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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現狀范文1
一、我國農村保險的現狀分析
我國現階段的農村保險市場發展處于一個初級階段,各方面的發展還遠遠不夠,農民的保險意識不夠強烈,對保險持觀望態度,農村經濟的發展程度還不夠高,農民沒有足夠的剩余資金用于購買保險產品,這些原因導致保險在農村難以發展,再者由于保險產品的產品特性以及由于過去的一些客觀原因,保險業在我國農村是舉步維艱,發展緩慢。
農民的保險意識差距明顯,對保險認同度低,風險防范仍處在原始狀態。家庭養老、儲蓄看病,遇到大難靠親戚朋友幫助解困,這是廣大農村目前保障狀況的真實寫照。農村由于受經濟基礎、文化素質、媒體輻射不到位以及保險企業 宣傳缺乏的影響,對保險知識知之甚少。發展速度較快,規模小,區域差距較大,發展極不平衡。從區域來講,南方沿海發達地區農村的保險密度和深度都遠遠大于不發達的中西部地區。同一地區、同等條件,農民的購買力不盡相同,差距也很大。農戶居住分散,網點不健全,展業困難,服務不到位,商業保險在農村的覆蓋面小。由于多數農村經濟不發達,農戶居住較為分散。現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數多,流動大。這些因素都給商業保險的展業帶來極大不便,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
1.提高認識,積極發展農村財產保險市場。發展農村財產保險市場,既是保險公司履行社會職能的重要體現,也是其拓業務、求發展的內在需求。發展農村財產保險市場,一方面有利于促進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和健全;另一方面也是現代農業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必然要求。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的建設,汽車下鄉、家電下鄉等扶農政策的推動,農民收入的不斷增長,使農村家庭的資產迅猛增加,從而構成了廣泛的潛在保險消費需求,其發展潛力必然巨大。各保險主體應高瞻遠矚,充分認識發展農村財險市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才能占盡先機,領先市場。
2.建立健全基層網絡機構,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質的鄉村營銷員隊伍。發展農村財產保險市場的一個重要舉措便是多形式、廣渠道發展農村保險網絡服務機構。這種網絡的結點可以根據地域范圍、村落分布和道路狀況合理布局,采用先試點再逐步推廣的方式建立,這種服務結點應該是以承保和防災防損為主要功能,兼具咨詢、宣傳和必要時的初步查勘。由于農村財險市場的客戶群以農民為主,文化素質總體不高,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展業,因此,打鐵需先自身硬,努力培育一支業務素質硬、作風實、能吃苦的營銷隊伍是發展農村財險市場的關鍵。
3.擴大營銷渠道,探索發展農村財產保險市場新模式。一是要加大與農村信用社、銀行、郵政等機構網絡比較健全的系統間的合作,提高業務水平。二是要充分利用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合作平臺,加強與各鎮(鄉)政府和村委的聯系,大力發展各類代辦業務。三是要創新營銷手段,設計新的承保方案,嘗試采用多險種捆綁式銷售方法,將各類車輛、家庭財產、意外險等進行分類組合,以套餐形式開展銷售。四是嘗試對一些經濟相對較為發達、私家轎車擁有量較大的行政村開展VIP團銷業務,以促進效益業務的深入挖掘。
4.創新保險產品,大力發展區域性保險業務。目前存在的一些針對農村的財產保險產品都比較陳舊,條款和費率多不適應農村保險市場的需求,即使一些新開發的產品,在營銷過程中也遭到冷遇,缺乏吸引力。因此,一是要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努力開發出一批適合農村投保、手續簡便、保費低廉、保障適度、條款簡明的保險新產品,以滿足不同層次的保險需求。二是要針對農村塊狀經濟蓬勃發展的現狀,大力發展新型個私工商企業財產保險。三是在各地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基礎上,嘗試開辦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商業性農業種、養殖業保險作為補充。
5.加大宣傳力度,廣泛開展保險普及活動。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開展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宣傳,通過當地居民喜聞樂見的形式,用豐富生動的事例開展宣傳活動。要加強與政府部門的溝通聯系,為普及農村保險活動的深入開展爭取配套政策支持,如對某些保險產品給予稅收和信貸政策上的優惠,對從事農村保險營銷工作人員給予一定的社保政策的優先權等,從而提高農村保險市場主體的風險意識和投保積極性,促進保險消費需求的有效轉化。
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現狀范文2
關鍵詞:車險市場;中小型保險公司;發展模式
一、中國車輛保險市場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國民生產總值的連年快速增長,使人們生活物質水平的也得到快速提升,人們對汽車的需求也帶動了汽車銷售量的爆發性增長。車險也隨之蓬勃發展起來。機動車輛保險的發展速度遠遠高于國民經濟發展的速度,在財產保險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從2000年以來,機動車輛保險保費收入已占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60%以上。從各家財產保險公司在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上的份額來看,我國的機動車輛保險市場目前還仍然屬于寡頭市場,盡管共有38家中資保險公司經營此業務,但在市場上占壟斷地位的仍然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和平安財產保險公司三大保險公司。它們占據的車險市場份額達84%,除老三家外的其他中小型保險公司占據大約16%的份額。從其中可以看出中小型保險公司一直處于夾縫中求生存的狀態,車險保費收入以及占財險份額都相對較低,這也是導致現在中小型保險公司發展壁壘的原因之一。
二、中小型保險公司車險市場發展現狀
從03年開始的全國范圍機動車輛保險費率市場化的改革,使得眾多的保險公司開始自主開發機動車輛產品和自主厘定費率。這樣的轉變使得保險公司的費率差異化,車險的競爭越加的激烈,其中也不乏各保險公司之間價格的惡性競爭,價格戰的廝殺也屢屢出現,如增加保單責任以吸引投保人或者給予中介回扣從而變相降低保險費率等。這樣的廝殺導致眾多中小型保險公司車險部分長期性虧損,這種非良性的發展勢必會導致中國車險市場的混亂以及投保人的權益受損。因此如何引導或者開發新的發展模式是中小型保險公司亟待思考的。
三、中小型保險公司車險發展模式的探討
盡管目前的車險市場的利潤已經被慘烈的價格戰打壓的異常稀薄,但是為了爭奪市場,奪取市場上的客戶資源,從而促進公司其他保險業務發展,很多公司仍然不遺余力得在車險市場中搏殺,所以中小型的保險公司應當對自己的發展模式進行一些思考,從價格戰中擺脫出來才是最后取勝的法寶。
1.車險保單的六西格瑪質量管理
6σ管理法是1986年由摩托羅拉公司的比爾•史密斯(Bill.Smith)提出,是一種統計評估法,其核心是追求零缺陷生產,防范產品責任風險,降低成本,提高生產率和市場占有率,提高顧客滿意度和忠誠度。用到車險保單中,6σ管理則是要從根本上提升保單的質量,從保單承保的內容到保單承保、理賠流程中服務的提升,使得投保人的客戶體驗達到比較高的滿意度,繼而投保人會對這樣的高品質保險公司有相當的忠誠度。這樣中小型保險公司才能在與“老三家”的競爭中顯出優勢。
(1)保單的費率厘定以及對多種因素的考慮
保單的費率應嚴格遵循精算的要求,對產品進行定價,而不是一味的打價格戰,攪亂保險市場秩序?,F在市場中的車險保單費率厘定的標準單一,未充分考慮投保車輛的其他因素,這會造成對投保人的不公平以及市場效率的缺失。從而嚴格對費率的厘定以及對其他投保因素的考慮,可以增強保險公司的市場競爭力,使客戶得到個性化的產品。
(2)保單承保過程
現在車險市場時常出現的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的糾紛,大多是由于投保時,人未向投保人解釋清楚保險責任的范圍以及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導致投保人產生誤解。這樣的問題會使保險公司的形象大打折扣,在競爭激烈的市場,這無疑是對中小型保險公司巨大的打擊。因而,保險人在開展業務時,要提高自己的專業業務素質,本著專業的態度將車險產品介紹給投保人。
(3)對于定損的流程,保險公司則應當最大程度的加快反應速度,在定損效率上讓顧客感受到方便快捷。理賠是否足額也會影響投保人對保險公司的滿意度。
加強對各個流程的管理,人員專業素質的提升,對于提升投保人忠誠度以及公司聲譽都是有著重要作用。
2.車險市場的覆蓋策略
車險市場已經被老三家占據了較大份額,中小型保險公司要如何立足,這就涉及到公司市場話語權的問題。
市場中有些中小型的保險公司順利打入4S店,眾所周知,4S店一般是只認可老三家這樣實力雄厚的公司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這樣的模式是值得中小型保險公司借鑒和參考的。
首先從汽修廠切入,與汽修廠簽訂直賠協議,獲得前期合作機會。并且將現有的客戶送一部分到此汽修廠進行維修,待達到一定量后,要求汽修廠出本公司的保險單。這樣共同維護雙方的客戶,達到雙贏的結果。
然后,將部分的送修車輛分流到4S店,因為從目前4S店的盈利點來看,主要是它的服務,而不是汽車銷售,所以將希望在4S店享受高品質服務的客戶引到4S店,模仿前面與汽修廠的模式,4S店達到一定送修量后要求出單,與4S店實現共贏。這樣又進一步拓展了保險公司的市場。
待兩方都合作到一定階段后,保險公司已經積累了一定量的客戶,此時在市場的話語權增強,那些小型的二級經銷商一般是跟隨大流,則會在4S店與汽修廠的影響下選擇與此保險公司合作。這樣的一個由點拓展到面,從而延伸覆蓋出去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幫助中小型企業占領和瓜分剩余市場。
四、為了避免在現今慘烈的價格戰中一味壓低自己的利潤空間,各保險公司都應當積極探索新的車險發展模式,從產品質量到人員素質的提升,再到市場拓展覆蓋的策略。這樣,車險市場才能健康有序的發展,脫離價格低質量低的怪圈,實現車險市場的良性發展。(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四川;成都;6111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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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現狀范文3
【關鍵詞】保險業 發展 趨勢
一、文獻綜述
本文利用2006年至2013年的相關保險數據,通過對川內保險市場,保險結構,各市州的地區差異進行實證分析,重點突出了其特點,較之以往的研究,用時間與空間相結合角度來看待問題,并以四川特有的地貌所形成的經濟帶去對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為未來川內保險業的發展研究提供新視角。
二、統計描述及特征
擁有著獨特的自然地貌和歷史條件,四川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經濟區域,四川經濟在西部大開發12省當中,幾乎所有的經濟指標與工業產量產品均居第一位,已經成為西部區域中心,金融業已成為支柱力量,保險業重要表現突出。
首先,從2006年至2013年來看,四川省保險業整體呈上升趨勢,2013年在全國36個省市中,四川保費收入排名第七。保費收入由2006年的240.17億元增長到2013年的914.68億元,增長280.8%,。;其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由62.97億元增長到315.12億元,增長400.4%;壽險保費從150.14億元到520.98億元,增長247.6%;意外險保費從9.34億元到26.70億元,增長185.9%;健康險保費從17.73億元到51.87億元,增長192.4%(見表1)。
不過保費收入總體上呈現出上升趨勢,保費增長勢頭強勁持續。但增長率呈下降趨勢,保費增長率由2007年為39.81%,2011年下降為1.69%;財產增勢緩慢而平緩,財產保險保費同比增長率從2007年的49.18%降至2013年的16.06%;壽險增勢強勁波動較大,2006年-2010年間,兩者線性夾角相差明顯,后段平緩態勢明顯,壽險保險保費同比增長率在2011年和2012同比增長率出現了負增長,分別為-4.25%和-3.20%;意外險增長緩慢,意外險保費同比增長率從2009年至2010年的32.58%降至10.37%;健康險增勢明顯,健康險同比增長率從2008年至2009年的42.56%降至2.89%,在2011年時,同比增長率出現了-0.67%。
如果僅從2013年來看,保費收入同比增長11.61%;其中財產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16.06%;壽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7.85%;意外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15.85%;健康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23.79%(圖1)。
各險種不僅在同比增長率上差異大,其結構也各異。圖2中可以看出財產險費用占保費的比例由2006年的26.2%增至2013年34.5%,其所占比例形勢如同一個U字形,與壽險所呈現相反態勢;壽險費用占保費的比例由2006年的62.5%增至2008年的69.8%,然后2013年降為56.9%,從2006年至2010年所占比例平穩增長,2011年至2013年慢慢下降,呈現一個倒U字形;意外險費用占保費的比例由2006年的3.9%降為2013年的2.9%,意外險費用占總保費2.0%至3.9%,發展態勢呈水平狀;健康險費用占保費的比例由2006年的7.4%降至2011年的4.4%,然后在2012年與2013年又開始增加至5.7%,每年所占比例幾乎變動不大。
其次,從空間上來看,全省各市州保險業整體發展良好,但是地區之間發展差異大,其中就2013年一年成都保費收入達到400.1億元,綿陽全年保費達到50億元,攀枝花全年保費達到16.6億元,呈非均衡發展格局,險種結構也各異。首先從代表性的幾個區域中心城市來看,其中川中成都市保費收入由2006年的98.7億元增長到2013年的400.1億元,增長305.3%;其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由29.8億元增長到153.2億元,增長414.1%;壽險保費從68.9億元到246.9億元,增長258.3%。其次,川西攀枝花市保費收入由2006年的6.82億元增長到2013年的16.6。
從圖表很明顯看出成都市、攀枝花市與綿陽市不僅在保費總收入上差異很大,在同比增長率方面差異也是非常明顯的,成都市各年財險同比增長率最大為41%;攀枝花市各年財險同比增長率最大為30%,但攀枝花各年財險同比增長率最大達到203.6%,在壽險保費方面,攀枝花2009年至2013年增長緩慢,同比增長率一度出現了負值;綿陽在2011年壽險同比增長率為-61.70%(見圖3)。
三、結論及啟示
(1)四川省保險業經過2006年至2013年的發展,整體上呈上升趨勢,就同比增長率來看,發展勢頭強勁,僅就2013一年,總保費收入達到914.68億元,相對2012年的保費收入增長11.61%。
(2)就其增長率,整體呈下降趨勢,其中財產險的同比增長率在16%至25%在正常的增長范圍,但在2009年前后同比增長率出現了顯著地增長可能因為2008年地震即巨災的影響;壽險同樣在2009年前后同比增長率出現了如同財險的情況其原因也是巨災的影響,2011年和2012年同比增長率出現了負值,可能因為國家實施了四萬億的計劃,全民醫保的覆蓋,使得很多人在壽險商業險方面不會有多需求,但是隨著經濟從2008年金融危機的慢慢恢復,加上社會老齡化結構的影響及近年來重大疾病的頻發,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保險的重要性,所以2012年至2013年壽險的同比增長率在回升;與壽險一樣意外險與健康險在2006年至2013年出現了同樣的情,但增勢平緩。
(3)各險種的結構各異,其中從2006年至2013年來看,壽險費用占總保費56%至69.8%,產險費用占總保費22%至34%,意外險費用占總保費2.0%至3.9%,健康險費用占總保費4.5%至7.4%。隨著國家政策實施,全球經濟影響,人民意識提高,老齡化的加劇,在保險結構上各險種的調整和各險種同比增長率變化具有相同的變化趨勢。
(4)四川各市州間保險行業發展不均衡。成都、攀枝花與綿陽的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導致保險市場的規模的不同,在圖3中很明顯反應了。成都作為四川的省會城市為其最發達的市州,同樣其保險市場規模為最大;產業結構不同,導致保險險種的需求不同,成都作為最大的商貿城市,成為財富與人口快速聚攏之城,對財險與壽險的需求都比較大,因此平更快,攀枝花作為鋼鐵城市,人口遷出相對遷入流動大,在經濟危機大環境的影響下,財險與壽險的同比增長率都不太高,綿陽作為電子工業與高科技城,可以看出對財險的需求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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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現狀范文4
【關鍵詞】農業保險;保險公司;險種;保費
我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在我國的經濟成分中,農村經濟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國又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因而轉移農業生產中的巨大風險,保護廣大農民的生命財產和經濟成果不遭受意外損失就顯得尤為重要。由于我國社會保障體制尚不完善,目前,農村的自然災害補救渠道主要依賴國家財政轉移支付,商業保險補救占比非常低,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商業保險甚至沒有涉及。但是單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滿足救災的需要,因此,大力發展農業保險,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對于保障農民利益、解除農民后顧之憂、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深遠意義。
1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所謂的農業保險,是指對種植業(農作物)、養殖業(禽畜)在生產、哺育、成長過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經濟保障的一種。保險機構通過保險的形式,組織農業從業人員集體互助,使受損單位或個人得到應有的補償,以便及時恢復生產,保證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我國農業保險是在近二十幾年的時間內才逐步發展起來的的,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與城市保險市場相比,尤其是與農村經濟的發展及農村對保險的需求相比,農村保險的發展速度卻非常緩慢,遠遠不能滿足“三農”發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社會的發展。目前,農村保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1農村保險種類單一
無論是從保險公司數量還是從農業保險品種上來說,目前的農業保險都不能滿足農村發展的需要。與城鎮居民不同,通常農民將財產保險放在第一位,而將人的身體的保險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險公司在險種開發上基本上是以自我為中心設計保險產品,條款中的投保條件、費率、可保范圍、繳費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變、不可選擇的,缺乏靈活性,抗風險能力也就較弱,尤其是專為農村設計的險種少,針對性不強。
1.2保險費用標準過高
由自然災害導致的農作物的損失率和養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較高,農業保險的費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費率,因為只有通過較高的保險費率,保險公司才能夠彌補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對于廣大農民而言,這樣的保險費率使得他們很難承受,再加上大部分農民的保險意識淡薄,所以很多農民普遍認為買保險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當災害來臨的時候,受到損失的農業經濟無法得到足夠的農業保險的補償,影響當地農業的恢復和發展。
1.3農業保險市場供給主體數量少
由于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發生的概率高,損失巨大而且覆蓋面廣,因此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也相對更高,從事農村保險有可能使得保險公司長期處于虧損狀態。追逐利潤的天性使得作為商業公司的保險公司不愿過多涉足農村保險。而專門從事農村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也沒有能及時進入部分落后的農村開展農村保險業務,使得部分農村的保險業務呈現出相對萎縮的局面。
2拓展農業保險市場的對策
完善的保險市場必須具備四個要素:主體要素、客體要素、資本要素和生產要素。一個保險市場的發展,不僅需要成熟的保險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農業保險業的發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農業保險市場除了國家的政策支持外,還要在保險人和投保人兩方面下足功夫。
2.1培育農業保險市場上的消費者
農業保險解決的不僅僅是農業的再生產問題,更主要的是農民的生活問題,這與農村社會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應把農業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障放在一起考慮。對于農民來說,首要的問題是滿足他們對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農業保險只能排在較后的位置。當農民解決了溫飽問題后,便可以通過普及保險知識、提高保險意識來培育農村保險消費者了,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組織保險知識講座、挨家挨戶講解等等,讓廣大農民真正的了解保險、認識保險、購買保險、宣傳保險,促成農業保險市場的良性發展。
2.2適時創新險種
農業保險在原則上要做到低保費、低保障、責任寬,農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險公司應充分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對原有險種進行技術改造,重點開發一些收費低、保額低、責任寬的適銷對路的新險種,滿足農民的需要,還應根據農業保險的分類有針對性的開發相應的險種。對于貧困和富裕地區的農民,也應該針對他們的經濟狀況和不同需求設計不同的險種。
2.3扶持保險公司發展
由于農業保險賠付率較高,所以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也相對較大,所以國家財政和各級政府應該對從事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給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稅收優惠,在鼓勵這些商業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同時,讓利部分所得給廣大投保戶,適當降低農業保險的保費費率,增加農業保險供給。另外,各地應逐步加大金融保險行業的開放步伐,還要積極吸引專業的農村保險公司進入農村開展業務。畢竟,專業的農業保險公司開發的產品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應該積極為農業保險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在政策、法律、經濟等各個方面給予農業保險的扶持。同時繼續推進科技興農、減負減稅以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在物質層面為推動農業保險發展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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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現狀范文5
一方面責任保險發展嚴重滯后于保險業整體發展。2011年,我國責任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為146.35億元,占財產保險業務的3.1%,相對國際平均水平差距很大,同期,在發達國家責任保險一般都占財產保險的20%以上,美國則超過40%,其責任保險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另一方面,大量的侵權損害賠償由政府買單。如2000年河南洛陽東都商廈火災造成309人死亡案,2002年湯山395人中毒42人死亡案。據統計,責任保險在這些案件中沒有任何賠付記錄,緣于肇事企業或個人沒有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在加害方無力對受害人進行損害賠償的情況下,為維護受害者的基本權利和社會穩定,其損害賠償只能由政府承擔。實際上是全體納稅人為某一個體的經營風險買單,不僅有違社會公平原則,更影響了社會資源配置的合理性。
二、我國責任保險制度反思
審視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的現狀,我國責任保險制度中存在的產品和服務供應不足、法律環境不完善、政府工作錯位等現象。
1、責任保險產品和服務供應不足
首先,責任保險產品的設計滯后于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已經從農業經濟、工業經濟,邁向信息經濟,但是責任保險產品設計思路,還是尋求法律、法規對損害賠償的規定,遠遠跟不上日益發展的新經濟、新技術、新行業、新產業。這些責任風險催生了對保險產品的新需求。其次,市場上責任保險產品“大一統”特征十分明顯,缺乏不同產業、行業的專屬產品,比方說,大型商場與歌舞廳的責任風險特征差別很大,但責任保險的責任范圍則完全一樣。責任保險產品的產需不能吻合抑制了市場需求。再次,目前國內各保險公司習慣于價格競爭的低層次競爭階段,盲目追求保費規模,無視產品和服務升級的重要性,缺乏產品創新的驅動。
2、法律環境不完善
我們說,人們行為的規范分為兩類,一類是個體(包括個人或組織),其特征是個體是否遵守只影響本身的福利,而不涉及其他主體的福利,即個體行為的遵違不具有外部性。另一種,可稱為社會規范,其特征是個體是否遵違會影響到的其他個體的福利,即個體的遵違具有外部性。法律作為社會規范,對個體是否遵違的外部性具有普遍約束力。比如法律可以規定不準殺人,但不能約束自殺,這就是我國商業保險采用自愿投保的法理所在。但是,對于個體侵害他人后的損害賠償能力保證,法律則少有約束或缺少剛性約束。比如,消防法第33條規定“國家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馂墓娯熑伪kU;鼓勵保險公司承?;馂墓娯熑伪kU”。顯然,本條法律規定只是授權性規范,行為個體可以選擇做或者不做,沒有任何約束作用??梢灶A見,假如再有東都商廈的火災的善后,肇事者還可能會“聳肩攤手”,兜底的還是政府,無奈的還是受害者。目前,我國除了交強險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的強制保險外,其他責任均為自愿保險。如廣泛涉及民生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等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亟待相應的法律環境不斷完善。
3、政府工作錯位
政府機構作為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和公共秩序的維護者,依法行政是基本要求。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已經意識到責任保險在環境污染、安全生產事件中的“抗震”作用,陸續以地方性法規或政府文件的形式,要求區內相關行業投保責任保險,形成責任保險地方性強制制度。這本身是降低政府應付突發性安全事件成本的有效措施。但是,地方政府機構卻采用招標形式選定保險公司共保、統保方式為本地區投保企業提供服務,同時,否定企業在其他保險公司購買的同類責任保險產品。在保險費由投保企業承擔的條件下,對服務商的選擇,理應是誰出錢誰做主。政府的這種做法不但有越俎代庖、設租、尋租之嫌,更以行政手段直接干擾市場規則,限制了本地區責任保險市場公平競爭,進而制約了本地區責任保險的良性發展。
三、責任保險制度的完善
縱觀保險制度的發展歷史,從財產保險到人壽保險,再到責任保險,及至當代,責任保險歷經百年的發展,已發展成為具有相對獨立的理論體系和應用價值的保險業務。誠如學者所言“近代以來,由于對他人身體、財產權利尊重的觀念日受重視,責任保險亦隨之不斷擴張,現已成為保險業中一大主流”,在現代保險中,責任保險已成為保險市場上的一項重要業務,責任保險發達與否,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現代文明水平的重要標志。建立并完善“政策引導、立法強制、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責任保險制度,規范責任保險業務健康發展,充分發揮責任保險的經濟補償與社會管理功能,充分保障受害人的經濟利益,緩解矛盾,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是國家運用市場手段管理社會風險的重要途徑。
1、政策引導
一方面,保險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制訂相應的政策,引導、激發并保護保險公司責任保險產品創新的積極性。保險公司要牢固樹立產品競爭和服務競爭的理念,把握社會生活發展趨勢,創新并細化責任保險產品滿足市場需要。另一方面,國家對于關乎到新興產業興衰的責任保險產品,可以在其稅收或轉移支付上進行政策傾斜,激發責任保險產品供需兩旺。
2、立法強制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責任保險的基礎。不斷完善社會生活各領域法律制度,為責任保險創造必要的法律條件。在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強制投保的基礎上擴大責任保險的強制面,尤其在風險程度大和危害嚴重的行業實行強制責任保險,如石油、化工、建筑施工行業以及人群聚集的經營場所、運動場所等行業。
3、政府推動
首先,各級政府堅決摒棄圈地、包辦、代辦的工作方式,對企業和市場所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其次,要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本地區的社會發展情況和水平,基于最大限度保護受害者利益,對強制性或區內強制性責任保險制訂本地區的實施標準,如侵權責任中的每人賠償限額和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等做出剛性要求,明確監督組織強制保險推進的職能機構、處罰權力和責任等。
4、市場運作
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現狀范文6
[關鍵詞]巨災;保險機制;發展現狀;發展趨勢
1 當前我國巨災形勢越來越嚴峻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自然災害發生頻繁,所生成的經濟損失也越來越大。如1991年的淮河流域和長江中下游地區的洪澇災害;1998年的長江特大洪水災害;2005年、2006年多個沿海地區遭受了多次臺風襲擊;2008年又遇到了特大冰雪和地震兩次自然災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口和財富的聚集,巨災所造成的重大損失已形成了不斷擴大的趨勢。據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顯示,近10年來我國因洪水、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維持在2000億元人民幣左右。以2008年的冰雪災害為例,造成的經濟損失就高達1500億元之巨,而這次汶川地震波及全國的經濟損失更是難以估算。
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年度災害經濟損失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值小于2%時,對國民經濟產生的影響相對較少;而大于5%時,對市場物價和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則相對較大。與其他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的災損率處于較高水平,如美國的災損率為0.27%,日本為0.5%。我國災損額與國家財政支出的比值,低時維持在10%左右,高時達到30%以上,而美國的這一指標還不到1%。因此,我國巨災損失嚴重。
2 我國應對巨災風險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一,我國巨災保險制度還不完善。早在1951年,國家就制定了《關于實行國家機關、國營企業、合作社財產強制保險及旅客強制保險的決定》。至1952年年底,國家機關、國營企業、合作社的財產絕大多數都辦理了保險,而這些保險的責任范圍中已包括了地震等巨災風險。后來,在一些省份相繼開辦了以大牲畜和農作物為對象的農業保險,直至1959年國內保險業務全面停辦。這一時期,可以算是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初始階段。
1979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針對企事業單位的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船舶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的責任范圍均包含了洪水、地震等巨災風險。同時,居民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障范圍中也包括了各類巨災風險。但在20世紀90年代后期,各保險公司受償付能力的限制,分別對地震等巨災風險采取了停?;驀栏裣拗埔幠?、有限制承保的政策,以規避經營風險。2001年9月,
4 盡快建立并完善巨災保險制度
目前,全球已有1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充分利用保險的風險管理職能減輕政府在巨災減損中的責任,維持政府財政的穩定和安全。因此,我國應借鑒國際上的經驗,盡快建立完善巨災風險保險制度。
首先,確立巨災保險的政策性地位。國家應制定法規明確巨災保險的政策性保險地位和巨災保險的強制性,規定各商業性保險公司必須把地震、洪水、冰雪、臺風等巨災保險責任從其他保險條款中剔除,列為綜合性保險的承保責任。各商業性保險公司必須接受政府委托經辦巨災保險業務。同時,國家應對巨災保險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
其次,建立巨災風險準備金。國家巨災風險準備金由政策性保費收入部分、財政預算按一定比例計提部分和國家向商業性保險公司征收的一部分營業稅組成。商業性保險公司出于保證償付能力的考慮,同樣需建立巨災風險準備金,主要由每年總保費收入中提取的部分、巨災保費及其專項資金的運用收益組成,以增強抵抗巨災風險的能力。
再次,建立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間的合理分擔機制。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對于巨災保險應采取限額承保方式,如將家庭財產的巨災風險責任與企業財產的巨災風險責任明確為分別由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承擔。家庭財產巨災保險作為政策性保險,由政府承擔大部分,未承擔部分由家庭自己投?;蜃晕页袚黄髽I財產巨災保險則屬于商業性保險,由商業保險公司承擔。
最后,建立巨災保險的再保險體系。借鑒發達國家再保險發展的經驗,積極培育發展國內再保險公司,大力培育專業再保險經紀公司,活躍再保險市場。同時,應進一步開放我國保險市場,引進資金實力雄厚、業務技術精湛、經營經驗豐富的國際知名再保險公司和組織,如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瑞士再保險公司、英國勞合社等公司和組織,增強國內保險市場的風險承擔能力。