村,發展林業產業就成為農民致富的首選產業項目。

3.發展現代林業,是促進“鄉風文明”、實現“村容整潔”的重要措施發展高效林業產業,可以為“鄉風文明、村容整潔”提供物質保障。綠化宜林荒山、構筑農田林網、增加村莊的林草覆蓋,發展庭院林業,可以實現農民生活環境與自然環境的和諧優美;倡導森林文化、弘揚生態文明,可以幫助農民形成良好的生態道德意識,實現“鄉風文明、村容整潔”。實現新農村“村容整潔”的手段和內容涉及很多方面。其中要想使鄉村達到綠化、美化、香化的效果,建設成為花園式和園林式的生態文明鄉村,必須植樹、栽花、種草,布置綠色景觀,增加綠地面積。

4、發展現代林業,是推動農村“管理民主”的重要實踐

我國集體林地占全國林地面積的一半以上。在占國土面積約90%的廣大山區、沙區和林區,鄉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集體林地管理。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林業產權制度,由農民自己管理和經營好這一重要的生產資料,是農村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

三、新農村建設中發展林業的方法與途徑

(一)林業建設要有統籌規劃

林業是進行現代化農業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必須要有鄉村規劃,有條件的地方應納入城鄉統籌規劃建設中。林業在新農村建設中充當什么角色因地區而有差異,有些地方適宜速生林生長,滿足市場需求;有些地方是為了恢復或建設生態系統;有些是需要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有些是為了改善生活環境等。要整合資源并理順林業在各具不同特色依存關系中所處地位,也要視當地具體自然等情況和可能具備的發展前景而定并科學地統籌規劃。規劃關系到當地林業的興衰、生存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規劃決策要反映社會的要求,應讓農民廣泛參與。通過規劃達到:①保護和優化適地適樹的各種立地生產潛能;②結構多樣性,充分利用土地與空間;③生物多樣性,注重生態系統功能的建立或恢復;④物種保護與生產相結合;⑤環境治理與文化建設相結合。

(二)加強培訓提高農民的林業知識與技能

發展林業過程中,應該使農民的生態環境意識、林業知識技能等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否則難以實現規劃、推廣栽培撫育新技術、并使生態功能和經濟效益達到最大化目標。我國農業實質上已轉入現代農業前期的二元結構的發展階段,有種植、有經營、有鄉鎮企業,有外出務工。先進的農機具、良種、化肥農藥和先進農技知識都在推廣使用。要發展現代林業,要使農民從根本上轉變傳統的生產方式或某些不適宜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適應新農村建設需求,就要幫助農民轉變觀念,認識林業在生態環境方面的重要性,確立尊重多樣性和以生態為中心的價值觀。整體提高農民自身素質,與時俱進地進一步學習有關農林專業技術知識,成為懂技術、會經營、能服務具有時代精神的新農民。

(三)發展林業要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

新農村建設一定要以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為出發點。發展林業要讓農民看到收益,在長遠規劃中也要兼顧中短期利益,才能提高其積極性,使林業建設向縱深發展。例如江西省通過落實自留山和植樹“誰造誰有”政策,與農民簽訂合同,發換林權證,明晰產權,實現了“耕者有其山”,讓群眾吃下了定心丸。此舉保障了林農長期的合法權益并得到了收益,增強了他們發展林業的信心,使農民加大了對林業的投入。

(四)新農村林業建設要用現代科學技術為支撐

新農村林業建設有不同的層面和視角,也就涉及不同層次的科技支撐問題。微觀視角對于農民或鄉村組織來說,在撫林和發展林業事業中,需要有培育、保護、經營和開發等科技知識的支撐,林業專業戶還需要有接受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能力。用林業科技知識和相關政策分地區、分特色、分環境等指導林業發展。既要創新也要充分利用前人的成果和科學技術,做到作為產業有良好的經濟效益,作為公益事業有良好的生態社會效益。有了不同類型的林業建設定位和發展模式,具體實施中充分運用現代生物科學技術和生態知識指導農民以最小的投入爭取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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