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醫保工作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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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藥店醫保工作總結

零售藥店醫保工作總結范文1

今年上半年,在局黨組的領導和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處的指導下,我們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管理服務水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結合實際,精心組織、狠抓落實,保證了開展“保先”活動和工作兩不誤,圓滿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

一、基本情況

我區于五月二十日正式啟動了醫療保險,止6月底,全區參保單位達家,參保職工達人;上半年應征收基本醫療保險費萬元,原創:實際征收萬元;其中,統籌基金萬元,個人帳戶基金萬元,大病基金萬元。累計接納參保職工就醫(住院、門診)人次,支出醫療費萬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萬元,個人帳戶支出萬元。止6月底,工傷保險參保單位家,參保職工人。

二、主要做法

⒈調查摸底,掌握了基本情況。新區剛剛成立,各種情況錯綜復雜,醫療保險的服務對象由原縣和區共同轉入,參保單位和參保人數很不明朗,核查摸底任務非常重。醫保中心組織業務骨干深入各鄉鎮街道、以及區、原縣劃入區的企業逐個進行了調查摸底和政策宣傳,克服重重困難,摸清了劃入區的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經營狀況、人員構成等情況。

⒉認真考核,確定了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吃藥看病直接關系到每一位參保職工的切身利益。區醫保中心按照方便參保職工就醫的原則,通過調查區參保職工分布狀況、醫院、藥店的信譽與水平等情況,并征求參保職工的意見,選擇了水平高、信譽好又方便區職工的市區人民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原縣人民醫院)兩家醫院和廣惠和大藥房、永興藥店、黃河大藥房三家零售藥店分別作為區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和定點零售藥店。

⒊積極協調資金,建立了醫療保險網絡。建立準確、全面、安全、高效、快捷的計算機網絡管理系統是醫療保險工作正常開展的關鍵環節,是醫療保險現代化管理必不可少的部分。區醫保中心在區財政緊張的情況下,不等不靠,積極協調籌集資金。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先后到陽、鋼、邑、陽、州等地進行考察,并選擇購買了醫療保險網絡系統所需軟、硬件,保證了醫療保險計算機網絡管理系統盡快啟動和正常運行。

⒋加大宣傳力度,促進擴面征繳。醫療保險的開展離不開宣傳工作,區醫保中心把強化政策宣傳作為推動醫保工作健康發展的龍頭,緊密結合業務工作實際,以貼近和服務于廣大干部職工為著力點,采取編印發放《市區醫保知識解答》手冊、以會代訓、開展醫保政策宣傳周等形式,全方位、立體式進行宣傳。在此基礎上,爭取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把擴面征繳納入到政府目標管理體系,細化任務,層層分解,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實到位。在醫保中心內部實行目標責任制,把全年任務細化分解到工作人員,將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個人業績的重要內容與年度獎懲掛鉤,形成“人人肩上有壓力,千斤重擔大家挑”的工作氛圍,最大限度的調動了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⒌加強自身建設,以人為本,提高服務水平

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高素質的隊伍是醫療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的需要。為此,我們將以“樹組工干部形象學習教育活動”為切入點,全面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加強學習培訓,增強為參保職工服務的本領。為體現服務,我們將轉變工作作風。變參保職工“上訪”為管理人員“下訪”,將鼓舞范圍下移,服務中心前移,服務層次提高,一是建立“三見面制度”,即醫保管理人員深入病房,送政策到病床頭,讓醫生、病人、醫保工作者三見面。在三方見面中加深對醫療保險工作的理解。二是每月開展一次“醫?,F場接待日”活動,認真傾聽群眾呼聲,接受群眾咨詢,面對面進行醫保政策宣傳,及時研究解決參保職工在醫療保險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三是向社會各界發放意見表,設立意見箱,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原創:自覺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在廣大參保職工中樹立起文明服務新形象,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三、存在問題

⒈區劃遺留問題尚未解決,嚴重影響區的工作開展。

⒉醫療保險覆蓋面還比較窄,征繳擴面有待于深入。

⒊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尚未完全建立。

⒋兩定點的管理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大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的宣傳、培訓力度,在深入宣傳的基礎上搞好參保單位經辦人員、定點醫院、藥店醫務人員的政策培訓;

2、進一步擴大覆蓋面,采取多種形式,吸納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參加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拓寬城鎮各類從業人員的覆蓋范圍,增強基金的抗風險能力。

3、加強醫療保險服務管理,提高管理服務水平,逐步完善對醫患雙方的監督制約機制,堵塞不合理支出。

零售藥店醫保工作總結范文2

今年以來,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自治區勞動保障廳的總體部署安排,全面貫徹勞動保障工作會議精神,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解放思想,開拓創新,進一步擴大就業,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持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勞動保障各項工作得到全面發展?,F將上半年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就業再就業:1至6月城鎮新增就業18042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28.9%,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2430人,完成全年任務的83.8%,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1057人,完成全年任務的96.1%;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3%,低于目標任務0.9個百分點。

社會保險:1至6月五個險種征繳分別為養老保險費26199萬元、醫療保險費8171萬元、失業保險費1095萬元、工傷保險費255萬元、生育保險費195萬元,分別完成全年任務的65.5%、81.7%、78.2%、72.9%、43.3%。參保人數分別為養老保險84485人、醫療保險132713人、失業保險84419人、工傷保險66759人、生育保險58524人,分別完成全年任務的98.2%、36.9%、103%、97.6%、90%。

勞動保障維權:1至6月勞動保障爭議仲裁受理立案269件,結案250件,案件數只占去年同期的28.5%。勞動保障監察共查處拖欠工資案件41起(其中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30起),非法收取押金案件5起,共為1600人次勞動者(含農民工1200人次)追回被拖欠工資480萬元(含農民工工資450萬元),檢查在建工地48個,督促補簽勞動合同8130人。

二、主要做法

(一)全力穩定就業局勢。

一是落實經費對我市勞動保障系統部分工作人員和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勞動保障政策學習培訓,幫助準確掌握和理解政策,提高落實政策的能力和水平,為新一輪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落實到位打好基礎。

二是創新思路,將培訓、職介工作同步推進,繼續做大做強“大培訓”、“大職介”工作。根據市場及企業的需求調整培訓思路,以培訓服務職介,將職業培訓與職業介紹融為一體,同步推進,使勞動者在經過職業培訓提高競爭能力的基礎上,通過提供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早日實現就業。

三是積極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做好職業技能考核工作。全力配合區勞動保障廳開展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區統一鑒定工作,組織全市各民辦培訓機構學員進行職業技能鑒定。上半年,全國、全區統一鑒定903人;考核鑒定各類勞動者和職業院校畢業生3154人,其中初級工2666人,中級工442人,高級工46人。

四是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計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根據我市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與各有關部門共同協作,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返鄉農民工的創業就業。在做好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發放《返鄉農民工優惠證》,落實對返鄉農民工的各項優惠政策。為返鄉農民工提供就業培訓“一條龍”服務,從市級人力資源市場到村級就業服務站,免費為返鄉農民工提供就業登記、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等“一條龍”服務,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再就業。

五是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工作協調配合,大力開展職業培訓及職業介紹工作,借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的力量,將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印制成宣傳資料送到農村的每家每戶,使返鄉農民工及有意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者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使符合條件的勞動者通過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落實早日實現創業、就業和再就業。

六是多措并舉,有效緩解就業壓力。通過勞動保障網全市招工和培訓信息,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每月都下載張貼到社區和行政村;聯手縣區、工業園區的有關部門舉辦了20多場招聘會;每周四市人力資源市場組織好企業、學校與就業培訓者的報名洽談活動;積極組織返鄉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免費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培訓環境,有效提高就業競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上半年共有684家次用工單位進場招聘,提供就業崗位26970個,成功介紹就業近2萬人次。

(二)著力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一是繼續做好桂政發[XX]54號文、桂勞社發[XX年]248號、桂勞社發[2009]13號文宣傳發動和補繳工作,進一步解放思想,降低門檻,讓更多的群眾享受到國家優惠政策帶來的實惠。至6月底市本級前來補繳的群眾有3947人,補繳金額達1.26億元。

二是全面推進我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各項工作。起草了《##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積極協助市政府完成了暫行辦法的報批工作,確保了《##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后于今年5月19日由市政府正式實施。切實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啟動實施工作,印制了各種表格、業務流程、宣傳資料,舉辦居民醫保專題培訓班,組織一縣三區和各社區工作站的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操作技能培訓,培訓各類人員300人次以上。確保了我市居民醫保工作按照自治區總體布置,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實施,到6月底已有約2100人辦理了參保手續。

三是積極出臺措施,從5月份起對所有用人單位下調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四險費率20%—50%,有效地幫助企業度過經濟危機,使我市今年新增失業人員與去年同比減少39%。同時提高職工醫保待遇15%,調整后可減輕用人單位和參保個人的醫療保險負擔約1700萬元。

四是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管理,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上半年對26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了醫療保險基礎管理、醫療服務管理、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三個方面的考核,肯定成績,指出不足,限期整改。切實開展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工作,方便廣大參保人員就醫購藥。按照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規定,經過向社會公告、零售藥店正式申報、調查核準等工作,現已核準26家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從今年5月開始向我市醫保參保人員提供定點零售藥店服務業務。

五是做好工傷保險各項工作。與市委政法委共同努力,從今年起全市政法干警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納入##市工傷保險統籌范圍。經過宣傳發動以及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至6月底全市共有20個政法單位申報參保,核準參保人數899人,參保單位參保率已達到100%,較好地解決了廣大政法干警因公負傷后的醫療救助問題,解除了他們的后顧之憂。認真做好工傷待遇調查工作,按照自治區勞動保障廳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工傷保險實際,逐步調整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護理費和撫恤金發放標準,切實保障傷殘職工的工傷待遇。

(三)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一是積極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全面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推進實施集體合同制度,積極開展創建“和諧工業園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目前,我市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8.5%。

二是加快實施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通過對14個行業,260家企業的不同工種的工資水平進行調查、分析,已形成2009年##市各類職業部分崗位的工資指導價位,擬在7月底前公布,為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提供報酬給付參考依據。

三是強化日常監察,大力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先后開展了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清理和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春風行動等三大專項檢查活動,查處非法職業中介機構2家,整頓職業中介機構5家。加大對各類違法案件專項監察、處理、處罰執法行動,推進用人單位誠信守法。建立熱線投訴電話和突發事件、重大案件聯動機制,開辟了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減少了各種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使勞動關系更加和諧,促進了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

四是加強勞動保障爭議調解仲裁工作。針對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出現“井噴”現象,加大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法規的政策宣傳,注重分析引發勞動關系爭議的主要原因,指導用人單位規范用工管理行為,督促廣大勞動者遵紀守法,預防勞動爭議的發生。由于積極抓宣傳、抓預防工作,上半年勞動爭議案件大幅度減少,案件數只占去年同期的28.5%,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三、形勢及情況分析

雖然上半年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但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還有一些不容樂觀的情況,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當前就業形勢依然嚴峻,企業所能提供的就業崗位未能完全滿足求職者的需求。

2、人才供求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待遇好專業性強的崗位普通求職者難以達到要求,而普通工種因工資低、勞動強度大,求職者寧愿失業也不愿屈就,導致出現“招工難,就業難”的現象。

3、有些企業主和勞動者法律意識淡薄,不愿主動參保,導致社會保險擴面難度較大。

4、大部分農民因自身經濟和文化基礎比較薄弱,對接受轉移就業培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組織農民工開展培訓工作比較困難。

5、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仍時有發生,需要及時妥善地解決。

針對以上幾方面的情況,我們將在下半年工作中繼續加大力度,抓住重點,統籌兼顧,力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勞動保障廳的目標要求全面優質地完成全年任務。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推動勞動保障工作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一是突出抓好就業再就業工作。以培訓服務職介,將職業培訓與職業介紹同步推進,使勞動者在經過職業培訓提高就業競爭能力的基礎上,通過提供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早日實現就業。繼續著力抓好網站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網”輻射作用,利用網絡把職業培訓及職業介紹一直延伸到社區和鄉村,把國家和自治區的各項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直接送到千家萬戶。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計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力爭使我市返鄉農民工90%以上都實現創業或再就業。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優勢特點,協同推進勞動保障工作。

二是繼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努力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繼續做好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和被征地農民等群體參加和補繳養老保險工作。全面啟動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努力促進各類人員參加醫療保險。認真落實為困難企業提供的社會保險支持政策,切實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加強征繳和稽核,確保社保費應收盡收。繼續采取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強化目標考核和部門聯動等有效措施,形成擴面征繳合力,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

零售藥店醫保工作總結范文3

一、堅決扛起脫貧攻堅主體責任

1.強化脫貧攻堅組織領導。將脫貧攻堅工作擺在首位,成立脫貧攻堅領導小組,下設扶貧辦公室,配備專人,負責行業扶貧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分工落實的工作格局。每月定期召開扶貧工作會議,研究醫保扶貧工作,常態化開展包保村幫扶工作。

2.確保貧困人口應保盡保。協調扶貧、公安等部門和各鎮、村摸排貧困人口去向及參保變更情況,做好信息比對工作。全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2205人全部參加醫療保險,其中,參加新農合醫療保險11710人,參加城鎮醫療保險495人。

3.規范貧困人口慢病管理。根據省醫保局加強慢病管理文件要求,協調市衛健局做好慢病人員排查和信息比對工作,將我市貧困人口中符合慢病條件人員納入慢病管理,通過醫保系統標識,在貧困人口“一人一策”上粘貼“醫保慢病待遇標識”。

二、切實保障貧困人口醫保待遇

1.基本醫療保險方面。落實農村貧困人口縣域內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達到85%,封頂線20萬元;慢病門診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達到65%,封頂線由6500元提高到7000元的傾斜政策,切實減輕貧困患者門診醫療費用負擔。全年農村貧困人口按提高比例政策享受新農合待遇15491人次,補償金額1788.21萬元,其中提高部分金額171.99萬元。

2.大病保險方面。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下調到3000元,報銷比例在支付比例基礎上分別提高5%,取消大病保險封頂線,切實提高了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受益水平。2020年,按照大病保險65元/人、意外傷害保險25元/人的標準,累計為全部參合人員即38631人繳納大病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費347.68萬元,其中大病保險251.1萬元,意外傷害96.58萬元。

3.醫療救助方面。加大對城鄉醫療救助的投入,加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全面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個人繳費補助政策。2020年市財政為農村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繳費部分補助130元/人,為農村特困人員(含農村孤兒)全額補助個人繳費部分270元/人。共資助困難群體參合12931人170.61萬元。累計醫療救助2610人次166.67萬元。

4.大病兜底方面。對經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后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通過財政出資設立的“大病兜底資金”再次給予補助,將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和42種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90%、慢病門診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80%,確保絕大部分貧困人口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負擔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累計大病兜底補償14650人次193萬元。

三、全面提升醫保公共服務水平

1.實現醫保政策透明化。指定專門窗口和專人負責政策宣傳并幫助貧困人口兌現政策,解決群眾政策不知情、就醫報銷難等問題。在市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大廳、出院結算等地點設置醫保扶貧宣傳內容和宣傳資料取閱點,公開“一站式”辦結流程和“先診療、后付費”政策,實現各項補償政策“只跑一次”。

2.推進醫保服務便民化。啟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信息系統”,全市定點醫療機構正式。在縣級公立醫院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徹底實現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大病兜底“一單制結算”、“一站式”信息交換??h域內享受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實現“一站式”即時結算。

四、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推進醫保政策全覆蓋

1.開展醫保法律法規宣傳活動。通過懸掛條幅、發放宣傳單、通報典型案例等多種措施,與“兩定”機構配合開展各種醫療保險反欺詐宣傳,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集中宣傳解讀醫?;鸨O管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2次,受益群眾2000余人,發放宣傳資料0.4萬份。

2.印制發放醫保扶貧宣傳材料。發放《醫療保障扶貧政策“一單清”》《農村居民門診、住院醫保報銷流程“一本通”》宣傳單(手冊)3萬份。印制朝漢雙語版《醫保扶貧政策解讀》宣傳折頁1萬份;協調各鎮分管領導和鎮衛生院院長召開醫保扶貧政策宣傳研究會,并在各鎮衛生院、各村衛生室懸掛張貼《醫療保障扶貧政策》宣傳展板共計80張。

3.廣泛開展扶貧政策培訓活動。領導帶隊先后到8個鄉鎮進行巡回宣講;應鎮、村培訓需求,組織業務人員到龍城鎮龍新村進行政策解讀;開展定點醫療機構大病兜底系統操作培訓;舉辦全市脫貧攻堅培訓班;針對縣公立醫院、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工作人員開展城鄉居民醫保系統操作暨最新醫保扶貧政策培訓。全年累計開展醫保扶貧政策培訓班9場次1500人次。

五、促進“兩定機構”規范管理

在全市范圍內將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督管理融入日常的重點監督檢查之中,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的管理。結合智能監控系統,更好的收集和鎖定違法違規證據,提升監管工作效率。對全市18家定點醫療機構和68家定點零售藥店開展專項檢查,檢查覆蓋面達100%。對涉及違規醫院、藥店進行通報,限期整改。

零售藥店醫保工作總結范文4

關鍵詞:社會資本;政策因素;中醫醫療機構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7.02.003

中圖分類號:R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04(2017)02-0009-03

在當代市場經濟與現代醫學共同發展和競爭的背景下,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雖然已取得較大成果,但同時也受到現行政治、法律、經濟、文化及認識等多種因素影響。了解和發揮好有利因素,逐步解決存在的阻礙是促進社會辦中醫事業蓬勃發展的重要任務。筆者通過對推進社會辦中醫政策研究課題調研結果進行總結,歸納并分析影響社會辦中醫的政策因素,為今后相關政策的制訂提供參考。

1 現行相關利好政策

從歷史經驗和中外辦醫比較研究可知,社會辦醫事業的興衰變化主要受政府相關政策的影響。新醫改以來,我國社會辦醫和社會辦中醫遇到了最好歷史機遇,國務院、國家衛計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了一系列相關利好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如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提出鼓勵和支持申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對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允許其轉型舉辦為中醫坐堂醫診所;國家中醫藥

基金項目:廣東省中醫藥局重點課題(20154005)

通訊作者:龐震苗,E-mail:

管理局規劃財務司《關于印發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中醫藥規財發〔2011〕49號)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支持和引導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的舉辦,積極推動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尤其中醫診所、中醫門診部的建設規范和連鎖發展,以及探索執業中醫師多點執業的方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54號)也明確提出放寬社會辦醫的門檻,鼓勵社會辦醫,鼓勵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允許醫師多點執業等。

此外,國務院辦公廳還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2015〕34號)對下一步如何大力推進社會辦醫,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提出了明確的目標任務,指出要把非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作為發展的重點,著重建設形成以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的多元化辦醫格局。

因此,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社會辦中醫法人和個人應該充分利用現行有利政策,加快貫徹落實到位。

2 不合理規定

目前政策層面尚存在著一些不合理的規定,在準入審批、政策設計及實施等方面制約著社會辦中醫的健康發展。

2.1 政策不協調

不同部門的政策不兼容,政策規定相互沖突或要求不一致。如民政部門要求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在名稱前冠以相應的行政區域名稱,這與衛生行政部門的登記要求相沖突;又如,社會辦中醫用地申請過程中出現循環審批現象,即申請執業許可證時需先期獲得用地批準,但申請衛生用地時卻又需先期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申報開展新的醫療技術,衛生部門要求該技術已開展一定例數,且有等級方面的要求,但有關部門卻未對民辦醫療機構進行評級,導致政策規定之間相互矛盾。

2.2 準入設置限制

區域衛生規劃和選址距離規定的限定,阻礙了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準入。如在區域衛生規劃中,若該區域醫療機構已達到額定規劃數量且無增加計劃,則對新增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申請不予受理;《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是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如《深圳市2010-2015年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深衛人發〔2010〕75號)有“新增醫療機構與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直線距離不少于500米”規定,此種選址距離限定嚴重阻礙了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準入。

實際上,該規定中“同類別醫療機構”的定義,是指同類別中醫醫療機構或西醫醫療機構,還是指醫院、門診部、診所、坐堂醫藥店這種類別的^分,皆未給出明確界定。

房屋產權及使用證明規定不適應城鄉結合區域的實際情況?!夺t療機構設置規劃》規定,醫療機構申辦者需提交用房產權證明作為醫療機構申請設置必備材料之一,但許多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的房屋為小產權房,無法提供房產證。

中醫診所連鎖設置規定不完善。按照深圳市相關規定,中醫內科診所等中醫二級科目診所類別的申辦人主體性質規定為個人,即醫療機構不能用公司法人名義,而只能以個人姓名申請設置名稱,因此,中醫內科、婦科、兒科等二級科目診所無法實現連鎖經營。

此外,還存在基層機構診療科目設置的規定不切實際、申請人主體性質與衛生技術人員配備要求不利于中醫發展、衛生技術人員配備要求不切合傳統中醫服務模式、所有權歸屬不清晰及投資融資受限等問題,阻礙著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

2.3 審批手續繁瑣

根據上海市的相關規定,設置醫療機構需提供9大類資料,包括新開設醫療機構所在地區的人口結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目前已有醫療資源的分布情況和居民的醫療服務需求情況的詳細闡述和分析,各類資信、工作證明,以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工商部門、地鄉鎮、村居委會和物業管理部門等多部門的審查意見。這些資料的收集和整理猶如一道道門檻,難以逾越。

又如,以廣州市某區為例,有關中醫診所的申請設置,首先是衛生行政部門審批2個月,接著是消防部門審批2個多月,環境影響評價部門審批3個多月,還有城管部門審批幾周,再加上工商局、稅務局的審批,辦理完所有審批流程差不多需1年,其時間和租賃資金成本浪費驚人。

2.4 政策落實缺乏細則支撐

現行政策之間未形成有效配套的組合拳,缺乏操作細則,政策實施的“最后一公里”落地難,導致一些基層單位推諉不作為。如《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醫療保障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要鼓勵中醫藥服務的提供和使用”,但因政策間未保持穩定連貫,可能導致好的做法被迫停止。

如某城市在提升該地區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曾規定:若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新農合”)中采用中醫藥服務項目進行治療,將提高至少10%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相比于選擇其他非中醫藥服務治療方式),選擇針灸進行治療的住院患者,醫療費用可達到90%的報銷比例;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的門診慢性病和住院參保人員,采用中醫藥服務治療的,可提高5%以上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然而,2014年醫療保險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后,該地區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被整合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而這種新型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行方案并未明確提出鼓勵提供中醫藥服務的意見細則和內容,因此,該市被迫停止執行此前已成功在新農合中實施的中醫藥服務鼓勵政策[1]。

2.5 中、西醫醫療機構未區別設置

現行政策要求社會辦醫療機構在設置時必須提交環境保護如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在消毒、醫療垃圾、隔離、無菌操作方面也有硬性要求,這顯然沒有考慮到中醫診所的實際情況。

同時要求中醫診所須有獨立中藥飲片營業區,且面積不得少于50 m2,中藥飲片數量不少于400種;獨立診室數量不超過2個,且建筑面積不少于10 m2等,這些要求脫離了市場經濟在醫成本上的考量。

此外,部分政策設計未考慮到歷史遺留問題,給社會辦中醫的推進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礙和制約。如《執業醫師法》頒布前未獲得醫學專業技術職稱的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從業人員醫師資格認證出現空白,如按照社會辦醫的規定,他們就無法獲得申請資格。

3 對策

鼓勵和促進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必須解決過程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為克服目前政府“該管的沒管好,不該管的又管得過多”弊端,政府需對自己的社會定位和職責進行反思,明確政府在醫療衛生服務市場中的責任和權利邊界,有所為和有所不為,切實管好必須管好的,放下由市場調節有效的所有事項,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3.1 明確政府職責,劃清政府權力范圍

就社會辦中醫而言,政府應將有限精力用于做好以下4件事:①只負責公立醫院的設置;②通過財政專項補貼、醫保支付等方式向一切可以為國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機構“買單”;③負責審查發放執業醫師執照;④監督所有醫療機構依法行醫。其他事項則交由市場調節和行業內部進行控制管理,如民營的醫院、門診和診所一律實行備案制,政府可通過完善監督檢查制度以規范其運營活動,查處違法行醫機構和行醫行為。

3.2 簡政放權,改革由市場調節和行業內部管控的審批流程

政府對社會辦醫學的許多業務性事項應該簡政放權,如醫療設備的購置、臨床科室的設置、新醫療技術的開展、醫院投資額及其比例,以及涉及醫保報銷項目之外的其他醫療服務項目的定價等。政府管理上述業務事項不僅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則,也無國際慣例可循,簡政放權將有利于社會辦中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3 加強各部委政策法規的協調性

社會辦中醫涉及衛生、稅務、醫保、工商、環保等多個政府部門,建議設置相關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多個部門聯合發文,明確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規則,協調解決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過程中出現的同一衛生醫改政策,以及各地執行和監管部門解讀不一、執行不協調的問題。

4 結語

我國在推進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進程中,政策因素一直影響其健康發展,既有利好政策,也有許多不合理規定,制約了社會辦中醫的發展。2015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了《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2015〕32號),其中明確指出,對于社會資本舉辦僅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傳統中醫診所、門診部,其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不作布局限制。這表明,相關制約因素已受到主管部門的關注,并已出臺或正在制定相應解決這些制約因素的政策,這將積極推動中醫藥事業新一輪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