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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方案的調整范文1
第二條本準則所稱審計方案,是指審計機關為了能夠順利完成審計任務,達到預期審計目的,在實施審計前對審計工作所作的計劃和安排。
第三條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前,應當制定審計方案。
第四條審計方案包括審計工作方案和審計實施方案。
審計工作方案是審計機關為了統一組織多個審計組對部門、行業或者專項資金等審計項目實施審計而制定的總體工作計劃。
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組為了完成審計項目任務,從發送審計通知書到處理審計報告全部過程的工作安排。當一個審計項目涉及單位多,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量大時,審計組為了完成審計實施方案所規定的審計目標,可以對不同的審計事項制定若干具體實施步驟和方法。
第五條審計機關應當根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安排和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對審計的組織方式、分工、協作、匯總、處理等事項作出規定,提出要求。
第六條審計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審計工作目標;
(二)審計范圍;
(三)審計對象;
(四)審計內容與重點;
(五)審計組織與分工;
(六)工作要求。
第七條審計工作方案由負責審計項目組織工作的審計機關編制,并下達到具體承擔審計任務的審計機關執行。
第八條審計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編制的依據;
(二)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和基本情況;
(三)審計的目標;
(四)審計的范圍、內容和重點;
(五)重要性的確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
(六)預定的審計工作起訖日期;
(七)審計組組長、審計組成員及其分工;
(八)編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關內容。
第九條審計實施方案由審計組編制,經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報審計機關主管領導批準后,由審計組負責實施。
第十條審計組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前,應當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下列情況,并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一)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情況;
(二)職責范圍或者業務經營范圍;
(三)銀行賬戶、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的紙質和電子會計資料;
(四)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
(五)財務會計機構及其工作情況;
(六)相關的內部控制及其執行情況;
(七)相關的重要會議記錄和有關的文件;
(八)與審計工作有關的電子數據、數據結構文檔;
(九)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
第十一條審計組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應當收集、了解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資料。
第十二條審計組對曾經審計過的單位,應當注意查閱了解過去審計的情況,利用原有的審計檔案資料。
第十三條審計組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應當運用重要性和謹慎性原則,在評估審計風險的基礎上,圍繞審計目標確定審計的范圍、內容、步驟和方法。
第十四條審計機關和審計組在實施審計時,如果由于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或者其他原因,認為需要對審計工作方案進行調整的,需報經原制定機關批準。
第十五條審計組在實施審計時,應當對被審計單位相關內部控制進行測試、分析和評價,進一步確定審計重點、步驟和方法,必要時可以調整審計實施方案。
第十六條審計組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如果發現審計實施方案中有不適應實際需要的內容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按照規定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十七條審計組調整審計實施方案時,應當向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說明調整理由,提出調整建議,一般事項報經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實施,重要事項報經審計機關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十八條審計組在特殊情況下不能按照前條規定辦理調整審計實施方案審批手續的,可以口頭請示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或者審計機關主管領導同意后,調整并實施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結束時,審計組應當及時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審計機關應當將審計工作方案歸入制定機關的文書檔案,將審計實施方案及其編制、調整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歸入審計檔案。
審計方案的調整范文2
[關鍵詞]內部審計;實施方案;作用;注意問題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31-0076-02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是內審人員在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有了初步了解和調查的基礎上,對現場審計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所形成的書面文件,主要是通過嚴謹的審計步驟來收集與審計目標相關的證據,以實現審計總目標。對內部審計人員來說,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是指導內審工作有效進行的書面指令,指明了審計的工作方向和步驟,為內部審計人員有效地進行現場檢查和評價活動提供行動指南。同時,內部審計實施方案又是內部審計人員在現場審計過程中實現自我控制的一種手段,保證以效率和效果的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達到審計目標,完成審計任務。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是開展審計工作的必要步驟,也是實現審計目標,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措施。一份有針對性的、重點突出的、安排合理的審計實施方案,可以對審計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1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的作用
1.1 是督促現場審計按指令進行,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的工具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是指導內部審計機構和內審人員完成審計任務的重要文件,通過審計實施方案,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全面把握審計工作的整體部署,認真研究準備階段所掌握的信息,確定審計目標和審計范圍,明確審計任務和目的。在審計實施階段,審計人員將實際工作與方案進行比較,從而衡量工作進程與質量,掌握已經完成的和尚需集中精力完成的工作內容,督促審計人員有步驟、有秩序地開展工作,使其在整個現場審計過程中實現自我控制和自我指導,最終圓滿完成審計任務。
1.2 是科學調配審計資源、合理調整審計時間和考核審計工作質量的依據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的確定進一步明確了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和審計步驟,對完成方案中規定的每一部分工作內容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和時間可以較為準確的估計。據此,就能有針對性地分配審計人員、預計審計時間、統籌安排有關事項,以便控制審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內部審計業務管理,考核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從而有利于調動內部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提升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和榮譽感。
1.3 是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內部審計實施方案能夠指導內部審計人員實地收集與審計目標相關的、充分的、可靠的、有效的審計證據,保證審計步驟和方法被充分實施和使用,降低因遺忘重要工作步驟而未能揭示重大問題的風險。
1.4 是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必要措施
實施良好的審計方案可以使內部審計人員從被審單位錯綜復雜的信息迷宮里擺脫出來,避免在大量枝節問題上糾纏不清,將時間和精力集中于風險較大或可能存在重大問題的領域,強化對之檢查和評價的深度和力度。由此,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審計工作,但能夠保證工作質量符合質量控制的要求,高效率地完成審計任務,以更經濟有效的方式實現審計目標,達到審計目的。
2 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應注意的問題
2.1 認真做好審前調查,確定審計目標
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就是要將已經確定的審計目標、范圍和準備執行的具體步驟、方法,以書面形式表現出來。審前調查是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的出發點,是內審人員在審計之前到被審計單位調查了解基本情況,索取會計報表、銀行賬戶情況表,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等資料,通過查閱有關文件檔案,與管理人員討論經營活動、實地觀察作業現場和操作過程,據此進行簡單的審計測試和分析性檢查,對被審單位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發展趨勢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做到胸中有數,為綜合所獲信息、確定審計目標和重點范圍打下基礎。編制審計方案之前,內部審計人員應對被審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了解,熟悉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取得對被審計活動的充分認識,掌握實施審計的具體工作量,進而對被審計事項的風險進行評估,對計劃階段的工作成果進行符合邏輯的分析判斷和總結,為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提供足夠的信息和根據。
2.2 區別不同類型項目,分類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
內部審計的類型主要分為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金執行情況審計、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等,各種類型的內部審計既有共同之處,也有各自的特征和要求。在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之前,一定要注意分清審計類型,根據各類型的性質與特征,確定審計范圍和重點。例如,單位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兩者雖然在內容上有很多共同之處,但也存在差異。財務審計的范圍主要是針對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而言,而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則相對要寬一些,不僅包括單位財務收支活動,還包括有關單位投資、籌資、資產轉讓等重大經濟決策活動,兩者的范圍和重點都不同。因此,對不同類型的審計項目,應編制的審計方案在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上都要有所不同,分別體現各自的特點和要求,以更好地滿足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
2.3 在總方案中編制分項目、分步驟的內部審計實施方案
大型的、復雜的、時間跨度長的審計項目,由于頭緒多、情況復雜,審前調查難以全面、真實地摸清具體情況,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就難免有疏漏和重點不突出等問題,雖然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可以調整,但調整的內容過多,則審計方案編制的作用和意義就大打折扣。因此,在編制審計方案時,不僅要在審計實施前編制總體工作方案,在審計過程中對一些重點資金、明細項目,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工作思路,編制分項目、分步驟的審計實施方案,以增強審計方案的可操作性,更好地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2.4 注重審計范圍、目標、程序的確定及人員分配和時間預計
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實施方案由文字和表格組成,編制流程一般包括四部分:一是調查、收集并整理資料;二是分析風險、確定審計范圍和目標;三是制定相應審計程序(步驟、方法);四是審計資源(人員、時間)的分工安排。內部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方案時應予認真研究和確認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2.4.1 運用重要性概念確定審計范圍
任何一個單位都有許多相互聯系的活動和極其復雜的業務處理過程。要全面審計其中的每一個方面和環節,將花費大量的時間和資源。緊張的內審人力資源使內部審計工作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每一項活動進行全面徹底的檢查和評價。因此,內部審計范圍只能側重于重點領域或重要事項,具體應根據在準備過程中所獲得的信息,尤其是現場調查的結果,視控制狀況、風險高低和重要性來確定。不同階層的人員,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各方面的重要性所持的態度和觀點有所不同,對內部審計人員來說,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所有重要方面,以及企業管理當局關心或提出具體要求的任何方面都具有重要性。為了有效地進行審計,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在現場審計中不斷地評判審計測試和審計步驟的實施結果,并根據其結論反復估價預定的審計范圍是否適當,是否存在遺漏重要性事項的可能性。由于審計初期與審計實施過程中對有關事項重要性認識的差異,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在現場審計過程中不斷按照重要性指標確定審計范圍,這也是審計實施方案需要在現場審計過程中加以修改或補充的原因所在。
2.4.2 制定明確的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內部審計人員為達到審計目的所要完成的工作,具體的審計目標應根據準備工作的結果,側重于對組織目標實現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或已經揭示潛在或實際存在問題的重要事項。審計目標與被審計活動的目的是緊密相關的,例如,管理部門要求職員經濟有效地使用資源,這是與資源使用相關活動的目的,而與之相應的審計目標則是確定資源是否得到了經濟有效地使用。因此,具體的審計目標是針對某項業務活動的目的而設計的。編制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時,必須為既定審計范圍內的每一部分擬訂明確的審計目標。
2.4.3 確定詳細、具體的審計步驟和方法
審計步驟是指導現場審計達到審計目的的一套具體行動措施,是審計方案的核心內容。審計方法是為了獲取充分的、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實現有關具體審計目的所應采取的審計手段。在確定了審計范圍和審計目標之后,內部審計人員應繼而確定具體的審計步驟和采用的審計方法。
審計步驟與方法應適合特定的審計目標,并覆蓋整個已確定的審計范圍,內容應詳細具體,具有可操作性,可以滿足完成現場審計的需求。方案中確定的審計步驟和方法能夠反映收集證據的手段和評價證據的方法,并能保證所收集的信息能夠充分、準確地支持審計結論。
2.4.4 科學分配審計人員,合理預計審計時間
科學分配審計人員、合理預計審計時間對于保證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進度,提高審計效率很重要。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以審計事項及其具體審計目標為依據,按照內審人員各自的經驗、業務熟練程度、專業技能及職業道德水平等因素,以及均衡工作量的要求進行業務分工,確保每一項審計事項及其每一個具體審計目標責任到人。并根據以往的審計經驗和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以確保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效率為原則,運用職業判斷確定各審計事項的耗時量。
為了防止意外情況對審計進程的沖擊,在確定審計人員配備和審計起止時間時,應當留有適當的余地。
一般而言,一份結構合理、內容完整的內部審計實施方案有利于減少內審人員所在的現場審計時間,降低審計費用,提高審計效率。它不僅反映了審計準備工作的成果,而且是內部審計人員對所了解的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判斷和評價的智慧結晶,反映了審計人員的工作思路。在實際運用中,內部審計人員應該根據現場審計所掌握的情況,經審計管理人員同意,對實施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和補充,以適應變化了的審計環境。
參考文獻:
審計方案的調整范文3
關鍵詞:企業 強化 預算審計
隨著企業的發展,企業預算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日漸突出,下面本文對怎樣加強企業的預算審計工作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企業預算審計的含義和意義
企業預算審計其實是管理審計的一個重要分支,是對企業預算管理全過程的審計活動。它主要是通過審查評價預算管理的效率、效果性,促進提高預算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各生產力要素的充分發揮,幫助改善預算管理,以提高組織的效益。它以使預算管理更為科學為目標,它的主要內容是對企業預算管理的效率、效果性等進行評價。說到底,企業預算審計就是一項管理審計性質工作。預算審計通過對企業預算的編制、執行與控制、考評與激勵情況的審計和分析,揭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并通過審計整改規范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促進預算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通過預算審計還能夠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有利于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保障資金安全,維護企業權益,最終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由此可見,企業預算審計的目的不在于檢驗預算是否準確,而在于通過預算管理審計,使企業預算管理真正實現合理性,效益性以及科學性。
二、強化企業預算審計的方法和措施
(一)編制科學、合理、有效的審計方案
審計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基礎和靈魂,一個目標明確、內容翔實、重點突出、科學合理的審計方案,對全面指導審計工作、規范實施程序、提高審計質量起到關鍵性作用。制定切實可行的預算審計方案,對于規范預算審計行為,提高預算審計效率,提升預算審計質量,規避預算審計風險,具有重要意義。審計方案應當做到審計目標可行,審計內容明確,重點突出,人員分工合理,各項工作措施、要求和時間安排恰當,審計步驟和方法操作性強。在具體的預算審計實踐過程當中,審計方案內容的編制可有以下參考:
1、企業預算審計的目標
預算審計目標定位于:通過對企業預算管理狀況進行審計,以對企業的預算管理是否合理、規范、有效進行審查與評價,從而令企業預算管理更具科學性。
2、企業預算審計范圍
和預算的編制、執行以及分析、調整、考核所關聯的所有被審單位生產經營活動。
3、企業預算審計依據
相關的法律法規、全部經過審批的預算、調整預算情況、預算執行報告和與實施預算配套的各項考核制度、標準等資料;其次是取得與預算執行相關情況的資料,主要包括:業務、市場、財務、政策等方面的資料。
4、企業預算審計的重點內容
(1)預算管理制度制定及執行情況的檢查
檢查是否建立了預算管理制度,所建立的制度是不是完善,制度是否涵蓋了預算管理的所有環節、各項制度之間以及與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等;檢查被審單位預算委員會的成立情況,如是否有相關規定,分工是否明確,作用的發揮狀況,事實證據是否具備等。
(2)對預算編制狀況的檢查
檢查年度預算預算編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有關政策,編制依據是不是充足,是否科學,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標準是不是適當,是不是將經營中的所有收支都納入了預算的范圍,支出結構是否優化合理。
(3)對預算分解狀況的檢查
檢查執行預算的責任制度是不是已經建立,是不是將各預算指標層層分解,是不是切實落實至責任單位,預算分解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只講形式主義。
(4)對預算調整狀況的檢查
檢查預算調整是否經過了審批程序,是否具有合法性,預算偏差能否及時發現并加以調整,預算隨著企業經營外部環境的變化而發生調整的,調整幅度的制定是否恰當,對預算進行的調整是不是科學合理。
(5)對預算執行控制狀況的檢查
檢查有沒有嚴格執行年度預算,確認預算執行報告的金額和審批程序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對于預算是否進行了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時,有沒有資金使用不合理的狀況。
(6)對預算考核狀況的檢查
有沒有科學可行的賞罰考核制度及激勵、約束制度。在預算末期,被審單位有沒有嚴格考核預算執行狀況。
(7)對預算實行效果狀況的檢查
檢查被審單位的預算投入是不是合理必要,投入所起的作用有多大,是不是能夠實現預期效果,有沒有存在嚴重浪費等現象。
5、審計人員分工
審計人員分工配備方面。第一是要選好審計主審,選擇的標準是事業心強,政治素質及組織能力強,并對預算審計業務十分精通。第二是按便于發揮審計組每個審計成員業務專長的原則對審計組成員進行合理搭配,實現最優組合。最后,依審計組人員各自優勢,對項目各個方面開展審計分工工作,具體過程中,要相互信息互通、經驗交流。
(二)強化企業預算審計實施的方法手段
1、強化對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及執行狀況進行審計的方法
檢查預算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預算編制說明及策略、預算編制流程及責任分工、預算考核指標及說明,以及與預算管理制度相關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等預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關注現行預算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和權限設置是否符合管理實際以及控制風險的要求。審閱預算管理制度、預算委員會各項記錄,財務經營策略等各種資料,充分理解分析其中內容,再根據有關標準對被審單位是否具備相關制度和辦法等進行檢查。
2、強化對年度預算編制狀況進行審計的方法
通過對被審單位編制的年度預算報告以及與之有關的資料進行檢查,審計被審單位是不是具備充足的依據進行年度預算編制,所定的標準是不是合理。并對比查看財務報表,分析是不是存在漏編現象。
審計方案的調整范文4
「關鍵詞審計 信息技術 審計管理 科學化
我國審計機關成立二十年來,審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積累了寶貴經驗。但從總體上說,我國審計工作仍然處于初級階段,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審計工作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尤其在審計基礎工作方面存在一些問題。近來審計署下發的審計工作規劃中提出,今后五年審計工作的總體目標是,以審計創新為動力,以提升審計成果質量為核心,以加強審計業務管理為基礎,以"人、法、技"建設為保障,全面提高審計工作水平,基本實現審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在當前的信息環境下,開發審計項目管理軟件,運用信息技術實現審計管理的科學化。
一、開發審計項目管理系統的必要性
(一)落實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
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李審計長指出提高審計質量一是靠審計人員的素質,更重要的是依靠審計工作的規范化。自1994年審計法頒布以來,先后了38項審計規范和15個審計準則,其中一部分規范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做了詳細的規定,但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并未能嚴格遵守審計質量控制規范,其審計行為隨意性很大,如: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前未進行系統的審前調查,審計實施方案的內容不具體,審計實施未嚴格遵照審計實施方案進行,審計工作底稿與其相應的審計證據關聯性不夠,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的要素填寫不規范、不完整,審計報告與審計工作底稿之間的內容不一致等等。的生命在于執行,在信息化條件下,將審計機關的審計質量控制規范,通過審計項目管理系統加以控制,確保了審計人員規范審計行為,提高了審計質量,防范了審計風險。
(二)保障審計項目科學管理的重要工具
審計項目管理主要包括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審計項目人力資源管理和審計項目信息資源管理三個方面:
1.審計機關的審計項目大多是行業性審計,項目大,所涉及的內容廣泛,參加的審計人員多,收集或編制的審計資料繁多,如何對審計項目科學管理變得越來越突出,在手工條件下,審計人員對這些龐大的審計項目的管理顯然有些力不從心。主要表現在:審計實施方案編制不能細化,普遍存在內容不具體,審計目標不明確,針對性不強,審計重點也不突出,審計人員分工混亂,導致現場審計盲目性大。有的是先審計后補方案,有的是審計工作調整了而審計實施方案并未調整,審計計劃的指導、規范和控制作用根本無法保證。利用審計項目管理系統就能很容易地實現審計項目的計劃管理,為審計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了保證。
2.在目前審計任務繁重與審計人員力量不足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的情況下,審計機關領導及項目負責人更加重視對審計人員合理調配。利用該系統可以掌握各審計人員的審計成果及進度情況,并及時按照審計重點調整審計力量,使審計工作達到預期的效果。同時在目前審計工作要求規范的情況下,文檔編制整理工作更加占用審計人員的大量時間,據有關部門顯示,審計人員有超過50%的時間是耗費在制定規劃、編寫工作底稿、復核工作底稿及準備報告上。該系統的文檔編制功能可以使審計人員提高工作效率,緩解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之間的矛盾。
3.目前審計機關審計成果的利用效率不高,主要原因是信息渠道不暢通,審計信息資源不能有效共享。而通過審計項目管理系統,審計人員可獲得自己所需要的項目信息或上報自己的審計情況;審計組長可對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并掌握審計進度情況;專職復核人員和業務部門負責人可對審計項目進行監督復核;本級審計機關領導對審計項目進行查詢、指導和監督。上級審計機關領導可對轄區內的審計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和查詢,并能便于領導掌握第一手的材料。還可對項目審計的全部資料進行歸檔,形成資料,完成信息資料的積累,便于審計機關在以后的審計中利用其成果,尤其是被審計單位連續審計時,對其以前年度審計資料的利用。
(三)為充分利用先進的審計技術和工作經驗提供平臺
1.手工條件下,審計項目的組織管理主要依靠項目負責人,審計項目的成功與否取決于項目負責人的經驗,而在實際審計工作中各審計人員之間的業務水平又參差不齊,這也必然了審計項目的工作質量和效率,審計風險很高。而將某些成熟的審計程序和審計人員的先進工作經驗或按照某行業的審計操作指南編制成模塊在審計項目管理系統中加以運用,用于指導項目負責人組織開展審計項目,指導審計人員對具體的審計事項進行審計,一方面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保證了審計工作質量。
2.當前我國的審計工作也正在發生變化,由帳戶基礎審計向制度基礎審計和風險基礎審計過渡,內部控制測試、審計抽樣、風險評估、機審計等一些先進的審計技術與方法也應在審計工作中加以。但在實際審計工作中除計算機審計輔助審計開發應用多一些外,其他的審計方法缺乏自覺的推廣應用。究其原因,主要是審計人員對這些新的審計方法還不熟悉,其次是這些審計方法在手工條件下比較煩瑣,效率不高。在審計項目管理系統中可以將這些審計方法編制成模塊,按照審計實施方案中計劃的審計步驟與方法,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加以應用,通過審計項目管理系統可將先進的審計技術方法和工作經驗與項目審計有機地結合為一體,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 設計審計項目管理軟件的功能特點
(一)全程控制,規范行為
以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為依據,將質量控制點部署于整個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由系統自動控制或提示的方式予以實現;并通過用戶權限管理,分級實施質量控制。
(二)調控進度,整合資源
根據審計實施方案規定的審計事項,進行分解和分配審計任務,明確審計項目進度計劃,掌握實際進度,進行評估,并提示調整人員分工和項目進度。
(三)記錄軌跡,落實責任
提供審計日記功能,與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相結合,全員、全過程記錄審計實施軌跡,清晰反映審計步驟和方法,落實責任。
(四)強化復核,保證質量
提供審計現場組長、業務部門和審計機關專職復核機構的三級復核子系統,使審計質量復核制度得以現場同步實現。
(五)多維查詢,決策支持
提供快捷、方便、靈活的檢索、查詢功能,審計機關領導和業務管理部門可以對審計項目進展、審計人員工作情況進行多角度的檢索、查詢,及時掌握一手資料,及時監督、指導審計工作,實現審計決策支持。
(六)統一歸檔,信息共享
系統對審計項目全部資料進行管理,建立審計項目數據關聯,統一打包歸檔,便于審計成果的利用,實現審計資料共享。
(七)制作模板,審計指導
根據審計操作指南及審計人員的工作經驗將各行業的審計內容及其相應的審計程序與方法制成模板,以便于審計人員在以后的審計工作中加以利用,切實指導審計人員實施審計,實現具體審計目標。
(八)提供平臺,方法調用
將內部控制測試、審計抽樣、風險評估、計算機輔助審計等先進的審計技術方法編成程序,通過該系統,根據審計事項調用不同的審計技術和方法,靈活多樣地實現審計目標。
三、審計項目管理軟件的主要功能
本系統是對審計項目的整個過程進行管理,適合于審計中各種角色的審計人員的使用。系統分為三大功能塊:現場審計子系統、領導查詢子系統和專職復核子系統,滿足不同角色的工作人員的需要。系統根據用戶的角色賦予不同的權限,從而實現對系統中不同操作的限制。其主要功能介紹如下:
(一) 審計現場管理
此項功能主要體現在現場審計管理子系統中,根據現場審計執行的每一步驟分別實現相關的功能。新建一個審計項目,錄入項目的相關,確定審計組長及參加項目的所有人員。
為審計項目準備資料,收集被審單位信息,確定審計重點,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另外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還可以對實施方案修改以形成補充方案和修訂稿。根據審計實施方案中的審計內容與重點、審計范圍等信息,編制審計任務,分配審計人員,確定任務起訖日期,任務負責任人。
任務分配完畢后,審計人員選擇任務進行資料收集,必須將每天的工作記錄于審計日記中,包括工作的內容,工作的方式。對當天未寫日記的審計人員,系統將予以提示并提供自動生成工作日記的功能。
審計人員將在審計實施的過程中發現與事項有關的及主要事實和情節記錄下來,編制審計證明材料,證據管理提供添加,修改等編輯功能。
根據系統提供工作底稿界面錄入工作底稿的相關內容,并對相關內容進行控制,工作底稿管理提供查看證據,查看工作底稿內容,修改工作底稿等功能;可根據審計事項對工作底稿進行匯總。
根據工作底稿編寫匯報材料,為編制審計報告作準備;編輯審計報告;查看審計文書的執行情況及執行的相關證據,并對其行情況進行控制。
本系統還將提供歸檔的資源樹讓工作人員選擇相應的需要歸檔的文檔和編制統計臺帳。
審計組組長和業務處長可將編寫的工作底稿逐一復核,填寫復核意見。
(二)領導查詢
這項功能中主要是為領導查詢項目的進展情況服務的,可根據項目的年度,行業等信息進行查詢,將查詢所得的項目基本情況用列表的方式體現,同時用柱狀圖來顯示每一項目的進展情況;也可打開統計臺帳的EXCEL文件查詢各項定性數據,并提供根據定性內容反查相關的工作底稿,證據,附件等內容,從而實現責任源頭;還可通過資源樹展現當前整個項目的文檔情況。
(三) 專職復核
這項功能是單獨為專職復核人員提供的一個子系統,它為審計專職復核提供了很好的管理和質量控制。
專職復核人員檢查與確認復核資料的完整性,在復核實施中的每一項復核事項都需要檢索查看相關文檔,包括目標落實復核﹑事項事實復核﹑結論依據復核﹑處理處罰復核和審計程序復核。
復核結束后進行復核底稿匯總﹑復核意見書初審﹑符合意見書征求意見和復核報告修改功能。對復核意見書簽署意見并審定,然后自動發送至業務部門和分管領導,最后將復核過程中編寫的文檔進行歸檔。
(四) 文檔管理
在審計過程的每一階段都會產生各種各樣的文檔,若將這些文檔散落在各個階段中則顯得比較雜亂。在本系統中我們采用類似于windows中資源管理器的形式,用資源樹的形式來管理這些文檔,該資源樹囊括了審計項目中使用的的所有文檔,包括從審計立項到歸檔過程中全部的現有文檔。包括立項資料﹑審前準備資料﹑審前實施資料﹑審計終結資料﹑復核資料和其他資料。
審前調查文檔資源樹用于記錄審前調查需要的被審計單位信息的相關文檔。
歸檔資源樹根據歸檔的需求,將項目文檔資源樹中的相應內容歸入相應歸檔文件夾中。
審計方案的調整范文5
【摘要】
投資審計是指對金融部門投資的財務活動以及投資效益所進行的審計,投資審計工作是目前審計機關的主要任務之一。一方面分析了審計工作在審計機關中存在的問題,另一方面提出了提高審計工作的方法,
【關鍵詞】
投資審計;審計機關;問題;對策
一、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審計人員專業知識結構單一,建設管理經驗不足,獨立開展投資審計難
工程項目建設的特點及項目建設管理流程,決定了工程項目建設審計的綜合性、復雜性、廣泛性、階段性,對審計人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層審計機關雖然開展了對工程審計的培訓,但僅限于房屋建筑類造價和建設基本知識的培訓,對工程項目管理、施工管理流程知之甚少,同時缺乏相應項目建設管理經驗,理論與實際聯系的不夠,且建設項目涉及行業廣,各行業都有自已的建設流程、項目管理和造價定額,對審計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經驗判斷要求更高,對于基層審計機關來講,獨立開展投資審計難度大,難以對投資審計項目進行復核控制。
2.造價咨詢機構良莠不齊,管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不完善,審計風險大
目前一些審計機關為解決投資審計能力不足的問題,基本上都與造價咨詢機構進行了合作,但由于造價咨詢機構的業務能力和職業素養的不同,對審計的結果影響較大,雖然這些審計機關對聘請造價咨詢機構參與審計提出了一些要求,但尚未制訂完善相關的管理流程和業務操作程序、風險控制、審理復核等制度規范。
3.建設專業技術人員缺乏,造價核算管理不到位,加大審計難度
由于建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管理不到位,很容易造成攔標價控制不完整、不規范,建設項目資料不完整、前后不一致,隱蔽工程簽證不齊全、不完整,工程量計量不準確,結算時隨意調整主材結算單價等情況,在進行竣工結算審計時,認定工程量、材料價格的工作量很大,且爭議較大,難以準確核定工程造價。
4.以竣工結算審計為主,向前置審計為主邁進,拓展績效審計
基層審計機關的投資審計以竣工結算審計為主,由于建設單位存在前期工作不細致,未進行地質勘測、設計粗糙、預算編制偏高、招投標走過場、攔標價控制不嚴等情況,而竣工結算審計為事后審計,對造價控制難以達到預期效果;設計階段是生成和確定工程造價的重要階段,因此設計方案是否合理,預算編制是否科學,決定了工程造價的高低,只有積極開展前置審計,從源頭上對造價進行控制,并拓展績效評價。
二、提高審計工作的策略
1.重視審前調查,突出審計質量控制的前期預警作用
首先,在審前調查階段要做好資料收集,對工程項目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了解,收集與該工程造價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建設程序資料。其次,工程審計人員要從以下方面進行審前調查:查看建設單位方案、可研報告、征用土地以及項目報批手續等有關資料是否完備,基建項目辦事程序是否規范,建設單位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建設管理制度、各項合同、投資概(預)算執行情況,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是否合規、是否到位;進行現場勘查,以便形成對工程項目現場的初步認識,對竣工決算報表、結算資料、財務資料及招投標資料進行預審,分析投資額的構成、性質和比例,審查項目變更資料,了解設計變更的內容;調查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的采購供應、工程量計量及結算控制等管理情況。最后,了解與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相關的資料、情況及特點,廣泛收集該行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準則,了解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和分析以前年度的有關資料,發現該行業存在的問題,進而確定審計重點。
2.嚴格執行審理復核
審理復核是提高審計質量、減少審計風險的關鍵,是提高審計質量的保障。審計機關要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建設,制定好項目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和復核制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各自的權力和責任,促進工程審計人員各負其責、各擔風險。重點應該放在初步結果調整事項是否合理、合規,審計工作底稿及所附審計證據是否存在問題,以及相關工程經濟指標是否符合常規等大的、主要的方面。審理機構主要審理審計程序是否合規、審計定性是否準確、事實表達是否清楚、引(適)用的法律、法規是否正確、審計評價是否恰當、審計工作的規范等方面進行重點控制,以防止出現已有先例的法律訴訟失敗等情況。
3.把審計方案的指導性和操作性貫穿審計質量的全過程
工程審計人員要根據審前調查掌握的情況,認真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全面準確掌握公共工程項目的詳細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使制定出的審計實施方案具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審計實施方案既要有實現總體審計目標的全面性,又要注重從微觀入手,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目標分解時應盡量具體化,使審計人員容易理解和掌握,便于實際操作。一般來說應將審查立項決策、建設管理、工作量清單的準確性、合同內設計內容完成情況、設計變更的真實必要性、合同外工程結算情況、材料實際供應量的準確性、稅費繳納情況等作為重點審計內容。
4.創新投資審計方法
審計機關要積極探尋和應用審計工作新的方法和手段,為審計質量控制提供技術保障??茖W合理的制定年度審計計劃,確定審計重點,合理配置審計資源,廣泛引入計算機審計、內控測試、審計抽樣等技術和方法,提高審計的效率和效果,發揮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在建設領域中的“免疫系統”作用。審計方法是審計質量在技術應用上的切入點和突破口,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及先進的工程造價軟件等計算機輔助審計手段,盡量減少手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在套定額、取費、調整材料差價和人工費調整及自動計算、生成表格等方面,選擇適用的單位估價表、材料差價等模板,并通過計算機等先進技術手段防止某些審計人員企圖舞弊的風險,也有利于及時發現審計疑點,進而發掘深層次的問題;重視傳統審計方法的更新,根據傳統的審計分析方法結合現代計算機技術,綜合運用對比分析法、工料分析法、銀行核對法等審計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對重點項目實行派駐工程審計員制度,前移監督關口,同時聘請權威機構和相關專家進行聯合審計和分析評價,對定性指標無法直接計量與考核的,可通過專家評估的、抽樣調查、同類比較等方法,確保審計質量。
審計方案的調整范文6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審計項目計劃,是指審計機關按年度對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預先作出的統一安排。
審計項目計劃一般包含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項目、授權項目、領導交辦項目和自行安排項目等。
第三條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審計署負責管理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劃和署本級審計項目計劃,指導全國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分別負責本地區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
第四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依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發展綱要,嚴格執行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和審計準則,確保履行法定職責。
第五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緊緊圍繞政府工作中心,明確具體審計目標,合理選擇審計重點,注重提高審計成果的質量和水平。
第六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根據審計資源狀況,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統籌協調,合理均衡地安排任務,避免重復,減少交叉。
第七條審計機關編制審計項目計劃,除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外,應當在規定的審計管轄范圍內安排。
第八條上級審計機關直接審計下級審計機關審計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審計事項,要列入本級審計項目計劃,并及時通知有關地方審計機關。
第九條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劃,由署各專業審計司于每年11月提出安排意見,并填制統一印發的審計項目工作量測算報表,辦公廳匯總提出計劃草案,經審計長會議審定后下達。
署各專業審計司提出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意見,應在充分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地方審計機關和署各派出機構意見的基礎上,對擬安排審計項目的審計目標、重點內容、主要方法、實施時間、地域分布、所需審計人員數量和工作量等,進行詳細說明和測算,科學、合理、均衡地安排全年工作任務。
省級審計機關根據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授權審計項目和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地區審計項目計劃,于4月底前報審計署備案。
第十條審計項目計劃下達后,審計機關應當及時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前,有關審計組應當依據審計工作方案,結合實際情況編制審計實施方案。
審計署統一組織項目的審計工作方案,由署有關專業審計司編制,經審計長會議審定后下達。
地方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項目的審計工作方案,經廳(局)長會議研究確定。
第十一條授權審計項目計劃,由下級審計機關提出申請,報上級審計機關統一協調后依法審批。授權審計項目的確定,要從有效利用審計資源和有利于加強對上級所屬基層單位的審計監督出發,注意上下結合,重點解決一些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不斷提升審計成果的質量和水平,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第十二條審計署對中央審計項目的授權,實行統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則,一般在每年年初集中審批一次。省級審計機關應于每年1月底前向審計署提出授權審計的請示,同時抄送審計署有審計管轄權的派出機構。授權申請應說明審計或審計調查的目的、理由、范圍和內容等。署辦公廳負責匯總審核,統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報審計長審定后,批復地方審計機關執行。
第十三條中央審計項目只授權給省級審計機關,由省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實施。省級審計機關應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審計質量責任制,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準則以及授權審計通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確保審計質量。
第十四條審計署授權項目審計結束后,省級審計機關要及時向審計署報送審計情況綜合報告。審計署每年對上一年度授權審計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第十五條審計署每年有重點地對中央授權項目的審計質量進行抽查。對未按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或審計質量未能達到要求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并暫停對其授權。凡因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工作失職、瀆職等造成重大審計質量問題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地方審計機關授權審計項目計劃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級審計機關制定。
第十七條審計署派出機構在確保完成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基礎上,如確有余力,可在各自審計管轄范圍內,向署申報自行安排審計項目計劃。自行安排的審計項目必須有明確的審計目標,符合審計署確定的年度審計工作重點,并且從嚴加以控制。
第十八條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必須確保完成,不得擅自變更。如確有必要調整,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報批:
(一)審計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署有關專業審計司提出意見,送署辦公廳協調辦理,報署領導審批后,通知有關單位執行。
(二)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省級審計機關提出意見,報審計署審批。
(三)地方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下達計劃的審計機關審批。
(四)領導交辦項目及時報批、調整。
第十九條審計機關實行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報告制度。
審計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執行情況,由審計署有關專業審計司和省級審計機關分別于每年7月和次年2月向審計署提出上半年及全年計劃執行情況的綜合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計劃執行進度、審計的主要成果、計劃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與建議等。
第二十條各級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及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檢查和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計劃編報及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的及時性、完整性,計劃安排的科學性、合理性,計劃完成的質量和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