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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培訓報告范文1
關鍵詞 賓館;消防;火災
中圖分類號TU9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1)54-0143-01
火是人類從野蠻進化到文明的重要標志。但火和其他事物一樣具有兩重性,一方面給人類帶來了光明和溫暖,帶來了健康和智慧,從而促進了人類物質文明的不斷發展。而現代賓館的建設既講究其整體美觀實用性,又要講究內部裝飾豪華,外觀雄偉,以此同時也增加了火災危險性。因此,對賓館火災危險性進行分析和預防顯得尤為重要。
1 賓館火災危險性分析
1)建筑結構本身容易造成火災發生。首先,許多賓館在裝修、改造過程中,非常關注功能和空間的使用,往往忽視對火災隱患的關注。例如,防火間距不足、客房、包間密閉性強、安全通道不暢、人為破壞建筑物耐火等級、消防設施不完善。因此,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蔓延迅速,撲救困難。其次,很多賓館沒有進行消防驗收和審核就投入使用,設計不合理、消防隱患眾多等因素普遍存在。同時,可燃物多。賓館內部裝修時候和室內裝飾多用木材、麻、棉、絲等化纖材料,這些材料遇火具有蔓延迅速,燃燒猛烈等特點,非常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由于賓館在裝修過程中,內部存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等,一些裝飾裝修用的高分子材料釋放大量有毒氣體,給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2)缺乏防火常識。首先,大量使用可燃氣體做燃料。由于賓館配有鍋爐房、廚房、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等危險源,加上賓館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和客人、員工的一些不安全行為,一旦賓館發生火災,煙、火蔓延蔓延,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例如,液化石油氣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進入酒店,廚房用火不慎和油鍋過熱起火,這些問題使酒店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隱患。其次,隨意性吸煙。由于賓館基本上不禁止吸煙,特別是那些綜合性賓館,危險性更大。但是,旅客酒后躺在床上吸煙 ,亂丟煙蒂和火柴梗,極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第三,缺乏防火常識。在賓館經營者眼中,多以經濟效益為重,輕視防火安全現象屢見不鮮,更有甚者賓館員工沒有經過應有的防火培訓,連基本的消防器材和火災報警常識都根本不懂,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3)用電量大。由于賓館具有用電、用氣設備點多量大的特點,因此極易引發電線短路或電器設備故障。同時,賓館經營者為了追求經濟效益,一味擴大經營規模,加大了原有電壓負荷,電熱器具使用不當,電器線路接觸不良、照明燈具溫度過高等現象層出不窮,加大了火災安全隱患;
4)人員密集,流動頻繁,管理難度大。由于賓館的特殊性質,人員往往比較密集,且具有出入頻繁、流動性大等特點,給日常管理工作帶來難度。由于人員高度集中,一旦發生火災,人員驚慌失措,相互擁擠,因而需要疏散的時間長,極易發生踩傷、擠傷、燒傷等人身事故。同時,很多顧客剛進入賓館,對賓館內部設施、環境等并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重大傷亡。
2 加強賓館消防火災安全管理途徑分析
1)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強化主體意識。首先,加強消防宣傳。我們要重點加強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宣傳,及時掌握賓館使用、經營情況,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經營賓館行為及時制止。同時,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工作,加強對賓館經營者和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培訓,逐步提高賓館經營者的消防防火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其次,全面落實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賓館經營者必須不折不扣的執行落實“經營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逐級簽訂防火責任狀,堅決做到消防安全不留死角;
2)把好手續關和制度管,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首先,作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者的消防部門,必須按照公安部規定,及時對賓館進行必要的檢查和監督,在源頭上及時督促賓館建設單位履行消防規定,辦理消防安全手續,并進行及時的消防安全檢查和驗收,符合規定方可核發有效手續,從源頭上把好安全關,切實消除防火間距不足、安全通道不暢等問題。其次,把好制度關。公安部61號令中明確規定:作為單位經營者,必須自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堅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檢查制度、消防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同時,按照規定及時查找并整改本單位用電、用火等存在的火災安全隱患。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賓館在消防火災安全管理方面的監督和執行。第三,公安消防機構應積極會同工商、衛生、公安、等部門,及時對轄區內賓館進行摸底排查,嚴格依法監督,加大執法力度,逐步規范賓館業的健康發展;
3)做好預防和監控,加強用電、用火、用氣管理。首先,做好預防和監控。賓館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充分利用賓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監控,一旦發出火災報警及時派出防火安全員進行確認。同時,賓館安全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對重點保護部位實施嚴格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其次,加強用電、用火、用氣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到每個員工的工作崗位中。例如,機械設備在使用時,不得超負荷用電,并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潮,防止線路短路;餐廳在供應火鍋、燒烤風味餐廳,必須加強對爐火的看管,防止火災發生;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
4)做好培訓,防患于未然。首先,我們要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火災自防自救能力。賓館作為法人單位,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必要消防安全知識的學習,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會報警、懂得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同時,通過消防安全宣傳,使員工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能進行防火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3 結論
綜上所述,賓館具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特點,賓館內各項飲食娛樂配套設施齊全,客房數量多,裝修材料復雜。因此,為確保賓館的正常經營,必須加強對賓館火災危險性分析和預防,從而形成人人懂消防的新局面。
參考文獻
[1]高建民.公共建筑火災危險性分級的探討[J].福建建設科技,2008(1).
防火安全培訓報告范文2
責任人:責任人:
職務:職務:
為貫徹xx集團公司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國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員工,確實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責",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集團公司各項安全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規程,不發生火災、工傷等責任事故,確保集團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門設立義務消防安全員,部門負責人與義務消防安全員堅持每天對自己工作責任區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三、各管理部門確保本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確保消防通道、消防門暢通無阻,確保消防報警系統、噴淋系統能正常工作。
四、對危險品、易燃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準則,對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倉庫,消防狀況符合倉庫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營業、生產、工作結束時,關閉本工作區域內的電源,認真檢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發現后要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崗。
六、安全用電,商場、生產區域內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亂扔可燃物,不吸煙。
七、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不準使用未經批準的各種電器設備。
八、未經過上崗培訓的人員或未取得上崗證人員,或非本崗位操作人員的,不得擅自操作專業電氣設備。
九、認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顧客疏散,能做到撲救初起火災。
十、各管理部門必須將報警電話、火災突發事件處理小組的聯系方式等資料,張貼在部門明顯的位置。
十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接受各級消防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十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員工,由部門或安全部報主管領導進行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協議書和有關安全消防規章制度的員工,由安全部(室)照章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門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團公司安全部備查。
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安全部:
防火安全培訓報告范文3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各單位要對防火檢查工作要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計劃、組織、人員、內容、措施五落實。重點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檢查一次。
三、各單位要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字。
四、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學校有關部門每年進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檢查,并視情況做好重點抽查工作,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五、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有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八)防火巡查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動用明火要實行審批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擅自動用明火。
二、因教學、科研、生產需要在校園、學生宿舍區、禁火區內動用明火,施工單位應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到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并辦理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施工。
三、申請的內容應該包括用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防火措施、現場監護人、責任人等內容。
四、因教學、科研、生產等活動需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應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和規定。
五、電工、焊工、鍋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地點應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六、校內各基建工地動火、用火,施工承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確保工地安全,規劃處負責監督檢查。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
二、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
四、教學、科研、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一般應堅持人走拉閘斷電。
五、公寓管理部門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杜絕私拉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違章電器,公寓管理中心要堅持用電用火檢查和巡查制度,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嚴禁生產、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二、學校應建立危險品倉庫專門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并設專人進行管理,危險品倉庫的建立地點要遠離教學、生活區200米。
三、因教學、科研、生產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保管、領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須經過消防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各單位消防管理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所屬單位使用危險品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備查。對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一、使用燃氣和電器設備的單位必須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嚴禁帶故障工作。
二、對重要設備要分類編號,登記立卡,有計劃地維修、保養和管理。
三、有關單位應定期檢測變壓器等設備及接地避雷器設施,注意防雷、防靜電。
四、安裝使用電器、煤氣、燃化氣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把關。
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
一、學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維修和管理由保衛處統一負責,要對全校消防設施、器材建立完整的電子檔案,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維修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學校新建樓體必須按消防安全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器材。
三、各單位、部門所轄區域的消防器材、設施由各單位、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看護和管理,并應將其數量、狀況、位置記錄在冊,出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證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未經同意,嚴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駐校經營單位、各建筑工地,必須按規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明確校級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
二、被明確的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其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單獨制定各類消防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崗位安全員,并報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在落實常規管理和措施的同時,所屬單位必須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檢查、設立檔案并保持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詳盡的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
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消防安全申請制度
一、室內超過200人,室外超過500人的各類活動視為大型群體性活動。
二、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向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請。
三、申請內容應明確活動內容、參加人數、人員結構、活動地點、消防器材設施情況消防安全負責人、滅火疏散應急預案等內容。
四、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單位提交的申請,現場進行勘察,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緩辦、停辦,火災隱患整改合格后方可舉辦。
校園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的消防設計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工程項目設計、施工全過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審核監督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門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應當簽訂工地防火安全責任書,明確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負責人和責任人,并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施工人員及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程竣工后,須由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消防驗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門應與消防主管部門履行嚴格的交接手續。
六、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原防火設計。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校園內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況需要搭建的,必須書面報告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核準,或視情況轉報公安消防部門核準。
八、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樓群安全間距上違章搭建。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演習制度
一、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全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習工作。各中層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參與并組織好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各單位各部門要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班會、講座、演出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
三、消防重點單位、重點崗位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技能演練。
四、各單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后方可上崗。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員。
(二)特殊工種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學生火場逃生大型演習。
消防疏散通道及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嚴禁各部門、個人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遮擋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場所和高層建筑的通道、安全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
五、嚴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門口停放自行車和其它物品。
六、嚴禁在校園建筑物內及校園內燃燒廢紙、雜物、垃圾和樹葉。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公安消防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巡查、檢查出的火災隱患有權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二、被下達火災隱患的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確定專人、落實有關資金,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災隱患整改報告。
三、被檢查單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對不能盡快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制訂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隱患的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
五、對于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六、隱患單位確實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部門。
七、學校鼓勵師生對身邊的火災隱患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對舉報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八、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公示,同時實行掛帳督辦。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各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替崗未經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二、值班人員應加強學習,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三、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檔案,管理檔案應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存檔。
二、消防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情況,消防重點崗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七)與消防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九)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超級秘書網
(十)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十一)有關燃氣、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記錄。
(十二)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十三)火災情況記錄。
(十四)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十五)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各單位年終考核、考評的內容。
防火安全培訓報告范文4
電氣火災一般是指各種發、送、變、配、用電設備及線路在帶電運行狀態下,由于非正常的原因,在電能轉化為熱能的過程中引燃可燃物而導致的火災。還包括靜電和雷電引起的火災。除違章操作等偶然性原因外,相當一部分電氣火災是由于電氣系統存在隱患并長期未被發現,特別是各種不同原因造成的局部過熱或火花放電,在某種環境條件下導致周圍可燃物被點燃,蔓延成災。因此,需要定期對電氣系統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防不安全隱患。
傳統的電氣防火安全檢查方法,主要依靠人的直接感官(手、眼、耳、鼻)來判斷電氣系統的外在表征和環境特征,輔以常用的電工儀表,測量系統的電壓、電流、接地電阻等值。但是,電氣系統的局部過熱的火花放電往往由于處于十分隱蔽的部位,往往不容易被傳統的檢查所發現。
借助于紅外探測設備(如紅外點溫儀、紅外熱電視、紅外熱像儀)、超聲探測設備(如超聲探測儀)等現代技術檢則手,能夠在電氣系統正常運行的狀態下,實施非接觸式檢測,快捷地發現過熱和火花放電部位。十多年來。北京地區許多專家和技術人員經過不懈的努力,將這些現代檢測技術與傳統的電氣防火安全檢查方法相結合,形成了一整套更為系統化、規范化的現場檢測方法,并通過對檢測紀錄的數據處理和圖像分析,正確判斷電氣系統不同部位所存在火災隱患的性質、原因及危險程度。在實踐中,總結出了對一些特殊場所(大型文藝演出場所、公共娛樂場所、展覽展出場所、建材家居商貿市場、施工現場、桑拿浴室等)一些典型隱患和重要數值(過熱型隱患、放電型隱患、諧波、中性線過載電流、絕緣電阻、接地電阻等)的標準化檢測方法,大大提高了檢查的質量與效果。
北京市電氣防火安全檢測工作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一是初期階段(1991-1997年)。市電氣工程協會和北京消防協會組織一批專家率先為建立預防性安全檢測手段開展調查研究。經市技術監督局批準,1992編制了《北京市小型服務行業電氣安全技術要求》,作為對這些單位進行電氣安全檢查和電工安全培訓的基本依據。1996年編制了《北京市電氣防火安全檢查技術導則》,首次把紅外測溫、熱成像和超聲波探測等現代檢測技術設備,移植來對過熱型、電火花型電氣火險隱患的檢測。
1997年5月,《北京市電氣消防安全檢查中心》宣布成立,為社團法人,由市科委歸口管理,接受市消防局的業務監督與指導。電檢服務開始走向社會。
二是成型階段(1998-2001年)。1998年,根據國家關于社團組織整頓的有關精神,《北京市電氣消防安全檢查中心》實現改制,演變成四家從事“電檢”服務的企業,檢測業務的市場化有了新的發展。與此同時,北京消防協會受市消防局的委托,積極開展對企業的技術指導和行業管理工作。2000年6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北京市電氣防火檢測技術規范》。2000年11月,市物價局批準了《電氣防火檢測中介服務收費標準》。至此,電檢已成為城市中一種有章可循的社會性安全技術服務行業。
三是發展階段(2002年-現在)。隨著市消防局取消電檢企業資格審批制度,本市又出現了一批新的電檢企業。據統計,截止2004年初,北京市電檢企業已達36家,從業人員654名,其中高級工程師66名,工程師119名,助理工程師35名,組成了首都地區預防電氣火災的一支生力軍。電氣防火安全檢測也已進一步被社會所接受,一些單位開始主動與電檢企業簽訂定期服務協議。有些外資企業原本就按習慣每年從國外請來專門機構做例行性安全檢查,現在已改請北京的電檢企業來做了。據2003年6月的統計,六年來,全市電檢企業共檢測了25594個用電單位,及時發現消防不安全問題543000多件,其中較大的問題28654件,為用戶提供檢測報告28675份。我市在電氣設備大量增多、用電量年增長15%的情況下,電氣火災數量保持了平穩態勢。這與加強對電氣火災的專項防治力度不無關系。特別是在各次重大政治活動和群眾性活動的保衛工作中,電檢工作發揮了重要的技術保駕作用。
如上所說,十多年來,電檢工作在兩個方面取得了實質性進展。一是形成了一套規范化的檢測(查)技術方法與標準;二是初步形成了適應現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和專業隊伍。
基于歷史和法規條件的原因,我國消防安全服務性企業的發育相對滯后,而中介性電氣防火檢測專業服務正是該領域的一個典型代表。它是消防安全工作順應社會發展對消防安全的需求而出現的一項新事物,是消防安全工作科學化和社會化的一種體現。它如何得以正確實施,并取得預期的社會效果,需要一個艱苦曲折的摸索的過程。
從國家目前的法規依據和北京市的實際情況來看,電檢服務的社會化行模式是沿著以下思路形成的:
(1)根據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十條第(六)款,“公安消防機構在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可以根據需要,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靜電、防雷)等記錄資料”。
(2)上述要求的“記錄資料”應是指各單位依據現行的國家與地方有關技術標準進行的安全自查“記錄資料”。在北京,應依據《北京市電氣防火安全檢測技術規范》進行安全自查。
(3)鑒于儀器設備和人員經驗等方面的不足,許多用電單位并不具自行對電氣設備進行規范化統查的條件。他們可以委托電檢企業進行有償檢測服務,并對發現的隱患進行整改。
(4)電氣防火檢測服務企業屬社會技術服務性質。它受用電單位委托,微利服務,協議收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受工商、物價、稅務、消防、技術監督等部門的依法監督。
轉貼于
電檢工作既然是一項有利于減少火災發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好事,消防監督部門應當積極支持,正是從上術賓認識出發,北京市消防局明確委托消防協會發揮社團組織的作用,負責對電檢企業開展行業指導工作。幾年來,協會工作的主要著眼點是吸引電檢企業自愿加入協會,共同制定各種有關的行業規范,促使本行業會員單位自覺遵守行規,不斷端正行風。具體可歸納為“五個統一”:
(1)統一編制檢測技術標準。
(2)統一制定企的人員與設備配備標準。
(3)統一進行業務人員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統一各企業的業務管理制度和服務行為準則。
(5)統一檢測文書規格(合同、檢測報告及用電單位回執等)。
市消防局還要求所屬各消防監督構負起支持和監督電檢服務正常開展的法定職權,向社會各單位宣傳定期規范化安全檢測的必要性,同時依法對各電檢企業的檢測質量和真實性進行監督。與此同時,還明文規定:消防監督構人員必須廉潔自律,不得接受任何好處費;不得以任何借口帶領電檢企業到單位強制檢測;不得干預單位對電檢企業的選擇;不得參與電檢企業的經營活動。
針對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電檢企業共同制定了《電檢企業服務質量自律管理暫行規定》,對電檢企業質量保障體系的各項要素(人員、設備、流程、文本、制度等)提出詳要求,并依此在全行業持續開展了質量自律考評創優活動,使電檢行業從總體上保持了健康成長的良好勢頭。
應當看到,電檢作業一種社會中介性技術服務,目前仍然處于發育不成熟的時期。從北京目前的狀況來看,仍存在企業總量過多、規模不大、綜合技術能力不強等問題,行業管理也還需進一步總結經驗,加以改進。
從根本上說,電檢的社會化運行仍有待于國家制訂針對性的法規、政策,使其更加有法可依。電檢企業作為一種負有特殊責任的中介性技術服務機構,還應當納入國家的資質管理范圍,確保其公正與權威性。
預防電氣火災是一項技術性和實踐性很強的工作,還需要不斷探索、改進。在今年以及今后若干年,應該繼續抓好以下幾件事:
一是繼續提高電檢工作的科技水平
——及時修改和補充《北京市電氣防火安全檢測技術規范》。
——對電氣火災的具體原因和電氣系統常見患的判定標準進行深入的分類研究。
——對各種常用電氣產品的防火安全性能進行跟蹤分析。
——對一些關鍵性或前瞻性的技術問題(如諧波效應、線路絕緣性的帶電檢測方法、對易燃易爆危險部位的電氣防火安全檢測、各種電致發熱體的溫控標準及安全間距等)開展專題研究。
二是繼續促進電檢行業的健康成長
——完善行業自律和制約機制。
——強化消防部門監管和社會公眾監督作用。
——鼓勵有實力的電檢企業向多功能消防安全服務企業發展。
三展探索與電檢工作配套、減少電氣火災的更多有效舉措
——各種常見性電氣火災隱患的預防與整改措施。
——電氣工程驗收、定期安全檢測與隱患整改一條龍服務。
防火安全培訓報告范文5
活動主題
普及消防知識,深化安全思想,讓和諧,溫馨,安全充滿小區生活
1,在小區中營造消防安全宣傳氛圍
2,讓同學與小區群眾互學互助,共同提高消防意識
3,通過該活動,大力進行消防宣傳,提高群眾的消防意識,為創造和諧小區盡一份力
活動安排
時間:10月30日
地點:**家園
舉辦單位:**
人物:**攜環工**等18名志愿者
活動內容
1,分發消防宣傳傳單,講解消防知識
2,安全消防知識調查,分發安全小貼士
3,活動會后總結
相關資料
一、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部門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單位的防火責任人由一名行政領導擔任,經單位領導班子確定,報局審批,由市交通防火委員會簽發任命書;單位內部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由本單位領導班子直接任命;辦公室為具體負責消防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單位日常消防工作。
三、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和崗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要明確職責,發生火災時,各級防火責任人、保衛干部要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組織職工進行撲救。
四、定期組織檢查消防安全,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消防巡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并按要求設置、擺放。定期組織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檢驗、維修,確保其完好、有效。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六、有計劃地安排各級防火責任人、保衛干部參加市消防機關組織的培訓,學習掌握消防法規,做到持證上崗。
七、針對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明確本單位職工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及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標志。不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占用防火間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九、加強宿舍區的管理,依照有關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做好宿舍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嚴格執行用火用電與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措施。
十一、選用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防火安全培訓報告范文6
一、學校治安保衛制度
1、學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由保衛科負責維持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
2、綜治辦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4、發現盜竊、刑事等事件時,要立即報警,并保護現場。
5、經常檢查報警器和滅火器,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發現火災時,要立即報警,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
6、治保組織負責調解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的民事糾紛。
7、外單位人員入校,校內物資出校均按《門衛值班工作制度》的規定辦理。
8、外來人員在學校公寓住宿,事先須向保衛人員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
9、加強黨政領導辦公室、檔案室、財務科、倉庫、食堂、鍋爐房、電教室、實驗室以及汽車庫等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
10、節假日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專人值班,由學校領導帶班,督促值班人員落實到位。
二、綜治辦工作制度
1、及時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協調學校的綜治工作。
2、實行社會治安管理責任制,與學校各處室層層簽訂責任狀,按照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3、掌握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處室抓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4、深入調查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總結經驗,當好參謀。
5、認真辦理日常事務,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綜治辦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規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創文明安全學校(小區)活動。
3、指導督促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治目標管理。
4、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表彰,并實施獎勵與處罰。
5、綜治成員要注意分析學校的綜治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6、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后進。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四、保衛科工作制度
1、組織開展群眾性法制、法紀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
2、密切依靠群眾,實踐群防群治方針,做好“六防”工作(防滲透泄密、防毒、防黃、防治災害事故)
3、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開展突發事件預防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注意突發事件動向,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預防群體性上訪事件,強化信息反饋,及時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
4、認真督促強化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導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管理,并確保以上部位安全。
5、嚴厲打擊現行的破壞學校安全穩定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保護案發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追查破案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開展義務消防員應急事件處理的技能培訓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各處室做好災害及事故預防工作。
7、負責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貯使用,對重點部位及重點工種工作人員開展防火安全培訓演練,確保學校不發生火災。
8、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制訂必要的工作職責規定,做好檔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執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規定,依法遵紀開展本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事項。
10、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治安、衛生、攤點的監管工作,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得擅自脫崗、離崗。
11、工作應做到勤巡邏、勤檢查,做好大門進出人員登記工作,值班時發生的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保衛科。
12、對進出人員可以進行詢問和查看其相關有效證件,對身份不明、無正當理由進出人員,有權不予放行,并上報保衛科處理。
13、對裝卸物資、家具、辦公用品進出大門的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核實手續,問明情況,符合條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規定者,應予留置,并上報保衛科。
14、大門開啟時間:早上6時整;關閉時間:晚上12時整。未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者,門衛可核明情況收取一定費用后,予以放行。
15、門衛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懸掛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約
1、積極宣傳,認真學習《消防法》,努力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管理力度,確保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門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3、加強用電管理,增設各種安全設施,嚴禁表外用電和超負荷用電,嚴禁私自接電和改裝用電設備。
4、加強用火管理,學校食堂和住戶廚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盡量不燃放煙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時要注意防火。
5、不得亂接亂搭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燒水、做飯,實驗室、保管室嚴禁吸煙,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內。
6、供水、用電等公共防火設施要倍加愛護,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隨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7、發現火情及時報告,并組織人員奮力撲救,對火災事故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8、以上公約,全系統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有違犯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學校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二】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工作,依據《教育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以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訂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崗的學校所有工作人員。
二、具體要求:
第一條:教職工應全力保護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教師在課堂上,除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外,還應嚴密組織課堂秩序,并留心學生注意身體、精神等諸多方面的狀況,保證學生課堂中的安全。
2.教師應按學校有關要求(班主任要到班,科任按時值勤)積極維護好課間秩序,避免各類傷害事故發生。
3.學生進校前,應按要求在指定地點集合。班主任教師應按時去接學生進樓,并全程護送至教室。
4.學生一經進校,除放學外一律不準擅自出校,如遇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準,由教師陪同出校。
5.學生放學,一律統一站隊,由班主任教師護送離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和執勤教師共同護送學生到解散地點。
6.學生參加體育競賽或活動,責任教師(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裁判員教師等)應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以避免傷害事故發生。
7.學生參加校內集會或校外活動,一律安排配班教師。配班教師應協同班主任教師組織好學生秩序,責任共擔。
8.學校實行靜校制度,任何人員不得在放學時隨意滯留學生。
9.任何人不得指使允許學生使用電器。
10.后勤部門每學期檢查維護一次學校的門窗、護欄、墻皮、電線設備及防火設施等,體育教師每學期檢查、維護一次體育設施,保障學生不受傷害。
11.教職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上報學校,有責任按照學校各項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務。
第二條:教職工應嚴格遵守事業道德規范。
12.教職工不得參與等會、道、門活動,不得向學生傳播不健康思想。
13.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4.教職工不得利用職務之便侮辱學生或侵害學生人身權力。
15.教職工不得向學生違規收費,嚴禁在校傳銷,代銷未經學校許可的有關物品。
16.教職工一律不許讓學生從事為教職工服務的事情。
17.教職工應禮貌對待每一位來校家長,不得與家長發生任何爭吵。
18.教職工之間應團結友愛,語言文明,不得挑撥離間,造成事端,不得發生教職工之間爭吵甚至打斗行為。
19.教職工之間注意校外的自身言行,不得因此而影響教師乃至學校的聲譽。
第三條:教職工有責任保護學校資產不受侵害。
20.教職工應加強防火、防盜意識,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21.教職工在校不得私自使用與教學無關的電器。
22.教職工不得竊取學校財物,不得借用公物長時間不還而據為己有,不得丟失公物,不得因違規使用公物而造成公物損害。
23.校財務人員應該嚴格執行有關財產保管制度和財經手續紀律,不得因此給學校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