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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土地制度及其特點范文1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發展的動力機制探析
關于中國化民族政策的理性思考
《時輪根本略續》及其宇宙和諧論
《章嘉宗義》與《宗義寶鬘》的異同
明清與政治互動策略之比較
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關于土族歷史研究中幾個問題的反思
淺議土族信仰文化的多元性特征——以互助縣納家村廟會為例
鐵弗匈奴的族源、族稱及其流散
試述乙弗部鮮卑的族源及早期活動
康熙雍正時期青海駐軍考述
河湟邊地社會的軍戶家族——以西寧衛郭氏家族為個案
唐蕃古道大震關至鄯城段走向新考
試論歸降漢族知識分子與明清易代
漢代青海漆器述略
上古姜氏部族民俗遺存與春秋時期婦女從政關系試析
永靖儺舞戲的明代文化特色論
黃南保安屯堡文化及其特點
近代轉型時期西歐市民的人格建構
試論中西方女性主義文學批評的差異性
國家級精品課程簡介(一)《民族理論與政策》
民族政治發展研究的緣起、論域及展望
我校舉行“西海講壇”開壇儀式及首場講座
西部民族地區政企關系非正式制度訴求問題研究
新時期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二題
清朝與早期政治互動研究——以滿藏互使的派遣為中心
試論藏語借詞及其文化背景
藏族古代田徑運動的演變與發展述略
土族“於菟”祭祀與希臘酒神崇拜比較研究
淺議土族服飾的類型及特征
歷史上河湟地區回族與蒙古族的社會交往
青??徎刈逭Z言認同的調查報告——以化隆縣德恒隆鄉德一村為例
伊斯蘭教代治理念與回族重商精神
康熙、雍正年間的茶馬互市與民族關系
新時期民族問題研究二三題
社會資本對當前新疆民族關系的修復與重構
敦煌寫本解夢書語言文化校讀四則
玉樹嘉納嘛呢石及其文化價值
北宋在河湟地區的官營榷場貿易及土地買賣政策
青海省調整產業結構與改善民生問題研究
青海民族學院“學人譜”
回顧改革開放偉大歷程推進民族高等教育創新發展
改革開放是振興中華民族的必由之路
論馬克思民族自治理論在中國的運用與發展
淺議國外網絡文化管理的經驗及啟示
行政生態與民族地區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強化
人口較少民族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研究
青海藏區和諧民族關系探析——以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為個案
尼泊爾建筑藝術對藏傳佛教建筑的影響
薩迦班智達的《樂論》對藏族戲曲理論的貢獻
簡訊
清王朝對章嘉呼圖克圖的管理
簡論儒佛道三教關系的演變及發展規律
土族民間信仰中的潔凈觀念初探
民間傳聞對土族信仰民俗的文化意義
甘青地區史前居民族群的成因分析
晚唐五代朔方韓氏事跡略說
民族學研究的學術性與商業化之爭——兼論兩者相融合作的必要性
清朝土地制度及其特點范文2
清朝在中央設有國子監、宗學、覺羅學和八旗官學,在地方設有府、州、縣學,社學和義學。官辦的府、州、縣學(即為官學)和獨立于官學系統之外的書院以及里甲和私塾教育共同構成了清代地方教育體系。清代中央學校設置進行了許多具有民族特色和時代特征的改革,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此不作詳述。在地方官學的設置上,清代基本沿襲明朝,設有府、州、縣學。《明史?選舉制》規定:“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各一。俱設訓導,府、州、縣、衛儒學,明制具備,清因之”。
一、清代書院的特點
清初書院承襲明朝遺風,常有千里期會、百人聚講的事情發生。統治者害怕書院成為諷議朝政、傳播反清復明思想的場所,對書院采取抑制政策。在開國的九十年間,書院很沉寂。書院遭遇的徹底改變是在雍正十一年,諭令各省督撫在省會設立書院,并撥帑金一千作為膏火,資助書院的發展。乾隆二年(1737 年)下諭旨說書院是古侯國之學。此后書院多為官立,同時書院在學校制度中實際已取得一種省立“大學”的地位,這為其發展提供了條件。禁令既開,書院得到長足發展。
1、清代書院的官學化程度很高。
而官學化的過程,主要體現在書院的辦學由講學求道、兼容并蓄、學術創新、經世致用向重課輕教,唯科舉而科舉的轉化過程。朝廷逐漸掌握書院山長的聘請權;官府對書院經濟田產加以干涉,意圖從經濟上操縱書院;朝廷對入院學生限制名額也加以選擇。這樣書院的教育教學活動離現實社會生活的需要越來越遠,成為社會進步的障礙。
2、清代三百年間,學術思想和學風發生過幾次大的變化,書院受其影響,形成相應的幾種類型。
(1)以理學為主:以研習理學為主。(2)以經史辭章為主:這類書院開始于清初,到清中葉時大盛,清末仍有部分。(3)以考課為主:這類書院在清代最普遍,,數量也最多。這反應了科舉制度對教育的影響進一步加深。這類書院不是講學,而是考課,以學習八股為主,學習目的是為了科舉考試。(4)注重學習西洋近代科學的書院:清末,西風東漸,一些學者致力于近代科學,由此產生了這種新型書院。
3、清代書院藏書更加豐富。
書院與書有著密不可分的緊密聯系。宋代學者王應麟的《玉?!吩泴鹤鬟^解釋:“院 者,垣也”。藏書、講學和祭祀是中國古代書院的三大事業。由于清政府的支持、書院師生及社會人士的捐助、書院出版事業的發達和學術事業發展的要求,就使清代書院的藏書達到了歷史頂峰。
4、 清代書院的學術特點是“漢學”。
所謂“漢學”是相對于“宋學”而言的,清代漢學又稱樸學,漢學是清代尊崇漢代經說以回溯經學的思潮。它反對宋學空談,主張漢儒重經考據的學問,目的是“窮經研史”、“經世致用”。明末清初,在顧炎武、黃宗羲等學者的影響下,樸學在與宋明理學的對立和斗爭中發展起來,注重于資料的收集和證據的羅列,主張“無信不征”,以漢儒經說為宗,從語言文字訓詁入手,主要從事審訂文獻、辨別真偽、??敝囌`、注疏和詮釋文字、典章制度以及考證地理沿革等等,少有理論的闡述及發揮,也不注重文采,因而被稱作“樸學”或“考據學”,成為清代學術思想的主流學派。樸學又稱考據學,針對理學的空疏而言。
清朝到乾隆、嘉慶年間進入全盛時期,太平富裕的社會環境為文化的發展提供了優越的條件,此外清大興文字獄,聰明才智之人為避免觸犯忌諱而傾力于詮釋古訓,以求自保,這兩方面是清漢學興起的重要原因。
二、清代書院的辦學體制
歷代書院的興衰與封建王朝官方政策的導向關系甚大,清代當然也不例外。自乾隆以降,清代書院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階段,逐漸形成了以官辦書院為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元化辦學體制。其發展經歷了一個由抑制到疏導、發展的過程。
清代書院主要有以下幾個類型:(1)官辦書院:史籍記載“高宗明詔獎勸,比于古者侯國之學。儒學寢衰,教官不舉其職,所賴以造士者,獨在書院。其裨益育才,非淺鮮也”。官辦書院也就成為清代書院的辦學主體。雍正十一年(1733 年),清世宗胤禛了一道詔令,這道詔令的頒布拉開了清代官辦書院的序幕。(2)民辦書院:民辦書院作為清代書院辦學主體的另一種形式。民辦書院客觀上不僅為維持清代鄉村社會秩序培養了大量的人才,而且也為封建時代文化知識的普及與傳作做出了重要的貢獻。(3)官倡民辦書院:這類書院在江浙等社會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較為常見。官倡民辦書院與下述的官辦民助書院均為清代書院的非主體辦學形式。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清代書院的辦學體制也呈現出不同的歷史特點。
三、清代書院的經濟來源
唐、宋、元、明書院主要依靠田畝的租金來維持各項開支,官紳、士民的捐贈,大多為銀錢(也有直接捐田地和房產的),除了成筆花費在修建外,大都用以購置田畝。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到了清代中后期,在一些經濟較發達地區如江浙、皖贛、閩廣等地靠近城市的書院中,情況逐漸發生了變化。土地的出息逐漸被房租、店租、存款的利息、自辦產業的利潤所替代。清代一些篤信儒術經商致富的士大夫對書院的關心與單純依靠地租為生的土財主相比愈來愈占居更為重要的地位。城市中經營工商業的儒生對書院的捐贈,逐漸成為書院流動資金的重要來源。儒商們以其工商利潤的一部分來支持書院的維持和發展。書院的經濟來源由地租轉向工商利潤,這是一個重要的訊息,意味著書院的社會經濟背景正在逐漸由“土地”轉向工商業。
四、清末書院的沒落
書院發展大致經過了宋初的勃興,中期的沉寂,南宋時的大盛,元、明初時期的趨向官學化,明中葉后的特質復歸,清朝特質消亡以及在新式學校沖擊下最后被廢止幾個階段。由清初的朝廷害怕書院講學會宣傳“嚴華夷之辨”而對書院采取抑制政策到康乾盛世對書院的開禁鼓勵、官學化,再到清末書院的日漸消亡,清代書院出現了像詁經精舍和學海堂等的碩儒大師講學,切實研究學問的書院,對中國古代文獻的整理、學術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但是這樣的書院畢竟還是為之不多。書院的官學化,以及科舉制度對世人的思想的禁錮,人們對名利的追逐也加速了書院的敗落。封建制度的日漸腐朽和西學東漸的加強,古老的書院教育失去了其生存的土壤,最終走向了沒落。
書院雖然從中國的歷史舞臺永遠的退出了,但其在長期的發展成長中形成的良好的文化傳統,一些道德教條,積累的有益經驗構成了我們民族的優良文化傳統。對我國教育產生了深遠影響。
書院是清代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書院教育也是中國傳統高等教育中最有價值的一部分。雖然清代書院的官學化使得學術自由受到很大程度拘束,但其在道德教育、藏書、古籍整理、學術創新等諸多方面作出的重大貢獻是一筆寶貴的財富,雖然書院從形式上消失了,但其延續近千年的文化影響力永遠地保存了下來。
參考文獻:
[1] 殷奎英.清代教育制度的變化[J].菏澤學院學報,2008(1):121-124.
清朝土地制度及其特點范文3
關鍵詞: 《考試說明》 能力要求 復習效率
多年來,學習《考試說明》更多的是關注考試范圍和內容的變化,往往忽視《考試說明》一些基本的功能和要求,這樣是不能真正挖掘和發揮《考試說明》的功能和作用的。下面,我就《考試說明》對高考后期復習的指導作用談談認識。
一、引導師生重視歷史學科能力的培養。
我們在高考總復習的第一輪復習中更多的是偏重于基礎知識的解讀和記憶,未能真正體現《考試說明》中對學科能力的全面要求。
《考試說明》突出強調了高考命題一貫遵循的基本原則,一是在高考功能上堅持“兩個有利”的原則,即有利于高校選拔具有良好學習潛能的優秀新生,有利于促進中學歷史教學改革;二是在考查方向上堅持在考查歷史知識的同時注重考查歷史學科能力。這就明確告訴我們,高考的選拔性要求和考查的重點――歷史學科能力,正是中學素質教育的核心內容、高考命題改革的方向,也是中學歷史教學改革的方向。
《考試說明》的第四部分“考核目標與要求”共有四大項各三個層次的內容。
(一)獲取和解讀信息:1.理解試題提供的圖文材料和考試要求;2.理解材料,最大限度地獲取有效信息;3.對有效信息進行完整、準確、合理的解讀。
(二)調動和運用知識:1.辨別歷史事物和歷史解釋;2.理解歷史事實,分析歷史結論;3.說明和證明歷史現象和歷史觀點。
(三)描述和闡釋事物:1.客觀敘述歷史事物;2.準確描述和解釋歷史事物的特征;3.認識歷史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并做出正確的闡釋。
(四)論證和探討問題:1.運用判斷、比較、歸納的方法論證歷史問題;2.運用批判、借鑒、引用的方式評論歷史觀點;3.對歷史問題和歷史觀點提出不同看法。
在《考試說明》的第五部分“題型示例”中把“考核目標與要求”的四個方面十二級的能力層次要求,都結合典型題例進行說明,都體現出新高考命題加強對考生獲取和解讀歷史材料信息能力的考查,加強對考生理解和詮釋歷史能力的考查,鼓勵考生從不同角度獨立地發現歷史演變的規律和詮釋歷史事物的價值。我們在教學中應更關注學生思維能力的發展和學習方法、研究方法的掌握。
我們在高考總復習的后期復習中,要充分發揮《考試說明》對高考復習的導向作用,把這些層次的能力與要求落實到歷史學科的學習和復習中,培養學生能力,挖掘學生潛力,提高高考復習效率。
二、利用“考試內容”,查找基礎知識的缺漏。
《考試說明》中“Ⅲ.考試范圍和內容”是關注最多的地方,主要是了解與往年相比,考試內容“增加了什么?”“又減少了什么?”,就以此為依據,進行深入研究并作為復習重點。這樣的認識是片面的,試想,如果這部分內容沒有變化,那么考試說明也沒有使用價值了嗎?其實,《考試內容》是基本穩定的。經過一輪輪復習,是否清楚高考歷史有哪些重要知識考點,自己掌握較好的有哪些?有哪些沒有掌握?知識結構是否完善?
《考試說明》中“考試范圍和內容”的“古代中國”部分有以下內容:
1.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1)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宗法制,分封制西周政治制度的特點;(2)秦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始皇帝”的來歷,三公九卿,郡縣制,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影響;(3)漢到元政治制度的演變,中朝,三省六部制科舉制行省制度;(4)明清君主專制制度的加強,明朝內閣,清朝軍機處,君主專制制度加強的影響,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特點。
2.古代中國的經濟:(1)農業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
3.中同傳統文化主流思想的演變……(4)明清之際的儒學思想李贄、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的思想。
4.古代中國的科學技術與文學藝術……(4)京劇等劇種的產生和發展。
以上內容區區四百多字,集中在一目了然的方寸區間,高度概括了必修Ⅰ、必修Ⅱ和必修Ⅲ三本教材中有關古代中國歷史的主干知識。它把教材中數十頁的內容集中起來,是非常精簡的知識提綱,是很好的復習指南,有利于基礎知識的復習和鞏固。建議可采用以下方法使用《考試說明》的這部分內容:一是根據《考試說明》的“考試內容”,逐一落實每一個知識點,查缺補漏,提高復習的針對性與有效性。二是參照以上內容,甄別主干和非主干知識,集中力量復習鞏固主干知識。如關于“秦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這部分內容,重點考查的有四條,分別是:“始皇帝”的來歷;三公九卿;郡縣制;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影響?!扒亟⒅醒爰瘷嘀贫鹊谋尘啊?、“秦始皇征匈奴,修長城”等并非是要考查的主干知識,這些內容即可淡化。
三、認真領會“考試范圍和內容”中的內容要求,有針對性地復習。
利用《考試說明》讓學生進一步牢固掌握基礎知識并形成知識的脈絡化,將分散的知識點有規律地串聯,把許多零零碎碎的歷史知識點建成立體的歷史知識之樹,提高高三歷史復習效率。
四、依據整體性原則學習《考試范圍和內容》,宏觀把握歷史知識。
學習歷史,胸中先有一個宏觀的大框架,將所學知識條理化、序列化并內化于原有的知識系統,這是掌握和運用知識的正確法則。依據整體性原則,以宏觀之著眼點看待歷史,不拘泥于具體的人物事件,而是利用歸納法將現有史料高度壓縮,先構成一個簡明并前后連貫的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壓縮性的特點綱領。
在一輪復習過程中,學生所掌握的歷史知識是零碎的、孤立的、記憶分散的,不可能把歷史學好。后期復習,要求學生必須抓住知識范圍之內各知識點之間的聯系,把大量分散的、相對孤立的歷史事實、歷史概念和歷史結論納入完整的學科體系中,強化歷史知識的綜合性和整體性。
以下為“考試范圍和內容”中“近代世界”的部分內容:
“2.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的形成和發展:(1)新航路的開辟,新航路的開辟及其對世界市場形成的意義;(2)荷蘭、英國的殖民擴張荷蘭的殖民擴張,英國的殖民擴張,殖民擴張對世界市場形成的影響;(3)兩次工業革命,兩次工業革命及其對世界市場發展的影響。
3.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1)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確立,《權利法案》,責任制內閣的形成,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特點;(2)美國共和制的確立,1787年憲法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德意志帝國憲法》?!?/p>
清朝土地制度及其特點范文4
關鍵詞:明清;商業;帝制體系;帝制農商社會
DOI: 10.16758/ki.1004-9371.2016.04.007
明中葉以后,商業呈現繁榮發展態勢,相關研究頗為可觀。同一時期,帝制權力體系雖然經歷王朝統治更迭,但基本統治功能長久持續,在康雍乾時期出現“盛世”,其間皇權統治與官僚政治基本架構甚至出現強化局面,此點大致為學界公認。設若前述兩點各自構成基本事實,二者之間關系,即明清時代――這里主要指明初至之前時期――的商業與帝制國家體系之間的關系,就成為必須深入考察但卻未經透徹討論的問題。
國內外學術界的大量研究,或顯或隱地把明清商業發展視為明清時代中國的既有社會體制、形態――無論將之稱為“封建社會”與否――向某種具有“現代”意味的社會體制、形態演變的主要動能――無論是否采用“資本主義萌芽”這一概念。然而很有可能,明清商業在發展中與帝制體系融通,形成了一種相互契合的格局。否則,為什么在明中葉商業呈現發達狀態約100多年之后,會出現一個為時一個多世紀的帝制體系強化與商業繼續發展并存的康雍乾盛世呢?可能,明清時代商業的發展,在具有一些沖擊、溶蝕既有社會制度、關系的作用之外,在總體上也具有強化帝制體系的作用。如果是這樣,明清時代商業發展必須與帝制體系功能狀態結合起來考察,才可能顯示出其真實的社會與歷史含義。進而,如果明清時代的商業已經包含了一些現代性要素,這種要素也會因為與帝制體系的契合關系具有了別種前景與功能。楔入了商業“現代性”的帝制體系不可能是完全抑制商業的,國家權力會介入商業,商業也會滲透到國家權力體系,社會精英的群體內涵會發生改變,從而衍生出一種保持帝制結構同時又包容商業發展空間的帝制農商社會。
整個問題需要通過大量實證考察來做出肯定的判斷。學術界對相關的許多史事,已經做出比較扎實的研究,亦有一些實證性研究尚待深入、細化。本文盡量將學術界相關研究與前面提出的基本問題相互印證,梳理出所涉基本事實和問題系列的范圍,對尚未澄清而于本題具有重要性的論題做出嘗試性說明,并盡量提出關于前述基本問題的嘗試性解釋框架,以為今后具體考察及綜合分析的基礎。
一、商業是帝制體系的內在組成部分
明清時代商業發展與帝制體系強固長期并存的現象提示,商業與帝制體系可以實現長期共生關系,商業發達實現的社會財富增殖,也可以成為帝制體系強化與延續的基礎。這種現象本身是顯而易見的,但其背后的歷史邏輯,其所以如此的原理,可能觸及關于商業特性的慣常理解,還需要重新揣摩。
商業從交換關系基礎上發展而來。人類社會一旦出現社會分工,交換關系就可能發生。交換關系常態化就可能成為社會經濟結構中的一個專門化的領域,從而出現商業,從事該領域活動的人就可能成為商人。因而從邏輯上說,商業是人類文明早期就可能發生的現象,并不構成與農業基礎或農業文明對立的社會成分。從歷史經驗的角度看,無論中國還是西方,都在古典文明形成之前就發生了商業。中國商代與周代前期,似乎商業與商人受到政府控制,所謂“工商食官”,其程度如何,是否在官府控制之外沒有民間商業與商人,尚待澄清,但商業在該時代肯定已經成為經濟體系中的一個門類。結合當時貨幣流通的大致情況,和對外部貿易的跡象看,絕不能排除商業存在于政府控制之外的可能?;谏讨軙r期已經存在的商業、貨幣流通基礎,春秋戰國時代的商業已經肯定地成為中華文明共同體經濟系統中的重要門類,商人已經被列為上層貴族以下“士農工商”四個主要社會人群之一,不僅已經存在臨淄之類較大規模的都市市場,而且各政權體系之間的貿易已經經?;⒁幠;?,多種貨幣流通,并出現了陶朱公、玄高、呂不韋、巴寡婦清之類并不歸屬于官營資本系統的大商人。在帝制時代之前,中國經濟就已經不再是一個純然的農業“自然”經濟體系。即使農本原則不斷被統治者強調,但商業的必要性已經明顯體現在社會經濟結構之中。這其實意味著,大規模的農業文明系統內部,不可能沒有商業。
春秋戰國數百年的社會變遷,以王制變為帝制收場,其背后的結構性因由中,應該包括商業貿易發展對更大市場體系訴求的因素。因而,秦統一之后,立即推行車同軌、統一度量衡與貨幣之類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便于實現大空間國家控制。但此類舉措,在強化中央集權政治體制的同時,改善了全國交通系統,為大規模物流和商貿活動提供便利。帝制體系既便利了商業系統的發達,也需要商業實現懋遷有無,乃至增加財政收入,甚至需要商業來文化的整體性。這種結構性需求的力量,超過地方勢力為保持割據或半割據利益而維系地方壁壘而做的努力,所以地方性的旨在與外部隔絕的經濟政策,總是難以持久。帝制體系的突出特征是集中行使的權力。權力集中必然帶來人口集中,大量集中的人口一般會帶動城市形成。帝制時代的城鎮,雖然常與行政設治、軍事駐扎有關,但一旦人口聚集,便有商業興起。所以帝制時代的一個突出現象,是都市的繁榮。都市不能自給自足,必須依賴鄉村,也必須依賴市場,呈現城市與鄉村互補、國家與社會相需的結構關系。抵至帝制時代后期,由地方集市及遠近貿易推動而至繁榮的純粹商業性城鎮比例大增,但并不獨立于帝制體系之外。
帝制體系既建立在農業經濟基礎之上,也建立在商業基礎之上。兩者的比例,肯定是農業為主,商業為輔,但商業所占比例呈現波浪式上升趨勢。尤其是明中期以后,海外貿易在國際化航路開通之后呈現快速增長趨勢,商業發展就取得了一種全球性背景,超出前代的范圍、規模。帝制國家盡量將之納入自己的管控范圍,其間既有壓制,也有推動,要在能夠從中汲取利益,其統治的基礎也因而更大程度上超過農業經濟而著落在農商綜合結構上。
二、對明清時代國家商業政策的基本判斷
商業既為帝制體系必要的基礎之一,又是一種比農業帶來更多社會流動性因而增加社會控制成本的經濟成分,控制商業就成為帝制國家政治考量中一個不斷帶來困擾的話題。通帝制時代,始終存在“重本抑末”、“重農抑商”的言論和政策表現。然而,歷代政府商業政策雖然不同,但如果把《史記?平準書》、《史記?貨殖列傳》,與后來歷代“正史”的“食貨志”排比起來,看不到根除商業的政策,政府總體而言是商業發展的受益者,也沒有一個政權是商業發展所顛覆的。從演變的趨勢看,政府對于商業的控制,大體由嚴格轉向寬松;政府對商業的依賴性,大體趨于提高;商人的地位,大體由特殊受限制人群向普通庶民轉變,至明清時期,甚至一定程度地與士紳混合;商業活動的時間與空間限制,趨于消亡。
明清時代農業依然是社會經濟的第一基礎,農業人口依然是帝制國家統治的基本對象,所以“重農抑商”的言論與政策表現都依然存在,在某些特定語境下甚至表達得很激烈。但是“農商皆本”的言論已經表達得很清晰,并且愈來愈成為朝野共識;“利商”、“惠商”而非“抑商”,成為國家政策的基調。如明朝大學士張居正指出:“商通有無,農力本穡,商不得通有無以利農則農病,農不得力本穡以資商則商病。故商農之勢常若權衡。”1王守仁說:“古者四民異業而同道,其盡心焉,一也。士以修治,農以具養,工以利器,商以通貨。各就其資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業焉,以求盡其心。其歸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則一而已?!?此類言論在明中葉以后,比比皆是。
明朝初年,曾頒布一系列與商業相關的政策,其中有被誤讀為抑制商業政策者。如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曾諭戶部:“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華靡。爾宜申明天下庶民各守其業,不許游食?!?明代“游食”,并不等于經商,“庶民各守其業”包括商人繼續經商,并非禁止人民經商。其他如初入商業需有一定規模的資本,坐賈需在營業地占籍等政策,都是從穩定社會成員職業、地域性征,從而穩定社會秩序角度出發的政策,具有抑制商業的實際作用,但并非以抑制商業為最終目標。其次,明初商稅并不沉重,大致三十稅一,同時對軍民婚喪嫁娶喪祭所用物品及舟車絲布之類免稅。明中期以后,商稅名目增多,收稅機構增設,稅率也有所提高。不過,萬歷中期礦監稅使四出,盤剝商民現象,是出自皇權濫用,并不體現明代基本政策,所以遭到朝野一致反對,并在萬歷帝死去后立即終止,故在將萬歷皇帝派出礦監稅使作為明朝抑商證據的時候,要注意其復雜性。通明一代,商稅趨于由輕到重,但商稅總額與社會商業總規模相比,仍然處于較低水平。而且,萬歷初將“一條鞭法”推行全國,賦稅負擔更大程度地落實在土地上面,使得一些富商大賈以“無田而免差”,規避大量賦稅負擔。
陳支平、林楓認為,“明代商業稅制已基本實現了對不同商業領域、不同商品流通環節的全方位監管。”4他們以明萬歷時期數字為中心,綜合明代鹽茶稅、市舶稅、狹義商稅即鹽茶、市舶以外的國內商品通過稅與營業稅進行統計,判定每年鹽稅250萬兩,茶稅10余萬兩,市舶稅4萬兩,通過稅60萬兩,營業稅20萬兩,總額約344萬兩。當時夏秋兩稅年收入折合銀兩計算大約為22217358兩,農業稅以兩稅為主,但尚有其他,商稅在政府稅收總額中所占比例不到15%。而且,商稅中計入的鹽茶稅為專賣收入,狹義商稅所占比例更小得多。清朝穩定以后,海關等收入大幅度增加,年商業稅收在19世紀末達到5750萬兩上下,相當于萬歷商稅收入的16.7倍。1
相對于商業規模,明代商業稅率偏低而非偏高。這種情況,一方面表示明朝政府財稅觀念仍然盤桓在農本經驗之中,沒有調整明白;另一方面表示明朝政府并無意于通過高稅收壓制商業,使之難以發展。清朝人口大幅度增加,商業規模也較明代更為龐大,而且朝廷隨著商業稅收增加而日益看重商業稅收在政府財政中的地位,相應管理制度也從渙散僅取其大意轉向精細嚴格。
明清外貿政策,曾經多受詬病,被一些學者視為“閉關鎖國”。然而近年大量研究表明,此種認識,夸大了該時期的封閉性。綜合官方、民間、海路、陸路貿易趨勢,并考慮到明清時代前所未有的全球貿易對中外經濟往來的影響,應視為“有限開放”更為貼切。2
三、白銀貨幣與金融體系缺失
商品經濟以貨幣為價值尺度和流通媒介。帝制國家控制商業的手段,除了超經濟強制性的法規――如界定商人社會地位、戶籍及壟斷個別生產與交換部門等之外,最重要的手段是稅收政策、貨幣政策和金融體制。中國帝制時代大多數時期,政府控制貨幣的制作、發行、各幣種比價。政府對貨幣的一般控制,包括統一貨幣和控制貨幣供給量,對于維系市場秩序關系甚巨。這是帝制體系與商業長期共生的基礎之一。但貨幣既被政府權力牽系,更由經濟本身左右。即使集權專制的政府,也不能完全控制貨幣運行。一般說來,商品經濟愈發達,貨幣運行控制的復雜性愈高;市場開放性愈強,政府對貨幣的控制力愈弱。明代以前,銅錢、紙幣、白銀皆已經作為貨幣使用,但相關的理論皆不甚透徹,很大程度上處于經驗的水平。明前期參酌前代經驗和政府需求,試圖以完全由政府發行的紙鈔作為主幣,以銅錢為輔幣運行,通過貨幣較大程度地控制社會財富。此種企圖,盤剝社會的幅度過大,遭遇市場和社會抵抗。各種訴求博弈的結果,出現白銀為主幣、銅錢為輔幣,伴隨政府強行保持的少量紙鈔有限法償的局面。政府在貨幣流通領域地位的弱化,實際上部分消解了政府對商品經濟的強控制,擴大了市場本身的自由度。稍后,大量域外白銀進入中國,逐漸成為主要流通貨幣。3
貴金屬貨幣一般比銅幣能夠支撐更活躍的商品經濟。但是明代的白銀貨幣不是政府發行的,而是以銀塊的形態作為流通貨幣進入市場,所以,白銀在發揮價值尺度和流通媒介的同時,通過擺脫政府鑄造與發行過程,嚴重瓦解了帝制國家對商品市場的控制力。這其實是明代商品貨幣經濟長足發展但明朝統治并沒有從中汲取到巨大效益的主要原因。明朝政府難以通過貨幣發行調控貨幣供給、物價,更難以運用通貨膨脹手段實現借貸或者隱性收取社會財富,增加財政收入的手段主要是增稅,或者通過裸的掠奪,于是明朝迅速徹底失去社會支持。4明朝后期的財政危機,乃至明朝的崩潰,與此關系甚大。5中國帝制國家體系通過各種中央集權機制實現社會控制,然而在明中期市場經濟大幅度滲透到社會各個領域的當口,政府失去了調控市場的最重要手段,因而也就失去了操控社會財富的一個重要手段。所以明朝的瓦解,是雪崩式的。當時試圖挽救明朝統治的士大夫絞盡腦汁,不惜犧牲生命,但既沒有看到問題的癥結,實際上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手段。
貨幣發行、流通、回籠是最基本的金融運行內容,如果此種運行擴展到信貸、資本融聚、投資,就能構成功能比較充分的金融體系。發達的金融體系是發達的商品市場經濟必備的經濟結構條件。明代后期,個別地區出現了票號,但局限在個別商戶的信用匯兌活動,資本融匯的功能尚未展開,遠沒有覆蓋全國,與貨幣發行、流通、回籠的關系更為遙遠。發達的金融體制需要一種普遍的法律秩序來保障,而提供和保障法律秩序的是國家,對于以中央集權為基本特征的帝制體系而言,更是如此。明代國家,未能掌握主要貨幣的發行權和流通控制,也就不具備金融運行的能力,但又受到貨幣、金融狀態的重大影響。明代貨幣、金融體制功能狀態,滯后于商品市場本身的發展。從這一角度說,明代后期的帝制體系不僅遠不具備現代國家的功能,而且與社會經濟處于深刻的矛盾狀態。
清代前期依然保持稱量白銀主幣,銅錢輔幣體系,并沒有發行紙鈔,國家對社會經濟的控制似乎平穩,晚明夢魘般的財政危機也在清朝的秩序重組過程中逐漸化解。此間關節何在,迄今未見透徹說明。嘗試思考這一問題,至少需要考慮到以下因素。首先,國家財政狀況與特定政府關聯,清朝雖然接繼了明朝的統治地位,但作為一個曾經與明朝并存的政權,清朝從明體系外部控制明朝權力體系,并非完全從明朝體制內部生長出來,這使得清朝并未完整繼承明朝的財政,而是重建財政。其次,清初財政實際處于戰時體制,承平時期合法政府維系社會均衡及財稅負擔合理性的種種掣肘對于剛剛入關,揮軍南下的清軍說來并不重要,可以采用掠奪、強征的手段滿足需求而將其社會后果留待政權抵定之后再加處理,戰利品成為主要收入來源。第三,清朝版圖擴大,人口大幅度增加,財政收入來源也有所擴展。第四,明朝中央財政收入最大支出是北邊軍費,此項開支在清代已經消失。第五,清初在晚明臨時加派基礎上開征賦稅,雖有所蠲免,但并沒有恢復加派前的賦稅標準,而社會渴望秩序,造反的社會能量已經在晚明農民反叛中釋放,較高賦稅額度在社會秩序重組過程中被社會承接下來。第六,清朝將商業稅收體制精細化,商業稅收大幅度增加。第七,社會穩定之后,生產水平和社會財富總量提高。第八,造成明朝政府維系東南沿海防衛主要開支,并造成抗倭援朝戰爭巨大開支的倭寇消沉,日本進入閉關鎖國狀態。第九,清前期政府行政能力高于晚明政府。
這些情況,與可能尚未納入考慮視野的其他因素一起,足以使清朝不至于落入晚明政府財政危機的泥潭,但并不意味著清朝對于貨幣、金融體制實現了根本不同于明朝的掌控機制。清代作為主幣的白銀依然是稱量形態,民間金融業的萌芽比明代明顯,但依然沒有覆蓋社會經濟體系,與流通貨幣若即若離,政府信譽與普遍社會信譽也沒有成為其運行基礎。這種問題在清前期因為政府賦稅收入總量的大幅度增加而沒有威脅清朝統治。但到19世紀以后,使用稱量白銀為主幣而沒有貨幣的體制就成為現實的大問題,成為西方殖民勢力瓦解中國經濟系統的一個便于操控的杠桿。不發達的金融體制也為外國銀行進入中國提供了一個軟肋。
如上從金融貨幣角度觀察,表明明清時代帝制體系雖有專制性政治權力,具有對社會的巨大統治功能,能夠為商品經濟提供一般性秩序環境,但是卻不能隨心所欲地左右社會經濟,也沒有完全順應商品經濟進一步發展的訴求,且與商品經濟發展在若干領域形成具有矛盾性的關系格局。
四、權力與市場――政府的商業參與
如前所述,明清時代的帝制體系對商業依賴性趨于增強。這促使帝制國家通過多種渠道參與商業,以求實現較為有效的控制,并從中盡量獲取較大收益。帝制國家從來不是商業活動的袖手旁觀者,也沒有僅僅充當維持秩序和收取賦稅者的角色,而是在提供商業一般秩序環境的同時盡量將商業納入帝制權力控制架構,在控制中盡量實現政府、皇室及權貴階層利益最大化。帝制國家最大規模的商業介入在食鹽領域。明清兩朝都繼承更早時期已經形成的傳統,壟斷食鹽生產與銷售。鹽是自然物,食鹽是人類生產的產品,又是生活必須品,其生產局限于若干特殊自然環境區域,絕大多數人口無法用“自給自足”的方式獲取食鹽,必須通過市場來滿足食鹽需求。所以,食鹽本來是最易于市場化的產品,是市場發展的一個助力。同時,食鹽具有產地有限、易于控制的特點,任何勢力控制了食鹽產銷,就控制了大量社會財富,同時可能借此強化社會控制。明朝不僅嚴格控制食鹽產銷,而且連食鹽生產者――灶戶或稱亭戶也嚴格控制起來,以特殊戶籍使之世代承襲,以官產、官收與特許商人運輸、指定區域銷售方式經營。明朝甚至把食鹽壟斷作為一個工具,來實現西北邊地開發和軍事防御的手段。明中晚期以后,朝廷對食鹽產銷的控制增加了一些靈活性,實行綱法,但食鹽產銷仍在朝廷掌控之中,并構成政府財政收入中一項重要收入。清代重建食鹽專賣制度,主要通過控制鹽產量、銷售地、銷售量、特許銷售的方式運行,食鹽的市場化程度提高,但政府的總體控制依然穩固。帝制國家在以超經濟方式控制鹽業基礎上,操控食鹽的市場運行,其重要手段之一,是與特許鹽商合作。此類商人從政府包買食鹽運銷特權,通過分享政府壟斷權益獲取巨額商業利潤,同時把食鹽營銷收入的一部分提供給政府作為財政收入。從食鹽產銷角度看,明清政府與大商人群體是利益相關者、合作者。明清時代資本最雄厚,在市場經濟中獲利最大的商人其實正是此類與帝制國家合作的鹽商。明代勢力最大的徽商、晉商都涉足食鹽銷售。1清代的大商人也以特許鹽商及行商為最凸顯,皆以與帝制國家合作為基礎。這些商人與政府的合作瓦解,其顯赫地位也就消融于無形了。
鹽業以外,帝制國家直接控制的還有對邊緣區域的茶馬貿易。茶在內地供應充足,且雖為人民生活重要消費品,但不是必需品,在周邊游牧民族生活區域則是生活必需品,因而成為帝制國家調控與周邊游牧民族關系的一個杠桿。馬是明朝需要從邊疆區域補充輸入的軍用品,要用以茶為主的多種內地產品與邊疆區域交換獲得。政府對茶馬貿易實行壟斷,同時利用壟斷權調動、利用商人參與來落實政府的茶馬貿易政策,其間國家與商人的合作關系,與在食鹽領域的格局異曲同工。
明代牙行主要是民間商人,經營商業中介和停居存儲或者包購分銷業務。此類商人在清代依然存在,同時因為海外貿易規模擴展和指定口岸外貿體制及貿易必須通過行商處理的制度,促使一批外貿商行利用與帝制國家體制的合作關系而優先發展。此類商人擁有政府專門委托的涉外貿易處置權,半官半私,體現出更明顯的帝制國家與商人合作的精神。在所有官商合作事務中,官永遠處于主導地位,從而明清時期商業領域的很大一部分,其實處于政府控制之下。其間自然會發生諸多官府或官員盤剝商人的情況,但權力與商人合作的基本結構并不因此而改變。
明清政府還控制部分生產機構,如官辦鐵冶所、官營織造局、御窯、官資礦業等等,皇室和政府建筑工程大量招商運行,大批皇室與政府物資采購僉派或招募商人運行。這些都是帝制國家與商人、商品市場常態化聯系的機制。
明清政府皆會向商人出賣一些功名、政治權益甚至官職,以調動商人向政府輸送所需的資源,一般稱為捐納。明代捐納主要在特殊情況下實行,清代捐納則常態化。這實際上構成了商人與帝制國家之間的一種交換性紐帶關系,也構成帝制國家卷入市場的一個途徑。
此外,明清貴族、官僚大量涉足商業及與市場交換關聯的農業生產。明朝建立之后不久,政府即涉足建立塌房,為往來客商存儲發賣貨物提供便利,借以管理商業秩序,并從中牟利。后來出現官店、皇店。中間雖有整飭,但迄于明末,并未消除。2清代皇室、貴族、官府資本商業運營比明代更為發達。
由于存在前述種種情況,審視明清經濟結構的時候,不應將帝制體系與商業、市場、商人做兩元對立觀,更不可以為二者之間為簡單的此消彼長關系,二者盤根錯節,構成明清商業秩序環境、商業特性、國家功能,以及社會形態演進前景的復雜結構性基礎。
五、商業制度環境與商人社會空間
明初制定的《大明律》對商人服飾做出限制性規定,其中肯定包含壓制商人炫耀財富的含義。明代后世皇帝不能更改祖制,并未刪除該項法規,但實踐中并不嚴格推行。清代沿用明朝基本法律,在其基礎上另制種種則例,作為法律行使。其中,乾隆二十六年至四十一年(1761―1776年)間編制的《欽定戶部則例》涉及商事尤多。明清時代,商人不得穿著綢緞綾羅之類條款,一直存在于法律文本之中。但是,《大明律》中許多條款在明中期以后就已經不再構成社會行為法則。明中葉迄于清末,商人服飾實際上毫無限制,炫耀奢華反而是常見的現象。有學者對明代商人的法權地位進行總體考察,認為商人在法律體系和司法實踐中地位歸屬于庶民,并非處于被歧視或被排斥地位。1清朝對商業于帝制統治關系之重要性的了解超過明朝,商人與權貴關聯也更為深切,商人法權地位更非低于庶民。
明清兩代政府皆曾推行大量旨在維系平穩市場秩序的政策。如皆規定牙行評估物價必須公允,如明初規定有“凡買賣諸物,兩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專取其利,及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為奸計,賣物以賤為貴,買物以貴為賤者,杖八十?!?清順治八年(1651年)上諭吏部:“榷關之設,國家藉以通商,非以困商。關稅原有定額,差一司官已足,何故濫差多人?”令各關只設官一員,添設者悉行裁去。3康熙五年(1666年),令各地將應征商稅額數刊于直省商賈往來關口孔道木榜,“遍行曉諭”,防止官員自行加征。4雍正時期曾對這些政策再加重申。其后歷朝也曾屢次申明對官吏敲詐商人的懲罰措施。5商業交換領域發生糾紛,民間自行調解不成,一般要訴諸司法解決。明清政府承認商人合伙經營的權利及商人在民間融資的權利,這是明清時代諸多資本雄厚的商幫存在與發展的制度環境。明清政府也承認商人為商業經營目的而結為社團的合法性。從明中晚期開始出現商業性會所,到清代大批商業、手工業會所發展起來,其制度環境大致保持一致。6
明清政府權力在維系比較平穩的商業運行秩序同時,也會發生干擾商業的作用。其突出表現,包括官資本直接進入商業構成特權經營造成的市場不公平競爭,政府對食鹽等生活必需品的嚴格控制,政府對礦業很長時期的壟斷,政府對外貿過于嚴格的管控,稅收標準公平性的欠缺,以及權力腐敗造成的官吏對商人的敲詐與盤剝。所有這些,都沒有使得明清時代商品經濟窒息,但市場也從來沒有能夠獲得完全依照經濟規律運行的環境,沒有達到普遍公平的境況。在這種制度環境下,明清已然存在的商業契約精神,始終受到權勢原則的擠壓,并未成為支配商業運行的普遍價值體系。
除了明朝初年一段短暫時期以外,明清時代商人的社會活動是基本自由的,商人身份的改變也取決于商人本身,而非為超經濟權力所固定?;诘壑企w系構成商業發展的一個恒定的強大權力架構,以及商人身份相對自由的屬性,明清富有商人普遍傾向于借助財富力量融入士紳階層。結果出現商人上層與士紳上層合流,商人家庭普遍謀求成員入仕以實現權力與財富兼得、以權力保障財富的傾向,并保持著對土地經營的興趣,這又造成紳、商、地主三位一體的社會人群。清初人屈大均描述稱,廣東地方“民之賈十三,而官之賈十七……民賈于官,官復賈于民,官與賈固無別也,賈與官亦復無別。無官不賈,且又無賈而不官,民畏官亦復畏賈。畏官者,以其官而賈也。畏賈者,以其賈而官也?!?沉浸在與權勢與財富融通的社會環境中,明清時期商人,并沒有表達出獨立的政治訴求。適應帝制體系而不是改造帝制體制,是他們的基本選擇。
明中葉以后,商業總體趨于發達,不僅構成社會經濟生活的基本內容和社會體制的重要基礎,而且其合法性、正當性、必要性皆為社會體制與文化所承認。帝制體系在明清商業發展中,逐漸調適,由一定程度的限制,轉為放任,甚至鼓勵,直到實現與商業繁榮之間相互需求、支撐的結構。明清帝制國家始終參與商業,其程度趨于加深。帝制體系與商業繁榮之間的基本契合,提供了明清商業一定程度發展的條件,擴展了帝制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商業稅收無論絕對數額還是在整個政府財稅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都趨于增加,因而強化了帝制體制的經濟基礎。明清商人也在這種環境中演化,與帝制體系交融,呈現出紳商地主三位一體的精英人群,構成社會支配階層演變的一個側面。然而,此種契合關系的另一面,則是商業較大幅度地被納入帝制國家體系控制范圍,使得市場經濟難以充分自由地演變,商人也在此環境中異化為帝制體系的社會基礎。明清時代這種商業與帝制體制契合發展的復雜局面,與一般所說的早期資本主義體系雖有若干相似處,但并未進入同一軌道。
1 張居正:《張太岳集》卷8,《贈水部周漢浦榷竣還朝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99頁。
2 王守仁:《王陽明全集》卷25,《節庵方公墓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41頁。
3《明太祖實錄》卷175,洪武十八年九月戊子,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
4 陳支平、林楓:《明代萬歷前期的商業稅制與稅額》,《明清論叢》(第一輯),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第396―413頁。
1 陳支平、林楓:《明代萬歷前期的商業稅制與稅額》,《明清論叢》(第一輯),第396―413頁。
2 參看趙軼峰:《論明代中國的有限開放性》,《四川大學學報》,2014年第4期;趙軼峰:《清前期的有限開放――以貿易關系為中心》,《故宮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6期。
3 關于明代白銀輸入及其作為貨幣行用的情況,參看萬明:《明代白銀貨幣化的初步考察》,《中國經濟史研究》,2003年第2期;萬明:《明代白銀貨幣化與明朝興衰》,載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編:《明史研究論叢》第六輯,合肥:黃山書社,2004年,第395―413頁;萬明:《中國的“白銀時代”與國家轉型》,《讀書》,2016年第4期。
4 參看趙軼峰:《明代白銀貨幣稱量形態對國家―社會關系的含義》,《史學月刊》,2014年第7期。
5 參看趙軼峰:《論明末財政危機》,東北師范大學1984年碩士學位論文,載趙軼峰:《明代的變遷》,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8年,第232―277頁。
1 參看范金民:《明代地域商幫的興起》,《中國經濟史研究》,2006年第3期。
2 參看鄭克晟:《明代的官店、權貴私店和皇店》,載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編:《明史研究論叢》,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73―184頁;韓大成:《明代的官店與皇店》,《故宮博物院院刊》,1985年第4期。
1 參看常文相:《明代商人的法權地位》,《古代文明》,2013年第4期。
2 劉惟謙等:《大明律》卷10,《戶律?市廛?把持行市》,《續修四庫全書》第862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84頁。
3《世祖章皇帝圣訓》卷5,順治八年閏二月乙卯,《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11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36頁。
4《欽定皇朝文獻通考》卷26,《征榷考》,《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32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512頁。
5 參看張海英:《明中葉以后“士商滲透”的制度環境――以政府的政策變化為視角》,《中國經濟史研究》,2005年第4期。
清朝土地制度及其特點范文5
關鍵詞:古代;農業職業教育;歷史演進;特征思考
作者簡介:楊成明(1989-),男,內蒙古阿拉善人,浙江師范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在讀研究生,研究方向為職業技術教育學;張棉好(1970-),男,江西玉山人,浙江師范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職業技術教育學。
基金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十一五青年專項“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背景下農村職業教育可持續發展模式的理論與實踐研究”(編號:EJA10043),主持人:劉穎。
中圖分類號:G719.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7158(2015)04-0091-06
中華五千年的文明歷史體現出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在生產、生活各方面的偉大智慧。作為典型農業大國的中國,輝煌的農業文明便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農業文明孕育的主體――古代的勞動人民,借助農業職業教育這一載體,將古代農業科技不斷轉化為推動農業發展的生產力,促進我國古代農業發展的同時,也積淀了深厚的古代農業文明。而這一重要載體,也在歷史發展的不同階段留下了獨特的歷史足跡。
一、中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發展的歷史演進
中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發展,伴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逐步豐富,形成體系化。不同歷史朝代的國家重農業政策造就了不同的農業文明歷史,也促使了農業職業教育在歷史的發展脈絡中形成了不同的軌跡。
(一)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孕育時期――原始社會
原始社會作為人類文明起源的歷史階段,先后劃分為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兩個階段。古代黃河周圍有利的自然環境孕育了中華民族的早期先民,正是這種自然環境優越性催生的大河文明決定了原始先民以農耕為主的生產方式,這也成為我國農業文明誕生的標志?!笆巢菽局?,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禮記?禮運》),成為該歷史階段原始先民生活特征的真實寫照。伴隨著第一次人類歷史的分工,即:采集、漁獵和農業、畜牧業分離,以及神農氏對于農業發展的推動,促使了“刀耕火種”形式的原始農業與教育的出現,如《白虎通》卷一:“古之人民皆食禽獸肉。???至神農,因天之時,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以耕???”。畜牧業和手工業從農業中的分離,使得原始社會中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顯現出了分離的趨勢,從而出現了巫等最早脫離于社會生產的知識分子。在此歷史過程中積累的農業生產技術,如:有關采集、漁獵、農業種植以及火的使用等方面的知識通過示范模仿、口耳相傳、原始神話藝術與文字繪畫等形式在日常的生產、生活中傳承下來。由于分工水平的限制,原始社會并未出現現代意義的職業,也就未出現職業教育的蹤影,但原始社會末期各個部落顯貴“設官教民”以及成均之學、虞庠之學等原始學校的萌芽卻為我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萌芽孕育了良好的環境[1]。
(二)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萌芽時期――夏商周
夏朝的建立標志著我國由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的過渡,經過商朝的進一步發展,在西周達到了奴隸社會的全盛時期。在這一歷史時期,“重農”之風的逐步顯現,并在周代開創了我國古代勸課農桑制度。各國國君不僅親耕“藉田”以勸天下,而且通過設置農官――疇官來推廣農業生產技術,《周禮?地官司徒》記載:地官司徒即管理農業生產,深通辨土認地之法并向后代傳授。這也促使了自給自足、春種夏管、秋收冬藏等為特征的初始農業社會形態的形成[2]。
三代典型的土地制度――井田制是一種土地公有的土地制度,這就決定了國家在農業生產技術與知識的生產、推廣方面不可懈怠的責任。西周開創的“藉田禮”,成為了我國古代統治者勸課農桑的重要舉措至清代始終未斷。而自商代開始,便出現了私田與公田并存的局面,由此農業生產中的生產知識與生產技能的傳授途徑形成了分支,一方是國家設立農官進行普及,而另一方則是通過技能家傳的形式來繼承。伴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社會分工的不斷明確以及統治者的政治需求,逐漸出現了士、農、工、商等“四民分業”的開端,由于“宦學事師”與社會職業不可更改的社會制度,使得此階段的農業職業教育除農官指導之外,更多是以生產技能與經驗的家傳來開展,生產經驗與技能的父子相傳為代表的藝徒制,標志著我國農業職業教育的萌芽[3]。
(三)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初步發展――春秋戰國時期
作為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動蕩時期的春秋戰國,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的突出成就,對當今人類社會的發展仍具有啟發意義。而春秋戰國時期鐵制農具的出現促使了生產力的變革,促進了大面積私田的出現,并成為小農經濟形成的基礎。由此小農經濟成為各諸侯國的立國之基。諸侯爭霸過程中各國對于農業生產的重視,無疑提升了農業的社會地位,也促使了我國重農抑商政策思想的形成。在此背景下,我國古代社會所提倡的“以農為本”的思想便應運而生了。正是這種“以農為本”思想的影響,促使了各諸侯國先后提出各種重農的政治思想和勸農措施來促進本國農業的發展。如《漢書?食貨志》中記載,戰國著名的政治家李悝主張:“善為國者,使民無傷而農益勤”,與此同時,他還通過平糴法等措施穩定農產品價格,達到“使民適足,賈平則止”的效果,從而實現“民無傷而農益勸”。
春秋戰國時期傳承了西周的職官制度,職官在學習農業科學知識的同時,需將所學農識傳授于世襲其職位的子弟?!疤熳邮Ч?,學在四夷”,打破了夏商周時期“學術官守”的局面,使得一部分曾經從事勸農以及農業生產和擁有農業技術農官通過私學的形式開始向民間傳授農業科學技術,而在此時期,農業技術父子兄弟家庭傳承基本模式已確立[4]?!鞍偌覡庿Q”的出現,不僅促使了我國許行為代表的農學派的產生,還孕育了許多優秀的農業文獻著作,如《呂氏春秋》中《上農》等四篇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農本思想”的形成與鞏固、重農措施的頒布、農業著作的產生等多方面的因素,促使了我國農業職業教育在此期間得到了初步的發展,并為秦漢時期及以后我國農業職業教育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四)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進一步發展――秦漢至魏晉南北朝時期
在經歷了春秋戰國的特殊時期,統一秦王朝的建立,標志著我國封建制度的確立。秦朝的建立延續了前朝勸課農桑的制度,重視農業生產。漢朝重農政策更加突出,《史記?孝文帝紀》記載:文帝下詔,“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郭沫若《中國史稿》中也提到:“文帝時,多次下詔勸課農桑,對努力發展生產的地主給予獎勵”。重農思想及措施推動和促進了該階段注重農業技術和知識的傳播,以此來提升農業生產效率。而漢朝針對當時“舍本農而趨商賈”的現象,一方面積極推行各種勸課農桑的惠農政策,甚至君主親耕籍田以作表率;另一方面為了吸引農業從業者,減輕農業賦稅,使得土地兼并之風興起,尤其是在西漢政權建立之后,非身份地主(即:商人、手工業者等)不斷增加,使得自耕農逐漸喪失土地而淪為農業依附民。在此背景下,兩漢貫徹勸課農桑政策的同時頒布了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促使了畜牧業等行業既有較高生產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專業戶出現,也推動了農業的發展[5]。
秦漢時期作為我國勸農官員設置的開始,除大司農外,三老、力田等均作為督促、管理農民按時進行農業生產及農業生產技術推廣的重要人物;而專職勸農官員更是將是否善理農事作為獎懲的依據[6]。因而,調動了勸農官員各方面的積極性,不斷發明新的耕種方法、農業生產器具和推動農業專著的產生。農學家趙過發明并推行的代田法算得上是中國歷史上農業技術推廣程序的首創?!稘h書?食貨志》有云:“過能為代田,一畝三天川。歲代處,故曰代田,古法也”。意指:將一畝田地用農業器具開出三條溝,形成三條溝三條壟。第二年壟溝位置變換來進行耕種。秦漢在超越前朝手口相傳教育方法時,注重思考和操作能力,理論傳授與科學實驗并重的教育方法體系,趙過代田法的發明與推行過程便是最好的說明。西漢農學家汜勝之在總結前朝農學文獻的基礎上編纂了農業專著――《汜勝之書》,成為當時我國職官性農業技術教育第一部教材,使得農業職業教育內容更系統化、專門化[7]。秦漢時期農業職業教育各方面的發展不僅成為封建社會農業制度的基礎,并為后來農業職業教育奠定了體系和模式基礎。
我國歷史上政權更迭最頻繁的時代――魏晉南北朝,是繼春秋戰國之后的第二個社會動蕩時期。盡管此時政權變化頻繁,各諸侯國之間戰爭不斷,但它們的共同點都是將農業作為立國之本、興國之要。各諸侯國紛紛采取各種勸農措施恢復農業發展,其中曹魏屯田制、西晉占田制、北魏均田制均為較典型的制度,從而形成了世族地主(官僚或商人轉化而成)與自耕小農、部曲(家兵或私兵)、佃戶經濟依附的社會現狀。魏晉南北朝在促進民族融合的同時,也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多民族的交融,不斷產生了新的思想和技術,此時期不僅農業生產工具種類增多(新增了畜力拉耙等工具),農作制和選種技術水平也有所提高。
作為傳統勸課農桑的典型――“耕藉禮”,成為各少數民族諸侯表達自我政治抱負的一個途徑,在強化農本思想的同時,客觀上促進了少數民族與偏遠地區農業的發展。而我國乃至世界上保存下來的最早一部系統的農業科學著作――《齊民要術》的問世,成為了魏晉南北朝時期農業職業教育發展的輝煌結晶。《齊民要術》系統總結了黃河中、下游地區北魏及之前的農業生產技術成就,涉及領域廣泛,并初步建立了農業科學體系,故賈思勰自稱為“起自耕農,終于醯醢,資生之業,靡不畢書”,也因此它被稱之為“農業百科全書”。不僅是對農業技術的研究和記載,而且在大量實踐科學的基礎之上總結出許多農業生產的規律,如耕種要順應自然的變化,重視種子的品種和特性等[8]。與此同時,還介紹了有關家畜的飼養方面的知識,并第一次記述了馬驢雜交培育騾的方法和有關技術原則。與此同時,在教育思想家的農業職業教育思想推動下,客觀上也推動了我國農業職業教育的發展。如傅玄在“人才九品論”中,首次將農、工、商各業者稱之為人才。這不僅體現出我國農業在此時期的發展,也顯現出了此時期通過不同形式來推動農業職業教育的發展。
(五)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發展的鼎盛時期――隋唐至宋元時期
隋唐時期經濟技術的高度發達與國力的強盛,在我國歷史上乃至世界發展史上都具有突出的位置。隋朝以“急農”、“榨農”來達到政治上所需要的迅速致富的目的,也成為了隋朝二世滅亡的根源。但隋朝在官學教育體制中創建了較為完備的職業教育制度,為唐朝在教育制度和農田制度等方面的高度發展奠定了深厚的基礎。而唐朝立國之初,吸取前朝教訓,以“重農、息農、勸農”來代替“急農、榨農”制度,在促使唐朝農業恢復的同時,為創造發達的農業文明打造了良好的條件。
首先表現在,天子恢復了自東晉以來被廢止達400年之久的“耕藉田”儀式,使之成為鼓勵天下民眾務農的有效手段,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全國重農之風的形成?!杜f唐書?禮儀志》記載,唐太宗通過此舉,產生了“此禮久廢,而今始行之,觀者莫不駭躍”的成效。同時,唐朝首先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完備的農業管理體制,中央有司農卿一人,少卿兩人;地方道、州、縣的副長官主要負責勸課農桑,如:撰寫勸農文、編寫勸農歌、農業生產技術的推廣。唐朝的基層農業生產管理單位為里,設里正,而勸課農桑也同樣是里正的一項重要任務。如《唐律疏議?戶婚》記載:“諸里正依令授人田,課農?!薄Ec此同時,通過設立專門的勸農使,來與地方官員共同進行農業生產的監督、管理。完備的農業管理體制,在促使農業生產發展的同時,促進了農業技術的發明與推廣。但遺憾的是,此時的農業職業教育卻未出現專門的學校作為載體來進行。
其次,在農田制度與農業生產技術、工具方面,唐政府積極實行并改革均田制,在首次頒布的著名的武德田令中規定:耕地可以滿足給田定額的地方作為寬鄉(人口規模、土地規模較大的鄉村),反之則為狹鄉。另一方面,唐朝很重視屯田工作,利用士兵或農民耕種荒廢田地。帝王對農業的重視,推動了許多政治家重農思想的產生,農業生產工具的更新以及新的農業生產技術的出現,如曲轅犁的創制,灌溉工具筒車的發明等,著名的政治思想家陸蟄在《均節賦稅恤百姓》中提出:“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的農本思想;“立國而不先養人,國固不立矣;養人而不先足食,人固不養矣;足食而不先備災,食固不足矣;為官而備者,人必不贍;為人而備者,官必不窮”的預防意識以及移民實邊的思想。眾多的政治思想家、農業科學家思想的匯集以及對歷史文化的繼承,形成了唐朝開展農業職業教育,推廣農業生產技術的“農業典籍”。如陸龜蒙的《耒耜經》是記述江南地區農具的專著,也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一部農具專著;陸羽的《茶經》是一部傳播茶文化、茶葉科學知識、普及飲茶習俗、推動茶葉生產的杰出著作,指導了我國古代茶區的生產實踐,成為我國農業史上最早的一卷茶葉專著[9]。
在唐朝農業職業教育發展的基礎上,處于我國封建王朝頂峰的宋代一如既往地延續了前朝“以農為本”的思想。首先帝王通過多次頒布《勸農詔》來強調農業和糧食的重要性,而且在宋朝出現了勸農文以及勸農碑刻來教化民眾,督促農業,推廣技術。其次,在農業管理體制方面,較唐代相比更為完善,將勸農使由中央屬員改為由地方屬員,并且為正式職務,按其等級,可分為路、州、縣三級;按其職務體制,可分為監察和行政兩個層面;按其官員所屬,可分為地方官員、轉運使、提刑使三個系統;除了這些正式帶有勸農職銜的職務外,還設有專門的勸農使。與此同時,宋代為了更好地發展農業生產,在全國實施農師制。農師是從民間熟識農事的人中間推選的,調查各家種子、耕牛和勞力的情況,督責農戶開荒種蒔,充分體現出宋元時期勸課農桑教育活動的日益制度化,同時也促使了農業教育理論的創新?!蛾愱农蕶宸是宋崔r業著作的一大代表,提出了“地力常新壯”的著名論斷;而北宋胡瑗的分齋教學將民、兵、農等實用學科納入正規學校之中,是我國自原始社會以來首次將農學教育納入到正規學校之中的典范,對于農業職業教育來說意義重大[10]。
承接了唐宋科學技術與教育成果,并以此為基礎拓展出許多卓越成就的元朝,雖然在中國古代的歷史上僅有百年之久,但其在文化教育等方面卻極具特色。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統治的統一多民族國家,在其農業政策的演變上,起初重牧而輕農,致使北方農業生產凋敝。窩闊臺時期,在中書令耶律楚材的積極策劃下,實行職業戶計制度,將百姓編籍定戶為“良民”,使之進行農業生產。元朝實現了“漢唐極盛之際有不及”的空前統一,為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創造了極為有利的客觀條件。作為統治者,也通過頒布農書,獎勵農桑,設置勸農官,以“科普讀物”推廣農業生產知識和技術等勸課農桑的政策來促進農業生產[11]。作為我國教育史上農業職業技術教育典范的社學,是將農桑與教化融為一體,利用農閑時間召集農民子弟進行教化。社長具有管理者和教師的雙重身份,既負責傳授種植技藝,播儲糧備荒,又負責管理治安以及獎勤罰惰。社學不僅為元朝農業職業教育的發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甚至為明清時期社學的發展產生客觀上的影響[12]。而豐富的農業著作,如《農桑輯要》作為我國古代重要的官頒農書,強調農民要掌握科學實用的農業知識和技術,以及《王農書》等都是元朝農業職業教育發展的成果。
(六)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發展的新階段――明清時期
明朝是典型的以小農經濟立國的朝代并達到頂峰。一方面較前朝相比,明朝統治者貫徹“以農為本”思想以及“安民”和“寬民”政策的同時,注重提高農民的社會地位,積極賑災扭轉了當時農民的生存狀況,如《明太祖實錄》中記載:“凡為治以安民為本,民安則國安”;另一方面,明朝自由租佃的政策也無疑增加了農民的自由化程度,為后期資本主義的萌芽奠定了基礎。除此之外,明清時期的農書總量超過了明之前中國農書的總量,《農政全書》便是明朝時期農學著作的一個典范,被譽為“雜采百家,兼出獨見”;與此同時,明代學者宋應星所著的《天工開物》作為我國古代歷史中重要的職業教育理論著作,全面反映了明代及之前歷朝歷代的農業技術成就,并對農業技術教育產生了深厚影響[13]。
作為我國最后一個封建王朝的清朝,在農業職業教育的發展方面同樣表現出了獨具的特點。清朝的農業在帝王的極其重視下,通過“耕藉禮”,推行“重本抑末”的政策以及勸農官員的設置促使了農業的發達。尤其是在乾隆時期所編撰的《授時通考》,不僅涵蓋了古代經、史、子、集中有關農業的記載427種,匯集了古人的農業著述,并配有直觀的插圖512幅。而永佃制的實行在緩解清朝人地矛盾的同時,使得佃農獲得更大主動權并有利于土地資源的利用。清代,專門從事蔬菜生產的農民增多,北京郊區的農民采用“火室”等設備進行反季節蔬菜的種植,成為我國現代溫室農業的縮影。蘇南地區的糧―畜―魚―果―菜的綜合經營,更是開創了我國生態農業的先河[14]。由于明清時期對外交流的影響,使得玉米、番薯等異域農作物被引進,這在豐富我國農業生產品種的同時,在土地的開發和利用率的提高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二、中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發展的特征思考
縱觀我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發展史,無論是原始社會,還是封建社會發展頂峰時期的唐宋,作為傳統農業大國都始終能注重農業在國民生產、生活中的地位,都積極地通過各種勸農措施提升農業地位,普及農業知識,推廣農業技術,發展農業生產;這也使得我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在歷史演進中呈現出明顯特征。
(一)古代農業職業教育行為發生的強制性
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強制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農業作為我國古代社會的立國之本,歷朝歷代的君王都通過積極發展農業來提升國家收入、增強國家實力。因此,在鞏固政治統治,加強社會控制的政治動機驅動下,統治者通過政治權力來總結前朝以及來自民間的農業生產經驗、先進農業技術,并予以推廣,以此來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在此過程中,農業職業教育作為一種政府行為,便呈現出了強制性的特征[15]。如北宋時期勸農使的設置,標志著勸農成為正式職務。勸農使主要負責督促、勸勉和檢查農業,注重農業生產技術的推廣和教化民眾等,并以此作為勸農使政績考核的依據。這便是我國古代政府推行農業職業教育的典型案例;另一方面,春秋戰國時期“四民分業而居”的思想逐步形成,并且規定四民之間社會職業種類不可更換,由此而導致農民的后代只能通過子承父業、生產經驗與技能的家傳來促使自身的發展。而在此過程中所發生的早期職業教育形式更多的是由于社會階層的固化與制度規定而發生的,并非從業者自愿的選擇,這便體現出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強制性。
(二)古代農業職業教育內容的豐富性與實用性
我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內容的豐富性和實用性,是促使古代農業社會繁榮的重要原因。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內容幾乎覆蓋農業、林業、牧業和漁業等各方面的內容,而且大部分農業職業教育內容的形成是基于農業生產力發展需求的背景下而形成的。因此,農業職業教育的內容與生產實際緊密相連,實用性凸顯。如《呂氏春秋》中的《上農》、《任地》、《辨土》、《審時》分別介紹了土壤改造、耕作技術、栽培技術,以及《管子?度地》當中詳細介紹了治理水系和引水灌溉等方面的內容;作為我國最早的詞典《爾雅》中第一次把植物分為草、木兩大類,木類中典型的有桃李類、松柏類等,這也反映出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對于植物的研究與觀察達到了一定水平;《齊民要術》被譽為古代社會的“農業百科全書”,它突破了淡出對于農業技術的研究與記載,在家畜飼養等方面提出“服牛乘馬,量其力能;寒溫飲飼,適其天性”的喂養原則,并第一次記述了馬驢雜交培育騾的技術方法。在我國歷史發展過程中,由于農業發展需要而形成的豐富多樣的農業典籍,也成為了我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內容選擇的藍本。
(三)古代農業職業教育方法的多元性
我國古代的統治者對于發展農業的重視,使得農業職業教育的實施方法呈現出了多元性特征:第一,問答教育。即學習者與教授者或傳承者通過問答的形式來進行農業知識和技術的學習,如我國著名農業科學家賈思勰在《齊民要術》的編寫過程中,便是通過訪問有經驗的農民,來獲取相關的農業知識和技術,繼而通過整理、記錄在冊,以此來促使農業生產技術的傳承;第二,示范教育。該種方法往往是在新的農業品種和技術的推廣過程中,通過向農民示范其技術操作及生產效果,從而促使農民對于新技術、新方法的認可,以此來向農民傳授新的農業知識和技術,如趙過在推廣代田法時,先是在實驗田通過示范,繼而對比新法和舊法在產量方面的差異,從而獲得人們的認可,以此來進行新方法的推廣;第三,圖像教育。即通過將農業生產的過程和技術分解形成分解圖并配以說明而形成的教育方法,如明清之際,安徽人方觀承編著的《木棉圖說》,該書包含有16幅圖畫并配有解說,以此形式來系統介紹了從種棉到織布的全過程,并總結了每一生產過程的實踐經驗[16];第四,歌訣和農諺教育。歌訣和農諺作為農民日常生產過程中,通過用簡練生動的語言來概括生產過程中的經驗,往往也是我國古代社會最為常見和最為實用的一種教育方法。隨著我國農業的不斷發展,農諺也不斷的豐富和增加,被譽為農業教育的“百科全書”,如《沈氏農書》中記載:“秧好半年稻”,“麥要澆芽,菜要澆花”等都是通過易懂易記的話語來反映古代農業生產技術;除此之外,還有《立春歌訣》、《獲稻歌》等以詩歌的形式來傳承農業常識[17]。
(四)古代農業職業教育形式的多樣性與創造性
古代農業職業教育形式的多樣性與創造性是農業職業教育有效開展的重要媒介。我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形式包括了政府主導下的惠農政策的頒布,勸農活動的推動,以及通過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農業專職官員,并開設相關組織來進行農業職業教育。如元朝社學的建立,開創了我國農業技術教育的先例,為我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發展留下了寶貴財富;藝徒制。一方面,包括學徒通過拜師學藝的形式,在實際農業生產過程中學習農業生產技術、生產工具的制作與維修技術等來培養學徒從事農業生產和農業技術推廣的本領。如元朝被譽為“棉神”的紡織革新家黃道婆,通過自身對于黎族紡織技術的學習,后經逐步改革和創新,在向人們予以推廣和傳授“錯紗配色,綜線挈花”以及崖州被等制造方法,可謂是學徒制傳授職業教育的典范。另一方面,包括了農民自發的農業技術與經驗的推廣,該種方法尤其是在原始社會的農業生產中較為明顯,即人們在農業生產與實踐過程中所積累的種植經驗、工具制作技術等,在實際生產活動中通過口耳相傳的面授形式來開展,從而促進了優秀的技術和經驗得到傳播與傳承;私學的推廣。私學作為獨立于官學的一種教育形式,在推動農業職業教育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戰國中期的許行,作為我國農學派的創始人,通過私學來傳授農業生產過程中的知識和技術;最后便是通過農業著作來向廣大農民傳授農業生產知識和技術,我國歷朝歷代農業生產經驗的總結逐步形成豐富的農業著作,這為古代農業職業教育的發展開辟了途徑,如唐朝《兆人本業記》便作為唐代傳播農業知識與技術的重要著作來促使唐代農業的發展。
(五)古代農業職業教育思想的先進性
我國古代農業職業教育思想的先進性主要體現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對于農民持續發展生態意識的教育,促使農民形成因地制宜,農業生產符合自認規律發展的意識。如《管子?八觀》中記載“故曰:山林雖廣,草木雖美,禁發必有時,國雖充盈,金玉雖多,宮室必有度;江海雖廣,池澤雖博,魚鱉雖多,罔罟必有正”。以此來警示時人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樹立自然環境的保護意識。古人先進的農業生態意識的樹立,以及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通過換茬輪作、用地養地等生態技術措施來促使農業生產的發展,至今對我們建立現代農業仍具有借鑒意義[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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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土地制度及其特點范文6
一、高中經濟史課程教學存在的缺失
1.高中歷史課程設置及教材編寫欠合理。首先經濟史的課程內容由于不同的知識選擇,導致不同課題內容設置存在著較大的輕重反差。有的課題內容偏少,教材編寫也較空泛。如人民版教材中“民國時期民族工業的曲折發展”、“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階段”等課題。有些則內容厚重,造成教材繁雜。如人民版教材中“當代資本主義新變化”等。此外,教材編寫者對課標的把握也存在偏差:如人民版教材中“古代中國的農業經濟”,內容包括“神農的傳說”、“‘從刀耕火種’到‘以牛田’”、“貧者無立錐之地”、“沉重的賦稅和力役”、“大禹和他的繼承人”。課標對此課的要求是“知道中國農業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了解古代農業的基本特點”。與課標相比,人民版這一課內容顯然多出許多,如階級關系、賦稅制度、水利工程等,而對土地制度卻講的不夠詳細。我們如果忽視對課標的理解,一味地依據教材,可能就會混淆主次,偏離學習重點。教材除這類游離于課標內容要求的偏差外,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分析不清、文字表達含糊,甚至體例結構不清等缺陷,這些教材問題的存在加大了經濟史教學的難度。
此外,由于高中歷史課程的專題編寫體例客觀上造成了知識斷裂,人為割裂了經濟與政治、文化之間的聯系,導致教學中對一些重大問題的分析失去政治及思想文化層面的知識依托,成為了經濟史教學中的障礙。
2.初高中經濟史教學嚴重脫節。整體而言,初中歷史課程存在著重政治史,輕經濟史的傾向。從課標看,初中中國近現代史部分14個單元,共65個知識點,經濟史僅占13個,占比只有兩成。與政治史相比,經濟史要求明顯偏弱。當然,這與初中學生的認知程度是相關聯的,但這也說明了初中階段經濟史基礎知識的相對薄弱。而高中經濟史的專題史體例和較高的能力要求,需要學生有較好的基礎知識儲備。這種初、高中經濟史相脫節的現象,導致高中經濟史內容偏多、偏難。
3.師生的經濟學理論知識貧乏。盡管學習經濟史在現實層面具有經世濟國的重大意義,但經濟史對師生而言畢竟屬于比較專深的知識內容,教或學難度較大。經濟史內容涉及了諸多深奧、抽象的經濟學理論與概念,往往超乎學生的認知程度。同樣,許多教師也存在經濟學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知識儲備相對不足的問題。以已昏昏,何以使人昭昭?改變經濟學專業知識儲備與高中經濟史課程要求相脫節的狀況,是許多歷史教師需補上的一課。
了解高中經濟史課程教學存在的缺失,是進行經濟史有效教學的基礎。下面,本文就此提供一些教學思考,希望對提升經濟史教學的有效性有所裨益。
二、經濟史課程教學的應對策略
(一)準確把握課標。經濟史教學必須認真鉆研課程標準,以課標為依據。對課標的把握,除熟悉經濟史的課程地位、基本理念、體例結構外,教學過程中還應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理解課程內容的兩個層面能力要求:即第一層是掌握史事的要求,第二層是歷史認識的要求。如:課標“列舉古代中國手工業發展的基本史實,認識古代中國手工業發展的特征”,采用兩段式的表述形式,先要求識記相關史實,然后進一步提升到理解和應用層面,最終達到提高學生人文素養的目的。在此,教師應對識記層面的“了解、簡述、知道、列舉”,理解層面的“總結、概述、說明”,應用層面的“分析、探討、認識”等能力指向要求加以區別與把握,以明確教學目標要求,指導教學活動。
2.依照課標要求,明確教學目標。如:兩次工業革命,課標要求“了解兩次工業革命的基本史實,探討其對資本主義市場發展的影響”。教學內容則可細化為(1)知道工業革命開始的標志并能列舉珍妮紡紗機、改良蒸汽機、火車等重大發明,了解工廠制的形成;概述電、石油等新能源的開發和應用的相關史實。(2)探討工業革命如何促成以發達國家為主導的世界市場的初步形成;從生產關系、國際關系和世界市場等方面評價第二次工業革命的影響。教學目標要完整、準確地把握課標要求的內涵(即每個知識點所要掌握的基本內容)和外延,避免對課標知識點要求認識上的偏差,這就要求教師吃透課標,要有準確把握課標的能力。
3.依據主流史觀梳理經濟史。高中歷史課程以文明史為核心,突出體現了文明史觀、現代化史觀和全球史觀等新的史學理念,并以這些史學理念貫通古今,聯系中外,串起各個模塊的知識脈絡,經濟史也不例外。所以,教師應引導學生從一些基本史觀出發,梳理經濟發展的重要脈絡及其規律,按不同史觀的要求,對經濟史內容進行有機整合。同時,這三種史觀是相互聯系的?,F代化史觀和全球史觀更多地強調1500年以來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演進及工業文明向全球擴散的歷史,實際上是文明史范式的一個特定階段,二者只是在這一階段用現代化范式和全球化范式來概括更能把握其特定的歷史階段特征而已。如果說,現代化主要從縱向角度演示人類的近現代文明進程,全球化則側重于橫向角度強調人類文明的聯系與交流。
因此,只有認真研讀經濟史模塊的課標,準確把握、理解課標的思路與要求,教師才能依據重點,簡化教材,進行具體有效的教學設計,達到減負增效的教學效果。
(二)理順基本內容。由于教科書的敘述存在著或過分簡要,或容量過大,甚至條理不清的情形,歷史教師在備課的過程中,應根據教學內容的主旨及重點,依托新課程涉及的領域和范圍,編織完善、合理的知識網絡,幫助學生弄清歷史發展的本來面貌。首先,要將基本史實條理化,復雜過程簡約化。如“二戰后資本主義世界經濟新體系”,教材內容即可要點化概括為:一個中心(以美國為中心)、兩個體系(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和國際貿易體系)、三大組織(IMF、WB、GATT)等三個方面。此外,在理清各課知識條理的基礎上,還應適時對單元知識及大、小專題知識結構進行宏觀整合。這不僅有助于學生更大跨度地縱橫梳理知識結構,有利于掌握歷史基礎知識,還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及時地“三步一回頭”,達成溫故知新的學習效果。經濟史教學量較大,面面俱到不容易講清楚,也很難完成教學任務,故授課中要堅持簡約知識結構,理順基本史實的原則。
(三)講清基礎概念、講透理論分析。經濟史中涉及的經濟基礎概念、基本理論和觀點,對于中學生而言相對陌生、抽象。歷史老師要善于根據學生的心理特征和認知水平,在教學中要力求通俗易懂、深入淺出地講解經濟史中的這些概念和基本理論、觀點,切不可冗長。(1)歷史概念力求講清、講白。如“海禁”與“閉關”,二者往往混淆。海禁在明清時期都實行過,但都是短期的,并非一貫的政策(明朝倭患平息,清朝平定臺灣后都開禁)。而清朝的閉關則是長期的政策(根本原因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導致)。海禁主要是對內的防范,而閉關則主要是對外的消極防衛措施。此外,還有自然經濟與小農經濟、商品經濟與資本主義經濟、原始資本積累與資本積累等概念間的區別。這些都是學習經濟史中繞不開的基礎概念,它們是學習理解經濟史的重點,是歷史思維的切入點,往往也是考試命題的著眼點。不少同學在考試中選擇題丟分嚴重,其因素之一就是歷史概念模糊不清。(2)基礎理論和基本觀點要講全、講透。如“為什么說19世紀末20世紀初意味著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的最終形成?”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論證這一觀點:(1)首先,以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為核心的世界分工格局最終形成,工業生產大范圍、大規模地發展起來。各資本主義大國通過殖民擴張、瓜分世界、商品和資本輸出及掠奪原材料,建立了完全根據本國利益為轉移的國際分工體系。(2)大規模近代交通通訊系統的建立。兩次工業革命,形成了聯接世界的鐵路網、海運、公路交通網絡及通訊系統。(3)世界貿易以空前規模發展起來。(4)世界金融中心形成。倫敦成為工業資本主義世界市場體系的金融中心。(5)股份公司的普遍化,甚至形成跨國公司。(6)列強對世界的瓜分進一步推進世界市場的形成。由于第二次工業革命的新技術、新產品需要大量的銅、橡膠、石油等原料和能源資源,而這些正是歐洲國家缺乏的。這加劇了它們對世界市場的爭奪,引發了列強瓜分世界,東西方相互依賴性空前加強。
總之,經濟史教學中要根據學生的心理特征和認知水平,聯系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深入淺出地講授經濟史教學中的相關理論和概念,注意把“歷史”與“當下”聯系起來,努力貼近學生生活,幫助學生理解經濟史相關內容。
(四)教材內容簡則增補,繁則簡化。教材內容編寫是對課程目標要求的一種詮釋。由于課標的語言高度概括與濃縮,使得教材編寫者在理解與把握課標中難免存在偏差,也造成了不同版本教材的課題篇幅往往繁簡反差較大。以人民版經濟史教材為例,專題六第3課“當代資本主義的新變化”的課標要求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等國家為例,分析當代資本主義的新變化”,課標表述“言簡”但“意不賅”,它包含了兩個層面的學習要求,第一層次“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等國家為例”,側重于史實的鋪墊,主要以美國為重點,讓學生認識戰后資本主義國家新變化的具體表現及原因。而第二層次“分析當代資本主義的新變化”,側重于對資本主義新變化認識的概括提升(如實行國有化,建立國營企業;制定經濟計劃,指導經濟發展;通過財政及稅收政策調節社會生產;實行福利制度等)。在此,人民版教材內容與課標要求顯然出入較大。人民版教材的此課內容包括了“發達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不斷調整的經濟政策”、“美國的‘新經濟’”、“戰后的西歐和日本”等四個子目,不僅內容編寫分量重,一些所涉概念也相當艱深,如美國的“新邊疆”、“偉大社會”、“貨幣學派”、“供給學派”等,師生理解顯然困難;而有關課標的主題要求“當代資本主義的新變化”卻未予以明確指出。人民版此課內容編寫較明顯地游離于課標之外,造成了教材內容的繁雜,對此需要化繁為簡,否則將無法按時完成教學任務。而對于一些教材篇幅過于精要,不夠豐滿,不夠完整的課題內容,則需要教師在備課時加以必要的補充完善,以便學生能夠完整地理解和掌握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