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貿易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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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貿易論文

技術貿易論文范文1

目前,發達國家仍然在不斷升級質量檢驗標準,檢測項目也越來越多。例如,美國是世界上食品標簽要求最嚴格的國家之一,食品標簽多達22種,且逐年修訂補充。美國要求所有包裝食品應有食品標簽,膨化食品還要有營養標簽,必須標明至少14種營養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從前設定的進口農產品殘留物限量標準是63種2470項,而今年實施的“肯定列表”則新增了51392個限量,涉及264類食品中的734種化學品殘留,同時禁止使用15種農藥、獸藥,這使得農產品檢測項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的大市場,占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總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大幅抬高出口技術門檻,直接影響我國近80億美元的農產品出口額,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業。

發達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規,對進口農產品形成了通常所說的“綠色壁壘”。綠色壁壘主要包括國際和區域性的環保公約、國別環保法規和標準、檢驗和檢疫要求、“綠色包裝”和標簽要求、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等自愿性措施、生產和加工方法及環境成本內在化要求等。動物福利問題則尤其為歐盟所重視,例如,雞場飼養密度一般為12只/m2,歐盟卻提出每平方米只能養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雞會感到不“舒適”。由此養殖成本增加,形成貿易壁壘。

最典型的就是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這一直是國際爭論的焦點。美國由于占據轉基因技術的制高點,對轉基因食品的推廣持積極態度,而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則堅決反對,由此也引發了有關轉基因農產品進口管理措施的討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呈日益升級的趨勢。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國推行“大米身份認證制度”,即凡進入日本國內市場的大米必須標明品種、產地、生產者姓名和認證號碼等,否則不允許銷售。“大米身份認證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對新制度“層層加碼”,把認證范圍推廣到蔬菜,要求市場上銷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須有認證標志。對中國蔬菜等農產品來講,今后進入日本市場將更趨困難。

近年來,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直接使中國農產品出口遭受巨大損失,其擴散效應造成的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計。據商務部統計,我國有90%的農業及食品出口企業受國外技術貿易壁壘影響,造成每年損失約90億美元,出口受阻的產品從蔬菜、水果、茶葉到蜂蜜,進而擴展到畜產品和水產品。國外實施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制約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最大障礙。

二、我國農產品出口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探析

1.國內自身原因:(1)農產品自身存在質量問題。我國人口眾多,人們環保意識比較薄弱,農產品的生產及其加工品存在諸多安全隱患。(2)政出多門,監管不力。我國農產品安全管理涉及經貿、工商、衛生、質檢等多個部門,由于存在多頭監管,職責不清,監管不力,造成權威不足,收效不明顯。(3)農產品和食品質量管理,標準化與認證體系建設滯后,食品安全的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不接軌,檢驗技術和檢驗手段也有待改進。(4)農產品和食品生產以小規模個體農戶為主體,加工企業規模不大,技術含量不高,競爭實力不強,戰略經營的理念和市場營銷能力比較薄弱,對國際市場的質量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的動向知之甚少,不能適應快速多變的國際市場需求。

2.國際方面的原因:(1)發達國家實施貿易保護的需要。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成本低廉,生產勞動密集型農產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較優勢,能夠以較低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此外,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各國在關稅和市場準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傳統關稅門檻因此隨之降低,這就為我國擴大農產品出口創造了更寬松的環境和條件。(2)消費理念的轉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注重改善生活質量,越來越關注保護環境。相應地,人們的消費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發展型、健康型”轉變,對營養、健康、衛生、無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來越大,綠色消費正成為世界性的消費潮流。(3)國際標準在SPS協議和TBT協議中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貿組織成立以來,各成員國都在積極援引WTO協議和國際標準進行貿易交涉。但是,迄今為止,在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發達國占據主導地位。

3.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

(1)大力發展綠色產品,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

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當務之急是要從源頭抓起,大力發展綠色食品,加強全過程監管控制,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和保證食品安全。綠色食品生產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通過對農產品生態環境和生產過程中投入物的控制來對農產品進行品質管理,能有效地提升農產品品質,成為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有效措施。

(2)建立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的專門機構

要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擴大農產品出口,有必要設立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的相應機構。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組織研究實施重大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協調我國技術性貿易領域多邊、雙邊合作與交流中的重大問題的方針政策和原則立場;承擔建立全國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的工作等。這有利于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有利于企業形成合力,聯合作戰;有利于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加強溝通,在應對技術貿易型壁壘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

(3)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是應對農產品出口技術性貿易障礙的技術保障。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需要組織專家加強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國的農產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積極采用國際標準,提高標準水平,推動我國食品工業加快發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競爭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養力度技術性貿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響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國內外貿易等各個環節的眾多企業及中介組織、政府管理部門、消費者自身。所以,要應對農產品出口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客觀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規則,尤其是WTO/TBT、SPS協定、WTO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國際標準、指南、爭端的人才梯隊。因此,必須依據新的形勢,盡快培養相應地專門人才,立足長遠,為實施農產品走出去戰略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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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童霞.基于綠色壁壘導向的中國出口貿易發展的路徑選擇[J].國際貿易問題,2006,(2).

技術貿易論文范文2

1.1買賣雙方擁有的運輸實力是選擇貿易術語的先決條件對于買方來說,若在賣方國家設有辦事處,辦事處可以妥善處理運輸事宜,并可以找到價格合理、有信譽、有保障的運輸公司負責運輸,則可以選擇EXW術語進行物資采購;反之,則不要選擇EXW方式采購物資;對于賣方來說,若對于買方國家運輸條件、運輸渠道比較熟悉和了解,或在買方國家設有辦事處,可以選用DDP方式交貨,并且這種交貨方式對于買方更具吸引力和投標競爭力,也可以根據當事人的運輸實力,選擇其他運輸方式,如FOB、CIF、CIP等貿易術語。在實際操作中,FOB和CIF是對買賣雙方都比較適合經濟、可操作的術語,運用也最多。

1.2貨物需求時間是選擇貿易術語的又一決定因素貨物的需求時間即交貨時間是物資價格構成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選擇貿易術語時,應全面考慮。貨物的需求時間緊急,則運輸價格變動風險較小,選擇貿易術語時,根據買方具備的其他條件,進行選擇;貨物的需求時間較長,運輸價格變動風險較大,當處于運輸價格上漲時,可以選擇由對方承擔運輸費用的貿易術語成交。如采用CIF、CIP等C組貿易術語采購進口物資;采用FOB等F組貿易術語采購出口物資。若采用買方負責運輸的貿易術語采購某種物資時,則一定要將運輸費用及運費可能上漲的因素考慮到物資成交價格中去。

1.3有利于規避風險是選擇貿易術語的根本原則除了考慮成本因素外,還需考慮風險。如果承擔海運,出現風險之后雖然有保險賠付,但對貿易雙方都會產生影響。這樣的損失雖然會有保險補償,但采購方因為不能按時收到貨物受到的影響可能會比得到的保險補償還大,所以在選擇貿易術語時注意規避風險顯得格外重要。在國際貿易中,供方交貨一般都要經過長途運輸,而且運輸方式復雜,遇到各種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也較大,特別是出口國遇到戰爭或人為障礙或破壞的地區,則運輸途中風險更大。因此買賣雙方在選擇交易術語時,必須根據不用時期、地區及運輸線路和方式所能預測的風險情況,對貿易術語進行合理選擇。

1.4實現采購目標,是選擇貿易術語的最終原則在不違背招投標有關法律和規章的前提下,節約采購資金,采購性價比最優的產品,并保質、保量、及時供貨,是采購人的采購目標,也是物資采購部門永恒的話題。在實際業務中,選用貿易術語時對各因素的選擇應遵從如下準則:第一,在保障貨物、貨款安全的前提下選擇貿易術語;第二,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政策,以及最大限度實現采購目標的前提下選擇貿易術語;第三,采購人不能只看眼前,還要把眼光放開,注重長遠發展和社會效益,如力求在本國辦理運輸、保險業務,以促進本國的運輸業、保險業的發展;第四,以動態的、發展的眼光看待現實,并對現實狀況作出分析、預測,科學合理地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

2貿易術語選擇的案例分析

某出口公司,向美國紐約州布法羅某進口商出口600噸山核桃仁,合同規定采購價格為5000美元/噸,為CIF紐約州布法羅,貨物裝船時間不得晚于當年的10月15日,貨物不得分批和轉運,需一次性直達到貨,并規定貨物應于11月30日前到達目的地,否則進口商有權拒收。出口商于10月7日裝船完畢,但船到美國紐約州西部伊利湖口岸時已是11月26日,此時港口已開始結冰。承運人擔心船舶駛往伊利湖東岸后出不來,便指示船長將貨物全部卸在西海岸港口,然后從該港改裝火車運往紐約州布法羅。待這批核桃仁運到布法羅時已是12月2日。于是進口商以貨物晚到為由拒絕提貨,提出除非降價15%以彌補其損失。幾經交涉,最終以出口方降價10%結案,該公司共損失30萬美元。

2.1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合同簽訂的是CIF合同,但合同條款卻不是CIF條款,如規定賣方須承擔貨物不能按期到達目的港的風險。CIF合同是裝運合同,賣方只負責按合同規定將貨物在裝運港裝上船舶,越過船舷之后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本案在合同中規定了貨物到達目的港的時限條款,改變了合同的性質,使裝運合同變成了到達合同,即由簽訂的“CIF”——C組貿易術語變成了D組貿易術語。

2.2教訓及借鑒(1)進口方和出口方對于貿易術語沒有進行合理的選擇,雙方對于貿易術語的選擇也沒有真正達成一致和共識。(2)我國出口商對貿易術語CIF合同的相關規定還不了解,否則,就不會在合同中添加到貨期等限制性條款改變合同性質,以至于白白地將貨物送達目的地,還承受被對方降價10%的損失。(3)像核桃仁等季節性很強的商品,進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貨時間,賣方應采取措施減少風險,并將各種風險因素考慮到訂貨價格中去。(4)對有些運輸情況和細節(如貨輪在途時間等)估算不足,對當地的自然氣候(如冰凍期等)信息掌握不夠。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國際貿易的物資采購,對于貿易術語的熟練掌握和合理選擇相當重要,它關系到物資采購效益和采購結果的成敗。

3結語

技術貿易論文范文3

論文關鍵詞:技術性貿易壁壘;技術性法規和標準;國際貿易;影響;

對策 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簡稱TBT),主要是指貨物進口國家所制定的強制性的和非強制性的技術法規、標準以及檢驗商品的合格性評定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即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認證制度、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瑣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從而提高進口產品要求,以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由技術法規與標準、質量認證制度、標簽和包裝要求,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環境壁壘和信息技術壁壘等六個體系構成。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并不是一開始就以貿易障礙的形式出現的TBT,和多數的非關稅壁壘措施一樣,是打著促進貿易的旗號而實際起著阻礙貿易的作用。TBT大都是為了保護本國消費者的利益而被各國提出并采用的,并曾對國際貿易的發展做過一定的貢獻。在國際貿易中規定產品應達到一定的標準,這有助于提高產品質量,保護產品的使用和消費過程的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正是由于技術壁壘的出現,使得技術法規和標準在國際貿易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對國際貿易商品質量也有了健全的評估體系,這極大的推動了國際貿易的發展。但是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機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TBT還是以貿易障礙的面目出現,使原本有利于國際貿易發展的技術,變成了阻礙國際貿易正常進行的手段。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發達與發展中國家的影響 由于知識產權的強力推行及先進標準的采用,使世界資源配置及要素流動更集中的向少數掌握先進開發技術與制造技術的國家和大公司轉移。而其他國家在缺乏技術開發能力的條件下,只能跟在其后亦步亦趨。TBT已成為影響21世紀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會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未來深入談判的重要內容。

實際上,TBT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發達國家。因為他們在經濟技術方面的優勢,他們的技術專利、技術產品、版權等得以優先保護,取得了壟斷利潤;作為國際技術標準的制定方,也因擋住了其他國家同類產品對市場的進入而獲得壟斷利潤。TBT的受害者則是發展中國家。技術壁壘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這不僅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不發達、運輸、通訊工具比較落后,更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科技水平落后。發達國家的技術標準繁多,技術要求也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而且他們就是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品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從而限制發展中國家的商品進入本國市場。TBT不僅影響發展中國家商品的出口,更重要的是影響了發展中國家從發達國家引進尖端技術和設備,以縮短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技術差距,最終使得TBT減少。但是這種新貿易保護主義手段的受害者不僅是發展中國家,也給發達國家自身造成了某些負面影響。實行TBT并不能使發達國家完全達到保護本國衰落工業和促進經濟增長的目標,同時,由于實行TBT導致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條件的不斷惡化又反過來影響發達國家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出口的增長,也不利于發達國家對這些發展中國家進行資本輸出和技術轉讓,而且也會導致本國被保護商品的市場價格上漲,從而影響了國內消費者的利益。

(二)技術性貿易壁壘對進口貿易的影響 國際貿易中的TBT形式多樣,涉及面廣,影響著各國經濟政策的決定,因而也就直接或間接的制約著國際貿易的發展速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國際貿易的商品結構、地理方向,引起不同國家間、集團間的貿易摩擦和沖突。 TBT對進口貿易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它對進口國有關產業能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發達國家對許多制成品規定了極為嚴格繁瑣的技術標準,進口貨物必須符合這些標準才能進口,其中有些規定往往是針對某些國家的,根據保護本國工業的意愿,這些技術標準不僅在條文本身上限制了外國產品的進口,而且在實施過程 中也為外國產品的銷售設置了重重障礙。

二是會拉大進口國與出口國的之間的價格差距。三是TBT利用技術、經濟、PPM標準及行政和司法部門這四類限制對進口商品產生影響。通過技術條文本身的限制規定直接限制進口的技術限制是貿易技術壁壘的主要形式。

二、應如何應對貿易壁壘的屏障 第一,通過多邊貿易談判統一標準。統一技術標準是解決各國TBT制定隨意性的很好方法,國際貿易組織可以建立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標準并根據經濟的發展不斷的完善這一標準,并且要求成員國要基本按照這一標準來要求和制定自己的標準,不得隨意制定一些苛刻的貿易標準來影響國際貿易的正常開展。建議在下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中,將TBT列入討論重點議題之一,努力達成一致,進一步完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的內容,建立國際統一的權威標準并通報各成員國,讓他們都按照這一標準進行生產活動和國際貿易。同時在新的協議中也要充分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因為TBT措施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遠遠大于發達國家,所以對發展中國家可以適當降低標準,以保持公平與平衡。

第二,對各國的TBT措施進行審議,通過審議的才承認其合法合理性。在制定了統一的技術標準以后,各個成員國要嚴格遵守,并根據這一標準來制定自己的TBT,不得隨意制定一些苛刻的技術標準來阻止進口,成員國要制定自己的額外技術標準,必須要向WTO的相關組織提出申請,由這一組織根據具體國家的情況進行審議,通過審議的才承認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允許運用于國際貿易之中。同時要制定相關的懲罰措施,如果一國沒有通過審議而胡亂制定標準,將讓他們受到其他成員國的貿易限制甚至禁止國際貿易,以此來約束各成員國遵守。

第三,鼓勵各國實施標準化戰略,提高產品質量。標準有了,各國就要對照標準,切實提高產品質量,這才是擺脫TBT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徑。尤其是技術較落后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更是值得重視,因為TBT的影響肯定對發展中國家更大,發達國家憑借其技術和雄厚的經濟實力,在TBT斗爭中必定會具有優勢而游刃有余。這就需要各國的企業及時了解國際標準,適時調整,嚴格遵守,這樣才能保證出口的持續和擴大。如我國上海市的傳統出口產品長毛絨玩具,在1980年國際玩具委員會制定了玩具安全標準,隨后美國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相繼制定了技術法規,明令規定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該標準的玩具的情況下,上海市生產企業卻不了解該標準,在阻燃、填料衛生、眼珠拉力強度等三項指標沒有達到該標準的要求,出口量逐年下降。1980年出口599萬美元,1981年降為458.2萬美元,1982年又降為414.5萬美元。與此同時,南朝鮮出口增加到一億美元,臺灣增加到8,000萬美元。從1982年起,有關企業采取措施,解決了上述三項指標中存在的問題,1983年產品質量指標全部達到國際玩具委員會的標準,出口量才大幅度地回升。

1983年創匯700萬美元,1984年達到1,000萬美元。 第四,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和合作,通過協調方式打破TBT。這主要是指加強區域集團內部以及貿易伙伴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減少TBT的影響,以促進貿易的發展。首先,加強區域合作與協調,打破TBT。從一定意義上講,區域一體化是指經濟聯合、調節的機構和行為。區域集團為了統一內部經濟政策,減少貿易壁壘,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貿易法規,或者在法規中引用標準,達到區域內標準的協調一致,克服彼此之間的貿易技術壁壘。如歐洲共同體理事會在1985年5月的一項決議中決定,在有關的行政法規中參照適用歐洲標準的原則,從而鋪平了歐洲標準化的道路。

其次,國與國之間的協調也是克服TBT的一個重要途徑。通過加大雙邊合作力度,爭取彼此承認各自有關機構的檢驗和認證,這也有利于簡化手續、便利出口。如美國與許多歐盟國家同為1979年羅馬《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成員國,美國向歐盟多數國家出口農產品時,可以美國農業部動植物檢驗局按照公約的統一規定制定的《聯邦植物衛生證書》為準,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歐盟國家的檢疫制度,從而很便利美國農產品進入歐洲市場。 第五,各國建立自己的TBT信息系統,服務于生產商。各國應該建立自己的一套TBT信息系統,及時搜集世界各國的TBT制定情況,并且將其分門別類加以整理,及時通過公報、網絡等反饋給生產商,以減少因出口商不了解情況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也便利生產商根據這些TBT的規定來調整生產技術,生產符合要求的產品,以擴大產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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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貿易論文范文4

(一)對外貿易開放度

通過進口國外先進的中間產品可以提高一國最終產品的技術含量。貿易伙伴國的R&D活動可以產生新的中間產品,當進口這些中間產品時,進口國企業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相應的研發成果來提高自身的生產力。此外,國內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國外同行的知識和技術竅門,逐步掌握了生產這些含有先進技術或研發成果的產品,最終使企業生產效率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在這個“進口商品學習、吸收先進技術模仿二次創新”的過程中,產生出了諸如“干中學”效應、“技術示范與交流”效應等現象,有力地鞏固和促進了一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持續性提高。國際發展經驗表明,貿易開放度越高的國家,國外新技術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復制,從其它國家學到先進技術的機會也就越大。

(二)國內企業的吸收能力

國內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證技術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證。主要表現在國內研發(R&D)活動和人力資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國R&D活動不僅僅是自主技術創新的源泉,也是影響技術吸收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較高的國內R&D存量能促進現有資源的進一步有效利用,產生更多的創新成果,提高國內生產力水平;同時也能提高本國對新技術的承接、利用和改進的能力。同時,較高水平的人力資本不僅可以發揮生產要素對產出增長的促進作用,而且能夠有效地實現新技術的采用和貫徹。具有較高素質的勞動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適應先進技術,從而促進新技術在生產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技術溢出的影響卻是雙重的。知識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識產權保護正是要給予創新者適當的壟斷利潤,從而保持國內創新過程的持續性。但是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卻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如果出口國的知識產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的時候,由于擔心核心技術的泄露,出口國則傾向于向進口國出口低技術含量的產品。而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能夠使進口國有更多接近并獲取國外先進技術的機會。另一方面,由于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強,進口國企業在模仿時所分享的知識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識總量部分內容,從而將減弱進口國獲得更多技術溢出的效果。

三、我國進口貿易技術溢出的條件及其特征

(一)進口貿易的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我國同美國、日本、歐盟等技術先進國的貿易聯系日益緊密,為技術的溢出提供了更多的機會。自1985年以來,我國從世界發達國家的進口貿易發展迅速。以R&D活動相對集中的G-7國家(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和加拿大)為例,1985年我國從G-7國家的進口總額為260.6億美元,其中日本(占57.7%),美國(占19.5%),德國(占9.2%)在G-7中位居前三位,其他四國所占比例較小;2006年進口額增長了約10倍,達到2468.1億美元,其中位居前三位仍然為日本(占46.9%)、美國(占24.0%)、德國(占15.3%)。在進口商品結構上。近年來我國初級產品的增速有所回落,而機械及運輸設備以及高科技產品的增速增加。其中,機械及運輸設備進口量占商品進口總額的比重由2000年的40.8%增至2006年的45.1%;高科技產品占商品進口總額的比重從2000年的23.3%增至2006年的31.2%。我國與技術先進國家進口貿易總量的擴大,以及進口商品結構的不斷改善支持了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果的實現。

(二)國內吸收能力不足制約了對先進技術的吸收效果

1.研發投入不足,結構不合理。第一,我國用于科研開發的支出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6年我國R&D經費支出達到2943億元,占GDP的比重為1.41%。而發達國家的R&D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2%以上。比如,2005年美國R&D投入總額為3125.3億美元,占其GDP比重為2.51%;日本R&D投入總額為1458.8億美元,占其GDP比重為3.20%;法國R&D投入總額為441.2億美元,占其GDP比重為2.13%。第二,我國研發投入結構不盡合理、科研成果應用不足。一方面,政府在國家資金不足的條件下,仍然把大量資金投入到資本密集度極大、風險極高的技術研發領域,忽略了國內要素稟賦結構的約束,導致了國內要素配置效率下降;另一方面,研發成果的轉化率或使用率較低,致使研發成果并沒有進入生產領域轉化成現實的生產力。因此,這些問題極大地阻礙了我國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和吸收,滯緩了自主研發能力的形成,降低了創新速度。同時,國內研發投入不足也會帶來一種“副產品”,即落后國家由于研發基礎薄弱,缺乏及時了解和掌握國際技術發展最新動態的能力,難以對引進技術做出客觀的評價,因而往往引進的是一些行將淘汰的技術,結果使其陷入“引進——落后——再引進”的惡性循環中。

2.人力資本短缺嚴重。由于教育投資匱乏等原因,我國人力資本存量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5年我國“萬勞動力R&D科學家和工程師”為14人,和發達國家相比,日本2003年為101人,德國為68人,法國為71人,美國在2002年為91人,加拿大為68人,意大利為30人。據統計歐美發達國家的從事R&D活動人員分布中,企業的R&D科學家與工程師均占50%以上,而我國企業中從事R&D的科學家與工程師人數明顯低于在研究機構工作的科學家與工程師數。人力資本短缺已經成為制約我國技術吸收能力的一項重要因素。

(三)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度不力制約了先進技術的流入

GinarteandPark(1997)建立和發展了一種定性評級法,用于對一國知識產權強度做出較客觀的比較。他們將知識產權保護分為五個方面:覆蓋范圍、加入相關國際專利協議的情況、保護例外、實施機制和保護期限,并根據決定每個方面有效強度的多種因素分別評分,最后加總得到一個“0”到“5”之間的國家評分,即“GP指數”。一般而言,“GP指數”越大,說明該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強度越大。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呈逐年上升趨勢,但上升的幅度時緩時急。其中,1992年前后和2001年前后出現了兩個快速上升的階段,這一現象與1992年、2001年中國大范圍修訂知識產權保護法律的事實有關。但是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仍然遠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2004年的GP指數僅相當于日本1960年的水平(韓玉雄,李懷祖,2005)。

四、結論與建議

(一)繼續擴大與發達國家的進口貿易,優化進口貿易結構

對我國而言,進口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在長期的積極影響是顯著的。如果單純依賴本國的自主創新體系、研發能力帶來國內技術進步是遠遠不夠的。為此,進一步優化中間產品的進口結構,繼續促進技術貿易的發展應該成為是中國今后經濟政策制訂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是要進一步改革完善進口體制,調動企業進口積極性,充分發揮進口對國民經濟的促進作用,推動技術進步、產業發展與經濟增長。二是要進一步調整、優化進口關稅結構,鼓勵企業及時合理增加國外先進適用技術、關鍵設備的進口。

(二)要逐步增加研發資金投入

增加研發投入和R&D存量,是提高我國國際技術溢出效果的必要前提?!秶抑虚L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提到,2020年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以上,對外技術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要順利實現上述目標,我國政府應適當增加財政科研撥款,特別要加大對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財政支持力度。同時為鼓勵創新,政府可以依據企業技術創新的力度和市場實現程度,對創新企業給予不同程度的R&D退稅補貼等稅收方面的優惠,以減少企業的創新成本。

(三)加大教育投入,培育人力資本

政府應科學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在有限的財力中確保教育支出的優先增長。預算安排時,要確?!督逃ā分幸幎ǖ慕逃涃M“三個增長”(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撥款的增長要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學生人均教育經費要逐步增長,教師工資和公用經費要逐步增長)的落實。逐步取消對私人部門投資教育的各種限制,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多渠道籌措辦學資金。我國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做法,建立完整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鼓勵社會投資辦學,以解決我國教育資金不足的難題,促進教育水平和人力資本投入的提高。

(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正確認識和處理知識產權,從長遠來看,是知識溢出良性循環的宏觀控制的必要條件。順應WTO的要求,我國政府要努力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相關研究表明,當技術差距較大和(或)模仿能力較強時,可以充分利用“技術后發優勢”,這時則偏向于鼓勵模仿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有利于技術進步。要加強知識產權法的法制建設和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保護國外科技企業的在華利益,從而以保證更多外部知識的持續流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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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貿易論文范文5

一、技術在國際貿易理論中的地位

現代經濟學認為,商品生產不僅取決于各種傳統的生產要素(即勞動、資本、土地和企業家經營管理能力)的數量和成本,更重要的是取決于組合上述各種生產要素的技術。因為技術不僅可以節約稀缺的經濟資源,同時在給定的要素規模條件下可以實現更大的產出和生產更多樣化的產品。事實上,以李嘉圖為代表的古典經濟學家早已肯定了技術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影響,只不過當時強調的是“技術”的績效——勞動生產率而已。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已經突破了以俄克歇爾-奧林-薩繆爾森(H-O-S)為代表的新古典要素稟賦模型,其中尤以“新要素稟賦理論”、“貿易技術論”、“市場結構論”和“動態比較優勢論”等為代表。

“新要素稟賦理論”與H-O-S模型的區別在于:其一,從“勞動”這一傳統生產要素中分離出熟練勞動(即人力資本)和非熟練勞動。其二,將知識也視為一國的稟賦之一。通過研究和開發(R&D)產生的知識,既可以體現在勞動力上,也可以體現在資本上。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其隱含了一國在動態意義上可以創造比較優勢的可能性。其三,將“技術”變量引入要素稟賦模型,如同傳統的勞動和資本一樣,強調創新對貿易模式的影響。技術變量主要借助研究人員的數量和質量、R&D支出水平和具體的創新數據來表示。“新要素稟賦理論”雖然通過增加人力資本和R&D支出等新要素比較成功地解釋了國際貿易的模式,但是沒有觸及要素稟賦理論的核心問題:首先,理論中沒有徹底解決“技術”的待遇問題。因為“新要素稟賦理論”雖然將“技術”視為要素之一,但是既沒有探討高低技術能力共存以及相應地對相對生產力和相對增長模式所造成的影響,同時也忽略了“技術”的動態特征。其次,“新要素稟賦理論”將生產要素看作是貿易流向的內生決定因素。事實上,資本、人力資本和知識等幾乎所有的要素都是在不斷變更著的,因此不能以靜態的眼光將要素看作是一國固定的“稟賦”。

“貿易技術論”將技術差異視作貿易的主要決定因素。在波斯納的“貿易技術差距模型”中,一國由于發現了某種新產品和新工序而獲得了暫時的比較優勢,直到其競爭對手具有了相應的創新模仿能力,創新國才會喪失這種比較優勢。但是,由于創新國在技術上的領先地位,可以不斷地通過新的創新取代被競爭對手模仿的舊創新,進而在各階段始終保持比較優勢。在海什和弗農的“產品周期理論”中,假定一國在創新生產上具有優勢,在商品生產的初期,生產需要較高的技術水平、商品價格較高、產量較低,加上接近市場有助于接受消費者的信息反饋和進行相關的服務,生產在創新國進行;隨著商品的成熟和標準化,價格下降、生產時間變長,商品生產可以轉移到其他具有成本優勢的國家;創新國繼而可以生產另一種新產品??梢姡瑹o論是“貿易技術差距模型”、還是“產品周期理論”都認為創新國會出口新產品;都強調在引進一種新技術對產品生產定位影響中的時間的重要性;都認為新產品的生產和R&D密集型產品的生產應該位于技術能力發達的國家。但是,“貿易技術差距模型”和“產品周期理論”忽略了以下兩個事實:其一是時間,時間會使產品趨于標準化,增加成本的重要性;其二是技術擴散,技術擴散會提高外國生產新產品和模仿現有產品的能力。

“市場結構論”又被稱之為“新貿易理論”,主要用以解釋產業內貿易現象。該理論不僅增加了對國際經濟的需求方面的考慮,同時將有關的理論研究置于不完全競爭框架之下,強調了壟斷力量、規模經濟和產品差異性對貿易模式的影響、“市場結構論”對“技術”的處理有兩種方式:其一,將“技術”視作產品差異性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二,在布蘭德和斯班瑟的模型中,“技術”是一國攫取壟斷租金的一種策略性資源。

“動態比較優勢論”強調技術創新和技術積累(即知識)對比較優勢的影響。在格羅斯曼和海爾普曼的模型中,將比較優勢定義為R&D與制造相對效率的跨國差異。該模型的主要觀點是:通過研究經驗的積累促進R&D生產率的提高,從而獲得比較優勢,并借助規模收益遞增而提高一國的增長率??唆敻衤P偷慕Y論也很相似:由于“邊干邊學”會增加知識的積累,因此比較優勢是建立在學習的差異的基礎之上的。

總之,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可以區分為三個主要的方面:其一是新古典論,將比較優勢置于一般均衡框架之中,對現有的貿易模式進行了要素稟賦上的解釋:“新要素稟賦論”拓寬了生產要素的范疇,最終考慮了內生技術的動態意義。其二,從產業經濟學中引申出來的國際貿易理論的“市場結構論”,將諸如壟斷力量和規模經濟等不完全競爭特征引入國際經濟學,而“市場結構論”和H-O-S模型從某種意義上看也不是必然矛盾的。其三,是那些既不能歸入新古典理論、也沒有被主流貿易理論吸收的學說。源于20世紀60年代的“新技術理論”認為“在出口績效與R&D之間總是存在著一定的聯系”,雖然“新技術理論”將“技術”置于核心位置,但是仍然難以將“技術”融入新古典模型之中;同時也忽略了作為“技術”核心特征的那些來自于壟斷力量和技術變化等的動態意義,堅持一國經濟的專業化模式仍然呈中性增長。為了解決上述這些問題,熊比特關于創新的觀點被結合到新貿易技術論之中:一方面,技術差距學說與技術進化論相結合,說明了技術差距對增長和專業化模式的動態含義;另一方面,技術的廠商特有性質和壟斷力量與成功的創新相結合,用來解釋外國直接投資中的廠商維持技術優勢的目的。

二、國際貿易對技術創新的一般影響

如上所述,當代的貿易理論認為,在從靜態意義上,技術創新是比較優勢的一個重要因素;在動態意義上,技術創新是維系動態比較優勢的關鍵。無論是對初始的貿易出口國、還是對初始的貿易進口國而言,都存在著這樣的事實:一方面,為了獲得或維系比較優勢,國際貿易成為國內技術創新的根本動力;另一方面,伴隨國際貿易的技術溢出、轉移或擴散,既能刺激初始創新國的再創新意識,也能削弱其比較優勢。

國際經濟學的有關理論表明,技術創新是國際貿易的主要基礎之一。因此,貿易出口國往往是某種技術領先的國家。國際貿易對于出口國,或現實世界中的技術發達國家的技術創新而言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影響:其一,在靜態意義上,只有技術創新,才可能有新產品和新工藝,才能具備出口的潛力;因此,一國只有進行充分有效的技術創新,才能保持相應的比較優勢,進而將這種創新優勢體現在相應產品的凈出口增長上。其二,如果信息對稱的話,國際貿易會借助進口國的市場反饋促進商品輸出國的技術改進,或帶來新一輪的技術創新活動。其三,在動態意義上,伴隨國際貿易的展開,商品輸出國的創新優勢會隨著各種技術擴散的發生逐漸消失。其效果無非是,要么放任自由,在特定技術創新逐漸消失的過程中喪失相應商品的凈出口地位;要么改進技術或從事新的技術創新活動,而后者往往會達到刺激初始出口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效果。其四,出口國通過初始出口所獲得的貿易利得也有助于增強其開展創新活動的能力,因此,初始技術領先國在某種意義上講,擁有一種“先發優勢”。這種優勢如果不被外界經濟事件打斷的話,對本國的技術創新而言,不僅能持續下去,有時極有可能出現加速發展的趨勢。其五,國際技術貿易雖然意味著技術創新的擴散,但是對于技術輸出國而言,其輸出的技術往往是次重要、次核心、次關鍵和次新的技術,其在本國的收益率已經明顯處于下降通道之中,因此適時地將其出售并獲得較好回報,對于新一輪的技術創新而言是一件好事。

倘若就技術落后國家而言,國際貿易對技術創新的影響主要依賴于以下幾個渠道:其一,國際商品貿易將新產品輸入發展中國家的同時,給輸入國帶來了模仿生產的動機,而模仿生產的本質就是一種學習新技術、新工藝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技術溢出開始發生,輸入國的技術創新水平有所增強。其二,由于輸入商品的競爭力會影響到當地廠商的市場份額,國際貿易也會間接地刺激當地廠商的技術創新活動,以期達到抗衡的目的。其三,如果輸入商品本身擁有相當的技術含量或技術訣竅,往往伴隨國際貿易的是各種形式的技術指導,由此技術創新會在不同程度上擴散到輸入國。其四,在國際貿易的準備階段,為了便于進口方了解產品的性能,減少信息不對稱對商品認知的差異,輸出方會在一定限度內展示其產品的特性,由此導致技術創新的部分流失,一旦貿易談判破滅,這種擴散往往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其五,國際技術貿易是技術創新擴散最為直接的方式,它不僅會對技術引進國的技術存量具有積極有效的影響,同時由于引進國的市場需求狀況、人力資本、生產設備等等諸方面與輸出國存在著的較大差距,因此會刺激引進國的“二次創新”或適應性創新??傊ㄟ^以上種種方式,最終會增強輸入國的整體技術創新能力。進一步而言,通過上述渠道積累的某種技術一旦達到一定的水平,原輸入國不僅能減少對由該技術生產的產品的進口依賴,而目。極有可能成為國際市場上相應的商品凈供給者。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貿易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不僅在靜態意義上提高了本國的技術存量水平,縮小了與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并改善了本國的技術能力,更為重要的是在動態意義上通過各種渠道和機制促使本國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創新機制的形成,為趕超發達國家提供了某種可能性。

三、國際技術貿易對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影響及機制

國際技術貿易既是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組成,也是國際技術轉讓的主要形式之一。國際技術貿易的主要方式包括:許可證貿易、咨詢服務和技術服務、合作生產。二次世界大戰后,特別是近二十年來,國際技術貿易格局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呈現出許多新的發展趨勢:其一,國際技術貿易日趨活躍,規模不斷擴大??萍歼M步以及技術信息的傳播加快,促進了國際技術貿易的發展。其二,技術轉讓“軟化”。純知識或信息形態的軟件技術轉讓,如專利、專有技術、技術情報等等,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其三,國際技術貿易格局呈現多極化,但發展不平衡。由于技術水平的差異等原因,國際技術貿易主要在發達國家之間進行,發達國家在技術出口中一直處于壟斷地位。其四,跨國公司在國際技術貿易中占有重要地位。長期以來,跨國公司控制了相當份額的國際技術貿易;此外,跨國公司以技術輸出帶動資本輸出和商品輸出,改變了以往對發展中國家單純的資本輸出。

影響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主要因素包括發展中國家創新的技術能力以及創新誘導的反應機制等。而國際技術貿易(技術引進)對提高發展中國的技術能力、改善創新誘導的反應機制都有重要的作用,并最終影響到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能力和水平。

1、國際技術貿易與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能力

技術能力是一種存量,它是歷史積累的結果。技術能力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有形的技術能力,表現為創新主體技術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隱含的技術能力,表現為創新主體的成員所擁有的知識、技術技能以及組織經驗等。就國家而言,常常表現為一國人力資本存量的多寡;就企業而言,具體表現為企業員工所擁有的技術技能以及組織經驗。

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技術貿易直接引進技術,能夠提高本國兩方面的技術能力,并最終影響到本國的技術創新能力。首先,通過國際技術貿易引進技術,無論引進的是成套生產設備等硬件,還是專利技術等軟件,都直接提高了本國的技術存量水平,從而也提高了該國有形的技術能力。其次,通過國際技術貿易引進技術也能提高發展中國家隱含的技術能力,因為技術的引進常常伴隨著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員工對新技術的學習、掌握的過程。比如,企業在引進技術項目時一般都要求附帶的現場指導和培訓計劃,企業員工可以通過接受培訓和技術應用的實踐消化吸收引進的技術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的技術能力。所有隱含在企業員工身上的技術能力的加總就等于一國隱含的技術能力,也就是說,技術引進通過促使企業員工學習、掌握新技術而增強了一國的技術能力。反過來,這些技術能力又為發展中國家以后的技術引進以及在此基礎上的二次技術創新奠定基礎。

2、國際技術貿易與發展中國家的創新誘導反應機制

國際技術貿易并非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或經濟活動,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種融經濟、技術、科學文化、甚至政治為一體的復雜過程。譬如說,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屬于技術貿易的范疇)進入中國市場,它首先要從國家有關部門獲得市場準入的許可,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問題;它要尋找合作伙伴,考慮投資的成本收益問題,這是經濟方面的問題;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內在固有具有的企業文化、經營文化會影響到眾多的消費者的消費習慣,這是文化方面的問題;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新穎有效的特許經營方式被眾多的國內廠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國的連鎖經營熱潮,這是很重要的一種制度性創新。因此,國際技術貿易的影響是很復雜的,不僅僅是簡單的技術引進而已,換句話說,國際技術貿易具有很強的“外部效應”。從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角度而言,國際技術貿易的外部效應主要表現在它改變創新主體的內在意識,并改善創新主體內外部的制度環境,從而使得發展國家創新誘導的反應機制更加靈敏,最終改善發展中國家的創新機制和創新能力。

首先,國際技術貿易能夠改變發展中國家創新意識缺乏的狀況。很多發展中國家表現出一種維持傳統和穩定為主調的社會意識結構,普遍缺乏創新意識。借用結構主義的觀點,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創新常常會陷入“累積因果關系”的惡性循環之中,也就是說技術創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滯發展。而這種惡性循環是內在力量所無法克服的,這時候需要一種外在的推動力量,使其能夠跳出這種惡性循環,而國際技術貿易可以看作是這樣一種外在的力量,這種力量首先改變的是創新意識方面的問題。正像上述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的例子一樣,技術的引進帶來了消費者消費習慣的新變化,先進的經營模式所具有的明顯優勢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終導致整個行業經營模式的創新。顯然,在這一過程當中,企業和個人都經歷了一次思維方式的轉變,從認識、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情況進行二次創新,這種普遍性的思維方式的轉變意味著一個國家創新意識的興起。這對發展中國家的創新機制形成和創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義,因為只有具備創新意識的國家,政府才會對技術創新給予充分的重視,并為技術創新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和環境;企業具有創新意識,才會留意技術創新的市場需求,并且投入充分的資源進行R&D活動,將潛在需求轉化為實際收益;消費者具有創新意識,才可能接受創新產品,進而形成潛在的技術創新需求。

其次,國際技術貿易能夠改善創新主體內外部的制度環境,促使發展中國家創新誘導反應機制的靈敏化。從引進技術的企業來說,為了充分利用引進的技術常常需要在企業的組織管理方面做出較大轉變和創新,也就要改變企業內部的制度環境,比如說企業為了利用維護一套價值昂貴的生產線,需要新建立專門的技術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維修和改進,同時加強企業對員工的技術培訓制度,這些制度性的轉變和創新都有利于企業進一步的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在國家層次,政府為了保證技術引進的順利實施,需要建立專門的技術金融制度以確保技術引進的配套資金。而且在國際通行的知識產權保護觀念下,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技術貿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專利制度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否則,就難以從國際市場上引進技術,即使能夠引進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為缺乏知識產權的保護將損害技術出讓方的利益。也就是說,國際技術貿易客觀上提出了對發展國家改善技術創新制度環境的要求,而這種要求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創新主體更好地對創新的市場需求作出正確的反應,最終有助于改善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機制,并提高其水平。

四、基本結論

技術貿易論文范文6

論文摘要:風險規避是出口企業進行國際貿易時所要考慮的重中之重的問題,貿易術語和國際貿易風險規避有著密切的關系就貿易術語和某些國際貿易風險規避的關系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國際貿易術語是為了適應買賣雙方相隔遙遠,分屬不同國家的特點而產生,明確了買賣雙方的責任,費用,風險,合理運用各種貿易術語來規避國際貿易中的風險是出口企業風險管理的手段之~。

一、貿易術語和貨物損失風險規避的關系

《INc0TERMs2000)中對4組貿易術語的解釋里都提到“風險在買賣雙方之間轉移,這里的“風險”指的就是貨物損失的風險,如CIF術語,買賣雙方風險轉移的界限是貨物越過船舷。采用此種貿易術語時,賣方要承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貨物損失風險。也就是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發生的全部貨物損失(包括貨物由工廠至倉庫或者碼頭的運輸過程中,在集裝箱堆場或碼頭的存儲過程中,由碼頭裝船越過船舷之前時所發生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按照賣方承擔的貨物損失風險由小到大劃分,貿易術語變化趨勢依次為Exw—FCA,CPT,CIP—FAS—FOB,CFR,CIF—DAF._DEs—DEQ~DDU,DDP。出口企業在選擇貿易術語的時候,首先要清楚地了解各種貿易術語的具體解釋和風險轉移的界限,結合貿易的現實情況,如市場情況,談判力量對比,商品性質,運輸條件等,爭取采用賣方承擔貨物損失風險相對較小的E,F,C組術語……盡量避免采用D組術語。

在保險公司承保范圍內,積極投保,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是有效地避免貨物損失風險的一種手段,如采用CIF術語的時候,賣方可以針對越過船舷之前的貨物損失風險,尤其是賣方所在地距離裝運港比較遠的情況下。在裝船前向保險公司投‘裝船前險”,也稱國內運輸險。針對裝運港至目的港航程較遠,途徑國家政局不穩,沿途海盜多,氣候變化大等情況,合理投保相應的國際貨運險,以規避貨物損失的風險。保險會增加賣方的成本,賣方在報價時,要把這塊成本考慮進去。如果客人的條件許可,賣方也可以考慮改變CIF貿易術語,改用諸如FCA,CPT或CIP,這樣貨物風險可在貨交第一承運人的時候就轉移,減少了貨物損失的風險。

二、貿易術語和貿易政策變動風險規避的關系

國際貿易顧名思義,肯定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出口企業因此必然受到國內貿易政策和國際貿易政策的影響,如關稅政策,貿易管制政策,貿易保護政策等,這些政策及其變化都會給出口企業帶來風險。如歐委會2009年6月3O日了關于玩具安全的新指令,新指令的條款增加到了57個,具體變化內容包括更加嚴格的安全要求,警告標識和生產者責任,產品認證程序和成員國市場監督等,如果出口企業不熟悉上述貿易保護政策變化,提供不出相關證書,其后果就是貨物進關受阻,釀成巨大經濟損失。出口企業規避政策變動風險的重點在于熟悉及隨時關注國內、國際相關貿易政策,能夠有能力對政策的變動做出相應的調整。在貿易術語的選擇時,對于DDP這樣的術語,鑒于其對賣方的超高要求(該術語要求賣方負責進口清關,要求賣方熟悉進口國清關程序和政策以及相應的變動)一般出口企業可以把它忘掉。

另一方面出口企業應該清楚在交易所采用的貿易術語下自己承擔的責任中哪些受貿易政策變動的影響較大,這種變動會導致較大風險的。如采用FOB,CIF,CNF這樣的貿易術語,出口企業必須負責出口清關,提交單據,出口企業就必須對出口許可證,配額政策,商品的檢驗檢測和認證制度及其變動很熟悉,哪些商品要許可證,哪些商品要主動配額,哪些商品要被動配額,要和不要出口許可證和配額的商品有沒有變動,申請許可證或配額的渠道,商品需要通過什么樣的檢測和認證,檢測標準和要求有沒有更新,何時提供檢測,何時能拿到的檢測報告,在哪檢測等,你不了解這些貿易管制政策及其變動,會直接影響到出口清關是否及時、客人進口清關是否順利,進而影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安全收匯。

無論選擇什么樣的貿易術語,貿易政策對其的影響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出口企業要做到盡可能熟悉相關的國內和國際貿易政策,要注重積累和構建應對政策變動的資源,能力,渠道,比如說和客人,商檢部門,相關的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密切的聯系,政策如有變動,就可以第一時間了解詳情,做出正確的應對之策。

三、貿易術語和價格變動風險規避的關系

出口企業簽訂貿易合同之后,從備貨到最后交貨收匯過程漫長,期間有很多因素都會影響出口企業的成交價格,最終影響訂單的利潤。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包括生產要素價格,生產資料價格、流通費用、匯率等,這些要素價格的變動都會影響出口企業品的成交價格。貿易術語是出口成交價格的組成部分,出口企業可以通過合理選擇恰當的貿易術語來規避一些要素價格對成交價格的影響,如在國際石油價格波動比較厲害的時候或是市場好轉,出口貨物數量節節攀升的時候,國外運費也隨之頻繁變化。

出口企業如果不能正確估算運費,就可以選擇不含運費的價格術語(如FOB,FCA),把運費變動的風險轉移給買方,如在本國貨幣不斷升值的情況下,采用EXW,FCA,CPT這類術語,可以實現相對較早交貨,相對應可以較早收匯,避免匯兌損失。在選擇貿易術語時,出口企業覺得自己不好把握某些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時,可以采用相對簡單的貿易術語,把一些不確定因素造成的風險轉移給對方,自己控制能夠控制的成本。

四、貿易術語和收匯風險規避的關系

在國際貿易風險中,最大的風險之一就是收匯風險,能否安全收匯是業務的關鍵,如何規避收匯風險成為出口企業洽談及簽訂合同時所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貿易術語的合理選擇與規避收匯風險有密切聯系,以EXW術語為例,賣方在工廠(倉庫)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即完成了交貨。收匯方法一般有發貨前付款和發貨后付款。對于發貨前付款,對出口企業來說最穩妥的做法是買方生產前支付預付款,發貨前付清所有貨款。客人一般只在最初幾單或者定單金額較小的情況下,會接受此支付方式,一旦生意步入軌道或者定單金額加大,很少有客人愿意使用此種支付方式,這占用客人資金,不利于客人資金周轉,損失利息,也不利于客人控制出口企業,如果發生一些意外變化,客人有更大余地應對。鑒于這些原因,客人都會或多或少的要求一部分貨款放帳,這樣就會出現貨交了,款沒收齊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出口企業可以準備風險準備金,萬一剩余款項收不回來,用準備金沖抵。

針對放帳,投保信用險,投保只能是減少損失,保費高昂。如果出口企業堅持款清發貨,客人有可能以后就不再找你做了或者設置種種條件,如貨要客人的驗貨機構檢驗合格才能發貨,這種檢驗是非常苛刻和嚴格,一般都會挑出毛病,雖然這時貨物在買方手里,卻可能出現貨做出來了而客人不要貨或者要求降價等情況。這時候出口企業就極其被動。對于發貨后付款,收匯風險更大,很可能財貨兩空,沒有一種結匯方式可以說是安全,完全就看客人的信譽和自身承擔風險的能力。雖然投保信用險可以挽回部分損失,但企業要付出巨大成本。對出口企業來說采用EXW術語,雖然承擔的責任和貨物損失的風險最小,選擇這個術語出口企業擁有的貨權轉移時間最早,承擔的收匯風險最大。EXW貿易術語一般不是出口企業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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