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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治理建議范文1
為深入實施碧水藍天行動計劃,扎實推進生態區建設,切實改善我鎮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度治理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實施意見》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度治理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經鎮政府研究,確定以二氧化硫、煙塵、揚塵為重點,開展大氣污染深度治理,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深度治理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作為我鎮年環保工作“一號工程”,集中整治二氧化硫、粉塵、煙塵、揚塵的污染,盡早達到區控制目標要求,為建設環境優美鎮創造良好條件。
二、工作原則。1各村委會、企業、學校對轄區內的環境空氣質量負總責,環保所根據鎮政府的工作部署實施統一監督管理。2、堅持“誰污染,誰治理”。3、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三、工作目標。嚴格按照國家和省頒布的環境保護標準以及我市制定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要求進行治理。通過治理,使二氧化硫、可見顆粒物等影響我鎮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濃度明顯下降,環境空氣質量得以持續改善。年下半年起,轄區內群眾對環境空氣質量的滿意率達到90%以上。
四、治理范圍及時限。
(一)治理范圍。對鎮范圍內的集中供熱鍋爐,直接燃煤鍋爐、琉璃、玻璃、鑄造等行業實施二氧化硫、粉塵、煙塵、場塵污染綜合治理,對化工企業實施化工異味綜合治理;對道路建筑工地、礦山、石料開采破碎點,鐵路貨場,粉性物料儲運場地,混凝土攪拌鉆等實施粉塵、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對城鄉結合部等易產生揚塵的場所實施揚塵污染綜合治理。
(二)治理時限。治理任務于年10月31日前完成。在治理過程中,鎮政府將組成專門檢查組,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安排,集中進行檢查。
五、工作重點。
(一)供熱鍋爐二氧化硫治理,對直接燃煤或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硫進行深度治理。要在年6月底前完成。在治理過程在,治理企業要有專門的脫硫設施并配備加堿設備,安裝在線自動監測裝置,建設人工監測平臺,二氧化硫排放濃度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
(二)粉塵、煙塵污染治理。
1、工業企業污染治理。
對轄區內的燃煤鍋爐、焦化、水泥建陶、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材磚廠、玻璃及鑄造等產生煙塵、粉塵的工業企業,實施限期綜合治理。所有集中排放點要全部安裝使用或更新高效除塵設施,實現持續穩定達標排放。
2、秸桿雜物禁燒。在鞏固年秸桿禁燒工作成果基礎上繼續加大夏、秋季秸桿禁燒和綜合利用力度,提高秸桿綜合利用率,從年起,擴大禁燒范圍,將樹木枝葉、枯草、河青、油氈、橡膠、塑料收集以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納入禁燒的范圍。
(三)揚塵污染治理。
1、運輸揚塵治理。在鎮周邊路口建設24小時執勤的運輸車輛漏撒固定檢查站點,嚴禁未采取封閉式運輸垃圾、渣土、砂石、工業固體廢棄物等的運輸車輛進入我鎮范圍行駛。
2、露天堆場揚塵治理。各村、企業、學校、負責轄區內各類粉性物料貨場、堆場的揚塵污染治理。年5月底前,所有存放煤炭、灰碴、砂石、灰土等散狀物的貨場、堆場,要完成場地及運輸的道路的硬化工作再儲存,堆放等過程中必須采取圍擋、遮蓋式全封閉以及灑水降塵等措施。
3、露天礦山開采場揚塵治理。按照《市礦山開采環境保護管理規范》要求。年底前,全鎮所有礦山企業、采礦區石子生產企業必須實施作業現場局部封閉,安裝布袋除塵等措施;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罰和取締。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齊抓共管。鎮政府成立深度治理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委,辦公室成員從鎮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抽調。各村、企業、學校也成立了領導機構,集中力量具體抓好集中治理工作。
大氣污染治理建議范文2
【關鍵詞】大氣污染治理;地方政府:政府責任
一、大氣污染治理現狀
大氣污染具有跨區域、流動性、復雜性的特點,這也決定了治理大氣污染是一項復雜的、反復的環境治理過程。我國政府面對嚴重的大氣污染也采取了各項措施,從法律層面到調整產業結構都作出積極的應對反應。
《大氣污染防治法》自1987年9月頒布實施以來,在控制我國大氣污染方面取得了相當的成績。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又分別于1995年、2000年、2006年對該法做出了3次修改,2014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又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F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共七章66條,對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體制、主要的法律制度、防治燃燒產生的大氣污染、防治機動車船排放污染以及防治廢氣、塵和惡臭污染的主要措施、法律責任等均做了較為明確、具體的規定。
大氣污染治理雖在某個區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全國來看,大氣污染呈現了繼續惡化的趨勢,探究其原因很有必要。
二、政府責任
政府是大氣污染治理的主體,也是中心,治理行為應當由政府指導、牽引,政府責任是否履行到位,是治理大氣污染的關鍵所在。治理大氣污染需要不同層級政府的合作,大氣污染的跨行政邊界既要求橫向的同級政府的合作,也有縱向的不同層級政府的協作,我國長期實行的行政區劃體制,將各個行政區域分割開來,導致屬地管理模式深深影響各地政府處理問題的立場和態度,當治理大氣污染危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時,政府就會選擇不作為,不履行治理責任,政府不作為的結果就是逼著企業繼續污染環境,而得不到任何處罰。
三、地方政府在履職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不完善
地方政府的法律條文過于寬泛化,縱觀我國制定的法律,其間不難看到相關部門、相關責任人的字眼,沒有針對性,出現問題找不到責任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制定法律更多是強調是政府的權力,很少規定政府的責任,對行政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追究明確,但對政府的責任缺少問責。大氣污染治理的實施主體是政府,對政府責任立法不明確會導致地方政府消極的治理態度,造成治理效果不明顯。
(二)監督力度不足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使用權力一直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蔽覈€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大氣污染行政程序法去約束相關的行政機關和行政行為,大氣污染的治理中存在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的運用,較多的自由裁量權就會導致權利的濫用,就使治理大氣污染的行政行為得不到有效監督,監督力度不足會大大削弱治理的成效。
(三)利益機制不完善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無論是公民還是政府,利益是處理問題首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人們認為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發展絕大部分取決于經濟的發展,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利益遠大于治理大氣污染,甚至可以這么認為,治理大氣污染不僅不能帶來經濟利益,還會在一定程度上阻礙經濟的發展。公共選擇理論將政府認定為理性的經濟人,經濟人是以利益為目的的,因此地方政府會采取各種地方保護主義來促進經濟的發展,地方政府的這種自立性是普遍存在的。
四、完善政府履行治理責任的建議
(一)建立科學的法律體系
地方政府在大氣污染立法過程中,要明確政府的具體治理責任,盡量避開有關部門、相關責任這些模糊的內容,例如,政府對治理工作的不作為行為相關部門嚴肅處理,正確分配政府責任,大氣污染傳播沒有墻壁,對于區域大氣污染,地方政府的責任也不能像那樣三六九等的被分開,而是處于同呼吸、共命運的狀態。加強對法律的執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
(二)加大政府治理信息的公開力度
公民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前提是政府將信息公布于眾,很多公共問題的出現是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現在,公眾對空氣質量的訴求比較普遍,因此他們更加關注政府對此做出的反應,公民只有清楚的知道大氣污染治理的具體進程,才能更好的配合政府工作,積極參與到治理大氣污染工作中。
(三)樹立綠色政績觀
我國特有的官員晉升制決定了地方政府官員只注重GDP,而不顧環境污染,但經濟的發展與環境息息相關,因此,要改變現在的唯GDP為尊的想法,要把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結合在一起。對官員的晉升不僅要考察GDP,還要考察大氣污染的治理成效。
(四)向多中心治理轉變
政府雖然是治理大氣污染的主體,但由于政府能力的有限,內部監督的限制,很難達到治理的目標,還需要企業、公民的共同參與。地方政府在治理過程中應轉變治理思路,積極引導企業、公民參與治理工作,使治理工作從單一的政府治理向多中心治理轉變。
大氣污染治理建議范文3
關鍵詞: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
中圖分類號:X51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18-000-02
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既是有效破解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之間日益尖銳矛盾的根本途徑,也是正確處理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必由之路。只有公眾真正行動起來,積極參與到大氣污染治理中,向這場輸不起的關系全人類生死存亡的戰爭宣戰才能取得最后勝利,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一、對公眾參與含義的不同闡述
目前,學術界對公眾參與的概念,還沒有達成統一的認識。1969年,美國學者謝里?安斯坦(Sherry Arnstein)認為公眾參與是權力再分配,提出了公眾參與階梯理論,他把公眾參與從低到高分為八個階梯:操縱、治療、告知、咨詢、展示、合作、權力轉移、公民控制,為公眾參與成為可操作的技術奠定了基礎。
在國內,學術界對公眾參與概念的界定也存在差異。俞可平認為公眾參與“就是公民試圖影響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動?!边@是非常廣義的概念,認同這種觀點的學者較多,如賈西津認為:“公民參與在經典意義上主要是指公民通過政治制度內的渠道,試圖影響政府的活動,特別是與投票相關的一系列行為”。而注重公眾參與和其它利益主體之間的互動關系學者,如蔡定劍認為:“作為一種制度化的公眾參與民主制度,它是公眾通過直接以政府或其他公共機構互動的方式決定公共事務的過程。公眾參與所強調的是決策者與受決策影響的利益相關人雙向溝通和協商對話。遵循‘公開、互動、包容性、尊重民意’等基本原則”。潘岳認為它指的是群眾參與政府公共政策的權利。劉紅梅等認為公眾參與具有共同利益和興趣的社會群體對政府設計公共利益事務的決策的介入,或者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活動。黃德林認為公眾參與的本質是公眾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一種民利。顯然,公眾參與社會各種公共事務的政策制定、決策實施以及結果反饋已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并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二、國外對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研究述評
據史料記載,1837年2月倫敦爆發了最早的有毒煙霧事件,隨后發生的世界環境污染公害事件中就有五件(比利時的馬斯河谷煙霧事件、美國的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和多諾拉事件、英國倫敦的煙霧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是大氣污染事件,可見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巨大危害;特別是90年代后,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問題加速惡化使生態環境保護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國外在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研究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政府對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法律保障方面
在發達國家,完善的法律機制為保障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與監督提供了強大的武器。在英國,公民參與國家環境決策是公民維護自身權利的表現之一。如1985年《地方政府法》和1990年《城鎮和鄉村規劃法》規定公眾有咨詢和參與的法定權利,在民事訴訟中個人違背環境法的行為已成為可能;1992年頒布《環境信息條例》規定,除了某些例外,任何尋求環境信息的個人都有從任何公共機構獲得環境信息的權利。工黨執政后,公眾參與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加拿大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取得較好成就,也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如1999年修訂《環境保護法》中體現了個人參與節能減排的渠道和形式,即是說用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公眾監督、舉報的權利,公眾有權監督與環境有關的法律文件從草案提議到最終通過的全過程。與此同時,德國在2002年頒布《節省能源法案》、2005年推行的《電器設備法案》等法律法規中均對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2.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情方面
在英國使環境法得以有效實施的一個關鍵因素由環保主義者和環保團體所采用的非法律和法律戰略。如NGO在參與大氣污染治理中表現也發揮了積極作用:一是宣傳和普及相關知識。二是通過咨詢服務解決實際的環境問題。三是對政府和企業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督。學者A.B.Bishop認為就公眾參與方法而言,在雙向溝通、公共接觸程度、處理特定利益的能力等性質上有強弱之別,在告知教育、解決問題、意見反饋、評價與建立共識等目的也又不同,針對具體計劃的性質作出最有效的安排選擇。1964年卡森的《寂靜的春天》出版后,美國公眾參與大氣治污的環保運動推向了。
3.公眾參與環境評價方面
1951年,美國學者哈根?斯密特博士提出了光化學煙霧的理論,為公眾參與環境評價奠定了理論基礎。美國對公眾參與的程序和規則有一套較完備的做法。如通過新聞媒介或張貼廣告,讓公眾了解建設項目情況;公布公眾聽證會的時間和地點,請公眾按時參加等。美國公眾不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且在環境影響評價的各個階段都可以參與其中。同時采用意愿調查價值評估法在生態和環境價值評估中的廣泛應用,已成為一種評價環境較常用的工具。
4.公眾參與大氣治污的宣傳教育方面
發達國家以經濟利益為動力,通過大力宣傳教育,讓公眾認識到資源的重要到,提高公眾對資源稀缺的敬畏,引導公眾自覺參與到節能減排的隊伍中。如美國比較注重培訓與推廣,再加上節能減排方面的鼓勵政策,大大提高了公民的節能意識,從而養成公民節能的良好習慣;通過開展技能技術培訓教育推廣,對使用節能的家庭給予財稅方面的優惠,從而普及節能運動。日本成立了節能活動推進協會,協會舉辦節能減排講座,以提高公眾參與節能減排的意識和實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5.用排污補償政策來解決大氣污染方面
美國聯邦環保局創立的補償政策是美國最早投入運行的排污權交易形式之一,要求新建或改建的污染源必須要安裝最嚴格的污染控制設施,同時還必須提供附近污染源的有信用的減排量作為補償,有效減少區域污染總排放量。在美國政府的推動下,這種方法得到歐洲其它國家的認同和應用。1997年全球氣候變化會議形成的“京都議定書”,確定了38個國家和歐盟的溫室氣體削減量。2005年1月1日起歐盟也開始執行大氣排污權交易制度。
近幾年來學者們研究的內容更加深入,研究的方法更加多樣,研究的范圍也更加廣泛,逐步形成了一些基本理論和方法,特別是可持續發展理論、清潔生產理論在我國得到了較好借鑒和實踐,并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三、國內對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研究述評
我國對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方面主要涉及的研究領域有以下幾個:
1.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學術梳理
1974年蘭州西固地區發生了中國的第一起光化學煙霧污染事件,我國大氣環境保護的開拓者、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學教授唐孝炎帶領其團隊和甘肅省環境保護研究所對該事件開展了課題研究。1981年―1983年,中國環科院、北京大學、甘肅省環保研究所等單位聯合進行了《西固地區光化學煙霧污染規律及綜合防治》研究,提出了具體合理化建議:“蘭州鋼鐵廠、蘭州焦化廠陸續搬走,燃煤取暖也逐漸變成燃燒天然氣,而新建的工業區更慎重選址,避開了不利污染物擴散的地形?!?986年,南京大學氣象系教材《大氣環境質量評價》(講義)明確把蘭州西固與美國洛杉磯、日本東京的光化學煙霧污染事件并列比較和區別。2005年,黃美元和徐華英編寫的《大氣環境學》一書系統地論述了大氣污染的種類、源、擴散和輸送、物理和化學過程、危害、管理和治理等進行了系統的闡述。吳開亞和王玲杰則應用資產價值法估算出2002年巢湖流域大氣污染造成的損失為4.3億元,約占當年GDP的0.84%。今年2月28日,前央視記者柴靜拍攝的環保紀錄片《穹頂之下》通過網絡播映后,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這些案例都充分體現了學者、名人以公眾的身份積極參與到大氣污染治理的實踐行動中,起到示范引領作用。
2.公眾參與環保的主體性研究
劉紅梅、王克強等認為“沒有任何組織或者團體可以比利益相關者本身更關注和了解相關環境,與環境有關的公眾是環境價值主體中不可缺少甚至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田良認為承認和重視公眾的環境價值主體和環境影響評價、決策與監督的主體地位,尊重其價值選擇,是公眾參與的理論基礎。其次,公眾參與的不可替代性,在一定意義上講,公眾的評價主體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也有專家提出“空氣污染預報應成為防治城市空氣污染的一項重要措施,空氣污染預報要像天氣預報一樣每天在新聞媒體上”,接受公眾監督。
3.公眾參與大氣治污的角度研究
唐孝炎認為“周邊的污染會遷移”、“沒有一個城市可以獨善其身,必須采取聯合的行動?!贝鷤?,李克國認為我國大氣污染治理中公眾參與度低的因素,提出轉變觀念、完善機制、加強教育、支持環保社會組織,促進公眾參與的多元治理模式的形成。黃巖和吳克昌從政府回應的角度來研究公眾參與,他們認為聽證制度是一種公眾事前監督和政府事前回應,而相應的市長熱線是一種事后監督模式。因此,政府應該采取措施增加群眾的參與效用、降低參與成本,才能提高公眾參與的積極性。
4.公眾參與環保的法律、制度保障研究
一方面,1996年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提出,建立公眾參與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檢舉揭發各種違反環境法規的行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3年發出《關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實行公示》,使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程序化、制度化。2003年9月1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法》首次對公眾參與做出了明確規定,保障了公眾的合法環境權益。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環境保護法》第五條規定:“公眾參與”作為環境保護五個堅持原則之一。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已經有了法律的保障。另一方面,公眾參與環保的我國公眾參與公共決策的主要通過來信來訪、領導接待日以及座談會等形式,但對于普通公民來說直接參與的機會較少。如張潔就指出“沒有公眾參與的具體規定和具體的實施程序,且未明確公眾在環境影響評價活動中應有的地位,對公民的環境權、知情權、監督權等權利的規定具有狹隘性和不明確性?!彪S著改革步伐的加快,從制度上保障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問題也將會逐步落實和細化,正如環保部長陳吉寧所說:“加強和完善環境監測體系建設,重點要攻克大氣、水體、土壤污染防治,著力健全立法執法、政府履職盡責、改革環境治理、完善社會共治和強化市場機制五大制度”。
因此,綜上所述,進一步增強公眾參與環保意識,暢通與公眾溝通渠道,健全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法規制度,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到節能減排的實踐活動中,對完善生態環保治理體系、改善公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現狀都值得我們進一步深入探究。
參考文獻:
[1]俞可平,賈西津,主編.中國公民參與―案例與模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代序1-2.
[2]賈西津,編.中國公民參與―案例與模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3.
[3]黃巖,吳克昌.論公眾參與和政府回應機制的重構[J].甘肅社會科學,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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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袁端端.中國首次光化學煙霧污染“遺產”―“霾”世前傳從蘭州到北京[N].南方周末,2013(2).
大氣污染治理建議范文4
[關鍵字]城市環境 環境污染 污染防治
[中圖分類號] X5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3-183-1
0 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城市人口急劇增加,2011年12月,中國社會藍皮書,我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將首次超過50%,標志著我國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急劇增加的城市人口以及不斷加快的城市化建設對我國脆弱的生態環境構成了巨大的威脅。
1 城市環境污染現狀
目前我國城市固體廢棄物堆放量已高達70多億噸,侵占土地約6億平方米。118個大中城市中,有115個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約占40%,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只有34.3%。在全國重點監測的338個城市中,63.5%的城市達不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近期多個城市的霧霾天氣持續數日,PM2.5嚴重超標。同時,噪音污染也已經成為了影響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的重要環境問題。
2 對城市環境污染問題的防控建議
城市環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氣污染、噪音污染以及其他污染等等。治理環境污染必須先從源頭進行控制,減少污染物排放量,運用全過程控制原則對污染治理進行全過程監管,降低治污成本,提高環境效益。
2.1 城市水污染治理措施
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氮、硫、磷含量較高,還含有微量重金屬、多種微生物;工業廢水是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往往成分都較為復雜,危害程度也更大。
(1)從源頭嚴格控制污水廢水排放量,一方面對于生活污水排放應予以重視并加強治理力度,積極營造節約用水、重復利用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對于工業廢水,應該嚴格貫徹相應的排放指標,逐步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高用水、高能耗、高污染企業,鼓勵和扶持那些能循環利用水資源、具有污水自清潔能力的企業。同時做好對污水排放的監測工作。
(2)做到統籌兼顧,在城市規劃過程中就必須在對水資源現狀以及城市經濟發展做出準確的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對水資源的保護和利用進行科學籌劃,這有利于城市的健康發展并有效保護環境。在完善城市水污染控制基礎設施的同時加強對污水處理新技術的研究與創新。
(3)完善水資源保護的法律體系和道德體系,用立法的形式對水污染排放進行嚴格監控,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將水資源保護上升為道德層次,有利于提高居民資源保護的意識,更好的推動水污染防控工作。
2.2 城市大氣污染治理措施
我國城市的大氣污染仍為煤煙型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煙塵。近年來,細顆粒物即PM2.5污染問題也越發嚴重。大氣污染物來源較多,第一個主要原因是我國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高污染、高耗能企業粗放式的污染排放;另一個是由于經濟的發展,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城市機動車尾氣污染也越來越突出。其他的一些原因包括市政建設產生的粉塵、生活排放、垃圾野外焚燒以及不良的氣象條件會加重污染等。
(1)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能源結構,積極發展清潔能源,創新生產技術,淘汰“三高”企業。
(2)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在逐步提高并嚴格執行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鼓勵開發和使用其他清潔、可再生燃料。
(3)科學合理的進行城市規劃,工業選址應遠離生活區并處于城市主導風向的下風向,保證空氣流通,有助于廢棄的擴散和稀釋。
(4)推進城市綠化建設,提高生態環境質量,重點培植一些能夠吸附污染物并凈化空氣的植物。
2.3 城市噪音污染治理措施
噪音會干擾人們的學習、工作和休息,極大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質量。城市噪音污染來源主要有:交通噪音,道路區與居民區間隔過近,某些重型車輛、摩托車、農用車的行駛噪聲是小轎車的數倍;道路交通組織不合理,機動車不能正常通行造成不必要的噪音;工業噪音,包括空氣動力性噪聲(鼓風機、燃氣輪機、高爐等)、機械噪聲(球磨機、破碎機、電鋸等)和電磁噪聲(電動機、發電機、變壓器等);建筑施工噪音,挖掘機、打樁機等等;社會生活噪音,主要指街道和建筑物內部各種生活設施、人群活動產生的聲音。
(1)是完善相關的噪聲治理的法律法規體系,制定合理的噪音污染標準,擴大標準的覆蓋范圍。
(2)提升噪音污染治理水平,當前噪音治理水平遠遠不及噪音污染程度,必須采取切實綜合的舉措,增強噪音治理成果,同時增加噪音治理手段,提高公眾參與度。
(3)提高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提升相關人員的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效率。
2.4 其他污染治理措施
隨著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速度的加快,日益增長的建筑垃圾造成的污染也極為嚴重。建筑垃圾會占用大量土地,影響空氣質量,對水域造成污染,破壞市容,惡化生態環境衛生,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對建筑垃圾的處理措施主要有:
(1)做好建筑的設計和規劃,減少建筑原料的使用,提高建筑結構的耐久性,使用生產垃圾少、能再生的環保建材。
(2)在施工階段加強施工監管,提高原料使用率,減少垃圾的產生。對于建筑垃圾中可以再利用的部分應充分回收,同時加強技術研發,增加回收利用途徑。
(3)完善建筑垃圾治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3 結語
每一個環境污染實例,都是大自然對人類敲響的一聲警鐘。從政府部門到個人都必須增強環保意識,認識到環境治理的必要性與緊迫性,積極推進落實科學發展觀,使人類社會能健康、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劉愛明.城市區域大氣顆粒物的污染特征研究[J].安全與環境工程,2009(1):15-19.
[2]平措.我國城市大氣污染現狀及綜合防治對策[J].環境科學與管理,2006,31(1):29-31.
大氣污染治理建議范文5
關鍵詞:燃煤鍋爐 煙氣治理 需求與評估
中國是燃煤大國,燃煤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75%左右。隨著經濟發展,煤炭消費量增長,二氧化硫排放量不斷增加,已連續多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過2000萬t,居世界首位,致使我國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日趨嚴重。目前我國降水pH小于5.6的國土面積,已占總面積的30%左右,已有約60%的城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二級標準值或日均濃度超過三級標準值[1]。
據報道,到2000年底全國火電廠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分別達到3.19億kW和1.37萬億kW·h,每年耗用煤炭近5億t,排放二氧化硫約800萬t[2];全國現有燃煤工業鍋爐50余萬臺,年耗用煤炭4億t,排放二氧化硫約640萬t[3]。上述兩種燃煤鍋爐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0%,是影響我國城市空氣環境質量和形成酸雨、二氧化硫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1 中國燃煤鍋爐煙氣污染治理技術的需求
1.1 “十五”期間大氣污染的治理目標與任務
據“十五”規劃,2005年,二氧化硫、塵(煙塵及工業粉塵)等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將比2000年減少10%。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800萬t;塵(煙塵和工業粉塵)排放量控制在2000萬t。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控制區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減少20%,排放量控制在1053萬t以內。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450萬t;煙塵排放量控制在850萬t;粉塵排放量控制在900萬t。保護城市環境,改善重點地區的環境質量,70%以上的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濃度達到國家空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50%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1.2 “十五”期間大氣污染治理投資預測
中國以燃煤為主的能源構成決定了防治煙塵和二氧化硫污染是防治大氣污染的重點。《國家環境保護“十五”重點工程項目規劃》中重點工程項目約1137個,總投資為2620億元。其中,大氣項目182個,投資為974億元,占總投資的37.2%。目前大氣項目已完成投資197.5億元,占大氣項目總投資的20.3%。大氣項目中包括清潔能源替代項目84個,需投資482億元,占大氣項目投資的49.5%;集中供熱項目47個,需投資230億元,占大氣項目投資的23.6%;污染治理項目51個,需投資261.6億元,占大氣項目投資的26.9%。從大氣項目投資的地區分布來看,改善北京市大氣環境的項目25個,投資466億元,占全國總投資的47.8%;建設“兩控區”內37個燃煤電廠的脫硫工程,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能力105萬t/a,需投資120億元。
1.3 火電廠煙氣污染治理市場預測
按照國家環保總局《兩控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計劃》,采取的有關火電廠脫硫措施是:(1)嚴格控制新建火電廠二氧化硫排放?!笆濉逼陂g兩控區內將投產燃煤火電廠的裝機容量為36050 MW,其中計劃脫硫的機組裝機容量為11924 MW。(2)有效削減現有火電廠約3000萬kW機組二氧化硫排放,實現達標排放。“十五”期間,除采取換燒低硫煤和關停小火電機組外,預計約有1/4的機組需進行煙氣脫硫。
據此兩項估計需安裝脫硫設施的火電機組裝機容量,按照各種脫硫工藝單位造價平均為600元/kW計算,我國兩控區2001~2005年火電廠脫硫市場需求見表1[4]。
大氣污染治理建議范文6
一、京津冀協同治理大氣污染工作初見成效
(一)組織領導堅強有力
北京市政府設立環境保護督查處,承擔對全市環境保護方面的督查任務,專項督查大氣污染防治落實情況。天津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先后150余次做出批示,著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河北省與各市簽訂目標責任狀,進一步強化考核機制,各級都成立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區域聯防聯控取得積極進展
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框架下,逐步形成了跨部門、跨省區聯防聯控聯治工作機制。京津冀與中石油、中石化、神華集團分別簽訂“煤改氣”保供、散煤清潔化治理協議。北京已與天津、河北廊坊和保定等城市就重污染預警會商及應急聯動開展協調,在可能發生大范圍空氣重污染時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會商預測結果。北京APEC會議期間,京津冀啟動應急預案,加強會商和信息共享,保障了“APEC”藍。此外,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信息共享平臺也即將上線。
(三)大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研究不斷深入
京津冀先后開展了污染源解析工作,并公布解析結果。在PM2.5來源中,北京、天津和河北省石家莊市占比前兩位的分別是:機動車(31.1%)和燃煤(22.4%)、揚塵(30%)和燃煤(27%)、燃煤(28.5%)和工業生產(25.2%)。這些解析結果為精準發力、有效治污提供了科學依據。
(四)燃煤壓減和煤炭清潔化利用工作穩步推進
在壓減燃煤方面,北京市燃煤總量已從2012年的2300萬噸壓減到目前的1500萬噸以下;天津市2014年規模以上工業煤炭消費量同比減少236萬噸;河北省2014年煤炭消費量首次出現負增長。在煤炭清潔化利用方面,通過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后的燃煤發電機組和燃煤鍋爐污染物排放可以達到甚至超過當前國家對燃氣機組和鍋爐的排放標準。同時,進一步開展散煤治理,2014年河北邢臺財政補貼2000萬推廣10萬噸潔凈型煤;天津市在農村地區推廣12萬臺先進爐具,完成散煤清潔化治理180萬噸。
(五)重點行業綜合整治力度進一步加大
在環保部大力推動下,京津冀區域加大對火電、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污染綜合治理力度。2014年,北京市在提前完成全市脫硫脫硝治理任務的基礎上,率先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整治,通過環保技術改造實現揮發性有機物減排1.56萬噸;天津市淘汰電力行業落后產能76.5萬千瓦;河北省對241家重點行業國控企業實現煙粉塵在線監控設施全部聯網,完成脫硫脫硝和除塵改造工程246個。
(六)污染治理和監察的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
京津冀三地均出臺了相關條例和規定,明確大氣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以及違規處罰措施。河北率先組建環保警察隊伍,并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現了環境監管全覆蓋;北京出臺《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天津河東區依靠科技強化網格化管理,集實時監控、網格管理、數據庫信息共享、重點區域綜合治理等主體功能于一體,實現每寸土地都有人管理。
通過上述措施,京津冀區域空氣質量有所改善,聯防聯控初見成效。與2013年相比,2014年北京、天津、河北PM2.5年均濃度分別下降4%、13.5%、12%,京津冀區域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上升5.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下降3.7%。
二、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協同治理形勢仍較嚴峻
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治理雖然初見成效,但與國家新標準和群眾期盼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2014年全國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中,京津冀占8位;2015年1季度,較差的前10位城市中,京津冀仍占6位,3月,京津冀區域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不足四成。京津冀大氣污染協同治理仍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
(一)區域聯控聯防聯測機制建設有待進一步推進
京津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待完善,區域排放標準尚未統一,機動車環保監管協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天津自2014年7月起將二氧化硫等4種污染物排污收費平均提高9倍。如果周邊區域不實行相應政策,既不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又會導致一些企業繼續觀望,不愿加大環保投入。北京、天津已全面供應國五標準汽柴油,而河北2014年年底才開始供應國四標準車用汽油。
(二)兼顧治污與發展有一定難度
2014年河北省化解產能過剩、治理大氣污染影響全年經濟增長約1.75個百分點、影響工業增速約3個百分點。如果不能及時調整產業結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將會導致政府財政收入減少,影響大氣污染及其他環境治理的持續投入,鞏固提高治污成果壓力較大。
(三)煤炭清潔利用政策相對滯后
當前,隨著煤炭清潔技術的發展,燃煤發電可以達到甚至超過燃氣發電排放標準。應根據我國“多煤、少氣、貧油”的資源稟賦以及煤、氣發電成本,研究制定支持清潔煤發電等煤炭清潔利用的相關政策,這也有利于緩解當前各地供氣不足問題。此外,對煤變油、煤變氣,鑒于全球范圍內尚無成熟、完善的經驗,且煤變氣污水成分極其復雜,治理難度非常大,應進一步論證其可行性。
(四)分散用煤污染日益嚴重
分散用煤占比偏高(約占50%),排放量大,且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到空氣中,其污染是集中發電的20倍,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目前各地主要做法是通過財政補貼更換先進爐具及使用潔凈型煤替代,但成本高、執行難,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僅保定800萬農村人口的農村爐具和型煤補貼就需要70多億元。
(五)機動車尾氣治理力度需進一步加大
一是京津冀區域機動車減排壓力較大。該區域機動車總量已超過2500萬輛,大型運輸車輛排放標準更新較慢、油品質量標準低、污染排放大。二是相關規定不利于黃標車淘汰。一些地區新增淘汰任務量包括被盜搶、查封、扣留、抵押車輛,依照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不得對此類車輛進行注銷報廢。三是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效果不理想。受認知水平、政策落地及配套設施等因素影響,2014年全國僅建成600座充/換電站、2.6萬個充電樁,推廣新能源汽車數量完成計劃率不足1/5。北京個人申請安裝充電樁數量與成功安裝數量比為13∶1。
(六)污染源解析難度偏高
一是京津冀區域復合型污染特征突出,傳統煙煤型污染、汽車尾氣污染與二次污染相互疊加,給污染源解析增加了難度。二是京津冀區域城市密度大,城市間大氣環境相互影響較大,現行的各省(市)獨立進行源解析工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開展廣泛的大氣污染治理技術交流與聯防聯控。三是區域間傳輸污染源解析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四是對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研究剛起步。目前僅天津市頒布了全國首個《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啟動了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清單編制。
(七)監管和執法的基礎性工作需進一步加強
一是大氣污染違法犯罪執法規范和法律依據存在空白點,公安機關很難進行有效打擊處理,配套的信息化基礎工作及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環保執法隊伍自身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美國每百萬人中平均約有3100名環保管理人員,而我國僅為144人,環保隊伍力量嚴重不足,難以應對當前嚴峻的環保工作形勢。環境執法人員還沒有統一的執法服裝,不能體現正規、莊重、公正的執法形象。
(八)社會環保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目前,公民主要通過網絡、電視、廣播等信息傳播渠道被動接收環保信息,環保責任意識還不夠強,志愿服務等參與環境治理的渠道和平臺比較欠缺。
三、協同推進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的建議
大氣污染等環境問題是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粗放式發展模式積累而成的,其解決需要一個過程,具有長期性和艱巨性。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各級黨委和政府更加深刻認識到大氣等環境治理的重要性,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提出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推進京津冀大氣污染協同治理提供了重要契機。結合調研情況,建議:
(一)加強京津冀區域大氣聯控聯防聯測協同機制建設
一是聯控方面,建立由環保部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區域聯控機制,定期會商,各地具體負責。同時,繼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促進各地遵循“科學性、可操作性、可核實性”原則,認真修編應急預案,并建立完善綜合大氣污染決策指揮系統。二是聯防方面,重視城市規劃與建設,優化空間布局,適時從大氣動力學、大氣化學等有關氣象學的角度研究風道規律,并及時運用到區域產業布局和城市建設規劃之中。重點研究和解決保定等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城市大氣污染問題。三是聯測方面,利用科技手段加強聯網聯控,充分發揮各地聯測技術比較先進的優勢,對重點區域和重點排放企業進行重點監控,任務分解要明確,責任對象要具體。此外,要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
(二)大力推廣清潔煤發電和清潔煤燃燒技術
立足我國“多煤、少氣、貧油”的資源稟賦以及目前燃煤發電可以達到甚至超過燃氣發電排放標準的現狀,引導、鼓勵和支持企業應用先進技術進行升級改造;對改造后達到燃氣排放標準的燃煤機組和鍋爐的煤炭消耗量給予折算核減,納入區域減煤指標,視同完成改燃任務;對相關燃煤電廠給予上網電價支持,使京津冀大型電廠實現全面清潔排放并在供熱方面全部運用清潔煤燃燒技術。
(三)切實推進氣、電代煤工程解決散煤燃燒問題
一是在加大天然氣供給力度的同時,將更多的天然氣、焦爐煤氣用于中小企業生產和居民生活,減少其直接用煤數量。二是在有條件的地方推廣集中式電采暖。特別是在張北地區等清潔能源較為豐富的地方要更加重視以電代煤。一方面要加強統籌、兼顧城鄉,新建與改造并舉,提升清潔供暖立體化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要為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建設推廣集中式電采暖營造良好的氛圍,在最大限度減少政府財政補貼負擔的基礎上保障企業合理收益,簡化項目審批程序,優化項目投融資環境。
(四)重視尾氣排放污染,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交通
一是解析尾氣中PM2.5組成及形成過程,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治理方案。二是加快推動京津冀交通一體化進程,盡早解決斷頭路問題。三是加大交通堵點治理力度,提高公共交通效能,加大城市圈地鐵密度,使公共交通真正便民、快捷。四是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交通工具。要從發展電動汽車是將我國建設成為汽車強國的戰略高度出發,抓住歷史機遇,大力發展電動汽車產業,為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創造良好環境。加快充電樁建設,推動公務用車、公共汽車、出租車、城市物流車、工具車、港口機械等的電氣化、清潔化。鼓勵天津等具有汽車工業基礎、電池技術領先的地區,在產業布局及發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為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積累有益經驗。五是盡快在京津冀區域率先共同開展區域機動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
(五)加大對河北節能減排支持力度
一是在“一帶一路”建設中鼓勵和支持河北重化工業走出去,把產能釋放出去。二是在國家產業發展規劃中,支持更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項目在河北布局和落地。三是把河北建成我國清潔能源示范基地。河北清潔能源發展條件成熟,張北地區風電和太陽能資源豐富,沿海地區海上風電資源也很豐富,要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河北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四是加快河北清潔能源輸送通道建設,提高對京津等地的輸送能力。
(六)在深入開展污染源解析的基礎上逐步列出排放源清單
一是國家統一組織開展京津冀區域污染源解析研究,分析和研究大氣污染的成因、構成和傳輸變化規律。在進行本地污染源解析的同時,研究區域傳輸污染源占比。二是在污染源解析的基礎上,進一步列出排放源清單,通過科學系統的分析掌握污染傳輸規律,并制定相應的治理辦法。
(七)進一步推動區域內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健全節能環保標準,嚴格行業準入,建立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依法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產能。同時利用市場手段整合、化解高污染行業過剩產能,調整鋼鐵、玻璃、水泥、化工、電解鋁、造紙、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產業結構,實現優化升級,并鼓勵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研發、生產高附加值的鋼鐵、水泥、玻璃等新產品,降低能源消耗,加大走出去的力度。
(八)完善監管法規并提高執法能力
依照新《環境保護法》以及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強化環境監管和環保行政執法的精神要求,進一步加快環保隊伍建設,充實各級環保隊伍力量和提高執法裝備水平。同時,統一規范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著裝,提高環保執法的權威性和莊重性。要進一步加大對環保執法資金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